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文獻研究雜志收錄論文類型主要包括: 專題研究、史料鉤沉、民國文獻整理研究、研究綜述、等。
雜志論文要求:
1、初審稿不對體例作統一要求,但須包含標題、摘要、關鍵詞、正文。作者應嚴格遵守學術規范,所有引文務必詳細注明出處。
2、參考文獻在文內采用[1] [2] [3]……上標格式順序標識,按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編號,并在文后統一著錄文獻詳細信息。
3、題目、內容提要、關鍵詞來稿題目限20個字以內,副標題不超過18個字;內容提要字數在300字以內;關鍵詞一般為3至5個,以分號隔開。英文標題需注意大小寫問題,英文關鍵詞統一小寫(本當大寫的單詞除外)。
4、同一頁類列出多個注釋的,應根據注釋的先后順序編排序號。注釋序號以“①、②”等數字形式標示在被注釋詞條的右上角。頁末或篇末注釋條目的序號應按照“①、②”等數字形式與被注釋詞條保持一致。
5、投稿須附第一作者簡歷和通訊作者簡歷(如有通訊作者的話),簡歷包括姓名、學位、學歷、職稱或職務,主要從事工作或研究方向,聯系電話或電子郵箱。
6、關鍵詞是論文的文獻檢索標識,是表達文獻主題概念的自然語言詞匯。論文的關鍵詞是從其題名、層次標題和正文中選出來的,能反映論文主題概念的詞或詞組。數量在3-8個(反映文章主要內容的術語)。
7、本刊收到稿件后,在3個月內完成審稿工作,若3個月未收到采用通知,可自行處理。
8、正文中的數據組不能同時采用圖、表、文字描述,可選用其一,選擇次序為:首先用圖、次之用表、最后用文字。
9、插圖與表格:插圖和表格分別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注明圖題與表題,圖片須提供原圖印刷文件,表格建議采用三線表。
10、稿件字數一般控制在2萬字以內,重要文章可適當放寬。遵守學術規范,文責自負,不得出現抄襲、重復發表等學術不端行為。
民國文獻研究雜志 是由國家圖書館民國時期文獻保護工作辦公室主管, 國家圖書館民國時期文獻保護工作辦公室主辦的 部級期刊, 順應社會的發展,雜志獲得了多項榮譽: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