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11-12 11:41:54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改革工作方案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為進一步加大殯葬改革宣傳力度,教育引導廣大干部群眾支持和參與殯葬改革工作,根據市、縣有關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縣情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把握正確輿論導向,堅持正面宣傳為主,通過典型宣傳、社會宣傳等多種宣傳方式深入持久宣傳,教育和引導廣大干部群眾自覺革除喪葬陋俗,倡導移風易俗、樹立文明節儉治喪新風尚,自覺實行科學、文明、節儉的殯葬方式,自覺依法火化、節約治喪和集約安葬,為推動殯葬改革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宣傳重點
(一)宣傳殯葬政策。宣傳國家、省、市、縣殯葬改革的有關法規、政策,宣傳全縣殯葬改革的措施辦法、主要目標和任務。
(二)宣傳綠色殯葬。宣傳殯葬改革對節約土地資源、保護生態環境、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重要意義和作用。
(三)宣傳先進典型。宣傳我縣全面推行殯葬改革走過的歷程以及所取得的成效;宣傳在殯葬改革和殯葬行業中涌現的典型事例,挖掘群眾身邊涌現出來的移風易俗、參與并支持殯葬改革的新人新事。
(四)宣傳文明祭祀。宣傳創建文明祭奠新風尚的好經驗、好做法,引導群眾革除喪葬陋習,積極倡導“無煙祭祀”、“鮮花祭祀”、“網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
三、工作安排及責任分解
(一)媒體宣傳
《思南報》、縣電視臺、縣人民政府網站、《思南手機報》等縣屬新聞媒體開設“推進殯葬改革·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專欄(專題),運用消息、通訊、圖片、特寫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各地各部門認真組織開展殯葬改革、倡導綠色殯葬、以及社會各界對殯葬改革的支持等。
1.政策性標語宣傳。從6月起,《思南報》在報眼位置每月刊發不少于2次的殯葬改革政策性宣傳口號;縣電視臺策劃制作殯葬改革公益宣傳。
2.抓好政策解讀。以專訪等形式采訪民政局等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對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貴州省殯葬管理條例》、《銅仁市殯葬管理辦法》、《思南縣殯葬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章和政策作解讀式宣傳。
3.做好典型宣傳。大力宣傳在殯葬改革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和好經驗好做法等。
4.抓好輿論監督。將黨員干部違法違規的殯葬行為和對殯葬改革工作中不作為、慢作為的地方或單位作為反面教材,在新聞媒體進行公開曝光,維護殯葬政策法規的權威性、嚴肅性。
5.抓好公益宣傳。縣廣播電視臺(縣新聞中心)要下載有關殯葬改革的公益宣傳廣告,在《思南報》不定期刊發和在《思南新聞》定時播出。
責任單位:縣電視臺(縣新聞中心)
(二)社會宣傳
1.在交通干道、街道等人員密集地合適位置設置殯葬改革宣傳標語。6月15日前,每個行政村制作懸掛有關殯葬改革宣傳標語不少于1條,盡可能將標語制作懸掛到組。
責任單位:各鄉鎮、縣民政局。
2.組織開展文藝活動。結合“六進村”、“三下鄉”等文藝演出活動,編排以殯葬改革為主題的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群眾喜聞樂見的文藝節目,進村入戶演出宣傳殯葬改革。
責任單位:縣“六進村”辦公室、縣文旅局。
3.充分發揮文化墻的作用開展殯葬改革宣傳。6月15日前,在全縣所有省道沿線行政村和建設有鄉村文化廣場的村寨分別繪制不少于1幅與殯葬改革內容有關的文化宣傳墻,以生動鮮活的內容宣傳殯葬改革。原則上每個鄉鎮繪制文化墻不少于1幅。
責任單位:縣“六進村”辦、各鄉鎮。
4.在“宣傳思想進萬家”遠程教育播放點播放殯葬改革公益宣傳片。
責任單位:縣遠教辦、各鄉鎮。
5.將殯葬改革相關政策作為鄉村道德講堂的內容進行宣講;在行政村廣播站對殯葬改革政策作宣傳。
責任單位:縣文明辦、各鄉鎮。
(三)新媒體宣傳
1.協調通訊部門發送內容與殯葬改革有關的政策性宣傳語手機短信,每月發送不少于2條(次)。
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
2.《思南手機報》和《奇幻石林·大美思南》官方微信手機客戶端每周刊發不少于l條次的殯葬改革政策性宣傳語。
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縣廣播電視臺(縣新聞中心)。
3.切實做好網上輿論引導,主動設置有關殯葬改革的話題,引導網民積極參與討論,組織正面跟帖回應。對出現的負面帖子要及時進行引導或刪除。
4.縣人民政府網在首頁推出宣傳專題,集納相關報道,綜合運用文字、圖片、視頻等多種形式,做好推動殯葬改革的宣傳。并持續刊發殯葬改革政策性宣傳語。
責任單位:縣政務信息中心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當前各種喪葬陋習死灰復燃,封建迷信活動重新活躍,重殮厚葬之風盛行,奢侈浪費現象蔓延,加重了群眾負擔,敗壞了社會風氣。各級各部門一定要提高思想認識,履行好職責,把殯葬改革宣傳作為推進殯葬改革、為殯葬改革營造有利社會氛圍的大事來抓。通過宣傳,讓廣大領導干部、黨員群眾認識到殯葬改革是社會改革,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乎社會精神文明和生態文明建設,關系黨風政風民風。因此,要加強領導、把握機遇、大力宣傳,讓殯葬改革的理念深入人心,納入領導的議事日程,為推進殯葬改革順利進行奠定基礎。
2、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各鄉鎮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宣傳實施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組織,按照實施方案的要求,大力開展宣傳活動,建立考核獎勵機制,將殯葬改革宣傳納入文明社區、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殯葬服務單位的測評環節,縣委宣傳部將宣傳情況納入年度考核內容,推動殯葬改革宣傳工作深入推進。
3、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建立經常性、常態化的殯葬改革宣傳工作機制,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圍繞宣傳活動主題,突出宣傳重點,創新宣傳形式,拓展宣傳渠道,形成立體式、多層次的宣傳攻勢,確保宣傳活動有聲有色,豐富多彩,形式多樣,不斷提升群眾對殯葬改革政策知曉率,確保殯葬改革宣傳取得預期效果。
4、統籌協調,齊抓共管。縣民政局要充分發揮牽頭作用,積極與各鄉鎮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落實好殯葬改革宣傳的經費,確保宣傳工作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各鄉鎮、縣屬各新聞單位和各相關責任單位要認真總結工作開展過程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及時反饋工作落實情況。6月25日前,縣民政局、各新聞媒體要將殯葬改革政策性宣傳標語和文化墻(包含設置地點、標語或文化墻內容、實景圖片)的設置情況書面報送縣委宣傳部。
聯系人:晏葉飛,電話:7224818,郵箱:
附件:殯葬改革政策性宣傳標語
殯葬改革政策性宣傳標語
1.殯葬改革,功在千秋,利國利民,惠及子孫。
2.倡導厚養薄葬新風,崇尚敬老養老美德。
3.推進綠色殯葬,樹立文明祭祀新風。
4.加強殯葬管理,推進殯葬改革。
5.革除喪葬陋俗,提倡文明節儉辦喪事。
6.倡導文明殯葬,保護生態環境。
7.更新喪葬觀念,破除喪葬陋習。
8.破除封建迷信喪葬習俗,樹立文明辦喪新風尚。
9.堅持喪事從簡,實行文明祭掃。
10.加強殯葬管理,推進殯葬改革,促進精神文明建設。
工
作
方
案
一、工作目標
進一步落實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強化校園治安防控體系,推進掛牌督導,完善學校“三防”建設,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機構,配齊配強安全管理(保衛)干部和專職保安員,落實重點教育幫扶措施,探索“彈性離校”辦法,做好中小學生放學后的看護工作,保障學校及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教育系統安全穩定。
二、工作措施
(一)構建新型校園治安防控體系。
按照公安部、中央綜治委、教育部《2014年全國中小學幼兒園“護校安園”行動工作方案》《福建省學校安全管理條例》《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的通知》及閩委辦〔2012〕71號、閩公綜〔2013〕95號、安公綜〔2013〕95號、安公綜〔2014〕55號等省市縣“護校安園”文件精神,強化校園治安管理,落實經費保障,不斷推進立體化校園治安防控體系建設。
1.加強人防建設。各小學、幼兒園按要求設立治安保衛機構,配齊配強治安保衛人員和保安員。按照省廳要求,200人以下的學校、幼兒園,專、兼職治安保衛人員分別不少于1名,200人以上的,每增加200人,專、兼職治安保衛人員各增加1名;師生人數100人以下的,配備專業保安人員不少于1名;100-500人的,配備專業保安人員不少于2名;各校在縣統一配備兩名保安員的基礎上,要積極籌集資金,逐步配齊配足安保力量。同時著力提高保衛干部、保安員待遇,落實相關經費,強化崗位培訓,提升能力素質。學校每年也要對保衛干部、保安員、特種崗位人員組織培訓,確保培訓“全覆蓋”,切實落實崗前培訓、持證上崗、定期輪訓的要求。同時加強校園安全日常管理,健全完善校園外來人員、車輛進出查驗登記,內部人員、車輛出入證制度,以及小學生、幼兒園接送、看護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責任單位:安全辦、保衛處、總務處,各小學、幼兒園)
2.加強技防建設。按照《全省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安全技術防控網技術規范指導意見書》和《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安全技術防范工作指導意見》(GB/T29315-2012)(以下簡稱《國家標準》)等規定要求,強化網絡監控平臺建設,積極推進治安防控、安全管理、應急指揮等多位一體的綜治安全工作信息化共享平臺建設。不斷加大對視頻監控系統的投入和改造,使視頻監控系統具備與上級業務部門、公安機關等對接共享功能,音像信息保存時間應不少于30天,系統錄像回放清晰度應不低于704×576像素。全縣校園重要部位和場所要配備緊急報警設施,校園監控等技防系統要與當地公安派出所、教育部門緊急報警、視頻監控等系統平網工作,實現縱向貫通、橫向集成、共享共用的網絡系統平臺,為加強實時監控、網上巡查提供支撐。(責任單位:安全辦、保衛處、總務處,各小學、幼兒園)
3.加強物防建設。加強圍墻、門禁、學生宿舍、食堂等重點部位監控、消控、報警等物防設施升級改造。新建、擴建、改建的學校、幼兒園,要按照《國家標準》,將物防設施建設納入建設規劃,做到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投用;對已建設物防設施的學校、幼兒園,要對照《國家標準》進行補缺補漏,特別是標準中強制要求配置的部位和設施,要嚴格按照標準升級改造,實現“全覆蓋”和人機互動。為安保人員配齊安全叉、橡皮警棍、催淚噴射器和強光手電等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應急處置裝備器械,配置率達100%。(責任單位:安全辦、保衛處、總務處,各小學、幼兒園)
(二)預防學生犯罪,加快推進專門(工讀)學校建設。
按照《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我省《實施辦法》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實施意見》等法規文件要求,實施“專門教育工程”,使有不良行為或者輕微違法行為的未成年學生得到教育矯治。
協調有關部門,參照省市縣相關工作意見,研究制定專門(工讀)學校建設方案,明確具體工作要求,做好規劃布局、立項審批、資金籌措、工程建設、師資配備、設施配套等辦學前期工作。(責任單位:中心學校校長室)
(三)加強教育服務,努力緩解小學生放學后看護問題。
針對部分小學生放學后部分家長難以按時接孩子離校,學生無人看管問題,增強教育服務,幫助解決有關學生家庭的后顧之憂。
1.指導各校(園)認真貫徹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和衛生廳等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加強小學生校內午托管理的通知》(閩教基〔2009〕42號)要求,堅持公益和“自愿有償”的原則,由學校接受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委托,通過食堂統一配餐或由具有資質的快餐公司配送等方式,為接受午托的學生提供午餐,并安排學生在教室休息并實施有效管理,促進小學生身心健康和安全成長。(責任單位:總務處、教導處,各小學、幼兒園)
2.鼓勵有條件的學校試行“彈性離校”做法,可以根據學生家長自愿申請,對按時離校確有困難的學生,批準適當延長離校時間,組織學生進行完成作業、課外閱讀、體藝科技等自主學習活動,但不得組織學生集中上課、補課,不得向學生收取費用。其他學生均應按時離校。(責任單位:教導處,各小學、幼兒園)
(四)推進督導督學責任在教育治理體系建設中的作用。
進一步深化教育督導改革,轉變教育管理方式,強化中小學校教育工作的社會監督,及時發現和解決學校改革發展中出現的熱點問題,促進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建設。
1.建立督學責任區制度。根據學校布局,將轄區內學校劃分為若干責任區,每個責任區選聘一定數量的責任督學,負責對責任區學校進行近距離的監督、指導和服務,實現教育監管的重心下移和關口前移,形成“以鎮為主、分級負責、覆蓋全鎮”的督學責任區網絡。(責任單位:中心學校校長室)
2.發揮責任督學積極作用。在不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前提下,檢查學校運行基本狀況,反映責任區內普遍存在且學校難以解決的問題,提出具體建議,督促問題整改到位,加強溝通對話,做師生、家長和社會的“貼心專家”,加強對學校工作的調查研究,向教育行政部門提交調研報告或決策建議。(責任單位:中心學校校長室)
(五)強化民主管理,構建學校、家庭、社會密切聯系的育人體系。
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建立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委員會的指導意見》,推進家長委員會建設,充分發揮家長委員會在推動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家校合作、社會參與的現代教育管理制度建設的重要作用。
1.參與學校管理。營造密切的家校關系,以其自身的魅力和能量加強與學校工作的溝通、協調、謀劃、督促、反饋,為學校教育教學獻計獻策。支持配合學校教育教學和管理工作,對學校開展的教育教學活動進行監督,及時向學校反映家長的意愿,聽取并轉達學校對家長的希望和要求,促進學校和家庭的相互理解,共同為學生學習進步、健康成長服務。(責任單位:教導處、安全辦,各小學、幼兒園)
2.化解矛盾糾紛。通過家長委員會,把學校準備采取和正在實施的教育教學改革措施,向家長做出入情入理的解釋和說明;向家長了解學生在家庭的表現和對學校、教師的看法,解決和化解學生間遇到困難和煩惱,及時做好學生思想工作,化解矛盾糾紛,把可能出現的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責任單位:教導處、安全辦,各小學、幼兒園)
3.維護校園安全穩定。引導家長履行監護人責任,配合學校做好安全穩定工作,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和自護能力,對學校的安全穩定工作進行監督,促進學校和家庭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參加教育、公安、綜治等相關部門和學校組織召開的安全穩定形勢分析會,及時了解學校周邊治安情況,排查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特別是對社會不滿、肇事肇禍精神病患者等高危人員做到早排查、早發現、早管控、早防范,協助學校在敏感時段、重要時期和上學、放學節點做好護學護崗和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維護師生生命安全,確保校園安全穩定。(責任單位:教導處、安全辦、保衛處,各小學、幼兒園)
三、組織實施
1.強化組織領導。為了加強工作部署和統籌協調,中心學校成立“魁斗中心學校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副組長:成??員:
各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
下設辦公室:主??任:
負責統一組織和協調全鎮小學、幼兒園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改革工作。各校(園)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并結合實際,認真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各校(園)的工作方案及領導小組請于9月24日前用電子文檔發送中心學校安全辦。
2.明確目標任務。對照任務分解方案要求,明確職責分工,按照時序進度,采取有效措施,認真組織實施,扎實開展各項工作,確保工作有序推進。
3.落實工作責任。將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改革工作方案實施列入綜治安全工作目標責任考評和教育督導評估的重要內容,嚴格考核獎懲,對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實、成效不明顯的,要通報批評,一票否決,并進行問責、約談。
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職能轉變和建立健全公共財政制度的要求,我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改革的指導思想是:根據財政部和省財政廳的要求,從我市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工作實際出發,通過建立收繳管理規范、監督有序、運作高效的管理模式,從源頭上規范政府收入和分配秩序,促進執收單位依法履行職責。
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制度改革的目標是:將政府各項非稅收入納入公共財政管理范圍,加大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資源)使用、出租、出讓、經營等收入的規范化、制度化管理的力度,確保非稅行為應收盡收。通過建立全程監控非稅收入收繳和使用的機制,進一步完善我市以稅收收入為主、非稅收入為輔的政府財政收入體系。
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改革的具體要求是:通過加強非稅收入管理,規范政府非稅收入收繳模式,建立非稅收入收繳帳戶體系,清理規范并動態監管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加強財政票據使用監督,在全市范圍內建立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的“單位開票、銀行代收、財政統管、政府統籌”的管理體制,增強非稅收入收繳的透明度,實現非稅收入收繳的徹底分離。
二、改革的原則
我市的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改革實行“統一領導、統一規劃、統一技術標準、統一系統平臺和統一組織實施”,并遵行“有利于規范管理、有利于加強監督、有利于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原則。
(一)有利于規范管理的原則。進一步深化政府非稅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按照“金財”工程的要求,依托計算機網絡管理,實行“單位執收、銀行開票、財政統管”的征收方式,逐步將政府非稅收入納入財政專戶管理。
(二)有利于加強監督的原則。清理規范各項政府非稅收入,改革非稅收入收繳賬戶體系,增強非稅收入收繳活動的透明度。加強財政票據的使用監督,使非稅收入的收繳過程處于有效監督管理之下。
(三)有利于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原則。簡化操作程序,減少非稅收入收繳環節,盡可能方便繳款人繳款和執收單位收繳管理,加快財政資金運行速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改革的對象和范圍
根據《財政部關于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通知》文件規定,政府非稅收入是指除稅收以外,由各級政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行政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利用政府權力,政府信譽、國家資源、國有資產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務、準公共服務取得并用于滿足社會化公共需要的財政資金,是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政府參與國民收入分配的一種形式。非稅收入范圍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彩票公益金、罰沒收入、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主管部門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財政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等。
四、主要措施
(一)全面清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
(二)全面清理收費票據,歸并票據種類,實現收費票據與收費項目的對應統一。除保留少量專用票據外,主要使用《貴州省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
(三)建立非稅收入項目庫。按照非稅收入管理改革的內容和范圍,市財政會同市物價、審計、監察部門全面清理市級各機關和事業單位非稅收收入項目,按照收費部門、收費單位和收費項目名稱統一編碼建立非稅收入項目庫,實現按項目庫統一編碼的項目規范收繳非稅收入,從源頭上治理“三亂”工作。
(四)建立*市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管理系統。為了實施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管理改革,按照“金財工程”建設的總體要求,必須建立非稅收入收繳管理系統,以保證財政部門內部和財政部門與征收單位、代收銀行外部之間的信息共享,實現從征收單位開票、銀行代收到財政與征收單位網上對帳,票據核銷、自動轉帳的全過程的計算機網絡智能化管理,全面提升財政管理的質量、效率和水平。
五、收繳方式
按照深化“收支兩條線”管理的要求,非稅收入收繳可分為直接繳庫和集中匯繳兩種方式。
(一)直接繳庫
即執收單位向繳款人開具《非稅收入繳款通知單》,由繳款人持《非稅收入繳款通知單》就近到財政部門指定的銀行網點繳款,銀行網點電腦開具《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資金直接繳入財政專戶。
(二)集中匯繳
執收執法單位對繳費人行為無制約的繳費項目以及單次在20元以下的零星收費項目,執收執罰單位在向繳費者開票同時,可直接收取現金,集中匯繳。具體辦法根據實際情況制定。
六、改革的實施步驟
按照“統一領導、統一方案、分步推進、分級實施”的要求,20*年市級做好啟動非稅收入收繳管理的工作,并要求各區縣(市)按照*市市本級方案同步啟動此項工作。
(一)在市財政開設“非稅收入過渡專戶”。
(二)調查清理。各試點執收單位嚴格按照市非稅收入管理改革的統一要求,采取自查的形式,對本單位非稅收入情況進行全面清理,填報相關表格(內容包括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批準文件或收費許可證號等)。市財政部門對各單位上報的收費項目和標準進行審核認定。
(三)建立非稅收入項目庫。按照市非稅收入管理軟件的要求,將執收單位和收費項目統一編碼,并建立單位及收費項目庫。
(四)擬定非稅收入改革實施細則,穩步推進改革。
(五)由市財政局在各承辦銀行設立“*市非稅收入結算專戶”,專項用于非稅收入資金的收繳和退費、上繳等工作。
(六)數據初始化及設備調試。建立非稅收入收繳系統總帳,輸入各執收單位代碼及項目編碼,對各執收單位建立開票系統帳套,導入開票系統。各代收銀行按照市非稅收入管理改革的要求,編制與財政非稅收入收繳系統接口程序,適應非稅收入管理改革需要,完成系統安裝和軟件調試。
(七)人員培訓。市財政局統一組織非稅收入管理軟件操作培訓,通過培訓使操作人員熟悉軟件基本內容,全面掌握非稅收入收繳系統和執收單位開票系統的操作。
(八)正式運行。各執收單位按照非稅收入管理改革要求,落實各項措施,全面實施新的非稅收入管理模式,取消原收入過渡戶。所有試點執收單位停止使用原有票據,起用新版非稅收入票據,原有票據到財政局進行繳銷。
七、工作要求
(一)各預算單位要利用這次改革對各類收費進行一次清理,按照中央、省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執行,做到依法征收。
(二)要嚴格執行非稅收入收繳程序,及時、足額將收入繳入國庫或財政專戶,不得截留、挪用或坐支,嚴禁帳外設帳、私設“小金庫”和公款私存。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創新工作機制,加大政策扶持,整合種業資源,增加種業投入,強化市場監管;深化種業體制改革,充分發揮市場在種業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突出以種子企業為主體,推動育種人才、技術、資源依法向企業流動,鼓勵企業充分調動科研人員積極性,保護科研人員發明創造的合法權益,促進產學研結合,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構建商業化育種體系,全力構建以企業為主體、基地為依托的“育繁推一體化”現代農作物種業體系;鞏固基地優勢,提高競爭力,加快推進現代種業發展,使我市逐步由種業大市向種業強市跨越,為糧食安全、生態安全和農業持續穩定發展提供根本性保障。
二、發展目標
充分發揮我市水稻親本繁殖和種子出口兩大優勢,加快推進新品種選育、種子生產基地建設,按照標準化、規模化、集約化要求,力爭2015年建成交通方便、能排能灌、耕地質量好、配套設施齊全的種子生產基地1.5萬畝;加快種業企業商業育種機構的引進、培育,力爭2015年建成1-2個規模較大、功能齊全、科研力量強、成果顯著的商業育種機構;提升種業規模化、標準化水平和市場占有率,確保雜交水稻種子產量和質量位居全省前列,力爭2015年成為“水稻制種基地重點縣”;加快建立省級農作物品種區域試驗站,著力開展新品種試驗示范工作;加強種子質量監測和市場監管;推動土地向制種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流轉,加快建立種業專業合作社,成立種子行業協會,維護公平競爭的種子生產經營秩序。
三、工作舉措
(一)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提升種業核心競爭力
2015年底前實現我市從事種子生產的種子企業與公益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脫鉤,逐步實現基礎性公益性科研與商業化育種分開。鼓勵種子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建立股份制研發機構,鼓勵有實力的種子企業并購轉制為企業的科研機構。支持企業轉化科研成果,鼓勵調動企業技術創新的積極性,推廣“政府購買品種、企業集中繁育、項目配套轉化”的科技成果轉化方式。積極推薦符合條件的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爭取省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種業產業化技術創新平臺建設。廣泛吸引社會、金融資本投入,加大對種業企業的風險保障、貸款貼息、擔保補貼力度。積極配合省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生物育種項目對種業企業的支持,加大對企業商業化育種研發工作的支持力度,重點支持育繁推一體化企業開展商業化育種研發工作,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確立和穩定企業商業化育種主體地位。鼓勵企業“走出去”開展國際合作。引導企業增強保護意識,積極開展育種科研成果鑒定和專利保護申報工作。支持企業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
(二)強化創新要素市場配置,促進科技資源向企業流動
積極推進人才、資源、技術等要素依法有序向企業流動,培育壯大種業創新主體,促進種業科技創新,加快成果轉化。支持企業與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開展科研合作、人才合作,制定措施吸引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科研人員通過兼職兼薪、短期受聘、承擔項目或課題服務等多種柔性流動方式到企業從事商業化育種工作。強化科研應用導向機制,改善創新與轉化并重的人才評價制度,加大職稱評定中轉化推廣績效權重,將商業化育種成果及推廣面積作為職稱評定、專家評選、項目資助的重要依據。加強種業實用性人才培養,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開展企業育種研發人員培訓。鼓勵企業探索完善產學研利益分配機制,有效調動科技人員創新創業的積極性。探索建立市種業科技成果交易平臺,制定交易管理辦法,禁止私下交易。保障產學研合法權益。鼓勵育種科研人員創新創業。
(三)加快種子生產基地建設,提升良種生產能力
按照“政府引導、企業主體、農民自愿”的原則,依托種業骨干企業,在科學規劃、合理布局的基礎上,著力打造以石板、江源、永寧、蘆葭、清風、平泉、新市、太平等鄉鎮為主體的河西及沱江流域種子生產基地。加大對制種基地和制種鄉鎮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快農作物制種基地基礎設施和基本條件建設。整合現代農業產業、高標準農田建設等涉農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優先實施種子生產基地建設,按照“一路二水三產業”的思路,加快推進道路、渠系等基礎設施整治力度,確保種業基地基礎設施建設適應種業繁育需要。大力推廣“企業+合作社+農戶”現代農業管理運行模式,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通過土地入股、租賃等方式,推動土地向種子企業、制種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流轉,支持種子企業與制種大戶、農民合作社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引導種子企業與制種專業合作社或制種農戶建立穩固的利益共享機制;加快雜交水稻制種栽插、收割機械化為重點的試驗,加大高效、安全制種技術和先進適用制種機械的推廣應用;對規模較大、生產條件好的優勢種子生產基地實行用途管制,納入基本農田范圍予以永久保護。
(四)加快建立種業發展風險分擔機制,提高種子生產抵御風險的能力
充分利用現有涉農政策,加快建立農作物種子生產風險分擔機制。積極落實制種保險、良種補貼政策,加大補貼力度。鼓勵和引導相關金融機構特別是農業發展銀行等涉農銀行機構加大對種子收儲加工企業的信貸支持。運用好農機具補貼政策,將制種機械、加工設備納入補貼范圍,提高種子生產、加工機械化水平。
(五)加強種子市場監管,建立誠信公平秩序
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現代農作物種業提升工程建設規劃(2011—2020年)的通知》(川辦函〔2011〕262號)精神,樹立“源頭治理,標本兼治,打防并舉,綜合防治”的市場監管新思路,采取有力措施,強化市場監管,切實加強品種、質量及銷售管理,嚴厲打擊制售假劣種子、套牌侵權等違法行為,切實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建立種子市場秩序行業評價機制,督促企業建立種子可追溯信息系統,完善全程可追溯管理。推行種子企業委托經營制度,減少銷售環節,規范種子營銷網絡。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我局成立“市農業局種業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見附件),由局黨委書記、局長任組長,局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其他相關單位、科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全市農作物種業體制改革工作,并下設辦公室在種子管理站,負責農作物種業體制改革日常工作開展。深化種業體制改革涉及鄉鎮要成立種業發展辦公室,由分管農業副鄉鎮長掛帥,抓好本鄉鎮種業發展工作。
1、2009年3月24日參加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動員大會和相關培訓。
2、2009年3月25日至2009年3月26日,擬定我縣教育系統“事改”工作實施方案,成立教育系統“事改”工作領導小組和聘用調解委員會,準備必要的辦公設備,抽調辦公人員。
3、2009年3月30日,召開全縣教育系統“事改”工作動員會,部署“事改”工作。會后,各學校按照會議精神和要求,擬定本單位工作方案,召開會議,安排本單位“事改”工作。
4、2009年4月1日至2009年4月8日,準備開展“事改”工作。
(1)各校成立“事改”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由單位領導、工會負責人、教職工代表組成,具體負責本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領導工作。
(2)各校成立聘用聘任工作小組。由本單位負責人、教職工代表和工會代表組成。人員聘用、考核、續聘等事項由聘用工作組提出意見,報本單位“事改”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具體負責本單位改革方案及配套辦法的制定、聘用聘任的具體工作。
(3)各校成立人事爭議調解機構。由本單位職工代表、工會代表組成,調解委員會主任由工會代表擔任,具體負責受理有關人事爭議的問題。
4、摸底造冊
各校對本單位機構編制、人員數量、人員身份、專業技術評聘、管理人員崗位、工勤崗位等情況進行全面摸底,建立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工勤人員花名冊。
二、動員學習階段(2009年4月9日至2009年4月13日)
各校召開全體職工大會,對本單位“事改”工作進行動員。認真學習中央、省、州、縣關于加快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
職工大會后,分組組織教職工對單位開展“事改”工作的安排部署進行學習討論,學習中要注意引導教職工深刻認識事業單位推行人員聘用制度的重要意義,把教職工的思想統一到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縣委、縣政府的重要決策上來。
三、制定方案階段(2009年4月14日至2009年5月10日)
1、制定事改實施方案
各學校制定的“人事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事改”方案)應包括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工作計劃、崗位設置與職責、組織實施辦法(聘用條件、聘任程序、方法步驟與時間安排)、聘用合同管理、內部分配辦法及未聘人員安置等。
2、討論修改“事改”實施方案
“事改”方案應提交本單位職工反復討論修改,統一思想認識后,提交職工大會表決,并經80%以上的職工同意。
3、方案審核
各學校制定的“事改”實施方案及崗位設置實施方案要報縣教育系統“事改”領導小組審核。
四、組織實施階段(2009年5月11日至5月31日)
1、公布崗位設置情況及崗位聘用條件
各學校根據《貴州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貴州省高級專業技術崗位基本任職條件指導意見》、《貴州省事業單位中、初級專業技術崗位基本任職條件指導意見》(黔人通〔2008〕165號)等文件中崗位設置及崗位條件要求,科學合理設置崗位,制定詳細的崗位聘用條件,經審核后公示七天,無異議后報縣教育系統“事改”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2、組織報名及資格審查
崗位設置情況及崗位聘用條件經公示無異議后,各單位組織報名,并嚴格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嚴禁弄虛作假。
3、考試或考核
組織對職工審查合格者進行考試或考核。考試或考核按照事業單位人員招考聘用相關規定執行。
4、提出擬聘人員名單
經組織報名、資格審查及必須的考試或考核后,提出擬聘人員名單,并公示三天。
5、確定聘用人員
擬聘人員名單公示無異議的報縣事業單位綜合配套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批準,并按照管理權限行文聘用。
6、簽訂聘用合同及辦理相關手續
各校持以下材料到人事部門簽訂聘用合同并辦理工資等相關手續:
(1)崗位設置實施方案
(2)擬聘人員名單公示情況
(3)聘用人員花名冊
(4)聘用人員考試或考核情況
(5)人事聘用(任職)文件
五、處理問題階段(2009年6月1日至2009年6月10日)
受聘人員與聘用單位在公開招聘、聘用程序、聘用合同期限、定期或聘期考核、解聘辭聘、未聘安置等問題上發生爭議時,由各單位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及時化解矛盾,保證聘用制工作順利完成。
六、總結驗收階段(2009年6月11日至2009年6月30日)
各校要對本單位的“事改”工作進行認真總結,自查貫徹執行情況,并備齊以下材料迎接檢查驗收:
1、“事改”實施方案
2、職工花名冊
3、崗位設置實施方案
4、“事改”工作總結
5、進行事改工作以來單位制定的有關改革工作文件等。
本次“事改”工作量大,涉及面廣,按照事業單位綜合配套改革的總體要求和部署,成立了甕安縣教育系統“事改”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在縣“事改”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實施。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經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從縣部分中小學抽調下列人員到局“事改”辦開展具體工作。
甕安中學:*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教育規劃綱要和《國務院關于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圍繞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的要求,遵循教育規律和教師成長發展規律,以促進教師專業化發展為導向,以提高中小學教師的師德水平和業務能力為核心,通過中小學教師定期注冊制度,健全教師管理機制,推進教師的職前教育和職后培養,促進教師職業道德、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提升,進一步提升云南省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的建設。
二、目標任務
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的定期注冊,全面評價教師職業道德、業務水平和工作業績情況,客觀公正記錄教師履行崗位職責以及參加培訓學習等情況,促進教師的終身學習和發展;健全教師資格管理機制,建設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
三、主要原則
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應與教師人事管理工作緊密結合,將嚴格教師考核和促進教師專業發展作為重要的工作目標,應堅持以人為本、科學規范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客觀體現教師職業道德、業務水平和工作業績情況。
四、工作要求
根據教育部教師工作司要求,云南省的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實施工作采取先試點再在全省推廣的方式進行,經與曲靖市教育局和富源縣教育局協商,決定選擇曲靖市富源縣作為云南省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試點地區,2016年開始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試點工作。現將云南省教師定期注冊試點工作安排如下:
(一)建立組織機構
成立云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由省教育廳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任正、副組長,省教育廳相關處室、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負責人,試點市、縣教育局分管領導任領導小組成員;設立領導小組辦公室,由云南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負責人擔任辦公室主任,曲靖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長任辦公室副主任。
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全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試點工作的領導、組織和政策制定,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定期注冊業務指導和相關工作協調。曲靖市教育局和富源縣教育局成立相應的定期注冊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做好本地區定期注冊試點的組織實施工作。
(二)具體工作要求
云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試點的對象、注冊條件、申辦程序以及結果的運用詳見《云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實施細則》。
(三)加強保障
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關系到廣大教師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要求提交的材料多,需要處理的信息量大,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但定期注冊不允許收費,因此試點地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提供相應的人員和經費保障,確保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的順利開展。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從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促進中小學實施素質教育的高度,從構建和諧教育,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的高度,有序推進中考中招改革,以有利于實施中小學課程改革,開齊開足各門課程,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有利于提高義務教育教學質量,為學生的終身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有利于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促進學生生動、活潑、主動學習和發展;有利于高一級學校的招生與教學,促進高中階段教育積極、健康地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積極推進、穩妥操作的原則。年中考是我市新舊課程銜接的最后一年,中考改革一方面要與5年保持相對穩定,以體現政策的連續性,另一方面,在內容的選擇和表現形式上要進一步體現新課程理念,促進新課程的實施,以便與7年中考相對接,為新課程體系下的中考積累經驗。因此,中考改革既要循序漸進,穩妥操作,又要積極探索,大膽創新,力求改革、發展與穩定的統一,盡量減少負面影響。
2.堅持綜合評價、有利“減負”的原則。改變單純以學科分數為唯一標準評價學生的做法,努力從德、智、體、美、勞等多方面綜合評價學生,促進學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質和人格素養,促進學生形成終身學習所需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基本方法和綜合運用能力。堅持評價方法多樣化與評價主體多元化,面向全體學生,發揮教育行政部門、教研部門、學校、教師、學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在評價中的作用。要強化學生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基本方法的考查,注重綜合能力的培養,充分發揮考試和評價在“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中的積極導向作用,關注學生學習和成長的整個過程,關注學生情感、態度和價值觀的和諧發展,反對片面追求升學率。
3.堅持統籌兼顧、有序競爭的原則。高中階段招生既要突出重點又要兼顧一般,既要滿足市區又要兼顧縣區,既要立足提高教育質量又要注重提高辦學整體效益,既滿足家長和學生擇校的需求,又要積極引導防止出現盲目擇校的現象。進一步規范辦學行為和招生行為,采取最嚴厲的措施制止各種違規招生現象,克服無序競爭,以有利于高中階段各類教育資源的優化和利用,使高中教育整體效益得到充分發揮。
三、成立組織,加強對中考和中招的統籌領導
為切實維護考生利益、維護社會大局穩定,確保中考和中招的順利、平穩進行,市教育局成立年市中考中招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等各項工作。各縣(市、區)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加強對初中學業考試和高中招生工作的領導。
領導小組一要加大中考中招改革的宣傳力度,提高中考中招改革的透明度和開放度,通過調查、聽證、咨詢、公示等方式,吸取各方人士意見,爭取各級領導、教育自身和社會各界對改革的普遍理解與廣泛支持。二要建立嚴格的考試命題制度、審題制度和閱卷制度,確保命題質量和學業成績的科學性、公平性。三要科學下達招生計劃,星級高中要控制規模,對照省相應的星級標準,按生均占有校園面積標準的下限全口徑下達招生計劃。四要加大對違規招生的查處力度,凡超計劃招生的公辦學校,將嚴格按下達的招生計劃核定教職工編制,并安排人員經費;教育部門辦學校和公有民營學校超計劃招生的收費收入全部由教育主管部門統籌使用;民辦學校超計劃招生的給予通報、警告直到取消辦學資格。凡違反招生政策或擅自超計劃招收的學生一律不得取得學籍。凡沒有學籍的學生高中三年級期間一律不得接受行政部門的任何表彰和獎勵,一律不得參加行政部門組織的各類競賽和聯賽,一律不得發放高中畢業證書,一律不得以應屆生資格參加高考報名,一律不得享有行政部門組織的出境、出國讀書的便利。
四、中考和中招改革的主要內容
1.實行全市統一的初中學業成績考試制度。
初中畢業生的畢業考試、升學考試合一,統稱為學業成績考試。學業成績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綜合科。綜合科包含政治、歷史、地理、生物內容,分值所占比例7:1:1:1,開卷考試。信息技術、理化實驗內容由學校組織考查,市縣兩級教育行政部門抽查。
①試卷分值:語文150分(含書寫分5分),數學150分,外語150分(其中口試為10分,聽力為25分),物理120分,化學100分,綜合科100分。
②考試時間:語文150分鐘,數學、外語、物理各120分鐘,化學100分鐘,綜合科120分鐘。
③命題原則:著重考查對學生高中學習乃至終生學習影響較大的基礎知識和基本能力;貼近學生生活、社會生活命題;適當增加開放性、探究性試題,考查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引導學生理論聯系實際,運用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加大客觀題的比例和份量,以充分發揮標準化考試的效能。
④閱卷方式:試卷客觀題均由市集中采用閱讀器讀卡,主觀題試卷分別由縣(市、區)集中交叉批閱,考生成績由市教育局統一。
2.建立學生綜合素質考核資格認定制度。
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和教育廳《關于初中畢業生升學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精神,對學生初中三年的綜合素質進行全面的資格認定。
①認定內容: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認定內容分為六個方面:道德品德、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審美與表現、研究性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
②認定的組織:市和各縣(市、區)成立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認定領導小組。各校成立由校長、教師、家長代表和其他社會人士組成的初中畢業學生綜合素質認定工作委員會。學校認定工作委員會聘任綜合素質認定者,每個初中畢業班成立一個認定小組,由班主任、教師3人組成。各小組成員給該班學生授課的時間不能少于1年,對學生應有充分的了解,同時具備高度的責任心和良好的誠信意識。
③認定方法:根據學生自評、學生測評、班主任評價、任課老師測評、綜合素質成長記錄,將學生綜合素質確定A、B、C、D四個等級。報考四星級高中的學生綜合素質必須是A等。
3.執行體育等級計分和特長生考核錄取制度。
體育成績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等,分別以10、8、5分計入中考總分。具體測試工作按《市年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方案》文件精神執行。具有體育、藝術等特長的學生,可根據招生學校舉辦高水平運動隊的實際需要,由學生自愿到有關學校報名并接受測試。由學校考核提出錄取名單(不超過本校統招生招生計劃的3%),上報市教育局中教處公示后審批正式錄取。
4.執行所有初中畢業生參加中考制度。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控制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輟學工作的意見》(教基〔5〕20號)精神,為有效控制輟學,全市所有初中畢業年級的學生要參加中考,凡不參加中考的均作為輟學,納入當地年輟學率計算之中。
5.改革中考錄取方法。
為規范招生行為,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實行招生計劃、收費標準公開預示,學生嚴格按序填報志愿;統一招生,一次錄取的辦法進行。
①實行招生計劃、收費標準公開預示制。各地各學校要將統招生、擇校生及民辦學校招生計劃、收費標準及收費辦法,在學生填報志愿前,通過媒體向社會公示,為學生填報志愿提供依據,并接受社會、學生、家長的監督。
②改革學生填報志愿辦法。為有利于學生填報志愿,有利于招生工作的開展,學生志愿分普教(含師范)類志愿和職教類志愿,學生填報普通高中志愿時將同一學校統招生、擇校生作為兩個檔次志愿嚴格按序填報,實行“一校兩序”分開填報。學生填報高職和普通中專志愿時,時間放在中考分數公布之后填報。
③堅持統一招生,一次錄取結束。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的文件精神,為切實規范招生行為,堅決防止隨意錄取現象發生,確保招生秩序穩定,由教育行政職能部門統一按考生志愿和分數錄取,統一辦理入學籍手續,由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具體招生程序是由市縣教育局中教處(中教科)招生、市教育局審批、入市教育局學籍庫、在教育網和市主要媒體公布。所有學校招生必須在市教育局規定的時間內按時段要求一次性錄取結束,超過時間不再補錄或調劑錄取。
④嚴格執行“三限”政策,控制最低分數線。對擇校生的招生,要根據報考擇校生人數、學校招收人數劃定各校擇校分數線,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低于擇校分數線的不能錄取。堅決制止亂收費,任何學校不得擅自收取市教育局沒有錄取的學生任何費用。
經過兩個月的意見征集和方案修改,深圳2015年中考改革方案終于出爐了,記者從深圳市教育局獲悉,科目調整后的中考科目為5科共460分,成績以單科原始分、單科等級和原始總分同時呈現。深圳市教科院院長尚強表示,對于備受關注的思想品德考試,做義工等幫助他人的行為或納入考查內容。
根據2015年中考科目設置,語文、數學、英語(含聽說)、理化(合卷)、歷史等五科文化課考試安排在初三年級末進行,采用閉卷筆試,體育考試項目則以深圳當年中招體育考試方案為準。各科卷面分值均為100分,但歷史和體育按照卷面成績的30%折算后計入中考總分,故中考總分為460分。
新增的生物與地理(合卷)考試也是閉卷筆試,卷面滿分為100分(生物50分、地理50分),考試成績不計入中考總分,但考生均須參加考試。在中考總分相同的情況下,生物與地理(合卷)分數高的優先錄取,還可作為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的參考條件之一。
生物與地理(合卷)學業水平考試安排在初二年級末進行(一般安排在每年中考結束后第二天下午),因特殊原因缺考的考生可申請在初三年級末參加一次補考(與下一個初二年級學生一起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