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3-08 14:45:57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人口流動特征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關鍵詞:流動人口 消費結構 影響因素
引言
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已經邁入實施的第二個十年了。隨著2011年“成渝經濟區”獲得國務院批復,成都市“天府新區”的總體規劃思路的出爐,成都作為中國西部重鎮、新一輪大開發的引擎城市、成渝經濟區的中心城市,已經逐步形成了由一個特大城市、14個中等城市、34個小城市、170余個小城鎮、數千個新型社區等構成的市域城鎮體系。根據成都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成都市流動辦”)的調查數據顯示: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全市登記流動人口456.45萬人,同比2011年的392.35萬人,增加64萬人,增幅16.34%。而作為成都市“西部新城”的核心區域,成都市溫江區三年里流動人口增長了一倍,吸引了30.32萬人到此,這也體現出成都市溫江區的城鎮建設、產業發展等各方面條件對各類人才的吸引。基于此,以成都市溫江區為例,調查當地流動人口的消費情況,探討流動人口消費結構的基本特點及其影響因素,對于拉動該地區消費市場、改善消費結構、擴大內需、保持經濟增長有著極大的社會經濟價值;同時,通過剖析流動人口的消費行為,為政府未來制定促進流動人口生活水平全面提高的制度和政策,為四川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決策依據有著更為深遠的意義。
為了使調查數據更具參考價值,項目調查組對此次調查對象有著嚴格的界定。本項目所指的流動人口需同時具備以下幾個條件:流入成都市溫江區的流動人口;跨省、跨市以及同一城市跨區流動的人口;因出差、就醫、上學、旅游、探親、訪友等事由短期內在溫江居住、預期將返回戶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員在本項目中不屬于流動人口范疇;在溫江居住的時間應達到半年以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年滿16周歲就可以參加工作,因此本項目中所界定的流動人口為年齡年滿16歲及以上的人員。
在本項目的調查方法上,主要采取的是多階段抽樣和配額抽樣相結合的方法。具體而言:先根據溫江區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辦公室所提供的該區流動人口總體數據,確定了1000份調查樣本數;然后根據該區流動人口在各鄉鎮街道的大致分布情況,按照相應的比例配額;最后,確定具體的調查樣本。在實際發放的1000份樣本中,共回收982份,其中有效問卷946份,有效回收率94.6%。調查樣本的基本情況如表1所示。
流動人口消費結構特征及其影響因素
(一)特有的食物消費現狀導致恩格爾系數失靈
恩格爾系數(Engel`s Coefficient)是以19世紀德國統計學家恩斯特·恩格爾的名字命名的,是指個體(或家庭)食品消費支出總額占個人(或家庭)消費支出總額的比重,它會隨著收入水平的提升而下降。這說明在各類消費的增長中,食物消費的增長相對緩慢,因為食物消費屬于維持生存的消費,當生存需要得到滿足后,消費支出會有一部分擴展到生存以外的其他消費上。
因此,恩格爾系數成為國際上通用的衡量居民生活水平高低的一項重要指標,也是衡量一個家庭或一個國家富裕程度的主要標準之一。聯合國根據恩格爾系數的大小,對世界各國的生活水平有一個劃分標準,即一個國家平均家庭恩格爾系數大于60%為貧窮;50%-60%為溫飽;40%-50%為小康;30%-40%屬于相對富裕;20%-30%為富足;20%以下為極其富裕。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鎮和農村居民家庭恩格爾系數已由1978年的57.5%和67.7%分別下降到2011年的36.3%和40.4%。四川省統計局、國家統計局四川調查總隊聯合的《2011年四川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也顯示:2011年四川省城鎮居民恩格爾系數為40.7%;截止2011年前9月的統計數據顯示,成都市城鎮居民恩格爾系數(食品支出占消費總支出的比例)為36.79%。
而在對成都市溫江區946名流動人口的調查數據中,可以看到:2011年該地區流動人口月平均工資收入為1984元,其中用于食品的消費支出為568元,食品支出僅占其收入的28.6%,即該群體的恩格爾系數為28.6%。根據聯合國對恩格爾系數的界定,該地區流動人口已經屬于富足階層。那么,造成溫江區流動人口恩格爾系數較低的原因是什么呢?
調查數據顯示:在接受調查的946位受訪者中,其常住地為農村的占據了絕大多數,為709人,占調查總人數的75%,而這其中又有428位的被調查者表示進城務工是他們到此的主要原因,占農村流入人口的60.3%。由此可見,該地區流動人口中絕大部分仍是由農村進城的務工人員。因此,造成該地區流動人口食物支出較低的原因可以從這一群體的特殊性考慮,主要有兩方面:
一方面,一部分從事非技術勞力的工作或者服務行業的流動人口主要居住在由雇主免費提供的房屋內,其基本飲食也都由雇主免費提供,僅僅有部分個體會因為對食品需求的多樣化和口味的特殊需要而將極少的收入用于食品開支上,這無疑會大大降低他們在食物上的消費支出;另一方面即使有一些不享受雇主所提供的免費食宿的務工人員,也會本著“吃飽就行”的原則,將更多的收入用于儲蓄或匯款給老家,能省則省,這也造成了其在食品方面的支出盡量節儉。這一點在對其消費觀念的調查中也得到了印證—709人中有691位被調查者贊成“居家過日子要量力而行”,占比97.5%。
以農村進城務工人員為主的大部分流動人口的食品支出如此之低,說明了他們已經將自己的生存消費壓縮到了最低限度,在當前的物價水平之下只能維持基本的生存需要。因此,此時的恩格爾系數已經無法真實反映出流動人口的生活質量狀況了。
(二)各種不確定性所帶來的高儲蓄率
從溫江區流動人口每月的儲蓄情況來看,有491人每月會有不同金額的固定儲蓄。通過對調查數據的分析可見:每月儲蓄在200-500元的占被調查者總數的15%;有17.8%的人每月儲蓄在500-1000元,主要集中在工資收入為1200-3500元的人群中;每月儲蓄在1000元以上的占被調查者總數的18.9%,主要集中在工資收入高于3500元的人群中;而有30位月收入均高于5000元的人群每月的儲蓄在3000元以上。通過綜合調查分析,溫江區流動人口的月平均儲蓄額為585.3元,占其人均收入的29.5%。如此之高的儲蓄率勢必會影響該地區流動人口的消費結構。那么,其形成的關鍵是什么呢?
西方近年來方興未艾的預防性儲蓄理論似乎能對此現象做一解釋。這一概念是由里蘭德于1968年提出的,是指風險厭惡的消費者由于未來收入的不確定性而導致的額外儲蓄,與此同時,其消費水平會急劇下降。該理論將不確定性引入分析框架,分析消費者跨期優化選擇行為。
事實上,正是由于不確定性的存在,人們的消費行為勢必會受到極大影響—考慮到未來可能出現的各種不確定性,人們在進行消費時會謹慎選擇,而這種“消費風險”意識提高的最直接結果就是居民儲蓄率的居高不下。
通過調查發現,影響流動人口不確定性較高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幾個:
首先,流動人口的就業質量普遍不高是一個不爭的事實,這也形成了其整體收入偏低的現狀。本次調查數據顯示,在溫江的946名流動人口的平均月收入為1984元,且大部分的流動人口在城市所從事的職業以體力勞動為主:如非技術性勞力(占比26.2%)、服務行業人員(占比17.8%)等。真正的腦力勞動從業者,如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分別僅占被調查者的3.9%和6.6%,共計99人。在收入上,有533人的人群月收入是在600-2000元,占被調查者總數的56.3%,即從事服務行業或個體經營的人員,其中又以1200-1500元的人群占比最高,為總人數的19.9%;月收入在2000-5000元的流動人口年齡大多在30-49歲之間,即部分技術性從業者或個體經商戶;而一些企事業單位的管理人員或個體商戶每月超過5000元收入,這部分人群僅有41人。這樣的職業層次和收入水平使得以外出務工人員為主體的流動人口而言,在生活和工作中更是處處存在著各種不確定性。
其次,從流動人口的社會參保情況來看,在946名被調查者中,其所在公司(單位)為其購買了保險的僅有61人,占被調查總人數的6.4%,而絕大部分的人員都沒有購買保險。而在公司(單位)為其職工購買的各種保險中,最多的就是意外傷害險,占已購買保險的總人數的39.5%,以下依次為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分別占比為32.7%和20.1%。
最后,從工作的穩定性上來看,在溫江地區的流動人口中,有48%的人員從事現有的職業時間為一年以上,其中達到了三年時間的則有20%;現有工作六個月至一年的達27%,這三類人群基本達到了調查總量的三分之二,現有職業的工作時間不到半年的則有25%。
以上各類數據表明,流動人口存在著的工作的流動性大、整體收入水平不高、社保制度未落實到位等等一系列問題,而這些不僅在不同程度上增加了其意外支出的不確定性而且還大大強化了流動人口的預防性儲蓄意識。因此,通過降低當期消費來抵御各種未來的不確定性所可能形成的風險成為了大部分流動人口的選擇。
以農村人口為主的群體結構形成匯款比例畸高
根據調查,946位受訪者平均每月向老家匯款金額高達209.5元。其中有415人每月會定期向老家匯出部分收入以補貼家用,而這部分群體中僅有89人來自城市,其余高達78.5%的人口其常住地為農村,而通過在城里賺錢補貼家用、贍養老人或供子女讀書則是其進城的主要目的。
具體而言,每月向家庭補貼300-500元的人群所占百分比最高,達到23.3%;而每月向家庭補貼200元以下、200-300元和500-1000元人群所占百分比相當;每月向家庭補貼1000元的僅有62人。這樣的高匯款比例勢必會影響流動人口在城市的消費—他們為了能夠多攢錢,會盡可能節衣縮食,然后再將相當可觀的收入寄回老家。
之所以會有這么高的匯款比例的現象發生,清華大學的李強教授專門在他的《中國外出農民工及其匯款之研究》一文中做出了解釋:一方面,借助美國哈佛大學的斯達克和盧卡斯所提出的“契約安排”理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釋匯款現象。即匯款行為是遷移農民與其家庭之間的自我約束的、合作的、契約性安排的一部分或一項條款。而且這種契約關系天然地具有長期性。這種情況反映在中國則是:以進城務工賺錢為主要目的的農村流動人口常常將子女放在老家由老年人照看,他們則定期將務工所得收入寄回,而農忙時他們也會回家幫忙。由此,兩者之間形成一種互補的態勢。不僅如此,當這些人員的工作受阻時,他們也可以選擇回歸家庭。另一方面,由于中國家庭歷來重視內部關系,家庭成員之間保持著高度的目標一致性和密切的互動關系。因此,個人節衣縮食,為家庭積累財富,這在多數中國家庭中是很平常的事。
其余各項消費支出結構特點
通過表2可以看到,在較高的儲蓄及匯款比例下,這部分支出已經占據了流動人口每月收入的近一半,而另外一半的支出則主要體現在其生活所必須的食品、住房和服裝上,除此以外,流動人口在交通、通信以及娛樂方面的支出占比極少。由此可見,對于大部分的流動人口而言,盡管恩格爾系數較低,但其生活質量實質上并不高。具體而言,流動人口除食品消費支出外其他方面的支出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住房消費占比較重
一方面,在接受調查的946名被調查者中,有26%的從事非技術勞力的工作或者服務行業的人員主要是居住在由雇主免費提供的集體宿舍內,即使居住條件簡陋,他們也不會外出租房,因為他們寧可暫住在城里居住條件惡劣的地方也要盡量節省開支以便攢錢回家蓋新房。這主要是受到傳統的農村思想的深刻影響;另一方面,還有61.8%的人群主要選擇租房居住,且月平均租房費用為437.7元。這部分群體以18-25歲左右的人群為主,說明年輕人的消費觀念有了較大的改變,他們會更加強調居住環境的重要性、條件的舒適性以及配套設施的齊備等;除此以外,還有58位被調查者表示已經在成都溫江購房,可以說他們已經完全融入到當地的生活中,其職業主要是以成都溫江從事個體經營的為主,并且月收入均高于1500元。
(二)服裝消費支出位居第三
946名被調查者平均每月的服裝消費為219元。其中每月支付200元以內購買服裝的有625人,占總數的66.1%,這說明大部分的流動人口在服裝方面的消費仍以實用為主,崇尚節儉仍是其主要的消費觀念,正因如此,有40%的被調查者表示不同意或非常不同意“衣著要講究質量款式,合乎潮流”的消費觀念;而另一方面,每月在服裝方面支出在200-300元的有210人,占被調查者的22.2%,每月支付超過300元用于購買服裝的則有111人,占比11.5%,而他們的收入水平基本在1500-2500元這一區間范圍內。這說明,在工作較穩定、收入較高的條件下,部分流動人口還是會注重自身的衣著外表,他們不愿被排斥在主流社會之外。
(三)休閑娛樂消費支出兩級分化嚴重
通過本次調查發現,在946名流動人口中,共有410人主要的休閑娛樂方式是看電視或聽廣播;其次較為受歡迎的娛樂休閑方式是玩撲克或打麻將,占被調查總體的9.5%;與同鄉或者親友聊天排在第三位,因為這種方式簡便易行,又能交流信息、消除寂寞。除此以外,還有大量的流動人口在閑暇時間選擇上網、睡覺等方式度過。基于此,大部分的流動人口每月在休閑娛樂上的支出都低于400元,甚至沒有。可見,在成都溫江的流動人口并未與本地居民共享各種文化設施,他們的生活圈也并沒有因為在成都溫江得到很大的拓展。但是,還應看到,對于部分技術工人、個體商戶而言,他們開始逐漸融入當地的主流文化圈,享受生活,其每月的休閑娛樂支出在400-600元;甚至一些高級管理崗位從業者每月在這方面的花銷甚至已經高于600元。
(四)教育培訓支出嚴重不足
在是否接受相關的教育及培訓的調查中可以看到,有804人(約占85%)每年沒有接受任何的教育培訓;而即使在接受了相關的教育培訓的人群中,每年花費在200元以下的占已接受培訓人員的絕大多數,大都為一些技術工人或服務業從業者;其次,每年花費500元以上的以專業技術人員為主,占比31%。可見,大部分流動人口特別是文化程度較低的流動人口對自身培訓沒有引起充分的重視,這對其素質提高極為不利。
結論
有關消費問題的調查或多或少都會存在因消費者或訪問員等各種主客觀因素而產生的消費者實際收入、實際消費與其填答的數值有誤差的問題,這是類似研究存在的一個普遍不足。但是,對于成都市和溫江區政府而言,此次調查可以使其大致了解流動人口的消費結構特點及其形成原因,進而有針對性地引導流動人口的消費方式、消費觀念,并最終實現提升該地區未來整體城市經濟發展水平的目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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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社會經濟的迅猛發展,我國人口的區域流動愈加頻繁,流動人口問題已成為學術界關注的焦點。就流動人口現狀而言,不同學者從不同的視角、對不同數據進行分析,得出我國人口的流動行為主要呈現常態化、家庭化和長期化特征的一致結論[1-3]。學術界有關人口流動的常態化、家庭化、長期化的結論,是通過對流動人口的數量、家庭平均規模、在流入地的平均居住時間三個指標的統計分析得出的。本文認為,以往研究中用流動人口在流入地的平均居住時間來反映流動時長,衡量人口流動長期化程度存在一定的弊端。本研究將提出流動預期時間指標,并結合安徽省人口流動的實際情況進行具體運用與重點分析。
一、流動預期時間的提出
流動人口在流入地的平均居住時間是衡量其流動時長、變化趨勢的一項經常性指標。國內不少學者運用該項指標對我國人口流動長期化趨勢進行了分析,楊政等學者結合以往研究對流動人口在流入地居住呈現長期化趨勢上達成了共識[4]。人們普遍注意到了人口流動長期化的趨勢,但是,在流入地的平均居住時間是否能夠科學地反映流動時長的真實水平仍有待于進一步探討。流動人口的平均居住時間和平均死亡年齡都會受到年齡結構的影響,并不能真實地反映流動人口一生的流動時長特征。鑒于此,陳衛提出了流動預期壽命概念,運用于我國人口的流動預期壽命研究中,該指標消除了人口年齡結構的影響。這一概念的提出不僅能夠真實反映流動人口一生的流動時長特征,為政府相關政策的制定提供有力依據,同時也有利于區域流動人口流動時長的比較研究,把握流動人口的區域差異。該方法通過編制生命表,借用計算健康預期壽命的Sullivan方法計算得出流動預期壽命[1]。本文也將該指標與方法運用于安徽省外出流動人口的相關計算中,但由于壽命概念主要指生命存活時間的長短,因此流動人口的流動預期時長用“流動預期壽命”表達不準確,故本文將“流動預期壽命”改為“流動預期時間”,但內涵不變。流動預期時間是指一地區流動人口在給定的條件下,預期在該地區處于流動狀態下度過的年數。
二、安徽省人口流動的特征
安徽作為一個農業人口大省,農村大量勞動力無法充分就業,從而產生向外流動動機,但省內城鎮經濟吸納能力有限,于是大量農村勞動人口流向省外。2010年安徽省外出人口中,從本省流出到其他省份的人口達到1038.2萬人,占全部外出流動人口的64.5%[5]。與安徽省毗鄰的長三角地區,經濟發展迅速,對剩余勞動力有很強的吸納能力,喬曉春和黃衍華在中國跨省流動人口狀況的分析中得出,2010年安徽省勞動力流到上海、江蘇、浙江三個省市的人口占到安徽全部外出人口的77.5%,同時也指出安徽是全國外出人口最多的省份,占到全國跨省流動人口的11.21%[6]。安徽省內在的推力與長三角地區外在的拉力,促成安徽成為人口流出大省。根據安徽省近十年統計年鑒的數據,2013年安徽省外出半年以上的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已達到24.5%,相較十年前的12.7%幾乎增加一倍。從絕對值來看,安徽省外出半年以上的人口,由2004年的820.6萬人增至2013年的1697.6萬人,十年間安徽省的人口流動已然成為一種常態現象。伴隨安徽省流動人口的常態化,長期化則是安徽省流動人口呈現的另一特征。2004—2013年,安徽省流動人口中外出五年以上的人口比例由6.52%增至10.09%。人口流動的常態化、長期化,是安徽省人口流動的兩大特征。因此,對安徽省人口流動的預期時間進行計算與分析,有利于進一步了解安徽省人口流動的時長特征,為該省流動人口長期化的評判提供一種新的比較視角。具體運用中,結合安徽作為人口流出大省的事實,本文將采取流出地的視角,利用安徽省六普數據[7],重點分析2010年安徽省戶籍人口的平均流動預期時間情況,以期能夠預測安徽省人口在預期壽命中處于流動狀態的年數。同時,本研究將利用已有研究中對全國所做的相關分析和安徽省2014年統計年鑒的最新數據[8],對安徽省人口的平均流動預期時間進行橫向與縱向的比較分析,從而全面地反映安徽人口的流動預期時間特征。
三、數據說明與方法介紹
(一)數據說明本文旨在以流出地的視角,對安徽戶籍人口的流動預期時間水平進行描述分析。研究對象為安徽省外出半年以上的人口,包括流向省內和省外的人口,但不包括省外流入的人口。對流動預期時間的計算涉及到兩個基礎指標,即分年齡的死亡率和分年齡的流動率。其中分年齡的死亡率是通過安徽省2010年人口普查數據計算所得,因某地區的死亡率在一段時期內相對穩定,因此在安徽省2013年的流動預期時間的分析中,死亡率仍沿用2010年的數據。另分年齡的流動率主要根據安徽省2011年和2014年統計年鑒所提供的全省外出半年以上人口分年齡構成以及其他相關數據計算所得。在此基礎上求得2010年和2013年安徽人口的流動預期時間。
(二)方法介紹生命表是人口統計分析中一項重要技術,其基本原理是利用某一國家或地區某一時期,分年齡的死亡率資料,假定同時出生的一批人(一般取10萬人)按這種死亡率水平度過一生后,計算其在活到每一個整數年齡時所剩的人數以及以后平均每人還能繼續生存的人年數[9]。平均流動預期時間則是在生命表計算人口預期時間的基礎上,利用計算健康預期時間的Sullivan方法,對分年齡的人口流動率數據逐步計算得出。
四、安徽人口的平均預期時間分析
(一)2010年安徽人口的平均流動預期時間通過前文計算方法,計算出2010年安徽人口分年齡的流動預期時間,如表1所示:2010年安徽省人口的平均流動預期時間為16.3年,即2010年該省人口在分年齡流動率的條件下,預期將在流動狀態度過16.3年,此結果高于陳衛計算我國同期流動預期時間的10.8年[1]。這在橫向上反映出安徽省流動人口的長期化特征,同時也印證了安徽作為人口流動大省的現實。從不同年齡組的流動預期時間來看,平均流動預期時間隨著年齡的增長不斷下降。表1顯示,流動人口在30歲之前平均流動預期時間都在10年以上,30歲之后不足9年,而65歲之后平均流動預期時間不到2年。另據安徽省2010年分性別年齡的流動率計算出安徽省2010年分性別、年齡的平均流動預期時間見表2和表3,具體數據如下:由表2和表3可知,2010年安徽省男性的平均流動預期時間為17.22年,女性平均流動預期時間為15.33年,男性高出女性近2年,安徽省人口的流動預期時間存在一定的性別差異。2010年安徽省流動人口中男性和女性所占比重分別為55%和45%,外出人口的性別比達到122。安徽省外出勞動人口中男性多于女性的現狀,是造成男性人口平均流動預期時間高于女性的主要原因。但這種差距隨著年齡的增加不斷縮小,55~59歲之后,女性的流動預期時間開始趕超男性。該現象主要緣于流動人口會隨年齡的增長逐步減少,根據六普數據顯示,安徽省55歲以上人口外出比例只有6.5%,流動人口規模的減少在一定程度上將降低外出人口的性別比。同時,女性比男性平均壽命更長,也會促使女性流動預期壽命與男性的差異會隨年齡的增長逐步減少,甚至趕超男性。
(二)安徽省人口平均流動預期時間變動趨勢圖1顯示2010年、2013年安徽省外出流動人口分年齡的平均流動預期時間,外出人口2010年、2013年的平均流動預期時間分別為16.3年和18年。從時間維度上看,安徽省人口在流動狀態下的時間在增加;從絕對值上看,已遠遠超過2010年全國的平均流動預期時間。這說明安徽人口流動的長期化趨勢非常明顯。從分年齡組的流動預期時間來看,2013年年輕組的平均流動預期時間高于2010年,尤其體現在15~19和20~24兩個年齡組,差距較大。但同時可看到,兩個年份的流動預期時間差距隨年齡的增大而減小,在45歲以上年齡組中,2013年的流動預期時間反而低于2010年。這說明安徽省流動人口的年齡結構有所改變,年輕人群比重在增加,而中老年人群比重則在下降。
(三)安徽省人口平均流動預期時間的性別差異圖2反映的是安徽省人口2010年和2013年分性別、分年齡的流動預期時間情況。2010年和2013年男性的流動預期時間均高于女性,該差異在年輕年齡組表現得尤為明顯。但2013年男性和女性流動預期時間的差異遠大于2010年,2013年男性和女性的流動預期時間分別為20.1年和15.9年,二者相差4.2年,而2010年二者之間的差距為1.9年,還不到2013年的一半。另一方面,隨著年齡的增加,男性和女性之間的差距縮小,尤其是到40歲之后,該現象在2010年和2013年數據中均能體現。圖3反映的是2010年安徽省人口的流動預期時間在預期壽命中所占比重(用FLEx/ex表示),FLEx/ex越大說明人口流動的時間越長。如圖3所示,2010年安徽省人口平均流動預期時間在平均預期壽命中所占比重達到19.38%,說明該省人口在平均預期壽命中將近五分之一的時間處于流動狀態。2010年男性的平均流動預期時間在平均預期壽命中所占比重超過20%,達到21.36%,遠遠高于女性的17.38%,但這種差距同分性別流動預期時間一樣都是隨著年齡的增加而縮小。同時也應注意到,FLEx/ex值在15~19歲組之前一直呈上升狀態,之后FLEx/ex值則隨年齡增長不斷下降,男性和女性均表現出同樣趨勢。這與15~19歲組的流動率大幅度上升密切相關。
五、結果與討論
本文在安徽省人口流動時間長短的衡量中,運用了一個新的衡量指標,即流動預期時間。該指標的提出有利于消除年齡結構的影響,在給定的分年齡人口流動率的情況下,可計算出人們預期在流動狀態下生活的年數。通過生命表的編制,結合計算健康預期時間的Sullivan方法,本文計算出安徽省2010年和2013年分年齡、分性別的流動預期時間,結果顯示,安徽省2010年和2013年的平均流動預期時間分別為16.3年和18年。從時間維度上看,呈現上升趨勢,并顯著高于2010年全國10.8年的平均水平。2010年和2013年安徽省男性平均流動預期時間均高于女性,并且男性人口流動預期時間在預期壽命中所占比重顯著高于女性人口,與2010年全國流動預期時間的性別差異保持一致,同時也應看到二者之間的差異隨年齡的增長而縮小。通過對安徽省外出流動人口的流動預期時間的分析,可以看出:一方面人口流動的長期化趨勢非常明顯;另一方面,流動預期時間呈現一定的性別差異。該結論對安徽省流動人口的管理,以及相關政策的制定都具有重要意義。但我們也應該看到,安徽省外出人口流動預期時間較長的現狀,給流入地經濟發展做出貢獻的同時,也給安徽省流動人口管理以及流動人口的權益維護帶來一定的挑戰。鑒于此,加強流動人口的管理創新,維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對于社會的和諧發展至關重要。同時,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快速發展,農二代結束流動的時間可能大為提前。因此,流動人口平均流動預期時間的實際運用也應結合其他因素的變動情況進行綜合考慮。
北京市作為中國政治文化中心和北方經濟中心,近年來吸引著全國各地農村流動人口的涌入。農村流動人口在特大城市的就業問題便成了社會關注的焦點。通過北京市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數據支持,對北京市農村流動人口的特征及就業現狀做了分析,并進一步說明該群體就業難的原因,最后對其就業提出具有針對性的政策意見。
【關鍵詞】
北京市;農村流動人口;就業
1.引言
1.1研究背景
北京作為全國的政治、文化中心,其在京津冀城市圈乃至全國的經濟地位同樣不可小覷。2011年,北京市國內生產總值達到16251.9億元,人均地區生產總值81658元,是中國北方人口眾多、經濟發達的重要特大城市,對周邊省區有著極強的經濟輻射能力,也吸引了成千上萬的農村流動人口來此就業、務工。
農村流動人口為北京的城市化建設和經濟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成為北京城市化進程推進和經濟持續增長的重要推動力量。然而隨著產業升級的逐步深化,不斷轉變的經濟發展方式對農村流動人口就業帶來了較大影響。
1.2研究意義
第一,研究北京市農村流動人口的就業有其重要的實踐意義。隨著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不斷完善,我國農村經濟不斷發展。農村流動人口進入北京就業,首先能提高其收入水平,進而使家庭財產普遍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對農村流動人口家庭生活水平提高有積極影響;其次能穩定社會大局,有效緩解農村剩余勞動人口的就業壓力,為城鄉和諧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第二,研究北京市農村流動人口的就業有其重要的理論意義。由于農村流動人口受到戶籍、受教育水平等條件的制約,其就業壓力,尤其是體面就業的壓力巨大。國務院在2006年頒布的《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明確要求解決農民工就業問題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戰略任務。因此,研究北京市農村流動人口的就業特征、比較分析、影響原因等方面,有利于農村流動人口就業理論的不斷深化發展,也有利于相關就業理論在北京的因地制宜。
2.北京市農村流動人口特征
2.1性別特征
如圖1所示,北京市農村流動人口性別特征呈現男多女少的狀態。根據第六次人口普查長表數據百分之一的抽樣數據,北京市農村流動人口中,有男性2012人,女性1617人,男女比例為1:0.8。由此可見,男性是北京市農村流動人口的主要組成部分。
2.2 年齡特征
如圖2所示,在抽樣數據中,北京市農村流動人口在16-25歲區間的人數為1195人,在26-35歲區間的人數為1115人,在36-45歲區間的人數為881人,在46-55歲區間的人數為336人,在56-65歲區間的人數為102人。其中35歲以下的農村流動人口人數為2310,占農村流動人口總數的63.7%。由此可見,在北京的農村流動人口呈現年輕化趨勢,以16-25歲的年輕人為最主要組成部分。
2.3 受教育程度特征
如圖3所示,在抽樣數據中,北京市農村流動人口受教育程度為未上過學的人數為48,小學的人數為356,初中的人數為2164,高中的人數為756,大學專科的人數為211,大學本科的人數為93,研究生的人數為2。其中,受教育程度為初中及以下的人數為2568,占抽樣總人數的70.7%,受教育程度為本科及以上的人數為95,僅占抽樣總人數的2.6%。由此可見,北京市農村流動人口的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文化水平有待提高。
2.4 婚姻狀況特征
如圖4所示,在抽樣數據中,北京市農村流動人口中未婚的人數為1124,有配偶的人數為2465,離異的人數為27,喪偶的人數為13。其中,未婚的人數為抽樣總數的30.97%,有配偶的人數為抽樣總數的67.9%,離異和喪偶的人數僅占1.1%。由此可見,北京市農村流動人口的婚姻狀況特征是以未婚和有配偶為最主要組成部分,這也符合其年齡的分布特征。
3.農村流動人口就業現狀
3.1 行業分布
數據來源:根據《北京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長表抽樣數據》估算。
如表1所示,根據第六次人口普查長表抽樣數據,即總人口10%抽樣數據可知,農村流動人口從業人數約為485241人。在這些抽樣數據中,分布最為集中的三個行業分別為制造業(41.83%)、批發和零售業(16.83%)和建筑業(11.77%),而分布最稀缺的三個行業分別為國際組織(0%)、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0.14%)和金融業(0.29%)。由此可知,北京市農村流動人口多集中在第二產業中的勞動密集型產業和第三產業中對知識技能要求較低的行業中,這也與農村流動人口相對較低的受教育程度相匹配。
3.2 工資水平
數據來源:《2012年中國統計年鑒》。
如表2所示,北京市農村流動人口分布最為集中的三個行業:制造業、批發零售業和建筑業的年人均工資水平分別為56742元、70711元和52455元。其他農村流動人口相對集中的行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7.74%),住宿和餐飲業(5.76%),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5.59%)的年人均工資水平分別為59540元、37830元和34498元。分布在上述6行業內的北京市農村流動人口占北京市流動人口總數的89.52%,而6行業的年人均工資均低于所有行業年均工資的平均水平。由此可見,北京市農村流動人口的工資水平相對較低,且具有普遍性。
4.阻礙北京市農村流動人口就業的原因
4.1 戶籍制度的制約
戶籍制度是我國計劃經濟時代的產物,通過城鄉分割來控制人口流動,用農業利益來保障城市經濟的持續發展。陸學藝2004年的計算表明,自1960至1978年,國家通過價格“剪刀差”無償從全國農民手中拿走了7000多億元的建設資金。改革開放以來,部分依附在戶籍制度上的福利待遇逐漸市場化,但是仍有很大一部分繼續伴隨著戶籍制度,并且有愈發嚴重的趨勢。以北京市為例,教育資源的政策性傾斜、購買房產、小汽車搖號申請、社會保障福利待遇等權利,都依附在戶籍制度上。
戶籍制度對北京市農村流動人口就業的影響主要體現在:第一,地方為保證城市常住人口就業,規定農村流動人口的就業形式和種類。北京市政府也不例外,面對城市人口的不斷膨脹和城市資源的日益緊缺,北京市不得不出臺相關地方法規來引導和限制農村流動人口的就業。第二,戶籍制度使得農村流動人口的相關權利缺乏保障。北京市農村流動人口在就業時應該享受到的最低工資標準和社會保險福利待遇等權利會在實施過程中出現減損,維權困難也直接制約了農村流動人口在北京的正常就業。
4.2 社會保障的欠缺
當前,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對農村流動人口的保障依然存在缺陷。新農保和新農合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農村人口的社會保障權利,但是流動進入城市的農村人口卻由于政府的嚴格管理(需要身份證、暫住證、務工證三證齊全)和用工方的苛刻要求(工作時間長、節假日加班)而犧牲就業中應享有的權利。北京市農村流動人口所在行業多為制造業、批發和零售業以及建筑業,勞動強度大,作業風險高,工資收入低,并且缺少保障。社會保障制度對此類人群惠及面小,保障程度低,既不利于城市化的進程,也為農村流動人口在北京就業埋下了隱患。
4.3 農村流動人口自身的限制
首先,由于當前經濟發展水平地區差異明顯,教育資源分配嚴重失衡,數量眾多的農村流動人口進入北京前并未收到過良好的教育或職業技能培訓,這使得很多北京市流動人口在就業時舉步維艱。缺少用人單位急缺的技能,沒有用人單位需要的個人基本素質和知識結構,對于網絡和計算機的掌握程度過于薄弱等因素都為農村流動人口的就業增添了阻力。
其次,“民工荒”與“民工潮”的對接不通暢同樣阻礙了農村流動人口就業。勞動密集型企業中技術工人的“民工荒”和青年農村流動人口盲目涌入城市的“民工潮”在就業結構上存在嚴重的失衡狀態,結構性失業現象嚴重。
最后,農村流動人口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的缺乏,更為其在北京的就業雪上加霜。用人單位在雇傭農村流動人口時多會通過壓低工資、少繳社保等方式來降低用工成本,利用的就是農村流動人口薄弱的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在此方面,除了政府應加大監管力度外,提高農村流動人口的各項意識及綜合素質迫在眉睫。
5.政策意見及結論
5.1 政策意見
5.1.1 深化戶籍制度改革
現行戶籍制度是為了配合“優先發展重工業”的政策而產生的。隨著我國經濟發展水平的逐步提高,戶籍制度的弊端日益凸顯。它不僅對勞動力資源的市場優化配置有阻礙作用,也不利于城鄉人口流動和城市化推進。因此,戶籍制度改革是緩解北京市農村流動人口就業難問題的重中之重。
首先,應提倡建立新的戶籍管理制度體系。在全國建立一體化的人口管理系統,改變當前公安部門管理戶口、民政部門管理婚姻登記、統計部門管理人口統計、人社部門管理檔案的各自為政的現狀。
其次,要逐步剝離依附在戶籍制度上的特權。戶籍制度本身是公平的,但是依附在其上的各項諸如教育優先、保障穩定特權對于戶籍人口和非戶籍人口來說,才是不公平的。取消戶籍特權才能真正讓農村流動人口更好地融入城市。
最后,應改變傳統戶籍觀念。應摒棄“北京市戶口代表著穩定”這種傳統的戶籍觀念,戶籍改革就是要為所有在城市居住的人提供一個公平的舞臺。正確認識戶籍背后的權利,才能真正讓這些權利普適于民。
5.1.2 提高農村流動人口就業能力
面對農村流動人口受教育程度低、就業能力差等難題,政府部門應積極主動的采取措施,提高農村流動人口的就業能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及時開展針對農村流動人口的就業能力培訓項目,加強其適應城市工作和生活的能力;公檢法部門應配合開展提高農村流動人口維權意識的講座等活動,提高其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
農村流動人口也應從自身出發,努力學習各類就業技能,不斷充實提高自身綜合素質。成立工作技能學習小組互幫互助,成立法律事務互助小組在收到侵害時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5.1.3 促成農村流動人口就近就業
隨著外來人口不斷向特大城市涌入,特大城市就業水平終將飽和。如何促進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經濟的發展就成了推動農村流動人口就業的重要議題。
工業方面,中小城市和小城鎮應充分利用自身的地理優勢和極具競爭力的土地轉讓價格,接納大城市的勞動密集型產業轉移;將農、牧產品的初加工工業升級為深加工工業,為農村流動人口的就近就地就業創造條件。
服務業方面,中小城市和小城鎮應合理引導農村流動人口進鎮入區,以縣城和中心鎮為中心,發展餐飲、商貿、交通運輸等服務業,并依托商貿和交通運輸的便利穩步發展現代物流業,提高服務業發展水平。
5.2 結論
北京市農村流動人口就業既關系到北京市城市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又涉及社會穩定,是多方關切的重要問題。雖然北京市農村流動人口還存在就業能力不足、維權意識不強等缺陷,但是通過政府和農村流動人口自身在制度完善、教育培訓、合理安置、配套設施建設等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北京市農村流動人口一定會融入城市,為北京市經濟發展和城市化進程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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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流動人口;住房選擇;住房性質;住房租金;住房支付能力;隨遷人數;流動人口穩定性;流動范圍;遷移距離;城市規模
中圖分類號:F299.23;C913.31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48131(2014)02002509
一、引言
近十年來,我國城市流動人口數量急劇增加,據國家統計局調查資料顯示,2012年我國流動人口總量達到2.6億。大量外來人口的流入引發了一系列與流動人口相關的社會問題,如就業、社會保障、醫療、子女教育、城市融入等。其中,住房問題是城市流動人口在城市生活遇到的最基本、最嚴峻的問題之一(王麗梅 等,2010)。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實質是人的城鎮化,尤其是城市流動人口的城市融入,而住房問題是解決流動人口城市融入的關鍵。從現實情況來看,流動人口遠離家鄉,溫馨舒適的住房對于他們來說不僅僅具有“居住”功能,更是繁重工作之外的心靈歸宿和精神寄托,關系著流動人口未來的發展。
在國內,有關流動人口居住問題及其影響因素的研究越來越多,總體上可以將影響因素歸為兩類:制度性因素和非制度性因素。早期的研究大多著重于對制度性因素的研究,比如住房分配體制、戶籍制度、土地市場等的影響。許多學者指出,與很多發展中國家不同,我國直到2000年以前,市場因素在人們的住房選擇中作用有限,獨特的制度環境影響了流動人口的住房選擇(Wu et al,2004);流動人口基本上被置于主流的住房分配體制之外,而近來住房體制改革則在很大程度上忽視了這一群體的需求(吳維平 等,2002);受戶口的限制,流動人口理論上被排除在公房租售和購買經濟適用房之外,也無法獲得土地自建房屋,唯一的可能是從市場上租用或購買商品房(蔣耒文 等,2005),而商品房的價格又超出了大多數流動人口的承受能力(吳維平 等,2002)。因此,流動人口的居住狀況明顯較差,他們在居住地、居住形式和居住質量方面都面臨不少問題(段成榮 等,2006)。后來的研究開始慢慢開始關注非制度性因素的影響,比如流動人口的收入水平、心理因素、居住時間、更換工作次數等。工作不穩定、收入低使流動人口處于社會的底層,他們在住房上的需求僅僅局限于遮風避雨;影響流動人口住房狀況的主要原因是流動人口循環流動的特性和過客心理(林李月 等,2008);流動人口缺乏歸屬的心理決定了他們多以聚居的形式居住,因此,對于城鄉結合部的住房需求較大(張子珩,2005)。也有研究認為,影響城市流動人口住房的主觀因素是經濟因素(王凱 等,2010);收入和流入時間是流動人口居住狀況的主要影響因素,而教育程度也是影響因素之一(侯慧麗 等,2010)。
目前已有的研究大多關注流動人口的居住狀況,包括住房質量、居住環境、居住模式等,并且多數研究流動人口的租房行為及其影響因素,很難全面反映他們的住房選擇傾向問題。此外,這些研究中所使用的數據大多比較陳舊,在反映當前流動人口住房狀況方面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本文在研究流動人口的住房選擇問題時,以2012年湖北省流動人口調查數據為基礎,側重于個人的主觀偏好及選擇行為,并從住房性質和住房租金兩個方面衡量住房選擇,探究影響流動人口選擇住房的個人因素和家庭因素,以豐富和拓展有關研究,進而為我國住房體制改革提供參考。具體而言,本文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第一,流動人口在流入地的住房選擇現狀如何?有何特征?第二,流動人口的哪些特征影響了其住房性質和住房租金的選擇?這些特征對兩者分別產生了怎樣的影響?
二、數據來源和樣本情況
本文采用的數據來源于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開展的2012年流動人口動態監測調查。該調查采取分層、多階段、與規模成比例的PPS方法進行抽樣,本文選取了其中流入地為湖北省的相關數據。湖北省調查的總樣本數為4 000份,最后回收有效樣本數3 986份。調查對象中的流動人口特指在流入地居住達一個月以上、2012年5月年齡為15~59周歲(1952年6月―1997年5月間出生)的人員,其中,不包括同城區間人戶分離人口、婚嫁人員以及出差、就醫、旅游、探親、訪友、服軍役、在中等以上專業學校就學等人口。
本次調查是由湖北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選派調查員入戶,在居委會(行政村)一級進行,調查對象以個人為基礎。從調查地點的選取看,包括武漢、黃石、宜昌、十堰、襄陽、鄂州、荊門、孝感、荊州、黃岡、咸寧、隨州12個城市和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神農架林區,涵蓋了省會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地級市等各類大、中、小城市,覆蓋范圍廣。基于該調查數據的分析符合新型城鎮化大、中、小城市協調發展的目標,能較好地反映調查群體住房選擇的規律性。因此,本文所得結論可以體現流動人口住房選擇的一般性特征。
在接受調查的流動人口中,男性比例略高于女性,男性2 059人,女性1 927人,分別占被調查總人數的51.7%和48.3%;在年齡分布上,以青壯年為主,15~29周歲、30~39周歲、40~49周歲和50~59周歲的被調查者分別占總人數的33.8%、36.3%、275%和2.4%;從戶籍類別來看,多數是農業戶籍,農業戶籍的流動人口占88.8%,非農業戶籍的流動人口占11.2%;在受教育程度方面,整體的受教育程度相對以往有明顯提高,但有較高學歷的人數很少,以初中文化為主,占64.9%,接近總人數的2/3;從婚姻狀況來看,有85.7%為初婚,12.6%為未婚,再婚、離婚和喪偶的比例極低。
三、流動人口住房選擇現狀
本文主要研究流動人口的住房選擇及其影響因素,而流動人口的住房選擇主要體現為住房性質和住房租金兩方面。因此,本文將流動人口住房選擇分為兩個層面:其一,流動人口的住房性質,即住房來源。這種劃分方式可以反映流動人口在流入地的住房消費模式。根據湖北省流動人口住房來源的現狀,分為租住房、免費房和自有住房。其二,流動人口的住房租金。這種劃分方式能反映流動人口的住房質量,主要分為無房租、低房租和高房租,其中,無房租主要對應于免費房和自有住房。
流動人口住房性質和住房租金的統計結果見表1。結果顯示,在三類住房中,租住房的比重最高;同時,只有少量有條件的流動人口擁有自有住房,這部分流動人口占樣本總量的8.9%。在被調查的湖北省流入人口中,有2 982人選擇了租住私房,比重高達74.8%,接近被調查總人數的4/5;而其余各種住房性質的人數比例均不超過10%;而房租在1 000 元及以下的比例為70.3%,超過了總人數的2/3;并且隨著房租的升高,流動人口比重逐漸下降。
值得關注的是,在所有被調查的城市中,武漢市作為湖北省第一大城市,其流動人口的住房選擇與其他小城市有明顯差異。一方面,武漢市流動人口選擇免費房的比例高于其他城市,而租住房和自有住房比例相對較低;另一方面,武漢市流動人口選擇高房租的比例相對較高,而其他城市流動人口選擇低房租的比例高達73%。
綜上所述,目前流動人口的住房選擇行為可以表述為:租住低價房成為多數流動人口的選擇,在小城市尤其明顯;在選擇租住房的流動人口中,比重隨著房租的升高而下降。
四、影響流動人口住房選擇因素分析
1.實證分析模型選擇
本文認為,流動人口對住房性質和住房租金的選擇不存在優劣次序。例如,流動人口在住房租、買之間的選擇不僅受經濟能力的影響,而且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他們在流入地居住和發展的預期,這主要通過流動人口的受教育程度、職業、收入等變量反映,這種選擇不存在優先次序。而對于租住房和免費房之間的選擇,除了職業和收入因素外,還受遷移的家庭特征影響,因此二者也不存在優先次序。在房租方面,雖然低房租與高房租存在優劣之分,但與無房租相比又不存在優先次序。因為無房租既可能是自有住房也可能是免費房,無法直接與房租高低排序。因此,本文的被解釋變量是名義變量(多項無序分類變量),故可采用多元無序logistic回歸模型進行分析。模型形式如下:
2.變量設定
(1)因變量的設定
本文將構建兩個多項logistic模型,分別以住房性質和住房租金為被解釋變量。在流動人口住房性質選擇模型中,本文設定三個住房性質因變量,即:租住房=1,免費房=2,自有住房=3;在流動人口住房租金選擇模型中,本文按房租高低設定了三個因變量,即:無房租=0,低房租=1,高房租=2。
(2)自變量的選擇
經過長期居住地的生活,流動人口融入了個體和家庭相互作用的特質,必然會作用于住房選擇的決策過程。因此,本文選擇個體特征變量和家庭特征變量作為兩個影響流動人口住房選擇的解釋變量。具體而言,以下幾方面因素會影響流動人口的住房選擇:
一是穩定性特征。流動人口的流動性越弱,穩定性越強,則越傾向于選擇高質量住房,改善住房條件。穩定性一方面表現為工作穩定性,主要通過職業和來流入地工作時間體現;另一方面表現為心理穩定性,本文以流動人口長期留居本地意愿和隨遷人數代表心理穩定性。一般而言,愿意長期留居本地及隨遷人數越多的流動人口穩定性越高。
二是收入。收入是住房選擇的物質基礎,對流動人口的住房選擇有顯著影響。而這種收入主要指永久性收入,通過流動人口的年齡、受教育程度等影響永久性收入的因素表現。一般認為,隨著年齡的增長,流動人口對住房有更高的要求,但也有研究認為年齡大的流動人口由于更難獲得工作而具有更差的住房條件(Jiang,2006)。由于穩定性等因素的影響,收入也可能不會對流動人口的住房選擇產生顯著影響。
三是遷移距離。遷移距離直接影響遷移經濟成本和心理成本,同時影響流動人口與當地社會的融合程度,進而影響其在流入地的工作和定居預期(夏怡然,2010),從而影響住房選擇。本文以流動范圍代表遷移距離的長短。
四是家庭特征。新遷移經濟理論認為個體的遷移決策是家庭為達到預期收入最大化和風險最小化雙重目的而集體決策的結果。家庭因素同樣也可能會影響流動人口的住房選擇決策。在遷入地居住的家庭成員數越多,其在城鎮定居的可能性越高(Zhu et al,2010),就越可能改善住房條件。本文假設,家庭成員的隨遷情況會影響流動人口的住房選擇。除此以外,隨著家庭化遷移趨勢的加強,家庭收入和平均受教育水平的影響也不可忽視。許多研究表明,文化程度高的家庭對農村非農活動的參與率明顯高于其他家庭(弓秀云 等,2007)。因此,家庭平均受教育程度可能通過影響家庭收入等因素影響住房選擇。
五是城市規模。城市規模不同,房價及相關政策存在明顯的差異。一般而言,大城市房價普遍高于小城市,但住房政策考慮更全面。而房價和相關政策是影響流動人口住房選擇重要的客觀因素。一般而言,相對較低的房價和住房優惠政策會促使流動人口在流入地購房或提高住房質量。
據此,本文將個體特征變量進一步細分為性別、年齡、戶籍性質、職業、來流入地工作時間、流動范圍、長期留居本地的意愿,家庭特征變量進一步細分為家庭收入、隨遷人數、平均受教育程度,加上城市規模,共11個二級變量。具體變量的特征如表2所示。
(3)自變量的篩選和設定
假設流動人口的性別、年齡、戶籍性質、職業、來本地工作時間、流動范圍、長期居住本地的意愿、家庭收入、隨遷人數、家庭平均受教育程度、城市規模都與住房選擇有相關關系,進行多維列聯表分析,測算上述因素與住房選擇之間的相關關系,結果見表3。
表3表明,性別、城市規模與住房性質的相關性較差,在1%的水平下未通過假設檢驗;性別、年齡、來本地工作時間與流動人口選擇住房租金的相關性較差,在1%的水平下未通過假設檢驗。據此,在住房性質選擇模型中將剔除性別和城市規模變量,選擇剩余的9個變量為自變量;在住房租金選擇模型中將剔除性別、年齡、來本地工作時間3個變量,選擇剩余的8個變量為自變量。
3.模型估計結果
根據上述分析模型,本文利用SPSS軟件對相關數據進行了多項分類logistic回歸分析,住房性質和住房租金選擇模型估計結果如表4和表5所示。
(1)住房性質選擇模型
第一,流動范圍、來本地工作時間與長期居住本地意愿對流動人口住房性質的選擇有顯著影響。從表4可以看出,流動范圍和來本地工作時間對流動人口住房性質的選擇在1%的統計檢驗水平下有顯著影響。跨省流動和省內跨市流動對選擇租住房和免費房的系數均為正,表明流動范圍越大的流動人口越傾向于選擇租住房或免費房,因為遷移距離遠的流動人口購房或建房的成本相對較高。來本地工作時間對選擇租住房和免費房的系數分別為-0.065和-0.086,表明來本地工作時間越長,流動人口越傾向于選擇自有住房。隨著來流入地工作時間的延長,流動人口不僅會提高對城鎮的認同度,從而增強定居意愿,更愿意在住房上進行經濟投入以改善自身的居住條件;還會增加社會網絡資本,從而增加獲取優質住房的途徑(林李月,2009)。此外,打算長期居住本地的流動人口傾向于選擇自有住房,不打算長期居住本地的流動人口傾向于選擇租住房和免費房。來本地工作時間與長期居住本地意愿分別體現流動人口工作和居住的穩定性,兩者穩定性越高,流動人口越傾向于選擇自有住房。
第二,年齡對流動人口選擇租住房有顯著影響,但對選擇免費房沒有顯著影響。從表4可以看出,以自有住房為參照類,年齡對選擇租住房在1%的統計檢驗水平下有顯著影響,系數為0.025,表明年齡越大的流動人口越傾向于選擇租住房。這主要是由于青壯年正處于打拼階段,傾向于擁有自有住房,為家庭營造一種穩定的居住環境;隨著年齡的增長,這種動力逐漸減退。而年齡對選擇免費房沒有顯著影響,因為選擇免費房主要是由于工作的需要居住在就業場所或者由雇主提供免費房。
第三,家庭收入對流動人口住房性質的選擇沒有顯著影響,而隨遷人數對流動人口住房性質的選擇有顯著影響。家庭收入的高低并不對流動人口住房性質的選擇產生明顯作用;而隨遷人數對流動人口住房性質選擇在1%的統計檢驗水平下有顯著影響,且選擇租住房和免費房的系數均為負,表明隨遷人數越多,對應選擇租住房和免費房的比例越小,越傾向于選擇自有住房。因為隨遷人數越多,流動人口越愿意改善住房條件,有穩定的住所,與前面的假設一致。
第四,職業和家庭平均受教育程度對流動人口住房性質的選擇部分有顯著影響。從表4可以看出,家庭平均受教育程度越高的流動人口越傾向于選擇自有住房,這與家庭對住房的負擔能力有一定的關系。另外,相比于自有住房,只有職業為單位負責人及辦事人員對選擇租住房在5%的統計檢驗水平下有顯著影響,系數為-1.508,表明單位負責人及辦事人員傾向于選擇自有住房,這與他們的職業特點和收入相關。
第五,戶籍性質對流動人口住房性質的選擇有顯著影響。從表4可以看出,農業戶籍對選擇租住房和免費房的系數均為正,表明農業戶籍的流動人口更傾向于選擇租住房或免費房。這可能是由于其無法享受與戶籍相關聯的住房福利等待遇,被排斥在城市的住房體系之外,導致居住條件長期得不到改善(王桂新 等,2006)。
(2)住房租金選擇模型
第一,流動范圍對流動人口住房租金的選擇有顯著影響,而長期居住本地意愿對流動人口住房租金的選擇沒有顯著影響。從表5可以看出,流動范圍對流動人口住房租金的選擇在1%的統計檢驗水平下都有顯著影響,且系數均為負,表明流動范圍大的流動人口更傾向于選擇高房租。
第二,家庭收入對流動人口住房租金的選擇沒有顯著影響,而隨遷人數對流動人口住房租金的選擇有顯著影響。從表5可以看出,家庭收入的高低并不對流動人口住房租金的選擇產生明顯作用;而隨遷人數對流動人口住房租金選擇在5%的統計檢驗水平下有顯著影響,且選擇無房租和低房租的系數均為負,表明隨遷人數越多,對應選擇無房租和低房租的比例越小,越傾向于選擇高房租。因為隨遷人數越多,流動人口家庭化遷移越明顯,越愿意選擇條件好的住房,與前面的結論一致。
第三,職業與家庭平均受教育程度對流動人口住房租金的選擇部分有顯著影響。從表5可以看出,只有家庭平均受教育程度為小學及以下和初中對選擇無房租在5%的統計檢驗水平下有顯著影響,系數為負,表明相比于無房租,家庭平均受教育程度低的流動人口傾向于選擇租房住,但是對住房租金的高低影響不明顯。另外,相比于高房租,只有職業為生產運輸人員對選擇無房租和低房租在5%的統計檢驗水平下有顯著影響,系數為正,表明生產運輸人員傾向于選擇無房租或低房租,這主要是因為他們的收入相對較低。
第四,戶籍性質對流動人口住房租金的選擇部分有顯著影響。從回歸結果看,戶籍性質為農業對選擇低房租在5%的統計檢驗水平下有顯著影響,系數為正,表明農業戶籍的流動人口傾向于選擇低房租。這與前面的結論一致。
第五,城市規模對流動人口住房租金的選擇有顯著影響。從表5可以看出,城市規模對流動人口住房租金的選擇在1%的統計檢驗水平下都有顯著影響,系數均為負,表明大城市的流動人口傾向于選擇高房租,而中小城市的流動人口傾向于選擇低房租或無房租。這與前面流動人口住房選擇現狀的描述是一致的,這可能與同城市規模相關的住房政策有關。相比于湖北省其他中小城市,武漢市對流動人口的住房管理更規范,優惠政策更全面。例如,武漢市的各個街道社區設有“流動人口和出租房管理站”,規定出租人在簽訂租房合同3天內須到社區備案。此外,2013年武漢市下發的《關于深入推進流動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工作方案》提出要加強流動人口住房保障,鼓勵和支持開發區、工業園區、大型企業建設或籌集一批面向流動人口的職工集體宿舍,將已取得居住證的流動人口納入公租房保障范圍。大城市對流動人口的住房保障政策使他們有改善住房環境的意愿,而大城市相對較高的房價使流動人口最終傾向于選擇租住高價房。
五、結論與討論
新型城鎮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鎮化,積極穩妥地推進城鎮化建設,必須關注城市流動人口的住房需求。本文利用2012年湖北省流動人口動態監測調查數據,運用多項分類logistic模型研究了流動人口住房選擇的現狀及其影響因素,主要結論如下:
第一,流動人口住房性質多樣化,整體住房水平較低。流動人口在流入地采取多種方式解決住房問題,但更傾向于選擇租住房,這一比重超過了80%;其次是免費房,再次是自有住房。在房租方面,超過70%的流動人口選擇了低房租。因此,流動人口主要的住房選擇是租住低價房,只有少量有條件的流動人口擁有自有住房。
第二,影響流動人口住房選擇的因素多樣,其中,流動范圍和隨遷人數這兩個因素的影響顯著。流動范圍越大,流動人口越傾向于選擇租住高價房;隨遷人數越多的流動人口選擇自有住房或租住高價房的傾向越大。隨遷人數代表家庭化遷移的程度,與流動人口的住房選擇相互影響。一方面,隨遷人數多的流動人口傾向于在流入地定居,穩定性強,愿意建房、購房或租住高價房,以提高居住質量;另一方面,居住環境的改善又會增強家庭化遷移趨勢,增加隨遷人數。
第三,家庭收入對流動人口的住房選擇的影響并不明顯。這一結論不同于以往認為收入等經濟因素是流動人口住房狀況的主要影響因素(侯慧麗 等,2010)的觀點,可能因為目前房租占家庭收入比重比較低,且有部分流動人口受工作性質影響可以享受免費房;同時,住房作為一種重要的消費品,更可能受永久性收入的影響,而家庭收入只代表流動人口的暫時性收入。
第四,為了更好地解決流動人口的住房問題,國家或地方各級政府部門應制定和實施合理的政策措施。在目前城鎮居民住房問題還未完全解決的階段,改善流動人口的居住條件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多數流動人口選擇租住低價房的現實狀況要求提高流動人口的住房支付能力,例如為流動人口提供職業技能培訓或接受再教育的機會,提高其就業收入和福利水平等。而流動人口的職業、來流入地工作時間、流動范圍、隨遷人數等特征對其住房選擇產生的影響,也為政策設計提供了更多的現實依據。此外,在政策設計時還應當考慮城市規模,把握大城市與中小城市的差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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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資料與方法
1.1 資料來源
收集2007年青浦區2家具有助產資格的二級醫院出生醫學記錄單,并錄入上海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統一編制的ACCESS出生數據庫,導出后使用Excel進行數據整理統計分析。
2 結果
2.1 人口學特征
2007年青浦區共出生6 949例新生兒,其中本區戶籍兒童2 201人(男嬰1 097人,占49.84%;女嬰1 104人,占50.16%),流動兒童4 748人(男嬰2 602人,占54.80%;女嬰2 146人,占45.20%)。青浦區2007年粗出生率為6.26‰,總生育率為24.19‰,總和生育率為0.97;出生性別比為1.14∶1。
母親產次分布:本市戶籍人口中,第1產占93.82%,第2產占6.13%,第3產及以上占0.05%。流動人口中,第1產占45.28%,第2產48.78%,第3產及以上占5.94%。
2.2 社會學特征
2.2.1 新生兒母親年齡 新生兒母親年齡集中在20~24歲,25~29歲這2個年齡組。2007年滬籍母親的平均生育年齡為25.2歲,比2006年滬籍母親平均生育年齡23.45歲有所提高,流動母親的生育年齡與去年基本持平(表1)。
2.2.2 新生兒母親文化程度2007年青浦區新生兒母親文化程度分布情況:本區戶籍人口中,母親文化程度達到大學文化程度的占戶籍母親的28.85%,中學文化程度占戶籍母親的69.42%,小學文化程度占戶籍人口的1.55%,文盲占總母親人數的0.18%;外來流動人口中,母親文化程度達到大學的占流動母親總數的2.80%,中學文化程度的占79.23%,小學及文盲程度的15.17%。滬籍母親和流動母親的文化程度都較去年有所提高,高、初中文化程度仍占較大比例。流動新生兒母親的戶籍主要來自安徽、江蘇、河南,四川、重慶等省市,其中安徽居首位。
2.2.3 父母年齡差 本地戶籍中父親年齡大于母親,最大年齡差值為31歲;母親年齡大于父親,最大年齡差值為12歲。流動人口中父親年齡大于母親,最大年齡差值為21歲;母親年齡大于父親,最大年齡差值為11歲。父母親平均年齡相差2歲,說明大部分人還是愿意選擇同齡人為偶。
2.3 醫學特征
2.3.1 青浦區剖宮產率 青浦區醫療機構的剖宮產率相對較高,滬籍產婦剖宮產率(48.20% )超過流動人口(28.26%),多胎分娩方式更容易采用剖宮產。與2006年45.24%(滬籍)和27.56%(流動)的數據相比今年本區戶籍及流動人口產婦剖宮產率均有所提高。
2.3.2 新生兒出生體重分布 滬籍男嬰低出生體重(出生體重<2 500g)的發生率為0.91%,女嬰為2.26%;流動男嬰為2.54% ,女嬰為2.47% ;巨大兒發生率(出生體重≥4 000g)滬籍男嬰為9.02%,女嬰為中5.71%;流動男嬰為9.30% ,女嬰為5.27% (表2)。滬籍兒童中,男嬰平均出生體重為3 380.907g(s=465.39g),女嬰為3 282.844g(s=436.22g);流動人口中,男嬰兒平均體重為3 378.855g(s=486.54g),女嬰為3 277.175g(s=456.89g)。多胎兒低體重占比例較大,流動人口多胎新生兒低體重發生率占50%。
2.3.3 新生兒出生孕周分布 滬籍人口的早產(孕周<37周)[1]發生率為1.14% ,流動人口的早產發生率為2.65%(表3)。
2.3.4 多胎發生率 2007年我區戶籍人口出生雙胎18人,多胎發生率為8.18%。流動人口出生雙胎58人,多胎發生率為12.22%。
2.3.5 先天畸形分布 我區戶籍新生兒先天畸形發生率為136.30/10萬;流動新生兒先天畸形的發生率為358.05/10萬。眼、耳、面、頸部和手先天性畸形構成比為35.30%,足先天性畸形為23.53%,腭裂為17.65%,唇裂和脊柱裂各為11.76%。
3 討論
2007年青浦區共有2家二級醫療機構具有助產服務資格,我區一級醫療機構不承擔新生兒接產工作。2007年在我區住院分娩的流動人口數大于滬籍人口,承擔著本區的流動產婦特約分娩接產工作的一家二級乙等醫院,外來流動人口出生數占該院總接產活產數87.35%,開展流動產婦特約分娩點政策效果顯現。
自然產是首選的最佳分娩方式,但在有手術指征的情況下,可采用剖宮產,我區剖宮產率并不低,且每年呈遞增趨勢,可能與人們的觀念有關。流動人口多數采用自然產,剖宮產率小于滬籍人口,可能與住院費用有關。針對這一現象應加強對滬籍人口的宣傳教育,降低剖宮產率[2]。
流動人口低體重、早產、先天畸形等發生率高于滬籍人口,可能與其優生優育知識不足,不重視孕期保健,不及時進行產前畸形篩查等原因有關。另外,外來人口產次、高齡產婦所占比例較大。因此,在流動人口中廣泛進行計劃生育政策以及優生優育知識宣教,進一步提供便捷、優質、價廉的生育服務[2],對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顯得十分必要。
4 參考文獻
[1]鄭懷美,主編.婦產科學[M].第3版.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1994.468.
【關鍵詞】指紋身份認證;流動人口;人口服務管理
1 引言
20世紀末期,生物特征識別技術開始蓬勃發展,目前已在社會生活中占據重要的地位,其中指紋識別的應用尤為廣泛。指紋特征具有唯一性,高復雜度,高穩定性。指紋采集過程方便快捷,用戶認可度高。指紋采集設備體積小、價格低,且很容易地與其他設備相結合。與密碼系統相比,指紋識別對溫度、濕度指標要求嚴格,難以仿制。隨著指紋識別技術的迅速發展,指紋信息在金融、交通、教育等多個領域均有廣泛的運用。
城市的流動入口目前已成為是城市發展的重要力量。但由于流動人口構成復雜、流動性強、分布廣泛,也造成了管理上的難題。因此,如何創新流動人口管理,提升流動人口管理水平一直是我國政府在發展中面臨的一個重要難題。而順應我國居住證改革大勢,采用信息化手段實現高水平管理,無疑是一個最佳解決方案。新《身份證法》中對于加入居民指紋信息對指紋身份認證在流動人口管理中的應用提供了良好的借鑒。
2 可行性分析
2.1 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中身份認證的現狀
目前國內各大中型城市為引進人才,相繼出臺了工作居住證制度。持有居住證者,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可享受當地居民的待遇。居住證的技術含量也隨著技術進步加以改革,老版居住證是紙質,上面標有個人照片、姓名、性別、民族、身份證號、居住證號。新版居住證從紙質轉變成了智能IC卡,且承載信息量大、可快速查驗和高效制證、一次采集共享、安全保護隱私等。以鄭州市為例:2013年11月起,鄭州居住證升級為IC卡居住證,新證除了保留醫療、子女上學、房管、駕照等,還新增金融存儲理財功能,即身份證、居住證和銀行卡實現三卡合一。另外,新證設計更人性化,流動人口若之前住在鄭東新區,一年后租房到了中原區,居住地址可擦拭重新打印,且掃描新證“二維碼”即可讀取內容,方便民警使用警務通隨時讀取居民信息。
新居住證已完成了一次重大技術創新并取得顯著成果,但也只是人口服務管理信息化進程的剛剛起步,指紋身份認證若要安全有效地納入到流動人口的服務管理機制中,還面臨著許多問題,例如:如何準確采集到居民的指紋信息并進行存儲,如何建立公安機關與其他政府機關的指紋信息共享,以及如何避免金融電信部門的不安全因素。
2.2 指紋身份認證應用的可行性
指紋識別技術應用日趨成熟,除了刑事偵察使用之外,在民用方面也非常廣泛,如指紋門禁系統、指紋考勤系統、銀行指紋儲蓄系統、銀行指紋保管箱、指紋醫療保險系統、計劃生育指紋管理系統等。指紋身份認證應用于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中,能進一步加快實現公安機關與金融、交通、教育等部門的指紋信息共享,可有效避免他人冒用個人信息或偽造身份證件,有利于有關部門對于流動人員的身份鑒定從而便于服務和管理。
3 方案設計
3.1指紋識別系統的設計方案
指紋識別系統主要涉及四個功能:采集指紋、提取指紋特征、保存數據和比對。通過指紋采集設備記錄活體指紋圖像,首現對原始圖像進行預處理和增強,突出指紋細節,然后使用自動指紋識別程序提取指紋的特征數據,稱之為模板指紋。居民的模版指紋一旦提取成功可存入居民指紋數據庫。需確認身份時,居民實時采集的指紋和數據庫中預存的模版指紋作比對,稱之為待識別指紋。如圖1所示,待識別指紋圖像同樣經過預處理、增強和特征提取后,與模版指紋特征通過模式識別算法進行比對,若結果判定匹配,則表示來自同一根手指(同源),不匹配則不同源。
圖1居民指紋自動識別系統流程圖
3.2指紋認證在IC卡居民證中的應用方案
目前我國使用的第二代身份證中已融入IC卡技術,在卡片中的集成電路也帶有加密邏輯,保證信息存儲的安全性。在成熟的技術基礎上,把指紋身份認證同IC卡居民證結合起來,是有可行性和技術保障的。
應用流程如下:(1)把身份證持有者加密后的指紋一份存儲在居民證上,一份存網的居民(流動人口)指紋數據庫。(2)居民證的讀卡機需具備自動指紋識別功能。(3)現場采集持卡者的指紋,同時通過讀卡機讀取居民證信息,讀出的指紋數據與實時采集指紋若匹配則證明居民為該證的真正持有者。(4)通過網絡讀取居民數據庫中預存的模版指紋與證件中的指紋信息進行比對,以確認證件有效性。
即通過實時指紋、證件存儲指紋和數據庫存儲指紋三對照,方可確認持卡者的身份真實性和有效性。認證結果決定是否進行下一步的事務辦理。由于指紋識別的方便快捷,加載指紋的居民證可以無需使用密碼,充分照顧到老年人和難以記憶密碼的其他弱勢群體。考慮到手指指紋可能由于外力而破損,建議同時采集兩只手上的不同手指(或采集腳趾指紋),這樣當一枚指紋不可辨識時,可以用另一枚指紋進行驗證,以減少突發狀況引起的麻煩。
為構建規范的流動人口指紋數據庫并保證居民證中指紋的真實有效,各地公安部門需配備相同規格(如分辨率等)的指紋采集設備為流動人口統一采集指紋,且盡量在固定地點由專門人員監督指導下進行。
4 結語
指紋身份認證應用于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中,能進一步加快實現公安機關與其他機關及金融、交通、教育等部門的指紋信息共享,有利于公安系統案件的偵破,并可有效避免他人冒用個人信息或偽造身份證件,有利于有關部門對于流動人員的身份鑒定從而便于服務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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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題】實證研究
【英文摘要】This essay analyses the principal factors affecting the difference in wage earnings of the floating population in Xiamen City through utilizing the data from a series sample survey and establishing a multivariate regression model. The result shows that the wage earnings of the floating population are related to their gender, educational level, former wage income and length of stay in Xiamen, but unrelated to their age, marital status and length of time working away from home. The essay makes a separate analysis of gender as an important factor affecting the wage earnings of the floating population and explores how gender impacts one' s educational level and other factors and how those factors further affect the wage earnings of migrant women, with the conclusion that improvement of women' s educational level is the key to resolving gender difference in wage earnings.
【關 鍵 詞】流動婦女/工資收入/性別差異
migrant women/wage earnings/gender difference
【正 文】
一、前言
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持續發展,越來越多的女性走出家門,被大規模地吸納進藍領職業以及服務性行業,其中有一股不可忽視的力量——農村流動婦女。工業經濟時代的農村女性由于參加社會生產活動,從事有償報酬,在經濟上不再像以前一樣依賴于男性。通過在家庭以外自己賺錢得到應有的地位為途徑,她們獲得了一定權力,有助于在家庭里擺脫受壓迫的地位。據新近的女性主義分析,這是公共父權制削弱了私人父權制對婦女生活的控制,是工業化的經濟動力與現存與家庭和國家中的父權制體系之間的相互影響和相互作用的結果。
在現代中國,流動婦女從私人父權制的堅固堡壘——農村家庭中走向國家和經濟生活領域的公共父權制,會面臨怎樣的境地?流動人口中,就業的性別隔離狀況如何?萊斯金(Reskin, 1988)認為,不論是婦女在政策上取得了什么樣的勝利成果,男性精英都會重塑資源分配的規則,使婦女相對來說總是處于失利的一方。[1] (P325)流動人口的性別收入差異如何?是否如萊斯金所說,整體上流動婦女的工薪工作的收入補償要少于男性?
本文主要對廈門市流動人口工資收入影響因素進行多元回歸研究。研究的結果顯示:在其他因素相同的情況下,農村流動人口工資差異可以用性別、原工資收入、受教育年數以及目前工作上的年數等因素來解釋,年齡、婚姻狀況和從事非農工作年數對其工資沒有顯著影響。分析表明,決定農村流動人口收入的顯著因素是性別和原工資收入狀況。
二、樣本特征簡介
樣本來自近幾年在福建省廈門市舉行的流動人口系列抽樣調查(2002年廈門市流動兒童健康和教育狀況抽樣調查和2003年廈門市流動人口婚姻家庭狀況抽樣調查)。前一次調查采取分層隨機等距的抽樣方法,對被抽取的樣本進行問卷調查,有效問卷共940份。后一次流動人口婚姻家庭狀況也采取入戶問卷調查形式,調查范圍包括廈門市私營企業、學校、工地、飯店等各行各業的外來人口,總共有491個樣本,有效問卷為487份。廈門市位于福建省東部沿海城市,經濟較發達,大體可以反映我國東部沿海城市的流動人口狀況。
本文分析利用的是那些擁有工資收入的人,兩次調查中,總共有1130個符合本文研究要求的樣本。其中流動婦女有效樣本個數為672個,占59.5%;流動男性人口樣本個數為458個,占40.5%。表1給出了這些農村流動人口總體樣本的基本特征,下面我們逐一分析。
表1 總體樣本特征(1130個樣本)
最小值 最大值
均值
標準差 方差
現期工資(元)
<500
>3000
500-800
2.25
5.07
年齡(歲)
14
79
30
5.45
29.7
受教育程度
文盲
研究生
初中
0.93
0.86
打工年數(年)
26
7.4
4.69
22.02
原工資收入(元)
>3000
500-800
1.77
3.13
廈門滯留時間(年) 0
24
5.93
4.3
18.52
1. 流動人口的人口特征
在這次調查的樣本中,他們年齡在14-79歲之間,平均年齡為30歲,男性平均年齡為31歲,女性為30歲。流動人口不論男性還是女性主要年齡段均為20-35歲,分別為各自總人數的77.3%和84.3%。這與全國各地流動人口的年齡段相吻合,如據珠海市、廣州市的抽樣調查,流動人口也主要為年齡在16-35歲和18-35歲之間的青壯年。(見圖1)
性別結構對流動人口的構成有一定的影響。不同行業對性別不同的勞動力要求也有所不同。據廣東省公安廳1996年統計,在1101萬流動人口中,男女比例分別為569萬和532萬,男性高于女性,而據1998年上半年的統計,男女分別上升為575.3萬和578.5萬,女性高于男性,總體上兩性差別不大。但實際上有的地方因行業和工種的不同,使用性別不同的勞動力卻有著諸多差別。這次調查中,59.5%為女性,40.5%為男性,性別比同廣東省及全國大部分流入地區情況相差不大。
中國社科院社會學所譚深認為,從外出類型上看,未婚者與已婚者的差別是很大的:未婚男女的外出基本上屬于個人的自主性流動,而一旦結婚成家,男外女內、男主女輔的性別分工就立刻鮮明起來,結婚成家帶來的責任感鼓勵了男性的外出,但卻是女性外出的制約因素。即使夫妻同出,往往是丈夫先出,然后回來接妻子,形成妻子的從屬性流動。婚姻狀況是否會加劇性別對工資收入的影響,與工資收入存在某種相關性呢?
2. 流動人口的文化特征
文化素質、受教育程度是構成流動人口工資收入的重要影響因素。文化層次的高低是衡量不同群體類型流動人口素質的主要標志之一。樣本中有研究生學歷,也有文盲,主要為小學和初中、高中文化程度,所占比重依次為25%、44.2%和20.4%,而大學以上學歷和高中分別占4.2%、6.2%。這說明調查對象絕大部分屬于中低層次文化程度。調查中文盲、半文盲人數較少,這也與我國農村的教育普及程度相一致。
3. 流動人口的工作經驗
樣本中流動人口在外打工時間最長為26年,平均在外打工時間7年以上。在廈門滯留時間即表中“廈門年數”有些長達24年,平均滯留時間近6年。流動人口中有個別原工作工資收入(即前期工資)高達4000元。打工時間、廈門滯留時間可以作為反映工作經驗的變量,前期工資可以反映出流動人員的工作經驗。
當然,實際生活中影響個人工資高低的因素很多,如行業、勞動熟練程度、職務以及國家隨機增資政策等。但由于本次調查農村流動人口多從事建筑業、加工業、環衛一些“臟、重、累”等工資低的行業,因此這里未將工種作為一個獨立的影響因素進行分析。
廈門市近幾年的流動人口的月平均工資收入為500-800元,工資最高的為5000元,而最低的才300元,如此之大的收入差距是如何產生的呢?從表1中可看出工資高的人所受的教育年數要遠遠高于工資低的人,從事工作的年數也長于工資低的人。雖然我國長期實行的男女平等的社會政策,然而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們特別是決策者形成了“社會發展自然帶來婦女發展”的思維定勢,會不會忽視發展可能帶來的擴大差別、剝奪脆弱群體發展機會的負面作用?如果這樣,在提高婦女地位的同時將不可避免會形成新的“性別盲點”。那么是否性別會對農村流動人口的工資收入產生影響?影響有多大?在后面的兩部分中,我們將通過多元計量分析來具體解釋這個問題。
三、流動人口工資的決定因素
我們下面建立一個多元回歸模型來看看流動人口現期工資收入與年齡、性別、婚姻狀況、受教育程度、打工時間、在廈門滯留時間、原工資收入等變量間的關系。回歸的因變量是流動人口現期工資;自變量分成人口特征、文化特征和工作經驗等三組。人口特征包括年齡、性別(男性=1,女性=0)和婚姻狀況(結婚=1,單身=0)。文化特征為受教育程度(文盲、半文盲=0,小學文化程度=1,初中文化程度=2,高中及中專文化程度=3,大學文化程度=4)。工作經驗包括在外打工年數、在廈門滯留年數和原工資收入。
我們共進行了兩次回歸。第一次是用Backward對全部因變量回歸,結果見表2。第二次是對性別、受教育程度、在廈門滯留時間和原工資收入幾個顯著性因素進行回歸,結果見表3。
表2 流動人口工資收入Backward法多元回歸結果
未標準化的
標準化系數
t
顯著性水平
系數估計值
估計值
模型
參數
標準誤
Beta
常數
0.219
0.344
0.637
0.524
性別
1.320
0.120
0.288
11.000
0.000
年齡
0.01
0.012
0.021
0.719
0.472
1 婚姻狀況
-0.284
0.215
-0.038
-1.318
0.188
受教育程度
0.710
0.061
0.293
11.569
0.000
打工年數
-0.013
0.017
-0.028
-0.787
0.432
原工資收入
0.319
0.033
0.250
9.786
0.000
在廈年數
0.089
0.019
0.170
4.813
0.000
常數
0.394
0.243
1.623
0.105
性別
1.336
0.118
0.291
11.328
0.000
婚姻狀況
-0.214
0.192
-0.029
-1.114
0.266
2 受教育程度
0.708
0.061
0.292
11.550
0.000
打工年數
-0.013
0.017
-0.026
-0.747
0.455
原工資收入
.320
0.033
0.252
9.851
0.000
在廈年數
0.090
0.018
0.173
4.904
0.000
常數
0.385
0.242
1.588
0.113
性別
1.326
0.117
0.289
11.316
0.000
3 婚姻狀況
-0.232
0.190
-0.031
-1.218
0.224
受教育程度
0.710
0.061
0.293
11.581
0.000
原工資收入
0.317
0.032
0.249
9.855
0.000
在廈年數
0.081
0.013
0.154
6.078
0.000
常數
0.170
0.167
1.023
0.306
性別
1.345
0.116
0.293
11.574
0.000
4 受教育程度
0.721
0.061
0.297
11.898
0.000
原工資收入
0.317
0.032
0.249
9.878
0.000
在廈年數
0.077
0.013
0.146
5.964
0.000
表3 對顯著性因素的回歸結果
未標準化的系數
標準化系數
估計值
估計值
t
顯著性水平
參數 標準誤
Beta
常數
0.170 0.167
1.023
0.306
性別
1.345 0.116
0.293
11.574
0.000
模型 受教育程度 0.721 0.061
0.297
11.898
0.000
原工資收入 0.317 0.032
0.249
9.878
0.000
在廈年數
0.07667 0.013
0.146
5.964
0.000
在對全部因素的回歸中,有幾個有意義的結果值得我們注意。首先,受教育程度和工作經驗中的“原工資收入、在廈年數”高度顯著,說明所受教育程度與工作經驗都可以增加流動人口的工資水平。這就說明流動人口雖然大部分從事體力工作或簡單腦力工作,但其工作收入仍要求有一定文化水平,與工資收入成正比。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對流動人口知識水平要求必然還將繼續提高。
其次,從表2中可以看出,在人口特征中,只有“性別”對流動人口的工資會產生影響,而“年齡、婚姻狀況”與流動人口的工資的相關關系不強。因此可以認為,雖然隨著流動人口的年齡增長,體力會逐漸減退,但工作經驗、生活閱歷的增長可以彌補其影響。另外人們也許會認為婚姻有助于個人的成長與發展,但模型顯示它并不能給流動人口的工資收入帶來顯著變化。
第三,出乎意外的是,“打工時間”的長短對流動人口的工資收入影響不大,反而是在流入地滯留時間的長短與工資收入有明顯的相關性。不過打工時間不能影響流動人口的工資水平,同“年齡”不能影響工資水平倒似乎保持了一致。對于流動人口來說,與其輟學外出打工賺錢,不如多讀些書,提高受教育水平。模型回歸結果表明靠延長打工時間獲得的工作經驗的想法是錯誤的。
從表3我們可以看出,第一,性別與農村流動人口工資收入相關性很強。同等程度下,男性比女性的平均工資要高一個檔次,近400元。排除男女體力上的差異,如此大的差距似乎說明勞動力市場還沒有完全達到性別平等。關于性別對流動人口工資收入的影響,我們將在下一部分詳細闡述。
第二,教育水平與現期工資相關程度也很強。平均而言,受教育程度每提高一個層次,工資水平就上升200多元,也就是說,同等條件下,小學文化程度的流動人員工資收入要比文盲、半文盲的流動人員工資收入要高200多元;而初中文化程度的流動人員工資收入又比小學文化程度的流動人員工資收入要高200多元,其它依次類推。隨著社會的進步,對教育程度的要求應越來越高。因此,農村流動人口要獲得更高的工資報酬,就應不斷提高自己的教育水平,重視子女的教育。
第三,原工資收入與現期工資正相關。雖然原工資收入不能直接決定一個人的工作能力,可能的解釋是,它可以傳達一個人的工作能力方面的信息。一般來說,流動人員若原工資收入高,工作能力必然較強,現期工資收入也不會低。
第四,在廈門滯留時間也與工資收入成正比。在廈門多滯留1年,可以增加流動人口工資23元左右。在勞動力輸入地滯留時間越長,越有助于流動人口提高在當地的適應能力,獲得語言優勢,更加融入當地社會,人際關系也會處于相對優越的地位。
農村流動人口工資收入存在顯著差異,其差異可以由性別、受教育程度、原工資收入以及在廈滯留時間所解釋。決定農村流動人口工資收入的主要因素是性別和受教育程度,尤其是性別對農村流動人口工資的影響巨大。相比之下,除了性別外,受教育程度最重要,其次是工作能力,最后是在流入地的滯留時間。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可以彌補由于工作能力方面缺陷帶來的工資損失。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多接受2、3年教育的工資可以相當于在廈門多滯留10年的工資。而年齡、婚姻狀況則對農村流動人口工資收入影響不大。
這些結論說明,農村流動人口工資收入狀況明顯有利于受過高等教育的年輕男子。工資收入與教育水平和工作經驗相關這一結論表明,流入地看重流動人口的知識和能力積累。流動人口之所以被當地接納,在于其經濟價值,流入地也應按市場經濟運作,給予他們相應的工資報酬。
四、工資收入中的性別差異
我們將結合多元回歸的結果,從教育程度、工作能力和流入地滯留時間三方面來具體分析流動人口工資收入中的性別差異。
首先來看看流動人口的教育程度方面的性別差異。表4顯示,文盲、半文盲的女性流動人口占女性流動人口總數的8.5%,而男性接近2.8%;女性中受教育水平為小學、初中占絕大多數為女性流動人口總數的73.5%,男性中絕大部分人受教育水平為初中、高中,占男性流動人口總數的73.6%;由于59.5%的樣本為女性,所以大學文化程度的女性絕對數量比男性多1個,但從百分比的相對數來看,女性比男性少近兩個百分點。因此,總體上來說女性流動人口的受教育水平要比男性流動人口低于一個層次。
表4 不同性別流動人口教育程度狀況
女性
男性
總人數 百分比
受教育程度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文盲、半文盲
57
8.5
13
2.8
70
6.2
小學
198 29.5
85
18.6
283
25.0
初中
296 44.0
203
44.3
499
44.2
高中
97 14.4
134
29.3
231
20.4
大學
24
3.6
23
5.0
47
4.2
總數
672
100
458
100.0 1130
100.0
我們再來討論一下不同性別流動人口的原工資收入狀況。從表5中可以看到,少于500元工資收入的女性流動人口不論是絕對數還是相對數都遠遠多于男性流動人口,達到57.3%。男性流動人口的工資收入相對較分散,雖然低于500元的也占男性流動人口總數的42.4%,但工資收入為500-800元、800-1100元之間的有23.1%和18.3%,比女性流動人口要多。中、高工資段的流動人口,不論是男性還是女性,普遍偏少,這可以從流動人口的受教育程度、素質培養等條件限制中得到解釋。
表5 不同性別流動人口原工資收入狀況
女性
男性
總人數 百分比
原工資收入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少于500元
452
67.3 194
42.4
646
57.2
500-800元
121
18
106
23.1
227
20.1
800-1100元
53
7.9
84
18.3
137
12.1
1100-1400元
9
1.3
24
5.2
33
2.9
1400-1700元
5
0.7
21
4.6
26
2.3
1700-2000元
14
2.1
8
1.7
22
1.9
2000元以上
18
2.7
21
4.6
39
3.5
接下來看看在廈門市滯留時間長短會對男、女性流動人口造成什么樣的影響。很顯然,流動人口工資收入在流入地滯留時間方面的性別差異不大。(見表6)不過在滯留10年以上的時間段里,男性流動人口的百分比要大于女性。我們可以理解為,流動人口多以夫妻共同流動以家庭的狀態待在流入地,而且這種狀況與滯留時間成正比。從這里看,滯留時間對不同性別流動人口工資收入差異的解釋力度不大。
表6 不同性別流動人口在廈門滯留時間狀況
女性
男性
廈門年數
總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1年內
50
7.4
29
6.4
79
7.0
1-3年
173
25.8
120
26.1
293
25.9
3-5年
150
22.30
93
20.4
243
21.5
5-10年
227
33.8
153
33.3
380
33.6
10年以上
72
10.7
63
13.8
135
12.0
平均(年)
5.55
6.49
5.93
將表5與表7進行對比,就能發現流動人口從流動中是獲益的。工資收入不論男性還是女性均有大幅度的改善,尤其是男性流動人口少于500元的百分比由42.4%飛速下降至9%。相比之下,女性流動人口少于500元的百分比下降幅度僅為11.6%。而且男性流動人口的工資收入上漲幅度遠遠大于女性流動人口,男性流動人口工資收入500-800元段的百分比變化不明顯,800-1100元段的百分比上漲尤其突出,由18.3%變為30.6%,其它各工資段男性流動人口百分比均有小幅度上升。女性流動人口的工資收入狀況相形見絀,大部分工資收入上漲集中于500-800元段,雖然其它工資段百分比也有一定程度的上升,但增長幅度均小于男性流動人口。總體上說,女性流動人口的工資收入集中于800元以下,占其總數的76.8%,而男性流動人口的工資收入則位于500-1400之間,比例為66.2%。這樣看來,流動能使女性流動人口獲利,但不是最大獲益者。比較而言,她們的整體狀況相對下降。因此女性流動人口處于貧困狀況的概率要遠遠高于男性流動人口。
表7 流動人口不同性別現工資收入狀況
女性
男性
總人數 百分比
現工資收入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少于500元
374
55.7
41
9
416
36.8
500-800元
142
21.1 107
23.4
249
22.0
800-1100元
72
10.7 140
30.6
212
18.8
1100-1400元
22
3.3
56
12.2
78
6.9
1400-1700元
17
2.5
34
7.4
51
4.5
1700-2000元
13
1.9
24
5.2
37
3.2
2000元以上
32
4.8
56
12.2
88
7.8
最后讓我們對將流動人口工資收入納入性別因素為解釋變量的回歸結果與未納入性別因素的回歸結果進行比較,即表8。很明顯,有性別解釋變量的擬合優度更好。性別對工資收入的影響相當于教育程度提高兩個層次,也就是說,如果一名文盲、半文盲男性流動人口的工資收入一般情況下與一名初中文化程度女性流動人口的工資收入相當,而一名初中文化程度的男性流動人口的工資收入會達到一名大學文化程度的女性流動人口的工資收入水平。
表8 流動人口工資收入有無性別因素的多元回歸結果比較解釋變量
模型1
模型2
回歸系數
標準化系數 回歸系數 標準化系數
性別
1.345
0.293
0.85
0.35
受教育程度
0.721
0.297
0.394
0.309
原工資收入
0.317
0.249
在廈年數
0.07667
0.146
0.09918
0.189
AdjR[2]
0.347
151.188
0.27
F值
1.954
140.357
DW值
1.767
五、結語
流動人口工資收入的性別差異是兩性不平等在工作報酬上的反映。目前,兩性不平等狀況在我國甚至全球普遍存在。如我們前面分析的流動人口男女兩性受教育程度不同,就與兩性受教育機會的不平等密不可分。前者是果,后者就是因。男性工資水平明顯高于女性工資水平。雖然我國在工資分配上實行“同工同酬”,不同的工作的確也存在不同的性別要求,而且流動人口大多從事體力活,男性流動人口具有先天的生理優勢,但也不能完全排除“挑選性歧視”。受教育機會的兩性不平等加劇了這種工作機會上的兩性不平等,從而帶來一定的工作報酬不平等。在已經制度化的職業分層上,流動婦女同其他女性一樣處于不利的位置上。正如萊斯金(Reskin, 1988)所預言的,不論是婦女在政策上取得了什么樣的勝利成果,男性精英都會重塑資源分配的規則,使婦女相對來說總是處于失利的一方。
20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婚姻家庭關系的變化隨著社會的發展和流動人口的流動也慢慢在農村擴散開。現代愛情婚姻模式已經被人們認可,家庭軸心在向夫妻平等的生活模式轉變,家庭規模變小,越來越多的農村婦女有時間和精力從事社會生產活動。然而經濟上剛剛獲得獨立的流動婦女,在職業進入、工作性質、工資收入和工作評價等方面遇到明顯性別差別和性別等級化。這些將給她們帶來社會資源利用的不平等,使她們對社會發展的貢獻在很大程度上被忽視,而且還有可能出現經濟發展而女性社會地位下降的局面。如上一部分我們就說到改換工作,反而使流動婦女整體狀況變壞的情形。這些不平等狀況會對流動婦女的整體發展起著負面作用,鼓勵她們從經濟上更加依賴男性,從思想上更加接受女性的從屬地位,最終促使她們接受采用其他手段來獲取社會資源的傾向,帶來不良的社會影響。
已有相當多的研究表明,男女兩性認知能力上的差異是由于社會、文化因素的影響而造成的。即使真的有性別差別存在,量也是很小的,很容易被個體差異或沒有控制的其他因素所掩蓋。在中國,男尊女卑的觀念經過兩千多年的封建社會已滲透、融化在社會生活、社會習俗的方方面面,積淀在社會文化心理結構之中,影響著人們的生活、行為和心理。隨著社會發展,越來越多的女性受教育程度越來越高,走出家庭,成為職業女性,男女交往機會越來越多,都可能導致男女之間性格的“對流”,從而縮小兩性個性人格上的差異,改變人們的性別觀念和社會期待,流動婦女也能獲得它帶來的外溢效應。顯然,改善流動婦女地位,需提高包含流動婦女在內的所有女性教育水平,提高女性在整個社會的地位。
總的來說,流動婦女走出農村,走出家庭,參與社會勞動,這是一個良好的開始。流動婦女的職業生活,明晰的個人收入,促使她們的社會地位、社會心理、家庭地位發生相應變化。它可以充分開發利用社會人力資源,為流動婦女的自立創造條件,更好地展示人類社會在工業化進程中農村女性群體的新形象。農村婦女的真正解放是對我們這個社會進步發展的最好證明。
論文關鍵詞 流動人口 防控對策 刑事犯罪
經過三十多年改革開放的飛速發展,我國完成了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過渡,正在經歷由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的轉型。在此進程中,流動人口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然而,大規模的人口流動也在不斷地加劇著城市環境和資源的負擔,挑戰著社會管理機制與社會服務體系,這其中就包括日益嚴重的流動人口犯罪問題。
2013年9月,國家衛生計生委公布了《中國流動人口發展報告2013》的相關情況。報告指出,2012年我國流動人口總數達到2.36億人,新生代流動人口已成為目前流動人口的主體。與上一代相比,新生代流動人口更為年輕,并逐步由生存型向發展型轉變:其進入城市不僅僅是為了追求溫飽,而是對未來發展有更多新的期待。此外,近年來流動育齡婦女的數量和比重也在逐年增加。據國家衛生計生委推算,2012年流動已婚育齡婦女占全國已婚育齡婦女總數量的近1/4。
從上述報告中我們不難分析出:一是流動人口的總數正在增加,這意味著其對現存社會管理的挑戰將逐年加大。二是流動人口的代際更替已經出現,新的流動人口構成必然帶有新的特點。三是新生代的流動人口在溫飽基礎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可能的犯罪行為也將不再滿足于傳統物欲的、侵犯財產的類型,而將會向更高層次轉變。四是新生代流動人口更趨于年輕化,其犯罪行為中暴力犯罪的比重也有可能相對應的增加。五是已婚育齡婦女的流動比例更大,這將給社會服務特別是對產婦醫療、兒童教育等方面的保障體系造成新的壓力,解決不當將會為城市治安帶來新的隱患。綜上所述,在新的流動人口背景下,我們有必要研究流動人口犯罪的特點、成因及提出相對應的完善和解決辦法。
一、流動人口犯罪的特點
(一)從傳統的侵財型犯罪向其他類型犯罪擴展
流動人口大多是以致富賺錢為目的而流入城市的,故而在流動人口犯罪中,以經濟利益為目的的犯罪占了絕大多數。很多流動人口沒有穩定的收入、難以維持基本的生活保障。故當其犯罪時,觸犯的罪名多為我國刑法分則第五章規定的侵犯財產類犯罪,各地數據統計表明尤其以盜竊、搶劫、詐騙居多。
《中國流動人口發展報告2013》指出,新生代流動人口正逐步由生存型向發展型轉變,其侵犯財產類犯罪的手段和方式也必然隨之發生變化。美國刑法學家薩瑟蘭創立了“白領犯罪”這一概念,他指出:“白領犯罪大體上可定義為體面的有社會地位的人在其職業活動中實施的犯罪行為。”新生代流動人口區別于傳統的流動人口,已不再局限于從事簡單的體力勞動,其犯罪特點也不再局限于僅僅是為了解決溫飽的物欲型犯罪,而是更趨于追求多元化的經濟利益。故而其觸犯的罪名也正在不斷滲入我國刑法分則第三章的經濟類犯罪,第八章的個別罪名如行賄罪等等。
(二)暴力性及低齡化
流動人口以青壯年男性為主體,其中很大一部分人在每天繁重的體力勞動中不斷強化身體機能。例如在我國的西部大開發計劃中,提供給流動人口的崗位基本局限于自然資源的開發和利用,流動人口中很大一部分人以從事石油天然氣的開采,煤礦、有色金屬及黑色金屬的開采,金屬冶煉,市政建設和道路建設等工作或者與此相關的配套服務為主。這使得此類身體機能處于良好狀態下的流動人口在實施犯罪行為時常常更傾向于使用暴力。新生代的流動人口更為年輕,這意味著流動人口犯罪的暴力性將更為突出。不僅如此,目前流動人口中不乏未成年人,這些流動未成年人失去家庭的溝通與監護,更兼身心尚未完全發展成熟,因此極易受到不良文化的誘導,從而進入犯罪分子的行列。
(三)地緣性
流動人口犯罪的另一特征表現為以地緣關系為紐帶而容易形成犯罪團伙。在城市流動人口實施的犯罪中,團伙犯罪的數量遠超過單獨作案。大量的流動人口來自農村,帶有濃厚的鄉親觀念,更兼城鄉文化沖突使其具有好抱團、排外的心理特征,很容易拉幫結派、結成一致對外且較為穩定的組織團伙,甚至出現師傅帶徒弟,傳授犯罪技巧與經驗的現象。這種以地緣為基礎的團伙在實施犯罪時大多體現為有預謀、有分工甚至互相包庇掩護,犯罪組織也日趨嚴密,更有甚者發展為帶有黑社會性質的團伙。
由于法律知識的宣傳普及和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在新生代的流動人口犯罪中,傳統的親緣性特征正在逐步弱化。具體體現為犯罪流動人口日常較少與親戚交往,更不愿意讓其參與到自己的犯罪中來。如相關調查顯示,廈門市在押的犯罪流動人口中,家人對其犯罪行為不知情的占61.7%,勸其自首的占26.3%,包庇窩藏和協助其潛逃的僅占1.6%。
二、流動人口犯罪的形成原因探究
流動人口犯罪是我國在目前特定的發展階段中出現的問題,是城市流動人口這一特定群體受到社會大環境影響的結果。引發流動人口犯罪的原因十分復雜,除流動人口自身的經濟因素外,文化價值觀念及社會管理服務體系也同樣起著不容或缺的作用。
(一)經濟原因
1.目標與現實的沖突
追求經濟利益是造成人口流動的最主要原因,同樣也是引發流動人口犯罪的主要原因。大量的農業剩余人口懷著“淘金夢”進駐城市,卻由于缺乏專業勞動技能,處于失業狀態進而不能滿足基本的生存需求。追求經濟利益的目標與生存現實之間的巨大沖突,使部分流動人口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中國流動人口發展報告2013》指出,新生代的流動人口在溫飽之余對城市新生活充滿更多期待。這使得夢想與現實的反差尤為突出,也就導致經濟原因引發流動人口犯罪的現象更加明顯。
2.“相對剝奪感”理論
相對剝奪感理論(Relative Deprivation Feeling Theory)是由美國社會學家斯托夫(Stouffer)提出來的。“相對剝奪感”是指個人將自身處境與其參照的人進行比較,如果發現自己的處境處于劣勢,就會產生自己受到了剝奪的感覺。城市居民擁有比流動人口更穩定的工作、更高的收入、更好的社會保障,這些都極易引起相對剝奪感的產生。相對剝奪比絕對剝奪更容易誘發犯罪行為的發生。因為,對實施犯罪來說,可以見到和接近物質財富,要比完全缺乏物質財富或者沒有機會把它弄到手的情況更富有刺激性。豐流動人口是城市經濟財富的創造者,卻不是這些財富的享有者,長期在這種失衡的心理狀態影響下,就容易錯誤地將犯罪行為視為“奪回自己財富的行為”。
(二)社會原因
1.法律體系的滯后
目前我國關于管理流動人口的法律法規主要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暫住證申領辦法》、《關于城鎮暫住人口管理暫行規定》等規范性文件,大都強調流動人口的義務,疏于規定其權利。表現出的是對城市流動人口的防范,側重于治安管理和打擊整治,不關心其需求,更沒有針對流動人口的服務。隨著我國民主法治進程的不斷推進,流動人口的法律意識也在漸漸覺醒,生活在一個缺乏認同感及歸屬感的城市,履行了義務承擔了責任卻不享有相應的權利,極易產生對抗情緒,進而引發犯罪。
2.社會控制力的相對弱化
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發展,過去計劃經濟體制中建立的針對流動人口的社會控制機制已無法應對現今流動人口的數量膨脹,而城市新的社會控制機制尚未形成,這勢必造成城市對流動人口的社會控制力相對弱化。
即便是現有的社會控制體系也沒能在實際工作中發揮出應有的效用:大部分城市并未對這龐雜的工作予以相應的重視,只將其交由基層派出所負責;還有部分城市在流動人口的管理上缺乏明晰的工作制度,實際操作混亂不堪。這些都為城市流動人口犯罪的滋生提供了溫床。
(三)文化原因
1.價值觀沖突
長期生活在一種穩定環境下的群體會在群體內形成普遍認同的價值觀,因此城市群體價值觀與農村群體價值觀之間存在著一定的沖突。因為勞動力過剩,流動人口屈于弱勢地位,僅靠勤勞節儉很難滿足生活需要,因而更容易受到金錢至上等消極觀念的影響,這為流動人口從事盜竊、搶劫、組織或強迫、販毒等高危犯罪行為提供了精神支持。
2.匿名效應
某些犯罪行為的實施者如果不成為流動人口,可能終生都不會犯罪,這是因為熟人社會有著強大的道德制約力量。流動人口離開了原本固定的社會交際網絡,進入了陌生的環境,新的社會交際網絡尚未形成或者尚不穩定,就會出現一種無人知曉其身份的“匿名狀態”,以“隱形人”的身份生活在城市之中。這種狀態會極大地削弱道德對其行為的約束力,進而引起犯罪。隨著流動人口遷入城市的時間增長,陌生人社會又會逐漸地轉變為熟人社會,這種匿名效應也會慢慢地淡化甚至消失。
三、流動人口犯罪的預防
我國目前針對流動人口犯罪的管理更多傾向于防范,但從多年的司法實踐來看效果并不理想。人口流動的增長是由于我國飛速的經濟發展所帶來的,因此流動人口犯罪是絕對不可能避免的,單純的嚴刑峻法并不能解決一切問題,對流動人口犯罪的預防應當著力于“疏導”。
(一)重視流動人口的社會保障
近些年來,國家相繼出臺了一些針對流動人口的法規或規章,為解決流動人口的社會保障進行了一系列積極的探索。流動人口的社會保障問題集中在養老保險、公共衛生及醫療服務等方面,因此擴大醫療保險的覆蓋,統籌全國范圍內的養老保險將是完善流動人口社會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
新的《流動人口發展報告》提到新生代的流動人口中已婚育齡婦女的比例正在增加,這一現象不僅增加了醫療服務保障的壓力,更為城市流動人口的子女教育問題帶來了新的挑戰。因此,改善辦學條件,提高教學質量,降低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的輟學率,保障流動人口子女的受教育權應當被提上日程。減輕流動人口在社會保障方面的后顧之憂,增強流動人口的城市融入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預防流動人口的犯罪問題。
(二)建立針對流動人口的教育及培訓
一般來說,個體對違法犯罪的認知度越高,法律的威懾作用就越強,法律也就越能遏制個體的違法犯罪意圖。因此,對流動人口開展包括《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在內的的普法教育,有利于規制和防范流動人口的違法犯罪行為;而對其開展《勞動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學習,則能提高流動人口的法律意識,讓其明確自身的權利義務,合理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以合法的渠道解決糾紛。
其次應當對流動人口開展技能培訓,提高就業率。必要時也可在企業中對新上崗的城市外來務工人員給予一定程度上的幫助,比如分配師父在工作實踐中進行具體指導,從而消除因工作和生活環境改變帶來的不適應,減少城市治安的不穩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