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1-06 10: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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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民政局等十四部門和單位關于進一步加強扶助本市貧困殘疾人工作意見的通知》要求,現就進一步加強扶助本區貧困殘疾人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采取切實措施,解決貧困殘疾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一)切實做好農村殘疾人扶貧。要將農村殘疾人扶貧工作納入扶貧工作的總體規劃,統一組織,同步實施。要切實落實殘疾人扶貧開發的各項優惠政策和幫扶措施,結合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引導各鎮對殘疾人扶貧基地的選址、土地使用等給予優先考慮,逐步實現“一個鎮建立一個殘疾人扶貧基地”的目標。對殘疾人扶貧基地貸款項目,要簡化審批程序,優先落實貸款,適當給予貼息,并大力推行基地輻射、“公司加農戶”等扶貧方式。對貧困殘疾人開展種植業、養殖業提供免費培訓,對各種經營提前、產中、產后的服務。
(二)積極推進和穩定殘疾人就業。大力推進殘疾人分散就業,并加大扶持力度。對用人單位為安排殘疾人就業所需設備、設施的改造費用給予適當補貼,對吸納就業特殊困難殘疾人的單位給予鼓勵。要穩定殘疾人就業,在推進國有資產重組和福利企業改制過程中,企業必須將有就業能力并有就業愿望的殘疾職工安置上崗,依法保障殘疾人就業。
各鎮、街道及區各有關部門要為殘疾人就業創造條件,開發適合殘疾人的就業崗位。通過政策支持,穩定和發展盲人保健按摩業。對殘疾人申辦個體工商戶要提供方便,優先辦理注冊手續。鼓勵殘疾人從事個體經濟和自愿組織起來就業,并按國家規定予以享受稅費減免等優惠政策。對城鎮貧困殘疾人個體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有困難的,可給予適當補貼。
各有關部門要繼續扶持和發展福利企業,落實國家對福利企業稅費減免的政策。鼓勵社會各方依法興辦福利企業,對福利企業生產的產品屬于政府采購目錄范圍的,按同等優先的原則加以扶持。
區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要切實做好殘疾人的就業服務工作,拓展服務項目,完善服務功能,強化服務手段。建立殘疾人求職信息網,為其就業提供專用信息平臺。認真做好殘疾人失業登記工作,并根據勞動力市場需求,開展形式多樣的免費培訓,使殘疾人及時得到職業技能培訓。
(三)切實將貧困殘疾人納入社會保障救助體系。認真執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按照分類救助的原則,適當提高重度殘疾、一戶多殘等特困殘疾人的社會保障水平。對經市勞動能力鑒定中心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且符合提前退體條件的,可按規定辦理提前退休手續。將本區城鎮地區無收入來源和生活保障的老年殘疾人的生活補貼,納入本區對老年人生活補貼的幫困計劃。
扶助符合條件的農村貧困殘疾人納入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將符合本區民政醫療救助和醫保綜合減負規定的殘疾人,納入本區民政醫療救助和醫保綜合減負范圍。將符合條件的重殘貧困無業殘疾人,納入區有關醫療幫困互助計劃。
(四)營造智障人士平等參與的社會環境。20*年,我區將舉辦*區首屆殘疾人運動會,要以此為契機,積極探索,建立以社區為載體,集培訓、康復和從事簡易勞動為一體的公益性助殘活動中心,重點解決閑散在社會、無人照顧的智障人士的智力開發、康復、勞動技能培訓后再就業等問題。各鎮、街道及區各有關部門要將智障人士融入社會“陽光行動”市政府實事項目列入社區建設規劃,并納入社區精神文明考核體系。
(五)增加資金投入,改善貧困殘疾人住房條件。各鎮、街道及區各有關部門要切實采取措施,加大資金投入,有計劃地改善貧困殘疾人的住房條件。城鎮貧困殘疾人住房根據規定納入政府廉租房體系,并優先實行實物配租。將農村貧困殘疾人的危舊房屋納入區危房改造計劃,優先予以解決。
(六)為貧困殘疾人提供社區生活服務。要將殘疾人基本生活需求納入社區服務內客,充分發揮基層殘疾人組織和社區殘疾人助理員的作用,及時反映貧困殘疾人的呼聲和需求,為殘疾人提供就近便利的服務。要按照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原則,做好本區精神病患者就近康復和照料工作。按照市建委20*年制定的《*市工程建設規范城市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設置標準》,各鎮、街道及區各有關部門要積極組織、落實社區精神病人日間康復機構的配套用房;按照《*市精神衛生條例》,社區精神病人日間康復機構的管理和運作經費,通過區、鎮二級政府,以及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精防經費、福利彩票公益金和社會捐贈等多渠道籌措解決;按照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民政局等二十二部門關于加快實現本市社會福利社會化意見的通知》(滬府辦發[20*]34號)的規定,對社會創辦的福利性質的社區精神病人日間康復機構,在建設用地、稅收、城市建設、公用事業收費等方面予以享受有關優惠政策;貧困精神病人的服藥問題,由福利彩票公益金資助解決。
二、加強康復工作,建立健全貧困殘疾人康復服務體系
(七)建立健全貧困殘疾人康復工作扶貧機制。由財政、慈善基金、福利彩票公益金、殘保金共同籌集貧困殘疾人康復資金,完善貧困殘疾人康復救助機制,保障貧困殘疾人享有康復權利。根據殘疾人康復需求,逐步加大康復救助力度,拓展救助項目。加大對適齡(0~7歲)殘疾兒童的康復干預力度,針對殘疾兒童的實際需求提供康復服務,并對貧困殘疾兒童家庭給予康復訓練補助。對因貧無法進入機構康復的殘疾兒童,要落實專業康復機構提供上門服務。積極落實市政府即將出臺的聾兒人工電子耳蝸安裝救助政策、視力殘疾人定向行走訓練服務補助政策、貧困殘疾人用品用具個性化適配制度。
(八)充分發揮社區衛生服務的作用,擴大殘疾人康復服務受益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要強化為殘疾人康復服務的職能。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不斷拓展康復工作領域,開展上門服務,擴大康復服務覆蓋面,逐步實現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的目標。
(九)加強殘疾預防,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和生殖健康水平。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整合各方資源,加大對提高出生人口素質、減少出生缺陷的研究和干預措施的支持力度。從源頭上減少殘疾發生率。提高婚前醫學檢查率,全面開展產前篩查和新生兒篩查,把對新生兒聽力障礙、唐氏綜合癥智力障礙和大畸型的篩查、干預作為預先項目進行研究和實施。貫徹好“早發現、早診斷、早干預”方針,落實好殘疾兒童首診報告制度。
落實《*市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做好病殘兒父母和殘疾人員再生育的相關醫學鑒定工作。重視已婚殘疾夫婦和男性殘疾人的生殖保健,注重避孕節育宣傳服務的針對性,建立殘疾人生殖健康檔案,做到宣傳上門、服務到人、藥具到手,定期為殘疾已婚婦女開展婦科檢查并做好跟蹤服務。搞好殘疾人員性病、艾滋病預防知識的宣傳。
(十)加強康復醫學發展,提高康復醫療質量。要建立和健全區康復醫療質量控制網絡,有計劃地組織有關醫療機構康復從業人員進行培訓。要結合區殘疾人康復中心建設加強康復醫學發展。
三、落實扶殘助學各項政策措施,保障貧困殘疾人受教育權利
(十一)加大對貧困殘疾學生的救助力度。繼續開展“扶殘助學春雨行動”,為貧困殘疾學生和貧困殘疾人家庭子女提供助學幫助。教育部門要多渠道籌措資金,對在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的九年制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實施免費教育,免去他們在校學習期間的雜費、課本和作業本費、課外教育活動費等費用。
(十二)保障重殘學生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積極發展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和成人教育。教育部門要對接受義務教育階段的重殘學生加強個別化教育。對無法進入教育機構的殘疾兒童,要落實特殊教育機構提供“送教上門”等服務,并納入學籍管理,切實保障他們受教育的權利。將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含普通教育、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納入教育發展總體規劃,在招生工作中,確保考試合格的各類殘疾學生進入相應的學校學習。進一步完善“扶殘助學春雨行動”,搞好高中階段的貧困殘疾學生的助學,全面提高殘疾人的學歷層次。
四、加大保障力度,維護貧困殘疾人合法權益
(十三)切實解決貧困殘疾人權益保障的突出問題。按照國務院頒布的《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381號)和民政部的《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救助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民政部令第24號)等的規定,積投配合救助管理站和慈善救助社做好流浪乞討殘疾人的救助工作。嚴厲打擊利用殘疾兒童進行乞討等違法犯罪活動。對因征用土地、拆遷改造造成殘疾人利益受損、生活困難等問題,有關部門要通過法律、行政等手段予以妥善解決。要加強對侵害殘疾人合法權益的重大惡性案件的查處。要建立工作機制,暢通殘疾人渠道,重視并認真解決中反映的問題。
(十四)加強法制宣傳,為貧困殘疾人提供法律幫助。積極做好涉及殘疾人保障的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積極參與“全國助殘日”法制宣傳活動,將經常性法制宣傳教育與集中性法制宣傳結合起來。加強對殘疾人保障方面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檢查,建立全方位、多層次的殘疾人法律服務體系,積極為貧困殘疾人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依據國務院頒布的《法律援助條例》,進一步降低貧困殘疾人法律援助的條件,放寬援助范圍。各鎮、街道及區各有關部門要對貧困殘疾人法律服務、法律援助給予經費支持;在訴訟、非訴訟中,相關職能部門應對有關費用予以減、緩、免,切實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司法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法律服務的指導、管理、協調、督促,各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基層法律服務所要充分履行法律援助義務,法律援助中心要繼續發揮職能作用,為殘疾人提供“優先、優質、優惠”的服務。
五、建立關愛幫助貧困殘疾人的長效機制
(十五)充分發揮政府在扶助貧團殘疾人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各鎮、街道及區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在扶助貧困殘疾人工作中發揮主導作用,做到四個納入。一是感情納入,要滿懷對殘疾人和殘疾人事業的熱愛之心、關愛之情投入工作;二是目標納入,結合各自業務特點,把殘疾人工作納入本部門、本單位的發展規劃、階段目標和考核體系;三是資源納入,充分運用本部門、本單位的設施、人力和技術等資源,為殘疾人和殘疾人事業發展服務;四是政策納入,在制訂和出臺相關政策時,要主動考慮殘疾人的需求,維護殘疾入的權益,為殘疾人和殘疾人事業的發展提供政策支持。各級殘聯組織要積極協助貧困殘疾人排憂解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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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我國對殘障人群通稱為殘疾人,但本文考慮到我國已經加入《殘疾人權利公約》且殘障的社會模式觀念正在國內深入推進,所以行文中作者采用殘障人群或殘障者的稱謂,除非引文本身使用殘疾人的叫法。
③2009年7月,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正式對司法部、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上報的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項目進行立項。同年年底財政部安排彩票公益金5000萬元專門開展針對農民工、未成年人、殘疾人、老年人與婦女家庭權益的法律援助服務。2010年彩票公益金專項資金支持也是5000萬,2011年資助額度上升為1億元,2012年資助額度保持1億元,資料來源法律援助基金會項目年度報告。
④2002年中國殘聯維權部成立,隨后各地各級殘聯陸續成立維權部門,逐漸形成殘聯主導的殘障者維權保障的自有模式和特色。
⑤即肇始于青島的優先、優質和優惠服務。
⑥例如2008年6月4日《司法部關于認真貫徹落實中發7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殘疾人法制宣傳、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見》(司發通[2008]98號)
⑦需要特別說明的是以下數據來自不同部門組織,作者并不清楚這些數據之間是否存在重復或交叉的關系,這里就是初步呈現數據而已,對各類數據的具體分析情況還有待深入研究,并不是本文的討論內容。
⑧數據來源:包括中國法律援助網,最近三年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編《中國法律援助年鑒》等資料。
⑨殘聯系統資料來自歷年事業公報,作者沒有就司法行政系統統計數據與殘聯系統統計數據是否存在重復、或者兩者有何種關系等問題進行深入調研,特此聲明。
⑩數據來源:年度殘疾人事業統計公報2006-2012年,中國政府網、中國殘聯網站。
11數據來源:最近三年殘疾人事業統計公報。
12 2008年九部門組織發起建立的協調議事機構。
13資料來源:各年度全國殘疾人狀況及小康進程監測報告,來自中國政府網、中國殘聯網等。
14根據對中國殘聯一資深人士的非正式訪問,中國殘聯維權部的預算已幾年都沒有增加過了,獲得外界資助的項目資金也很難使用。同時政法類民間組織的設立需要司法行政部門做業務主管,所以殘聯系統在殘疾人法律援助或服務類機構的培育上難以有所作為。
15這些年有一些社會律所或律師積極為殘疾人維權,但是本文這里強調的是由于管理機制和政策落實不到位,制度化扶持下出現的機構并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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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2010-2012年度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項目資料(內部).
一、維護殘疾人權益,反映殘疾人訴求
依法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深入學習貫徹《殘疾人保障法》、《殘疾人就業條例》、《殘疾人教育條例》等法律法規,加大對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社會保障、文化體育、無障礙建設等工作的執法檢查力度,切實維護好殘疾人的合法權益。重點解決好殘疾職工權益的保護,殘疾人捐助項目的發放、就業保障金的征收和使用、法律救助、優惠扶助政策的落實等突出的熱點、難點問題。認真做好殘疾人工作,解決好權益遭受侵害的殘疾人面臨的生產、生活問題。
積極反映殘疾人合理訴求。暢通殘疾人合理訴求反映渠道,各級殘聯及時將殘疾人的合理訴求反饋給政府及各行政職能部門,促使殘疾人的困難和問題得到解決。健全和完善殘疾人工作調研制度,建立“殘聯黨組出題、各專門協會調研、理事會采納、業務科室落實”的調研工作機制,切實為殘疾人更好地反映合理訴求創造條件。
二、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提高依法管理殘疾人事務水平
加強殘疾人干部隊伍法制教育。殘聯機關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帶頭學法用法,樹立法制觀念,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規范決策行為和服務行為。將干部學法用法納入干部總體培訓計劃,完善殘聯系統干部法制宣傳教育制度,建立健全干部法律知識培訓、考試、考核制度。
發揮專門協會法制教育的作用。各類殘疾人專門協會要向一切有接受法制教育能力的殘疾人,深入宣傳憲法、國家基本法律知識和殘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規。組織活動、召開會議、開展調研過程中,要向殘疾人進行法律法規宣傳。
抓好殘疾人專職委員法制教育。殘疾人專職委員生活在基層、服務于基層,提高他們的法律素質顯得尤為重要。可以采取集體培訓和以會代訓的方式,使他們系統、全面地掌握殘疾人工作各項業務知識,增強法律和業務素質,不斷提高為殘疾人服務的能力。
三、完善殘疾人法律援助機制,提供便捷服務
及時為殘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充分發揮各級殘疾人法律援助中心的作用,緊緊依靠司法部門,調動律師的積極性,把殘疾人列為重點援助對象,使經濟確有困難的殘疾人當事人得到無償、優質的法律服務。主動與司法行政機關和法律援助機構建立密切聯系,提供殘疾人在法律援助方面的需求信息,并對殘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積極協助相關司法部門和法律援助機構為殘疾人當事人提供盲文、手語翻譯等必要的輔助手段。
發揮殘疾人法律救助站作用。發揮法律救助工作站服務殘疾人功能和作用,開展對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人員培訓,提高法律救助服務能力。加強與殘疾人工作的結合,為殘疾人涉法涉訴案件解決提供法律支持。
創建基層殘疾人維權示范崗。在法律援助維權機構、基層法律援助機構、部分企事業單位、街道、社區(村)等創建殘疾人維權示范崗,每個維權崗有專人負責。完善殘疾人法律援助和咨詢制度,為殘疾人提供優先、優質、優惠的法律咨詢和法律援助服務。
四、推進殘疾人法制建設的制度化
加大宣傳,培育典型,抓點帶面。對在殘疾人事業法制建設中,表現突出的普法學法殘疾人工作者和殘疾人維權示范崗、殘疾人法律援助中心、殘疾人法律救助站單位等先進典型,進行認真總結,及時推廣經驗。通過加大對典型經驗的宣傳力度,推進全市殘疾人事業法制建設深入開展,為深化殘疾人法制教育工作,營造良好的氛圍。
一、深入開展殘疾人就業培訓
一要以市場為導向,選準培訓課題,分層次、分專業有針對性地對各類殘疾人培訓,提高培訓的實效性,增強殘疾人的勞動技能。二要完善殘疾人就業信息網,做好殘疾人就業、失業登記臺帳,建立殘疾人就業推薦制度,為殘疾人就業提供準確崗位信息。同時要進一步開發公共就業崗位,盡量安排殘疾人就業,探索社區殘疾人就業新路子。
二、全面完成康復工作
一是加強殘疾人社區康復服務體系建設,充分發揮已建的社區康復站作用,逐步使有康復需求的殘疾人得到相應的基本康復服務,依托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開展以殘疾篩查、康復治療服務、康復訓練、康復知識普及和轉介服務為主要內容的基礎康復服務。
二是做好殘疾人用品用具配發補助和供應服務工作,為廣大殘疾人提供工作、生活等方面的便利。
三是搞好cbm項目工作總結并制訂進一步推進cbr康復工作計劃。
四是全面做好我縣貧困重度精神殘疾人免費醫療救助康復工作。
五是進一步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殘疾人為本,情系殘疾人、利謀殘疾人,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六是完成市殘聯布置的其它各項康復任務。
三、社會保障工作
一是繼續做好殘疾人參加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工作。
二是繼續協調民政部門對符合低保條件的殘疾人應保盡保,提高補助標準。
三是繼續宣傳貫徹執行《保障法》和殘疾人優待規定,開展扶殘維權行動,要繼續與縣鄉司法部門、法律援助站(所)開展法律援助行動,為殘疾人提供更多優質、便利、免費的法律服務。要細心、耐心、熱心做好殘疾人工作,做到件件有答復、事事有回音,杜絕集體上訪和越級上訪,為社會穩定做出貢獻。
四、扶貧工作
一是繼續開展社會“幫困結對”、“助學結對”、“安居工程”等活動。
二是繼續做好生活不能自理、一戶多殘的特困殘疾人家庭的救助工作。
三是加大扶貧基地建設力度,積極幫助種養殖示范戶和個體工商戶的增效創收,繼續落實中央和省上康復扶貧貸款額度的放貸企業,增加扶貧貼息資金的投入額度,加快殘疾人脫貧致富。
五、文體宣傳工作
要以殘疾人之家為陣地廣泛開展橋牌等喜聞樂見的文體娛樂活動,逢年過節組織殘疾人進行卡拉ok比賽等活動,為殘疾人提供豐富的精神食糧。要組織殘疾人開展文藝體育健身活動,同時積極培訓、輸送殘疾人文藝體育人才。
六、組織建設及自身建設
一是完善規范殘疾人協會、殘疾人之家建設,加強專(兼)職委員的培訓力度,提高他們為殘疾人服務的工作水平。
第二條 凡符合國務院規定的殘疾人標準、并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戶籍在本省的,享受本規定的優惠待遇;戶籍不在本省的,可以享受本規定第十二條至第十五條的優惠待遇。
第三條 符合城鎮、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殘疾人及其家庭成員,應當確保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殘疾人本人的保障金,應當高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具體數額由各地人民政府確定。
符合國務院《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規定條件的殘疾人,由鄉鎮政府安排,實行集中或分散供養。符合社會救濟條件的殘疾人,由民政部門給予救濟。
第四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在下崗分流中盡量避免安排殘疾職工下崗。對只靠本人工資收入維持家庭生活的殘疾職工,非因單位撤銷、解散、停產、破產,一般不得安排下崗。下崗殘疾職工的基本生活費應當高于下崗健全職工的發放標準,具體數額由各地人民政府確定。
第五條 農村殘疾人除按《甘肅省實施殘疾人保障法辦法》的規定減免義務工、勞動積累工、村提留等社會負擔以外,對其中已喪失勞動能力的,免收鄉統籌費。
對納稅確有困難的殘疾人戶,經縣(市、區)人民政府批準減征或免征農業稅;經鄉(鎮)財政機關審核并報縣(市、區)財政機關批準,減免牧業稅和農業特產稅。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把扶持農村有勞動能力殘疾人的脫貧工作納入扶貧開發規劃和計劃,在項目及資金安排上,予以優先照顧。
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要積極創造條件,通過完善和新建特殊教育學校、普通學校增設特殊教育班、隨班就讀等多種形式,保證對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實施學前和九年義務教育。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對特殊教育在經費保障上予以優先照顧。學校對接受義務教育的殘疾學生和生活確有困難的殘疾人子女免收學費和雜費。
普通高級中等學校、高等院校、成人教育機構要按照國務院《殘疾人教育條例》的規定,招收符合國家錄取標準的殘疾學生。大中專院校在頒發獎學金、助學金時,優先照顧殘疾學生。
第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殘疾人所在單位、各技工學校、職業學校、中等專業學校及各類職業培訓機構,有義務對殘疾人進行就業前的各種技能培訓;對符合培訓條件的,優先錄取;對經濟困難的,減免培訓費和其他費用。
第九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申請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應當在15日內依法核發營業執照;對經營困難的,減免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和市場管理費。有關部門在場地、攤點、攤位等方面提供方便。
第十條 殘疾人個人從事加工、修理、修配和其他勞務所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營業稅;獨立從事生產、商業經營的,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在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的,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月銷售額達不到2000元的,憑殘疾人證和縣級以上殘聯證明,并經國稅部門核準,免征增值稅。
第十一條 殘疾人憑殘疾人證就醫,鄉(鎮)衛生院免收掛號費。持縣級以上殘聯證明的貧困、特困殘疾人就醫,縣級以上醫院減免10%的床位費、護理費和20%的手術費,并實行掛號、交費、化驗、取藥四優先。
第十二條 殘疾人憑殘疾人證可以免費進入博物館、紀念館、科技館、美術館、展覽館、體育館(場)、文化館(室)、公園、動物園等場所。上述場所舉辦大型商業性文體活動時除外。
第十三條 盲人及各類一級殘疾人憑殘疾人證可免費搭乘市區內公共交通工具。入學、治病的憑殘疾人證并持鄉鎮(街道、單位)的有關證明,在本省范圍內乘坐公路客運車輛或船舶,半價收取車船費,并準予免費攜帶隨身的輔助器具。
第十四條 執法部門應當優先受理和執行殘疾人告訴、申訴和申請的案件。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優先為殘疾人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
第十五條 盲人讀物郵件,郵政部門應當免費寄遞。
第十六條 拆遷殘疾人房屋時,應當本著方便殘疾人生活的原則妥善進行安置。發放拆遷臨時補助費和停業補助費時,對貧困、特困殘疾人要比規定標準提高20%。貧困、特困殘疾人需要產權調換安置的,在差價結算方面給予適當優惠。
第十七條 殘疾人家庭安裝電話、有線電視專用線、水表、煤氣等,凡申請安裝地點與戶口所在地一致的,安裝單位憑其殘疾人證減免30%的初裝費、安裝費、煤氣管網建設集資費。
第十八條 城鎮殘疾人的配偶及其子女屬農村戶口,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由本人提出申請,經縣以上殘聯審核,報所在地(州、市)計劃部門按照農轉非戶口的有關規定安排專項指標,公安部門給予辦理落戶手續。
(一)因公致殘、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被省、部級以上機關授予勞動模范等榮譽稱號的;
(三)在國家或國際體育比賽中獲得金、銀、銅牌獎的;
第十九條 各市、州(地區)所在地及旅游城市新建、擴建、改建城市道路、大型公共建筑和居住區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設計規范的要求,進行無障礙設計和建設。建設、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對不按規范要求進行設計或施工的,不予發放建設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和竣工驗收合格證。
縣(市、區)、鄉(鎮)所在地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逐步實施無障礙設計和建設。
第二十條 各地原定優惠政策低于本規定標準的,以本規定為準。
一、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履行職責。 全力為在區投資企業、項目洽談、合同簽約等項經濟活動,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為在區投資企業經營環境治理和經濟糾紛化解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服務;為區重點項目提供上門公證、法制宣傳、法律咨詢等法律服務。做到只要是服務發展的工作,在法律范圍內特事特辦、急事先辦、難事創造條件辦。
二、改進作風,以人為本、服務為先。 盡職盡責為社會各界提供無償法律咨詢服務;為社會弱勢群體特別是農民工、老年人、婦女、兒童、殘疾人等提供無償法律援助;改善法律服務設施和環境,提高法律服務質量,為人民群眾提供便捷優質的法律服務。堅決杜絕門難進、人難找、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不良現象。
三、嚴格管理,優化服務,依法行政。 嚴格管理公證、律師、基層法律服務等法律服務隊伍。嚴肅規范法律服務執業紀律,嚴厲查處打著法律服務旗號,坑、騙、亂收費等一切損害當事人權益的違規違法行為;積極引導法律服務工作者貼心為當事人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切實依法維護當事人的正當合法權益。
四、充分運用人民調解手段,積極參與各類社會矛盾糾紛化解工作。 逐步實現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人民調解組織,哪里有矛盾糾紛、哪里就有人民調解工作的目標;最大限度的減少矛盾糾紛激化,減輕社會矛盾糾紛給社會穩定帶來的壓力,為構建和諧社會和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五、嚴格管理社區矯正和幫教安置隊伍。 在社區矯正和幫教安置工作中,公開公正文明執法,堅決杜絕貪贓枉法、、等違紀違法行為發生;確保社區矯正對象和刑釋解教人員的教育矯治質量,確保他們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2006年上半年工作目標完成情況
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根據區委、區政府和成都市司法局下達的工作目標,我局著眼于為區委、區政府的大局服務,著力于充分發揮工作職能和工作優勢,穩步而有序地開展工作,各項工作進展順利,完成了2006年上半年工作目標階段性任務。現對2006年上半年工作目標完成情況作如下匯報:
一、全面啟動“五五”普法、扎實推進依法治區工作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啟動年,也是實施區委、區政府《2004-2008年依法治區工作規劃》的第三年,按照市治市辦的要求,積極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1.認真組織開展“五五”普法宣傳月活動,為啟動“五五”普法打好基礎。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會同區委宣傳部、區司法局在全區范圍內組織開展了“五五”普法宣傳月活動。區司法局專門制作了“五五”普法宣傳錄音磁帶,印制了“五五”普法宣傳小冊子三千余冊向全區各部門、各鄉鎮(街道)發放。在為期一個月的時間內,全區有400余名法制宣傳員參與宣傳,出動宣傳車68臺次,懸掛張貼法制宣傳標語300多條,向群眾發放各類法制宣傳書籍、資料二萬余冊(份),為群眾解答法律咨詢230多人次,形成了強大的宣傳聲勢,為我區全面啟動“五五”普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2.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推進城鄉一體化等中心工作,積極組織開展農村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利用春節期間和春耕大忙前的農閑時節,在全區各鄉鎮、街道廣泛組織開展了形式多樣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在活動中,除重點宣傳了與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外,還大力宣傳了與廣大農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通過上街宣傳、送法下鄉、送法進社區、送法進村入戶以及法制黑板報、宣傳標語、宣傳車等方式,加大了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力度,增強了廣大群眾的法律意識,提高了農民群眾對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工作重要意義的認識。
3.圍繞成都市創建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城市,積極組織開展知識產權保護法制宣傳教育活動。我區把知識產權保護法律知識納入了法制宣傳的重要內容,利用“世界知識產權日”的宣傳,采取發放宣傳資料、現場咨詢、音像宣傳以及宣傳櫥窗、宣傳展板、掛圖展示等多種方式,多方面、全方位的介紹了專利、商標、版權等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知識。
4.積極組織開展“送法下鄉、送法進社區”活動。
今年元旦、春節期間,組織全區30余家區級執法部門的近百名法制宣傳員,奔赴全區各鄉鎮(街道)開展送法下鄉、送法進社區活動,我局在送法下鄉活動中,除組織司法行政干警、律師、法律工作者到農村向群眾宣傳法律知識、提供法律服務外,還同區書法家協會聯系,先后兩次組織書法家協會會員到城廂鎮和祥福鎮,為當地農民群眾義務書寫法制春聯,受到了農民群眾的熱烈歡迎。
按照市依法治市辦的統一安排,3月下旬,從區級機關和鄉鎮抽調一百余名法制宣傳員,組建了11支法制宣傳小分隊,舉行了隆重的“送法下鄉、送法進社區”活動啟動儀式,并分赴全區11個鄉鎮(街道)開展法制宣傳活動。4月11日,我區法院、檢察院、司法局等12個單位的法制宣傳員,又會同市中級人民法院、市國稅局等單位法制宣傳員,在我區怡湖公園廣場前共同組織開展“送法下鄉、送法進社區”活動,活動中,除向過往群眾發放法制宣傳資料、提供法律咨詢外,還向大彎街道的石家碾社區、革新村以及紅陽街道的玉帶社區、紅鋒村的一千戶家庭贈送了一千冊“五五”普法法律知識手冊,在社會上引起了較大的反響。
5.積極組織開展機關工作人員的學法用法活動。今年是“五五”普法的開局之年,也是《公務員法》的實施之年,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對全區各級干部學習《“五五”普法干部讀本》的各項工作進行了安排,通過個人自學、集中學習、舉辦法制培訓和講座等多種形式積極組織機關工作人員學習法律知識,把《公務員法》納入了區委中心學習組的學習內容,在全區機關干部中組織開展了《公務員法》競賽活動。
6.加強青少年學生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我區各中小學校結合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制度的落實,積極拓展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的新途徑,采取形式新穎、寓教于樂的法制宣傳教育形式,認真組織開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動。三月初,有關部門分別在祥福中學、蜀星中學和實驗小學召開了全區初中、高中、小學階段的法制教育研討會,認真總結“四五”普法期間全區中小學生法制教育的成功經驗,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在此基礎上,向各中小學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法制教育的通知》,進一步規范了中小學生法制教育的內容、要求和保障措施,在蜀星中學召開的全區學校法制教育工作現場會上,對全區中小學生法制教育工作進行了再動員和再部署,為進一步落實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二)依法治理工作
1.以區委辦、區政府辦的名義向全區各鄉鎮(街道)、區級各部門及區級各人民團體印發了《××*區2006年度依法治區工作要點》。
2.將市委、市政府下達我區的2006年度依法治市工作目標任務進行了分解落實,并納入區委、區政府的一級工作目標。
3.4月26日,我區召開了依法治區工作會議,原創:會議總結了我區去年依法治區的工作情況,表彰了2005年度完成依法治區工作目標任務成績突出的先進集體,安排和部署了2006年度全區的普法、依法治區工作的各項目標任務。
4.深入開展熱點、難點的依法治理工作。在認真排查、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積極排查廣大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認真落實治理措施。目前,一些熱點、難點的治理已初見成效,大部分熱點、難點的治理工作將按計劃在年底完成。
二、拓展和規范法律服務,促進法律服務業有序發展
(一)公證工作
1.緊緊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提供公證法律服務
充分發揮公證預防糾紛,減少訴訟,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職能作用,引導當事人借助公證手段調節經濟關系和民事關系。上半年,辦理經濟類公證280件,民事公證193件。為推進城鄉一體化、加快產業發展年、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公證法律服務,辦理此類公證1031件。積極疏導和化解了征地拆遷中的各種矛盾糾紛,幫助當事人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防止的出現,為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服務。
2.以提高公證質量為中心,強化監督管理
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嚴格公證質量管理,嚴肅公證質量檢查。認真抓好現場監督、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公證文書的質量。進一步健全和落實了質量管理措施,將公證質量與個人收益掛鉤,以制度促管理,以管理促質量,以質量促效益,公證處分別于季度末、半年對公證質量進行了自查,公證錯證率為零。
實行重大疑難公證案件集體研究制度。公證處對出現的重大疑難公證案件,以及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公證案件,進行集體研究討論,對重大公證案件及時上報,確保了公證質量。
3.加強公證隊伍建設
認真抓好公證隊伍建設,將“堅持信念、精通業務、維護公正、恪守誠信”作為新時期公證隊伍建設的總體要求。4月27日,召開公證崗位培訓活動動員會,傳達相關會議精神,部署了全區公證崗位培訓活動。要求公證員必須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增強職業道德觀念和社會責任感,遵紀守法,嚴于律己,維護公證良好的社會形象。
(二)律師工作
1.緊緊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開展強有力的法律服務
認真組織律師為“產業發展年”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務,我局成立了“成都市××*區司法局律師服務產業發展年工作指導小組”,出臺了《組織律師認真做好“產業發展年”法律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挑選思想素質好、業務能力強、執業經驗豐富的律師組成了“產業發展年”律師服務團,為我區重大產業化項目、城鄉基礎設施項目、招商引資項目和工業集中發展區建設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加強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充分發揮政府法律顧問的作用,參與政府管理和決策過程,把律師的執業活動同政府的社會管理工作結合起來,為政府提供法律服務,提高政府管理行為的法律水準,促進政府依法行政。顧問律師主動介入到黨委政府的法律事務決策階段,依據法律和事實,敢于講真話,敢于負責任。上半年,協助政府起草、修改、審查合同18份,參與全區重大決策、研究會議15次,參與全區重大糾紛處理10件,提出法律意見、建議58條。
2.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努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指導律師在執業過程中積極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引導群眾依法正確行使訴求,減少不和諧因素,推動律師參與法庭調解和社區調解活動,引導律師積極參與處理涉法和,協助區領導參與接待,維護社會穩定大局。深入開展為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服務的各項工作,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
充分發揮律師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重要保障作用。加強律師的訴訟和辯護工作,積極與相關部門協調,改善律師參與訴訟的環境和條件,激發律師從事辯護、業務的積極性。積極開展以誠信為民為主題的社會公益活動,組織律師深入到人和鄉壁山村對兩戶特困殘疾人進行了走訪慰問,并與兩戶貧困殘疾人家庭簽訂了對口法律援助協議,為他們送去了慰問金,為建設誠信友愛的和諧社會貢獻力量。
3.圍繞“堅持信念、精通業務、維護公正、恪守誠信”的總要求,繼續加強律師隊伍建設
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突出政治教育,培養和樹立律師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培養律師正確的價值觀、義利觀,培養更多具有堅定的理想信念、科學的執業方式、良好的職業道德、健康的生活情趣的律師。
強化職業道德教育,積極引導律師樹立服務為民、誠信為本的執業理念。從加強教育、嚴格管理、完善監督、強化自律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了學習教育機制、行業準入機制、自律機制、監督懲戒機制、保障機制和評價機制。
建立和完善律師事務所內部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律師事務所內部管理,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尤其是統一收案收費制度、當事人簽約須知制、財務管理制度、依法納稅制度、律師事務所重大法律事務向司法行政機關報告制度、律師辦案質量監控體系、當事人利益沖突審查機制等。
組織指導律師做好關于人大代表視察法院庭審相關工作。我局律師工作部門主動與人大和司法部門銜接,協助有關工作,及時審查律師工作的相關材料,指導律師事務所做好庭審工作。在4月19日人大代表視察法院的庭審工作中,我區的律師辯護工作受到了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
上半年各律師事務所擔任法律顧問43家,刑事訴訟辯護及22件,民事案件訴訟26件,經濟案件訴訟8件,非訴訟法律事務13件,寫作法律事務文書36件,解答法律咨詢434人次。
(三)法律援助工作
1.廣泛宣傳,發動全社會傾注對法律援助事業的奉獻和愛心
通過區政府網站法律援助欄目全面、真實、客觀地宣傳我區法律援助工作,解答法律咨詢,做到專人負責、定期更新、擴大社會影響,同時,加強與媒體協調,對全區有影響或重大疑難的典型法律援助案件予以了宣傳報道。組織各相關科室和法律服務機構認真開展了第十六次“全國助殘日”活動,大力營造“扶殘、助殘”的良好氛圍。活動期間,設立了10個助殘日宣傳咨詢服務點,對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本次助殘日的主題活動的重要意義進行了廣泛宣傳,并就殘疾人法律維權等方面開展了咨詢服務,免費解答法律咨詢120人次,免費代書18份。
開展走訪慰問活動。5月19日,局機關相關科室、區法律援助中心、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在局黨組書記××*的帶領下,深入到人和鄉壁山村對2戶特困殘疾人進行了走訪慰問,認真了解導致貧困情況,為下一步開展好重點幫扶工作打好基礎。當日,法律援助中心組織指導達和、西蜀律師事務所與兩戶貧困殘疾人家庭簽訂了對口法律援助協議,并為他們送去了慰問金。今年以來,區法律援助中心共為11名貧困殘疾人提供了法律援助,免收費金額達5萬余元。為兩戶貧困殘疾人家庭提供對口法律援助。
2.認真落實為民辦實事目標,對應提供法律援助的農民工援助率達到100%
成立了由區司法局、區法律援助中心、區總工會法律援助工作站有關人員、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等組成的農民工法律援助應急服務隊,妥善處理農民工法律援助突發事件。
依托148法律服務熱線,設立農民工法律援助受理、咨詢、投訴熱線電話。簡化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申請、審查、受理程序,對農民工法律援助實行了24小時內受理制。進一步健全城鄉一體化法律援助社會救助體系,加大對救助站工作人員的培訓與工作銜接力度,簡化法律援助受理、審查、指派程序,擴大受援范圍,提高援助效率。
認真開展“平安成都”、“平安××*”法律援助進社區、進農村活動,依托農村法律服務工作站進一步健全農村法律援助網絡,充分發揮律師、公證員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作用,為社區居民和農村群眾提供優質、便捷的法律援助。
上半年,農民工申請法律援助3件,受理3件,對應提供法律援助的農民工援助率達到100%。
3.強化措施,不斷提高辦案質量
建立了法律援助案件辦案人員信用等級制度;進一步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質量跟蹤服務卡制度,向法院、當事人征求辦案質量意見。
加強辦案質量監督檢查,我局上半年對各法律服務機構辦理的法律援助案件進行質量大檢查,對檢查情況進行了通報,對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整改意見。
今年上半年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44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3件,民事法律援助21件。
(四)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1.認真推進農村法律服務工作,全面完成農村法律服務工作站的建立,強力推進統籌城鄉經濟發展和推進城鄉一體化工作。
切實強化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為“三農”服務的意識,努力為農村產業結構調整、規范經營、勞務輸出和農民增收增產提供優質便捷的法律服務。上半年,為外出務工人員提供法律咨詢27人次,訴訟案件3件。
農村鄉鎮(街辦)法律服務工作站建成率達100%,并切實發揮作用。在去年建立8個規范化農村法律服務工作站的基礎上,今年又在人和、姚渡、祥福3個鄉鎮建立了規范化農村法律服務工作站,至此,全區各鄉鎮(街道)全部建立了農村法律服務工作站,覆蓋面達100%。
2.以基層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為重點,發揮好法律參謀和助手的作用,積極拓展新的法律服務領域
基層法律服務所和法律服務工作者認真為黨委政府、人民群眾和中小企業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積極拓展法律服務領域,進一步規范法律服務隊伍。上半年,各基層法律服務所為基層政府、村居委會、企業、以及其他組織共43家擔任法律顧問。
結合各鄉鎮、街道實際,指導基層法律服務所開辟非訴訟領域業務,形成特色法律服務,上半年非訴訟法律事務18件,調解糾紛22件。
三、鞏固基層,強化基礎,積極推進基層司法行政工作
(一)人民調解工作
我局以全省企業人民調解工作××*現場會為契機,認真貫徹落實市司法局《關于轉發省司法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人民調解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和推動全區企業人民調解工作健康快速有序發展。各企業調委會進一步規范,巨石集團、成都橋梁廠等6家企業規范了人民調解標識,攀成鋼、川化集團、王牌廠等調委會把加強企業人民調解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成都橋梁廠等結合實際情況,及時對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整,不斷加強組織、隊伍建設,為企業生產和穩定作出了積極努力。
針對我區去年開展的村級管理體制改革的實際情況,區人民調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區司法局聯合對全區村級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規范化建設開展調研工作,以區委辦、區政府辦名義轉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的意見》,全區96個村委會、25個社區和11個鄉鎮(街道)調委會全部設立,人民調解組織的覆蓋面達到了100%。
組織開展了春節、“兩會”和春耕大忙期間民間糾紛的專項治理活動,開展法制宣傳教育,集中調處矛盾糾紛,為維護春節、“兩會”和春耕大忙期間的社會穩定作出了貢獻。
上半年,全區共受理各類民間糾紛471件,調解率100%,成功457件,成功率97%。防止民間糾紛轉化為刑事案件15件38人,防止群體性上訪27件685人,制止群體性械斗5件64人。
(二)安置幫教工作
按照“幫教社會化、就業市場化、工作規范化、原創:管理信息化”的要求,突出抓好了銜接、安置、幫教三個重點環節,進一步健全機構,落實措施。將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納入了綜治工作和依法治鄉鎮(街道)工作目標,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局面。開展了刑釋解教人員落戶就業和社會保障的調研工作,為進一步做好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落戶就業和社會保障打下基礎。針對刑釋解教人員就業難的問題,經努力爭取,區政府11屆第65次常務會議研究明確了將刑釋解教人員就業納入職業補助范圍,進一步推進了我區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就業問題。
上半年,回歸社會的127名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率達到了86.6%,幫教率達到100%,回歸不滿5年的刑釋解教人員1477人中重新違法犯罪28人,重新違法犯罪率1.9%。
(三)積極推進片區司法所建設,維護社會政治穩定
我局在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工作中,加強了組織建設,各鄉鎮(街道)明確了司法助理員,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廳、市司法局有關創建規范化司法所的精神,啟動了建立片區司法所的工作,對片區司法所的辦公用房、人員問題與有關部門進行了協商,為下一步國債資金的到位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各鄉鎮(街道)司法助理員緊緊圍繞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開展工作,共參與調解疑難復雜民間糾紛57件,宣講法律231件,為基層政府提出司法建議28條,協助基層政府處理社會矛盾糾紛14件,成功14件,防止群體性上訪18件,防止群體性械斗4件,有力地維護了當地社會政治穩定。
(四)積極開展社區矯正調研工作
5月中旬,我局會同區公安分局、區檢察院,深入各鄉鎮、街道和轄區派出所,對全區社會服刑人員進行了一次集中排查清理,掌握了基本情況。針對實際情況,提出了有關對策和建議,為社區矯正試點工作正式啟動打下了基礎。
四、綜合工作
(一)大力實施“責任風暴”、扎實推進“治庸計劃”。按照區委《關于在全區掀起“責任風暴”、實施“治庸計劃”加強執行力建設的意見》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開展“責任風暴”、實施“治庸計劃”領導小組,制定了實施意見。通過開展此項工作,切實加大責任落實和干警管理力度,在全局干警中強化責任意識、加強責任監督、嚴格責任追究,對不作為、亂作為、不會作為的干警進行治理,在全局完善起干警獎懲激勵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形成干警想干事、能干事、會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圍,提高司法行政隊伍的整體素質和執行力。
(二)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為契機,全面深化“創一流”工作。按照區委政法委及市司法局的要求,我局將此項工作同完成年度各項工作有機結合,用正確的執法理念指導工作,著力抓好“創一流”工作的落實。通過開展具有司法行政特色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使司法行政隊伍的精神面貌煥然一新,整體素質明顯提高,為推進我區的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環境作出積極的貢獻。
(三)積極開展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活動。我局于5月25日邀請了區委黨校常務副校長吳忠良進行了題為《知榮辱、重修養、
抓落實》的專題講座,使全局干警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榮辱觀教育。局黨組結合我局工作實際提出了“三個要”(要帶頭樹立正確的社會主義榮辱觀;要以榮辱觀教育活動為載體,構建和諧司法局;要開創五種意識)以提高全局干警的社會主義榮辱觀,增強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進一步推動司法行政工作更上一個新臺階。
(四)深入推進規范化服務型政府建設。經過多次征求意見和修訂,形成了區司法局《關于2006年規范化服務型政府建設的實施意見》,建立健全了《行政效能投訴處分工作制度》,制定頒布了《工作制度》、《會議制度》、《干警談話制度》,進一步完善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
(五)積極參與推進創建全國文明城市重點工作。上半年,全區鄉鎮(街辦)全部建立了農村法律服務工作站,覆蓋率達100%,全面完成了今年的為民辦實事目標。以法律服務工作站為平臺,積極開展法制宣傳、法律援助和送法下鄉、送法進社區工作;通過開展文明窗口創建活動,深入抓好窗口“改進服務,便民利民”活動,落實社會服務承諾制、行政執法公示制,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機關形象。
(六)認真開展‘解放思想、大干苦干’大討論活動。我局結合“責任風暴”、“治庸計劃”,通過開展大討論活動,努力營造適應全區經濟發展的政務環境、政策環境、服務環境、市場環境、法治環境和社會環境,開創我區推進城鄉一體化,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嶄新局面。
(七)全面落實市、區為民辦實事目標。一是在鄉鎮建立農村法律服務服務工作站,覆蓋率達100%。截止五月底,人和、姚渡、祥福3個鄉鎮已建立了規范化農村法律服務工作站,至此,全區鄉鎮(街道)建立農村法律服務工作站,覆蓋面達100%。二是對應提供法律援助的農民工援助率達到100%。上半年,農民工申請法律援助2件,受理2件,已結案1件,另1件于6月14日開庭審理,對應提供法律援助的農民工援助率達到100%。三是開展計劃生育“三結合”摸底工作,并與三戶“三結合”戶簽訂了幫扶責任書。
(八)其它工作:一是認真開展第二屆修志工作,我局將此項工作納入了全局的目標進行考核,將14個篇目下達到了各科室。各科室按照目標任務和時間進度要求,已著手清理本科室涉及的文件、圖片、表格等資料,并認真制作資料卡。二是積極完成領導干部實名制推薦就業目標,截止目前已推薦就業7名,另外兩名于年底前完成。三是為提高全區司法行政系統應對突發事件管理能力,確保全系統的安全穩定,規范全系統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制訂下發了《成都市××*區司法行政系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四是開展干部隊伍思想狀況調研工作,完成了市局下達的調研任務。
五、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繼續做好“五五”普法的啟動工作。
(二)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推進城鄉一體化等中心工作,積極組織開展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和“民主法制示范社區”原創:的創建活動。
(三)圍繞成都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城市”等活動的開展,進一步加大全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力度。
(四)進一步加強農村法律服務工作站建設,督導各農村法律服務工作站認真開展好各項工作。
(五)進一步做好公證機構的改革工作。
(六)進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認真落實為民辦實事目標,對應提供法律援助的農民工援助率達到100%。
(七)積極爭取國債資金和區委區政府支持,加緊片區司法所籌建工作。
(八)啟動社區矯正試點工作。年底至少啟動1-2個試點,積極探索社區矯正工作方法和思路。
新修訂的條例為出租車行業明確了“公司化經營、員工制管理,集約化、品牌化發展”的發展方向,同時加大了對企業和駕駛員違規行為的處罰。
出租汽車行業作為公共資源的特許經營行業,應當優先保障公共利益。為此,新修訂的條例設置了行業退出制度。
對于經營者,對有“使用技術條件不合格的車輛從事客運出租汽車營運的;偽造、變造客運出租汽車經營資格證明文件等資料從事客運出租汽車營運的;連續兩年質量信譽考核不合格的;出租或者擅自轉讓客運出租汽車特許經營權的;分包、轉包營運車輛情形的;擅自停業、歇業,嚴重影響社會公共利益的;以車輛掛靠、一次性買斷等方式牟取不當利益的”等情形的,新修訂的條例規定了責令停業整頓,直至收回經營權等處罰。
對于駕駛員,新修訂的條例規定,對“毆打乘客的;利用營運車輛進行違法活動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在一年內被暫扣從業資格證累計超過30日”等行為的,應當吊銷其從業資格證,且五年內不得從事客運出租汽車服務。對于“更改計價設施、設備,虛增運費;從事非法營運或為其提供便利條件;酒后駕駛營運車輛;在營運中發生較大以上且負同等以上責任的交通事故的”四種行為,終身禁止從事客運出租汽車服務。
接警等待不超30秒城區出警時限5分鐘
今年內蒙古公安機關將集中整治接處警中存在的問題,公安廳要求各級指揮中心報警服務臺無論在任何時段電話等待時間最長不能超過30秒。承擔處警任務的警種、部門應努力按照“城區5分鐘、城郊10分鐘,農村牧區盡快到達”的出警時限要求趕到現場進行處置。
禁公共機構‘倒賣”個人信息
《河北省信息化條例(草案)》已正式提交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建立信息資源開發利用保障機制,公共機構不得將獲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信息出售或者明確政府職責規范養犬行為
《哈爾濱市養犬管理條例》4月1日起施行。新條例明確規定了公安、畜牧獸醫等政府相關部門的職責,在條例的適用范圍、養犬行為規范設定等方面,考慮了當地的現實情況,可操作性較強。管理手段科學、處罰依據較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