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10 14:49:26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公司法務前景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法院審理查明,今年51歲的薛長春在擔任廣東省藍天金卡發行中心法定代表人、主任期間,截留、拖欠本應上繳的發行藍天金卡所獲得的1035萬余元資金,將其轉移到個人控制的三家公司。
薛長春利用職務之便,將到湖南等地的個人消費共計291698.15元在藍天金卡發行中心報銷,同時將個人公司的會議費、廣告費等三筆費用共7638元在藍天金卡發行中心報銷。
1997年11月,薛長春指使藍天金卡中心職員使用公款為其購買兩部手機,之后,薛長春將手機交給妻子和李某使用,并將購買手機款和該手機產生的費用共計4.4萬余元向藍天金卡中心報銷。
1996年6月至2000年7月,薛長春在擔任廣東省扶貧經濟開發總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藍天金卡發行中心法定代表人、主任期間,指使財務人員將扶貧總公司和藍天金卡發行中心312萬元人民幣供個人公司使用。
在公司嚴重虧損的情況下,扶貧總公司于1996年10月為中山市維高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向中山市阜康信用合作社借款300萬元提供擔保,又于1997年6月為中山市金悅工貿有限公司向阜康信用社借款450萬元提供擔保,致使法院查封了扶貧總公司和藍天金卡發行中心的財產。
廣州中院審理認為,薛長春身為國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利用職務便利,大量侵吞國有財產,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貪污罪;薛長春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數額巨大,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挪用公款罪;薛長春在擔任廣東省扶貧總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期限間,嚴重不負責任,以省扶貧總公司名義為其他公司提供貸款擔保,造成國有公司財產嚴重損失,其行為已構成國有公司負責人失職罪,于是作出上述判決。
罪行實錄 扶貧款項收歸己有
據法院審理查明,鑫瑞公司于1996年5月與其他兩家公司合作,投資成立了湖南株洲電器城,其董事長亦由薛本人擔任。同年6月,薛長春利用其在省扶貧總公司的職務便利,指使財務人員將省扶貧總公司的人民幣250萬元劃到鑫瑞公司,再由鑫瑞公司將收到的款項轉給當時尚未改名的湖南株洲電器城。1999年7月至2000年7月,薛長春還先后兩次利用其在藍天金卡中心的職務便利,分別將公款50萬元和25531元提供給美嘉華公司和鑫瑞公司。
虛價買鋪大肆貪污
2000年7月,薛長春以藍天金卡中心的名義和天元建材大市場簽訂購買鋪面合同。合同約定藍天金卡中心以每平方米11980元的價格向天元建材大市場購買鋪面56間,交易總額為2244萬元。而法院調查發現,該市場的鋪面同期銷售價格僅為每平方米8800元,即薛長春將595萬多元的差價收入囊中。由于天元建材大市場未能向國土局繳納全部土地轉讓金,藍天金卡中心至今未能得到產權證明。
隨意擔保損失巨大
1997年6月,中山市金悅工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悅公司)、中山市維高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分別向中山市阜康城市信用合作社借款人民幣450萬元、300萬元,借款期限一年。薛長春在沒有認真核查的情況下即以省扶貧總公司的名義為上述兩公司借款進行擔保。借款期限屆滿后,金悅公司、維高公司均無力清償借款。2000年7月,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遂判決省扶貧公司向中山市阜康城市信用合作社履行保證義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庭審直擊 大笑三聲逞強 薛長春執意上訴
宣判后,當法官問薛長春對判決有什么意見時,薛長春大笑著回答:“這個判決完全違背事實和法律”,他又大聲笑了一聲說,“我只想問法官一個問題,當年藍天金卡公司為省、市扶貧辦籌措了5800多萬元的基金,成本是誰出的?”
法官問他是否上訴,薛長春又大笑了一聲:“肯定上訴,100%要上訴。”
薛長春在之前的兩次開庭和昨天的宣判中,表現得都特別強硬。那他平時是個什么樣的人呢?宣判后,薛長春的妻子在法庭外面接受記者采訪時稱,薛長春是一個性格倔強、不肯服輸的人。
曾經參與偵辦此案的一名辦案人員則告訴記者,薛長春會受到死刑的一審判決,是因為他貪污挪用的公款中有800多萬是扶貧資金,而扶貧資金是用來賑災、扶貧的專項資金,不經特批是不能挪用的,挪用扶貧資金的后果特別嚴重,否則單是挪用公款,是不足以判處薛長春死刑的。
一個新群體的壯大
“在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競爭日趨激烈,企業經營的法律環境日益復雜。實施有效的法律事務管理,建立法律事務管理體系,全面、系統、科學地識別、分析、控制法律風險,成為當前企業經營發展中一項十分重要、緊迫的工作。” 北京慧點科技有限公司(簡稱:慧點科技)風險管理與控制事業部解決方案及產品中心總監劉愛和表示,“當前,中國企業愈加關注法律事務管理,因為它不僅僅是一個經營管理問題,更是一個重大法律問題。尤其是對有國際化需求的中國企業,需要更加了解當地的法律法規要求,并滿足合規的要求。”
的確,伴隨著中國市場和企業的全球化進程,一個在公司內部從事法律事務的職業群體正在悄然壯大, “公司法務”逐漸成為企業運營與管理以及招聘網站的熱門詞匯。
以華為公司為例,你能想到該公司的法務方面的員工有多少嗎?超過600名,還不包括外部的法務顧問,這無疑是令人驚訝的數字。記者的一個朋友就在“華為法務部下屬的法律部的貿易合規辦公室的網絡安全組”工作。這句話讀起來有些繞口,但足以說明華為公司法務分工之細,據稱僅法務部下屬的法律部就有十三個專業組。
舉華為的例子就是為了說明法務工作對于當前企業經營管理的重要性。根據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最新數據,截至去年底,中央企業全系統有2560戶建立了總法律顧問制度,集團和重要子企業總法律顧問專職率分別達到64%和50%;中央企業全系統法律顧問隊伍達到1.8萬人,持證上崗率接近60%;中央企業集團及重要子企業規章制度、重要決策、經濟合同三項法律審核率分別達到96.7%、98.1%和98.6%。
國資委主任張毅在今年的中央企業法制工作研討會上要求,中央企業應適應市場化、國際化發展的新要求,強化依法治企、合規經營,進一步加強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和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建設,為依法保障中央企業實現穩中求進、科學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劉愛和有多年從事集團企業法務管理研究和實踐的經驗,根據他的經驗,企業法務工作如果依靠傳統的管理手段,即使有了管理制度,在執行過程中也難以真正落實。他認為,面對新的形勢和新的問題,傳統的法務管理需要新的手段和工具,那就是信息化。
傳統法務管理之困
我們可以通過傳統法務管理模式所存在的問題來先簡單了解一下法務信息化的具體價值所在。
在企業的法務管理實踐中,企業法務部多數是在事前法律防范上做工作,而對于事中、事后的法律風險管理缺乏手段。以法務管理中最重要、最常見的合同管理為例,法務部在合同審核結束后,就沒有辦法對合同執行過程進行監控。直到發生合同糾紛了,才參與進來,這時候往往企業的損失已經產生。這種情況司空見慣,也最讓企業頭疼。有了信息化,便可以很好的加強對事中的監控。法務管理信息系統包括了合同準備、合同起草、合同審核、合同履行、合同履行后的查詢統計的過程,全過程的信息都管起來了,不僅僅是合同審核,審核完了以后對于合同執行的過程也可進行管理。
風險控制是法務管理的一個重要目的。以前,企業需要法律風險管理制度,一般可以找咨詢公司也可以自己組織人力來制定相關的管理規范。這個過程花費了很大的人力物力,輸出的結果僅僅是一個制度,或者說是一個文本、一個電子文檔,卻可能沒有辦法去讓每個員工真正去理解它或者很好去應用它。而通過信息化,就可以先將風險管理制度拆解開來、細化,也可以叫做制度碎片化,將長篇大論的制度拆解出相關的關鍵控制點。再將這些關鍵控制點配置到管理流程的每個環節當中去。這樣的好處是,在管理流程運轉過程中,在每個環節處理業務的時候,它的工作頁面上就會展現出相應的關鍵控制點,在這個環節需要關注的要點是什么,就能很清晰地展現在員工面前。劉愛和強調:“制度的關鍵不在于你制定出來以后放在柜子里,而是貫穿實際工作能夠隨時提醒員工遵照執行,這樣才能將風險管理良好地落實到企業工作中去,這是法務信息化如何控制風險的一個切入點。”
當然,跟其它領域的信息化一樣,法務信息化的一個重要目的就是提升效率。但是通常的理解,有了IT系統以后效率提升是非常簡單的事,其實也并不簡單。大家首先想到的可能是流程電子化帶來的效率提升,信息在不同部門、不同人之間傳遞的速度比人工的速度快多了,這是大家可以明顯感覺到的。另一方面,利用信息化的處理方式,業務處理的自身過程也在改變。舉一個簡單例子,企業在起草合同時,如果用系統中的標準合同模板來起草,那么系統會把人員對這個標準合同模板所做的全部修改都記錄保留下來。這個修改痕跡帶來的好處就是對于相關的會簽部門、財務部門、法務部門,在審核時就不用一個字一個字地看了,可以直接看修改了什么地方。這種效率的提升比僅僅流程電子化帶來的信息傳遞效率的提升更為關鍵,帶來的價值也更大。
發揮并利用IT的價值
當然,法務信息化的價值還有很多,這里不再贅述。那么企業如何才能有效利用法務管理信息化的價值呢?
劉愛和說,從他為眾多企業實施法務管理系統的實踐經驗來看,企業若想借助信息系統來提升法務管理的效率、控制法律風險,必須解決好以下三個問題。
首先是管理提升的問題。運用信息技術提升企業法務管理效率,在法務管理信息系統實施前,信息系統供應商與企業法務部門必須就法務管理業務中的問題,哪些是信息技術可以解決的,哪些需靠管理改善解決的達成共識。??此外,還需要從管理的成熟度和信息化的依賴程度兩個維度,對法務管理業務系統做出細致的分析,才能理清信息化的思路。慧點科技在幫助企業建立信息系統前,提供了專業的業務顧問與企業法務部門一起深入細致地對企業法務管理相關業務進行研究分析,對現有的制度和流程進行梳理,找出缺陷,提出改善性建議,為信息化奠定基礎。
其次是信息系統功能的問題。法務管理信息系統的上線不是簡單的把表單、流程的電子化,而必須將管理要求與信息系統真正結合起來,通過IT手段進行制度固化,才能控制風險,體現信息系統的管理價值。所以,在設計法務管理信息系統功能時,企業必須對自身的需求做細致的梳理和分析,同時對信息系統供應商的產品功能有深入的了解。這樣才能區分出,哪些是企業個性化的管理要求,哪些是標準的信息化產品功能。這樣開發出來的信息系統才能很好的匹配企業管理實際。從管理軟件的實踐來看,企業的管理需求和業務實際不同,沒有產品能“普適性”滿足每個企業的要求,一定是“產品+定制”的信息系統,才能滿足企業的管理要求。基于前期的梳理,慧點科技提供的業務顧問就能幫助企業規劃設計出最貼合企業業務實際的法務管理系統,從而保障了系統的使用落地。
還有便是用戶的培訓。對一個新的法務管理信息系統上線來講,最終用戶是發揮法務管理信息化價值的關鍵。一方面要針對不同用戶類別,設計針對性的培訓。比如對領導角色,必須考慮領導的時間、領導的操作特點等設計一對一的培訓。對管理員角色,就需要對其進行更加詳細的管理操作培訓。對于系統用戶來講,不僅要熟練掌握信息系統的功能操作,還要了解新的制度要求,這才能保證法務信息系統順利、有效的發揮其價值。
GRC之上
從目前的市場來看,中國有5000多家大中型企業,只有少部分企業在專業的法務管理信息化實踐上做了嘗試,還有部分企業是在企業信息化系統中有部分法務管理的功能,而大部分業務還沒有實現法務管理的信息化。法務管理信息化的發展前景非常廣闊,這也是劉愛和所在的慧點科技公司如此重視這塊市場的一個原因。
慧點科技成立于1998年,率先引入國際先進的GRC(管控、風險與合規遵從)管理理念并因地制宜地與中國客戶的實際情況相結合,通過大量的業務實踐,打造了以“管控?風險?監管”為核心的管理軟件與服務體系,并成功為以中國移動、中國石化、中國海油、神華集團等近40家央企和接近半數的中國百強企業為代表的近千家大型客戶,及數百萬最終用戶提供了產品與服務。
劉愛和介紹,GRC不僅僅是一個管理理念,更是一個企業的管理框架。GRC的整體管理框架包括監督層、管理層、業務層三個層面,在監督層涉及的風險、內控、審計、信息安全等,慧點科技都有相應的產品;在管理層所涉及的決策管理、辦公管理、費用管理、法務管理、質量管理等等,法務管理系統就是管理層的一個重要功能支撐;在業務層主要是以流程為核心的財務、人力、采購、生產、銷售等業務,目前慧點科技的產品暫時沒有涉及。慧點科技的業務重心在監督層和管理層這兩個層面。在GRC理念和框架的指導下,慧點科技的法務管理系統秉承法律風險管理要求,將風險控制要求落實到具體的職能管理業務流程中,將風險管理落實到了實處。
為使法學專業在校大學生提高社會實踐的能力,了解當下律師職業的就業環境和就業狀況以及激勵我們在校努力學習理論知識,同時也為了豐富大學生的假期生活,特開展此次走進律師事務所活動。
本次活動采取訪談的方式,在xx市區范圍內隨機選取一家正規合法的律師事務所進行調查,符合活動策劃組的相關規定和要求,有助于完成調查活動并得出合理報告。
二、 社會實踐內容
(一)、活動概況:
1、活動時間: 20xx年7月30日下午3時;
2、活動地點:河北XX律師事務所;
3、活動對象:郭律師;
4、活動內容:與郭律師進行有關律師職業及發展現狀的交流
(二)、活動具體流程:
1、首先,我向郭律師作了自我介紹,表明我的身份是“河北師范大學法政學院法學專業大一學生”,并說明我的來意,即“進行暑期社會實踐,調查當下律師職業的相關情況”。
2、其次,我將提前準備好的問題向郭律師一一作了詢問,并認真聽取和記錄了他的回復。總結如下:
郭律師畢業于河北師范大學,算是我的學長了,畢業五年,成為律師兩年,目前還擔任某公司法務。也接手過些案子,做過些令他印象深刻的刑事案子,目前郭律師已經度過了艱苦的日子,收入也比以前翻了好幾倍,但是回想起背后的艱辛,郭律師還是感慨萬千,總結如下:首先要學好專業知識,再通過司法考試,還要考取律師證,最終才能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律師。郭律師還特意說到,從事律師這個行業,不要想著會立刻掙錢,要做好坐冷板凳的準備,在畢業的一兩年內基本不會賺錢的,而且律師也是一個要求吃苦耐勞的工作,會經常跑案子,出差,也會很繁瑣的。向我們女生剛開始做律師會比男生面臨的困難更大,這個現實對于剛學習一年的我們來說的確會有一點失望,但這也激勵我們要更加努力地學習。
郭律師也提到,書本上的知識在現實工作中更加努力地學習是遠遠不夠的,實踐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在實踐中也會不斷學習到新的知識來充實和提高自己。
三、社會實踐結果
本次活動開始時曾出現我被拒絕接受采訪的情況,經過分析,我認為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是我沒有做好溝通和交流,二是一些律師確實事務纏身。從本次活動目的的角度來看,我在之后的走訪中與被采訪者溝通順暢,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交際能力和實踐能力。
四、 社會實踐結論與體會
長達八年打假,結果“李鬼”反而越來越強大,這是我國浴霸龍頭企業杭州奧普面臨的困擾。
從最初的直接假冒,到后來的“境外注冊相似商標境內使用”,再到如今注冊其他類別相近商標;從最初的小作坊到公然開出連鎖店。面對“傍名牌”手段的越來越高明,杭州奧普忍不住感慨:“李鬼如此強大,國內企業創品牌積極性如何保護?”
■此“奧普”非彼奧普
杭州奧普電器有限公司法務部經理崔強最近忙得焦頭爛額,因為市場上出現了一家“奧普集成吊頂”,但賣的并非杭州奧普的產品,可是消費者出現質量投訴,卻都算在了杭州奧普的頭上。
今年7月,杭州的張女士在一家專賣店購買了奧普集成吊頂產品,但等專賣店貨送到時,張女士發現其中浴霸的包裝盒上印著的是凌峰奧普浴霸,廠家是來自嘉興的浙江凌普電器有限公司,并不是她所要的杭州奧普產品。為此,張女士要求更換奧普產品,并聯系了杭州奧普有限公司。杭州奧普公司市場部負責人表示,年初以來他們已經處理過類似的多起糾紛。
“都是標著奧普,我們普通消費者哪有這樣的火眼金睛可以分辨呢。”張女士抱怨。崔強和公司市場部的同事通過市場調查發現,確實有一家名為浙江凌普電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凌普)的企業也在市場上銷售集成吊頂,并使用商標為“aopu奧普”和“凌峰奧普”,在全國開出了幾十家專賣店。
記者通過浙江工商部門了解到,浙江凌普創建于2009年年末,2010年年初該公司開始生產銷售含有“奧普”二字商標的集成吊頂,法人代表為林珠,而目前該公司的總經理王文華系林珠的丈夫。
“8年前就已經跟他們打過交道了。”崔強告訴記者,2002年,林珠和王文華還是以個體工商戶的形式經營著一家嘉興市王店彩虹電器廠,當時,該廠因為侵犯奧普浴霸的專利權而與杭州奧普達成專利侵權糾紛和解協議,該廠向杭州奧普公司支付賠償費10萬元。在杭州奧普出示的協議上,記者看到王文華代表嘉興王店彩虹電器廠的簽字。
然而,2004年嘉興王店彩虹電器廠再次因在其生產的浴霸外包裝上標注著奧普電器(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奧普電器(深圳)有限公司、奧普電器(香港)有限公司等廠名,被浙江省工商局以“未如實標注自己的廠名廠址,對產品的生產者和產地作引人誤解的虛假標注,其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屬違法行為”,對其作出“收繳并銷毀含有違法標識得包裝物;罰款18萬元”的處罰。
“從個體小作坊到開起連鎖店,從簡單的冒牌到獲得相似注冊商標,傍名牌的對手越來越強大,手段也越來越高明。”崔強不由感慨。
■傍名牌已形成灰色產業鏈
時隔8年,浙江凌普怎么又扛起了奧普的大旗,用“aopu奧普”和“凌峰奧普”這兩個商標生產集成吊頂呢?
記者從工商部門查詢了解到,浙江凌普并非“aopu奧普”和“凌峰奧普”這兩個商標的所有者。“aopu奧普”是在2001年被一家名為浙江瑞安奇彩貿易有限公司的企業在第6類“金屬建筑材料”中注冊的。
而目前,浙江瑞安奇彩貿易有限公司已經注銷,“aopu奧普”最終被“浙江現代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現代)購得。而“凌峰奧普”原為溫州人孫作東個人注冊,后轉讓給現代(中國)投資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浙江凌普獲得了這兩個商標的許可使用權,并開始生產有“奧普”字樣出現的集成吊頂。由此,市場上出現了兩種“奧普”集成吊頂,一時間消費者被迷惑了雙眼。
浙江省工商局經濟監察處處長朱建軍也表示,這種情況下,消費者無法區別來源,會導致消費者的誤認誤購,一旦出現糾紛還不易找到真正的生產者投訴交涉,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的保護。
今年4月,浙江省工商局向下屬各市局發出“關于查處涉嫌侵權奧普集成吊頂產品的通知”,認定浙江凌普“aopu奧普”商標與杭州奧普的商標產生了混同,涉嫌侵權。
但“aopu奧普”的所有者浙江現代卻認為,集成吊頂是多種分類產品的集合,浙江省工商部門無權對商標注冊商品分類作出界定,起碼在吊頂的金屬扣板中使用“aopu奧普”商標,法律上也并無違法。
記者了解到,我國現行《商標法》在商標注冊上實行“申請在先”原則,盡管《商標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但對“在先權利”,《商標法》沒有明確界定。
在這種立法情況下,一些專門鉆法律漏洞的職業商標搶注公司開始惡意傍名牌,上下游接力的傍名牌產業鏈已經形成,食物鏈上的參與者都是不同程度的受益者。上述浙江現代新能源有限公司還先后搶注了國內其他知名企業“西子”、“格蘭仕”、“奔騰”等商標,在注冊類別上打球做文章,并通過每年收取商標許可使用費營利。
■加強品牌保護需完善法律
相對于惡意搶注者低廉的違法成本,真正的商標所有者維護商標成本卻很高,“為商標的事,僅律師費一項,我們就已經支付了大約120萬。”崔強告訴記者,這還不包括他們公司派出到各地打假人員的出差費用。
據了解,工商部門對“凌峰奧普”作出相關處罰后,凌峰奧普已經承諾作出整改。但由于已長達8年抗爭,杭州奧普對前景不表示樂觀。
為了徹底杜絕這種市場上混淆視聽的現狀,目前杭州奧普唯有申請撤銷對方商標一途。杭州奧普電器有限公司已于2009年11月16日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注冊商標爭議申請”,但他們認為無法在短時間內取得成果。
“要走相關程序,從申請受理到最終認定需要一兩年時間。”崔強表示,商標維權過程中最讓人無奈的恐怕是時間成本了。不久前,易建聯剛剛才打贏了“易建聯YIJIANLIAN”商標案,這一場官司耗時整整4年。
在被傍名牌整個過程中,品牌企業自身也有值得總結的教訓。法律界人士指出,在浙江瑞安奇彩貿易有限公司申請注冊“aopu奧普”商標和孫作東個人注冊“凌峰奧普”商標的時候,杭州奧普在公示期內沒有提出異議,而在商標注冊已成既定事實后,也沒有及時申請商標爭議,這也給傍名牌者提供了機會。
李逵被李鬼打倒并非沒有先例。2008年,法國名牌華倫天奴(Valentino)在中國的專賣店陸續撤走,就是因為不堪各種傍名牌的拖累。“如果一旦發現市場上有‘傍名牌’行為的出現,應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更壞結果的發生,及早與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通力合作,通過行政救濟和司法救濟途徑打擊‘傍名牌’行為,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朱建軍表示。
目前對傍名牌的行為適用的法律是《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商標法》,但是對傍名牌行為的處罰力度非常有限,相對于直接造假或者侵權使用別人的商標,顯然“傍名牌”行為的違法成本相對較低。
專業培養目標:培養掌握文秘基本理論和操作技能,了解和掌握相關法律知識,從事法律文秘業務的高級技術應用性專門人才。
專業核心能力:法律文秘操作技能。
專業核心課與主要實踐環節:刑法概論、民商法概論、行政法原理與實務、訴訟法概論、應用寫作、法律文書、秘書學基礎、檔案學基礎、社會學基礎、網絡技術與辦公自動化、電子信息管理、社會調研、應用文寫作、秘書業務訓練、辦公自動化設備使用、文秘業務綜合實訓、畢業論文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課和實踐環節。
就業面向: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法律服務部門的文秘及相關崗位。
本專業培養具有必備的法學和文秘專業的基本理論知識和法律職業崗位文秘工作技能的復合型高等應用性專門人才。
主要課:法理學、憲法學、刑法學、民法學、文獻檢索、司法筆錄訓練、書記員工作概論、檔案管理、法律文書訓練、現代漢語與基礎寫作、秘書理論與實務、計算機與應用。
修業年限:基本學制三年,最長修業年限五年。
培養目標:本專業主要培養具備法律事務執業能力、掌握秘書技能、會英語、會電腦的應用復合型人才。學生畢業時,要求取得國家秘書職業資格證書。
主要課:大學英語、英語視聽說、專業英語、秘書實務、檔案管理、企業管理概論、法律文書、民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合同法、國際經濟法、公司法、稅法、電子商務、商務談判、溝通技巧、多媒體技術應用、網頁制作等。
專業特色:注重塑造形象、提升品味;注重強化實踐教學環節,培養學生復合型多元化的職業能力。
職業前景:學生畢業后,既能勝任各類企事業單位的法務助理工作,又能從事法庭助理、書記員、律師助理職業,還能從事各類企事業單位的行政助理和商務管理工作。本專業就業面廣,適應性強,并有潛力成為高級管理人才。
培養目標和要求
(一)培養目標
培養擁護黨的基本路線,法律文秘專業第一需要的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高技能人才和高素質的勞動者,學生應在掌握專業必備的基本理論知識和專門知識的基礎上,重點掌握從事本專業領域實際工作的能力、技術和技能,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二)素質、知識和能力基本要求
1. 素質基本要求
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努力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建設者和接班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具有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思想;誠實守信,團結合作,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具有高尚的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具有本專業的基本理論知識,掌握本專業的高新技術和技能;養成正確的審美意識、審美情趣和美感,具有一定的認識美、欣賞美和創造美的能力;積極向上、心理健康,具有自我調控、建立和諧人際關系的知識與技能;積極參加體育鍛煉,養成良好的衛生、生活習慣,具有一定的體育健身知識和技能,身體素質達到國家大學生體質健康標準。
2. 知識基本要求
(1)掌握語言文學類、政治哲學類等基本知識。
(2)掌握法律專業知識、文秘方面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其中包括辦文、辦事、辦會方面的基本方法和基本理論。
(2)掌握管理學、秘書心理學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
(3)掌握民事訴訟、刑事訴訟等程序的基本知識。
(4)掌握辦公室管理、檔案管理的基本理論與基本知識,懂得檔案和信息處理的基本規則和法律法規。
(5)掌握公共關系、社交禮儀的基本知識和基本規則。
(6)掌握法律公文及其它常用應用文的寫作知識。
(7)熟練掌握計算機的理論知識,能運用現代化辦公設備進行法律文秘事務運作。
3. 能力基本要求
(1)熟練運用漢語語言的能力,其中包括心領神會的能力、口頭表達能力、法律咨詢、中文寫作能力。
(2)運用法律文秘知識進行辦文的能力。
(3)運用法律文秘知識進行辦事的能力。
(4)運用法律文秘知識進行辦會的能力。
(5)具有較強的法律文書制作和公文處理能力。
(6)運用法律和文秘的基本理論知識從事法律文秘運作的能力。
(7)運用基本法律知識進行法律咨詢、司法調解和解決一般法律問題的能力。
(8)公關活動策劃能力和人際溝通、接待協調能力。
(9)運用計算機進行辦公事務處理、法律秘書實務活動的能力。
(三)證書要求
1.獲取相應的普通話等級證書。
2.獲取全國大學生英語應用能力考試B級以上證書或大學四極以上證書。
3.獲取全國高等院校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證書或勞動部門計算機操作中級以上證書。
4.秘書資格證書。
5.爭取獲得汽車駕駛證書。
6.爭取獲取法律秘書相關等級證書。
就業崗位(群)
高職院校法律文秘專業是為司法行政機關,檢察院、法院、基層法律服務部門及社會輸送熟練掌握法學基本原理、具備文秘業務能力、富有創新精神的“應用型”、“技能型”、“管理型”等職業人才。本專業學生應在具備文秘專業知識、法學基本理論和專業知識的基礎上,重點掌握從事法律文秘業務的基本技能,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覺悟、良好職業道德、優良的警務素質的綜合職業技能人才。
畢業生主要從事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秘書,文書處理,檔案管理和公關工作,辦公室事務工作,會議組織和服務工作,協助領導處理政務、商務及日常事務工作。亦可從事公檢法等部門的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書記員、公證員,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助理,法律服務所、企業法律顧問處的司法文秘,鄉鎮、街道辦和社區的法律服務人員,也可從事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的法律秘書培訓和法律文秘教學工作。
主要課介紹
1.秘書學概論
該課為專業必修課,在整個學科體系中居于提綱挈領的地位。主要講授秘書職業的性質、特點、能力要求和工作內容,及秘書職業的國際發展情況。目的是讓學生熟悉秘書日常工作程序及相關工作方式、方法,具備較強的實際操作能力,成為從事秘書工作的實用型人才。
該課的前修課為《管理基礎與實務》;相關后續課為《秘書實務》;后續教學環節是參加中高級秘書資格證考試。
2.秘書實務
該課為專業必修課,以培養學生辦會、辦事、辦文、辦活動為核心的管理服務技能為目的。主要講授秘書工作的實際操作的技能與技巧,通過秘書案例教學和項目載體教學,以能力本位精神貫穿教學過程,從而使學生全面掌握秘書實務的各項內容、工作程序、方式方法,強化學生的各種現場處理技能,以適應企業、商務、機關使用單位專職秘書崗位的工作需要。
該課的前修課為《管理學》、《秘書學概論》,后續課為《辦公室實務與管理》;后續教學環節是參加中高級秘書資格證考試。其中80%的學生須考取初/中級秘書資格證書。
3.文書學概論
該課為專業必修課,以培養應用型、操作型文秘人才為目標。通過文書學基礎理論知識的講授和相關技能的訓練,使學生掌握文書和文書工作的基本知識,并按照公務文書的形成、運轉、立卷、歸檔的工作程序,使學生掌握文書工作的基本技能和非紙質公文的基本知識,具備在基層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從事公文處理、信息管理的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
該課系《秘書學概論》、《秘書實務》相關后續課,是對秘書學的專業細化。
4.管理學基礎
該課為專業基礎課。主要講授權市場營銷的管理、戰略和策略,結合營銷實踐,進行具體的操作和策劃活動,提高學生的理論和實踐能力。并使學生了解現代企業管理中的組織設計與流程管理、決策、計劃、控制、創新管理以及管理溝通與管理信息活動的組織等,逐步使學生樹立起重要的現代企業管理意識和管理觀念,提高管理的決策能力。
該課為《秘書學概論》、《秘書實務》、《檔案管理實務》的基礎
5.法學概論
該課為專業基礎課。主要講授一般的法,特別是當代中國社會主義法的產生、本質、特征,形成作用、發展、制定和實施等概念、原理和知識。通過該課的學習,幫助學生掌握法學的基本概論、原理和知識,幫助他們增強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觀念,使學生形成關于現代法律的基本理念和價值,具備對法律以及法律現象進行較深層次的分析思考和判斷能力,為在實踐中準確理解和運用法律打下良好的理論基礎。
該課為后續課《法律文書》打下基礎。
6.法律文書寫作
該課為專業必修課。主要講授各類法律文書的概念、功能、內容、格式和寫作要領等基本的寫作知識。包括公安類法律文書、檢察類法律文書、法院審判類法律文書、監獄執行類法律文書、公證類法律文書、仲裁類法律文書、司法鑒定類法律文書以及訴狀類法律文書的相關內容。通過學習使學生在具備法律和寫作基本知識的基礎上,熟練掌握公安、檢察、審判、仲裁和監獄工作以及律師業務工作中各種法律文書的寫作方法和技巧,培養學生的應用法律操作技能。
該課的前修課為《基礎寫作》、《應用文寫作》相關課。
7.民法原理與實務
該課為專業必修課。主要講授民法的調整對象,民法的理念,民法的基本原則,民事法律關系,民事法律行為,,訴訟時效,人身權,物權,所有權,共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債權,民事責任。培養學生熟練掌握民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論和主要制度,受到法學思維和民法學實務的基本訓練,具備運用民法學知識分析和解決民事法律問題的基本能力。
8.刑法原理與實務
該課為專業必修課。主要講授刑法的概念、性質、體系、解釋、制定根據、任務、基本原則和適用范圍;犯罪的概念、構成、特殊形態以及正當防衛、緊急避險;刑罰的概念、目的和種類,量刑和刑罰制度;類罪、節罪特別是種罪的概念、構成特征、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的界限、法定刑。培養學生運用刑法理論并根據刑法規定分析和解決實際刑事案件問題的能力。
9.辦公自動化
該課為專業必修課,以培養現代秘書計算機信息運用技能為目的。主要講授辦公自動化的涵義、辦公自動化系統的功能和模型,以及Windows 98、Word20xx、Excel20xx、Powerpoint等軟件實際應用技能。通過課堂講授和實際操作,使學生在網絡上進行各種操作并建立簡單的局域網技術,具備運用網絡處理信息技能,掌握現代化通迅技術和文件處理之電傳、復印、自動檢索、微機處理、電視攝錄及中英文打字等技能。為他們將來進入中小型企事業單位能迅速適應辦公自動化環境打下良好基礎。
該課終結考核要求是通過省計算機一級考試。
10. 知識產權法
該課為專業必修課。主要講授國際及我國知識產權法發展的現狀及相關規定,講授著作權法,商標法和專利法的有關理論和知識,尤其是商標專用權的法律保護以及專利權的法律保護。通過學習,使學生了解知識產權法的基本知識和理論,國際、國內知識產權的現狀,掌握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的調整范圍和特征和知識產權法的主要法律規范,增強他們分析和處理有關知識產權問題和案件的能力。
11.行政訴訟法學
該課為專業必修課。主要講授行政法、行政訴訟法與國家賠償法的基本概念、特征,理解行政法、行政訴訟法與國家賠償法的基本原則、制度與規則,掌握行政法、行政訴訟法與國家賠償法的基本原理,培養學生能夠運用相關原理解決和處理行政事務及行政爭議的能力。
12.勞動法
該課為專業必修課。主要講授勞動法學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概念,尤其是我國現行的勞動法的基本理論、基本制度、基本原則,培養學習者運用所學的勞動法理論和知識以及勞動法律、法規、政策來分析和解決現實生活中的實際問題的能力,能運用所學的知識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
該課為《法理學》、《商法原理與實務》、《經濟法學》相關法律學科的后續課。
關鍵詞:公司并購 股權交易 財務盡職調查 稅務盡職調查
中圖分類號:F275.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7)02-056-02
財務、稅務盡職調查又稱謹慎性調查,一般是指投資人在與目標企業達成初步合作意向后,經協商一致,投資人對目標企業一切與本次投資有關的財務及稅務事項進行現場調查、資料分析的一系列活動,目的是為投資、并購等商業事務提供盡職調查服務,降低企業并購的財務及涉稅風險。
隨著經濟的全球化發展及集團公司戰略發展規劃的需要,近年來,公司在收購、并購、重組等股權交易過程中,財務及稅務的盡職調查事宜也隨之增加,關于股權轉讓過程中的財務及稅務盡職調查工作,較之一般性的財務及稅務審計工作有所不同,筆者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了思考,總結出一些心得。
一、應關注被調查企業歷史財務狀況是否與行業整體發展趨勢相符合
由于信息不對稱的原因,及為即將使調查之后的股權交易等行為涉及商業談判更有籌碼,不同程度粉飾財務報表及調整歷史數據或不完全披露財務信息及涉稅事項,已成為所有財務、稅務盡職工作必須重點關注的工作之一,眾所周知,每個行業都有它特定的生命周期,如被調查企業近年經營情況與行業所處生命周期不相符,企業外界所處行業環境比較低迷,企業近2年來經營所實現業績成長率又較高,那么就應該詳細了解導致企業經營出現這樣情況的內在因素,必要時,要聘請具有多年從事同行業或相關行業的業內人員參與盡職調查工作。因為多年業內從業人員往往更能透過現象看出企業的經營本質所在,以避免被企業經過粉飾后的財務報表所迷惑。同時,由于結合外部整體經營環境的考慮,也便于了解和考量企業在行業中的經濟地位及影響。
二、應關注被調查企業股權及管理層近年的變動情況
財務及稅務盡職調查實際工作中,此項關注內容往往容易被忽略甚至不關注它的影響,一般認為:只有相關聯的律師盡職調查工作,才會去關注股權及管理層的更替情況,實際不然,一家公司的股權結構和管理層人員相對穩定,對公司的經營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一般來說,管理層等決策團隊會從長計議,會治理于長期戰略、中期規劃、短期經營的全方位考慮,從而避免過多的短期行為。案例之一是,在對一家本來有著良好經營前景的企業進行盡職調查時發現,近2年的公司研發費用投入很低,以至于出現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被同行諸多企業超越的情況,實際了解后,才發現,原來是公司股東會給管理層定了每年的績效考核,當年實現的利潤是主要的考核指標,每年考核一次,如不達標,下一個考核年度即可調整管理層人員,在這樣的考核制度下,管理層為了實現當年度利潤,把本來應該投入的必要的研究開發支出都削減了大部分,外部的產學研技術支持費用也未納入預算及實際支出。兩年的考核執行下來,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在行業中處于明顯的下降趨勢。看似較穩定的管理層,完全是以利潤為中心貫穿于企業的經營過程中。
三、應關注被調查企業內部控制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得到有效執行
由于我們參加被調查企業經營規模的大小不同,眾多參與盡職調查的成員考慮成本效益原則,這項重要的測試往往被忽略或只是停留形式上的工作,實際對后續的財務報表審核非常相關,因為一般說來,如被盡職調查的企業經過審核人員測試后認定:內部控制環節薄弱,未能得到有效執行或是失效的,那么,接下來的財務報表審核可能只是一個參考的程序,相應的審核要增加非常必要的延伸程序,因長期以來,尤其內資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主要從事在數量上占很大比例的眾多中小企業的審計及稅務鑒證服務,內部控制測試一直是比較薄弱的環節,也往往以執行實質性測試替代,但由于判斷出現失誤,實質性的測試工作也就變成了為完成工作需要而做出的程序性工作。相反的結果,如對被盡職調查企業在銷售與收款循環、采購與付款循環等測試表明,企業的內部控制建立健全,執行有效,那么企業的財務數據就值得信賴,在不影響整體工作質量的前提下,后續的工作也可適當減少,盡職調查的結果同樣也會比較客觀反映企業的真實情況。
四、應關注涉稅的各項歷史納稅數據是否存在重大納稅風險
從改革開放至今,納稅風險已由最初的比較弱的風險級次上升到企業經營的首位風險,尤其對于大多數的民營企業來說,納稅風險更是自成立后就不同程度的影響企業生產經營可持續發展與否的一個主要因素。長期以來,由于企業主管稅局基于人力物力的原因,定期復核審查企業納稅的比例很低,加之由于稅收違法成本的偏低,使得部分企業想盡各種辦法降低稅基,這其中僅有少部分是基于稅收籌劃而致,更多企業的做法是違背了稅收征管法的相關規定,以此來減少納稅,達到持續經營的目的,所以,盡職調查后,如接受股權交易,新股東就責無旁貸地對公司的歷史稅收風險進行了承擔。因此,盡職調查中,歷史納稅情況的復核顯得尤為重要,謹慎的做法是,復核企業的經濟事項,找出重大經濟合同及交易事實數據,對照各稅種的歷史各期申報數據進行核實,找出應申報未申報差異;同時,對于內部控制環節測試比較薄弱的企業,可能甚至詳細查核自成立以來的所有記賬憑證,逐筆逐項整理納稅風險數據來源,畢竟,因委托及工作關系,此時的盡職調查人員很可能的立場是中立稍偏移的,他們的工作成果很可能變成后續股權受讓方商業談判的籌碼。
五、應關注或有負債,如實披露企業財務狀況
對或有負債恰當披露,已有相關報告試蚨云笠檔母赫披露進行規定,但實際的情況是,因或有負債可能會造成企業未來的資產流出,因此,大多數被盡職調查企業因受經濟利益影響,往往不希望披露或有負債,比如企業的未決訴訟、擔保、產品質量保證,有些項目如發生,尤其對于一些輕資產的企業,未來的影響可能是非常嚴重的。對于未決訴訟,我們可以與公司的法務、行政部門進行訪談,以便能了解未決訴訟是否發生及可能造成的影響及后果。可以與售后部門座談,查閱被調查企業近期主要的銷售合同,復核售后條款,并根據歷史資料進行數據分析,在財務報告審核時予以充分估計和恰當披露。被調查企業對外擔保的合同,如有發生,同樣需要非常關注,現在市場競爭非常成熟的環境下,企業的生命周期受宏觀政策、市場環境、管理水平的多元化影響,經營業績在不同時期會波動很大,對外擔保因此受被保證企業的影響,一旦承擔了保證的責任,就有可能連帶承擔清償債務的責任,對本公司的持續經營會帶來致命性的影響。既然或有負債的關注及充分披露有如此重要,所以,在財務、稅務盡職調查時,或有負債的查核就不能像年度審計等業務情況時對待,勢必要予以充分的必要的工作。
六、應關注資本支出的承諾
隨著國內公司法的修訂完善及公司章程自主性約定的充分體現,再借鑒國外大型風險投資企業投資的策略,被調查企業如經過歷次股權轉讓及股東結構調整,變更各期股權轉讓細則及章程、合同的限制性條款約定審核就顯得十分必要。長期以來,盡職調查人員一般認為,股權轉讓只要形式資料齊全,基本上不太詳細注意其他細則條款的約定。現在由于風險投資公司財務管理經驗和一般企業的管理水準往往不在一個層面上,待企業后續經營經營業績的大幅增長或減少,很可能造成一個企業實際控制權的轉移,實際經營控制權有時會轉移到對本行業沒有經驗的法人或自然人,對企業的持續經營有時會很不利的。因此,關注資本支出等的承諾,也是財務、稅務盡職調查的必不可少的工作重點之一。
七、應關注歷史賬戶開立及注銷情況
被調查企業由于受規模限制、股權原因、經營性質等因素影響,企業開立多戶經營、賬外經營時有發生,如僅僅核對被調查企業的期末對賬單及調節表,更多地依賴企業的歷史報表數據,就不能完全客觀反映企業的歷史經營狀況。比較好的做法是:以被調查企業作為申請方,去當地中國人民銀行,打印所有已開戶和已銷戶的賬戶信息資料,這樣不僅是在使用的銀行信息可以進行必要的充分的核對,如有已銷戶信息出現,一般說來,已銷戶的情況都是有一定特殊原因的,如涉及規避營業收入實現、當期應交稅金的情況出現,同時也最大程度關注了稅務風險,也更能詳細分析企業的實際經營情況、所處行業地位,不會簡單地被所披露的歷史財務數據所蒙蔽,從而使財務、稅務盡職調查結論更能客觀地反映企業經營狀況。
八、應關注企業發展規劃與財務預測
企業的經營者及實際管理者大多數情況下,比較了解本企業的實際地位、競爭優劣勢分析,所以,充分關注被調查企業前一、二年的發展規劃、財務預測、商業計劃。會進一步了解企業的客觀財務狀況分析數據,因經濟利益驅動,有些企業在希望股權融資的伊始,即有計劃調整企業的資產、負債及經營成果,以此來達到企業價值在交易時點的最大化目標。關注企業發展與財務預測與實際的動態差異分析,就顯得尤為重要。
以上所述,列舉了一些我們認為在財務、稅務盡職調查過程中,應重點關注的一些事項,實際工作中,被調查的企業經營狀況、內部制度建立健全、管理水準、行業所處地位等都會千差萬別,根據被調查企業實際情況及時做出工作規劃、及時調整盡職調查策略才可以使盡職調查工作得到充分、詳實的數據及分析信息。也只有如此,盡職調查報告才能為后續的商業談判增加籌碼,切實保護資本的投出安全性。
參考文獻:
[1] 許德風.并購交易中的盡職調查[J].法學雜志,2006(4):150-153.
[2] 唐坤.企業并購中的財務盡職調查研究[J].商業會計,2013(4)4:15-17.
[3] 王璐.有效開展財務盡職調查的幾點體會[J].中國注冊會計師,2014(1):94-96.
[4] 徐鋼.公司兼并收購中的“稅務盡職調查”[J].注冊稅務師,2015(5):34-35.
[5] 栗紅建.公司并購下的盡職調查問題分析[J].財經界(學術版),2013(14):269.
(作者單位:華南理工大學 廣東廣州 510641)
[論文關鍵詞]合同無效 風險防范 規范行為
一、無效合同的特征及情形
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條規定:“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無效合同是相對于有效合同而言的,是指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由于存在無效事由,故自始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無效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合同已經成立;2.合同具有違法性;3.合同沒有約束力;4.合同自始無效。合同無效的情形有:1.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2 .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3.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4 .損害社會公眾利益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6 .格式條款及免責條款無效;7. 虛偽表示與隱匿行為。”
二、案由及法院裁判理由
2006年4月24日,為招商引資,促進區域經濟發展,應安徽乙公司的需求,某甲鄉與其簽訂了一份《某鄉招商引資協議書》,約定:將區劃內的丙村的121.2(實測)畝土地出讓給被告,土地出讓金56000元/畝的標準計算共計6787000元;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五日內,乙公司須向甲方繳付2000000元作為協議的首付款,簽字15日內應再付200萬元,余款在辦理《國有土地出讓證》時結清;土地的用途為工業用地,乙公司同意在該土地上固定資產投資750萬美元,固定資產投資每減少30萬美元,則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上浮1000元每畝,使用年限50年,甲應于2006年5月30日之前將出讓宗地現狀土地按現狀土地條件交付給乙公司,乙公司投資項目應于2006年6月30日之前動工建設,并于2007年5月31日之前建成運營,不能按期開工建設和建成運營的,應提前30日提出延期申請,但延期建設或運營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乙公司應當按照本協議進行開工建設和建成投產,超過本協議約定的動工或建成運營日期滿三個月的,甲可按月收取乙公司宗地出讓金千分之五至千分之十的違約金,滿一年未動工開發或建成運營的,甲可以向乙方征收相當于土地出讓金百分之十的土地閑置費,滿兩年未動工開發或建成運營的,由甲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甲應積極配合縣國土局,依法為乙方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辦證時的契稅和登記費由乙公司承擔。合同簽訂后,乙公司與丁達成協議,由乙公司給付丁于2003年12月12號交付的該地塊預付費用1200000元,丁已交付給甲作為乙公司應付的土地出讓金。2006年5月16日、2006年11月28日,乙公司分別給付800000元、2000000元。2006年7月份,甲將丙村內131.043畝土地交付給被告。事后,乙公司在該土地上進行建設施工,陸續建設了綜合樓一號、綜合樓二號,后勤樓,1號廠房,2號廠房,4、5、6號廠房及附屬設施工程,上述建設工程完工,乙公司由于無人主持建設事務等,致上述建設工程停工至今。2008年8月6日,甲鄉政府在《合肥晚報》登載通知,要求解除與乙公司所簽訂的合同。2011年11月2日,甲鄉鎮府訴訟至法院,要求確認《甲鄉政府招商引資項目投資協議書》無效;乙公司返還131.043畝土地,甲鄉政府返還400萬元。法院在審理過程中,乙公司法定代表下落不明,經法院公告送達訴狀副本及訴訟材料后,未到庭應訴,法院2012年2月8日委托評估公司對該地塊上的建筑物及附著物進行評估,資產評估6635800元。法院查明:乙公司于2004年9月28日取得《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2004年9月29日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本案訴爭地塊至今仍屬于集體土地。法院認為,我國的土地政策是切實保護耕地,全面規劃,嚴格管理,保護、開發土地資源,制止違法占用土地,實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原、被告雙方簽訂的協議,名為招商引資投資協議,實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雙方合同標的屬于農民集體所有,依法其土地的使用權不得轉讓、出讓,且也沒有辦理城鎮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及建設用地使用權審批手續,故該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依法應屬無效合同。被告應返還原告所交付的土地,原告也應返還被告所交付的土地,原告也應返還被告已交付的土地出讓金;至于這塊地上的被告所施工建設的相關建筑設施等附著物,僅完成基礎,難以利用,且無法移動,同時依法也應拆除,故該評估值應為合同無效所產生的損失,應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程度,相應承擔。原告明知集體土地不得轉讓和不具備土地轉讓資格,而實施轉讓行為;被告對此亦應明知,且由于被告不完成相應的投資及經營,致原告難以申請只能部門辦理用地審批手續。對此原、被告雙方均有過錯,責任相當,對因合同無效產生的損失,雙方承擔。
三、合同無效性分析
此案件的無效性的癥結在于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根據《土地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但是興辦鄉鎮企業和村民建設住宅經依法批準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或者鄉鎮企業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經依法批準使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除外。前款所稱依法申請使用的國有土地包括國家所有的土地和國家征收的原屬于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涉及到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的道路、管線工程和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批準。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為實施該規劃而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由原批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批準。在已批準的農用地轉用范圍內,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其它以外的建設項目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顯然該丙村的這131.043畝土地的性質是關系這合同有效性的關鍵,對農用地的征收要符合法律規定,“基本農田;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由國務院批準。征收前款規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并報國務院備案。”雖然此土地是集體土地,但如果符合總體規劃,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并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就認定此合同無效顯然是不適宜的。在城市、鎮規劃區內以劃撥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核準、備案后,建設單位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申請,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核定建設用地的位置、面積、允許建設的范圍,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單位在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后,方可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門申請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審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門劃撥土地。所以乙公司取得建設用地許可證,并進行投資建設并完成基礎項目工程,然而由于某些原因沒能繼續完工,至少在法律上來講不能由此就否定投資協議的有效性。
企業基于對政府的信任,簽訂投資協議,花下巨資完成基礎工程建設以及繳納巨大的土地出讓金400萬元,余額在辦理《國有土地出讓證》時結清,至今《國有土地出讓證》尚未辦理,這樣政府存在先前違約的責任,企業完全可以基于政府不辦理《國有土地許可證》而使用合同中同時履行抗辯權暫停建設項目,否則建設項目存在不合法的風險。現在企業由于某些原因無力繼續,最多也只能按照合同違約事項承擔違約責任,政府的這種確認合同無效的訴求,是對企業的發展的不負責,是對政府信用的破壞。因為合同無效,自始不發生效力,還沒完成的交付,停止交付,已經完成的,返還對方。龐大的基礎設施已經建設,致使企業蒙受巨大的損失,有點趕走企業的嫌疑。
四、企業風險防范和政府行為規范
此類案件頻繁發生于城市的周邊農村,由于當下城市化的迅猛推進,大量的農用地被轉化為建設用地,而國家卻下大力度保護農用地特別是耕地,而地方政府為了眼前利益,為了政績的突出,在不規范情況下大量招商引資,企業迫于利益的需要,也及早想登上寶地開工建設發展,一旦一端出現問題,或者是政府辦不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或者企業由于資金困難暫停建設,矛盾就凸顯出來,企業不敢再下大量資金怕不好調頭,政府怕企業一直停擺不利于經濟的發展,這個時候糾紛就不可調和。而現在企業是弱勢群體,由于土地的價格在飛速上漲,一些政府不憐惜企業的命運,往往選擇趕走這些企業,招商更有實力的大企業,獲取更大經濟效益。這個時候看起來是有利于經濟的發展,有利于土地更好使用,但卻傷害了企業的感情,損害了政府的形象。
首先政府要依法行政,特別是在經濟開發中,這里也是很多官員栽倒的地方,政府為經濟的發展招商引資,應該按照法律、法規和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嚴格采取招標投標的方式,招收那些實力強勁的、最符合當下科學發展的企業,給予優惠政策,大力度扶持它的發展,把它打造為本地區的龍頭企業,帶動整個地區經濟的發展。
其次政府要轉變角色,中部省份經濟發展不好一個很大原因就是政府沒有打造一個刺激企業發展的環境,對企業發展沒有吸引力,政府要反思,當下交通飛躍發展,區位因素的制約慢慢的縮小,而勞動力充足,土地廉價,資源豐富,消費市場前景廣闊,這些有利因素正日益凸顯,地方政府千萬要扮演好企業發展服務者的角色,不能因為眼前利益而損失長遠利益。政府不光要成為一個服務者,而且要成為一個優質的服務者,懂經濟、企業的發展。為企業的發展創造最好的環境和最優質的服務,不能和企業角逐利益進行較量,這樣會摧敗一個經濟體發展希望。
最后企業要懂得如何防范風險。企業與政府的抗衡中是弱勢群體,怎樣防范不必要的疏忽而帶來的風險,主要是在訂立合同時。不能因為為了早點開工建設草草與政府簽訂投資協議或者土地出讓合同等,(1)企業要確定這塊土地的性質,現在政府在經濟發展中經常違法,行政訴訟也日益增長,不能認為政府所做的都是合理合法的,以至于違法之后造成了更大的損失。如果這是農用地或者集體土地,是不是符合城鄉建設總體規劃,有沒有辦理審批手續,各項手續是否齊全,如果開工以后沒有辦理齊全應當承擔的過錯責任以及損失賠償。(2)企業要確定該級政府是否具有此行政權力,如果它不具有行政權力作出了超過其權力范圍的決定,是無效的,要么其本身承擔責任或者其上級機構承擔責任,具體由行政訴訟法規定。否則到工程已經投資建設,由于政府越權造成該項目被禁止,會造成很大損失,要值得企業在簽訂合同時注意。(3)企業要確定該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科學發展的規定,是否符合當地地方性法規以及政府規章的規定的符合條件,現在許多政府為政績的考慮很急迫地把企業引進產業或工業區,企業也基于對于政府誠信的信任,開工建設,建成運營,但卻發現該項目被國家禁止,或者不符合環境保護、能源節約、技術的要求,被不允許繼續運行或者需要提到設備條件以及其他各項標準,企業會由此造成巨大的損失。(4)企業在與政府訂立合同時要保證自己處于有利地位,要把政府當成平等主體,不能在細節方面簽訂一些不利于自己的規定,這些在訂立合同的時候決策者和法務人員要仔細閱讀協議或者合同條款,防患于未然,從源頭上消除危險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