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07-05 12:56:43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證券監管論文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關鍵詞:證券證券監管
從1990年l1月26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建立算起,中國證券市場重建已有十年。1999年7月1日我國《證券法》生效,確立了新的監管體制。新的體制具有三個特點:(1)分業經營、分業管理,(2)證監會集中統一監管,(3)政府管理與行業自律相結合。由于市場的發展處于初級階段,我國現行證券監管實際上反映了早期西方立法監管的經驗,對當前證券監管的新變革尚未跟進反映。
2001年12月,中國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入世后,我國應全面履行WTO法律體系中《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GATS的金融服務附錄》、《有關金融服務承諾的諒解書協議擴以及《全球金融服務貿易協議》等調整證券業和證券市場的協定。因此,當前我國證券市場對外開放的立法取向也應順應WT0的要求做出相應調整,以穩步推進我國證券市場的自由化、國際化。
一、證券監管變革的主要內容
(一)混業體制的回歸
在各國證券監管變革前,各國對銀行與證券業的監管立法主要有兩種體制,即混業體制與分業體制?;鞓I體制,指商業銀行在其傳統業務之外有權從事以證券金融業務為主的投資銀行業務,以德國全能銀行制度(UniversalBankingSystem)為代表。根據德國《銀行業務法>,全能銀行的經營范圍是:存款業務、貸款業務、貼現業務、信托業務、證券業務、投資業務、擔保業務、保險業務、匯兌業務、財務業務、金融租賃等所有的金融業務。分業體制,指禁止商業銀行從事投資銀行業務,投資銀行也不能從事商業銀行業務,以美國1999年前的體制為代表。但是,隨著證券市場的全球化,各國為提高本國金融機構的綜合實力和競爭力,逐漸改用混業體制。
(二)單一監管機構的設立
伴隨從分業體制到混業體制的轉變,各國和地區的監管架構也開始轉變。證券業與金融業的監管體制,根據監管的組織結構、體系構成以及各組成部分的分工職責、目標安排和協調運作可以分為三種形態:(1)多元監管。對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分別由多個專職機構實行分業監管,如美國1999年《金融服務現代化法》以前的監管體制;(2)一元監管。由綜合機構實行混業監管,即對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統一由一元機構綜合監管;例如韓國1997年宣布成立的金融監管機構金融監管委員會,該機構直屬韓國財政部部長領導,將原來銀行監管局、保險監管局、非銀行儲蓄保險公司及證券監管委員會對銀行、保險和證券業的監管權力收攏,實行集中監管;(3)前兩種類型的混合形態。
(三)交易所的革命
對證券業的監管中,自律管理得到日益重視。因為政府監管機構由于管理行為性質所限制,其監管難以涉及證券市場方方面面;而且單憑監管機構的力量更使其無法應對復雜常變的證券市場。美國SEC前主席WilliamO.Douglas對市場自律曾有精辟闡述,將大量的事實管理行為委托于自律組織進行。不僅必須,而且可行;這樣政府將在管理活動中,取得自由權,從而扮演監督者的角色,政府始終保持有管理的武器,隨時準備出擊掃清各種障礙,但他永遠希望自己按兵不動。NASDAQ市場今日獨領,其良好市場自律是至關重要的。
所以,各國不僅重視完善傳統政府監管機構的效能,而且注重自律管理與內控約束制度,致力建立金字塔型監管架構。金字塔型監管架構通過監管機構與自律組織(如交易所、證券業協會)、市場機構(券商等)關系的重新界定及相關責任的分配,建立政府監管——行業自律——機構內控的多層次市場管理體系。這種新的體系呈現金字塔型架構:第一層各類市場機構負責自我約束與管理,奠定市場監管的基礎;第二層自律組織負責管理第一層各類市場機構間的各種交易行為維持市場秩序,實行第一線管理;第三層監管機關負責對第二層自律組織進行再管理,確保各項市場規則得以貫徹執行,進行宏觀的控制。監管交易所是的主要承擔者,但是,上述目標的實現有賴市場多方主體的參與,所以當前各國均強調自律管理與內控約束機制的建立。
在金字塔型監管架構中,證券交易所的監管是重要的層次。證券交易所在證券市場中處于組織市場、信息集散的核心地位,因此,證券交易所能夠直接和低成本的獲取交易信息,從而分析掌握市場參與者的行為規律,對交易行為的合法性做出恰當的判斷。所以,經過證券市場的長期實踐,證券交易所通常被賦予一線監管者的職責。
證券市場的核心部位在全球化壓力下正發生機制的重大變革:從“會員制”到“上市公司制”。傳統證券交易所在會員制基礎上建構,系由券商以會員身份出資組建的非贏利團體。由于面臨全球化的激烈競爭,眾多證券交易所由會員制改為公司制并申請上市,以希望加強資源運用,拓寬籌資渠道,降低會員與交易所利益沖突,強化決策效率以發展新的競爭優勢。證券交易所從會員制到公司制的轉變形成了一個有趣的現象:“交易所”自身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市場”本身成為市場上的“商品”,“證券市場”自己為自己籌資發展。這樣有趣的變革實際上是證券市場全球化沖擊的必然結果。
交易所改組為公司制首要的變革是實現了證券市場交易權與所有權的分離。會員制交易所的最大弱點在于交易所會員本身同時是市場的所有者又是行使交易權的市場使用者,如何建設管理有效率、競爭力的市場同單純使用市場存在矛盾。而公司制交易所由多方主體投資興建,實現所有權與交易權分離后:所有者在公司股份升值分紅的激勵下專注決策管理;原來交易所成員可以出售交易所股份實現利益卻不影響交易權的行使;而交易所自身股份的上市能夠籌集資金、改善交易所設施以提高國際化中的競爭生存能力;更為重要的是公司制的架構是交易所所有權被量化為股份出資,方便不同市場間的合作合并以及多元化市場參加者的投資介入,以順應全球化不同市場整合的需要。
二、對中國的啟示
(一)我國是否應該回歸混業經營
我國的《商業銀行法》和《證券法》均確立了分業經營,分業監管體制。但是隨著金融全球化的發展,為提升我國證券等金融機構的競爭力,可以預料我國現行的立法將面臨調整。事實上,我國實踐中已有混業經營的跡象。例如,中信公司全資擁有中信實業銀行、招商局集團是招商銀行的主要股東、光大集團是中國光大銀行的控股股東,上述三家控股公司都有從事投資銀行業務的下屬機構。另外,中國建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之類的國有商業銀行也已擁有從事投資銀行業務的機構。中國建設銀行擁有與摩根斯坦利等合資的投資銀行——中國國際金融公司,中國工商銀行擁有與東亞銀行合資的投資銀行一工商東亞,中國銀行擁有投資銀行——中銀國際,目前工商東亞和中銀國際只從事境外業務,中國國際金融公司已被批準經營境內業務,另兩家投資銀行從事境內業務也是指日可待。而且,目前保險基金被允許有限制地進入證券市場,證券經營機構有限制地進入同業拆借市場。從當前的立法角度而言,美國采取的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應該是我國近期試點混業經營可以借鑒的模式。該模式是一家母公司控股銀行、證券等金融機構,銀行與其它金融機構的關系是兄弟關系,它們同屬于同一個母公司。這種兄弟關系的混業經營,能通過業務的協同,來實現銀行與其它金融機構利益共享,但不能直接從其它金融機構中取得利潤,只能通過業務關系或關聯交易來實現。這種模式不違背現行我國的立法,可以在現行法律框架內先行運作。因為嚴格講,現行立法只從業務和機構兩方面規定銀行證券分業,即銀行業務上不得從事信托和股票,機構上不得投資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即商業銀行不能通過投資或控股方式成立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但并沒有禁止銀行與證券機構為同一公司控股或持有。在取得經驗后,我國可以進一步考慮混業經營的其他模式選擇。
(二)我國是否應該實行一元化監管
隨著我國混業經營的推廣,監管機構必須做出回應,做出適當的變革,以有效管理業務多元化的金融集團,使之安全、健康、穩健的經營,進而保證金融體系的安全與發展。
當前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已經建立監管聯席會議制度,以充分發揮金融監管部門職能作用,交流監管信息,增強監管合力,提高監管效率,及時解決分業監管中的政策協調問題。監管聯席會議的主要職責是:研究銀行、證券和保險監管中的有關重大問題;協調銀行、證券、保險業務創新及其監管問題;協調銀行、證券、保險對外開放及監管政策;交流有關監管信息等。聯席會議可根據某一監管方的提議不定期召開,三方聯席會議成員輪流擔任會議召集人。三方監管部門將按照會議議定的事項,協調有關監管政策。應該講,這是我國暫時不作立法修改,保留現行多元監管體制的情況下不失為可行的辦法。今后,隨著我國混業體制的建立發展,可以考慮借鑒當前國外一元化監管模式。
(三)我國的交易所是否應該改制
為了應對日趨激烈的市場競爭,國際上各主要證券市場正在進行組織模式上的創新。其一、全球部分交易所之間出現了合并與聯盟趨勢;其二、交易所股份化,即交易所從會員制改制為公司制。國際證券交易所的變革歸結到一點,就是如何適應國際競爭和經濟發展的要求,不斷提高證券交易所的持續競爭力,以鞏固其在金融市場資源上的占有率。
相比之下,我國現在的深圳、上海證券交易所只有十年歷史,規模實力較??;而且我國證券交易所具有明顯“官辦”色彩,目前交易所總經理、副總經理均由證監會任免。因此,為迎接中國加入WTO,積極參與國際證券市場的激烈競爭,對外實施強強聯合戰略,對內進行更加市場化的改革,應該考慮將來對交易所進行公司制改造與上市,證交所的上市是證交所加強競爭力的最有效手段。在此基礎上,證交所脫離監管機構直接的控制管理,具有獨立發展創新的能力,并與政府的監管劃清界限,以有效組織實施自律管理。
關鍵詞:證券市場監管制度;審計國際化
同時發行A股、B股的公司,除了要按照我國會計準則標準編制財務報告并經境內審計師審計外,同時要提供按國際會計準則標準編制并經國際審計師(以下稱境外審計師)審計的財務報告。當一個公司的財務報告由不同的審計師進行審計并審計報告,的審計意見相同還是不同?又是什么因素影響審計師發表相同或不同的審計意見?對這個問題的分析和討論有利于加深對審計國際化影響因素的理解。
一、審計意見差異:一個分析框架
審計意見是審計師運用審計準則對被審計單位財務報告的客觀、公允程度進行判斷所做出的結論,審計意見是審計質量的外在表現,審計質量是審計意見的內在實質,影響審計質量的因素即影響審計意見。根據DeAnglo(1981)對審計質量的定義:審計質量是審計師發現并報告公司舞弊的聯合概率。發現客戶違背會計準則的概率取決于審計師的專業技術能力、運用的審計程序和樣本的選擇等,報告客戶的違規取決于審計師相對客戶的獨立性。我們可以把影響審計意見(審計質量)形成的因素分為兩大類:(1)技術性因素。主要指審計準則、會計準則等技術性規范和審計師的專業技術水平,它可以通過培訓、制定審計準則等措施予以解決,也可以在全球范圍進行協調和統一;(2)非技術性因素。主要指證券市場監管制度安排,監管制度的安排會影響審計師獨立性從而影響審計意見的出具。
審計師根據公司對會計準則的遵循程度和審計準則的要求出具相應的審計意見。我們可以合理預期在遵循相同審計準則的情況下,如果基于不同的會計準則,審計意見可能不同,反之亦是。在審計準則、會計準則一致時,如果由不同的審計師進行審計,在審計過程中,需要運用審計技術和審計程序對信息質量進行鑒別,在審計師專業技術能力存在質的差異時,審計師在主觀上會對同一公司財務報告信息質量做出不同的判斷,出具不同的審計意見。但是如果審計師的專業技術能力不存在質的差異的情況下,那么影響審計意見的因素就體現為審計師的獨立性,即是證券市場監管制度的安排。
Kida(1980)指出,審計師明顯有能力辨別出接近財務困境的公司,但受到客戶關系的影響而不會按照預測結果對客戶公司的持續經營問題發表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審計意見是會計信息使用者判斷公司提供的會計信息質量是否客觀公允的標準之一,如果審計師對公司出具了非標準無保留意見,投資者等信息用戶將會對公司的劣質信息做出反應,對公司不利,所以公司重視審計師所出具的審計意見類型。但是公司同時也是審計師的衣食父母,如果審計師出具了公司不樂意接受的客觀的審計意見就有可能失去客戶,但順從公司意愿出具不客觀的審計意見,就可能因訴訟而發生賠償。根據理性經濟人假設,審計師的行為有逐利性,是否出具應該出具的審計意見,在于公司對審計師的賄賂收益與預期因訴訟賠償和丟失客戶的損失之間的大小,賄賂收益主要由公司決定,因訴訟賠償產生的損失由證券市場監管制度安排決定。丟失客戶的損失由審計師的聲譽機制決定。
二、案例介紹
1.公司財務狀況和持續經營能力。
A公司創建于1985年,是一家同時發行A股和B股的上市公司。近兩年公司的主要財務指標顯示,公司的財務狀況嚴重惡化。按我國會計準則計算,2001年的凈利潤為-22.5億元(-20.1億元),每股凈資產為-4.14元(-4.16元),凈資產收益率為-399.10%(-366.09%);2002年,盡管盈利657.5萬元(819.1億元),但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是虧損3477.1萬元,每股凈資產為-4.16元(-4.14元),凈資產收益率也僅只有1.28%(1.64%)。采用Altman(1968)“Z”計分判定模型對該公司持續經營能力(破產危機)進行預測,2001年Z值為-23.78(-23.18),2002年Z值為-8.76(-7.41),根據判定標準Z值小于1.81,則企業存在很大破產風險,說明A公司陷入財務困境,持續經營能力值得懷疑。
2.審計師審計意見和公司對持續經營問題的說明。
2001年境內審計師、境外審計師都在審計報告中披露了A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問題,二者一致認為A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值得懷疑,但具體出具何種審計意見上存在分歧(境內審計師出具的是帶說明段的無保留意見,境外為拒絕表示意見);2002年,境外審計師,仍然就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出具了保留意見,而境內審計師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二者在是否需要披露持續經營問題上存在分歧。
2001年公司董事會報告稱,公司董事會同意M會計師事務所和香港N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公司董事會認為,2001年度公司巨額虧損主要是由于當年根據新的會計準則計提了大量的壞帳及減值準備金所致。因第一大股東和T公司對本公司資產重組工作的推進做出了承諾,特別是T公司于2002年3月正式購買本公司部分股權已成為本公司第一大股東。鑒于這些原因,公司董事會認為本公司實際重組工作已于期后全面展開,相信通過各方的積極努力本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將有望在2002年度得以恢復。
2002年,針對境外審計師出具的保留意見,公司董事會報告也認為,由于2002年公司的債務重組工作尚未完成,還存在著巨額的債務風險,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報告中對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提出了質疑,并出具了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同意香港N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B股審計報告。對此,公司董事會認為,自公司的最大債權人T公司2002年3月正式加入本公司后,債務重組工作取得了較大的進展。根據相關協議T公司將短期借款及其相關利息轉為長期借款,隨著債務重組的不斷進行,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將得到提高。
從董事會的說明可以看出,A公司持續經營問題的解決依賴于與T公司的債務重組,但直到2002年底,債務重組尚未取得實質性進展,持續經營能力存在疑慮。
三、審計意見差異的剖析
1.技術層面因素與審計意見差異。
境外審計師是按照國際審計準則和國際會計準則出具審計意見,境內審計師是根據我國審計準則和會計準則所出具審計意見。要考慮技術層面是否是引起審計意見差異的主要原因,必須分析3個方面:(1)審計準則對持續經營審計的規定;(2)會計準則;(3)審計師的專業勝任能力。
我國審計準則制定的指導原則是國際化。目前正按照服務貿易總協定的要求,盡快建立健全有關法律體系,其中包括與國際慣例相協調的獨立審計準則(李爽,2002)。國際會計師聯合會的《國際審計準則公告第23號——持續經營》和我國《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7號——持續經營》的差異主要是:國際審計準則要求,一旦公司審計師對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存在疑慮,就在審計意見中必須予以揭示,因此針對持續經營問題,國際審計準則規定的審計意見當中沒有標準無保留的審計意見類型;而根據我國獨立審計準則的規定,如果管理當局采取的改善計劃能夠消除注冊會計師的疑慮且進行了充分披露,可以出具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在如何判定公司是否存在持續經營危機上,我國審計準則與國際審計準則盡管在表述上存在差異,但仔細分析我們發現,兩者都是從財務、經營及其他3個方面來界定持續經營是否出現問題的。在A公司的問題上,我們依靠財務方面的特征,無論按照國際審計準則還是我國審計準則,A公司均屬于審計師要對持續經營予以關注的對象。
那么會計準則的要求不同是否會導致審計判定差異呢?根據A公司的財務數據,我們可以看出IAS下的財務指標與我國企業會計準則下的財務指標相差不大,凈利潤盡管在絕對數上有一定差異,但相對數較小,而且沒有改變凈利潤的符號,這說明會計準則的差異不會導致審計師出具不同的審計意見。
技術層面的另一重要方面是審計師的專業勝任能力,即境內外審計師是否能夠判定公司存在持續經營危機。就2001年而言,境內外審計師都關注到公司的持續經營危機,并均在審計報告當中進行了披露,這說明境內外審計師在判定公司是否存在持續經營危機上不存在顯著差異,兩者的專業勝任能力至少在這方面是接近的。在2002年,由于董事會的說明中披露,同意境外審計師的就持續經營發表的保留意見,說明董事會自己承認了持續經營危機的存在,即使存在專業勝任能力差異,境內審計師也可以通過這個信息來調整自己的專業判斷,所以,專業勝任能力不是產生意見差異的主要原因。
根據境內外審計師出具的審計意見并參照相應的審計準則,我們可以推斷:(1)在2001年,境內審計師認為被審計單位存在對其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影響的情況,且管理當局沒有相應的改善措施,或雖有改善措施,但這些措施不能夠消除注冊會計師對其持續經營能力的疑慮,不過被審計單位已在會計報表中進行充分披露;而境外審計師認為審計范圍受到重要限制,審計人員無法獲得必要的審計證據;(2)2002年,境內審計師認為被審計單位存在對其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影響的情況,但管理當局計劃采取相應的改善措施,并且這些措施能夠消除注冊會計師的疑慮。被審計單位已經作了充分披露;境外審計師認為,會計報表附注披露不充分,被審計單位應該進行持續經營能力的評估,但管理當局予以拒絕,僅憑現有的證據與措施不能判斷持續經營假設的合理性,按照持續經營假設編制的會計報表可能會誤導投資者。
如果假定審計師是客觀出具了審計意見,那么境內外審計師真正的分歧應該集中在按照持續經營假設編制財務報表的合理性,是否可能會誤導投資者,公司是否對持續經營進行了充分披露和審計范圍是否受到限制。這些在客觀上對境內外審計師不會有差別,正如前面提到的在專業勝任能力相差不大時,境內外審計師對這種客觀上一致的披露在主觀上的認識也不會出現質的差異。因此,不是由于境內外審計師在公司持續經營狀況的披露和審計范圍受到限制上的看法不同而導致了審計意見差異。
2.非技術層面因素與審計意見差異。
對審計意見差異的另外一個解釋是非技術層面因素,證券市場監管制度安排將影響到境內外審計師出具不同的審計意見。在分析框架中,我們提到,證券市場監管制度安排通過影響審計師的利益函數來影響審計意見的出具。理論上一個完善的證券市場監管制度安排應當能夠促使審計市場質量的提高,具體表現為審計服務提供方——會計師事務所——愿意提供高質量的審計服務,審計服務的需求方——直接表現為上市公司——需要高質量的審計服務(劉峰等,2002)。一個高質量的審計市場,在于通過監管制度安排為審計師、上市公司建立一個利益函數,以引導審計師提供高質量的審計服務和上市公司需求高質量的審計服務。
審計師與公司意見不一致時,存在兩種選擇:一是堅持自己的觀點,出具客觀公正的審計意見;二是迎合公司的要求,出具審計意見。審計師如果應公司的要求出具審計意見,那么,公司為了獲得審計師的“合作”,將可能支付額外的賄賂,事務所獲得賄賂收益;但審計師未客觀出具審計意見,可能被查處,查處后,審計師將被罰款、暫停執業或吊銷執照,甚至追究刑事責任,造成事務所的直接損失,此外,如果審計師被查處,基于信譽受到影響,市場份額下降,還將導致間接損失。如果審計師堅持自己的觀點,出具客觀的審計意見,審計師將失去客戶,審計師的正常收費(包括現在的和預期未來的審計收費的貼現值)就沒有了,但聲譽得到提高,增加事務所未來收益。
在我國證券市場上,注冊會計師和事務所的法律風險,特別是民事賠償責任近乎為零,聲譽機制幾乎不起作用(劉峰、許菲,2002;劉峰等,2002),DeFond,Wong和Li(2000)的實證分析也表明,審計師會失去一定的市場份額,因此我國獨立審計準則的實行伴隨了證券市場集中度的下降和上市公司對高質量審計的規避。這說明境內審計師在堅持己見出具審計意見,將面臨市場份額下降。民事賠償責任為零,聲譽機制不起作用,使得事務所按照公司意見出具審計意見時,不但能夠接受賄賂收益,而且面臨損失的機會少。
我國針對上市公司的監管指標,就A股而言,如:配股條件、ST和PT以及退市機制,均以境內審計師的A股財務報告為準,即同時發行A、B股的上市公司,利益集中在A股財務報告上?;谶@些利益所在,公司將愿意花費更大的代價賄賂境內審計師。所以境內審計師比境外審計師更傾向于接受賄賂,按公司意愿出具更輕微的審計意見。
在A公司問題上,技術性的差異不是導致審計意見差異的主要原因,那么這種非技術性的差異將可能是主要原因。在審計收費上我們得到一個旁證,一般來說,境外審計師的審計成本要高于境內審計師,境外審計師的審計收費按照國際標準收取,將高于境內審計師。但我們發現,在2001年,A公司分別向境內、外審計師支付33萬元、27萬元審計費用,2002年分別支付了33萬元和23萬元審計費用,連續2年境內審計師的收費均高于境外審計師,2002年居然高出10萬元之巨,而恰好在2002年境內審計師為A公司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未對持續經營危機進行揭示。
四、若干啟示和研究局限性
同時發行A股、B股的公司由境內外審計師進行審計,為分析不同審計師的行為特征提供了一個機會,尤其在A公司案例中,境內外審計師針對同一持續經營的不確定性事項出具不同的審計意見,消除了一些由于技術性規范差異所帶來的影響。我們的分析發現,產生意見差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證券市場監管制度的安排,使同時發行A股、B股股票的公司的利益集中在A股財務報告上,使得公司更愿意賄賂A股審計師,現有的法律風險環境使得A股審計師有激勵與公司合謀,出具公司期望的審計意見。
我國以國際審計準則為藍本,不斷制定和完善獨立審計準則體系,這為提高審計質量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我們看到,改進上市公司審計質量除了不斷完善技術性規范外,更為重要的是改革證券市場監管制度的安排,盡快建立審計師的聲譽機制。
我們的研究是針對B股市場的境外審計師分析的,但境外審計師在A股市場上將可能改變其行為特征,其與境內審計師所面臨的情況是一樣的,境外審計師的決策期望效用值與境內審計師相同,正如劉峰、許菲(2002)指出,五大一定會根據中國的法律法規來調整其行為,從而達到相關當事人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2001年12月,證監會了《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6號——A股公司實行補充審計的暫行規定》,要求上市公司需要融資的,必須聘請國際知名會計師事務所按國際會計準則進行補充審計。這里隱含了兩個假設,一是國內技術規范和國內審計師的專業勝任能力可能導致審計低質量,二是國際審計師更具獨立性。而我們的分析認為更多的應該考慮證券市場監管制度安排。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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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劉峰,許菲.風險導向型審計·法律風險·審計質量.會計研究,2002,(2):21-27.
3.劉峰,張立民,雷科多.我國審計市場制度安排與審計質量需求——中天勤客戶流向的案例分析.會計研究,2002,(12):22-27.
【摘要】現代醫院間的競爭日益加劇,實施醫院全面成本管理成為提升競爭力的重要工作?;趯︶t院全面成本管理特點的分析,提出成本會計應具有良好的會計理論知識技能、適應國際和經濟環境變化,并具備良好的人本素養和心理素養。進一步探討了對會計教育的啟示。
【關鍵詞】全面成本管理;會計素養;會計教育。
當前醫院之間的競爭日益激烈,醫院管理環境的不確定性程度逐漸加深。醫院為減輕競爭壓力,爭取可持續發展的后備資源必須提升醫院各個方面的品質。其中,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由傳統成本核算轉變為全面成本管理。目前,全面成本管理中的成本目標管理、價值過程和質量成本管理開始運用于各種所有制企業[1]。由于不同經濟機構的成本管理各有其特點?;卺t院成本管理特點,分析高效全面成本管理過程對會計人員素養的要求具有重要的理論價值。
1.醫院成本管理的特點。
1.1對科技領域滲透性強。
在醫院管理過程中,某些情況下的控制成本可能會導致醫療質量和服務水平的下降,因此成本降低是有條件和限度的。醫院通過不能將成本管理簡單地等同于降低成本,需要通過提高醫療服務的科技水平,加強對技術領域的滲透來提高競爭力。這要求在新醫療服務項目設計中,醫療專家、技術人員不僅要不斷提高醫療技術,而且要把技術經濟指標與成本計算結合起來,才能提高醫院競爭力。
1.2患者參與成本管理。
在醫院實施全面成本管理,除了依靠醫院成本核算人員本身外,患者也是醫院運營過程的參與者,提高患者的成本意識對實施醫院全面成本管理具有重要作用。因為有些患者在就醫過程中不從自己的實際病情出發,一味追求好藥新藥,或者要求進行不必要的檢查,造成過度治療。因此只有提高患者本身的成本意識,才能最終實現全面成本管理的目標。
1.3重視發展的可持續性。
醫院發展的可持續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在醫療質量、醫院環境設施以及成本控制等管理環節上處于最佳狀態。這使得醫院成本管理不再由利潤最大化這一短期的直接動因決定,而是定位更具廣度和深度的戰略層面上。一方面實施全面的價值鏈成本管理和精益成本管理,另一方面以社會需求為導向,以競爭對象目前實力以及醫院自身的技術、經濟力量為基礎來決策開發新醫療服務項目。
2.成本會計素養。
2.1良好的會計理論知識技能。
成本管理是通過對成本運行環節的協調活動以實現成本的有效配置,這是一個不斷發展和完善的過程。只有會計人員具有良好的會計理論知識技能,才能認識成本管理狀況,及時發現問題,創意設計,實現更有效的成本管理
2.2適應知識經濟的要求。
知識經濟是指建立在知識信息的生產、分配和使用之上的經濟,其最主要特征在于知識和經濟的一體化[3],強調科學技術是推動經濟技術發展的重要動力。知識經濟的特點要求成本會計越來越多地處理與非物質資源有關的業務,例如以服務為主導的第三產業和以信息為主導的第四產業的成本會計問題。此外,知識經濟具有網絡化、無形化和虛擬化特征。與醫院業務有關的網絡金融和虛擬經濟機構不斷涌現。這要求成本會計人員熟悉醫院計算機網絡化管理,通過各個科室積極配合,實現財務各項基礎數據在科室錄入,從而減低醫院成本。同時,了解知識經濟的網絡化改變著經濟的運行結構,例如軟件、光盤等盡管需要物質作為依存材料,但其主要價值的體現是脫離物質材料的人類智力成果。這些新的經濟現象對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到來新的挑戰。
2.3適應國際成本管理的變化趨勢。
計算機網絡的發展和國際金融市場的快速發展,使資本可以迅速、靈活地在世界范圍內流動,不僅使貿易方式發生了變化,而且對企業組織方式也將產生童大影響,大大增加了企業的經營風險。在醫院成本管理過程中,國際化的會計技術將不斷得到應用,資本市場國際化程度的迅速提升對會計準則和實務的要求也日益提高[4]。成本會計也面臨許多急待解決的問題,并不斷催生出新的學科。例如,質量成本作為一種由顧客的需要和期望驅動的、持續的改進產品質量的管理新學科,其發展的重點就在于質量成本的確認、計量和報告。一般來講,質量成本由5大類構成:預防成本、檢驗成本、內部失敗成本、外部失敗成本、外部質量保證成本。還有全球化和國際資本市場的持續發展,迫切需要會計信息可比性的提高,會計全球趨同化和差異性問題也日益引起關注,例如會計實務的一致性和會計信息的可比性程度涉及某些會計準則能否有效實行的問題[4]。因此,持續、高效的醫院全面成本會計人員應逐漸發展起應對新的會計成本目標以及應對會計全球化的素養。
2.4重視提升會計人本素養。
醫院普遍重視人才的培養,重視人力資本的投資,沒有足夠的科學儲備,也就沒有持久的創新能力。這使得傳統的工業經濟下的成本會計理念與技能已經不能滿足知識經濟下以“人”為本的成本管理需要。以人為本的成本管理適應人本管理的企業管理模式,把人置于成本管理中心地位,通過充分調動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充分開發與利用人力資源,從而有效地實施成本管理。首先,通過員工參與成本計劃的制定,廣泛形成成本計劃的認識,并深刻理解相關的成本計劃,增強實施成本管理的責任感和自豪感。例如,讓全體員工參與成本計劃的制定、實施、控制和業績評價等整個成本管理過程,有利于提高成本計劃指標的可靠性,防止高層管理者為主體制定的成本計劃指標主觀性太強,脫離實際的弊端。其次,讓患者參與醫院運營過程,提高患者的成本意識,防止過度醫療帶來的浪費。
2.5完善會計心理素養。
在醫院實施全面成本管理過程中,成本會計人員不可避免地面臨不確定性的問題情境。會計心理素養,尤其是道德人格的形成有利于提高醫院全面成本管理的效果。會計的心理素養主要包含:①正確認知的能力。能夠客觀認識成本會計任務,進行倫理推理。②良好的情緒情感智力。能夠在醫院風險和收益都極大化發展的情況下,從關注短期利潤轉變為長期的價值創造,引導醫院管理清晰地把握價值動因,進行以價值為基礎的決策。③豐沛的心理動力。例如積極的價值觀和人生觀、強烈的成就動機和優良的意志品質。這些品質保障了會計人員具有較強的工作主動性、創造性和充分挖掘降低成本的潛力。④會計職業道德人格。包括會計道德意識、會計道德關系和會計道德活動中長期穩定的行為方式。
從全球證券市場看,藍籌股是成熟市場的標志之一。藍籌股在國外證券市場上已經不僅僅是市場炒作的概念,同時更是推動市場發展的根本所在??疾斐墒旃善笔袌錾系湫退{籌股的形成過程,我們進一步發現,一家公司必須隨著市場的變化不斷推出新的產品,有領先的技術,當公司發展到一定階段時公司通過收購和兼并迅速擴大規模,牢固占領市場才能成長為一只藍籌股。
由于藍籌股在股市上表現獨特,國外市場上投資基金將大量的投資目標鎖定在藍籌股上。藍籌股出色的市場表現,贏得投資者的青睞,也帶動了相關金融創新品種產生和發展,藍籌股基金、股指期貨、指數基金、教育儲蓄投資基金、養老基金和保險基金等金融創新產品不斷推出,它們多數投資于藍籌股或基于藍籌股的衍生產品如藍籌股指數,以其投資風險相對較小,市場形象好,吸引了大量投資者。但是,在我們這樣一個只有短短十年歷史的證券市場上,投資者對藍籌股的熟悉還相當有限,甚至市場還缺乏真正意義上的藍籌股。
在本研究中,將集中探討在我們這樣一個不太成熟的股票市場上,有沒有藍籌股存在?能否構建一套合理的定量指標體系來篩選中國市場的藍籌股?對所篩選出的藍籌股能否通過市場實證檢驗來判定其波動性、收益性的狀況?假如目前中國市場的藍籌股缺乏或過少,我們又怎樣來培育之?以及如何開發中國市場的藍籌股指數類產品,包括中國藍籌股指數、藍籌股指數基金以及其他的藍籌股指數衍生產品等?開展對這些問題的研究探討,對于改善我國證券市場結構、培育正確的投資理念和投資行為以及提高證券市場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重點研究以下內容:
一、篩選藍籌股的基本方法、步驟。我們采用逐步淘汰法來篩選藍籌股。首先,根據上市日期,選出符合條件的股票。然后,根據不同的指標條件,逐步選出符合條件的股票。最后,選出符合所有條件的股票,將所有符合條件的股票作為樣本藍籌股。并通過放松各指標和約束條件,選出不同標準的樣本藍籌股,進行綜合比較分析。
二、中國藍籌股的篩選指標體系構建。在綜合考慮既有藍籌股基本概念和研究成果的基礎上,首先我們提出了一套反映藍籌股特征的指標體系,包括:總股本、每股收益、凈資產收益率、主營利潤比重、凈利潤增長率。其次,確定藍籌股的具體選擇標準:以1997-1999年整個市場均值的三年移動平均值為基準,即總股本2.8億股,每股收益0.24元,凈資產收益率9.14,主營利潤比重354.14,凈利潤增長率9.82,并根據證券市場的實際狀況有條件地放松和約束部分指標,作為選擇藍籌股的依據。最后,我們確定三種不同標準來分別選取不同的樣本藍籌股,以便進行比較分析。其中,樣本藍籌股的標準I為:僅以1999年度值為參照,總股本5.6億股;每股收益0.36元;凈資產收益率10;主營利潤比70;凈利潤增長率10.根據我們設定的條件,只有8只股票完全符合標準,由此組成樣本藍籌股I.樣本藍籌股標準II為:以1997-1999年各上市公司三年均值為參照,按照每股收益高于市場25,即0.30元;凈資產收益率維持配股條件,即≧10;主營利潤比重70;凈利潤增長率超過市場平均水平的50,即14;總股本超過市場平均的100,即5.6億股。計算備選股票以上藍籌股指標的三年均值,利用EXCEL軟件的數據排序功能,采取逐步篩選的辦法,選出符合所有條件的股票10只,組成樣本藍籌股II.樣本藍籌股標準III為:仍以1997-1999年各上市公司的三年均值為選擇依據,但按照每股收益0.36元;凈資產收益率10;主營利潤比重70;凈利潤增長率略為超過市場平均水平,即10;總股本略微超市場均值的50,即4億股的標準。采取與樣本藍籌股II同樣的篩選方法,選出符合所有條件的股票21只,組成樣本藍籌股III.
三、樣本藍籌股的實證分析。樣本藍籌股的實證分析主要包括對各樣本藍籌股與整個市場的流動性、波動性及風險性的市場檢驗。我們以所篩選出的藍籌股為樣本,構造藍籌股基本數據的時間序列,并通過定量分析手段探討藍籌股與我國股市之間的關系。實證結果表明,1998年整個市場的流動性平均為0.075,而三種標準的樣本藍籌股平均流動性分別為0.082、0.050.072,即:BL1MLBL3BL2.因此,整個市場的流動性強于標準II和標準III的樣本藍籌股的流動性,而比標準I的樣本藍籌股流動性要小。在1998年,樣本藍籌股流動性指標和市場流動性指標之間存在著正相關,兩者的變化態勢基本相同。
從理論上來說,藍籌股應該有較好的穩定市場作用,藍籌股的波動性要比整個市場的波動性小很多。但從實證結果來看,標準I的樣本藍籌股波動性指標比市場的波動性指標波動幅度還要大。不過,標準II和標準III的樣本藍籌股在上海股市非急速波動的一段時期,其波動幅度要略小于整個市場的波動幅度,表現出一定的市場穩定作用。
計量分析結果顯示,標準I、標準II和標準III的樣本藍籌股值分別為1.15、1.03和0.87,即>>。因此,三種標準的樣本藍籌股風險水平與市場風險的平均水平相差不大,標準I、II樣本藍籌股的風險水平略高于市場的平均風險水平,標準III的樣本藍籌股風險水平略低于市場的平均風險水平。這同時也表明,目前市場上樣本藍籌股還不能較好地規避風險。
四、中國證券市場藍籌股的培育。以上選取的樣本藍籌股市場表現不佳,這在較大程度上表明目前我國證券市場上還缺乏真正意義上的藍籌股,因此必須加快對藍籌股的培育。
結合我國證券市場發展的具體情況和藍籌股發展的各種環境,我們提出了以下的藍籌股培育措施:提高上市公司業績,培育公司的持續發展能力。業績是評價企業好壞與否的重要砝碼,也是作為藍籌股公司最基本的條件;改革和完善上市公司的經營治理制度,完全按照現代企業制度來構建和運作企業;大力發展主營業務,培育上市公司的綜合競爭力;積極穩妥地推進上市公司的國有股減持計劃,通過適當降低國有股比例促使其投資主體的多元化,最終達到完善上市公司股本結構和治理結構之目的;我國各級政府和治理部門應積極推出各種切實可行的優惠政策,并加強市場監管力度,嚴厲打擊各種市場違規行為,盡快實施上市公司退市機制,把真正優秀的企業留給證券市場,為我國藍籌股的培育和發展營造一個良好的市場環境;通過對投資者進行宣傳教育,倡導正確的投資理念,使投資者逐步改變炒題材、炒概念的投機習慣,樹立中長期的價值型投資理念和理性投資行為。
五、我國藍籌股指數類產品的初步設計。根據實際需要,我們對中國藍籌股指數、藍籌股指數期貨和藍籌股指數基金等品種進行了初步設計,其中中國藍籌股指數的設計是重點。
在藍籌股指數設計方面,我們采取類似于上證綜合指數的編制方法來編制南方證券的中國藍籌股指數,但為了準確反映藍籌股的變化趨勢,我們采用了藍籌股的流通市值和流通股本。我們將在每年年結束日止定期對市場所有的股票進行重新篩選,確定新的藍籌股樣本,并采取“除數修正法”來對相應的藍籌股指數進行修正。以前面所選取的藍籌股為樣本,以1998-1999年每周的樣本藍籌股交易數據為基礎,計算出期間藍籌股指數I、II、III的每周交易數據,得到相關的指數模擬運行結果。為選取合適的樣本藍籌股來構造中國藍籌股指數,我們以藍籌股指數的長期收益率r和波動性β兩個參數作為指數選取的標準,并定義收益-波動比率k=r/β來反映藍籌股指數合理性,即通常該比率越大,則表明以該標準選取的樣本藍籌股指數越好。通過構建模型,計算出各樣本藍籌股指數的r、β和k值,得到k>k>k的實證結果,表明樣本藍籌股指數III具有更好的收益-波動性。因此,標準III選取的樣本藍籌股最適合用于編制中國藍籌股指數。
內容摘要:電子公文是通過網絡傳送的。用于政府機關相互之間聯系事務的專用電子文件,其傳送和接收是在高度自由的網絡環境中進行的,自然會涉及到信息遺漏、電腦病毒以及黑客等安全問題。為此,有必要建立包括密鑰使用規范、數字簽名制度、政府證書管理制度等相關法律制度,以確保電子公文系統安全有效地運作。
一、子公文及其特點
電子公文是指以電子形式表現的并通過網絡傳送的,用于政府機關相互之間聯系事務的專用文件。電子公文的特點是基于電腦和互聯網聯網的特性而產生的,因為電子公文的制作、發送及接收都需要通過電腦和互聯網這兩種媒介來進行。首先是電腦,它的最大作用是將政府公文中所有具體的信息都進行了數字化的改變,這里所說的數字化是指電腦將輸入的具體信息以“1”和“0”來進行存儲和運作,這不像傳統的政府公文是以具體的書面形式來表示的。其次是互聯網,互聯網將電腦里的數字化信息在各個政府機關之間迅速地傳送?;ヂ摼W本身有其特殊性,即公開性和全球性。所謂公開性是指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進出互聯網,而全球性是指信息在互聯網上的傳遞是沒有邊界障礙的。根據上述分析,較之傳統的政府公文,電子公文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點:
(1)電子公文是一種數字化的、虛擬化的文件形式;(2)電子公文的傳送是在公開環境下,通過互聯網進行的;(3)電子公文的傳送可以在各個地區、國家乃至全球范圍內的政府之間進行;(4)電子公文的廣泛應用能夠極大地提高政府的辦事效率。
顯然,信息技術的發展給政府機構帶來了一場深刻的變革。傳統的公文傳送方式使政府機構背負著沉重的時間負擔和經濟負擔。傳統公文在這一場變革中受到了電子公文這一新生事物的強有力的沖擊。電子公文的制作、發送和接收可以突破時間和空間的限制,給人們以快速和便捷??墒请娮庸漠吘故墙陙聿砰_始出現的新生事物,很多技術上的問題還有待解決。特別是,由于電子公文剛剛開始啟用,有關電子公文的法律紛爭還頗為鮮見。就世界范圍來說,還沒有專門的法律規范,也無強制性的原則可以遵循。可以說,其中還有很多值得研究的問題擺在我們的面前。
二、電子公文應用中存在的安全問題
目前,電子公文應用中出現的安全問題主要有:
1.黑客問題。黑客入侵網站的消息在近年被頻頻報道。以前黑客們往往挑選美國國防部和雅虎這些安全防范體系堪稱一流的硬骨頭啃。而隨著各種應用工具的傳播,黑客已經大眾化了,不像過去那樣非電腦高手不能成為黑客。如果安全體系不過硬的話,黑客便可以肆意截留、毀滅、修改或偽造電子公文,給政府部門帶來混亂。
2.電腦病毒問題。自電腦病毒問世幾十年來,各種新型病毒及其變種迅速增加,而互聯網的出現又為病毒的傳播提供了最好的媒介。不少新病毒直接利用網絡作為自己的傳播途徑。試想一個完整的電子政府體系中某個環節受到病毒感染而又沒有被及時發現,電子公文系統全面癱瘓,那將會產生怎樣的后果?病毒的感染會使一些電子公文毀滅或送達延誤,整個電子政府將會指揮失靈、機構運作不暢。
3.信息泄漏問題。目前,各大軟件公司生成的網管軟件使網絡管理員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利,可以方便地對網上每個政府用戶的各種使用情況進行詳細的監測。此外,網絡中存在不少木馬程序,如果使用不慎,就會把公文中的重要信息泄漏給他人。而某些大公司生產的軟件或硬件產品所帶的后門程序更可以使這些公司對政府用戶在網上的所作所為了如指掌。對政府而言,信息泄漏將會給其工作帶來麻煩,甚至會危及到國家的政治、經濟及國防利益,有關的政府工作人員會因此被追究法律責任,這是絕對不能接受的。而對這些大公司的法律管制,對于在信息產業中處于弱勢地位的國家來說是根本無法解決的難題,但光靠處于優勢地位的國家也是不行的,必須在國際范圍內形成管制的合力。
三、電子公文安全體系法律制度建構
1.科學的密鑰使用制度規范。密鑰是一種信息安全技術,又稱加密技術,該技術被廣泛應用于電子商務和電子政務中。它包括兩種技術類型,即秘密密鑰加密技術和公開密鑰加密技術。其中秘密密鑰加密技術又稱對稱加密技術。倘利用此技術,電子公文的加密和解密將使用一個相同的秘密密鑰,也叫會話密鑰,并且其算法是公開的。接收方在得到發送的加密公文后需要用發送方秘密密鑰解密公文。如果進行公文往來的兩個政府能夠確保秘密密鑰交換階段未曾泄漏,那幺,公文的機密性和完整性是可以保證的。這種加密算法的計算速度快,已被廣泛地應用于電子商務活動過程中。公開密鑰加密技術又稱為非對稱加密技術。這一技術需要兩個密鑰,即公開密鑰和私有密鑰。私有密鑰只能由生成密鑰對的一方政府掌握,而公開密鑰卻可以公開。用公開密鑰對公文進行加密,只有用對應的私有密鑰才能解密。用私有密鑰對數據進行加密,只有用對應的公開密鑰才能解密。此二種技術相比,顯然第二種技術的安全系數更大一些,但這種技術算法速度較慢。我們可以根據各種公文的秘密等級,采用不同的加密技術。對于一般的公文往來數量大且頻繁,不宜采用非對稱加密技術,還有秘密等級較低的公文亦可采用對稱加密技術。而對那些重大的通知及秘密等級較高的公文則必須采用非對稱加密技術。凡違反上述技術性規范的要求造成公文泄密或是公文的完整性受到損害的,需追究其法律責任。
2.完善的政府證書管理制度。公文傳送過程中數據的保密性通過加密和數字簽名得到了保證,但每個用戶都有一個甚至兩個密鑰對,不同的用戶之間要用公開密鑰體系來傳送公文,必須先知道對方的公開密鑰。公文傳送中有可能發生以下情況:用戶從公鑰簿中查到的不是對方的公鑰,而是某個攻擊者冒充對方的假冒公鑰;或者公文互換的雙方在通訊前互換公鑰時,被夾在中間的第三者暗中改變。這樣的加密或簽名就失去了安全性。為了防范上述風險,我們可以仿效電子商務中的做法,引入數據化證書和證書管理機構,建立完善的政府證書管理制度。這里所說的證書是指一份特殊文檔,它記錄了各政府機關的公開密鑰和相關的信息以及證書管理機構的數字簽名。證書的管理機構是個深受大家信任的第三方機構??紤]到電子政務的特殊性,電子政務系統中的根目錄證書管理機構最好由一國的最高政策機關設立的專門機構出任,其它各級目錄分別由地方各級政府設立的專門機構去管理。在我國,根目錄的管理工作可由國務院信息辦來承擔,其它各級目錄分別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的專門機構進行管理。各政府機關須向相應的證書管理機構提交自己的公開密鑰和其它代表自己法律地位的信息,證書管理機構在驗證之后,向其頒發一個經過證書管理機構私有密鑰簽名的證書。政府出面作為證書的管理機構,其頒發的證書信用度極高。這樣一來將使電子公文的發送方和接收方都相信可以互相交換證書來得到對方的公鑰,自己所得到的公鑰是真實的。顯然,電子公文系統的安全有效運轉離不開完善的政府證書管理制度的確立。
3.有效的數字簽名制度。在電子公文的傳送過程中可能出現下列問題:(1)假冒,第三方丙有可能假冒甲機關給乙機關發送虛假公文;(2)否認,甲機關可能否認向乙機關發送過公文;(3)偽造,乙機關工作人員可能偽造或修改從甲機關發來的消息,以對自己有利。這些問題要靠數字簽名來解決。數字簽名在電子公文傳送中的應用過程是這樣的:公文的發送方將公文文本帶入到哈希函數生成一個消息摘要。消息摘要代表著文件的特征,其值將隨著文件的變化而變化。也就是說,不同的公文將得到不同的消息摘要。哈希函數對于發送數據的雙方都是公開的。發送方用自己的專用密鑰對這個散列值進行加密來形成發送方的數字簽名。然后,這個數字簽名將作為公文附件和公文一起發送到該公文的接收方。公文的接收方首先從接收到的原始公文中計算出消息摘要,接著再用發送方的公開密鑰來對公文的附加的數字簽名進行解密。如果兩個消息摘要相同,那幺接收方就能確認該數字簽名是發送方的。通過數字簽名能夠實現對原始公文的鑒別和不可抵賴性。目前數字簽名在電子商務中已得到了廣泛的應用,日本等國政府已通過專門的立法對數字簽名的法律效力予以確認。在電子公文傳送中引入數字簽名也是必然的選擇,只是我們要從法律上確認數字簽名的效力,建立相應的制度規范,努力設法從技術和制度規范入手不斷提高安全系數。以數字簽名只有相對的安全性來作為反對其應具有法律效力的理由是站不住腳的,因為任何所謂安全保障都是相對的,橡皮圖章就經常被不法之徒偽造。
所謂政府門戶網站,是指在各政府部門的信息化建設基礎上,建立起跨部門的、綜合的業務應用系統,使公民、企業與政府工作人員都能快速便捷地接入所有相關政府部門的業務應用、組織內容與信息,并獲得個性化的服務,使合適的人能夠在恰當的時間獲得恰當的服務。
在認識“政府門戶網站”這個概念時,必須明確下列幾個方面的內容:
第一,政府門戶網站有賴于各政府部門已有的信息化基礎條件。但是,這種基礎條件并不一定要求各政府部門已經實現了網絡化辦公,政府部門只要具備完善的內部辦公與業務信息化管理應用系統即可。
第二,政府門戶網站不僅是政務信息平臺和業務處理平臺,而且也是知識加工平臺、知識決策平臺、知識獲取平臺的集成,它使政府各部門辦公人員之間的信息共享和交流更加流暢,通過數據挖掘、數據加工而使零散的信息成為知識,使相關人員能夠在恰當的時間使用恰當的知識,為行政決策提供充分的信息和知識支持。
第三,后臺整合是政府門戶網站區別于其他網站的關鍵所在。
一、政府門戶網站的“前臺———后臺”關系
與互聯網門戶網站和企業門戶網站不同,政府門戶網站具有兩種“前臺———后臺”關系。第一種“前臺———后臺”關系實際上是一種雙重的“前臺———后臺”關系,即:門戶網站作為連接所有政府網站的前臺,并不直接面對各政府機構的業務職能部門,它只是作為一個強大的搜索引擎,快速便捷地為客戶找到辦理相應業務的政府網站,這是第一重“前臺———后臺”關系;在此基礎上,客戶就可以通過具體的政府機構的網站直接面對業務職能部門了,在這里,政府網站與其職能部門之間構成了又一重“前臺———后臺”關系。
第二種“前臺———后臺”關系是一種單一的“前臺———后臺”關系。在這種情況下,客戶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即可直接進入業務辦理程序,客戶無須與具體的政府機構(網站)打交道,也不用知道自己是在與哪個政府機構打交道。此時,客戶似乎在通過這個門戶網站面對一個“超級政府”,因為人們通過這個門戶網站可以辦理包羅萬象的業務。
無論是第一種“前臺———后臺”關系還是第二種“前臺———后臺”關系,都需要對后臺業務進行整合。盡管在第一種“前臺———后臺”關系里,政府門戶網站僅僅是所有政府機構的網站業務連接,但是要實現這一點仍然需要對所有政府機構的業務類型進行分類與排列,通過某一主題按照邏輯關系而對所有這些業務進行整理,同時在技術上以及在管理上都對門戶網站提出了新的要求,例如,在政府機構之間仍然分離的情況下,門戶網站應當看作是所有經由該門戶網站的政府機構的業務監督窗口。
第二種“前臺———后臺”關系超越了“電子政務”的概念,已經成為一種真正意義上的“電子政府”了。在這里,所有的政府業務部門都已經按照業務流程進行了重組,傳統的政府機構已經逐步地淡出了電子政府的范疇而成為電子政府的“業務處理車間”。
因此,所有的政府門戶網站都是政府網站,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政府網站都是門戶網站;而且,政府門戶網站意義上的“政府”的含義已經不再是傳統意義上的“政府機構”了,它已經超越了現有的政府機構的含義,成為一種虛擬的“超級政府”。
二、國外政府門戶網站的發展
政府門戶網站的發展直接受益于互聯網門戶網站以及企業門戶網站的發展。與此同時,近些年來政府網站的泛濫也給電子政務的發展帶來了一定的副作用,在如此眾多的政府網站面前,人們往往不知所措,因此,迫切需要一種“簡單、實用、重點突出”的單一政務處理入門網站。大約從2000年開始,在一些信息基礎設施條件比較完善、電子政務較為發達的國家,電子政務開始走出相互獨立、各自為“政”的舊制。這些國家已經認識到,要求民眾去瀏覽每個政府網站才能辦成一件事情是對民眾不友好的,這與現實中要求每個人必須親自到每個政府機構才能辦成事情其實沒有什么兩樣。因此,它們在一個統一的政府網站下,將比較分散的各類政府網站綜合到一個協調一致的目錄下,根據特定用戶群的需求開發一系列集成的政府服務項目。政府門戶網站開始作為提供政府服務的唯一的電子政務網站。
目前,政府門戶網站還處在發展當中,各國的做法也存在著很大的差別。從發展程度來看,總體上還處于第一種“前臺———后臺關系”階段,即主要是按照業務流程的需要,通過技術手段將各政府機構串聯起來。但是也還有部分業務已經實現了在線實時處理,正在向第二種“前臺———后臺關系”轉變,新加坡的“電子公民”網站即是這方面的代表。就國際政府門戶網站的發展來看,美國、英國和新加坡三國的做法具有典型性,包含著許多網絡條件下的政府行政管理與服務的制度創新。下面分別介紹這三個國家建設政府門戶網站的情況。
美國政府門戶網站。美國是電子政務最為發達的國家,政府網站的數量也最多,共有兩萬多個。這些政府網站的內容非常豐富,頁面數量多達幾千萬,一般的公民很難通過網絡搜索來準確快捷地獲得政府服務,這當然就需要門戶網站加以引導。
我們可以從地域屬性和權域屬性來分析美國的政府門戶網站的情況。從政府行政管理層次上來看,美國政府可以劃分為聯邦、州與市縣三級。由于實行聯邦制,三級政府在許多的行政事務管理方面相對獨立,因此政府門戶網站也就劃分為這樣三級,每級政府的門戶網站的服務內容各不相同,彼此之間存在著明確的分工。每個州政府和市(縣)政府都建立自己的單一的門戶網站,企業或公民根據業務內容,通過訪問所在地域的單一的州或市(縣)政府網站,即可獲得各種不同的服務。每一個政府門戶網站都各具特色,包括稅收、執照、注冊和護照信息以及滿足所在地域的每個居民的具體需求的信息。
聯邦一級的政府門戶網站是“第一政府網站”(firstgov.gov.)。該網站于2000年6月開始建設,已經成為全球功能最為強大的超級政府網站。作為聯邦政府唯一的政府服務網站,該網站整合了聯邦政府的所有服務項目,并與許多政府部門如立法、司法和行政部門建立了鏈接,同時也與各州政府和市縣政府的門戶網站都有鏈接。作為一個綜合性網絡門戶,用戶通過該網站可以接向任何政府網站,包括州和地方政府。“第一政府網站”所要達到的一個首要目標就是,要讓客戶只須點擊3下即可找到自己所需要的各類政府信息與服務。它允許用戶同時搜索全部2,700萬網頁,使用一個由私營企業和聯邦政府一起開發的高強度搜索引擎,個人通過關鍵詞、主題或機構進行搜索,可以在不到1/4秒的時間內搜索到半兆的文件。從這個意義上講,該網站與聯邦各職能部門、州及市縣級政府網站實際上就構成了一種前臺與后臺的關系,任何企業和公民通過前臺網站即Firstgov.gov,可以找到所有美國政府部門提供的所有服務。
從內容分類來看,該網站一方面按地區劃分,囊括了全美50個州以及地方縣、市的有關材料及網站鏈接;另一方面又按農業和食品、藝術和文化、經濟與商業等行業來劃分,各行各業的有關介紹及網站也是隨點隨通。該網站的設計非常有特色,它將政府服務分為三類,即對公民的在線服務(onlineservicesforcitizens)、對企業的在線服務(onlineservicesforbusiness)以及對政府機構的在線服務(onlineservicesforgovernments)。每一類又分為諸多項目,如“對公民的在線服務”就包括申請護照、天氣預報、彩票中獎號碼等;“對企業的在線服務”包括在線申請專利與商標、轉包合同、商業法律與法規等;“對政府機構的在線服務”包括聯邦雇員薪水冊變化表、聯邦雇員遠程培訓以及聯邦政府職位等。這種設計簡單明確,任何一個尋求政府在線服務的人都可以很方便地找到所需要的各種服務。
英國政府門戶網站。早在1994年英國政府就建立了一個類似于政府門戶網站的網站:open.gov.uk,其功能主要是提供政府網站的聯接,但是服務的內容很少。2000年12月,英國政府開發出一個服務內容更多、搜索更方便而功能也更為強大的單一的政府服務門戶網站系統,它由“英國在線”網站(ukonline.gov.uk)和“政府虛擬門戶”網站(gateway.gov.uk)組成?!坝诰€”網站不僅將上千個政府網站連接起來,而且把政府業務按照公眾需求進行組合,使公眾能夠全天候地獲得所有政府部門的在線信息與服務。該網站的內容分為五大塊:生活頻道、快速搜索、在線交易、市民空間、新聞天地?!吧铑l道”向用戶設置了11個主題的服務,用戶無須考慮各政府部門的職責和分工。其他的各大塊也都包括眾多主題的服務內容。
“政府虛擬門戶”網站是一個為了讓公眾和企業獲得政府在線服務而進行登記注冊的專門網站,它可以使公眾和企業通過一個單一的入口同政府的多個部門進行溝通和實現在線辦理行政事務。已經在“政府虛擬門戶”網站運行的主要服務項目中,包含國內個人所得稅在線征收和部分增值稅的在線返還等內容。該網站是提供“集成化政府”服務戰略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與“英國在線”網站形成了又一種“前臺———后臺”關系新加坡政府門戶網站。以前,新加坡也是由各政府部門單獨地建立政府網站并提供網絡服務,彼此之間沒有進行一體化的整合。1999年,新加坡的電子政務開始出現整合趨勢,一些業務不再按照部門來設置,而是按照流程做打包處理,也就是說,公民或企業在辦理網上業務時,不必再考慮要登陸各個政府站點,分別辦完各種相關手續,而是按照業務流程,一步步地在一個單一的網站上完成所有這些相關業務手續,實現了“一站式”網上辦公。
所有這些打包服務都可通過新加坡的政府門戶網站(gov.sg)找到。該政府站點就像一本政府白皮書,完全代表政府,而不是政府的某一個方面。例如,該網站有一項統一的接受用戶反饋的業務,用戶發往政府各個部門的意見、建議、反饋等都通過這里的統一格式進行。
與美國的first.gov不同,該中心站點將政府服務劃分為政府信息與電子服務、新聞公告、為企業的信息與電子服務、為非新加坡公民的信息與電子服務以及電子公民服務等幾大塊,雖然看過去沒有像美國的first.gov那樣將電子政務劃分為G2G、G2B、G2C三大部分那么簡潔,但是,從邏輯上看仍然清晰明了,欄目的設置讓人一目了然。就電子政務來說,最重要的是其前臺的業務流程設置與后臺不同政府機構之間的業務協調處理上。而恰恰是在這一點上,新加坡的電子政務建設別具一格,深受人們的稱贊。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電子公民中心”(ecitizen.gov.sg)和“政府電子商務中心”(GeBiz.gov.sg)。
“電子公民中心”始建于1999年4月,其目的是將政府機構所有能以電子方式提供的服務整合在一起,并以一攬子的方式輕松便捷地提供給全體新加坡公民?!半娮庸裰行摹睂⒁粋€人“從搖籃到墳墓”的人生過程劃分為諸多階段,在每一個階段里,你都可以得到相應的政府服務,政府部門就是你人生旅途中的一個個“驛站”。每一個“驛站”都有一組相互關聯的服務包。例如,在“就業驛站”里,你可以找到這些服務包:“雇傭員工”(專為雇主設計)、“尋找工作”(專為求職者設計)、“退休”、“提高技能”和“在新加坡工作”(專為外國人提供)等。目前“電子公民”網站里共有9個驛站,涵蓋范圍包括:商業貿易、國防、教育、就業、家庭、醫療健康、住房、法律法規和交通運輸,這些驛站把不同政府部門的不同服務職能巧妙地聯系在一起。例如,在“家庭”驛站里,“老人護理”服務包來自衛生部,而“結婚”服務包則來自于社區發展部。
“政府電子商務中心”于2000年12月正式開通,它實際上就是新加坡政府的采購系統,它把新加坡政府各部門和機構的財務系統與采購軟件整合到一起進行工作。政府部門的貿易伙伴可以在網上得到政府招標的邀請并購買招標文件,供應商可以在網上索要發票、檢查付款情況、提交產品目錄和競標。同私營部門的B2B交易中心一樣,它也是通過來自世界各地的眾多供應商的激烈競爭而獲得價廉物美的產品,通過網上下單而節約更多的時間,通過更低的庫存而減低成本。目前,政府通過“政府電子商務中心”采購的產品價值已經達到1.1億美元,今后還要求將80%的政府采購都搬到“政府電子商務中心”上來。
三、對我國政府門戶網站建設的建議
我國電子政務建設主要依兩條途徑展開。一是政府上網。政府上網工程促使政府網站的數量快速增加。據最新統計,政府上網工程實施3年來,全國政府部門建立的網站已突破1萬個,3年凈增10倍。二是建立縱向的業務應用系統。我國以“金”字工程為主體的縱向業務應用系統不斷增加,由最初的3個增加到現在的12個,許多政府職能部門也在建立自己專門的電子政務應用系統,并且都希望盡量能夠向“金”字工程上靠。僅僅依據這兩條途徑,其負面效應已充分暴露。一方面,國家投入了大量資金,各級政府機構建設電子政務的積極性都很高,政府網站數量也快速增加;另一方面,政府網站的社會應用水平卻總是提不上去,條塊分割、信息孤島的弊端盡管世人皆知卻就是解決不了,很多專網都說自己是“金”字工程,不能共享,所以,每個政府網站所提供的信息與服務數量都很有限,彼此獨立,業務流程串不起來,電子政務的快速、便捷、公開、透明的優勢自然也就顯現不出來。這種狀況嚴重地制約了電子政務的社會化應用水平,將對未來電子政務的順利發展造成極為不利的影響。
建設政府門戶網站能夠有效地解決這種困難局面。政府門戶網站已開始受到關注,例如,在我國的電子政務建設規劃中就提出了建設“兩網一站四庫十二金”的內容,其中的“一站”即是指政府門戶網站。另一方面,絕大多數地方政府都在往這方面努力,開始花費很大的精力來建立自己的政府門戶網站。但是,從有關的電子政務建設規劃來看,我們對政府門戶網站的性質、特點、作用還缺乏清楚的了解,將政府門戶網站等同于一般的政府網站,對政府門戶網站與電子政務建設的其他相關問題也未作明確的安排。另外,就已經建立起來的地方政府門戶網站來看,除了北京市()和上海市()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外,大多數地方政府做得還很不理想,有些甚至還停留在政府上網階段。
針對今后電子政務及政府門戶網站的建設,提出以下建議:
(一)在繼續建設12個重要的業務應用系統的同時,提高政府門戶網站在未來我國電子政務建設中的地位,將政府門戶網站看作是實現我國電子政務戰略的核心。一方面,通過“金”字工程提高那些重要部門的工作效率,另一方面,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加強辦公資源的整合,消除“條”與“塊”之間的割裂狀況。換一個角度來看,這也就意味著,通過發展“金”字工程加強對經濟生活的監管,通過發展政府門戶網站來體現電子政務的“服務于民”的本質要求。
與此同時,有必要對政府上網工程進行調整,將工作重點轉移到政府門戶網站建設上來。因此,今后的電子政務要從重視數量轉向重視質量和效果。
(二)將政府門戶網站建設與政府機構改革相結合。新一輪的政府機構改革將秉持“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轉變政府職能,建立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所有這些要求都與政府門戶網站一致,政府門戶網站可以作為政府機構改革的方向。
(三)分層次規劃政府門戶網站的建設??梢钥紤]在中央政府、省、市(地)層面上建立政府門戶網站,并分別建立統一的管理機構。例如,就省級層面來說,要對那些廳、局已經建立起來的電子政務應用系統進行整合,對那些還沒有建立或打算建立電子政務應用系統的職能廳局來說,一定要放在省級門戶網站的規劃內加以統籌,不應鼓勵各職能部門單獨建立自己的政府網站。再比如,在中央政府層面,可以考慮建立中央政府門戶網站,統一整合各部委已經建立的政府網站,并對未來的發展進行規劃??傊?要根據政府門戶網站的要求來規劃電子政務的發展。
論文摘要:中國的資本市場已經走過了近20年,但我國證券市場仍是一個新興市場,并處于轉軌階段,市場的發展主要由政府主導和推動,市場的監管也主要依靠行政權力.與此相對應,在實際運作中,自律管理機制和法律監管制度沒有真正到位,造成我國證券監管制度諸多漏洞。因此,在實踐中還有待進一步完善.
一、證券監管概況
由于政治體制、經濟體制、市場發育程度的不同,各個國家和地區證券市場監管模式有所差異,出現了一般所說的政府主導型、市場自律型、綜合型三種不同模式。我國屬于政府主導型,即由政府成立專門監管機構進行集中統一的監管,行業自律在監管活動過程中發揮作用。我國和美國均屬于政府主導型。市場的發展主要靠政府主導和推動,市場的監管也主要依靠行政權力。
完善證券監管制度的必要性。隨著國民經濟的穩步增長,人民群眾收入水平的提高,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資金供給量與需求量的增加,特別是在中國加入世貿組織、貫徹依法治國方略的背景下,我國證券市場的規范與發展必然會迎來光輝燦爛的前景。為了在證券市場落實科學發展觀,尤其是恢復投資者對證券市場的信心,強化證券市場的誠信度,推動我國證券市場的健康、高效發展,完善我國證券監管制度成為必然。
二、新證券監管體系的漏洞主要表現在
(一)公司上市門檻降低
新證券法刪除了“開業3年以上且最近3年連續盈利”硬性規定;刪除了“千人千股”的要求;申請上市的公司股本總額從五千萬元降至人民幣三千萬元;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從巧%降至10%以上;增加了“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于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并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刪除了“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第50條);發行新股的條件也有所降低(13條)。
這樣,證券法對公司上市門檻的降低,必然降低以前門檻過高帶來的包裝上市引起的上市公司作假的可能,在入門口就分散了證監會的監管任務,但可能會增加證券市場的風險。
(二)獨立董事制度升格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上市公司設立獨立董事,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彪m然以前也有相關規定,如《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以及《上市公司治理準則》都有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的制度,但都保持在行政法規的層面_匕公司法對獨立董事制度的確認使這一制度上升為法律的層面,順應了上市公司治理的國際潮流。
這些職權包括認可重大關聯交易并可以在作出判斷前聘請中介機構出具獨立的財務顧問報告;提請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提議召開董事會等。獨立董事還可以就提名任免董事、聘任解聘高級管理人員等重要事項發表獨立意見等。這都無疑對上市公司監管增加了難度。
(三)信息披露
證券法規定,對違反信息披露的責任形式分為無過錯責任、過錯推定責任、過錯責任(第69條),對發行人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薦人以及承銷證券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空之人等幾類主體的責任分類規定,大大提高了歸責的可操作性和涵蓋性。增設了對發行人、上市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實施虛假陳述行為的行政法律責任。(第193條)對上市公司臨時披露事項進行修改并增加(第67條),增設年度報告披露條款(第66條),新證券法還要求公開披露“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增設高管人員的信息披露義務(第68條)。
新的公司法和證券法在上市公司方面對監管風險的轉移和弱化還有很多規定。總之,兩法正是通過對上市公司的內部制度規定從而對監管風險轉移。
三、強化和落實證券交易監管制度的法律建議
(一)健全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建立良性的立法、司法環境結合目前市場需求不斷完備證券監管的法律制度,盡快細化證券法的相關規則具體化操作,出臺相關的《證券交易法》、《證券信譽評級法》等法制,形成完善的證券法規體系。同時,相進的競爭法、公司法、稅法等經濟法規也應出臺或改善其不合理的部分。此外,現有法律法規之間的協調、銜接應當強化,避免配合不力,以免影響法律手段在實際運用中難以奏效。
論文關鍵詞 證券發行 審核制度 注冊制 核準制
證券發行是指發行人以籌集資金和調整股權結構為目的做成證券并交付相對人的單獨法律行為。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的快速發展,深化證券發行體制改革越來越成為完善資本市場的重要任務之一,而證券發行審核制度的改革則是證券體制改革的重中之重。比較分析美國證券發行審核制度與我國證券發行審核制度的差異,對如何立足當前并進一步完善我國現行證券發行審核制度具有借鑒意義。
一、中美證券發行審核制度的比較
世界各國(地區)由于在證券監管理念和監管體制等方面的差異,導致所實施的證券發行審核制度各不相同,但從一般意義上講,各國(地區)均通過法律形式加以規范,任何證券發行人公開發行證券,均應事先向本國(地區)的證券監管部門申報注冊報表,嚴禁未經注冊或未獲注冊豁免的證券流通。從當前世界各國(地區)通行的證券發行審核制度來看,基本可劃分為形式審查主義的注冊(申報)制和實質審查主義的核準(審批)制。
(一)美國證券發行審核的注冊制
1.美國證券發行審核注冊制的內涵及法理基礎
注冊制又稱申報制、登記制,美國證券發行審核實行注冊制的規定及相關內容主要集中于1933年的《證券法》。依據該法律,發行人在公開發行前,依法遵循完全公開原則,全面準確地將投資者作出決策所需要的公司財務、業務等重要信息資料予以充分完全的披露,并向證券監管機構申報;證券監管機構對其所申報信息資料作形式審查而實質性審查,即僅審查信息資料的全面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及時性,而不對證券自身的價值做出任何判斷;發行人公開和申報有關信息材料后,證券監管機構未提出補充或修訂意見或未阻止注冊生效者,即視為已依法注冊,發行人即可發行證券。美國證券發行審核實行注冊制的法理基礎是:信息披露制度是美國證券市場的核心和基石,也是保護證券投資者利益最為有效的手段之一,只要發行人披露的信息真實可靠且符合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監管機構就履行了審核職責;對于發行人的證券是否具有投資價值等實質性問題,應由投資者依據公開的信息自行判斷、自負風險,這樣就可以在盡量減少政府對證券市場干預的前提下,保護公眾投資者的合法利益。美國證券發行審核注冊制的程序和特征分析
依據美國1993年《證券法》第5節有關規定,證券發行審核注冊制的程序分為三個階段:(1)注冊登記之前階段。根據法律規定,注冊申報書送達證券交易管理委員會之前,發行者、承銷商和自營商不得有任何推銷證券的行為。(2)等待階段。根據法律規定,注冊生效前有為期20天的注冊等待期,在此期限內,證券交易管理委員會對注冊申報書進行審查,如發現重大缺陷,通知發行人補充修訂;如發現重大虛假、遺漏或誤導等情況,該委員會不再予以審核,發出“拒絕命令”,申報就此終結。(3)生效階段。證券交易委員會對注冊申報書審查后,如未發現問題,即給予注冊。注冊生效后,發行人即可從事證券發行。由此可以看出,美國證券發行注冊制的主要特征(1)美國證券監管機構履行監管職能主要通過強化信息披露的公開透明來實現。(2)美國證券監管機構對發行人信息披露文件主要依據行業報告、信用評級報告、新聞媒體、網絡信息等公開的信息來源進行復核,旨在協助發行人向公眾投資者充分公正地披露信息。(3)美國證券監管機構對發行人信息披露文件主要采取書面復核的方式,堅持不與發行人公司管理層面對面溝通,不進行現場核查,不評價發行人或推薦某一證券等,旨在確保復核的公開、公正、公平。(4)美國證券監管機構對信息披露文件復核時不對證券的投資價值作出實質性評判,以免誤導公眾投資者。(5)美國證券監管強調事后查處。事前通過強制性的信息披露對申報文件僅作形式審查,但對造假欺詐者嚴格的事后處罰更具強制約束和威懾作用,有效保護了公眾投資者的利益。美國證券發行審核注冊制的優缺點分析
美國證券發行審核注冊制的優點主要表現在:(1)簡化審核程序,降低監管成本。(2)提高市場效率,減少政府風險。(3)體現公正公平,促進良性競爭。(4)倡導理性投資,提高市場水平。美國證券發行審核注冊制的缺陷主要表現在:(1)依靠公開信息源和書面復核方式,難以完全確保信息披露的真實性,可能導致虛假陳述和欺詐行為。(2)信息披露的前提是投資者能自由獲取發行人公開的信息并據此自行決定投資行為,但在實踐中發行人有時不能全面獲取發行人的公開信息從而導致投資失誤。(3)注冊制強調降低門檻強化懲處,可能放任一些質量較差的企業進入市場,加大了證券市場的投機性。
(二)中國證券發行審核的核準制
1.中國證券發行審核核準制的內涵及法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