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09 17:24:48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水利水電安全管理導則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關鍵詞:水利水電施工;安全問題;對策;研究
一、前言
水利水電工程作為我國的社會基礎設施建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我國社會與經濟不斷發展的重要基礎。基于此,對于水利水電施工人員的安全保護與安全隱患的排查就顯得尤為重要。就目前而言,我國的大部分水利水電的施工工程中都存在著很多并且較為嚴重的安全隱患,同時也嚴重影響著我國水利水電工程的施工質量,使水利工程的失事的可能性加大,嚴重地威脅著河流下流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水利水電施工中存在的安全問題
2.1員工的專業素質不足
在我國的大部分水利水電的施工現場中,除了一些專業的技術人員之外,大多數的人員都是農民工。這一類施工人群的教育水平普遍較低,所以對于施工的一些基本規矩以及要領有時候并不會嚴格遵守。這種狀況在很多的時候容易造成一定的安全隱患。例如,當夏天天氣較為炎熱的時候,常常會有工人未按要求偷偷地不佩戴安全帽,導致了高空墜物砸傷或者是施工時造成的碎石砸傷砸暈的事故頻頻發生。
2.2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管理問題
對于2.1中所講到的諸多會導致安全事故的發生的問題中,有很大的程度是出在管理層人員。管理層人員在實際的施工生產過程中常常會出現種種類似于“偷懶”的一些行為,并且對于施工人員的正常施工管理松懈,常常沒有較為有效的管理制度,并且對于一些施工方,為了節省成本,聘用一些同樣專業素質低下的人員來充當管理層人員,對于施工人員進行監督與檢查。但是,實際上這些管理層人員其實并沒有去管理施工人員的能力,有些甚至連施工工程設計圖都看不懂更別提監督別人進行相應的施工并且及時有效地進行檢查了。
2.3上層人員過度節省成本
對于某些施工企業的上層人員來說,有時會“過度”并且“片面”地節省施工成本,增大經濟效益。這就導致了在許許多多的水利水電的施工現場中,施工人員常常會攜帶不符合相關規定的安全器械進行相應的施工,甚至有些施工人員根本就沒有攜帶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械。這不僅會影響到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更會影響到這些施工企業的口碑,是一種得不償失的舉措。
三、減少安全隱患的相應措施
3.1對于施工人員進行相應的培訓
對于施工人員的專業素質問題,在招聘上做出一些改變幾乎是不可能的了。作者認為最好的辦法就是對于招聘來的施工人員進行相應的培訓。
對于施工人員進行及時有效的培訓可以大大地增加施工人員的專業的施工能力與工作素養。可以使他們在自己的思維中建立起“一定要按要求來,不然就極易發生安全事故”這種想法。這樣可以有效地增加員工在實際施工的過程中的安全性,防止員工因為不按照規定而導致的安全事故,同時也可以保障水利水電的總體施工質量。
3.2聘用合適的管理人員
合適的管理人員對于整個的水利水電的施工系統來說都是重要的組成部分,并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說是這個施工系統的骨干部分。因為其關系到施工現場員工的安全以及工程總體的施工效果與施工水平。所以,施工單位的招聘層人員應該尤為重視對于合適管理人員的招聘。在招聘管理人員的時候應該以實際的工作經驗為主,以學歷為輔(不得太差)這種要求來招聘具有極強責任心與使命意識的管理人員,嚴格把好在管理層人員聘用的這一個大關,絕對不可以掉以輕心。
同時,對于工程現場施工的管理人員應該要求有更長的試用期,以確保這一管理人員是否嚴格按照上級要求來及時對于施工質量、施工進度以施工人員安全進行檢查,防止個別管理人員在通過了招聘試用期后意識松懈。
3.3上層人員應該充分認識到安全施工的重要性
施工單位各級部門應該從思想方面出發,從確保社會和諧穩定角度,高度認識水利水電施工安全的重要性,提高全體工作人員的安全施工意識,增強工作人員,特別是上層的工作人員對水利水電安全施工的責任感,施工單位的主要領導應該親自帶頭,高度重視每一個項目的施工工程的安全問題,分管領導則要嚴格抓實每個工程的安全生產,及時做好回報信息和解決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問題以及安全隱患。以保證工程安全施工的各項需求,在保障施工人員生命安全的同時盡可能提高水利水電工程的總體施工質量。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水利水電施工的安全管理與安全隱患的排查實際上是一個極為復雜的項目,因為其涉及到很多的來自方方面面不同的因素,包括我國復雜的地理地形因素、T工的專業素質與施工能力等等。但是,只有不斷地發現安全問題,不斷地解決問題,才能大大地降低我國水利工程的人員傷亡,降低水利水電施工的危險性,使我國的水利水電保持飛速發展的態勢,促進我國社會經濟的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一、總體要求
深入學習貫徹關于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對標對表“重要窗口”新目標新定位,聚焦消除重大安全隱患和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兩條主線,緊扣“水利工程補短板、水利行業強監管”的水利改革發展總基調,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強化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深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和綜合治理,切實在轉變觀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實重在“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責任鏈條、制度成果、管理辦法、重點工程和工作機制,切實壓實水利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增強水利安全生產防范治理能力,專項整治取得積極成效,有效防范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減少一般事故,為我縣水利改革發展提供堅實的安全保障。
二、整治目標
(一)推動各單位堅持以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武裝頭腦、指導實踐,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切實把安全生產擺到重要位置,切實解決思想認知不足、安全發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實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問題。
(二)壓實水利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完善水利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推進安全生產由水利生產經營單位被動接受監管向主動加強管理轉變、安全風險管控由水行政主管部門推動為主向生產經營單位自主開展轉變、隱患排查治理由行政執法檢查為主向生產經營單位日常自查自糾轉變。
(三)強化水行政主管部門監管責任。壓實“一崗雙責”、“三個必須”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管理制度。
三、主要任務
分為2個專題和5個重點領域。
(一)學習貫徹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專題。一是集中開展學習教育。結合“安全生產月”活動,廣泛開展宣傳活動,深入宣傳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各單位結合實際,研究貫徹落實措施,把安全生產納入水利干部職工培訓內容,組織開展相關培訓學習,推進學習教育全覆蓋。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制。制定并落實水利安全生產監管責任清單,完善水利安全生產監管責任體系,強化分級監管、上下聯動、綜合監管和專業監管相結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三是有效防范安全生產風險。按照《水利部關于開展水利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的指導意見》《水利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水利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意見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水利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專題重點任務見附件1。
(二)落實水利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專題。一是提高水利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能力,落實水利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的相關規定,完善全員全過程安全生產責任制。二是推動水利生產經營單位做好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按照《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危險源辨識與評價導則(試行)》《水利水電工程(水庫、水閘)運行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導則(試行)》《水利工程生產安全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等要求,督促水利生產經營單位認真辨識管控危險源,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每月定期上報危險源、隱患和事故信息。三是大力推進水利標準化創建與達標。水利運行工程開展“三化”改革,推動管理標準化;推動水利在建項目開展文明標準化工地創建,規范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農村水電站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升級;鼓勵和支持全縣水利施工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及自評工作;指導水利施工企業達標創建,加強標準化達標的動態管理,健全達標單位退出機制。專題重點任務詳見附件2。
(三)水利工程建設安全整治。重點整治水利施工企業無相關資質證書或超越資質承攬工程及轉包、違法分包工程;盲目趕工期、搶進度和惡劣天氣強行組織施工等問題;水利施工重大危險源(尤其是高邊坡、深基坑、腳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裝、圍堰、復雜地質條件下的洞室工程以及油庫、炸藥庫等)的施工專項方案編制情況和風險隱患防控治理中的薄弱環節;水庫工程建設及除險加固、小水電站建設改造、中小河流治理和山塘整治、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隱患等。整治重點任務詳見附件3。(有關科室、單位分工負責)
(四)水利工程運行安全整治。重點整治水庫大壩、水電站(含農村水電)、河道堤防等水利工程運行安全管理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不落實;安全監測、應急處置措施等不健全;維修檢修時有限空間作業失控;不按規定蓄水等。整治重點任務詳見附件4。(有關科室、單位分工負責)
(五)危險化學品安全整治。重點整治危險化學品的存儲、使用、運輸和廢棄處置各環節的安全監管責任不清晰、存在監管盲區、應急管理制度不落實、有條件交給專業單位管理但未交其管理、多年積存不用的危化品劇未消除等。整治重點任務詳見附件5。(有關科室、單位分工負責)
(六)水文監測安全專項整治。重點整治水文測船、巡測車定期檢查、維修不到位;消防救生設備、堵漏器材配備不到位;纜道等易發生危險設施存在安全隱患;涉水作業安全防護和救生器具穿戴不齊;應急監測未落實安全措施;水文監測和實驗室安全組織管理體系和規章制度不健全;測船、碼頭、纜道、實驗室危險區域等重點場所安全警示標志缺失;實驗室安全管理不規范;水文測驗和實驗室危險緊急情況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不完善;水文設施裝備操作人員和實驗室工作人員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缺失等。整治重點任務詳見附件6。(有關科室、單位分工負責)
(七)水利工程勘測設計安全專項整治。重點整治水利勘測設計執行《水利部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水利工程部分)、有關安全生產規程規范不到位;工程概預算未按規定足額計列安全措施費用;野外勘察、測量作業和設計查勘、現場設代服務時的安全防護措施、應急避險預案不齊全、不到位;山地災害、水災、火災和有毒有害氣體的安全防護方案不到位等。整治重點任務詳見附件7。(有關科室、單位分工負責)
四、進度安排
從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0年6月)。各單位要結合實際情況,根據各專題和領域的重點任務,制定細化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治理目標、重點任務、責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時限等內容,全面做好動員部署工作。
(二)排查整治階段(2020年7月至12月)。各水利生產經營單位對本單位安全風險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建立危險源管控、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三張清單”,對其中危險源管控、問題隱患“兩張清單”實行向上級主管部門、本單位職工“雙報告”制度。對已經制定的安全生產制度措施應在水利安全生產信息采集系統上填報,對擬制定(修訂)的制度措施清單,要制定時間表,上報至上級主管部門。
(三)集中攻堅階段(2021年)。水利生產經營單位要每月通過水利安全生產信息采集系統動態更新“三張清單”。水行政主管部門根據“三張清單”,針對重點難點問題,加大專項整治督導力度,督促水利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本地區水利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力爭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四)鞏固深化階段(2022年)。各單位要深入分析水利安全生產共性問題和突出隱患,深挖背后的深層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規標準、政策措施層面需要建立健全、補充完善的具體制度,逐項推動落實。要全面梳理專項整治開展情況,系統總結經驗做法,健全完善有關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精心安排部署。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專項整治工作,有條件的可建立工作專班,明確各部門職責分工,做好動員部署,及時掌握專項整治落實情況,認真研究解決專項整治中存在的重點和難點問題,推動工作落實。要充分發揮好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領導作用,綜合監管與專業監管聯動,督促各類水利生產經營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對照2個專題和5個領域重點任務進行自查自糾,確保重點領域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突出排點,建立長效機制。各單位要針對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健全完善本地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體系,制定重大隱患掛牌督辦制度和應急處置經費保障制度,建立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在建工程要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措施費提取使用規定,保證危險源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等費用的落實。各地要督促已建工程利用工程維修養護等經費及時整改隱患,對于重大隱患治理資金不足的,要按照有關程序申請立項解決,在徹底治理前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要督促水利生產經營單位結合標準化創建強化制度建設,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產制度體系。
(三)改進監管方式,及時報送信息。要全面深入推進“安全監管+信息化”模式。水利安全生產信息系統定制問題隱患清單、危險源清單、制度措施清單(見附件8)和專題落實情況統計表(見附件9)。各單位要使用水利安全生產信息系統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督促水利生產經營單位及時報送安全生產相關信息,利用系統分析各領域和區域安全生產狀況;要加強指導監督檢查,對未按規定上報信息、當月上報零隱患、當季上報零危險源的水利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抽查,對存在隱患整改率低、重大隱患未整改、危險源管控率低、重大危險源、事故多發等高風險的水利生產經營單位進行重點檢查抽查,確保專項行動持續深入開展。
關鍵詞: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對策;創新。
1水利工程管理的主要特征
水利工程與一般土建工程相比,除了工程量大、投資多、工期較長之外,更具有工作條件復雜、受自然條件制約,施工難度大、效益大,對環境影響也大、失事后果嚴重等特點。因水利工程的特點使其具有較強的專業特性,施工管理系統組成更加復雜,影響因素變化也更多,故只有全面掌握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特點,結合施工管理特點優化組合、合理配置各生產要素,利用現代化的管理技術和手段組織高效益的施工,才能實現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科學合理,保證水利工程綜合效益的充分發揮。
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具有以下主要特征:涉及范圍廣;涉及學科廣;涉及法律法規多;地區差異大;缺少統一的管理模式。
2水利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存在的問題
隨著市場經濟的進一步完善,國家對水利基建工程建設投資不斷擴大,工程建設項目不斷增多,但當前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準入門坎低,施工企業的管理體制、施工技術手段等良莠不齊,致使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存在較多問題。
2.1安全問題
⑴ 高位癱瘓的脫節管理模式,造成施工企業政令不通和施工現場管理失控。
⑵ 水利施工企業對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工作重視不夠,安全經費投入少,安全設施、設備、用具、用品等配備不到位。
⑶ 施工安全生產體系和施工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健全。
2.2質量問題
⑴ 為節約成本,而降低原合同的質量要求。
⑵ 施工企業內部管理存在缺陷,如管理職責不落實、資源配置不充分。
⑶ 企業質量檢測手段落后,許多質量檢查流于形式,不具體進行量化。
3加強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對策
3.1重視安全生產
堅持安全管理原則,即堅持安全與生產同步,管生產必須抓安全,安全寓于生產之中,并對生產發揮促進與保證作用。堅持“四全”動態管理,安全工作不是少數人和安全機構的事,而是一切與生產有關的人的共同職責。缺乏全員的參與,安全管理不會有生機,效果也不會明顯。因此,生產活動中對安全工作必須是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動態管理。
⑴ 建章立制,完善體系,逐級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建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配備專職安全員的安全管理體系,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完善安全保障體系,并保證體系的正常運行。
⑵ 建立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不良行為公布制度和檔案庫;建立考核制度,加強對企業負責人、項目經理、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管理能力的考核;建立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3.2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
⑴ 增強質量意識,建立一套從項目第一管理者到具體工人上下連貫的質量保證體系。
⑵ 建立健全質量責任制。做到職責分明,落實到人,嚴格獎懲制度,運用經濟杠桿提高項目施工質量。
⑶ 加強施工過程的質量控制。從原材料的采購到成品保護,從施工工序到單元工程的驗收,再到分部工程及單位工程的驗收,嚴格執行國家及行業的規程、規范及標準。
⑷ 加強社會監督力度。一是與監理單位密切配合,做好施工現場的質量檢查及驗收工作;二是對需要提供公正數據的質量檢驗檢測工作,委托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進行。
4水利工程項目施工管理的創新
水利工程項目施工管理是一項復雜的綜合性的管理工作。要實現工程創一流的目標,必須在管理理念、管理體制、工程技術等方面全面創新。
4.1水利工程項目施工管理的創新原則
水利工程項目施工管理的創新要適應生產力的發展,管理理念、管理體制、工程技術三者是相互促進、相互制約的。將上述三要素有機地協調結合,充分發揮并適應其發展,已成為當前水利工程項目施工管理中關注的焦點。因此,水利工程項目施工管理的創新應遵循以上原則。
4.2加強管理理念創新意識
水利工程項目施工管理理念不斷創新的關鍵是加大人才的培養、引進和凝聚,切實加強創新意識,以創新的思維方式對水利工程施工進行管理,深刻認識項目施工管理創新的緊迫性、重要性、艱巨性和長期性。施工單位應將工程項目施工管理的創新放在企業發展戰略的高度上來定位,并將創新工作切實落到實處,要根據時代要求和遵循創新原則去提出創新方案。
⑴ 確立與時俱進和全面創一流的新思路,破除安于現狀、盲目自滿的思想。在新的工程施工前,一方面認真總結、吸取以往工程施工管理中的經驗教訓,通過深刻反思和科學總結,組織新的項目施工。另一方面告誡干部職工要以嚴格審慎的態度,大力倡導“全面創一流”、“精細管理”和“不優則退,不精則敗”的管理理念,從而實現管理理念的升華和自我超越。
⑵ 確立制度在管理中的“法律”地位。結合工程實際,修訂、完善質量、安全、成本、文明施工管理等一系列便于操作的管理制度,將“按制度辦事”的理念不斷融入和滲透到施工與管理工作的各個方面及每個環節中,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嚴而有據,嚴而有信。
⑶ “以人為本”,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制度要靠檢查考核來落實,更要靠大家自覺地維護和執行。堅持制度的嚴肅性,反對主觀隨意性;堅持考核的公平公正性,反對主觀片面性;堅持精神激勵和物質激勵相統一,營造良好的環境條件。
⑷ 樹立不斷學習、終身學習的觀念,全面提高隊伍素質。創建學習型組織,是工程施工管理發展與創新的必然要求,也是培養一流施工隊伍的重要途徑。要努力營造濃厚的學習氛圍,引導職工積極學習和掌握新技術、新知識、新工藝,使職工學有所用,學有所為。
4.3體制管理與運行創新
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創新方案能有效運行,需要有創新的機制,只有創新的機制,方能賦予創新方案具有強大的生命力。創新的施工管理機制就是要建立激勵機制,鼓勵各類、各層次的人才脫穎而出,為人才創造環境,要給人才適應的土地、陽光和雨露;要建立約束機制,約束項目經理部必須遵守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按市場規律合法經營、守法經營,約束項目經理部的經營者和廣大職工遵守黨紀、國法和企業的規章制度;要建立風險機制和決策機制,來規范項目經理部決策層的行為,實行民主、科學的決策程序。
⑴ 調整管理機構,為體制創新奠定基礎。按照“職責清晰、權責明確、精干高效”的原則,實施機構調整和人員分流。
⑵ 建立管理制度體系。在水利工程項目施工管理中,項目經理部應嚴格按照合同要求和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各類《工藝導則》和《作業指導書》等,以此規范施工管理活動。在質量管理上,應不斷強化質量保障體系,通過完善各項制度,對施工質量實行全過程、全方位的監督控制。在安全生產方面,將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覆蓋到各施工項目和每個工作崗位,要求每個項目、每個管理部門以及作業班組結合實際進行危險源辯識和風險控制策劃,建立重、特大安全事故預警和緊急處理機制,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為工程創一流、安全無事故提供可靠保障。
4.4技術創新
技術創新的實質,是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采用新的生產方式和經營管理模式,提高工程的技術含量和附加值。水利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只有在強有力的創新技術的支持下才能得以順利實施,才能保證施工的質量和進度。同時,技術創新還為體制創新、結構創新和機制創新提供支持和保障,是項目施工管理創新的基礎。
5結語
水利工程項目施工管理是一項復雜的工作,在市場經濟不斷發展的今天,只有加強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創新才能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增強自身實力、提高服務質量,才能更快更好地圓滿完成建設任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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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第一條為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進一步加強水利工程建設的行業管理,使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規范化的道路,保證水利工程建設的工期、質量、安全和投資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結合水利水電行業特點,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管理規定適用于由國家投資、中央和地方合資、企事業單位獨資、合資以及其它投資方式興建的防洪、除澇、灌溉、發電、供水、圍墾等大中型(包括新建、續建、改建、加固、修復)工程建設項目,小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可以參照執行。
第三條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實行統一管理、分級管理和目標管理。逐步建立水利部、流域機構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以及建設項目法人分級、分層次管理的管理體系。
第四條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要嚴格按建設程序進行,實行全過程的管理、監督、服務。
第五條水利工程建設要推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和建設監理制。積極推行項目管理。
第二章管理體制及職責
第六條水利部是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水利工程建設實行宏觀管理。水利部建設司是水利部主管水利建設的綜合管理部門,在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方面,其主要管理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研究制訂水利工程建設的政策法規,并組織實施;
2.對全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進行行業管理;
3.組織和協調部屬重點水利工程的建設;
4.積極推行水利建設管理體制的改革,培育和完善水利建設市場;
5.指導或參與省屬重點大中型工程、中央參與投資的地方大中型工程建設的項目管理。
第七條流域機構是水利部的派出的機構,對其所在流域行使水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負責本流域水利工程建設的行業管理。
1.以水利部投資為主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除少數特別重大項目由水利部直接管理外,其余項目均由所在流域機構負責組織建設和管理。逐步實現按流域綜合規劃、組織建設、生產經營、滾動開發;
2.流域機構按照國家投資政策,通過多渠道籌集資金,逐步建立流域水利建設投資主體,從而實現國家對流域水利建設項目的管理。
第八條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電)廳(局)是本地區的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水利工程建設的行業管理。
1.負責本地區以地方投資為主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組織建設和管理;
2.支持本地區的國家和部屬重點水利工程建設,積極為工程創造良好的建設環境。
第九條水利工程項目法人對建設項目的立項、籌資、建設、生產經營、還本付息以及資產保值增值的全過程負責,并承擔投資風險。代表項目法人對建設項目進行管理的建設單位是項目建設的直接組織者和實施者。負責按項目的建設規模、投資總額、建設工期、工程質量,實行項目建設的全過程管理,對國家或投資各方負責。
第三章建設程序
第十條水利是國民經濟的基礎設施和基礎產業。水利工程建設要求嚴格按建設程序進行。水利工程建設程序一般分為:項目建設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施工準備(包括招標設計)、建設實施、生產準備、竣工驗收、后評價等階段。
第十一條建設前期根據國家總體規劃以及流域綜合規劃,開展前期工作,包括提出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或擴大初步設計)。
第十二條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已批準,項目投資來源基本落實,可以進行主體工程招標設計和組織招標工作以及現場施工準備。
第十三條項目法人或建設單位向主管部門提出主體工程開工申請報告,按審批權限,經批準后,方能正式開工。
主體工程開工,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前期工程各階段文件已按規定批準,施工詳圖設計可以滿足初期主體工程施工需要;
2.建設項目已列入國家年度計劃,年度建設資金已落實;
3.主體工程招標已經決標,工程承包合同已經簽訂,并得到主管部門同意;
4.現場施工準備和征地移民等建設外部條件能夠滿足主體工程開工需要。
第十四條項目建設單位要按批準的建設文件,充分發揮管理的主導作用,協調設計、監理、施工以及地方等各方面的關系,實行目標管理。建設單位與設計、監理、工程承包單位是合同關系,各方面應嚴格履行合同。
1.項目建設單位要建立嚴格的現場協調或調度制度。及時研究解決設計、施工的關鍵技術問題。從整體效益出發,認真履行合同,積極處理好工程建設各方的關系,為施工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
2.監理單位受項目建設單位委托,按合同規定在現場從事組織、管理、協調、監督工作。同時,監理單位要站在獨立公正的立場上,協調建設單位與設計、施工等單位之間的關系。
3.設計單位應按合同及時提供施工詳圖,并確保設計質量。按工程規模,派出設計代表組進駐施工現場解決施工中出現的設計問題。
施工詳圖經監理單位審核后交施工單位施工。設計單位對不涉及重大設計原則問題的合理意見應當采納并修改設計。若有分歧意見,由建設單位決定。如涉及初步設計重大變更問題,應由原初步設計批準部門審定。
4.施工企業要切實加強管理,認真履行簽定的承包合同。在施工過程中,要將所編制的施工計劃、技術措施及組織管理情況報項目建設單位。
第十五條工程驗收要嚴格按國家和水利部頒布的驗收規程進行。
1.工程階段驗收:
階段驗收是工程竣工驗收的基礎和重要內容,凡能獨立發揮作用的單項工程均應進行階段驗收,如:截流(包括分期導流)、下閘蓄水、機組起動、通水等是重要的階段驗收。
2.工程竣工驗收:
(1)工程基本竣工時,項目建設單位應按驗收規程要求組織監理、設計、施工等單位提出有關報告,并按規定將施工過程中的有關資料、文件、圖紙造冊歸檔。
(2)在正式竣工驗收之前,應根據工程規模由主管部門或由主管部門委托項目建設單位組織初步驗收,對初驗查出的問題應在正式驗收前解決。
(3)質量監督機構要對工程質量提出評價意見。
(4)根據初驗情況和項目建設單位的申請驗收報告,決定竣工驗收有關事宜。
國家重點水利建設項目由國家計委會同水利部主持驗收。
部屬重點水利建設項目由水利部主持驗收。部屬其它水利建設項目由流域機構主持驗收,水利部進行指導。
中央參與投資的地方重點水利建設項目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會同水利部或流域機構主持驗收。
地方水利建設項目由地方水利主管部門主持驗收。其中,大型建設項目驗收,水利部或流域機構派員參加;重要中型建設項目驗收,流域機構派員參加。
第四章實行“三項制度”改革
第十六條對生產經營性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要積極推行項目法人責任制;其它類型的項目應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
1.工程建設現場的管理可由項目法人直接負責,也可由項目法人組建或委托一個組織具體負責。負責現場建設管理的機構履行建設單位職能。
2.組建建設單位由項目主管部門或投資各方負責;
建設單位未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相對獨立的組織形式。內部機構設置,人員配備能滿足工程建設的需要;
(2)經濟上獨立核算或分級核算;
(3)主要行政和技術、經濟負責人是專職人員,并保持相對穩定。
第十七條凡符合本規定第二條要求的大中型水利建設項目都要實行招標投標制:
1.水利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國際采購導則進行,并根據工程的規模,投資方式以及工程特點.決定招標方式。
2.主體工程施工招標應具備的必要條件:
(1)項目的初步設計已經批準,項目建設已列入計劃,投資基本落實;
(2)項目建設單位已經組建,并具備應有的建設管理能力;
(3)招標文件已經編制完成,施工招標申請書已經批準;
(4)施工準備工作已滿足主體工程開工的要求。
3.水利建設項目招標工作,由項目建設單位具體組織實施。招標管理按第二章明確的分級管理原則和管理范圍,劃分如下:
(1)水利部負責招標工作的行業管理,直接參與或組織少數特別重大建設項目的招標工作,并做好與國家有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2)其他國家和部屬重點建設項目以及中央參與投資的地方水利建設項目的招標工作,由流域機構負責管理;
(3)地方大中型水利建設項目的招標工作,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
第十八條水利工程建設,要全面推行建設監理制。
1.水利部主管全國水利工程的建設監理工作。
2.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的選擇,應采用招標投標的方式確定。
3.要加強對建設監理單位的管理,監理工程師必須持證上崗,監理單位必須持證營業。
第十九條水利施工企業要積極推行項目管理,項目管理是施工企業走向市場,深化內部改革,轉換經營機制,提高管理水平的一種科學的管理方式。
1.施工企業要按項目管理的原理和要求組織施工,在組織結構上,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在經營管理上,建立以經濟效益為目標的項目獨立核算管理體制;在生產要素配置上,實行優化配置,動態管理;在施工管理上,實行目標管理。
2.項目經理是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最高組織者和責任者。項目經理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培訓,持證上崗。
第五章其他管理制度
第二十條水利建設項目要貫徹“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
1.水利部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總站及各級質量監督機構,要認真履行質量監督職責,項目建設各方(建設、監理、設計、施工)必須按受和尊重其監督,支持質量監督機構的工作;
2.建設單位要建立健全施工質量檢查體系,按國家和行業技術標準、設計合同文件,檢查和控制工程施工質量;
3.施工單位在施工中要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質量保證體系,嚴格執行國家行業技術標準和水利部施工質量管理規定、質量評定標準。
4.發生施工質量事故,必須認真嚴肅處理。嚴重質量事故,應由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組織有關各方聯合分析處理,并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
第二十一條水利工程建設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項目主管單位要加強檢查、監督;項目建設單位要加強安全宣傳和教育工作,督促參加工程建設的各有關單位搞好安全生產。所有的工程合同都要有安全管理條款,所有的工作計劃都要有安全生產措施。
第二十二條要加強水利工程建設的信息交流管理工作。
1.積極利用和發揮中國水利學會水利建設管理專業委員會等學術團體作用,組織學術活動,開展調查研究,推動管理體制改革和科技進步,加強水利建設隊伍聯絡和管理。
2.建立水利工程建設情況報告制度。
關鍵詞:核電工程、勘察、監理
中圖分類號:TM393.1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98X(2013)02(a)-0140-02
我國自1988年在建設領域實行建設工程監理制度以來,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但從全國范圍來看,勘察監理工作剛剛起步,一些重大項目如高速公路、鐵路、地鐵、水利水電、水運工程、核電站等陸續開展了巖土工程勘察監理工作。監理工作是從質量、進度、投資三個主要方面進行控制,以提高工程的運作水平,保證工程的質量,使工程按照進度要求開展,并提高工程的資金使用效能,改善投資效率。但因勘察監理工作開展的時間短,勘察行業還缺少專業的監理規程、規范(目前僅有鐵路部門的勘察監理標準),影響了勘察監理工作的實施效果。
筆者參加過兩個核電工程勘察項目的監理工作,對核電工程項目的巖土工程勘察工作的特點及監理工作在巖土工程勘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有所體會。該文通過分析核電工程項目的巖土工程勘察工作的特點,并以筆者參加過的勘察項目為例介紹了筆者的監理工作實踐,總結了在監理工作實踐中發現的問題,進而對在核電工程中引入巖土工程勘察監理工作的必要性進行了探討,以期對完善核電工程勘察監理制度,提高監理工作水平起到促進作用。
1 核電工程項目巖土工程勘察工作的特點
1.1 地域偏僻,作業環境差
由于核電工程的特殊性,核電廠一般位于人煙稀少、基礎設施差的偏僻地區,通常意義上的四通一平,即水、電、路、通信和場地平整一般都不具備。勘察作業人員的生活設施簡陋、作業環境差且風險高,鉆機和測試設備的進出場和勘察場地內的轉場都非常困難,勘察區域可能涉及農田、林地、養殖水域等,協調工作和施工作業的難度較大。
1.2 工作區域大,環境條件復雜
核電巖土工程的勘察范圍較大,從幾平方公里到幾十平方公里不等,地形地貌變化較大,多涉及丘陵、低山、灘涂和水域等,對勘察人員的技術水平、管理能力以及鉆探機具、測試設備的適應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別是山區和水域的勘察作業受環境的影響很大,勘探點定位、操作平臺搭設、鉆機或測試設備操作、采取巖土試樣等要求高,勘察方案需根據現場地質條件隨時調整。
1.3 建構筑物子項多,基礎埋深不等
核電廠建構筑物主要包括核島、常規島、水工建構筑物和附屬建構筑物等眾多子項,部分子項的基礎為淺基礎,部分為深基礎。其中對與核安全相關建構筑物的勘察要求高于常規建構筑物,如核安全相關建構筑物要求的測試參數比常規建筑物更加嚴格和復雜,應符合核安全法規、核安全導則和核電廠有關標準的要求。
1.4 勘察技術手段多,綜合性強
由于核電工程勘察的特殊性,一般需綜合運用工程地質測繪、水文地質調查、鉆探、工程物探、原位測試、現場試驗、室內試驗等勘察技術手段,一些測試或試驗項目在民用建筑中使用較少。不同勘察技術手段在運用時,需要相互協調,同時強調時效性和適用性。
1.5 投資大,工期較長
核電工程勘察由于上述四個方面的特點,突出體現了勘察工作量大、技術要求高、施工難度大、作業風險高的特點,因此投資一般比民用建筑勘察大,工期相對較長,對勘察項目的管理有較高的要求,一般需通過招投標程序確定勘察單位。
1.6 安全、環保要求高
核電工程勘察有專門的安全、環保技術措施,并有專門的安全、環保人員負責對勘察現場進行檢查,及時處理安全、環保方面的問題。
2 監理工作實踐
該文以筆者參加過的核電工程勘察監理工作為例,對筆者在監理工作中的實踐進行詳細的論述。
2.1 監理工作流程
根據勘察工作內容,建立如圖1所示的勘察監理流程。監理方按照勘察文件、現場勘察作業、室內資料整理的順序對勘察單位進行監理,并將每項監理工作成果匯報業主。
2.2 工作實踐
(1)在進入勘察現場前,監理方根據與業主簽訂的“監理合同”編制了“監理工作大綱”,以明確監理工作的實施依據、工作內容及實施細則。
(2)在勘察工作開工前,監理方研究了業主與勘察單位簽訂的合同,并對勘察單位編制的遼寧江石底核電廠可研階段巖土工程勘察工作大綱、質量保證大綱及安全與環境管理大綱、鉆探技術交底文件,以及勘察人員的資質、勘察設備儀器的檢定等進行檢查,要求勘察單位編制質量計劃。監理方與業主及勘察單位負責人一起對現場進行了踏勘,并對工人生活區進行了安全、環境檢查。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勘察單位發文,要求勘察單位改正。對于調整后的勘察工作,監理方力求做到不增加業主的額外投入,不影響業主與勘察單位簽訂的合同條款。對于不能避免的額外投入或增加工作量,如增加鉆孔、增加巖礦鑒定等,監理方向業主及勘察單位發文說明原因,以取得雙方的同意,做到簽證為據,維護合同雙方利益,有效地解決了由于工程變更引起的合同問題。重新檢查合格后,通知勘察單位開工。
(3)在勘察期間,對測繪、鉆探、地球物理勘探、原位測試、取樣等工作采用巡視、旁站或見證(記錄、照片及攝像)的方式對勘察各項工作進行監理,并詳細檢查外業原始記錄及內業整理資料。在監理過程中發現勘察人員沒有按勘察工作大綱、質量保證大綱及安全與環境管理大綱、鉆探技術交底文件的要求進行,以及有偷工減料的行為,當即通知勘察單位改正,并向勘察單位及業主發文。監理方及時簽認、歸檔各種質量記錄,將每天的監理工作編入監理日志,并做好監理月報的總結工作和來函的接收工作。監理方根據工期確定例會日期。在例會上,勘察單位匯報各工種的工作進展情況及后面的工作計劃,監理方根據匯報了解勘察單位編制的進度計劃的執行情況,并統計已完成的工作量;監理方將在監理工作中發現的問題集中向勘察單位進行通報,并向勘察單位核實這些問題的整改情況。會后,將會議內容整理成文,以“會議紀要”的形式向業主發文,向業主通報勘察工作的進展情況和工作計劃。
(4)外業勘察工作結束,監理方向業主發文提出撤離現場的要求,并向業主建議組織野外驗收。
(5)審查勘察單位編制的勘察報告及分項報告,并提出審查意見,提交至業主,同時向業主提交監理工作報告。
2.3 監理工作中發現的問題
監理方在對核電工程勘察的監理工作中發現了諸多問題,這些問題涉及質量、進度、安全、環保等方面,有的問題勘察單位可自行解決,有的問題卻需與業主協商解決。
(1)需與業主協商解決的問題。業主對勘察工作最關心的是進度,因為勘察工作是核電工程的一部分,勘察工作的開始與結束的時間節點是大致確定的,否則會影響到后續工作的開展。因此,嚴重影響到勘察工作進度的問題需向業主匯報以便盡快解決。
監理方在現場巡查中發現,因勘察場地內砂礫巖層鉆進困難,現有3臺鉆機的鉆探進度嚴重滯后于進度計劃,為了提高進度,監理方與勘察單位協商增加3臺鉆機及相應的鉆探工人,并將協商結果報與業主,在業主回復同意后,勘察單位立即調鉆探隊伍進入現場,開展鉆探工作。在隨后的現場巡查中,監理方發現后期進入現場的鉆探隊伍明顯沒有參與核電工程勘察的經驗,鉆探進度沒有達到目標。監理方再次與勘察單位協商,要求兩批鉆探隊伍進行合作,以有經驗的傳幫帶沒經驗的,以提高鉆探進度。經過合作后,鉆探進度明顯提高,鉆探工作按進度計劃順利完成。
(2)勘察單位可自行解決的問題。監理方發現的多數問題是質量、安全和環保方面的問題,這些問題比較零碎,在監理方通知勘察單位后,由勘察單位盡快自行解決。如“勘察工作大綱”中部分勘察工作布置不合理;“安全、環境管理大綱”中安全、環境管理條款在具體實施中存在漏洞,采取的措施不完善;質量計劃書、開孔通知單未及時填寫,導致質量控制失效;鉆探人員保護巖芯不力,導致巖芯無法取樣;原位測試未嚴格遵循規范要求,導致測試成果不可靠;鉆探工人在操作鉆機時不戴安全帽,在攀爬鉆機時不系安全帶,未采取措施防范蚊蟲的叮咬;工人生活區存在發生火災的安全隱患;鉆探工人隨意遺棄鉆機的油污、廢水、廢物、生活垃圾,造成勘察場地環境污染;未對植被采取保護措施等。
這些問題雖然零碎,但暴露出勘察單位在管理上的欠缺,而在監理方的監督管理下,這些問題都得到有效地解決,凸顯了監理在勘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3 在核電工程勘察中實行監理的探討
3.1 核電工程勘察現狀
隨著核電工程的大量開工建設,參與核電工程勘察的單位逐漸增多,各勘察單位的勘察水平參差不齊;由于勘察工作區域大、勘察子項及勘察手段多,常出現勞務分包現象,但由于部分勘察單位或分包方對核電規范的深度把握不準,在勘察工作中會出現影響勘察質量、進度和投資等的問題。此外,核電工程勘察工作成果缺少第三方獨立審查,勘察成果得不到質量保證。
目前,僅少數幾個核電工程勘察開展了監理工作,但沒有本行業的勘察監理標準,只能借鑒其他行業的監理規范,其監理工作的實施效果會受到影響。
3.2 核電工程勘察相關方的需求分析
業主:業主一般不具備勘察知識,不能有效地控制工程勘察質量、進度、投資。因此對于一些規模大、投資大和影響大的工程,推行工程勘察監理有助于業主單位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
設計單位:勘察成果的可靠性、勘察建議的合理性是設計的基礎,確保設計人員對勘察成果正確使用,進而合理優化設計,就需要將勘察中出現的問題與設計單位及時進行溝通。而勘察監理工程師能滿足設計單位的需要。
勘察單位:通過工程勘察監理的全面監督、管理,有利于勘察單位確保勘察成果質量,提高安全意識和管理水平,提升市場競爭力。
3.3 勘察監理工作實施效果
我國在工程設計、施工中通過實行監理制度以來,取得了為世人矚目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雖然勘察監理工作開展的時間短,但社會反饋良好。筆者參加的兩個核電工程勘察項目的監理工作,在勘察質量、進度、投資、安全、環保等方面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業主的好評。
3.4 在核電工程勘察中引入監理的必要性
由于核電工程項目自身的特點,對勘察單位的技術能力和管理水平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但無論是業主還是勘察單位,都因自身的不足,不能很好地解決勘察工作中質量、進度、投資之間的關系,對安全、環保做到有力地監管。引入勘察監理加強第三方監管,將促進勘察單位高標準完成勘察任務,提升業主對勘察工作的管理能力,滿足設計單位對勘察成果質量的要求。引入勘察監理也有利于規范勘察項目參與各方的行為,使勘察市場更加規范化,有效避免工期不合理、過度競爭、收費不合理、勘察成果質量低下等現象。因此,為了保證核電安全、高效發展,保證核電工程勘察工作成果質量,筆者認為在核電工程項目中引入勘察監理是必要的。
4 結語
(1)核電工程勘察具有投資大、施工難度大、勘察手段多、技術綜合性強、成果質量要求高等特點,對勘察單位的勘察水平有較高的要求。
(2)勘察監理實踐表明,通過實施勘察監理可以保證勘察成果質量,控制勘察進度、提高投資效率,落實安全管理措施,加強環境保護。
(3)根據核電工程勘察的特點和要求,以及筆者參加勘察監理工作的實踐,在核電工程勘察中引入監理制度是必要的。
(4)通過核電工程勘察監理的實踐經驗積累,借鑒已經頒布施行的監理規范,盡快完成核電工程勘察監理規范的編制,將有利于加快核電工程勘察監理制度的建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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