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10-11 10:06:54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公民法律意識的提高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法律的高效實現必須以民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為前提,公民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又需要以法律的高效實現為基礎。想要打破這一悖論,必須消除前述阻滯法律意識社會功能實現的障礙,也就是說必須確立法律的至上權威,客觀、理性地對待西方法律文化,并促使中國傳統法律意識盡快完成現代轉型。所以達到上述目標的惟一途徑是進行法律意識的社會培育。
1.公民法律意識社會培育的意義
當代中國的社會轉型,為我國公民法律意識現代化注入了強大的動力,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民主政治的發展,中國公民的法律意識已發生了深刻的變化。但與社會經濟轉型、政治改革相比,法律意識的發展呈現出矛盾性和滯后性,還不能適應社會經濟政治發展的要求,有時甚至成為經濟和政治改革的阻本文由收集整理滯因素,影響甚至延緩了國家的法治化進程。因此,要實現“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標,必須大力培育社會主體的現代法律意識,實現法律意識由傳統到現代的徹底轉型。
2.公民法律意識社會培育的內容
從法律意識的結構出發,結合中國公民法律意識現狀,本文認為,當前中國公民法律意識的培育應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
2.1普及法律知識
法律知識是法律意識的知識基礎,普及法律知識是培育法律意識的必然前提。在公民法律意識培育過程中,要普及兩方面的法律知識:一是現行法律的規定,即現行實在法知識;二是關于法的一般理論,如法律的本質、價值、功能等方面的知識和觀點,法律運行過程如立法、執法、守法、法律監督等方面的知識,甚至有關的法治理論知識。此外,法律知識是一個不斷變化更新的體系,隨著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的發展,法學理論在不斷進步,現行法律的立、改、廢使得法律的內容在不斷發生變化,新的法律調整領域也在不斷產生,因此法律知識的學習不可能一勞永逸,是法律意識培育中不可或缺的內容。
2.2培養法律情感
法律情感是法律意識的情感因素和心理動力,是所有法律意識的心理基礎。耶林認為:“在對外保有威信,對內堅如磐石的國家,再也沒有比國民法情感更寶貴、更需要培育、獎掖的財產了。”法律情感決定著國家法律是不是能為廣大人民所接受,是一個民族最為寶貴的精神財富。直觀的感性認識和情緒有關,又與一個民族千百年來法律文化傳統積淀相連。中國傳統法律文化以刑為主的特征,使法律具有專制、壓迫的性質,普通民眾對法律懷有一種懼怕心理,或者冷漠麻木,或者敬(畏)而遠之。在這樣一種法律心理的歷史基礎上培養公民的法律情感,關鍵是要改造傳統法律文化中的消極成分,實現從對法律的否定性情感向肯定性情感的轉變,從對法律的懷疑、麻木、怨恨和不信任轉向熱愛、依戀和信賴。
2.3轉變法律觀念
國家通過宣傳、傳播、倡導先進的與現代法律精神一致的法律觀念,批判、改造落后的與現代法律精神不相適應的法律觀念,使公民法律觀念完成由傳統向現代的歷史轉型。具體而言就是要變人治觀念為法治觀念,變專制、集權觀念為民主、自由觀念,變特權、等級觀念為平等觀念,變義務本位觀念為權利與義務相統一觀念等等。法律形式觀也是法律觀念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法律形式合理化特質和內容的把握程度,也是社會主體現代法律意識的重要方面。法律形式觀的最重要內容之一是法律程序觀念。現代社會,一個國家公民法律程序觀念的成熟程度也是衡量其法律意識水平的重要標準之一。
2.4樹立法律信仰
“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現代法律信仰的
形成是公民法律意識培育的根本任務和最終目標。這種信仰基于人們對法律的價值理想的高度認同,對自由、公平、正義等的理性認識和情感體驗,以及對法律作為社會關系的調整體系能夠保障人的權利和利益,實現人類最大幸福的信心。法律信仰的確立是一個艱難、漫長的過程,是法律意識培育中最難達到的境界。作為法律意識培育的最高層次和歸宿,社會普遍的法律信仰必然要在現實和理想的撞擊中,經歷相當長的時間才能達成。
3.法律意識社會培育的途徑
社會主體法律意識的形成途徑具有多樣性,人們既可以直接根據社會物質條件特別是經濟結構認知法律,也可以在具體的社會法律實踐中體驗法律。但是,主體的這種自發認知和體驗過程是非常緩慢的,并受到主體認知能力和判斷能力的局限,所形成的法意識缺乏系統性和邏輯性。通過系統的知識傳授和觀念倡導,使人們從理性上認識法律,培養起科學的法律思維方式和法律情感,促進科學的和現代的法律觀念的形成,堅強法律意志,堅定法律信念。在我國,法律意識社會培育的途徑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3.1法學教育
所謂法學教育是指正規的,以培養法律職業者為主要目的的專業法律教育。法學教育雖然不是公民法律意識培育的直接途徑,但法學教育與公民法律意識的培育密切相關。在我國,法學教育承擔著為國家培養合格的法律工作者、法律職業者的任務,這就決定了法學教育對整個國家法制系統具有巨大影響。在現代法治社會,幾乎一切公共權力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同時也是法律職業機關和法律職業者,這些法律職業者是法律組織機構的活動主體,是法律制度得以正常、有序、有效運轉的重要保證。法律職業者對整個社會的法意識狀況和法治實現負有特殊的使命。
3.2公民普法教育
任何一個國家都不可能像對待法律職業者那樣對社會所有成員進行專門的法學教育,公民法律意識的形成和發展主要是通過大眾化、普及化、社會化的形式和手段進行的。普法對全體公民進行了以憲法為中心的主要法律部門和主要法律法規教育,從而為公民評價法律、遵守法律、運用法律創造了條件,奠定了基礎,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民的法律意識水平。然而,普法也還存在一些問題,如何進一步明確普法教育的目的,推動普法教育的進一步改革和發展,需要認真地研究和探討。
關鍵詞:公民法律素質教育;運行機制
中圖分類號:G4001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9-5349(2016)05-0024-02
“機制”一詞最初來自希臘文 “mechane”,指機械或工具,后被逐漸引用到各個領域。公民法律素質教育的運行機制是要研究教育主體以何種方式、途徑、載體對公民進行教育,通過教育過程實現公民法律素質教育價值的最大化。本文將對公民法律素質教育的運行機制進行分析并探討其價值。
一、公民法律素質教育的運行機制
公民法律素質教育的運行機制在構成應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一)公民法律素質教育的運行機制之一:夯實學校教育
學校教育是進行公民法律素質教育的主要場所。在對公民進行法律素質教育的過程中,應從四個方面進行完善,從而充分發揮學校教育的作用。
1.完善教材體系建構
本課題所說的教材體系建構,并不是就公民接受教育的某一階段而言,而是指應從幼兒園-小學-中學-大學,整個教育過程中關于提高法律素質,在教材內容上的合理安排和銜接。因此,此部分內容需要對現有的教材進行調查和分析,對新的教材構建提出修改和完善的建議。
2.加強師資隊伍建設
教師是接受社會的一定委托,在學校中以對學生的身心施加特定的影響為主要職責的人。教師作為學校教育中的主導者,教師自身素質的高低,對學生會產生不同的影響。因此,應從知識、能力以及責任心和事業心等方方面面加以強化,提高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有利于公民法律素質教育的進行。
3.營造校園文化氛圍
校園文化是學校所具有特定的精神環境和文化氣氛,它包括校園建筑設計、校園景觀、綠化美化這種物化形態的內容,也包括學校的傳統、校風、學風、人際關系、集體輿論、心理氛圍以及學校的各種規章制度和學校成員在共同活動交往中形成的非明文規范的行為準則。健康的校園文化,可以陶冶學生的情操、啟迪學生心智,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如主題班會、大學生科技文化活動等都對校園文化的形成起到一定的作用。
4.建立社會實踐基地
社會實踐基地是學生了解社會的一個平臺。一方面可以作為學生了解社會的窗口,另一方面是學生理論聯系實際的基地。應在充分調查和調研的基礎上,切實建立學生實際需要的社會實踐基地。希望能夠在實踐基地中使學生體會和懂得保護自身的權利和義務,增強法律意識,提高法律素質。
(二)公民法律素質教育的運行機制之二:拓展社會教育
社會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補充。
1.充實家庭教育
家庭是社會的組成細胞,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家長應在杜絕家長制作風和思想的前提下,在學生自理、自立等方面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和鍛煉。加強對孩子情與法的影響和教育。
2.健全社區教育
社區是社會的有機組成部分,社區教育是社會教育的縮影。社區應在滿足社區成員合理需要的前提下,遵循整體性、豐富性和現實性的原則,加強社區教育,營造和諧的社區氛圍,提升社區成員的主人翁意識,自覺維護社區和個人的合法權益。
3.完善社團教育
這里的社團教育非學校內的學生社團教育,而是廣義的社團教育,是除家庭教育和社區教育的一種社會教育方式。在社團教育中應加強和規范社團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充分發揮社團的作用,為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質做出貢獻。
(三)公民法律素質教育的運行機制之三:挖潛法律實踐教育。
法律實踐教育是對公民進行法律素質教育的最直接、最直觀的教育方式和載體。
1.有效利用宣傳媒體
這里媒體是指電視、報紙、期刊等進行公民法律素質教育的一般載體。對于宣傳媒體在公民法律素質教育中的作用,要通過調查和調研的結果加以說明。同時針對宣傳媒體中直接對提高公民法律素質起作用的節目,有意向對電視臺的臺長、雜志社的主編等進行訪談,了解近些年法治節目、法治期刊等的比例。從而對媒體法治內容版塊的形式、內容和所占比例提出合理化建議。
2.充分發揮網絡的作用
隨著網絡的普及,青少年群體、管理層等都成為網絡的主要使用者。網絡的影響作用不容忽視。網絡應作為特殊實踐載體進行研究。應在網絡中建立不同群體所需要的有關法律的網站,從而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質。
3.加強媒體與法律實踐的結合
媒體與法律實踐的結合能夠貼近生活、走進群眾,用典型案例的審理等,生動再現法律知識,加強和強化公民的法律素質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質。
二、公民法律素質教育運行機制的價值
(一)有助于推進公民法律素質教育的理論建設
理論是行為的先導,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通過對公民法律素質教育的運行機制研究,能夠在實踐中摸索新的教育方法、途徑等,也可以驗證現有的教育途徑、方式、方法等的合理性與實效性。同時,在原有的基礎上進行理論創新。在實踐中能夠找到更適合、更有效的教育途徑、方法和載體等。從而實現公民法律素質教育的價值,在理論上促進學科建設。
(二)有利于塑造健全人格,提高公民素質。
教育的目的是為了使受教育者在接受教育后能夠發生或實現教育者所期望的變化,達到教育目標即塑造健全人格,提高公民素質。塑造健全人格,提高公民素質是一個系統的綜合工程。人格的塑造和素質提高,不是某一種教育或者某一個學科的教育就能夠完全實現的,是綜合教育的結果。
公民法律素質教育作為教育的組成部分,對于公民的法律人格的塑造和法律素質的提高起著關鍵性的作用。公民法律素質教育的運行機制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質的有效途徑。因此,公民法律素質教育運行機制的研究有利于塑造健全人格,提高公民素質。
(三)有利于推進依法治國進程,實現社會整體文明
加強公民意識教育是推進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實施的一項主體工程、基礎工程。公民意識的核心是公民的法律意識,而要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法治意識是核心。而法治意識水平的高低,取決于對公民進行的法律素質教育。良好的公民法律素質教育的運行機制必然對公民法律素質的提高起到積極作用,推進依法治國進程,實現社會主義的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從而實現社會整體文明。
(四)有利于國家提高綜合國力,提升國際地位
公民素質影響著政治民主的發展、阻礙經濟的發展和科技文化的進步。研究公民法律素質教育運行機制有利于促進公民素質的提高,形成良好的競爭意識、公平意識以及效率意識等,能夠這些意識能夠有效提高國家的綜合國力,從而提升國家在國際社會中的地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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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民 法律意識 農村 法制建設
中圖分類號:D9200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9-5349(2016)13-0080-02
在2016 年大學生暑期 “三下鄉”社會實踐活動中,我們以勞動法為例,對延邊州汪清縣西崴子村村民的法律基本知識了解情況進行了調查。 由此提出了對農村法制建設的幾點思考和建議。
一、調查對象與方法
1. 調查對象
本次 “三下鄉”社會實踐活動在汪清縣西崴子村進行,以西崴子村村民為調查對象,采用隨機抽樣方法確定人員,展開問卷調查,受調查的人數為30 人,有效答卷30份,年齡在20―75 歲之間。
2. 調查和數據處理方法
采用問卷調查法,自行設計調查問卷,通過調查村民對婚姻法、勞動法、土地承包法等各部門法基本知識了解情況,來初步認識農村地區的法制現狀。 并詳細訪談部分村民,對調查數據進行統計,參照有關文獻對照分析。
二、結果分析與評價
通過對所有調查問卷的整理、統計和分析,得出以下結果:
(1) 西崴子村村民主要年齡段為 40―70 歲,占村內人口的80%,外來人口占10%,學生占10%,老齡化問題較為嚴重。
(2) 西崴子村村民文化程度: 初中以下的占 (包括初中) 97%,高中以上的占 3%。 由于老齡化問題嚴重,加之老年人由于各種原因沒有受到良好的、系統的教育,導致西崴子村村民的文化程度總體較低。
(3) 男女比例: 男 40%,女 60%。由于村民外出務工人數較多,勞動力流失,使得村內男女比例不平衡。
(4) 工作年限: 10 年以下占 20%,10-20 年占 20%,20-40 年占 50%,40 年以上占 10%。
(5) 民族比例: 漢族占 50%,朝鮮族占 50%。
(6) 勞動法基本知識了解情況: 95% 的人沒有簽訂過勞動合同或勞務合同;15% 的人粗淺地了解勞動法;85%的人完全不懂;90%的人不知道勞動者的合法權益;35%的人在工作中真正享受^ “五險一金”,65% 的人僅有一兩個保險;99%的人沒有發生過勞動糾紛,1% 的人在外地工作時發生過;發生糾紛后 90% 的人都會選擇忍氣吞聲,10%的人會找村民委員會解決。 (由于該村大致保持農業耕種為收入來源的狀態,勞動糾紛較少發生。)
由調查結果可知,西崴子村的村民大都不了解勞動法,更不知道如何用勞動法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部分村民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意識。 雖然農村社會比較穩定,是熟人社會,但是畢竟會出現一定的勞動糾紛,屆時農民不會使用法律,將會對自身權益產生影響,因而仍然要對其進行普法宣傳教育。
(7) 如果發生勞動糾紛: 100% 的人會尋求法律援助,100%的人強烈要求進行勞動、合同法的定期普法宣傳,100%的人在工作中沒受到勞動者合法權利的侵害 (都各自種田,自給自足),100% 的人會主動維護自身權利,其中10%的人會提起仲裁或訴訟或直接找政府,其余人并不了解相關法律。 此外,經過和部分農民進行詳細的談話采訪,我們了解到,以前農民對法律這個名詞很陌生,認為運用法律是一件很遙遠的事情,因為當時的人們生活并不很富裕,不會把過多的心思放在如何增強法律的意識上,而是如何使自己的生活過得更好。 加上大部分農民過著自給自足的農村經濟生活,很少有事情會牽及到法律糾紛。 就算是遇到問題也不會對簿公堂,在中國農民的傳統價值觀中,覺得去法院的事情一定是見不得人的事,害怕來自周圍農村社會生活圈子的閑言閑語。 以上種種原因便導致了農民法律意識的淡薄和對法律知識的陌生。 雖然在近幾年的社區普法工作中,拉近了農民與法律的距離,但是農民傳統價值觀中對法律的認知并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改變的。
三、提高農民法律意識的幾點建議
(一) 開展法制宣傳,普及法律知識
以農民的基本生活單位為普法范圍,在一村、一社區、一街道中,組織有意義的法制教育活動,鼓勵農民參與,在實踐中提高農民法律素質,促使其養成遵紀守法的習慣。在社區中,社區圖書室、德育活動室等都是舉行法制教育的良好平臺。 可以通過在活動室內或小廣場上,甚至田間地頭,展覽圖文并茂、簡單易懂的法律知識宣傳畫,提高農民對法律的認識。 此外,也可以舉辦并組織觀看法制講座、法律節目等,或者組織農民參加法律知識競賽,舉辦 “模擬法庭冶 等,讓農民切實參與到普法活動中來,使法制教育得以延伸。另外,可以選派專人,在社區的宣傳欄定期宣傳相關的法律知識,結合農民的實際問題提出相應的法律解決措施,讓農民真正感受到法律為他們的生活帶來的保障。
(二) 提供法律咨詢處
若在社區或村委會中設有提供法律咨詢的專門性平臺,在日常生活中指導農民如何解決其遇到的法律方面的問題,無疑會給農民帶來極大的便利。 例如,在農民農閑時期,法律咨詢平臺可以主動針對有意向外出務工的人員進行專項法律知識講解,使其了解勞動合同的重要意義,學習勞動法的相關規定,普及勞動保障方面的法律措施,減少勞動糾紛隱患,保障農民利益,(三) 充分利用大眾傳播媒介
大眾媒介作為最便利的信息傳播途徑,可以作為提高公民法律意識的涉及面最廣、運用最多、影響最大的宣傳途徑。所謂大眾傳播就是通過某種媒介 (如廣播、電視、報刊等) 向眾多對象傳遞思想和觀點的過程。 如今,科技手段不斷進步,信息傳播方式更加多樣化、便利化,很多工具都可以成為法律普及教育的得力媒介。
(四) 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全面提高農民的整體素質
法制意識建設與精神文明建設的各項內容是互相聯系、互相影響和互相促進的。要想從本質上提高公民的科學文化素質和法制觀念,首先要在文化建設上注重發展多種形式的、不同層次的教育。在國家層面上,要引導正確的輿論方向,弘揚正氣,倡導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在思想道德教育上,要利用科學思想和現代化理論將農民武裝起來,促使其樹立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防止封建思想對農民的法律意識建設產生阻礙。 在基層法制建設方面,要進一步培養“四有公民”,廣泛開展 “道德規范進萬家冶 等類似活動,鼓勵農民遵紀守法,讓典型模范走到農民中間,為他們普及法律常識,使農民對公民的權利、義務和
與自己社會生活相關的法律知識有概括性的了解,讓廣大農民懂得依法辦事、依法律己、以法維權的便利。 這樣,當能逐步提高公民的整體素質,進而從根本上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識。提高農民甚至全體公民的法律意識,并非一朝一夕能夠收獲成效的。 在國家法治建設逐步完善的大環境下,在以法治國方略日漸落實的大背景下,每一名法律人都應積極努力,著眼于農村法制建設工作,抓弱點,補短板,切實為廣大農民的利益,為國家法制建設工作貢獻力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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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當代中國普法的根源與價值
作為一項有目的、有計劃,以法制為宣傳內容的社會事業,“普法”有其特殊的背景、模式和路徑。
社會轉型是普法產生的宏觀語境。“”結束后,我國逐步重建秩序,進入到國家建設發展的嶄新時期。民眾長期所見多為非法治的情形,社會也一直處于非法治的狀態之中,遭到嚴重破壞的社會秩序亟需通過法制來“收拾局面”。同時,經濟社會發展也需要法制來規范和保障。如何把法律交給民眾,讓民眾了解、熟悉法律和法制成了亟需解決的問題。由此,“普法”開始登場,“一五”普法規劃重點普及憲法以及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通則、民事訴訟法(試行)等基本法律。“二五”普法重點突出了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法規為主要內容的200多部法律法規的普及。“三五”普法把領導干部、司法人員、行政執法人員、企業經營管理人員、青少年作為法制宣傳教育的重點對象。“四五”普法強調實現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依靠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轉變,不斷提高全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五五”普法中開展法律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活動。“六五”普法堅持法制宣傳教育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相結合、與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相結合、與社會主義公民意識教育相結合、與法治實踐相結合。普法工作與時俱進,不斷深入、不斷調整。
有法不依是普法開展的直接原因。從普通民眾率性而為,行政執法機關不作為、亂作為,到司法機關的瀆職違法等,依法辦事的習慣還沒有養成,有法不依倒有愈演愈烈之勢,每天充斥于媒體的有法不依和知法犯法的情形不絕于耳。政府機關執法不嚴、違法不究,大量的政策違反法律,下位法違反上位法,等等。這些問題的存在預示著“普法”的必要性和價值。
建設法治國家是普法肩負的使命。從世界范圍內來看,法治是現代民主國家治國理政的普遍方式。黨的十也強調: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法制宣傳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質、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中國的普法實踐證明了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時效性。在實踐中,普法也伴隨著中國法治的發展不斷進步,成為中國法治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當代中國普法的效果與評價
近30年的普法活動對當代中國社會產生了巨大影響。總體看來,普法的社會效果主要有以下兩點:一是顯性效果。普法架起了法律走進公民生活的橋梁,法律知識的普及使公民法治意識不斷增強,國家法治不斷進步。二是隱性效果。表現為普法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促進經濟社會快速、健康發展提供了法制保證,為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提供了法制保障。
普法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法治啟蒙和法律知識的傳播,民眾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養有了提升和轉變。無論是剛走出“無法無天”時代不久的20世紀80年代,還是法治正成為一種新的生活方式的當下社會,“普法”都有其特殊的意義和使命。我們要正確、全面地認識和評價普法工作,關注重點,發現問題,研究推進方式。
正確認識當前普法工作的歷史方位。經過30多年的努力,中國法治建設所面臨的形勢與改革開放初期相比已經發生了根本性變化。中國已基本解決了“有法可依”的問題,但公民法律意識的成長與法制建設的步伐還不能完全相適應,作為公民法律素質基礎性環節的規范意識和責任意識尚需進一步培育。法治政府建設取得重要成就,但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深入推進以及公民權利意識不斷增強的要求仍有較大距離。如何將依法執政的意識轉化為執政的具體措施,如何按照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指導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實踐,尚有許多工作要做。早期法制宣傳教育的主要任務是普及法律常識,現在的關鍵是讓公民正確理解法律,不斷增強規范意識和責任意識,自覺依法辦事、依法維權;早期法制宣傳教育側重于提高個體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現在要將重點放在依法規范公共機構和組織的行為,尤其是政府機關的行政行為方面;早期的法制宣傳教育突出地表現為自上而下的單向推動,而今各級黨委、政府依法執政、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實際上已經成為衡量一個地方法治化程度的關鍵,而如何促使各級地方黨委、政府提高這方面的意識和能力,也是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所需要致力探索的重大課題。
準確把握當前普法工作存在的問題。突出表現有:第一,普法工作實效缺乏評價標準。在目前的普法工作中,既沒有普法實效的評價標準,也沒有專門的監督檢查機關對普法工作實效進行監督檢查,導致做好做壞一個樣,做與不做一個樣。現實操作中很多法宣機構只求完成每年的工作任務,而不問普法實效,使普法活動盲目進行,缺乏明確的目的性。很多地方在領導干部述法考評、公務員學法考試考核、非人大任命干部任前法律考試、省級機關處級干部提拔前法律考試制度上推進不力。第二,普法手段缺乏必要的連貫性和長效工作機制支撐。傳統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所使用的基本方法,如發放法制宣傳教育資料、舉辦法制講座、組織法律咨詢、法律知識考試等,不是沒有實際效果,而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由于沒有科學設計和長效機制保障,效果不佳或極易流于形式。如宣傳教育資料的內容是否通俗易懂,法制講座是否符合受眾的需求,法律知識考試的結果是否能夠運用。第三,普法工作整合能力不強。我國法制宣傳教育的工作機制是“黨委領導、政府實施、人大監督、全社會參與”,政府負有法制宣傳教育的責任,是法制宣傳教育的實施者、推動者。現實的普法活動中地方政府“大包大攬”,不善于借助外力,不善于應用社會資源和發動社會力量。第四,傳播結構缺乏互動。普法的路徑是官方灌輸——民眾接受,是單一、單向的從官到民的法律意識傳播結構。在這種結構中,缺乏民眾的主體性和主動性,缺乏傳授者與接受者之間的互動。
三、當代中國普法的轉型與深化
法制宣傳教育如何實現更大的作為,是當下普法活動面臨的重大挑戰,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實現轉型深化:
實現從知識傳授到法律意識培養的理念轉型。普法教育不能再以幾十年不變的法律知識尤其是具體的法律知識的講解、傳授為重點,而應堅持以法律意識的培育為核心和重點,積極引導民眾積極參與法律的制定、修改,在法律中表達自己的合法訴求,并引導民眾遵守法律,養成依法辦事的習慣。
實現從義務本位到權利本位的內容轉型。在法制宣傳教育中,要宣傳法律規定的公民應該享有的基本權利,即由“義務本位”轉向“權利本位”。讓民眾內心親近法律,懂得通過法律來維護權利,表達和爭取自己的權益。
實現從重視過程到重視機制的重心轉型。要建立切實可行的評估機制,評估機制既包括對全社會法制宣傳教育效果的總體評估,也包括對特定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的項目評估;既包括精神成果的定性分析,也包括物質成果的定量檢測。要建立健全領導機制和運行機制,各級黨委宣傳部門要發揮牽頭作用,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有主管意識,樹立權威。要建立健全監督機制。人大要發揮監督作用,通過聽取和審議政府專題報告,開展執法檢查和視察活動,對不懂法的干部不予任命,對不依法辦事的干部堅決罷免,使人大的監督權威得到有效發揮。紀檢監察部門通過加大對違法亂紀案件的查處力度,監督各級政府和國家公務員嚴格執法。要建立健全保障機制。通過建立完善機構,健全組織網絡,提高隊伍素質,為普法工作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按照市場經濟的要求,建立財政撥款與市場運作、產業化發展和社會贊助相結合的經費保障體系。同時,依靠制度開展工作是最有力的保障和最有效的辦法。
實現從注重說教到注重實踐的路徑轉型。法學家伯爾曼有句名言:“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將形同虛設。”一次良好的法治實踐本身就是最好的法制宣傳教育,且效果遠遠勝過百次空洞的說教。就公民接受或遵守法律而言,司法或執法比“普法”更為重要。在一次次證實法律正當性中,法律才會深入人心,民眾才會真正信仰法律。因此,在積極引導民眾用法律武器維護合法權益的同時,要特別重視司法公正對法律宣傳教育的重要影響。
《職業道德與法律》的教學具有鮮活性,這是它區別于其他學科的亮點和優勢所在。它極易對學生產生吸引力,因此教師可以充分運用法律知識內容的實用性來突現法律常識的教學。教師還可以對教學思想、方法、觀念以及知識結構進行大膽創新,使學生固有的陳舊、滯后的思想觀點發生質的轉變,以提高學生法律意識,學做守法公民。
一、學法知法懂法,明確公民權利
在學習憲法基礎知識時,教師要讓學生明確憲法的特征,了解我國憲法對公民基本權利的規定,了解我國國家機構的組織體系,努力做到維護憲法的尊嚴,保障憲法的實施。同時,不要把法律常識課看成單純的知識課,老師要讓它成為傳播法律知識的好平臺,解決學生的日常法律疑問。教學中,教師要結合學生的年齡特點和實際能力,精心設計教學內容,便于學生參與,使學生樂于參加討論,增強他們的法律意識,讓學生學法知法懂法,明確公民享有的權利。
學習憲法讓學生明確更多法律常識,時刻牢記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這是社會主義的一個基本原則。同時我國憲法對公民基本權利的保障,也讓學生懂得了既要守法,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又可以依法受到相應的權利保護,具有政治權利和自由、自由、人身自由、社會經濟權利以及獲得權利救濟的權利。培養學生具有較強的法律意識,不犯法、不違法、不侵犯別人的合法權益,做一個守法的好公民。
二、學法守法用法,維護合法權益
人時刻生活在法律之中,而且關系最密切的就是民法。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之間、法人之間以及自然人與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在民法基礎知識的教學中,教師要讓學生懂得:人生活在世上,始終都與平等地位的其他組織和個人發生著各種各樣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學生在家庭關系中,涉及父母子女關系、撫養監護教育關系,同時與社會發生諸多關系,享有人身權和財產所有權。當學生走上社會后,便生活在更為廣泛的社會關系中,如占有、使用生活資料和生產資料,產生諸如買賣、租賃、借貸等財產所有和財產交換關系,如因自己的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害,則產生損害賠償關系。即使是一個人不幸離開人世,也會涉及許多社會關系的變化,諸如婚姻關系的消滅和財產繼承關系的產生等等。例如:讓學生分析“某農民在承包土地上除種蔬菜和糧食外,還在地邊種植了50株罌粟”的民事責任,學生們指出他的非法使用土地的性質,是應當追究其法律責任的。
學習民法,讓學生能辨別各種行為的法律依據,從別人的案例中學到經驗和教訓,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不違法。
職業中專的學生基本是十六周歲以上的青少年,他們已經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他們可以自主地進行民事活動,因此說,他們必須遵循民法的基本原則。
三、依法生產經營,維護社會公平
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生未來從事的職業大多與企業有關系,無論是進行創業活動,還是參加工作,都需要讓學生明確:就業者應與就業單位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在參加企業的生產活動和個人的創業活動中,要以質量為本,開展公平競爭。
《勞動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勞動合同法》對試用期限、勞動報酬、違約金、解除勞動合同等方面做出了詳細規定,對于更好地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簽訂勞動合同,它是確立勞動關系的標志。我們的學生畢業后經常面對的是,諸如試用期長短及工資待遇、合同期限、工作條件、勞動報酬等,與自身利益息息相關的法律問題。教學中,教師就要抓住幾個關于勞動合同的典型案例進行教學分析和師生互動交流探討。教師注重以案說法,使學生在案例中學法,從而懂得這樣的道理:訂立勞動合同必須遵循合法、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只有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才具有法律約束力。
關鍵詞:中學生;法律意識;提高策略
法律意識是一種社會意識形態的表現,法律意識是表現在公民對權利和義務的認識,也是對法律的了解掌握,從本質的角度出發,法律意識是用法律法規來規范自己的行為舉止,這種法律意識是作為行為模式的觀念性要素。在當代的法律法規中,法律的可行性和使用程度都有著嚴峻的考驗,公民對自己的權利和義務的認識是否符合當代法治建設國家,對法律法規是否有著系統的認識都十分重要。在生活中我們要具備一定的基本法律知識的,要將法律知識融入到日常生活中,將法律意識從最外在的條件逐漸轉化成規范模式,正確樹立人生觀和價值觀,也可成為指導人們我們行為的支配要素。
一、中學生提高法律意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隨著我國法制建設進程的加快,每一位公民都需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識,高中生處于青春期,思想行為上表現得更加自我,法律問題逐漸顯露,高中生違法犯罪的行為也比較突出,我國刑事犯罪中,未成年人犯罪達到70%,處于高中年齡段的占到其中的70%以上。由此可見,高中生法律意識的提升勢在必行。中學階段是處于人生階段與教育階段中一個最為重要的引導階段,決定了中學生的人生觀、價值觀趨向問題,中學生法律意識程度的好壞是可以直接影響國家和整個法治國家的法律水平的,也會直接到影響國家法律體系,而且也關系著法治國家的建設是否能夠順利完成。在中學階段,中學生能認識到自身法律意識存在的問題是對價值觀的有力塑造,這對提升法律意識水平也是有利的。在事物發生變化時,人的主觀能動性是最為重要的,也是中學生發自內心深處對法律意識的認識,所以中學生有必要重視法律意識帶來的重要性。
二、提高中學生法律意識的具體途徑
結合現代中學生的法律意識來看,要強調對法律的深入和學習,將結合現實生活中的價值觀適當的運用法律意識來引導自己,法律知識的普及可以更好的讓我們從情感上建起對法律意識的認同,構建起理性的法律意識。
(一)提高善良意識
在現代的中學生中,很多都視“與人為善”為兒戲的大有人在,在他們眼中“言而無信”只是個人承諾兌現問題,是一種不講誠信的行為,跟法律知識毫無關系,這一點是與我國弘揚的善良意識是相違背背離的,對于這種認識,大有人在,說明了這種法律意識上的盲點,這也會導致學生的行為失去規范,從而引起事端。在我國民法中,善良意識是體現人性的前提條件,在法律條文規定中“誠實信用”和“公序良俗”是兩個不可分離的內容,簡單來說,作為一名中學生要學會誠實守信,不要肆意侵犯他人的合法利益,這也是基本遵守了法律法規理念的。當然,這種人性法則的理念根植在中國人的思維中,不屬于西方國家的舶來品,正所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人需要良知,良知中蘊含著善良意識,這也是一種基本的法律常識。
(二)提高程序意識
有相關研究專家學者指出,法治的主要核心就是程序,程序一旦不能規范化,就會導致程序崩潰,當然,法治水平的高低是在于程序化的規范程度,如何構建社會主義法治社會,首要步驟就是規范程序化,提升程序意識,然而這種程序意識也是要從青少年抓起,我們不能將思維控制在政治課堂上,在學習的同時,還要時刻引導自己做事都需要按照過程行事。例如,在進辦公室之前應先喊報告,在學校有情況有事先請假,不能先斬后奏,往往是這種不規范的程序意識會導致法律意識的下降,同時這種程序意識還關系到人與人之間的尊重問題,作為中學生要更深刻的了解和理解程序意識的重要性,這是關乎到法律意識的提升問題,結合以上所述,還需要根據我們的實際生活情況來抓住意識重點。
三、結語
目前,我國全面構建法治社會,青少年是構建法治社會的新生力量,中學階段是關系到整個國民教育的一大重點基地,法律意識的高低直接影響法治國家的建設以及和諧社會的構建。因此,中學生要結合自身的實際生活情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并將其融入生活中時刻規范自己的行為,也為構建我國法治國家事業貢獻一份貢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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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 法律素養 教育 改進
法律素養,是一個綜合概念,是由法律知識、法律理論、法律心理、法律觀念、法律信仰等要素整合構建而成。其中法律知識和理論是基礎。
大學生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之夢的生力軍。大學生法律素養如何,關系到依法治國方略的實現。黨的十指出,要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增強全社會學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識。快速提升大學生的法律素養是高等學校參與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不可推卸的職責。因此,我們應“在進一步發展和完善以法律制度為核心的制度性法律文化的同時,應當高度重視人們現代法律意識的培養,逐步形成對現代法治精神和價值取向的認同和接受,達到制度性法律文化和觀念性法律文化內在協調一致和功能的良性耦合”
一、提高大學生法律素養的重要意義
(一)提高大學生法律素養是實現依法治國的必然要求
黨的十指出,要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證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在實現依法治國進程的宏偉藍圖中,公民法律素養的提高具有基礎性地位,也是衡量一個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標志。公民法律素養的高低決定著一個國家的法治土壤。大學生是各行各業的生力軍,大學生法律素養的高低影響著我國公民法律素養的整體。例如,隨著公務員法的實施,“凡進必考”成為青年人進入公務員隊伍的硬性要求。縱觀我國中央國家機關和地方國家機關公務員考試招考要求,除人大機關(我國主要立法機關)、司法機關主要招錄法律專業畢業生之外,大多數機關招錄各類專業人才。因此大學生在校期間所掌握的法律專業知識影響著公務員群體(法治實施者)的法律素養。
(二)提高大學生法律素養是培養新世紀人才邁向人才強國的必然要求
同志在慶祝清華大學建校100周年慶祝大會上講話指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科技是關鍵,人才是核心,教育是基礎。”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后確立了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精準地把握了新經濟時代下實現我國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的脈搏,逐步建立了依靠教育培養人才的可持續發展體系。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我國教育發展還處在不發達階段,尤其是培育公民人格方面還處在落后階段。目前,高等教育發展最大的瓶頸是知識教育與塑造人格的差距方面。高等教育擔負著在市場經濟和就業市場沖擊下,形成教育知識、塑造人格的新模式的任務。在培育學生德育時,塑造學生法律素養成為主要內容,法律素養能夠完善青年人人格。
(三)提高大學生法律素養是大學生理性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需要
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利益需求呈現多元化態勢。一位大學生日常生活中面臨著諸如:購物、交通、旅游、打工等經濟交往問題,進入社會后,面臨著就業、創業、婚姻等一系列問題。這些問題產生糾紛后,法律修養比較高的青年首先應當抱有理性冷靜的態度去處理,其次甚于運用法律知識來解讀,用比較低的成本(法律途徑)而非過激等行為來實現自己訴求。在校期間,學校應當及時關注在校生權益維護問題,有效避免學生過激化、極端化的維權行動。
二、大學生法律素養亟待提高
(一)大學生犯罪問題觸目驚心
在校大學生犯罪主體廣泛化,高學歷犯罪現象凸顯。涉案在校大學生不僅包括大專生、本科生,還包括碩士、博士,且涉案大學生不乏名牌高校學生。據海淀區人民檢察院對2010至2011年對該院所受理未成年犯罪案件情況統計,該院所承辦涉案75人中,碩士4人,博士2人。其中一起案件的3名涉案碩士生,因酒后尋釁滋事造成被害人1名輕傷、2名輕微傷。1名博士因感情糾葛,造成被害人重傷。同時大學生犯罪手段凸現智能化。涉嫌偽造國家機關證件2件2人,傳播物品1件1人,倒賣車票1件1人,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1件1人,非法持有槍支1件1人。隨著社會的飛速發展,大學生犯罪的手段也隨之發生了變化,他們接受過高等教育,智商高,知識面廣,往往利用現代化先進科學技術來進行犯罪活動,凸現智能化。如某名牌大學的大學生張某,擔任國外某管理員,通過互聯網上傳、,對該網站進行管理,案發時,該網站的點擊量達到約16萬次。
(二)大學生法制教育存在的問題
目前,無論是專科生還是本科生,在法律基礎課教學中存在著以下“三少三多”現象,即“課時少、專業教師少、教學花樣少,學生多、講授多、理論知識多”。學生抵觸情緒,法律虛無主義,應付考試而學習的情況普遍存在。究其原因有以下:(1)課程內容設置不夠科學,目前高校法律基礎課與思想道德一起作為一門課程來開設。其中法律部分分為法律基本理論和我國法律制度部分。在法律制度部分里,憲法、民法商法、行政法擠在擁擠的最后一張,一般用兩三節課將其講完,效果可想而知。(2)專業教師匱乏。很多從事法律基礎課教學的老師都不是法律科班出身或從未真正研究過法學,其教學效果可想而知。(3)教學手段單一。在授課時,一般采取灌輸、照本宣科、填鴨式,使得學生容易產生疲勞乃至厭惡情緒。(4)學校不重視。一般而言,學校更重視德育、輕視普法,將法制教育從屬于德育范疇。在整個政治理論課里面,老師和學生更為看重哲學、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概論,而“思修法基”則屬于邊緣課程。很多學校師生,直接將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知識課程簡稱為“思品”課,這或多或少體現著“法律”基礎課教學的尷尬地位。
(三)法律意識、法律思維尚未養成
法律思維是運用法律原則、精神和規定思考處理判斷法律問題的趨向和看法。法律思維的養成是漫長的過程,其中法律意識是基礎。法律意識,是社會意識的一種形式,“是人們的法律觀念和法律情感的總和,其內容包括對法的本質、作用和看法,對現行法律要求和態度,對法律的評價和界定,對自己權利和義務的認識,對某種行為是否合法的評價,是關于法律現象的知識以及以及法制觀念等。”目前,大學生法律意識和思維方面存在極大的欠缺,主要表現在:(1)法律基本范疇、概念掌握不清。在學生中,以下幾組概念容易產生混淆:“權利”與“權力”、“法制”與“法治”、“被告”與“被告人”、“檢察”與“檢查”、“司法機關”與“政法機關”。對以下幾個基本范疇不能準確把握,權利、義務、責任、救濟、法治、公民、部門法、法律體系、法系、訴訟人、當事人、抗訴等等。(2)對法律知識掌握不平衡、不全面。學生掌握憲法和刑法知識比較多,而更加貼近自身生活的民法、商法、經濟法、訴訟法知識相對少。(3)程序意識不強。學生普遍存在國人對待法律的通病——重實體、輕程序。在學習法律知識時候,學生更愿意聽生動的實體法案例,學生更關心“壞人”有沒有受到懲罰,而不關系怎樣接受的懲罰,“壞人”的權利有沒有得到保護。(4)權利意識不高。多數學生仍然抱有“法律是鎮壓工具”,“律師是為壞人說話的職業,律師狡猾、詭辯”,“為什么法院和司法局還要為殺人犯提供司法援助”“對待貪污犯哪怕貪污一塊錢也應槍斃”的觀點。
三、大學生法制教育改進方案
(一)豐富教學方法
大學法律基礎課教育不要求把每個大學生都培養成法律人才,但必須把每個學生培養成有法律意識的人才。法律是一門實踐性學科,甚至可以說是一門工具甚于一門科學。單純的理論講解很難獲得良好的教學效果。過多的從理論到實踐也違背認識論。因此,在教學中應當摒棄傳統“填鴨式”教學,結合司法實踐,多措并舉地改進教學方法,使得學生在學習知識的同時感受法治潛移默化的熏陶。比如運用案例分析法、參與審判旁聽、課堂討論、法律辯論式、模擬法庭等教學法等才有可能使學生真正理解法律。
(二)改革考試考核方式
在目前教育大環境下,教學圍繞考試考核也是無奈之舉。因此,某種意義上講,改革教學方式應先從改革考試方式開始。考核方式改革的首要方面就是改變過去重記憶、重突擊的閉卷考試。應當逐步加大對學生利用法律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的考察,這就需要加大平日學生課堂表現考察。應該鼓勵學生在課堂上積極參加雙邊互動活動,運用開卷考核的方法輔之以通過課堂討論、研討性論文、調查研究報告等進行考核,從而強化學生學以致用的能力。
(三)增設法律選修課
有法律專業的院校可以充分利用法律教師人才資源開始為非法學專業的法律選修課,在課程安排、師資選派、考試方式、學分設置等問題上充分考慮非法學專業學生的基礎和興趣點,開始一些司法實務課程和法律熱門話題課程,充分啟發學生法律學習興趣點。沒有法律專業的院校可以采取外聘教師或聘任法官、檢察官來開展。
(四)提高教師實踐教學素質
大學生法律素質教育的核心是增強實踐性。為了實現法律素養實踐教學的實踐性,首先要求健全學校的制度保障,不僅要通過各種形式培訓他們的業務水平,還要增強教師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鼓勵教師投身實踐教學中,積極參加校內外實踐教學基地的建設。學校可以安排教師假期到法院等實踐教學基地掛職鍛煉,增強其實踐素質,同時也經常邀請法院等單位專家學者來參與實踐活動,提供共同學習的機會。
本文作者:張華工作單位:宜興市人民法院
地方保護主義嚴重第一,由于我國法院的人事任免權在當地,工作人員的工資和福利也是由當地管理,因此當涉及到經濟利益時,法院之外的其它部門可能形成對抗法院的合力干擾法院的執行工作;第二,一些黨政機關、金融部門、交通部門等對法院的工作不協助,這些部門可能向被執行人通風報信,也可能與被執行人進行私下交易,這就給法院的執行工作帶來一定困難。法院執行工作體制不健全,執行細節不明確第一,我國法律制度還不健全,目前還沒有關于執行工作完整的法律條文,使得法院的執行工作缺少依據,法院執行工作主要依據《民事訴訟法》和《人民法院組織法》其中的法律規定,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執行工作;第二,執行工作的法律條文比較空洞,有些缺乏可執行性,法律中的漏洞較多,可能導致執法人員從而侵犯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被執行人不配合執法或者確實無履行能力第一,被執行人不配合法院執法是造成法院執行工作效率低的主要原因之一,其中包括被執行難找,被執行人財產難以調查和財產難動,被執行人往往對法院采取消極對抗的態度,導致案件執行難以落實,只能一拖再拖;第二,有些被執行人處于偏遠落后地區,基本生活都難以維持,如果法院強制執行勢必會造成社會的矛盾,影響社會穩定,這樣的案件根本無法執行。
建立健全法院內部管理制度,提高執法工作人員的素質第一,執行體制要科學,執行措施要有效,執行行為要規范,執行資源要充足,加強對法院內部的管理;第二,有效整合法院的資源,實行審執分離的制度,提高法官的獨立性和司法能動性;第三,提高執法工作人員的素質,確保在執法工作中執法行為要文明規范,要加強對執法工作人員的定期培訓,使他們成為合格的執法人員。建立統一的執行運行體制第一,完善國家的法院制度建設,把人事任免權和活動經費從當地政府中收回來交給國家統一管理,使當地政府與人民法院脫鉤,這是解決法院執行工作效率低的根本措施;第二,加強對法院外其它部門領導和工作人員的教育,避免領導對被執行人的庇護;第三,建立獨立的法院組織結構,落實憲法賦予法院的應有地位和權力;第四,加強行政部門救濟,特殊情況下由行政部門負責對被執行人的執行工作,防治司法腐敗。完善執法工作的法律法規,健全法律體系第一,國家盡快頒布完整的《法院執行法》,使法院的執法工作有法可依,為法院執行工作提供司法保障;第二,靈活運用《民事訴訟法》和《人民法院組織法》,更好地為執法工作提供服務;第三,制定獨立的民事執行法律,采取單獨立法,實行民事強制執行,并對民事執行程序明確規定;第四,建立自然人破產制度,公平合理的保護債權人的利益。加強對公民的法制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第一,利用多種渠道,開展多種形式的執行法律宣傳教育,增強公民的法治觀念,增加公民維護法律的自覺性;第二,法院要與普法部門加強合作,利用媒體進行宣傳普法,組織地方政府基層工作人員的法律培訓;第三,提高公民的防范意識,減少民事糾紛的發生,對已經發生的民事糾紛法院要進行協調以達成和解。
法院執行工作效率低是一個長期問題,面對我國的特殊國情,需要從多方面進行改革,多舉并施,要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明確法律法規,建立完善的被執行人懲戒制度,克服地方保護的干擾,只有這樣才能強化法院執行工作,提高法院執行工作效率,從而維護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