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19 16: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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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財政政策;新型城鎮化;財政資金
新型城鎮化建設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必經之路,是城鄉統籌發展的新起點,是拉動經濟增長的新引擎,也是我國經濟發展的戰略轉型。新型城鎮化建設不是簡單的“造城”運動,是黨和國家實現社會主義和諧發展的重要措施。新型城鎮化的進程中,政府的財政政策一直扮演著重要角色,其發揮了積極的經濟職能和社會調節職能,優化、調配社會資源和資金,保障新型城鎮化進程的順利推進。[1]
一、新型城鎮化與財政政策的理論闡述
(一)新型城鎮化的內涵
新型城鎮化建設具有兩層內涵,其一是要建設符合社會主義現代化和經濟運行軌跡的城鎮,推動區域之間、城鄉之間的互動;其二是要實現城鎮的資源優化配置,有助于新型城鎮化的良性循環發展,發揮城鎮資源的最大利用率。新型城鎮化建設不是簡單的擴大城市規模,轉化農村人口,其要優化城鄉的空間結構,合理配置城鄉的各種資源,使得鄉村有序、平穩、科學的向城鎮化轉變。在新型城鎮化的進程中,不僅涉及了該區域及周邊地區的生產要素流動,還有區域的土地、環境等資源的利用,更直接影響著產業結構、就業、社會福利等多方面,傳統鄉村的諸多要素都會被改造、升級和演進。
(二) 財政政策的功能理論
從財政政策的功效角度來看,在城鎮化的進程中,財政政策發揮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財政政策與城鎮化的發展水平是相互作用的,尤其是經濟發展水平。一方面,財政的收支情況取決于經濟的發展水平;另一方面,城鎮的經濟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受財政政策的影響。城鎮的經濟發展水平與城鎮化的水平之間呈正比關系,城鎮的經濟發展好促使了財政收入的增加,則會有更多的財政投入來推進城鎮化的建設;城鎮化水平的提高,會使得城鎮的輻射效應和聚集效應明顯,進而為財政增加收入。[2]
從財政政策的職責角度來看,我國城鎮化的進程受雙重動力影響,即政府和市場兩個方面,相應的政府制定財政政策也會隨經濟發展而轉變。早期的城鎮化建設中,政府的財政政策是發展的主動力,城鎮化的發展模式是自上而下的,政府的財政政策發揮著引導作用。政府制定統一的城市發展戰略及經濟發展計劃,發展城市的數量和規模由政府決定,并通過財政投資來建設。隨著經濟體制的改革及財政體制的完善,各類經濟主體包括個人、企業及政府都不斷在發展,形成了以政府財政為主導,各經濟主體共同推動城鎮化建設的自下而上模式。因此,在城鎮化進程中,要明確財政的職責,正確發揮財政政策的指導性作用。
二、 財政政策在新型城鎮化建設中的功能
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過程中,財政政策通過財政收入和支出兩個方面來發揮其作用。通過分析發現,財政收支與城鎮化率的走向一致,均呈上升趨勢,城鎮化率的上升與財政政策的推動作用密不可分。具體功能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財政政策優化了城鎮化發展的制度環境。分稅制的財政管理體制改革推動了新型城鎮化建設,分稅制依據事權確定中央和地方的財權制度,使得地方政府能夠更為靈活的制定有利于城鎮化發展的稅收種類,提高地方政府的財政能力。同時,財政轉移支付形式和數量也有所調整,將財政收入的部分返還地方,并考慮到結合地域、人口、經濟發展指標等多重因素,比如,對人口流入多地區而需要增加公共服務費用予以財政支持。另外,公共財政支出制度促使了城鎮化進程中基礎設施的建設,政府投入城鎮基礎設施進行,提升城鎮的交通、住房等方面的生活水平,并對科教文衛等公共事業的增加投入,整體上創造良好的城鎮發展環境。
其次,財政政策營造了城鎮化發展的投資環境。發展城鎮經濟是新型城鎮化的重要任務,城鎮經濟有別于大城市的經濟發展,其生產和經營具有一定的靈活性。因此,要根據城鎮的特點,主動吸引適合自身發展的大中城市轉移產業,發展具有特色的城鎮經濟。同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財稅優惠政策,為新型城鎮化建設吸引各類資源做好部署。比如,流轉稅優惠政策的實施,規定了屬于國家鼓勵類的鄉鎮企業申請貸款所產生的利息,可全額免除,并享有利息補貼。
第三,財政政策推動了城鎮化發展的人口轉移。新型城鎮化的進程中,失地農民會進入城鎮從事二、三產業,這些農民要考慮到醫療、養老等問題,政府也要解決好農民所擔憂的社會保障問題。因此,政府對社會保障的支持程度決定了城鎮化建設的進度。政府投入部分資金來補貼社會保障,向農村居民征繳養老保險并進行一定額度的補貼,還提高了城鎮居民最低生活水平,確保城鎮居民能維持基本的生活。政府還為農民工就業創造良好的條件,向農民工提供就業機會的企業實行稅收優惠政策。政府加大資金投入來推動城鄉居民均等化,不斷完善社會保障制度,逐步改革戶籍管理制度,增加公共服務支出等,這些財政政策避免了農民流入城鎮后的擔心,進一步推動了新型城鎮化的發展。
三、新型城鎮化建設面臨的財政政策問題
(一)新城鎮化建設面臨的財政收入問題
新型城鎮化建設是一個涵蓋多級城鎮體系的任務,不僅要確保城鎮基礎設施的建設,還要不斷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務體系。目前,我國城鎮基礎設施建設主要依靠政府的財政支持,隨著城鎮人口的擴大化,則需要投入更多的資金,但因我國財政政策受多種因素的制約,其財政能力無法滿足城鎮建設的需求。主要因以下幾個因素所致:
首先,稅收政策不合理導致財政收入不足。新型城鎮化建設不僅需要政府的財政轉移支付的扶持,還要大力發展城鎮經濟獲得稅收來支持城鎮建設。但我國的稅收制度有不合理的地方,分稅制度導致了各級政府職能的錯位,引發了財政收支的不到位。同時,稅收結構與地方產業結構不一致,使得地方政府難以獲得足夠的財政收入來投入基礎設施建設。第二,投融渠道過窄導致財政資金不足。地方政府要解決財政資金不足問題,就不能僅僅依靠單一的轉移支持政策,而是不斷探索新的投融資機制,引導社會資金來支持城鎮化的發展。目前,為了推進城鎮化建設,地方政府主要采用以地生財和銀行貸款兩種方式,以地生財短期內可聚集較大資金,促進城鎮經濟的快速發展,但其會抑制社會投資,擴大城鄉差距;銀行貸款則以短期為主,但會加劇財政壓力。正因不合理的融資結構,單一的融資方式,導致投融資金不能有效的服務于城鎮化的建設。第三,財政資金不足導致人口城鎮化緩慢。新型城鎮化建設包括了土地城鎮化和人口城鎮化,目前我國土地城鎮化的速度快于人口城鎮化,主要是因財政投入不合理,城區缺乏相應的基礎設施和產業布局,阻礙生產要素的流動,缺乏人口吸引力。
(二) 新型城鎮化建設面臨的財政支出問題
新型城鎮化建設發展需要良好的環境,這就要政府的財政大力支持。因此,要優化財政的支出結構,提高資金的使用率。財政支出結構是指國家的各類支出在財政總支出中所占比例,當前我國的財政支出以社會管理支出為主,但其還存在著一些不合理的現象,表現為以下幾方面:
首先,財政支出中投入城鎮規模建設多,城鎮質量少。城鎮化建設的過程中,政府相對重視城鎮的規模和數量,而忽略了提升城鎮的質量,出現了“造城”現象。政府投入大量資金用于建造新城,但缺乏合理的規劃,沒有相關支撐生產生活的產業鏈、公共服務體系。第二,財政支出中投入土地相關產業較多。由于分稅制的改革,其劃分標準不明確,使得地方稅種不健全,轉移支付不到位,導致了城鎮化過程中資金短缺,進而引發了政府利用土地獲得資金的行為,盲目征收土地不僅損害了農民利用,還導致產業結構不合理,形成了經濟的惡性循環,會阻礙新型城鎮化的發展。
四、財政政策推動新型城鎮化建設的路徑
新型城鎮化的發展與我國經濟增長有著密切的聯系,經濟發展推動了產業結構和社會經濟結構的升級,相對發達地區擁有較好的工資待遇、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及生活水平,吸引了發展緩慢地區的人口轉移,促使了人口的城鎮化。[3]如果地區政府投入一定的財政資金來完善相關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等,就會吸引更多人口涌向城鎮,實現整個城鎮的城市化。因此,財政政策要從以下幾方面推動城鎮化:
首先,要建立健全基本的財力保障體系。要加大各級政府對城鎮化建設的財政支持力度,制定合理的財稅分配方式,能夠支持城鎮化建設的加速前進。要進一步明確省、市、縣與鄉的財政分配比例、地方稅種劃分標準。比如,有利于城鎮持續發展,具有導向性作用的稅種(土地收益金、維護建設稅等)分配要傾向城鎮。又如,地方政府新增的財政收入中,大比例的資金應用于鼓勵城鎮經濟建設,改善城鎮的投資環境,吸引大量社會資金的注入。還要適當上調稅費返還比例,特別是土地出讓金等專項費用要提高返還比例,地方政府盡量不占有土地金,除上繳部分,應保證剩余部分的80%用于城鎮化建設。同時,城鎮化地區要積極發展當地經濟,不斷提升地方政府的財政能力。要大力發展適合本地經濟情況的特色產業,形成產業鏈,使得政府財政收入有更好的財源,為其發展城鎮化提供又來了的保障。
第二,要完善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體系的財政支出制度。從健全城鎮社會保險方面考慮, 政府要制定財政補助與個人繳費相結合的模式,以個人繳費為主,政府財政給予適當的補貼,同時要覆蓋整個城鎮和農村,并與其他土地養老、農村低保等制定相結合。要設立能夠自由轉換的城鄉社會保險機制,使得農村人口參加社會保險的居民可轉變為參加城鎮社會保險,逐步完善城鄉社會保障制度的一體化。從健全醫療保障制度方面考慮,政府要加大力對城鎮衛生醫療的資金投入力度,制定具有傾斜性的財政政策,扶持城鎮衛生設施的建設,實現醫療服務的均等化。政府要籌集資金來完善醫療保障,就應不斷完善投融管理機制,吸引更多社會資金的投入,加快城鎮化建設的進程。[4]
第三,要完善城鎮基礎設施建設的財政支出制度。加快城鎮化的基礎設施建設,僅依靠政府財政是不夠的,要采取各種政策來引導多種投資主體參與,形成多元化的投資機制,確保城鎮化的設施建設順利開展,對其提供資金動力和支持。政府要針對不同種類的基礎設施項目,制定不同的財政政策,對于建設周期長、資金回報低的項目,可適當減免投資企業的稅費,或者投資其他項目時,給予企業的資金補助和財政補貼。同時,政府要從直接投資者的身份轉變為引導者,發揮其經濟調節的作用,吸引民營資本進入到城鎮化項目的投資中,降低投資門檻,以市場為依托,營造一個符合市場機制的投資環境。
綜上所述,要加快新型城鎮化建設,就要結合城鎮經濟發展的特點,充分利用優勢,為城鎮化建設提供財力保障;政府要積極轉變職能,不斷創新和完善財政管理體制,進一步完善財稅分配方式,健全基本保障和基礎設施的財政支出體系,加大對公共服務體系的財政投入;政府要改變單一的籌資模式、拓寬投融渠道,逐步構建以財政資金為主導的多元化投融資制度。因此,只要維持財政收支穩定,才能促進城鎮化的持續穩定發展,同時完善的財稅體系、合理的財政政策,是維持城鎮化快速發展的關鍵。(作者單位:仰恩大學經濟學院)
參考文獻:
[1]閆坤,鄢曉發,張立承.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的財稅政策[J].稅務研究,2008(6)
[2]陸成林.促進我國城鎮化科學發展的財政政策選擇[J].地方財政研究,2012(4)
自己偏居一隅,不能全面分析其間的利弊沿革,但就城鎮化的形成與增大,是與其經濟生產相適應的一個過程,一夜不能成為一個胖子。所以,不論是理念上,還是實際上,城鎮化是一個演進的歷史過程,不是某一領導或部門的一個指示或指標所能夠完成的。盡管國家設置了諸多的職能部門,其實它們的職責是有限的,即管理協調發展中的糾紛。而在法律的界定中,不可能保證包羅萬象的事無巨細,都要以法的形式加以厘定,而什么事情都是:事在理先。也就說:總是先有游戲,后有準則。所以,國家發改委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的馮奎的文章《讓城鎮化成帶動經濟發展的持續動力》就是典型的一例。
馮奎認為:近段時間以來,關于新型城鎮化的討論非常多,地方上冠以城鎮化的各種規劃層出不窮。但要清醒地看到,一些地方,各種含糊不清的認識確實掩蓋了新型城鎮化的內涵,模糊了新型城鎮化的發展方向與政策重點。例如有的地方領導認為城鎮化就是建新城、擴老城,不斷擴大城市面積,就是刺激房地產,就是搞工業化,還有的地方認為城鎮化就是拆掉農村、消滅農村,就是讓農民抓緊“上樓”,等等。城鎮化概念被隨意“泛化”;城鎮化變成了什么都能往里裝的筐,政策重點被錯誤理解,這些苗頭已經十分明顯。
顯然他是就政策法規角度來解釋城鎮化建設的。而無論怎樣從經濟的角度的方面引申,都脫不了法律的亟盼和政策的約束。因為事物的發展一旦開始,它有其自身的發展規律,它會按照自身的發展規律而發展,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同時,法本身是一個概念的東西,在解釋上,它不但因人而異,而且還會因時、因事、因環境而異。在某一情勢下的可原諒,不代表著事情的正確處理和正確采納。在世間任何事情中,客觀事物是不可能按照統一的格式走出統一的道路。恩格斯曾經很形象地說過:它像一個平行四邊形,體現出各方面的作用力。因此,任何團體、任何個人無論他有多偉大都不可能具體按照他個人的意志行事。而且,結果也不一定符合預期,甚至與預期結果,有著天壤之別。城鎮化的人為推進,其結果也是一樣。法律條文越精細,數據越精確,漏洞就越大。就像建設橋梁叫數學家計算一樣,他計算的越精細,在實際操作中,越不能夠做到。在錢塘江大橋建造中,就出現類似的事件。數學家們已經精確到了小數點一下,試想,橋梁建造者們能做到嗎?
所以,城鎮化建設的推進,應以其經濟力的負載為最大限度,而不是用法的、行政的規定來加以推進。理由有三:
1.經濟的負載能力是城鎮化發展的根本動力:經濟的發展是社會生產社會化集中的表現。人類發展過程由動物轉化為人類后,就是一個群體的力的結合和力的運用過程。在個人力所不能的時候,聯合起來的力,就是首選。雖然,其他動物也有力的聯合,但是它們都不是自覺的有意識的經常地有組織的聯合,只有人類才能做到有組織、有計劃、有綱領、有目的的來達到力的聯合。這就是社會化生產社會化管理的理念的提出基礎。而隨著生產規模的擴大,這一結合的趨勢與目的性更加突出。城鎮化的進展,就是這一力的體現。也是這一力的要求在發展的源泉所在。因此,城市化發展就成為人類發展的一個既定趨勢。他不是某一個人,某一個機構所能左右的。它有水到渠成之妙,水滴石穿之功。因此人為的設計與強行推進,在經濟能力不能負載之時,人為的工程就會成為累贅。
2.人員集中既有其消費集約化推動又有其破壞作用在城鎮化推進過程中,人們只看到了他的集約化經濟消費的推動作用,而忘記了他的集約化破壞作用。而在這個集約化消費過程中,人員的消費和勞動力的消費就成為制約城鎮化發展的最大障礙。一方面勞動力的使用與勞動市場的展開,必將成為社會化管理的焦點,這將需要有專業培訓后的管理人才提供的管理服務。另一方面,社會需要為其提供足夠的就業來安置和利用勞動力。再就是為失去勞動力的人員提供足夠的生活福利保障。這三個制約條件的破解,并不僅僅是一紙空文所能奏效的。
當前,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和人口最多的國家,我國也同時迎來了全球規模最大的老齡化人口和范圍最廣的城鎮化歷程。高速推進的城鎮化和高位運行的老齡化,給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特別是社會養老產業的發展帶來了一系列新的挑戰,也帶來了新的發展機遇。
一、人口老齡化形勢日益嚴峻,給社會養老產業發展帶來了巨大的壓力
聯合國將“60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比例10%,或65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比重達到7%”作為判斷一個國家是否進入老齡社會的標準。按此標準,我國在1999年即已邁入老齡化社會。近年來,隨著人均壽命的顯著提升和出生率的明顯下降,我國的人口老齡化問題也變得日益嚴重,目前我國已進入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階段。截至2012年底,我國老齡人口已達1.94億人,占人口總數的14.3%;預計到2020年將達到2.43億,占人口比重的18%;到2030年將超過3億人,而到2050年將達到4.5億,屆時老年人口將占到總人口的33%,即平均每三個人中就有一個老年人,我國將進入重度人口老齡化社會。同時,隨著我國老齡化人口規模的快速膨脹,以及隨之而來的高齡化、失能化和空巢化現象,我國的老齡化還呈現出未富先老的特點,給我國社會養老產業發展帶來了更多的現實困難,社會養老問題也成為了當前我國社會所必須面臨直面的一個重大問題。如不立即著手解決,將無法實現社會優質資源的高效使用,也將直接影響到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二、城鎮化進程不斷加快,給社會化養老發展提供了新的歷史機遇
城鎮化是指農村人口不斷向城鎮轉移,第二、三產業不斷向城鎮聚集,從而使城鎮數量增加、規模擴大的一種歷史過程。這個過程帶來了兩個結果:一是城鎮數目的迅速增多,二是各城市內人口(包括老齡人口)規模不斷擴大。而人口在城市的聚集,會產生顯著的規模經濟效應,使私人和公共投資的平均成本和邊際成本均得以大幅度降低,產生更大的市場和更高的利潤。從過去200多年國際城鎮化的發展歷程看,城鎮化能給經濟發展帶來巨大的潛在機會,有效促進社會管理創新,推動社會公共服務普及,并大幅降低了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等公共服務設施的平均供給成本,提高公共服務質量和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顯著縮小城鄉和地區發展間的差距。據中國社會科學院有關專家估計,在快速推進的城鎮化背景下,城鄉分割的戶籍管理“二元結構”將被打破,人口的遷移、流動也將更加頻繁,我國將有年均1000多萬以上農村人口轉移到城市,部分農村人口落戶后將就近選擇在城鎮生活和養老,這也將為我國社會養老產業發展提供新的歷史機遇。
三、在城鎮化和老齡化背景下社會養老產業發展遇到的主要問題
盡管我國社會養老服務市場需求巨大,統計表明,2015年我國老年人的養老服務市場需求將達到1.2萬億元,2050年將達到5萬億元,但總體來講,我國的社會養老產業還處在起步階段,存在的突出問題就是社會養老產業的發展與我國龐大老年人口的實際需求還有較大差距,與我國快速發展的城鎮化進程還不相適應。具體表現在:一是目前我國養老產業發展的制度不完善,優惠政策不足,未形成有利于社會養老產業迅速發展的政策環境。二是各級政府對社會產業的投入偏少,社會資本進入的興趣不大,社會養老產業規模比較小、層次比較低。三是社會養老服務業發展相對滯后,管理人員不足、專業化程度不高、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四社會養老產業發展較不平衡,城鄉、地區之間差距比較大,既有存在“一床難求”的情況,也有“床位閑置”的現象。五是社會養老產業基礎還比較薄弱,存在市場行為不規范、行業標準不統一、監管不到位、市場開發研究不足等問題,亟待進一步加強政策支持,推動建立一個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社會參與、全民支持的社會化養老服務產業。
四、進一步推進我國社會養老產業發展的政策建議
一是要進一步完善社會養老產業發展制度和扶持政策,大力發展社會養老產業。發展社會養老產業既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必然舉措、也是新型城鎮化的建設目標,更是目前穩增長的有效手段。要充分發揮政府作用,把社會養老產業納入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列入國家重點扶持行業目錄,并根據我國國情,研究制定、落實引導和扶持社會養老產業發展的支持政策,制定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養老服務的政策措施,鼓勵和吸引更多的民營資本和社會力量投身社會養老服務行業。
二是要加強社會養老服務機構建設。中央和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大投入,安排預算內資金及財政專項資金,大力支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加大對養老機構尤其是民辦養老機構的資金資助力度,并通過完善扶持政策,吸引更多民間資本、公益慈善組織重點參與養老機構建設,培育和扶持養老服務機構和企業發展。同時適當控制新建養老機構的檔次和規模,要根據老年人生理和心理特點進行合理規劃建設,體現人性化要求,防止貪大求洋,盲目攀比,過分追求豪華和高檔,要在全社會倡導整合社會閑置資源興辦養老服務機構,提高現有資源的利用效率。
三是要不斷完善投融資政策。金融機構要加快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拓寬信貸抵押擔保物范圍,積極支持養老服務業的信貸、投資等需求。要積極利用財政貼息、小額貸款等方式,加大對養老服務業的有效信貸投入。要逐步放寬限制,鼓勵和支持保險資金投資養老服務領域。加強養老服務機構信用體系建設,增強對信貸資金和民間資本的吸引力。
四是要不斷完善社會保障和各類補貼支持政策。一方面,要繼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健全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適時提高養老保障水平,覆蓋更多的城鄉老齡人口,使其能有更多的經濟能力購買社會養老服務。同時,要進一步建立健全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制度。另一方面,可根據養老產業發展需要,進一步推進民辦公助,選擇通過補助投資、貸款貼息、運營補貼、購買服務等補助方式,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服務機構,開展養老服務。
五是要不斷完善稅費優惠政策。要繼續落實好國家現行支持社會養老產業發展的各類稅收優惠政策,進一步制定和完善支持社會資本投資養老產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對社會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護服務免征營業稅,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自用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按規定免征企業所得稅。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向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捐贈,符合相關規定的,準予在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稅法規定比例扣除。同時,養老機構的用電、用水、用氣、用熱等也要按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切實通過各項優惠政策減輕養老機構的負擔。
六是要加強老年用品、用具和服務產品的開發。要加強對老年人所需的各類生活用品、康復輔具、電子呼救等產品的研究開發,拓展適合老年人需求的特色護理、家庭服務、健身休養、文化娛樂、金融理財等服務項目,制定更多制度和措施,培育壯大老年用品消費市場,打造一批老齡產業知名品牌,扶助一批生產老年用品、用具和提供老年服務的龍頭企業。
七是要繼續完善社會養老土地供應政策。要制定支持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土地政策,結合城鎮化發展規劃,及時將各類社會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納入城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合理安排養老產業用地需求。要積極將閑置的公益性用地調整為養老服務用地,對于社會資本舉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要實行與政府部門舉辦的養老機構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對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用地,要按照國家對經營性用地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的規定優先保障土地供應。
(一)小城鎮建設發展規劃、進程與經濟發展水平
1、建設發展規模。邵陽市現有土地面積2.08萬平方公里,總人口728萬人,占湖南省總人口的11%,鄉鎮197個,其中縣城以下的鄉鎮 188個,小城鎮88個,比2000年末增加6個,增長7.3%。小城鎮建成區面積436.1平方公里,比2000年擴寬167平方公里。
2、城市化水平。2000年以來,邵陽市小城鎮發展迅速,到2009年末,城鎮人口規模達到124.44萬人,比 2000年增長36.25%。
3、經濟發展水平。2000年以來,邵陽市小城鎮經濟得到了較快發展,2009年末88個小城鎮生產總值355.4億元,占縣城以下鄉鎮生產總值的63.4%,比2000年增長1.1倍,其中一、二、三產業分別為129.8億元、117.1億元、106.1億元、比2000年分別增長41.2%、265.9%、133.7%;財政收入18.1億元,財政支出50.9億元,比2000年分別增長1.4倍、2.6倍。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628元,高出轄內人均可支配收入1054元。
4、建設投資。2000年至2009年期間,88個小城鎮建設累計投資146億元,其中公共設施建設投資46.4億元,占投資總額的31.8%。
(二)建設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整體水平不高。全市縣城以下的88個城鎮中,真正上規模或具有一定特色的集鎮不多。人口偏少,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共設施投資效益,難以積聚一定規模的生產要素與人流,難以發揮基礎設施和工業發展的規模優勢。據對小城鎮周邊農戶調查反映,普遍對小城鎮公共服務(醫療、衛生、教育)等滿意度不高。
2、規劃不配套。由于受規劃資金不足和部門規劃不同步、不協調的影響,造成規劃總體上缺乏整體性、科學性與前瞻性,規劃深度明顯不夠。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電力、電信、環境保護等專業規劃與城鎮總體規劃缺乏協調,內容不配套,建設難同步,造成了很多浪費。
3、投資渠道單一。目前,全市絕大多數鄉鎮都是吃飯財政,有的負債很重,很難抽出資金來搞建設。而在經營城鎮方面,由于我市城鎮普遍規模較小、經濟實力較弱,城鎮經營的投資回報不高,多數城鎮建設的投入機制不健全,金融支持城鎮建設的投入渠道不暢等,利用社會資本投入建設城鎮的吸引力不強,金融和社會資本參與小城鎮建設受到約束。
4、城鎮管理功能不全。一是邵陽市城鎮建設管理機構亟待統一。縣城以下建制鎮規劃建設管理機構不健全,人員不穩定,執法主體難以明確,城鎮管理工作難度大。二是管理人員經費不足。各縣(市)城鎮規劃建設管理人員實行差額撥款(每人每年3-5千元),其余依靠從收取規劃管理費中補足。這一收費項目被取消后,這些人員的工作都難以保證,嚴重影響隊伍的穩定和正常的規劃建設管理工作開展。三是管理人員素質不高。在縣城以下城鎮管理隊伍中,本專業或相近的大中專畢業生不到30%,能獨立承擔規劃管理的不多。
5、政策落實乏力。近年來,各級政府為了加快城鎮建設步伐,先后出臺了一系列促進城鎮發展的政策文件,但是,這些文件在實際操作中卻難以落實。如:國務院、省政府先后頒發了《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村莊和鄉鎮規劃建設管理辦法》。然而,《條例》和《辦法》在我市一直未能實施,城鎮規劃區范圍以外的村民建房以國土管理代替規劃管理,造成鄉村建房特別是城鄉結合部建房十分混亂。
6、產業支撐不強。縣城以下城鎮工業化程度低,主導產業不明顯,制約了經濟快速發展和農村人口向城鎮轉移,目前只有邵東廉橋鎮、火廠坪鎮、仙槎橋鎮和洞口高沙鎮、隆回六都寨鎮、新邵陳家坊鎮等城鎮產業比較發達外,其它城鎮產業仍然以綜合商貿型為主,無特色產業,大部分人員主要從事商品零售服務和外出務工。
二、金融支持小城鎮建設和發展的總體情況與存在的問題
(一)金融支持小城鎮建設的總體情況
1、小城鎮建成區金融機構網點占有率較大。2009年末,邵陽市88個建制鎮擁有金融機構網點202個,占全市金融機構網點的2.9%。全市縣城以下城鄉居民每10000人擁有金融機構2.3個,小城鎮每10000人擁有金融機構3.5個,機構設置占有率相對較大。
2、小城鎮金融機構對小城鎮建設信貸投入總量較大。2000年以來,小城鎮建成區內金融機構積極支持小城鎮建設,至2009年末,小城鎮內金融機構貸款余額56億元,累計發放貸款154億元。
3、小城鎮金融支付體系建設不斷加強。近年來,人民銀行積極推進農村支付體系建設,小城鎮金融機構中有196個網點的支付網絡并入人民銀行支付結算體系,現代支付工具布設力度加大,在小城鎮布設POS機27臺。
4、小城鎮金融服務創新產品不斷增多。近幾年來,邵陽市金融機構在小城鎮推出各類金融創新產品30多種,到2009年末各小城鎮金融機構發放各種銀行卡46萬多張。
5、支持小城鎮居民創業。2000年以來的近10年間,金融機構積極向小城鎮居民累計發放創業貸款67億元,支持了36754個個體工商戶創業。
(二)金融支持小城鎮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1、貸款機構不健全。邵陽市轄四家國有商業銀行2000年共有縣級支行47個,營業所和分理處151個;城市信用社11個。到2009年末,國有商業銀行經過降格、撤并,縣級支行減少到41個,營業所和分理處減少到139個。農村信用社也經歷了撤站并聯站的過程,機構收縮由1995年末的4000多個信用社(站)并為2009年末的1000余個信用社。目前真正能夠發放貸款、支持小城鎮建設的金融機構已顯得十分單一,除了極少數的國有商業銀行縣級支行外,主要重任則落在農村信用社肩上。
2、貸款總量不足。據調查,2000年邵陽市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余額為108.8億元,其中小城鎮建設貸款為27.8億元,占25.5%;2009年末,全市金融機構貸款余額已達276億元,小城鎮建設貸款為72億元,占26.1%。小城鎮建設貸款年均增幅比全市各項貸款年均增幅慢4.1個百分點。特別是個別縣(市)的國有商業銀行貸款呈現負增長,導致小城鎮建設貸款也大幅下降。
3、貸款結構不合理。主要表現在:個體工商戶和個體生產經營性貸款多,基礎設施建設貸款少;城鎮居民的小額消費貸款多,啟動發展性貸款少;商業性貸款多,扶貧性貸款少;短期性貸款多,中長期貸款少;上浮利率貸款多,優惠利率貸款少等等。以邵陽市為例,全市2009年末72億元的小城鎮建設貸款余額中,基礎設施貸款僅占8%左右,60%以上為個體工商戶及個體生產經營性貸款,20%左右為居民消費及購房建房貸款。而且這些貸款80%以上為商業性高利率貸款,且期限一般為3-6個月,跨年度的貸款極少。
4、貸款方式不靈活。從邵陽市的小城鎮建設貸款中,我們可以發現,信貸方式單一,集中、呆板的表現為抵押、質押、擔保貸款。信用貸款只有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其他信用貸款基本為零,創新性貸款品種幾乎沒有。信貸方式死板、不靈活。如邵陽市2000年末小城鎮建設貸款余額27.8億元中,尚有20%左右個人信用貸款,到2009年末72億元的小城鎮建設貸款余額中,幾乎沒有信用貸款,90%為抵押和質押貸款,10%左右為擔保貸款。
三、金融支持小城鎮建設與發展的思考
如何推進小城鎮建設,金融應當怎樣支持小城鎮建設,是當前金融工作的重要課題之一。我們認為現階段應當著重解決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提升推進小城鎮化進程帶動“三農”發展的理念,加大金融支持小城鎮建設的力度。
第一,要充分認識加快小城鎮建設的戰略意義。一是加快小城鎮建設是解決“三農”問題的根本途徑。加快農村城鎮化進程,伴隨著農業二、三產業的集聚和集約化發展,有利于提高生產經營的市場化、組織化程度和社會化服務水平。二是推進小城鎮化進程是解決農村剩余勞動力的最佳途徑。針對目前大中城市就業壓力大的現狀,推進農村城鎮化,能很好地解決農村勞力尚不完全具備離開土地的條件,而又能同時兼營二、三產業的矛盾。三是推進小城鎮化進程可有效拉動國內需求。加快農村城鎮化,不僅可以把占有總人口70%以上的農村居民潛在的消費能量釋放出來,而且能孵化出新的、龐大的投資和消費能量,擴大規模,并提高整個農民的消費質量。四是推進小城鎮化進程是實施農業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必由之路。
第二,推進小城鎮建設為金融機構提供了更多的市場機遇。農村小城鎮建設,不僅為農村金融市場的發展提供了條件,使信貸活動有一個較廣闊的空間,而且為市場參與者創造了種類繁多的增值服務機會,為主辦金融機構謀求豐厚的綜合收益,開辟了嶄新的天地。
第三,要突破認識上的誤區。一是定位上的誤區。小城鎮建設重點是縣級城鎮還是鄉級集鎮的問題,當前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在操作上還沒有一個明確的界限。我們認為既然中央、國務院把城鎮化一項戰略措施提升到國家發展戰略的高度,那么,作為縣及其以下小城鎮建設,理應把縣級城市和農村鄉級集鎮作為小城鎮建設的重點。二是模式上的誤區。一般認為,小城鎮無非是由“幾條路――幾排建筑群體――一定數量的人口”構成。固然,路、房子、人口是城鎮的主體,但現代化的城鎮必須是以特色產業為支撐,對周邊人文、經濟、文化起著輻射功能并帶動周邊共同發展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金融部門要突破誤區,為推進小城鎮化進程搞好服務。
2、加強和改善服務,為小城鎮建設提供一個方便、快捷、優質的金融服務體系。
一是完善多層次的小城鎮金融組織體系。隨著國有商業銀行分支機構的收縮和農村合作基金會的清理,在農村,僅靠農村信用社來滿足農村小城鎮建設發展,是遠遠滿足不了要求的。完善多層次的金融組織體系,必須建立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信用社、民間金融及保險公司在內的多層次機構網絡。二是科學定位農村金融機構的職能。例如要調整政策性銀行的職能,把小城鎮建設納入農業發展銀行的支持對象,要充分發揮農發行的支持扶貧、農業綜合開發政策性職責,加大對城鎮基礎設施建設的貸款投入;國有商業銀行重點應放在支持產業化經營上,重點支持城鎮重點、骨干企業;農村信用社則應當在支持農戶信貸資金的同時,拓寬“三農”的涵蓋面,增加農民進城鎮的創業貸款投入,加大對縣以下民營、私營、股份等企業的貸款投入。三是加快小城鎮結算服務體系建設。現階段,在欠發達地區的農村集鎮,國有商業銀行下設機構很少,日常金融業務靠農村信用社辦理。金融市場缺乏發展的中間機構,金融支持體系建設還處于起步建設階段,最為不便的是結算問題,直接制約了小城鎮的發展。四是建立農村小城鎮保險體系,為小城鎮建設提供社會保障。
3、提供有效的政策扶持,為小城鎮建設從制度上提供保障。
(1)信貸政策的支持。一是國債專項資金支持。國家可從每年新增加發行的國債中,安排專項資金用于小城鎮建設,低息或無息還本。二是專項貸款支持。可調整國家開發銀行職能,由國家開發銀行承辦該項貸款業務。
(2)補償政策的支持。對小城鎮建設中的商業信貸出臺補償政策。如專項貸款貼息政策、專項貸款保險政策、專項貸款稅收減讓政策等。
4、完善信貸機制,完善小城鎮建設信貸體制以確保目標的落實。
首先中央銀行要在支持小城鎮建設上發揮貨幣政策傳導作用,通過窗口指導,引導金融機構把小城鎮建設納入信貸支持重點。其次,金融機構要完善信貸管理體制、機制,加重對小城鎮建設的支持力度。一是要確定信貸支持目標。要根據政府確定的小城鎮規劃,確定信貸總目標,并分年度擬定信貸計劃。在制訂目標、擬定計劃中要始終堅持發展的觀點,確保信貸在支持小城鎮建設上總量的持續快速增長、結構的進一步優化。二是要狠抓目標、計劃的落實。要根據所在區域的特點,積極尋找、培育特色產業,特別是圍繞政府在抓小城鎮建設中的新的經濟增長點,加強貸款營銷,對支柱產業要重點支持,對支柱產業中有市場、有效益、有信用的重點客戶貸款上要滿足需要。三是要給基層行適當的貸款審批權。基層行身處小城鎮建設的第一線,對情況比較熟悉,該貸該不貸,貸多貸少,比較了解,因此,也應該有貸與不貸的決策權。四是要改善服務,簡化貸款手續。要盡量降低貸款門檻,對黃金客戶要采取服務上門、營銷上門的方式,方便客戶貸款。
5、改善信用環境,為小城鎮建設發展營造良好的誠信環境。
關鍵詞:城鎮建設;現狀;特點;問題;對策建議
中圖分類號:TU984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為進一步弄清縣域小城鎮建設的規律,今年8月,筆者隨調研小組一行到了衡南縣茅市鎮,對該鎮的小城鎮建設進行了解剖調研,現將有關調研情況綜述如下。
一、茅市鎮小城鎮建設的現狀及特點
茅市鎮位于衡南西南部,西面與祁東接壤,距衡陽市區50公里。1995年撤區并鄉,由原茅市鎮、長沙鄉、斗山橋鄉合并而成。茅市鎮與祁東縣和本縣的柞市鎮、硫市鎮、近尾洲鎮交界,全鎮總面積156平方公里,耕地面積41651畝,轄43個村,3個居委會,總人口64600人。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近年來,茅市鎮小城鎮建設取得長足發展,呈現出以下主要特征:
(一)城鎮建設分階段性逐步發展。伴隨著經濟發展和城鎮化進程,茅市鎮城鎮發展大致經歷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后到上世紀90年代中期。由于農村普遍實行了家庭承包經營責任制,農民獲得了經營自,隨著農業效益的提高、農村集市的復興、鄉鎮企業和農業產業化的發展,小城鎮建設邁開步伐。第二階段是1995年至1997年的“撤區并鄉”時期。在政府主導下,大范圍“撤鄉并鎮”重新規劃城鎮布局,整合城鎮資源,促進農村生產要素向小城鎮轉移和集聚,推動了小城鎮的較快發展。第三階段是新世紀以來的經濟快速發展時期。在市場機制作用下,城鎮發展機會多于農村,就業門路廣于農村,生活條件優于農村,進城鎮經商創業、安家落戶逐漸成為潮流,導致城鎮人口快速增多,城鎮規模的加速擴張。
(二)城鎮建設政府引導加快發展。在建設發展中十分注重發揮政府的引導作用。以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帶動道路兩廂土地開發,促進城鎮發展,目前,茅市鎮以規劃規范帶動城鎮發展,在老街基礎上,規劃了一縱兩橫的發展格局,加快商貿市場化運作,引導投入建設了一站(客車站)、二場(農貿市場、垃圾場),促進了城鎮快速發展。
(三)城鎮建設依托優勢錯位發展。加快小城鎮發展,必須立足特色,錯位發展。茅市鎮結合人力資源豐富,地處高速路口、交通方便的實際,把小城鎮確定為工業加工型小城鎮,大力招商引資,發展工業企業和工業小區,吸納了近20多家大小企業落戶,城鎮建設取得長足發展。
(四)城鎮建設拉動鎮域經濟發展。一是拉動投資。小城鎮的道路、場站、房屋建設,直接拉動建筑、建材、裝潢等相關行業的發展,進而拉動冶金、機電、家電等相關產品的需求。二是刺激消費。小城鎮建設改善了消費環境,改變了村鎮居民的消費觀念,提高了消費水平。現代家具、電器、電話乃至汽車走入尋常百姓之家。茅市鎮有各類市場5個,2013年,該鎮消費品銷售總額達1.5億元,小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水平達8780元,比農村居民高19%。三是帶動產業。 小城鎮建設加快了人口從農業中分離轉移到城鎮,提供了勞動力和耕地,促進了農業產業化。每年新增約2000人進入城鎮從事非農業生產,占農村總人口的6%。“農民進城”數量的增加,進一步加快了農業規模經營步伐,促進了大豆、優質大米等農產業發展。2013年茅市鎮50頭以上養殖戶達180戶,千羽以上家禽養殖戶達109戶,每年種植大豆7000多畝,為農戶增收3000余萬元的經濟效益。
二、茅市鎮小城鎮建設的成功經驗
在小城鎮建設發展過程中,茅市鎮取得了較好成績,也積累了一些成功經驗,為其他的小城鎮提供了一定借鑒。
(一)強化規劃先行。撤區并鄉后,茅市鎮立足城鎮實際,抓好規劃修編。1995年,茅市鎮編制了《茅市鎮小城鎮建設總體規劃》,規劃面積2.8平方公里。規劃了“一縱兩橫”的骨干道路框架及商貿區、居住區、文教區、行政辦公區等功能分區,并嚴格按照“規劃一張圖,審批一支筆,建設一盤棋,管理一條龍”的思路,注重維護規劃的嚴肅性,不隨意變更規劃。
(二)強化基礎建設。隨著城鎮人口的集聚、城鎮商貿業的逐步繁榮和招商引資的推進,茅市鎮大力推進了基礎設施條件建設。近年來,共投入180萬元,硬化街道5公里;投資135萬元改造了下水道;休閑廣場一期投資8.7萬元,投入33.4萬元購買環衛車2臺、垃圾車25輛、果皮箱100個,建設垃圾場2處,新增街區路燈30盞。
(三)強化綜合管理。把城鎮管理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任務來抓。深入開展文明城鎮創建活動,出臺了《城鎮綜合管理暫行辦法》,與經營戶簽訂了《文明經商公約》和《門前三包責任書》,同時,成立專抓領導班子,由一名班子成員牽頭,安排6名脫產干部,組建專門的城管隊伍,配置了巡邏車,專門負責城鎮管理,鎮容環境明顯好轉。
(四)強化產業支撐。城鎮基礎設施建設促進產業快速發展,產業持續發展有力支撐城鎮建設。一方面,城鎮發展促進了大企業、大項目落戶。另一方面,隨著城鎮規模的不斷擴大,手工制作、商貿流通進一步向城鎮聚集。茅市鎮從事第二產業的人數近1500人,從事第三產業的人數約1800人。趕集每天能吸引近萬人。
三、茅市鎮小城鎮建設存在的問題
盡管茅市的小城鎮建設取得了不錯的成績,但是也還存在如下突出問題或瓶頸亟待解決。
從宏觀來看,政策缺乏推動力。一是土地政策不活。嚴格實施保護耕地、基本農田政策,一些投資商在鄉鎮投資建廠,難以取得土地所有權,影響企業的經營。二是政府投入不足。由于鄉鎮本身財力有限,僅有的財政收入都可能用于發工資去了,投入到城鎮建設資金很少,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只能逐年消化,大部分建設資金來自社會投資,造成小城鎮建設帶有很大的自發性、隨意性,嚴重制約了城鎮建設的發展速度。三是規劃執行不力。茅市鎮的城鎮規劃是10年前制定的,現在已經嚴重滯后,與城鎮的發展不配套。規劃修編標準不高,無詳規和專業規劃,而且規劃約束力偏弱。四是管理水平不高。建設管理機構不全、人手不夠、業務不強。鎮建管所總共8人,在崗3人,都不具備城鎮建設的專業知識,對亂停、亂擺、亂搭、亂建、站道經營等行為,只能教育勸導,工作難度很大。
從微觀來看,現狀缺乏聚集力。一是公共服務差。小城鎮品位差、生活條件差、發展機會小,大量農村勞動力還是愿意流向沿海發達地區。經濟條件稍微好點的,買房安家首先考慮的是縣城以上的城市,小城鎮吸引力太小。二是置業成本高。城鎮建房成本相對農村建房較高,一些收費名不副實,由于鄉鎮離市區遠,監管服務難以到位。這些情況使得村民搬到鎮里的成本較高,影響了搬遷的積極性。三是生活壓力大。自給自足的農村生活遠比什么都要買的城鎮生活成本低。調查中,城鎮居民對比兩種生活成本,普遍反映在城鎮再節約每個月也要比在農村多支出400-500元左右。四是保障能力弱。農民到城鎮就業、創業的優惠政策不夠;由于農村和城鎮的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障政策不同,農民進入城鎮后,難以享受到城鎮同等政策。
從支撐來看,產業缺乏拉動力。茅市鎮工業基礎薄弱、科技創新能力低、產業鏈條短、工業用地偏少,市場經濟發展空間受到制約,缺乏特色工業或農業主導產業,工業所占的比重微乎其微。除了傳統水稻、生豬養殖業外,幾乎沒有工業企業支撐,導致城鎮建設乏力。
四、加快小城鎮建設的對策與建議
針對調研情況和存在的問題,特提出如下對策和建議:
(一)突出規劃謀鎮,以科學的規劃引導、規范小城鎮建設。規劃修編必須抓緊,要突出規劃的“龍頭”地位,認真搞好小城鎮規劃的編制和論證,使規劃做到高起點、高水平、高質量。一要注重規劃的前瞻性。既要借鑒先進經驗,把握發展趨勢,又要立足自身實際,站得高一點,看得遠一點,把握好一點,防止今天的規劃成為明天發展的障礙。二要注重規劃的科學性。充分體現全面協調可持續的思想,定位要準確,特色要鮮明,分區要清楚,綜合引導鄉鎮企業向小城鎮工業區集中,農村人口逐步向小城鎮集中,農業向現代化農業園區集中。三要注重規劃的嚴肅性。嚴格按照“規劃一張圖,審批一支筆,建設一盤棋,管理一條龍”的思路,不隨意變更規劃。
(二)突出創新立鎮,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推進小城鎮建設。城鎮化過程是推進人口聚居、經濟產業、文化教育、生態環境、基礎設施、政府服務等全面協調發展的過程。一要壯大小城鎮建設規模。根據目前小城鎮多、發展不足的現狀,應該進一步規劃城鎮布局,使城鎮適度集中,并選擇一批傳統中心鎮、資源特色鎮、區位優越鎮,突出重點,以點帶面,率先發展。以這些輻射帶動能力強的城鎮的發展,促進其它城鎮的發展。二要加大小城鎮建設投入。提升小城鎮承載能力,以繁榮的文化教育、文明的時代風尚引領小城鎮建設。通過加強公共文化設施建設,為小城鎮文化教育打造載體、提供場所、拓展空間,把小城鎮建設成為傳播現代文明、帶動農村文化發展、促進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節點。三要提升小城鎮建設品位。要堅持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保持鄉土建筑的地方特色,保存街巷空間的歷史記憶,努力營造小城鎮特色,使小城鎮建設多一份遺產,少一份遺憾。
(三)突出產業強鎮,以農業產業化、農村工業化帶動小城鎮建設。產業支撐是小城鎮建設的靈魂。產業發展要立足自身的區位優勢、資源優勢、產品優勢,使小城鎮成為農民與市場最基礎的聯系點,農村經濟最具活力的增長點,城鄉經濟的最佳結合點。一要培育主導產業。找準切入點,抓住優勢資源和優勢產業重點培育。茅市鎮要盡快將工業小區的設想付諸實現,不要因為《總規》束縛手腳,留下遺憾。二要推動全民創業。按照現有基礎和各自特色,建議縣市統一制定促進鄉鎮產業發展扶持政策,營造寬松環境,實行能人帶動,大力招商引資,引導民營企業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向小城鎮工業小區集中。三要做活第三產業。做強鄉鎮商貿、物流業,搞活鄉鎮文化、娛樂業,提升鄉鎮的聚集能力。
(四)突出功能旺鎮,以完善的基礎設施、配套的公共服務促進小城鎮建設。小城鎮要有所發展,必須要有較強的承載能力和較好的公共服務。一要大力改善基礎設施。加快建設和改造小城鎮道路、供排水、電力、通訊、污水和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主要要解決資金來源,盡快到位項目資金,加快項目進度。二要大力強化城鎮管理。小城鎮要“三分建七分管”,如果管理不到位,建設越多,亂得越多,發展越快,亂得越快。要整治好臟亂差,搞好凈化、綠化、亮化、美化,做到商鋪歸店、農貿歸市、攤點歸區、廣告歸欄、車輛歸站、垃圾歸場。使小城鎮真正變成小城市,不成為“大農村”。三要大力提升通行能力。隨著交通基礎條件的逐步改善,鄉鎮應該采取“政府引導、社會參與”模式,開通城鎮到鄉村的班車;有條件的地方,增加班車的班次,方便城鄉居民出行。
關鍵詞:銀行業;支持;小城鎮;問題;建議
一、加快小城鎮建設的動因分析
1.加快小城鎮建設,是推進“四化”同步發展的內在要求
統籌城鄉同步協調,推進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四化”發展,其本質是在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處理好工農關系、城鄉關系,縮小工農差距、城鄉差距;核心是建立健全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長效機制,讓農民平等參與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公平分享工業化、城鎮化成果;目標是工業化、信息化和城鎮化帶動農業現代化、農業現代化支撐工業化和城鎮化,“四化”互促共進,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
2.加快小城鎮建設,是實現縣域經濟跨越發展的突破口
發達地區經驗證明:城鎮強,則縣域強;縣域強,則市域強。從我國實際情況看,縣域經濟不發達,經濟總量小、實力弱、水平低、發展滯后,小城鎮欠發達是重要原因之一。一方面,加快小城鎮建設,可以促進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有效擴大內需,優化產業結構,為縣域經濟發展提供強大動力;另一方面,加快小城鎮建設,不僅能推動以教育、醫療、社會保障、就業等為主要內容的公共服務的發展,也能推動商貿、旅游、餐飲等消費型服務業和金融保險、物流等生產型服務業的發展,進而優化產業結構。
3.加快小城鎮建設,是完善新型城鎮化體系的重要環節
小城鎮位于城市之尾,農村之首,是城鎮體系的基礎,是連接城鄉的橋梁與紐帶,是農村的區域性中心。在包括中心城市、縣城、小城鎮和新型農村社區四個層級的新型城鎮化體系中,發展小城鎮投資費用低、勞動力價格便宜、居住舒適,見效也比較快。加快小城鎮建設,對推進新型城鎮化進程、提高新型城鎮化水平,起著關鍵性作用。
二、銀行支持小城鎮建設存在的問題及成因
1.存在的問題
(1)銀行業信貸支持乏力。小城鎮建設長期存在投入不足的問題,投資結構也不夠合理。在全國在城市建設中,政策、資源要素向大城市過度傾斜,財政收入和轉移支付以及銀行信貸資金越到基層越呈遞減趨勢。
(2)銀行組織體系不健全。近年來,監管部門大力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鄉鎮設立網點。但網點類型主要是農村信用社、郵儲銀行、農業銀行和村鎮銀行。村鎮銀行大都設在縣城,大型國有商業銀行及股份制商業銀行營業網點較少。
(3)金融服務及產品缺乏。目前,我國欠發達地區小城鎮的金融機構網點只開辦傳統的存款、貸款和一般匯兌等業務,新興的中間業務、代繳、基金業務等尚未在小城鎮普及。在信貸產品上,除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農行的小額惠農貸款、村鎮銀行少數抵押擔保小額貸款外,適合小城鎮化建設信貸產品缺乏,加劇了小城鎮建設融資難題。
(4)金融服務設施不完善。近年來,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鄉鎮ATM機、POS機和轉賬電話等便民金融服務設施建設,但在各鄉鎮覆蓋不均衡。目前,人民銀行的大、小額支付系統也尚未完全覆蓋到縣域及以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農民結算難問題依然存在。
2.成因分析
(1)承貸主體缺乏。農村城鎮化建設以城鎮基礎設施和公共事業建設為主,承辦單位主要是地方政府的有關主管部門,這些部門一般不具備貸款資格和不符合貸款條件。即使是以地方政府融資平臺方式進行融資,由于缺少足夠的財力擔保而存在較大的風險,銀行也不愿放貸。
(2)放貸權限上收。銀行出于風險控制和投資回報的考慮,提高了對縣級支行的貸款授權門檻,資金上劃、權限上收。國有銀行縣級支行沒有放貸權;即便是服務農村主力軍的農村信用社縣聯社,將基層信用社貸款審批權上收,造成基層信用社無“權”可用,而且貸款審批環節多,效率低。
(3)激勵機制缺陷。雖然國家已把小城鎮建設作為解決“三農”問題、擴大就業、實現農村勞動力轉移、拉動國內需求的戰略舉措,但目前還沒有出臺銀行支持小城鎮建設的貸款優惠政策,也缺乏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開拓小城鎮信貸市場的激勵機制,加之鄉鎮信用環境較差,特別是許多鄉鎮政府過去拖欠當地金融機構較多貸款,至今無法歸還,形成呆賬,導致銀行業金融機構缺乏支持小城鎮建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三、銀行業支持小城鎮建設的路徑
1.建立金融服務體系
大型國有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要將服務重心下層,提高鄉鎮網點覆蓋率。同時,積極引入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微小農村金融組織,推動保險公司、信托投資公司等在鄉鎮開展業務,形成政策性銀行、商業性銀行、農村微小金融組織等多層次的鄉鎮金融服務體系。
2.拓寬信貸投放領域
一是銀行業要嚴格落實銀監會《關于做好2013年農村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在有效防范風險的前提下,積極創新完善小城鎮建設金融服務功能,創新小城鎮系列信貸產品,設計符合小城鎮建設的金融服務產品。二是政策性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揮先導作用,先期介入社會性、公益性強、建設周期長、沉淀成本高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和產業開發。三是商業銀行加大對小城鎮道路、供排水、電力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以及現代農業、特色產業和新農村建設等支持。四是擴大基層網點信貸權限,減少審批環節,簡化審批流程。
3.強化政策扶持力度
一是完善財政支持政策。財政資金可以向小城鎮傾斜,在注重抓好水、電、路及通訊、市場等基礎設施建設的同時,增加與農民利益有密切聯系的、有巨大消費空間的項目,以此吸納民間投資與吸引外資。此外,提高中央和省級財政在公用設施建設中的投入比例,擴大重點中心鎮財政留成的范圍和比例,增強小城鎮支付能力。二是完善產業發展政策。出臺政策促進曉城鎮產業集聚,依托各地自然稟賦,加快小城鎮產業和產品結構調整的步伐,扶持特色產業發展。三是完善土地支持政策。優先保證重點小城鎮建設用地,推進小城鎮建設用地有償使用,廣泛推行小城鎮建設用地的招標、拍賣、掛牌出讓,鼓勵集體經濟組織采取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方式與其他單位、個人共同參與小城鎮開發。
4.完善正向激勵機制
一是出臺財稅激勵措施。對小城鎮建設中的商業信貸出臺補償政策,如專項貸款貼息政策、專項貸款稅收減讓政策等,鼓勵和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投入。二是規范政府投融資平臺發展。嚴格按照國家有關通知的要求,做實融資平臺資本金,健全擔保制度,降低風險。三是優化信用環境。加快推進小城鎮信用環境建設,形成誠實守信的良好氛圍。四是完善戶籍和社會保障制度。進一步放寬戶口準入條件,在現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和原有放寬戶口遷移的基礎上,實行以合法固定住所、穩定的職業或生活來源為基本條件的戶口遷移制度,推動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小城鎮轉移。
參考文獻
[1]馬六一,盧勇智.加快小城鎮建設需要金融大力支持[N].金融時報,2012-11-19.
關鍵詞:規劃;城鎮;建設
加快小城鎮建設,造就縣鄉經濟協調發展的新型城鎮體系,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城鎮化進程,帶動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戰略措施,這也是擺在我們面前的需要認真研究的重要課題之一。
一、基本情況
近幾年來,很多小城鎮十分重視小城鎮建設,通過科學規劃、突出重點、以點帶面、分類指導、整體推進措施,努力推進農村城鎮化,增強小城鎮內涵,提高小城鎮品位,塑造小城鎮特色,加快了構筑農村新型城鎮體系步伐。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大了小城鎮建設工作力度。加快小城鎮建設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客觀要求,是調整鄉(鎮)經濟結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突破口”。
(二)注重編制規劃,促進了小城鎮建設健康有序發展。小城鎮建設總體規劃,是建設小城鎮、經營小城鎮、發展小城鎮的重要基礎。它既關系當前,更影響長遠。這個問題已越來越被各級領導所重視。
(三)因地制宜,開拓了小城鎮建設的新路子。各鄉(鎮)緊緊圍繞縣委、政府提出的“加快小城鎮建設,推進農村城鎮化進程”的總體思路,結合各鄉(鎮)特點,廣開門路,各唱各的“拿手戲”。
(四)強化管理,營造了小城鎮發展的良好環境。在通過制定優惠政策的同時,小城鎮的管理得到進一步加強,就建設管理情況看,主要呈現三個特點:一是完善了管理制度。分別制定了小城鎮規劃建設管理辦法、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等規范性文件,使小城鎮管理初步納入規范化軌道;二是加強了建設管理。本著合理布局,有序開發的原則,嚴格建設程序,從批地到設計、建設實行“一條龍”管理,高起點、高標準建設小城鎮。三是加強了環境治理。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調查情況看,我縣在小城鎮建設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績和經驗,但在實際工作中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有以下三點:
(一)認識上有差距。突出表現在:有些領導干部還沒有把小城鎮建設擺到應有的戰略位置,廣大干部群眾對小城鎮建設在促進農村改革和發展中的重要作用認識不足。有的鄉(鎮)因缺資金等原因對搞好小城鎮建設存有畏難情緒,缺少發展新思路,造成工作被動;個別鄉(鎮)關起門來搞建設,難以形成大開放、大發展的格局;有些鄉(鎮)存在急功近利的短期行為,缺少長遠眼光,制約了小城鎮建設上檔次、上水平。
(二)政策落實不到位。近年來,隨著小城鎮建設進程的加快,上級相關部門也出臺了一些優惠政策,如戶籍、土地使用、各種收費等,還沒有得到很好地落實。一是征用土地手續多,收費偏高。尤其是工業集中區因無工業用地指標,而致使投資者存在一定的后顧之憂,同時鄉(鎮)政府所在地的房價和土地租金偏高使進鎮農民望而卻步。二是社會保障體系不完善。近幾年來,轉移到小城鎮的農村剩余勞動力人數呈迅速遞增的態勢,各項社會保障制度如住房、教育、社會保險等不配套,農民進鎮有后顧之憂。
(三)融資渠道不暢。主要表現:一是縣鄉財政實行分稅體制政策,分灶吃飯、自籌平衡,鄉鎮財政普遍打得很緊,小城鎮建設資金很難列入預算。二是銀行對小城鎮建設貸款較少。三是從小城鎮建設中收取的土地出讓金、基礎設施配套費等用于小城鎮基礎設施配套建設還不夠。四是小城鎮建設經營程度低。有關部門、企業和個人投資少,利用“外資”開發小城鎮的力度不大,民間資金潛力挖掘不夠。這些因素,導致小城鎮建設資金投入不足,制約了小城鎮的發展。
三、幾點想法
鑒于上述情況,個人認為要把建設小城鎮、經營小城鎮,作為推進城鄉一體化進程,繁榮農村經濟的重要內容,切實擺上重要位置,下大力氣抓緊抓好。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切實把小城鎮建設擺上突出位置。發展小城鎮有利于促進人流、物流、信息流聚集,有利于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有利于輻射帶動周邊經濟快速發展,縮小城鄉差距。建設小城鎮、發展小城鎮,經營小城鎮已成為當前繁榮經濟,促進發展的重要內容。因此,鄉(鎮)領導干部要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樹立超前意識、機遇意識、發展意識,切實把實施城鎮化戰略放在農村工作的突出位置來抓,實行領導責任制,把規劃、建設、管理好小城鎮列入任期責任目標,調動一切社會力量,全方位、多角度,參與小城鎮建設,切實加強對小城鎮建設的協調指導,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
(二)科學規劃,夯實基礎。小城鎮建設總體規劃要立足現實,著眼長遠,堅持高標準規劃,高質量建設,高水平管理,真正做到“規劃一張圖、審批一支筆、建設一盤棋、管理一條龍”。一是制定小城鎮建設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結合。要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依據,抓緊對小城鎮總體規劃進行修訂和完善,合理確定小城鎮發展規模,以保證集約用地和保護耕地。二是搞好小城鎮建設與保護耕地和生態環境相結合。進一步改革完善城鎮用地制度,調整土地利用結構,盤活土地存量,禁止土地閑置,在保護耕地和保障農民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妥善解決建設用地。堅決防止環境污染,杜絕土地資源的浪費和生態環境的破壞。三是小城鎮建設的總體規劃與詳細規劃相結合。在總體規劃的基礎上,對工業集中區、住宅小區、主要街區、各類市場和各類公共基礎設施等,都要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技術標準編制詳細規劃。在人民群眾承受能力允許的情況下,高標準高質量配套建設,提高規模效益和聚集效應。
(三)廣辟投融資渠道,建立多元投資機制。堅持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的原則,拓展小城鎮建設資金渠道。一是小城鎮建設市場化。要改革小城鎮建設方式,由建設小城鎮轉向經營小城鎮。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積極探索把公用基礎設施建設推向市場的融資路子。二是要實行財政、金融扶持政策。縣、鄉兩級財政、金融部門要加大力度,每年投入一定的資金引導、支持小城鎮建設。三是擴大開放,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利用“外資”開發建設小城鎮,構筑開放式的投資主體多元化、多層次新格局。
(四)進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優化發展環境。要理順體制,建立健全鄉(鎮)建設管理機構,明確管理職責,強化對農村建筑市場和施工隊伍的管理和監督檢查。要加強小城鎮內部的綜合治理,優化內部環境;制止“亂攤派、亂集資、亂收費、亂罰款”,營造寬松環境;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營造平安環境;加強美化、綠化和公共衛生管理,打破“一條街,兩行樹”的舊格局,營造優美的自然環境;加強文化建設,突出文化特色,營造良好的人文環境。
結語
規劃問題是小城鎮建設中的重要問題,黨的以來,通過農村改革,加快了農村經濟發展的步伐,走上了城市和農村互相促進、共同發展的道路,小城鎮有了較快的發展,特別是沿海發達地區一座座面貌一新的小城鎮,不僅構筑了農村工業化的基石,而且開辟了農村城鎮化的道路,為我國農業和農業的現代化展現出美好的前景和希望。
參考文獻:
[1] 宣傳中.加快小城鎮改革發展 推進城鎮化進程[J].紹興文理學院學報.2000(02)
需要重視的問題
從全國過去的發展情況來看,小城鎮建設引發的問題主要表現為自然風險、經濟風險、社會風險三個方面。
自然風險是指小城鎮建設導致農村地區環境質量下降,生態自然力日趨匱乏。隨著小城鎮經濟的快速發展,不少地區尤其是落后地區降低了引進產業的環保門檻,而一些大中城市為擺脫環境污染造成的困境,將其某些污染嚴重和難以治理的企業或部分產品的生產,遷移到鄰近的小城鎮,導致小城鎮主導產業“三高”比例普遍偏高。另一方面,城鎮化帶來的人口聚集會引起有機物生態循環系統改變,破壞生態系統原有的內在循環平衡機制。上述問題的實質是將小城鎮建設視為“單打一”的發展模式,只重經濟指標,不重社會、環境效益,只重物質增量,不重系統和諧。從長期看,環境質量的惡化和自然力的衰微,必將制約小城鎮長期的可持續健康發展。
經濟風險是指小城鎮建設導致農業衰退風險進一步加大。一般認為,小城鎮建設過程是城鄉資源的融合過程,但這種融合并非資源的對等流動。由于在城鎮建設過程中城鎮效益顯著高于鄉村,推動著農村優秀勞動力、資金等資源向城鎮聚集,土地資源向非農業生產領域配置。雖然,從要素的產出效益來看,農村資源向城鎮聚集可視為是一種資源的優化配置,客觀上會帶動農村經濟社會結構的轉型,但是,片面地促使農村資源向城鎮轉移,將會帶來農業衰退的不良后果,甚至進一步擴大城鄉差距,動搖農業經濟的基礎地位。因此,必須重視如何使發展小城鎮的努力對解決三農問題作出預期的貢獻。
社會風險是指入鎮農民在獲得全新的改變自身生存方式的機會的同時,其利益或風險也面臨著諸多不確定性。小城鎮的發展,客觀上使得部分脫離農業部門、失去農業收入來源的入鎮農民在身份變換的同時,也面臨著能否順利實現職業能力與就業崗位的轉換,能否順利實現穩定收入或無差別社會保障的現實風險。另一方面,在小城鎮開發過程中,地方政府和投資企業時常表現出短期利益偏好,客觀上影響了當地農民的生產與生活利益。這些問題必須得到有效控制,否則會擴大城鄉之間的貧富差距,有違小城鎮建設的初衷。
政策選擇的重點
小城鎮能否實現健康發展,關鍵在于在新的發展背景下,能否促進社會生產關系、人與自然生態關系的優化和諧,即能否處理好不同發展主體之間、小城鎮發展中多元目標之間的協調統籌問題,在于能否妥善處理好小城鎮發展必然觸及的自然、經濟和社會風險的化解問題,其實質是在實現小城鎮可持續全面發展的同時,最大限度地降低小城鎮建設引發的一系列社會成本問題。針對我省實際,小城鎮建設必須堅持科學發展觀的基本要求,既要精心設計、統籌規劃、適度超前,又要遵循城鎮發展的漸近性規律,注重發展規劃與各地社會、經濟、文化不同發展階段的適配性;要體現優先開發、重點開發、限制開發、禁止開發的區分原則;要強調經濟規律、市場規律、自然生態規律和社會和諧進步在小城鎮建設中的有機統一,協調有序、和諧自然地推進小城鎮綜合改革建設。
一、定位規劃必須清晰而有特色,鼓勵富有特色與差異化發展思路。
小城鎮建設要在強調遵循一般性規律和要求的同時,綜合考慮發展基礎、發展條件的多樣性及多因素之間的復雜關聯,在發展目標和實現路徑上,應根據本地的經濟區位條件,立足當地資源稟賦特征與優勢,因地制宜,科學規劃。為此,各地小城鎮建設的定位規劃必須清晰,即應立足當地資源稟賦特征與優勢,體現特色經濟、產業支柱和生態文明相統一的原則,探索以特色經濟與生態文明建設構建產業支柱,以產業支柱推進城鄉一體的能夠凸顯特色與差異化小城鎮建設模式,切忌“千鎮一面”的發展評價取向。
從我省這一輪試點的21個鄉鎮情況來看,發展基礎、資源條件迥異,宜工、宜農、宜商、宜游各有天時地利。因此,在建設思路上,可以“八仙過海,各顯神通”。在規劃起點和建設速度上,提倡縱向的適度超前。對經濟實力較為厚實并已具備較強工業基礎的試點小城鎮,以整合、打造優勢區域產業集群和生態化改造為主。對具備較好地理條件和商業基礎的試點小城鎮,可以考慮建設為連接城鄉的商品流通集散中心,重點發展流通與商貿。對于工業經濟基礎較為薄弱,又不具備明顯的交通、人力與資源優勢的試點地區,應優先考慮促進當地特色農林業的規模化經營與生態化經營。
二、以項目帶動為基石,以產業支撐為關鍵,推進小城鎮建設。
小城鎮建設應在項目帶動、產業發展的基礎上進行基礎設施建設,要遵循經濟自然演進規律和城鄉一體化的內在發展規律。小城鎮建設中項目引入和產業定位必須科學和慎重,必須考慮有助于在適度高起點、高標準前提下提升小城鎮核心競爭力,有助于解決部分農業生產資源的有效轉移問題,有助于從更高的層面優化資源配置和產業布局,有助于小城鎮人與社會、經濟、自然長期穩定發展。要從省級行政層面審視試點小城鎮重點建設項目和產業布局的合理性,重點是從全局角度評估各試點城鎮項目和產業安排可能存在的重復建設傾向或布局不合理。
三、試行“三集中”小城鎮建設模式,努力實現小城鎮建設的規模經濟與集約經濟。
土地向規模經營集中、居住向社區集中、工業向園區集中的“三集中”模式,是小城鎮建設中工業、農業、社會事業高效有序發展的必由之路。為此,要加快推進小城鎮建設制度創新和改革步伐,尤其要放松戶籍限制,加快廉租房建設,探索農民“集中居住”的社會管理體制創新。另一方面,通過改革土地制度,探索土地融資新模式,發行小城鎮建設債券,解決“三集中”小城鎮發展模式的資金約束問題。
四、堅持利益兼容,積極幫扶,真正實現小城鎮與中心城市的良性互動發展。
首先要從戰略高度處理好小城鎮與中心城市利益兼容下的共同發展問題。從政策上要明確對小城鎮建設的財政扶持,尤其是對經濟基礎較為薄弱的試點鄉鎮,在廣開投融資渠道的同時,充分發揮中心城市在資金、管理、規劃和社會資源整合方面的經驗和優勢,予以幫扶。要鼓勵中心城市的優質產業向試點小城鎮擴張和滲透,嚴格限制落后、淘汰型產業或設施向試點城鎮轉移。要在城鎮規劃布局、生產與生活建設項目選擇、項目推進過程和實施效果評價環節,切實考察試點地區小城鎮綜合改革建設對當地社會民生的長期福利效應。
五、堅持社會發展指標優于經濟發展指標。
從短期補償和長期融入兩方面積極化解城鎮化中的社會矛盾,切實處理好入鎮農民的身份置換與職業、社會保障的同步轉換問題,并通過促進優質教育,從根本上解決入鎮農民后代在城鎮環境下的永續發展問題,使小城鎮建設切實成為改善當地居民尤其是入鎮農民生活水平的有效途徑。在切實依照政策對城鎮開發建設中失地農民進行足額補償外,對入鎮農民城鎮職業工作能力的訓練、社會保障項目的落實,應早于城鎮建設中對相關農民生產生活方式的實際改變。可以考慮由政府舉辦或政府補貼、社會機構舉辦的方式,開展入鎮農民職業技能培訓,這是短期內的轉換目標。長期目標應當是解決入鎮農民的“完全市民”待遇問題,這樣才能從長遠上解決小城鎮建設地區農民入鎮的后顧之憂。應著力發展試點小城鎮衛生事業,按人口規模,分層級加強試點城鎮醫療機構建設。要以小城鎮綜合改革建設為契機,切實改善小城鎮地區相對落后的義務教育體系,通過對試點城鎮加大人力資本投資,從根本上解決入鎮農民后代在城鎮環境下的永續發展問題。
六、妥善處理好小城鎮經濟社會發展與自然力保護問題,嚴格控制小城鎮建設對生態環境和農業安全的負面影響。
必須考慮區域的生態負荷極限,合理規劃和界定城鎮的人口與經濟規模,設定必要的上限,對較多依賴本地自然資源的山區鄉村地區,以建設小型化城鎮為主。小城鎮建設規劃要加強耕地保護利用,注意合理用地、節約用地、保護耕地,適度提高城鎮存量土地的利用率,加強對新增用地的控制,做好資源開發和維護生態統籌規劃。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力度,注重小城鎮建設中產業結構優化,提高產業技術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粗放消耗型經濟的比例。
七、在發展動力上,政府政策引導與市場機制主導相結合,協調、自然地推進小城鎮建設。
在我國,小城鎮是以行政建制鎮為表現形式的,政府在小城鎮建設的作用毋庸置疑。但是,另一方面,小城鎮作為資源、人口的一種配置途徑,其形成和發展必然遵循生產力發展的一般規律,應注意小城鎮建設中的政府行為過度問題,避免將小城鎮建設單純視為政府項目、政府工程,避免建設中不切實際的“”,避免政府大包大攬。倡導循序漸進,盡可能發揮市場的選擇機制,盡量減少不必要的建設指標、建設進度的行政性設置與考核,尤其是在涉及百姓投入的重大事項上,要充分考慮鄉鎮居民的實際承受能力。政府的基本工作應主要集中于規劃引導、政策制定、公共事務治理、生態保護、公共物品有效供給,發揮市場在項目資源、人口資源集聚、建設中的主導作用。
八、“軟”、“硬”結合,以“軟”促“硬”,“軟”建設先行。
小城鎮建設展現的是一個社會資源、人口資源的空間布局問題,是一個空間的硬件系統形成問題,但是,制約小城鎮健康有序發展的關鍵,是軟環境建設。從我省小城鎮建設的初衷和當前面臨的主要問題來看,軟環境建設的重點,不僅在于政策因素如何提升小城鎮生產力發展和對中心城市的社會經濟的支持,更在于如何解決以生產關系為核心的社會關系以及城鎮上層建筑的良性和諧發展,相應地,對各級政府部門的小城鎮建設工作的考核應側重于軟要素的考察。各級政府部門應當把小城鎮建設重點放在提供能夠吸引優質人力和經濟資源所必需的公共品服務上,尤其是通過軟要素建設,營造和維護公平、高效的區域市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