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4-08 14:4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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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小微企業融資存在問題金融支持
小微企業包括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和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門檻低,規模小,但是遍布于各行各業,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作用越來越大,我們社會不僅需要大中型企業的“遮天蔽日”,更需要小微企業的“漫山遍野”。作為民營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小微企業為社會的發展和人民的就業提供了完善的平臺,為社會的穩定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在過去的一些年中,一些小微企業逐步進入了新三板、創業板、主板等資本市場,成長成為國內大公司甚至國際型大公司,例如從80年代后期發展起來的格力、海爾、康佳等,為經濟社會的發展注入了鮮活的動力,促進了社會主義社會的和諧發展。我國小微企業是在改革發展過程中形成的經濟組織,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的產物,具有以下特點:競爭程度強,大多數小微企業處于競爭程度高的行業,抵御風險能力不足,很容易受到國家政策、市場環境以及市場經濟周期波動的影響;規模小,固定資產所占資產總值比重較低,主要依靠租賃的方式獲得經營場所、設備等固定資產,可用來抵押質押的固定資產缺乏,無形資產(知識產權和品牌價值等)占據較大份額;融資、財務制度不健全,創業資金主要通過個人積蓄或家族集資,融資也是依靠人緣、地緣關系建立起來的人際關系來進行,社會信用起主要作用,較少通過銀行信貸和其他正規渠道,公司主要依靠家族式或者個人管理,財務透明度低。隨著社會經濟迅猛發展,社會中出現了各種投機倒把,坑蒙拐騙等不良社會風氣,使長期以來構成的社會信用受到極大破壞,人與人之間的信任程度逐步減低,降低了經濟合作的基礎。
1小微企業融資難原因
由于小微企業具有競爭程度強、規模小、固定資產比重偏低、財務制度不健全、融資途徑不正規等特征,因此其具有獨特的融資特點。因為小微企業所需資金多為臨時性周轉資金,融資期限較短,所以對短期信貸需求較多;融資額度小,由于公司規模限制,單筆資金通常在500萬以下;在向金融機構的信用貸款中缺乏土地等傳統抵押物;大量不同類型企業產生不同種類個性化信用貸款需求。
1.1通過金融機構融資困難
據不完全統計,大部分的小微企業都是通過內部融資來解決自身的資金問題,只有少量通過銀行貸款獲得資金。一是銀行貸款品種不能滿足眾多的小微企業,銀行需要小微企業提供的質押、抵押物不能滿足其融資需求,而且銀行對個體工商戶的服務更是捉襟見肘。二是我國經濟市場的信用評級體系不健全,由于現在銀行執行的評級體系多針對于大中型企業的特點,各個方面很難符合小微企業的特點,也反映不出小微企業的經營實際和發展前景,而其評價結果又決定了銀行是否給企業貸款。因此,不合適、不合理的信用評級體系給小微企業帶來融資上的巨大影響。三是信貸管理體制無法對接小微企業的資金需求的特點。由于金融機構有貸款審批流程長、手續繁雜等問題,而小微企業資金需求有時間短、額度小、頻率快、時間急等特點,造成了金融機構無法滿足小微企業的需求,小微企業無法滿足金融機構標準流程,雙方無法形成有效對接,影響融資。四是部分金融機構愿意參與小額、高頻的小微企業貸款,縮小了服務面,影響小微企業的金融機構貸款積極性。
1.2融資成本過高
小微企業的融資成本主要包括:抵押物登記評估費、貸款利息、擔保費用和風險保證金利息等。其中的貸款利息包括了基本利息和浮動利息,而利息的浮動幅度高于20%。大多數金融機構在給小微企業融資貸款時事實上得到的貸款只有本金的80%。
1.3小微企業自身原因
(1)自有資本不足,缺乏足夠的貸款擔保品。整體上看,我國大部分小微企業都存在自由資金不足的情況,很難滿足進一步發展的需求。
(2)制度不健全,主要包括賬目混亂、財務不透明,導致銀行貸款難度和風險。
(3)信用意識淡薄,很多企業采取各種手段拖欠還款,甚至套取銀行貸款,造成信用危機。
(4)競爭能力和抗風險能力低,很多企業缺乏創新、缺乏發展前景。不具備市場綜合競爭力。
2如何解決融資難問題
2.1完善小微企業自身發展
國家政策來解決小微企業融資問題是難以實現的,因為小微企業覆蓋面廣、涉及行業復雜,而且并不是所有的小微企業融資都難。在小微企業的構成中既有以科技創新為核心的高科技產業,也有技術相對落后的傳統行業。有一批響應國家政策發展起來的電子信息業、節能環保業、智能制造業等領域具有核心技術的小微企業,發展前景廣闊,其融資其實并不困難,無論是金融機構融資還是民間融資都會比較容易。但是在一些傳統領域,比如高污染、高耗能的小微企業,由于自身缺乏完善的管理、公開的財務信息、強有力的核心競爭技術,就比較難獲得融資。
(1)加強企業管理規范,重視產品質量和品牌建設。
首先應加強企業管理規范,科學有效地管理制度是一個企業做大做強的堅強盾石;其次抓質量,質量應該是一個企業的品質保證,良好的品質加上強有力的品牌效應,是我們企業提高市場占有率的有效保證。
(2)完善企業財務制度。
完善的財務制度是企業管理的核心競爭力,財務不完整、賬目不清晰很難保證企業可持續發展。同時,完善、透明的財務是企業獲取融資的必要條件之一。
(3)加強人才的培養。
21世紀最重要的是人才,只有加強人力資源管理,依照科學的管理制度,找到、找準適合本企業發展的員工,并加強培養,鍛煉相應的管理人才,凝聚企業核心組織能力。
(4)構建企業核心價值體系。
小微企業相比大中型企業規模要小得多,但是要比大中企業更靈活,更能體現自己的核心價值。小微企業在經營規模上無法與大中型企業想較,但是一個優質的小微企業必然有其相對于其他企業的競爭優勢,那便是企業的核心價值。該核心價值在不同類型企業可能有不同表述,有可能是它的信息處理水平,也有可能是組織管理能力,總之要使小微企業長久健康發展就要保證小微企業在其核心領域的優勢。
(5)加強企業創新。
同志1995年在全國科學技術大會上曾經提出:“創新是一個民族進步的靈魂,是國家興旺發達的不竭動力。如果自主創新能力上不去,一味靠技術引進,就永遠難以擺脫技術落后的局面。一個沒有創新能力的民族,難以屹立于世界先進民族之林。”創新并不是在于找出當前社會中存在的技術空缺,而是結合自身實際,分析自己的優勢所在,改進當前企業中存在的一些問題,提出自身的一套理論或者方法,加強企業市場競爭力,保證企業優勢,是企業能長遠發展。
2.2國家出臺政策幫助小微企業解決融資問題
建立完善的小微企業融資政策體系勢在必行,小微企業雖然是市場經濟的主力軍,但是其待遇卻遠遠比不上大企業。政府應提高對小微企業重視程度,逐步建立和完善針對小微企業融資貸款的金融機構和保障服務。對于我國這樣一個經濟高速發展的國家,市場經濟體系不健全就會給國家經濟帶來巨大隱患。因此完善經濟市場體系,保障小微企業發展,是經濟改革的重要任務之一。
2.2.1加強立法和政策指引
首先,針對小微企業融資的法律法規進行完善,構建適合小微企業的信用評級體系。運用法律手段加強小微企業融資力度,在已有的《小微企業促進法》基礎上,再出臺一些更符合當前市場的法律條文。其次是政府相應部門應該加大力度對政策進行細分,形成相關的專項政策。社會各部門和組織應針對各項政策加強宣傳力度,以加強政策引導和幫助。然后是政府應當推動相關政策向小微企業傾斜,來解決融資難等問題,包括財政扶持力度、優惠創業政策、加強財政補貼等等。也可以借鑒推廣國際社會已有成熟做法,切實可行保障小微企業進行融資。最后是強化工商聯對小微企業的服務。各地工商聯要積極配合政府出臺的相關政策,設立針對性的管理和職能部門,加強專職人員的宣傳力度,深入企業進行政策引導。加強工商聯在改革中的紐帶作用,健全工商聯職能,引導企業實現科學發展,將小微企業有序組織起來,發揮更大社會作用。
2.2.2完善政策性金融服務建設
加強政府干預,建立小微企業政策性銀行是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的最佳途徑。一是國家政策引導政策性銀行設立小微企業融資部。相應職能部門的建立,既能促進金融機構積極向小微企業放貸,也能使企業更容易滿足金融機構的融資再貸款條件,防止社會信用貸款泛濫,影響市場經濟。二是專門設立政策性小微企業發展銀行。雖然在政策性大銀行建立小微企業融資部要比發展小微企業銀行要成本低得多,也更容易。但是由于現有的一批政策性銀行分支機構大多在大中城市,雖然覆蓋面不小,但是想對來說還是少,難以滿足鄉鎮企業的融資難問題,這就使得融資難也來越突出。依據政策完善地方小微企業發展銀行,自下而上建立一批幫助小微企業發展的金融機構,對解決大銀行無法滿足小地方的融資問題很有幫助。一方面來自地方的政策性銀行對當地的企業的發展比較了解,可以解決銀行與企業之間的信息溝通問題;另一方面,可以更好滿足鄉鎮企業的分布廣、分布散、類型多的特點,滿足不同企業多種需求,充分利用市場經濟規律,是小微企業更具活力。
3結語
隨著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推進,市場經濟的進一步放開,完善小微企業融資制度勢在必行。小微企業融資問題歷來是一個復雜的問題,因為它涉及面太龐雜,要解決這一問題需要一個過程,不僅需要小微企業自身的完善、提高,還需要政府出臺相關政策給予小微企業以有力保障,最終使得政府和相關組織協調合作,完善金融市場。相信隨著各項政策完善落實,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也會很好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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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數量日益增多的中小企業逐步成為推動國民經濟發展的強大動力。中小企業在滿足人們多樣化的個性需求、推動科技創新、培養創業家與企業家、實現社會專業化分工協作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另一方面,在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下中小企業也面臨各種各樣的問題,最為突出的表現為融資難問題。在國家統計局一項針對中小企業的調查問卷中顯示:“企業發展面臨的最主要問題”一項,近70%的企業給出的答案是“資金不足”。
政策性擔保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有效途徑,但由于擔保本身就是高風險低收益的行業,擔保經營成敗的關鍵就是如何對其進行有效管理。從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制度環境來看,沒有針對性強的法律法規和社會征信體系不完善等問題都給我國融資擔保行業的進一步發展造成障礙,同時監管體制也有待完善。
二、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狀況
在成熟市場經濟體中,初創階段企業主要籌融資方式是股權融資和吸收風險投資;到了企業生命周期的成熟和發展期,企業更多的會選擇使用自有資金或利息成本穩定的銀行貸款。而我國小企業融資結構同其所處的行業發展特點并不完全匹配。本該風投資金在初創、起步階段的小企業占比不高,甚至小于1%代替的是較高比例的民間借貸和銀行貸款。數據顯示,在大部分初創型中小企業資金中,風險投資占比低于1%,民間借貸和銀行貸款分別占到約38%和31%;進入高速成長階段后融資結構大體特點不變,較不正規的民間借貸比例有所減少,風險投資占4.1%,而銀行貸款增至60%。
1.小企業階段性融資結構特征分析
上圖可以看出,中小企業發展各階段的融資結構中,擔當主角的還是銀行貸款,而現實中銀行貸款給中小企業大豆需要第三方擔保。股權融資、風險投資、票據貼現等融資方式也都存在著類似的體制問題,而民間借貸本身存在不夠正規和不利于監管的特點。充分結合上述特點,才能更好的完善和發展中小企業融資體系。
2.中小企業獲得銀行貸款主要的擔保方式
三、中小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相關利益主體關系
政府在整個鏈條中是主導和發起者,通過向擔保機構注資以啟動整個體系。擔保機構有了政府財政資金的支持后則有雄厚基礎為中小企業提供借款擔保,并在違約發生后向貸款銀行代償借款。當然合同簽訂時也會經過嚴格地審查步驟,由中小企業向擔保機構提出反擔保,包括擔保機構考察相關企業的主營業務、還款能力、信用記錄等以降低違約的可能性。
政策性擔保涉及到的多方經濟主體,都對整體經濟運行起到了積極的作用,要維持政策性擔保體系的持續發展,就必須理順政府--政策性擔保機構--金融機構--中小企業之間的委托關系。
1.政府與擔保機構的關系
在政府與擔保機構之間的委托關系中,政府作為出資人是委托人,擔保機構是人。政府希望擔保資金作為一種間接投資能取得較好的投資收益,在社會經濟中形成正外部效應。然而政府并不能完全掌握擔保機構具體如何管理和使用資金,處于信息不對稱的地位。
從本質上講,政策性擔保因具有明顯的正外部性,可以看做是政府提供給社會的一種準公共物品。政策性擔保都是由政策性擔保機構發起的,而這些政策性擔保機構大都是由政府出資設立并在稅收上享受一定的減免優惠,政府通過這種方式可以彌補擔保機構承擔的高風險,從而推動擔保體系的正常運轉。
2.貸款銀行與中小企業的關系
我國金融機構,特別是大銀行,一般都不愿向中小企業發放貸款,主要原因是信息不對稱導致的高交易成本和高風險。因此,借鑒德國、日本等國的經驗,建立以扶持和幫助小企業為主要業務之一的政策性銀行可以有效幫助大部分中小企業走出融資難困境。這也需要政府在相關政策上的支持,并在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中展現鼓勵和支持的姿態。
目前政策性銀行向中小企業銀行的逐步轉型,使銀行與中小企業之間原有的利益沖突的關系逐漸變為積極的影響。近幾年來,政策性銀行擔任著政府開發投資的任務,越來越多地開始扶持國內創新性強、成長性好、有著廣闊發展前景的中小企業。以國家開發銀行為例,國開行已經向中小企業提供向中小企業貸款、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和向微小企業提供貸款等金融服務。
綜合來看,中小企業政策性銀行的存在正是因為其在國民經濟中并存的重要的地位和自身缺陷而對其進行幫助和扶持,并將我國財政和金融有機結合,以最大發揮財政杠桿的作用。所以說,中小企業政策性銀行是國家實施中小企業發展戰略的有效載體。
3.中小企業與擔保機構的關系
擔保機構在中小企業籌融資的過程中充當重要的中介,反過來對于擔保機構而言,爭取中小企業是有利于其長遠發展的基礎。因此理清擔保機構和中小企業在融資鏈中的關系,有利于更好的為經濟發展服務。
擔保機構是委托人,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服務,在收取一定的擔保費用的同時也承擔了中小企業的部分經營風險;受保企業是人。一旦受保企業違約,擔保機構的或有債務就會變為現實的債務。盡管擔保機構也會審核項目可行性、監督企業經營狀況,但仍無法完整掌握其內部信息。考慮到擔保機構面臨的潛在風險,當違約發生時,不僅可以通過司法手段維護權益,還可以借助行政手段強制性追索代償資金。
政策性擔保機構可以促進資源在中小企業領域合理分配,提高運作效率。政府設立信用擔保機構,在市場調節失靈下投入信用資源,定向性地支配資金優于政府無償補貼、撥款,甚至財政承擔無限責任的方式。
4.貸款銀行與擔保機構間的利益關系分析
(1)銀行與擔保機構間的委托關系
由于貸款銀行掌握相對更多的受保企業的信息狀況,貸款銀行是人,擔保機構可視為委托人。受保企業接受銀行貸款,是一個連接擔保機構和貸款銀行的紐帶,受保企業的信用狀況和經營效益直接決定了另兩方的損益狀況。
(2)貸款銀行與擔保公司間的合作與利益沖突
一、中小企業信貸融資現狀分析
中小企業發展融資難主要表現在五個方面:一是銀行信貸投入量少,且在投向上偏向國有企業。二是銀行擔保制度不健全,使中小企業融資難。現代經濟是一種信用經濟,信用關系的正常運行是保障本金回收和增值的基礎。中小企業很難從銀行獲得貸款的關鍵在于缺乏信用保證,這會加大銀行貸款的風險,所以銀行惜貸。三是中小企業抵押擔保貸款已成為主要貸款方法,但很難落實。由于中小企業資產結構的特點,金融機構在抵押物上的偏好及政府行為的不協調,使得中小企業抵押擔保方面不足,抵押擔保落實難,這也是當前中小企業融資,特別是申請金融機構貸款過程中的最大難題之一。四是為中小企業服務的金融機構不健全、服務滯后。五是中小企業自身存在經營風險且缺乏信用觀念,使得金融機構對其資金需求持謹慎態度。
從調查情況來看,不同經營發展類型企業間存在明顯差異性。中小企業融資總體難度雖有所增加,但在結構上出現了分化:一些經營情況良好,盈利能力強,信用狀況良好,有著長期銀企合作關系的中小企業,融資相對容易,受宏觀從緊政策影響小。懷化市17戶金融機構的調查結果顯示,截止到2008年12月末,信用等級2A以上的中小企業1231戶,約占企業總戶數的28%,屬于銀行重點扶持的客戶,融資需求能及時得到滿足。出現融資困難的企業主要有以下類型:一是處于初創階段,自身無積累或積累過少,發展前景不確定的企業;二是經營發展前景良好,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有著強烈的發展要求,在偏熱經濟形勢和從緊調控政策背景下出現資金暫時性困難的企業;三是過度擴張,盲目進行多元化經營,主業不突出,超過自身經營能力融資的企業;四是財務管理不規范,有著不良信用記錄的企業;五是企業屬于國家限制發展的行業,如“兩高一剩”類行業。
因而,研究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重點在于破解以上第一、二類企業的支持。第二類企業是解決當前中小企業融資困難問題的焦點。對于第一類,因其發展前景不明,融資存在風險,片面要求金融機構信貸支持顯然是不現實的,而這部分融資需求對于孵化、培育中小企業又是必須的;因此對這部分企業融資的風險成本應考慮如何由政府、社會和出資人共同分擔。
二、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分析
1.對大企業“爭貸”和對小企業“惜貸”。盡管中央銀行的信貸政策鼓勵商業銀行增加對中小企業的貸款,但出于安全性考慮,各商業銀行往往集中力量抓大客戶而不愿向小企業放貸。同時受傳統經營習慣的影響,銀行大多樂于“大宗批發”,而對額度小、頻率高的小企業貸款缺乏興趣。由此導致大企業錦上添花有余、小企業雪中送炭不足的現象。特別是在去年從緊貨幣政策下實施的“有保有壓”變成了“保大壓小”,大企業成了多家銀行爭搶的“對象”,而小企業則無人問津,形成大企業“一女多嫁”,小企業“相親無門”的局面。
2.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滯后,抵押擔保困難。一是中小企業信用信息少,信用等級低。中小企業尤其沒有貸款的企業對建立征信體系熱情不高。根據數據調查,懷化地區2561戶中小企業納入中小企業信用體系的1915戶,尚有四分之一的中小企業未納入信用體系。中小企業財務信息不透明,信用等級低,達到A級以上的微乎其微。二是中小企業擔保體系建設滯后,擔保困難。湖南省122家擔保公司只有13家符合銀行準入條件,調查39家機構中正常營業的只有17家,占比24.6%,大部分擔保公司實力小,處于未開辦業務和停業半停業狀態,難以為中小企業貸款擔保。由于信貸市場信息不對稱產生的信貸配給,使得規模小于銀行所要求的抵押品價值的中小企業,往往成為銀行在發放信貸中率先剔除的對象,這正是目前中小企業獲得貸款支持的“瓶頸”之一。
3.中小企業融資特點與金融部門信貸支持不匹配。中小企業對資金的需求具有“急、頻、少”的特點,即貸款要的急,貸款頻率高,貸款數額小。國有商業銀行實行一級法人制,管理鏈條長,基層行辦理貸款審批環節多、時間長、程序復雜,從而造成銀企雙方供求時間上的不銜接,中小企業相對緊迫的資金需求無法及時得到滿足。據調查,各行信貸審批時間不一。短則1個月,長則2―3個月,甚至4―6個月。同時,中小企業貸款使用期限較短,最長期限為一年,短的只有半年,企業投進去的資金未見效益,就要抽本還貸,難以滿足企業生產需求。加之中小企業創業伊始,由于市場前景、產品效益不明朗,難以獲得金融部門的垂青。
4.中小企業自身發展水平不高,經營風險較大、承貸能力差。一是企業經營管理水平較低,不符合銀行信貸要求。中小企業普遍存在著產權不清晰和家族化經營的弊端,同時又缺乏現代管理制度,使銀行欲貸又止。二是產品競爭力不強,導致消化貸款功能差。中小企業的多數產品科技含量低,深加工能力不足,市場呈現飽和狀態,有的產品項目屬于重復建設。三是新技術的吸收和運用的滯后。中小企業結構調整、產業提升緩慢,以致缺乏新的經濟增長點,可供銀行信貸選擇的領域狹窄。四是行業風險相對較大。大部分中小企業以勞動密集型為主,一般處在競爭較為激烈的行業或領域,其進入和退出市場的頻率相對較高。五是道德風險相對較高。多數中小企業會計制度不健全,財務管理水平低,且為了逃避稅收等原因,對外批露非常謹慎,甚至存在幾套財務報表資料,可信度較低。六是隱藏信用危機。一些中小企業存在惡意透支、逃避銀行債務行為,使銀行滋生“恐貸”心理。
三、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對策
中小企業融資難是一個綜合性、艱巨性和長期性的問題,只有將其作為一項系統工程,企業、銀行、政府共同努力,中小企業方可走出融資難的困境。
1.加大政策支持,增強發展合力。各級政府應積極貫徹落實國家對中小企業融資政策支持及配套政策措施,按照國家重新修訂的《中小企業促進法》,財政等部門聯合下發《關于加強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的意見》,層層制定并強化落實具體的實施辦法,從稅費優惠、科技創新、增信擔保、風險補償等各方面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各項政策扶持。各級政府要設立專項資金,利用銀行的競爭機制,對開展中小企業信貸較好的金融機構給予獎勵,引導個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進行貸款。對中小企業融資,財政應予以一定的貼息和補貼;地方政府通過多渠道籌集資金,在每個縣(含)以上區域設立中小企業擔保機構,并加強與銀行的合作,為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增信。同時,積極探索在動產和權利上設置抵押或質押,降低抵(質)押評估、登記等收費,增加抵(質)押物品種,解決中小企業貸款的抵押擔保難題。
2.人民銀行與銀監部門要引導國有商業銀行完善融資制度體系,增進對中小企業的關注和了解,加強中小企業信貸市場創新。調查顯示,在進一步加大對中小企業貸款支持上,金融機構中有50%認為目前需要“增加適合中小企業特點的新的貸款品種”,21.4%認為需要“完善對信貸人員的激勵與約束機制”;同時在企業對目前金融機構提供的信貸服務看法上,有31.9%認為“銀行對中小企業了解、關注不夠,中小企業信貸市場創新不夠”。為此建議,一是明確中小企業市場定位。制定切實可行的中小企業業務發展規劃,明確不同縣市區中小企業市場定位和目標客戶群,有計劃、有目標、分步驟地發展中小企業業務。在產品創新上,可吸收借鑒一些股份制商業銀行如華夏銀行推出的“中小企業成長產品服務方案”的成功經驗。二是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業務經營管理體系。積極探索建立有效的差別化的中小企業業務經營管理體系,提高服務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研究指定符合中小企業業務發展規律的激勵制約機制。三是健全和完善中小企業產品定價機制,授予前臺經營部門對中小企業客戶產品和服務的一定定價權,增強中小企業客戶業務市場競爭力,提高收益水平。
3.建設多元化的金融機構,完善對中小企業的服務體系。督促建設政策性銀行、各商業性銀行、合作性金融和民營金融及其它金融組織相互并存、定位明確、分工合理、功能互補、競爭有序的多元化的金融體系。如在確保糧棉油收購信貸資金的同時,督促農業發展銀行積極探索政策性金融對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業科技開發、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信貸支持力度,充分發揮好政策性金融的作用;督促農業銀行恢復功能,借助其股改已到位和服務方向進一步明確,督促農業銀行合理擴大縣域支行信貸管理權限、優化審貸程序、簡化審貸手續;積極借鑒發達地區與兄弟市(州)的經驗,搞好機構的延伸工作,加速村鎮銀行建設步伐;積極拓展郵政儲蓄銀行的信貸空間,改變郵政儲蓄的“抽水機”形象,讓郵政儲蓄資金參與中小企業建設。同時,完善中小企業授信制度,創新信貸管理方式和激勵機制,加大中小企業信貸支持。
4.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改善信用環境。地方政府要加強對中小企業的管理和服務,在整治經濟環境的同時,應大力打造良好的信用環境,推進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多層次和多元化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并改變金融機構單一的注重抵押、質押的觀念,將保證方式擴大到信用保證、動產質押、第三方擔保、企業主信用、其他權利保證以及未來現金流保證等方面,切實有效地解決中小企業貸款擔保難的問題。金融機構要主動指導中小企業提高資信等級,加大對逃廢債務行為的懲治,通過輿論導向、經濟制裁、法律追究等有效手段,保全信貸資產。中小企業要特別珍惜信用資源,消除信息不對稱帶來的消極后果,用良好的信譽提高自身資信水平,用實際行動贏的銀行的信任與幫助,換取長期的金融支持和急需的資金融通。
關鍵詞:商業銀行;金融創新;中小企業
中圖分類號:F832.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3)02-0100-02
一、我國商業銀行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現狀
(一) 在機制上,專業化、規范化的中小企業金融服務模式雛形初現
1.商業銀行組織結構改革深化,普遍設立中小企業信貸專營機構
自2008年招商銀行在蘇州設立全國首個小企業信貸中心以來,我國商業銀行中小企業信貸專營機構取得了長足發展。時至今日,全國各主要商業銀行均已根據自身情況設立了不同規模與形式的中小企業信貸專營機構。
按照組織架構和管理模式分類,目前國內商業銀行中小企業信貸專營機構主要采用了“在行式”和“離行式”兩類經營方式。其中,“在行式”是在總行成立一級部門,同時,將具有產品開發、業務營銷、貸中審批、貸后管理等職能的中小企業專營中心嵌入商業銀行下屬分行,對專營中心的關鍵崗位人員實施總分行雙重管理考核機制。“離行式”是指在現有分行體系之外,建立接受總行獨立垂直化管理的中小企業專營中心。這兩種模式各有利弊,其中,“在行式”模式的突出優點是有助于發揮分行現有營銷管理資源優勢,但風險管理獨立性相對較弱;反之,“離行式”模式風險管理獨立性較強,但業務營銷能力有可能受到限制。
2.中小企業金融服務流程與風險管理機制專業化水平提升
通過設立中小企業專營中心、培育中小企業產品營銷和風險管理專業團隊、完善網上銀行服務等。近年來,我國商業銀行中小企業金融服務流程顯著縮短,服務效率得到提升,部分原本需要半個月甚至更長時間履行審批程序的信貸業務現在2—3個工作日即可獲批。在流程優化的同時,商業銀行適應中小企業的專業化風險管理能力也在不斷提升,包括招商銀行、華夏銀行、浙商銀行在內的多家銀行都在原有雙人審批的基礎上,增加了風險經理參與貸前調查、提出專業意見的職能,通過這種“2+1”的授信審批模式,有助于在較好控制風險的同時減少授信環節,滿足中小企業“短、頻、急”的信貸需求。
(二) 我國中小企業金融創新綜述
1.業務品種創新
近年來,隨著對中小企業金融需求理解的日漸深入,商業銀行開始在銀行貸款、貿易融資、票據融資等傳統業務品種基礎上,結合中小企業經營特點和風險特征,創新性推出適用于中小企業的集合銀團貸款、債權類集合性理財產品、信貸資產轉讓業務、供應鏈金融業務等系列金融產品與服務。上述金融創新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單個中小企業資金實力弱、抗風險能力差的先天不足,擴充了中小企業銀行融資渠道。特別是供應鏈金融業務創新,通過依托優質核心客戶,開發其上下游的中小企業,把處于產業鏈上下游的中小企業信貸風險轉化為相對可控風險,使銀行從產業鏈視角豐富了對中小企業的服務途徑。
2.擔保方式創新
針對中小企業擔保能力普遍較弱的情況,商業銀行在保證、抵押、質押等擔保方式上做出了創新探索。對于保證擔保,在銀行、中小企業、專業擔保公司三方參與基礎上,導入第四方,當中小企業無力償還貸款時,由第四方以資產轉讓、股權收購等形式代為償付。對于抵押擔保,嘗試性創新了采礦權抵押、林權抵押、海域使用權抵押等。對于質押擔保,推出了應收賬款質押、貨權質押、未來提貨權質押、核定貨值貨物質押等。此外,商業銀行還通過與資信等級較高的倉儲機構合作,開發了以鋼材、石油、羊絨、冷凍海產品等為質物的保兌倉業務模式。
3.審批模式創新
在授信審批環節,具有代表性的是對中小企業的批量審批模式創新。通過采用攤位使用權、第三方保證等擔保方式,對批發商場、農貿市場、網絡小商戶等予以集中批量授信審批,一方面,較為有效地解決了單個商戶信用等級低、申請貸款困難的問題;另一方面,批量審批模式使銀行在合理控制風險的前提下以集合授信方式對同一類別的中小企業進行集中審批,大大提高了審批效率。
二、我國商業銀行發展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存在的問題
(一) 機制創新仍顯不足
一是在授信審批環節,銀行仍偏重于分析中小企業財務數據指標,對業務擔保方式的要求也十分嚴格,但對企業經營者的管理能力、發展前景等軟性因素的把握能力相對較弱。二是在授信后管理環節,商業銀行傳統的重營銷、輕管理情況在中小企業授信上反映尤為明顯,這與中小企業客戶數量眾多、管理難度大有關,但同時也與商業銀行授信后管理機制不健全相關。三是市場反應機制有待優化,表現在對中小企業信貸需求反應速度慢、靈活性差,難以滿足企業多樣化的金融服務需要。
(二) 產品結構單一,同質化現象嚴重
目前,各家商業銀行針對中小企業推出的產品種類較為有限,并且主要是在傳統信貸業務基礎上對貸款、貿易融資、擔保方式等的局部拓展,對于傳統業務品種之外的創新還十分不足,難以滿足中小企業復雜多樣的金融業務需求。同時,不同銀行金融產品的同質化現象也比較嚴重,雖然產品名稱不同,但業務功能大同小異,在針對行業、區域細分客戶提供指向性專業服務方面與國外金融同業還存在較大差距。
(三) 風險緩釋工具發展滯后
對于風險較高的中小企業融資業務,有效地風險緩釋工具顯得尤為重要。目前,國際上較為常用的風險緩釋工具包括“停止審批與發放”、“貸款打包出售”、“金融衍生工具”、“信貸資產證券化”等,其中后3類工具在降低風險方面的作用又明顯高于“停止審批與發放”(表1)。相比而言,我國商業銀行可使用的風險緩釋工具十分有限,仍然以“停止審批與發放”和少量“貸款打包出售”為主,在“金融衍生工具”、“信貸資產證券化”領域發展滯后。缺乏有效風險緩釋工具,使得銀行難以有效控制和降低對中小企業信貸風險,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和產品創新進程。
(四) 政策性金融體系發展緩慢
金融支持中小企業的重要意義不僅在于單個企業的正常運轉,更關乎國民經濟增長和人口就業水平,因此,對于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具有正外部性特征,需要政府從公共性角度構建規范的政策性金融體系給予政策傾斜和大力扶持。盡管近年來包括國家開發銀行在內的部分政策性銀行已經開始嘗試以多種方式支持中小企業融資,但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在信貸支持規模、定價優惠政策、專業評估認證等方面還存在較大差距,面向中小企業的系統規范的政策性金融體系尚未真正確立。
三、推動我國商業銀行以金融創新服務中小企業的策略與建議
(一) 推進機制創新,順暢金融服務關鍵環節
一是授信審批環節,充分評估中小企業生產狀況、管理能力、發展前景等定性因素,適度弱化對財務指標的過度依賴,特別對于成立時間短、財務數據年度間可比性低的中小企業可考慮重點從產品適用性、發展潛力、公司治理結構完備性等角度分析其承債能力。二是授信后管理環節,發揮一線營銷人員、中后臺風險管理人員合力,通過加大現場貸后檢查和抽查力度、加強內外部信息溝通、提升風險反應速度等,規范授信后管理機制。三是市場反應環節,建立規范的市場需求征集、匯總、分析與反應機制,使中小企業多樣化金融需求能夠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得到滿足。同時,商業銀行應當建立通過內外部多種渠道將個別需求擴充發展為規范化金融產品的市場快速反應機制。
(二) 創新產品服務,豐富金融支持中小企業途徑
一是積極創新單項產品,在現有信貸產品基礎上,針對不同類型中小企業嘗試發展融資租賃等新型金融服務模式,通過與專業的融資租賃公司建立合作關系,支持中小企業向其租用設備,在解決中小企業商業信用較低問題的同時,滿足擴大生產規模需要,支持企業發展。二是強化金融產品組合能力,圍繞企業實際需求,以貸款業務為核心,將結算匯兌、代收代付、票據融資、理財顧問、供應鏈產品等金融產品靈活組合。一方面,實現商業銀行金融服務能力的提升;另一方面,通過將企業日常結算流水等與信貸業務綁定,有助于商業銀行及時掌握企業經營狀況,有效防控信貸風險。三是根據企業行業特征、業務特點創新金融服務模式,例如,對于貿易型企業,可以通過與核心供貨商、優質物流倉儲機構合作,以監控貨物流掌握企業經營狀況。
(三) 推動風險緩釋工具創新,解決商業銀行后顧之憂
一是信貸資產證券化。通過將無擔保貸款/有擔保貸款、銀團貸款、不良貸款等各類信貸資產打包出售給專業融資平臺機構(Special Purpose Vehicle,簡稱SPV),由SPV負責在資產證券化過程中購買、包裝證券化資產,并發行資產化證券,獲取融資,可以分散和降低銀行對中小企業的信貸風險。在實際操作中,不同類型的信貸資產證券化的風險防控作用又不盡相同,如有擔保的資產證券化可以緩釋利率風險、汽車貸款證券化可以轉移低信用評級借款人風險等等。二是總收益互換(Total Return Swap)。根據參照資產(Reference Asset)的市場價值,銀行將互換協議項下的未到期貸款的利息收益支付給互換服務提供方。當貸款到期前借款人無力還款出現違約時,互換協議自動終止,這時互換服務提供方會按照參照資產的市場價值以現金或應收賬款等方式向銀行支付。三是信用聯系票據(Credit-Linked Note)。其本質是以債券形式表示的信用違約互換,銀行向信用保護方支付發行債券的利率以獲取信用保護,若協議期內事先約定的“違約事件”發生,則銀行可以獲得信用聯系票據作為補償。
(四)完備政策性金融體系,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是通過設立中小企業政策性金融機構、財政撥款、財政貼息等多種方式,擴大中小企業政策性融資規模,特別加大對高新技術產業、重點扶持產業及產業集群的政策支持力度,并通過將商業銀行信貸管理經驗與政策性信貸資源有機結合,有效擴充中小企業融資渠道。二是進一步發揮政策性擔保杠桿作用,在不直接增加政府財政負擔的情況下,以政府信用為政策鼓勵中小企業提供政策性擔保,實現中小企業信用增級,以此引導鼓勵商業銀行加大中小企業信貸資源配置。三是發揮政府組織協調能力,支持鼓勵金融機構、監管部門、政府部門加強信息溝通與交流,通過促進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的信息共享,提升銀行風險管控能力,進而提升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能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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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鼓勵”“四個禁止”
在10月10日《指導意見》當天國新辦舉行的新聞會上,國家發改委副主任連維良介紹,市場化法治化是本次債轉股的突出特征,這與上一輪政策性債轉股完全不同。本次債轉股,轉股對象企業市場化選擇,轉股資產市場化定價,資金市場化籌集,股權市場化管理和退出,并要依法依規范有序開展。
連維良強調,市場化債轉股有幾個關鍵點:第一,嚴禁“僵尸企業”、失信企業和助長產能過剩的企業實施債轉股。第二,市場化債轉股絕不是“免費午餐”。第三,債轉股資金主要是市場化方式籌集。第四,政府不干預市場化債轉股的具體事務,不搞“拉郎配”。
連維良介紹,“哪些企業可以債轉股,哪些企業不能債轉股,這是一個時期以來社會高度關注的問題,也是大家認為這一次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能否成功的一個重要標志。對此,文件給出了非常明確的答案,可以說,既明確了正面清單,也明確了負面清單。”
連維良表示,所謂正面清單,就是什么樣的企業可以債轉股,首先肯定是針對遇到困難的高負債企業,但這些高負債企業必須是發展前景好、產業方向好、信用狀況好的高負債企業。文件具體明確了“三個鼓勵”類企業,即因行業周期性波動導致困難但仍有望逆轉的企業;因高負債而財務負擔過重的成長型企業,特別是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成長型企業;高負債居于產能過剩行業前列的關鍵性企業以及關系國家安全的戰略性企業。
連維良介紹說,所謂負面清單,就是什么樣的企業不能債轉股。文件強調了“四個禁止”,就是四類企業禁止債轉股。禁止失去生存發展前景、扭虧無望的“僵尸企業”債轉股;禁止有惡意逃廢債行為的嚴重失信企業債轉股;禁止有可能導致過剩產能擴張和增加庫存的企業債轉股;禁止債權債務復雜且不明晰的企業債轉股。
“這里說的‘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是明確債轉股的政策邊界,不是政府直接定企業,具體的債轉股對象企業還是由市場主體按照市場化、法治化方式和上述指導性原則,自主協商確定。”連維良強調說。
在實施機構方面,《指導意見》要求,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銀行不得直接將債權轉為股權,銀行將債權轉為股權,應通過向實施機構轉讓債權、由實施機構將債權轉為對象企業股權的方式實現。
《指導意見》鼓勵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保險資產管理機構、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等多種類型實施機構參與開展市場化債轉股;支持銀行充分利用現有符合條件的所屬機構,或允許申請設立符合規定的新機構開展市場化債轉股;鼓勵實施機構引入社會資本,發展混合所有制,增強資本實力。
分析認為,社會資金包括機構投資者及合格的個人投資者,這意味著資管市場的大部分主體,包括符合條件的銀行理財等,均可參與其中。
債轉股重來,與17年前有何不同?從政策主導走向市場主導
連維良在介紹這次債轉股與1999年債轉股的不同點時,首先強調兩者“方式不同”。
連維良表示,上世紀90年代末的債轉股主要是政策性債轉股,也就是轉股企業、轉股的債權以及實施機構,主要是以政府為主確定的,包括債轉股涉及的資金籌集也是由政府多渠道籌集。
本次債轉股是市場化、法治化的債轉股,很重要一點就是債轉股企業轉股的債權、轉股的價格、實施機構不是由政府確定的,而是由市場主體自主協商確定的,包括債轉股的資金籌措也是由市場化方式籌措為主,各相關市場主體自主決策、自擔風險、自享收益。
回顧1999年的債轉股,由國家經貿委綜合協調實施。1999年債轉股實施的參與主體有債轉股企業、商業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以及政府部門(國家經貿委、人民銀行、財政部、地方政府)。
國金證券研報指出,1999年確定實施債轉股企業共580家,債轉股總金額4050億元,占商業銀行和國家開發銀行剝離不良貸款13939億元的29%。在協議轉股額 4050 億元中,信達公司 1759 億元,華融公司 1095 億元,東方公司603 億元 ,長城公司 117 億元,國家開發銀行 477 億元。2000年8月國家統計局企業調查總隊對504家債轉股企業進行了調查,504家企業全部為國有企業,其大型企業74家、大型企業385家、中型企業44家、小型企業1家。
北京市雨仁律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北京市律師協會自然資源專業委員會主任欒政明向《中國經濟周刊》記者介紹,當時為解決嚴重阻礙經濟發展的“三角債”,《國家經貿委、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實施債權轉股權若干問題的意見》出臺,文件強調“國務院決定,國有商業銀行組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依法處置銀行原有的不良信貸資產。同時,為支持國有大中型企業實現三年改革與脫困的目標,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作為投資主體實行債權轉股權,企業相應增資減債,優化資產負債結構”。隨后,為了規范國有企業債轉股行為及程序,國家又陸續出臺了多項政策。
欒政明律師認為,該輪債轉股可以稱為政府主導型的債轉股,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從提出債轉股企業建議名單到主管部門聯合評審,再到國務院最終批準實施,政府居于主導地位;政策目標明確,對于商業銀行而言,主要目標是盤活商業銀行不良資產,化解金融風險;對于國有企業而言,主要是優化資產負債結構,實現虧損國有企業轉虧為盈;銀行作為債權人并非直接對國有企業實施債轉股,而是通過專門設立的資產管理公司作為嫁接,同時,資產管理公司持有股權的退出受到主管部門的嚴格監管。
彼時,債轉股曾扮演了國企解困、盤活銀行不良資產的重要角色,同時也是四大資產管理公司起家的基礎業務。
但分析普遍認為,上一輪債轉股并沒有取得理想的效果,是由財政成本承擔了化解不良的最終成本。
國金證券策略分析師李立峰分析指出,上一輪債轉股的實施不是市場化操作,不符合市場規律。債轉股企業篩選方面,行政干預嚴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基本沒有獨立評審權。有的地方搞“拉郎配”, 將符合條件的企業與嚴重虧損企業捆綁進行債轉股,導致企業一起陷入困境。
定價方面,一方面,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要求按賬面價值原值收購銀行不良貸款;另一方面,債轉股企業要求100%回購股權,企業回購壓力很大,財務負擔并沒有明顯下降。這直接導致資產管理公司較難實現股權退出。2004―2006年四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現金回收率不高,只有20%左右,資產管理公司的虧損都由財政來買單。
高科技企業發展初期的風險特征,必然決定了企業在各個階段可獲的資金來源的可能途徑。結合不同階段企業融資需求的特點,可以設計出我國高科技企業發展初期的融資路徑圖,如圖1所示:
(一)種子期資金需求及融資路徑分析
種子期階段,企業資金需求量并不大。資金的主要用途是用于產品的研發,一般依靠企業創業者的初始投入資金即可滿足企業資金的需求量。有些高科技項目如風電等項目可能需要的研發資金會比較多,此時企業投資者的初始投入資金無法滿足資金需求。這個時候企業應當積極爭取國家政策性貸款支持或者爭取政府補助。由于該階段,企業還無法產生現金流入,所以現階段企業要想獲得銀行等金融結構的貸款幾乎是不可能的。然而該階段企業也可以積極尋求天使投資人的投資,天使投資是企業科技積極考慮的一種外部融資渠道。
(二)初創期資金需求及融資路徑分析
初創期階段,企業資金需求量很大。企業創業者自己投入的資金已無法滿足發展所需,此階段企業必須尋求外部的幫助。然而此階段企業的管理風險、市場風險、財務風險又比較大,而收益相對比較少,且不確定性很大。從風險與收益的平衡關系來看,商業銀行并不樂意貸款給高科技企業,這主要與現階段我國商業銀行提供的金融產品和金融技術的不足有關。那么現階段企業可供選擇的融資路徑主要是爭取政策性貸款、政府補助以及風險投資。此階段企業的特征更容易吸引風險投資者,企業在選擇相應風險投資人的時候,不可來者不拒,而應該有所選擇。在選擇風險投資人的時候應該考慮在引入風險投資人資金的同時,更要考慮引入的投資者能否改善公司的管理水平,能否有利于公司銷售渠道的拓展等。另外,近年來我國也在大力發展企業集合債。企業集合債是一種非常適合高科技企業發行的債券,企業可以在此階段積極參與集合債的發行。
二、完善高科技產業發展初期融資環境的政策建議
(一)種子期階段融資路徑的完善建議
1.政策性貸款機制的政策建議。目前種子期階段的企業能夠獲得政策性貸款的數量相當有限,而此階段的企業更需要獲得政策性貸款的支持。造成目前不良局面的主要原因是企業與貸款機構之間存在著嚴重的信息不對稱,貸款機構無法真實了解企業的實際情況,從而造成了不具有成長性的企業由于一些特殊關系反而獲得了政策性資金的支持。要改變企業與貸款機構之間的矛盾,就需要貸款機構建立一套項目選擇機制,將資金投向真正有成長潛力的項目。在考核項目是否具有高成長性的時候,傳統的項目評價方法顯然并不適用,因為種子期階段的企業沒有財務數據值得分析和評價。所以項目的選擇機制必須以其他衡量指標為主,如技術新穎性、技術可實現性、技術未來可改進性以及創業者的背景等指標。在進行項目評價過程當中,應當舉行專家論證,而不是單純由貸款機構來決定。另外對政策性貸款的發放也應該是逐步發放的過程,對于發放貸款的使用效益要跟蹤分析,從而為下一步貸款的發放提供依據。2.天使投資發展的政策建議。目前,我國天使投資得到了長足發展,大多數天使投資都是由民間資本構成。然而從我國民間資本的數量來看,絕大多數的民間資本仍游離于健康的市場之外。大量的民間資本進入房地產投資、地下錢莊等渠道,這主要與缺乏有效的政策引導有關。政府需要積極引導民間資本天使化,在稅收政策等方面給予天使投資以優惠,使得民間資本能夠有效服務于實體經濟。
關鍵詞 遼寧銀行業;老工業基地振興;信用;對策建議
中圖分類號F8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2426(2006)05-0012-02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在實施振興遼寧老工業基地戰略過程中,經濟振興離不開金融的有力支持。銀行業信貸資余的注入、信貸資金投放結構的調整,將有力地促進經濟、產業結構的調整,進而促進遼寧經濟走向持續健康發展的良性運行軌道。
一、銀行業支持遼寧老工業基地振興戰略所面臨和存在的主要問題
1.信貸資金投放規模增長緩慢,制約經濟的快速發展:1978-2000年,我國國內生產總值年均增長9.5%,零售物價年均增長5.92%,而貨幣供應總量平均增長幅度達23.5%,高于經濟增長率和物價增長率之和9個百分點。這說明貨幣供應總量是充足的。到2003年底,全國銀行業存在總量已近5萬億元。在這種情況下,東部沿海地區與中丙部、東北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差距卻在逐步擴大。以上海、廣東、遼寧、四川、湖南五省(市)為例,根據人民銀行有關資料整理顯示(見表一),東北地區和中西部地區的資金供應無論是存量還是增量均明顯少于東部沿海地區。這反映出區域性的資金供應不足是導致經濟發展水平不均衡的一個重要原因。與此同時,遼寧等省份超貨嚴重,表明遼寧經濟對資金的需求非常旺盛。
2.信貸資金投放結構不合理,制約經濟結構,產業結構的調整:對2003年末遼寧省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貸款行業分布調查分析表明,貸款余額為6323億元,其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貸款僅占貸款總量的2.47%,農、林、牧、漁業貸款占貸款總量的2.72%,電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貸款占貸款總量的18.34%,金融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教育、文化、體育和娛樂業、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貸款占貸款總量的5.8%,大部分貸款投放在制造業等傳統產業上。
3、不良貸款余額大、占比高,財務包袱沉重,成為銀行發展的“瓶頊”。不良貸款和財務包袱問題比較突出的是國有商業銀行。2003年末,遼寧省四家國有商業銀行貸款余額為4206.4億元,占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總量的66153%,不良貸款余額卻占整個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良貸款余額的77.32%。按五級分類口徑不良率為34.05%,盡管比2003年初下降5.42個百分點,但仍比全國平均水平高出13.69個百分點。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呈現涉及的戶數多、分市的地域廣、政策性因素強的特點,清收處置難度大,一是全省不良貸款涉及產數多、地區,行業分布不集中,給集中處置帶來難度。二是不良貸款集中在國有、國有控股和集體企業。截至2003年末,國有、國有控股和集體企業的不良貸款占三類企業貸款總額的46.29%,占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總額的75.73%。三是不良貸款集中在傳統行業。截至2003年末,農林牧漁業、采礦業、制造和批發零售業的不良貸款余額占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總額的73.72%。四是政策性不良貸款多。截至2003年末,因政策性因素形成的不良貸款余額為300多億元,占不良貸款總額的25%以上。另外據初步統計,2003年末四家國有商業銀行各種待消化財務包袱1000多億元。這些財務包袱嚴重束縛了四家銀行的進一步發展,靠銀行自身力量難以消化,成為國有商業銀行發展的巨大障礙。
4.銀行業的組織體系不完善,限制了遼寧的融資能力,除大連外,就外資銀行機構來說,全省只有于2004年10月開業的韓業銀行沈陽分行一家,明顯不能滿足遼寧省銀行業對外開放的需要。2004年,鞍山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已遷址到上海,沈陽弘泰信托投資有限公司遷址到北京,省政府內的3家財務公司也在撤銷、遷址當中。這些情況反映出遼寧的金融環境存在薄弱環節,外資銀行機構,非銀行金融機構在遼寧謀求發展的愿望不強烈,這將在一定程度上限制遼寧的對外融資能力。
5.銀行業經營發展面對的信用環境差,影響銀行貸款的積極性,一是逃廢銀行債務現象嚴重。據統計,截至2003年3月末,國有及集體企業逃廢債金額達300億元,其中借故改制之機逃廢銀行債務金額達227億元,二是銀行勝訴案件執行難,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2001年以來,遼寧省銀行法律訴訟案件12608件,涉及金額274.8億元,已審結8668件,裁定銀行勝訴金額196.5億元,但銀行回收現論和實物折價值41.1億元,占20.91%,全省勝訴未執行案件7329件,涉及銀行債權156.3億元,分別占上訴審結案件數和勝訴涉案金額的84.55%和79.54%;三是一些地方政府的不適當做法,助長了逃廢債行為。這些現象的存在打擊了銀行增加貸款投放的積極性。
二、對銀行業支持遼寧經濟振興的對策建議
1.加快處置不良資產,促進國有商業銀行早日輕裝前進。一是積極尋求國家的政策支持。國有商業銀行和省政府要利用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造和實施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戰略的有利時機,積極向國家有關部門爭取政策支持,采取剝離、核銷、清收轉化等方式最大限度地處置不良資產,消化歷史包袱。二是政府,銀行一道,共同探索處置不良資產的新途徑。2003年,工總行和遼寧省政府正式啟動“打捆處置”不良貸款工作。遼寧省政府組織各市政府籌集受償資金存人專戶,按雙方約定的22%受償率償還貸款,貸款損失部分有工總行批準核銷。工行和遼寧省政府采取的這種處置不良貸款的方法,為政府、銀行合作處置銀行不良資產提供了新的嘗試,為下一步加大不良資產處置工作力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今后,省政府應加大集中(打捆)處置不良貸款的力度,建立日常專門機構。各市也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成立相應機構,研究制定適合當地特點的幫助銀行處置個良資產的措施、三是充分利用市場手段,加快不良資產處置。充分借鑒現代商業銀行的通行做法,積極與資產管理公司、外資金融機構以及其他金融機構合作,爭取在資產重組、打包處置,信托管理、資產證券等方面取得突破。四是推動貸款企業資產重組,盤活不良資產。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戰略的實施,必將
推動新一輪的資產重組和投資熱潮。商業銀行要積極參與,推動行業性、地區性的資產兼并。重組,充分發揮資產重組對企業資金、技術、產品,人員等生產要素重新配置的作用,吸引合適的外部投資者,通過資金、技術、人才的引進,提高原有貸款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技術水平和發展潛力,改善貸款質量,提高償偵能力.從根本上盤活不良資產。
2.充分利用遼寧經濟振興戰略實施的有利時機,開創銀行改革發展和地方經濟振興的雙贏局面。經濟發展和金融發展是相互促進、相互推動的過程。地區經濟增長的啟動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資金來源、資金積累能力和引入外部資金能力。國家實施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戰略,給遼寧經濟、遼寧銀行業的改革發展帶來了千載難逢的機遇,在國家實施宏觀調控措施中,應對遼寧地區進行科學分析,區別對待,采取適當的區域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進行協調配合。銀行業要積極為地方經濟發展提供信貸等資金支持,加大對東北三省在基礎設施、高新技術,制造業和農業等重點領域的貸款投放力度,尤其是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技術水平高、發展前景好、競爭能力強的項目和企業,改善中小企業、民營企業貸款難的現狀,促進遼寧省的經濟結構和產業結構調整。同時,也要充分利用遼寧省調整產業結構、經濟結構的契機,堅持“有進有退”的原則,堅決從發展前景一般.經營管理水平低、生產工藝落后的企業中退出,合理調整信貸結構,使信貸資金的使用形成良性循環。要加快機制創新、管理創新:產品創新和服務創新步伐,擴展發展空間,使銀行業的中間業務收入比重逐步提高,提高整體收益水平,提升綜合競爭力。
關鍵詞:西北地區;金融機構;改革
從根本上解決當前西北地區農村金融中的突出問題,不能局限于對當前農村金融體系的小修小補,必須從農村金融體系的整體著眼,重新對農村信用社、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進行功能定位和調整。推行全面的農村金融改革,完善西北地區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一、農村信用社的改革與小額信貸
農村信用社是我國農村金融組織的主體,是農村金融的主力軍。所以,改革和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應該從農村信用社開始,使其成為真正的農村金融主力軍。
1.農村信用社的職能定位和產權制度改革
現有農村信用社的改革和發展,原則上應根據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農村信用社自身的經濟實力考慮其可能的發展方式。為此,中央銀行應制定相關的轉制標準,以規范其改制。一般來說,在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的地區,如:西北各大城市郊區,農村信用社的勢力較強,對這些信用社的重組,取消兩級法人制度,將若干經濟、金融發展水平相近的信用社合并組建、轉變為地域性農村商業銀行,實行股份制改造,與目前西北地區城市商業銀行的改造類似,可能是一種可行的和合理的選擇。
對廣大經濟發展水平一般的農村地區而言,如果農村信用社實力較強,可參考上述經濟較發達地區的做法,按照自愿選擇的原則,重組為商業銀行。貧困地區信用社的業務主要應是支持農民的生產經營活動和脫貧工作,帶有政策性業務的成分。因此,它們的出路可以是:轉變成股份合作制信用社或互助式信用社,或轉制成國家政策性銀行即農業發展銀行的基層網點機構。當然,后一種做法的前提之一是農業發展銀行應將國家政策性長期融資、短期融資和扶貧等政策業務完全擔當起來。此外,可以考慮降低或者取消貧困地區農村信用社農戶儲蓄存款利息稅,減征或免征貧困地區農村信用社城建稅、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人民銀行西安分行與陜西省政府在陜西省楊凌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進行了財政貼息政策的有益探索,三年來財政共為農戶小額信貸貼息1000萬元,帶動信用社小額信貸、聯戶擔保貸款、農民自身投入和龍頭企業投入的資金達1.88億元,使示范區62.8%的農民直接受惠。
2.以擴大農村信用社浮動利率改革試點為契機,加快農村利率市場化進程
鑒于農村地區資金短缺,儲蓄成本、貸款和管理成本都較高的情況,應擴大存貸款利率浮動范圍。2004年10月28日,央行取消貸款利率的上限,這是一個令人鼓舞的貨幣政策手段。根據世界銀行研究表明,要實現農村金融機構的可持續發展,利率就必須能夠覆蓋儲蓄和貸款的管理成本、行政成本、違約成本、機會成本等。如果不推行貸款利率市場化,各正式金融機構、非正式金融機構,相互之間就不能展開充分的競爭。另外,根據當前存款利率市場化試點經驗,小幅度放開存款利率是無風險的,因為金融機構的變相高息吸儲在許多地方已經是公開的做法,農戶和企業可以直接從中受益。據統計,到2004年9月末我國最早進行信用社改革試點的8個省市農村信用社的資本充足率為7.38%,比改革前大大提高。
3.大力推行小額農業貸款
小額農業貸款,大有可為,這是很多農村信用社用實踐得來的經驗。國家在農村最主要的兩項金融政策是信用社小額信貸和支農再貸款,這正是通過信用社來執行的。2002年初召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提出必須高度重視農民增收問題,并要求農村金融部門要改善金融服務,要求信用社“積極推行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農戶聯保貸款方式”。農村信用社全面推行農戶小額信貸意義重大,它將促進信用社端正經營方向,轉換經營機制,豐富信用社的真正內涵和完善其體系,而且有利于緩解農戶貸款難問題,有利于抑制高利貸,促進農村金融發展和社會穩定。《金融時報》2002年1月22日報道,西北五省區農村信用社到2001年末,共發放給農戶貸款244億元,開辦小額信貸的農村信用社占五省區信用社總數的68%,開辦聯保小額信貸的占總數的39%,這兩種貸款合計余額為39億元,本息收回率平均在85%以上。加大對農戶小額信貸的支持和服務,是一個積極的、可喜的趨勢。
二、加強農業發展銀行政策性支農的作用
市場經濟并不是萬能的,市場機制下的“市場失靈”將使農業這個弱質產業和基礎產業處于十分不利的地位。因此,國家必須采取措施加以保護,其中利用政策性金融實施保護是重要舉措,是其它方式和渠道不能替代的。在目前西北農村經濟發展面臨極大困難的新形勢下,應該加快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改革,充分發揮其作為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的政策性金融的功能。
1.完善農業發展銀行的資金籌措渠道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應逐步減少對中央銀行的依賴,改變目前資金來源渠道過窄且不穩定的現狀,逐步拓寬融資渠道。其一是增發農業金融債券,從金融市場籌集資金。發行金融債券是規定中農業發展銀行資金來源的主要部分。為了保證農業發展銀行債券的順利發行,可以考慮規定商業銀行存款增長的一定比例或者強制要求保險公司的一部分資金必須用于購買農業發展銀行的金融債券,并由中央銀行予以保證。其二是允許農業發展銀行公開向社會發行中長期農業開發建設債券,籌集個人、企業手中的大量社會資金。其三是將郵政儲蓄機構從農村吸收的存款通過中央銀行劃歸農業發展銀行使用。其四是把國際金融機構,特別是世界銀行、國際開發協會和亞洲開發銀行對我國的農業貸款項目和扶貧開發貸款,統一由農業發展銀行進行轉貸。其五是統一國家支農資金的管理,特別是國家預算撥款用于農業的資金和其他用于發展農業的專項基金,都必須存入農業發展銀行。
2.擴大農業發展銀行的業務范圍
目前,農業發展銀行應在繼續支持糧食企業按保護價收購糧棉油等主要農副產品的同時,通過農業政策性貸款的信貸投向,在農業產業布局和農業區域布局上對農業發展進行重新規劃與調整,達到幫助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的目的。農業發展銀行尤其要擴大農業開發貸款,把主要力量放在增強農業發展后勁上,使農業發展銀行真正成為農業“發展”銀行。
第一,農業發展銀行的支持重點應從流通領域轉向生產領域,擴大對農業生產環節的貸款。一是支持以農田水利建設為中心的農業生產條件的改善。特別是西北農村干旱地帶的農田水利基礎建設。二是支持農業產業化和土地適度規模經營。注重支持西北各地有地方特色的農產品項目。三是作為信貸扶貧的主力軍,農業發展銀行應對西北貧困地區的各種扶貧經濟實體進行支持,特別是那些既和本地資源相結合,又能吸納大量勞動力就業的資源開發型和勞動密集型的企業。
第二,強化對農業服務領域的資金支持,尤其是對農業科技開發和推廣的資金支持,為農村經濟發展插上科技的翅膀。農業發展銀行首先應為發展農村職業技術教育、農業開發組織等提供資金支持。西北農村地區嚴重缺乏科技人才,通過科技教育投入,為西北地區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培養一大批科技帶頭人和合格勞動者。其次,根據市場需求信息,對具有比較優勢和發展前景的西北地區新、優、名、特產品的生產和銷售給予大力支持,并通過加大對農業科研經費與農業科研成果鑒定轉化的政策性信貸投入,提高農業科技進步在農業經濟增長中的貢獻率和農產品的科技含量,降低生產成本,提高農產品的品質和市場競爭力。
第三,支持農村生活基礎設施建設,提高農民生活質量。主要是以公路、電網、供水、通信為重點的農村生產生活設施的建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發展,可以大大改善農民的生活環境,促進城鄉平衡發展,提高農民的生活質量,提高農村社會化、現代化建設水平,而這種環境的變化又可以吸引更多的人才、資金、項目,使農村的農業和非農業都得到迅速發展,農業發展銀行可以分享到農村發展帶來的好處。
第四,支持西北地區農村的生態建設。加大農村能源生態農業示范工程建設以及生態資源保護的投資力度,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加快水土整治,退耕還林還草,防風固沙,促進農業的可持續發展。
三、中國農業銀行的改革要支持農業發展
中國農業銀行的改革應該著眼于支農,為了滿足西北農村地區的金融需要,就應該從三個方面加以改進:首先,由于西北地區農業的明顯弱質性和“三農”的特殊性,完全商業化的正式金融機構必然不能夠滿足農村的金融需求。因此,主要為“三農”服務的中國農業銀行的商業化改革就不應該與其他國有商業銀行采取相同的模式,必須是“有限度”的商業化,即中央銀行把中國農業銀行的贏利性指標壓低,以便于補貼其從事“三農”業務所帶來的必要虧損;另外,中央銀行還可以設立專項貸款,作為支持中國農業銀行的信貸資金。其次,中國農業銀行應該切實建立恰當的激勵約束機制,加強對農村經濟主體的信息掌握,增強對農村經濟主體的貸款力度。第三,要完善和規范中國農業銀行設在縣及縣以下農村經營網點的金融服務功能,取消單純吸儲的網點。
在農村金融與經濟的漸近式改革中,只有充分認識到農村金融在農村經濟發展中的重要地位,抓住我國市場化改革這條主線,才能使農村金融和西北農村各項改革更加有效。農村金融發展,需要社會方方面面按照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采取更直接、更有力的政策措施保護農業,發展農村,增加農民收入,才能夠共同建設一個全面小康的和諧社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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