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06-25 0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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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內容:
1.辦理外國人就業證,外國人商務訪問邀請函,工作邀請函
2.外國人新申請工作簽證(居留許可),家屬新申請工作簽證(居留許可)
3.外國人申請就業許可,就業證
4.外國人工作簽證(居留許可)延期,家屬工作簽證(居留許可)延期
5.外國人工作簽證(居留許可)、就業證變更
6.外國人旅游簽證(l)延期,可延期兩次,每次一個月
7.外國人商務訪問簽證(f)延期,可延期半年多次
8.外國人旅游簽證(l)轉商務簽證(l---f)可延期半年多次
9.外國人留學簽證(x)轉商務簽證(x---f),可延期半年多次
辦理金華市邀請外商來華簽證申報所需材料:(除英文之外的外文材料,請附中文翻譯件并蓋邀請單位公司章)
1、金華市邀請外國人來華簽證申報表
2、被邀請的每一人的護照復印件
3、雙方購銷合同
4、對方公司營業執照(如果今年貴公司未曾辦理邀請函,也須提供營業執照)
上述四項材料為一份材料,您需要提供共三份材料。(部分國家有特殊要求,請點擊邀請有關國家商人來華最新要求)
請您按次序裝訂好,到義烏外僑辦審核。一份材料由義烏外僑辦留存,另二份材料經義烏外僑辦審核、簽字、蓋章后,由企業經辦人送或特快寄金華市外僑辦辦理。義烏外僑辦的辦理時間為隨到隨辦,3-5分鐘;金華外僑辦的辦理時間一般為3個工作日。金華市外僑辦辦理好簽證通知后,將電話通知聯系人去金華取。
如何填寫簽證中的申請表呢?
在金華市邀請外國人來華簽證申報表中:
被邀請人情況欄必須打印。被邀請人國籍和下面的簽證地須用英語填寫。
外商系首次來華時,來華事由欄要詳細填寫有關該公司的性質、經營范圍等情況,以及如何與該公司結識的,本次來訪的主要目的等內容。對于辦理二次和半年多次往返的申報,來華事由欄要寫明最近半年來華共有多少次和本次要申請多次往返的充分理由。
邀請單位擔保意見內容大致如下:
茲有我公司****國客商******(護照號碼為******)于200*年*月來義烏進行合法正當的商務活動,停留時間為**天,我公司擔保客商在此期間不產生違反法律的行為。
在華停留天數最長為25天。
一、外商投資的公司的登記管理適用《公司法》和《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有關外商投資企業的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有關外商投資企業的法律沒有規定的,適用有關外商投資企業的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和國家有關外商投資的其他規定。
二、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下簡稱外國投資者)可以同中國的企業、其他經濟組織以中外合資、中外合作的形式依法設立公司,也可以外商合資、外商獨資的形式依法設立公司。
以外商獨資的形式依法設立一人有限公司的,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應當符合《公司法》關于一人有限公司的規定;外國自然人設立一人有限公司的,還應當符合《公司法》關于一人有限公司對外投資限制的規定。20*年1月1日以前已經依法設立的外商獨資的公司維持不變,但其變更注冊資本和對外投資時應當符合上述規定。
三、中外合資、中外合作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其組織機構由公司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公司法》通過公司章程規定。
外商合資、外商獨資的有限責任公司以及外商投資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應當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四、外商投資的公司設立登記的申請期限應當符合《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但是,以中外合作、外商合資、外商獨資形式設立公司的,應當按照《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外資企業法》的規定,自收到批準文件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逾期申請設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報審批機關確認原批準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報批。
五、申請外商投資的公司的審批和設立登記時向審批和登記機關提交的外國投資者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應當經所在國家公證機關公證并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投資者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應當依法提供當地公證機構的公證文件。
申請外商投資的公司的審批和設立登記,除提交《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條或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相應文件外,還應當向審批和登記機關提交外國投資者(授權人)與境內法律文件送達接受人(被授權人)簽署的《法律文件送達授權委托書》。該委托書應當明確授權境內被授權人代為接受法律文件送達,并載明被授權人地址、聯系方式。被授權人可以是外國投資者設立的分支機構、擬設立的公司(被授權人為擬設立的公司的,公司設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內有關單位或個人。
公司增加新的境外投資者的,也應當向審批和登記機關提交上述文件。
外商投資的公司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股權轉讓變更登記時不再提交合資、合作合同和投資者的資信證明。
六、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根據申請,依法將外商投資的公司類型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并根據其設立形式在“有限責任公司”后相應加注“(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外商合資)”、“(外國法人獨資)”、“(外國非法人經濟組織獨資)”、“(外國自然人獨資)”、“(臺港澳與外國投資者合資)”、“(臺港澳與境內合資)”、“(臺港澳與境內合作)”、“(臺港澳合資)”、“(臺港澳法人獨資)”、“(臺港澳非法人經濟組織獨資)”、“(臺港澳自然人獨資)”等字樣,在“股份有限公司”后相應加注“(中外合資,未上市)”、“(中外合資,上市)”、“(外商合資,未上市)”、“(外商合資,上市)”、“(臺港澳與外國投資者合資,未上市)”、“(臺港澳與外國投資者合資,上市)”、“(臺港澳與境內合資,未上市)”、“(臺港澳與境內合資,上市)”、“(臺港澳合資,未上市)”、“(臺港澳合資,上市)”等字樣。
公司登記機關可以根據國家利用外資產業政策及其相關規定,在公司類型后加注有關分類標識(如“(外資比例低于25%)”、“(A股并購)”、“(A股并購25%或以上)”等)。
對于20*年1月1日以前已經設立的外商投資的公司,公司登記機關應當在其變更登記時依上述規定做相應調整。
七、外商投資的公司設立以后,可以依法開展境內投資。公司登記機關不再出具相應的境內投資資格證明。
外商投資的公司營業執照尚未按本意見第六條載明公司詳細類型,且又申請設立一人有限公司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出具“非自然人獨資”的證明。
八、外商投資的公司的注冊資本可以用人民幣表示,也可以用其他可自由兌換的外幣表示。作為公司注冊資本的外幣與人民幣或者外幣與外幣之間的折算,應按發生(繳款)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匯率的中間價計算。
九、外商投資的有限責任公司(含一人有限公司)的股東首次出資額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一次性繳付全部出資的,應當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六個月內繳足;分期繳付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其認繳出資額的百分之十五,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并應當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個月內繳足,其余部分的出資時間應符合《公司法》、有關外商投資的法律和《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要求股東應當在公司成立時繳付全部出資的,從其規定。
外商投資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資應當符合《公司法》的規定。
十、外商投資的公司的股東的出資方式應當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條、《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四條和《公司注冊資本登記管理規定》的規定。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會同有關部門就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其他財產出資作出規定以前,股東以《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二款所列財產以外的其他財產出資的,應當經境內依法設立的評估機構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實繳出資時還必須經境內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驗資證明。
中外合資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規定的實物(含設備)、工業產權等非貨幣財產(土地使用權除外)出資的,其價格可以由合營各方評議商定。
十一、外商投資的公司的股東以自己的名義通過借貸等方式籌措的資金應當視為自己所有的資金,經驗資機構出具驗資證明以后可以作為該股東的出資。
十二、外商投資的公司申請變更登記的期限應當符合《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國務院決定公司和公司登記事項在變更登記前須經批準的,應當自審批機關批準之日起30日內申請辦理變更登記。逾期申請的,申請人應當報原審批機關確認文件效力或者另行報批。
十三、外商投資的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當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規定提交相應的文件。因下列情形辦理有關登記事項變更登記時還應當提交原審批機關的審批文件以及變更后的批準證書:
(一)注冊資本;
(二)公司類型;
(三)經營范圍;
(四)營業期限;
(五)股東或發起人認繳的出資額、出資方式;
(六)外商投資的公司合并、分立;
(七)跨審批機關管轄的地址變更;
(八)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不涉及營業執照和批準證書載明事項的除外)。
除前款規定情形以外,外商投資的公司登記事項變更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應當在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后30日內依法向審批機關辦理變更手續。
十四、外商投資的公司遷移(跨原公司登記機關管轄的),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移手續。跨審批機關管轄的,應當向遷入地審批機關提出申請。遷入地審批機關收到申請后,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征求遷出地審批機關意見;遷出地審批機關應當在收到征求意見函后的5個工作日內回復;遷入地審批機關收到意見后,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復。原公司登記機關收到申請后,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征求遷入地登記機關意見;遷入地登記機關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回復;原公司登記機關根據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和審批機關同意遷入的意見,收繳營業執照,出具遷移證明,并在10個工作日內將申請材料和公司登記檔案移送遷入地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遷移的公司憑遷移證明和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向遷出地審批機關繳銷批準證書,到遷入地審批機關領取批準證書,向遷入地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十五、外商投資的公司增加注冊資本,有限責任公司(含一人有限公司)和以發起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應當在公司申請注冊資本變更登記時繳付不低于百分之二十的新增注冊資本,其余部分的出資時間應符合《公司法》、有關外商投資的法律和《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注冊資本發行新股時,股東認購新股,依照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六、申請人在下列情況下申請注冊資本變更時,對于作為實物出資的進口貨物按規定可以免稅的,申請人應當向海關書面說明有關情況,并先憑《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確認書》申請辦理進口設備的憑保放行手續,在取得變更后的公司營業執照后,再辦理相關的減免稅手續:
(一)外商投資的公司增加注冊資本時申請以進口實物出資并經審批機關批準的;
(二)外國投資者或者外商投資的公司并購境內企業同時增加注冊資本時申請以進口實物出資并經審批機關批準的;
(三)外商投資的公司因注冊資本的其他變動申請實物進口并經審批機關批準的。
十七、外匯管理部門在辦理以下業務時,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變更后的公司營業執照:
(一)外商投資的公司增加注冊資本時申請變更外匯登記或者開立、變更資本金賬戶;
(二)外國投資者或外商投資的公司并購境內企業同時增加注冊資本時申請辦理外匯登記或開立資本金賬戶;
(三)外商投資的公司減少注冊資本而向外匯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減資核準件;
(四)外商投資的公司因資本變動而辦理其他變更外匯登記。
十八、外商投資的公司的下列事項及其變更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一)經審批機關批準的不涉及登記事項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含投資總額的變更);
(二)公司董事、監事、經理;
(三)公司分公司的設立和注銷;
(四)公司清算組成員、清算組負責人名單。
外商投資的公司的股東延期出資、實繳注冊資本,不再辦理備案手續,而應當按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
外商投資的公司辦理備案事項,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備案報告、證明備案事項發生的相關文件。備案文件齊備的,公司登記機關予以備案,并應申請人的要求,出具備案證明。
十九、外國投資者(授權人)變更境內法律文件送達接受人(被授權人)的,應當簽署新的《法律文件送達授權委托書》,并及時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被委托人名稱、地址等事項發生變更的,也應當及時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公司登記機關應當在公司登記檔案中記載。
外國投資者沒有辦理上述備案的,公司登記機關將境內法律文件送達公司登記機關記載的被授權人,視為向外國投資者送達。
二十、外商投資的公司的股東辦理股權質押備案,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公司出具的股權質押備案申請書、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質押合同。公司登記機關接受備案后,應申請人的要求,可出具載明出質股東名稱、出質股權占所在企業股權的比例、質權人名稱或姓名、質押期限、質押合同的審批機關等事項的備案證明。在質押期間,未經質權人同意,出質股東不得轉讓或再質押已經出質的股權,也不得減少相應的出資額。
二十一、外商投資的公司根據《公司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申請撤銷變更登記,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撤銷變更登記申請書和人民法院的裁判文書。涉及外資審批事項的,還應當提交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符合《公司法》規定的,公司登記機關作出準予撤銷變更登記的決定,涉及營業執照記載事項的,應當換發營業執照。
二十二、外商投資的公司解散事由出現以后,公司未在《公司法》規定的期限內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債權人也不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外商投資的公司的權力機構、股東、債權人可以根據《外商投資企業清算辦法》的規定向審批機關申請進行特別清算。海關監管貨物應當先辦結海關手續,并補交相應稅款。
二十三、外商投資的公司申請注銷登記,應當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提交相應文件。其中,清算報告還應當附稅務機關的注銷證明、海關出具的辦結海關手續證明或者未辦理海關登記手續的證明;外商投資的公司提前終止經營活動申請注銷登記的,還應當提交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法院裁定解散、破產或行政機關責令關閉、吊銷營業執照、吊銷設立許可或撤銷公司設立登記的除外)。
二十四、外商投資的公司設立或撤銷分公司,無須原公司登記機關核轉,直接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外商投資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或者國家有關外商投資限制類項目以及服務貿易領域的專項規定,設立和撤銷分公司需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應當自批準之日起30日內申請登記。逾期申請的,申請人應當報原審批機關確認文件效力或者另行報批。
二十五、公司登記機關不再辦理外商投資的公司辦事機構的登記。原已登記的辦事機構,不再辦理變更或者延期手續。期限屆滿以后,應當辦理注銷登記或根據需要申請設立分公司。外商投資的公司的分公司可以從事公司經營范圍內的聯絡、咨詢等業務。
以辦事機構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的,由公司登記機關依法查處。
二十六、外商投資的公司的股東、發起人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為出資的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按照《公司注冊資本登記管理規定》的適用原則實施處罰。20*年1月1日以前設立的公司,其出資時間以設立登記時為準。
對于中外合作的公司,逾期不履行出資義務的,按照《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第九條規定,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其限期履行;逾期仍不履行的,按本條第一款處理;對于外商合資或外商獨資的公司,逾期不繳付的,公司登記機關除了按本條第一款處理,還可以按照《外資企業法》第九條規定,吊銷其營業執照。
二十七、外商投資的公司超出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擅自從事《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鼓勵類、允許類項目經營活動的,公司登記機關適用《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七十三條規定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企業年度檢驗辦法》的規定,我局將于201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對轄區內外商投資企業開展年度年檢。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檢范圍
年12月31日前,在市轄區范圍內登記注冊的各類外商投資企業(包括分支機構)、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均屬本年度年檢范圍。
二、年檢時間
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三、年檢程序
(一)企業持“CA”證書,直接登錄“省工商紅盾網網上工商業務平臺或網上年檢系統”申報年檢,網址為:。
(二)市區的企業持年檢材料到市工商局外資分局年檢窗口(福新東路16號市工商局二樓203室),由窗口經辦人員審查簽字后通過年檢,并加蓋市工商局年度年檢章。
(三)經濟區、保稅區內企業,在屬地縣、區工商局辦理年檢,加蓋市工商局年度年檢章。
(四)開發區、縣轄區內企業,直接到屬地縣(市)、區工商局辦理年檢,加蓋屬地縣(市)、區工商局年度年檢章。
(五)年檢資料錄入必須及時,年檢數據務必做到不漏輸、且錄入的數據準確。年檢資料錄入、年檢檔案移交入庫、年檢工作總結、年檢統計分析等,應在2012年7月15日之前完成,并上報市工商局外資分局。
(六)對“T”類外資企業及分支機構,實行T類外商投資企業屬地工商所初審。年檢審查時,應參考《外商投資企業巡查記錄表》中工商所監管人員提出的年檢初審意見,從嚴審查。
根據《省工商局關于印發企業信用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工商綜〔〕346號)文的規定,以下類型企業列入“T類企業”范圍:(1)流通環節的食品經營戶;(2)以籌建方式登記的涉及前置審批的企業;(3)沒有具體核定經營范圍的企業。
四、參加年檢企業應提交的證件材料
(一)《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報告書》;
(二)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其中:年7月1日后設立的企業,采取優惠措施,免于提交審計報告);
(三)企業的經營范圍涉及規定必須辦理文化、公安、消防、衛生防疫、環保等前置審批文件證件的,應在年檢時提交齊全、合法、有效的批準文件證件;
(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五)其他有關材料。《外商投資企業巡查記錄表》應歸入企業年檢檔案;
(六)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的年檢應提交《年檢報告書》、母公司通過年度年檢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加蓋母公司公章)、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副本、有關的前置審批批準文件、證件。
五、年檢中需要重視的幾個問題
(一)認真落實總局支持海西建設50條意見、省局提高工商服務水平七項措施、市局促進企業發展18條意見等優惠政策措施和《省工商局關于做好年度外商投資企業年檢工作的通知》(工商外企〔2012〕105號)的有關要求,提高年檢工作的服務水平,扶持各類市場主體的存續發展。
(二)開發區、福清市、長樂市、連江縣、侯縣、羅源縣、清縣、永泰縣、平潭縣、瑯岐經濟區、保稅區的T類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巡查記錄表》不必上交市工商局外資分局,由年檢單位將《外商投資企業巡查記錄表》歸入企業年檢檔案。
晉安區、鼓樓區、臺江區、倉山區的T類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巡查記錄表》,由屬地工商所填寫后,交由企業提交至市工商局外資年檢窗口,歸入企業年檢檔案。《外商投資企業巡查記錄表》應加蓋工商所公章。
(三)審查前應先進入綜合業務軟件,審查企業的到資情況、許可文件的提交情況和巡查記錄。
(四)嚴格審查企業注冊資本到位情況。對按規定應一次性繳清注冊資本出資的(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六個月內繳清)但超過出資期限未到資的外商投資企業,以及注冊資本分期出資但第一期注冊資本已超過出資期限(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三個月內必須繳清各自認繳出資額15%)未到資的外商投資企業,不予受理年檢,并發出外商投資企業注冊資本催繳通知書要求企業立即到資,若不能到資則通知企業辦理注銷登記。
(五)嚴格審查企業前置審批文件證件,審查的主要內容是:企業前置審批文件、證件是否齊全;有效期是否過期;營業執照核定的經營范圍是否與批準文件證件批準許可的項目相一致。發現有不一致的要責令其變更經營范圍后方可年檢,企業如拒絕變更,不得受理年檢。
(六)嚴格審查工商所巡查記錄。工商所應對轄區內的企業進行一次全面巡查,在“信用監督管理系統”中做好巡查信息錄入。發現企業不在原登記地址經營等擅自變更登記事項行為的,應對該企業年檢實施警示(不必報上級登記機關批準)。
對于巡查記錄反映企業不在原地址經營等擅自變更登記事項行為的,應責令其辦理相應變更登記后方可年檢。企業如拒絕變更,不予受理年檢。
(七)根據《市工商局關于結合年檢加強食品流通許可監管工作的通知》(工商市〔2012〕48號)的要求,食品經營單位除依法提交年檢驗照材料外,還要提交轄區工商所出具的《食品流通許可日常監督檢查量化評估表》。
(八)根據省工商局有關規定,暫停征收企業年度檢驗費,嚴禁搭車收費。
(九)有正當理由不能按期申報年檢的,企業應在6月30日前提交延期參加年檢的申請,經批準可以延期30日。凡逾期未申報年檢的,將依法予以處罰,直至吊銷營業執照。
大家好!充滿挑戰的2014年已經過去了,這一年里,面對著“十二五”規劃的開局,機遇與困難同時向我們襲來,我在公司領導的帶領下,不斷加強自身鍛煉,嚴格履行工作職責,緊緊圍繞“服務企業,增強效率,打造專業隊伍”為主線,不斷突破工作難點,依靠部門成員的集體凝聚力、號召力和戰斗力,依靠部門成員的鼎力支持,以高效、快捷的辦事效率完成各項任務,為公司的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現將工作情況述職如下:
人員維護在強化培訓中深化。準確掌控公司人力資源信息庫,對人力資源變化情況及時進行更新和完善。作好各類證書的申報、注冊、辦證、復審等一系列工作。積極配合市人社部門開展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工作認識,高度重視,迅速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深入學習,吃透專業知識重點,并及時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年度繼續教育,完成年度規定的必修內容和學習時間,同時全面落實上崗人員的培訓工作,全年完成了1名省評標專家證、1名省評標專家繼續教育,11名造價員繼續教育,7名造價師繼續教育,新增15名執業資格人員,7名監理師繼續教育,申請增加3名專業監理師,延期注冊4名造價師,延期注冊3名監理師,初始注冊1名建造師,轉出1執業資格人員名。通過提升人員實力,有效改善了專業隊伍的時效性,為公司經營投標,組建項目班子提供了堅實的保障,為公司的發展起到了推動作用。
行政工作在責任落實中推進。通過將責任工作落實到人,堅決明確關鍵負責人,及時對營業執照經營地址進行變更以及增加注冊資本金,變更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及時根據具體實況,提交變更資料到相關部門,采取嚴格貫徹緊貼緊盯模式,時刻關注變更進度,保障變更證件能夠更快捷的成功辦理。同時落實申請增加營業執照副本,營業執照年檢,申報2012年畢業生年度需求計劃等工作,有效提升了辦事效率,并保障了公司的運作能夠快速進入正軌。
資質辦理在服務發展中亮點紛呈。資質是企業的飯碗,是進入市場的通行證,在資質就位和優化工作中沒有力爭,只有確保。及時針對國家關于新資質就位的精神,及時完善申報資料,針對資質證書地址變更、增加注冊資本金進行申報,以確保在最快速的時間將工作落實;并積極對招標資質進行全面申報,全面把控招標資質乙級申報工作以及造價咨詢業績年度申報工作,招標業績季度申報;及時根據相關要求遞交造價咨詢資質甲級申報材料,以積極友好地態度與辦理窗口進行友好溝通,通過及時針對材料疑問、材料缺陷等情況進行更改,同時能夠全面掌握辦理進度,提高了辦理進程。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的檢查工作,以完備的造價咨詢和招標資質就位情況,接受了福建省建設廳;市建設與管理局,省造價站的檢查工作,確保了公司在政府及社會的美譽度,為公司發展及將來資質辦理創造了良好條件。并及時針對工作情況編寫了企業和人員信用檔案,確保了合作對象和內部職工的信用價值,有效保障了公司的經營風險性的不斷降低。
人事工作在固本強基中不斷加強。加大對人力資源信息庫的掌控,及時根據需要落實8名工作人員的人事檔案關系調動工作。同時以精細化管理鋪墊了基礎,成功完成了6名員工職業資格的掛靠工作,9名在職員工。按時、準確、完整地做好各項社保繳納工作,成功落實了7名職工社保掛靠工作,保障了員工的需求,激發了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切實落實,1名職工職稱申報工作。
不斷注入新鮮血液深入推進工作。公司要發展,要實現“十二五”的遠景規劃,必須要有雄厚的人才資源和智力儲備,結合工作實際,申報了3名畢業生需求計劃,并結合工作特點,以及畢業生實際情況,落實了2名畢業生戶口落戶申請工作,同時通過網絡、電話等多種方式加大了對5名學歷鑒定工作力度,確保了所用之人能夠真正做到真誠相對,全力排除了在人員上的隱患情況。
1.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示范文本,供食品、保健食品行業原輔材料買賣合同雙方當事人參照使用。
2.本合同主要為確保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有關條款的實施而制定。
3.經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可以對本示范文本的條款內容(包括選擇內容、填寫空格部分的內容)進行選擇、修改、增補或刪減。
4.為更好地維護雙方當事人的權益,簽訂合同時應當慎重,訂立具體條款,需要約定的必須表述清楚,力求具體、嚴密。
5.如果是非法定代表人簽字,需要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權委托書。
合同編號:
供方: 住所: 郵編:
營業執照號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傳真:
需方: 住所: 郵編:
營業執照號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傳真:
供需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食品衛生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原輔材料的采購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產品名稱、商標或品牌、規格、計量單位、單價及數量、金額(含稅價)、交貨(時間)和地點 產品 商標 計量 單價 金額 交貨 交貨 規格 數量 名稱或品牌 單位(元)
(含稅價) 時間 地點
第二條 產品質量要求
1.產品質量標準,按下列第項履行:
1.1 按國家標準履行。
1.2 按行業標準履行。
1.3 按供需雙方約定的質量要求履行,但衛生要求不能低于國家相關標準(可另寫附件)。
2.保質期限:
供方所提供的產品,保質期限不少于個月(自產品出廠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產品包裝
1.包裝要求:
在外包裝上應注明產品名稱、規格、配料、產品批準號、生產廠名、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凈含量、貯藏要求等。
2.包裝物由方提供,費用由方承擔。
3.包裝物處理按下列第項執行。
3.1 包裝物不回收。
3.2 包裝物由供方回收。
第四條 交提貨方式 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項履行。
1.供方送貨:產品運輸由供方負責辦理,供方送至 ,運費由供方承擔。
2.供方代辦運輸:供方根據雙方約定的協議代辦運輸,運費由需方承擔(代辦運輸協議另訂附件)。
3.需方自提:需方前往供方指定地點自行提貨、自行運輸。
第五條 驗收方法
1.供方提供的每一批產品都須附隨根據雙方確認的質量標準進行檢驗的檢驗合格報告,但若有下列情況之一,必須附隨計量認證合格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
1.1 供方首次向需方所銷售的產品(不包括同品牌不同規格的產品);
1.2 供方停產一個生產周期又恢復生產的產品(一個生產周期為月);
1.3 供方所品,在生產制造時工藝及原輔材料(有較大)改變的;
1.4 其他 。
2.產品到達目的地后,需方應指定專人按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應包括主要衛生指標、內外包裝、保質期、標識感官等)及時進行抽樣檢驗,完成驗收程序。如有質量問題,需方應在收貨后天內書面通知供方,共同協商處理辦法。如對產品質量認定發生異議,由(以)方所在地供需雙方共同認可的經計量認證的機構檢驗報告為準。
3.需方根據合同規定或要貨通知單及供方送貨單做好收貨工作,并及時通知質量驗收員驗收產品。
第六條 付款方式
需方選擇下述第種方式付款,并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貨款支付給供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年月日支付全部貨款,計人民幣元,大寫。
2.分期付款方式:
2.1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貨款全部的%,計人民幣元,大寫。
2.2 年月日前支付貨款全部的%, 計人民幣元,大寫。
2.3 年月日前支付貨款全部的%, 計人民幣元,大寫。
3.預付款條款:。(如無此項請劃去。)
4.其他約定的付款方式: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供方如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需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需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供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
2.需方若未按第六條第2 款在規定時間內付款,須承擔下列第 項違約責任。
2.1 向供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
2.2 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供方支付違約金。
3.供方應承擔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需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4.需方違約拒收產品或在驗收期間保管不妥造成產品損失的,需方應當承擔由此所造成的相應的損失。
第八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在事件發生后日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
第九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1.供需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選定下面 種方式解決:
a、申請仲裁。
b、依法。
2.雙方選擇仲裁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a、上海仲裁委員會。
b、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
c、仲裁委員會。
3.雙方選擇訴訟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人
民法院依法: a、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
b、供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c、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d、交貨地人民法院。
e、人民法院。
第十條 其他
1.供方應向需方提供如下文件的復印件,并承諾保證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選定的打√,不選的打X。)
1.1 營業執照
1.2 稅務登記證
1.3 衛生許可證(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須符合gmp 要求)
1.4 印刷許可證
1.5 檢疫證明
1.6 產地證明
1.7 每批產品的檢驗合格報告
1.8 有關產品質量認證證書
1.8.1 綠色食品認證書
1.8.2 有機食品認證書
1.8.3 產品質量標準文本
1.8.4 保健食品批準證書
1.8.5 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認證書(haccp)
1.8.6 質量安全認證書(qs)
1.8.7 供需雙方約定的其他
2.需方應向供方提供如下文件的復印件,并承諾保證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選定的打√,不選的打X。)
2.1 營業執照
2.2 稅務登記證
2.3 組織機構代碼證
2.4 其他
3.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履行期內,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5.本合同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購貨單位(需方):
(公章)
委托人:(簽字)
地址:
開戶銀行:
帳號:
電話:
合同簽訂地:
供貨單位(供方):
(公章)
委托人:(簽字)
地址:
開戶銀行:
根據xx工商[2005]380號《關于做好2006年個體工商戶驗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局實際情況,現將企業年檢、個體工商戶驗照的工作安排如下:
為確保企業年檢和個體工商戶驗照工作的順利進行,決定成立企業年檢和個體工商戶驗照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局長xx擔任,副組長由副局長xx、xx擔任。領導小組成員:xxx。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注冊登記科。
一、關于企業年度檢驗工作
企業年檢的時間、范圍:
根據市工商局通知精神(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通知),2005年度企業年度檢驗工作將推遲進行,預計于2006年3月1日至6月30日實施,(根據新修改的《公司法登記管理條例》,第五十九條之規定:“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公司登記機關對公司進行年度檢驗。”)請各工商分局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做好告知和解釋工作,有關安排待市局決定后將另行通知。凡2oo5年12月31日前在區轄區內從事經營活動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營業性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其他私營企業及上述企業的分支機構(不包括省工商局登記注冊的企業),均應參加2oo5年度企業年度檢驗工作。企業應憑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到登記機關領取年檢報告書。企業因正當理由不能按時報送年檢材料的,應提出書面申請,經登記主管機關批準,可以延期報送年檢材料。
二、關于個體工商戶驗照工作
㈠、驗照范圍和時間
凡2005年12月31日前在昆明市盤龍區轄區內登記注冊,并領取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均須于2006年1月1日至4月30日前到轄區工商分局辦理驗照貼花手續。
㈡、驗照的工作要求
1、為做好2006年個體工商戶的驗照工作,各相關部門、各工商分局要在廣泛宣傳動員的基礎上,做好驗照的各項準備工作,精心安排、統一布置、認真落實,確保2006年個體工商戶驗照工作的順利進行。
2、各分局要結合2006年個體工商戶驗照工作,嚴把前置許可審查關,對各類涉及前置許可或專項審批的經營范圍,要嚴格審查各種許可證的原件及復印件。特別是關系到公共安全、人身安全的行業和領域,更要作為審查的重點。凡屬于前置許可或專項審批各類許可證失效或過期的,要強制要求變更經營范圍或予以吊銷。
3、在驗照工作中,應對個體工商戶的字號名稱、經營者姓名和住所、從業人數、資金數額、組織形式、經營范圍、經營方式、經營場所進行認真審查核對。通過驗照及時糾正各種登記失誤。
4、2006年個體工商戶的驗照工作必須按市局的要求,統一從2004年市局信息處下發的“個體工商戶換照程序”中進行數據錄入,“個體工商戶登記程序”中的驗照功能不再使用。
5、各工商分局可根據轄區的實際情況,采取統一驗照;對農村、邊遠山區的個體工商戶可采取分片定點定時通知集中,上門服務驗照的方式開展2006年個體工商戶驗照工作。
6、各分局在驗照工作中,要與個體勞動者協會(分會)、私營企業協會(分會)緊密聯系,密切配合,充分發揮個體勞動者協會(分會)、私營企業協會(分會)的宣傳、組織、協調作用。
7、在驗照工作中,必須嚴格執行《行政許可法》、《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及有關的規定;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工商總局六條禁令》和《云南省公務人員八條禁令》,嚴禁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亂檢查;切實加強紀檢監察部門和執法監督部門的職能,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紀律,嚴歷查處,切實保護個體工商戶的合法權益。
8、在驗照工作中,各分局應結合xx工商[2005]93號《xx市xx區工商行政管理局企業、個體工商戶信用分類監管實施方案》文件精神,認真清理經濟戶口。如果在其經營場所(住所)有門頭字號、店堂牌匾的,應在企業名稱欄后以括弧的形式記錄其門頭字號、店堂牌匾的簡要內容。
9、驗照工作結束后,各分局應對未參加換照的個體工商戶進行認真清理,做好依法吊銷營業執照的名單上報工作。
㈢、驗照的程序:
1、在驗照工作中,由受理人員受理后,應對個體工商戶的字號名稱、經營者姓名和住所、從業人數、資金數額、組織形式、經營范圍、經營方式、經營場所進行認真審查核對。
2、驗照期間,對字號名稱不規范的,由受理人員要求經營戶按規范的名稱填寫變更登記表,變更為規范的字號名稱。“字號”變動的需查詢、核準后予以辦理變更登記;個體工商戶申請變更登記事項的,可根據實際情況,驗照和變更同時進行。變更時原《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副本上記載有開戶情況、刊刻印鑒情況的,須按原記載事項重新注明清楚。
對經營場所的審核,由受理人員在經濟戶口中核對;經濟戶口中沒有記錄的,交由管段巡查人員核實。
3、凡經營項目中涉及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進行專項審批的,應提交合法有效的許可證(資質證)和專項審批文件復印件(必要時可查驗核對原件),在復印件上須注明“此復印件內容與原件一致”簽名及提供時間,下同;
4、對委托經營者以外來辦理驗照手續的應提交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委托人簽名的委托書;
5、凡材料齊全、驗照通過的,由受理人員在《營業執照》正本左下角、副本“年度驗照”欄內各粘貼一枚“驗照”標識;
凡材料不齊全的,由受理人員一次性告知經營戶。
6、驗照資料的統計與錄入由受理人員負責。
7、個體工商戶辦理注冊登記后,失去經營場所的,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工商個字(2000)第319號文的規定辦理。即按“個體工商戶喪失了原有的合法經營場所,并在6個月內未找到新的經營場所的,按自行停業處理,依照《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第十一條的規定,由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收繳《營業執照》”的規定執行。
8、超過驗照期限未辦理驗照手續的個體工商戶,由工商分局核實其是在“繼續經營”還是“查無下落”。如是“繼續經營”的,由工商分局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辦理;如是“查無下落”的,由工商分局將其名單(含名稱、經營者姓名、注冊號、經營場所)統一報局企業個體注冊登記管理科。由企業個體注冊登記管理科根據《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二條的規定辦理。
9、區劃劃入后仍未換照的個體工商戶在驗照中,應查明原因后,視情況將個體工商戶原《營業執照》換發為我局的《營業執照》。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㈣、驗照有關注意事項:
(1)、醫藥類(含藥品的生產、批發、零售,醫療器械的生產、批發、零售,一次性醫療用品)須有衛生部門(許可證);
(2)、食品生產、經營類須有衛生部門(許可證);
(3)、娛樂類(含桑拿按摩、美容美發)須有消防部門(意見書)、衛生部門(許可證)、文化部門(許可證);
(4)、旅游類(含旅行社、賓館、酒店):提交旅游管理部門(許可證)、消防部門(意見書)、衛生部門(許可證)、公安部門(涉外、特行許可證);
(5)、出版類(圖書報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的出版、發行、銷售,印刷)須有文化部門(許可證);
(6)、危險物品(含煙花爆竹的生產、倉儲、運輸、銷售,民用爆破器材的生產,化學危險品的生產經營,易制化學物品的銷售管理)須有公安部門(許可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批手續);
(7)、成品油(含批發、零售、倉儲)須有消防部門(意見書)、商務部(廳)審批手續;
(8)、非煤礦山須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批手續),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采礦許可證》;
(9)、公眾電腦、電子游戲室須有消防部門(意見書)、文化部門(許可證)、公安部門(審核批準文件)、衛生部門(許可證);
(10)、從事道路運輸的企業應提交交通部門核發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11)、其他如經營(或種植)苗木、種籽、農藥等,需前置審批的,并提交相關許可證或批準文件。
一、凡外地建筑企業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筑、安裝、市政、修繕等施工,均按本規定管理。 本規定所稱外地建筑企業,包括:外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屬的建筑企業,中央各部門、軍隊系統所屬非本市登記注冊,或企業斟地不在本市,或企業職工常住戶口不在本市的,以及與本市企業以合作等形式來京施工的外地企業。
二、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建委)主管本市外地建筑企業的管理工作,市建筑業管理辦公室具體負責外地建筑企業的管理監督。 區、縣建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外地建筑企業的日常管理監督。
三、建設單位或工程總承包單位,以招標或委托方式向外地建筑企業發包(含分包,下同)建設工程,必須經其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并報市建委批準。 建設單位和在本市施工的所有建筑企業,均不得使用外地零散民工。
四、外地建筑企業來本市施工,到市建筑業管理辦公室辦理登記注冊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一)承包建設工程的,持營業執照、企業等級證書和所在地區省級建筑業主管機關的批準證件,辦理登記注冊。其中參加投標的,必須領有投標許可證,中標后再辦理登記注冊。注冊期限按承建工程的合同工期確定。注冊期滿,工程未能按期完工的,必須辦理延期注冊手續。
(二)提供勞務的,持營業執照、企業等級證書和所在地區縣以上建筑業主管機關的批準證件,辦理登記注冊。注冊期限按年度確定,每年登記注冊一次。
五、外地建筑企業在本市的營業范圍,由市建筑業管理辦公室根據該企業等級和曾承建的工程質量等情況核定。外地建筑企業應按企業等級和核定的營業范圍經營。
六、外地建筑企業在本市施工期間,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市的法規、規章,接受本市建筑業主管機關和公安、工商、環境衛生、勞動、稅務、審計等部門和建設銀行的監督管理;
(二)嚴格履行合同,保證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
(三)向施工所在區、縣建委辦理施工管理備案,并按規定向市和區、縣建委報送統計資料;
(四)按規定向公安機關辦理企業職工暫住戶口登記,申請暫住證,簽訂治安責任書;
(五)按規定向勞動部門申領安全生產合格證;
(六)在建設銀行開立帳戶;
(七)向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照章納稅。 使用外地建筑企業勞務的單位,必須指定機構或專人,負責其日常施工和生活管理。
七、經批準并按規定注冊登記的外地建筑企業,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八、外地建筑企業按下列標準向市建筑業管理辦公室繳納管理費:
(一)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建設工程的,按工程造價總額的6‰繳納;承包安裝工程的,按人工費8‰繳納。
(二)以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工程或提供勞務的,按每人每年24元繳納。
(三)向在本市承包工程的外國建筑企業和香港、臺灣、澳門地區的建筑企業提供勞務的,按勞務費6%繳納。
九、違反本規定的,由市建筑業管理辦公室或區、縣建委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如下處罰:
(一)未經批準向外地建筑企業發包建設工程的,責令停工,并對發包單位和外地建筑企業分別處10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罰款,并對直接責任者處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使用外地零散民工的,責令其停止使用、限期清退,并對其按每使用一人500元的標準處以罰款;對直接責任者處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二)以轉讓、租用、涂改證件等非法手段承包、轉包工程、提供勞務的,沒收其證件和違章所得,處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責任者處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三)非法向外地建筑企業轉讓、出租營業執照、代簽工程合同、提供銀行帳戶的,沒收違章所得,處3000元以上30000以下罰款,并對直接責任者處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違反治安、工商、勞動安全、稅收等規定的,由公安、工商、勞動、稅務等部門依法處罰。
十、本規定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市建委負責解釋。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托人(甲方)
經紀人(乙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授權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從事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中介[];[];
咨詢[];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證明:(見附件一) ()
1、身份證;國籍[]編號[] ()
2、營業執照;編號[] ()
3、房地產權證;編號[] ()
4、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 ()
5、他項權利證書;編號[] ()
6、其他證明或資料[] 甲方提供的上述證明和資料,證明甲方具備委托本合同事項的合法當事人。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出示下列有效證明(見附件二) ()
1、身份證;國籍[]編號[] ()
2、營業執照;編號[] ()
3、房地產權證;編號[] ()
4、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 ()
5、他項權利證書;編號[] ()
6、其他證明或資料[] 乙方提供的上述證明和資料,證明乙方具備委托本合同事項的合法當事人。
第三條 甲方委托乙方據實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____項;
1、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
2、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托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范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居間介紹、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____%計算支付;
居間介紹、房地產租賃的,按月租金的____%一次性計算支付;
居間介紹、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____%計算支付;
咨詢服務的支付________元。
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履行。
第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條乙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乙方同意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的,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的,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償付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須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將本合同第三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履行情況及時告知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并有權隨時進行查詢、督促。
乙方發生將本合同第三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事項轉委托其他房地產經紀人的,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托他人的;
3、利用為甲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為自己牟取不當利益的;
4、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要求乙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不明確,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
2、甲方利用獲得乙方提供的信息、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不給付約定的服務費;或中途委托他人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3、違反本合同第四條及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服務費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三條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服務,必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一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它書面的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內空格部分填寫的,及本合同補充條款中書面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自愿按本合同嚴格執行。一方違反或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中的約定索賠。
第十四條 本合同簽訂后,需要公證的,可按本市公證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有關手續。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天內,由乙方按規定,將本合同交上海市_______區_________縣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備案。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簽訂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本合同壹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份,上海市_____區_____縣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__份共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一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二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注冊地址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委托人
承辦經紀人員
(資格證編號: )
一九九年月日于上海
備注欄
甲、乙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本合同 (編號:__________),業已經備案。
經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