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11-01 01: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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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做好我鄉農村火災防控工作,維護消防穩定形勢,防止農村人員傷亡火災事故發生,現就開展我鄉農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農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全面掌握了解我鄉農村消防安全整體狀況,按照“健全機制、改善條件、常抓整治、強化培訓”的原則,由政府承擔責任,有關部門、各行政村全面參與,依法整治農村火災隱患,夯實農村消防工作基礎,有效改善農村消防安全環境,為“平安XX”創建作出貢獻。
二、工作時間
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整治范圍
全鄉農村老舊居民住宅,特別是空巢孤寡老人、留守兒童、殘疾、智障等弱勢群體居住的老舊居民住宅。
四、工作措施
(一)集中開展重點排查。
以行政村為單位,村主職干部負總責,精心挑選人員,構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排查網格,做到不漏一戶的實地排查。一是11月底完成對空巢孤寡老人、留守兒童居住房屋的排查工作,確保全部排查一遍,開展一理(整理電線)、二清(清柴草、清理灶膛)、三隔(煤氣灶臺分隔、電器用具分隔、蠟燭蚊香使用分隔)、四增(增滅火器、消防水源、志愿消防組)活動,及時填寫排查記錄表,按鄉建立排查花名冊并報區消安委辦備案。要將三人以上共同居住的老人和弱勢群體居住房屋作為排點,務必做到全面掌握。二是要強化隱患排查,對電氣不規劃敷設、室內隨意放置可燃堆垛,火源使用不當等潛在的火災隱患進行徹底排摸,全面掌握消防安全狀況。
(二)集中開展綜合治理。
一是要對農村敷設不規范的居民用戶表內電氣線路進行清理和更換,尤其對裸露線路要實施穿管保護,敷設方式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選用的導線截面積、線材、空氣開關等應符合安全要求。12月底前完成整改方案設計和整改經費概算,爭取在2020年12月底完成整改。二是結合整體規劃推進農村消防水源建設、村莊道路改造,改善農村消防安全條件。不具備給水管網條件的,每個自然村要規劃設置一個消防蓄水池(或可用水源),村莊道路要逐步達到便于消防車通行的要求。三是11月底完成鄉消防安委、消防工作站建設,至少落實1名專職人員,負責日常排查治理工作;每個行政村在村“兩委”中確定專(兼)職消防管理員,完善消防網格,落實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四是11月15日前完成村“兩委”負責人的消防安全培訓工作以及駐村干部、綜合整治主任的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訓工作;11月底前對習慣使用老舊火籠取暖的人群進行調查,對此類人群提倡用熱水袋、燙壺等更加安全的取暖工具,做好集體更換工作,確保2020年冬季該類人群不再使用有危險性的取暖工具;12月底前在各自然村設立固定的消防安全陣地(設置防火公約消防宣傳欄等)。五是抓好志愿消防隊建設,加強培訓和演練;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的行政村,要按規定建立志愿消防隊。
五、工作步驟
本次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共分三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0年11月15日前)。
鄉政府成立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制定具體的治理工作方案,明確治理對象、重點、方法和要求。綜合治理方案報區消安委。
(二)排查整治階段(至2020年12月20日)。
2020年12月25日前完成排查摸底工作,建立工作臺賬,并將排查摸底數報區消安委;2020年12月30前完成整治。
(三)自查自評階段(2020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
鄉政府對綜治工作開展自查自評,將自查自評報告及總體工作總結報區消安委。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改進建筑工地、物業小區消防安全管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有效消除火災隱患,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工作范圍
做好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和建設工程電氣設計施工及其線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隱患和問題的排查整治。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并指導業主依照有關規定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對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進行維修、更新、改造。
三、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7年12月20日前)
成立冬春火災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由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局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局屬各單位負責人為成員。局辦公室承擔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協調各科室制定檢查方案、落實工作責任。要求各建筑企業和物管公司,認清當前消防安全形勢,提高對今冬明春火災防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明確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任務和要求。
(二)全面排查整治階段。(2017年12月-2018年“兩會”前)
開展全面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逐一列出清單,落實整改責任、整改計劃和整改任務,依法跟蹤督促整改。要求各建筑企業和物業對家庭和小區的消防安全隱患和公共消防設施存在的隱患開展自查自糾,對建筑工地和物業小區中存在消防設施損壞、消防車道、疏散通道占用、堵塞等消防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對排查出的隱患要求限期整改。建筑施工單位不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設計、不按設計圖紙施工、施工不規范和使用不合格電器產品施工、監理單位不履行施工質量的監理責任等行為要求限期整改。
(三)總結提高階段。(2018年3月-4月)
對冬春火災防控工作進行全面總結,檢查評估實際效果,總結經驗,查找不足,鞏固排查治理成果,并形成冬春火災防控總結報告。
四、具體要求
(一)強化作業區消防安全管理。施工、監理單位應重點加強施工過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對工人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并指導工人在發生火災時如何自救或報警,定期組織開展消防救援演練;施工現場嚴格動火作業審批和監護,動火作業前應對作業現場的可燃物進行清理,作業現場及附近無法移走的可燃物應采用不燃材料對其覆蓋或隔離,動火作業時有防范措施和專人監護;安全網等設施防火性能符合要求,并采取相應的防火措施;建筑電工、焊工等特種作業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及持證上崗情況按照現行標準規范要求執行。
(二)強化辦公區、生活區消防安全管理。建筑工程施工現場使用的臨時宿舍、辦公用房,其建筑構件燃燒性能等級必須為A級。現場宿舍內嚴禁使用煤氣灶、大功率電器等易引發消防安全事故的設備,嚴禁亂拉亂接電線。每100平方米至少配備2具滅火級別不低于3A的滅火器,廚房等用火場所應適當增加。宿舍內使用空調的應單獨設置線路,并對線路進行全封閉保護,杜絕亂接亂拉。
(三)強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各有關企業要高度重視建筑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依據《浙江省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方案》(浙建安辦〔2017〕12號)及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等相關規定的各項要求,建立健全有關規章制度,嚴格落實“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閘一漏”等臨時用電規范要求,嚴禁電線私拉亂扯、一閘多用等違章違規現象發生。強化自查自糾,重點檢查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檔案建立情況,辦公用房及民工宿舍用電線路敷設保護和大功率電氣使用等情況,及時消除各類用電隱患,確保施工安全。
(四)強化建筑工程電氣火災綜合治理。(1)規范建筑工程電氣設計,落實電氣工程設計質量終身負責制,嚴查設計單位不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設計的行為,依法追究因電氣設計部符合標準規范而導致電氣火災事故的設計單位責任。(2)落實電氣工程施工質量責任制,嚴格電器產品及其線路施工進場檢查驗收。嚴查施工單位不按設計圖紙施工、偷工減料、使用劣質電線電纜及質量不合格電器產品等問題和隱患;嚴查監理單位不履行施工質量的監理責任,嚴查質量不合格電器產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裝;嚴查施工不規范造成電線絕緣層損壞、電纜井(溝)封堵不嚴密等隱患問題。依法追究因電氣施工質量問題導致火災事故的施工、監理單位的責任。(3)落實建設單位主體責任。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設計單位或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電氣設計和施工質量。按照合同約定,由建設單位采購有關電氣及配套產品的,建設單位應當保證電氣及配套產品符合設計文件和合同要求。
一、工作目標
深入學習黨的五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終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貫穿到所有工作中,深度聚焦重點領域、重要場所和重大活動,嚴格落實“三個必須”管理責任和學校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全面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消防安全責任體系建設。牢固樹立“隱患勝于明火、防患勝于救災”消防安全管理理念,大力整治校園火災隱患,加強消防志愿者隊伍建設,充實完善、配齊配足校園消防設施設備,強化校園消防基礎設施能力建設,提高火災防控能力,努力實現“防大火、控小火、遏傷亡”的工作目標。
二、領導機構
成立專項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擔任,成員由教育局各股室負責人及各學校校(園)長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學校安全管理股,負責日常工作。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含幼兒園、社會力量辦學機構)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切實加強對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位。
三、時間安排
從即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分為三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0年12月12日前)。各學校要緊密結合本校火災防控工作實際,召開專題會進行安排部署,宣傳發動全員參與、全員知曉,切實將火災防控工作落實到人、責任到崗。
(二)組織實施階段(2020年12月13日至2021年全國“兩會”結束)。各學校結合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按照2020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實施方案,制定本校工作方案,落實整治內容,明確職責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
(三)總結考評階段(2021年全國“兩會”閉幕至3月31日前)。各學校針對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匯總分析、自查自評,總結提升經驗做法,查找工作薄弱環節,積極堵塞安全漏洞,制定完善消防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四、工作內容及措施
(一)加強校園冬春季火災防控責任意識。各學校要積極配合消防部門開展好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有關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要求,組織召開一次專題會議,專題研判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形勢,找準規律性和薄弱環節、提出對策措施、精準實施,切實增強校園火災防控工作的責任意識。
(二)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各學校要以消防宣傳教育“五進”為契機,立足教育主陣地優勢,針對不同年齡段學生的感知、認知能力,選取適當的培訓內容和消防疏散演練方式,大力宣傳普及消防安全知識和逃生自救技能,使廣大師生掌握消防安全“救護、逃生、撲滅初起火災”的基本知識和常識,著力增強消防安全意識。
(三)加強消防志愿者隊伍建設。各學校要積極組織推行校園消防安全志愿者隊伍建設,開展“消防安全小老師”活動,讓學生在寒假期間發揮消防安全志愿者作用,會排查家庭消防安全隱患,會檢查社會消防安全隱患,會宣傳消防安全知識,會講解自救逃生方法,為消防安全宣傳注入新鮮活力。
(四)加強消防基礎設施能力建設。各學校要整合相關資源,依托現代科技手段建立消防管理平臺,切實完善消防安全自動報警系統,加強校園消防安全遠程監控預警、自動化控制和緊急避險、自救互救等設施能力建設。
(五)開展電氣火災事故防范專項整治。各學校要以防范電氣火災為重點,特別要加強對宿舍亂拉亂接電線,私自使用大功率電器的檢查整治,要廣泛普及電氣火災防范知識,定期組織對電器產品、線路、應急照明等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有效降低電氣火災風險和事故。
(六)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各學校要建立完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列出隱患排查治理日常安全檢查清單,明確和細化隱患排查的事項、內容、頻次和責任。各校負責人和安全負責人要每天組織對設施設備、重點場所、環節、部位、管控措施落實等情況進行排查檢查。對排查發現的隱患立即建立臺賬,發現重大事故隱患,及時向教育行政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要逐項落實整改措施,按照閉環管理要求切實整改到位,確保把火災隱患排查治理挺在前面,源頭治理深入落實到位。
(七)做好重要時節火災防控工作。緊盯“兩會”等重大活動,元旦、春節等重要節日,以及寒假前后等重要時間節點的消防安全和安全管理工作。各校要分時段組織開展檢查指導,加強值班值守,在重點場所和部位做好應急處置各項準備,通過“早部署、早防范、早治理”等手段,進一步強化重要時間和重要時段的消防安全檢查和安全管理,確保重要時節校園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落實,周密安排部署。各學校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認真組織開展火災防控專項治理。堅持底線思維,切實擔負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責任,全力抓好冬春火災防控工作。進一步明確責任領導,細化排查整治措施,形成專項治理責任鏈條,抓好落實、做出成效。
一、總體要求
全市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要做到“四個結合”,即專項行動與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相結合,專項行動與落實重點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責任相結合,專項行動與重點行業領域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從業人員素質提高和技術進步相結合,專項行動與有關部門已部署開展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結合。為此,各區縣、各有關部門、各單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實抓緊抓好。各級政府要加強領導,全面部署,明確職責和分工。各安全監管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扎實工作,通力協作,共同推進。各生產經營單位要認真開展自查自改,深入排查隱患和問題,切實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二、主要目標
通過這次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強化各項隱患治理措施,促進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政府監管主體責任的落實,建立健全隱患治理和危險源監控制度,推進本市“隱患治理年”工作的有序開展,有效防范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努力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提高城市安全生產保障能力,為奧運會順利舉行營造良好環境。
三、督查內容和責任部門
按照辦公廳《通知》和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在重點行業(領域)開展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的意見》的要求,本市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的督查內容和責任部門如下:
(一)綜合督查內容
各區縣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的督查內容為: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程標準的貫徹執行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安全生產投入情況;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情況;安全基礎管理、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和落實情況;安全生產重要設施裝備、特種設備日常管理維護、保養情況,勞動防護用品采購、查驗、配備和使用情況;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三同時”執行情況;重大危險源普查、監控、預警制度建設及措施落實情況;對企業周邊或作業過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危險點排查、防范和治理情況;開展隱患排查、登記、整改、監控情況;按照“四不放過”原則查處事故和責任追究情況;應急預案制定、演練和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相關專項督查內容落實情況。
(二)專項督查內容及責任部門
市有關安全監管部門對本系統生產經營單位督查的內容包括綜合督查內容和以下專項督查內容。
1.道路交通運輸
督查內容:整治超速、客車超員、貨車超載、貨運車輛違法載人、疲勞駕駛、酒后駕駛等易導致群死群傷的交通違法行為的情況;運輸經營者市場準入、營運車輛技術狀況、營運車輛駕駛員從業資格和客運站、軌道交通的安全監管的情況;危險路段排查治理和養護維修作業安全措施、交通疏導等安全監管的情況。
責任部門:市公安局(交警)、市交通局、市市政局。
2.人員聚集場所與消防安全
督查內容:商(市)場、公共娛樂場所(含水上游覽場所)、旅游景點、學校、醫院、飯店、網吧、公園、勞動密集型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單位,“三合一”場所,高層建筑、地下空間、文物古建筑等單位和場所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建立及落實情況;單位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情況;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建筑之間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區設置的情況;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和防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及消火栓系統運行的情況;電氣線路敷設以及電氣設備的安全狀況;經營性場所室內裝飾材料防火性能的情況;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單位場所的安全布局情況;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的情況;消防產品使用領域質量的情況。
責任部門:市消防局、市民防辦、市旅游委、市教委、市衛生局。
3.生產安全
督查內容:冶金、有色、石油、化工、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等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管理基礎和標準化建設的情況;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和反“三違”的情況;安全生產許可證換發的情況;防硫化氫中毒、防火、防爆、防泄漏、防自然災害易引發事故的措施落實情況;重大危險源分級監控的執行情況;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危險化學品登記的情況;特種作業審批制度落實及現場管理的情況;加油(氣)站設計、設施和周邊安全距離設置,卸油、加油、檢修等環節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開展反“三違”情況及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違法行為等情況。
責任部門:市安全生產監管局、市國資委、市消防局、市水務局。
4.建筑施工
督查內容:房屋建筑和市政、鐵路、公路、水利和電力等工程建設預防坍塌、高處墜落、起重機械事故的措施;高大模板支撐體系、隧道、高大橋梁及高邊坡等危險性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實情況;預防軌道交通施工涌水等事故措施的落實情況;安全帽、安全帶和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的采購、查驗、使用情況。
責任部門:市建設交通委、市市政局、市水務局。
5.水上交通運輸
督查內容:“防船舶碰撞、防泄漏”專項整治的情況;老舊客運船舶的安全及運行的狀況;船舶通信、消防、救生等安全設備保養、配備的情況;渡口渡船專項整治的情況;低質量船舶專項治理及長效機制的建立和落實的情況。
責任部門:*海事局、市港口局。
6.特種設備運行
督查內容: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和日常維修保養的情況;作業人員按規定持有有效證件的情況;安全附件和安全保護裝置的檢驗(校驗)的情況;應急預案的制定和演練的情況。重點檢查奧運承辦場館、人員密集場所、主要旅游景區的電梯、大型游樂設施、客運索道、軌道交通等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情況;重點行業(領域)壓力容器、電站鍋爐等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的情況。
責任部門:市質量技監局。
7.鐵路航空運輸
督查內容:旅客列車“三品”(易燃、易爆、危險品)檢查和站車防火防爆制度的落實情況;鐵路行車關鍵設備質量及維修的情況;道口設備設施、標志的設置,看守及監護人員標準化作業及“平改立”推進的情況;違反《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非法建設建筑物和構筑物等情況;公跨鐵立交橋、公鐵平行地段防護設施等的設置、管理情況。空防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機組飛行準備質量;飛機故障處理的情況;整頓機坪秩序的情況;危險品運輸管理的情況;空管和油料安全保障的情況;應急措施的落實情況。
責任部門:*鐵路局、民航華東管理局。
8.電力安全運行
督查內容:保證奧運期間電力供應的準備情況;預防臺風等自然災害,保證迎峰度夏電力安全的情況;電力建設施工防滑坡、防坍塌、防高處墜落、防機械設備損壞,保證電力施工安全的情況;電網主要輸變電設施和發電廠主機設備、特種設備的安全情況;電力二次系統安全防護的情況。
責任部門:華東電監局。
9.燃氣安全
督查內容:預防煤氣中毒、管道泄漏等各類事故情況;打擊非法運輸、儲存、安裝、銷售液化石油氣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情況;對燃氣生產、儲存、輸配、供應、使用等環節安全條件的審查情況;應急預案的制定和演練情況等。
責任部門:市市政局。
10.漁業農機作業
督查內容:漁業船舶持有效船舶檢驗證、船舶登記證、捕撈許可證(捕撈漁船)的情況;漁業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號設施設備配備和運行的情況;漁業船舶進出港簽證的情況;漁業船舶編隊生產制度的落實情況;老舊漁業船舶安全生產的情況;漁業船員職業技能培訓教育,漁業船員配備、持證上崗和勝任的情況;漁業船舶遵守各項航行作業規則、規程的情況。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登記、年度檢驗的情況;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證的申領、換發、審驗情況;農機駕駛操作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情況;查處違法載客、無牌行駛、無證駕駛等違法行為的情況。
責任部門:市農委。
11.環境保護
督查內容:沿江、沿河化工企業,危險廢物和放射性物質應用單位,以及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構成威脅的危險廢物堆放和處置場所等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措施、應急預案制定及演練等情況。
責任部門:市環保局。
此外,其它有關部門要按照專項行動的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系統、本行業的實施方案。要以事故頻發、隱患突出的企業為重點,組織督促檢查,強化隱患單位的自查自改,切實把各項安全生產措施落到實處。
四、具體安排
本市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由市安委辦綜合指導、協調,各區縣政府、市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采取企業自查與部門抽查、綜合督查與專項督查的形式。各區縣、各部門、各單位要成立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負總責,切實加強領導。
(一)準備階段(*月*日前)
各區縣政府,市安全監管、公安(消防、交警)、建設、交通、市政、水務、鐵路、民航、農業、質量技監、海事、港口、旅游、教育、衛生、國資、電力、環保、民防等部門按照辦公廳《通知》和安委辦《意見》以及本實施方案,結合本地區、本系統和領域的重點,制定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的工作方案,并于*月*日前,將工作方案和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名單報送市安委辦。
*月*日前,各區縣政府、各相關安全監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完成對相關生產經營單位開展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的動員、部署,并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認真落實。
(二)企業自查自改階段(*月底前)
各行業主管部門、各生產經營單位結合實際,制定具體方案。按照《辦公廳關于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深入開展自查自改,認真治理事故隱患。對排查發現的隱患和問題,立即實施整改和治理;對一時難以治理的隱患,制定整改計劃,落實整改資金和防范措施,并制訂應急預案,加強日常監控和管理。6月5日前,各行業主管部門及各生產經營單位將自查自改情況按照監管關系及時報市、區縣安全監管部門。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加強對生產經營單位的指導和監督檢查。
(三)督促檢查階段(*月-*月)
各區縣政府組成由領導帶隊、相關安全監管部門參加的督查組,對本區域生產經營單位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確保督查全覆蓋。
各相關安全監管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組成領導帶隊、相關人員參加的督查組,對本系統和本行業所屬生產經營單位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確保督查全覆蓋。
市安委辦要組織有關安全監管部門對各區縣政府開展專項行動情況進行全面督查,對相關安全監管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開展專項行動情況進行重點抽查。
各區縣政府、各相關安全監管部門于*月*日前,將開展安全生產排查治理與督促檢查的總結報市安委辦,由市安委辦匯總后報市政府。
一、排查、整治的范圍及內容
(一)范圍
排查范圍為人員密集場所、影劇院、歌舞廳、網吧和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生產、儲存、經營場所。(二)內容1.人員密集場所
①鎖閉、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樓梯或安全出口,影響安全疏散的,應當立即改正。
②在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安全出口處設置鐵柵欄,在公共區域的外窗及集體住宿房間的外窗安裝金屬護欄,影響安全疏散和應急救援的,應當限期拆除。
③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數量不符合要求,商住樓營業部分與住宅部分安全出口未分開設置的,應當限期改正。
④疏散指示標志和火災應急照明燈被遮擋、覆蓋的,應當立即改正;疏散指示標志和火災應急照明燈缺少、損壞和標識錯誤的,應當限期改正。
⑤員工集體宿舍與車間或者倉庫設在同一建筑物內的,應當限期改正。
⑥在人員密集場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應當立即改正。
⑦擅自改變防火分區,容易導致火勢蔓延、擴大的,應當限期改正。
⑧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不完好有效,影響防火滅火功能的,應當限期改正。
⑨建筑物內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時,未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未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未配置消防器材、未安排專人監護,違章作業的,應當立即改正;嚴禁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時進行設備檢修、電氣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維修作業。
⑩在建筑物周圍搭建棚、房等,影響人員逃生和滅火救援的,應當限期改正。2.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生產、儲存、經營場所
①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響公共安全的,應當限期改正。②城鎮燃氣的氣源廠、儲配站、調壓站和管道、設備等燃氣輸配管網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應當限期改正。
③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混放的,應當立即改正。
④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滅火設施和防雷、防爆、防靜電設施不符合要求,影響防火滅火功能的,應當限期改正。
二、組織領導和部門職責分工
為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長為組長,公安、安監、監察、教育、建設、文化、衛生、工商、旅游和廣電等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辦公室設在市消防分局,負責對整個活動的日常組織協調工作。各縣區也要參照市的做法,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有關部門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搞好分工協作,共同開展工作。安監部門負責對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生產、儲存、經營場所和勞動密集型企業的排查;教育部門負責學校、托兒所、幼兒園的排查;工商部門負責對市場的排查;經貿部門負責對商場(店)的排查;旅游部門負責對星級賓館、飯店的排查;建設部門負責對本系統內單位的排查;廣電部門負責對本系統內單位的排查及對整個排查活動的宣傳報道;衛生部門負責對醫院的排查;文化部門負責對公共娛樂場所的排查;監察部門負責對整治工作中領導不力、執法不嚴、失職瀆職、徇私舞弊的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的調查處理;其余單位的排查工作由公安部門負責。
三、時間安排
(一)宣傳發動(9月16日-20日)自即日起,集中10天的時間,向全社會宣傳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的范圍、內容和要求,大力宣傳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為火災隱患的排查、整治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二)單位自查整改(9月20日-9月30日)
各單位按照公安部、監察部、國家安監局《關于進一步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的若干意見》和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對照排查、整治的重點內容進行全面自查。各單位自查整改結束后填寫《單位火災隱患自查整改承諾書》(附后),報本行業或本系統行政主管部門。無主管部門的單位報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三)行業或系統行政主管部門復查(10月1日-10月20日)
由行業、系統行政主管部門對所屬單位承諾已整改的火災隱患逐一檢查落實;對存在火災隱患未整改的單位要督促其落實整改責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對復查中發現單位在自查整改中不履行職責、弄虛作假或拒絕整改的,應當依法依紀給予消防安全責任人或其他責任人員行政、紀律處分。(四)領導小組組織檢查(10月21日-10月30日)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對各單位自查和系統復查情況進一步檢查,對發現問題的單位,責令其重新整改。(五)政府掛牌督辦(11月1日-15日)經領導小組批準后,對確定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單位,由公安消防部門以同級人民政府名義在單位的醒目位置懸掛重大火災隱患單位警示牌,標明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場所、整改期限和整改責任人,并向社會公布。各縣區人民政府與重大火災隱患單位的行業或系統行政主管部門,行業或系統行政主管部門與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層層簽訂督促整改責任書,并跟蹤督辦,直至整改完畢。
附件:
單位火災隱患自查整改承諾書
單位名稱地址
單位
印鑒使用性質人員密集場所1、影劇院、禮堂2、夜總會3、網吧4、舞廳、卡拉OK廳5、游藝廳6、保齡球館7、桑拿浴室8、其他公共娛樂場所9、旅館、賓館10、飯店、餐廳11、商場、超市、室內市場12、學校13、托兒所、幼兒園14、養老院15、醫院16、勞動密集型企業車間、宿舍
17、其他公眾聚集場所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生產、儲存、經營場所
18、甲、乙類廠房19、甲、乙類庫房20、加油、氣站
21、甲、乙類油、氣罐站22、其他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生產、儲存、
經營場所消防安全責任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
負責人)
聯系電話身份證號消防安全管理人(主管消防安全工作
的負責人)
聯系電話身份證號
聯 系 人聯系電話身份證號
按照《關于集中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案》要求,本單位已組織人員對火災隱患進行了全面排查和整改,現承諾以下內容填寫屬實,并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法律責任。
簽名:
時間: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責任人)1經排查發現并已整改的火災隱患部 位隱患情況整 改 措 施 落 實 情 況
單位火災隱患自查整改承諾書
2經排查發現但未整改的火災隱患部位隱患情況未整改原因、目前采取的措施和整改期限責任人需要說明的情況
一、工作目標
落實《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實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強化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結合《房屋建筑和人員聚集場所安全風險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實施方案》和城市建設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深度聚焦重點領域、重要場所,集中組織開展住建系統冬春火災防控工作,切實加強我州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監管力度,強化源頭管控,全面排查和消除建筑工地、房屋市政工程、物業服務、燃氣管理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任務
(一)加強建設工程消防審查
驗收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細則》以及全省建設工程消防監管工作會議要求,結合前期開展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專項檢查工作,督促相關單位及其從業人員依法履行建設工程相應責任,切實加強源頭管控,杜絕先天性火災隱患。重點檢查建設工程存在未經依法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擅自施工;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工程驗收后經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未按規定在驗收后報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等四類違法行為。(牽頭科室:勘察設計科、質安科)
(二)深化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控
嚴格落實《關于加強今冬明春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重點檢查電工、焊工等特種作業人員是否存在無證上崗和違章操作行為;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用氣安全管理是否規范,配電設備、設施、電纜電線等是否采用合格產品;施工現場臨時消防設施、設備及器材等是否配備完好,應急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規范要求,樓層臨時消防系統是否同步安裝使用;施工現場保溫材料、塑料模板、安全密目網及活動板房等材質防火等級、阻燃指標是否達標;易燃可燃物品安全管理是否集中堆放并規范管理,防火間距是否符合規范要求;是否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設置消防車道、臨時給水、應急照明,并配備滅火器材、設施;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技術措施和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加大對城區老舊小區管線、老舊小區改造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堅決杜絕情況不清、野蠻施工等發生消防安全事故。(牽頭科室:質安站、質安科)
(三)深入開展重點領域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活動
一是加強老舊小區消防安全治理。各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冬春兩季要組織開展全面徹底的房屋安全隱患排查,重點對建筑年代較長、建設標準較低、失修失養嚴重的房屋進行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對整體危險和局部危險的房屋堅決停用或拆除。要組織物業服務企業開展消防安全隱患自查自糾工作,建立完善消防隱患風險點臺賬,制定落實消防隱患防范措施。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切實保障物業管理區域消防安全設施設備和消防安全通道正常使用,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安全用電用氣檢查。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嚴格按照規定做好電梯保養維護工作,加強高空墜物安全防范工作。對樓體外立面存在脫落危險等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區域,物業服務企業要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做好安全隔離、防護和維修工作。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充分利用宣傳欄、公告欄、櫥窗、板報、電子顯示屏等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安全生產知識宣傳力度,提高廣大人民群眾房屋安全使用和消防安全防范的責任意識。(牽頭科室:房產科)
二是加強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要求,以建筑高度超過24米(約8層)的建筑為重點,進一步增強高層建筑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消防安全意識,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各類事故隱患,確保高層建筑的消防通道安全暢通率達100%,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完好率達100%,消火栓給水系統完好率達100%,新投入使用的消防設施設備合格率達100%,消防安全管理建章立制率達100%,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重點對高層建筑中的供電安全、廣告牌安全、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安全、樓道亂堆雜物堵塞消防通道安全、樓頂管理安全、無證經營場所管理安全等進行全面摸底排查,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統一進行核對,逐一進行梳理,摸清區域內高層建筑的基本情況和存在的主要問題,對尚未整治或整治不到位的高層建筑進行匯總,并按隱患的輕重緩急程度進行分類;對存在隱患建立專門的管理臺賬,責任主體原則上是建筑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或物業管理公司,沒有房地產開發企業和物業管理公司的,由其業主委員會作為責任主體,進一步加強指導,督促消防安全責任主體落實。(牽頭科室:房產科)
三是加強燃氣等市政公用設施火災防控治理。按照燃氣場站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督促燃氣經營企業落實各項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加強燃氣場站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進一步落實燃氣經營單位和使用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重點檢查各種設備、管道、閥門及連接處有無跑、冒、滴、漏現象;各種工藝指標是否正常;滅火設施、器材配置是否齊備充足;電氣線路、設備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等內容。督促檢查各燃氣經營企業完善應急預案,落實應急裝備和隊伍,提升燃氣專業應急演練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加強城市(縣城)供水、污水、垃圾等設施設備的消防安全管理及規范運行。(牽頭科室:城建城管科)
四是加強易燃可燃彩鋼板建筑整治。要對人員密集場所、冰雪游樂設施尤其是違規搭建、使用易燃可燃夾芯板材,且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責令拆除或更換合格材料。重點對消防設施配套不足、消防通道堵塞、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夾芯彩鋼板搭建等用作經營的房屋開展排查整治,消除經營性房屋消防安全隱患。(牽頭科室:城建城管科、房產科)
五是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強電動自行車充電、停放安全管理,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鼓勵新建住宅小區同步設置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電設施,推動既有住宅小區安裝電動自行車智能充電設施,合理規劃設置集中停放充電區域,從源頭上解決電動自行車亂停亂放、私拉亂接電線充電帶來的消防安全隱患,強化提升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能力。(牽頭科室:城建城管科、房產科)
六是切實落實物業管理火災防控責任。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依據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規定及物業服務合同約定,認真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房屋使用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積極主動配合應急管理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做好消防安全風險防范、排查和處置工作。加強物業服務員工應急處置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的培訓,提升物業服務企業應急處理能力,并開展一次應急疏散演練。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做好小區配電室、單元配電箱柜和電梯使用等安全防范,確保設施設備運轉正常有效。(牽頭科室:房產科)
七是加強農村房屋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實施方案》要求,完成用作經營的農村房屋、非經營性農村人員聚集場所房屋消防安全隱患重點排查整治,同步啟動其它農村房屋的排查整治。(牽頭科室:村鎮科)
(四)持續推進消防“生命通道”暢通
工程建設各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結合《全州打通“生命通道”機制整治行動方案》要求,積極配合推動開展車位配建、增建和規范管理,對現有居住小區內部設置的停車位進行科學調整,新建公共停車場和新增車位,推動加強停車設施建設。指導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企業安全責任清單參考模板(1.0版)》,扎實做好清單制定、推行、實施,按相關規范要求維護消防疏散通道暢通。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建立彈性停車、錯時開放、潮汐停車和共享停車等停車措施。督促物業服務企業配合相關部門落實消防車通道標識化管理,對亂搭亂建、私自停車等影響消防通道的行為及時進行處置。同時,引導群眾對消防車道違法行為進行舉報投訴,提高群眾參與意識。(牽頭科室:房產科)
(五)強化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
各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地處林區、山區、臨山的建設項目以及分布在林區、山間的市政公用設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施工工地、城市山體公園和臨近山體的公園消防安全管理,嚴格火源管理和動火作業,切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森林草原火災發生。(牽頭科室:質安科)
(六)加強冬春期間消防宣傳工作
各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在冬春期間,在行業系統內組織一次消防安全集中培訓和疏散演練。在元旦、春節、“兩會”等重要節點,開展火災案例警示教育,及時向重點單位負責人、管理人推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要結合疫情防控工作,調整宣傳思路,營造良好氛圍,主動應對新形勢、新問題,積極探索網絡媒介、直播平臺等無接觸消防宣傳手段,拓寬消防安全宣傳的受眾面,全力做好消防宣傳教育工作。(牽頭科室:質安科)
三、工作步驟
(一)部署發動階段
各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結合業務工作開展一次消防安全風險形勢研判會,針對轄區建筑工地、老舊小區改造、物業管理、傳統村落等隱患易發、多發場所或領域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分析研判,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落實工作任務、措施和責任。
(二)組織實施階段
各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聚焦重點領域、重要場所,全面排查整治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違法行為和建筑工地、房屋市政工程、物業服務、燃氣管理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分類列出問題隱患清單和整改責任清單,照單履責、照單檢查、照單督導、照單銷賬,形成工作閉環,全力抓好冬春火災防控各項任務落實。
(三)總結分析階段
各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總結冬春火災防控工作情況,開展自查自評、固化經驗做法。要對前期發現的消防安全問題隱患整改完成情況開展“回頭看”,強化跟蹤整改,落實閉環治理,進一步健全完善火災防控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強化底線思維和風險意識,深刻認識做好冬春火災防控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工作措施,深化協作機制,確保轄區內住房城鄉建設系統火災防控措施全面覆蓋、不留死角、落到實處,按時保質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貫徹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三個必須”要求,切實擔負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隱患的政治責任,把責任層層分解,抓好貫徹落實。要加強督導檢查,對措施不落實、問題突出的部門和所屬行業企業,要綜合運用通報、約談、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動工作落地見效。
通過三年時間,達到以下目標: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有力。各醫療衛生機構安全生產組織領導、統籌協調機制更加完善、有效發揮作用。各級醫療衛生機構領導干部、工作人員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意識和能力明顯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更加規范。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更加規范;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明顯提高;聯合檢查與監督約談機制更加完善;干部職工消防安全素質得到全面提升。重點安全風險取得顯著成效。危險化學品、醫療廢物等安全管理工作領導體系更加健全,制度體系更加完善,安全防范水平全面提升,確保重點部位安全防范基礎工作更加扎實有效。平安醫院創建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安全防范系統建設更加完善,醫務人員安全防范意識明顯增強,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明顯提高,為健康打下可靠的安全生產基礎。
二、主要任務
(一)落實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一是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要建立健全從主要負責人到一線崗位員工、覆蓋所有管理和操作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所有人員承擔的安全生產責任。加強安全生產法治教育,提高全員守法自覺性,建立自我更新、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內生機制。建立單位內部安全生產監督考核機制,推動各個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位。
二是落實單位主要負責人責任。單位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等主要負責人要強化落實第一責任人法定責任,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帶頭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標準,加強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安全生產管理,做到安全責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訓、應急救援“五到位”。
三是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強化內部各部門安全生產職責,落實一崗雙責制度,單位安全管理人員、重點崗位、科室和一線醫務人員要嚴格履行自身安全生產職責,嚴格遵守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建立“層層負責、人人有責、各負其責”的安全生產工作體系。2020年底前,建立本級衛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門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清單;2021年底前,建立覆蓋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四是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加強安全隱患排查,建立健全以風險辨識管控為基礎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尤其要強化對存在重大風險的場所、環節、部位的隱患排查,及時向監管部門和職代會“雙報告”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嚴格落實治理措施,按照有關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加強對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實現閉環管理。2021年6月份前,建立起完善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2022年底前,各醫療機構隱患排查治理規范化。
(二)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深化消防安全標準化建設。全面貫徹落實《醫療機構消防安全管理》《醫療機構消防安全管理九項規定》《醫療和疾控機構消防安全生產工作管理指南(試行)》等文件,結合實際,分類指導,開展示范創建,培樹一批典型單位,推進全系統逐步建立健全火災風險自知、消防安全自查、隱患問題自改、消防責任自負以及自我管理、自我評估、自我提升的工作機制。2020年,打造衛生健康行業標桿示范單位;2021年,全面推廣典型經驗做法;2022年,有效落實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
二是扎實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進一步明確各醫療機構職責定位,強化部門聯動,研究重大事項,通報火災情況,建立聯合檢查與監督約談機制,形成信息共享、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衛健局將聯合有關部門,綜合采取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等多種措施,確保督促整改到位,堅決消除各類事故隱患,會同消防部門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強化監督檢查和考核,實行消防安全“一票否決”,對不認真履行職責甚至瀆職失職的嚴肅問責,同時實行責任倒查,對事故當事人和監管部門都要追責。確保本行業不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
三是推進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能力建設。逐步推進消防物聯
網監控系統建設,積極應用物聯傳感、溫度傳感、火災煙霧監測、水壓監測、電氣火災監控、視頻監控等感知設備,加強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預警監測,實現消防數據物聯感知、智能感知,提升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到2022年底前,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得到有效落實。
四是全面提升干部職工消防安全素質。依據消防法律法規和《醫療機構消防安全管理》《醫療和疾控機構后勤安全生產工作管理指南(試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制度,科學制定消防宣傳教育工作計劃、方案和內容,加強消防普法與消防知識宣傳,注重傳統媒體和新媒體的融合運用。各單位要通過線上、線下分批次、分類別組織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消防職能部門和重點部位員工、安保人員、工程人員等重點人群開展消防教育培訓。各單位要開展常態化全員消防教育培訓,落實入職必訓、定期培訓、轉崗輪訓等要求,全面提升全員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教能力。2022年底前,實現全覆蓋培訓,全縣醫療機構職工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明顯提升。
(三)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
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責任體系,強化單位主體責任。深入開展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規范檢查內容,嚴格執法程序,完善檢查標準。要建立聘請專家指導服務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檢查;可邀請行業協會、科研院所、安全評價機構等社會力量參與開展專業評估,提高檢查的專業性、精準性、有效性,提升安全監管效率效果。完善安全風險分布檔案,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加強培訓和演練,逐步形成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大力推進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借助信息化手段實現信息共享、上下貫通。2022年底前完成醫療機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為重點的安全預防控制體系。
(四)醫療廢物安全管理
一是規范醫療廢物管理。建立健全醫療廢物管理責任制,明確相關人員職責。健全醫療廢物收集、轉運、暫存、交接登記和集中處理各環節相關制度和流程,完善醫療廢物流失、泄露、擴散和意外事故發生時的應急處置預案。
二是加強醫療廢物處理監督管理。依照標準設置醫療廢物收集暫存和集中暫存場所,完善存儲、消毒、防蠅防鼠的設施配備。強化職業安全防護管理,加強醫療機構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情況的日常監管,督促醫療機構做到污水穩定達標排放。
(五)深化“平安醫院”創建活動
按照《關于加強醫院安全防范系統建設的指導意見》、《關于印發做好新形勢下醫療糾紛綜合處置工作的意見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督促、指導醫療衛生機構強化安全防范系統建設,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合一”的安全防范體系,二級以上醫院設立應急報警裝置并與當地公安機關聯網情況和安檢措施。加強醫療質量監督管理,強化醫療安全管理,強化警醫聯動,建立健全信息通報、共享、處置和反饋機制,加大醫療風險防范力度,加強對醫務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強化涉醫違法犯罪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開展安全防范培訓。
三、進度安排
從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0年4月至5月)。各單位按照方案要求,密切結合各自實際,制定細化實施方案,對開展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作出宣傳發動和具體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單位嚴格落實本方案重點整治內容,認真開展專項整治。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問題和風險隱患摸排梳理,落實各項安全整治主體責任,建立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清單,制定時間表、路線圖,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堅(2021年)。針對重點難點問題,通過現場推進會、專項攻堅、經驗推廣等措施,加大專項整治攻堅力度,強力推進問題整改,落實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動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確保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四)鞏固提升(2022年)。認真分析存在的突出安全問題,深入查找深層次原因,總結各地經驗做法,研究提出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形成常態化、制度化、規范化的制度成果,推動各項治理工作規范、安全開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建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機制,明確承擔相關職責的工作機構,及時研究專項整治行動中出現的問題,定期聽取整治情況匯報,加強重大問題協調,強化整治責任落實,確保工作有序有力推進。
(二)強化部門協同。各單位要明確內部工作分工,細化重點任務工作方案,明確時間進度和工作要求,形成整體工作合力。
小學學校安全工作計劃(一)
2017年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律手段,進一步落實學校安全穩定和校園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責任制,完善校園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強化學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健全校園安全管理和校園周邊治安綜合治理的長效機制,完善和落實風險評估、隱患排查、矛盾調處等源頭治理機制,確保全縣學校安全穩定。
一、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和學校周邊綜治工作機制
1、完善組織機構。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建立健全校園治安防范、校車安全管理、校園周邊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機構。
2、健全工作制度。各地校園治安防范、校車安全管理、校園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結合當前校園安全形勢和有關要求,進一步理順工作機制,健全各地各學校聯絡員制度,健全完善工作聯系和協調機制,進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會議、形勢研判、情況信息、工作述職、目標考核、檢查督導等相關工作制度,加強工作統籌,健全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
3、落實主體責任。認真貫徹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明確職責,切實落實本地本校在校園安全管理中的主體責任,保證學校安全穩定工作各項要求得到貫徹落實。
二、加強安全法治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救能力
4、落實安全教育課程。切實落實《省教育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課程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中小學生命安全教育每周一個課時,心理健康教育每兩周一個課時的要求,對學生進行系統的生命安全教育,并做到教材、教師、課時“三落實”。
5、加強法治教育。各地各學校要進一步完善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制度,每半年舉辦一次法治講座。推進法治教育進課堂。加強校園法治文化建設,擬創建法治教育示范學校20所。
6、開展應急逃生演練。各中小學、幼兒園要利用“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5.12防震減災日”、“11.9全國消防日”等有利時機,每學期要開展不少于2次的專項應急逃生演練活動,并做到有方案、有組織、有總結,切實增強師生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
三、夯實安全防范體系,提升校園治安防控能力
7、進一步加強保安培訓。切實按照《湖北省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技術標準》配齊配強安保人員及監控、防護、報警設施設備。同時,要進一步規范安保人員值班備勤工作,強化安保人員培訓,提升安保人員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
8、完善、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要結合實際,進一步完善門衛值班、校園封閉管理、領導帶班值班、校園安全巡邏、寄宿制管理等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實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9、大力推進校園巡邏隊伍建設。各地各學校要抽調年富力強、有責任心的教職工組建校園巡防隊伍,充實校園安保力量,并在當地綜治、公安部門的指導下,開展校園巡防工作。
四、突出工作重點,強化校園安全管理
10、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按照《湖北省消防安全責任規定》,進一步落實各地各類學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和消防安全工作職責。進一步貫徹落實《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綱要》,定期開展消防知識教育。進一步完善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按照消防部門的要求,積極開展消防專項整治活動,深入推進消防安全“四個能力”(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建設,確保校園無火災事故。
11、開展安全隱患集中排查整治。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兩化”體系建設,按照“兩化”要求和《襄陽市學校安全臺賬管理辦法》,定期開展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逐步實現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常態化、規范化、制度化。對排查出來的問題,要實行臺賬管理,限期整改,對較大安全隱患實行掛牌督辦。
12、切實做好防溺水安全工作。繼續貫徹落實政府辦公廳《關于預防青少年兒童溺水工作的意見》(鄂政辦函〔2013〕78號)和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預防青少年兒童溺水工作的通知》(襄政辦函〔2014〕15號)要求。在夏季來臨之前和秋季開學之際,各地各類學校要通過深入開展“六不”預防溺水主題教育,制發、回收《致學生家長一封信》,召開預防溺水專題家長會等方式,提高學生及其家長對防溺水工作的重視程度,強化學生家長的監管責任。同時,要協助當地有關部門強化宣傳教育、學生上下學途經路段的水情隱患排查,重點水域的安全管理等工作,確保學生溺水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堅決杜絕發生群體性溺水事故。
13、進一步加強學生上下學的交通安全管理。進一步貫徹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湖北省校車安全管理辦法》和《襄陽市校車安全管理實施意見》,認真落實校車使用許可制度、校車駕駛員資格審批制度和隨車監管人員等制度,實現校車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認真開展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構建校車安全培訓體系,定期對校車管理人員、駕駛員、隨車監管人員進行培訓。在春、秋開學之際,開展中小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動,強化校園及周邊交通管理措施,加強校園周邊交通執法管理,治理學校門前亂設攤、亂占路、亂停車等頑癥,大力整頓校園及周邊的交通秩序和“黑校車”、“黑出租”攬客營運等問題,減少交通事故發生和人員傷亡,確保全縣中小學生和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
14、加強校舍安全管理。定期對校舍進行勘驗檢查,一旦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危房,要立即停用,并采取封閉等防范措施。有基建施工項目的學校要實行封閉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繼續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寄宿制學校“五有配套”建設三年計劃,切實改善農村寄宿制學校的條件。
15、做好衛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結合季節的特點,加強春、冬季傳染病防控。各中小學校要切實落實晨檢制度和因病缺課追蹤制度,及時發現和報告發熱等癥狀的學生患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治療。學生集體活動的教室、宿舍等場所,要定期進行消毒、開窗通風,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疫情的發生。要加強食堂管理,切實落實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技能培訓和健康管理,嚴格執行食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臺賬記錄制度,落實好食品留樣制度,確保學校食品采購、加工、出售、貯存等關鍵環節安全可控。
五、加強檢查考評,確保工作落實到位
16、繼續推行學校安全工作明查暗訪督查制度。按照校園安全工作督查制度,定期對所管轄的學校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明查暗訪,對所發現的問題要列出整改清單,對整改不力的單位和個人要進行通報,并納入年度考核。
17、認真開展學校安全工作年度考核。將學校安全工作納入對各地各校的績效考核指標,進行量化考評,考核結果計入各地年度綜治工作考評總分,并作為表楊學校安全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重要依據,對出現安全責任事故的學校和鎮(區)實行“一票否決”。
小學學校安全工作計劃(二)
根據上級政府、xx市教育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要求,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牢固樹立“學校安全工作無小事”的意識,結合我校安全工作現狀,特制訂2017年我校安全工作計劃如下:
1、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強化科學有效的運行機制。
1、強化組織建設機制。進一步調整、充實、完善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各中層領導及各班級安全委員
強調校長是第一責任人,決策者的角色,確立一名能勝任此項工作的副校級分管領導,設一名得力的安全專干,每班設立一名安全委員。領導小組要全面、具體、認真落實安全工作職責,及時計劃、布置、督導、檢查、總結學校安全工作,有效研究解決各種安全問題和安全隱患。
2、強化責任落實機制。進一步提高認識,落實責任,層層建立責任制,把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到各部門、各基層、各人頭上,確保學校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處處有人抓,做到管得有條理,抓得有成效。
3、建立完善有效安全管理制度。進一步健全完善的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并在實際工作中加以落實。制定完善的學校安全工作的各類應急預案和活動方案,充分體現科學性、防范性、針對性、實效性。
4、強化安全教育機制。安全工作重在防范,提高全體師生的安全意識、素質和防范能力,是學校安全工作重中之重。要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充分利用班會、校會、國旗下講話、安全知識講座、專業人員報告會、黑板報、手抄報、宣傳欄、廣播、電視、網絡、專題活動等途徑進行安全系列教育。
5、強化安全經費保障機制。根據xx文化體育局《學校安全工作考核標準》的要求,切實安排好安全工作經費,及時檢查、更新安全設施、設備,特別是做好校舍設施,防盜設施,消防設施,實驗器材,體育設施等日常檢查,維修工作,從硬件上做好事故防范工作,消除事故隱患。
6、強化安全工作獎懲考核機制。進一步健全學校安全工作的考核力度,把安全不工作列入平時及年終考核中,并做作為教職員工評優晉級的重要指標。對因工作失職、瀆職造成重大損失,影響學校安全工作目標實現的,嚴格追究先關責任人的責任。
7、強化學校安全工作培訓機制。學校在參加xx市教育局安全科對學校負責安全的領導、專干、保安等人員業務培訓活動的同時,學校還要加強對學校領導班子、班主任、任課教師、其他從業人員的培訓。
8、強化學校安全工作檢查機制。學校各種設備、校舍、電氣設施、消防設施、體育器械等等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經常性的開展檢查并做好記錄,每學期開學之前要進行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檢查,平時要開展各專項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排查整改安全隱患。
9、完善校園安全預警保衛機制。加強校園值班、巡查力量,充分發揮校園警務室,校園監測防盜報警系統等作用。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的結合,促使各項防范措施相互配套銜接的校園安全預警防控網絡的形成,并發揮其作用。
10、監理、處理學生傷害事故的保障機制。為積極預防學生傷害事故,確保學生人身安全,要辦理好校園責任險,既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又保證學校正常秩序,有效轉移,擺脫學校在學生傷害事故中的尷尬處境。
二、主要工作
(一)抓好安全教育工作,增強安全防范意識。
1、加強安全法律法規教育。主要內容:《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中小學生人參傷害事故預防預與處理條例》、《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學安全教育讀本》。組織教師認真學習《大連市安全教育和管理手冊》和《安全教育一日常規》,進一步增強對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心和緊迫感。
2、加強安全專題教育。開學第一天上好安全教育課,重點突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共公衛生安全等,防學生早晨 、課間、中午意外傷害事故等。 必須把安全教育課列入到學校課時計劃之中,并實實在在上好安全課。平時,學校、班級至少每月集中全校師生,上一次安全專題教育大課,并作安全教育備課和詳細記錄。要通過各類事故案例開展警示教育,深化安全教育的內涵。根據不同學生年齡段,安全事故多發的時間段和重要場所等加強教育和防范。
3、廣泛開展法制教育。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和任課教師的作用,開展青少年xx法教育,以典型的突發事件、暴力事件、法律法規常識為主要xx法教育內容,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制教育,把學法、知法、守法、用法化作平時自覺行動,提高“依法治校”的水平,提高學校處理安全問題、安全事故的能力。
4、充分利用“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月”等開展一系列安全教育活動。三月、九月定為“學校安全教育宣傳月”,每學期開學第一周為學校“安全教育宣傳周”,每年3月26日為“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并以次為契機,開展有針對性開展安全意識、安全防范、安全救護教育。要把安全教育與德育工作和教學工作融為一體,形成大安全教育觀。
5、注重學生、教師和其他工作人員的心理健康排查工作。防止矛盾激化,自殺、他殺的惡性事件繁盛。建立心理健康排查和教育檔案,對心里有嚴重疾病的人員要采取有效的教育管理措施加以防范。
6、通過國旗下講話、班隊會、家長會、致學生家長一封信、手機短信、安全教育宣傳欄、櫥窗、網絡、電子屏幕等形式,形成學校、社會、家庭相互聯系的教育防護網絡,加強安全教育和提醒。
(二)加強安全工作管理,杜絕各類事故發生
1、加強門衛安全管理。
(1)學校聘用專職保安人員,經教育局審查,公安部門培訓合格,方可持證上崗。保安人員必須品德端正,責任心強,身體健康,文明服務,堅持原則,履行職責。自覺遵守工作紀律,在崗時要做到“三不準”,要按學生上下學規定時間開啟校門,校門開啟后,學校值班領導、教師、保安人員一律在校門口疏導學生。
(2)學校校園實行封閉管理。學生在校期間,校門要及時關閉,外來公務人員要問明來由,經校長同意,檢查相關證件登記后,方可進入校內。平時接待學生家長和非公務人員一律在警務室。嚴禁精神失常、酗酒、非正當理由者、閑散人員攜帶不安全物品進入校園。
(3)門衛室要配備必要的防范器材,按規定巡查校園,要能防偷防盜,防暴治暴。
(4)凡不屬于例行公務外來車輛,一律禁止進入校園。屬于外來公務車輛必須登記車牌號,檢查核實后方可進入校園。學生上下學時段,任何機動車輛禁止出入。
(5)學校領導、保安人員每天要定時對學校的水、電、門、窗等以及校園周邊環境進行巡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置和報告。節日長假前后,學校要對校園內及周邊環境進行一次拉網式安全檢查。長假期間,必須加強值班值宿工作,增派人員,輪流守崗。
2、加強交通安全管理。
(1)學校要遵受有關交通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校長為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主管校長、安全專干要具體負責校內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通過家長會,致學生家長一封信,請交通專業人員到校做報告等形式,加強交通安全工作管理,形成學校、社會、家庭共同預防學生交通事故的聯動機制。
(2)要加強對徒步、騎自行車上下學的學生交通安全管理。要摸清底數,搞好登記。放學徒步、騎自行車回家的學生要以屯為單位,選好屯長、車長,在屯長和車長的帶領下,站隊、結隊回家。學校要采取措施認真檢查、整改學校交通安全隱患,確保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
(3)制定校車和其他交通工具的安全應急預案。明確較大安全事故發生時,學校應按照有關規定的原則和程序,采取措施實施救援并進行妥善處理。建立學生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每年學校要班主任、家長、教運公司簽訂交通安全責任狀,明確各自管理責任,實施“無縫對接”。
(4)嚴禁組織學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進行集體跑步等體育活動。嚴禁“三無”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嚴禁組織大型活動租用無資質車輛接送學生,嚴禁校園停放社會車輛,從事其他非教學活動以及危及到學生安全的活動。
(5)建立校車管理檔案,完善校車管理臺賬,落實專人負責管理。配合校車公司每學期組織一次校車安全逃生演練,提高學生避險能力。落實校車照管人員,定期對他們進行安全教育,組織他們學習交通法規,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知識,履行好xx市教育局規定的職責。
3、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管理。
(1)制定防火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明確消防管理責任,管理各部門工作人員嚴格按照相關規定用火、用電、用氣、用油等。加強對師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每學期開學初至少集中培訓一次,教職工必須學會使用滅火器。每學期至少搞一次消防逃生疏散演練活動。
(2)教學樓的消防通道要保持暢通,并設置應急照明燈和應急疏散指示標識和疏散示意圖。要保證消防設施有效可用,要配足配齊滅火器和其他消防器材。定期排查火災安全隱患,并及時整改。
4、加強用電安全管理。
(1)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則,嚴禁私自亂拉亂接電源;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嚴禁使用超負荷、大容量電器,嚴禁擅自更改用電保險裝置。除教學需要外,學校不得在圖書室、宿舍和個專用教室等實用電路、電暖氣、電烙鐵等設備。計算機、飲水機、復印機、印刷機、空調等電器使用完畢后應關閉電源。
(2)安排專業人員定期檢查、維修電路,電氣設備,發現問題及時排查和整改。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更換,有專業電工設計、施工,并充分考慮電源用量和線路安全,加裝漏電保護裝置。要注意雨季的用電安全,雷雨天氣,要關閉微機房、遠程教室和教師計算機電源。
5、加強校舍、設備設施安全管理。
(1)要定期對校舍、圍墻、廁所、停車棚等進行勘察,發現險情應立即整改,不得使用險房。停車棚等簡易房要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能承受各種自然災害的侵擾。教學樓樓梯、通道設計符合國家有關規范,樓梯扶手、圍墻不能低于規定高度。
(2)操場上各種鐵質體育設施,幼兒園大型玩具,要采取防銹措施,并定期檢查是否銹蝕斷裂,預防傷害事故放生。
(3)學校冬季采暖前要有專業人員檢查供暖設施,發現問題要及時維修。鍋爐工必須先培訓后持證上崗,嚴防盲目上崗操作,定期檢查、保養鍋爐及附屬設備,做好運行記錄,設備檢修,保養記錄,發現隱患及時報告整改,不合格的鍋爐不得使用。
(三)強化安全隱患排查,加大整治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