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婷婷激情五月,人成电影网在线观看免费,国产精品不卡,久久99国产这里有精品视,爱爱激情网,免费看国产精品久久久久

首頁 優秀范文 社會治理的定義

社會治理的定義賞析八篇

發布時間:2023-09-12 17:09:30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社會治理的定義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社會治理的定義

第1篇

    為了做好用人單位參加失業保險和失業人員的失業保障工作,現就執行《北京市失業保險規定》(市政府1999年第38號令,以下簡稱《規定》)的有關問題,提出以下處理意見:

    一、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應當按照國務院《失業保險條例》(國務院第258號令)和《規定》參加失業保險,繳納失業保險費。其專職人員1999年10月31日前符合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視同為繳納失業保險費時間。

    二、用人單位招用的殘疾職工,應當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繳納失業保險費。本市城鎮殘疾職工1999年10月31日前符合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視同為繳納失業保險費時間。

    三、國家機關公務員、復轉軍人和依照、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的在編職工調動(安置)到其他繳費單位的,其在國家機關和依照、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單位的工作時間、服兵役時間,視同為繳納失業保險費時間,與實際繳費時間累計計算。

    四、1999年10月31日前未中斷過就業的職工,可以參照養老保險認定的連續工齡和繳費時間認定失業保險的視同繳費時間(在用人單位工作期間農轉非的職工,其失業保險視同繳費時間從辦理招用手續之日起計算)。

    五、1979年4月27日至1988年12月31日期間從事過臨時工作,申請補辦《城鎮待業青年工齡審批表》的,用人單位必須持當時批準使用臨時工的證明、當時繳納臨時工管理費的證明和職工檔案到單位所在地的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就業管理部門進行審核。經批準后,到其原戶口所在地的街道勞動部門補辦《城鎮待業青年工齡審批表》。沒有當時的批準證明和繳納臨時工管理費證明以及檔案記載不全的,不予補辦。

    六、個人在市、區(縣)職業介紹服務中心存檔,并按規定參加了失業保險的人員,存檔期滿后不再續存或存檔期間停止存檔的,失業后均可比照終止勞動合同轉移檔案關系的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單位集體委托存檔的,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存檔機構,并按規定及時轉移失業人員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

    七、1999年10月31日前從外省市調入本市的職工(含按照有關政策回京的人員),調(回)京后沒有中斷就業,并按規定參加了失業保險的,其在外省市工作期間符合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視同為繳納失業保險費時間。

    八、從2001年起,用人單位按照下列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

    (一)參加養老保險的單位,單位和職工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基數均按照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基數進行核定。

    (二)未納入養老保險覆蓋范圍的單位,按照本單位上年104號報表中的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標準和職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資進行核定;沒有104號報表的,按照上年全市職工平均工資和職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資進行核定。

    (三)遠郊區、縣鄉鎮學校沒有104號報表的,其單位和職工的繳費基數,可以按照本區、縣教育部門的104號報表進行核定。

    (四)單位繳納農民合同制工人失業保險費的基數,按照本單位繳納城鎮職工失業保險費的基數進行核定。

    (五)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基數,不得低于上年本市職工最低工資。

    九、職工人數較少或職工人數變動不大的單位,可以在核定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基數后,一次性繳納全年的失業保險費。

    十、因工傷(含職業病)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一至四級),并按規定享受傷殘撫恤金的職工,持《工傷證》可以不再參加失業保險。

    十一、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職工履行勞動(聘用)合同或者工作的時間依法繳納失業保險費。因用人單位未按規定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致使失業人員不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失業人員應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標準,賠償由此給失業人員造成的損失。

    十二、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工作關系后,未按規定及時轉移失業人員檔案的和1999年10月31日前“人”“檔”分離人員的檔案,可以按照下列規定向區、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移交:

    (一)已經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工作關系,并有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工作關系證明或處理決定的,可以按照當時的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工作關系的證明或處理決定的時間轉移檔案關系。

    (二)沒有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者工作關系證明或處理決定的,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勞動關系的通知》(京勞社關發〔1999〕34號)第七條的規定處理的,可以按照其自動離職的起始時間轉移檔案關系;按照開除、除名、辭退等其他有關規定處理的,按作出處理決定的時間轉移。

    (三)對沒有勞動(聘用)合同或者工作關系的人員的檔案,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勞動關系的通知》(京勞社關發〔1999〕34號)第八條的規定轉移其檔案關系時,用人單位必須對該檔案的來源、接收原因、存放時間、參加社會保險情況以及按規定履行告知程序等情況做出書面說明。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自動離職接收此類人員的檔案關系。

    (四)對出國人員的檔案,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做出處理決定后,可持其注銷戶口的證明,將出國人員檔案轉移到其出國前戶口所在地的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由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將檔案轉移到其原戶口所在地街道。

第2篇

家族企業內涵的邊界是邏輯分析的起點和基礎,只有明確對象的內涵才可以避免分析的模糊。我們經常可以看到家族企業、私營企業和民營企業的混用。那么,究竟什么是家族企業?

國外學者對家族企業的界定有三種典型的闡述。一是由Gerisuck(1997)在《家族企業的繁衍》一書中所提到的三環模型,三環模型把企業、所有權和家庭置于一個三者相互獨立又相互交叉的家族企業系統,描述了家族企業股東、家族成員和雇員間復雜的相互關系,解釋了家族企業沖突、矛盾和權力界限產生的原因,為我們理解家族企業的內涵及研究家族企業復雜的關系提供了一種工具;Gerisuck還認為,不論企業是以家庭命名還是有家族成員在企業的高層機構里,都不能由此確定某一企業是家族企業。能確定家族企業的,是家族擁有企業所有權,即所有權是否被創辦企業的家族掌握,是劃分家族企業與非家族企業標準。二是美國著名企業史學家錢德勒(1987)在《看得見的手-美國企業的管理革命》一書中對家族企業的定義:“家族創始者及其最親密的合伙人(和家族)一直掌有大部分股權。他們與經理人員維持緊密的私人關系,且保留高階層管理的主要決策權,特別是在有關財務政策、資源分配和高層人員的選拔方面。”就是說,只要家族掌握大部分股權及掌握企業的財務政策、資源分配與經理選拔權等最高決策權,與經理人員保持親密的私人關系,就是家族企業。三是由Astachan和Shanker(2003)利用“牛眼模型”對家族企業所提出的三層定義,內層定義為家族企業指家族數代人直接參與企業管理,多代繼承家族中超過一人負責企業管理;中間層定義為家族企業指企業的創業者傾向于將企業傳繼給后代,創業者和繼承者經營公司,而其他只擁有公司股份或僅在董事會工作而不參與企業日常經營管理;外層定義為家族參與企業管理但僅限于控制企業戰略發展方向。綜合起來,就是說家族擁有企業股份、參與經營管理并控制企業戰略發展方向的企業就是家族企業。另外,Astrachan,1WachoviaChairofFamilyBusinessatKennesawStateUniversity.Klein2LectureratTrierUniversity,ProMit,DepartmentMittelstand?konomie.和Smyrnios(2002)提出了一個“FPEC”模型,從權力(Power)、經歷(Experience)和文化(Celture)來量度家族對企業的影響程度,認為不應該對家族企業和非家族企業進行嚴格的區分。

我國學者從所有權和控制權角度對家族企業界定的闡述。我國臺灣學者葉銀華的觀點是具備三個條件的企業就可認定為家族企業。一是家族的持股比率大于臨界持股比率;二是家族成員或具二等親以內之親屬擔任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三是公司家族成員或具三等親以內的親屬擔任公司董事席位超過公司全部董事席位的一半以上。曹德駿(2002)認為家族企業是企業的所有權或所有權的控制權歸屬一個或數個家庭或家族所有,而且具有能將所有權或所有權的控制權合法傳于后代的企業組織。(2003)在文章中寫到,所謂家族企業,指企業資產和股份(50%以上決策權)主要控制在一個家族之中,領導層的核心位置由同一家族成員出任,企業內部管理帶有濃厚的家庭色彩的企業或企業集團。儲小平、李懷祖(2003)在發表的文章中指出,家族企業是家族資產占主導、家族規則與企業規則的結合體。它的所有權和控制權表現為一種連續的狀況,包括從所有權與控制權不可分離的緊密持有形式到企業上市后家庭成員對企業資產和經營管理保持臨界控制權的企業。其規模可小至家庭式作坊,也可大到成為一個“企業帝國”,其形態大致有單一業主制、家(庭)族成員共有的純家族制、家(庭)族成員吸納泛家族成員及其資本的泛家族制、家(庭)族成員保持控制權的股份制企業,乃至家族保持臨界控制權的上市公司等幾種形態。于立等人對家族企業的概念是,家族企業是以婚姻和血緣關系為紐帶而形成的經濟組織,企業的資本來源和積累或企業的經營建立在家族的背景之上。可以把家族企業劃分為三種類型,即家族所有型(家族是企業所有者,但不參與企業經營)、家族經營型(家族不是企業所有者,只負責對企業進行經營管理)、混合型(家族成員既擁有全部或部分所有權,又完全或部分控制經營權)。

筆者認為,對家族企業的定義應從邏輯的分析尋找決定家族企業之所以成為家族企業并區別于其他組織的屬性,首先要找出“家族企業”鄰近的屬———“企業”,確定家族企業是企業的一種,把家族企業放在企業這個更廣泛的概念之中;其次要明確企業的本質,即企業的本質屬性;再次,將家族企業與其他各種企業進行比較,找出與其他企業之間的差別,就是家族企業不同于其他企業的種差。這樣,我們就可以用邏輯的方法將企業的本質與家族企業與其他企業的種差結合給家族企業一個定義。那么,企業的特征和本質是什么?企業最顯著的特征是價格機制的替代物,企業的存在是為了節約交易費用,是一個交易契約的扭結,一個依靠行政命令協調配置資源的契約組織。不同的交易屬性與不同的治理結構相匹配,因而有不同的企業種差的存在,治理結構的顯著特征是圍繞所有權、控制權和剩余索取權而形成的相關利益者之間的關系。我們再來分析什么是家族的特征,筆者認為,家族有以血統關系為基礎的狹義理解,也有包含了血統關系為基礎的家族和倫理關系為基礎的準家族的廣義理解。現實中家族企業的實際情況更容易讓人們選擇后一種理解。因此,本文的定義是:家族企業是以血統關系和倫理關系為基礎的企業組織形式,是以所有權或控制權為手段、以家族控制剩余索取權為最終目標的一系列契約關系的集合。從定義看,家族企業與其他企業的種差有兩點,一是以血統關系和倫理關系為基礎,二是家族控制剩余索取權為最終目標。這樣的定義更貼合我國家族企業的實際。

2、家族企業治理結構及其路徑演進的研究

(一)關于治理結構的研究

對家族企業治理結構的研究是從對家族企業的優劣分析開始的。本文所談及的治理結構是關于企業所有參與人及利益相關者之間所有權、控制權、剩余控制權和剩余索取權的制衡和配置的一組制度安排。

我們可以從對家族企業與現代企業的優劣對比中,看到二者治理結構的主要的不同,這些不同也是我國家族企業治理結構的現狀。一是所有權結構。在大多數家族企業中的股權或產權集中與家族,而且對外界定明晰,企業的所有者就是決策者,董事長和總經理由一人擔任,很少設置監事會,監督權也為家族所掌控,企業資產與家族的財產沒有嚴格的界限。很多學者認為這種所有權結構迫使決策者采取慎重的行為而不是偷懶的行為,避免或降低了由于信息不對稱和不規范、有限理性和機會主義而造成的不利影響,與所有權、控制權和監督權分離于股東、經理人和監督者的現代企業治理結構相比,有效地降低了委托-成本、監督成本和決策成本。二是由于家族企業是以血統關系和倫理關系為基礎的企業組織形式,因而與現代企業數量眾多的股東、高層管理人員和雇員的信任結構和基礎不同,家族企業的信任結構更容易造成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精神和降低協調目標的難度;另外,家族成員的利他主義傾向使家族成員基于擁有剩余索取權的信念而從事追求企業價值最大化的活動,即使聘請職業經理,也能有效地防止職業經理違背企業價值最大化的行動。由于利他主義的存在,使得家族企業的激勵和約束機制雙重化,一方面是企業的正式制度,另一方面利他主義增進了溝通和合作,減少了家族人的信息不對稱,使家族企業較之依靠正式契約和法律約束基礎上的現代企業,更能節約交易費用和合作博弈的利益,這在家族企業的創始階段尤其如此。三是家族企業的組織結構是“差序格局”的集權形式,企業主是家族企業的核心,圍繞這一核心的是具有血統關系和倫理關系的管理層,則是基層管理人員和普通雇員。與現代企業股東大會、董事會、管理層、監督層相互制衡的分權組織結構不同,家族企業不僅可以滿足管理決策的統一性和行為的一致性,更可以享受到快速決策而抵御頻繁的、不確定風險的好處。在家族企業創建的初期,家族制度的選擇是唯一可能的制度選擇,而非是比較不同制度安排績效的差異的結果。由于投資的本質是物資資本所有者與人力資本所有者之間要素使用權交易的活動,但由于人的有限理性和信息的不對稱,在交易時不可能預見到未來的各種或然狀況,為避免由于機會主義而造成事前的“逆向選擇”和事后的“道德風險”,為節約由于締約造成的高昂的交易費用,物質資本所有者和人力資本所有者就可能出現拒絕合作。同時,由于社會信任結構和家族理想的因素,選擇家族企本所有者認為的最大限度節約交易費用、降低機會主義的危害和實現家族理想的最佳制度安排。

但是,家族企業所有權結構的單一和封閉,造成了兩個問題,一是難以融合社會物資資本和人力資本,二是家族企業產權對外界是明晰的,但在家族成員之間產權有變得逐漸模糊的可能,為規模的擴大及多元化產權的實現,甚至對企業壽命產生巨大的負面效應;家族企業兩權合一,也造成了企業家能力與企業規模的矛盾,并隨著企業規模的擴大決策失誤的可能性增大;另外,在調查中,我們發現家族企業信任結構造成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精神和利他主義增進的溝通、合作的好處,會被排斥社會人力資本的融合并增強與家族企業的對立所帶來的壞處所抵消。

針對家族企業治理結構所存在的問題,很多學者提出了自己的觀點。呂政,郭朝先(2001)在研究談到,家族企業要走出封閉式的家族管理,實現資本社會化、管理專業化和公司治理結構的規范化,即實現產權的多元化,引進社會物資資本;實現兩權分離,引進專業的經理人員管理企業;建立董事會、監事會,充分發揮決策機構和監督機構的作用。這是一種典型的觀點。Gerisuck(1997)所提到的三環模型把企業、所有權和家族置于一個三者相互獨立又相互交叉的家族企業系統,為我們理解家族企業的內涵及研究家族企業復雜的關系提供了一種工具,同時筆者認為,三環模型也暗示了一個觀點,即基于企業的利益,所有權可以多元化,所有權和控制權可以分離,但維持家族的凝聚力以獲得家族利益和企業利益的共贏的治理結構是最佳的制度安排,國外家族企業的家族委員會這樣的治理結構即是為此目的。本文認為,三環模型所暗示的,是一條家族企業治理結構可行、現實而共贏的道路,是第二種道路。

(二)關于路徑演進的研究

對于家族企業的演進,國外學者主要從企業的發展歷史、法制環境與組織演進的關系、資本市場與組織演進的關系、國家經濟與社會文化環境的變革及社會資本觀的角度研究家族企業的演進和制度變遷。我國很多學者主要從文化背景、社會資本及在給定現代企業制度是最佳制度安排前提下,改造家族企業的治理結構,從而預測我國家族企業的路徑演進和制度變遷。

錢德勒(1987)在《看得見的手-美國企業的管理革命》通過大量的案例分析了美國企業成長的歷史,論證了古典式企業(家族企業)向現代企業組織演變的過程。國外學者關于法制環境和資本市場與家族企業組織演進的關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幾個方面,一是資本市場上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與家族企業成長階段、在資本市場上公開上市行為的分析;二是資本市場與私人控制權收益的關系問題的討論;三是法制環境與企業所有權和控制權安排的關系的討論;四是資本市場定價機制和借貸利率差異的角度分析家族企業的演進。得出的結論是,隨著資本市場的逐步發達和完善,兩權合一的古典式企業將向兩權分離的現代家族企業和非家族企業演進。關于社會資本觀的角度,主要是資本主義經濟制度的理性精神和社會信任資源對家族企業向現代企業演進所起到的重要作用方面的研究。最近的研究表明,家族企業向現代企業演進所獲得的好處和壞處是并存的。Berghoff,和Hartmut(2006)在發表的文章“TheEndofFamilyBusiness?TheMittelstandandGermanCapitalisminTransition,1949-2000”指出,德國經濟中的中小企業,主要由中小型家族企業構成,德國這種典型的中小企業經營模式從1970左右便主導著德國的經濟,具有以下的特征:明晰的所有權和管理權,雇主和員工之間的情感投資,對于連續性,父權制,獨立性的強調。這種始于19世紀60年代的中小企業模式隨著國家經濟和社會文化環境中的基本改變而改變。在這個過程中,企業也相應地失去了許多傳統的特征。現在仍在經營的中小企業所采用的現代經營模式使他們更少的依賴家族,擁有更多獲得外部資金的渠道,更好地展現其開放性和國際化趨勢,但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他們無法保證像過去那樣長期穩定的經營前景。

我國學者對家族企業的路徑演進或制度變遷并沒有一致的意見,一種是我國的家族企業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呂政,郭朝先(2001)認為,公司制企業的產生和發展,是生產力高度發展的產物,在我國,發展到一定階段具有一定規模的民營家族制企業向現代公司制度轉變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規律。家族企業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演變的觀點也遭到了很多學者的批評。

潘必勝(1998)在研究榮家企業組織時談到,家族企業是依照家庭式企業、企業家族化到家族企業化的路徑演進。企業家族化是企業服從和服務于家族的利益和運行規則,家族企業化是家族服從和服務于企業的利益和運行規則,前者是初級階段的情形,后者是高級階段的情形。我國學者(2003)認為,錢德勒提出了第二形態的現代企業制度應該是家族企業變革的參照,企業的發展可以有多種選擇。所謂第二形態的現代企業制度是指家族仍然相對或絕對的控股,家族成員仍然參與企業的高層管理,在相當程度上,家族仍然掌握了企業的經營控制權。但是,企業中有一大部分高層管理人員甚至總經理是非家族成員,基本實現了社會化,企業成為家族成員和職業經理人共同管理的現代企業。儲小平,李懷祖(2003)認為,家族企業成長的核心是如何與社會資本的融合,企業成長的實質就是有效融合社會資本的過程,企業成長的障礙就是不能有效地融合社會資本,企業的衰落是融合社會資本的中斷。社會資本由有著相互內在聯系的四個層面構成:社會金融資本、社會人力資本、社會網絡資本、社會文化資本。并不是所有的家族企業成長都是遵循一種發展路徑,有的保存家族企業的基本形態,但與其他類型的企業結成網絡聯盟;有的家族企業的成長可能停留在某一階段,甚至一直保持純家族形態;有的企業在成長過程中可能越過一些階段,有的可能在成長中越不過某一結點而被淘汰;有的可能在不同路徑之間跳躍發展。彭曉輝(2006)從現代契約理論出發,認為,我國家族企業要從要素構成泛家族化、產權狀態方面的家族核心資本網絡化、治理機制方面的家族行為企業化三方面的路徑進行制度的變遷。

綜合家族企業治理結構及其路徑演進的研究,筆者認為,市場是協調經濟活動的一種組織形式,企業也是協調經濟活動的一種組織形式,市場是一種配置資源的機制,企業也是配置資源的制度安排。企業制度是若干經濟主體間博弈的交易而產生的一組契約的扭結。家族企業這種制度安排也是若干經濟主體間博弈交易的結果,其存在是有合理性的。制度的安排對組織的目標和效率有致關重要的作用,家族企業的治理結構的效率是企業持續成長的基礎,或者說治理是成長的基礎。家族企業的治理結構安排與外部的社會制度環境有關。制度的效率存在遞減的現象,家族企業治理結構的效率降低到一定程度時,治理結構的變遷是必要的也是必須的。但是就象西方發達國家的社會制度環境與我國的社會制度環境存在差異一樣,我國家族企業的路徑演進與西方發達國家家族企業也會不同;就象在西方發達國家經濟中占據重要地位的家族企業制度與現代企業制度與并存一樣,我國家族企業向現代企業制度的路徑演進沒有必然性;同樣,就象引自西方發達國家的現代企業制度在我國有一個本土化創新的過程一樣,家族企業的治理結構的優化和路徑演進也是一個結合社會制度環境更好發揮其替代市場作用而節約交易費用的創新過程。未來的現代企業制度可能還包含更多的內容。

3、家族企業研究中存在的問題

PeterF.Drucker在《大變革時代的管理》一書中指出,美國和所有其他發達國家大部分企業是由家族控制和管理的,但有關管理的書籍卻幾乎完全是針對公共的和專業管理的企業,而難得提到家族經營的企業。我國學者儲小平教授在2000年發表的文章中談到,長期忽視對家族企業的研究,是我國經濟學和管理學界的一大缺陷,人們對家族企業的歧見,主要原因是人們對這種企業組織的合理性及其管理效率有不同的看法,對我國而言,研究家族企業有著特殊的理論和實踐意義。可見,對家族企業的研究是近幾年才得到重視的,但仍然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

我國家族企業研究中也存在著問題或缺陷。對此,蘇啟林、鐘乃雄(2006)給予了一個客觀的概括:“兩個輕視、兩個缺乏、一個悖論”,筆者認為還有“一個模糊”。即:輕視華人家族企業的研究、輕視轉軌經濟背景;缺乏系統化明確化的研究目標、缺乏規范經濟學方法的運用;華人家族企業信任研究悖論;家族企業定義的模糊。筆者認為,對家族企業在三個方面的研究是有作為的:帕累托效率和卡爾多效率與家族企業治理結構的安排和制度變遷;成本-收益的分析方法與家族企業治理結構的效率和選擇;從轉軌經濟維度、制度環境維度、企業維度、家族維度、所有權維度、控制權維度的綜合研究家族企業治理模式的形成和發展的過程。

參考文獻:

[1]梁小民.經濟學發展的軌跡———歷屆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述要[M].人民日報出版社,1999.

[2]PeterF.Drucker.大變革時代的管理[M].上海譯文出版社出版,1999.

[3]楊瑞龍,楊其靜.企業理論:現代觀點[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5,12(1).

[4]蘇啟林,歐曉明.家族性企業集團治理:以韓國大型財團為例[A].李維安等.公司治理理論精要[M].機械工業出版社.2006.196—206.

[5]于立,馬麗波,孫亞鋒.家族企業治理結構的三環模式[A].李維安等.公司治理理論精要[M].機械工業出版社.2006.183—195.

[6]2002年中國私營企業調查報告[N].中華工商時報,2003-2-26、27.

[7]白石.家族企業問題討論綜述[J].經濟理論與經濟管理,2003,(7).[8]鐘乃雄.權利、制度與柔性管理———民營企業內控的一個分析框架[J].改革,2005,(2).

[9]儲小平,李懷祖.家族企業成長與社會資本的融合[J].經濟理論與經濟管理,2003,(6).

摘要:隨著家族企業在經濟增長中發揮作用的日益增強,這種制度形式或治理結構也得到了越來越多的人的關注。但是對家族企業的研究目標和重點尚不明確,對家族企業的定義還有模糊的認識,對家族企業治理結構安排和制度變遷或演進的研究還需要一個堅實的理論分析框架。本文就家族企業研究的這些基本問題進行評述,以期對后來的研究提供參考。

第3篇

實踐表明,動員全民力量,開展群測群防科普宣傳,無疑是防災減災的最有效“法寶”之一。2008年12月27日通過的最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明確規定:國家鼓勵、引導社會組織和個人開展群測群防活動,對地震進行監測和預防。地震災害群測群防是集群眾動員、宣傳科普為一體的綜合性預防與互動舉措。群測群防工作的基礎是群測群防的宣傳工作。宣傳工作的質量影響整個群測群防工作成效。目前,群測群防防災減災教育宣傳內容設置不全面,主要偏重于災前預測,災害防范的內容相對缺失。建立一種群測與群防雙效合一的體系,成為新形勢下的地震災害群測群防宣傳體系建設思路與模式。這種模式應是一種廣義上的多元化公眾參與,包括參與主體和功能的雙重多元化。將多元主體融入群測群防宣傳體系的同時,完成了自身災害防范知識的學習、鞏固和傳播,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這種參與人員層次結構與參與渠道交叉的網絡式宣傳管理系統,對七八十年代群測群防體系的體系結構和管理方法提出了挑戰和突破性改變。它要求我們通過地震災害群測群防宣傳路徑的建設,使群眾在接受群測群防知識時,自覺地將對災害預測、預防、自救和協助救援的理解融入到日常的工作、生活和與人交流中。這樣不僅自身能發揮群測群防員的職能,還能潛移默化地影響周圍人群加入群測群防隊伍,真正依靠群眾力量。這樣“扎根深、普及廣、出成效”,能顯著提升群眾防災救災意識、技能和災害心理承受能力的地震災害群測群防宣傳架構是本文的研究重點。本文以治理理論為框架,從群測群防的困難與變革出發,探索性地提出多元主體參與下的網絡化治理結構及其實現途徑。

一、建立網絡化治理的群測群防宣傳體系的必然性

(一)當前群測群防宣傳體系的問題與困難

群測群防是通過確定災害監測站點,發動區域內群眾直接參與災害宏觀監測,及時捕捉異常信息,預警自救。它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專群結合災害預防方式。目前各省市縣地質部門均建立了多個地震災害監測點,發展群眾監測員,并逐漸與水利、畜牧等部門合作,借助相關部門的監測資源,匯總信息,綜合判斷預警。這種宏觀、微觀監測相結合的防災手段充分整合了各種資源,兼顧普遍性與特殊性,是我國目前主要的地震災害群測群防手段,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地震預警的準確性。

隨著社會環境的變遷和對地震災害應對要求的提高,現有的地震災害群測群防宣傳體系存在不可忽視的操作困難,也是目前群測群防體系面臨的難題。首先,群測群防最重要的人力資源受到多重因素的影響,導致預設的宣傳和防范目標不能完全實現。一方面,新媒體時代信息溝通方式革新,人口流動性強,如何利用即時信息平臺、摒除謠言、準確信息、解決觀測點分布及觀測員隊伍不穩定的問題,成為現存群測群防宣傳和防范工作必須面對的問題。另一方面,隨著經濟的發展以及人們收入水平的提高,如何保證群測群防人員為災害防范作出的貢獻與收入匹配,以穩定并不斷擴大人員隊伍,進而提升宣傳和預防效果。其次,從地震災害的應對要求來看,群測群防不應僅限于對遴選出的群測群防人員進行預防知識教育,而是應當以全體民眾為對象,包括震前預防、震中自救、震后心理恢復等全方位的知識普及。這樣才能實現全民防災減災,災害損失最小化的公共價值追求。由于目前的群測群防體系通過自身的動態調整以應對上述因素的制約,地震災害群測群防效果大打折扣,對震后救助和人民生活恢復都造成了一定的障礙。

因此,在信息化飛速發展、公民社會逐漸崛起和地震災害頻發的背景下,建設一個覆蓋全面、參與多元化、機動性強的地震災害群測群防宣傳網絡,對改善現有宣傳體系、轉變公眾防災減災思想、協助解決群測群防體系存在的問題,具有必然性、緊迫性、現實性。

(二)網絡化治理:一種合作治理的創新模式

1.概念解析與治理模式。20世紀80年代以來,網絡化治理由于具有促進社會組織融合、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等優勢,被迅速應用到公共治理的理論與實踐中,并逐漸演化為主流的公共事務合作治理模式。

網絡化治理的標志是依賴伙伴關系、協議和同盟完成公共事業,平衡各種非政府組織的關系,并提升公共價值。雖然已經過20年的研究,但學者們對于網絡化治理的定義莫衷一是,認為尚未形成一個網絡化治理的一般性定義。學者Keith G. Provan 與 Amy Fish將網絡化治理定義為擁有特殊資源的自然組織形成的、能夠使特殊資源作用最大化的結構關系,是一種治理機制和途徑。學者Scharpf與O’Toole強調了網絡化治理的多元性,認為網絡化治理是重新構建網絡關系,動員和組織行動,達成橫向的多邊協調。Agranoff和McGuire的定義突出了網絡化治理在管理中的優勢,提出網絡化治理的治理者必須具備不同于單一組織治理的能力、技術和知識。綜合上述定義可知,學者們強調了網絡化治理當中的必備因素:多元利益主體、網絡橫向和縱向的層次結構、資源利用和實現價值的最大化。

第4篇

[論文摘要]實踐的需要和理論的推動,使得傳統意義上的區域行政逐漸向區域公共管理轉變,這種嬗變,開啟了公共管理研究的新視角。區域公共管理是社會需要和時代呼喚的產物,是公共行政領域不斷擴展、研究范式走向成熟的重要體現。

著名行政學者理查德·J·斯蒂爾曼二世說:研究公共行政必須研究它的生態問題。按照韋伯斯特詞典的解釋,生態學是各種有機體與其環境之間的各種相互關系。J·W·別斯指出生態學這個詞源于希臘語oikos,意為房子或家,經濟和經濟學也有相同的詞根,經濟學和生態學有許多共同點,但生態學的含義更廣泛。它涉及有機體與其環境之間的全部相互關系。”〔1〕美國著名學者利格斯(FredW·Riggs)1961年就提出了“融合型、棱柱型、衍射型”行政模式,開創行政學研究的一個新途徑。我國現階段的行政環境是制約和影響行政管理的重要因素,同時又是行政管理的改造對象,并為行政管理的實施提供條件。故此,我們應努力使行政管理和行政環境保持一種動態的平衡。從20世紀50年代以來,隨著社會生態環境的變遷,傳統行政學歷經了向現代公共管理學范式的重大轉變。邁入21世紀,區域行政面對的是一種全新的行政生態環境,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區域公共管理這種嶄新的制度安排應運而生。這種轉變很重要,“從某種意義上說,21世紀中國公共管理面對的最大挑戰莫過于區域公共管理的挑戰,處理好和解決好了系列區域公共性問題,和諧社會的發展愿景就不再遙遠。”〔2〕區域公共管理是社會需要和時代呼喚的產物。作為一個新的理論和實踐課題,陳瑞蓮認為,在我國有關區域公共管理(行政)研究的著述尚較為零散,區域公共管理研究的學者社群尚未成形。但是,在當前一個不爭的事實:越來越多的學者開始關注并研究區域公共管理的相關內容。無疑,加強區域公共管理研究具有重要理論意義和實踐價值。有學者說,“研究任何一種理論,都必須首先弄懂它所使用的基本術語。對于了解一種新的學術理論,弄清楚它所使用的新名詞的正確含義,就尤為重要了”。〔3〕區域公共管理是個復合概念,其中“區域”和“公共管理”是其兩個核心概念。

一、“區域”概念眾說紛紜及其公共管理視角的界分

區域(region)是一個多側面、多層次且相對性極強的概念。人們可以從多個角度來觀察、分析和理解各種不同的區域。研究視角和內容不同,對于區域的界定就有所不同。在社會科學叢林中,最早研究區域的學科是地理學,地理學把區域定義為地球表面的地域單元,這種地域單元一般按其自然地理特征,即內部組成物質的連續性特征與均質性特征來劃分。《牛津地理學詞典》中,“區域是指地球表面的任何一個單元,它以自然或人文特征而有別于周圍的地區”。〔4〕經濟學將區域視為由人的經濟活動造成的、具有特定地域特征的經濟社會綜合體。埃德加·M.胡佛說,“所有的定義都把區域概括為一個整體的地理范疇,因而可以從整體上對其進行分析”,“把區域作為一個集合體,……這一集合體對于管理、計劃和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實施都是必須的。最實用的區域劃分應當符合行政區劃的疆界。”〔5〕政治學把區域看成是國家管理的行政單元,與國界或一國內的省界、縣界重合;國際政治和國際關系的研究者對區域的解讀,往往側重從一種更為宏觀視角來討論區域的內涵和外延。米特爾曼提出三個不同層面“新區域主義”分類法:宏觀區域主義、次區域主義和微觀區域主義。在“區域”的多種釋義中,可以看出:區域有多種分類,系統性或整體性是區域的共同特征;區域的概念是相對的,可以依據不同視角有多種劃分;區域是變化的,應以動態的眼光來觀察它。實際上區域是一個很寬泛的概念,很難給出一個公認的定義。本文是從公共管理學科角度來進行研究,基于此視角,區域應如何界定?有學者認為:區域是“一個基于行政區劃又超越于國家和行政區劃的綜合性概念”。〔6〕另外,從四個緯度對區域公共管理要研究的“區域”做類型學上的分析:公共管理意義上的經濟區域、行政區域、自然地理區域和公共管理中的“問題區域”和“邊緣區域”。〔7〕筆者以為,不論對“區域”進行怎樣的界分,從公共管理學科角度看,區域實際上是按照公共物品為標準劃分的有限空間范圍,是擁有相同一領域或多領域公共物品的域場。在這里區域不是一個地理范疇而是一個以公共物品(或者公共事務、公共問題、公共利益)為標準形成的同質性域場,并不絕對與行政區劃相一致。

二、公共管理研究的新視角:區域行政向區域公共管理范式的轉變

要討論區域行政向區域公共管理的轉變,首先要了解區域行政的發展背景、內涵等基礎知識。區域行政問題與行政區劃密切關聯。學者劉君德在他主持的《中國行政區劃的理論與實踐》等論著中,第一次明確提出了“行政區經濟”概念,并分析我國現實生活中普遍存在的地方保護主義現象。在我國的行政學界,宋月紅在國內首次使用“區域行政”的概念,作者從行政區劃、行政區域與區域行政的關系角度進行研究,但這是一種狹義的或傳統意義上的區域行政范疇。〔8〕陳瑞蓮、張緊根在《公共行政研究的新視角:區域行政》一文中,正式提出廣義的“區域行政”概念。〔9〕隨著實踐的推動和理論的發展,區域行政向區域公共管理轉變。在學界,最早使用過“區域公共管理”概念的只有清華大學的劉鋒和中山大學的陳瑞蓮,二人從不同的角度對區域公共管理進行論述。劉鋒運用新公共管理、區域創新系統、區域核心競爭力、支持系統等理論對區域管理進行創新,在某種程度上說,這一研究與本文所關注的區域公共管理研究有很大的差別,它并不是真正從公共行政學角度對區域公共管理的研究,而是從區域地理學的角度將創新理論引入到區域發展中去。〔10〕陳瑞蓮教授是我國研究區域行政和區域公共管理的典型代表,她在此領域的論述,在學界產生了廣泛的影響。

三、區域公共管理的內涵、理論支撐

區域公共管理是個復合概念,前文已經界分了公共管理視閾中的“區域”。對于公共管理的概念,無論是對其內涵把握還是基本體系的構成,都還在探討中。王樂夫教授認為,“所謂公共管理,即公共部門對公共事務進行管理的社會活動。具體地說來,是公共管理主體為了解決公共問題,實現公共利益,運用公共權力的公共事務施加管理的社會活動。”

〔11〕公共管理與行政管理不同,公共管理的主體不僅包括行政管理中的政府還包括其它的組織和第三部門組織等。公共管理主體著眼于社會發展長期、根本的利益和公民普遍、共同的利益來開展其基本活動;同時,它更多采取的是多元化和復合型的集體行動,以共同的目標基礎,通過協商的方式達成。無庸諱言,現代公共管理是公共行政發展的一個新趨勢,是公共行政領域不斷擴展、研究范式走向成熟的重要體現。綜上所述,區域公共管理是區域行政隨著實踐的需要,在治理范式上不斷成熟的產物。筆者認為,所謂區域公共管理,即是指以區域政府組織和區域非政府組織為主的多元主體(區域公共管理部門)為了解決特定區域的政治、經濟、社會或其它方面的公共問題,實現區域公共利益,運用協商和調解的手段和方式對區域、區域內橫向部分和縱向層級之間交叉重疊關系進行的管理。區域公共管理之所以“應運而生”,從根本上說,區域公共管理發展的動力來自于中國現代化過程中的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發展的必然要求。或者說,除了實踐的需要外,理論的發展和推動也是非常重要的。區域公共管理理論的發展除了現代公共管理理論的發展外,還有公民社會理論、現代治理、網絡治理理論和善治等理論。公民社會,也被稱為市民社會或民間社會。關于公民社會的定義,不同的學者根據不同的研究視角形成了種種不同的公民社會定義。這些定義歸納起來可分為兩類:國家與社會二元結構和國家、經濟與公民社會的三元結構。關于公民社會的結構要素,不同學者對其強調的重點不同。就中外學者取得的共識來看,公民社會的結構性要素及其特征主要有以下四個:一是私人領域;二是志愿性社團;三是公共領域。除了公民社會的結構性要素外,公民社會還具有自己的基本價值原則,大體說來,這些基本的價值原則包括:個人主義、多元主義、公開性、開放性、法治原則。

市民社會理論的發展,引發治理和善治理論的產生。從1989年世界銀行首次提出“治理”以來,“治理”概念被廣泛使用。在治理各種定義中,“全球治理委員會的定義具有很大的代表性和權威性”。治理有失敗的可能,為完善該理論,隨后善治進入學者的視野。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會管理過程,其本質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與公民對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國家與公民社會的一種最佳關系。善治有如下要素:合法性、透明性、責任性、法治、回應和有效。區域善治是區域公共管理研究中一個戰略管理問題。

[參考文獻]

〔1〕理查德·J·斯蒂爾曼二世.公共行政學:概念與案例〔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126.

〔2〕劉亞平.當代中國地方政府間競爭〔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7:(序言)1.

〔3〕羅榮渠.現代化新論:世界與中國的現代化進程〔M〕.北京:商務印書館,2004:1.

〔4〕梅休.牛津地理學詞典〔K〕.上海:上海外語教學出版社,2001:354.

〔5〕胡佛,杰萊塔尼.區域經濟學導論〔M〕.上海:上海遠東出版社,1992:220.

〔6〕陳瑞蓮,張緊跟.公共行政研究的新視角:區域公共行政〔J〕.公共行政,2002,(3).

〔7〕陳瑞蓮.區域公共管理導論〔M〕.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6:5-8.

〔8〕宋月紅.行政區劃與當代中國行政區域、區域行政類型分析〔J〕.北京大學學報,1999,(4).

〔9〕陳瑞蓮,張緊跟.公共行政研究的新視角:區域公共行政〔J〕.公共行政,2002,(3).

第5篇

一、審計文化理論分析

(一)文化及組織文化的界定文化一詞最早出現在古拉丁文中,意指耕作、教化以及開化。而現代的文化可追溯至19世紀末期,在英國人類學家愛德華泰勒的《原始文化》一書中首次出現,其將文化定義為一個由知識、法律、道德、信仰、藝術和風俗等構成的,包含社會組織中個人所獲得的其他才能和習性的,復雜的、系統的總體。此后,根據不同研究的需要,文化發展成為一個非常廣泛的概念。涂可國認為文化是人類一切活動的條件、方式、狀態和結果的綜合體。馬勒茨克將文化定義為人類社會發展過程中物質創造和精神創造及其成果的總和,主要指既存在于人們的行為中、又存在于人們的精神和物質產品中的構想、信念、觀念和世界觀所組成的系統。王善平和宋艷認為馬勒茨克的文化概念包含了文明,是廣義的文化,而狹義的文化專指人類的精神創造及其成果包括制度和精神兩個層面,不同于文明,文化可以產生出文明來,文明卻不一定能產出文化來。文化概念雖然廣泛,但在組織層面,總體上認為文化是組織在長期運作過程中所產生的特定的價值體系、道德規范、觀念、傳統、習慣等。Peters and Waterman認為組織文化是組織的價值觀和指導觀念,這種價值觀和指導觀念能夠促使組織保持一種上下互相協調一致的良好習慣,給組織成員構建清晰的價值觀和行為規范,為組織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氛圍。Kotter and Heskett提出組織文化是代表一系列相互依存的價值觀念和行為方式的總和,這些價值觀念、行為方式作為全體組織成員的一種共性通過較長的時間積淀、存留下來。由于每個組織是在自身所處的特定傳統和環境下形成區別于其他組織的文化,包括意識觀念、價值偏向及行為規范等,而這又對組織成員產生影響,如果組織管理層能夠對文化加以有效利用,那么,組織文化將成為一種十分有效的管理手段。組織正是依賴于組織文化引領各種力量,將其統一于共同的管理哲學和指導思想之中。

(二)審計文化的界定審計文化作為國家審計機關重要的管理手段同樣受到關注,陳朝豹認為審計文化是審計組織及其人員在履行法定職責、實施經濟監督行為時所恪守的理念、所追求的價值、所遵循的規范、所展示的形象等,它具有獨立、依法、公正、進取和奉獻等特定內涵。郝振平指出審計文化是指在長期審計實踐活動中,逐步形成并為廣大審計人員認可、遵循和倡導的,以審計人員群體價值觀為其核心內容的,帶有審計特色的價值取向、審計精神、審計作風、行為方式、道德規范、法規制度和物質形態等因素的總和。以上定義將審計實踐置于較為核心的位置,較好的體現了我國國家審計的職能。考慮到國家審計是國家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本文認為審計文化定義還應反映出以下特點:一是公共性。因為審計機關是我國的政府部門,公共受托責任強調政府通過稅收籌集公共資金、對國家進行治理,理論上社會公眾應與政府機關一樣成為國家治理的主體,而不應被排斥在公共決策之外,只有這樣才能共同推動公共目標的實現和國家治理的完善;二是執法性。因為審計機關的主要職責是維護國家的財經秩序,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因此,依照財經法律法規辦事是在國家治理中發揮作用的最基本要求;三是共生性。國家審計的被審計單位以政府部門及其他使用公共資金的企事業單位為主,被審計單位與審計機關一樣在國家治理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共同影響著國家治理的完善,審計機關通過對被審計單位的審計,促其規范管理,提高績效,進而推動國家治理的實現。基于以上理解,本文將審計文化定義為:國家審計通過審計執法活動,在服務國家治理過程中形成的,被社會公眾普遍認可及審計人員所遵循的,與被審計單位共同實現國家治理為目標的制度、意識和觀念的總和。由本文審計文化的定義可知,當將審計文化置于國家治理之中時,審計文化已不再局限于審計機關內部,而成為對審計機關、被審計單位及社會公眾共同產生影響,實現國家治理目標的手段。

二、審計文化在國家審計服務國家治理中的作用

社會公眾通過受托責任賦予審計機關的審計職能,審計機關在行使審計職能中發揮免疫系統的預防、揭示和抵御功能,確保被審計單位能夠正確、高效的履行相應的職能,向社會公眾負責,進而推動國家治理的實現。

免疫系統的揭示功能主要體現在審計實施上,一是在審計項目選擇上應關注社會經濟發展中的風險和矛盾,為公眾負責。經過多年的發展,我國經濟取得巨大成就,但由于我國采取趕超式的發展模式,導致我國發展的時空發生錯位,本應同時出現的問題未同時出現,不應同時出現的問題卻同時出現。二是審計目標的確定以糾正被審計單位違紀違規問題,共同服務國家治理為主。被審計單位同樣在國家治理中發揮重要作用,但是違規或低效使用財政資金,阻礙了被審計單位在國家治理中作用的發揮,因此,審計的目標應以對被審計單位的糾錯、提效為主。抵御由審計結果的利用體現,在審計中發現問題只是手段,更為重要的是通過審計結果公告、審計報告、審計要情或審計專報引起社會各界重視,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形成抵御功能,為推進國家治理發揮建設性作用,促進國家治理的實現。預防是國家審計的目的,預防來自于被審計單位對經常性審計監督的認知,要強化這樣的認知,需要在審計立項上,做到經常性項目與代表性項目相結合,實現在微觀層面和宏觀層面服務國家治理。以上分析說明國家審計在國家治理中的免疫系統功能應由審計機關、被審計單位和社會公眾共同發揮作用,這也為審計文化進一步推進免疫系統功能提供了現實可能。

審計文化依托于審計職能,通常由有形的制度和無形的意識共同構成,貫穿于審計實踐活動全過程,其立足于審計機關、被審計單位、社會公眾的需求,建立正確的思想導向、培養業務能力、提高合作精神、增強自我約束能力和社會認同感,具體從以下四個層面發揮作用:

一是物質文化層面作用。該層面主要包括審計業務水平、審計內外部環境、審計機關形象等,物質文化層面對被審計單位及社會公眾具有較強的輻射力和感召力,是不同層面的外在表現及物化成果。通過物質文化層面發揮作用,審計文化不僅會引導審計機關成員的價值觀,而且對被審計單位也能起到催化作用,例如在免疫系統的揭示功能中,通過較高的審計業務水平、良好的國家審計形象影響被審計單位的偏好,使被審計單位與審計機關趨向共同的審計目標,即國家治理,從而降低討價還價成本,配合和支持審計工作。這個層面反映出審計機關為了實現服務國家治理的目標,而要求具有的核心價值觀,審計機關內外都應保持穩定且較為一致的核心價值觀。當物質文化層面相對穩定時,社會各界就會對國家治理的基本使命,服務國家治理的基本運作模式形成較為一致、清晰的認識。這種認識所暗含的價值觀也逐漸凸顯,得到認可之后進一步升級、上升到制度文化層面。

二是制度文化層面作用。審計文化中的每一條制度規范,都必須經過暗含價值認同的闡釋才可能被接受為行為的規范。那些長期沒有價值認同的規范會因為監督成本過高而逐漸消失或演變成其它規范。制度文化層面為審計制度提供意義。隨著審計機關及被審計單位新老人員的交替,管理層和已有人員會給審計實踐中形成的習慣給予合理的解釋,并向新進人員宣傳、演講及教化這些被合理解釋的習慣。管理層以成文的形式將這些獲得合理解釋的,被審計機關及被審計單位成員所認可的習慣固定下來,便形成了審計制度,審計的制度文化層面便產生了。這是以文字形式出現的各種管理和行為規范,是對審計文化的制度保障,對審計機關和被審計單位行為及精神文化層面起著規范、激勵和約束的作用,特別是在社會轉型期,各種文化的碰撞容易動搖人們的文化意識,這就需要充分利用制度方面的文化積淀,規范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層面包括正式與非正式的制度,如《審計法》、《審計實施條例》及審計八不準等,在審計項目選擇、審計項目實施和審計結果利用上均會發揮作用,《審計法》和《審計實施條例》對審計機關和被審計單位進行了規范,而審計八不準等非正式制度在對審計機關規范的同時,能夠強化在社會公眾中的審計形象,增強公眾認同感。

三是行為文化層面作用。這是審計在服務國家治理過程中的實踐活動文化,內容滲透于審計執法、審計宣傳及審計機關內外部人際關系的處理活動,是審計機關的工作作風、被審計單位面對審計監督的思想態度、社會公眾對國家審計共同價值觀的認同。行為文化層面作用是在免疫系統中承擔著重要的思想校正任務,用國家治理的文化理念滲透審計人員的思想意識,在潛移默化中改造人,提高人,推動審計機關對國家治理整體意識的提高,并通過審計機關的工作作風,在審計實施過程和結果利用上,把影響擴大和滲透到被審計單位及社會公眾中去,共同強化免疫系統的揭示和抵御功能。審計文化的行為文化層面的作用就是形成文化定勢,使人們在遵守既定的思維及行動中產生自覺性,而超出定勢的思想和行為就無法找到生存的土壤和環境。

四是精神文化層面作用。這是審計文化具體形態中的核心層面,也是最為抽象的層面,精神文化層面對于組織內外每一個人的影響非常大,甚至可以完全顛覆組織制度的本身,致使其部分或完全的失效,主要包括價值觀、思想意識、文化傳統、倫理道德、心理情感及精神風貌等。精神文化層面是最為牢固的文化層面,它是經過長期形成的,深深烙在每一個人的心理和精神中的文化積淀,也被稱作精神世界。因為免疫系統的預防功能是審計的目的,但依賴于國家審計的震懾作用,僅能使被審計單位產生不敢違規的想法,而精神文化層面的高度發展可以在審計機關內外形成優秀的群體意識,產生持久而有效的感召力,使得被審計單位產生不想違規的想法,進而為國家審計服務國家治理提供準確的幫助,這是審計文化的基本職能和作用。這樣的作用源自審計實施過程產生的凝合力,通過增強情感溝通和情感激勵,融合審計機關與被審計單位的作風、理念和情操,培養和激勵群體意識,增強各界凝聚力。審計文化的這種作用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直接引導審計人員的心理和行為,二是通過整體的價值認同來引導被審計單位和社會公眾。精神文化補充了制度文化的不足,對內減少了審計機關規范成員的成本,從而降低審計機關的運行成本,提高審計機關的績效,對外簡化信息處理程序,減少信息傳遞成本,增強溝通能力,提升各界對國家治理的認同感。

審計文化的四個層面在免疫系統功能中發揮著不同的作用,它們共同構成一個有機整體,相互補充、相互影響,從整體上體現了審計文化在國家審計服務國家治理中的作用。其中精神文化層面處于最為核心的位置,決定了審計文化的作用方向,關系到審計目的是否能夠實現;制度文化層面是精神文化層面的作用補充和制度保障;行為文化層面又是精神文化層面和制度文化層面的行動表現;以上文化層面在物質形態上最終表現為物質文化層面。

三、審計文化建設建議

審計文化的作用是在被解釋、被認可、被傳遞、被感召及被遵守的過程中產生的。鑒于審計文化對我國審計事業發展及在國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為進一步增強審計文化作用,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一是對內塑造審計文化的特性,對外增強審計文化的強度。威廉大內在其著作《Z理論》中提到,組織具有眾多價值觀,最為重要的是組織所具有的價值觀對組織成員施加的影響。只有為審計機關每個成員提供穩定的文化環境,形成審計文化特性,才能使其明辨方向,在應對工作的困難過程中,使審計機關成員產生內在的強大動力,進而快速穩定的提升審計工作績效。強有力的審計文化是審計事業取得成功的關鍵,當審計文化非常具有凝聚力時,對外部的被審計單位和社會公眾產生較強的輻射和帶動作用,能夠讓外界清楚的了解國家審計的治理目標,并積極支持和配合審計機關實現這樣的目標,這種強有力的文化將對審計事業的成功有著重要影響。

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注重人的全面發展。審計活動總是和每個審計人員的個性聯系著的。不管審計機關如何建立審計共性的文化,如何強調審計規章制度的嚴肅性以及國家治理愿景規劃的宏偉與遠大,審計人員的個性依然會努力地與審計機關的共性文化保持合理的距離。因為組織中每個人為了充分舒展自己的個性,需要一塊私人精神領地,以獲得基本的自由權利。因此,盡管審計人員對審計的基本使命、服務國家治理的核心理念有共同認識,但仍會保留個體對工作及生活意義的理解,而審計文化只有保障審計人員的個人利益訴求和尊重個人的需求,使審計機關與審計人員的利益協調一致,調動大家的能動性和積極性,為實現服務國家治理的目標共同努力。

三是增強審計文化的心理積淀,形成積極心理力量。Luthans and Avolio(2003)指出一個組織想要取得持續的成長和績效,心理積淀和積極、支持的環境是必不可少的。若審計文化注重給審計人員提供足夠的支持和引導,勢必會提高審計人員完成任務的自我滿足感和克服困難的心理韌性,長期下去,自我滿足感和心理韌性形成積極的心理力量,完成心理積淀。通過促進審計人員在成長和發展過程中不斷積累積極的心理狀態,在面對具有挑戰性的工作時,審計人員能夠充滿信心并為獲取成功勇于付出必要努力,當被問題困擾或身處逆境時,能夠具有堅強的心理韌性,對目標鍥而不舍,迅速恢復并超越,以取得成功。

第6篇

關鍵詞:環保產業 定義 分類 對策

一、環保產業定義與分類的問題

按照國家經貿委1999年的定義,環保產業是以防治污染、改善環境為目的所進行的各種生產經營活動。環保產業包括三個方面:一是環保設備(產品)生產與經營,主要指水污染治理設備、大氣污染治理設備、固體廢棄物處理處置設備、噪音控制設備、放射性與電磁波污染防護設備、環保監測分析儀器、環保藥劑等的生產經營。二是資源綜合利用,指利用廢棄資源回收的各種產品,廢渣綜合利用,廢液(水)綜合利用,廢氣綜合利用,廢舊物資回收利用。三是環境服務,指為環境保護提供技術、管理與工程設計和施工等各種服務。

這種定義和分類的依據是傳統的產業分類法,其特點是按照活動領域或對象的特征來進行劃分。這種分類方法的優點是可以明確環保產業各部門在三類產業中所處的位置,便于進行宏觀國民經濟的統計和分析。然而,這種定義和分類方法也有難以克服的缺點,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忽視了對生態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的“資源開發與保護”活動。在以上分類中雖然已經包括了“資源綜合利用”類環保產業,但只包括了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和減少有害物質排放的環境功能部分,而沒有包括對重要生態環境資源如土地、水源、植被、物種多樣化等的保護和綜合開發活動的內容。

2.忽視了目前對環境保護和國民經濟發展起重要作用的“清潔生產技術和潔凈產品”。潔凈產品特別是清潔生產技術是“產品生命周期”中具有重要環保功能的部分,發展清潔生產技術和潔凈產品是從根本上改變環境污染狀況的最終歸宿所在。

3.以上分類難以區分環保產業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的功能特征。不僅在統計上不便操作,不便于對各類環保產品和服務進行科學的投入產出分析,而且難以為經濟發展處于不同階段的國家或地區制定科學的環保產業發展戰略提供依據。

二、環保產業的新定義與新分類方法

為解決以上我國環保產業定義和分類方面存在的問題,我們有必要借鑒國際上的定義方法,從產品和服務的環境功能角度,對環保產業重新分類。

1.環保產業的定義

目前,環保產業在國際上有狹義和廣義兩種定義,狹義的環保產業是指為環境污染控制與減排、污染清理以及廢棄物處理等方面提供設備和服務的行業,主要是相對于環境的“末端治理”而言。用于“末端治理”的產品和服務,其環境功能與使用功能一致。廣義的環保產業既包括能夠在測量、防治、限制及克服環境破壞方面生產與提供有關產品和服務的企業,還包括能夠使污染排放和原材料消耗最小量化的清潔生產技術和產品。這種廣義的定義是針對“產品生命周期”而言的,它包括產品的設計、生產、使用、廢棄物的處理處置或循環使用等環節,也就是“從搖籃到墳墓”的生命全過程。通常來說,幾乎每個行業都有清潔生產技術,而潔凈產品則特指對環境無害的產品。

借鑒以上廣義的定義,環保產業的新定義為:以實現環境可持續發展為目的所進行的各種生產經營活動。它包括四個方面:一是與自然資源開發和保護有關的生產服務企業;二是與節能降耗技術、減排及降低產品有害物質含量有關的技術研究開發、設備生產企業;三是廢污物的循環利用、處理處置技術的研究開發和設備生產企業;四是提供環境監測、污染治理等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

2.環保產業的分類

采用國際上廣義的環保產業定義,在此基礎上,按照產品生命周期理論以及產品和服務的環境功能,可將環保產業分為自然資源開發與保護型、清潔生產型、污染源控制型和污染治理型環保產業四類。這種定義和分類方法不僅便于同國際接軌,而且還有利于進行投入產出分析,有利于研究我國可持續發展戰略面臨的形勢和制訂有很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發展戰略與對策。  三、各類環保產業的投入產出分析及發展對策

1.自然資源開發與保護型環保產業

自然資源開發與保護型環保產業主要包括為改善生態環境、保護生態環境不進一步惡化而進行的各種自然資源開發和保護、環境生態系統平衡恢復等活動。如植被恢復、沙漠治理、地下水資源開發與保護、物種多樣化、新能源的開發等,它是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內容,在目前世界環境保護及我國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中具有重要地位。資源是綠色國民賬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將自然資源開發與保護活動作為環保產業的重要構成部分,有利于克服目前我國將資源和環境分頭管理造成環境惡化、可持續發展水平降低的嚴峻狀況。

自然資源開發與保護型環保產業的投入主要包括在資源開發保護( 如綠地建設等)和生態平衡恢復活動中投入的各種研究、生產(治理)費用(如沙漠治理) 及其放棄的短期收益(如退耕還林、退耕還湖)。其產出主要是環境資源價值(如林木儲量、水資源儲量、物種多樣化等)的增加和各種損失(如洪水、土地沙漠化等) 的減少。具體可表現在采用經濟與環境一體化核算制度(SEEA)時國內生產凈值(EDP)的增加。

自然資源開發與保護型環保產業的投入巨大,在目前SEEA還不完善的情況下,其產出效應在國民經濟統計體系中沒有反映出來,但增加其產出是實現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途徑,是一種長遠效益。這類產業中大部分經濟活動投入巨大、見效慢、產出物的消費具有不可分割性和非排他性等“公共物品”特性,基本上不具備市場化的條件。因此,在發展戰略上應采取以政府統籌規劃、統一投資、統一管理為主的思路。目前,我國環境資源惡化的主要原因在于宏觀管理力度不足、資金投入不夠。在發展對策上,應隨著我國經濟實力的增強,以較快的速度加大資金投入,同時,做好規劃,并加強資金使用的管理。

2.清潔生產型環保產業

清潔生產是通過資源的有效利用、稀缺資源的代用及資源的再利用,實現資源的節約和合理利用,在生產過程中,減少廢棄物和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以實現廢棄物和污染物的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從環境保護的角度看清潔生產型環保產業,主要包括研究、開發和在生產過程中采用先進的技術和設備,減少生產過程的三廢排放量、提高資源和能源的利用效率以及減少產品中有害物含量等。

早在1994年公布的《中國21世紀議程》中,我國就將開展清潔生產列入可持續發展的戰略和重大行動中,并制定了行動依據、目標和行動內容。1998年又在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鼓勵企業實行清潔生產”的號召。將清潔生產作為環保產業的重要構成部分,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是實現污染治理由“末端治理”向“前端治理”轉變的重要戰略措施,也是加入WTO 后企業提高產品國際競爭力的重要對策。

清潔生產型環保產業的投入品和產出品分散在各個產業的生產過程中,是能全部市場化的產業,各產業內部完全具有自我積累和發展的機制。目前制約我國清潔生產型環保產業發展的主要因素是市場機制。因此,整體上應采取以企業為主體的發展戰略,政府通過在政策和資金上加大對清潔生產技術創新的扶持力度,推進企業研究、發展和推廣清潔生產技術、設備和潔凈產品。同時,在我國采取措施推進 ISO14000標準的實施,培育、發展和完善環保產業市場,規范市場秩序。

3.污染源控制型環保產業

污染源控制型環保產業在現實中表現為兩個大的部分,其一是各類生產型企業內部的各種污染處理工藝以及為這些企業提供廢棄物和污染物處理、綜合利用與回收技術和設備的生產企業;其二是各種排放集中處理、綜合利用與回收企業,在性質上相對于企業生產過程的延伸。后者的投入產出是可以進行獨立統計的,前者則難以劃分為獨立的產業部門,較難進行投入產出(特別是產出)統計。

污染源控制型環保產業的投入包括資本品、上游企業提供的各種中間品和勞動力;其產出包括為排污企業提供污染物處理服務和保護環境兩個方面,這種功能的兩重性為其產業化發展提供了前提。

環境經濟學理論認為,隨著經濟體系的逐步完善,政府職能的逐步轉變,污染源控制服務更多地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其投入將更多地依賴政府財政中的公共投入。但是,污染源控制型環保產業的產出功能具有兩重性;一方面,保護環境是這類產業產出的公共物品功能;另一方面,它還同時具有為排污企業提供污染物處理的功能,從后者來看,具有較完備的投入產出體系。在污染源控制職能社會化后,其服務職能具有市場化(即將污染控制作為一種服務提供給各排放企業)的基礎。因此,在經濟發展的不同階段,可以采取不同的產業政策。由于我國目前處于經濟發展的初級階段,在以后一個較長的時期內,應采取以政府投資為引導、政策為導向、企業為主體的發展戰略,依靠市場和政府的共同作用,通過各種行政和經濟手段,引導社會上的科技、資金、管理等綜合力量參與進來,形成“政府組織、部門牽頭、企業出資”的新機制,為污染控制型環保產業提供市場化的條件,形成良性的積累和發展機制。而在經濟發展的較高級階段,由于其規模經濟特征和溢出效應,在調整行政和經濟政策的同時,政府通過政府控股、收購等方式,由政府控制這部分產業,將其作為基礎設施進行建設和管理,由政府來提供這部分公共物品的服務。

4.污染治理型環保產業

污染治理是指當污染物已經排放到環境中并已產生外部不經濟效應以后,通過采用污染治理技術減少環境中的有害物質含量,從而改善環境質量的一種方式。

污染治理型環保產業的投入包括資本品、上游企業提供的各種中間品和勞動力,其關聯產業主要是資本品和中間品的生產企業。污染治理型環保產業的發展,可以為其上游企業(主要是環保機械設備制造業和化學工業)的發展提供需求。但是,由于其產出的完全公共物品特性,有些環境問題涉及到整個流域甚至是全球環境問題,而且,污染治理的投資與運作費用較之污染控制要大得多,且產出的效費比很低,完全不具備市場化的條件。

第7篇

關鍵詞:環境會計;概念;假設;確認;報告

一、環境會計

英國《會計學月刊》1971年刊登了比蒙斯撰寫的《控制污染的社會成本轉換研究》,1973年刊登了馬林的《污染的會計問題》,自此揭開了環境會計研究的序幕。1990年Rob Gray的報告《會計工作的綠化》,是有關環境會計研究的一個里程碑,它標志著環境會計研究已成為全球學術界關注的中心議題。

環境會計是以環境資產、環境費用、環境效益等會計要素為核算內容的一門專業會計。環境會計核算的會計要素,采用貨幣作為主要的計量單位,采用公允價值計量屬性,輔之以其他計量單位及屬性完成會計核算工作。但環境會計貨幣計量單位的貨幣含義不完全是建立在勞動價值理論基礎上的。按照勞動價值理論,只有交換的商品,其價值才能以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來衡量,對于非交換、非人類勞動的物品,是不計量的,會計不需對其進行核算。然而這些非交換、非人類勞動的物品有相當部分是環境會計的核算內容,因此,環境會計必須建立能夠計量非交換、非勞動物品的價值理論。

二、環境會計假設

(一)資源、能源的價值

資源是有限的,越開采就會越少。生態資源的有限性決定了人類不能無限制地開采,對已被過度耗費的存量資源要進行不斷的補償。生態資源的有限性還決定了要用一定的方法對生態資源的存量、流量進行測算、計量、評估、對比等。

(二)國家主體

生態環境資源應當看成是整個社會的權益,這是由生態資源的特點所決定的。任何生態資源都既對當地產生影響又對全局產生影響。由于生態資源地理屬性和發揮其作用的遷移性,使其對生態資源開采的影響、生態成本的補償、生態收益的確認都大大超過了地理屬性的范圍,從而使環境會計的空間范圍大大擴展,并呈現出宏觀會計的顯著特點。

(三)資源循環利用

按照生態規律利用自然資源和環境容量,倡導在物質不斷循環利用,實現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運用生態學規律,將人類經濟活動從傳統工業社會以“資源產品廢棄物”的物質單向流動的線性經濟,轉變為“資源產品再生資源”的反饋式經濟增長模式,通過物質循環流動,使資源得到充分的利用,把經濟活動對自然環境的影響降到盡可能低的程度。

(四)價值等多種計量

傳統會計要素都以貨幣進行計量。環境會計卻不能被限制只用貨幣作為計量單位來反映生態資源狀況;用貨幣計量反而不能說明問題。但在財政轉移支付量上、對生態建設的項目投資上,卻又不能不用貨幣計量。困難的是如何把這兩種計量統一在環境會計的核算體系里,如何使兩者在需要的時候進行轉換。

三、環境會計的確認與計量

環境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是環境會計研究的難點。環境會計的計量可以建立在邊際理論與勞動價值理論相結合的基礎上,對于包含勞動結晶的環境要素,按勞動價值理論建立的計量方法、計量法則,按邊際價值理論建立的計量方法計量。圍繞環境會計中的確認問題,分析環境會計要素確認的特殊性,重點研究企業環境會計中的資產、負債、成本等會計要素的確認問題。

(一)環境負債的確認與計量

企業環境負債是指由于過去或現在的經營活動對環境造成的不良影響而承擔的需要在未來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義務。它是企業承擔的各種負債之一,具有企業一般負債的基本特征,同時也有自己的特殊表現。按照對環境負債的把握程度,可以把環境負債分為確定性環境負債和不確定性環境負債。

1.確定性環境負債的確認與計量

確定性環境負債是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環境影響引發的、經有關機構作出裁決而應由企業承擔的環境負債。主要包括:排污費、環境罰款、環境賠償和環境修復責任引發的環境負債。

環境責任導致環境負債的確認和計量是很簡單的,如排污費、環境罰款和環境賠償,通常是由環境執法部門或司法程序確定。這些環境負債的計量也很簡單, 可直接根據環境執法機構的罰款金額或法院裁定的金額進行計量即可;相反,有些責任的認定和負債的計量是復雜的和不確定的,如環境修復責任的認定及其導致的環境負債的計量。對于法律、法規強制要求性的環境修復責任,企業可以按照相關規定的提取比例和提取標準進行計量。對于企業自律性環境修復責任,可以根據企業決策機構或專業咨詢機構的測定,考慮企業自身的承受能力,均衡企業社會責任、社會環保形象、環保目標等諸多因素綜合確定提取的標準和提取比例。在企業持續經營過程中,提取的比率和金額也可能是不斷變化的。引發這種變化可能是多種原因,如企業承受能力的增強和企業形象的更慎重考慮,企業可能提高提取比例;還有對環境修復費用的重新測定或評估,導致對環境修復責任的判斷發生變化;企業環保目標的修正等。

2.非確定性環境負債的確認與計量

也稱為或有環境負債,是指由于企業過去生產經營行為引起的具有不確定性的環境責任。在過去的企業會計業務中,人們很少關心企業環境責任引發的潛在環境責任承擔問題,只有在切實遭受環境處罰和賠償時,再作為一項營業外支出項目處理,這種處理方式缺乏穩健性,所提供的信息也是不完善的。企業環境會計應當借鑒或有負債的理論與實踐來處理環境影響責任問題。如果環境責任發生,且其導致的損失金額可以合理地予以估計,計提或有損失。

(二)環境資產的確認與計量

1.環境資產界定

目前在資源環境經濟理論界與會計學界的看法并不一致形成了下述三種主要的看法。

(1)從環境會計的定義或其研究對象出發所推論的環境資產。對環境資產的認識,有的學者是在環境會計的定義或其研究對象中予以界定的。由于學者們對環境會計的定義或其研究對象認識不同而導致了其所界定的環境資產也不同。如英國鄧迪大學格雷認為,環境會計中的環境資產是人造環境資產和自然環境資產。孫興華等認為,環境會計的對象是全部自然資源環境。王冬蓮、等人認為,在環境會計中把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確認為資產,實行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的有償耗用制度。可見,其所指的環境資產包括自然資源資產和生態環境資產。

(2)從宏觀角度直接定義的環境資產。從宏觀角度直接定義環境資產的權威當屬1993年聯合國環境經濟一體化核算體系和聯合國國民經濟核算體系中給環境資產所下的定義,不過二者對環境資產的定義還是存在差別的。

聯合國國民經濟核算體系認為,只有那些所有權已經被確立并且已經有效地得到實施的自然產生的資產才有資格作為環境資產。為了符合環境資產的一般定義,自然資產不僅必須要被所有人擁有,而且如果給定技術、科學知識、經濟基礎、可利用資源以及與核算日期有關的或在不久的將來可預料到的一套通行的相對價格,它還能夠為它們的所有者帶來經濟利益。不滿足上述標準的被劃在聯合國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的環境資產范圍之外,特別是所有權不能被確立的環境資源,包括空氣、主要水域和生態系統等,因為這些環境要素非常巨大、無法控制,以至于不能對其實施有效的所有權。

(3)從微觀角度直接界定的環境資產。從微觀角度對環境資產直接進行界定也因有關組織機構或學者的認識不同而給出了不同的定義。聯合國國際會計與報告標準政府間專家工作組認為,環境資產是指由于符合資產的確認標準而被資本化的環境成本,是從微觀企業的角度對其所發生的與環境有關的成本因符合資本化條件而被資本化的部分。轉貼于  2.環境資產的確認與計量依據

對環境資產的確認問題,實質上就是要判斷由于過去的交易或事項產生的項目是否應當以環境資產的形式計入企業財務報表的過程。以什么標準作為基本依據來確認環境資產,是我們研究環境資產確認問題時必須明確的一個問題。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對資產確認的一般定義可以成為確認環境資產的基本依據。在FASB的第5號財務會計概念公告中,對企業一般資產的確認提出了可定義性、可計量性、相關性和可靠性四條普遍適用的具體確認標準 , 這些標準是我們研究環境資產確認條件的基本理論論據。

一個項目是否應確認為企業的環境資產必須同時滿足以下四個條件。

第一,符合定義。對于企業發生的成本只有符合這一環境資產的定義才可確認為企業的環境資產。

第二,貨幣計量。而對于企業發生的不能用貨幣計量的有關活動或事項就不能確認為企業的環境資產。

第三,決策相關。只有與信息使用者決策相關的有關環境成本的資本化才能確認為企業環境資產。

第四,可計量性。由于企業環境資產是企業環境成本的資本化,而環境成本往往是企業付出了一定的代價的。因此,對企業環境資產取得時,其價值可以按所花代價進行計量。這種計量是有據可查的、可驗證的,因此其計量結果應當是相當可靠的。否則,就不能確認為企業環境資產。綜上所述,只有那些企業發生的環境成本中同時符合環境資產要素的定義、可用貨幣計量、與使用者的決策相關和能夠可靠的計量等確認標準的項目才有可能被資本化,確認為環境資產。

3.環境資產的確認與計量方法

(1)增加的未來利益法,即導致未來經濟利益增加的環境成本應資本化。這是從經濟角度考慮的,不過,對于污染預防或清理成本,在被認為是企業生存絕對必要的條件時,即使它不能夠創造額外的經濟利益,也應予以資本化。

(2)未來利益額外的成本法,即無論環境成本是否帶來經濟利益的增加,只要它們被認為是為未來利益支付的代價時,就應該資本化,這是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考慮的。

(三)環境成本的確認與計量

環境成本與傳統企業成本相比,具有不確定性,但仍能根據相關法律或文件進行推定。在目前的會計制度體系中,在權責發生制原則下,環境成本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第一,導致環境成本的事項確已發生,它是確認環境成本的基本條件。如何確定環境成本事項的發生,關鍵是看此項支出是否與環境相關,并且,此項支出能導致企業或公司的資產業已減少或者負債的增加,最終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

第二,環境成本的金額能夠合理計量或合理估計。由于環境成本的內容涉及比較廣泛,因此,其金額能不能合理計量或合理估計則是確認環境成本的重要條件。在環境治理過程中,有些支出的發生能夠確認,并且還可以量化,如采礦企業所產生的礦渣及礦坑污染,每年需支付相應的回填、覆土、綠化的支出就很容易確認和計量。但有些與環境相關的成本一時不能確切地予以計量,對此我們即可以采用定性或定量的方法予以合理地估計,如水污染、空氣污染的治理成本和費用,在治理完成之前無法準確計量,只能根據小范圍治理或其他企業治理的成本費用進行合理估計。

環境成本的固有特征決定了環境成本確認的復雜性,嚴格確認環境成本是正確確認環境資產的前提條件,因此,必須強化環境成本確認的標準,為環境資產的確認奠定基礎。

四、環境會計報告

對于披露環境會計信息的方式包括獨立式環境會計報告模式兩種。

(一)環境資產負債表

獨立式的環境資產負債表是企業為反映環境對財務狀況的影響而獨編制的資產負債表。借鑒傳統財務會計的做法,環境資產負債表左方登記環境資產,右方登記環境負債及環境權益,也遵循“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這一理論依據。

在環境資產負債表中,環境資產是參照傳統會計的做法分為環保流動資產和環保非流動資產兩部分。

環保流動資產用來核算與企業環境治理相關的貨幣資金、存貨、應收及預付款項環保非流動資產包括企業所擁有或控制的自然資源以及與企業環境治理相關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等。

環境負債主要包括兩部分:一是為進行環境保護而借入的銀行借款,包括短期環保借款和長期環保借款;二是應付的環境支出,可按其內容分別設“應付環保款”、“應付環保職工薪酬”、“應交環保費”、“應交環保稅”等科目進行反映。

環境權益包括環境資本、環保基金和未分配利潤。

(二)環境利潤表

設置單獨的利潤表,可以較好地讓信息使用者了解企業的環境績效,揭示企業保護環境和控制污染的成效。

環境利潤表按照“環境利潤=環境收人-環境費用”這一等式,采取單步式結構計算利潤。

由于環保工作帶來的社會效益等難以計量,故在環境利潤表中的環境收入只通過環保交易收入、環保補貼貢獻收入、環保節約收入三大項目來反映。其中:環保交易收入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各項交易事項 形成的與環境保護有關的收人,可分為企業出售廢料的收人、排污權交易收入及因提供環保衛生服務獲得的收人等。

環保補貼貢獻收人是指由于企業獲得的政府給予的環保補貼或因取得環保成果 而得到的社會獎金,可分為政府給予企業的支持環保的補助收入和環保貢獻獎金收人 。

環保節約收入則是企業在環境治理 中取得的各項節約收入,這一部分收入雖然可能不容易直接計算,但仍然是屬于企業在環境治理中獲得的經濟利益,理應計入環境收入。

環保節約收入可分為企業節約能源及材料的節約額、排污費節約額、節約的污染處理費、節約污染賠償費,因環保貢獻而受政府支持取得的低息貸款節約利息額、減免稅收節約額等。

環境費用則按其性質和作用分為環境治理費用、環境預防費用、環境負擔費用、環境惡性費用四類。

環境治理費用是企業治理已經存在的環境影響而發生的支出,可分為企業因治理環境花費的材料費用、綠化、清潔費用、環保設備折舊費以及由于購入環保材料而支付的額外費用。

環境預防費用是企業為防止環境污染支付的預防性支出,環境預防費用可分為環保貸款利息、環境機構業務經費、環境部門人員工資及福利、員工環境教育成本、社會環保活動開支等環境負擔費用則是企業理應承擔的環境保護責任支出,可分為排污費、與環境有關的稅金支出、其他環境費用等。

環境惡性費用是由干企業環境治理不力而導致的負面性的開支,可分為環境事故罰款及賠償、環保案件訴訟費。

(三)會計報表附注

在報表附注中披露以下報表項目中不能反映的非財務信息企業環境會計所采用的具體目標和特定會計政策,如企業環境狀況及環境目標完成情況簡介、環境資產的計價與攤銷政策,環境利潤的確認政策等企業面臨的環保風險,包括國家環保政策的可能變動、上市公司所處行業的環保情況及未來發展趨勢分析等環境法規執行情況,可分為依據的環境法律、法規內容及標準以及執行的成績和未能執行的原因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消耗和污染的環境資源情況所在環境的資源質量情況、企業本期或未來的環保投入情況、治理環境污染或采取環保措施而獲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環境事故造成的影響及處理情況、企業內部環保制度、機構設置,環保技術研發、環保培訓、環保活動等開展情況,環境會計變更事項,包括環境會計方法的變更、報告主體的改變、會計估計的改變等。

環境會計所研究的末端治理模式的特征是先污染后治理,或者是邊污染邊治理。它把環境污染看做是生產中不可避免的。在末端治理范式下,自然資本成為被開發的對象,在生產中處于被動的和受忽視的地位。自然環境和自然資源的價值被人為地降低,很少被維護,以至于被破壞,這是環境會計研究所不能解決的難題。

參考文獻:

第8篇

關鍵詞:城市治理 企業 社會責任

在社會經濟迅速發展的今天,作為經濟活動中最重要的細胞――企業,其行為已經可以影響到世界的每一個角落。在這一背景下,“企業社會責任”也隨之成為當下備受關注的話題。為此明確企業社會責任是什么,企業社會現狀的程度,企業社會責任是否提升,社會的和諧發展等,這在現代城市治理中具有重要意義。

一、企業社會責任

現階段,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的定義在理論界還存在一定程度的爭議。隨著學術界對企業社會責任定義討論的展開,各方人士對企業社會責任含義的理解有了眾多不同的意見。雖然存在不同的界定,但單純從基本含義來看,由于企業利益實現機制的轉變,企業在利潤最大化目標之外對除股東以外的其他利益人所擔負的責任就成為了企業社會責任,由此動力推動下,企業在與政府部門和社會相關組織各自利益基礎上謀求和諧發展。企業追求利潤最大化僅是其中的一個目標,在和諧社會的發展中,維護和提升社會公益更是企業的主要目標,前者體現的是企業對股東的責任,后者則主要反映了企業對社會及其他利益相關者的責任。

二、企業社會責任的形成和發展

在很大程度上,利益相關者理論的提出改變了人們關于企業性質和使命的傳統觀念,企業必須在社會活動中必須正視社會團體和個人對企業決策及行動的影響,考慮周全能夠制約企業的多重復雜因素,從傳統的生產管理和經營管理自覺地向利益相關者管理實行轉變,承擔起超越經濟目標的更廣泛的社會義務和責任,只有這樣,企業社會責任承擔的發展才能更快更好地實現。

1、實現企業社會責任的條件

在城市治理過程中,新的企業利益實現機制也就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企業社會責任。企業不光要簡單面對市場競爭,同時還必須接受股東之外其他社會成員的監督和利益制衡。消費者以及投資者的利益實現限制了企業自身利益的實現。政府和消費者群體可以通過購買或拒絕購買企業產品,來影響企業的利益實現,在金融市場上,政府和消費者也可以通過影響企業的融資環境來調整企業的行為。企業只有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時維護社會公共利益,才能更好地參與城市公共事務治理并依此塑造良好的企業形象。

現代城市治理中,市民社會發育和企業對城市公共事務的參與是其重要的組成條件,是城市治理的基本條件。企業社會責任的形成條件與城市治理的實現從結果看是一致的,城市治理已經成為實現企業社會責任的前提。企業承擔的社會責任,就是城市治理中重要的治理機制之一。

2、企業社會責任的實現形式

(1) 企業社會責任的初級形式是強制性。法律責任是企業社會責任和法定義務相重合所體現出來的主要表現形式。企業在沒有公眾給予其充分壓力時,就很難讓其產生強烈維護其他社會成員利益的行動,非股東利害關系人的權益就只能依靠法律力量來維權和獲得利益保護,因而企業社會責任以法律責任的形式強制性表現出來。

(2) 企業社會責任的高級形式是自覺性。道德責任是企業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相重合所體現出來的主要表現形式。道德責任與企業責任的重法部分只有在企業利益與社會公眾利益在高度一致的前提條件下才能出現,這種情況不是在任何企業都能出現,也不是所有企業在任何時候都能做到,因而是高級形式。

(3) 企業社會責任的主要形式是誘導性。在社會公眾的足夠壓力下,企業為了自身發展,必須以維護股東以外的其他社會成員的利益為主要舉措。這種形式產生的在一定社會條件下形成的,也是企業社會責任最可能產生的最大量的形式。

以上三種表現形式的實質都是利益機制的作用,企業社會責任在城市治理的環境中的這幾種形式,會隨著決定這種利益機制的社會條件的演進而不斷改變和發展。在城市治理過程中,現實城市治理的重要條件就是企業社會責任。

三、城市治理中重視企業社會責任的必要性

1、對于營利性的企業這種經濟組織,履行經濟責任必然是企業發展和生存的內在需求和要求,企業的健康快速發展也可以形成聚集效應,通過新增項目,增加投資,并依靠產生的新的勞動崗位,擴大就業和再就業,創造不減員而能增效的經驗,并切實減少將人員推向社會而造成的社會就業壓力的增大。企業在良性發展的環境中可以增加稅收,并保證為國家提供穩定的財政來源,保持國家經濟穩定和發展。

2、企業作為最主要的經濟參與者是市場的主體,其行為一定是在法律的約束下進行的。由于存在很多原因,我國的法律具有一定的滯后性,法律灰色地帶會在不同程度,不同時間或多或少的出現。因此,作為一個真正有發展的企業就不能想方設法規避法律,需要做的就是積極遵守現有的國際和國內法規,充分維護法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保持法律的良好運營狀態。

作為衡量企業成功與否的重要標準,責任心對企業發展至關重要,也是企業生存的根本。社會終究會淘汰沒有責任感的企業,因此面對種種社會現狀和經濟問題,我們必須采取措施積極應對。對于政府來說,應該加強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引導,積極開展各種社會責任教育活動,建立有效、健全的約束機制和完善的監督機制來規范監督企業的行為。企業的管理者也應該在加強自身管理的同時勤于監督,加強宣傳,讓員工能夠將自己的責任感與職業生涯發展聯系起來。還可以通過培養,讓員工具有團隊精神,自覺真正地融入集體,與企業共發展,共命運。作為消費者也應該不斷提高維權意識,能夠舉起法律的武器通過正當渠道捍衛自己的權益。企業如果放棄了對社會的責任,就意味著放棄了自身在社會中更好的生存機會。企業應該認識到自己身在社會中的地位并且承擔起自己的一份責任,讓責任感成為鞭策、激勵、監督自己的力量,企業才會擁有廣闊的發展天地,中國經濟才會穩健發展!中國社會才會和諧穩定!

參考文獻:

[1]王凱,黎友煥.國內企業社會責任理論研究綜述[J].WTO經濟導刊.2007(1-2)

主站蜘蛛池模板: 伊人久久综合视频 | 久久中文字幕视频 | 欧美高清在线视频在线99精品 | 四虎影视国产884a精品亚洲 | 成人国产网站 | 精品一区二区三区免费站 | 97视频在线免费 | 女生宿舍2清韩语中字 | 国产婷婷综合在线视频 | 色综合久久精品中文字幕 | 国产精品久久久久久影院 | 国产精品99久久久久久www | 亚洲综合久久久久久中文字幕 | 亚洲欧美日韩精品久久 | 天天干狠狠| 国产一级在线观看视频 | 国产精品成人一区二区三区 | 久久免费视频2 | 99久久精品免费看国产交换 | 精品福利一区二区免费视频 | 欧美视频网| 国产原创在线视频 | 天天看天天碰 | 久久久久久99 | 欧美中文在线视频 | 久久99国产精品久久99软件 | 欧美精品人爱c欧美精品 | 色综合综合色 | 99久久999久久久综合精品涩 | 久久亚洲综合色 | 亚洲国产婷婷综合在线精品 | 大香伊人中文字幕精品 | 九色视频网址 | 久久精品网站免费观看 | 成人深爱网 | 日本精品久久 | 国产成人精视频在线观看免费 | 久久国产视频网站 | 九九涩| 欧美亚洲高清日韩成人 | 国产精品高清一区二区三区不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