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27 1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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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社區;問題;對策;公共安全管理
目前我國十分重視城市社區公共安全管理工作,致力于解決城市社區公共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社會的和諧發展是保障國家的長治久安的重要基礎,因此構建和諧社會成為我國當前的首要任務。社區作為城市規劃的主要組成部分,即作為一種城市管理單元。目前我國制訂了較為明確的城市社區公共安全管理保障體系,為城市居民安全提供安全、優質的服務,成為社區安全、社會安定、生產安全的基本保障。本文首先即將對城市社區安全管理進行概述,分析城市社區公共安全管理的重要意義,對其存在的問題進行探究,以便廣大城市社區安全管理工作人員進行參考。
一、城市社區公共安全管理概述
城市社區公共安全管理大致分為兩部分,即社區安全和城市管理。社區安全建設直接體現了城市的發展水平和生活質量,社區的安全保障建設的提高可以完善城市管理功能。社區安全的概念基本可以理解為社會機構與各類組織之間的聯結紐帶,為社會大眾提供公共服務,滿足大眾的生活需求,促進社會大眾生活質量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社區內的各項事業可由社區安全管理作為基本保障,進而建立起一種可持續發展的城市社區公共安全管理的保障體制。城市管理是在保障社區發展的基礎上,推動整個社區的平衡發展。城市管理的范圍基本包括大眾的工作場所、日常娛樂、運動場所、學校、醫院、商業圈等城市基本單元。城市管理從某種程度上可以降低社會的暴力傷害、職業傷害、日常傷害以及有效處理各種突發意外。因此,城市社區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是推動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途徑。
二、城市社區公共安全管理的重要意義
社區作為社會的基本單元,在社會管理過程中能夠提升居民的生活質量,并為居民提供多樣,根據國內外城市發展的實踐進程研究,可以看出城市規模越大,城市功能也就更為復雜,而經濟發展高速發展的同時,也造成了潛在的危機。隨著我國城市規模的不斷擴大,城市安全也面臨更大挑戰。加強城市社區公共安全管理能夠從社會治安、居住環境、醫療衛生和社會保障等多個方面,加強社會管理的多樣,因此城市管理應當充分重視社區公共安全管理,明確認識到社區安全管理在和諧社會建設過程中的重要作用,以城市發展的角度,對社區安全保障功能進行探究。
三、城市社區公共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國正處于發展中時期,城市化水平在不斷提高,同時城市人口也在不斷增長,因此會導致城市內部的發展失衡,整體協調性有待加強。城市社區公共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基本包括:重視程度不足、人員素質不強、管理方法不合理等。
1.重視程度不足
城市社區公共安全管理的重視程度不足主要體現在社區安全體系還不完善,監管力度不強,因此存在諸多問題。當前我國正處于社會的轉型時期,在利益沖突與社會矛盾日益尖銳的今天,城市社區公共安全管理的重視程度不足,導致城市社區公共安全管理的智利存在諸多問題,城市、政府、社區之間的在互動機制上有待于進一步的完善。良好的城市社區公共安全管理是社會安全與健康發展的基本保障,但目前我國對于城市社區公共安全的管理不夠重視,在城市社區治理和服務體系中,社區治理、專業治理、自治治理、三者之間都站在自己的利益立場去進行城市社區公共安全管理工作,而不是做到真正的重視社區治理的中體效能,極大的減弱了社區安全的保障性。社區治理的關鍵在于將城市構建的具體框架、街道、社區之間關系進行明確定位。進而從自治治理、專業治理、社區治理三個方面制定明確的管理體制方案。因此,加大對于城市社區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視力度顯得尤為重要。
2.人員素質不強
當前我國城市社區公共安全管理存在人員素質不強,其問題主要體現在公共安全教育的培訓體系較為薄弱。據調查,我國對社會群眾進行國民消防安全素質的調查過程中,發現社會群眾普遍存在安全意識較為薄弱,缺乏安全意識以及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識。這種情況直接體現出我國對于國民的消防安全教育方面的重視不夠,因此,導致我國人員素質不強。我國在國民的安全教育的培訓方面的制度,與其他發達國家的國民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相比還存在較大差距。因此,國民普遍存在應急處置能力以及公共安全保障素質能力較低,社會安全的保障性存在較大隱患。當前我國的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沒有養成憂患意識,導致面對安全危害時不具備應急處置能力,極大降低了日常生活的安全性,缺乏城市社區公共安全基礎保障。因此,加強我國國民整體的安全意識以及消防安全常識顯得尤為重要,進而可以從根本上解決城市社區公共管理存在的問題,增強城市以及群眾抵御各種災害以及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
3.管理方法不合理
我國在社區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管理方法不合理,管理體制不盡完善,其主要體現在社區治理的規章制度不夠明確。社區是構成城市的基本單元,而社區中又由區、街、居三級組織機構構成。做到有效的社區治理需要做到發揮其綜合能力,然而管理方法不合理是導致城市社區公共安全管理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制定合理有效的管理方法,需要對管理制度進行規范,制定明確制度程序與運行機制,協調組織各成員之間解決問題的處理方式。我國城市社區公共安全管理方法存在的主要問題在于,政府機構制定的規章制度不夠完善,管理部門的行政管理與服務之間的界限不夠明確,另一方面,社區組織的行為沒有形成有效的規范形象,導致部分城市社區公共安全管理部門的權力過于集中,工作質量和自身行為規范的監督與制約力度不夠。因此,要想從根本上解決城市社區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首先應當解決管理方法不合理這一問題,制定合理有效的管理方法。
四、城市社區公共安全管理對策
當前我國城市社區公共安全管理存在諸多問題,對此,制定合理有效的管理對策顯得尤為重要。城市社區公共安全的管理對策基本包括:加強重視程度、強化人員素質、完善管理方法等三個方面。
1.加強重視程度
針對我國對于城市社區公共安全管理重視程度不足這一問題,我國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當加強重視程度。完善社區安全體系,加強監管力度。
進一步完善城市、政府、社區之間的互動機制。進而對城市構建的具體框架、街道、社區之間關系進行明確定位,加大對于城市社區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視力度。
2.強化人員素質
強化人員素質主要體現在強化公共安全教育的培訓體系,增強群眾的安全意識,以及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識。減少與其他發達國家之間國民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差距。提高國民的應急處置能力以及公共安全保障素質能力,減少社會安全的保障性存在的隱患。強化城市社區公共安全基礎保障,進而可以從根本上解決城市社區公共管理存在的問題,增強城市以及群眾抵御各種災害以及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
3.完善管理方法
要想從根本上解決城市社區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首先應當解決管理方法不合理這一問題,制定合理有效的管理方法。制定合理有效的管理方法,需要對管理制度進行規范,制定明確制度程序與運行機制,協調組織各成員之間解決問題的處理方式。(作者單位:華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MPA中心)
參考文獻:
一、從大局出發,明確街道社區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地位
(一)街道社區依法治理是加強社區管理的需要。在社區管理中,各個方面都離不開依法治理,依法治理本身就是社區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有搞好依法治理,社區管理才能夠真正得到加強。尤其是隨著改革的深化,過去由政府或所在單位包攬的就業、醫療、保險、養老等社會保障事務逐步由社區承擔,社區日益成為市民生活的重要舞臺和社會管理的主要領域。通過開展依法治理,用法律手段為社區管理服務,規范保障社區各項事業的發展,是社區管理的根本要求和重要原則。
(二)街道社區依法治理是維護社會穩定的需要。伴隨著社會人員結構的重大變化和大規模的城市建設,大量離退休人員、個體工商戶,私營業主、下崗待業人員、外來流動人員以及新遷居民涌入社區,匯成數量龐大、身份復雜、流動性強的“社區人”群體。“社區人”個體思想觀念、生活方式、工作職業的差異,使得日常社區管理中出現了多種矛盾糾紛,如普遍存在的下崗再就業、最低生活保障費的發放、垃圾費的收繳、房屋拆遷、禁毒禁賭等問題,以及因空調噪音、滴水,車輛進出停放等原因而產生的鄰里矛盾,街道社區由此成為了社情民意的綜合反映地和各種矛盾、問題的匯聚地。靠過去那種由街道干部、居委會主任上門做工作的簡單方式已不能適應現實的需要,只有加強依法治理,用法律手段進行管理,才能夠順應民情,妥善解決矛盾、糾紛,確保社區的穩定。
(三)街道社區依法治理是深化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需要。社區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保障群眾依法享有的民利得以充分實現。實現的途徑就是實施依法治理,通過加強街道社區基層組織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按照黨的要求和憲法、法律的規定,把社區群眾組織起來,廣泛開展“自治”活動,切實把民主選舉、民主管理、民主監督落到實處。只有這樣,才能逐步實現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和城區法治化的目的。
(四)街道社區依法治理是提高市民生活質量的需要。在人們生活水平普遍得到提高,物質要求基本得到滿足的情況下,人們對精神文化生活有了更高的要求。街道社區為居民辦實事,就是要整合力量,實施依法治理,采取建章立制,整治違章違法,推動法律、醫療、文化等服務進社區的多種形式,實現社區的居所安全、秩序良好、環境優美、文化生活豐富多彩,確保居民安居樂業。
二、街道社區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一)基層少數領導干部對基層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認識不足,重視不夠,認為是“務虛工作”、軟任務。對該項工作的組織實施僅停留在計劃上,推一下干一下,滿足于應付敷於,沒有真正抓好落實。
(二)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每年為數幾次的全體成員會議,只能就依法治區工作的規劃、年度計劃等總體工作研究討論,而基層依法治理的一些專項工作、需要解決的實際問題則不能及時得到協調解決。同時,小組成員均擔任全區相關部門的領導職務,由于工作繁忙,在深入基層了解情況、指導工作投入的精力和力度方面還有待于提高。不能夠更好地發揮本部門在基層依法治理工作中的職能作用。
(三)基層依法治理工作還存在著死角。如以青壯年為主體的外來人員大量涌入社區,受經濟發展大環境的影響,不少外來務工人員無業可就,在管理上造成“真空”,成為管理問題的隱患。有關職能部門缺乏依法治理的工作前瞻性,還未從宏觀上規劃管理,導致職責不清,各自為戰,離基層依法治理工作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
(四)對街道社區依法治理工作指導考核的力度不夠。依法治區領導小組成員參與指導、考核基層依法治理工作的機會不多,目前仍停留在由設在區司法局內的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人員負責開展,給基層單位的感覺就是該工作僅是司法行政部門的職能工作,弱化了其工作地位。
(五)相關單位的依法治理工作缺乏工作連續性,重視程度不夠。基層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方方面面無所不包,涉及到全區各部門、街道、社區。相關單位都有必要明確專人專職或兼職從事該項工作的日常事務,承擔起工作聯絡事宜,但有些單位則是人員得不到保證或經常變動,經費也不能夠保障,漸而使本單位的依法治理工作處于一種可有可無的狀態。
三、齊抓共管,積極開展街道社區依法治理工作
(一)以宣傳發動為先導,構筑工作網絡機制。要在社區內采取多樣形式,廣泛宣傳街道社區依法治理的要求、目的與意義,取得社區群眾的理解與支持。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要變一年一次例會改為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便于工作情況的溝通和問題的及時解決。為推動工作開展,更好發揮領導小組成員的作用,可將街道、社區劃分“責任片”,由小組成員定點負責,親臨現場協調指導,強化工作力度。同時,街道要真正把該項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做到有安排、有落實、有成效,逐步形成由街道工委領導、辦事處組織實施、相關職能部門指導檢查、社區內單位密切配合、居民共同參與的街道社區依法治理的工作格局。
(二)以普法教育為抓手,深化法律進社區活動。普法與依法治理在社區的緊密結合,是法制宣傳教育的深化和發展。社區普法活動要緊緊圍繞街道社區依法治理工作,在四個方面下功夫:一是內容進一步貼近社區、服務基層。應就社區管理和社區生活中普遍存在的矛盾糾紛廣泛開展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二是形式進一步以人為本、靈活多樣。通過制作下發《法律知識問答》手冊、舉辦社區說法故事會、法制文藝表演等活動,把法律知識內容融入生活化、通俗化、趣味化的表現形式中,以事喻法、以案釋法、以藝示法。三是隊伍進一步擴大。在原有法律進社區的服務隊伍基礎上,從社區居民中大力召募有志于普法事業的志愿者,讓他們也用所學的法律知識向身邊的人講身邊的法律事,使得學法用法真正成為“尋常百姓事”。四是陣地進一步明確。要將主陣地放在社區居委會。在抓緊開展對街道干部、社區居委會主任系統培訓的同時,努力使居委會做到“四有”:即有一個法制宣傳專欄、配一套法律書籍、建立一支法制宣傳教育志愿者隊伍、每季度興辦一堂法制課。
(三)以社區“自治”為立足點,營造社區法治氛圍。街道、社區居委會不僅要在日常工作中注重依法管理社區事務,還要在貫徹落實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訂立符合實際、操作性強的《社區公約》,努力使社區居委會的各項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要推廣紅花街道的“民情日記”和夫子廟街道的“百姓百言”、“社區議事園”等好的做法,引導、鼓勵群眾反映社區管理存在的問題、參與社區管理、監督社區事務,使社區群眾切實行使參與“社區自治”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為社區的依法治理工作夯實廣泛的群眾基礎。
(四)以解決“難點”、“熱點”問題為突破口,實施專項治理。在開展街道社區依法治理工作的過程中,要確定治理重點,特別是注意突出社區群眾普遍關注、反映強烈的“難點”、“熱點”問題的整治。如針對、游戲機、不健康網絡、黃色媒介對中小學生的隱蝕,各相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實施對校園周邊不法經營活動的取締整治;小區內機動車輛亂停亂放、流動攤販占道經營、環境衛生存在死角等現象,物業管理部門加強疏導管理等。通過這些具體的、實實在在的工作,把街道社區依法治理工作變成看得見、摸得著的實際行為,樹立和維護區委、區政府為民辦實事的良好形象。
(一)政府
從目前我國國情看,政府現在仍然處于占有社會資源的有利地位,政府可以通過其擁有的權力來占有社會資源,并使其達到占有的最大化。在當前我國行政管理體制中,自上而下的科層制結構使得政府可以主導社會公共產品的供給,并且在這個供給過程中實現自己權力的鞏固,從而成為社會公共服務的提供者。由此看來,即便是在社區當中,政府還是擔當著強力的主導者角色。社區治理的過程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政府權力的約束,政府實際上成為社區治理的最重要的主體之一。
(二)社區居委會
在我們國家,社區居委會是一個居民自治組織,社區居委會是通過社區中的所有居民選舉產生的,這是一個社區中的居民實現自我治理的組織機構。社區居委會在社區治理中處于一個重要的地位。而在當前我國社區中,社區居委會更多的參與到上級政府部門工作中。由此陷入每天忙于來自上級政府部門的各種任務,而不是更多的參與自治,這實際上也正是當前我國社區治理所面臨的一個突出問題。
(三)物業管理公司等營利組織
目前在我們國家,城市社區中已經出現很多較為成熟的物業管理公司,而這些物業管理公司也已經充分參與到了社區治理的工作中。物業管理公司等營利組織的參與,可以充分調動社區治理各個主體之間的活力,有效的推動社區治理的發展。這順應當前政府鼓勵發展的社區治理多元化趨勢。
以上任何一個社區治理主體在單獨進行治理時都存在一定的不足,無法實現我們追求的社區治理效果。其中政府在社區治理過程中不能充分激發市場經濟下的治理活力,而社區居委會目前處于一個相對尷尬的境地,正逐漸淪為上級政府部門的附庸。而物業管理公司等營利組織在社區治理中缺乏監管,在對社區居民提供公共服務過程中存在多方面的不足。所以,要想達到社區治理善治的目的,只能彼此之間克服各自的缺陷,互為補充,實現協同治理。
二、當前我國城市社區組織管理體制現狀分析
(一)社區組織結構存在缺陷
一是當前我國城市社區中街道辦和居委會無法進行有效的工作部署。當前居委會更多的是承接街道辦事處安排下來的任務,這就使得居委會無法更好的去完成自治工作。居委會對街道辦的工作任務應接不暇,其對于自身社區的治理就無法更好的處理,這是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
二是社會團體等非營利組織發育不足。在我國城市社區中,成熟的社會團體比較少,大部分還處于摸索階段,即使有較為成熟的社會團體,發展狀況也不理想。不僅如此,在社區中的社會團體獨立性不足,有較多的社會團體是由政府部門或居委會建立的,缺乏相應的活力,不能夠在社區治理中發揮有效的作用。
(二)社區組織管理職能模糊
在社區管理過程中,存在橫向和縱向的劃分,橫向和縱向不能有效的結合在一起,形成了條塊分割的局面。這種社區組織管理職能的模糊,直接導致社區內各個治理主體之間彼此扯皮,無法實現合作共治,實際上增加了治理的成本,也降低了治理的效率。
(三)缺乏科學的社區治理目標
在我國以前的社區工作中,側重點是社區的發展,忽視了社區中精神文明建設,對公共服務的提供也不足,同時還缺乏對于社區工作人員的培訓提升。這使得社區缺乏文化創新的活力,社區集體活動較少,社區居民參與不足。社區工作人員能力不高,對社區治理工作不了解,這樣就無法較好的完成社區內部的治理工作。最終結果就是無法實現社區更好的發展。
三、針對城市社區組織管理存在問題的改革探討
(一)構建社會協同治理機制
社會協同治理機制,就是指在協同治理的理念指導下,政府在發揮主導作用的同時,努力推動社會的發展培育,加強社會層面的參與溝通,通過社會參與平臺的構建,讓多方治理主體彼此協同治理,達到善治的目的。在這個過程中,一定要協調好各個治理主體彼此之間的關系,做到相輔相成,互為補充,實現社會治理多元化主體的協同互動,再次把協同治理機制落實到社區治理中。
最終需要實現的就是形成政府主導、社會協同、共建共享、充滿活力、和諧有序的城市社區治理新格局。
(二)構建合理的社區組織結構,做到條塊結合、以塊為主
這里的條塊結合、以塊為主是指:在我國城市社區組織結構管理中,上級行政部門的專業管理要結合到街道辦事處的綜合管理中,主要以街道辦事處綜合管理為主,同時做好專業管理的互動。由此做到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有機結合。
(三)明確社區組織管理的職能,確定科學合理的目標
社區組織管理過程中,要明確其管理職能,由此才能更好的實現社區組織管理的目的,達到社區組織管理的效果。在社區治理過程中,主要目標是構建有活力的、健康的和諧社區,這就要求社區居委會有科學的規劃,能夠根據社區實際做到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針對自身社區制定社區發展規劃。除此之外,社區居委會應該提供優質的公共服務,讓社區居民能夠在社區中享受到集體的福利。
從實踐“三個代表”的高度大力推進社區建設,是新時期各級黨委政府、社會各界以及人民群眾密切關注的一項系統工程。當前,我市城市社區建設已進入迅猛發展的快車道,發展勢頭喜人。但如何進一步借鑒社區建設中的新思路、新做法和新經驗,真正建設好和諧社區,是一個非常值得探討的問題。尤其是社區建設中的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是建設和諧社區的關鍵一環。本辦參與“和諧社區”主題調研課題,目的就在于協助調研組及時掌握情況,總結經驗、發現問題、提出新的思路,并寫出調研報告,為市委、市政府和有關部門決策提供參考。
二、參與調研內容
(一)社區的基本情況
(二)對近幾年來開展社區治安綜合治理的基本評估
(三)當前社區治安綜合治理情況
(1)社區治安綜合治理的組織體系
社區治安防范組織情況。社區有哪些治安防范組織,各類組織的人數、人員待遇、經費來源情況;
各類治安防范組織如何開展治安防范;
社區警務情況。
(2)社區治安綜合治理的工作方式
創建平安社區的情況;
有效組織開展群防群治的情況;
社區法制宣傳教育的形式、內容。
(3)社區治安綜合治理的工作內容
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情況;
吸毒人員管理教育情況;
對減刑、假釋、保外就醫、監視居住人員的管理安置情況;
對組織的防治、打擊情況;
幫教組織設立情況;
未成年人的法律保護情況;
流動人口登記管理、出租房屋管理等情況進行調查摸底。
(四)社區治安綜合治理的基本經驗
(五)目前社區治安綜合治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六)對今后加強城市社區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三、參與調研方式
在調研組的統一調度和計劃安排下展開調研。總的要求,調查面要廣;挖掘資料要深;掌握的數據、經驗、主要問題要實;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要新。
1、深入群眾、街道了解情況;
2、召開有關基層機構部門負責人座談會;
關鍵詞:創新;社會治理
一、對社會治理的概念和內涵的認識
黨的十以來,就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發表了一系列重要講話。在這樣的基礎上,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了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嶄新概念和重大任務。社會治理是國家治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社區治理是社會治理的一個基層單元,是社會治理的工作重點。國家治理必須突出民主與法治,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市場、法治社會、法治公民一體化建設。
在我國,社會治理就是指在執政黨領導下,吸收政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社區以及個人等多方面社會治理主體參與,通過多種管理手段和方法,依法對社會公共事務進行規范和管理的過程。按照十報告,我國的社會治理是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總體格局下運行,努力形成黨政善治、社會共治、基層自治的社會治理良好局面。
二、我國創新社會治理中存在的基本問題
(一)基層社會治理行政化、機關化現象嚴重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口流動性增強,“單位人”大量地轉變為“社會人”,社區成為我國社會服務和治理的新載體。然而,事實上我國社會管理整個體系中,行政部門的職能并未削弱,甚至呈現相反的傾向,在政府的職能沒有徹底轉變的情況下,政府的職能部門仍將社區居民委員會當成是基層行政部門,他們承擔著大量的社會和行政事務,社區居委會全部工作幾乎都要接受上級黨委、政府等各部門的監督和考核。
(二)基層社會治理忽視了社會組織的作用
社會治理的改革創新需要我們繼續協調社會與政府之間的關系,充分釋放社會發展的活力。社會力量和社會組織的成長與興盛是社會前進源源不斷的動力,更是基層自治最直觀的表現。從社會協同方面來分析,我國的社會力量還沒有被充分地組織起來。隨著當前我們國家的社會結構和利益主體的多元化不斷發展,不同的社會組織與社會力量所代表的是利益訴求,不同的主體就有了表達利益訴求的渠道和途徑,這樣會有效的在社會矛盾轉化為政治矛盾之前,通過訴求的合理表達以及協商的方式將矛盾化解,面對不同群體日益不斷增長的物質與文化公共需求,不同的社會組織可以滿足不同群體的不同需要。但是,基層組織結構過分行政化、機關化抑制了基層社會力量與社會組織的生長和壯大,進而影響到基層社會組織服務和治理職能的發揮。
(三)基層社會治理所需財政資金的投入不足導致基層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不完善
健全的基層服務體系必然包括政府、市場、基層自治三方服務體系,基層公共服務供給“往往不能適應群眾不斷增長的需求”。基層公共服務配套設施在覆蓋率和供給上依然處于老舊和供不應求狀態,很大程度上不能滿足居民的需要,基層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不完善的最直接原因是財政資金的不足。
(四)基層社會治理缺乏相關的法律支持
十的報告中明確指出,法律是社會管理最根本保障。然而,過去的很長時間里,我國在社會管理的途徑和方式總體相對單一,很多時候采取的是強制性手段和行政性手段來解決問題和矛盾,忽視法律規章制度的建設。目前,我國正處于加快社會轉型的重要時期,相應的法律法規并沒有及時作出對應的改變,在很大程度上束縛了創新社會治理的發展進程。
三、新形式下創新社會治理的對策、建議
(一)社會化運營
在發展基層社會組織時,要有效利用社會力量,使得社會上的資源得到較好利用,形成多方參與的良好局面,從而建立起良好的共建機制、協調機制和市場機制。既要發揮出市場在優化資源配置和加速要素流動上的作用,同時還要發揮出政府的服務作用,通過合理的稅收政策和激勵政策,有效利用社會性資源,讓更多的企業、組織和社會力量參與到社會治理中去。
(二)組織化拉動
探索組織服務組織的工作模式。要對社區內的高端公益事業性組織機構和基礎性組織機構進行必要扶植,常見的有社區組織發展中心、社區公益事業發展中心等,讓這些組織的作用得到更好的發揮,特別是在策劃公益事業、扶助社區組織和培訓相關負責人等方面有明顯的效果。要號召社會組織通過建立起公益組織孵化器的方式,給被孵化的社區組織提供必要的創業資源,幫助社區創立的公益組織更好地成長起來。
(三)多元化發展
社會組織服務要適應多元化的趨勢,建立更多的社會組織類型,以此滿足不同階層居民對多元化生活的需要,從而讓更多的居民參與到社會組織建設中去,真正把社區當成“家”。此外,還要加強社會組織之間的合作和聯系。社區在發展社會組織時,要通盤考慮,突出重點,推動社區治理向多元化方向發展。社區內的社會組織要有“走出去”眼光,加強與其它社區的交流學習,讓活動樣式更加豐富,同時為廣大居民參與活動搭建更大的平臺,讓社會融合力和多元發展格局得到有效拓展,讓社區居民更好地融入社會。
(四)法制化監管
建立與社區組織發展相適應的法規制度體系,并加大和推進法制化建設的落實力度,營造良好的法律環境和政策環境。對社會組織的登記注冊制度進行改善,幫助社區組織更好地發展。同時,還要加強自我約束機制的建設,讓社區組織自我評估意識得到不斷強化,內部監管得到有效加強,讓社區在財政收支、社會捐贈等方面的信息更加透明。注重互律機制建設,加強社區組織之間的溝通和聯系,切實通過相互的交流、監督和合作,實現社區組織共同發展、全面進步。
關鍵詞:城市治理;新公共管理理論;社區管理;啟示
究竟什么是城市治理呢?不同的學者觀點是不一樣的。第一類認為治理是一種統治方式,其手段是運用權力對社會資源進行整合。第二類強調治理的過程特征。這種治理是“一種綜合的全社會過程”,它強調以“協調”為手段,而不是協調和控制。第三類認為城市治理是社會關系的一種體現,包括國家和公民、執法者和守法者、政府與可控性的關系。第四類則認為治理是一種值得追求的理想,是為了應對政府自身無法解決的一些重要問題時的一種解決問題的辦法。
新公共管理理論作為城市治理的重要理論基礎之一,對城市管理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指導意義。治理作為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的一種手段,它的實施必然要依賴一定的理論,而新公共管理理論就是這樣一種理論。城市治理從宏觀層面來講,新公共管理理論的運用對于提高國家的國際競爭力和政府的運作效率具有著重要的意義。當然,從微觀層次上來說新公共管理理論的運用對于我國的社區管理和服務同樣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一、新公共管理理論
(一)主要思想
新公共管理建立在對傳統行政的批判和吸收基礎之上,其主要思想有以下幾點:
第一,新公共管理強調“顧客”導向,要求政府必須對社會公眾作出回應。[1]。在這個過程中政府和公眾的關系發生了變化,政府是作為企業的管理者存在,積極與公眾互動,而不再是高高在上的管理者。第二,新公共管理消除了政府公共服務供給的壟斷性,通過引入市場機制,采取企業管理的成功的方法和經驗對社會事務進行管理,將一部分職能轉移到私人部門,從而實現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的目的。第三,新公共管理改革強調管理者的風險意識和應對變化的能力,即倡導企業型的領導者,從而提高管理的績效。第四,新公共管理認為授權或分權的方式是政府進行有效管理的方式。政府應當像企業界一樣,將權力下放到各部門,實現各部門之間的自我管理和相互合作。第五,新公共管理強調績效目標的管理和控制,并根據績效目標對完成情況進行測量和評估。第六,新公共發揮管理重視行政機構和公務員的功能,要求其制定有效的社會政策以促進社會進步。
(二)特征
新公共管理與傳統的公共管理不同,具有自身比較明顯的幾個特征:(1)公共性。這種公共性表現在三個方面,首先,新公共管理的對象是社會公共事務和公共服務。其次,新公共管理過程的公共性,在管理的過程中,,其他公共管理的主體會參與到治理過程中來,因此,政府部門不再是唯一的公共管理者。最后,公共管理總離不開公共權力。公共管理的權共管理的過程具有公共性。力是公民及社會成員賦予的,其運用必須服從公共利益,否則將失去權力的合法性。(2)公平性。新公共管理強調逐步以公平正義與管理效率并重,而不是像傳統行政理論那樣過分注重效率。(3)合法性。合法性即在管理的過程中要積極遵循憲法和法律。4)效能性。效能目標的確定應該體現公共管理和公共決策的科學性;合理性。(5)適應性。任何一個公共管理系統都需要與外部環境相適應,新公共管理理論則強調管理主體的多元性和彼此的相互競爭性,從而及時有效地解決公共問題,促進社會的發展。6)回應性。回應性實際上強調的是公共管理主體與客體之間的良好互動;一方面要求公共管理的主體要積極加強對公民或社會的關注,另一方面要求公眾參與到公共管理的決策過程中來;同時要求切實尊重和保護公民的權利。
二、社區管理
(一)社區管理
社區是人們生活在一定地域內的生活共同體,人們的生活要有序地進行和開展,必然要求對社區內的事務進行管理,也就是所謂的“社區管理”。在我國,社區管理是在由傳統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轉軌時期,伴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社會結構、人們的生活方式、思想文化以及行為方式等各方面的變化而提出來的。社區管理是指社區職能部門對社區居民對社區的各項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進行的自我管理。
(二)社區工作和管理的現狀、問題
近年來在黨和政府的領導下,我國的社區管理和服務工作取得了重要的成就,在加強社區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改善社區工作人員的經濟待遇以及改善社區辦公環境,積極開展社區服務活動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績。但是仍然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社區體制的問題,社區資源利用問題,社區建設資金沒有保證,社區隊伍素質不高,社區服務的服務范圍和方式有限,服務效果不顯著等問題。社區工作的問題具體來說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行政化現象突出。社區作為基層群眾的自治組織,其主要職責是宣傳教育,辦理居民相關的公共事務,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相關工作,并及時反應居民的意見和建議。然而,實際工作中社區承擔的卻是隨著形勢的發展,目前社區居委會實際履行的職能很多都是與黨委和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一一對應設置的,其中包括勞動保障、民政優撫、城管創建、計劃生育、綜合治理、社區黨建等六大職能。第二,社區建設工作投資機制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社區建設缺乏計劃性,社區建設沒有列入政府的發展規劃,因此缺乏自身發展的專項基金;二是籌資渠道狹窄,資金來源不足,除了來自政府撥款的專項資金外,社區在建設的過程中,經要自行籌集資金。
第三,社區服務工作弱化。當前社區服務工作還不夠完善,除一部分大的社區社區工作開展的比較好外,許多社區存在社區服務基礎設施落后,社區服務體系不完備等問題。此外,在社區管理方面,我國仍然存在政企不分,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區自治管理混為一談的現象。
三、新公共管理對于社區管理的啟示
針對當前我國社區管理存在的一系列問題,借鑒新公共管理的相關管理理念,我們認為做好當前的社區管理工作,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努力:
(1)改革社區現行管理體制。社區作為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其一要實現自己的功能:為居民群眾提供服務的功能和完成行政管理工作任務的功能。其二,在協助政府工作方面,政府應賦予社區足夠的權力和提供相應的資源來處理問題,并且這個協工作不能是工作任務的轉移。總之,做好社區管理工作,各部門之間要做到職責分明,各司其職,同時又要密切合作,充分發揮社區作為基層自治群體的作用,實現社會主義的民主,同時要增強廣大居民的參與。
(2)健全社區考核和激勵機制。新公共管理認為社區管理應當確立明確的績效目標,既包括組織的目標又包括個人的目標。對于目標的實現程度,要進行測量和評估。首先,要加強對社區人員的培訓和考核,培訓主要是培訓社區工作人員的政治素質、政策理論等等。與此同時,要讓社區居民參與社區工作人員的考核過程中來,充分發揮民主。其次,可以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在改善社區工作人員經濟待遇的基礎上,對工作成績突出的社區工作人員應當給予提拔和獎勵,以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
(3)實現社區投資主體的多元化,改進社區的基礎設施建設。社區在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上除了政府的撥款以外,應當吸引其企業、社會組織的資金,以緩解資金不足的狀況。
(4)提供多樣化的社區服務活動。新公共管理強調顧客取向,社區居民作為顧客,通常會有多種多樣的需求,那么社區的管理者就應當給予居民的需求以回應,提供多樣化的服務。四、總結
綜上所述,新公共管理理論作為在傳統行政學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一種理論,更好地處理了政府和市場的關系,有助于社會的發展進步。基于新公共管理的特點,在實際工作的過程中,我們要注重發揮他們的特性。政府不能調節的問題盡量交給市場,對于市場無法調節的問題,政府也應當充分自身的作用來調節。在回應公眾需求方面,政府要堅持顧客導向,公眾也應當提升自己管理社會事務的參與度。
總之,新公共管理理論克服了政府傳統管理的弱點,充分發揮了市場的作用,有利于提高效率,對于我國的社區工作和社區服務意義重大。在平常的工作和管理過程中,我們應當依據實際情況借鑒和運用,充分發揮它的作用。(作者單位:湖南農業大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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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鄧智明,新公共管理在環境保護中的運用[J]法制與管理,2002(11)6-9.
一是開展平安示范社區專項行動,力求矛盾不出社區。在平安示范社區專項行動中,對安全穩定問題較多、群眾不滿意的摘牌,對符合新的更高標準的授予“平安示范社區”,在抓大案和突出治安問題的同時,注重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小案和一般性治安問題,著力在公共安全防范和“矛盾不出社區”上下功夫,鞏固發展社區綜合體制改革成果。
二是開展平安綠色社區專項行動,建設平安生態社區。在開展平安綠色社區專項行動中,把解決群眾關心的環保問題擺在突出位置,將環保執法納入平安建設考核內容,加強環保、公安、法院等部門執法銜接配合工作,依法整治突出環境問題,加大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建設環境優美、秩序井然的平安生態新社區。
三是開展平安商務樓宇專項行動,打造商貿服務示范區。在開展平安商務樓宇專項行動中,為客商、外來務工人員和城市白領提供安全、穩定和法律服務,協調化解商貿、借貸、債務、勞資等矛盾糾紛,營造法治營商環境,為打造全省商貿服務示范區提供保障。
四是開展庭審進社區專項行動,建設法治示范社區。在開展“庭審進社區”專項行動中,選擇一批盜竊、詐騙等可防性案件和拆遷、勞資、借貸等熱點糾紛案件到社區開庭,以案釋法,以案說理,提高群眾法律意識和自防能力。“庭審進社區”活動,參與旁聽的居民近200人,庭審結束后由法官、律師與旁聽居民一起座談案情,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五是開展公共安全治理專項行動,建設安全共治社區。在開展公共安全治理專項行動中,強化對出租房屋和中小旅館的整治,強化對流動人口尤其是瞬間流動人員信息的掌握,強化對危險物品和高危人群的管控,強化對學校和公聚場所的巡防值守。結合綜治宣傳月活動,適度有效地進行反恐防暴宣傳教育,提高公眾安防意識和應急自救能力,確保城市安全穩定。
六是加強社區互動平臺建設,服務群眾全天候。建立了社區信息服務中心,設置QQ交流平臺、微博(微信)互動平臺、短信告知平臺,做到基礎工作信息化和信息工作基礎化。轄區內一個示范社區投資了2.6萬元建立了QQ服務中心,QQ群達到一千多人,建立了低收入家庭、優撫對象、退休人員、外來人員、志愿者等15個QQ群,設置了網格服務、社區論壇、政策宣傳、社情民意、民生工程、生活服務等博客專欄,基本實現了服務全方位、溝通全天候。
七是建立心理疏導機制,培育群眾健康心態。建立了社區心理干預機制,對生活困難人員、利益訴求人員和特殊人群等存在心理失衡風險人員開展心理疏導調節,防止因不良心理引發惡性案(事)件。轄區內一個示范社區建立了全市首家有執業心理咨詢師的“心理溝通室”,并由心理咨詢師擔任社區綜治維穩中心副主任,接待農民工、社區矯正人員、離異人員、上訪戶等心理疏導百余次,舉辦專題心理輔導8場,開展突發事件心理干預工作,在培育理性、健康的社會心態上取得了新成效。
八是健全矛盾化解體系,加大矛盾調解力度。成立了城市管理調解中心,由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社區、居民代表等派人參加,形成了城管大調解工作體系。城管調解中心對市民對城管執法局隊容風紀、嚴格公正執法等方面的投訴和反映,進行信息掌握和快速反應,耐心解釋、化解怨氣、排解矛盾。
“麗娜模式”,崔麗娜女士將這種模式概括為十二個字:區分窮盡、物權自主、量化公開[1]。我認為,這個模式還應該包括八個字:物業監管、服務外包。這是一個在目前我過城市社區普遍存在業主與物業公司的矛盾以及業主自治不斷加強的情境下提出的一種新的探討,并且已在崔麗娜女士所在的天津上谷商業街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此,我們通過對該模式與傳統的社區治理模式的對比,探討“麗娜模式”在更大范圍的推廣的可行性以及局限性。
一、什么是“麗娜模式”
麗娜模式,就是在一個小區之內,將物的管理責任在全體業主、業主組團和業主個人之間做出區分,采用業主專有部分個人付費、小共有部分組團付費、大共有全體業主付費來實現“物權自主”的管理機構。在窮盡區分物權的基礎上,我們還應該明確一個問題,同時也是每個社區都必須面對的問題:物業公司應該是什么角色?物業公司與業主的矛盾怎樣解決?在“麗娜模式”中,物業公司是一個監理公司,主要負責監督專業公司的工作,專業的服務是外包給專業的公司,下水道修理公司、電梯修理公司等,當業主在遇到問題的時候,解決問題的就是專業的服務公司,物業公司需要做的就是監督物業公司的服務。
二、“麗娜模式”與傳統社區治理模式的異同
雖然它們二者都是對社區治理的方式,但從管理權、收費主體、收入方式以及制度安排來說還是有著很大的差距的。一、從管理權來看。傳統的社區管理的管理權基本全部在物業公司,不僅規定小區的治理規范,而且占用業主共有的財產。而在“麗娜模式”中,管理權主要集中在業主大會手中,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業主委員會只有執行權,沒有管理權。二、從物權的界定來看。傳統的物業管理將業主專有的物權之外的都歸全體業主所有,共有部分的所有開支都有全體業主支付。這種物權界定的長期不明確會導致業主逐漸成為搭便車者。而“麗娜模式”中區分窮盡的物權自主則很好地解決了這個問題。能區分的都區分,“使規劃范圍內的每個角落都因權力、義務、責任而分,都有人管”。在這個模式中,作者其實主要區分的是私人專有使用、組團使用和整體使用。在不同的分攤范圍之內業主承擔自己的責任,可有效地避免搭便車的現象。三、從物業與業主的主動性來看。在傳統的社區治理模式中,業主是處于一種非常被動的地位的,物業公司是屬于信息不對稱中的優勢一方。物業費收上來之后就交給物業公司保管,明明是業主自己的錢,業主自己使用的時候卻還要征求保管的人的意見,而且在很多情況下,業主是很難知道自己交的物業費的總額是多少、都用在了什么地方、用了多少、還剩下多少的。而在“麗娜模式”中,業主是處于一種相對主動的地位,雙方信息相對透明。物業管理費是掌握在業主大會手中的,業主委員會每個月要監督維修費的使用情況,定期對承包商發放,并且定期對業主公示。物業公司是提供服務和負責監督專業服務機構。四、從公益性收入的歸屬來看。在傳統的社區治理模式中,公益性收入的一部分是歸于物業公司的,這很顯然會觸動業主的利益,造成雙方的矛盾。而在“麗娜模式”中,由業主大會收費,公益性收入進入全體業主的賬面,所有的公益性收入合同,如電梯廣告、地面存車費等10余項都是由屬于業主共有部分創造出來的。隨之,收費標準和交費時間一定要由物權人決定,也就是業主大會。
三、“麗娜模式”可行性及局限性
從這個模式在天津市上谷商業街的成功的實踐中我們可以看出,該模式的先進性體現在:一、盡可能地區分了物權,業主個人、物業公司、業主委員會的職責和權力較為明確。在窮盡區分物權的基礎上,對社區中的物進行了劃分,最主要的是區分出了組團使用的物。避免了以往的全體分攤的局面,增強了同一物權范圍內的業主的責任意識,同時也使設備的壽命得以延長;二、節約成本,避免物業公司的尋租行為。在“麗娜模式”下,專業的服務直接外包,既避免了物業公司的尋租,又避免了使一些不常用的服務機構常設而產生的人員等的成本;三、量化公開,信息透明。業主委員會對于每一筆收入和每一筆支出都定期公開,使每個業主都清楚自己的錢到底是花在什么地方了,花得值不值。同時也便于業主對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的監督。四、精簡機構,創造價值。在這種模式下,業主委員會并不是什么都干,什么都管,只是起到一個監督的作用。這樣就減少了業主委員會的工作人員,一般只需要經理和會計即可,也不需要很大的辦公室。原先設定的辦公室的區域可以用來出租,租金歸業主全體所有,既節約了成本,又創造了價值,是一舉多得的美事。
但同時我們也應看到,“麗娜模式”也是有著一定的局限性的:一、物權難以區分窮盡。物權窮盡區分的基礎是對于該社區的地理界限以及小區的設計、構造等,這些信息的獲取就是一件比較困難的事。即使是去政府部門拿到了小區的建筑圖,也可能因為實際與設計不符而產生界限模糊的現象。到底什么時候區分窮盡了,這也是一個難以考量的問題。二、承包問題所帶來的效率低下問題難以解決。可能這種類似于“大包干”的專業服務外包的形式在一開始是很有效率的,但是當承包的空檔期或者輪換期的時候,服務的質量難以保證。承包服務的連續性和服務的質量,在這種模式下仍然存在著很大的不確定性;三、難以保證每個社區都有一個英雄式的人物。如今我過很多社區的問題難以解決,恰恰就是缺少這么一個英雄式的人物身先士卒,給其他想搭便車的或者想維權而又沒有能力、沒有勇氣的人以信心和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