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仲裁雜志收錄論文類型主要包括: 研究報告、文獻綜述、簡報、專題研究、等。
雜志論文要求:
1、題名一般使用能充分反映論文主題內容的短語,不用標點符號。一般不設副題名,確有必要時,用冒號將副題名與主題名分開。
2、引用的參考文獻,如期刊論文,應按作者、題名、刊名、年、卷、期順序標注;如專著、論文集、學位論文、報告應按編著者、文獻題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順序標注。
3、每篇文章3~8組關鍵詞為宜,關鍵詞盡量從中選用。
4、作者單位加圓括號排在作者署名下方,單位應寫全稱、所在省份、城市和郵政編碼。外國作者單位應注明國名。不同單位的作者應標注清楚。
5、基金項目指文章產出的資助背景,一般為國家或省部級基金項目項目名稱應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多項基金項目應依次列出,中間用“;”隔開,每個項目須給出基金編號。
商事仲裁雜志 是由武漢仲裁委員會(武漢國際仲裁中心);湖北省法學會仲裁法研究會主管, 武漢仲裁委員會;湖北省法學會仲裁法研究會主辦的 省級期刊, 順應社會的發展,雜志獲得了多項榮譽: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