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09-13 19:5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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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推進構建"和諧**南"建設的要求,結合創建充分就業社區和促進小額擔保貸款健康發展,按照突出重點,循序漸進,先試點、后推廣的工作思路,選擇符合條件的社區開展小額擔保貸款信用社區(簡稱信用社區)創建工作。通過創建信用社區,不斷擴大小額擔保貸款覆蓋面,規范和強化小額擔保貸款管理,進一步發揮小額擔保貸款促進失業人員就業再就業的政策效應。
二、信用社區的標準
(一)社區內小額擔保貸款借款人在5人以上(含5人);
(二)社區推薦小額擔保貸款獲貸率達到70%以上;
(三)社區的小額擔保貸款回收率達到90%以上;
(四)社區內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失業人員,參加創業培訓率達到100%;
(五)社區內失業人員對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知曉率達100%。
三、信用社區的工作任務
(一)做好創業培訓與服務工作
積極向縣(市、區)就業服務機構推薦符合條件的創業培訓候選人,協助失業人員尋找合適的創業項目。對取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且創業計劃書通過專家認證的失業人員的小額擔保貸款申請,給予重點推薦。
(二)建立小額擔保貸款借款人信用檔案
建立轄區內小額擔保貸款借款人的個人信用檔案,包括貸款申請表、參加建立信用社區個人承諾書、創業培訓記錄、貸前調查(家庭現狀和借款人品行情況)記錄、貸后回訪記錄、到期還款記錄、就業再就業情況等。組織貸款申請人簽訂《創建信用社區個人承諾書》(見附件1)
(三)建立小額擔保貸款跟蹤服務卡,做好貸后管理工作
開展創業過程的跟蹤調查、指導服務,每半年至少對借款人回訪一次,督促按時還款,及時幫助解決存在的實際問題,促進創業成功,降低貸款風險。掌握借款人的經營情況,做好相關記錄,及時向承貸金融機構通報。
(四)大力開展個人信用知識宣傳
積極配合人民銀行、承貸金融機構在社區內開展信用知識和征信知識的宣傳,對借款人開展誠實守信教育,樹立誠實守信、自主創業和按期還款的典型。
四、信用社區的評定程序和優惠獎勵政策
(一)信用社區的評定
1、評定。信用社區實行"一年一審"的原則,每年年初由社區向街道(鎮)辦事處提出申請(包括社區基本情況、工作情況、申請表見附件2),街道(鎮)辦事處審查同意后報承貸金融機構,承貸金融機構核查后,向所在縣(市、區)勞動保障部門推薦,勞動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和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聯合會審,對達到信用社區標準的予以確認,并報州(市)勞動保障局、財政局、人民銀行備案。
2、撤消。一年一審時,對評定的信用社區因情況變化為不再具備信用社區條件的,縣(市、區)勞動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和人民銀行和承貸金融機構審核后,取消其信用社區的資格,并報州(市)勞動保障局、財政局、人民銀行備案。被撤消的信用社區兩年后又達到信用社區條件的,可重新參加評定。
(二)優惠政策
1、提高貸款額度。經過信用社區推薦的小額擔保貸款,在符合貸款條件的前提下,從事個體經營的貸款額度可以提高到3萬元。
2、取消反擔保。承貸銀行和信用社區共同對轄區的小額擔保貸款申請人進行貸款審查后,承貸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放寬信用社區貸款擔保條件,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以取消反擔保。
(三)獎勵政策
建立信用社區激勵機制,獎勵標準按**財社[**]79號文件規定的貸款回收比例對應獎勵標準執行,即貸款回收率達到90%以上的,按不超過回收貸款金額1%的比例獎勵。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創建信用社區協調機制。各州(市)、縣(市、區)要建立由勞動保障局、財政局、人民銀行和承貸金融機構組成的共建信用社區聯席會議制度,負責指導、協調轄區信用社區創建工作。
(二)承貸金融機構要進一步改進小額擔保貸款的金融服務,做好小額擔保貸款的核查和監督工作。同時,主動在社區開展金融知識宣傳,對信用社區相關工作人員加強業務培訓和指導。
(三)各州市勞動保障部門要把安排創建信用社區的工作意見和收集的經驗情況,及時報送省勞動保障部門(省就業再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六、本實施意見自**年7月1日起實施。
附件:1、創建信用社區個人承諾書(略)
國際借款合同范文一
本協議由________公司(簡稱借款人或借款方) ,與________銀行(簡稱銀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此證:
鑒于借款人已向銀行要求基于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向借款人提供一筆本金為________美元($________的定期貸款);
鑒于銀行已準備基于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向借款人提供此項定期貸款; 據此,以雙方相互承諾為對價,就下述內容達成一致:
第一條 定義
基于本協議之目的,下列詞語可定義為:
營業日:指位于________銀行開始正常銀行業務的任何一天,以及________同業銀行拆借市場進行美元拆借交易的任何一天。
承諾:指銀行在本協議生效日即承擔向借款人貸款的義務。
銀行:指位于________的信貸銀行國際分部。
美元及$符號:指美利堅合眾國的法定貨幣及與本協議項下所有支付有關的現匯。
違約事件:指依本協議第八條中所列舉的所有事件。
擔保人:指________銀行。
負債:任何人或借款人的負債是指依據________國通常接受的會計準則所包括的在債務被確認之日該人或借款人之資產負債表負債一側所表明的確定負債的全部債務項目,其也包括其他被承繼或被擔保的,或屬借款人次要或偶發的債務(有別于在托收過程中文件背書)在內的債務及負債,無論是源于任何協議所引起的負債或是提供款項及預付款項或其他方式引起的負債均屬此范圍。
分期付款日:指根據4.1的規定自協議生效之日起計達18個月,24個月,30個月,36個月,42個月,48個月,54個月和60個月之日。
付息日:是指每一個計息期的最后一日。
計息期:指自協議生效日起________個月后止的一段期間,每一計息期自上一計息期最后一日始,到借款人所選擇的三個月后或六個月后止,但是, (I)如果每一計息期的最后一日不是銀行營業日者,則順延到下一個營業日,或(II)假若一個計息期早于或晚于分期付款日開始或截止,則計息期將在該分期付款日結束。
利率:指依2.4、2.6和2.7中的規定,或另有規定的利率。
貸款機構:是指國際銀行機構,或根據其意愿隨時指定的分行、分理處、分支機構或支行;貸款將自此類機構發放,且未償付及全部償付款項亦由此類機構收取。 貸款:指依本協議2.1款規定由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
票據:指由借款人開具以銀行為指定付款人的依附錄A基本內容的期票,其證明因銀行依本協議向借款人發放貸款而產生的借款人對銀行的負債。
人:指任何自然人、公司、商號、團體、政府、政府機構或除借款人以外的任何以個人、團體或其他名義的實體。
第二條 貸款
2.1 承諾
根據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并基于借款人作出的陳述與保證,銀行同意通過其貸款機構借出,且借款人也同意借入本金為________美元($________)的貸款。
2.2 釋放
自協議生效之日起,依協議第六條規定,銀行應向借款人在________指定的賬號匯入協議約定的數額款項。如借款人未能完成第六條中規定的貸款先決條件,則銀行無義務提供此項貸款。
2.3 還款、支付利息及計息期的確定
借款人同意依照協議規定的利息率,在付款日,分________期償還貸款本金。借款人應就其選擇3個月或6個月利息期的結果,在利息期償付之前5個營業日(第一個利息期除外),通知銀行。如果銀行未收到上述通知,則下一利息期的長度與上個相同;假若一個計息期早于或晚于分期付款日開始或截止,則計息期將在該分期付款日結束。
2.4 利率的確定
依照協議規定每一計息期的利息應為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 。此利率加該計息期償付前兩日,時間11: 00 a.m.,________ 同業銀行拆借市場的利率。
2.5 票據
借款人償還本金的義務應由借款人的期票證明,其基本格式應參照附錄A,并符合本條(2.5)的規定。票據應(I)以本協議的生效日期為期票出具日期; (II)依銀行指令支付與貸款本金相等的款項; (III)分為相等的________期,每一期在分期付款日到期; (IV)依規定利率償付到期未付的本金部分的利息,依每一計息期在付息日償付。
2.6 替代基礎
在利率是依2.4款規定確定時, (I)銀行應確定利率已定而本金尚未償付的那一期利息期的美元無法在________同業銀行市場上拆借到,或(II)在某一確定利息期,其原先規定的利息,即從________同業銀行拆借的利息無法正確反映銀行的費用時,銀行應在該計息期生效第一天之前至少一個營業日,以電傳、電報或電話方式,將銀行作出的決定通知借款人。在此通知后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應通過友好會談確定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基礎(簡稱為替代基礎) 。如果在此通知后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商定了替代利率,該利率應具有追溯力且自該利息期的第一天起生效。如果在此通知后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未能就替代利率達成一致,銀行應以書面形式向借款人出具一份銀行為獲得該利息期內貸款所要負擔利息的文件,應當明確的是銀行的利息率應與1.5%的相同,上述利息若確實影響了銀行籌集該利息期貸款的費用,則新利率自該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就有效。銀行應向借款人提供其獲得貸款的途徑及為獲得此貸款而支付費用的證明。在收到銀行有關利息率或為獲得貸款而支付的利息的通知后,借款人有權依據4.7款的規定,將貸款和本票中尚未支付的本金的全部(不是部分),加上自此預付日起計算的利息,一次性地先行償付給銀行。
2.7 過期未付本金的利息率
在借款人未能償還根據貸款合同和本票的規定應償還的款項時,借款人應根據要求向本票持有人支付利息,利息從應付款日起計算,到實際付款日止。每一年的利率以下列中較高的為準: (I)在借款人未能按期償付本息的利息期的上一期利息率的基礎上再加上一個百分點(1%) ,或(II)在借款人未能償付之日的________同業銀行拆借市場上的上午11: 00,主要銀行所出具的貸款利率報價的基礎上再加2.5個百分點(2.5%) 。銀行應以正確的書面方式或電傳通知借款人確定的利息。在不損害本條規定的銀行的權利以及準據法允許的前提下,借款人同意補償銀行因為借款人不及時償還貸款或本材料規定的本金或利息、或其他費用所產生的損失,如銀行為遵守出貸承諾、獲得貸款款項而產生的損失。為此,銀行應出具一份標明損失和費用的證書。
2.8 計算,終局決定
所有償付的利息以360天為一年,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銀行對每一期利息率的確定都對各當事方有約束力。
2.9 收入的利用
(a)貸款收入應用作________(確定用途)。
(b) 銀行提示借款人,借款人確認其了解根據________的政策,國際貸款只能資助國以外的非________籍企業。借款人確認貸款收入將只被用于資助________國以外的業務。
第三條 信用證
信用證
為支持并擔保借款人履行本合同及本票項下的義務,擔保人應按照附錄2(保函)的格式向銀行出具一份備用信用證。該保函的金額應為________,且有效期應到償付貸款日后一個月的第一天為止。
第四條 付款
4.1 付款
根據合同和本票的規定,借款人對應向銀行償付的貸款不得抵消、反拆并不可自由兌換,付款應向________的貸款機構支付,不遲于當地時間上午10: 00。一旦應付款日為非營業日,則自動順延到該日后的第一個營業日。在計算利息和金額時應包括這一日和下一個營業日。
4.2 以美元付款的義務
根據本合同和本票規定,應由借款人償付的本金和利息應以美元支付,而無論于何種法律、規則或制度,也無論是現有的或根據任何管轄權將可能會影響此項義務的履行。此義務也可通過償付或訴訟方式予以保護。此項以美元付款的義務應是通過訴訟可以強制執行的,并且不受其他裁決的影響。
4.3 借款人部分提前付款的權利
在任一利息支付日,借款人有權在提前30天以書信或電傳通知(不可撤銷的通知)銀行后,將本金和利息,部分地或全部地提前償還。每一部分的預先償還額應不少于________美元,且按倒序償還。提前償還部分不得再借用。
4.4 補償
借款人應對基于下列原因而使銀行產生的費用和損失(包括利潤損失)進行補償。(銀行的損失和費用包括但不僅限于:銀行在利息低于合同的規定而為組織貸款所付出的成本、費用和損失) (a)貸款未在該日簽字; (b)在利息償付日以外進行的償還和提前償還。銀行應將這些成本、費用和損失制成證書,發送給借款人。這一證書,如果沒有明顯的計算或轉交上的錯誤即應有約束力。
4.5 稅務
(a)所有票據面額、貸款本金和利息,以及與本協議和借款人開具票據有關的應付款項的支付應是不附帶任何費用且是完稅的,由________國或任何部門、機構、政治分支及征稅權力機關或某一組織的成員所強制、劃撥、征收或募集的(就本協議、貸款、票據、協議登記、鑒證或其他法律手續的履行、協議生效以及本金、利息、費用或有關的其他款項支付而引起的)現在或將來的所有所得稅、印花稅及其他稅費、費用、強制貸款及預提費用不得減少全部應付款項,上述稅費(以下總稱稅務)亦包括罰息和罰款;
如果任何稅務被強制征收,則借款人須向銀行支付必需的額外費用以保證銀行得到在票據中說明而不含稅務的凈等額款項。所有稅務應由借款人在罰款日期之前支付。在依適用法律支付稅務之后45天之內,借款人應將完稅原始單據轉交銀行,如無法轉交單據,則應向銀行提交包含滿意的形式或內容的支付證據。
(b)借款人將保護銀行或票據持有人免受侵害并向該方依其要求償還已實際支付的任何稅款。
4.6 增加費用
在本協議期間,任何適用法律、法規及規定的變化,或負責解釋或管理的政府部門作出的解釋或管理的變化,或財政或金融機構的指令的變化(無論是否有法律效力)將引起對于銀行支付貸款本金或利息、票據金額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其他款項稅基的變化;或強制、修改或承擔任何儲備金、特別儲蓄金或對資產、基于賬戶或擴大信貸的儲蓄類似要求;或強加給銀行或________同業銀行市場任何其他對本協議、貸款或票據產生影響的條件,或可能導致銀行貸款或維持貸款的費用增加,或減少銀行應收取款項的結果,在這類情形下,借款人應向銀行依其要求支付此類附加款項以補償銀行增加的費用或減少的收入。由銀行出具的確定其補償必要額度的證明應先行送交借款人,除非有計算或傳遞方面明顯的錯誤,否則該證明將最終作為確認文件并確定補償金額。
4.7 法律變更
無論是否有其他規定,在任何適用法律、法規及規定的變化,或負責解釋或管理的政府部門作出的解釋或管理的變化,從而引致銀行(1)承諾;或(2)發放貸款或維持貸款的行為成為不合法的情況下,銀行應通知借款人并以書面形式向借款人遞交有關此類變更的證明。基于由銀行向借款人作出的有關此變更的通知,銀行的承諾即終止,且全部貸款本金和未付票據款項,連同利息和依本協議應向銀行支付的所有其他款項均須于此類變更之日后繼的計息日或依銀行規定的更早的日期完成支付。
第五條 陳述與保證
為使銀行加入本協議并發放和維持貸款,借款人特向銀行作出下列陳述和保證。
5.1 組建公司及資格
借款人是依________國法律組建、有效存續及具良好信譽的(特定實體形式),且其以自有資產組建并經營業務,并依財產所有者之特性或業務經營必需某種資格時取得此類資格。
5.2 能力和權利
借款人有充分的權利參與協議,借貸資金,簽署票據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義務;上述全部行為均經適當和必需的法人行為所授權。
5.3 同意與登記
任何人基于本協議及票據的履行、送達、執行、有效性或強制性或支付所要求的所有授權、同意、批準、登記、宣告、豁免及特許(除在此時中央銀行許可匯付外匯并不適用的情況之外)均須完成并產生法律效力。
5.4 合法性和強制性
本協議及依協議出具和送達的票據構成依________國有權法院的規定對于借款人的合法、有效并具約束力的強制性義務。
5.5 其他附屬文件
本協議及其附屬條款的執行和送達,以及上述票據的出具,均不導致因以借款人為一方或由借款人作出或其財產受到約束的契約、協議、指令、判決或文件涉及的,或借款人基于備忘錄或公司章程規定的條款和條件的違反,對于借款人財產的留置權、托管或不動產債權的產生,某種過失(通知或時效已過或兩者兼而有之),或債務持有人宣布同樣應付債務的情況,而且亦不違反適用法的任何條款規定。
5.6 財務報表
借款人在________,并與該財政年度末借款人損益報告有關并已將復印件送交銀行的資產負債表應是在保持一貫性的基礎上依________國通常所能接受的會計準則于期末日所
準備出的,完整、正確及公正地反映該期間現時財務狀況和期末經營成果。
在當日出具的資產負債表內及說明之中不得帶有任何借款人直接或間接,固定費用或提成費率形式的重大債務;并且自出具資產負債表之后起,在借款人業務、財產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及經營上不存在重大不利變更。
5.7 重大不利條件
除自________以書面形式由借款人向銀行披露的內容外,無論借款人的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經營以及借款人的財產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出現重大不利的影響。
5.8 訴訟及其他
除以書面形式由借款人向銀行披露的內容外,不得有任何依據法律或平衡原則作出的不利決定將對借款人業務、財產及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產生不利影響的未決訴訟、案件或司法程序(不論是否以借款人的名義)或對于借款人的威脅、對抗或影響的存在。借款人不得違反嚴重影響借款人經營和/或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的有關適用法律和/或法規,亦不得違反法院或任何人作出的命令、令狀、禁令、要求或法令,以及任何以借款人為一方或借款人受其約束,其違約可能對借款人的經營、財產或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契約、協議或其他文件。
5.9 稅務
允許借款人依本協議和票據為條件基于票據完成所有支付義務,向銀行的償付應是不附帶任何費用并且是完稅的,而且銀行所收到的償付款項不含任何稅務。借款人依本協議支付全部稅務。
5.10 文證稅務
本協議、票據及擔保均不含任何印花稅或文證稅務或其他類似費用,其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國或任何政體分支或征稅權力機關的注冊登記稅,依據________國的稅務法典征收的印花稅除外。
5.11 豁免
借款人先行承擔協議項下義務及其債務,且借款人就本協議和票據的簽署及履行構成私人與商業行為而非政府與社會行為。借款人及其財產不得享有與本協議義務相關基于主權或由于對銷債務、訴訟、判決或執行會產生的豁免權利。
5.12 權利
借款人對于其反映于________,依本協議第5.6款由借款人出具的資產負債表和相關說明之中的財產及資本,以及在出具資產負債表前后借款人取得的全部財產及資本享有良好的可以出讓的權利;而且這些財產或資本,除依第5.6款所述最近的資產負債表和相關說明中披露者外均不得含有留置債權(包括不動產抵押或證券權益抵押)。
5.13 稅務
借款人應申請依法律、法規或對于借款人或其資產有稅務管轄權的各政府部門或征稅權力機關的命令所要求的退稅。借款人已付,或已約定支付可能與上述退稅有關的全部稅款、費用和其他政府費用;除此類稅務之外,如有借款人所收取的稅款,則將作為基金儲蓄(依________國通常所接受的會計準則)。在借款人賬目上有關稅務的費用、孳息、儲備金(________依國通常所接受的會計準則)是適當的。借款人知曉,除向銀行提交的財務報告所披露的內容外,其不存在任何重大稅務款項,并且對任何稅務支付時間的延長均屬無效并不得提出此類要求。
5.14 不利合同及指令
除以書面形式向銀行披露的內容之外,借款人不得作為對其經營、財產或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合同、指示、委托書、公司內部細則或其他限制合作文件或由任何人所作出的指令、法令或判決(以下簡稱限制性文件)的一方或受其約
束;或不履行遵守或完成此類限制性文件包含的任何義務或條件。
5.15 同等履行
依本協議借款人的義務與票據中規定的借款人的義務排列在支付次序方面以及與所有其他借款人債務方面至少是同等的。
5.16 法律形式
本協議、票據及擔保依________國法律具有適當的法律形式,而且依其各個條款賦予強制力以強制程序在________國法院對抗借款人。
5.17 擔保人
擔保人依________國法律組建并具有良好聲譽,而且其具有全部能力、授權和法律權力依擔保承付債務、簽署擔保文件以及履行和遵守擔保文件條款;在擔保文件簽署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有效并對擔保人義務在________國有管轄權的法院依擔保條款而具有強制力。
第六條 貸款條件
在付款日或付款日以前,本協議項下銀行貸款義務的履行取決于借款方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全部義務并以銀行滿意的方式滿足下述先決條件:
(a)銀行收到經正式簽署的貸款本金的票據;
(b)銀行收到經正式簽署的擔保書,其形式和內容應為銀行所滿意;
(c)
(1)借款方遵守依從本協議對其有約束力的所有條款、約定事項和條件;
(2)借款方在得到貸款及得到貸款以前沒有發生違約事件,并且隨著通知的發送和時間的流逝,也未構成違約事件;
(3)第5條中的聲明和保證是真實的,并且猶如借款當時所作的聲明和保證一樣。 (d)借款方和擔保人已得到借款所要求的與本協議、票據和擔保書有關的必要的政府同意,其中應包括允許借款,貸款的利用,以美元償還本金的時間表,貸款利息,根據本協議和擔保書的條款產生的票據事項,及所有其他的預定支付和與預定交易有關的另外應該支付的事項。所有這些應是完全有效的;
(e)銀行收到借款方(中央銀行)同意借款和借款方依據本協議和票據接受美元匯款的經確認的許可證副本;
(f)銀行收到借款方和擔保人采取法人行動授權簽署本協議、票據、擔保書和借款方的經確認的文件副本,應該包括前述兩項所指的政府同意的文件副本和銀行合理要求的其他文件的副本。采取法人行動的形式和內容應使銀行及其律師滿意;
(g)銀行收到律師意見書:
(1)借款方律師應基本上依照附錄3的格式,并且對銀行要求的其他合理事項使銀行滿意;
(2)銀行的________國特聘律師,對銀行要求的有關本協議的事項包括并不限于依據本協議票據和擔保書的有關條款對強制執行性提出意見書;
(3)銀行所要求提供的其他律師意見書。
(h)銀行收到每個參與人的權限證明:
(1)代表借款方在協議上簽字的證明;
(2)代表擔保人在擔保書上簽字的人的證明;
(3)代表借款方簽署票據的人的證明;
(4)在本協議要求和允許的聲明、報告、證明和其他文件上簽字并作為借款方代表實施本合同的人的證明。
(i)銀行收到根據上述h條款被任命的每個人的經確認的簽字樣本;
(j)銀行應得到依本協議為預定的交易而合理要求的一部分和更多的資料和文件,包括組建記錄,并且這些文件須經適當的法人權力機關的確認方可。
第七條 約定事項
借款方借款,應交付所有的票據并且履行下述所有其他的義務,但銀行以書面形式另外同意的范圍除外。
7.1 財務報表
借款方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的半年結束后不超過60天之內向銀行提交未經審計的資產平衡表和損益表,并且要全面正確地闡明和公平陳述財政狀況。
7.2 報告
(a)借款方在違約事件發生后的五天之內,無論如何都要盡可能快地向銀行提交報告,或者在隨著通知的發送和時間的流逝,一個事件將構成違約事件時,或者在提交報告日,一個違約事件正在繼續,借款方的管理人應在報告中詳細闡述這一違約事件及借款方計劃采取的有關行動;
(b)借款方應向銀行提交銀行在任何時候合理要求的其他資料、報告或聲明,并且允許銀行或它的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檢查借款方的財產,并檢查、審計、審查借款方的賬簿或記錄和提取摘要。
7.3 平等待遇
借款方本協議項下和票據項下的義務至少應和借款方其他有關的所有債務處于平等優先受償地位。借款方不應在現在或將來為其他債務擔保而在其現有的或將來據有的資產或收益上設置任何抵押權、留置權、保證或其他費用(在正常商業活動中的信托收據除外),除非擔保產生的利益和借款方在本協議和票據項下義務同時平等和有比例地擴大。借款方保證遵守所有適當的有管轄權的當地法律以使借款方在本協議和票據項下的義務與其他債務至少處于平等地位。
7.4 保持同意和登記
借款方應該并且主動遵守其適用法律,及根據銀行任何時候有關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和票據事項所要求和期望的獲得政府機構的同意、許可、批準或授權進行登記,并采取所有必要的適當的行動確保已獲得的所有同意、許可、批準、授權和登記的繼續有效;借款方在獲得貸款后的90天內向銀行交付(中央銀行)貸款登記證書的經確認的副本。
7.5 保險
借款方得在任何時候用自己的費用投保,并隨時在征得銀行的合理同意時對可接受為保險財產的所有建筑物或借款方的財產的一部分投保,借款方應用這筆保險費用就類似經營和擁有類似財產的公司在與借款方基本相同的經營領域慣有的風險向負責任的并且聲譽好的保險公司或組織對其財產投保。
7.6 存繼、商業行為
借款方將維持和繼續它的法人地位的存在,保持和現在一樣的業務經營、正常的商業行為所必要的和合乎需要的權利、特權及特許權,在經營中為了維持好的經營秩序和狀態所需的和必要的財產,遵守所有適用于任何法人的法律和法規,以及可能成為當事人一方并且其財產可能會受約束的任何契約、協議或其他文件的條款,而如果不遵守上述規定,將會對財政狀況造成嚴重的不利影響。
第八條 違約事件
如果發生下列一種或更多種違約事件,或該違約事件正在繼續(不管該違約事件的原因是什么,或者是自愿的或非自愿的,或者受法律實施的影響或根據任何法院的判決、命令、或者任何行政或政府機關的命令、規則、法規和法令):
(a)借款方未能根據本協議條款和票據支付貸款本金和應計的利息或票據,或其他
任何應付款項,當根據協議條款規定的相同貸款到期和應支付時(不管是否到期,都應根據協議通知提前償還或其他);或者
(b)借款方沒有履行和遵守協議或票據中的任何其他條款、約定事項或雙方達成的一致;或者
(c)借款方所作的任何聲明和保證及其在根據協議交付的任何證明、報告或意見中的聲明和保證被證明是不正確的或者在一些重大方面有誤解;或者
(d)任何登記、政府的同意或批準或與本合同有關的要求事項、票據和擔保等滿期或終止、廢除或以任何方式修改或歸于無效;或者
(e)借款方或擔保人非法履行它在票據和擔保書中設定的任何義務和其他預定文件中的既定事項;或者
(f)擔保人拒絕履行或者修改它在擔保書中的義務;或者
(g)借款方或擔保人到期或在適當的寬限期內沒有償還債務;沒有遵守或履行能證明債務存在和為債務作保的任何協議中規定的條款約定事項或達成的一致;如果不履行的結果是加速償還,或者允許持有人加速履行部分義務,到期支付和其他義務,不管是否加速償還發生或這些違約被放棄;或者
(h)借款方或擔保人被裁定破產或無償債能力,或在貸款到期時書面宣告無償債能力,或為債權人的利益進行了轉讓,借款方或擔保人為了全部或者部分財產申請或同意接收者、受托人或類似的官員的選定;這樣的接收者、受托人或類似的官員沒有借款方或擔保人的申請和同意而選定并且這種選定將連續存在14天并不可撤銷;借款方或擔保人(根據請求、申請、答辯、同意或其他)已開始無力償還貸款、破產、破產整頓,整理財產、再調整,解除債務,清算并依照法律和管轄權進行有關的類似程序,或者開始一些針對借款方和擔保人的程序(依據請求、申請或其他),并且這種程序14天期限內不開始進行;簽發判決書、令狀、拘留證或執行文書及辦理其他手續,或者沒收借款人或擔保人的部分財產,并且判決書、令狀及類似手續在簽發或沒收財產后十四天內不能被解除或撤銷;或者
(i)針對借款方的有關貨幣財產的終局裁決,如超過________美元或數量上相當,應在終局裁決________日或以后的任何時候做出,如果在裁決登記后十四天內,裁決沒有被撤銷、履行或執行,就中止未決上訴狀態,在中止期滿后十四天內,裁決不能被撤銷或履行;或者
(j)借款方或擔保人的全部或部分基本財產被宣告沒收、押收或被撥用、或經政府授權(依照法律或事實上)這些財產的保管和控制被其他人或實體承擔或意欲承擔,借款方和擔保人不能再通過任何人或任何實體對它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實施管理控制。
前述任何違約事件的發生和繼續,都將導致貸款銀行發放貸款的立即終止,銀行可以宣布貸款本金和應計利息及票據立即到期并且應該支付,由此,貸款本金和應計利息和其他應支付的款項立即到期和應支付,不需要提示,要求付款,作成拒絕承兌證書或任何種類的通知,所有這些都已經借款方明示放棄,只要8.1款中h項說明的任何違約事件發生,貸款和票據將立即到期并應支付,不需要對借款方再行宣布或通知。
第九條 管轄地
9.1 管轄權
借款方同意凡是因其違約而引起的有關本協議、票據及其他預定文件或既定事件的法律訴訟及判決的執行都可在________法院提起,或在________國的任何法院或其他的地方法院提起,銀行可以選擇行使管轄權的法院,并且在本協議簽署和交付后,借款方應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服從這一管轄。
9.2 傳票
借款方不可撤銷地無條件地委托、指派和授權________公司(位于)________作為它的行為其收受在________提起的有關本合同和票據的任何訴訟的傳票。借款方同意行沒有就送達通知借款方時將削弱和影響基于上述事項就任何訴訟而作出的送達和裁決的有效性。借款人進而不可撤銷地同意傳票從上述提起訴訟的法院用掛號郵件,通過航空郵寄,郵資已付,按照10.5條中指定的借款方地址送達給借款方,然而前述事項不能限制銀行用法律許可的任何方式傳喚。借款人聲明和保證,只要銀行遵守本協議和票據,它將為了便于銀行在提起任何法律訴訟時送達傳票和辦理其他法律手續在________保持一個正式的使銀行滿意的指定行,并且保證答復銀行用書面形式提出的關于行的身份和住所地的咨詢。
9.3 裁判地點
借款人在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不可撤銷地放棄對現在或以后在________提起異議,對在上述法院提起的訴訟,不可撤銷地放棄以出庭不便為理由而提出的請求。
第十條 其他
10.1 協議的完整性
協議的全部及附錄,均構成協議完整的部分及屬于各方之間達成諒解的內容,并取代先前有關這一事項的所有協議和諒解。
10.2 費用
不管貸款是否支付,借款方應憑要求即付給銀行發生的所有合理的費用(上述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銀行特聘的________國律師或其他律師的費用,與下述b項中確定的有關費用,銀行的其他律師的費用,獨立會計師和其他專家的費用,通訊、差旅和所有其他雜費),以及與下述各項有關的費用:
(a)談判、準備、簽署和交付協議,協議、票據及其他預定文件和既定文件的管理,以及協議的任何修改、變更、放棄和同意;
(b)協議和票據的執行;
(c)如果一個違約事件發生并正在繼續時(不管銀行是否發出了違約事件的通知或采取了其他有關的行動),對協議的管理。
10.3 不可放棄
銀行沒有或遲延行使本協議項下的權利應視為放棄上述權利,單一地或部分地行使上述權利應不排除以任何其他方式行使或進一步行使上述權利或其他權利。借款方對本協議或票據的任何條款的放棄和異議除非經銀行書面同意和簽署意見,都是絕對無效的。上述放棄和同意只是在特殊情況下為了特定的目的時才有效。在任何情況下,如果借款方沒有得到通知或要求,借款方在類似或其他情況下將有獲得其他的和進一步的通知和要求的權利。上述權利和要求是累積的,而且不應援引法律構成排他性的權利和要求。
10.4 繼續有效
借款方宣布的聲明和保證,在貸款支付時仍然有效,借款方在2.7條、4.2條、4.4條、4.5條、4.6條、10.2條項下的義務在償還貸款和取消票據時繼續有效。
10.5 通知
任何根據本協議或票據的通信、要求或通知在正式傳遞時應以書面形式或通過電傳或有效的電報方式,格式如下:
對借款方: 對貸款銀行:
致:致:
電傳號:________ 電傳號:________
或者,對任何一方來說,如果有了另外的地址應該用書面通知方式對其他各方講明。所有郵寄的從一國到另一國的通知應視為一級的航空郵件寄送,郵資已付。除非有另外規定,所有以掛號航空郵件郵寄的通知和要求,在它們被寄出后8天視為收到,電傳方式傳送的通知和要求發送時間即視為收到時間。
10.6 準據法
本協議、票據及本協議項下各方的權利和義務適用________法律并依該法律進行解釋。 10.7 條款的可分割性
本協議中任何管轄區域禁止或不能執行的任何條款就該管轄區而言,在上述禁止或不能執行限度內無效,并不使協議的其他條款無效,或者影響該條款在任何其他管轄區內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
10.8 繼承者和受讓人
本協議對借款人和銀行及它們各自的繼承者和受讓人同樣有效。
10.9 語言
借款方發出的所有通知、要求、請求、聲明或其他通信都應用英語。除了根據本協議規定交付的財務報表不使用英語外,所有文件都應附有經確認的英文譯本。在原始文件和英文譯本發生沖突的情況下,不論為何目的英文譯本將被視為正確的有約束力的文本。 10.10 標題等
本協議的不同條款和分條款的標題,僅供查閱方便之用,不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也不影響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含義和解釋。
10.11 會計術語
所有的會計術語不在此作專門定義,應和5.6部分中所指的準備財務報表時適用的會計準則一樣,依據普遍接受的會計準則解釋。根據本協議須提交的所有財務數據也要根據這些準則準備。
10.12 修改 除非銀行書面同意,本協議或票據的任何條款不得修改、變更、補充、撤銷或解除。 10.13 副本 本協議應由各方當事人簽署任何數量的副本和分別在副本上簽署,經簽署和交付的副本中任何一份都是原始文件,但所有這些副本一起構成同一文件。雙方于協議文首所述日期正式簽署本合同,特此為證。
公司:________ 信貸銀行:________
簽字人:________ 簽字人:________
國際借款合同范文二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目錄
第1條 定義
第2條 借款額度及用途
第3條 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第4條 先決條件
第5條 提款
第6條 保管帳戶及凈現金收入的使用
第7條 利息存款帳戶
第8條 借款利率及計收利息方法
第9條 承擔費
第10條 還款,提前還款及遲延還款
第11條 保險
第12條 稅款
第13條 費用
第14條 聲明及保證
第15條 約定事項
第16條 違約事件
第17條 修改
第18條 適用的法律及訴訟管轄
附件
1.提款通知書
2.工程超支保證書
3.繳資保證書
4.轉讓書
5.法律意見書
6.還款擔保書
7.還款計劃(略)
鑒于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最高限額為
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的外匯貸款,經借貸雙方協商,議定如下:
第1條 定義
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另有明確規定外,下列詞語應具有下列含義:
有效提款期指本借款合同3.2款中規定的借款人可以提取本借款額度的期限;
銀行工作日指1)北京_________,2)巴黎的法國銀行,3)紐約_________,和4)倫敦_________都營業的一天;
承包合同指由借款人與承包商簽訂的關于本項目的承包合同(No.)
建設費用指建筑安裝工程費用、設備購置費、海運費以及其他與本項目建設有關的費用;
建設期指從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初步交付日為止的一段時間;
承包商指法國N公司其總部設在法國巴黎,和中國NCC總公司;
美元(US¥)指美利堅合眾國的法定貨幣;
違約事件指本借款合同16.1款中規定的任何一個事件或事實;
借款額度指本借款合同2.1款中規定的可以由借款人提取的和/或已經提取的借款金額,包括借款額度(1)部分和借款額度(2)部分和借款額度(3)部分
最終機械峻工日指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26個月的最后一天; 法國法郎指法蘭西共和國的法定貨幣;
利息存款帳戶指專門用于支付本項目建設期內銀行利息和費用的美元帳戶;
付息日指每一個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利息期指自首次提款日至本借款合同項下全部本金、利息和一切費用全部償清日止,每六個月為一期;
合營協議指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由(1)NC公司,(2)S公司和(3)P公司三方簽訂的合資經營_________的協議;
抵押指抵押、質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擔保安排;
凈現金收入指借款人用于償還本借款的現金收入,其計算方法見本借款合同6.2款的規定;
提款通知書指借款人按照附件1格式,向貸款人出具的通知書;
人指自然人、法人、合伙人及其類似的組織;
初步交付日指自最終機械竣工日起四個月的最后一天;
本項目指由借款人所有的、在中國Q地建設的F工廠;
保管帳戶指借款人為償還本借款而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外匯和人民幣帳戶;
測量師指借款人指派的、其資格證明為貸款人滿意的、負責向貸款人報告工程進度、質量、預算和決算的項目工程師。
借款額度(1)部分指根據協議提供的貸款部分,為_________法郎; 借款額度(2)部分指出口信貸部分,為_________法郎;
借款額度(3)部分指_________提供的外匯貸款部分,為_________美元。
第2條 借款額度及用途
2.1 根據本借款合同,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總金額不超過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的外匯借款金額。
2.2 本借款只限用于建設費用。
第3條 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3.1 本借款的借款期限如下:
(1)借款額度(1)部分,自首次提款之日起,至償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為止,為期_____年。
(2)借款額度(2)部分,自出口信貸協議生效之日起,至償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為止,為期13年,其中包括寬限期3年。
(3)借款額度(3)部分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償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為止,為期10年,其中包括寬限期33個月。
3.2 從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日期中最早日期止,為本借款的有效提款期:
(1)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第40個月的最后一天;或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
(3)借款額度已完全提取之日;或
(4)因借款人的原因而使貸款人繼續貸款的責任終止之日。
第4條 先決條件
4.1 借款人在使用本借款之前,必須首先向貸款人提供下列文件:
(1)合營協議副本;
(2)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_________合營協議和章程的文件影印本;
(3)Q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_________營業執照副本;
(4)_________章程副本及董事會成員名單;
(5)經注冊會計師證明的中國有限公司股東最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或在沒有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時,由股東對此作出聲明;
(6)本項目經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列入國家基本建設計劃的證明文件;
(7)承包合同副本以及中國和_________國的政府主管部門批準承包合同的批件的副本;
(8)使用外匯購買借款人化肥產品的長期銷售合同副本;
(9)由承包商提供的、經貸款人確認的本項目完工履約擔保書副本;
(10)工程超支保證書;
(11)D和H出具的擔保借款人按時償還本借款的擔保書;
(12)借款人將其一切財產抵押給D和H的抵押書副本;
(13)項目外圍配套工程合同副本或Q市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外圍配套工程將按期完成的證明書;
(14)項目技術所有人將全部有關技術轉讓給承包商使用的保證書;
(15)由注冊會計師簽署的借款人股東已繳入注冊資本_________美元的證明文件,以及由借款人按照附件4簽署的繳資擔保書;
(16)借款人董事會的借款決議和授權的借款合同簽字人及其簽字樣本;
(17)經注冊會計師證明的借款人已經匯入的注冊資本使用情況報告;
(18)借款人提供經環保部門批準的本項目對環境影響報告。
4.2 借款人提供的上述各項文件須為貸款人滿意,并由借款人指定的一名董事簽署。
4.3 借款人應將上述第(7)和(9)項文件中借款主享有的權益轉讓給貸款人。
第5條 提款
5.1 在貸款人收到4.1款中所列的各項文件并表示滿意后,借款人可在有效提款期內的任何銀行工作日按照承包合同第29條的規定提款。但借款額度(3)部分每次的提款額不得少于1,000,000美元,并為100,000美元的完整倍數,最后一次提款除外。
5.2 每次提款前,貸款人在有關提款日前5個銀行工作日的上午10時(北京時間)以前必須收到下述文件:
(1)由借款人簽發的提款通知書,其格式見附件1;
(2)由測量師簽發的本項目建設進度及質量報告及實際建設費用估算報告(首次提款除外);
(3)由測量師審核并由借款人指定的一名董事簽署的按工程進度計算的本項目建設費用的有關部分已支付或到期應支付的證明。
5.3 提款通知書一經發出便不可撤銷,借款人必須提款。如果借款人發出提款通知書后未提款或因借款人的原因而未能提款,借款人有義務向貸款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5.4 在有效提款期內的最后一個銀行工作日結束時任何未提取的借款額度即告作廢,借款人不能再提取。
5.5 在本借款合同簽訂之后的30日內,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供一份有效提款期內的提款計劃書,此后在有效提款期內的每一個12月1日以前,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供下一年度的提款計劃書。
第6條 保管帳戶及凈現金收入的使用
6.1 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分別開立美元和人民幣的有息保管帳戶以及美元和人民幣的存款帳戶。美元保管帳戶利率為三個月或六個月(由貸款人決定)倫敦同業拆放利率(LIBOR)減0.875%(7/8%)。
6.2 為了本款的目的,借款人按未經審核的半年財務報表計算借款人每個半年期的凈現金收入。第一個半年期在_________年12月31日終止,以后每個半年期均應在有關年度的6月30日或12月31日截止。借款人應在每個半年期結束后15天內,向貸款人提交計算出的凈現金收入數額。每一半年期的凈現金收入按下列公式計算:
凈現金收入=純利+折舊+攤銷-當期已償還之本金金額折舊應按預計固定資產總值減去殘值10%,然后按財政部門批準的直線折舊法進行。
攤銷指按直線法將預計無形資產的總值和與本項目建設有關的其他費用在本項目開工后的頭五年中分開攤銷。
6.3 借款人的全部收入必須分別存入其美元和人民幣的存款帳戶。凈現金收入由借款人計算,貸款人確認,由貸款人將確認的凈現金收入轉入借款人的保管帳戶。
6.4 借款人的凈現金收入須按下列方式使用:
(1)首先保留一筆相當于本期和下一期應予償還的本金、利息和費用的金額;
(2)在保留了(1)項中規定的金額之后,借款人可以自行決定凈現金收入其余部分的用途。
6.5 如果一個完整年度經審核的凈現金收入與根據該年度兩個半年期未經審核的財務報表所決定的凈現金收入總額有所不同,應作出適當差額調整及相應的轉入。
第7條 利息存款帳戶
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開立利息存款帳戶,其中存款只能用于支付本項目建設期內的利息、承擔費和手續費。借款人應為此目的于本合同生效后的每半年按提款計劃(附件6)提前向該帳戶存入下半年的利息、承擔費和手續費。
第8條 借款利率及計收利息方法
8.1 借款人應按下列利率向貸款人支付利息:
(1)借款額度(1)部分為年息2%;
(2)借款額度(2)部分為年息7.4%;
(3)借款額度(3)部分為有關提款日前2個銀行工作日上午11時(倫敦時間)六個月美元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加年息7/8%。
8.2 利息以360天為一年,按實際用款天數和實際用款金額計算,自提款之日起包括利息期首日,不包括利息期末日,每六個月計息一次。如果付息日適為非銀行工作日,應順延至下一個銀行工作日計收利息。
第9條 承擔費
借款人應就借款額度(2)部分和借款額度(3)部分的未用余額向貸款人支付承擔費。借款額度(2)部分和借款額度(3)部分的承擔費(按360天計算)年率為0.3%。承擔費從有效提款期首日起,按未用余額乘已過去的天數計算,每六個月支付一次,直至提完本借款額度或有效提款期的最后一天為止(以其中較早者為準)。首次支付承擔費的日期為第一個付息日。
第10條 還款,提前還款及遲延還款
10.1 借款人應以半年分期付款方式還清借款額度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須在每一還款日前15天通知貸款人。還款日期(建設期內的付息除外)如下:
(1)借款額度(1)部分借款人應從有效提款期開始之日后的第132個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等額分期付款方式,分30期連續還清借款額度(1)部分。
(2)借款額度(2)部分借款人應從有效提款期開始之后的第36個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等額分期付款方式,分20期連續還清借款額度
(2)部分。
(3)借款額度(3)部分借款人應從有效提款期開始之后的第33個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最后一期除外)等額付款方式,分15期連續還清借款額度(3)部分。
10.2 借款人可以在上述還款期屆滿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但須符合下列條件:
(1)貸款人應在預計提前還款日前35天收到借款人發出的不可撤銷的提前還款通知書,詳述擬提前還款的金額及日期;
(2)每次提前還款的金額至少應為300萬法郎和60萬法郎的完整倍數,或50萬美元和10萬美元的完整倍數;
(3)任何提前償還款的款項,應連同截止該提前還款日的全部應付借款利息及本借款合同規定的其他款項一并交付;
(4)提前還應按到期日倒序償還,提前償還部分不得再提取;
(5)提前還款時,借款人應向貸款人就提前還款額加付0.5%利息。
10.3 借款人如不能按時償還本息,應為此向貸款人支付遲付款利息,利率按8.1款規定的利率另加年度2.5%。如借款本金或借款額度(3)部分的利息逾期未付,則從到期日后第21天起直至實際付款日按遲付款利率計息;如借款額度(1)部分和/或借款額度(2)部分的利息逾期未付,則從到期日后第351天起直至實際付款日按遲付款利率計息。
第11條 保險
11.1 借款人應確保承包商就本項目開工至初步交付日這段期間,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險和安裝工程一切險,并以貸款人作為唯一的第一受益人;借款人應就初步交付日直到本借款合同所規定的借款償清之日這段期間,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財產一切險,并以貸款人作為唯一的第一受益人。
11.2 本項目初步交付日之前,貸款人如果認為本項目能按期峻工和交付使用,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承包商可以使用保險公司支付的賠償費修理或更換損失的設備。
11.3 借款人應將11.1款中由承包商投保的保險單于該保險單簽署之后三天內遞交給貸款人。但借款人應確保承包商根據承包合同10.1條的規定,在現場工程施工實際開始之前,投保該保險。借款人應將自己投保的保險單于初步交付日后五日之內轉讓給貸款人。
第12條 稅款
在國內發生的貸款利息預提稅等所有稅款均由借款人承擔。如果法律規定,借款人應該從它付給貸款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任何稅款,則借款人應在扣除款項的同時,向貸款人支付一筆相等于被扣除稅款的款項。
第13條 費用
13.1 借款人向貸款人支付的手續費為0.4%,按貸款余額每6個月收一次。首次支付手續費的日期為首次提款日起6個月的最后一個銀行工作日。
13.2 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支付管理費,其中借款額度(1)部分為0.2%,借款額度(2)部分為0.4%,借款額度(3)部分為0.2%,并于本借款合同生效后的五個銀行工作日內一次交清。
13.3 借款人須負擔貸款人為本項目貸款而支付的律師費,其中為起草本借款合同而應支付的律師費人民幣_________元應在本借款合同簽字后五個銀行工作日內支付給貸款人。貸款人為本項目貸款而支付的旅差費,文件費,郵電通訊費,貸款保險費和_________(銀行)收取的任何其他費用和開支,由借款人實報實銷。
第14條 聲明及保證
借款人向貸款人聲明及保證:
(1)在簽訂本借款合同時,它已獲得簽訂和執行本借款合同所需的一切有關的政府批準文件或確認文件;
(2)它對任何人皆無負債;
(3)它已向或將向貸款人提供的一切文件都是真實和準確的、完整的、有效的和最新的;
(4)它沒有受到任何訴訟或仲裁程序的牽連;
(5)它現在沒有,將來也不違反任何與它的存在和經營有關的法律;
(6)它保證按優惠條件獲得長期穩定的原料供應;
(7)它確保獲得長期、穩定的外匯銷售收入;
(8)它保證按股東繳資擔保書中的規定將注冊資本匯入借款人在_________的借款人帳戶。
第15條 約定事項
(1)合營協議的任何修改和補充應得到貸款人的事先書面同意;
(2)董事會作出的與本借款有關的決議應使貸款人滿意;
(3)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貸款人不得修改承包合同的任何條款;
(4)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貸款人不得減少其注冊資本;
(5)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擴大在本借款合同簽署前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不得出售、轉讓其任何部分的資產或業務;
(6)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其任何財產權益進行抵押或擔保;
(7)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向任何人借款;
(8)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貸款人不得設立附屬機構;
(9)借款人只限于在_________或其他經貸款人同意的銀行開戶;
(10)借款人的任何其他債務均應從屬于本借款合同;
(11)借款人按時或隨時按貸款人的要求,向貸款人提供其經營和財務報告及有關資料,為貸款人檢查借款使用情況提供方便;
(12)借款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任何影響借款人償還貸款的情況和/或借款人經營能力的任何不利變化;
(13)貸款人有權審查借款人生產經營狀況,借款人應為此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16條 違約事件
16.1 下列事件均為違約事件:
(1)借款人未能按本借款合同規定的日期償還本金、利息和費用;
(2)借款人違反或不履行本借款合同的任何條款;
(3)本項目建設未能按照承包合同規定竣工或驗收;
(4)借款人停止經營或宣告破產;
(5)任何與本借款合同有關的合同或文件被停止執行;
(6)由于借款人違約,借款人的任何債務在原定到期日之前應予支付或可能被宣布應予支付,或借款人未能立即支付任何需要立即支付的債務。
(7)借款人卷入足以影響本借款合同的執行的任何重大訴訟或仲裁程序;
(8)借款人在本借款合同中的聲明及保證以及據此作出或遞交的通知、其他文件、證明或聲明有實質性失實或不準確。
16.2 在發生違約事件后,貸款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并書面通知借款人:
(1)宣布借款人已借款之本金、利息以及借款人應付的一切其他款項全部到期,必須立即支付;
(2)宣布借款全部到期應付,貸款人繼續提供借款的責任也因此立刻終止。 16.3 貸款人采取16.2款中規定的措施,并不影響它根據本借款合同或法律的規定而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
第17條 修改
如果本借款合同在日期、金額、數字和實質性規定方面與出口信貸協議和/或_________協議有不同之處,貸款人有權自行對本借款合同進行相應的修改。
第18條 適用的法律及訴訟管轄
18.1 本借款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18.2 雙方在執行本借款合同中如有爭議,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進行訴訟。
第19條 其他
19.1 本借款合同的各個附件是本合同條款的不可分割的部分。
19.2 本借款合同用中、英兩種文字寫成,具有同等效力。如果兩種文字有出入,法院將選擇其中一種為準。
19.3 本借款合同自_________協議和出口信貸協議均生效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際借款合同范文三
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擔保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國務院宣布的《借款合同條例》的規定,經三方達成協議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貸款方同意借款方申請和擔保的承擔提供________幣________萬元貸款。
第二條 借款期限:
此項借款使用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借款用途:
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借款利息:
月息_____,年息_____%;或比照中國銀行總行規定的浮動利率按_____月浮動。貸款方按半年(季)結息一次。如借款方不能按期付息,則轉入貸款本金計收復息。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成變更計息辦法,按調整后的利率和計算辦法計算,并通知借款方。
第五條 借款方辦理借款時,必須填寫借款申請書,貸款借據,提出用款和還款計劃。
第六條 借款償還:
借款方在本著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和金額內按還計劃以________為資金來源歸還本合同借款之全部本息。
第七條 還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擔保方,應按貸款方的要求向借款方出具擔保書,一旦借款方不能按期,按額償還貸款本息,由擔保方承擔還款付息責任。無論借款經過延期或已經逾期,或借款方出現任何情況,在貸款本息未還清前,擔保方仍然負有擔保責任,直至全部貸款本息還清止。
第八條 借、貸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如發生擠占挪用貸款,其擠占挪用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
3.借款方不按期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從借款方或擔保方在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20%的罰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向貸款方提出延期還款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后辦理延期手續。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貸款,按逾期貸款辦理。
第九條 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時,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借款方向貸款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借款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判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后,無力向貸款方償付貸款本息。
(3)借款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借款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擔保書中規定的條件。
2.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借款方應向貸款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借款方或貸款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成本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以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借款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借據憑證,使用留成外匯申請書,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它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經借、貸方和擔保方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授權的簽字人共同蓋章后生效。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蓋章)____________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蓋章)____________
下面分別介紹北京市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自主或合伙創辦小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辦理程序。
一、借款人為勞動密集型小企業
審批項目依據:關于印發《北京市小額擔保貸款擔保基金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京財經一[2009]1011號)。
審批收費依據:本審批項目不收費。
審批總時限:35個工作日。
審批程序:
(一)申請及認定
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向其企業注冊登記地所在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遞交書面認定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1)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2)稅務登記副本及復印件;
(3)招用失業人員的《再就業優惠證》、有效《畢業證書》、復員(轉業)軍人自謀職業證明、《北京市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證》;
(4)職工花名冊(企業蓋章);
(5)企業與新招用的失業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副本);
(6)企業為職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記錄;
(7)企業安置失業人員前后的工資支付憑證(工資表)及復印件;
(8)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縣財政局要求的相關材料。
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應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認定工作,填寫《北京市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吸納失業人員認定證明》(一式三份),簽署審核意見,并連同相關資料轉區縣財政局,對不符合條件的,5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
區縣財政局在接到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轉來的申請材料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核工作,經復核認定符合貸款支持條件的,在《認定證明》上簽署復核意見,復核意見轉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認定證明》一式三份,由區縣財政局、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各留存一份。《認定證明》應注明企業吸納失業人員的數量、占職工人數的比例等事項。
區縣財政局和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應對已認定企業進行登記,對企業報送的資料逐戶建立檔案、妥善保管,并報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依據關于印發《北京市小額擔保貸款擔保基金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京財經一[2009]1011號第十八條)
2、本崗位責任人:區勞動服務管理中心創業指導科受理人員。
3、崗位職責及權限:對申辦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清點、核對,材料齊全、規范的,予以受理;能夠當場改正的,經申請人當場改正后,予以受理。對材料不全或不能當場改正的,不予受理,并將需要補齊補正的全部內容、要求和理由等通過一次性告知申辦單位。
4、時限:5個工作日。
(二)審核
1、審核流程;
企業持《認定證明》向指定的擔保機構申請小額貸款擔保,并按照擔保機構要求提供所需文件。擔保機構應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擔保審核工作,向經辦銀行出具《同意擔保意向書》。
企業持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的《認定證明》、擔保機構出具的《同意擔保意向書》向指定的經辦銀行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并按照經辦銀行要求提供所需文件。經辦銀行應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貸款審核工作,向擔保機構出具《同意貸款通知書》。
2、崗位責任人:所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管領導。
3、崗位職責和權限:按照審批標準進行審批。
4、時限:25個工作日。
(三)報北京市擔保機構和經辦銀行審批
擔保機構在收到銀行《同意貸款通知書》后1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辦理反擔保手續,在申請人辦妥反擔保手續后2個工作日內與經辦銀行簽訂《保證合同》。經辦銀行與擔保機構簽訂《保證合同》后1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前來辦理貸款手續,并在貸款手續辦妥后1個工作日內將貸款資金發放到位,同時通知擔保機構和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四)告知
1、本崗位負責人:區勞動服務管理中心創業指導科受理人員。
2、崗位責任及權限:對經上報批準轉回來的批件及相關材料予以整理后通知申辦單位領取t對未予批準件,將未批準理由告知申辦單位,并將申辦材料退還申辦單位。
3、時限:即時辦理。
二、借款人為自主、合伙創辦小企業
審批項目依據:關于印發《北京市小額擔保貸款擔保基金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京財經一[2009]1011號)。
審批收費依據:本審批項目不收費。
審批總時限:20個工作日。
審批程序:
(一)受理
1、申請材料
借款人為自主、合伙創辦的小企業的,應當向注冊登記地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填寫《北京市小企業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書》一式三份(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擔保機構、經辦銀行各一份),并提供下列文件(復印件需加蓋企業公章資料):
(1)創辦人、合伙人或股東的《再就業優惠證》、《大學畢業證》、復員(轉業)軍人自謀職業證明、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登記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營業執照》副本、《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注冊驗資報告》原件及加蓋企業公章的復印件;
(3)特殊行業生產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4)營業場所權屬證明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5)企業章程及合伙協議書復印件;
(6)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副本復印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授權人的授權書及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8)貸款卡復印件及密碼(或貸款卡查詢結果復印件)和企業法人的個人信用報告;
(9)企業決定申請融資擔保的股東會決議或合伙人會議決議;
(10)近兩年及當期財務報表;
(11)企業一般情況或項目可行性報告;
(12)擬提供的反擔保措施;
(13)擔保機構及經辦銀行需要的相關資料。
申請最高50萬元小額擔保貸款還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14)企業現有職工中本市失業人員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15)企業招用本市失業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
(16)企業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記錄;
(18)企業工資支付憑證(工資表)及復印件。
(以上依據關于印發《北京市小額擔保貸款擔保基金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京財經一[2009]1011號第十七條)
2、本崗位責任人:所在區勞動服務管理中心創業指導科受理人員。
3、崗位職責及權限:對申辦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清點、核對,材料齊全、規范的,予以受理;能夠當場改正的,經申請人當場改正后,予以受理。對材料不全或不能當場改正的,不予受理,并將需要補齊補正的全部內容、要求和理由等通過一次性告知申辦單位。
4、時限:5個工作日。
(二)審核
1、審核流程:
借款人應當向企業登記注冊地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申請材料齊備后5個工作日內對小企業申請資料進行初審,確認企業類型、出資人(合伙人)、經營范圍等情況是否符合政策規定,確認資料真實有效后,在《北京市小企業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書》上簽署推薦意見,連同其他申請材料送交擔保公司和經辦銀行。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不齊全時,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求其在5個工作日內補齊所有材料;對不符合條件的,5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
2、崗位責任人: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管領導。
3、崗位職責和權限:按照審批標準進行審批。
4、時限:5個工作日。
(三)報北京市擔保機構和北京銀行審批
擔保機構收到企業申請材料后,對材料齊全、規范、符合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確認擔保貸款用途、額度、期限、還款能力、反擔保措施等符合政策規定,出具《同意擔保意向書》,送交經辦銀行。為提高審核效率,擔保機構可根據具體情況在與經辦銀行協商后試行與經辦銀行聯合評審。
經辦銀行在收到《同意擔保意向書》后或企業申請貸款資料(僅適用聯合評審),對材料齊全、規范、符合要求的,經辦銀行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貸款審核工作,確認貸款額度、期限、用途、經營狀況、還款能力等符合政策規定,出具《同意貸款通知書》,并通知擔保機構和申請人。
擔保機構在收到銀行《同意貸款通知書》后1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辦理反擔保手續,在申請人辦妥反擔保手續后2個工作日內與經辦銀行簽訂《保證合同》。
經辦銀行與擔保機構簽訂《保證合同》后1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前來辦理貸款手續,并在貸款手續辦妥后1個工作日內將貸款資金發放到位,同時通知擔保機構和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四)告知
1、本崗位負責人:區勞動服務管理中心創業指導科受理人員。
2、崗位責任及權限:對經上報批準轉回來的批件及相關材料予以整理后通知申辦單位領取;對未予批準件,將未批準理由告知申辦單位,并將申辦材料退還申辦單位。
3、時限:即時辦理。
三、借款人為個體工商戶
審批項目依據:關于印發《北京市小額擔保貸款擔保基金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京財經一[2009]1011號)。
審批收費依據:本審批項目不收費。
審批總時限:20個工作日。
審批程序:
(一)受理
1、申請材料
借款人為個體工商戶,須提交以下材料:
(1)借款人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再就業優惠證》、《大學畢業證》、復員(轉業)軍人自謀職業證明或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登記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2)《創業培訓合格證書》或經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可的創業培訓合格證及復印件,經創業培訓機構審定合格的創業項目計劃書或可行性分析報告;
(3)《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4)《北京市信用社區小額擔保貸款個人承諾書》;
(5)經辦銀行、擔保機構需要的相關資料。
借款人應在貸款銀行開立賬戶,且已用于項目經營的資金不低于貸款本金的30%;合法經營,資信程度良好,有償債能力。
(以上依據關于印發《北京市小額擔保貸款擔保基金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京財經一[2009]1011號第十六條)
2、本崗位責任人:所在鄉鎮街道社保所受理人員。
3、崗位職責及權限:對申辦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清點、核對,材料齊全、規范的,予以受理;能夠當場改正的,經申請人當場改正后,予以受理。對材料不全或不能當場改正的,不予受理,并將需要補齊補正的全部內容、要求和理由等通過一次性告知申辦單位。
4、時限:5個工作日。
(二)審核
1、審核流程:
①已經建立信用社區的,按照《北京市信用社區小額擔保貸款工作辦法》中的規定執行。
②未建立信用社區的,由社保所在申請材料齊備后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確認其真實有效后,在《北京市自主創業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推薦書》上簽署意見,并將資料送與區縣簽約的擔保機構。
2、崗位責任人:所在鄉鎮街社保所業務主管領導。
3、崗位職責和權限:按照審批標準進行審批。
4、時限:5個工作日。
(三)報所在區縣擔保機構和銀行審批
擔保機構在5個工作日內對項目可行性、自有資金、還款來源和反擔保措施進行審核,確認符合貸款擔保條件后,出具《同意擔保意向書》,送商業銀行經辦機構。商業銀行經辦機構在5個工作日內對項目可行性、還款能力進行審核,確認符合貸款條件后,出具《同意貸款通知書》,并通知擔保機構和申請人。擔保機構在收到銀行《同意貸款通知書》后1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辦理反擔保手續,在申請人辦妥反擔保手續后2個工作日內與經辦銀行簽訂《保證合同》。經辦銀行與擔保機構簽訂《保證合同》后1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前來辦理貸款手續,并在貸款手續辦妥后1個工作日內將貸款資金發放到位,同時通知擔保機構和社保所。
(四)告知
1、本崗位負責人:鄉鎮街道社保所受理人員。
吸引海外投資移民者來美國投資并創造就業機會的美國EB-5投資移民項目,對申請人的要求相當寬松,沒有商業背景、年齡、教育程度及語言能力的限制,只要證明其投資資金為合法取得(包括個人累積所得、贈與、繼承等多種途徑)。一人申請,全家(配偶及21歲以下未婚子女)均可同時獲得綠卡。申請成功后可自由選擇美國任何城市居住,或繼續留在中國工作和生活。
以上申請條件是不是已經誘惑到您蠹蠢欲動的心,想要選擇美國EB-5投資移民項目了呢?1990年實行的EB-5項目,受到各國投資者青睞,每年10000個申請名額已無法滿足眾多申請者。然而,投資申請者是否真正了解美國的法律、經商環境、語言、經營成本,政府是否提供擔保,有否考慮過申請前的風險評估、謹慎選擇項目呢?現在每個投資人都在選項目、看項目,可是有多少人真正知道怎么分析一個項目的就業風險呢?沒有對項目的就業風險進行精確判斷又怎么能保證最終獲得永久綠卡呢?
美國移民政策要求EB-5項目應是有風險的投資,那么EB-5風險究竟來自哪里?
一、EB-5項目的基金管理公司
EB-5基金管理公司的信用和專業水平導致移民申請失敗,許多投資人不明白EB-5基金管理公司的角色和職責,是EB-5基金管理公司策劃的項目文件達不到移民局的要求,或者是EB-5基金公司的欺騙行為導致客戶的綠卡申請失敗和資金的損失。
如芝加哥會議中心項目,是一個美國籍印度人新成立的基金公司利用喜達屋集團的名義來中國融資,其實喜達屋集團根本就沒有與該基金公司簽訂任何與芝加哥會議中心項目相關的合同。這種融資方式當然不符合美國證券法的要求。
EB-5基金管理公司最核心的職責是管理EB-5資金,投資人將EB-5資金50萬美元匯到美國后,就被EB-5公司控制,是EB-5公司將投資人資金分期分批借紿項目方,如果EB-5公司信用很差,也許從沒有開發過EB-5項目,缺乏實際操作經驗,專業水平不夠,都可導致投資人資金和綠卡的風險。
區域中心只是一個地理概念,區域中心可以說是開發EB-5項目的一個執照,是EB-5公司在區域中心里找合適EB-5項目,負責聘請經濟學家寫就業分析報告,請律師按美國移民局要求策劃該項目的商業計劃書,書寫整個項目發行備忘錄等。如果是借款項目,那么要與項目的主要投資方談判如何確保EB-5資金的還款保障,然后負責為項目融資EB-5資金。一個信譽好的EB-5基金公司會對項目的運營過程監督,從開始就會找到好的項目,美國本土好的項目公司也會選擇信譽良好的EB-5基金公司一起合作開發EB-5項目。資金安全和綠卡的成功與EB-5基金公司息息相關。
二、移民局政策變化的風險
由于政策變化導致客戶的申請被拒,這可能耽誤時間,但是作為一個信譽良好EB-5基金公司會退還所有投資款給客戶。遇上信譽不好EB-5基金公司風險難以避免,而專業的移民機構會在政策突變之前或將變要變之時,及時如實告知客戶,做好充分準備,并安排專業的文案醞合做充分的資料準備,減少政策變化的岡險。
三、美國律師的選擇
美國本土一些美國的律師近年也來國內推銷EB-5項目并幫客戶申請綠卡,其實有些律師根本沒有從事過EB-5的任何經驗,憑著一個律師牌而沒有國內的移民牌照誘導客戶,說是美國本土的直銷項目,其實一旦出事,他們早早飛回美國了,投資人自己承擔全部責任。對于美國的律師也要謹慎篩選。建議投資人找信譽好的、專業的、實際經驗豐富的移民公司會事半功倍,同時專業的顧問全程服務,挑選適合的投資移民項目,為投資人保駕護航!
四、少數不良的移民中介公司不自律
少數不良的移民中介公司不自律,表面包裝項目,為項目冠上一個國際知名品牌或一個政府組織頭銜,甚至提前預售一個未經區域中心基金管理公司最后核準的一個項目,甚至通過網絡散步謠言將某些好的EB-5項目說成風險很大,將自己的不受歡迎的潛在風險非常大的項目包裝成最好的項目,結果客戶上當受騙。
個別不良移民機構常年派出“托”到別的移民中介推介會扮成客戶。還有某些移民論壇常年被個別不良移民公司控制或擁有,專門散布對同行公司一些好項目的謠言,客戶對一些移民論壇的謠言要當心,否則被誤導而導致的風險沒法挽回。作為一個謹慎的投資人,如果要對一個項目調查和核實,最好的辦法是在美國請一個律師去落實。
五、某些移民機構不專業
沒有選對境外EB-5基金公司及相關EB-5項目,同時沒有實際操作EB-5文案經驗,從而導至申請人因項目文件或個人資金來源不符合移民局要求而失敗。
EB-5的本質就是有風險的,美國移民法里就有明文提示投資有風險,而且如果報批項目中出現“100%成功”等字樣,是無法獲得移民局審批的。
選擇好的項目很重要。專家建議,申請者在甄選投資移民項目時要特別注意十大要素:
1、選擇有信譽、對客戶負責、有成功經驗的專業移民機構。
2、分析項目存在的合理性。例如,如果項目宣稱在美國中部某中小城市建一座70層、擁有數干房間的酒店,這樣的項目合理性不大,即便包裝得再好,也要慎重選擇。
3、關注開發商的背景。
4、關注資金管理方的背景和成功經驗。通常,作為資金管理方的區域中心,有過好的經驗能夠證明它有成功的能力,而且融資額度大,犯罪程度低。
5、了解項目的資金結構。
6、查看項目時間表。通常在投資前,需要拿到一份詳細的商業計劃,包括策劃、開工、延展期等信息,從中可看出項目的規劃是否合理。
7、關注EB一5投資體量。例如,一個項目能容納400—600個投資人參與,不一定是壞事,因為如此龐大的架構會因其復雜程度而考慮得相對周密完整。
8、留心就業計算,關注盈余率。通過就業報告里的就業計算公式來測定是否有達到10個以上就業機會的可能性。
9、分清直接就業還是間接就業。對申請者來說,最好的情況是滿足10個間接就業機會。
論文內容摘要:本文旨在探討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根本原因并提出解決方案。文章首先分析了我國中小企業資金問題現狀,指出企業信用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關鍵,并闡述了中小企業信用建設對銀企雙方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建立了中小企業信用金字塔模型,系統地提出了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方案。
中小企業資金問題概況
資金問題一直是困擾中小企業進一步發展的突出問題,并且它具有重要性、長期性和普遍性三方面的特征。首先,中小企業資金問題的重要性,資金對于一個企業來說,是維持生存和發展的重要支柱。企業資金和人體血液在重要性、“發病機理”和問題解決等方面十分相似,因此資金對企業來說不可或缺。其次,中小企業資金問題的長期性,由于中小企業在規模、管理等方面的差距以及內部擴張的沖動,將使其在資金籌措競爭中長期處于不利地位,資金供需缺口將長期存在。在融資實踐中,經常會遇到這樣一些企業,當協助該企業完成一筆融資后,企業又出現了新的問題,需要籌措新的資金。最后,中小企業資金問題具有普遍性,即不管何種類型的企業,不管任何規模的企業,或早或晚,都存在資金問題。另外,中小企業資金問題的表現形式很多,不存在這種形式的問題,就存在那種形式的問題,資金短缺是資金問題的典型形式和表象。究竟有多少企業面臨資金問題,不妨借鑒英國理查德科克著名的80/20定律,其核心觀點包括:絕大多數的結果,只來自極少部分的原因;80%的結果由20%的原因導致;80%的銷售量是由20%的客戶帶來的;80%的郵件只會發給地址簿中不足20%的聯系人;80%的交通事故是由不足20%的司機造成的。
本文認為,80/20定律也同樣適用于中小企業融資領域。在目前所有中小企業中,80%左右的中小企業面臨融資難問題,20%的中小企業暫時不存在融資難問題;企業融資不成功,80%是企業內部原因,20%是企業外部原因;在所有融資不成功的企業中,有80%是因為短期內不具備融資條件,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和缺陷,只有20%的企業有可能短期內融資成功;在20%有可能融資成功的企業中,僅僅有不到20%(總數的3.2%:16%×20%=3.2%)是由于信息不對稱造成的,短期內能夠成功,其余80%需要進行內外部資源整合后才能融資成功,如圖1所示。根據2005年10月中國民主建國會等單位組織的“2005中國民營企業經營者問卷跟蹤調查”統計結果:中小型民營企業融資困難的比例高達76.35%,屬于阻礙企業發展的第一障礙。
企業信用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關鍵
西方發達國家的金融市場經過長期的演進和發展,已形成了較為完善的體系。在該體系下,企業在選擇融資方式時一般都遵循融資次序理論,即企業融資選擇總是先內源融資、后外源融資,在外源融資中,又總是先債務融資、后權益融資。
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信用是融資的基礎。該融資次序實際上是一個企業信用等級逐步提升的過程。當中小企業信用能力很弱時,它們往往無法從銀行等金融機構得到貸款,主要依靠企業主的個人信用,以內源融資以及有限的民間借貸等非銀行渠道為主。隨著企業信用的逐步建立,公司規模和實力的增強以及公司治理的進一步規范,企業逐漸獲得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認同,可獲得中短期銀行貸款以及民營機構貸款。
而外源融資一旦發生,就涉及到企業的負債和信用能力問題,只有當企業的負債與其信用能力相符時,企業才能在融資過程中建立起自己的信譽,才能獲得更多融資來源并樹立誠實守信的企業形象。當企業建立了良好的信用后,便成為了銀行等金融機構青睞的對象,此時可以獲得更為充足的銀行中長期貸款,進一步可以公開發行債券融資甚至公開發行股票融資而成為上市公司。所以企業信用能力的提升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的關鍵和核心問題。或者說,企業信用缺失是當前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根本所在。
中小企業信用建設的重要意義
(一)有利于企業獲得銀行信任并及時取得“關系型”貸款
中小企業自身的優勢決定中小企業與大企業相比更能把握市場動態,對市場的變化和不確定因素的出現能迅速做出反應并調整自身經營,及時捕捉有利商機。但中小企業資金匱乏且缺少有效的融資渠道,導致中小企業大部分時間里只能看著商機轉瞬即逝。因此,對于掌握了商機的企業來講,擁有資金就等于擁有未來的收益。如果企業具有良好的信用,那么銀行在提供貸款時風險就會降低,并且對于信用良好的中小企業,銀行可以簡化貸前審查程序,從而降低銀行成本,進一步銀行就有能力、有意愿按照較低的利率,及時、方便地為中小企業提供“關系型”貸款。“關系型”貸款與交易型貸款相對應,后者在對企業財務指標(“硬”信息)進行分析的基礎上作出,前者則一般基于良好的銀企關系所產生的“軟”信息作出。一般認為,中小企業在交易型貸款方面相對于大企業存在明顯的劣勢,但在關系型貸款方面卻可以獲得極大的便利(田曉霞,2004)。這樣,企業在貸款上取得了優惠,降低了資金使用成本,同時由于及時獲得貸款,從而能把握商機,獲得收益。
(二)有利于降低融資交易成本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適當高于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而2007年我國一年期貸款利率為7.47%,因此貸款利率最高可達29.88%。同時銀行在中小企業貸款問題上也有自身的難處,因為中小企業的貸款需求具有金額小、筆數多、時間緊等特點,銀行的固定成本不變而經營規模大大減小,因此,銀行貸款的交易成本是上升的。統計表明,國有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成本是對大企業成本的5倍。所以,貸款手續復雜、審批程序嚴格的國有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自然缺乏積極性。
中小企業信用建設和發展則可以有效解決銀企雙方的困難。企業信用的提高意味著企業還款能力和還款意愿的提高,從而企業的融資比較優勢得到了改善,銀行對企業的信任也隨之增加,此時銀行可以酌情簡化貸款手續,從而幫助企業節約交易成本。
(三)有利于降低銀行貸款風險
中小企業經營的高風險導致銀行信貸資金的安全性降低,是銀行不愿意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的主要原因。但是通過中小企業信用建設,則可以有效提升中小企業融資信息的可信度,從而達到降低銀行貸款風險的目的。企業信用是有價值的,在企業建立了一定的信用之后,企業在違約之前,首先要考慮的是對違約收益與信用受損所帶來的利益流失進行比較,這樣為銀行信貸資金的安全增加了一層保護網;另外,企業信用在一定程度上對信息不對稱具有替代作用,對自身信用差的企業,若銀行與企業間的信息不對稱,此時銀行只能提高貸款利率,這樣反而增加了貸款風險,而對信用優良的企業,銀行相信企業有能力、有意愿在未來按時還款,不必刻意提高貸款利率以保證貸出資金的安全,從而降低了貸款風險。
(四)有利于形成銀行新的利潤增長點
由于我國金融市場的競爭主體眾多,競爭呈現多元化格局,不僅法人之間有競爭,而且同一法人的眾多分支機構間也有競爭。隨著我國信貸市場的發展規律,即“最頂端且本身數量極少的優質客戶向直接融資轉移”、“頂端客戶市場賣方市場格局的進一步強化”以及“銀行業務由關系業務向價格業務轉變”等三大規律在中國市場的逐步顯現,這種多元化的競爭必然使得競爭從最頂端的信貸市場延伸到中小企業信貸市場(王自力,2004)。因此,銀行迫切需要尋求新的利潤增長點,中小企業就是銀行的發展契機。銀行在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的過程,也是一個培育中小企業信用的過程。如果銀行能夠注重和中小企業長期合作的建立,利用自身的優勢扶持和培育一批優質的中小企業,從而形成穩定的長期關系,這樣以后就能尋找到穩定的利潤增長來源。中小企業信用的提高關系到銀行自身的競爭力的變化和未來的發展戰略。
中小企業信用金字塔模型
如果把所有中小企業按照信用等級的高低由上到下擺放在如圖2所示的金字塔中。那么,位于金字塔最頂端的企業信用等級最高,對貸款銀行來說,這類企業是風險最小、收益最高的優質客戶,它們是銀行資金追逐的對象,屬典型的賣方市場,但是這類客戶的數量是有限的。在金字塔中,從上到下隨著企業信用等級越來越低時,企業的數量卻越來越多,貸款銀行所面臨的風險在逐漸增加而收益逐漸減少,銀行發放貸款的限制條件越來越多,從而企業獲得貸款的可能性越來越小,當企業信用等級下降到一定的程度時,企業將無法融到資金。顯然,處于金字塔底端的數量最多的中小企業是肯定無法獲得資金支持的,這也和中小企業融資的現實相符。
在圖2中,本文可以將金字塔分為A、B兩個集合,A集合代表融資成功和暫時不缺資金的企業群體;B集合代表融資不成功和擔心被拒絕而沒去融資的企業群體。在理論上,在A集合和B集合之間有條分界線,這條分界線的位置由企業、銀行以及融資環境等眾多因素共同決定,對銀行而言該分界線就是其盈虧平衡點,同時它還會受到融資企業對資金的需求程度、銀行之間的競爭程度以及貨幣供應是否充足等諸多因素的影響。
事實上,中小企業貸款難是一個世界性難題,即使在市場經濟發育成熟、中小銀行眾多的美國,同樣存在著中小企業貸款難的問題。相對于大企業,除了中小企業的信息透明度低、融資交易成本高、融資規模較小外,它們較高的倒閉或歇業率也是抑制銀行向其提供貸款的主要原因之一。根據美國中小企業管理局估計,在美國有近23.7%的小企業在2年內消失;近52.7%的小企業在4年內退出市場。在我國盡管沒有關于企業倒閉的官方統計,但可以判斷,我國中小企業倒閉的比率和美國的情況基本相近,并且,其比率也大大高于大企業。有銀行管理人員估計,我國有近30%的民營中小企業在2年內消失,近60%在4~5年內消失。中小企業高比例的倒閉情況使貸款銀行面臨較大的風險,所以,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并非要滿足所有企業的融資需求,對于處在信用金字塔底部的企業本身就不應該得到金融支持。
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解決方案
從以上分析和圖2所示的信用等級金字塔模型來看,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實際上就是讓盡可能多的中小企業獲得資金。從微觀的角度,讓B集合內的企業提高信用等級并進入A集合;從宏觀的角度,通過改善融資環境而使分界線的位置下移(如圖2中的箭頭所示),使更多的企業滿足融資條件。這兩個方面的對策具有同樣的目的:擴大A集合,縮小B集合。
(一)中小企業信用增級技術
B集合中包括融資不成功和擔心被拒絕而沒去融資的企業,這些企業大致可以分為三類:滿足融資條件但僅僅因為信息不對稱導致融資失敗者、基本滿足融資條件但需要進行內外部資源整合后方能融資成功者、短期內不具備融資條件者。無論哪種情況,中小企業經營者都必須對企業有一個清楚的認識,在融資問題上不能過于依賴人情和關系,而要通過科學籌劃、戰略性的儲備和扎實的管理來逐步提升企業信用,因為企業能否融資成功最終還是要憑借自己的信用能力。
中小企業可通過內部信用增級技術和外部信用增級技術全面提升企業信用,使其從B集合能成功進入A集合。企業內部信用增級技術包括:融資主體選擇、融資資產基礎、融資報表基礎、融資團隊和融資知識、融資資料準備、融資陳述和溝通談判、企業經營者的品質和行為等方面;企業外部信用增級技術包括:抵押和擔保、約束性條款、關系型貸款、與融資服務機構的合作等。前者提升的是企業自身的信用能力,后者則提升的是企業的輔助信用能力。一般來說,企業自身信用能力是其獲得信用增級的條件和基礎,而輔助信用能力的介入則可以增強企業的整體信用能力。
1.內部信用增級技術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融資主體選擇。這是被大多數企業忽視的融資基礎,也是在融資過程中至關重要的問題。銀行通常對貸款主體的資格都有嚴格要求。很多中小企業的經營者名下或實際控制多家公司,不同公司的信用等級差距很大,這就存在著融資主體選擇的問題。對已經建立母子公司體系的中小企業來講,也存在融資主體選擇的問題,也可以在企業、企業股東或企業經營團隊之間進行選擇。融資主體的選擇,對企業來說影響融資的成功率和融資工具的選擇,而對銀行來講,決定著融資風險是否能夠得到有效控制。
融資資產基礎。對于一個中小企業來說,最終能否融到資金,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它實際擁有資產的數額,尤其是優良資產的數額。這些優質資產主要是指可以作為抵押的資產,包括但不限于:變現能力較強的存貨;產權清晰的土地、廠房;信譽較好企業的應收賬款等。大多數資金方都傾向于以土地、房產作為抵押物,以存貨、應收賬款融資則受很多條件的限制。資產基礎除了資產的實物形態外,還特別強調資產的可變現性、產權是否清晰、價值是否穩定等。現在很多企業的土地沒有土地證,房產沒有房產證,嚴重影響了企業信用等級,成為銀行貸款的實質性障礙。
融資陳述和溝通談判。融資陳述與溝通是融資過程的重要環節,是在進入到融資洽談階段,融資企業把融資方情況、融資需求等資金方關心的問題,通過一定方式向資金方傳達,并對雙方關心的問題進行回答、交流和意見征詢。當融資雙方達成融資意向后,需要在充分溝通的基礎上,對融資的具體方式、金額、期限和安全保障等問題進行談判和討價還價。總之,融資陳述、溝通和談判是資金供求雙方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的關鍵,也是企業控制成本和收益的關鍵環節。
企業經營者的品質和行為。對于中小企業來說,企業信用,主要是企業經營者的品質或者說是企業經營者的信用。中小企業能否融資成功取決于融資團隊尤其是經營者的品質和行為,因為大多數中小企業都是企業經營者控股或有實際控制權的企業,這種法人治理結構決定了無論是企業資金問題的產生,還是資金問題的解決都與企業經營者息息相關。所以企業經營者的品質在融資過程中會起到關鍵作用,而且對上述所有的信用增級技術都有重大影響,包括融資主體的選擇、資產基礎、報表基礎、融資陳述、溝通和談判等。其實,企業融資本質上是一種營銷行為,是對融資企業和企業經營者的營銷,企業融資問題的解決最終取決于企業團隊尤其是企業經營者的品質和行為。
2.外部信用增級技術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抵押和擔保。無論從理論分析還是從實踐經驗來看,銀行貸款的抵押和擔保所涉及的都是企業信用能力問題。而且傳統的中小企業貸款尤其重視抵押和擔保。從美國的融資情況來看,90%左右的小企業貸款都是有抵押的,擔保貸款的比例在50%左右。林平(2005)對廣東中小企業融資調查的統計結果顯示,中小企業銀行貸款中,抵押貸款占89.5%,這一比重與美國的情況相似。它表明抵押和擔保在增強企業的信用能力方面至關重要。
在實際操作中,又可將抵押分為“內部抵押”和“外部抵押”兩大類。內部抵押是指將企業資產作為抵押品,外部抵押則指將企業以外的資產(主要指企業所有者的個人資產)作為抵押品。而擔保中也有相當一部分是由企業所有者提供的。因為中小企業的信用與企業主的個人信用有十分密切的聯系,目前貸款銀行越來越多地將信貸決策建立在企業所有者的信用上,而不是僅僅建立在企業自身的信用上。事實上,通過對企業信用能力的確認并以企業所有者的個人財產對銀行貸款進行擔保,這種融資模式在西方國家已經普遍。實踐證明,當第三方擔保的條件尚不具備的情況下,利用企業主自身的信用進行信貸融資確實是一條對借貸雙方都有利的融資途徑。
約束性條款。通常情況下,中小企業在與金融機構就具體條款的談判過程中往往處于較弱的地位,這就使得中小企業很難享受到優惠性的條款。進一步,多數金融機構會在貸款合約中訂立相當數量的約束性條款,這些條款要求借款人定期提供有關財務信息,甚至要求用較短的期限來代替這些條款,以達到約束借款人行為的目的。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些約束性條款有助于增強企業的信用能力,屬于企業的輔助信用能力范疇。
關系型貸款。前文中已經提到,中小企業在交易型貸款方面相對于大企業存在明顯的劣勢,但在關系型貸款方面卻可以獲得極大的便利。也就是說,關系型貸款在提升中小企業信用、提高貸款可獲得性、降低貸款成本方面能夠起到積極作用。研究表明,良好的銀企關系無論對于企業貸款成本,還是信貸可獲得性都會產生有利的影響,其中對信貸可獲得性的影響較為顯著,而且銀企關系持續的時間越長,中小企業的信貸可獲得性越強(陳鍵,2008)。然而我國很多中小企業生意上的關系資源很多,包括供應商、銷售商、政府有關部門的關系,而不重視銀企關系的培育,與其它資金渠道的關系資源則更少,在企業需要資金時,往往束手無策。
與融資服務機構的合作。前文提到許多中小企業由于缺乏融資資料的基礎以及融資知識和經驗的基礎,也沒有好的融資團隊,造成銀企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問題,妨礙了企業融資目標的實現。其實,中小企業可以通過加強與融資服務機構的合作來彌補這方面的缺陷,進一步提升企業信用度。有很多中小企業對融資服務機構的作用、職能認識不清,不能很好地整合資源為我所用。其實,融資服務機構包括的范圍很廣,包括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擔保公司、信用評估機構等。
(二)中小企業信用增級的外部環境建設
政府的職責不是創造財富,而是集中稀缺的公共資源,營造一個有利于改善中小企業信用狀況和提高其融資能力的大環境,使信用金字塔模型中的分界線向下移動。具體對策包括:積極推進中小企業信用制度建設、完善中小企業法律法規建設、發展和完善中小金融機構、設立中小企業政策性金融機構、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等。
積極推進中小企業信用制度建設。中小企業信用的培育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加快中小企業信用制度的建設,可以有效促進中小企業信用的培育。建議政府加快中小企業信用征集系統、信用等級評價系統以及信用管理法律法規系統的建立,實現中小企業信用信息查詢和服務的社會化,逐步形成企業立信、政府征信、專業評信、機構授信和社會重信的長效機制。通過這種制度的建設,減少金融機構和中小企業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所導致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達到規范中小企業信用行為,降低金融機構的信貸風險和中小企業貸款成本的目的,進而為中小企業融資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根據世界銀行專家的有關研究認為,良好的社會征信系統能促使貸款成本降低20%。
完善中小企業法律法規建設。世界各國為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都制定了一系列有針對性的法律法規,極大地改善了中小企業的融資狀況,并提升其核心競爭能力。因此建議借鑒西方發達國家的經驗,將我國中小企業視為一個整體,完善和貫徹2002年出臺的《中小企業促進法》,使中小企業的管理走上法制化軌道;建議成立專門機構,負責有關中小企業的配套法規體系的建設,并重新審視和修訂不利于中小企業融資發展、不符合市場經濟原則的法律法規;建議進一步完善會計、統計及稅收制度,培育值得信賴的外部獨立審計中介服務體系。
發展和完善中小金融機構。建立針對中小企業貸款的中小金融機構是學術界最認同的、呼聲最高的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途徑。英美等國的金融體系中,中小金融機構所占的比重很大,貸款市場具有很強的競爭性,隨著銀行貸款技術和風險能力的提高,它們的業務已經擴展到對中小企業貸款的爭奪上。在我國盡管也有十多家股份制商業銀行、幾十家城市商業銀行、三千多家城市信用社和四萬多家農村信用社等,但是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仍然占據著70%以上的市場份額,處于絕對壟斷地位。
設立中小企業政策性金融機構。參照日美等國的做法,設立專門為中小企業提供直接貸款或擔保貸款的政策性金融機構。目前我國只有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三家政策性銀行,從它們的分工和實際運營情況來看,它們與中小企業融資并無直接聯系。中小企業政策性金融體系除了具有與一般商業銀行類似的職能如信用中介、支付中介等職能外,還具有倡導性職能、選擇性職能、補充性職能、服務性職能等特殊職能。此外,政策貸款的作用可以通過所謂的“牛鈴效應”(cowbell effects)得到放大。一旦某個企業從政策性金融機構獲得信貸,就會大大提升其信用等級,進而成為商業銀行和其它金融機構青睞的貸款對象。而目前我國采用的是一種變通的辦法,各大商業銀行響應政府號召,建立了中小企業貸款部,但效果不得而知。
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擔保機構作為連接中小企業和貸款銀行的橋梁和紐帶,中小企業可以通過擔保機構來提升自身信用,從而獲得銀行貸款;貸款銀行也可以通過擔保機構來減少或化解自身的信貸風險。與此同時,信用擔保還具有信用放大和杠桿作用,進而產生正的外部效應。建議政府加大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建設力度,并建立健全中小企業擔保機構的風險防范、控制和分擔機制,通過建立中小企業再擔保機構或擔保基金的方式,有效化解中小企業擔保機構的經營風險,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擔保難問題創造條件。
參考文獻
1.張建營.中小企業融資實戰[M].中華工商聯合出版社,2007
2.陳鍵.銀企關系與信貸可獲得性及貸款成本[J].財貿經濟,2008
融資報表基礎。報表基礎是金融機構尤其是銀行融資特別關注的基本條件,但這恰恰是很多中小企業的“軟肋”。大部分中小企業的報表存在較多的問題:資產負債率過高、報表大多是明虧實盈、報表核算科目設置的隨意性很強、報表不合并、對外投資不規范等,甚至很多中小企業沒有現金流量表。更嚴重的是,有些中小企業有多套報表,分別針對稅務局、銀行以及企業股東和經營者等不同對象。這些問題嚴重影響了企業信用,制約了企業融資的成功,更為今后的經營發展埋下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