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05-27 18:20:08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文化節論文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從媒體發展歷史來看,媒介的每一次發展都直接推動社會文化形態的變更。而每一次媒介文化形態的變更,又深刻地改變著人類的生活方式。與此同時,媒介文化形態的更替還帶來了媒介內部文化格局的適應性調整。在媒介生態系統中,每種媒介形態根據其特點,都占據自己的生態位,共同支撐起整個媒介生態,以滿足人們的不同需求。每當一種新的媒介形式出現、發展,它必然會長期影響其他一切形式的發展,舊的媒介也會在競爭發展中蛻變出新的媒介,從而形成共同演進的局面。“縱觀歷史,世界傳媒業經歷了由報紙‘一枝獨秀’到報紙與廣播‘并駕齊驅’,再到報紙、廣播、電視‘三足鼎立’,然后是報紙、廣播、電視、互聯網‘四強相爭’,如今又進入了報紙、廣播、電視、互聯網、手機等各種媒介形態相融共生的‘多媒體融合并存’發展階段。”媒介融合指當前各種媒介呈現出的多功能一體化的趨勢。具體來說,在技術上,數字化、網絡化使文字、圖像、視頻、音頻等形態的媒介內容都可以轉化為數字形式來傳輸和存儲,并依托互聯網在同一平臺上呈現,從而模糊了不同介質之間的物理界限,統一為某一數字終端的“融合媒介”;在市場上,媒介融合使原來分立的媒體之間、廣播電視與電信業間呈現市場邊界消融、日益一體化的趨勢,媒介集中化的趨勢加劇。媒介融合給各類媒介的一體化發展帶來了巨大機遇,但是一體化又蘊含著同質化的極大風險。媒介融合形成的“雜交的媒介生態”,打破了媒介之間原有的邊界,使他們無法簡單地概括與區分。比如,過去電視臺主要提供聲像,而在網絡化、數字化的媒介平臺上,所有采集的信息被電子化地分解為更便利快捷利用與再利用的信息,電視新聞可以同時出現文字、聲音和移動圖像不同組合的多種形式,這就在客觀上形成了媒介彼此間身份意識模糊,同質化的趨勢日益明顯。在電視的內部,電視形態日益分化也改變著其在大眾心目中的既有形象。如手機電視將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業務聚合于手機移動終端,攜帶方便且集通訊與傳媒特性于一身,成為了理想的個人信息終端;IPTV(網絡電視)則融合網絡與電視媒介,可直播或點播音視頻節目,并進行即時互動,還可享受網絡游戲、訂票、繳費、查詢信息等電子商務服務,是理想的家庭信息服務終端。人們驚呼“電視不再是電視了”,電視作為現代文明的記錄者和見證者這一文化身份在媒介技術快速發展的當下已經日益模糊。
二、電視文化當代認知中的幾個維度
目前,電視仍然是人們了解大事件的主要渠道,是影響力最大的“第一媒體”。但是,電視媒介如何從媒介融合的趨勢中,克服同質化的危險,彌補形態分化的不足,進而通過自身的有效傳播,凸現自身的文化身份,從而在文化自覺的實踐中還原并重構甚至超越自身在大眾中的印象,需要從電視文化的角度確立如下幾個維度。
1.大眾文化的代表者
在當代媒體融合的語境下,電視以直觀的影像畫面和電子媒介的制作、傳播方式給觀眾構筑了一個日常生活環境中的“第二重生活空間”。這個生活空間已經完全突破了電視的原有局限而進入千萬普通家庭生活的概念,變成了以人的活動時空為轉移的完整意義上的第二空間。手機電視、網絡電視、移動電視無不如影隨形地與現代人的工作、生活的點滴密切相關。它以影視畫面語言為藝術載體,借助現代電子技術在廣義的電視屏幕上幻化為逼真的視覺和空間的真實,呈現為影像“場”的多維的立體空間,這一時空通過電子光波直接送進了無所不在的人類活動,送進了觀眾日常生活的中心。觀眾在日常生活的自然狀態中參與觀賞,參與審美,甚至參與了制作的過程。也就是說,在全媒體時代,作為一種審美文化形態,電視的獨特之處首先來自于它與人們日常生活的直接聯系,從根本上說,電視已經日益成為現代高科技催生的一種將藝術融于日常生活習慣與生活感知的文化行為。因此,電視文化成為了全媒體時代的一支突出的文化力量,在精英文化、主導文化和大眾文化交互作用的整體文化環境中,確認電視文化的身份,首要的就是要認定電視文化作為大眾文化的代表者。
2.精神文化的倡導者
當然,大眾文化本質身份的確認,并不能排斥電視文化本身的審美創造。當代中國特定的審美文化語境、特定的國情和體制又決定了中國電視文化,并非單純的大眾文化文本,而是現代大眾文化與國家主導文化以及社會精英文化三者交互作用的結果,被賦予了完全不同于西方的他者文化的中國特色的電視審美文化面貌。此外,按照文化三分法的論述,從內在來看,任何一種文化都可以分為精神、物質、制度三個層面。其中精神文化位于文化的內核,起著關鍵的作用。電視文化也不例外。因此,無論是宏觀的環境還是內在的分析,電視媒介的第二個文化身份,應該是精神文化的倡導者。尤其是在全媒體時代,媒介技術日益發達,受眾的市場日益細分,更需要強調精神性對物質性的警惕與超越,對制度性的選擇與突破。
3.地域文化的守望者
在媒體融合的當代背景下,人們了解外在世界的方式日益多樣,價值、觀念日趨多元。對于扎根于日常生活實踐的人們來說,全球拼貼式的文化在很大程度上是作為舶來品和娛樂品被消費的,倘若要使全球文化真正在道德和價值意義上被本土人士接受和參與,它必須與本土的價值觀結合并對其進行敘述,才能使相對遙遠的事件和問題找到本土的意義關注點。因此,從國家文化戰略的角度出發,電視文化還應扮演地域文化的守望者這一身份。當然,地域文化在這里有兩重含義:在國際、國內比較中,地域文化強調的是國內傳統文化;國內地域比較中,凸現的是多樣的、豐富的特定區域的文化。電視媒介通過對獨特的民族風景、傳說與環境、歷史與現實的表現和重新創作,傳達出獨特的民族歷史感和命運感,促成了人民對地域文化的認同。
三、電視文化的當代教育傳達
當前,經濟全球化、傳播網絡化、媒介數字化等趨勢不斷加強,帶來了多元文化的交流與融合,電視文化的身份承受著多樣的沖擊,需要重建新的文化架構。如何有選擇地吸收外在媒介文化的精華,如何有效地把握內部裂變所帶來的文化撕裂,需要我們從電視文化的當代傳達中所確立的精神立場,采用的表達方式和敘述模式入手,予以一一理清,從而有效發揮其基本的教育功能。
1.平民化的精神立場
在全媒體時代,電視經由多種傳播方式進入尋常百姓家庭,深入社會各個角落,面向最廣泛的大眾,因而,其“民間藝術”的特征日益明顯。當前,盡管受到了新媒介的沖擊,但相比較而言,電視因其最接近、最方便,以及影像語言的直觀、易讀和類似于“說書”方式的娛樂世俗的審美情趣和文化內涵,成為了最廣泛的世俗民眾文化娛樂的首選。從電視媒介“深度介入生活”的審美特質來看,電視具有十分明顯的私人化空間色彩,這種色彩推及開來就是個人的—家庭的—民族的,它最喜歡也最善于通過一個個“個人”來體現其內涵。當前,電視成為了一種日常化、家庭化、真正深入“民間”、走進大眾的審美文化新樣式,并被賦予了電視將藝術行為融于日常生活習慣和生活感知的極具滲透力和普泛性的文化品格。
2.多元化的表達方式
媒介融合意味著對同一事實的多種不同觀點的多樣集中傳達,電視文化的傳播需要適應多樣的表達,并從中確立起自身的主體價值。在全媒體時代成長起來的新媒體不僅分流了傳統電視最具購買力和成長性的受眾,而且代表了相當一部分的民意空間。從長遠來看,伴隨著全媒體成長的一代,將對傳統電視的單一產品形態、單向傳播方式、大眾化的傳播內容無法接受,多媒體形態、互動傳播、個性化服務將成為新一代受眾心目中的媒體標準。因此,電視文化只有針對特定的受眾,開展傳播對象的細分,采取多元化的表達方式,構建起具有自身核心競爭力和影響力的傳播格局。
3.本土化的敘述模式
外包是指企業動態地配置自身和其他企業的功能和服務,并利用企業外部的資源為企業內部的生產和經營服務。因此,外包將企業等組織解放出來以更專注于核心業務。有效的外包行為能大量節省企業成本,如人力資源成本,有利于高效管理;企業運作也更為靈活,從而提高企業利潤,增強企業的效益與客戶滿意度,進而提升企業競爭力。外包主要形式有影視和文化服務、商務服務、計算機及相關服務、教育和培訓服務、金融服務、醫療服務、互聯網相關服務,以及各類專業服務。盡管我國服務外包發展迅速,但基本上是制造業承接方,而隨著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和勞動力成本的相對提高,越來越多的發達國家將制造業非核心業務轉移至越南等其他勞動力成本更低的國家。另一方面,我國雖是貿易大國,但作為“軟實力”的文化貿易的發展卻相對滯后,根據2012年全國圖書、期刊和報紙進出口情況,我國出口2061.77萬冊,總金額7282.58萬美元,但同年進口數量為3138.07萬冊,金額高達30121.65萬美元,數量相差1.5倍,但金額高達4倍多。現如今,世界各國大力發展文化產業,努力搶占戰略制高點,目前印度大力發展IT業,一躍成為“世界辦公室”,班加羅爾更有“亞洲硅谷”之稱,傳統的勞動密集型產業已經失去了優勢,因此轉變經濟增長方式迫在眉睫。但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歷史較為短暫,如果自主發展既耗時又成效慢,而承接文化產業國際外包業務是開展文化產品與服務對外貿易的一種商業模式,不僅能快速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促進經濟發展,提高人民的福利水平,維護社會穩定,還能通過技術外溢帶動我國文化產業的技術進步,提高文化產業從業者的知識水平和職業素養,甚至是全社會的人力資源質量。
二、鉆石模型
“鉆石模型”是由美國哈佛商學院戰略管理學家邁克爾•波特提出,用于分析一個國家某種產業是否在國際上具有較強的競爭力。他認為,決定一個國家的某種產業競爭力的有四個具有雙向作用的因素:生產要素、需求條件、相關產業和支持產業的表現和企業的戰略、結構、競爭對手,它們共同構成了鉆石體系:波特的鉆石體系四大要素之外還存在兩大變數:政府與機會,機會無法控制,政府政策的影響也不可忽視。這六個因素互相影響、相互加強,共同構成了一個動態的激勵創新的競爭環境,是一國產業國際競爭力的來源。
1.生產要素
生產要素是基礎要素,也是企業生存和發展的先決條件。波特將要素按等級劃分為基本要素和高級要素。影響外包的基本要素包括地理位置、自然資源、氣候和人口統計特征等。隨著全球化的深入和資源的易得性,基本要素的重要性逐漸下降,而高級要素的地位越來越重要,波特認為與自然稟賦不同的是,高級要素是個人、企業和政府投資的結果,主要包含通信技術、人力資源和資本等。
2.需求條件
持續的國內需求能夠促進技術革新和提高產品及服務質量,是產業發展的動力。我國作為GDP第二大國,經濟發展突飛猛進,作為改革的前沿陣地,珠三角、長三角等一些地區的基礎設施建設高于其他地區,如信息化建設,這就為承接文化產業外包提供了基礎。
3.相關及支持性產業
文化產業的上下游產業和相關產業的快速發展會促進文化產業的提升,如信息產業的發展。從表2可以看出,2012年我國電視節目和廣播節目的綜合覆蓋率基本上實現了全面覆蓋,2010-2012年的家庭計算機擁有量和移動電話普及率均有顯著增加,比率超過了80%,彩色電視機擁有量超過了100%,但是2012年互聯網的普及率僅為42.1%,平均接入網速是1.6兆/秒,在全球120多個國家中排名96位。雖然我國信息產業存在不足,但這是由我國東西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導致的,一線城市如北京、上海、廣州等信息化普及率就很高。另外,我國文化產業中的電影產業近幾年發展迅速,上海電影節和北京電影節的舉辦吸引著全世界電影人的到來,也成為了我國與國際合作的平臺。2014的上海電影節為了推動更廣泛、更多元的業界合作,將合作洽談的重點從促進國際合作,到促成項目完片,并進一步拓展到覆蓋電影策劃、拍攝、制作、發行等階段的全方位資源對接;溫哥華電影學院與上海大學合辦上海溫哥華電影學院,以合作辦學為契機,籌建環上海大學影視制作園區,同步打造上海電影人才教育高地和高端電影后期制作基地,這些都為承接文化產業外包提供了有利條件。
4.企業戰略結構與競爭
企業有效的經營管理能使企業降低成本,提高生產率,而競爭可以迫使企業不斷進行創新。另外,產業集中的地區如產業園等,產業集群發展相對比較成熟,產業鏈也相對完整,形成了規模效應,因此這些企業成本較低,承接外包就具有一定優勢。例如中關村高科技園區內的中關村創意產業先導基地、大連市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的國家動畫產業基地、上海浦東張江高科技園區內的張江文化科技創意產業基地等,這些園區內高新技術產業發達,高校、科研機構、高科技企業聚集,科技與文化相結合的智力型人才眾多,有利于文化產品創新和承接外包業務,也會進一步對當地經濟產生拉動作用,提高人民生活質量。
5.政府
政府的作用是提供企業所需的資源,創造和優化產業發展的環境,如發展基礎設施、出臺相關政策和開放資本渠道等等,政府的支持會促進文化產業的發展。以加入WTO為標志,我國文化產業全面融入世界市場。2002年十六大明確提出大力發展社會主義文化,此后,中央頒布各種政策扶植文化產業發展,并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國民支柱型企業。政策降低了服務外包優惠政策門檻,加大了政策覆蓋的范圍,簡化了申報核準程序,為加快服務外包產業的發展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礎。在電影行業,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征求意見稿),鼓勵企業承接境外電影洗印加工、后期制作業務。各個省市也出臺了一系列優惠措施,對承接外包業務的企業給予增量獎勵、通訊補貼、房租補貼和貸款補助等等,并且市級財政每年從預算中安排相應資金,保障各項鼓勵服務外包發展的政策措施的落實。這些政策極大地提高了企業承接外包項目的積極性,推動了我國產業升級。
6.機遇
機遇和政府一樣,同屬于外生變量,是不可控因素,如技術革新、戰爭、外匯匯率的重大變動等等。在經歷了次貸危機后,世界各國都在努力恢復經濟,而我國受危機影響較小,政治和社會環境穩定,經濟繼續保持著較快的發展,國際影響力也逐步擴大,奧運會、世博會的舉辦使得我國的國際地位得到了進一步的提升,這有利于外包產業國際市場的開拓,歐美等國家面對我國龐大且穩定的市場,更愿意發包給我國企業。此外,與其他發展中國家相比,我國不僅市場潛力大,而且人力成本相對偏低,政府在企業培訓外包人才方面也出臺了優惠措施。目前我國大力進行文化產業結構調整,著重發展文化創意、影視制作、動漫等行業,這都為承接外包業務提供了機會和良好的環境。
三、結語
關鍵詞:倫敦 文化創意 發展模式
相關概念分析
(一)文化創意產業
創意產業的概念最早出現在1998年出臺的《英國創意產業路徑文件》中,其明確提出“所謂創意產業,就是指那些從個人的創造力、技能和天分中獲取發展動力的企業,以及那些通過對知識產權的開發可創造潛在財富和就業機會的活動”。這一概念影響了歐洲、美洲、亞洲等許多有意發展創意產業的國家。在中國的北京、臺灣和香港等地創意產業也稱作文化創意產業。雖然各個國家對文化創意產業定義不盡相同,但多數人認為文化創意產業是指依靠創意者的智慧、技能和天賦,并借助于高科技對文化資源進行創造與提升,通過知識產權的開發和運用,產生出高附加值產品,具有創造財富和就業潛力的產業。文化創意產業包含文化產品、文化服務與智能產權,主要包括信息服務業、動漫游戲業、設計服務業、現代傳媒業、藝術品業、教育培訓業、文化休閑旅游業、文化會展業等行業(佟賀豐,2005)。
(二)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模式
發展模式的概念源于經濟學,是指既定的外部環境和內部因素相互作用后,所反映出來的要素組合方式和資源利用方式。根據庫恩的“范式”理論,在經濟學和社會學領域任何理論的突破和實踐的發展都會帶來新的模式,如市場主導型模式、產業關聯模式、外向或內向模式等,因此發展模式并不是單一的概念,而是多方面、內外部因素交互影響發展的結果。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模式包含資源的利用方式、企業管理形式、要素組合方式、政府職能定位以及產業發展方向等視角分類。對文化創意發展模式的研究目前主要有以下方面:產業集群理論下的建設創意園區模式,根據自身產業環境和產業特點,進行正確的產業定位,制定合理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模式;另一種是根據政府和市場在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中的角色定位,有政府主導型模式、市場主導型模式、政府市場混合主導型模式,然而如何對政府和市場進行準確的角色定位,成為眾多研究的爭論焦點(梁吉剛,2011)。
倫敦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模式分析
(一)倫敦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背景
1.經濟環境: 20世紀90年代英國人均GDP已超過10000美元。根據國際經濟數據顯示,國家人均GDP達到5000美元后,國家經濟的增長主要靠創新產業驅動,英國居民消費水平的增高使得人們在文化發面的需求不斷增長,需求已成為創意產業發展的動力。
2.區位優勢:倫敦是一個歷史悠久的城市,既是英國的政治中心又是經濟文化中心。倫敦匯聚了世界一流的時尚創意人才,具有頂尖的設計師、著名的作家、藝術家等人才資源,世界上許多改變生活方式的重要發明和創意靈感均源自倫敦。此外倫敦是一個非常多元化、和充滿包容性的大都市,來自世界各地的居民,多元化的種族、宗教和文化在這里融合。倫敦亦是世界聞名的旅游勝地,擁有數量眾多的名勝景點與博物館等。倫敦這些獨特的區位優勢給創意產業提供了廣闊的發展空間,并刺激了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
3.機遇條件:上世紀末英國陷入經濟困境,國內急需尋求改革創新,加之英國政府的強力支持,給文化創意產業在英國國內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內部環境;1998年的經濟危機以及創意產業在全球范圍內剛剛興起,使倫敦文化創意產業在外部也面臨著較好的條件。
(二)倫敦文化創意產業模式
政府主導型創意產業發展模式通常是政府作為產業發展的主體與主導推動力,通過制定相關政策措施與發展戰略,實施相關的稅收、公共服務等優惠措施,促進某一地區創意產業的迅速形成并高速發展,從而實現創意產業的跨越式大發展。政府主導型模式如圖1所示(張望等,2011)。
倫敦文化創意產業模式是典型的政府主導型模式。倫敦文化創意產業的興起,源于政府的主動干預。
1.倫敦市政府為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出臺了諸多相關政策。1997年英國政府成立了創意產業小組,并了《創意產業勘察報告》將創意產業發展列為國家發展戰略。1999年,倫敦市政府設立了文化戰略委員會。2003年,倫敦市政府出臺了關于倫敦創意產業的發展戰略:《倫敦文化資本—市長文化戰略草案》,提出了卓越、創新、參與、價值的新世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方針,并做出了一系列創意產業扶持措施。2004年創立了“創意倫敦”工作組,這是一個由倫敦發展署管理的戰略團隊,以政府和企業合作的方式運作,廣泛征集創意公司組織部門的建議,支持和促進倫敦市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2008年11月,倫敦市公布了關于倫敦發展文化產業的戰略草案,即《文化大都市—倫敦市長2009-2012年的文化重點》。在世界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大背景下,倫敦采取的這些政策和措施有力地推動了文化創意產業的大發展。
2.倫敦發展局每年投入3億多英鎊支持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在資金方面為創意產業的發展提供了許多便利。2004年4月,倫敦市市長啟動了由倫敦發展局領導的“創意倫敦”大計劃,目標是促使倫敦獲得世界首要創意中心的名聲和表現(王琪,2007)。2005年,倫敦市通過設立“創意優勢基金”,為倫敦創意產業中有才華的企業家提供資本投入和商業支持,目前基金資產己經達到了1億英鎊(吳悅等,2011)。倫敦市政府最近幾年時間投入了接近10億英鎊,給倫敦帶來了大量博物館和藝術畫廊。倫敦市政府通過設計各種扶持基金為從事文化創意產業的人員提供資助,以激發他們的創意潛力,促進整個倫敦市經濟的發展。
3.倫敦市政府非常注重培養創意氛圍,為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倫敦市政府根據該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實際情況確定了創意空間及發展類型,然后按其所需提供相應的軟件和硬件設施,并大力宣傳吸引相關人才聚集。隨著產業區規模不斷擴大,更多創意人才和機構被吸引進來,舊城區的功能與面貌發生了根本轉變,演變成集生產、居住和時尚消費于一體的高檔區。
倫敦發展局通過教育培訓推介支持公民的創意生活,給公民提供接觸創意的機會,如免費開放博物館和數字化的數據檔案等。此外,倫敦設立了四大文化節日,這也是倫敦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模式的亮點之一。這四大節日分別是倫敦電影節、時裝節、設計節、游戲節。該節日的設立極大促進了倫敦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
4.倫敦作為英國的首都,在英國政府的推動下,本著互利共贏的原則,積極推動創意產業的“國際化”,開展與其他國家在文化創意產業方面的合作與交流。
5.文化創意產業需要大量的創意人才,倫敦市政府為此做出了很多努力。如:刻意為創意產業提供實習崗位,協同社會團體或組織為畢業生提供繼續深造的機會,鼓勵更多高等院校設立創意專業等。
倫敦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模式應用效果
(一)文化創意產業為倫敦帶來巨大的經濟效應
倫敦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使得倫敦文化創意產業給英國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效應。創意產業已經成為倫敦最大的產業部門之一,年產值超過250億英鎊,總產出和就業僅次于金融/商業服務業,并保持年均4.5%的增長速度(張國,2011)。2010年,英國創意產業增長速度是整個國民經濟增速的2倍,占GDP比重已達到8.2%,與創意產業有關的企業已達到15萬個,吸引的就業人數占總就業人數的8%以上。
(二)創意階層為倫敦創意之都地位提供保證
所謂創意階層,是指需要創意的職業,包括科學家和工程師、詩人、藝術家、設計師、衛生及法律從業者、高科技和知識密集型行業的從業者。隨著倫敦創意產業的迅速發展,創意產業人群也在不斷擴大,而且具有了相當可觀的規模。根據倫敦官方統計的數據,其十三項文化2001年產值達120億英鎊,雇用4.3%的人口,英國廣告人員的46%、時裝設計師的80%-85%在倫敦工作。目前,倫敦創意產業就業人數超過50萬,其中有10萬人從事電影和傳媒業。創意階層為倫敦提供了源源不斷的新創意,保證了倫敦創意之都的地位。
(三) 倫敦成為多元化的全球創意中心
文化創意是以文化為依托的,多元文化是文化創意產業不可或缺的激勵因素。全球經濟的一體化加強了世界各國之間的交流與合作,使來自不同地域、擁有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的交流越來越頻繁。倫敦聚集了來自世界各地的時尚、理念、藝術、音樂等,涵蓋五百多種語言,幾乎1/3的倫敦人屬于外來民族。各種文化的交流、互動,造就了倫敦成為全球創意中心的地位。
倫敦文化創意發展模式對北京的啟示
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需要政府的全方位推動。倫敦模式最主要的特點就是政府的大力支持。雖然北京市政府也制定了一系列相關扶持文化創意發展的政策,如2007年在《北京市“十一五”時期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規劃》中提出了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2012年,北京市出臺了《發揮文化中心作用,加快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進文化之都的意見》,推出系列配套政策重點扶持民營中小文化企業發展。但由于政府職能的轉變尚未完全到位,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未得到充分發揮,部分行業市場化程度不高。如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等領域,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相對薄弱,渠道壟斷、資源壟斷等問題比較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資源配置的效率和產業發展的活力(朱婧達等,2009)。
創意人才培養。“人才”是文化創意產業創意的關鍵,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離不開創意階層的貢獻,位居倫敦就業量第二的文化創意產業就很好地證明了倫敦有豐富的創意人才。然而雖然北京人才濟濟,但是文化創意企業缺乏高端創意人才、高級經營管理人才、特殊藝術人才和擁有實踐經驗的成熟人才,人才供求不均衡。北京市政府要創造吸引創意人才的環境,鼓勵高等院校、社會培育機構、企業等機構大力培養創意人力,逐步建立起創意人力資源。
加大文化創意產業集聚區建設。在倫敦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過程中,倫敦東區、西區、SOHO區都大力加強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建設,并且各個區形成鮮明特色的創業園。通過政府的規劃引導和政策扶持,盡管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集聚區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形成了一批產業特色鮮明的文化創意產業集聚區,但制度建設相對落后、創意產業的發展限于文化的束縛、存在較高的創意產業準入門檻、缺乏促進創意產業化的有效措施、龍頭企業的培育和發展不規范、文化創意產業集聚區沒有發揮應有的輻射能力等。未來,應采取切實可行的有效措施,促進北京文化創意產業集聚區的健康、快速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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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吳悅,郝梅瑞.北京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模式研究[D].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11
6.張國.倫敦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對北京的啟示[J].創新驅動與首都“十二五”發展—2011首都論壇文集,2011
【關鍵詞】型鋼混凝土;石油化工;結構設計
1引言
型鋼混凝土結構構件具備諸多優勢,比如:受力性能好、截面尺寸小、抗震性能好、自重輕等,在石油化工結構設計中具備很優越的應用價值。在型鋼混凝土結構設計過程中,需要明確方法,遵循《型鋼混凝土組合結構技術規程》《型鋼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程》等[1]。此外,還有必要通過構件的實際受力情況,對設計進行優化。總之,由于型鋼混凝土具備很好的應用價值,所以對其應用進行探討意義重大。
2工程實例分析
在石油化工焦化裝置中,焦炭塔框架屬于核心構筑物,操作重量大,裝置支座位置及井架總高度偏高,通常情況下會有焦溜槽以及樓梯間附帶。整體結構體系較復雜,設計存在一定難度。以某煉油廠為例,其工程延遲焦化裝置焦炭塔框架屬于兩塔結構,焦炭塔單塔自重達4300kN(430t),塔外徑為9690mm,單塔最大高度為41.3m。水焦工況最大操作介質為3040t,滿焦工況焦炭量達到1150t。該工程所處場地在地面上10m位置的基本風壓為0.5kN/m2,地面粗糙度為B類,抗震設防裂度為7度,工程場地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值為0.15g[2]。從框架設計來看屬正常,但在結構空間利用方面提出了一些基本建議:(1)盡可能控制主要構件截面,使整體平面布置的需求得到有效滿足;(2)確保塔體下方具備充足的空間,能夠設置冷焦水過濾器1臺和別的附屬操作框架;(3)在塔體下方框架位置,有必要對全封閉設備操作房進行合理設置;(4)確保型鋼混凝土結構能夠合理、科學地應用,進而發揮型鋼混凝土結構的作用。
3型鋼混凝土結構的選擇以及模型的計算
3.1結構選擇
對于上述工程的焦炭塔框架設備支承部分來說,為典型的塔型設備基礎,即:兩塔板式框架聯合塔基礎,一共有3層,高為27m,縱向連續兩跨2.5m×2,橫向為單跨12.5m,出焦井架標高為27~117m,屬中心支撐鋼結構框架。
3.2模型計算
在設計中,所使用的是有限元分析軟件STRAT,在利用該軟件進行計算過程中需由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操作,以確保計算值的精準性。同時,在焦炭框架選擇上,選擇高聳組合結構,在建模分析過程中,有必要對下部混凝土框架和上部鋼結構的共同作用充分考慮,以此有效模擬結構的具體情況。對于完整的焦炭塔框架模型來說,需具備:①混凝土框架柱;②井架鋼結構梁;③混凝土框架梁。此外,利用厚殼單元模擬混凝土頂板,利用薄殼單元模擬設備塔體。
4荷載組合與截面設計
4.1荷載組合分析
根據相關設計規范要求,對焦炭塔框架設計需根據承載能力極限狀態最不利的效應組合加以設計。因此,兩塔結構設計時的荷載組合為:(1)正常操作工況下:1.2永久荷載+1.0×1.3×(介質荷載+活荷載)+1.4×風荷載;(2)停產之前:1.2永久荷載+1.0×1.3×(介質荷載+活荷載)+1.4×風荷載;(3)停產檢修工況下:1.2永久荷載+1.0×1.3×活荷載+1.4×風荷載;(4)地震作用下:1.2×[永久荷載+0.5×(介質荷載+活荷載)]+1.3×水平地震荷載+1.4×0.2×風荷載[3]。總之,需合理分析荷載組合,以此為進一步截面設計以及計算結果的準確性提供保障。
4.2截面設計分析
截面框架柱、框架梁的設計內容如下:1)框架柱設計。在設計初始階段,如果外在條件全部一致,為了使框架柱截面的尺寸得到有效保證,可選擇2種框架柱截面尺寸,通常會選擇1個大柱尺寸,即:2500mm×2500mm規模;同時選取1個小柱尺寸,即:1800mm×1800mm規模,根據計算結果,采取對比的方法最終選擇適合本工程結構的合理尺寸。在外在條件一致時,大柱和小柱模型需采取分別進行計算的方法。由于會受到框架柱截面尺寸差異的影響,進而使結構剛度存在很大的差異。針對此類情況,需要利用地震組合工況控制好設計結構。從實際經驗來看,小柱模型在剛度上偏小,在柔性上較好,基于同樣風載或者地震條件作用之下,結構內力偏小,便于為構件截面設計提供有利的條件。2)框架梁設計。對于框架梁來說,因受到工藝設計需求的影響,加之標高相對明確,使得調整的空間偏小。在梁截面上,一般選取為1500mm×2500mm。在對梁截面剛度進行合理增多的條件下,能夠使框架柱的反彎點位置得到有效控制,進而使框架梁設計彎矩的要求得到有效滿足。基于框架梁內部對H型鋼進行設計,能夠和框架柱內型鋼柱之間組合成為內框架體系,從而使結構的整體性得到有效提升[4]。此外,框架頂板屬于設備的支座層,起到承載塔體荷載的作用,在頂板中間部位需設置型鋼斜梁,并采取STRAT計算結果提取內力,對厚板配筋進行計算。總結起來,在設置斜梁的條件下,能夠使頂板的受力得到有效改善,同時使傳力路線得到有效簡化。
5結語
本次研究結合實際工程案例,對型鋼混凝土在石油化工結構設計中的應用進行了探討。在了解工程實例的條件下,需選擇合理的型鋼混凝土結構,并通過模型的計算,進一步分析荷載組合,然后在截面設計過程中,注重框架柱的設計和框架梁的設計。總之,對于型鋼混凝土結構來說,對型鋼和混凝同受力的特性加以應用的條件下,使混凝土的抗壓性能以及型鋼的抗彎性能得到有效展現,進而使結構的延展性得到有效提升。此外,在合理應用型鋼混凝土結構的條件下,能夠提升結構空間的利用效率,進而使實際生產需求得到有效滿足。
作者:冉艷華 單位:中海油山東化學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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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中小企業資本結構優化途徑
1當前我國中小企業資本結構的現狀
1.1權益資本與負債資金的總量比例不合理
在理論上,企業的資金按照其性質可分為自有資金和借入資金。自有資金是投資人投人企業的資本金及經營中形成的積累,它反映企業所有者的權益,又稱權益資金。借入資金是企業向銀行、其他金融機構、其他企業等吸收的資金,又稱負債資金。權益資金對企業的經營與發展有著重要意義,它不僅是企業初始運營的資金基礎,同時也是企業承擔債務的基礎,如果一個企業權益資金過少,負債資金過多,資本結構不合理,不但會影響企業的正常經營和發展,同時使企業財務風險加大,對企業的生存帶來威脅。
雖然我國多數中小企業在開辦之際主要依靠權益資本,但隨著企業的進一步發展,權益資本比例越來越小,負債資金的比例越來越大。據國家統計局干1999年調查,我國中小企業平均資產負債率已高達95%,其中資產負債率超過100%的高達43%,2003年我國中小企業的資產負債率為60.36%,高于大型企業的54.82%。如此之高的資產負債率不僅直接影響了企業的再融資能力,而且也給企業帶來了嚴重的籌資風險和財務危機。
1.2權益資本與負債資金本身的結構失調
權益資本內部非正式股權和上市股票籌資的比重非常低,這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存在著很大的差距。從負債資金內部看,企業負債主要來源于銀行貸款和商業信用。企業通過發行債券融資的比例幾乎為零。而且根據有關資料顯示,在銀行貸款中,固定資產貸款越來越少,流動資金貸款期限越來越短。2006年某省統計局對該省中小企業長期貸款情況及其滿足程度的調查資料,顯示有53.09%的企業取得了1—3年的長期貸款,46.90%的企業根本沒有長期貸款,即使有該項貸款的中小企業也僅有4.91%的企業滿足需要,53.27%的企業不能滿足需要。中小企業中有3年以上長期貸款的更少,63.52%的企業沒有3年以上長期貸款,這說明中小企業取得銀行貸款難,取得銀行長期貸款更難。權益資本和負債資金內部的結構失調,使中小企業籌資嚴重缺乏彈性。
2優化中小企業資本結構的途徑
2.1努力提高中小企業的自身素質,不斷增強中小企業融資能力
要進一步規范企業公司治理結構,明確界定產權,調整優化組織結構,同時要強化經營者素質,提高企業的管理效率、內部凝聚力和經營管理水平,以增強企業融資能力。建立企業發展的長遠目標,在不斷提高經濟效益的基礎上,不斷提取公積金、公益金,擴大自有資本規模,提高自有資本充足率。
2.2加大金融體制改革和創新力度.不斷擴大中小企業觸資規模
1)制定和完善信貸管理制度
改革現行的信貸管理制度,盡快制定和完善與中小企業發展相適應的信貸管理辦法。建立靈活的貸款責任制,改進信貸業務流程,公開信貸政策,簡化業務手續,提高辦事效率。同時,要通過改革目前的信用等級評定辦法、適當擴大貸款抵押率、進行金融產品創新等途徑,最大限度地為中小企業提供全方位綜合性的金融服務。
2)發展中小金融機構
盡快成立中小企業發展銀行,進一步發展中小金融機構。當前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迫切要求有越來越多的中小金融機構能滿足其日益需要的資金需求,以彌補大型金融機構對其融資支持的不足。因此,積極組建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國家政策性銀行一中小企業發展銀行乃當務之急,它必將對中小企業的發展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此外,國家還應出臺政策,進一步鼓勵和扶持其他中小金融機構的發展,為中小企業提供更多的資金支持。
3)擴大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的空間
積極完善多層次的資本市場,擴大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的空間。直接融資應該成為中小企業擴大資本規模,優化資本結構的重要途徑。完善我國多層次的資本市場主要從兩個方面考慮:一是進一步規范和壯大“二板市場”。目前我國的“二板市場”存在著進人門檻高、管理不夠規范和規模偏小等特點,發展十分緩慢,遠遠不能滿足大多數中小企業的需求。因此,未來一段時期內,應加快“二板市場”的發展,擴大其市場規模。二是加大發行中小企業債券的力度。要改革現有的債券發行和監管模式,積極推行中小企業債券發行核準制,通過放寬限制、簡化程序、嚴格評估、規范管理等方式來實現中小企業的債券融資。
2.3大力加強政府扶持力度.不斷完善中小企業融資結構
1)推進中小企業資產重組
企業的資產重組尤其是內部的資產重組有利于盤活企業存量資產,充實企業的資本金,調整企業的資本結構,因此,國家要積極支持中小企業進行內部資產重組,同時,對企業外部的資產重組也要給予一定的政策支持,促使資本流向經濟效益好的行業和企業。
2)建立中小企業投資公司
建立中小企業投資公司也是完善資本市場,充實中小企業資本金的有效途徑之一。所以國家應該引導和鼓勵民間資本投資設立中小企業投資公司。當然,在公司開辦之初,政府可給予一部分的資金支持,以減少民間資本的投資風險,待公司運行規范成熟后,政府資金可逐步退出。目前我國日益膨脹的民間資本為設立投資公司提供了充足的資金來源,而設立該公司也進一步拓寬了民間資本的投資領域,兩者可謂相得益彰。
關鍵詞:搶劫罪加重情節轉化型
轉化型搶劫罪涉及到轉化前的犯罪行為和轉化后行為和轉化的條件。轉化型搶劫罪主要表現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第二款“攜帶兇器搶奪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之規定和第二百六十九條“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的規定。由此可知,轉化型搶劫罪分為兩類:第一類是攜帶兇器搶奪轉化而成的;第二類是犯盜竊、詐騙、搶奪罪而出于某種目的繼續實施特定行為轉化而成的。
0前言
搶劫罪歷來是我國刑法打擊的重點之一,本文著重對搶劫罪的加重情節進行了分析,從各個加重情節中爭議較多的問題入手,對一些認定加重情節的關鍵詞語進行了明確的解釋,并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用具體的事例闡述了搶劫罪的各個加重情節。本文從司實踐出發,根據刑法學有關理論,結合有關學者的觀點,將重就搶劫罪的加重情節的有關情節,作一個論述,談一些看法,以期有益于司法實踐的準確適用。
1.引言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了搶劫罪的八種法定加重情節,它們既有因情節加重的,也有因結果加重的。對于這些加重的犯罪,我國刑法規定了比一般的搶劫犯罪處罰更加嚴厲,體現了這八種情節對社會的危害性和依法懲處的重要性。本文深入探討了這八種情節的具體認定。并對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第二款、第二百六十九條涉及的準搶劫罪和轉化型搶劫罪兩種類型進行了論述。
搶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當場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搶劫罪的犯罪客體,也就是搶劫罪所侵犯的為我國法律所保護的權益。犯罪客體的性質決定于主客觀相統一的犯罪心理態度(即主觀罪過)與犯罪行為,搶劫罪由其主觀罪過和客觀犯罪行為的內容與特點所決定,其犯罪客體表現為雙重客體,即搶劫罪既侵犯公私財產權利,又侵犯公民人身權利。這是由該罪的主觀罪過和客觀犯罪行為的內容與特點所決定的。同時其中公民財物的財產權利是雙重客體中的主要客體。這是因為,其一,我國刑法分則把搶劫罪歸類為侵犯財產罪一章中,說明其主要的客體是財產權利;其二,搶劫犯罪的最終目的是占有財物,侵犯人身權利是由侵犯財產權利派生出來的,并為后者服務的,前者是手段,后者是目的;其三,就搶劫罪的基本構成而言,只有實際占有了公民財物,視為犯罪既遂。否則,雖然實施了搶劫行為,但未占有公民財物,只能構成未遂。搶劫罪的加重情節是指搶劫罪的加重犯、轉化犯及準搶劫犯形態。其中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涉及的八種情節主要是結果加重犯和情節加重犯,第二百六十七條第二款、第二百六十九條涉及的是準搶劫罪和轉化型搶劫罪兩種類型。
2.對搶劫罪加重構成情節的理解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對搶劫罪規定了七種加重情節和一種加重結果,對于這幾種加重類型下面分別予以分析:
2.1入戶搶劫
“入戶搶劫”是搶劫罪的情節加重之一,是指行為人用各種非法手段進入公民家中實施搶劫的行為,入戶搶劫是近年來搶劫罪中的常見多形。入戶搶劫的社會危害遠遠大于一般的戶外搶劫,入戶搶劫的危害輻射公民家庭生活的整個領域,戶內所有在場的人極其財產,都構成了搶劫的對象,都有可能受到犯罪的侵害,同時,行為人入戶搶劫時對于受侵害人來說,其處于相對封閉的環境內,對突然遭受的侵害沒有預見性,也不易于尋求外援,故而該犯罪的危害性較大。“戶”是公民安身立命,抵御災害的前后屏障,是最基本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的庇護所,如果在自己的住所內都不能保證自己的人身和財產的安全,整個社會生活秩序也將消失殆盡,入戶搶劫在侵犯公民財產權利和人身權利的同時,亦侵犯了公民的日常生活隱私權。
2.1.1“戶”的概念及特征。“戶”是指居民生活的私人住宅,包括住室、庭院但并不包括其他場所,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辦公樓、學校、旅店、飯店、客房、公共娛樂場所等,不應當介入“戶”的中概念中,否則,有悖立法原意。在衡量一處所是否構成刑法意義上的戶,應考慮該處所是否足以提供權利保障以及秩序的安定感。因此,法律意義上的“戶”是指長期或固定生活、起居或者棲息的場所,居民住宅是“戶”的典型,包括封閉的院落、漁民作為家庭生活場所的漁船、牧民居住的帳篷、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等。其他場所,如在實際功能和心理感覺上存在與私人住宅相同之處,也應將其視為“戶”,對于公共場所,由于并不存在這種特征,不應認定為戶。“戶”具有如下幾種特征:
“戶”具有特殊性。“戶”是公民最基本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的庇護場所,通常被視為公民最終并且往往最為依賴的權利所存在的處所范圍,尤其是在人身和財產權利的保護中,該概念具有重要意義。對于“入戶”不能僅理解為進入住宅房間或者室內。對于搶劫獨門獨院居民住宅的,只要行為人進入了住宅院內,也應視為“入戶搶劫”。對于“戶”的侵犯,往往使被害人對社會秩序的信賴和安定感喪失,這是刑法典將戶作為加重情節的理由之一。
“戶”具有封閉性。“戶”一般相對封閉,在安全防范上具有一定的措施和保障,入戶作為加重情節也正是因為此種處所,被害人往往孤立無援,易受到侵害且因不敢反抗或反抗力度不夠,使犯罪人目的更易得逞,這是入戶的社會危害性的客觀表現,也是法律對戶進行特別保護的根源。因此認定入戶,以行為人進入一個相對封閉區域為限。公共場所恰恰并不存在這種封閉性,因而也不適于認定為“戶”。在實踐中,也不應簡單地認為只有進入室內才能認定為入戶,例如在獨門獨院的住所中,只要進入住宅院內,即構成入戶。
2.1.2入戶搶劫的分類。入戶搶劫又可分為典型的入戶搶劫和轉化型的入戶搶劫。
典型的入戶搶劫即當場以暴力行為、脅迫行為和其他侵犯人身的行為外,還須認定入戶與搶劫之間的關系,這也是入戶搶劫和在戶搶劫的區分問題。在此,搶劫故意的形成應當先于入戶行為,入戶無非是搶劫的預備行為,行為人入戶的目的就是搶劫。單純的沒有搶劫目的并且是以合法目的進入戶內,后因其他原因在戶內實施搶劫,僅是單純的在戶搶劫,不應認定為入戶搶劫,但在特定情況下,也可能發生在戶搶劫轉化為入戶搶劫,即入戶前先有盜竊等犯罪意圖,后被發現在戶內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其行為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條規定的轉化型犯罪構成要件,應認定為入戶搶劫。只要行為人在戶內實施暴力相威脅的則按一般犯罪論處,而對那些在主觀上具有能偷就偷,能搶就搶,犯罪觀念的行為人被發現后,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的,因其主觀上有入戶搶劫觀念,應視為入戶搶劫,對只偷不搶的行為人,不應該按入戶搶劫罪處理。
轉化型入戶搶劫是指犯盜竊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
轉化型入戶搶劫的前提條件是行為人實施了盜竊行為。因為盜竊罪要求數額較大,構成轉化型入戶搶劫是否也要求其盜竊行為構成犯罪?對此現有多種觀點,我認為只要行為人具有盜竊的故意和行為,不必須構成犯罪,這樣既不與立法規定明顯違背,同時也不至于放縱某些行為。因此,只要行為人著手實行入戶盜竊行為,不管既遂未遂,也不論所取財物數額大小,均存在轉化為入戶搶劫的可能。當然,如果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情節不嚴重、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轉化型入戶搶劫的客觀條件是行為人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所謂當場是指行為人實施入戶盜竊行為的現場即“戶”內。這與其他轉化型搶劫不同,地點只能限定在戶內。其它轉化型搶劫不僅包括現場,還包括被人追捕的整個過程和現場。如入戶盜竊后剛離開戶,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則屬于一般搶劫。
轉化型入戶搶劫的主觀目的是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非法獲取財物。窩藏贓物是指保護已經非法取得的財產不被奪回,而并非是指隱匿贓物;抗拒抓捕是指拒絕司法人員的強制措施以及一般公民的扭送等;毀滅罪證是指銷毀和消滅實施盜竊行為的證據。
2.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既包括在從事旅客運輸的各種公共汽車、電車、大中型出租車、客運列車、客運輪船、客運飛機等正在運營中的機動公共交通工具上對旅客、司售、乘務人員實施的搶劫,也包括對運行途中的機動公共交通工具加以攔截后,對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人員實施的搶劫。刑法將“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確定為一種情節嚴重的犯罪給予懲罰,其立法原意就在于這類犯罪的受害人往往為不特定的多人即使侵害的對象為特定的個人二個人,也會直接威脅到同一乘坐交通工具的其他人,因此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不僅危害了公民的人身財產權利,還嚴重擾亂了公共秩序,影響了人民群眾的安全,同時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受害人的避讓,積極防衛,均受到一定客觀條件的限制,犯罪分子往往更易于得逞。因此,此類犯罪的危害危害性更大,遠遠地超過一般的搶劫犯罪。公共交通工具必須具備以下幾種特性:
公共性。公共交通工具是針對公共交通工具的服務對象的范圍而言的,必須具有公共性。公共即指該交通工具是供不特定人或者多數人使用。而認定公共交通工具,必須要看其是否服務于全社會不特定的人員,也就是說這種交通工具對所有不特定的人員都有運輸的義務,全社會不特定人員都有乘坐使用的權利。
客運性。公共交通工具是針對承運對象而言的,必須具有客運性。這里所指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的搶劫的交通工具必須是擔負旅客承運任務的,或以旅客運載為主的公共交通工具,排除了專門運載貨物的貨車、貨船、貨運飛機等貨運公共交通工具。
運營性。公共交通工具必須具有運營性。所謂運營性是針對侵害行為實施時公共交通工具的狀態而言的。也就是說,認定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應看該交通工具是否處在運營狀態。運營狀態的公共交通工具處于高度危險狀態,乘客處于其中,對犯罪行為的抵抗意志及抵抗條件都受到很大的限制。
公共交通工具往往載客較多,在它上面實施搶劫,一則說明搶劫犯的主觀惡性較大,膽敢在公共場合搶劫;二則因公共交通工具正在行進途中,可能給公共交通工具上的旅客、司機、乘務員等多人造成人身或者財產上的重大損失甚至危及交通安全,因而在交通工具上犯的搶劫罪較一般場合的搶劫具有更大的社會危害性,這也是刑法將其列為加重情節,提高量刑的原因之一。但是,在出租車上對司機的搶劫與這一規定的立法精神不盡符合,因為,此時的侵害對象是特定的個人,不直接危害其他人及公共安全,無論從對象手段還是結果等方面都與其他場所針對特定個人的一般搶劫,有實質性的區別。因此,其社會危害性相對較小。對這些犯罪分子一律處于10年以上的重刑,就會明顯導致過量投入。嚴重違背罪刑相適應的基本原則。“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應當包括行為人其本身就在該公共交通工具上,對旅客實施的劫,也包括行為人在途中對交通工具加以攔截,而未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把對運行途中的公共交通工具攔截,也視為對“公共交通工具的搶劫”的主要針對當前日益猖獗的車匪、路霸行為而言,這是符合司法實踐的需要,且不違被立法原意。
2.3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這里的“銀行”既包括國有銀行,也包括民營銀行和外國在我國境內設立的銀行;“其他金融機構”是指銀行以外的依法從事貨幣資金的融通和信用的機構,如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托投資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等。但上述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作為一個單位,其本身并不能成為搶劫對象,能夠成為搶劫對象的只能是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財物。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實際上只是限定了搶劫行為實施的特定區域范圍。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承擔著貨幣的發行與回籠、存款吸收和貸款發放、現金流通和轉帳結算、金銀外幣、有價證券的買賣等多種任務,是國家動員和分配社會閑散資金的必經渠道,又是國家對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的重要環節。搶劫銀行或者金融機構的行為一旦得逞,搶劫的錢物數額往往非常巨大,且常伴隨著嚴重的暴力行為,社會危害性極為嚴重。
搶劫銀行或者金融機構是指行為人侵入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所在建筑物內對其財物進行的搶劫。也應將搶劫銀行正在行駛中的運鈔車中資金的行為包括在內。此行為按本文加重情節論處應具備的前提是:行為人對于被搶劫對象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運鈔車具有特定的明知,這一明知無論是發生在搶劫之前還是發生在搶劫過程中均可;行為人搶劫目的或者對象是車內資金,而非運鈔車輛本身。
如果行為人不知是運鈔車而誤當一般財物進行搶劫的,應按對象認識錯誤的原則處理,除符合其他嚴重情節的條件的情況(如搶劫數額巨大、搶劫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等)外,不得視為情節嚴重的搶劫罪。行為人只要明知是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特定財物而實施搶劫的,不論其實際上搶劫數額的多少,均應作為搶劫罪的嚴重情節處刑,以體現立法對之從嚴懲治的精神。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搶劫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是指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經營資金、有價證券和客戶資金等。搶劫正在使用中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運鈔車的,視為“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
2.4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多次搶劫是指搶劫三次以上,對于搶劫犯中的慣犯、屢犯來說,由于其多次犯罪,除了主觀惡性大之外,對社會治安秩序造成嚴重威脅,有時盡管實際搶劫到的財物數總額可能并不大,但嚴重影響社會的安寧,社會危害性很嚴重,因而多次搶劫的,作為搶劫罪的嚴重情形之一處罰,但他并不以每次搶劫行為已經既遂為前提,只要多次搶劫行為是在刑法規定的追訴時效期限內即可。搶劫數額巨大,是最嚴重的一種侵犯財產罪,行為人將數額巨大或者特別巨大的財物作為搶劫目標,只要實際搶劫所得達到巨大標準的,以搶劫罪論處。“搶劫數額巨大”的認定標準,參照各地確定的盜竊罪數額巨大的認定標準執行。對于行為人以數額巨大的財物為搶劫目標但所搶數額客觀上未達到巨大或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搶得財物的,應按其實際取得的財物數額量刑或按搶劫數額巨大的未遂犯處罰。對搶劫博物館、重要文物的,應作為搶劫數額巨大處理。其搶劫的財物的數額大小,反映出搶劫行為對公私財物所有權的危害程度,從一方面決定著搶劫罪的輕重。因此,搶劫數額巨大,應當作為搶劫罪的一種嚴重情形。
2.5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這里所說的致人重傷、死亡,是指行為人在搶劫過程中,因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采取的手段是多種多樣的),而直接導致被害人重傷、死亡。作為結果加重犯,還包括過失致人重傷或者過失致人死亡情形,這在理論和實踐中均受到認可。其特征在于:①客觀上出現了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結果;②這種重傷、死亡的結果是由搶劫的暴力或者其他方法等手段行為所直接造成的兩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③行為人對這種嚴重結果的發生在主觀上有罪過,一般是過失,但也可以是間接故意,甚至直接故意殺人。由于存在著暴力的手段、行為,因此,故意重傷也被包容其中。
應當指出的是,“搶劫致人死亡”包括故意殺人在內,并不意味著凡殺人取財或取財殺人的行為都定搶劫罪而從重處罰。作為“搶劫致人死亡”中的故意殺人行為,僅限于將故意殺人作為搶劫財物的手段而當場實施并當場搶走財物的行為。對以下三種情況,則不應按搶劫罪論處:(1)行為人為謀取被害人的錢財而先將被害人殺死的,應定故意殺人罪,這種圖財殺人與搶劫中的殺人有兩點區別。一是圖財殺人是為了事后取得被害人財物,而搶劫殺人是在殺人當場取得財物,二是圖財殺人既可圖謀動產,也可以是圖謀不動產,而搶劫殺人一般只能侵犯動產;(2)如果行為人在搶得財物后,出于滅口、報復或者其他動機將被害人殺死的,應定殺人罪,與搶劫罪實行數罪并罰;(3)出于貪財以外的其他動機故意殺人之后,又起意占有死者的財物,應以故意殺人罪和盜竊罪實行數罪并罰。
2.6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所謂冒充,指通過著裝,出示假證或口頭宣稱的行為向被害人,表明自己是軍警人員,冒充軍警人員。既包括不具有軍警人員身份的人,冒充軍警人員,也包括具有此種軍警人員身份的人,冒充彼種軍警人員,至于被害人對這種冒充行為是否以假當真,還是未被蒙騙,不影響對此法之情形的認定。軍警人員是指軍人和警察,包括中國人民、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現役軍官(警官)、文職干部、士兵及具有軍籍的學員、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其特征表現在:
2.6.1行為人搶劫時有冒充軍警人員的行為表示。當遇到這種情形時,無論被害人對這種冒充行為是以假當真還是未被蒙騙,都不影響這一情形的認定。這種情形應包括以下情況,行為人冒充軍警人員查處違法犯罪行為,如查處賭博、、吸毒、走私行為等。行為人冒充軍警人員的身份雖然對其侵占非法財物,如賭資、違禁品、違法所得等犯罪目的的實現具有一定作用,但是獲取財物的主要手段是憑借當場實施的暴力或者暴力脅迫,對方交出財物或者任其搶走財物有誤認其為軍警人員的因素。
2.6.2被害人已懷疑行為人的身份,但懼怕行為人對其實施暴力。當行為人對被害人實施搶劫時,被害人已經對行為人的真實身份發生懷疑或看出系冒充時,但因懼怕其暴力行為,也不敢反抗。對此,冒充行為并不需行為人非法穿軍警人員制服、配備軍警械具,向被害人出示非法獲得的身份證明等,只要具有假冒軍警身份的行為,哪怕是口頭表示,即構成該情節加重犯。
2.7持槍搶劫的
持槍搶劫是指行為人使用槍支或者向被害人顯示持有、佩帶的槍支進行搶劫的行為。槍支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所規定的以火藥或者壓縮氣體等為動力,利用管狀器具發射金屬彈丸或者其他物質,足以致人傷亡或者喪失知覺的各種槍支。持槍搶劫的行為人主觀惡性大,對公民人身權利包括健康權、生命權的威脅也很大,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持槍搶劫有兩個特征要求:一是在法律規定范圍內限定的武器。即行為人所持的槍支應當屬于公安機關制定的有關槍支管理法中規定的槍支范圍。二是應當有客觀真實的要求。如行為人并未實際持有槍支,而是口頭上表示有槍;或雖隨身攜帶有槍支,但未持在手中,也未向被害人顯示;或行為人以假亂真,手持仿真槍等,均不屬于該情形。
持槍搶劫在客觀上有可能給被害人隨時造成人身生命安全的損害,將被害人置于現實危險之中,因而其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而且行為人的持槍行為本身往往已構成本法第128條規定的非法持有槍支罪。若行為人所持的槍支系非法制造、買賣、盜竊、搶奪、搶劫而來的,則不僅應追究其持槍搶劫的刑事責任,對其非法制造、買賣、盜竊、搶奪、搶劫槍支的行為也應認定為相應的犯罪,實行并罰。
2.8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要認定這一法定情形的關鍵在于正確把握搶劫對象的范圍,這里的軍用物資,是指除槍支、彈藥、爆炸物以外一切的軍事物品,如軍用汽車、軍用通訊設備、軍用醫療用品、軍服、軍被等。救災、救濟物資是指救災、救濟的用途以明確的物資,包括正處于運輸或使用當中的物資,如果是搶劫曾經用于搶劫、救災、救濟工作的,但現在不再屬于這種特定物資的,不屬于該情況。該情節主要有兩方面的特征要求:一是法律規定的內容要求。這里的搶險、救災、救濟物資是指用途已經明確的物資,包括正處于保管、運輸或使用中的。二是行為人的預見性的心理態度。該情節要求在實施搶劫前或在搶劫過程中,必須查明行為人是否明知這些物資而搶劫。如果在搶劫完后才得知該對象性質或者在不具有該特定明知的情況下搶劫未遂的,仍應以一般搶劫罪或者數額巨大的加重搶劫罪認定。
3.轉化型搶劫罪的理解與適用
轉化型搶劫罪是刑法理論中轉化犯的一種,而轉化犯是指某一違法行為或者犯罪行為在實施過程中或者非法狀態持續過程中,由于行為人主客觀表現的變化而使整個行為的性質轉化為犯罪或更為嚴重的犯罪,從而應以轉化后的犯罪定罪或應按法律擬制的某一犯罪論處的犯罪形態。它即可以在罪與罪之間轉化,即從輕罪向重罪轉化;也可以在非罪(違法行為)與罪之間轉化,即從違法行為向犯罪行為轉化。根據該理論不難看出,只有在前后之不同行為中有至少有一行為達到犯罪或相當于犯罪的程度時才能適用轉化犯的規定。轉化型搶劫罪主要表現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第二款“攜帶兇器搶奪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之規定和第二百六十九條“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的規定。由此可知,轉化型搶劫罪分為兩類:第一類是攜帶兇器搶奪轉化而成的;第二類是犯盜竊、詐騙、搶奪罪而出于某種目的繼續實施特定行為轉化而成的。對上述兩種類型分析如下:
3.1對攜帶兇器搶奪的轉化型搶劫罪的理解
兇器是指能夠使人產生恐懼心理,具有直接殺傷性較大的器具。如槍支、管制刀具等明顯用以殺傷的器械,或意圖明顯地使用日常用途的器械,為搶奪時的殺傷工具,如刀、棍等兇器。而攜帶也不應被視為一個純客觀的持有,所謂攜帶應指行為人已將兇器外在地表露或者已經在語言中表明使一般人感受到威脅的存在,而行為人也確實有意攜帶兇器作為搶奪工具。而《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第二款之所以如此規定,原因在于攜帶兇器搶奪,不僅侵害公私財產所有權,且對公民人身安全構成威脅,與搶劫罪的社會危害性相似,當搶奪行為發生時攜帶兇器在不同程度上都會使被害人產生恐懼心理,從而一定程度上符合脅迫方式搶劫,按搶劫罪處理。
3.2對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的轉化型搶劫罪的理解
行為人的行為是否轉化為搶劫罪,關鍵看盜竊、詐騙、搶奪是否既遂,只有屬于既遂,才轉化為搶劫罪。只要行為人實施了盜竊、詐騙或搶奪行為,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即轉化為搶劫罪。如果犯罪分子在逃離現場時被人發現,在受到追捕或者圍堵的情況下使用暴力的,也應視為當場使用暴力。
3.3轉化型搶劫罪的適用
3.3.1前提條件
行為人必須是先“犯盜竊、詐騙、搶奪罪”,而不能是先犯其他罪,這是適用該條的前提條件。只要行為人著手實行盜竊、詐騙、搶奪行為,不管既遂未遂,也不論行為人取得財物數額大小,均存在轉化為搶劫罪的可能。當然,如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情節不嚴重,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另外需要注意的一點是:通說認為行為人實施盜竊、詐騙、搶奪行為,一般認為非法占有數額達到較大才構成犯罪。這里筆者要提醒的是刑法規定多次盜竊可以構成犯罪,所以盜竊數額未達較大但次數多的,也可以轉化為搶劫罪。在司法認定中不能忽略這種情況的存在。
3.3.2客觀條件
行為人在先行實施盜竊、詐騙、搶奪行為后,還必須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這一客觀條件可分為行為條件和時空條件,行為條件即實施暴力或暴力威脅行為,時空條件即這種暴力或暴力威脅行為是“當場”實施的。因為轉化型搶劫罪是由盜竊等行為向搶劫的轉化,其暴力或暴力威脅行為的實施就要與前行為的時空緊密相聯,完全不允許有時空的延展,就往往不可能有后行的暴力或暴力相威脅行為實施的余地。即本罪的暴力或威脅行為與先行的盜竊等行為在時空上具有連續性和關聯性。如果行為人不是在非法取得財物之后出于上述目的而實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就不能按準搶劫罪論處。例如,行為人是在實施盜竊、詐騙、搶奪過程中,由于受到被害人的抵抗,為排除障礙當場取得財物而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的,則可直接適用第二百六十三條搶劫罪定罪處罰。
3.3.3主觀條件
行為人實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的目的是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如果在盜竊、搶劫、搶奪過程并非處于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毀滅證據為目的,而是出于強行非法占有目的,則符合一般搶劫罪的構成要件,直接以搶劫罪論處,不應按轉化型搶劫罪論處。
應該說,處以刑罰,不是刑罰本來的目的,杜絕犯罪才是終極目標。而準確處以刑罰,量刑均衡,則是我們司法公正的核心要求,也只有這樣,才能真正維護法律的權威性,也是刑法本身規定的罪刑相適應原則的充分體現。
關鍵詞資產證券化融資資本結構優化企業價值
1企業資產證券化的內涵
資產證券化是指發起人把未來能產生穩定現金流的資產經過結構性重組形成一個資產集合(AssetPool)后,通過信用增級、真實出售、破產隔離等技術出售給一個遠離破產的特別目的載體(SpecialPurposeVehicle,SPV),由SPV向投資者發行資產支持證券(Asset-backedSecurities,ABS)的一種融資方式。企業資產證券化是一種廣義的資產證券化,證券化的資產超過了傳統的“資產”范圍。主要包括一些應收款、未來收益、特殊自然資源等有未來現金流的“資產”。它屬于表外融資,融資的基礎是被隔離的未來能產生穩定現金流的資產,信用基礎是企業的部分信用而不是整體信用。企業資產證券化既是對企業已有存量資產的優化配置,又能在不增加企業負債和資產的前提下實現融資計劃,而且企業資產證券化特有的交易結構和技術實現了企業與投資者之間的破產隔離,使企業和投資者可以突破股權融資或債權融資所形成直接投資和被投資關系,在更大范圍內滿足融資和投資需求,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
2傳統融資方式下,企業資本結構的優化與企業價值的關系分析
資本結構的優化不僅有利于降低融資成本,提高企業承擔風險的能力,增加企業的市場價值,而且有利于擴大融資來源,推動資本經營的順利進行。因而企業普遍面臨著如何通過融資方式的選擇確定最優的資本結構,實現企業資本結構與企業價值等相關因素的優化平衡問題。現代公司財務理論以企業加權平均資本成本最低,企業價值最大化作為衡量企業資本結構最優的標準。加權平均資本成本最低即總融資成本的最小化,或者是在追加籌資的條件下,邊際資本成本最低。在一定的稅率、破產風險等條件下,企業價值可用公式表示為:
Vl=Vu+TD-PVbc-PVdc
其中:Vl—有負債企業價值;Vu—無負債企業價值:TD—稅盾效應現值;PVbc—破產成本現值;PVdc—成本現值。
由上式可知,只有當企業邊際抵稅成本等于邊際破產成本和邊際成本之和時,企業價值才達到最大化。這個等式可用圖1表示為:
3企業資產證券化對資本結構優化和企業價值的影響
3.1融資總成本的降低
資產證券化的融資成本包括籌資成本、資金使用成本以及其他因素導致的潛在成本。其中籌資成本包括SPV搭建費用、支付承銷商、資信評估等中介機構費用。資金使用成本即SPV發行證券的利率。一般情況下,SPV發行的證券信用級別越高,利率越低。證券化的資產通過信用增級后的信用明顯高于企業整體的信用,使得資金使用成本較低。同時資產證券化雖然涉及的中介機構比較多,但由于規模效應的作用,支付的中介費用較低,減少了企業的籌資成本。潛在成本包括破產成本、成本、信息成本等內容。
(1)降低破產成本。一方面資產證券化的破產隔離安排,使證券化資產融資是以特定資產而不是企業整體的信用作為支付保證,這使得證券的還本付息不受企業破產的影響,降低了投資者的融資者信用風險。根據風險收益匹配原則,也降低了企業融資成本。另一方面,會計上允許企業把資產證券化融資作為表外處理,降低了資產負債率,提高了資產權益比率,從而降低了企業破產的可能性,間接降低了破產成本。
(2)降低信息成本。企業與投資者的信息不對稱,使得企業在融資過程中會產生“檸檬市場折扣”。企業資產證券化提供了一個解決檸檬問題的辦法。一方面,在企業資產證券化的過程中,通過企業與信用增級機構、擔保機構等的合作,使得資產證券化在各個方面都更加標準化,達到投資級別,普通投資者可以免費享受這一評級結果,節約了信息成本。另一方面,資產證券化向市場傳遞了一個正向的信號,即證券化資產質量較好。市場和投資者也把資產證券化作為一個積極信號,使得企業在資產證券化后,剩余資產價值不會減少甚至會增加,避免了傳統融資方式中存在的檸檬市場折扣。
(3)降低成本。企業資產證券化將一系列小額資產買給第三方SPV,減少了管理者對這些小額資產未來現金流的監督成本,也使得這些現金流不會受經理人的控制,減少了被經理人浪費的可能性,作為一種機會成本的節約,降低了自由現金流的成本;而且,資產證券化將小額的現金流轉換成大額的、一次性支付的現金流,管理者可以根據年度財務預算了解經理人使用現金流的動機,使得單一現金流的監督更為有效,成本也更低。
3.2企業收益增長率的增加
一般來講,企業的市場價值Vm、賬面價值Vb與可持續增長率Rg、企業的經營業績之間存在以下關系:
■=■
即:Vm=■Vb
其中:ROE——權益資本收益率
以下我們將分別討論上述等式中企業市場價值的影響因素:
ROE=■=■=■=■=(1-t)ROA+(ROA-r)■
其中:P——凈利潤;EBIT——息稅前利潤;ROA——資產收益率;D——負債;E——所有者權益;R——利息;r——利息率;t——所得稅稅率。
資產證券化融資對ROE的影響有以下兩種情況:一是企業將資產證券化的現金流用于償還債務,企業ROA增加的幅度大于D/E降低的幅度,結果是ROE提高;二是企業將此現金流用于投資凈現值為正的新項目。由于新項目的凈現值為正,企業ROA提高,ROE也隨之提高。或者企業采取靈活的策略,將所獲得的現金流部分用于償還債務,部分用于擴大生產,同樣也會提高ROE。
Rg=■
其中:b——盈余留存比率。
企業實施資產證券化后,財務狀況的改善使企業為了獲得更長遠的利益,往往會留存部分收益以滿足擴大生產對資金的需要,因而會提高b。同時由上面的分析可知資產證券化后ROE提高,二者共同作用使企業的可持續增長比率相應提高。
對資本成本Rc而言,由前文的分析可知,證券化后,企業融資總成本降低,即資本成本降低。
通過上述的分析表明:三者都對企業價值產生了正向的影響。所以較好的業績和較高的可持續增長率帶來了較高的市場價值。
3.3企業資產風險的降低
企業通過資產證券化可以提前將證券化的資產兌現,克服了未來市場的不確定性造成的損失,大大提高了資產的安全性。同時,一方面,企業通過資產證券化所獲得的現金流可以明顯的提高銷售收入,降低持有大量金融資產的需要,從而提高經營效率。另一方面,資產證券化的真實出售和破產隔離技術使得投資者可以把證券化產生的現金流所暴露的風險與企業的財務經營風險真正的分離開來,通過資產證券化交易分散了風險,增加了投資收益。
3.4企業未來現金流的增加
企業資產的流動性是企業在市場經濟中競爭發展的命脈。資產證券化將企業原來不易流動的存量資產轉化為流動性極高的現金,實現了資金的提前回流,縮短了產品的商業周期,使同樣的資金獲得更充分的利用。同時,隨著可證券化資產的增加,企業可根據自身的需要實施資產證券化,相當于提供了一種流動性的補充機制,可以滿足企業當前和長期的經營發展需要,提高了資本的利用效率,增加了企業未來現金流。
因此,資產證券化不僅降低了融資成本和資本風險,而且提高了資產的流動性,增加了自由現金流,從而優化了企業的資本結構,增加了企業價值。也就是說Vabs>0,這使得V>Vl。資產證券化對企業價值的提升見圖2。
4企業資產證券化對解決我國企業融資困難的意義
(1)資產證券化為企業提供了一種長期的資產流動性補充機制。一方面,它將不易流動或流動性較差的資產轉化為高流動性的現金流,有利于盤活存量資產,提高資產周轉率;另一方面,增加了用于生產經營的資金,提高了企業的盈利能力和自我積累能力。
(2)企業通過資產證券化出售部分債權資產獲得現金流可以償還原有部分債務,在降低資產負債率的同時,減輕了企業的利息負擔,提高了企業權益資本收益率和資產報酬率。
(3)資產證券化為企業提供了一種成本較低的融資方式。一方面使得許多規模較小、信用水平一般的企業突破自身條件的約束進入融資成本較低的資本市場;另一方面,即使是信用水平較高的上市公司也可以在不降低公司股權比例、稀釋股東權益的前提下獲得比較低成本的資金。
(4)資產證券化可以優化我國企業的資產負債結構和期限結構。我國債券市場不發達,銀行信貸缺乏靈活性,導致我國企業負債結構以短期為主,企業資金使用的穩定性不夠。資產證券化靈活的期限結構和多樣化的分級結構能夠彌補我國企業負債上的上述缺陷。
參考文獻
1沈藝峰,沈洪濤.公司財務理論主流[M].大連: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4
應用題結構分為情節結構和數學結構兩個部分,前者是指不影響列式的敘述方式和關鍵詞語的運用,后者是影響列式的數量關系,二者交織在一起,直接影響應用題的難度和解題方法的運用。就數學結構而言,每一道應用題都由條件和問題兩個部分組成。條件與條件之間、條件與問題之間錯綜復雜的關系引起了結構的不斷變化。如簡單應用題數量關系的一次或多次擴展就構成了復合應用題。
可知復合應用題由幾個相互聯系的簡單應用題組合而成。但在組成一道復合應用題的幾道簡單應用題中有一道是起“復蓋性主題作用”的。如統編教材五冊P40例1:食堂原有大米50多少千克,又買來4袋大米,每袋150千克。食堂共有大米多少千克?這題的“復蓋性主題”是:“食堂原有大米50千克,又買來600千克。食堂共有大米多少千克?而組成這道復合應用題的另一道簡單應用題是:“食堂買4袋大米,每袋150千克,買大米共多少千克?這實際上是買來600千克大米的間接表達。解題時,學生若能找出這一“復蓋性主題”且又能將主題中的一個已知條件用間接方式表達,則此題就能迎刃而解。因此,掌握應用題結構的變化規律是教學中的重點。
知識結構是指學生中學習過程中掌握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就應用題而言就是與應用題用關的概念、原理、性質、定律、法則、公式等。如簡單應用題,學生已掌握的四則運算的意義及從“運算意義”遷移到簡單應用題的解法,構成簡單應用題的知識結構。又如復合應用題,學生分析應用題中已知數與已知數、已知數與未知數之間的內在聯系和必然關系,掌握的加減乘除四種基本數量關系,能順利地解答各種簡單應用題的技巧等,就構成學習復合應用題的知識結構。
認知結構是指知識系統中的內容在學生頭腦中形成的邏輯結構模式,即在學習知識過程中,經過感知、表象、記憶、領悟、推理、判斷等一系列智力活動所產生的認知模式的心理結構。皮亞杰在他的認識論中指出:“認知結構涉及模式、同化、順應、平衡四個基本概念。”學生學習新知時,先是試圖用原有模式去同化,如果成功,就得到暫時平衡,如果不能用原有模式進行同化,就必須進行調整組合,作出順應,達到新的平衡,實現由知識結構轉化為認知結構的過程。隨著不斷地學習,認知結構也就不斷地得到相應的發展。
在學習過程中,“三維結構”是以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方式進行活動的。
教學時,教師先要讓學生建立良好的認知結構和知識結構,再憑借原有的認知結構,最大限度利用學生的知識結構,通過探求應用題的數學結構來提高分析解答問題的能力。
1、抓好基礎知識教學,構建良好的知識結構。就數學知識結構而言,原有知識是新知識的基礎,而新知識是舊知識的遷移、深化和擴展。就應用題的知識結構而言,簡單應用題是復合應用題的基礎,而復合應用題是簡單應用題的組合。
因此,簡單應用題的結構模式是形成復合應用題認知結構的基本模式,必須讓學生充分理解和掌握。
小學數學教材上講的簡單應用題包括求和、求比一個數多幾的數、求剩余、求比一個數少幾的數、求差、求相同加數的和、求一個數的幾倍、求每份數、求一個數里包含幾個另一個數、求一個數是另一個數的幾倍,求1倍數等11種,按照學生的認知心理從整體和部分的關系來分析,這11種簡單應用題可分為兩大類:當部分量呈不等量時,就是加法和減法;當部分量呈等量時,就是乘法和除法。它們的基本結構模式可概括為6個:(1)A+B=C(4)A×B=C(2)C-A=B(5)C÷A=B(3)C-B=A(6)C÷B=A低年級學生由于年齡孝知識面窄、認知能力較差,掌握這些結構是有一定困難的,他們追求的是解題方法和計算結果。對于為什么要用這些方法,往往是根據題目中的問題和某些個別因素來決定,而不是從整體結構中去全面分析其數量關系,據此,在簡單應用題教學中,對于每種簡單應用題的結構特征以條件與問題間的對應關系,都要通過教具或實物演示以及學具操作實踐,引導學生認真觀察、分析,在理解的基礎上進行抽象概括,達到內化,掌握其結構特點。例如:小明家有6只黑兔、5只白兔,一共有多少只兔?可先讓學生擺小棒:第一次擺6根,第二次擺5根。思考“6和5組成幾?怎樣計算?”然后出示反映題意的示意圖,引導學生從已有的數的組成遷移到用加法解答。從而使他們明白,應用題是由兩個條件和一個問題組成的。這樣新的知識就不難納入原有的認知結構。
此外,對于逆敘結構形式的簡單應用題,要引導學生加強訓練,進行對比分析,防止知識結構產生泛化的現象。
2、按照認識規律教學,構建良好的認知結構。學生解答應用題的過程是一個完整地認識客觀事物的過程。應用題的教學要從學生心理發展整體原則出發,遵循認知規律形成思維的模式,即感知表象--抽象概括--實踐應用。在獲取知識的過程中形成和發展相應的認知結構。
首先,要重視感知過程,建立正確的認識。全面領會應用題的內容,識別題目的結構特征,是確定解題方案的基矗所以解題時必須要求學生認真審題,通過視覺觀察教師的直觀演示,或通過聽覺感受到老師、同學的讀題,感知題目敘述的事物情景及數量關系,從而對題目的整體結構有一個初步的認識,在頭腦中形成課題表象。對于情節比較生疏、數量關系比較復雜的題目,應通過演示、畫圖、描述等方法,讓學生反復地感知,準確地理解題意,識別其結構特征,形成清晰的表象。這一過程稱為罕間感知過程,它調節整個解題的心理活動,為課題本身的內化創造條件。
其次,要注意分析過程,促進認知結構重新建構的平衡。在審題的基礎上進一步分析題目中提供的數量關系,進行課題內化,確定解題方案,這是解應用題的核心部分。教學中,教師要逐步讓學生掌握分析、綜合、比較、抽象、概括等基本思維過程,對審題時輸入頭腦中的表象進行分析,抽取有效條件,排除無關因素,并與原有認知結構聯結,進行轉換組合,達到順應。例如,統編教材第11冊58頁例5:一項工程,由甲工程隊修建,需要20天,由乙工程隊修建,需要30天。兩隊合修需多少天?先讓學生感知題目,明確這是一道分數工程問題,它的工作量為“1”,工作效率甲為工作效率甲為1/20,乙為1/30,再抓住這些本質特征,與頭腦中儲存的有關整數工程問題的數量關系聯系起來,學生就不難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案。這一過程就是課題本身內化的過程,較好地實現了認知結構重新建構的平衡。
此外,要按認識規律組織教材,保證認知結構向正遷移發展。有些應用題由于情節變化,條件隱蔽,容易引起混淆,產生泛化,影響學生新的認知結構的形成教學中,一方面要加強對比分析,另方面要按學生認識水平組織教材。例如,某校二甲班有女生35人,比男生多13人。男生女生共有多少人?這是一道基本復合應用題,但由于只有兩個條件(其中男生人數是隱蔽的),容易被學生誤認為一步計算的簡單應用題,同時逆敘結構形式也增加了解題的難度,所以學生解答時往往出錯。教師可從學生原有認知結構出發,將上題分解為連續兩問的簡單應用題,即“某校二甲班有女生35人,比男生多13人。男生有多少人?男女生共有多少人?”當學生解答后,去掉第一個問題,便成了原題。這樣便于學生掌握結構的本質特征。
3、加強基本結構訓練。基本結構訓練是學生理解和掌握應用題結構特征的重要途徑。教師應從簡單應用題的教學開始,結合教材內容有機地進行結構的擴展、改編、壓縮等訓練。具體來說有以下幾個方面:(1)補:補充問題或其中一個條件,使之成為一道完整的應用題。
(2)擴:將“復蓋性主題”的簡單應用題進行數量關系的一次或多次擴展,使之成為兩步或多步解答的復合應用題。
(3)縮:將復合應用題中間接表達的已知數量直接化,壓縮成“復蓋性三題”的簡單應用題。
(4)拼:從許多的條件和問題中選擇對應的條件和問題組成一道簡單或復合應用題。
(5)拆:將一道復合應用題分解成為兩道或幾道簡單應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