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3-14 11: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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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財務預算;財務管理; 管理模式
財務預算管理是企業預算管理的一個分支,也是預算管理的核心部分。財政部于2001年、2002年相繼印發了《企業國有資本與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和《關于企業實行財務預算管理的指導意見》,它標志著財務預算管理這一科學的管理理念開始引起眾多企業的重視,并進入了規范和實施階段。
隨著集團化企業改革的推進,各集團企業已逐漸認識到財務預算管理的重要性,并且正積極探索適合集團公司的預算管理模式。本文結合山西汾西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汾西礦業集團公司”)財務預算管理的實踐經驗,研究、探討集團企業如何推進財務預算管理模式,以保證企業戰略目標的落實,全面提高企業的競爭能力和經濟效益。
一、財務預算管理的本質及作用
財務預算是指與企業現金收支、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有關的各項預算,從時間上可劃分為年度預算、季度預算和月度預算;從過程上涉及財務預算的編制、執行、調整、分析、考核等各個環節;從內容上涵蓋了費用管理、銷售管理、投資管理、資金管理等諸多方面。 財務預算管理既是一種權力控制管理,也是一種機制安排。集團公司預算制定后,各責任單位即子分公司必須執行。預算的目的是為了提高權力控制管理的力度和深度,即在實現集團公司整體利益的目標下,明確各子、分公司預算單位的權利和義務。
推行財務預算管理,可以有效分析、控制企業生產成本費用的列支,并指導企業調整預算期的生產成本和費用,促使企業達到經營目標;可以加強企業資本性支出的審核。促使企業合理調配資本性支出和經營資金;可以通過對重點企業、盈利大戶、虧損大戶企業的財務預算進行反復綜合平衡,并對這些企業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重點跟蹤和分析,及時糾正偏差,以確保整個集團公司經營目標的實現。
二、扎扎實實做好財務預算管理基礎工作,保證財務預算管理有效實施
汾西礦業集團公司是國家重要的主焦煤生產基地,屬國家大型1類企業,山西省“AAA”企業,現有十個原煤生產礦井,年生產能力2000萬噸;有八座大型洗煤廠,年八洗能力2000萬噸。有發電廠、水泥廠、設備修造廠、化工廠等非煤生產經營單位,兩個自營工程公司,基本形成了以煤炭開采加工為主、綜合發展的多元化大型企業集團。為加強財務預算管理并取得預期效果,集團公司及下屬各責任部門、各子分公司積極更新管理觀念,大膽探索管理新思路,積極做好各項基礎工作。為實施財務預算管理打下了扎實的基礎。
(一)加強職工業務學習培訓,不斷提高員工專業素質
多年來,汾西礦業集團公司十分重視加強職工的業務學習、培訓工作,緊密結合國家財務會計制度,針對企業生產經營實際變化情況,多次聘請專家教授對企業業務骨干進行專題知識講座。為加強集團公司財務預算管理提供了理論基礎。特別是近年來,每年組織財會人員開展技能大賽,并積極參加山西省煤炭管理局、山西省財政廳組織的財會電算化競賽活動,在各級別大賽中取得了優異成績,全面提升了企業財會人員業務素質。
(二)建立健全預算定額標準,為制定科學、合理的財務預算奠定基礎
汾西礦業集團公司根據各行業、各礦井單位的生產類型和特點,參照行業標準,通過對日常各種消耗數據進行記錄、采集、整理、分析,建立起科學、合理的各種定額、標準數據信息庫,主要包括各種材料消耗定額、水電消耗定額、勞動定額、各種可控費用定額等。為實施財務預算管理打下了堅實基礎。
(三)積極開展會計質量達標升級活動,加強會計基礎規范化工作
會計基礎數據資料是編制財務預算的主要信息來源,要真正搞好財務預算管理,就必須加強會計基礎工作,主要包括:完備準確的業務發生原始記錄、規范有序的會計操作規程、高效及時的數據傳遞系統、完善的財務會計信息分析系統、健全的財務預算分析和考評系統等等。為了加強集團公司財務會計基礎工作、提升會計信息質量水平,汾西礦業集團公司積極開展會計質量達標升級活動,制定了會計質量標準化達標升級考核細則,每半年在全集團公司范圍內進行檢查考評,并對檢查結果予以通報,實行獎優罰劣機制,有力地促進了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化、標準化和科學化。扎實、規范的會計基礎工作,為實施財務預算管理提供了可靠的信息來源。
三、加強財務預算管理,構建科學合理的預算管理模式
下面以汾西礦業集團公司為例,探討加強集團企業財務預算管理的模式,希望對集團企業財務預算管理的研究起到一定的借鑒作用。
汾西集團公司按照公司發展戰略的總體要求。以逐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提高科學管理水平為取向,積極探索并實施了財務預算管理制度。推動了集團公司管理創新,強化了成本的“剛性”約束,有效地控制了成本費用,取得了顯著成效。
(一)明確財務預算編制的總體指導思想
汾西礦業集團公司每年在編制企業財務預算時,認真貫徹落實集團公司職代會精神,緊緊圍繞集團公司總體工作思路。以年度經營方案為指導,以提高經濟效益為中心,明確財務預算編制的總體指導思想:1.牢固樹立艱苦奮斗、勤儉節約、勤儉辦企業的思想。2.認真執行國家和企業有關財務管理制度,從嚴控制各項成本費用開支。3.實行工資總額同經濟效益掛鉤,完善以產品數量計提、以經濟運行質量為標準的考核體系。4.切實加強企業內部經營管理,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反復測算,制定考核方案。5.努力提高企業的綜合競爭能力,圓滿實現年度各項工作目標。
(二)明確財務預算編制的依據
財務預算編制要以集團公司整體戰略發展規劃為依據,以業務預算為基礎,以經營利潤為目標,以現金流量為核心進行編制,通過預算報表、預算說明書的形式,實現對集團公司內部各種資源的合理分配、考核與控制,以便有效地組織和協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完成既定的經營目標。
(三)樹立全員、全程和全方位的管理理念,實施財務預算全過程管理和控制
汾西礦業集團公司財務預算的編制,首先由各業務部門分別按本部門的生產、經營、基建、后勤等工作性質制定相關預算。交由各有關職能部室進行專業職能管理的審核、把關,再提報財務部門,按照財務預算內容分類、匯總、整理、計算,編制集團公司財務預算,上報集團公司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由預算管理委員會根據企業當
年的產銷量、售價、生產經營條件等各種因素,權衡各項開支的合理性。對于企業重大的投資決策和涉及職工集體福利性的開支事項需提交職代會討論通過,方可實施。
實施全過程財務預算管理。汾西礦業集團公司對企業在生產、經營、銷售、基本建設等過程中涉及到資金的籌集、使用、耗費、收回、分配等財務活動,均制定財務預算管理標準,實施財務預算控制,使企業的各項經濟活動均受控于預算管理體系。
實施全方位財務預算管理。財務預算管理不僅是企業領導和財務部門的事,需要生產管理部門、資產管理部門、人力資源部門和行政后勤管理部門等共同參與、密切配合、協調一致。全方位地開展財務預算管理,使每個部門和個人對自己的工作有了控制標準和評價依據,以利于客觀、公正考核各自的工作績效。
(四)建立完善的財務預算管理組織機構,劃分財務預算管理級次
財務預算組織是財務預算機制運行的基本保證。汾西集團公司成立預算管理委員會,預算管理委員會下設領導組和辦公室。
領導組主要負責擬定中長期和年度全面預算的目標、政策,制定預算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審議平衡集團公司預算方案,組織下達預算指標,協調解決預算編制和執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審計、考核預算的執行情況,督促各預算單位完成集團公司的預算目標。組長由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擔任;副組長由各副總經理、總會計師、總工程師、工會主席擔任;常務組長由總會計師擔任;成員由集團公司副總會計師、副總工程師、財務、計劃、企管、勞資、生產、機電、安全、銷售、基建、供應等部門組成。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集團公司財務處。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集團公司財務預算的編制、審查、匯總、上報、下達、報告等工作,跟蹤監督預算的執行情況,分析預算與實際執行的差異與原因。提出改進管理的措施和建議。
下屬各單位成立預算委員會或相應的管理機構,明確財務預算管理責任人,各單位行政第一領導是本單位財務預算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預算執行結果承擔責任,經營礦(廠)具體負責組織編審工作,按照“上下結合、分級管理、逐級匯總”的工作程序,認真做好年度財務預算編制和落實工作。
集團公司預算管理根據公司治理結構實行分級管理,集團公司的總預算處于預算管理的最高級次,二級預算由二級分公司、控股子公司預算組成,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根據機構設置情況實行三級或更多級次的預算管理。
(五)根據集團公司的經營目標和管理體制,確定財務預算組成及編制方法
根據集團公司經營目標和管理體制,財務預算由利潤預算、貨幣資金預算、固定資產投資預算、資產負債預算及預算說明等組成。其中,利潤預算由收入預算、成本預算、期間費用預算、專項預算組成;貨幣資金預算由資金來源預算、資金使用預算和資金收支結余預算三部分組成;固定資產投資預算由煤炭企業各項專項資金收支預算組成;資產負債預算由資產負債表各項目增減預算組成。
1 成本預算及期間費用預算管理。成本費用預算是有效降低企業生產經營耗費、促進企業實現節能降耗的重要措施。汾西礦業集團公司各部門、各子分公司編制成本費用預算時,根據當年企業確定的經營目標,合理制訂、量化、細化成本費用開支標準,將各項可控費用考核指標層層分解落實到各部門、車間、隊組及個人頭上,實行成本費用管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系統管理模式。通過實施科學合理的財務預算管理措施,大大壓縮了各種不合理開支,拓寬了集團公司的盈利空間。
2 貨幣資金預算管理。貨幣資金是保證企業正常生產經營運轉的血液,也是企業財務預算管理的關鍵內容。汾西礦業集團公司在貨幣資金預算管理方面,實行年度貨幣資金總預算管理。分季度、分月度進行日常預算管理的辦法。企業預算年度內根據經營、投資、籌資活動預計發生的現金流入和流出情況,根據預算年度內預計達到的生產、銷售或營業規模及其帶來的各項收入、發生的各項成本費用支出情況,根據企業預算年度內預計發生的產權并購、長短期投資以及固定資產投資的規模及資金來源等情況,本著“量入為出、科學合理、綜合平衡”的原則,正確預測預算年度現金收支和結余情況,合理規劃集團公司現金收支和配置。保證企業生產經營、基本建設資金需要。
3 固定資產投資預算管理。汾西礦業集團公司在編制固定資產投資預算時,遵循“量人為出,量力而行,以收定支、留有余地”的原則,根據各項專項資金來源和資金承受能力確定固定資產投資預算,對以前年度專項資金有赤字的單位,當年專項資金安排留有結余,以彌補以前年度缺口。固定資產投資預算下達后,各單位固定資產購置嚴格按預算執行,杜絕“三外”工程發生。
以上預算以年度為準,但為更利于預算的執行。有的可按季度編制,如產品銷售收入;有的可按月度編制,如現金收支預算。
財務預算方法分為固定預算辦法和彈性預算辦法。對固定費用、能準確預測產品需求和產品成本的單位,采用固定預算的辦法。對變動費用、生產成本因生產環境及條件不同變動的企業,采用彈性預算辦法。
(六)嚴格規范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管理的程序
1 集團公司預算管理委員會領導組于每年9月底以前提出下一年度本企業預算總體目標。
2 集團公司所屬各級預算執行單位預算委員會或相應的管理機構根據企業預算總體目標,并結合本單位實際,于每年11月底以前上報本單位下一年度預算目標。
3 集團公司預算管理委員會對各級預算執行單位的預算目標進行審核匯總并平衡集團公司預算方案。經董事會會議審議后下達各級預算執行單位。
4 集團公司所屬各級預算執行單位應當按照下達的財務預算目標,于每年12月底以前上報本單位具體財務預算。
5 集團公司預算管理委員會在對所屬各級預算執行單位預算方案審核、調整的基礎上,編制企業總體財務預算。
(七)建立健全財務預算管理的考核獎懲機制
關鍵詞:保險企業 經營風險 財務防范
自2001年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以后,中國的改革開放進一步深化,保險業作為入世后開放最早的行業之一,中國保險市場開放程度也越來越高,外國保險公司在中國設立獨資保險公司或合資保險公司的越來越多。如何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是每個保險公司都要面臨的問題。而保險公司能否在未來發展中處于領先位置,關鍵取決于保險公司對經營風險的防范。保險企業的經營風險是指由于各種因素,如風險選擇、費率選定、通貨膨脹、市場競爭和國內政治經濟形勢變化等,導致保險公司實際經營效果偏離預期目標,使保險公司遭受財物損失風險。
一、保險公司經營風險財務防范的重要性
(一)規范保險公司業務工作,促進公司業務的健康持續發展
隨著我國保險業的進一步發展,市場競爭日益激烈,保險企業的生存發展愈來愈艱難,財務會計工作是保險公司財務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會計工作的優劣直接關系著保險公司財務管理水平的高低,對整個保險公司的日常經營起到很大的促進作用。從中國保險業發展的二十多年歷程來看,保險業務越發展,財務管理工作就越重要,財務管理工作除了要對保險公司日常的財務工作進行核算,又要對會計核算的結果進行評價和預測,這就要求保險公司的財務管理部門必須提高應對經營風險的能力。經營風險對保險公司的日常運作來說有很大影響,如果公司財務管理不當,造成財務管理漏洞,就可能加大公司經營風險,影響公司運行,降低公司利益收入。
我國一些保險公司風險管理水平和手段都比較落后,尤其是在保險主體比較密集的地區,保險公司存在著一些財務管理漏洞:重規模、輕管理,財務監管不力,管理權責不明,為追求短期規模采取無原則的壓低費率,降低保額或提高手續費等不正當競爭手段等,這些漏洞的存在都給保險公司經營自身帶來嚴重的風險隱患。制約著保險公司的健康發展。保險公司通過提高公司經營風險的財務防范力度,通過制度化、規范化的操作,引導企業實現經營價值最大化,降低經營成本,實現對公司經營風險的有效控制。
(二)提高保險公司應對金融風險能力,增強公司的市場競爭力
保險公司面臨的市場競爭風險是由公司外部環境造成的風險,是無法避免和不可忽視的。各個保險公司之間為了爭奪客戶和占領市場,有時會采取不適當的方式降低保險費率,影響了保險公司應對風險的能力。一些基層保險公司為了完成業務指標,甚至采用虛假承保的辦法增加保費收入和完成業務量指標,更為嚴重的是有些保險公司為事故發生后的企業補辦保險。這些違規做法嚴重影響了市場公平,破壞了公平競爭秩序,無形之中加大了保險公司潛在的經營風險,增加了公司財務危機爆發的可能性。加強保險公司管理工作,能夠降低企業財務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增強保險公司的競爭力,提高公司應對金融風險的能力。
(三)充分保護保險當事人的利益,增加保險公司利潤
雖然我國保險業的起步較晚,但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中國保險業已經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保險作為人們防范未知風險的有效手段,是保險雙方當事人基于合同建立起來的一種經濟關系。根據有關資料顯示,目前中國城鎮居民的投保率在40%左右,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我國還有較大差距。在加快普通民眾保險意識宣傳的情況下,保險公司自身也要增強公司實力,保險業是專業性和技術性較強的行業,保險企業在經營保險業務時,必須引進專業知識水平高和經驗豐富的人才,這些人才對保險業務中使用的保險知識非常熟悉和了解,在進行保險工作時具有絕對優勢。保險公司本著對客戶負責,為客戶服務的原則,保險公司必須盡量減少和避免經營風險,保護客戶的合法權益,更要防止客戶為了騙取保費而蓄意制作事故的問題的發生,通過提高自身抵御經營風險的能力,將潛在客戶轉化為現實客戶,增加企業經營利潤。
(四)規范保險公司財務管理工作,提高資金利用率
由于經營風險存在的普遍性,尤其是保險公司的業務范圍涉及社會生產和經濟生活的各個方面,保險公司業務具有特殊性,關系許多人的切身利益,直接影響社會穩定和經濟運行。從一定意義上說,保險公司承擔著社會保障責任,為國家發揮社會“穩定器”的作用。保險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可以有效的防范可能發生的財務風險,對公司的經營活動實行有效監管,實現公司財政資源的合理配置,增強公司應對經營風險的能力,降低資金不良使用率,增加公司的經營利潤。
相比于一般企業來說,保險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相對完善。許多企業因為財務管理不到位、管理存在漏洞,最后導致公司爆發財務風險,引起公司的倒閉、破產。一些小企業存在資本結構不合理、資金使用不當、管理者對經營風險認識欠缺等問題,正因為存在這些問題,企業在面臨經營風險時不能有效和及時應對,導致風險對企業經營的沖擊過大,造成了企業的經濟損失,阻礙了企業的正常運行甚至走向破產的道路。保險企業因其業務的特殊性,公司財務管理水平較高,財務防范機制到位,管理者認識到了公司財務管理的重要性,資本結構相對合理,流動負債水平較低,提高控制和防范經營風險的能力,使保險企業在應對經營風險時能采取有效措施,把損失降低到最小。
二、完善保險公司經營風險財務防范機制的對策
(一)加強財務制度建設,規范財務行為
保險企業首先要樹立依法經營的信念,自覺規范企業經營行為。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保險市場是自由競爭的市場,保險企業要遵紀守法,促進規范而有序的保險市場的完善。制度建設不僅對保險企業而言,對其他行業的任何公司來說都是非常重要的,是規范企業經營行為的前提和保證。保險企業要加強分支機構的管理,就必須加快公司內部財務規章制度的建設,健全現有的規章制度,保證各項工作都依照制度進行,提高企業財務工作的規范性和合理性。在加快財務制度建設的同時,要注意加強員工對企業財務制度的學習,使員工在工作中自覺的按照制度辦事,防范公司財務管理漏洞。企業要強化財務制度的執行力度,優化企業經濟資源配置,同時通過內部監督保證各項制度落實到位。
(二)定期進行員工培訓,引進高素質和高學歷人才
人才是企業持續生存的無盡動力,也是企業在競爭中獲勝的保障。保險企業要定期對員工進行職業培訓和道德教育,提高從業人員的業務能力和思想水平。保險企業的財務管理人員必須具有專門的保險會計知識,熟練掌握有關專業技能,熟悉保險公司財務工作流程。企業合理的分配機制可以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保險企業可以對員工進行業務激勵,將薪酬與績效掛鉤,員工通過培訓增加專業能力,提高工作業務量,增加收入。保險企業還要注意引進高素質人才,與國際保險業發展接軌,通過引進人才,改善企業人才結構,增加員工工作活力,增強企業財務管理能力,降低企業財務風險發生的可能性。
(三)加強資金管理,提高企業資金效益
企業管理以財務管理為中心,財務管理以資金管理為重點。資金是企業的血液,資金鏈斷裂是許多企業巨人轟然倒地的直接原因。做好資金管理,不僅可以防范風險,還可以在無形之中給企業帶來巨大的資金收益,保險業做為金融企業,對資金管理要求更為嚴格。保險企業要想在競爭中獲勝,必須要加強公司的資金管理,科學管理資金,提高資金運用效率,降低資金沉淀率。當前一些保險公司存在資金管理不善,結構不恰當的問題,增加了公司財務風險的可能性。保險企業要充分考慮到資金運用的科學性和合理性,解決好資金運用與業務增加的統一,節省資源與增加利潤的統一。使資金管理在企業經營過程中發揮更大效益。
(四)加強財務核算管理,提高財務數據使用價值
核算是財務管理的基礎,財務核算的真實性、準確性才能體現出財務數據的價值。及時、準確、真實的記錄各項收入與支出。將各類數據細化到各經營主體、各產品、各銷售渠道,定期從經營主體、產品、銷售渠道等不同角度對經營成果進行分析比較,給企業經營決策者可靠的財務數據支持,不斷優化企業的產品結構,調整銷售模式。提高公司抵抗風險能力,體現財務數據的使用價值。
(五)加強企業內部財務監督,有效防范企業經營風險
保險企業要建立健全財務內部監督體系,加強內部審計與監督,改革傳統的財務管理模式。保險企業應該成立獨立的財務監督小組,對企業的財務工作進行嚴格監督,提高企業防范財務風險能力。企業還可以量化財務管理,建立各種指標,異常問題及時預警,從根本上保證企業內部控制體系的合理性和嚴密性,避免出現財務管理漏洞,杜絕企業財務風險發生的隱患,提高企業應對經營風險的能力。只有采取科學、規范的財務管理模式,才能保證企業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保證保險公司持續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孫敏.淺析保險企業會計風險防范[J].商情(教育經濟研究),2007;4
1.從總體上看,中國保險業風險管理水平較低,風險管理理念不強。
第一,風險管理作為一種管理職能還基本上沒有被融于保險企業管理中,保險經營基本上還是財務型控制被動經營。第二,保險業發展總體決策和保險公司決策在相當程度上缺乏風險管理理念,保險的粗放型經營、以保費收入作為經營業績的硬招標的決策思路對目前的保險發展仍起著決定性作用。第三,保險風險管理技術水平低,風險評估、保險信用等級評定缺乏有效的評定標準,風險控制和風險融資的方式相當有限。許多保險公司根本就沒有防災防損部門,在有防災防損部門的企業中,其人力與財力的配備不足。第四,在保險風險控制過程中,事后控制為主要控制方法,對風險的事前控制重視不夠。第五,在保險監管方面,主要還處于事后監管階段,監管工作缺乏主動性和前瞻性,監管重點仍在費率等問題上,對關系到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風險資本比率、再保險安排、資產配置等內容監管力度不夠。
2.較為注重顯性風險管理,對隱性風險管理重視不夠。
第一,在業務發展導向上,注重規模和速度,強調業務增長量,忽視保險發展的質。由于我國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的設立主要是根據保費收入增加額為依據的,保險法規和保儉監管部門對保險費地位的過份強調在一定程度上導致商業保險公司把保費的追逐作為主要經營目標。保險公司在實際展業中,重保費,輕理賠;在保險市場競爭中,以保險價格進行惡性競爭,盲目承保、劣質承保并存;在保險險種開發上,以占取市場份額作為主要手段,對保險產品風險的管理控制重視不足。
第二,在保險發展導向上,某些方面還存在著保險決策和保險經營中的短期行為,對保險業發展及保險公司發展戰略長遠性研究不夠;在公眾對保險的信任度方面,保險業未能充分重視惡性競爭、保險中介制度混亂、保險欺騙對社會公眾產生不度影響;在制度法律建設方面,對保險發展的制度環境和法律基礎建設重視不夠,一方面表現在保險法在某些方面存在著缺陷與不足,另一方面保險法已不能完全適應開放條件下保險業的發展,一個有效的保險法律體系還未基本形成;在保險文化建設方面,保險公司文化建設滯后,保險文化傳播缺乏創新,保險公司的形象度和美譽度構建急需加強。
3.較為注重內生風險管理,忽視外生風險管理。
第一,部分保險公司不重視對公眾信任風險的管理。第二,對保險開放、民族保險安全的風險重視不夠。在加入WTO的背景下,如何有效地對中國保險市場進一步開放中的各種風險進行管理研究不足,忽視中國保險業發展過程中的內在的根本制約。第三,部分保險公司較為重視公司內部風險管理,而對保險同業的規范競爭、有序競業的風險管理重視不夠,保險同業組織的作用還相當有限。第四,對保險中介組織的風險管理力度不夠。部分保險公司無視保險中介的有關法律規定,不顧中介機構經營資格、業務水平、職業道德狀況等條件進行中介展業,表明保險公司對中介組織風險管理與保險公司自身的規范經營都應加強。第五,缺乏對保險欺騙進行風險管理的有效手段,保險欺騙給保險公司造成的損失日趨加大,在中國保險理念不強、法律意識淡薄的國度里對保險欺騙的風險管理需在制度完善和技術創新上加大力度。
4.未能建立起有效的風險管理信息系統,風險管理決策缺乏依據。
保險經營是在大量可保風險前提下運用大數法則對可保風險進行分散,各類風險數據、損失數據是保險經營的數理基礎,在相當程度上也可以說,風險數據、損失數據是保險經營的保險資源。保險經營依據這些保險資源從事保險展業,通過展業擴充豐富這類資源提高保險經營水平和展業范圍。因此,在理論和實踐中都要求保險公司(包括社會)建立一個完整的信息系統對這類保險資源進行保護、開發和利用。我國相當部分保險公司有效的風險信息系統都未能建立,這將可能導致保險經營決策缺乏合理依據,使保險經營缺乏合理的數理基礎。從某種程度上,這將可能導致道德風險和逆選擇的增加。
5.風險管理理論滯后,風險管理人才不足。
在我國,風險管理理論發展滯后,風險管理人才不足已是一個不爭的事實。保險風險管理既包括風險投資、保險購買和管理、安全、賠償金管理、索賠管理,又包括公共關系、市場服務、培訓員工、提供法律咨詢等內容;既包括對保險公司的硬件失誤風險和軟件失誤風險的管理,又包括組織性失誤風險和人的失誤風險的管理;既包括保險公司內部風險管理,又包括保險業風險管理;既包括保險經營顯性風險的管理,又包括保險經營隱性風險的管理。只有建立起全面的風險管理觀,才能推動和實現保險業有效的風險管理。
二、目前風險管理狀況對中國保險業發展的影響
1.保險業風險管理及保險經營風險管理弱化在相當程度上影響保險業的可持續發展基礎;
近年來40%的保費增長率是在粗放型經營模式下,在風險管理未能有效實施的情況下實現的,在這種經營模式下,重視保費增長速度與資產負債管理重視不夠并存,保險公司總資產增加與凈資產減少同在,保險市場規模擴大與保險業務的利潤水平逐步降低并舉,增加保費的快速增長與較多風險的累積相隨,這不僅有悖于保險業風險承擔、風險分散的宗旨,而且大大影響保險業可持續發展的基礎。
2.保險經營風險管理功能弱化將不利于深化社會公眾對保險的信任,保險信任和保險信心是各國保險業發展的生命力所在。
近現代保險發展的共同基礎是社會公眾對保險業的信心和信任,這是決定保險需求的根本因素,因為信心和信任是保險理念培育的良性土壤。因此,保險公司必須建立真正地為社會公眾分散風險、為社會公眾提供各種風險管理服務的經營理念,真正地實現保險經營與保險風險管理的融合,以增強和鞏固社會公眾對保險業的信心。特別是在目前風險分散途徑多樣化的情形下,增強社會公眾對保險業的信任和信心對現代保險業發展具有決定性的意義。
3.保險經營風險管理的弱化將使中國保險業在國際保險市場中缺乏競爭力,導致中國保險業在對外開放和加入WTO中處于更加不利的局面。
從中國民族保險發展歷史可以看到,中國民族保險業是在中國本身缺乏商業保險理念和商業保險技術機制、在國外保險公司對中國保險市場進行掠奪和控制的不利條件下產生和發展起來的,這種特定的歷史路徑制約了中國現代保險業的發展。因此,在中國民族保險實力不足、現代民族保險發展缺乏一定制度環境和制度基礎的條件下,民族保險業更應注重自身的穩健發展,大力加強保險發展的制度建設,培植保險理念。惟有如此,才有可能實現民族保險發展從量的增加到質的升華,增強民族保險業自身在國際保險市場的競爭力,逐步有序地實現保險的國際化。
三、對策
1.實現保險經營方式的根本轉變,制定穩健的保險產業發展政策,為中國保險業風險管理構建良好的宏觀環境。
保險業發展要實現根本性突破首先必須實現從粗放型經營方式到集約型經營方式的根本轉變,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走出重速度、輕質量的惡性循環,把保險發展引上穩健、健康的軌道,進而逐步增強民族保險業的綜合實力。也只有在經營方式根本轉變的前提下,才可能制定出穩健的保險產業發展政策。
穩健的保險產業發展政策是中國民族保險業發展的基本戰略前提。首先保險產業政策必須建立在中國特定的政治經濟和人文背景上,只有在這種根基上培植公眾的保險意識,構造保險制度環境,完善保險法律制度,開發保險資源潛力,滿足公眾的保險需求,才能走出一條適合中國國情的保險業發展道路。其次,保險產業政策必須體現可持續發展性,堅持可持續發展性,才能有效地開發中國潛在的保險資源,才能實現重速度、輕質量的粗放型經營方式到集約型經營方式的根本轉變;只有堅持可持續發展戰略,才能真正實現保險業本身的宗旨;只有堅持保險業的可持續發展,才能逐步樹立和增強公眾對保險的信任感。再次,中國的保險產業發展政策,必須把戰略管理、經營管理和風險管理融于一體,政府應以較高的戰略眼光來發展保險業,保險業在社會政治經濟中的特殊地位要求政府對保險業實行低稅政策,改變目前中國保險業稅負較重的局面,對一些投資型產品的開發可考慮稅收優惠或遞延稅收政策,對外資保險公司的稅收政策應考慮到有利于民族保險業的發展和中外保險企業的公平競爭;保險業應堅持經營管理和風險管理相結合,實現保險真正地為社會經濟、社會公眾服務宗旨;保險產業政策還必須考慮到中國經濟發展的不平衡狀況,在一定程度上可考慮建立區域性的保險產業政策與統一的保險產業政策相結合的保險產業政策體系。
2.培植健全的保險意識,完善保險法律制度基礎,為中國保險業風險管理提供制度支持。
保險風險管理不僅僅是一種風險識別、衡量、控制、融資的技術方法,還在于風險管理制度是一種保險制度安排,提供對風險管理的制度支持是十分必要的。培植健全的保險意識是構建中國保險制度基礎的一個永恒主題,保險意識的培植一方面需要保險公司規范的經營作風、良好的社會形象的凝聚力和輻射力來實現,另一方面,社會各界對保險意識的傳播也有利于保險意識的培植和增強。
法律是風險管理的制度基礎,保險法律制度完善程度決定風險管理水平高低及其績效大小。目前應著手解決保險發展與保險立法滯后的矛盾,彌補《保險法》中的缺陷和不足,同時抓緊時間構建完整有效的中國保險法體系(包括《保險業法》、《保險合同法》、《外資保險公司市場進入與監管條例》等)。
3.實施全方位風險管理制度,強化社會風險管理理念,是中國保險業風險管理的重點。
保險經營方式的轉變、保險法律制度的構建不可能一蹴而就,在中國的特殊體制背景下,保險經營方式轉變、保險法律制度構建應與保險業全主位風險管理實施同步進行。中國保險業全方位風險管理包括對物的風險、行為風險與心理風險管理、制度風險與人的風險的管理、顯性風險與隱性風險的管理、內生風險與外生風險的管理、風險信息管理系統與風險預警系統的管理等。
在強調風險核保管理的同時,須強調逆選擇風險和道德風險的控制;在注重保險產業發展風險管理時,應特別注重決策風險的管理,克服目前保險發展的短視心理和短期行為;在制度風險的控制上應堅持內控制度、同業制度與監管制度三管齊下,在人的風險控制上,既要控制管理內部人風險,又要控制中介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再保險人和保險投資機構投資者的風險;在內生風險與外生風險管理上,要積極探索怎樣對保險開放中出現的風險進行有效控制和有效管理,對中資保險公司與外資保險公司的稅收風險加以重視。總之,在整個保險產業發展、保險制度構建過程中都必須把風險管理制度和風險管理理念融于這一過程中。
從國內與國際的角度來看,在銀行、保險及證券業的發展中,先進的數據處理和電信設備以及政府對金融行業管制的放松將會創造新的統一金融服務業,這加劇了金融各個行業間與行業內企業之間的競爭。保險業發展的主導方向逐漸被資產規模巨大、資本雄厚、經營領域寬泛又不失競爭力的以保險為主業的金融服務集團所掌握,這些保險集團作為“金融超級市場”經營各類金融產品與服務,既包括壽險、非壽險、再保險等保險業務,也包括資產管理、信用卡、證券承銷和經紀等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業務。而這一切的形成與發展,都離不開資本經營。
資本經營是保險經營中最重要的方式之一,既是保險公司在困境中進行企業再造的有力手段,也是保險公司成長壯大的必由之路。資本經營是通過產權的變更與交易實現規模經濟與范圍經濟,以及公司治理結構的變革,最終提高產業的競爭力,以增加所有者權益。通過資本經營研究如何調整現有不合理的資本配置,啟動存量資本,吸納閑散資本,激活呆滯資本,聚集優勢資本,甚至引進外來資本,在增加資本的同時,擴大保險業的經濟效益。
資本經營的制度基礎是較為完善的公司制與發達的資本市場。現代公司制明晰的產權關系使產權的變更與交易成為可能。資本市場是企業為進行資本經營而籌集資本和進行投資的場所,一個結構完善、競爭有序、規范嚴密的資本市場,可以促進資本經營的順利進行,可以發揮市場對資本的配套功能,資本市場的不發育和不完善,將是資本經營的制約因素。
資本經營的對象是所有者權益,以及由所有者權益所產生的一系列權利的制度安排。這些制度安排從根本上決定了保險公司的經營效率。正如哈佛大學商學院凱斯教授所認為的,不存在最佳的公司產權制度與治理結構,應根據環境的變化與行業的特點,及時調整公司產權制度與治理結構。而企業產權制度的重新設計,則屬于資本經營的范疇。資本經營的突出特點是資產的擴張,保險業通過資產擴張,可以實現效率和競爭力的提高。
一、保險資本經營的形式和目的
資本經營是對所有者權益的經營和管理。所有者權益是指所有者對企業資產的剩余權益,企業所有者權益依其組織形態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名稱。獨資企業的所有者權益稱為“資本益”,合伙組織所有者權益稱為“合伙人權益”,公司組織的所有者權益稱為“股東權益”。對于國有獨資公司而言,所有者權益自然被稱為“政府權益”。保險資本經營是資本所有者及其人依據出資者的所有權經營企業的所有者權益,以實現資本的保值與增值目標。
在“資本稱王”的時代,保險業資本經營是優化資本結構,解決資本金短缺的重要途徑。資本經營不僅滿足產權主體和監管政策的需要,同時為跨業經營與收購活動提供重要的戰略手段。20世紀80年代后期,在美國保險業2600多家公司中有70多家破產,尤其是排名在前25名的加利福尼亞執行保險和共同受益保險的破產,動搖了客戶對整個保險業的信心。投保人的需求已轉向對利率敏感型的保險產品,同時金融業內的競爭越來越激烈,這種趨勢導致了對更具有競爭力的經營方式的研究。1992年,美國的保險公司如安塔那、旅行者保險公司和公平人壽采用直接從外界輸入資本或出售部分資產的方式,使保險業的困境得以扭轉。1990年前后,美國保險業由于“垃圾債券”市場與不動產市場的暴跌,引起了政府和公眾對其的信任危機。為了提高投保人的信心,10大保險公司都分別從其控股公司接受資本注入,改變股權結構,以防止評級機構發表的信用級別滑坡和提高投保人和人的信心。這里美國保險業所倚重的主要就是資本經營的方式。
保險的資本經營主要有兩種方式。第一種是改變企業的所有制形式,進行融資。在歷史的發展過程中,保險業所采取的組織形式是多種多樣的,在現代保險業發達的國家與地區,股份制和相互制是最常見的兩種商業保險所有制形式。此外還有相互保險社、保險合作社、勞合社等形式。
在不同的經濟環境與保險業發展的不同階段,不同的所有制形式對企業的發展更為有利。按照解釋經營組織方式和管理人員行為方式的企業理論,在一個特定行業競爭中取得成功的企業是其所有制形式有利于其壓縮總成本至最低限度的企業。通過改變企業的所有制形式,進行融資,使企業投資主體多元化,不僅實現了資本的增加,降低成本,為未來生產經營的發展奠定基礎,而且可以重塑企業的法人治理結構。
第二種方式是兼并與收購。并購是產權流動最主要的方式之一。企業并購的實質是一種產權轉讓或交易行為,由此引起企業對可控制與支配資產權力的轉移。保險行業的特點以及大多數保險產品和其他金融產品之間的可替代性和競爭性使保險業與其他金融服務業之間相互進入的成本較低,使并購成為現代保險業擴張業務領域的重要手段。生產經營、投資經營是企業實現內部成長逐步擴大規模的途徑與手段,而并購是企業實現外部成長的主要途徑。
轉變所有制形式和兼并與收購,都是保險業依托資本市場利用多種金融工具與手段,進行擴張經營領域,增強企業財務基礎,適應金融混業趨勢,組建金融服務集團的手段。組建多元化的金融控股集團是保險公司資本經營的最終目的。對保險業而言,只有達到一定的規模才能具備市場競爭力。根據美國A.M.Best對美國以資產計最大的200家保險公司連續4年的調查研究表明,保險公司的規模與經營業績呈正相關。這200家保險公司在數量上只占美國保險公司的13%左右,但保費收入所占比例卻高達88%,資產占比更高達93%,稅后利潤占比為86%。在1998年按營業收入排名的“全球500強”的企業中,保險公司共有52家,超過企業總數的10%,其中壽險公司多達34家,擁有絕對優勢。因此,資本經營是保險公司最終實現資產擴張、集團化經營的必由之路。
二、保險資本經營產生的必然性
保險公司組織架構可以分為專業公司模式與集團公司模式。保險資本經營實際上是保險集團化在企業經營手段方面的表現,而集團化是保險公司發展到一定高級階段的必然趨勢。在全球前20家保險公司中絕大部分都是集團公司的形式。
單一經營保險業務的專業公司是保險業發展初期,在分業監管、精算與投資技術落后的背景下產生的,可分為專業分設模式與專業控股模式。在專業分設模式下,保險公司只經營保險業務,在絕大程度上側重于生產經營,投資經營不是重點,投資方式與策略也非常簡單。在專業控股模式下,保險公司開始重視投資經營,并投資設立提險產品與其他金融服務的子公司,母公司在經營保險業務的同時對子公司進行資產管理。母公司與子公司作為獨立的法人,彼此業務嚴格分開且對外獨立承擔責任。但其突出的特點是經營主體規模小,所能提供的服務單一,導致提供同樣的產品成本高,競爭力弱,償付能力低,經營風險高。這使得保險公司在放松對分業的監管情況下,隨著金融領域各個行業間與內部競爭的加劇,集團化成為保險公司必然的選擇。
在集團公司的模式下,集團公司通過控股對專門進行生產經營的保險子公司與產險子公司以及專門進行投資經營的投資子公司進行管理,由集團公司對重大對策等方面進行統一管理。各個子公司經營與保險相關的業務范圍給保險公司提供了更大的空間,開拓了除保險業務以外的多種收入來源,并通過資產多元化,使保險公司具有更大的整體穩定性。由于提高了競爭力,集團模式被越來越多的保險公司所采用。
資本經營實現公司的集團化,使保險業可以為客戶提供包括投資在內的全方位的金融服務,既有利于企業競爭力的提高、規模的擴大,又有利于建立更為密切的企業與投保人之間的關系。在市場化的經營環境中,保險公司在利潤目標與競爭機制的作用下,有強烈的擴張資產規模的愿望,這需要通過跨國經營、規模經營、多元經營等方式來實現,而其中最核心的手段就是資本經營。
三、保險資本經營的作用
資本經營是企業與行業在發展過程中,增強自身競爭力的重要手段。對保險業而言,通過資本經營可以增強保險業承擔風險的能力,迅速擴張保險業在國民經濟中的作用,有利于資源的有效配置,促進存量資本的流動,實現保險業內部企業間與其他行業企業間優勢的互補,從而提高行業的整體效應。
1.有利于資源在保險業的優化配置
不同的保險公司各有優勢。例如,有的保險公司具有較強的市場開拓能力與適應市場需求的險種,有的保險公司具有較大的市場規模和品牌優勢。在某一方面優勢的培養需要相當長的時間,在這期間公司將喪失掉很多成長的機會。通過資本經營,公司實現了資產重組,優勢互補,并購前公司所具有的技術、管理經驗、知識等生產要素能以更快的速度、更低的成本傳播與嫁接,劣勢公司被優勢公司所接管,優勢公司得以擴張,使生產經營、投資經營形成規模,以實現規模經濟。
2.解決保險公司所有制形式不適應經濟環境的問題
轉變所有制形式與組織架構,是企業在當今經濟環境發生迅速變化時期所采用的重要手段。尤其對保險業,在其發展過程中,所采用的組織形式與組織架構比較多樣化,這就需要企業經營者與所有者根據環境的變化,及時調整所有制形式。在美國,限制金融業跨行業經營的Glass-SteagallAct已經被廢止,在1999年底,經克林頓簽署通過的金融現代化方案的推動,使金融控股公司的組建成為可能。1996年,日本進行的“金融改革”開始促進銀行、證券與保險的相互兼營。這使得組建以保險公司為核心的金融控股公司成為可能。
3.可以解決保險業在發展過程中資本投入不足的問題
根據保險公司的經營規律,在新市場上開業的保險公司其開業的前5、6年之內難以盈利。同時,在競爭性投資收益上升的情況下,保險公司難以吸引到新的投資。因此,保險業以較快速度發展時,存在增量資本不足的問題。一方面保險業在擴大增量時,缺乏資金;另一方面,保險業中存在著大量沒有被有效利用的存量,用存量來彌補增量不足的基本方式就是并購。
4.是企業實現經營戰略的重要手段
經營戰略是企業在根據自身條件和外部環境分析的基礎上,為實現企業的經營目標而做出的長遠規劃,資本經營關系到企業的長遠發展,因此,其必須以企業的戰略為指導。在企業選擇進取型發展戰略時,可采用兼并、收購、改制、控股等形式,形成資產規模的擴張與資本收益的增加。當企業選擇轉變或退卻型戰略時,可以采取拍賣等產權轉讓的形式,縮小企業規模或進行經營重點的轉移,對某一類業務進行轉讓,從而調整企業的產品結構,提高資產經營的效率。
資本經營可以打破行業間、市場間的壁壘,實現經營重點的轉移。保險公司要實現跨國家、部門、行業間的進入,利用資本經營打破壁壘比直接投資進入更為迅速和有效得多。
5.有利于金融資產的合理配置,實現負債管理的科學性
金融業的各相關行業的不同特性,歸根到底是由其負債的不同特性所決定的,而負債的不同特性又決定了其不同的資產匹配屬性和風險控制方法,進而決定了該行業的經營特性。當保險業的資本經營活動向金融行業的其他領域拓展時,可以充分利用不同特性負債的屬性,在各種金融資產之間實現科學的配置,從而提高資產負債管理的科學性。
以改革為動力,推進保險公司內部各項管理制度的創新
越來越多的人已經認識到保險公司的競爭優勢主要取決于公司的人才技術優勢和組織管理優勢,而不只是傳統的資源優勢和資金優勢。保險資源配置和經營管理能力的差異性以及保險公司利用這些資源的獨特方式,形成了公司各自的競爭優勢和比較優勢。建立內控制度和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提高保險公司的自我約束意識,防范和及時發現經營風險,建立公司內部相互制衡機制,確保正確反映公司的經營效益,提高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健全有效的內控制度可以監督和彌補公司管理中可能存在的缺陷,使公司在市場環境變化和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的情況下,實現公司的市場經營目標。
保險公司的內控管理制度建設應注重體制創新和機制創新,可以參照國際先進的管理模式進行公司內部管理體制的改革創新,比如公司價值鏈管理、組織結構管理、業務績效管理、客戶關系管理、公司價值管理、銷售渠道管理、服務質量管理、公司品質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激勵約束機制管理等。
2003年車險管理制度改革是保險業的一次理論創新、體制創新、管理創新和實踐創新,對國內保險業改革的深化、保險公司經營增長方式的轉變、保險業務結構的調整以及促進保險業快速健康穩定發展將產生重大影響。保險公司應及時研究車險管理制度改革對公司的經營管理體制所帶來的影響,最大限度地引入市場競爭機制,通過改革創新推動公司按照市場經濟規則提高自身的核心競爭力。
按照公司內控管理制度的要求,保險公司總分支公司之間應該建立嚴格的管控機制和費率反饋機制,總公司對分支公司的經營活動必須做到心中有數,及時指導,監控到位;應建立嚴格的核保和核賠分離制度,必要的審核制度和檢查制度;對分支公司擅自越權和違法違規行為以及違反公司內控管理制度的行為,必須認真進行監督和檢查,加大處罰力度,還應及時修改和完善內控管理制度。
以監管為核心,監控和指導公司內控管理制度建設
加強保險公司內控管理制度建設的目的是在新的市場和法律環境下,將以往保險監管部門的部分監管責任轉變為保險公司的管理責任。保險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是保護被保險人的利益,保證投資人的正當投資回報權益不受侵害,監督保險公司合法合規經營并具備足夠的償付能力。以往這種監管職能是通過對保險公司現場和非現場的例行檢查來實現的,但由于保險公司管理體制和業務經營復雜程度的提高,保險監管部門例行檢查和抽查的真實性、準確性、即時性和有效性遇到了嚴峻的挑戰,增大了保險有效監管的難度。在國際化競爭日益激烈的大背景下,保險監管部門必須認真研究如何充分發揮保險公司的內控管理制度的積極作用,將保險公司的內控管理制度建設作為強化監管的重要內容,加強事后監管和償付能力監管。保險公司則應該認真檢討和審視公司內控管理制度執行的現狀,增強對公司內部機構、業務、財務、投資等方面的風險管理,完善和彌補內控管理制度方面的缺陷和不足。
國際上一般將內部控制按職能劃分為內部會計控制和內部管理控制兩類。前者包括涉及直接與財產保護和財務記錄可靠性有關的所有方法和程序,包括分支機構授權和批準制度、責任分離制度以及對財產的實物控制和內部審計等。后者包括與管理層業務授權相關的組織機構的計劃、決策程序、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手段、信息交流、監督管理以及各種內部規章制度的執行狀況等。
保險公司總公司必須全面掌握分支公司的有關情況,如分支公司經營范圍和經營規模是否相適應,內控管理制度建設是否完備和完善,權利與責任的平衡是否對稱,重要職能和關鍵崗位的設立是否相互制約,獨立的內部稽核和公正的外部審計是否健全等。所有這些內容要求保險公司必須建立科學完善的內控管理體系,提高操作效率,確保現有規章制度的執行,同時,保險監管部門必須對保險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建設和執行情況進行認真檢查和監督指導。
以競爭為手段,建立內外資保險公司競爭合作機制
保險公司應該具備全球化的戰略眼光和合作意識,提高公司的經營管理水平和質量,積極主動地參與業內的競爭與合作。如何在激烈的競爭中獲得最低成本、最佳產品、最優服務、最大份額、最高利潤,是內外資保險公司共同追求的目標。保險公司共同開發和利用保險資源、保險科技、保險信息,以及保險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加強合作,是國際化經營的必然要求和發展趨勢。從管理的層面上看,外資保險公司在內控管理制度建設方面的先進經驗值得國內保險公司學習和借鑒。首先,內外資保險公司應該加強對國際通行的內控管理制度的信息溝通和交流,增強公司管理者對加強內控管理的意識;其次,應注重公司內控管理水平和質量的提高,以適應競爭與合作的要求;第三,應加強對業務無序競爭的管控,在管理創新、服務創新、機制創新等方面開展競爭活動;最后,共同營造一種合作創新、共同發展的協作精神和協作方式。
以管理為目標,提高公司經營管理的整體水平
保險公司的組織結構是保證公司各部門和總分支公司各司其職、有序結合、分工明確和有效運作的組織保障。合理的組織管理結構可以把分散的力量聚集成為強大的集體力量;可以使保險公司每個員工的工作職權在組織管理結構中以一定形式固定下來,保證保險公司經營活動的連續性和穩定性;有利于明確經營者的責任和權利,避免相互推諉,克服,提高工作效率;可以確保公司領導制度的實現。
圍繞風險控制和增進效益兩個目標,保險公司應該加強內控管理水平,增強競爭能力,在日益開放的經營環境中立于不敗之地。一是應建立高效的風險管理機制,并以此為核心,嚴格控制經營風險,保證其業務收益的穩定,滿足被保險人日益增長的保險需求;二是運用高新技術手段和先進方法對風險變動趨勢進行科學的預測,有效進行公司經營風險的控制和管理;三是完善保險風險內部控制機制,對經營風險實行嚴格的監控,建立科學的風險監測反饋系統,提高公司經營效益;四是完善公司內控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機構、管業務、管經營,并接受保險監管部門的指導和檢查。
以服務為理念,提升產品創新、服務創新的科技含量
產品創新能力反映了公司管理和競爭水平。保險產品的系列結構、規格品種,特別是產品更新換代的頻度,與保險公司產品管理能力的高低有著十分重要的關系,因此,根據競爭的客觀需要,保險公司都把優化產品結構、增加和更新產品作為提高其管理水平和國際競爭力的一個重要方面。但同時我們必須看到,國內保險市場中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著保險產品結構雷同、業務單一、創新不足、粗放經營等問題。
隨著新《保險法》的實施,保險監管部門放松了對保險條款費率的管制,保險公司有了更大的條款費率制定權。因此,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保險公司應該跳出傳統的業務框架,認真分析市場需求,建立推進產品更新換代的產品管理制度,加速開發公司自身的產品系列,提高公司產品的國際化、多樣化、專業化水平,努力開拓各種市場空間。培養適應產品創新的人才隊伍,造就一支掌握現代產品風險管理技能和方法的高素質管理隊伍,這是完善保險公司管理水平和內控機制的前提。
科技創新引導保險公司的服務創新。保險公司應在現有的基礎上,加快電子化和網絡化建設的步伐,促進辦公自動化,豐富和拓展電子商務和網絡保險以及由此延伸的服務手段和領域,提高保險公司的業務處理能力和運作效率,以高效、快捷、優質的服務,積極參與保險業的國際和國內競爭。
加強人管理制度可以促進服務質量提升。新《保險法》修改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加重了保險公司對保險中介入和中介業務管理的法律責任和管理責任。保險公司應根據中介業務發展的實際,制定相應的保險中介業務管理辦法,加強和完善對保險中介業務的管理。
目前,保險公司間競爭的重點不再是產品的價格競爭,而是服務質量和方式的競爭。只有通過高質、高效、高附加值的服務競爭,才能將各種保險產品更快更好地送達顧客,才有利于擴大和穩定客戶關系,占有更高的市場份額。
提高保險服務質量的關鍵是靠保險公司服務意識的增強,靠保險公司服務的創新。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保險業的體制、機構、業務、管理、人事分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歸根結底都將落在服務的創新上,因此,提高保險服務與促進保險發展是相輔相成的,是保險公司在今后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能否立于不敗之地的客觀要求。保險公司要高度重視售前服務、售中服務、售后服務的各個環節,遵循公司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不能因人而異,降低服務水平和質量。以效益為中心,用內控制度管控公司所有經營行為
保險公司的經營目標是實現股東價值的最大化,這就需要保險公司對其分支公司的管理層進行監督,保證分支公司的管理層能夠按照公司的既定目標履行職責,有序、有效地開展業務,確保公司的經營目標得以實現。以實現股東價值的最大化為基礎的管理是一個綜合的管理工具,它可以推動創造價值的觀念深入到公司一線員工中去,用效益的觀點,通過內控管理制度和經營目標的實施,監督和控制公司管理層的經營行為。內控管理制度是保險公司經營效益實現的保證,而分支公司的管理層既是相關制度的制定者,又是執行者,他們的經營行為直接影響內控管理制度的執行績效。
關鍵詞:中小型保險;問題;發展戰略;企業發展
中圖分類號:F276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5)024-000-01
中小型保險企業在保險市場中占有重要地位,為使我國保險行業取得更多的發展,需要對中小型保險企業的經營管理、經營險種等方面進行優化和轉變,實現中小型保險企業的健康長久發展。鑒于河北中小型保險企業的大力發展,企業間的相互競爭激烈,為使自身企業能在眾多保險企業中的“獨樹一幟”,就要盡量找到并實施適合企業發展的戰略計劃,加快中小型保險企業在保險市場中的前進步伐。
一、中小型保險企業發展弊端
(一)經營管理模式落后
近幾年來,我國中小型保險企業如雨后春筍般茁壯成長,大多數中小型保險企業是股份制的。但受到公司投資人多數為國有公司的影響,這些中小型保險公司真正意義上還是屬于國有股份制。這種國有股份制公司的經營管理模式效率低、機構設置復雜臃腫,用國有股份制公司的管理方式進行中小型保險公司的經營管理,致使中小型保險企業的經營管理不到位,企業不能快速健康的發展。
(二)國際化程度低
我國中小型保險企業由于規模小、業務范圍小、缺少知名度,只是限于本地區的保險業務發展,故而與國際保險市場脫節,不能多渠道地進行保險業務的發展,自身競爭力相對削弱,致使保險企業停滯不前。
(三)人力物力的浪費
由于我國保險行業的中介服務機構不健全,中小型保險企業對于險種業務在理想上實行的是多而全險種銷售。加上營銷、承保、理賠以及防災防損都要自己承擔,致使中小型保險企業的有限人力、物力沒有發揮自身作用,促進保險企業的發展。
二、河北中小型保險企業發展戰略
(一)加速轉變經營管理模式
在河北中小型保險企業激烈競爭中,要使自身企業占有一席之地,必須加快轉變落后的經營管理模式。
一方面,正確處理好保險企業發展速度與企業效益之間的關系。比如在對險種業務銷售上,需要保質量、搞好防災防損,把開展業務的成本降到最低,增強企業效益。
另一方面,企業需要根絕自身企業發展的實際建立創新型的企業經營管理模式。對于產品而言,摒棄單一的產品銷售模式,進行多元化的產品銷售,先進的承保技術,高水平的服務,可以增強企業在保險市場的競爭力,更快速地開展保險業務。
(二)推進中小型保險企業的國際化進程
為使河北中小型保險企業在全國、以致在國際化保險市場上都具有較強競爭力,在全面開放的保險市場上展現自己的實力,就要求中小型保險公司加快推進中小型保險企業的國際化進程。向國際保險市場靠近,與國際保險市場的經營理念、經營制度等相結合,完善自身企業的不足。
比如,河北中小型保險企業可以與外資保險企業合作,由于外資保險企業在國際保險市場上的地位已經穩固,我國中小型保險企業可以通過學習外資保險企業的先進經營管理模式、營銷手段和服務宗旨等方面提高自身的軟、硬實力,加快自身國際化的進程。
在推進中小型保險企業的國際化進程中,國家也可以根據其發展的狀況采取相應措施,鼓勵推進我國中小型保險企業走向國際,與國際保險市場接軌,學習國外著名保險企業的經營模式、管理理念,增強我國中小型保險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三)在保險業建立聯合組織
由于中小型保險企業的多而雜,企業間缺乏溝通交流,所以建立一個保險業界的聯合組織迫在眉睫,通過聯合組織業務活動、學習活動的開展,學習借鑒對方的優點,促進中小型保險企業的全面發展。在組織內部,還需要建立一個企業信息資料庫,信息資料的建立是為了收集保險企業的業務信息,掌握企業的發展狀況,為企業的發展提供建議。
(四)加強中小型保險企業的專業化
對于河北中小型保險企業而言,專業化保險企業包括企業保險經營內容專業化和保險經營環節的專業化。
1.保險經營內容的專業化
大多數河北中小型保險企業的經營險種分類都不夠明確,加強對險種的分類,推進保險業務的開展,提高經營內容的專業化。比如,在車險方面,保險企業可以對車險進行詳細的分類,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車輛損失險、盜搶險等進行細分,提高業務的專業化,根據顧客的需求,更好的進行保險的銷售。
2.保險經營環節的專業化
在保險經營環節方面,實行差別化、專業化的經營方式。由于大多數的中小型保險企業經營業務大同小異,專業化的經營環節屈指可數。在這種情況下,中小型保險企業推行保險經營環節的專業化可以提高中小型保險企業在保險市場中的競爭軟實力。
(五)國家政策的支持鼓勵
為促進河北中小型保險企業的發展,河北省可以根據中小型保險企業的發展實際,適當放寬個人禁入政策,支持保險公司內部人員對公司的持股。鼓勵發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型股份制保險公司上市,對其資金籌集渠道進行拓寬,資本得到優化。根據各保險企業的發展實際,對中小型保險企業進行重組和兼并,優化企業結構。此外,也有效配置了資金資源,使有限的財力物力得到最大發揮。
三、結束語
為使中小型保險企業的在保險市場中健康發展,需要我國的中小型企業改變自身的經營管理模式、加快國際化進程、加強保險業務的專業化水平。在發展過程中加強學習,提高中小型保險企業在保險市場的競爭力,以經營內容和經營方式的專業化吸引顧客,促進中小型保險企業的全面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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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袁嶠,岳寧致.論我國中小型財產保險公司的競爭策略――基于波特競爭理論的視角[J].中國市場,2014,29:15-17.
【關鍵詞】農業風險,農業保險
一、研究背景
我國的自然災害頻繁發生,如何提高農業抵御災害風險的能力,成為農業以及整個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過程中的重要問題。農業保險制度符合世界貿易組織支持的“綠箱”政策的內容,是現代農業風險管理的重要工具,也是中國農村經濟發展的現實需要。
二、農業風險
(一)農業風險的涵義。事件發生的不確定性叫風險。農業風險是農業經營者在從事農業生產經營過程中,面對的不可預見或無法把握的意外事件所導致損失的不確定性。農業屬于弱質產業,受自然風險、技術風險、市場風險和政策風險的影響比較大。
(二)農業風險管理。農業風險管理是農業生產經營者對農業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的各種風險進行識別、估測和評價,然后依據自身資源與條件,選擇適合的風險管理技術對風險實施有效的預防與控制,以最小的成本投入為農業生產經營預期目標的實現提供最大安全保障的經濟管理活動。
近幾年來,國外的風險管理用影響圖、樹狀圖來識別風險,用概率分析、風險測量等方法對風險的概率經行定量分析。基于案例分析和問卷調查的風險管理研究發展得非常快,這些研究對于發展農業風險管理的系統方法有很大的價值,為農業風險管理和決策的研究奠定了豐富的理論基礎。
三、農業保險
(一)農業保險的概念。農業保險是有效的風險管理工具,是現代農業風險管理的有效手段,是農業生產經營者有意識地將農業風險與損失轉移出去的一種財務型風險管理工具(黎已銘,2006)。
(二)農業保險的特性和基本功能。農業保險既不是完全的私人物品,也不是純粹的公共物品,屬于“準公共物品”。因為其在消費上不具有排他性,在取得時不具有競爭性,效用上不具有可分割性。農業保險具有多種功能:1.轉移分散農業風險,完善農業風險管理制度。2.保障農民收入的穩定,提高社會福利水平。3.促進農業科技的產品轉化率、農業勞動生產率提高。4.促進生產要素在農業領域集聚,推動農業現代化。
(三)我國農業保險的發展歷程。我國農業保險經歷了建國初期單一承保機構、零星可保險種、政府強制主導,到改革開放前的銷聲匿跡,再到先進多元化承保模式、擴大化的標的、市場參與配置。1949 年10月,我國成立了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之后由開始承擔試辦農業保險經營,農業保險業務逐步發展起來。1950年到1956年在北京重慶江蘇等地區試點農業保險。直到1958年停辦了農業保險業務。后,國家制訂一系列發展農業保險的政策,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開始恢復農業保險業務的經營。90年代初經過多地試點后在1992年市場經濟發展后轉向市場化。2003年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了“探索建立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的建議農業保險開始穩步發展;2004年以來連續5年的中央1號文件都對發展政策性農業保險提出了明確要求;2006年出臺《國務院關于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
四、國外主要經營模式及其啟示
發達國家的農業保險主要目標是穩定農民的收入和農產品的價格,保護農產品的競爭力等等,國家財政對其有高度的補貼。如美國農業保險經營模式從自由競爭到政府高度調控,在農業保險立法,農業保險制度和風險管理上,已經比較成熟,在農業保險上主要采取強制性與選擇性相結合的參保方式。日本的農業保險則采取了共濟組合的模式,政府通過立法和財政補貼并且提供再保險來支持農業保險的經營。法國則通過建立國家農業基金會的方式來補貼受災農民的損失。總之國外主要的農業保險模式呈現出的特點主要有:以政府為主導,采取合作模式;創新發展了農業保險經營技術;法律法規制度比較完善。雖然各國國情不相同,但是上文中的國外模式還是對我國的農業保險經營和發展有著有意的借鑒。
五、針對我國目前農業保險的發展提出建議
(一)提高農業保險經營技術水平。在信息技術高速發展的時代,農業保險的技術創新有利于農業保險的運營。我國農業保險的發展應積極跟蹤世界農業保險技術創新的最新成果,并加以探索和引進。
(二)建立有效的農業風險分散機制:建立再保險機制。我國農業風險的地域相關性很高,季節性強,發生風險時會波及多地的損失。只有通過農業再保險來分散農業保險經營者的風險才能實現不同地區和不同年份之間的互濟作用。
(三)增加政府對農業保險的投入。在推動我國農業保險發展過程,政府的主要作用是為農業保險的發展提供較好的基礎設施和經營環境。首先要制定和完善農業保險政策法規體系,其次要加強農業保險發展的基礎設施投資,并且在資金上給予支持。最后要組建政策性的農業再保險公司。
(四)加快法律法規建設。農業保險立法是開展農業保險的重要制度保障,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凡是農業保險發展較好的國家,無一例外都具備健全完善的農業保險法律法規。
(五)采取自愿與強制相結合的多元投保模式。強制性的政策性保險范圍有限,積極促進自愿性的商業性保險公司參與農業保險非常關鍵。在推進商業性保險公司參與農業保險過程中,因此采取強制性和自愿性相結合的投保模式有利于農業保險的營運與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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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人身保險,短期業務,綜合成本包干,經營理念,監管體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次修訂中對第92條“保險公司的業務范圍”作了調整,隨著中間業務領域短期健康保險業務和意外傷害保險業務產壽險公司均可經營的實施,短期險業務作為當年可以產生損益的保險產品,更是各家壽險公司業務競爭的重點。為應對日趨激烈的同業競爭以及產險公司介入該領域后對業務發展所帶來的沖擊,部分壽險公司針對人身短期險業務出臺了綜合成本包干(捆綁)的費用政策,以期推動自身的短期險業務發展。對此,業內人士眾說紛紜,有褒有貶,值得研究探討。
一、綜合成本包干制的基本情況
目前,壽險公司經營短期險業務的費用政策主要有兩種,即全額預算制和綜合成本包干制。前者由總公司按統一的會計模式編制費用預算,年度預算一經審定下發,其執行與考核需嚴格按規定運作,并強調預算與會計核算在科目和信息以及預算時間進度的一致性。全額預算制有利于公司事前對業務收支情況有一個充分、全面的了解,進而對公司的資源進行有效的配置,但其滯后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公司業務的及時開展。而綜合成本包干制又稱捆綁制,即對短期險業務的綜合賠付率和費用率實行捆綁考核,而不再單純地考核利潤指標。目前,在湖南轄區內采取綜合成本包干制的分公司有太平洋人壽、新華人壽、中國人壽、合眾人壽等 5家,占湖南壽險分公司總數的42%。
在實際操作中,綜合成本包干制先是由總公司根據不同的險種設定不同的捆綁率,對各級經營機構的可用費用進行逐月考核,如果綜合賠付率大于捆綁率,說明該業務虧損,則從其它險種的財務可用費用中扣除。如太平洋人壽總公司對湖南分公司短期意外險(含一年期和極短期)的捆綁率為80%,個人短期健康險捆綁率為84%,團體短期健康險捆綁率為91%。各省級分公司在總公司下達的固定短期險費用比例的基礎上,把費用再分解為預定賠付率、間接管理費用、直接銷售費用三部分,并根據當地市場賠付率水平、主體經營狀況及業務需要確定比例。其中預定賠付率用于短期險業務實際賠付的預留額度;間接管理費用用于保證經營主體的經營管理的費用需要;直接銷售費用用于業務的市場拓展,主要包括調劑基金、手續費和業務員提獎等。一般而言,在執行費用包干政策過程中,總公司都會出臺一系列相關的預算費用管理制度,如按要求提取充足的責任準備金,準確計算短期險的綜合賠付率,并按權責發生制的核算原則準確預提各項當期應承擔而未支付的費用等。
從了解的情況看,已實行綜合成本包干制的公司,如太平洋人壽從2003年開始,新華人壽從2005年開始就一直實行這一政策(見表1、表2)。太平洋人壽基本處于盈利狀態,新華人壽2005年由于保險標的發生兩起大事故,因而出現虧損。但不論經營是盈是虧,目前都沒有改為全額預算的想法,只是逐步完善,使之更符合市場實際,符合基層經營實際。而一些原來沒采用綜合成本包干制的公司,由于受到壽險同業和產險公司的雙重競爭壓力,有的也開始嘗試這一費用政策,如中國人壽和嘉禾人壽等,可見這一制度有一定的積極意義和生命力。
二、綜合成本包干制的積極作用
(一)效益觀有所增強
從業務管理的角度看,綜合成本包干制無形中讓保險從業人員的頭腦中繃緊了“效益弦”,對遏制不良業務,保證公司永續穩健經營,提高公司服務品牌與綜合競爭力有一定的促進作用。通過賠付率和費用率捆綁考核,保險公司只有審慎核保,對風險進行正確的評估并對每一險種進行合理定價,才能降低賠付率并增加可用費用額度,同時改變了以往給每一個險種一定的費用所導致業務人員以及經營者只片面追求保費規模而不關心費率風險的現象。不論是盈是虧,最后都要自己兜底,也就是說盈利歸本單位和從業人員享有,虧損也要本單位和從業人員從其它費用渠道去填平。如太平洋人壽湖南分公司2006年短期意外險可用費用為3397.45萬元,個體健康險的可用費用為532.59萬元,而團體健康險的可用費用為-71.45萬元,也就是說團體健康險業務不僅沒有掙錢,而且需要從其他險種可用費用中貼費用。這樣,經營單位和業務員在以后承保團體健康險時,就不得不考慮可用費用這一問題,要么不做,要么提高承保條件或加強理賠管理(見表3)。
(二)違規行為有所減少
對短期險業務實行綜合成本包干制,在某些程度上可以減少“坐支坐扣保險費”、“編造虛假賠款”等套取費用的違規經營行為,從2006年現場檢查的情況看,學平險、建工險等短期險業務領域違規問題主要有坐支保費、虛假發票套取現金,賬外支付單位和個人高額手續費,以及向具有行政權利和職務便利的單位或個人支付回扣等,這些違規形式在實行綜合成本包干制的公司中相對較少發現,而在沒有實行包干制的公司中上述違規行為則較為突出,尤其是坐支保費和虛假發票套取現金現象比較普遍。究其原因是綜合成本包干后,無論是違規或變相違規,支付多少都是自己的包干費用,無須多此一舉。但沒有實行綜合成本包干制的公司就不同,一方面要應付非理性競爭,另一方面又不能突破年度費用預算,有的公司為搶奪業務,只好鋌而走險。
(三)風險意識有所提升
如前所述,采用綜合成本包干制的費用政策,對于風險較高的業務,經營管理者會主動考慮展業成本,并根據賠付情況適時調整險種結構或承保條件。各級保險經營主體必然加強本機構的預算費用管理,確保各項費用支出的合理性及總費用支出不超過費用率控制標準,以實現年底收支平衡。例如新華人壽湘潭中心支公司于2005年8月25日,承保了文花枝(全國勞動模范)等26人次出省的旅游意外險,8月28日下午,該團所乘座的大巴因超速與一貨車相撞,當場導致6人死亡(其中兩人為當地導游,未投保),22人不同程度受傷。事故發生后,新華人壽保險公司共賠付68.8萬元,遠遠超出此單40%的賠付率考核指標(總費用是80%包干)。因殘疾鑒定需要6個月后進行,此事故中的另外20多萬元放在2006年進行賠付,使2005年旅游意外險的賠付率在預定的40%賠付率范圍之內,實現了當年收支平衡,但事故誘發的結果是2006年該單位不得不對所承保的同類業務進行重新核保,調整承保條件,以控制賠付率指標。
三、綜合成本包干制的弊端
(一)背離了保險費率厘定的精算原理
眾所周知,凡商品皆有價值,保險作為一種特殊的保障性商品,其價值的貨幣表現是保險費,也就是保險產品的市場價格。根據大數法則及收支相抵原則,保險費由純保費與附加保費兩部分構成,其中純保費主要支付保險賠款,不含利潤因素,而附加保費主要反映保險經營主體的營業費用及認可的合理利潤。按保險精算原理,每份保單的保險費就是其價值的真實反映,也是經營機構償付能力和合理利潤的充分體現。從理論上講,在綜合成本包干制下,一方面是模糊了純保費率與附加保費率的界定,在實際運作中用賠付率和費用率取而代之,經營主體的利潤從兩者之和與捆綁率的節余部分產生,背離了保險費率厘定的精算原理;另一方面,短意險的費率計算基礎和準備金的提取原理與非壽險類似,都是通過嚴謹的精算得出的,而捆綁率的設定缺乏相應的經驗數據和精算技術,更多的是建立在主觀判斷及近期假設的基礎之上,其科學合理性還有待檢驗,一旦發生費用率超過附加費率以及出現異常賠付件時,就會危及保險經營主體的償付能力。從經營實踐來看,如確有較大利潤空間,在新產品開發時,應合理降低價格,增加保障額度,以增強產品的吸引力,而不是一“包”了之,最終損害被保險人的利益。此外,在我國保險業發展處于初級階段的現實背景下,一些保險經營主體的業務發展模式仍以外延式擴張為主,許多經營者經營管理思路比較粗放,片面強調保費規模,內控管理不到位,實行綜合成本包干制并不能完全杜絕坐支保費、保費收入不入賬及拒賠、拖賠、惜賠等現象發生。
(二)財務真實性難以得到保證
實施綜合成本費用包干政策的可用費用率都在40%左右,而隨著規模的不斷做大,優質業務的增加和整體賠付率的降低,可用費用率還有可能進一步提高,可用費用額也將增加。從財務的角度來看,任何一筆開支都要有真實的發票報賬,都要符合會計準則和國家的法律法規。為將40%-48%的可用費用從財務上套取出來,有的經營單位和個人往往找大量的假油料發票、電話費發票、餐費發票、住宿費發票做賬,經營數據失真,違背了財務的真實性原則,客觀上助長了財務業務中的虛假行為,為可能產生商業賄賂提供了資金來源。
(三)有可能誘發不正當交易行為
綜合成本包干制使經營單位有可能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取競爭優勢,達到排擠其它競爭對手的目的。其一,手續費支付可能蛻變為“商業賄賂”。由于實行賠付率和費用率捆綁考核,有的從業人員在展業過程中,自然會優先考慮歷史賠付率較低的險種,以獲得較大的可用費用空間,為高額支付手續費或支付回扣創造了客觀條件,進而導致“商業賄賂”行為的發生。以學平險為例,包干政策都為80%-88%,預定賠付率為40%,可用費用率40%-48%,經營單位和業務員自由支配的空間較大。其二,經營單位往往借“費率市場化”之名行“降費”之實,并美其名曰“隨行就市”。由于在該制度下,各險種之間的可用費用可進行調劑,從而為經營單位進行非理性競爭,以低于成本價格的費率銷售保單的手段來獲取別的業務提供了機會,但對未實行包干制的經營單位卻有失公平,因而在一定程度上沖擊了正常的保險市場秩序,影響了保險業的健康發展。
(四)不利于全額預算管理的推行
部分保險經營主體采用的費用包干政策是一種典型的粗放式經營,違背了現代企業科學管理的原則,與現代企業推行的全額預算管理相悖,這種費用管理模式在上世紀90年代比較盛行,但已經不能適應當今保險業快速發展的需要,更不能適應保險業全面開放的需要。費用管理政策的制定不僅要考慮到產品條款擬定的費率,而且要考慮到經營成本和費用,強調收支情況的真實性、有效性,費用包干政策則達不到上述要求。
(五)法人機構放松了自己的管控責任
在現行的經營管理體制下,保險公司總公司對其分支機構無論是在內控制度,還是在產品、費率上,均賦予嚴格的管理職責,實行綜合成本包干制就意味著在短期業務發展上,只要分支機構不突破費用包干率,總公司就可以放任自流,僅以一個“包”字替代了其管理職責,至于分支機構是否合規經營,是否違法,是否搞不正當交易,總公司一概不管,這樣總公司不僅放棄了自己對分支機構的管理職責,而且推翻了原先報備的條款和費率,也違背了壽險的精算規定,必將帶來較大的經營風險,給行業的聲譽帶來負面影響和損害。
四、相關建議和對策
(一)保險經營主體應樹立理性的經營理念
首先,應進一步完善以效益為主的考核機制。各經營主體要牢固樹立“效益第一”的經營理念,正確處理好效益與規模的辯證關系,通過完善考核機制,引導從業人員樹立正確的效益觀,杜絕各種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其次,注重精算技術在保險費率厘定中的科學應用。各經營主體應按照保險精算原則,依靠詳實的基礎數據、縝密的精算技術,在充分保證賠付的基礎上,加上合理的管理費用和利潤來確定費率,并真正形成參與市場公平競爭的價格機制。第三,加大產品服務創新力度。面對激烈的競爭環境,各經營主體應摒棄各種非法競爭及低水平的價格競爭手段,轉到注重提升非價格競爭因素的品質上來,并結合保險需求和自身實際,加大產品服務創新力度,積極培養核心競爭力。
(二)進一步完善保險法律體系
我國自1995年頒布《保險法》以來,經過10年建設,初步建立了以《保險法》為核心的保險法律體系,在規范保險市場秩序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保險法律體系的發展仍滯后于社會、經濟的發展,對保險同業競爭缺乏有效的法律依據。如關于手續費比例,《保險法》并未作規定,主要依據是財政部1999年1月13日公布的《保險公司財務制度》。該制度第47條規定,“保險公司可以根據業務經營情況確定某一險種、某一條款或不同形式人手續費的支付標準,但手續費的支付總額不得突破實收保險費的8%”。而目前法學界和保險業界人士對8%的固定比例限制多持異議,認為不符合市場經濟規律和國際保險市場的通行做法。因此,在盡快完善現有《保險法》的基礎上,形成以《保險法》為核心,以《保險法》實施細則和各種保險法規相配套的保險法律法規體系,充分發揮保險法律的引導和保障作用,使保險監管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改革保險監管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