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研究》經新聞出版總署批準,自1985年創刊,國內刊號為11-1024/F,本刊積極探索、勇于創新,欄目設置及內容節奏經過編排與改進,受到越來越多的讀者喜愛。
《審計研究》主要宣傳、貫徹審計法,探討研究審計理論,總結交流審計工作的經驗和方法,進行審計實踐的調查分析。
雜志簡介:《審計研究》雜志經新聞出版總署批準,自1985年創刊,國內刊號為11-1024/F,是一本綜合性較強的經濟期刊。該刊是一份雙月刊,致力于發表經濟領域的高質量原創研究成果、綜述及快報。主要欄目:國內外審計理論、實務、審計理論素養、開拓實務工作、進行理論研究
《審計研究》經新聞出版總署批準,自1985年創刊,國內刊號為11-1024/F,本刊積極探索、勇于創新,欄目設置及內容節奏經過編排與改進,受到越來越多的讀者喜愛。
《審計研究》主要宣傳、貫徹審計法,探討研究審計理論,總結交流審計工作的經驗和方法,進行審計實踐的調查分析。
《審計研究》雜志學者發表主要的研究主題主要有以下內容:
(一)內部控制;注冊會計師;上市公司;審計委員會;盈余管理
(二)審計判斷;審計人員;投資者;注冊會計師;審計
(三)受托經濟責任;國家審計;審計師;審計質量;科學發展觀
(四)國家審計;審計質量;審計;政府審計;會計師事務所
(五)上市公司;國家審計;企業;內部審計;內部控制
(六)會計師事務所;證券市場;注冊會計師;審計師變更;審計師
(七)審計質量;國家審計;注冊會計師;內部控制審計;審計
(八)企業;出資者財務;會計;兩權分離;經營者
(九)委托代理關系;審計;國家審計;政府審計;軍隊
(十)上市公司;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會計師事務所;內部審計
1、參考文獻應該盡量選用近年公開發表的文獻,應在正文中加以標注,并按正文引用順序著錄。
2、請在來稿正文前提供 300 字以內的中文摘要和 3~5 個關鍵詞,文末附英文標題、摘要與關鍵詞。
3、文章的第一作者的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漢族可省略)、籍貫、職稱、學位應標明,以“作者簡介:”作為標識,置于篇首頁頁腳。
4、基金項目有則加。格式為“基金項目:基金名稱(編號)”。論文若系省部級以上基金項目,本刊將酌情優先發表。
5、正文語言準確、簡明、生動;用書面語,不用口語;應樸實無華、具體、不空泛,對事物的表述不宜作渲染。一些已知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論不宜詳細敘述,應利用文獻標注的方式加以引用。
立即指數:立即指數 (Immediacy Index)是指用某一年中發表的文章在當年被引用次數除以同年發表文章的總數得到的指數;該指數用來評價哪些科技期刊發表了大量熱點文章,進而能夠衡量該期刊中發表的研究成果是否緊跟研究前沿的步伐。
引證文獻:又稱來源文獻,是指引用了某篇文章的文獻,是對本文研究工作的繼續、應用、發展或評價。這種引用關系表明了研究的去向,經過驗證,引證文獻數等于該文獻的被引次數。引證文獻是學術論著撰寫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也是衡量學術著述影響大小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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