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19 16:20:11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無形資產攤銷的賬務處理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關鍵詞:固定資產處置無形資產處置會計核算
在會計學習、研究與教學過程中,特別針對企業固定資產與無形資產處置的會計核算學習中,注意到兩項資產處置核算存在著共同與不同之處,在此運用比較學習方法,分析兩項資產處置的會計核算差異和賬務處理應用。
一、固定資產與無形資產處置核算的異同分析
1.兩項資產處置條件與原因相同。由于企業固定資產處于出售、轉讓、報廢、對外投資、非貨幣換等處置狀態或企業固定資產技術落后、使用期限已滿、自然災害影響,使得固定資產不能用于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產生經濟利益,表明固定資產不再符合自身的定義和確認條件,固定資產應予終止確認。同樣,企業無形資產處于出售、轉讓、對外投資、非貨幣換等處置狀態或由于無形資產的技術含量下降、受益期限已滿、商業機密泄露影響,使得無形資產預期不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表明無形資產不再符合自身的定義和確認條件,無形資產應予以注銷。
2.兩項資產處置方式相同。由于存在以上原因,企業固定資產與無形資產處置方式主要表現為出售、報廢、轉讓、對外投資、非貨幣換、債務重組。因此說明企業兩項資產已經不能給企業帶來預期的經濟利益,故企業采用出售、報廢、轉讓的方式放棄對兩項資產擁有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注銷兩項資產的賬面原值、累計折舊、累計攤銷和減值準備,表明固定資產與無形資產應該整體退出企業的會計核算。
3.兩項資產處置賬務處理流程不同。固定資產處置有基本賬務處理流程,具體表現為:(1)固定資產轉入清理;(2)發生清理費用;(3)出售收入及稅金和殘料的處理;(4)保險賠償的處理;(5)清理凈損益的處理。在此表明固定資產處置核算具有較強的邏輯性和操作性,而無形資產處置核算表現出一步到位的特點。對于兩項資產處置核算流程與步驟的理解,有利于順利完成它們的會計核算。
4.兩項資產處置核算應用賬戶不同。固定資產處置核算應用的是“固定資產清理”、“固定資產”、“累計折舊”、“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等賬戶;而無形資產處置核算應用的是“無形資產”、“累計攤銷”、“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等賬戶;并且發現只有“固定資產清理”賬戶,而沒有“無形資產清理”賬戶。在此表明以上賬戶的應用是完成兩項資產處置核算的基礎,是區別兩項資產處置核算的重要依據,也是掌握兩項資產處置核算的學習重點。
5.兩項資產處置收入征稅不同。企業固定資產處置收入要征收增值稅或營業稅和土地增值稅(不動產包含土地使用權),而無形資產處置收入要征收營業稅或土地增值稅。在此說明兩項資產處置收入應分別計算和繳納不同稅金,同時進行準確的賬務處理,在此形成兩項資產處置核算的學習難點。
6.兩項資產處置結果的賬務處理相同。固定資產與無形資產處置形成的凈收益或凈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即應計入“營業外收入”與“營業外支出”賬戶。在此說明兩項資產處置形成的凈損益屬于營業外收支核算的內容,反映出兩項資產處置結果與企業正常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不是企業正常經營活動形成的收入與支出,屬于與收益相關的利得。
以上分析發現,兩項資產處置的會計核算基本模式表現為:“確認處置原因—采用處置方式—應用賬務處理流程—選擇處置核算賬戶—處置收入征稅處理—處置結果賬務處理”,在此基礎上抓住兩項資產處置核算的共同與不同之處,正確完成兩項資產處置的會計核算。
二、固定資產與無形資產處置賬務處理應用分析
1.固定資產與無形資產對外出售的賬務處理。由于科學技術不斷發展及其他原因,企業固定資產與無形資產需要不斷更新和創新,淘汰落后設備與引進高科技含量的各項技術成為企業當務之急。在此結合以上分析結果,對兩項資產對外出售進行賬務處理分析。
例題:甲公司出售一臺使用過的設備,原值為300000(不含進項稅)元,購入時間為2009年2月,該設備購進時所含增值稅51000元已計入進項稅額。假定2011年3月出售,折舊年限為10年,采用直線法折舊,不考慮殘值,同時該設備已計提減值準備15000元。出售價款為192000元(含增值稅),該設備適用17%的增值稅稅率。
2年計提折舊=(300000÷10)×2=60000(元)
出售時應繳納增值稅=[192000÷(1+17%)]×17%=27897.44(元)
(1)固定資產轉入清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225000
累計折舊60000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15000
貸:固定資產300000
(2)收到出售價款及稅款
借:銀行存款192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164102.56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7897.44
(3)結轉清理凈損失
借:營業外支出60897.44
貸:固定資產清理60897.44
如果該設備購入時間為2008年1月,該設備購進時所含增值稅51000元不計入進項稅額。
例題:乙公司將一項專利權出售給其他單位,該項專利權賬面余額180000元,已計提攤銷18000元,已計提減值準備20000元,取得出售收入200000元存入銀行。營業稅稅率為5%。
出售時應繳納營業稅=200000×5%=10000(元)
借:銀行存款200000
累計攤銷18000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20000
貸:無形資產180000
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10000
營業外收入—出售無形資產收益48000
2.固定資產報廢與無形資產轉銷的賬務處理。由于固定資產使用期已滿、遭遇自然災害的原因,造成固定資產進入報廢清理程序。同樣,如果無形資產已被其他新技術所替換或超過合同、法律規定受益年限,不能再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不再符合無形資產的定義,應將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予以轉銷。
三、固定資產與無形資產處置比較學習的總結
綜上所述,在固定資產與無形資產處置核算比較學習研究中,總結出兩項資產處置核算存在的共同與不同之處,有利于加強兩項資產處置管理和核算。
參考文獻:
無形資產的核算主要包括無形資產取得、攤銷、出租、處置等環節的核算。對于已納入營改增試點的專利、非專利技術、商標、商譽、著作權等無形資產,其會計核算方法將有較大的變化,將按照增值稅征稅的方式進行核算。
(一)無形資產取得核算的變化企業外購方式取得專利、非專利技術、商標權、商譽、著作權等無形資產,營改增試點前,應按實際支付的價款(包括應支付的營業稅),借記“無形資產”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營改增試點后,應按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價款,借記“無形資產”科目,按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例1某公司2013年9月1日因生產需要,向某服飾設計研究所購入專利權一項,支付轉讓費80000元、增值稅額4800元。該公司賬務處理如下。
(二)無形資產出租核算的變化無形資產出租,是指轉讓無形資產(不包括土地使用權)的使用權。出租無形資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屬于與企業日常活動相關的其他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在滿足收入準則規定的確認標準的情況下,應確認相關的收入及成本。對于專利與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出租的核算在營改增試點政策實施后應按營改增試點政策進行會計核算。營改增試點政策實施前,無形資產出租收入取得時,應按其實際收到或應收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按其出租收入金額,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科目;同時,計算應繳納的營業稅計入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科目。營改增試點政策實施后,無形資產出租收入取得時,應按其實際收到或應收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按其出租收入金額,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按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例2某公司2013年9月10日向楓林服飾有限公司出租一項專利權,當月15日收到出租收入12000元、增值稅額720元,存入銀行。該公司賬務處理如下無形資產處置,主要包括無形資產出售和無形資產報廢。無形資產出售指轉讓無形資產所有權(包括土地使用權)。企業出售(轉讓)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商譽等無形資產所有權在營改增試點政策實施后應按營改增試點政策進行會計核算。營改增試點政策實施后,企業出售(轉讓)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商譽等無形資產所有權時,企業應按實際收到或應收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按已計提的累計攤銷額,借記“累計攤銷”科目,按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借記“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按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按無形資產賬面成本,貸記“無形資產”科目,按其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處置非流動資產利得”科目或借記“營業外支出——處置非流動資產損失”科目。例3某公司2013年9月15日將其擁有的一項商標權轉讓給廣東皮皮熊服飾有限公司,取得收入260000元、增值稅額15600元,存入銀行。該商標權賬面成本為180000元,已計提攤銷額50625元,無減值準備。該公司賬務處理如下。
二、營改增試點后無形資產核算的注意事項
(一)無形資產攤銷、報廢等核算的方法與營改增試點前一樣因不涉及到稅收的問題,無形資產攤銷、報廢等核算的方法與營改增試點前一樣,沒有發生變化。企業應當按月對無形資產進行攤銷。企業自用的無形資產,其攤銷金額計入管理費用,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累計攤銷”科目;出租的無形資產,其攤銷金額計入其他業務成本;某項無形資產包含的經濟利益通過所生產的產品或其他資產實現的,其攤銷金額應當計入相關資產成本。例4某公司2013年9月30日計提本月無形資產攤銷額。無形資產攤銷計算見表。
(二)沒有納入營改增試點的無形資產按以前繳納營業稅的核算方法進行會計核算無形資產項目中“專利”、“非專利技術”、“商標”、“商譽”和“著作權”等納入了營改增試點。但也有部分無形資產,如特許權、土地使用權等沒有納入營改增試點,對于這些無形資產,按照以前繳納營業稅的核算方法進行會計核算。取得該項無形資產時,應按實際支付的價款(包括應支付的營業稅),借記“無形資產”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出租無形資產取得收入時,計入其他業務收入科目,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科目,同時,計算應繳納的營業稅計入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科目。例5某公司2014年6月1日為拓展新業務,購入一棟房產(包括占用的土地使用權),共支付價款100萬元。經相關機構評估,該項建筑物與占用的土地使用權價值比為3:2。該公司賬務處理如下。
一、知識經濟對無形資產會計的影響
(一)對無形資產概念的影響。縱觀國內外已有的研究成果,不同國家對無形資產概念的描述各不相同,同一國家不同作者對無形資產概念的描述也不大一樣。我國目前比較具有代表性的觀點有(2):無形資產是指特定主體所擁有或控制的、不具有獨立實物形態、對生產經營和服務長期發揮作用并能帶來經濟效益的一切經濟資源;無形資產系無實物形態的,以知識形態存在的長期資產;無形資產是能為企業帶來高于有形資產一般收益率的利潤而沒有實物形態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是指無實物形態的、獨占性的、可轉讓的、非貨幣性長期資產;無形資產用會計語言來說,即企業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和流動性的資產;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但能為企業長期帶來效益的法律或契約所賦予的特殊權利及超收益能力的資本化價值和有關經濟資源的集合等等。無形資產定義可謂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筆者認為,上述定義對無形資產的概括都不夠準確、完整,根據上述無形資產的概念,很難從本質上判斷出無形資產與其他似是而非的資產的差別。(1)“無實物形態”并不是無形資產所特有的。事實上,有許多有形資產同樣是無實物形態的,例如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票據、長期股權投資、債券投資、遞延資產等都不具有被人類感官所識別的實物形態,但它們都不是無形資產。因此,“無實物形態”并不能作為區別于其他資產的條件。(2)以“知識形態存在”不足以涵蓋全部無形資產。因為無形資產并不都以知識形態存在,如土地使用權、特許經營權等只是政府授予企業的一種特殊權利,無需付出智力勞動。(3)“無形資產具有長期性”并不符合現實。“長期”應指多少年以上,定義中未予明確。而且實務中對無形資產的使用期限也難以確定。特別是,有的無形資產并非能長期使用,企業也不必長期持有。因此,作為無形資產并不一定會被企業長期占有和使用。(4)“無形資產是沒有實物形態的固定資產”的提法不科學。因為固定資產除具有長期持有特征外,還具有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其實物形態不變,其價值相對穩定,且隨著固定資產的使用逐漸轉移到產品中去,報廢時要發生清理費用并可收回殘余價值。無形資產顯然不具備固定資產的所有特征。(5)“是否能為企業帶來超額收益”的確是判定其是否無形資產的關鍵,但資產只有被有效使用才能給企業帶來收益,否則,即使長期持有也不會給持有者帶來經濟效益,更不用說產生超額收益。(6)“能以貨幣計量”是現行會計假設之一,但在以無形資產為主的知識經濟時代,有很多的無形資產不僅難以辨認,而且無法度量,且其價值極不穩定,如果還以“能以貨幣計量”來定義無形資產,將會有許多符合無形資產條件的主要經濟資源被排除在無形資產之外。
(二)對無形資產確認范圍的影響。現行會計確認無形資產的重要條件是由過去交易和事項取得、并能用貨幣計量,一些客觀存在的無形資產因不符合這兩點而無法納入無形資產的范圍。據有關資料介紹,經濟學中涉及的無形資產多達29項,目前美國評估公司所涉及的無形資產達23項,且有日漸增多的趨勢。而我國實務中運用單項評估和整體評估的無形資產只有12項,列入財務會計系統的只有6-7項(3),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權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而商譽只承認產權變動的商譽,對自創商譽不予確認,局限在很小的范圍內,許多具有無形資產特征的項目均被排斥在會計確認系統之外。另外,由于無形資產價值具有不確定性,為遵循謹慎性原則,一般只有在能夠確定為取得無形資產而發生支出的條件下,才能計量無形資產的成本并確認為無形資產。這些做法使得無形資產確認范圍過于狹窄,既限制了大量知識經濟時代無形資產的確認,也不能保證確認的質量。
(三)對無形資產計量方法選擇的影響。現行會計以投入價值基礎計量無形資產,對無形資產采用歷史成本計價。但以投入價值為基礎的歷史成本法源于工業經濟時代對有形資產的計量,無形資產采取此方法主要是適應有形資產的計量,使計量方法達到統一。這種不考慮無形資產的特點而完全套用有形資產的計量方法是不恰當的。首先,無形資產的形成是長期積累的結果,或是多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其價值的構成比較復雜,并非單純的歷史成本所能反映的(有時其實際價值同其歷史成本相差甚遠)。其次,無形資產與有形資產的價值構成形態有所差異,不適宜采用同一計量基礎。作為企業資源,有形資產主要是通過自身的耗費給企業帶來收益,其價值主要取決于取得有形資產時的歷史成本;無形資產則主要是通過其功能和運作給企業帶來收益,其價值主要決定于所能創造的未來收益,而不是其歷史成本。再次,由于知識和技術不斷創新,無形資產的現實價值及其所能提供的未來經濟效益是不斷變化的,無形資產在使用過程中,存在著許多不確定因素,既可能減值,也可能增值,而歷史成本卻恰恰不能反映無形資產的這種變化。
(四)對無形資產攤銷方法及其賬務處理的影響。現行會計模式下,無形資產攤銷一般采用在一定期限內等額攤銷的直線法。這種方法在無形資產占據很小比例的工業經濟時代是可行的,因為這樣處理既可以簡化核算,又不會對企業財務狀況產生重大的影響。但在知識經濟時代,某些企業無形資產價值可能達到數十萬、數百萬,甚至數千萬,而且其價值還要受各種因素的影響而發生增減變化,如果仍然采用直線攤銷法,必然造成各期攤銷成本與同期實際負擔成本不符,從而虛擬了企業的資產、費用和收益等的基本情況。另外,在攤銷的賬務處理上,現行的方法是直接沖減“無形資產”賬戶,這種直接沖銷法使得“無形資產”賬戶只能反映無形資產的折余價值,而不能反映其原始價值和已攤銷程度,使會計信息使用者不能全面了解無形資產相關信息,進而影響到對無形資產的決策、評估、分析和考核及實施全方位管理。
(五)對無形資產財務報告揭示的影響。現行的會計報表主要為有形資產設計,反映的重點是有形資產,而對于無形資產則沒有予以足夠的重視。例如,在現行的財務報表中,資產負債表上只籠統地列有“無形資產”項目,且排列于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之后,處于次要地位,報表使用者從報表中所得到的只是無形資產的折余價值,無法反映無形資產的實際經濟價值、構成、收益狀況;而在現金流量表中,則是把無形資產同除了長期投資以外的全部非流動資產合并反映,根本無法看清無形資產的變動情況。另外,現行會計報表附注中對無形資產的披露過少,其中列示的幾項“重要項目的明細資料”也不包括無形資產的內容。在無形資產越來越重要的今天,這種處理方法根本無法體現無形資產的“主體地位”,更不用說為報表的信息使用者提供客觀、公正、有用、充分的信息了。另外,由于無形資產價值具有高度的不確定性,其價值會隨著客觀經濟環境的變化而發生增減變動,且其變動的速度會隨著新技術的更新而不斷加快,特別是在知識更新迅猛的今天,無形資產的現實價值可謂瞬息萬變,無形資產所能創造的未來經濟效益更是變化萬千,而現行的定期(年度、中期)財務報告所披露的信息遠遠不能適應這些高速變化的無形資產,因而不能滿足利害關系人對會計信息的需求,從而增加了依靠“過時”信息帶來的決策風險。
二、知識經濟時代的無形資產會計創新
面對知識經濟的挑戰,依據有形資產設計的現有會計模式落伍了。為改變無形資產會計滯后于知識經濟發展的現實,提高無形資產會計信息的質量,充分發揮會計對知識經濟的反映和監督作用,就必須突破現有會計模式的束縛,創新無形資產會計理論與實踐,建立符合時代特點的會計理論和實踐模式。
(一)無形資產概念的創新。無形資產是一個動態的概念,隨著經濟環境的變化而變化,它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當代經濟發展水平和經濟管理要求。筆者認為,知識經濟時代無形資產的概念應概括為:無形資產是為特定主體所獨家擁有或控制、無實物形態、使用價值確定,且在有效使用下能為企業帶來不穩定的超額獲利能力的非貨幣性經濟資源。這一定義說明無形資產應具有以下特征:(1)歸屬上具有壟斷性,即任何無形資產都歸屬于特定的主體,為特定主體所擁有或控制,這個特定主體可以是個人、企業、地區、國家或區域經濟集團等;(2)外觀上具有無形性,即從外觀上看,無形資產沒有獨立的實物形態,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揮的作用也是無形的,人類無法通過感官識別它,只能從觀念上感覺它;(3)使用價值具有確定性,即任何無形資產都具有特定的使用方向和使用價值,只要對其有效使用就能為企業帶來收益;(4)價值具有不穩定性,即無形資產的經濟價值極易發生變化,因而為企業帶來的超額獲利能力也是極其不穩定的;(5)非貨幣性,即無形資產只包括除了貨幣資金、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票據、長期股權投資、債券投資、遞延資產等以外的無實物形態的資產。
(二)拓展無形資產會計的確認范圍。筆者認為,在無形資產內容極大豐富、計量范圍急劇擴大的知識經濟時代,可將龐雜的無形資產分為以下七類,再分別加以確認、計量,最終將其科學、系統地反映在財務報告中。(1)市場型資產。指企業所擁有的與市場和客戶相關聯的良好利益關系,包括各種品牌的信譽、各種供銷及營銷渠道、各種有特許經營權協定或有專利使用權協定的合同及其他一些使公司有競爭優勢的合同等。(2)智力成果型資產。指企業精神產品的一種產權形式,包括專利權、專營權、版權、商標權、設計權、商業秘密、技術秘密、專利技術以及計算機軟件等。(3)應用型資產。包括土地使用權、租賃權等。(4)方法型資產。即企業在組織、管理和溝通等方面可帶來的經濟效益的優勢,包括企業獨特的經營管理方法、企業文化、成功的經營經驗等。(5)基礎型資產。包括信息技術體系、客戶數據庫和跟蹤服務,網絡體系,以及與投資者、銀行和金融分析師等良好的財務體系。(6)商譽。指企業在產品質量、經營管理、財務狀況、資金信譽以及職工的素質和工作效率等方面,處于同行業中較優越的地位,因而在消費者心目中擁有較高的聲譽,可望在同樣條件下獲得高于一般盈利水平的能力。(7)其他類型的資產。指以上六類無法包括但又具有無形資產特征的其他各種經濟資源。
(三)更新無形資產計量基礎。在知識經濟條件下,無形資產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其價值會隨著知識發展的日新月異而升值或貶值。因此,筆者認為,對于無形資產的價值應本著既靈活又務實的思路,區分不同的情況來確定:
1、對初次取得無形資產價值的處理。外購的無形資產,可根據無形資產取得之日的買價或現金等價物與取得無形資產有關的一切支出作為無形資產的歷史成本入賬,即以歷史成本作為計量基礎。接受投資的,可根據合同、協議約定或評估確認的金額作為無形資產價值入賬,即以現行重置成本作為計量基礎。對于自創無形資產,其關鍵問題在于研究與開發費用的處理。筆者認為,在確定形成無形資產之前,應將研究與開發費用單獨處理,若研究開發失敗,則作為企業的一項遞延資產在以后各期攤銷;若研究開發成功,則轉入無形資產同相關的注冊費、律師費等一同構成該項無形資產的價值,這實際上也是以歷史成本為計量基礎。
2、使用過程中無形資產價值發生變動的處理。由于無形資產價值的不穩定性,其價值隨著技術進步而發生增減變動。因此,企業在使用無形資產的過程中,可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對其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重新評估,此時應根據該項無形資產投入使用后的預期收益來確認無形資產的價值,即以企業的未來現金流入現值為計量基礎。如果未來現金流入現值大于(或小于)現有的賬面價值,則調增(或調減)無形資產價值。至于未來現金流入現值的計算,可根據如下公式計算:
無形資產的收益現值=∑(各有效期收益額×折現系數)
關鍵詞:事業單位;獨立學院;無形資產;會計處理
結合多年來從事高校財務管理工作的實際,我們認為現行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一些規定已不能完全適應當前經濟發展的要求,尤其是無形資產的會計處理更是滿足不了現狀的需求。針對這一狀況,我們進行了認真研究,愿與同事們共商。
一、現行的有關規定
2008年2月22日教育部頒發了《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即教育部26號令(以下簡稱26號令)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26號令第十一條規定:普通高等學校主要利用學校名稱、知識產權、管理資源、教育教學資源等參與辦學。社會組織或者個人主要利用資金、實物、土地使用權等參與辦學。
第十二條規定:獨立學院舉辦者的出資須經依法驗資,于籌設期內過戶到獨立學院名下。
《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規定: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事業單位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著作權、商譽等。事業單位的各種無形資產應合理攤銷。不實行內部成本核算的事業單位,其購入的無形資產應一次記入事業支出進行攤銷;對于實行內部成本核算的事業單位,其無形資產應在受益期限內分期攤銷。
《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還規定,在單位向外轉讓已入賬的無形資產時,結轉轉讓無形資產的成本,借記“事業支出”或“經營支出”科目,貸記“無形資產”科目。
《高等學校會計制度(試行)》規定:購入無形資產,按實際支出數,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其它單位或個人捐贈給高等學校的無形資產,按確認的無形資產價值,借記本科目,貸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此外,其它相關法規沒有對這一問題再做出更明確的要求。
二、在制度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根據現行規定,不實行內部成本核算的事業單位無形資產的會計處理存在以下問題:
(一)用于事業活動無形資產的攤銷導致出現了賬外資產。例1:某高校(不實行內部成本核算)2008年3月購入一項專利技術價值20萬元,用期20年。合同簽署,匯款付訖。
購入時,
借:無形資產——專利權20萬元
貸:銀行存款20萬元
同時作攤銷處理,
借:事業支出——其它商品和服務支出20萬元
貸:無形資產——專利權20萬元
例2:某獨立學院(不實行內部成本核算)舉辦者A高等學校主要利用學校名稱、知識產權、管理資源、教育教學資源等參與辦學,B社會組織主要利用資金、實物、土地使用權等參與辦學。經依法驗資于2009年3月30日過戶到獨立學院名下,其中A高等學校無形資產——商譽價值1億元,B社會組織投入現金1000萬元、房屋等建筑物7000萬元、土地使用權2000萬元,期限50年。當日過戶手續辦妥,現金到帳。
因沒有相應的規定,事業單位又沒有類似實收資本的科目,在此視同捐贈收入。
過戶時獨立學院應作如下賬務處理:
借:無形資產——商譽10000萬元
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2000萬元
固定資產——房屋建筑物7000萬元
現金1000萬元
貸:事業基金——一般基金13000萬元
固定基金——7000萬元
同時:作攤銷處理:
借:事業支出——其它商品和服務支出12000萬元
貸:無形資產——商譽10000萬元
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2000萬元。
上述處理在無形資產過戶時就核銷了無形資產的價值,無形資產不再有余額,資產負債表中也不能反映出無形資產的存在,在以后長達50年的時間中大額的無形資產都將處于賬外資產的狀態。
而每年期末出資人欲從辦學效益中取得合理回報時失去了明確的對照標準。這對事業單位資產的管理非常不利。
(二)在單位向外轉讓已入賬的無形資產時出現了沒有成本可轉的現象。例1處理后,如果再發生無形資產轉讓,則已經沒有成本可以結轉,時常會出現會計制度前后矛盾的問題。
三、完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建議
由于事業單位行業眾多,不同行業經濟業務別較大,尤其是無形資產在單位資產中的比重和作用不盡相同,而制度中并沒有考慮這種差別。于是,一些事業單位在處理相關業務時就會產生困惑,難以把握。從實際操作及預算管理角度來看,現行規定不但不能客觀記錄和反映事業單位無形資產的變化,也不能滿足事業單位利用無形資產增加自身價值的會計核算需要,同時,也無法與預算管理要求相適應。為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結合工作實踐,特提出了如下建議:
(一)增設“無形資產基金”科目。為了避免在無形資產攤銷中產生賬外資產,完善無形資產管理,應增設“無形資產基金”科目。該科目屬凈資產類科目,與“無形資產”科目同增同減,余額相等,互為對應科目。用來反映不實行內部成本核算的事業單位占用在無形資產上的資金。
(二)增設“累計攤銷”科目。參照《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的處理方法,增設“累計攤銷”科目。該科目屬于負債類科目,核算實行內部成本核算的事業單位對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計提的累計攤銷。事業單位按月計提無形資產攤銷時,借記“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科目,貸記本科目。該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無形資產的累計攤銷額。
上述例1在增設“無形資產基金”后應作如下賬務處理:
購入時:
借:無形資產——專利權20萬元
貸:無形資產基金20萬元
同時作攤銷處理:
借:事業支出——其它商品和服務支出20萬元
貸:銀行存款20萬元。
例2:在增設“無形資產基金”后獨立學院應作如下賬務處理:
借:無形資產——商譽10000萬元
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2000萬元
固定資產——房屋建筑物7000萬元
現金1000萬元
貸:無形資產基金——商譽10000萬元
無形資產基金——土地使用權2000萬元
固定基金7000萬元
事業基金——一般基金1000萬元
同時作攤銷處理:
借:事業支出——其它商品和服務支出12000萬元
貸:事業基金——一般基金12000萬元。
增設了“無形資產基金”科目,無形資產在攤銷列作支出后,仍以原始價值保留在資產負債表中,既能及時反映事業單位用于無形資產的支出,保證事業單位消耗的資金及時獲得補償,又避免了賬外資產的出現,同時也有效解決了會計制度前后矛盾的問題。
例3:實行內部成本核算的乙事業單位購入一項經營用的商標權,價值為50萬元,已用支票支付。根據有關方法測定,該商標權的壽命為10年,該單位將在10年內采用直線法進行攤銷。增設相關科目后有關分錄如下:
購入時:
借:無形資產——經營用50萬元
貸:銀行存款50萬元
每年末攤銷時:
借:經營支出5萬元
貸:累計攤銷5萬元
攤銷完畢時:
借:累計攤銷50萬元
貸:無形資產——經營用50萬元
增設了“累計攤銷”科目,實行內部成本核算的事業單位無形資產在攤銷列作支出后,能夠準確完整地反映出事業單位無形資產的攤銷過程及余額情況。
參考文獻:
為了進一步規范高等學校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高等教育事業健康的發展,國家財政部和教育部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國家有關的法律制度,結合高等學校的特點,聯合制定了新《高等學校財務制度》,并從2013年1月1日起執行。另外,為了適應中國公共財政體制改革,更好的規范高等學校的會計核算,保證會計信息質量,財政部根據《會計法》、《事業單位會計準則》,結合《高等學校財務制度》制定了新的《高等學校會計制度》,并從2014年1月1日起執行。
在實務操作中,有很多人將這兩個制度混為一談,其實,這兩個制度既存在一定的聯系,又有很大的區別。
它們兩者之間的聯系之處有:一是《高等學校會計制度》是結合《高等學校財務制度》制定的;二是這兩個制度都是國家財政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三是這兩個制度的內容、標準、對象相互兼容,為保證高等學校財務活動的合法性、規范性和有效性而設立的管理制度屬于財務制度;為保證高等學校會計信息的完整性、及時性和準確性而設立的管理制度則屬于會計制度。兩者之間有少量的交叉,但又各有側重。
它們兩者之間的區別之處有以下六點:
一是兩者的概念不同。《高等學校財務制度》是關于對高等學校財務行為進行管理的規范性文件的總稱。《高等學校會計制度》是關于對高等學校會計核算應當遵循的具體原則以及采納的具體會計處理方法的規范性文件的總稱。
二是兩者遵循的原則不同。《高等學校財務制度》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學校和個人三者之間的關系。《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的基本原則是:貫徹落實財政科學化和精細化管理要求,系統核算和反映高等學校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夯實財政管理和政策決策的信息基礎;密切配合公共財政體制改革,與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政府收支分類、財政撥款結轉結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等改革政策有機銜接,完善財政改革和政策執行的制度體系。
三是兩者要求的目標不同。《高等學校財務制度》的目標是為了進一步規范高等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高等教育事業健康發展。《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的目標是為了規范高等學校的會計核算,保證會計信息的質量。
四是兩者履行的職責不同。《高等學校財務制度》是指科學地運用管理知識、技能、方法對高校的所有經濟行為進行規范性管理的活動,主要體現在事前管理上,重在“管理”。《高等學校會計制度》是指以資金的形式對高校所有的經濟行為進行連續地反映、監督和參與決策的工作,主要體現在事后核算上,重在“核算”。
五是兩者具體的內容不同。《高等學校財務制度》是為了加強對高校財產、物資的管理和預算執行全過程的監控,防止弊端產生的規范、措施,如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結轉結余管理等。《高等學校會計制度》是財政部為了高校更好地使用資金,統一規范高校的會計核算原則及賬務處理方法,如資產的賬務處理原則及方法、負債的賬務處理原則及方法、凈資產的賬務處理原則及方法、收入和支出的賬務處理原則及方法等。
六是兩者沒有完全相結合。雖然《高等學校會計制度》是結合《高等學校財務制度》制定的,但兩者之間存在著矛盾之處:
(1)《高等學校財務制度》單獨設章規范高等學校成本費用管理,即《高校財務制度 》第56條:高等學校應當根據事業發展需要,實行內部成本費用管理;第59條:成本核算是指按照相關核算對象和核算方法,對高等學校業務活動中發生的各種費用進行歸集、分配和計算;第60條:費用按其用途歸集,主要包括教育費用、科研費用、管理費用、離退休費用和其他費用。但是,《高等學校會計制度》根本未提及成本費用的核算。
關鍵詞:經濟效益成本核算會計電算化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完善和發展以及醫療衛生改革的不斷深化,醫療市場的競爭日趨激烈,醫院的經濟效益面臨嚴峻的挑戰。客觀現實迫切要求醫院必須適時更新經營觀念,增強核心競爭力。
一、醫院成本核算的必要性
目前醫院經濟管理重收入、輕成本,重投入、輕效率,對科室、專業和病種成本無準確計量,已不能適應醫療市場發展的需要,嚴重影響著醫院的發展。醫院實施成本核算是醫院適應市場經濟的必然趨勢,也是醫療服務進入市場參與競爭的必然結果。
1、通過成本核算,可準確記錄、計算、分析各類材料消耗及費用支出情況,監控成本費用的發生,及時作出分析、反饋,為決策者提供科室各項經濟指標的完成情況,提供有效經營和最優化決策的信息支持,從而使決策者運籌帷握、統攬全局。
2、通過成本核算,將醫院經濟效益和科室、個人經濟效益結合起來,樹立職工成本效益的觀念,調動職工積極性,節約醫療成本,為醫院創造更高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3、通過全成本核算,為國家符合國情的衛生政策、制定合理的醫療收費價格提供依據。
衛生部衛規財發[2004]410號文件,《關于加強醫療機構財務部門管理職能、規范經濟核算和分配管理的規定》的通知中,明確要求規范醫療機構經濟核算與分配工作實行科室全成本核算。
新會計制度的實行和會計電算化的不斷發展為加強醫院成本核算和控制提供了基礎,使醫院成本核算和控制與會計賬務處理同時進行成為可能。
二、成本費用的分解和分配
醫院內部科室主要可分為有經濟收入科室(臨床服務類和醫技檢查類)和無經濟收入科室(行政管理類和后勤保障類)兩部分;醫院的主要成本費用包括人工費、材料費(含藥品費)、折舊及攤銷費和其他費用等。首先要把醫院發生的所有成本費用,在會計賬務處理時通過登記輔助信息,落實、匯總到各科室,自動登記到科室成本費用明細賬(新設賬簿,下同)。通過此明細賬可以進行科室成本費用的比較(有經濟收入科室管理費用分配前的成本費用比較)。然后把無經濟收入科室的成本費用(管理費用)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到各有經濟收入科室,自動登記到科室成本費用明細帳。這時無經濟收入科室成本費用明細帳戶余額為零,有經濟收入科室承擔了全部的成本費用。每個有經濟收入科室的成本費用就會準確及時的反映出來,避免了因與會計核算不同步而引起的誤差或滯后。
對醫院成本費用進行會計賬務處理時,按科室增填輔助信息,把醫院所有成本費用分解落實到各科室,按科室進行匯總,自動生成新的科室成本費用明細賬。把醫院整體成本核算和控制,分解成為各科室的成本核算和控制,讓科室直接參與到其中來,直接體現科室經濟效益,既有利于分配任務和管理,又有利于調動職工積極性。只要加強科室成本控制,醫院總成本費用也就降低了,醫院經濟效益也就提高了。
三、會計電算化下成本核算的基本方法
1、直接人工和材料的成本核算。
為確保成本核算的正確性和及時性,所有的成本核算都要由會計進行處理。現行會計軟件,對成本費用進行賬務處理時,只按照成本費用的性質分類登記,缺少按科室類別登記,需要在會計軟件中增添科室成本費用輔助信息。就像現在的銀行存款賬務處理一樣,支出每筆存款,同時登記輔助信息。譬如:計提職工工資時,首先按照崗位工資、薪級工資、津貼、社會保障費等類別登記支出,生成人員工資支出明細賬;同時把該工資支出額在輔助信息項目中登記到所在科室,歸集到該科室的成本費用中,計入科室成本費用明細賬。直接材料費用和其他費用也同樣進行會計處理,計入到該科室的成本費用明細賬中。
2、折舊及攤銷的成本核算。
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購置,先通過醫院資產管理科歸集核算其全部成本,根據資產使用年限,計算出月折舊或攤銷額。由資產使用科室領用、核對,再報財務科進行會計處理。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入賬時,除計入固定資產分類明細帳外,同時在輔助信息項目中登記到該資產的使用科室,計入到科室使用固定資產明細賬(新設賬簿)中。在會計電算化的幫助下,每月自動生成折舊或攤銷并進行賬務處理,自動歸集到該科室的成本費用中,計入科室成本費用明細賬;同時把折舊或攤銷額計入到科室使用固定資產明細賬中相應帳戶,作為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減項處理。資產管理科和資產使用科室根據權限進行核對和使用這兩個明細賬。這樣根據科室使用固定資產明細賬隨時掌握本科室固定資產及無形資產的折舊及攤銷和現值情況,方便了對資產的使用、維護、盤點、轉移和報廢。根據科室成本費用明細賬隨時了解本科室負擔的折舊及攤銷情況。
3、無經濟收入科室成本費用(管理費用)的分配與核算。
無經濟收入科室費用(管理費用),在新會計制度下不再在醫療和藥品之間進行分配,而是在有經濟收入科室之間進行分配。為了進行醫院經濟效益管理,應按照成本費用價值比例來確定分配率。在會計電算化的幫助下,有經濟收入科室人工費負擔比率等于該科室直接人工費除以有經濟收入科室的總直接人工費;同樣計算出材料費、折舊及攤銷費和其他費用的分配比率。自動把無經濟收入科室成本費用(管理費用)分配到各有經濟收入科室中。
最后,醫院所有成本費用全部記錄、分配到有經濟收入科室,通過科室成本費用明細賬簿,直接反應出各有經濟收入科室經濟效益情況。不但達到了醫院會計制度改革的目的,而且有利于醫院總體成本核算和控制,提高醫院經濟效益,維持醫院日常運轉和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吳淑玲.如何健全和落實醫院內部控制[J].中山大學學報論叢,2007;27
一、房屋范圍有章法,既不擴大也不縮小
稅法規定,獨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不征房產稅,但與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屬設施或者一般不單獨計價的配套設施需要并入原房屋原值計征房產稅。這就要求我們在核算房屋原值時,應當對房屋與非房屋建筑物以及各種附屬設施、配套設施進行適當劃分。
所謂房屋,就是上面有頂,四面有墻(或柱),能夠遮風避雨,可以供人們生產、休息、娛樂、活動、倉儲等的場所。根據這個定義,我們可以區別于其他的獨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圍墻、假山、煙囪、水塔、變電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磚瓦廠灰窯以及各種油氣罐等,以上建筑物均不屬于房產,不征房產稅。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設備或一般不單獨計算價值的配套設施,是指暖氣、衛生、通風、照明、煤氣等設備,各種管線,如蒸氣、壓縮空氣、石油、給水排水等管道及電力、電訊、電纜導線,電梯、升降機、過道、曬臺等等。由于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往往不僅僅為房產服務,稅法同時規定了具體界限:“附屬設備的水管、下水道、暖氣管、煤氣管等從最近的探視井或三通管算起,電燈網、照明線從進線盒聯接管算起。”
關于房屋中央空調設備是否計入房產原值的問題,財稅地字[1987]28號文件規定,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時,如中央空調設備已計算在房產原值之中,則房產原值應包括中央空調設備;如中央空調設備作單項固定資產入帳,單獨核算并提取折舊,則房產原值不應包括中央空調設備。關于舊房安裝空調設備,一般都作單項固定資產入帳,不應計入房產原值。
二、核算地價有技巧,圍繞“相關”找歸屬
無形資產準則第21條規定,“企業進行房地產開發時,應將相關的土地使用權予以結轉。結轉時,將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一次計入房地產開發成本。”該規定不僅適用于房產開發企業開發的商品房,對非房地產企業自行建造自用的房屋同樣適用。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第47條規定,企業購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讓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尚未開發或建造自用項目前,作為無形資產核算,并按本制度規定的期限分期攤銷。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商品房時,應將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全部轉入開發成本;企業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項目時,將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全部轉入在建工程成本。這里應當注意,一次結轉的土地使用權賬面價值只是指與在建工程相關的土地。
這里的“相關”應當理解為“對應”或“配比”。企業應當以對應房產占用的土地面積按比例結轉,對于非房產占用土地(如場地),應當予以攤銷。 例如,某企業于2002年3月1日征用100畝(66666.66平方米)土地,支付土地出讓金500萬元。企業按50年攤銷。2002年6月份,動用5000平方米(長100米,寬50米)
興建一號廠房。相關賬務處理為:
1.取得土地使用權時:
借: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5000000
貸:銀行存款5000000
2.2002年3月、4月、5月,每月應攤銷:5000000/50/12=8333.33(元)
借: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8333.33
貸: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8333.33
3.2002年6月初,“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賬面余額為:5000000-8333.33×3=4975000(元)
應結轉至在建工程金額為:4975000/66666.66×5000=373125.04(元)
借:在建工程——一號廠房373125.03
貸: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373125.03
4.本月應攤銷額=(4975000-373125.03)/597月=4601874.96/597=7708.33(元)
借: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7708.33
貸: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7708.33
關鍵詞:稅費 賬務處理 完善
國稅法規定的稅種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等近20種。目前對稅種的分類主要是按照其性質和作用,具體可分為流轉稅類、所得稅類、資源稅類、特定目的稅類、財產稅類、行為稅類和關稅。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賬務處理,按照各稅種是否影響企業當期會計損益,可將我國現有的稅種分類為價內稅、價外稅、代扣代繳稅以及代收代繳稅。
一、價內稅的賬務處理
根據我國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營業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關稅等稅種都屬于價內稅的范疇。
(一)計提、繳納稅款計入成本費用
對于多數價內稅稅種,企業一般在月末或季末計算繳納各種稅款并計入當期成本費用,賬務處理如下:(1)計提消費稅、營業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時,應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稅”科目。(2)計提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等時,應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稅”科目。(3)計提企業所得稅時,假設不存在遞延所得稅的問題,應借記“所得稅費用”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科目。(4)企業出租固定資產、讓渡無形資產使用權等應繳納營業稅時,應借記“其他業務支出”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科目。(5)企業根據應稅憑證的性質和規定的稅率計算應納印花稅額,并購買印花稅票后進行賬務處理時,應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二)計提、繳納稅款計入資產
部分價內稅稅種在計提、繳納稅款時沒有直接計入成本費用,而是先計入資產。但在以后期間,將通過固定資產的折舊、處置清理固定資產的凈損益等間接影響會計損益,賬務處理如下:(1)企業將自產的應稅消費品用于在建工程等,按規定計算消費稅時,應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2)企業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支付代收代繳消費稅時,應借記“委托加工物資”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3)企業銷售不動產按規定計算提取營業稅時,應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科目。(4)非房地產企業轉讓在“固定資產”科目核算的建筑物應交納土地增值稅時,應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科目。(5)企業以實際占用的耕地面積計算繳納耕地占用稅,并按照規定一次繳納稅款時,應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6)企業取得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按照規定繳納契稅時,應借記“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7)企業自營進口貨物按完稅價格和適用稅率計算應納進口關稅或消費稅后,應借記“庫存商品――進口商品”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進口關稅”或“應交稅費――應交進口消費稅”科目。
(三)計提、繳納稅款直接計入當期利得或損失
企業轉讓無形資產按規定應繳納營業稅時,應借記“銀行存款”、“累計攤銷”科目,貸記“無形資產”、“營業外收入”、“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等科目;或者應借記“銀行存款”、“累計攤銷”、“營業外支出”等科目,貸記“無形資產”、“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科目。
二、價外稅的賬務處理
增值稅雖然由企事業單位申報繳納,但企業主在銷售商品時又通過價格將稅收負擔轉嫁至下一生產流通環節,最后由消費者承擔稅款,即最終的消費者成為真正負稅人。因此,增值稅屬于價外稅,其計提、繳納不影響當期的收入和成本費用,具體的會計賬務處理如下:
(一)正常銷售業務或提供應稅勞務
首先,應借記“庫存商品”、“原材料”、“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科目。其次,應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最后,應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而對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首先,應借記“庫存商品”或“原材料”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科目。其次,應借記“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最后,應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二)視同銷售業務
視同銷售是一種特殊銷售,雖然并非傳統意義上的銷售貨物,但當企業的貨物所有權屬發生改變時,同樣應該視同銷售確認應稅所得繳納增值稅,例如將自產產品作為福利發放給企業員工、對外投資、贈送等。這種特殊收入,其稅費的會計處理與正常銷售業務有所不同。
具體賬務處理如下:(1)企業將自產產品作為福利發放給企業員工、分配股東、清償債務時,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或“利潤分配”或“應付賬款”或“短期借款”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同時,結轉相關的庫存商品成本和進項稅額,即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庫存商品”、“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2)將自產產品用于無償贈送時,應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科目,以及“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3)將自產產品用于對外投資,如果該投資具有商業實質且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時,應借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如果該投資不具有商業實質,則應借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貸記“庫存商品”、“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
三、代扣代繳稅和代收代繳稅的賬務處理
由于企業代扣代繳稅和代收代繳稅的扣繳義務人不是實際負稅人,其計提、繳納不會影響企業會計損益,具體的賬務處理如下:
(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發放工資代扣個人所得稅時,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科目。代繳納個人所得稅時,應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二)代扣代繳營業稅
營業稅雖然屬于價內稅,其計提繳納稅款通常計入成本費用,但在實務中有些具體情況難以確定納稅義務人,因此稅法規定了營業稅扣繳義務人。具體如下:(1)受托發放貸款的金融機構;(2)建筑業工程實行總承包、分包方式的總承包人;(3)納稅人從事跨地區工程提供建筑業應稅勞務的或者納稅人在勞務發生地沒有辦理稅務登記或臨時稅務登記的工程建設單位和個人;(4)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發生應稅行為而在境內未設有機構的人;(5)單位或者個人進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售票者;(6)分保險業務的初保人;(7)個人轉讓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商譽的受讓者。
工程總承包方將工程分包給分包方,代扣營業稅時,借記“應付賬款”科目,貸記“應交稅費――代扣代繳營業稅”科目。工程總承包方代分包方繳納營業稅時,應借記“應交稅費――代扣代繳營業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三)代收代繳消費稅
消費稅屬于價內稅,其申報繳納通常計入當期成本費用,但對于確實屬于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費和代墊部分輔助材料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稅法規定受托方是消費稅代收代繳義務人。企業受托加工應稅消費品,代收消費稅時,賬務處理為,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交稅費――代收代繳消費稅”科目。企業受托加工應稅消費品,代繳消費稅時,應借記“應交稅費――代收代繳消費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四、完善稅費賬務處理的建議
為使報表使用者能更清楚地了解稅款的計提繳納情況及其對會計損益的影響,方便簡化納稅人申報繳納稅款,建議完善各種稅費的賬務處理。
第一,將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目前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的稅金統一記入“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并設置二級會計科目“經營稅費”和“非經營稅費”,即將營業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等歸入前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等歸入后者。
第二,借鑒固定資產清理會計科目的設置,增設“無形資產清理”科目,核算處置無形資產收入、支付的相關稅費等。
第三,為了區分企業自行負擔和代扣代繳的稅金,建議在“應交稅費”科目增設二級明細科目“自負稅”、“代扣代繳稅”以及“代收代繳稅”,分別核算企業所得稅、消費稅等自負稅和個人所得稅等代扣代繳稅和代收代繳稅。例如,企業發放工資代扣個人所得稅,可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記“應交稅費――代扣代繳稅(個人所得稅)”科目。
第四,根據增值稅條例和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將自產產品用于贈送、對外投資應視同銷售收入繳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這與目前的會計賬務處理并不完全一致。實際上,在這些業務中,所有權和管理權均已發生改變,且企業通過捐贈或投資將收獲良好形象、知名度和投資收益等“經濟利益”,已經滿足《企業會計準則》確認收入的五個條件。因此,為簡化財務人員的稅費賬務處理和納稅調整,建議修改《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等,將產品用于贈送、對外投資的會計賬務處理可參照“產品作為福利發放給企業員工、分配股東、清償債務”進行,即先確認收入和銷項稅額,后結轉相應成本和進項稅額。
參考文獻:
1.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中級會計實務[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