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季刊雜志收錄論文類型主要包括: 考古與文物研究、古建筑研究、文物科技研究、等。
雜志論文要求:
1、來稿在專業上需與本刊報道范圍相符,內容上應當具有科學性、創新性和實用性。本刊將采取技術檢測措施以杜絕不端學術行為。
2、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簡介包括:姓名、工作單位、職務職稱、專業領域、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包括手機)、E-mail 地址等。
3、文中小標題一般分為三級,第一級標題用“一、”、“二、”、“三、”標示;第二級標題用“1.”、“2.”、“3.”標示,第三級標題用“(1)”、“(2)”、“(3)”標示,每級標題序號前均空兩格。
4、中、英文摘要和關鍵詞。本刊所有論文均需有中、英文摘要和關鍵詞。中文摘要應是濃縮論文的獨立短文,反映主要論點、創造性內容,300字左右。
5、用第一、第二……或首先、其次……時,如每段文字不長可在同一自然段內接排,如每段文字均較長,可另起一自然段。
6、稿件中的注釋請以腳注形式在當頁頁腳標出。引用報刊資料,請注明作者姓名、文章標題、刊名、刊期;引用書籍資料,請注明作者姓名、書名、出版社、出版時間和頁碼;引用互聯網資料,請注明作者姓名、文獻名、網址和時間。
7、表格:應科學、明確、簡潔,具有自明性;采用“三線表”,切忌圖、表和文字敘述的相互重復,同一物理量的有效位數應相同,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表序、表名采用中英文對照,標明參數的名稱、量和單位(以比值形式表達)。
8、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市級以上基金資助或屬攻關項目,應標注于文章參考文獻后,書寫內容包括:項目來源、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并附基金證書復印件或影印件。
9、來稿引文和注釋格式,采用頁下注,引文務請仔細核對原文,引用著作依次注出作者、論著名稱、出版社和出版年、頁碼。引用論文依次注出作者、論文題目、刊名、出版年和期或號。
10、參考文獻應在文中引用處依次標注,文后參考文獻表著錄項目應齊全、格式應規范(可參考我刊或其他刊物)。
文物季刊雜志 是由山西省文物局主管, 山西博物院主辦的 省級期刊, 順應社會的發展,雜志獲得了多項榮譽: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全文收錄期刊、社科雙效期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