《中國人權評論》自2012年創刊,本刊積極探索、勇于創新,欄目設置及內容節奏經過編排與改進,受到越來越多的讀者喜愛。
《中國人權評論》將在關注中國人權之理論與實踐之時,亦環顧世界人權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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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向本出版物投稿的稿件,即視作作者同意獨家授權出版其作品,包括但不限于紙質圖書出版權、電子版信息網絡傳播權、無線增值業務權等權利。
2、作者姓名在文題下按序排列,作者單位名稱、所在省市名、郵政編碼及聯系電話腳注于同頁左下方。
3、題名要求以準確、簡明的詞語反映文章中最重要的特定內容。一般使用能充分反映論文主題內容的短語,不必使用具有主、謂、賓結構的完整語句,最好不使用標點符號。
4、文稿摘要是以提供文獻內容梗概為目的,不加評論和補充解釋,簡明、準確地記述文獻重要內容的短文。
5、正文部分小標題一般單獨占一行;段首小標題,前空兩格,后空一格。層次編碼依次使用一、二、三…;1.2.3.…;1)、2)…。也可使用1.1、1.2、1.3…的格式。
6、同一頁類列出多個注釋的,應根據注釋的先后順序編排序號。注釋序號以“①、②”等數字形式標示在被注釋詞條的右上角。頁末或篇末注釋條目的序號應按照“①、②”等數字形式與被注釋詞條保持一致。
7、插圖的序號、標題及注釋居中置于圖的下方,表格的序號及標題置于表格上方,表注置于表格的下方。全文只有一個表或一個圖時,只標注“表”或“圖”,不標序號。
8、稿件所涉及的課題如系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項目,應腳注于文題頁的左下方,作者單位的上方加注 “基金項目:項目名稱(編號)”,并附基金批準文件的復印件。
9、內容豐富性:稿件需要提供足夠的內容豐富性,包括對相關文獻的綜述、理論框架的建立、實證研究的結果等。
10、同一文獻反復引用者,用在正文中首次引用的文獻序號標注;正文中引用的參考文獻有兩位作者時中間用“和”連接,有三位或以上作者時用第一作者加“等”。引用外文文獻時只用作者的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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