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法評論雜志社論文格式要求:
1、如作者不同意文章被收錄,請在來稿時向本刊聲明,本刊將做適當處理。來稿請用小四號字打印,同時提供打印稿和電子文本(word格式)。
2、參考文獻以著者姓氏的拼音為序,均另起一行排列。本刊參考文獻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則》(GB/T7714-2015)處理。
3、題名:恰當、準確、簡明、清楚的反映論文全部重要信息,盡可能將表達核心內容的主題詞放在題名開頭,保證檢索的敏感性和特異性。慎用縮略語、特殊符號、疾病例數等。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
4、注釋是對論文中特定名詞或新名詞的注解。注釋可用頁末注或篇末注中的一種。選擇頁末注的應在注釋與正文之間加細線分隔,線的長度不應超過紙張的三分之一寬度。
5、稿件請附標題、摘要、關鍵詞,稿件正文中請勿出現作者信息,行文亦請避免可能透露作者身份的信息。作者信息(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單位、職稱、郵寄地址和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及電子郵箱等)請單獨附頁。
6、稿件應為未發表的原創性作品,字數為1萬到2萬字為宜,特別優秀作品可不受此限。本刊倡導單一作者獨立完成作品,署名最多為兩人。
7、基金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項目,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作者單位上方,并附基金證書復印件,本刊將優先處理與刊登。
8、前言應充分說明研究工作的背景、意義、本文擬解決的問題、采用的方法和手段,引出重要文獻,全面評述相關研究工作,突出本工作的重要性和創新性,不要忽視國內同行的工作。
9、圖表:論文中每幅圖表分別按其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后次序連續編碼。每幅圖表應冠有圖(表)題。說明性的文字應置于圖(表)下方注釋中,并在注釋中標明圖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縮寫。
10、稿件應關注國內外環境法理論與實踐的前沿動態、把握時代脈動,選題新穎、觀點創新,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或實踐意義。
環境法評論雜志簡介
雜志自2018年創刊, 現任主編秦天寶, 由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武漢大學環境法研究所主辦的 環境類期刊,刊物質量不斷提高,個性特色逐漸明顯,覆蓋面不斷擴大,影響力不斷增強,受到領導、讀者和學者的肯定和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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