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10-10 23: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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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的誕生改變了人們的生活、生產、學習、工作形式,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經濟法在實際生活中的作用越來越大,我們的法制教育課程也在不斷的完善中,怎樣提高經濟法課程的教學質量,是當前學校教育的重要任務。在互聯網時代,運用案例教學在經濟法教學中是一種較新穎的教學方式。
關鍵詞:
互聯網;案例教學;經濟法教學
經濟法在高等教育中經濟管理類專業學生的必修課程。通過怎樣的有效手段,提高學生學習的激情是當前我們教學中需要解決的問題。互聯網時代的到來給我們的經濟學教學帶來了新的教學形式,注入了新的活力,能夠將案例教學更好的應用到經濟法教學中,提高我們的教學效果,激發學生學習的熱情,增強學生的自主分析能力。
一、互聯網時代影響傳統經濟法教學觀念
科技的不斷進步,互聯網時代的到來,改變了傳統的教學觀念。在經濟法教學中使用的案例教學也隨著發生了變化,社會的不斷發展,經濟活動的不斷活躍,經濟生活越來越豐富,經濟活動的不斷變化給我們的案例教學提供了充足的案例素材。互聯網時代的到來,信息的傳遞速度突飛猛進,剎那間擴散到全球被所有人知曉,特別是網絡、智能手機等通訊手段的普及,使得教育信息更具有及時性、社會性,由此互聯網時代的案例教學也具有了互聯網時代的時代特點,帶有了新的時代觀念。從案例教學的界定上來看,更為的寬廣了。作為經濟法這門課程是屬于理論和實際想結合的教學,純粹的理論或者純粹的實際都不是很好的選擇,只有以案例教學的形式用真是的場景來實施,讓學生參與其中,才可以真正的做到理論聯系實際。在經濟法的教學中要大膽運用情境模擬教學方法、攝像演示法等方法。
二、互聯網時代的經濟法案例教學的應用
案例教學是老師根據教學的需要,選擇的案例,通過對典型案例的分析,讓學生在學習理論的同時聯系實際,培養學生的法律意識,提高學生的表達能力和應對各種問題的應對能力。案例教學法其實是一種新型的教學形式,沒有固定的模式,這就對我們的老師提出了新的要求,既要有專業知識,還要有全面的綜合能力,在教學中理論加實踐兩手抓。可以從以下反面多考慮:
1、選擇案例是關鍵
案例教學在經濟法教學中的是否成功取決于案例的選擇,要想在案例教學中取得成功,在案例選擇上非常的而重要,在教學中不是要運用很多、很多的案例,而是在案例的選擇中要有針對性的選擇,在適當的時候使用,才能起到必要的作用。第一要多收集案例,現在互聯網時代的到來,給我們收集案例提供了便利,如電視上的“社會與法”、“今日說法”“法制在線”、“目擊者“、”今晚800“等電視節目和法律新聞,報紙上的法律專欄、也可以在互聯網上進行搜索,如中國法律信息網等等,還可以通過社會調查,以及法院的實際案例中進行收集,這么多的案例在很大程度上反應了法律的內容和形式。第二,有了這么多的真實的案例后,怎樣選擇適合的案例又成為老師備課的關鍵所在。在目前千變萬化的社會關系中,要圍繞我們的教學核心內容及其基本理論來擇具有典型意義的案例,通過在案例教學中的討論來加強學生對經濟法的理論原理的理解,在案例的選擇中還要考慮案例是否具有專業性、啟發性、嚴密性。只有所選的案例體現了這些方面的特點,才能夠讓學生在學習中學到專業理論,學會分析問題、解決問題。
2、做好案例教學中的討論環節
案例教學中的討論、參與、分析其目的就是對案例及其分析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思考,找出問題,并就此問題進行探討,并找出法理的依據。如在進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此章節的學習中,由于在現實的生活、工作中,消費者被侵犯合法權益的事情屢屢發生。就是我們的學生也很少去考慮這方面的維權問題,更不知道怎樣去維權。通過案例教學法則可以提高學生的認識,做一個智慧的消費者,樹立學生自身維權意識,掌握行之有效的方法。
三、從教師的角度出發,多做案例討論后的總結
教師的課堂教學不僅僅在課堂上,還要注重課后的一個總結。案例教學法不是一個單面的學習過程,是教師和學生的一個互動的過程。其教學效果的好壞既有老師在教學中的引導,也有學生在教學過程中的參與程度。教師在案例教學中,針對學生的參與、討論達到一定程度,進行針對性的點評歸納總結,并進行講解,并進行知識點的梳理。在一些案例分析里面,沒有標準的答案。在總結的時候就要對思路正確,見解獨到的觀點進行肯定,同時要對討論中的不足之處予以點評,并對學生的表現進行客觀的評價,刺激學生再次參與的熱情。如在商場購物中經常看到的打折商品會涉及到一句:“打折商品,一經售出,概不退換”,這里面包含了兩個相關的法律理論,一個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中的經營者的法律責任,在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4條有明確規定。二是產品質量法律制度中的產品質量的瑕疵擔保責任,這在我國合同法第40條有明確規定;首先教師要在課堂上予以知識點的導出,然后要對此說法給予詳細的說明。在此告示中的“一經售出,概不退貨”,其實質是免除自身產品因為產品質量瑕疵而承擔責任,這樣的告示從本質上來說是無效的,其內容也是無效的。對于所銷售的產品,不管是否涉及到打折,作為銷售方都啊喲承擔修理、更換、退貨及至賠償損失的責任。
綜上所述,在互聯網時代的經濟法教學中,案例教學需要精選案例,優化我們的實際教學環節,提升我們的教學質量,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因此,在我們的實際教學中,老師要高度重視案例教學在經濟法教學中的作用,揚長避短,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
作者:董玉立 單位:青島工學院
參考文獻:
[1]淺談案例教學在《經濟法概論》教學中的應用蔡杜陽-《中國科教創新導刊》-2009
[2]淺談經濟法案例在教學中的選取與運用——以經濟法本科教學改革為視角張靖-《當代教育論壇》-2012
人們的生活水平以及國家經濟水平的不斷提高, 使得人們以及國家對于教育以及人才培養的重視度也不斷提高, 我國的教學質量與水平也在不斷地完善和上升。但是, 我國教育中的道德教育漏洞問題變得越發明顯, 學生思想道德偏低的情況比較嚴重, 這引起了人們對于道德教育與心理教育的深度思考。網絡上也曾報道過一些與思想道德想違背的真實案例, 這些案例也不得不引起社會對于高等教育中的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視[1]。這也充分說明, 加強高校教育中的思想道德教育十分重要, 也勢在必行。文章的研究便是以此為背景, 對我國教育中的思想道德教育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 并對加強思想道德教育的措施進行相關的探討, 希望能對我國教育中的思想道德教育的提高具有一定的促進作用。
二、思想道德教育存在的問題分析
目前, 在我國的高等院校教育中, 學校并沒有針對性的開設相關的思想道德教育的課程, 因此使得一些學生缺乏接受正規的思想道德教育的機會。當前高等教育中的思想道德教育缺失和不足的原因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其一, 高等院校將所有的精力均用在了人才的專業培養以及就業能力的培養上, 忽視對學生思想道德的深入教育, 使得學生的思想道德素質與專業知識、就業能力完全脫節, 學生的思想道德教育缺乏;其二, 高等教育中的思想道德教學的形式比較簡單、途徑也很單一, 大多數是依靠各個班級輔導員的說教形式, 部分學校也采取大一階段的思想道德教育的公共課來開展思想道德教育, 其教育的成效較低。教育的不足使得大學生的真實的心理需求不能得到滿足, 從而出現道德素質與社會需求相脫離的情況。
由于當前的高等教育中的思想道德教育不足的問題, 使得人們對于高等教育中的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視度越來越高, 有不少學校均逐漸開始采取各種措施來加強學生的思想道德教育, 也收獲了較好的效果。一些學校利用計算機教育開展信息思想道德教育, 提高學生對于計算機犯罪性質的認識, 加強學生對知識產權的重視, 從而正確認識信息的歸屬權問題;也有部分學校通過對學生的專業教學中引入道德倫理教學, 提高學生對專業知識的掌握的同時, 了解相關的法律知識, 增強學生的法律意識[2]。學校自發性地加強學生的思想道德教育, 為促進我國高校思想道德教育的發展開辟了新出路。
三、民商法案例教學中的思想道德教育措施
(一) 開展生命思想道德教育
我國的生命倫理學是三十年前從西方國家引入的一門新興學科, 且經過我國一些研究人士的不斷研究與突破, 使得我國的生命倫理學得到了新的發展。生命倫理屬于人類倫理精神中的本體性內容, 重在強調人們對于生命的正確認識和對待, 而生命倫理教育是通過引導學生從道德、倫理、理性等多方面來認識生命的內在意義和價值, 從而能夠積極地提高自身生命的質量與價值。
民商法案例教學中開展生命倫理教育, 增強大學生對生命倫理的正確理解與認識, 提高學生的尊重、愛惜、敬畏生命的意識, 逐漸將這種意識由內深化, 再由外釋放, 從而使得這種人文精神得到較好的鞏固。教學中, 不僅應引導學生正確地品味生活、熱愛生活, 更需要幫助學生以正確的心理態度來面對生活中的痛苦和挫折, 建立良好的人生價值觀、世界觀以及仁慈的人文情懷[3]。采取實例應用和課堂討論的方式, 及時了解學生的價值觀取向, 并對學生的錯誤認識進行修正, 增強學生對生命價值、質量的正確認識, 并正確理解人生中的生老病死等自然規律。在開展民商法案例教學中, 可采取課堂觀看或推薦學生觀看《道德觀察》、《經濟與法》、《今日說法》等電視欄目, 加強學生對相關法律的理解與認識。也許學生可以通過觀看這些節目, 了解其中的受害者或家屬的悲傷心理, 從而引發學生對于生活中的一些困難與挫折的思考, 提高學生對生命的重視, 告誡學生在遇到類似問題時的正確處理方式。此外, 還可以多利用其他渠道來引導學生理解生命的意義, 例如在法院旁聽的方式, 參加一些實際的法律援助活動或宣傳活動等。
(二) 開展家庭思想道德教育
在大學生的思想道德教育中, 家庭倫理教育是十分重要的內容, 在目前的高效思想道德教育中, 家庭思想道德教育存在明顯的被忽視的現象。其實, 一個家庭思想道德較好的人, 其社會道德與職業道德也會明顯較好。例如, 比較和諧穩定的婚姻家庭, 對于社會和諧與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促進作用。受到社會環境的影響, 不少婚外戀情、家庭暴力、親情淡漠以及重婚等情況不斷發生在我們的生活中, 使得人們的道德底線受到了嚴重挑戰。
民商法課程的開展中, 積極應用一些家庭和諧與不和諧的對比案例, 正確引導學生的責任意識、家庭觀念以及思想道德。通常情況下, 在校大學生均為年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從法律角度考慮, 其父母不會再對其具有承擔撫養的義務, 對于孫輩來說更是不應該繼續承擔撫養義務, 那么, 在校大學生應對父母的無償付出的關懷持以感恩的心態。在我國的婚姻法中對夫妻關系的雙方的財產分配與人身地位關系做了平等對待的規定, 并規定夫妻雙方應彼此尊重、互相忠誠、禁止暴力行為等。而對于父母與子女的關系, 父母應在子女未成年之前盡撫養與教育的義務, 而子女也應該對父母具有贍養的義務, 不能相互遺棄和虐待。民商法案例教學中開展思想道德教育時, 應加強對大學生獨立、尊重、平等、寬容精神的培養, 幫助學生不斷滲透自主原則、平等原則、社會責任原則、人道原則等, 將反對家庭暴力、長幼有序、尊老愛幼等思想道德根植于學生的意識中[4]。
(三) 開展經濟思想道德教育
近年來, 我國的市場經濟對于人才的素質要求有所提高。在開展思想道德教育課程時, 應積極應用對市場經濟秩序具有破壞性與促進性的案例進行教學, 培養學生正確的經濟理想與道德情感, 將課堂變成培養學生正確義利觀的重要場所。此外, 在關于合同法的教學活動開展中, 應重視學生重合同守信用, 有約必守的合同觀念, 并重視對學生誠實守信觀念的培養, 讓學生由內而外均具有誠信的意識[5]。還可以采取列舉食品安全相關的法律案件, 提高學生的公平競爭意識、質量意識以及法制意識等, 使得學生能夠形成良好的經濟思想道德觀, 能夠更好地適應現代經濟市場的發展需要。
(四) 開展信息思想道德教育
隨著網絡技術與計算機技術的不斷發展, 信息的傳遞與使用的安全性受到了人們的廣泛關注, 信息思想道德也是人們的日常交際中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之一。在實際的教學過程中, 可引導學生正確認識人肉搜索的利弊, 從而讓學生具有較強的自我個人信息安全保護以及不侵犯他人信息安全的意識[6]。通過對一些沉迷于網絡游戲而引發的犯罪與人生傷害類案例的列舉教育, 培養學生對網絡的正確認識, 養成較好的上網習慣。
在民商法教學課程中不斷滲透信息思想道德的教育, 幫助學生形成良好的信息篩選能力、是非與善惡的判斷能力, 使得學生的信息思想道德自律水平得到提高, 引導學生在資源的獲取上應采用合理的方式, 并尊重和維護他人的知識產權, 加強對個人隱私的保護, 不侵犯和傷害他人信息安全, 要對自己的網絡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結語
如今, 教育對于社會的進步與發展的影響越來越大, 教育所承擔的責任與義務已不再僅僅是對知識的傳授和技能的培養, 更是要加強對人格健康的鍛造與陶冶。在對學生進行專業知識的傳授時, 需要不斷地對學生進行思想道德教育, 使得學生能夠在潛移默化中不斷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質與水平。民商法課程教學中, 也應該積極采用多種渠道和手段, 提高學生思想道德培養力度, 使得我國高等教育的思想道德教育水平得到不斷提高。
參考文獻
[1]程遠鳳.民商法案例教學中的思想道德教育[J].教育評論, 2013, (01) :102-104.
[2]程遠鳳.以思想道德教育為核心的民商法課程教學模式改革[J].大學教育, 2013, (06) :70-71+73.
[3]齊倩.民商法案例教學中的思想道德教育[J].長春教育學院學報, 2016, (04) :56-58.
[4]趙文婧.案例教學在民商法教學中的具體應用[J].法制博覽, 2017, (17) :298.
(1)刑法學在專業課程體系中居于重要的地位。
《刑法學》是研究犯罪及其刑事責任問題的法學分支學科,同時也是教育部確定的全國高等學校法學專業14門核心課程之中的基礎學科,在法學專業課程體系中居于重要的地位。刑法學教育的質量,關乎法學教育目的的實現乃至法治建設的進程。刑法學不但具有深刻的理論性,還具有具有很強的實踐性和應用性。其理論性在于,刑法學是一門具有嚴密科學體系的學科,它是研究犯罪構成及其刑事責任問題的,具有很強的理論性。研究行為是否構成犯罪以及構成什么罪和承擔什么樣的刑事責任,都必須依據犯罪構成和刑事責任的一般理論來認定。其實踐性和應用性在于,刑法學與司法實踐緊密相聯,具有很強的實踐性。刑法學的特性決定了學生不但要能掌握刑法學的有關基礎理論知識,而且要求在學習中理論聯系實際,通過知識學習、案例分析,把知識轉化為能力,培養成既懂理論又會司法實踐的法律人才。
(2)刑法學在國家司法資格考試中的重要性。
隨著國家對從事司法工作人員專業水平要求的不斷提高,國家司法考試幾乎成了法學專業畢業生從事司法工作的必須通過的國家級考試,這個考試的內容幾乎都是運用法學理論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案例題,而刑法學知識在國家司法考試中占試卷二全部及試卷四的相當部分,根據最近幾年的相關司考資料統計,刑法學的分值占了近20%,這個比例在司考各個部門法中所占比例是相當大的,足以看出刑法學在司法考試中的重要性。有效進行刑法學的教學方式方法的改革,使學生大大提高運用刑法學理論知識解決實際案例的能力,有助于學生在司法考試中取得較為理想的成績,通過國家的司法考試有助于學生獲取法律從業人員的準入資格,提高就業率。
2目前刑法學教學模式與方法存在的問題
與社會經濟發展所需的實用型法學專門人才存在較大差距的目前教學模式與方法的主要問題有:
(1)教學模式與方法脫離院校定位和培養目標。
二本院校法學專業的定位和培養目標,應該屬于教學型的以培養社會經濟發展所需的實用型法學專門人才為培養目標。然而,不少二本學院的法學專業對學生的培養,遠離了院校定位,好高鷲遠,盲目去“靠攏”“追趕”原套照搬“211”和“985”大學的教學模式與方法,拚力打造法學高層次研究型人才。然,由于師資力量、教學投入、學校影響力、國家相關政策等因素的制約,不僅打造不出法學高層次研究型人才,也使得培養出來的學生難以適應和跟上社會經濟發展所需的實用型法學專門人才的要求,也就不具有較強的就業競爭力。
(2)師資隊伍嚴重缺乏“雙師型”教師。
所謂“雙師型”教師,應該是既有豐富、深后的刑法學理論知識功底,又具有長期的、豐富的刑事司法實務經驗。近些年進入二本院校走上法學專業刑法學教學講臺的不少教師都非常年輕,基本上是從法學本科畢業讀法學碩士再上法學博士,幾乎沒有從事過刑事司法實務活動,更談不上有這方面的經驗。教學中對刑法學這門與司法實踐緊密相聯,具有很強的實踐性的課程,缺乏必要的司法實務方面的能力鍛煉和知識儲備,難以講清講明透相關知識。比如,我國刑法規定的有期徒刑,帶給服刑罪犯的最直接痛苦是人身自由被剝奪。那么在監獄服刑的罪犯都被剝奪了哪些人身自由權,罪犯的痛苦狀態的表現和程度又如何?教材沒有告訴學生,教師憑空想象也很難描述得具體,結果是老師難以講清楚,學生難以聽明白。
(3)課堂教學難以形成師生的有效互動。
忽視自學和預習這種大學學習階段應有的和常見的學習方法,學生基本上依耐老師的課堂教學,教師按照教材從頭講到尾,學生從頭聽到尾,不僅吸收不了所有的內容,還對這樣的教學方法感到厭倦,學生幾乎沒有學習的主動性,這樣的教學方法很難適應刑法學與司法實踐緊密相聯,具有很強的踐性,對學生綜合素質的要求較高的特點,滿堂灌的教學方法,不利于學生的應辯能力、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實際應用能力的有效提高與鍛煉。
(4)缺乏實踐教學的外在環境。
刑法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部門法學。比如對犯罪分子要經過法庭的審判才能定罪量刑,犯罪分子必須要在監獄執行刑罰,刑法規定的刑罰執行制度中,對確有悔改變現的罪犯可以減刑,那么法庭是什么樣的?監獄又是什么樣的?減刑又該如何減?在當下的教學模式下,學生基本上是不清楚的,現有的教學模式沒有設置相對規范的實踐教學環節,如法院的開庭審判觀摩,模擬法庭演練,邀請資深法官、檢察官、律師以案說法,與院校當地司法部門的有效聯系與資源共享,組織法律知識競賽、辯論賽等等,課堂教學較難與現實的司法實務相結合。這樣,既難以培養應用型法學人才,也不利于學生理論知識的吸引與轉化,即便有少數學生畢業后能走上法律工作崗位,用人單位還要用較長時間對其進行上崗培訓或動手能力的培養,這也會影響學生的職業競爭能力。以上二本院校傳統的刑法學教學模式與方法普遍存在的問題,使刑法學教學改革勢在必行,問題的關鍵是該如何改革。
3刑法學教改模式與方法探討
(1)改革刑法教學模式與方法須以院校定位和培養目標為標準。
適應學院培養人才的目標定位,培養面向地方需要的應用型法學人才,解決刑法學上述教學模式和方法的問題,培養學生學習刑法學的興趣,通過實踐教學培養一系列實踐技能,如法庭控辯雙方的指控和辯論技巧、法院審理刑事案件的程序、學習法官、檢察官、律師教授的一定的辦案經驗,參加法律援助活動的經歷等等,畢業以后能較快的適應司法實務工作的要求,盡快的成長為一名合格的法律職業人。
(2)彌補“雙師型”教師的不足。
邀請資深法官、檢察官、律師和優秀的司法實務工作者,對學生講授刑法學相關知識和法律規定以及司法實踐中的問題,從審判、公認、辯護、監管等不同角度和訴訟環節,向學生傳授運用刑法學知識解決案件問題的技巧和方法,使學生了解、掌握刑法學相關理論框架和知識體系在司法實務中的運用。
(3)增加教學相關內容。
①除教材和必要的參考書外,授課內容應增加司法考試的內容。由學院為任課老師購買課程所需要的司法考試教材及試題,配合教材在授課過程中輔導使用,以深化、細化所學知識,為學生日后的司法考試作必要的知識準備。教學內容及考核內容,緊扣司法考試大綱及內容和題型,讓學生在學習教材的同時,也將司法考試的內容一起學習、了解、掌握,給學生以正確的指導,有利學生順利的通過司法考試,為畢業找工作增加籌碼。②設置模擬司法考試課。根據司法考試刑法部分考試大綱,組織二到三次模擬考試,以增加學生學習的動力,該教學方法實用性很強,能起到為司法考試常態練兵的作用,有利于深化所學知識,并與司法考試內容相銜接,學生較為喜歡。③增加教師指定的與司法實務緊秘相聯的輔助教材和資料,由學院為任課教師征訂教師指定的如《人民法院報》、《人民司法》、《司法文件選編》等刊物,拓展學生刑法知識視角并及時了解目前刑事司法的最新信息。④期末采用閉卷考試的形式,考試題型為選擇題(單選題和多選題)和案例分析題兩種題型。選擇題的內容擇重為刑法基礎知識、基本理論的面和點,案例分析題擇重考查學生對刑法知識的綜合掌握,對所學重點問題的理解和把握以及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考試題刑型及內容的改革,會讓學生從普遍的文科考試的死記硬背,不注重理解消化的應考方法中解脫出來,更注重平時刑法學知識的理解、銜接、掌握和實際運用從而解決問題。
(4)引入現代教育技術,以案例教學慣通全部教學過程,增強刑法學教學的直觀性。
教師精選《今日說法》、《法制進行時》、《法律在線》、《第一線》、《社會與法》等央視法制欄目的典型案例視頻,通過案例提出問題,根據理論來分析問題,最后由學生根據所學刑法學知識來解決問題,教師對學生解答的案例作精辟的點評,并就案例所反映的理論問題作綜合歸納,對重點問題作總結,增強課堂教學互動,加深學生對刑法知識的犯罪行為,刑罰處罰的形象感和直觀感,從而起到強化知識,加深記憶的作用。也可以是教師組織的案例討論,也可以是學生在教師指導下自發組織的刑法學習小組的辯論。
(5)增加實踐性教學環節,增強刑法學知識的實踐性。
關鍵詞:經濟法 教學模式 案例教學法
經濟法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產生的一門新興法律部門,調整國家在調節社會經濟過程中發生的各種社會關系,在市場經濟運行過程中起著重要的調整作用。經濟法在中國的發展與經濟的發展緊密相連。經濟法作為一門法學學科在20世紀90年代以后成為法學專業14門核心課之一,向本科生講授經濟法成為法學教師的教學任務之一。然而,經過20多年的發展,經濟法的教學模式長期不變,不利于經濟法學科的發展,也不符合社會經濟發展的要求,致使理論與實際脫節。
一、經濟法教學模式改革的必要性
長期以來,經濟法學科在高等學校中遵循傳統的教學方法,教師采取“滿堂灌”的方式,學生埋頭記筆記,囫圇吞棗的記憶學科內容。近年來,隨著各個高校硬件配套措施的完善,新興的多媒體教學取代了原有的板書教學,在講課效率上有一定的提高,學生也從繁忙的記筆記中解脫出來,可以抬頭聽老師講課。但是,這種授課方式的轉變依然存在著問題。教師和學生更加依賴課件,教師主要以課件為主,較少指導學生學習和回顧教材中的知識點;沒有了記筆記的壓力,學生聽課專注程度有所下降,效果大打折扣。
21世紀以來,中國市場經濟進一步完善,有關市場規制的經濟法律不斷推陳出新。培養新型的符合時展要求的懂經濟、懂管理、懂法律的人才是現代高等教育面臨的緊迫任務之一,傳統的教學方法已經不能適應新時代的要求。針對經濟法學內容龐雜,知識點分散的特點,進行教學方法的改革,從而培養具有良好法律素養的學生,這是所有經濟法教師必須認真思考并加以解決的核心問題。本文擬對這一意義重大的問題作出初步的探討。本文認為,在新的經濟條件下應該從教材編撰、課堂教學、課外實習、教學考核等四個方面,對傳統的教學方法進行改革,以適應經濟法的發展。
二、經濟法教學模式改革的可行性
1.健全的硬件設施為改革提供了物質條件
隨著國家、學校對教育、教學資源投入的增加,學校的各種教學硬件設施不斷健全,添置了多媒體教學設備,建立了信息量巨大的圖書資源庫,修建了模擬法庭等,為法學的教育、教學提供了很好的條件。老師們開始熟練掌握、運用這些資源,不斷摸索新的教學模式,多媒體方式能夠動態地展示課程知識點,圖書館提供了越來越豐富的信息,模擬法庭實現了與實踐對接的可能性。
2.教師素質的提高為改革提供了前提
目前,法學專業教師大多具有社會兼職資質,不少老師從事兼職律師工作,在法院、檢察院、司法局等公務機構掛職鍛煉等,具備了多元化的知識結構,較好地實現了理論與實踐的結合。這些老師們愿意參與經濟法教學模式改革,為改革出謀劃策,提供各種幫助,一方面,為學生們提供法學實踐基地;另一方面,為他們提供實習指導。
3.學生們對教學模式改革的熱情為改革提供了動力
經濟法教學模式改革極大地激起了學生們的積極性,全新的改革思路吸引了學生們的眼球,不同的教育、教學方法對學生們來說是個新事物,非常值得嘗試。學生們既可以嘗試新的教學方法又能夠接觸實務,做到理論聯系實際,因此他們對經濟法教學模式改革抱有很大的希望,也愿意為改革貢獻自己的力量。
三、經濟法教學模式改革基本思路
1.教材編撰
教材是本科生學習經濟法課程的必需資料。但是,目前中國的現狀卻是教科書亂相百出,版本眾多,良莠不齊,資料陳舊;幾乎每一個學校都要編一本自己的本科生教材。這些教科書體例龐雜,內容體例相差很多,甚至觀點截然不同。經濟法作為一門新興的學科,存在學術爭鳴原本是正常的現象,但是教科書作為學生獲取知識的主要渠道,卻需要主流的觀點。在西方,教科書的編撰是一件非常嚴肅的科研活動,一本教科書的編撰往往需要作者多年的積累,不斷地更新,并附有與本部門法相關的所有立法材料、案例資料和學者最新的研究成果。這樣的教科書往往能體現本門法學最主流的觀點、最新的發展,從而成為學生學習法律的必要資料。當然,中國教材如此混亂的現狀與中國的學術評價機制具有某種因果關系。但是,為了經濟法學科的發展,經濟法學者應該秉持出編好書、出精品的理念,集中力量編撰出高質量的本科生教材。將本門學科的理論問題、法律法規材料、有關的典型案例和學者在本領域最新的研究成果匯集起來,編撰一本既具有理論性又具有實踐價值的經濟法學教材,并不斷根據經濟法理論和實踐的變化,作出相應的更改,使之成為具有更強生命力的經典教材,作為學生學習法律的最主要的渠道。在編撰過程中,我們可以集思廣益,探討編撰思路、體例結構、內容安排等,集合多所高校、科研院所的一線教學、科研人員共同完成。拿出初稿后,書稿必須由多方鑒定,經過實踐教學檢驗,多次修改之后才能定稿。
2.課堂教學
法律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經濟法更是一門應用性很強的學科。案例教學早已成為經濟法教師的常用教學方法。這種方法比起枯燥的理論講解和法律條文解讀,對學生更有吸引力,也更能激發學生學習經濟法的興趣和學習的主動性。同時,案例教學方法有助于教師深入淺出的講解法學知識,有助于學生理解法律原理和法律條文。
堅持案例教學方法對于實踐性很強的經濟法而言,無疑是正確的改革方向。目前存在的問題是,如何進行案例教學?對于這個問題的答案多種多樣。有的教師從歷屆司法考試題目中抽取典型案例,在課堂上細細剖析。這種案例教學方法,一方面,“以案說法”講解了法律條文;另一方面,也教會了學生如何應對國家司法考試。并且,司法考試題目中的案例設計短小,對知識點的考查準確,因此采用司法考試題目進行案例教學是一種很好的教學嘗試。有的教師從教學參考資料中選取典型案例,在課堂上詳細講解。這種案例教學方法對學生理解掌握理論知識亦有一定的幫助,但是教學參考資料的案例大多比較陳舊,且案情復雜,無法真正起到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的作用。還有教師從“今日說法”或者法制頻道等電視節目中選取典型案例,放到課堂上講解。由于這些案例經過電視節目的加工,往往生動活潑,引人入勝,并且這樣的案例是現實生活中真實存在的。因此,更能引起學生的興趣和思考。在進行案例教學法的時候,首先,我們應當對收集的案例進行分門別類地編排,一種案例反映一項或多項重要理論;其次,我們向學生們展示這些案例,提出一些問題,或者要求學生們從案例中發現和總結問題;最后,我們針對典型案例加以剖析,培養學生們的學習思路和研究方法。這種案例教學方法,也是一種有效果的教學方法。
僅僅將教學方法由單純的知識點講授擴展為結合案例講解法條和法學理論,并不能從根本上改變學生被動學習的現狀。本文認為,針對個別單行法律,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責任法等,此類與我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并且現實生活中經常出現法律糾紛的法律,經濟法教師可以采取讓學生上講臺進行講解的教學方法。主動講與被動聽,有著本質的不同。一旦要求學生能夠講解某部法律,他或她必須在課前查閱大量資料,消化吸收這些材料,并將之變成自己的語言講解出來。這樣的經歷對于學生而言,既能夠牢固的掌握法律知識,也能夠提高他們運用法律的能力,鍛煉他們公開表達自己觀點的自信。
此外,針對某些在學界仍然存在巨大爭議的理論問題,可以組織學生進行辯論。在教學中,我們應當引入課堂辯論法,鼓勵學生們就熱點問題和難點問題按照現在通行的辯論賽規則,公開進行辯論。辯論既是達到真理的必不可少的基礎性條件,也是學生的思辯能力充分發育的前提。這種教學方法的作用在于:首先,辯論將學生直接置于極具挑戰性和對抗性的競爭氛圍之中,類似于激烈的職場競爭,有助于培養學生們的危機意識;其次,為了取得辯論的勝利,學生們必將大量查閱和分析材料,有助于激發學生們的學習積極性;最后,面對面的對抗式的辯論鍛煉了學生們的應變能力和口頭表達能力,有助于提高學生們讓學生自主閱讀材料,提出自己的觀點,并充分的論證自己的觀點。通過這種方式,鍛煉學生思辨的能力,獨立思考的能力。
3.課外實習
進行課外實習是現代大學教育對每一個大學生提出的要求。引導學生走出校園,參加課外實踐活動對于學生提高對自我的認識有很大好處。“書到用時方恨少”,是每一個曾經參與課外實踐活動的學生最真實的感受。參加校外實踐活動的學生,會更加珍惜校內的學習機會,尤其對于經濟法這樣的內容比較龐雜、枯燥的法律,校外的實踐互動更能激起學生主動學習的興趣。
針對經濟法的特殊性,本文認為,可以安排學生去公司、律所、消費者協會以及法院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或者組織學生舉辦各類法制咨詢活動。在公司的實習,能夠讓學生直觀地觀察公司運作的情況,加深對公司架構、公司經營、公司管理、公司治理等重大問題的理解。在律所和消費者協會的實習,可以讓學生實際體驗訴訟的魅力。由于產品質量問題,尤其近幾年,由于食品安全問題引起的爭端越來越多,此類的訴訟案件也是此起彼伏。學生親自參與某一個案件的訴訟過程,可以讓學生接觸到課堂上無法學到的訴訟技巧,深刻體會訴訟中的法律知識。在法院的實習,可以讓學生接觸到各種類型的法律爭端,尤其是平等主體間有關合同的爭議,可以給予學生從法官角度觀察法律,認識社會的機會。
此外,本文認為,可以采取模擬法庭的形式,給予學生實際運用法律解決案件的體驗。模擬教學法是指通過觀摩和模擬過程,使學生通過情景學習,進行主動探索、主動發現問題,將知識有效地內化的教學方法。實施“模擬法庭法”的目的,在著重鍛煉學生行為能力的同時,培育獨立分析解決問題、書面和口頭語言表達、辯論等綜合性素質。就其本質而言,模擬法庭其實就是學生模擬法官、案件當事人的一種學習活動。在模擬法庭中,學生可以親身體會法律的魅力。但是,筆者在觀摩了幾個模擬法庭以后,得到如下印象:模擬的場景主要是離我們生活非常遙遠的英美法系的庭審現場。學生們穿著法官袍,帶著假發,進行著背誦式的辯論。筆者認為,這樣的模擬法庭華麗有余,實用不足。因為背誦式的表演,沒有給學生一個思辨的過程,英美法的訴訟與我國大陸法系傳統的司法實踐差別過于顯著。因此,本文建議,經濟法教學過程中的模擬法庭可以選擇中國司法中實際存在的爭議,完全由學生依據程序法主導案件審理進程,并依據中國現行的法律,對爭議進行辯論、審理,并由學生最終根據自己的所學作出最終的裁決。這樣的模擬法庭,筆者認為會對學生學習的態度產生深遠的影響,也會讓學生對所學知識的掌握更加系統和牢固。
4.教學考核
教學考核是經濟法教學中非常重要的一環。而以往的教學考核方式卻對經濟法的教學沒有太大的促進作用。課堂教學結束后,課程重點內容,也就是俗稱的考試范圍成為學生最為關注的問題。無論前面的課程是否真正掌握,也無論教科書是否通讀一遍,背誦老師劃定的考試范圍中的題目,成為學生謀取高分、了結課程的最好選擇。通過強化記憶掌握的知識是最不穩固的知識。往往考試結束,學生強化記憶的知識也隨之結束。因此,改變傳統的考核方式成為經濟法教學改革不可或缺的一環。
本文認為,與靈活的教學方式相配合的考核方式,能夠與教學相互配合,達到最佳的效果。具體而言,對于經濟法基礎理論而言,由于爭議巨大,可以采取學生辯論的方式進行教學,與此相對應,可以采取學生評委加教師評委共同的打分的方式,給參與辯論的學生作出評價。這種評價方式更為客觀,也能促進學生更好的準備辯論資料,在辯論的時候,更好的發揮應有的水平。對于模擬法庭而言,同樣可以采取學生和教師共同打分的方式。由學生評審團對參與模擬法庭審理的學生的辯論技巧給出分數,由教師對學生在法律方面的分析和運用給出評價。對于課外實習,則由實習老師對學生在實習過程中的表現進行評價和點評。至于傳統的課堂教學,包括教師對基礎理論、法律條文、司法案例的講解,亦不排除傳統的閉卷考試的方式,畢竟法律是一門需要記憶的學科。通過閉卷考試,督促學生記憶必要的法律條文,理論知識是必不可少的考核方式之一。此外,給予學生充分的信任和自由,由學生自我評價,提交自評分數,詳細地說明理由,教師根據學生自我評價給予一定的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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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法上訪,這里不僅指當事人為解決某些觸及法律方面的實質性問題而向國家機關部門所作的上訪行為,亦指當事人為解決問題向國家機關進行上訪,其程序本身具有的法律性,是廣義上的涉法上訪。
近年來,涉法上訪案件明顯增多,越級上訪、集體上訪、異常上訪突出,對抗性強。涉法上訪,如果處理不好,既影響國家機關部門的正常工作秩序,也影響人們的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影響社會的穩定,影響黨群干群關系,乃至影響黨的執政地位。因此,涉法上訪問題是各級國家黨政機關和政法部門必須正視和解決的重要問題。各級國家黨政機關和政法部門必須妥善處理涉法上訪案件,認真分析涉法上訪成因,建立涉法上訪常規性工作機制,努力從源頭上減少和遏制涉法上訪案件發生,全力維護社會穩定。
一、涉法上訪的成因
涉法上訪的形成原因多種多樣。透視近年來所發生的涉法上訪案件,筆者發現引發涉法上訪案件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地方政府部門出臺的政策與現行的法律、法規相抵觸。
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為保證國家各項事業得到健康、持續、快速發展,人民的生活更加富足、殷實,國家在政治、經濟等領域的政策不斷調整和出臺。為使國家各項政策在基層得到更為有效的貫徹落實,地方各級政府部門也相繼出臺了一系列與之相配套的操作性強的實施細則。勿庸置疑,這些細則的制定,為國家政策在基層的落實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但其中也不乏有些沒有從實際出發,甚至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成為引發涉法上訪的重要因素之一。如1996年,在貫徹中央關于在農村實行土地承包“大穩定,小調整”的政策時,某基層政府出臺了一個文件,其中規定出嫁女須在規定的期限內將戶口遷到男方,不得在原藉分有土地。在當年當地由此引發的上訪案件占上訪案件總量的30%。
(二)政府部門沒有依法行政。
政府部門沒有依法行政,行政行為不規范,是引發涉法上訪的又一重要因素。我們黨政機關有些工作人員對國家政策法規理解不夠,掌握法律法規水平有限,辦事違背客觀實際,既有好心辦壞事的,也有純為撈取個人政績或一些小團體利益,不依法行政的,引發上訪事件。如2002年9月,某鎮一些干部為了能夠順利完成教育附加費的收繳任務,籌齊該鎮教育基礎設施建設配套資金,在開學之際擅自到學校去收取,并要求學生家長須在交清教育附加費后,方能為學生繳費注冊。有個別下到該鎮的縣干部不負責任地說鎮政府收取該費不合法,致使300多名群眾到鎮政府集體上訪。后經該鎮書記耐心向來訪群眾說明并提供收取該費依據,并為“搭車收費”這一錯誤收費方式向群眾致歉,再向群眾說明近幾年來該費的用途及支出情況,終于讓來訪群眾心平氣和地回去。其實我們在中央電視臺“今日說法”欄目及其他電視臺的相關欄目,一些政府部門為了給農民修建飲水工程、搭橋鋪路等公益事業,違法集資引發的涉法上訪事件也并不鮮見。又如某鎮在1999年上報農民年人均純收入時,違反《統計法》的規定,擅自做大數字,無形中提高了農民年上繳“三提五統”的任務指標,在實際上增加了農民負擔,引起農民不滿,同年10月,近2000多名群眾來到鎮政府大院集體上訪靜坐。政府部門不依法行政帶來的嚴重社會后果,應該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了。
(三)政法機關執法不公,執行不力,作風不實。
政法機關是國家法律的執行機關,其執法是否公正、有力,直接影響到國家法律的貫徹執行水平,影響到法律的權威性。當前,我國政法機關總體來說是好的,但也還存在著執法不公、執行不力、執法作風不實的現象,成為引發涉法上訪的另一個重要因素。如某縣法院原經營一礦井,在中央頒布了禁止政法機關參與各種經商活動的文件后,將礦井轉給該縣企業局下屬的礦業公司經營。因礦井出現全面跨塌將至報廢,在無資金投入的情況下,礦業公司將礦井以承包方式交由某投資商經營,并依法簽訂了有效協議。之后,該投資商按協議要求完全履行了自己的義務。南丹“7.17”礦難發生后,全區礦山停產整頓,該礦井也被迫停工,該投資商依然自覺承擔守護礦井義務,望有一天在礦山政策允許的情況下,能收回先期投入的100多萬元成本。忌料一日,該縣法院卻以礦窿主身份給投資商發來通知,要求投資商將該礦井及現有設備交由毫不相干的另外一人接管,投資商不同意。之后某日,該縣法院、企業局、礦業公司領導置原投資商與礦業公司簽訂的尚未失效的協議于不顧,擅自帶領數十名法警,到該礦井撬鎖破門強行接管礦井及其設備財產,并在15日后將礦井轉讓他人。投資商在礦井被非法強行奪走、巨額銀行貸款無法償還之下,意欲攜雷管炸藥與縣法院同歸于盡,幸被同事親友阻攔,并通過到司法行政部門進行法律咨詢,隧打消過激念頭。為此,投資商數十次到縣、市政府、人大部門上訪,至今未果。又如中央臺“今日說法”欄目說到一個案例,某村民與該村委會簽訂十畝沙地的承包合同。在該村民的精心經營管理下,承包沙地變成了一塊土質較好的土地。該村民在承包地上種植了桃樹。桃樹眼見收成,村委會以原承包金低,且該村民沒有按時繳納后兩年承包金為由,組織村民小組開著鏟車,將桃林鏟為平地,并將該地承包給另一戶人家作沙場賣沙之用。為此,該村民訴諸法院要求村委會賠償各種經濟損失,一審法院判令村委會賠償該村民各種經濟損失13萬多元。村委會不服一審判決進行上訴,二審維持原判。但村委會遲遲沒有履行判決。該村民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上訪法院300多次未果之后上吊自盡。再如某移民點一年界50的婦女去山上砍柴,被鄰村一青年男子,后到派出所報案。派出所沒有及時前往現場提取證據,也未作或告知當事人做好相關的證據保全工作,后雖將犯罪嫌疑人拘捕并進行訊問,但僅憑嫌犯的矢口否認,便將嫌犯釋放。最后嫌犯反以該婦女侵害其名譽權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受害人為此多次上訪于縣公安與人大部門之間。這些案件,都說明了我們政法機關存在著執法不公,執行不力,執法作風不實的現像,并引發系列上訪案件,造成嚴重社會后果。
(四)上訪人員法律素質不高,法治意識淡薄。
上訪人員法律素質不高,法治意識淡薄也是引發涉法上訪的重要因素之一。在涉法上訪案件中,有部分當事人他們有著合理的要求,但因為法律素質不高,不懂上訪,違法上訪。如某礦職工因企業破產問題,要求政府部門給予合理補償與妥善安置,組織了1000多名下崗職工到市、區政府上訪,人數多,滯留時間長,嚴重影響了社會的正常秩序。也有的是法治意識淡薄,不尊重法律,不遵守法律,依靠宗族勢力,無理取鬧,尋釁滋事,違法上訪。此類情形的案件,在農村顯得尤為突出。如某村兩自然屯產生一土地糾紛,一方訴諸法院,法院作出該土地權屬歸其所有的判決。另一方仗著人多勢眾,揚言不管怎樣,該土地必須歸其所有,法院不判給,就搶要、打要,并多次聚眾鬧事,數次組織人員到鄉、縣政府上訪靜坐,要求政府重新確認該土地權屬。
(五)法律制度不完善。
法律制度不完善,同樣是引起涉法上訪的重要因素之一。筆者在走訪檢察部門時,檢察院的同志反映,有很多法律法規的實施規則中,告知義務、范圍狹窄,沒有從有利于公開、公平、公正處理問題的原則,去規定相應的告知制度、告知范圍、告知機關、告知形式、告知對象、告知期限,使當事人不能了解其所要求處理問題的進展,不能及時履行法律賦予的監督權和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并引發涉法上訪案件。如《刑事訴訟法》及公檢法對該法各自制定的實施細則中,對作出不批捕、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立案決定等,都未規定將這一司法行為告知被害人或控告人,使當事人無法對可能產生的錯誤的刑事訴訟行為行使申訴,導致有的當事人對此缺乏理解,采取極端行為或產生數次涉法上訪。如某檢察院控申部門受理一起故意傷害(致)死案的控告,在辦理中得知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依法取保候審且該案該檢察機關已在審查批捕當中。因法律未規定取保候審要告知控告人,控告人幾次上訪不知何故也未知此情況,故再上訪檢察機關并聲稱司法人員在處理該案中可能有枉法行為,希望監督查處。弄清事實后,該院接待員如實告知,并著重解釋了取保候審決定法定的告知對象、被取保候審人的刑事訴訟的責任與自由人的區別、適用法條。至此,控告人不再上訪。又如,檢察機關在刑事立安監督中,發現由于大量刑事案件的并發、警力不足、經費缺乏,一時無法結案,而法律又未規定立案決定要告知控告人,大多數控告人在長時間未獲知案件查處的情況下,不得不多次上訪或越級上訪。而上訪時因立案行為告知對象不附合,有時因此被拒絕回答,或是以案件機密為由被拒絕答復,因種種情況未得到合理答復,使控告人不得已數次上訪于各機關之間。
二、影響涉法上訪案件辦理質量與效率的因素
由于以上種種原因,引發多起涉法上訪案件。針對這些案件,我們必須作出及時妥善處理,否則將會產生嚴重社會后果。當前影響涉法上訪案件辦理質量與效率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幾個:
(一)思想因素:對涉法上訪工作重視不夠,沒有從政治高度去抓好涉法上訪工作。
我們的一些同志,沒有充分認識到涉法上訪與穩定的關系,沒有認識解決涉法上訪問題,是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實現執法為民的重要舉措,對處理涉法上訪問題的組織領導工作抓得不緊,沒有建立健全涉法上訪常規性工作機制;重大涉法上訪案件預警不力,不能做到早預防、早發現、早處理;對發生的涉法上訪具體個案處理,擺官老爺態度,不深入基層了解情況,不依法依規辦理,而是辦人情案、關系案,誰出的錢多就往誰邊倒;面對一些涉法上訪群眾,工作人員態度馬虎,方法簡單粗暴,不僅不能及時有效解決問題,反使事態進一步惡化。正是因為對涉法上訪工作重視不夠,群眾觀念弱,服務意識低,直接影響了涉法上訪案件處理效率。
(二)素質因素:上訪人員法律素質低,工作人員業務素質不強。
有相當涉法上訪人員因為法律素質低下,他們對案件的處理結果,合意的就執行,不合意的就拉倒,你說你的,我的,致使案件處理一波三折,阻力大,執行難。如某生產隊在一荒坡上種植了將近25年面積280多畝的杉木林,因異地移民搬遷進來,需要征用那片土地。鄰村某自然屯認為該地為本屯集體所有,因其從一開始就持有該地的土地使用證。雙方爭持不下,要求縣政府給以處理。縣政府按照農村土地政策“誰經營,誰受益”的原則,作出該片林地權屬歸種植杉木林的生產隊的處理決定。該自然屯群眾就是不服,依仗人多勢眾,組織數百人將該杉樹全部砍光。再是工作人員當中,部分人員的文化、法律、政策水平跟不上工作需要,政治思想素質不高。表現為沒把部門作為辦事部門看,只是用為收發轉達辦部門看;因為沒有完善的制度的責任制約,工作缺乏動力,缺乏群眾觀念;不追求辦事的社會效益,停留在答復的表面工作;不去學習新知識、新理論,在接待中政策性、法律性不強、政治敏銳性不夠,不能正確引導群眾、說服群眾;不能在案件中透知社情民意,對案件定性不準、說不出所以然,不是輕描淡寫,就是大事小看、小事不看,不請示,不報告,不落實,錯失處理良機,產生重訪、越級上訪、。在這種情況下,涉法上訪也不可能得到及時妥善的處理。
(三)配套措施因素:制度、機制不全。
涉法上訪是的一部分,其工作制度與制度是一致的。但當前,各系統、各部門尚未有統一、規范的工作制度,以致使工作的職責、形式、機構、人員、行為,未能得到有效的監督管理,也不能對上訪接待方和上訪方進行有效約束,亦不能對無理糾纏的上訪及懷有非法目的上訪事件進行有效的制止,也影響了系統外部門之間、系統內部部門與其他部門的協調。各單位各部門的工作機構不健全:有的沒有機構只落實了人員兼管,沒有具體,形同虛設;有的不僅沒有機構,也沒有專人負責工作,來信來訪或是束之高擱,或是見者有份,工作無法展開。地方各級機構的職責受限,其職責主要限于對來信來訪案件的答復、轉辦上,享有對轉達辦案件的督辦、崔辦權少。部門之間及其他部門之間在處理來信來訪工作中沒有一個協調制約機制,或查辦或轉辦,大多數沒有向原辦部門答復,不利于對久拖不辦的案件進行跟蹤督辦。因為制約機制不完善,監督制約弱化,效果不好,從而直接影響涉法上訪案件的辦理質量與效率。
三、涉法上訪的工作對策
如何妥善處理涉法上訪問題,從源頭上減少和遏制涉法上訪現象,針對涉法上訪的成因及影響涉法上法案件處理的幾個因素,筆者認為可以采用以下對策:
(一)把握政策、立足實際,依法制定地方各種規范性文件。
作為政府部門的工作人員,要認真研究國家的政策、法規,找準促進地方經濟發展、推進小康社會建設的的切入點,依法依規制定地方規范性文件。在政府部門積極推行公職律師制度。政府部門的公職律師和法制部門要為政府部門的依法決策、依法行政發揮參謀助手作用,保證文件出臺的程序與內容的合法性,使之真正服務于民,造福于民。
(二)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堅決貫徹“依法治國”方略,認真學習貫徹即將實施的《行政許可法》。研究、制定和實施依法行政的各項保障措施,強化行政監督,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形成依法辦事的濃厚氛圍。增強服務意識,把依法行政和優質服務結合起來,嚴格按照法律程序和政策法規處理各種行政事務,規范行政執法行為,不斷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三)加強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深入開展“公正執法樹形象”活動。加強宗旨、信念和職業道德教育,抓好政法隊伍思想建設工作。加強業務素質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執法技術水平。加大執法檢查工作力度,切實解決在政法隊伍中群眾反映強烈的執法不公問題。強化隊伍管理,“嚴把入口關,暢通出口關”,凈化政法隊伍。深化制度改革,深化責任監督,健全完善執法責任制、錯案追究制,加強內外監督,確保政法隊伍執法公正。
(四)提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每個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都可能成為涉法上訪的接待員,但涉法上訪的第一接待人大多是工作人員。要妥善處理每一起涉法上訪訪案件,需要每一位接待工作人員具有豐富的知識和較高的法律、政策、理論知識水平。作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工作人員,必須不斷加強政治理論學習,不斷加強政策法規學習,不斷充實法律、文化知識,不斷強化關業務培訓,加強職業道德修養,增強工作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不斷提高自身綜合素質,做好業務工作,做好涉法上訪工作。
(五)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強化公民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廣大人民群眾依法辦事,依法維權的能力和水平。
(六)健全完善法律制度。從最大限度上保護當事人雙方合法權益出發,體現公開、公正、公平的民主法制精神,擴大當事人的知情權和處理問題機關的告知義務,規范告知事項、形式、期限,使涉法上訪內容如期落實在法律上得到保證。
(七)健全完善條例。以明確職責、行為為重點,突出監督和責任,建立完善條例,使其更具有操作性,更加有效地規范和制約工作的各方面,增強工作的量化管理,體現優質高效的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