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10-29 14:07:19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世界文化遺產論文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巴音布魯克風景區位于天山山脈中部的山間盆地中,四周為雪山環抱,是新疆最重要的畜牧業基地之一。水源補給以冰雪溶水和降雨混合為主,部分地區有地下水補給,形成了大量的沼澤草地和湖泊。巴音布魯克蒙古語意為“富饒的泉水”。遠在2600年前,這里即有姑師人活動。清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土爾扈特、和碩特等蒙古部,在渥巴錫的率領下,從俄國伏爾加河流域舉義東歸,清政府特賜水草肥美之地給他們,將他們安置在巴音布魯克草原和開都河流域定居。
巴音布魯克草原,距庫爾勒市636公里,位于和靜縣西北,伊犁谷底東南,中部天山南麓,海拔約2500米,面積約2.3萬平方公里,是典型的禾草草甸草原,也是天山南麓最肥美的夏牧場。巴音布魯克草原居住著蒙、漢、藏、哈等9個民族,民族風情燦爛多彩,一年一度的草原那達慕盛會,賽馬、射箭等比賽活動更讓游人流連忘返。
著名的天鵝湖就坐落在草原上,在和靜縣巴音布魯克區政府約60公里的巴音鄉西南部。天鵝湖實際上是由眾多相互串聯的小湖組成的大面積沼澤地,這是全國第一個天鵝自然保護區。保護區水草豐茂,氣候濕爽,風光旖旎。鳥類有128種,隸屬14目30科80余屬,其中雀形目53種,非雀形目75種;繁殖鳥95種,占74%.其中留鳥34種,棲息著中國最大的野生天鵝種群,是鳥類繁殖和度夏的棲息地。獸類有20余種,其中,兩棲類2種,魚類5種。其中屬國家Ⅰ類保護的有8種,如雪豹、黑鸛、金雕、白肩雕等,Ⅱ級保護的有25種,如天鵝、盤羊、雪雞等。
巴音布魯克風景區內有旅游避暑勝地鞏乃斯林區,區內林木蔥郁,繁花似景,溪流潺潺,怪石青苔遍布,景色極為優美。班禪溝,原名叫茶汗烏蘇郭勒,意為白水溝,山清水秀,牧草如茵,是和靜縣鞏乃斯鄉最美麗的一塊夏牧場。鞏乃斯草原地勢起伏較大,山地草原與河谷草原并存,春、夏、秋、冬四季牧場齊備,其間河湖泉澗、野果山花、珍禽異獸不勝其數。
二、分析方法
SWOT分析法,即優勢(Strengths)、劣勢(Weaknesses)、機遇(Opportunities)、挑戰(Threats)從整體上看,SWOT可以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為SW主要用來分析內部條件;第二部分為OT,主要用來分析外部條件/利用這種方法可以從中找出對自己有利的因素,以及對自己不利的東西,發現存在的問題,找出解決辦法,并明確以后的發展方向/運用SWOT法系統分析巴音布魯克風景區申遺,找出其優、劣勢,發現其外部機遇和挑戰,以有助于確定在申遺過程中如何發揮優勢,轉化劣勢,把握機遇,迎接挑戰,提高申遺的成功率。
三、結果
1.優勢。獨特的歷史文化:巴音布魯克風景區擁有清朝乾隆時期蒙古族土爾扈特、和碩特等部落萬里迢迢東歸祖國的所帶來的獨特的歷史文化,以及他們本身所一直信仰的宗教——喇嘛教。每年七月舉行的東歸那達慕藝術節更是巴音布魯克草原的一大盛事,這一節日源自于土爾扈特人的傳統節日塔格楞節。這一點是符合世界文化景觀遺產中的“明確劃定的地理——文化區域的代表性及其體現此類區域的基本而具有獨特文化因素”的條件的。
有機進化的景觀:巴音布魯克風景區內有旅游避暑勝地鞏乃斯林區,林木蔥郁,繁花似景,溪流潺潺,怪石青苔遍布,景色極為優美;坐落于草原上的著名的天鵝湖保護區是新疆三大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之一,也是全國唯一一個大天鵝自然保護區。保護區內擁有鳥類數百種,國家Ⅰ級、Ⅱ級保護動物33種。巴音布魯克草原還是新疆最大的畜牧業基地之一。
2.劣勢。生態環境的惡化:巴音布魯克草原是新疆最大的畜牧業基地之一,每年牛羊馬等動物的糞便和草原上居民的過度放牧都嚴重破壞了草原的自然生態環境。近些年來,疆內外諸多專家都針對這一問題作出了許多研究并產生了一些成果,但是由于草原居民大部分居民的家庭收入和生活來源都是源自于畜牧業,而且他們早已習慣于這種生活方式,因此諸多研究成果的實際實施效果是不盡人意的。
3.機遇。遺產旅游的興起:隨著中國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快速增長,近年來旅游業得到了長足的發展。生態旅游、文化旅游、休閑旅游、度假旅游等旅游形式受到公眾的普遍歡迎;文化景觀遺產地除了以其豐富多樣的文化展示吸引了大量的游客外,而且還以其優美的自然風光令游人流連忘返。
政府重視程度的加強:中國的世界文化遺產申報工作起步較晚,但是發展迅速。人們對于深厚雋永的自然和人文環境的普遍追求導致世界遺產旅游日益升溫。世界遺產對社會經濟、文化發展的實際促進作用日益顯現,特別是當遺產價值被充分認識、知名度被提高后,可有效地促進旅游業和其他相關產業的發展。巴音布魯克大天鵝自然保護區,自1983年被確認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后,國家和地方政府一直以來都很關心整個巴音布魯克區的發展,特別是旅游業的發展。
4.威脅。資金投入的保障要求低:遺產地的保護和開發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新疆自治區整體經濟發展水平處于全國的下等,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經濟發展水平雖然在整個新疆處于中上等,但由于整體發展的不平衡,而且城市建設的各方面都需要經濟投入,因此用于開發遺產的經費十分有限。除了風景區本身的保護外,生態環境的改善、旅游基礎設施的投入也十分巨大。在缺乏資金投入的情況下,需要發展旅游經濟作為保護資金的補充,受經濟利益的驅使,難免出現開發性破壞。
旅游基礎設施的缺少及可進入性差:世界遺產地的申報對景區內的基礎設施有一定的要求。新疆經濟發展水平低下,許多旅游景區或景點的旅游基礎設施普遍不夠完備,旅游交通路線也有很大的局限性。而且整個新疆占地面積大,地域廣闊,旅游景點分布較散,單個旅游景點之間距離太遠,外加旅游交通的不便利。這些因素都嚴重制約了新疆旅游景區的申遺的道路。
保持原始風景的要求的工作不夠:巴音布魯克風景區在景觀上應遵循保持原貌的原則。巴音布魯克風景區現有的旅游接待設施十分陳舊,接待能力也十分有限。草原及周邊上的居民為了致富自行修建了一些接待的賓館和餐飲,其選址、建筑的風格、造型、色彩等均與風景區極不協調。由于興建的盲目性導致風景區內景觀混亂,嚴重影響了申遺道路的發展。
四、巴音布魯克風景區申遺保護與開發建議
1.在范圍上劃定保護區域
巴音布魯克風景區包括巴音布魯克草原以及其中的天鵝湖自然保護區、旅游避暑勝地鞏乃斯林區,整個景區的保護應該劃分為這三個獨立景區的保護。對于每一個獨立景區,應該按其功能劃分為核心區、緩沖區和開發區。在核心區內嚴禁建設一切與保護無關的建筑、設施等,車輛嚴禁進入;緩沖區內主要用于改善景觀面貌,同樣嚴禁建設接待型建筑;開發區應在政府的統一規劃布局下,有步驟、有秩序地建設接待建筑以滿足公眾對旅游“吃、住、購”的需求,但是建筑的風格、造型、體量、色彩、功能等應嚴格限制。
2.在環境上注重生態恢復和設施建設
在環境上亟待解決的就是生態問題,整個巴音布魯克風景區內需要解決的生態環境污染主要來源于畜牧區牛羊馬的過度放牧導致的自然生態系統無法自我調節的糞便等的污染物以及鞏乃斯林區旅游旺季可能出現的接待游客過多導致的生活垃圾污染物。因此,要做好生態恢復,就必須要有合理的規劃與當地居民的保護自我生態環境的意識相結合。
3.在景觀上遵循保持原貌的原則
在景觀建設上應分別采取保存和控制等保護整治措施。保存即保持原貌,對待核心景區應絕對保護,如實反映真實的歷史遺存及自然風光;設置建設控制區、環境協調區,對區內的新建建筑應進行風貌控制,使其在體量、形式、色彩等方面與核心保護區的傳統建筑及自然風光相協調。
4.在管理上高效一致
堅持“保護為主、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確保巴音布魯克風景區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要正確處理保護與利用、長遠利益與眼前利益、整體利益與局部利益的關系,不能以犧牲和破壞文化景觀為代價無限度地開發利用,換取一時的經濟利益。
結語
巴音布魯克風景區申報世界文化景觀遺產的道路任重而道遠,需要這一代甚至是下一代新疆人不懈的努力和堅定的信念,希望能夠按照申遺的條件通過對巴音布魯克風景區更加全面深入的分析,早日達到成功申遺的目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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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遺產”(World Heritage)和“非物質文化遺產”(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是內涵和外延不同的兩個專有名詞和各有評價標準的兩種遺產類型,共同點只在于,它們是由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UNESCO)宣布、在國際層面上加以保護的文化或自然遺產。作為熱門詞匯,比較容易被望文生義地理解為是一種統一的世界級的遺產;所以在討論學術問題時,宜謹慎使用“世界遺產”漢譯詞通稱World Heritage和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這兩種遺產類型。
關鍵詞:
世界遺產; 非物質文化遺產; 遺產保護與利用
收稿日期: 2010-11-09; 修訂日期: 2010-12-28
基金項目: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基于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的旅游產品研究》(CW0917);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上海旅游資源與文化發展創新基地》(CLA601)資助。
作者簡介:
梁保爾(1953-),男,博士,上海師范大學旅游學院教授,研究方向為遺產旅游、旅游文化。張朝枝(1973-),男,博士,中山大學旅游學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為旅游與遺產保護、旅游規劃與管理。
1 問題的提出
我國自1987年、2001年起分別有文化遺產項目入選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UNESCO)公布的《世界遺產目錄》和《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以來,“世界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成為了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門詞匯。本文2010年底用“谷歌”搜索引擎①,以“世界遺產”為主題詞搜索到112萬條記錄,以“非物質文化遺產”為主題詞搜索到119萬條記錄;在“中國知網”學術文獻總庫作檢索②,以“世界遺產”為題名的有1703條記錄,為主題詞的有4537條記錄;以“非物質文化遺產”為題名的有6304條記錄,為主題詞的有26391條記錄③。與此同時,以英文法文兩種文字圍合的“世界遺產”徽
記也無可爭議地成為優質旅游資源的身份標識(見圖1)。
“世界遺產”(World Heritage)和“非物質文化遺產”(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公布《世界遺產目錄》和《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項目時使用的一種專有名詞,有特定的涵意。然而我們發現,學術界在一些場合使用時,往往以“世界遺產”通稱兩種類型的遺產,如羅哲文《世界遺產大觀》
羅哲文.世界遺產大觀[M].北京:五洲傳播出版社,2008:69.
列有“中國的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人類口頭與非物質遺產”章節,劉紅嬰《世界遺產概論》
劉紅嬰.世界遺產概論[M].北京:中國旅游出版社,2003:12.
列有“世界遺產類別五:口頭與非物質遺產”章節,且此類現象亦非個案
如孫克勤《世界遺產學》(旅游教育出版社,2008:26209.)將“非物質文化遺產”與“世界遺產”章節并列,彭順生《世界遺產旅游概論》(中國旅游出版社,2008:25.)將這兩種遺產并稱為“中國的世界遺產類別”等。
。這樣一來未免令人感到有些困惑:“世界遺產”與“非物質文化遺產”兩種遺產類型究竟是同屬一個范疇還是分屬于兩個獨立的體系?倘若是分屬兩套獨立體系的話,那么這兩種遺產類型的主要區別何在?本文試就這兩個問題作一些梳理工作。
2 兩種遺產歸屬兩種不同的體系
“世界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雖然都屬于UNESCO宣布的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
《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1972)第1條。
的遺產保護項目,然而研究發現,這兩種遺產,其內涵和外延并不屬于一個統一的范疇。
2.1 有兩份獨立的公約文本
UNESCO第17屆會議通過的《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1972)規定,由“政府間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委員會”制定、更新和出版《世界遺產目錄》。這份《公約》將“世界遺產”定義為“文化遺產”和“自然遺產”兩個大類,1987年起增列“文化和自然混合遺產”,1992年又增列“景觀遺產”,總計為四個類型。因此,嚴格意義上的“世界遺產”應指入選《世界遺產目錄》的遺產保護項目,除了“自然遺產”之外,“文化遺產”還應涵蓋“文化景觀”以及“文化和自然混合遺產”的文化遺產部分《實施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公約的操作指南》(2005)第45-4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令第41號《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辦法》(2006)第2條。
。
UNESCO第32屆會議通過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2003)規定,由“政府間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委員會”編輯、更新和公布《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這份《公約》將“非物質文化遺產”定義為“口頭傳說和表述,包括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媒介的語言;表演藝術;社會風俗、禮儀、節慶;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傳統的手工藝技能”等五個類別
《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2003)第2條。
。但UNESCO 2001年起在宣布入選項目時,又劃分出一個“文化空間”的類型(參見表5),曾一度引起了學術界很大的爭議(參見本文3.3敘述)。入選這份《名錄》
的遺產保護項目通常就被稱作“非物質文化遺產”,或徑稱“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以強調是一種所謂“國際”級別的遺產類型。
由此可見,“世界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涇渭分明,是由兩個不同的遺產委員會獨立宣布的兩種類型的遺產保護項目體系,UNESCO因此為兩個相對獨立行使權力的“本公約的最高權力機關”
《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2003)第4條第1款。
制定了兩個獨立的標識(見圖2)。
2.2 有兩套不同的遺產目錄
《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規定了兩個相應的目錄,一個是《世界遺產目錄》,另一個是《處于危險的世界遺產目錄》。UNESCO最新統計顯示
UNESCO官方網站http:∥。
,2010年第34屆世界遺產委員會大會結束時,《世界遺產目錄》收錄項目總數達911項,包括:文化遺產(含文化景觀)704項、自然遺產180項、文化與自然混合遺產27項;2010年在冊的瀕危遺產項目總數為34項。自1987年至2010年,《世界遺產目錄》先后收錄中國項目達40項
限于篇幅不再一一羅列,可參見“維基百科”相關條目。
,包括:文化遺產26項、自然遺產8項、自然和文化混合遺產4項、文化景觀2項。中國的“世界遺產”2010年總量位居世界第三(意大利44項、西班牙41項)。
《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也建立了兩個相應的目錄。一個是《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另一個是《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UNESCO最新統計顯示
UNESCO官方網站http:∥。
,2010年政府間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委員會第五次會議結束時,《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收錄項目總數213項,2010年在冊的急需保護項目總數達16項。自2003年至2010年,這兩個目錄分別收錄中國項目28項和6項,中國的“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總量達34項
UNESCO官方網站http:∥。
。中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2010年總量位居世界第一。
即以《處于危險的世界遺產目錄》和《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兩種目錄而論,其性質亦大相徑庭。《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規定,列入《處于危險的世界遺產目錄》的項目均須已載于《世界遺產目錄》中
《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1972)第10條。
。如1995-2003年被列入《處于危險的世界遺產目錄》的美國“黃石國家公園”是1978年第一批《世界遺產目錄》收錄項目;1992-2004年被列入《處于危險的世界遺產目錄》的柬埔寨“吳哥窟”是于1992年被《世界遺產目錄》收錄的項目(便于“吳哥窟”及時接受國際援助)
Google 譯自UNSCO官方網站的2010年《瀕危世界遺產名錄》在冊的35個項目名單以及經整改已陸續解除瀕危的25個項目名單。
。而列入《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項目則未必是《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的已列入項目,如中國2009-2010年被列入《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6個項目,皆為UNESCO當年的新增項目
《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與《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的主要區別在于,列入前一名錄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那些盡管在社區或群體的努力保護下其存續狀況仍然受到威脅的文化遺產,申報國需要承諾制訂專門的保護計劃。
。
3 兩種遺產執行不同的標準
3.1 遴選標準不同
UNESCO《實施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公約的操作指南》(2005)以“突出的普遍價值”為準繩擬定了10條遴選標準
《實施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公約的操作指南》(2005)第77條對世界遺產的遴選做了規定:()代表人類創造精神的杰作;()體現了在一段時期內或世界某一文化區域內重要的價值觀交流,對建筑、技術、古跡藝術、城鎮規劃或景觀設計的發展產生過重大影響;()能為現存的或已消逝的文明或文化傳統提供獨特的或至少是特殊的見證;()是一種建筑、建筑群、技術整體或景觀的杰出范例,展現歷史上一個(或幾個)重要發展階段;()是傳統人類聚居、土地使用或海洋開發的杰出范例,代表一種(或幾種)文化或者人類與環境的相互作用,特別是由于不可扭轉的變化的影響而脆弱易損;()與具有突出的普遍意義的事件、文化傳統、觀點、信仰、藝術作品或文學作品有直接或實質的聯系(委員會認為本標準最好與其他標準一起使用);()絕妙的自然現象或具有罕見自然美的地區;()是地球演化史中重要階段的突出例證,包括生命記載和地貌演變中的地質發展過程或顯著的地質或地貌特征;()突出代表了陸地、淡水、海岸和海洋生態系統及動植物群落演變、發展的生態和生理過程;()是生物多樣性原地保護的最重要的自然棲息地,包括從科學或保護角度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瀕危物種棲息地。
,“文化遺產”、“文化景觀”、“自然遺產”只須符合其中的一條或多條相應的單一標準就會被認定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而入選《世界遺產目錄》,如“奧斯維辛集中營”、“九寨溝國家風景名勝區”是符合一條文化標準或者自然標準,“莫高窟”、“三江并流”是符合全部文化或者自然標準而入選(見表1)。“文化與自然混合遺產”則必須同時滿足雙重標準才具備入選《世界遺產目錄》的資格,如“武夷山”、“泰山”同時滿足了文化標準與自然標準,特別是泰山同時以7條標準入選,在《世界遺產目錄》中十分罕見(見表1)。“文化景觀”的“突出的普遍價值”在于文化,或本質上是一種文化遺產,這也可以從“廬山國家風景名勝區”入選標準上予以識別(見表1)。
UNESCO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沒有設立具體的遴選標準,只是表述了一些基本特征或要素,以及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突出的普遍價值”做了若干限定,如“各國人民集體記憶的保管者”、“能夠確保文化特性永存”
《宣布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條例》(1989)第1條。、
“文化多樣性的熔爐”、“可持續發展的保證”、“密切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以及他們之間進行交流和了解的要素”、“面臨損壞、消失和破壞的嚴重威脅”等
《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2003)引言。
。各締約國在此基礎上都建立了龐大的名錄體系。以中國為例,截至2010年,進入國家、省、市、縣四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體系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有7萬項之多
據文化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司副司長屈盛瑞在2010年11月23日召開的新聞會上所的通報,7萬項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之中,有1028項“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7109項“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18186項“地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53776項“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見中國民俗學網http:∥)。
,國務院并為之制定了6條遴選標準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2005)第6條:1具有展現中華民族文化創造力的杰出價值;2扎根于相關社區的文化傳統,世代相傳,具有鮮明的地方特色;3具有促進中華民族文化認同、增強社會凝聚力、增進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的作用,是文化交流的重要紐帶;4出色地運用傳統工藝和技能,體現出高超的水平;5具有見證中華民族活的文化傳統的獨特價值;6對維系中華民族的文化傳承具有重要意義,同時因社會變革或缺乏保護措施而面臨消失的危險。
,主要涉及候選項目的杰出創造力、世代相傳、文化認同、高超技藝、見證傳統、瀕臨危險等“突出的普遍價值”。這些遴選標準對各層面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而言具有一定的普適性。
3.2 類型標準不同
本文將已列入《世界遺產目錄》《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的各種類型的遺產項目嘗試著排列了一份比較直觀的通表(見表2):
本表綜合了兩個板塊。第一板塊,參照《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首先區別為“文化遺產”和“自然遺產”兩個大類;參照《實施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公約的操作指南》再分列出“文化與自然混合遺產”和“文化景觀”兩大類;參照《世界文化遺產管理辦法》(2006)第2條:“本辦法所稱世界文化遺產,是指列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名錄》的世界文化遺產和文化與自然混合遺產中的文化遺產部分”的口徑,繼而將“文化與自然混合遺產”拆分為“(文化部分)”“(自然部分)”兩部分列入相應類別。第二板塊,參照《宣布“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
作”條例》(1998)二分法、《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2003)五分法和《國家級非
4.非物質文化遺產
《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2003)第31條:“應把在本公約生效前宣布為‘人類口述遺產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的遺產納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
(2001/2003)(第一批《人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2001/《公約》2003)
1.民間和傳統表現形式(注)
《宣布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條例》(1989)第1條:“宣布的目的在于獎勵口頭和非物質遺產的優秀代表作品,這一口頭和非物質遺產(文化場所或民間和傳統表現形式)將被宣布為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
(《條例》1998)
(傳統的文化表現形式:)
1.口頭傳說和表述,包括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媒介的語言
2.表演藝術
3.社會風俗(民俗活動)、禮儀、節慶
4.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間傳統)知識和實踐
5.傳統的手工藝技能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2005)第3條。
(《公約》2003/《暫行辦法》2005)28+6項
2.文化場所
《宣布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條例》(1989)第1條。
(《條例》1998)6.與上述表現形式相關的文化空間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2005)第3條。
(《暫行辦法》2005)(如媽祖信俗、端午節、麥西熱甫等)
2.自然遺げ(《公ぴ肌1972)
.文化與自然混ず弦挪(自然部し)(1987增列)
1.自然面貌
2.動植物生境區
3.天然名勝
4項
(總計8項)
資料來源:據《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公約》(1972)、《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2003)、《實施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公約的操作指南》(2005)、《宣布“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條例》(1998)、《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2005)、《世界文化遺產管理辦法》(2006)等并參考王文章《非物質文化遺產概論》第293頁圖表歸納整理。
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2005)六分法擬定。通過一種通融辦法,把UNESCO宣布的兩種體系的遺產類型納入到一個統一的框架中顯示其相互關系,這樣似乎比通稱為“世界遺產”更妥帖、更容易理解。
相比較而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情況要比“世界遺產”復雜。
第一,《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規定
《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2003)第12條。
:“為了使其領土上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確認以便加以保護,各締約國應根據自己的國情擬定一份或數份關于這類遺產的清單,并應定期加以更新。”因此《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在很大程度上具有這種特殊的“清單”性質,旨在為中國項目前赴后繼地躋身《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或《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而“熱身”。很顯然,國家級項目和世界級中國項目之間有穩定的對應關系,也就是說,國家級項目處于一種預備狀態,隨時可向UNESCO申報“國際一級”的項目。限于篇幅,茲選取兩批被收錄的中國項目列表,以便說明世界層面與國家層面兩個級別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之間的對應關系(見表3):
第二,除了UNESCO的分類之外,還有一種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應用性分類,即《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網http:∥。
(2006-2008)的十分法與《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手冊》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中心.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手冊[Z].北京:文化藝術出版社,2007:1316.
(2007)的十六分法,這兩種分類也有一個明顯的對應關系(見┍4):
從表上可以發現兩個問題:一是《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傳統醫藥”在《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手冊》中并沒有建立對應的類別,而只是在“民間知識”下設一小類;二是《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10類)分類與《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6類)、《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6類)的分類不能完全對應。
3.3 類型分歧不同
在“世界遺產”分類中的“文化景觀”和“文化與自然混合遺產”似乎難以截然區分。對于這個問題不妨這樣理解:其一從遺產性質而言,它是人類學的一個概念,代表的是《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第一條“文化遺產/遺址”所表述的“自然與人類聯合工程”
韓鋒在《世界遺產文化景觀》一文中認為,“文化景觀”在于“展示人類社會與聚落在自然環境的物質性制約或機會下以及在社會、經濟、文化等因素的內在和外在持續作用下的演進,突出強調人和自然之間長期而深刻的相互關系作用”(見 ,200918)。并參見UNSCO《實施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公約的操作指南》第47條。
;其二從遴選標準而言,“文化景觀”的入選項目只須滿足符合文化標準的一條或多條標準,而不必涉及其他的自然標準;其三從類型劃分而言,它主要包括人類有意設計和建筑的景觀(園林、公園)、有機進化的景觀(殘余物景觀、持續性景觀)、關聯性文化景觀(自然因素、宗教、藝術、文化)三類。所以說,“文化景觀”的“突出的普遍價值”應該在于文化方面,或者說,“文化景觀”本質上就是一種文化遺產,這也可以從“廬山國家風景名勝區”入選標準上予以識別
江西廬山是中華文明的發祥地之一,這里的佛教和道教廟觀與代表理學觀念的白鹿洞書院一起,以其獨特的方式融匯在具有突出價值的自然美景之中,激發了無數藝術家以美學的態度看待自然,開拓自然文化。
(參見表1)。
在“非物質文化遺產”分類中關于“文化空間”(“文化場所”)的分類有頗多爭議。起因是,《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明確分為五類,而實際宣布《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時卻多了“文化空間”的類別(見表5);與此相反,《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明確有“文化空間”的類別,而實際上在國務院兩次公布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上卻難覓其蹤跡
參見相關文獻。
――于是便引發了關于“文化空間”的學術爭端。
從源頭而言,《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的“文化空間”概念來源于《宣布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條例》(UNESCO,1989)“文化場所”
《宣布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條例》(1989)第1條:“這一口頭和非物質遺產(文化場所或民間和傳統表現形式)將被宣布為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文化場所的人類學概念被確定為一個集中了民間和傳統文化活動的地點,但也被確定為一般以某一周期(周期、季節、日程表等)或是以一事件為特點的一段時間。這段時間和這一地點的存在,取決于按傳統方式進行的文化活動本身的存在。”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把“文化空間”解釋為“定期舉行傳統文化活動或集中展現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的場所,兼具空間性和時間性。”《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第3條:“非物質文化遺產可分為兩類:(1) 傳統的文化表現形式,如民俗活動、表演藝術、傳統知識和技能等;(2) 文化空間,即定期舉行傳統文化活動或集中展現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的場所,兼具空間性和時間性。”王文章認為
王文章.非物質文化遺產概論[M].北京:文化藝術出版社,2006:48,300.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分類本身就不是一種邏輯的分類,難免會出現一些跨類現象。烏丙安認為
烏丙安《民俗文化空間: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重中之重》認為,“凡是按照民間約定俗成的古老習慣在確定的時間和固定的場所舉行傳統的大型綜合性的民族民間文化活動,就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文化空間形式。……傳統節慶活動、廟會、歌會(或花兒會、歌圩、趕坳之類)集市(巴扎)等等都是最典型的具有各民族特色的文化空間。”見“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網”http:∥。)
,傳統節慶活動就是最典型的文化空間。但這些解讀聽起來仍然有些費解,關鍵在于要解釋清楚“文化空間”為什么是“非物質”的。相對而言,向云駒的解讀比較透徹
向云駒《論文化空間》20091026,《再論文化空間》20100101,見中國民俗學網http:∥。。他認為,“文化空間”是一種重要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類型,其存在的核心價值和理論依據在于它完整地、綜合地、真實地、生態地、生活地呈現了非物質文化遺產。“文化空間”是“人類學”的概念,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類型、類別、樣式之一的文化空間,首先必須有實在、實有的場所,這個場所必有物的存在(橋、民居、村落、廟宇、街道、廣場等等),或有固定的(如物的永固性)時間周期;其次,這個空間必與人的身體的棲居和精神的棲居相關聯,才成其為“文化空間”。棲居必然建造,建造是人在場的象征和天然成分。也就是說,非物質文化遺產“文化空間”,是有人在場和出場的空間。因此,有人在場的“文化空間”才是人類學意義上的“文化空間”,才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文化空間”。如果沒有活的人在場,“此地空余黃鶴樓”的話,那就只能是文物、古跡和遺址(“文化遺產”)。向云駒的解讀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對“文化空間”的釋義作了必要的注腳。
4 結論與討論
4.1 本文結論
“世界遺產”是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UNESCO)在官方文件《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1972)和《實施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公約的操作指南》(2005)中正式命名、因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而入選《世界遺產目錄》、由UNESCO和國實施保護的遺產種類,英文名World Heritage,漢譯名“世界遺產”,包括了“文化遺產”、“文化景觀”、“自然遺產”和“文化與自然混合遺產”四個類別。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UNESCO)在頒布的官方文件《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2003)中正式命名、因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而入選《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由UNESCO和國實施保護的遺產種類,英文名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漢譯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有UNESCO官方的中文文本
《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第39條“有效文本”:“本公約用英文、阿拉伯文、中文、西班牙文、法文和俄文擬定,六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這一文本將目錄譯作《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加“人類”二字,以表示這是一種“在國際一級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第4章:“在國際一級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
。
由此可知,“世界遺產”(World Heritage)和“非物質文化遺產”(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是內涵和外延各不相同的兩個專有名詞和各有評價標準的兩種遺產類型,共同點只在于,它們是由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宣布、在國際層面上加以保護的文化或自然遺產。作為熱門詞匯,社會層面通常的興奮點在其UNESCO“出身”,比較容易望文生義地理解為是一種統一的世界級的遺產;所以,討論學術問題時,為避免產生歧義起見,宜謹慎使用“世界遺產”漢譯詞通稱World Heritage和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這兩種遺產類型。
4.2 問題討論
兩個《公約》的根本宗旨在于確保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實施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公約的操作指南》(2005)第79-95條有關“完整性和/或真實性”條款內容。
。國家為確保文化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辦法》(2006)第3條“世界文化遺產工作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確保世界文化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對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貫徹了“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貫徹了“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方針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2005)《國務院關于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2005第二條第二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旅游資源分類調查與評價》(GB/T 18972-2003)“旅游資源分類表”分列了8個資源主類
《旅游資源分類調查與評價》(GB/T 18972-2003)第4.3條款,見國家旅游局官方網站http:∥。
,其中的A.地文景觀、B.水域風光、C.生物景觀、D.天象與氣候景觀、E.遺址遺跡、F.建筑與設施等類別多與“世界遺產”(自然、文化)有關,G.旅游商品、H.人文活動等類別則多與“非物質文化遺產”有關,換言之,本文討論的兩種類型遺產的“合理利用”與旅游吸引物有著有高度的相關性。
以“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發展”為例。旅游通常由“吃、住、行、游、購、娛”六大要素組成,“非物質文化遺產”可以通過旅游要素進行生產性傳承,如昆曲(人類2001)(國家145 Ⅳ1)
人類、國家、國家三推分別指《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和《第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推薦項目名單》。
、新疆維吾爾木卡姆藝術(人類2005)(國家101 Ⅱ70)、京劇(人類2010)(國家172 Ⅳ28)等
參見表3。
是通過旅游“娛”的要素的發揮、通過劇場演出和票房收入解決一部分傳承發展中的問題,這是第一種方式;第二種方式是通過“購”的要素的發揮,使瀕危手工制作技藝在各類旅游攤檔令人愛不釋手的小商品形態中保持“活態”,如內聯升千層底布鞋(國家898Ⅷ115)、龍鳳旗袍、亨生和培羅蒙奉幫裁縫(國家三推Ⅷ6)、上海魯庵印泥(國家917Ⅷ134)、曹素功墨錠制作(國家三推Ⅷ73)、油紙傘、西湖綢傘(國家923Ⅷ140)、嘉定黃草(國家830 Ⅶ54)等;第三種方式是直接嵌入現實生活,成為居家旅行、日常用度的趣味盎然的選擇,最典型為“吃”要素的發揮,如存續我國城市歷史文脈的“老字號”項目等(見表6)。
令人矚目的是,在2010年,注重人與人之間的親密和睦、味覺上的美好體驗以及人與自然間的平衡的“法國美食大餐”(人類2010)首次以一國美食而被UNESCO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
參見UNESCO官方網站;并參見《文匯報》2010年11月20日報道《法國大餐入選非物質文化遺產》.
。“法國美食大餐”是慶祝個人或群體生活重要時刻,如:出生、結婚、生日、紀念日、慶功和團聚等活動時的一種實用的社會風俗,通過節日盛宴,法國人聚集在一起享受獨特的美食藝術。“法國美食大餐”的入選,對旅游資源而言,意味著“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遴選將逐漸從諸如中醫針灸
王樂,吳越.申遺后針灸精髓如何傳承[N].文匯報,20101125;吳越,王樂.如何讓老外弄懂活血化瘀[N].文匯報,2010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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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三相.漢字書寫――懷戀中國人的文脈載體[N].文匯報,20101227.
(人類2009)(國家839Ⅶ63)之類主要依賴于詮釋系統予以轉化的項目趨向于開始關注存活于現實生活中的通俗旅游吸引物了,這對于旅游資源利用和旅游產品開發的研究而言不能不說是一種非常鮮活的信號。オ
(鳴謝:謹對上海師范大學張萍、姚小梅所承擔的資料整理工作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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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赤峰地區;遼代皇陵;保護;對策
一、遼代皇陵概況
赤峰地區擁有6座遼代皇陵,即祖陵(遼太祖及其皇后)、懷陵(遼太宗,穆宗附葬)、慶陵(遼圣宗、遼興宗、遼道宗)。
祖陵是遼太祖耶律阿保機與其皇后述律平的陵寢之地,建于天顯二年(公元927年)。坐落于內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查干哈達蘇木石房子嘎查西北的一個口袋型山谷中,四面環山,景色宜人。因葬于祖山,故稱其為祖陵。19世紀60年代初,國內的賈洲杰等人對遼代祖陵進行了實地調查;20世紀初,法國籍傳教士閔宣化對祖陵進行了實地勘察。之后,國內學者董新林等人對遼代祖陵進行了科學挖掘。國內外對祖陵的實地調查,都詳細地記錄了祖陵的地貌和文化遺產等。祖陵出土了大量的漢文楷書經幢殘片及其構件、雙語石碑、鎏金雙鳳銀飾件、青釉執壺等,這些遺產遺存都對遼代歷史的研究工作起著重要的影響。
懷陵,亦稱“鳳山陵”,是遼太宗耶律德光及其長子遼穆宗耶律Z的陵寢之地。坐落于今內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崗崗廟北六華里床金溝山谷中。懷陵從1976年以來,進行過多次勘測和調查,出土了大量的壁畫和祭祀類建筑墓址等文物遺產,為研究遼代歷史提供了第一手的資料。
慶陵是由遼圣宗耶律隆緒的永慶陵、遼興宗耶律宗真的永興陵和遼道宗耶律弘基的永福陵三座陵寢組成。慶陵坐落在內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白塔子索布力嘎以北,當地人稱為“王墳溝”。對遼慶陵實地調查的人也有很多,比如日本的鳥居龍藏、田村實造和法國籍傳教士閔宣化等人,并在實地調查中掘出了大量的石刻哀冊、墓志銘和具有以人物、山水為特色的壁畫等,著名的有“皇帝秦越國王墓志”、“羲和仁壽皇太叔祖哀冊”等,都是具有很高學術價值的資料。
二、遼代皇陵的保護現狀
遼祖陵曾經由中國社會科學院董新林研究員主持發掘,現已回填。從整個陵園的表面可以看到的只有在豁口或平緩的山坡上筑有石墻,使陵園封閉成為一個獨立的單元。在陵園內部又通過石墻劃分為內陵區和外陵區,正如內城和外城劃分類似。祖陵玄宮是在半山腰上,依山而鑿建,地表部分土石分層的堆積,周邊有壘積的石墻作為護體。
懷陵南北長約兩千米、東西寬五千米,從結構上看,懷陵分為內陵和外陵兩個部分,在懷陵的北邊是太宗陵、南邊是穆宗陵。太宗陵目前的狀況是其陵墓的頂部已塌陷、出現了一個直徑十三米的大坑、坑的深度為一米左右;穆宗陵也存在被人為破壞的痕跡,在穆陵周圍有一個深兩米、直徑二十七米的盜洞。三處陵寢遺址分別隸屬三個遺址點:即果樹園子上坎、馬盤溝、來帶(音)溝。果樹園子在西南邊,來帶溝位于北側,再向北就是馬盤溝。來帶溝處的穆宗陵有深兩米、直徑碩大盜洞,果樹園子處就是太宗陵,馬盤溝或為其余皇室成員叢葬處。遼懷陵遺址上,除磚石廢坑以外,形制還隱約能夠看清。床金村的溝口上有兩處土堆,傳為懷陵墓闕。在土堆下可以見到幾塊碎磚。懷陵早年盜挖者甚眾,后國家進行了發掘清理,今地宮已回填。
圣宗永慶陵位于陵園的最佳位置,在山谷三公里半的山腰中,陵門尚存在,慶云山下筑有通往陵園的神道,在山腳可以看到陵園的陵門。從陵門到陵墓,長1300米,寬3米的神道,神道兩側有其他建筑遺址。從慶陵的布局情況來看,該陵寢總共有七室,即前、中、后三正室,前室東西側室,中室東西兩側,以后室為主室。前室呈長方形,券頂,其余各室屋頂均為圓形,呈穹隆狀。陵寢整體是由三層青磚壘砌而成,內部抹有白灰,地面略向南傾,平鋪打磨平整的方磚,還設計了排水系統,防止陵墓進水。主室內有柏木組建的巨大槨室,各室間有通道相連,各室間都安裝由柏木做成的大門,門樓是用磚砌成,墻面有通體彩繪。現在陵內尚保存有較完好的壁畫、文官武士,表情肅穆,色彩凝重。藻井、墓頂描龍畫鳳、牡丹盛開,用色艷麗。中室的四幅巨大的山水畫,描繪了遼腹地的春、夏、秋、冬四季風光,構圖嚴謹,這應該是描繪契丹皇室四季捺缽的場景,這些壁畫是極其稀少的遼代繪畫作品,使得這座陵墓顯得色彩紛呈,更加富麗堂皇。
三、遼代皇陵的保護措施
1、利用3D技術建立數字博物館
隨著信息化時代的到來,3D技術的應用越來越廣泛。我們可以將它運用到博物館里來,使博物館中的實體文物、照片、幻燈片、錄像、文字等數據信息融為一體,讓人們與文物“零距離”接觸變為現實,開啟文物保護的3D時代。采用3D技術的高科技手段對文物遺產進行全方位的信息采集,實現文物的自動化管理、精確檢索和三維展示。3D技術對于文物的保護和管理有著重要的作用,它對數字化博物館的建設有著重要的影響,更重要的是它可以實現文物的永久保存。以祖陵出土的鎏金雙鳳銀飾件為例,我們可以通過3D技術再現藏品,利用3D激光掃描技術、3D打印等多種3D技術,讓鎏金雙鳳銀飾件“跳到”人們的面前,使游客們可以近距離全方位的欣賞到鎏金雙鳳銀飾件的重量、大小、外形等每一個細節。利用3D技術,將珍貴的藏品再現到人們的眼前,為游客們提供一場豐富的視覺和觸覺的華麗盛宴。
2、設立遼代皇陵遺址保護基金
赤峰地區遼代皇陵的保護是一項需要大量資金支持的工作。目前,該項保護工作主要是依靠國家和地方政府的財政支持。從長遠來看,我們可以設立一個專門的“赤峰地區遼代皇陵遺址保護基金”,資金的來源主要有兩個方面:首先,是依靠國家和地方政府的財政支持;其次,通過發展赤峰地區遼代皇陵的特色旅游,利用其產生的經濟價值中的一部分來進行文物保護工作,也就是實現開發與保護二者相互協調、相互發展;最后,是依靠一些企業、學者等的捐助和宣傳,促使更多的人參與進來,共同進行文物保護的工作。通過建立基金會籌集資金為遼代皇陵的保護工作提供資金支持,為加強專業人才的培養提供資金支持,最終實現皇陵資源的可持續發展。
3、加大媒體宣傳力度
赤峰地區遼代皇陵的保護不能單純依靠當地政府,更要面向大眾。地方政府除了在遼代皇陵保護方面健全法律法規外,更重要的是加大對外宣傳力度,通過書籍、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進行宣傳,開展契丹遼文化宣傳周等活動,使更多的人了解歷史文化遺產的價值,使契丹遼文化得到傳承,強化人們對于文物遺產保護的意識,認識到保護文化遺產的重要性,從而實現對遼代皇陵的保護。
4、申請世界文化遺產
遼代皇陵申請世界文化遺產也是文物保護工作的一種措施。首先,申請世界文化遺產會使遼代皇陵受到來自四面八方的關注和重視,不僅使契丹遼文化得到傳承,同時也能提高遼代陵墓的影響力;其次,申請世界文化遺產提高了遺產及遺產所在地的知名度,也是對遼代陵墓的對外推廣進行更廣泛的宣傳,不僅促使更多的人來參與到文物的保護工作中來,也使文物保護工作受到監督;第三,隨著社會生產的快速發展,人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對文化精神的需求也日漸增加。如申請世界文化遺產成功后,遼代皇陵的知名度提高,就會吸引更多的人了解契丹民族的歷史文化,這恰好符合了人們對精神文化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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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大學 商學院,四川 成都 610064;2.中山大學 旅游學院,廣東 廣州 510275)
摘 要:我國遺產旅游近些年來發展勢頭迅猛,我國遺產旅游地已經發展成為具有核心吸引物、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旅游目的地。我國遺產旅游地類型多樣,而“世界遺產”、“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等殊榮無疑是對其價值的最高認同。從我國所入選的世界遺產項目標準看,有區間分布特征,與自然遺產相比世界文化遺產顯著勝出。第一批44處國家風景名勝和首批24座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也以凸顯國家政治因素和傳統文化符號為主而入選。文章詳細解讀了我國遺產旅游地的入選標準及分布特征,試闡述了我國遺產旅游地價值認同的影響因素,并從組織行為學角度揭示其價值認同影響機制是由宏觀、中觀和微觀三個層面影響因素共同作用構成的復雜循環反饋體系。
關鍵詞 :遺產旅游地;價值認同;權力話語;影響機制
中圖分類號:F591.9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3240(2015)05-0089-05
收稿日期:2015-03-15
作者簡介:林曉桃(1985-),女,浙江溫州人,四川大學、美國亞利桑那州立大學聯合培養博士,中山大學旅游學院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為跨界旅游、文化遺產、旅游文化等。
一、引言
當下,遺產旅游地已構成全世界各個國家旅游產業的最主要形式。旅游學術界還沒有形成完善的遺產旅游地研究體系,遺產旅游地的概念與定義還沒有確定統一,本論文中所研究的遺產旅游地特指以遺產為主要吸引物的旅游目的地。我國遺產旅游地包括自然遺產、文化遺產、國家風景名勝區、世界地質公園以及歷史文化名城等多種類型,已經成為我國占最大比重的旅游目的地。
價值,在哲學上第一層次是關系,這層意思解釋的是一種人與物之間的需要和滿足的相互聯系,也就是事物(客體)能夠滿足人類(主體)的某些單方面或多方面的需要。第二層次,價值展現的是一種屬性范疇。包括:社會性或者主體性;絕對性和相對性的相對統一;主觀性和客觀性的相互統一[1]。馬克斯·韋伯說:人們若無法對世界表達態度,則盡管多絢爛繁華的世界,也是無價值可言的。[2]源自多方面、多層次的評價可以在遺產這兒找到:如個人、家庭、家族、地方、族群、國家、國際。這里所謂的“對遺產的態度”也就是對遺產的價值認同。換句話說,人類(即認同主體)認為遺產(客體事物)多多少少、高高低低的價值。海因里希·李凱爾特說:價值其本意為何物,不能在具體形式上得到確定答案,然而,卻可以是人類思量宇宙的工具。[3]那么,我們也難以評定遺產的價值到底是什么,對其價值認同可以來丈量遺產、歷史文化以及社會政治、權力話語等的相互影響,相互作用的內在關系。價值認同的可解釋為特定的群體中,對某些指定客體事物的價值所在而形成的共同理解。因為認同主體的多樣性,遺產旅游地(即以遺產作為主要吸引物的旅游目的地)的價值認同也就具有多元性特征,且受多重因素相互復雜影響制約。[4]
二、我國遺產旅游地入選標準及分布
至今我國已形成一套囊括九大類的自然與文化遺產旅游地體系,總保護面積占國土總面積的近20%。世界遺產地、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和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是我國遺產旅游發展的重要依托,是我國遺產旅游地體系中級別最高、價值品味最高的旅游目的地。特別是優先入選成為我國“世界遺產地”、首批“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和“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遺產旅游地更是對其價值的最高認同。
(一)我國世界遺產地遴選標準及分布
自我國于1985年參與《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公約》行列以來,截至2015年3月,經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審核被批準入選為《世界遺產名錄》的中國世界遺產共有47項(包括自然遺產10項,文化遺產33項(其中文化景觀4項,跨國項目1項(絲綢之路)),自然與文化雙遺產4項)。在數量上位居世界第二,僅次于意大利(50項)。我國是世界上具有世界遺產類別最完全的國家之一,也是世界上自然與文化雙遺產數量最多的國家(與澳大利亞并列,均為4項)。
《世界遺產公約操作指南》(OperationalGuidelinesfortheImplementationoftheWorldHeritageConvention)作為世界遺產“突出的普遍價值”的評判與認同的10項入選標準隨版本的更新不斷修善。這10項遴選標準按羅馬字母I-X依次編號,根據2005年以來的修訂版本,世界文化遺產遴選標準是前I-VI共6項,而世界自然遺產遴選標準是后四項,也就是第VII-X項。可在我國世界遺產地遴選標準統計表(見表1):名單中,世界自然遺產項目遠遠少于世界文化遺產,清晰體現在其遴選標準采用之少。
世界遺產的申報,按年份我國可歸納為三個區間。第一區間是1987年~1995年(突變區間),由于這時期的申報具有無規律性,具體是:1987年成功申報6項(包括1項雙重遺產),1990年成功申報1項(雙重遺產),1992年成功申報3項自然遺產,和1994年成功申報4項;而1988年、1989年、1991年、1993年和1995年這5年都無項目成功。第二區間是1996年~2000年(漸變區間),具體情況是:1996年成功申報2項(含1項雙重遺產)、1997年成功申報3項、1998年成功申報2項、1999年成功申報2項(包括1項雙遺產)、2000年成功申報6項(含2項擴展)。第三區間是2001年以來(平穩區間),每年成功申報都不大于2項(擴展項目除外)。
有3個重要因素影響著我國世界遺產的成功申報和所表現的特征:首先,自然遺產項目數量顯著缺失,如2002年之前有且只有1993年入選的3項自然遺產,這說明在2002年前中國對自然遺產的認同與重視遠不及對文化遺產的保護與關注。其次,這也說明我國之前對于世界遺產的申報遠遠不夠重視。旅游產業帶來的經濟效益驅使地方政府開始積極申報世界遺產,而這之前,地方政府甚至由于擔心申報世界遺產成功后帶來的限制政策和清理責任而反對申報,沒有積極性或積極性低落。第三,2001年之后我國遺產成功申報進入緩和狀態,這與《凱恩斯決議》、《凱恩斯-蘇州決議》和世界遺產委員會政策的驅動和限制密切相關,我國也開始向自然遺產與文化遺產共同重視的方向發展,(《凱恩斯-蘇州決議》限定每個國家每年只能申報兩項,且其中一項為自然遺產)。
(二)首批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入選及分布特點
我國對風景名勝區的概念是有觀賞、文化或者科考價值,自然、人文景觀較集中,環境優美,可以提供人們觀光或進行科學考察等文化活動的場所。中國國家級風景名勝區是我國風景名勝中匯集資源最為突出、遺產價值最高的地域。亦是政府支持度最大、學術研究范圍最廣、公眾游憩觀光參與人數最多的區域。所以,“國家級風景名勝區”這塊招牌含金量也相對最高,是由國務院直接審批的。為了加強保護風景名勝資源,更好的實行風景名勝區的管理,在1982年國家國務院建立了中國風景名勝區管理體系,并審批通過第一批國家級風景名勝區44處(2007年前稱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
中國首批44處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分布廣泛,在全中國2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成空間凝聚型分布,高密度集中在豫皖鄂、江浙、及資源稟賦優越的川滇等區域;均衡性較低,區域間、省際間分布差異較大(如表2所示)。分布特點上,山岳類數量居多。這是由于豐富多樣化的地貌構成了風景名勝區的自然景觀多樣性,是風景名勝區中歷史文化的載體。中國崇拜山岳的歷史悠久,山岳和民俗、人文、宗教密切結合而形成特有的中國式的山岳文化,比如五岳都是中國歷史上各朝代帝王祭祀的神圣之地。人文景觀風景名勝區,政治因素是最最重要的一股影響勢力,國家級風景名勝區以人文景觀特點為主的主要集中分布在古代中心城市邊緣。在中國重點風景名勝區發展的進程中,政治、經濟、文化、交通等等因素都或多或少地影響著我國風景名勝區的地域分布[5]。
(三)首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分布特點
1982年“歷史文化名城”的概念被正式提出。其目的是為了保護那些曾經是古代政治、經濟、文化中心或近代革命運動和重大歷史事件發生地的重要城市及其文物古跡免受破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歷史文化名城”是指“保存文物特別豐富,具有重大歷史文化價值和革命意義的城市”。我國第一批24座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于1982年2月8日公布,并對這些城市的文化遺產進行了重點保護。我國首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確立與批復,按照其特點主要分為古都型、傳統風貌型、近現代史跡型、風景名勝型、地方及民族特色型、特殊職能型等六類,并呈現南多北少的特征分布(表3)。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是中華五千年民族精神和歷史文化傳承、發揚的一種載體,特別是對首批歷史文化名城的重點保護直接反映出國家對文化遺產的價值認同與保護導向的宏觀把握。
三、價值認同的影響因素及影響機制
從組織行為學角度來分析,我國遺產旅游地的價值認同的實質是組織間關系(Inter-organizationalRelationships)在我國遺產旅游地價值認同中的體現和應用。本論文中所探討的我國遺產旅游地的價值認同的影響因素包括微觀、中觀和宏觀三個方面。每個層面的因素均直接或間接地對遺產旅游地的價值認同施加了不同程度的影響。微觀因素對組織間關系有促進或抑制作用。[6]而宏觀尺度因素(國家權力宏觀背景)的影響施加于中觀因素和微觀因素,并通過中觀因素和微觀因素對我國遺產旅游地價值認同起決定作用。因此國家權力宏觀背景因素不容忽視,國家權力、政治、文化背景與我國遺產旅游地的價值認同之間關聯性應得到我們研究者重視。
(一)宏觀影響因素
我國遺產旅游地的價值認同宏觀影響因素涉及國家權力層面,具體包括國家政治文化、民族認同、國家形象樹立與傳播等因素。
遺產申報權、審批權、資源控制權掌握在政府手中。因此,遺產旅游地的價值認同帶有濃厚的國家政治權力色彩。權力的一個最重要來源是對資源的審批。遺產旅游地的價值在被認同前期,遺產要經過一套價值話語(DiscourseofValue)的判斷。價值話語,不僅僅只是進行簡單的語言描述,還也暗示了話語評判和所期望的顯示間的相互聯系,遺產是否被認同與保護直接受到其有沒有價值或者價值的多少來決定。“遺產”這個詞語自身也是一個意味深遠的價值話語,它具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所以,對遺產旅游地的價值認同,更多地表現為一系列的國家政治權力話語,它指引著決定著該遺產的走勢與將來。[4]
對于一個主權國家是來說,文化認同是其國家走向迅速發展之路的至關重要的橋梁。奈斯比特說,一個國家在不斷走向全球化之時,就會更加關注自己的文化符號和所體現出來的國家特征,國家的價值取向將會越來越傾向于展現與光大自身文化特質和自身的高價值遺產。[4]國家認同是需要通過一系列的文化符號建構來實現的,因此,入選為我國“世界遺產”、“首批國家級風景名勝”,“首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都是最能代表中國傳統文化符號特征的地域。
遺產旅游地的價值認同是各個民族對作為共同體的國家的情感依附和歸屬認知。各民族集體記憶的物質載體演變成我國如今的各類遺產旅游地。民族國家不僅必須擁有獨立自主的政治實體體制和明確的國家邊界線等,還必須具備共同的價值取向、共同的審美情趣、共同的道德規范等諸多內容的記憶性共同體。一個多民族國家的共同記憶來源于該國國內多元民族的歷史記憶的綜合與融合。[2]遺產成為民族認同的終極表現,它全面地反映了一個國家民族多元文化藝術的發展與形式,反映了一個國家或民族對自身特性的認同與融合。
遺產是一種“選擇性的歷史回憶”。它可以幫助人們追憶曾經的榮耀與光榮,強化歷史的成就感與自豪感。特別是在傳媒神話盛行的今天,現代傳媒將這種值得珍惜的歷史記憶加以進一步張揚、凸顯和強化。遺產旅游可以幫助政府影響公眾觀點,獲得公眾對國家目標的支持,形成對國家的良好印象,產生對遺產地所在國家的認同。傳播是貫通遺產旅游地和國家形象的一根中樞神經。遺產旅游地首先被作為傳播國家形象的載體來考查,是國家形象的傳播渠道和傳播語境;國家形象作為這種傳播的過程和結果,不在囿于跨國政治宣傳或后殖民主義話語的沖突范式,在遺產旅游地中展現的是另一種圖景。簡言之,遺產旅游地傳播的是自身語境定的國家形象。
(二)中觀影響因素
我國遺產旅游地價值認同的中觀影響因素涉及地方政府與遺產主管單位等組織層面。我國已大致形成九大類自然和文化遺產地管理體系,這些自然和文化遺產地的管理權限分別歸屬于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其中,國家林業局負責管理國家濕地公園和國家森林公園;住建部負責管理國家城市濕地公園和風景名勝區;國家國土資源部負責管理地質公園;國家文物局負責管理文物保護單位;國家旅游局負責管理A級旅游景區;水利部負責管理水利風景區。在九大類自然和文化遺產地管理體系中,“國家級風景名勝區”是含金量最高的牌子之一,由國務院直接審批。1982年第一批“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中本應有45個景區,但后來沒有張家界,這是由于張家界屬于林業局管轄,而主管單位當時不愿放手。北京大學旅游研究與規劃中心主任吳必虎說,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的管理權主要還在當地政府手中,而其他遺產系統的審批項目,用人權、管理權多集中在直屬部委。
地方政府、遺產主管單位成為遺產旅游地價值認同的因素另一重要原因在于:遺產具有政治性的暗示,遺產已經成為各級行政主管部門“業績”的重要考量標準。這表明,遺產成為地方政府與相關主管部門通過行政法規、行政管理、行政手段等實現良好業績來獲得政治上認同的重要工具。[2]在這一過程中,地方各級政府實現行政績效的巨大能量來源于大規模的群眾旅游,因為“遺產旅游”已經成為一個名符其實的風向標。旅游被視為引導遺產進一步發展的旗艦,遺產的價值認同是一種為了實現旅游目的而選擇的特殊認同方式。反過來,管理方面的成就感和行政事業的重要性又因旅游事業的發展得到強化。當行政管理把遺產旅游地看成一種品牌時,表現出遺產申報的積極性,從而加劇行政權力的運用。任何事物一旦被納入操作程序,便受到各種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約束。遺產的命運與地方政府行政化的發展和效力緊密聯系在一起,其原有特性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改變。
(三)微觀影響因素
微觀因素涉及遺產旅游地的社區層面,包括當地社區和相關企業等因素。每個遺產都具有“地方性”,這里的地方性是指遺產的地理位置與場所。地方社區會將其自身的遺產看作是他們自己的財產,而沒有關切財產的屬于全人類的世界性。[6]《世界遺產名錄》在“地方性”上的相關約定有:(1)相同的歷史或者文化構成;(2)在地理上的相同特點、相同類型的遺產;(3)在地質形態上,相同生物、地理、省份或相同生態系統類型構成,且是一個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密不可分的系列遺產。[7]也就是說,遺產是一類區域地方性資源,因而具有某種價值認同。
因此,尊重、強調、發揮遺產的社區主體價值是遺產旅游地被完好利用和保護的戰略之基石。遺產旅游地從申報、審核到成功后的旅游產業發展于保護都離不開當地社區居民的支持。如開平碉樓在遺產申報過程中,由于碉樓的產權歸居民個體所有,在他們沒有托管之前,政府無權對其進行必要的維修改造和相關的管理。因此,需要社區居民的良好配合將碉樓產權托管給政府進行管理。當地的企業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遺產旅游地的價值認同。如皖南古村落在世界遺產申報過程中,宏村的具體管理單位京黟旅游開發總公司對宏村申報世界遺產大力支持,并對編制保護規劃和整治村落環境給予經濟支持,對遺產申報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四)價值認同的影響機制
遺產旅游地價值認同的影響機制則可以解釋為遺產旅游地價值認同的各個影響因素和利益相關者及其相互間為達到共同目的或得到共同結果,彼此相互影響的一種聯合作用之原理。[8]我國遺產旅游地價值認同的宏觀因素之于中觀因素的影響,中觀因素之于微觀的影響,通過價值認同主體的參與深刻影響著我國遺產旅游地的價值呈現狀態,從而決定著我國遺產旅游地的價值認同,進而在宏觀和中觀因素疊加影響下構成了我國遺產旅游地的價值認同影響機制。同時,社區微觀因素和組織中觀因素交互作用,使遺產旅游地的價值認同呈現出國家內部的時序演變和區域之間的空間差異。從以上兩個層面的意義上來說,微觀因素對我國遺產旅游地價值認同具有輔助作用,而中觀因素是遺產旅游地的價值認同差異性成份的根因,宏觀因素則在我國遺產旅游地價值認同過程中處于決策地位。我國遺產旅游地的價值認同在接受宏觀、中觀和微觀三個尺度因素影響的同時,會通過對我國遺產旅游地價值呈現狀態的作用力而逐層對微觀、中觀和宏觀產生重要的反饋影響力,并把我國遺產旅游地推進到一個不同的發展階段,形成對我國遺產旅游地的價值認同的循環作用力。
四、結論
從以上分析可知,我國世界遺產入選標準以符合世界文化遺產標準顯著居多,且在時間序列上呈階段性特征。我國第一批國家級風景名勝區44處和首批24座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大多是以凸顯國家政治因素和傳統文化符號為主而入選。研究表明,我國遺產旅游地的價值認同是由國家權力層面宏觀因素、組織層面中觀因素和社區層面微觀因素共同作用形成的復雜循環反饋系統(如圖1)。國家權力層面宏觀因素包括國家政治文化、民族認同、國家形象樹立與傳播,對遺產旅游地的價值認同起決策作用;組織層面中觀因素包括起著重要的運行作用力的地方政府和遺產主管單位;社區層面微觀因素包括起輔助和支持作用的當地社區和相關企業。在現實實踐中,對我國遺產旅游地價值認同的影響因素還有眾多,如相關遺產專家、學者對遺產申報的啟動力,遺產旅游者的個體主觀認同等,可待進一步分析研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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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世界大戰后,隨著世界經濟的復蘇和城市化的迅猛發展,生態危機日益嚴重,能源危機,環境污染,水資源短缺、氣候變暖,荒漠化、動植物物種大量滅絕等各類相互聯系的危機日趨嚴重,直接威脅到人類的生存與發展,人與自然的和諧也面臨著有史以來最嚴峻的挑戰。20世紀50年代前后,不斷爆發的環境危機以及出現世界聞名的“公害事件”,敲響了環境保護的警鐘,人類開始重新審視自己與自然的關系。1953年,美國人類學家J.H.斯圖爾德(J.H.Steward)在《進化和過程》一書中,率先提出文化生態學的概念,文化生態學以人類在創造文化的過程中,與天然環境及人造環境的相互關系為研究對象,把握文化生成與文化環境的調試及內在聯系。這一時期,一些從事文化與自然遺產保護與研究的國際組織相繼成立,其中1948年成立的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1956年成立的國際文物保護與修復研究中心(ICCROM)、1956年成立的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ICOMOS)等逐漸在相關領域發揮重要影響。20世紀60年代以來,在地理學的理論方面,自然與人文的統一性已經在全世界得到確認。在人地關系方面,形成了人與環境之間的“和諧論”,從而奠定了現代地理學的統一性與綜合性。和諧論主張分析人與環境的關系,以謀求自然環境與人類生活間的協調,例如日本學者石田寬就曾提出“預防破壞景觀,建設一個和諧的景觀”的主張。
第一位喚起人們關注自然環境的是美國海洋生態學家R.卡森(R.Carson),她于1962年在《寂靜的春天》一書中提醒人們注意這樣的事實,即現代人由于濫用DDT及其它殺蟲劑,已經傷害許多生命,嚴重的改變了自然生態。人類再不節制,未來的春天將不再鳥語花香、熱鬧繽紛,而是一片死寂與靜肅。由于對環境脆弱本質和相互依賴的特點認識不足,人類正在以驚人的速度破壞著自然環境。20世紀60年代,美國經濟學家博爾丁(K.E.Boulding)發表《一門科學――生態經濟學》的論文,第一次提出生態經濟學的概念,形成以生態經濟效益,即生態系統和經濟體系相互作用的經濟效益為研究對象的學科,主張在人口,工業迅速增長,自然資源消耗加劇,生態環境遭到破壞,大工業和現代農業所造威的環境污染日趨嚴重的情況下,把經濟發展同環境,資源,生態結合起來研究其經濟效益。此時,原有的東方文明中人類與自然和諧相處的文化價值觀和生活方式重新引發人們的關注,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文化景觀和自然環境保護的重要性,并主張將其作為國家的重要職責。
20世紀60年代以后,與景觀和環境相關的概念開始出現在有關國際文件中,引起國際社會的普遍關注。1962年12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12屆會議在巴黎通過的《關于保護景觀和遺址的風貌與特性的建議》,第一次提出了保護景觀的目的,指出“為本建議之目的,保護景觀和遺址的風貌與特征系指保存并在可能的情況下修復無論是自然的或人工的,具有文化或藝術價值,或構成典型自然景觀的自然、鄉村及城市景觀和遺址的任何部分”。1964年5月,第二屆歷史古跡建筑師及技師國際會議在威尼斯通過的《關于古跡遺址保護與修復的國際》(威尼斯),第一次在文物古跡的保護中引入了環境的概念。指出:“歷史古跡的要領不僅包括單個建筑物,而且包括能從中找出一種獨特的文明,一種有意義的發展或一個歷史事件見證的城市或鄉村環境”。i969年,L.麥克哈格(L.McHarg)在《設計結合自然》一書中,從自然、歷史、人文的角度探討了環境問題,描述了自然過程如何引導土地開發。規劃設計結合自然理念的提出不僅是在理論上的重大突破,而且還標志著生態學方法第一次完整地引入了城市規劃之中。
隨著社會經濟和現代工業化的高速度發展,自然資源、人口、糧食和環境等一系列影響社會生產和生活的問題日益突出。同時,人類活動范圍的日益擴大,正在直接和間接地影響著生物圈。為了尋找解決這些問題的科學依據和有效措施,國際生物科學聯合會(IUBS)制定了國際生物計劃,1972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設立了人與生物圈(MAB)國際組織,開展森林、草原、海洋,湖泊等生態系統與人類活動的關系,以及農業,城市。污染等有關的科學研究。同年11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17屆會議在巴黎通過的《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世界遺產公約),第一次明確了“文化和自然遺產”的定義。其中“文化遺產”包括文物、建筑群和遺址,而遺址則指“從歷史、審美,人種學或人類學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人類工程或自然與人聯合工程以及考古地址等地方”:“自然遺產”則包括:“從審美或科學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由物質和生物結構或這類結構群組成的自然面貌,從科學或保護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地質和自然地理結構以及明確劃為受威脅的動物和植物生境區;從科學,保護或自然美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天然名勝或明確劃分的自然區域”。其中“文化遺產”中的“自然與人聯合工程”引起人們的深入思考。
1976年11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會議在內羅畢通過的《關于歷史地區的保護及其當代作用的建議》(內羅畢建議),第一次提出了“歷史和建筑地區”的概念,指出:“‘歷史和建筑(包括本地的)地區’系指包含考古和古生物遺址的任何建筑群。結構和空曠地,它們構成城鄉環境中的人類居住地,從考古、建筑,史前史,歷史,藝術和社會文化的角度看,其凝聚力和價值已得到認可。在這些性質各異的地區中,可特別劃分為以下各類史前遺址、歷史城鎮,老城區、老村莊。老村落以及相似的古跡群”。同時明確了“環境”和“保護”的定義,即“‘環境’系指影響觀察這些地區的動態、靜態方法的。自然或人工的環境”。在這層意義上,定必不僅涉及趨于靜態的文物,建筑物與遺址,還考慮到社會文化進程中的動態性以及歷史和建筑地區環境要素的延續性,而“‘保護’系指對歷史或傳統地區及其環境的鑒定,保護。修復。修繕,維修和復原”。之后,人類環境和文化遺產保護問題更加引起世界范圍的重視。
1977年12月,一些國家的著名建筑師、規劃師,學者和教授,在秘魯馬丘比丘山的古文化遺址,簽署了具有宣言性質的《馬丘比丘》。其中“文物和歷史遺產的保存和保護”部分指出:“城市的個性和特性取決于城市的體型結構和社會特征。因此不僅要保存和維護好城市的歷史遺址和古跡而且還要繼承一般的文化傳統”。在該的結束語中寫到:“古代秘魯的農業梯田受到全世界的贊賞,是由于它的尺度和宏偉,也由于它明顯地表現出對自然環境的尊重。它那外表的和
精神的表現形式是一座對生活的不可磨滅的紀念碑,在同樣的思想鼓舞下,我們純樸的提出這份”。這一在文化景觀遺產地誕生的莊嚴,無論對城市規劃領域的觀念更新,還是對文化遺產保護范圍的擴展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恰好也在1977年,《實施世界遺產公約的操作指南》(操作指南)作為《世界遺產公約》的實施細則予以公布,明確提出了評價世界文化遺產和自然遺產突出的普遍價值的標準及其真實性、完整性和相關管理要求。在理論界,J.D.西蒙茲(J.D.Simonds)在《大地景觀》(1978)中全面闡述了生態要素分析方法、環境保護,生活環境質量提高,乃至于生態美學的內涵,從而把生態景觀研究推向了“研究人類居住空間與視覺總體的高度”。
1980年8月,在東京召開的第24屆國際地理大會上,大會主席倫敦大學教授M.J.懷斯(M.J.Wise)在開幕詞中指出,“在今日世界人口日增,環境急劇,資源匱乏和自然災害頻仍的處境中,如何協調自然環境和人類文化生活的關系,已成為國際地理學界所面臨的主要研究任務”。美國未來學者A.托夫勒(A.Toffler)于1980年出版了《第三次浪潮》,認為人類已經經歷了兩次巨大的變革浪潮:第一坎是農業革命。第二次是工業革命,而電腦的發明標志著人類進人了第三次浪潮,即信息革命時代,并將從根本上影響人們的生產方式、政治準則、生活方式、社會傳統及意識形態等。美國經濟學家J.奈斯比(J.Naisbitt)于1982年出版了《大趨勢――改變我們生活的十個新方向》,提出了未來社會的十個發展方向。在諸多學派中,人文主義學派強調城市空間秩序最終是生態秩序的產物,人類社會在生物學和文化的兩個層面上被組織,從而發生著類似于生物界的競爭,淘汰,演替等過程。生態主義學派強調城市是一種生態系統,人的生活要從自然界的背景中得到理解。因此人不再是中心,而只是自然界的一個組成部分,人類必須放棄那種認為科學和技術能夠解決所有問題的錯誤想法,變得謙虛、溫和與適度。這些思想反映了人與自然的關系從尊重順應,到控制征服,到保護利用,直至上升到和諧共處的演進過程,啟發人類在獲得改造世界巨大能力的同時,應謀求更加理想的人居環境。1984年,M.荷夫(M.hough)在《城市形態和自然過程》中重點論述了城市的自然演進過程與城市空間營造的關系問題。
以上國際文件中的定義,理念和相關學者的研究成果、思想,成為文化景觀概念形成與發展的理論基礎,在文化景觀遺產保護中起到了重要作用。1984年召開的世界遺產委員會第8屆會議上,關于文化景觀的概念已經予以提出并討論。會議指出“純粹的自然地已經十分稀少,更多的是在人為影響之下的自然地,即人與自然共存的區域,這些區域中有相當一部分具有重要的價值”;“應將‘文化’與‘自然’同等看待,力求避免兩級化;《世界遺產公約》目的不是‘選定’景觀,而是在一個動態的和演變的框架中保護遺產地的和諧與穩定,更深層次的含義就是使人們逐步意識到文化與自然之間的相互依賴關系”。1987年10月,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第8屆全體會議,在華盛頓通過了《保護歷史城鎮與城區》(華盛頓),該“涉及歷史城區,不論大小,其中包括城市,城鎮以及歷史中心或居住區,也包括其自然的和人造的環境。除了它們的歷史文獻作用之外,這些地區體現著傳統的城市文化的價值”。《華盛頓》列舉了歷史地段應該保護的內容,其中包括地段和街道的格局和空間形式:建筑物和綠化,曠地的空間關系:地段與周圍環境的關系,包括與自然和人工環境的關系等涉及文化景觀的內容。從這些內容看,歷史地段保護更關心的是整體環境,強調保護和延續其中人們的生活。該還歸納了保護歷史地段共同性的問題,指出“今天,由于社會到處實行工業化而導致城鎮發展的結果,許多這類地區正面臨著威脅,遭到物理退化、破壞甚至毀滅”。
在我國,近代人文地理學和經濟地理學,是在20世紀20~30年代,通過外國傳教士和我國派往的留學生而陸續傳入國內。1926年迄至1949年,在先后成立的+多所大學地理系內系統地進行講授,其中以法國人文地理學家J.白呂納(J.Brunhes)為代表的人地相關論和以英國經濟地理學家L.D.斯坦普(L.D.Stamp)為代表的經濟地理思想具有廣泛的影響。前者認為人對人地關系的形成具有選擇的可能和自由,而后者倡導經濟地理應用于城鄉規劃。在這一時期我國的理論刊物上發表的一些有關人口分布、土地利用,農業分區,城市地理,邊疆勘察、地區綜合考察,以及人文景觀等方面的著作,表明人文地理和經濟地理研究工作相互交錯。但是,此后的一些年代里“除經濟地理學、人口地理學、城市地理學和歷史地理學以外的人文地理學其他的分支均被視為唯心主義學術思想而一概摒棄”。特別是隨著經濟建設和大規模基礎設施建設,要求摸清各地區生產布局。流域區劃,鐵路選線,區域規劃,農業區劃以及建設條件,資源儲量,生態環境等方面情況,為經濟地理學的發展開拓了更為廣闊的道路,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有利條件。于是就出現了人文地理學和經濟地理學一衰一盛迥然不同的局面,這種現象一直延續到“”結束。
近30年來,“景觀”和“文化景觀”的概念,在人文地理學、經濟地理學、歷史地理學、人口地理學、區域地理學等學科中被廣泛應用,并對其定義與內涵進行了系統的考證與闡釋。譚其驤先生推動了我國沿革地理和歷史地理學的發展,對我國民族遷徙和文化作了大量的研究。他主編的《中國歷史地圖集》,以歷史文獻資料為主,吸取了考古等方面的研究成果。李旭旦先生是我國現代人文地理學奠基人,同時致力于區域地理學等方面的研究,他強調人文地理學的理論基礎是“人地關系論”,研究的目的是謀求人地關系的協調。認為“文化景觀是地球表面文化現象的復合體,它反映了一個地區的地理特征”,主張從研究文化景觀來分析人地關系。侯仁之先生倡導以現代地理學的方法,研究中國歷史地理。幾十年來,他孜孜不倦地探索北京城市起源、城址變遷,園林營建、水源開發利用,地下古河道復原及城市平面布局特點等,對北京城市規劃建設不斷提供科學的依據。早在1950年,候仁之先生就曾建議將大學歷史課中的“中國沿草地理”改名為“中國歷史地理”,認為歷史地理學的任務是探討一個地理環境在“過去”和“現在”之間發展演交的規律。1962年,他發表了《歷史地理學芻議》一文,進一步闡明了現代歷史地理學的學科性質。研究方法及與傳統沿草地理的重要區別,使其發展成為一個新的學科。在以后的數十年間,他先后出版
了《歷史地理學的理論與實踐》、《歷史地理學概述》等專著,為這一學科的建立,發展做出了杰出的貢獻。侯仁之先生這一理論體系的闡述,從一個側面表明了我國現代文化景觀遺產研究的獨立探索。
上述眾多學者的學術研究成果皆成為文化景觀遺產概念的思想基礎。同時,我國關于區域社會和歷史文化的研究成果也頗為豐富,早在20世紀30年代,冀朝鼎先生就在《中國歷史上的基本經濟區與水利事業的發展》中提出了“基本經濟區”的概念,探討了歷史上各個時期的基本經濟區分布情況,并認為它們是我國歷史上統一與分裂的經濟基礎和地方區劃的地理基礎,實際上也與文化發展演變的區域特性是基本一致的。李旭旦先生在《人文地理學導論》中指出,“長期以來,地理學科總是分成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兩大互相密切聯系的組成部門。但近30余年來,我國一直按照1950年代蘇聯一部分地理學者的片面論述,把地理學分裂成自然地理和經濟地理兩門各自獨立的學科,不僅割裂了自然與人文現象的客觀聯系,還把人文現象的研究局限于經濟上的生產配置這一狹隘的范疇之內”。今天“人文地理學正和新興的環境科學、生態科學,區域科學與行為科學相結合,力求在解決世界性資源短缺,人口危機、自然災害、環境污染與生態平衡等重大社會問題上作出貢獻,從而促進了人文地理學在方向內容與方法上的創新”。譚其驤先生也在1980年代提出“不能籠統地,簡單地談論中國文化,而在任何時代,都不存在一種全國共同的文化,文化的地區差異應予以足夠的注意”。
在考古學研究方面,經過幾代考古學家的努力,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考古學的年代譜系,在全國各地就已經基本建立并逐步得到完善和細化。長期以來,人們稱黃河為中華民族的母親河,視黃河流域為中華文明的發祥地,將中原地區作為中華文明的核心。最近20年的一系列考古發現,迅速擴展了人們的視野,面對各地不斷涌現的史前時代的城址、祭壇、大墓,大型夯土建筑基址,精美的玉器、陶器和漆器,人們看到了中華遠古文化的多源和多彩,看到了中國文明起源過程的新層面,也了解到中華民族大家庭的形成之久遠,成份之復雜。“多元一體”是我國文明起源、發展的重要特征,地域之間的差異以及千絲萬縷的聯系,無疑是認識區域文化的一個重要思路,也是區域文化遺產保護和發展的重要支撐。基于“多元一體”的文明進程,以及與此密切相關的復雜多樣的自然地理單元,考古學、歷史學。地理學家們對我國豐富多彩的地域文化開展了深入的考察和研究工作。除此宏觀的地域文化研究之外,還有不少著眼于具體文化現象的歷時性或共時性區域研究成果,為深入了解我國文化遺產的區域特性,以及發展演變的時空背景提供了堅實的學術基礎,也成為我國文化景觀研究的重要方法。
“20世紀70~80年代是中國考古學發展走向成熟的轉折期,經過60年代的摸索和解悟,終于找到一條中國特色的考古學發展道路,一個帶根本性的學科理論,這就是中國考古學文化區系類型學說”。考古學家蘇秉琦先生著眼于各地的文化淵源、特征和發展道路,從全國范圍將中國史前考古學文化分為六大區系,即以燕山南北長城地帶為重點的北方;以山東為中,己、的東方:以關中(陜西)、晉南,豫西為中心的中原,以環太湖為中心的東南部;以環洞庭湖與四川盆地為中心的西南部;以鄱陽湖――珠江三角洲一線為中軸的南方。在此基礎之上,他提出了著名的“考古文化區系類型說”,即“區是塊塊,系是條條,類型是分支”,既指明了文化的區域差異,也闡述了文化的歷史傳承。這一學術思想在考古學界產生了重大影響,并帶動了國內區域考古學的深入發展,嚴文明先生曾論及中國史前文化的統一性與多樣性,將中國考古學文化劃分為中原、甘肅,山東,燕遼,江浙和長江中游六大文化區。張光植先生也曾將龍山時期文化劃分為相互關聯的山東,良渚、黃河中游、齊家河。清龍泉五個區。這些都是基于史前考古學文化特征而進行的區劃研究,在某種程度上也反映了文化的區域性。上述考古學文化的劃分,本身就說明了中國文化內涵豐富多采,正如蘇秉琦先生言簡意賅地概述為“滿天星斗”。
文化景觀遺產的探索與國際共識
隨著人們對世界文化遺產內涵和價值認識的逐步深化,促使人們從更廣闊的視野、更深入的角度去分析和梳理文化遺產之間的內在聯系,探索和建立新的文化遺產類型和相應的保護方式,手段、體系,受到關注與保護的文化遺產類型也在不斷擴充,例如“歷史城鎮”、“傳統村落”,“運河遺產”和“文化線路”等特殊的文化遺產類型。這些新型文化遺產的共同特點,都體現出文化與自然兩者的密切關聯和相互結合,世界文化遺產開始呈現出多元化的價值,并擁有了更為深刻的涵義。1987年,世界自然保護聯盟考察我國申報項目――泰山時,發現泰山不同于一般世界遺產項目的獨特價值,即它不僅符合世界自然遺產的標準,也同時符合世界文化遺產的標準,促使了在世界遺產類別中,“世界文化與自然雙重遺產”這一新類別被認可。文化景觀遺產概念的最終確立源自于世界文化遺產的保護。1992年10月,世界遺產中心會同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與世界自然保護聯盟,在法國的拉貝第皮埃爾召開關于將“文化景觀納入《世界遺產名錄》”專題研討會。這是文化景觀遺產在邁向世界文化遺產的道路上具有重要意義的會議。為了適應文化遺產的整體區域與多樣化類型,來自各成員國的專家分別對《操作指南》提出修改意見,討論了新修訂的文化遺產評估標準,并總結出文化景觀遺產的定義、分類和提名等方面規定,建議將杰出的文化景觀遺產納入《世界遺產名錄》的體系之中。
1992年12月,在美國圣菲召開的世界遺產委員會第16屆會議上,決定將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文化景觀遺產納入《世界遺產名錄》。至此,在《世界遺產公約》公布120年后,世界文化遺產的體系中增加了“文化景觀遺產”這一新的類型。文化景觀遺產的確立意義重大,使人類和自然相互依存,相互影響的關系在文化遺產中得到具體的體現。其背景是城市化發展進程不斷加快,人們生存環境日益遭到破壞,人類需要保存土地利用的歷史和遺跡,維持生物的多樣性,實現人類與自然和諧健康的發展。根據《世界遺產公約》第一條的內容,世界遺產委員會認為,文化景觀遺產代表著“自然與人類聯合工程”,具有多種多樣的形式,兼具文化遺產與自然遺產保護的要求與特性。長期以來,世界遺產始終在“文化”與“自然”兩個支點之間尋求平衡,而文化景觀遺產將文化與自然兩種因素聯系起來,促進了它們之間的平衡與穩定。“文化景觀”是指自然與人類創造力的共同結晶,反映區域的獨特的文化內涵,特
別是出于社會、文化、宗教上的要求,并受環境影響與環境共同構成的獨特景觀。“文化景觀”也是從較大的范圍、較充分的規模去發現和認識在某種特定環境中人的創造和生存狀態。
自1992年文化景觀遺產正式確定為世界遺產中的特殊類型以來,人們的認識發生了許多變化,對于人類與自然的關聯,被明顯重視起來,衡量世界遺產突出的普遍價值的評估標準也經歷了多次改變與調整。其中,許多實質性的進展與文化景觀遺產類別的納入,以及對其不斷深入的思考直接相關。文化景觀遺產的確立使世界遺產更具平衡性和代表性,也使世界遺產所代表的自然與文化,人類與環境、物質與非物質遺產之間的關系更加全面和深刻。在《實施世界遺產公約的操作指南》的附錄中,把文化景觀分為“由人類有意設計和建筑的景觀”,“有機進化的景觀”和“關聯性文化景觀”三種類型。“由人類有意設計和建筑的景觀”包括出于美學原因建造的園林和公園景觀,它們經常(但并不總是)與宗教或其他紀念性建筑物或建筑群有聯系。“有機進化的景觀”它產生于最初始的一種社會,經濟、行政以及宗教需要,并通過與周圍自然環境的相聯系或相適應而發展到目前的形式。“關聯性文化景觀”以其與自然因素,強烈的宗教,藝術或文化相聯系為特征,而不是以缺失文化的物證為特征。文化景觀遺產作為連接文化與自然的紐帶,更加體現出“人類長期的生產,生活與大自然所達成的一種和諧與平衡,與以往的單純層面的遺產相比。它更強調人與環境共榮共存、可持續發展的理念”。
1993年lO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德國都柏林舉行“有關具有突出世界價值的文化景觀的專家會議”,提出了“未來行動計劃(文化景觀)”。該行動計劃總結了有關提供“成員國在確認,評價,提名和管理文化景觀進八《世界遺產名錄》的資格方面的指導”,以及準備“對文化景觀進行專題研究”的建議。1994年,世界遺產委員會第18屆會議提出建立具有代表性與平衡性《世界遺產名錄》的“全球戰略”。并認為主題研究可以作為建立具有代表性的《世界遺產名錄》的有效方法。人們意識到,歐洲建筑與宏偉,壯觀的人造景觀等古跡在《世界遺產名錄》中占據優勢地位,而具有深度,復雜度和與環境建立多樣化聯系的傳統文化卻鮮有代表。而這種不平衡性正是由于過去將“文化”與“自然”遺產過于簡單地一分為二所造成的,新納入的文化景觀遺產顯然可以作為調整失衡的杠桿。同時,《實施世界遺產公約的操作指南》本身也在不斷根據《世界遺產公約》的精神和文化遺產保護的實踐進行調整和完善,逐步擴充世界遺產的類型及其所代表的普遍價值。1977年~2005年間,《操作指南》先后修改達17次。在文化遺產的保護要素方面,從重視單一文化要素的保護,向同時重視由文化要素與自然要素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綜合要素保護的方向發展。例如兼具文化和自然復合特征的“文化與自然雙重遺產”、由文化要素與自然要素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文化景觀遺產,均成為國際社會探討加大保護力度的對象。
另一方面,在國際景觀生態學會(IALE)與美國地理學家協會(AAG)舉辦的大型學術活動中,都有景觀與文化的專題討論會。1994年在美國地理學家協會第90屆年會上有“文化研究在地理學中的應用:神話,景觀、通訊”專題報告會;1994年世界自然保護同盟(IUCN)大會提出,要利用景觀生態學原理來規劃和管理土地資源,促進文化景觀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1995年國際景觀生態學會大會上對景觀類型與人類活動特征、景觀建設的量化因子、21世紀的文化景觀、持續發展與文化景觀等命題都有所涉及。1999年,美國學者霍納蔡夫斯基(Honachefsky)提出“生態導向”的概念。他認為美國城市的無序蔓延及其對生態環境破壞等問題的出現,是因為將土地的潛在經濟價值置于生態過程之前所致,因此提出“生態優化”的思想。這一思想迅速在全球范圍內得到積極響應,并開始從“生態優化”所強調的單純“保護”,向利用生態來引導區域開發的“生態導向”思想方向發展。在這一思想推動下,美國在區域開發中開始推行“精明增長”計劃,提出了控制城市蔓延,保護農地,保護生態與社會人文環境、繁榮經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精明增長目標。精明增長作為一種旨在平衡發展與保護關系的區域發展模式,在全球范圍內得到了積極的響應。
在此期間,一系列相關問題的國際公約和文件相繼問世,成為人們步入21世紀的共同行動綱領,標志著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發展成為全球共識。例如1996年聯合國第二次“人類住區”會議,發表了《伊斯坦布爾宣言》,2001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31屆會議通過了《世界文化多樣性宣言》。我國也制定并公布了《中國21世紀議程――中國21世紀人口。環境與發展白皮書》,將可持續發展作為基本國策之一。21世紀人類進入“生態時代”,生態思想成為人們解決所有與生命現象有關問題的具有普遍意義的指導思想,在這一背景下,強調人類與自然和諧相處的文化價值觀和生活方式極為重要。同時,在21世紀,國際上已將生物多樣性的三個層次,即基因、物種和生態系統,拓展為包含景觀在內的四個層次,文化景觀被放在重要位置,并賦予崇高的使命。文化景觀既是“生物多樣性的最后儲藏所”,也是文化遺產保護不可或缺的內容,既是反映過去人類土地利用的歷史和遺跡的證據,也應該成為人類土地持續利用的樣板,并為人類提供享受美和愉快以及自然與文化多樣性的機會。
隨著文化景觀遺產進入世界遺產范疇,對其進行有效管理逐漸引起人們的關注。事實上,經過幾十年的探索,各國將文化遺存的區域保護與國家和地方的文化和生態建設,社會發展等結合起來,帶有預見性的劃定相關文化遺產保護區,為城市規劃,政府管理、土地利用等密切相關的部門預先提供科學決策的依據,以及新的保護和管理思路,為區域整體協調發展戰略提供有力支撐,取得了許多成功的經驗。例如美國最早通過設立“國家公園”(nationalpark)制度,堅持文化景觀遺產保護的公益性、完整性、科學性,將重要的文化景觀遺產地收歸國有,完整地保留了大面積的、類型豐富的國家財富;在意大利,一般強調不改變文化遺址現狀,尤其重視環境要素的保護,例如在龐貝遺址的保護中得以充分體現;在英國約克郡曾通過“地下古跡分布圖”的編制為保護對策提供了科學的依據,從而免遭大規模城市建設的破壞,在日本,通過國家,地方立法,由中央。地方政府保護實施,使得京都和奈良等地作為歷史史跡保護區被整體保護下來:在德國,結合現代航空測量,遙感技術,頻繁對國土范圍內的文化遺存進行普查。
文化景觀遺產保護理論和方法的
形成經歷了較為復雜的過程,進入20世紀后逐漸達成共識。2001年2月,來自南亞、東亞和東南亞的考古,建筑、市鎮規劃及遺產地管理等領域的專家相聚越南會安,參加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發起的研討會,探討建立和頒布最佳保護范例的區域性標準,以確保亞洲遺產地的內在價值得到應有的保護。會議強調了遺產在可持續發展中的重要作用,認為“在亞洲,天然和人造遺產不僅與其自然地理和文化環境有著不解的聯系和淵源,同時也是更多非物質性文化傳統的表現背景。因此,與會專家尤其強調了自然遺產地,非物質遺產和文化景觀的保護規范間的相互關聯性”。針對文化景觀,會議認為“文化景觀是指與歷史事件。活動,人物相關或展示出了其他的文化或美學價值的地理區域,包括其中的文化和自然資源以及野生動物或家禽家畜”。與會專家認為“文化景觀反映了不同文化的有機哲理和觀點,必須得到了解和保護”。同時,“文化景觀并非靜態。保護文化景觀的目的,并不是要保護其現有的狀態,而更多的是要以一種負責任的。可持續的方式來識別,了解和管理形成這些文化景觀的動態演變過程”。2005年12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會安通過了《會安草案――亞洲最佳保護范例》。
2003年7月,在巴黎召開的世界遺產委員會第27屆會議期間,曾就擬在維也納“中央車站項目”場址建造三棟高層塔樓的問題,以及就世界各地歷史性城市,包括世界遺產城市及其附近,出現的高層建筑建設這一常見問題展開了辯論。經過辯論,世界遺產委員會要求世界遺產中心就這一問題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研究。2005年5月,主題為“世界遺產與當代建筑――管理具有歷史意義的城市景觀”的國際會議在維也納召開。會議實地考察了維也納歷史城市景觀的保護狀況。維也納的歷史城市景觀以中、低層公寓樓為特點,樓房普遍為4―6層,整個城市的屋頂采用19世紀古典主義建筑風格,形成協調的城市文化景觀。教堂和其他宗教建筑的穹頂和尖頂,從城市的各個角度清晰可見,發揮著地標性建筑的作用。而建造于20世紀50~70年代的幾棟高層辦公建筑,由于位于歷史中心的邊緣地帶,當時并沒有被視為對城市文化景觀的侵擾。2001年,維也納歷史中心列入《世界遺產名錄》,提高了市民對城市文化景觀價值的認識,他們對新的高層建筑可能對城市輪廓線和文化景觀遺產產生的影響提出質疑,并由此引發了世界遺產委員會的關注。維也納會議還討論了有關北京、加德滿都。科隆、里加、波茨坦,阿維拉和危地馬拉城等世界遺產城市的高層或當代建筑的案例,這些城市一直在不斷投資興建新的基礎設施、住房和辦公場所,且這種現象會持續下去,并進而對城市文化景觀構成長期威脅。
維也納會議討論的焦點包括,如何協調歷史文化名城或歷史地區與現代化建設的關系:如何在滿足持久投資需要的同時不破壞城市的歷史特點和文化特征;如何確定文化景觀可以接受的變化限度,如何建立適用的評估和評價標準等問題。會議形成了《保護具有歷史意義的城市景觀備忘錄》(維也納備忘錄),并提交世界遺產委員會第29屆會議通過。《維也納備忘錄》是一份具有歷史意義的文件,它側重于當展對具有文化遺產意義的城市整體景觀的影響,其“歷史城市景觀”的概念超出了以往國際和相關建議中通常使用的“歷史中心”,“整體”或“環境”等傳統術語的范圍,涵蓋的區域背景和景觀背景更為廣泛,綜合考慮了當代建筑、城市可持續發展和文化景觀完整性之間的關系,被視為提倡采取綜合方法維護城市景觀的重要聲明,并作為《內羅畢建議》的補充性區域級指南。在此基礎上,2005年lO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15屆《世界遺產公約》締約國大會在巴黎通過了《保護具有歷史意義的城市景觀宣言》,宣言“強調將當代建筑恰當地融入歷史城市景觀中的必要性,并強調在計劃進行當代干預時開展文化或觀賞影響研究的重要性,宣言要求各締約國”將《維也納備忘錄》中確定的原則納入各自的遺產保護政策”。
在2005年版的《實施世界遺產公約的操作指南》,對一直以來沿用的文化遺產和自然遺產的相關標準進行了合并,規定,“如果遺產符合下列一項或多項標準,世界遺產委員會將會認為該遺產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1、代表人類創造精神的杰作;2,體現了在一段時期內或世界某一文化區域內重要的價值觀交流,對建筑、技術,古跡藝術,城鎮規劃或景觀設計的發展產生過重大影響:3,能為現存的或已消逝的文明或文化傳統提供獨特的或至少是特殊的見證;4,是一種建筑,建筑群,技術整體或景觀的杰出范例,展現歷史上一個(或幾個)重要發展階段:5、是傳統人類聚居。土地使用或海洋開發的杰出范例,代表一種(或幾種)文化或者人類與環境的相互作用,特別是由于不可扭轉的變化的影響而脆弱易損;6,與具有突出的普遍意義的事件、文化傳統、觀點,信仰,藝術作品或文學作品有直接或實質的聯系:7,絕妙的自然現象或具有罕見自然美的地區,8、是地球演化史中重要階段的突出例證,包括生命記載和地貌演變中的地質發展過程或顯著的地質或地貌特征,9,突出代表了陸地、淡水、海岸和海洋生態系統及動植物群落演變,發展的生態和生理過程;10,是生物多樣性原地保護的最重要的自然棲息地,包括從科學或保護角度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瀕危物種棲息地。
二、征文范圍和題綱
(一)武當內家拳功理功法挖整
1、各門派新整理傳統套路(包括拳、械、功)。
2、各門派功法拳理介紹,習拳心得和體悟。
3、各門派歷史源流,前賢宗師的傳記及奇聞軼事。
(二)武當內家拳法發展戰略研究
1、武當武術發展現狀、存在的問題及對策;2、武當武術產業、市場研究;3、武當武術旅游經濟開發的研究;4、內家拳法競技技術的開發研究;5、武當內丹養生功的開發研究;6、太極拳競技規則研究;7、武術器械、服裝、培訓、書刊場地開發應用研究;8、道教圣地、太極祖庭的建設構想;9、振興中華傳統武術的方略;10、武當武術的基本功能研究;11、武當內家拳法普及推廣的基本措施;12、武當聯誼大會制度化研究;13、各派太極拳向海外推廣的經驗;14、各門派怎樣盡快普及推廣本門功法,迅速壯大本門派隊伍;15、傳統武術技術的提高途徑。
以上題綱僅供參考使用,作者可圍繞弘揚、繼承、發展中華武當武術文化,自定自選論文題綱和內容。
三、論文要求
1、每篇論文一般不超過6000字。
2、論文形式不拘,綜合、專題、典型調查、研究報告等均可,但要求論文的論點要清晰明確,證據、材料要充分,并力求在理論與實踐相結合上說明問題。
3、本次大會征文應為原創之作,不接受在全國性會議上作為交流的論文,不接受在有書刊號的正式出版物上發表過的論文。
4、每篇論文應詳細寫明作者姓名、工作單位、通訊地址、郵政編碼及聯系電話。
5、每篇論文用A4紙打印一式二份,隨評審報名費100元及報名登記表,于2007年8月30日前寄大會組委會。
地址:湖北省丹江口市武當雜志社馬丹良 收
郵編:442700聯系電話:0719―5223531
四、獎勵辦法
1、凡寄送論文者,均為大會正式代表,可享受大會優惠待遇,參加大會一切活動。
2、經大會組委會、專家評審組評審,錄取一、二、三等獎,發給獎金200~500元,頒發證書。未評上獎的論文,均發給優秀論文獎,頒發證書。
3、優秀論文可先在《武當》雜志上發表,后結集出版發行。
4、獲獎論文作者,可優先參加特別推廣貢獻獎評選活動,經評審發給特別貢獻獎,授予“武當百杰”榮譽稱號。
5、大會向與會每位作者贈送武當精美紀念品一份。
五、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一、概念的界定及其研究價值
高中地理教學內容不僅跨越自然地理、人文地理和區域地理三大領域,還注重區域特征及人類與地理事物在地球上出現、發展和分布的相關規律。在教學中既要培養學生的自然科學素養,又要培養學生的人文素養,二者缺一不可。
世界遺產是指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世界遺產委員會確認的人類罕見的、目前無法替代的財富,是全人類公認的具有突出意義和普遍價值的文物古跡及自然景觀。多元文化教育是指重差異的一種泛文化學習。它克服了人類面臨的文化狹隘、民族狹隘、區域與制度狹隘等困境,揭示了人們對文化多樣性與文化多元選擇的認知。在高中地理教學中,可以通過世界遺產教育引導學生對多元文化的學習和理解,使學生認識不同文化的平等地位;進而從全人類的角度出發,認識不同文化的多元一體性,主動投入到世界遺產的保護及人類文化的傳播與弘揚行動中,最終成為促進世界和平與發展的生力軍。
二、世界遺產教育資源挖掘的意義
世界遺產不僅是我們從祖先手中繼承的稀世珍寶,更是我們從子孫后代手中暫借來的后世財富。但是由于歷史的變遷和人類活動的影響,不少珍貴的文化和自然遺產受到歲月的侵蝕或遭到人為的破壞,有的已瀕臨危險。因此加強世界遺產保護已成為國際社會刻不容緩的任務。為了讓子孫后代了解目前的現狀,學校教育應成為世界遺產教育的重要的陣地。
隨著歷史的發展,世界遺產在物質與精神兩方面都成為指引我們未來發展方向的坐標。這些珍貴的遺產是我們文化的基點、靈魂的依托和精神的歸宿。它既幫助我們了解自己成長的歷程和發展的方向,也幫助我們了解整個世界。這些遺產的相互交融,告訴我們自然與人類文明互動的永恒故事,成為我們進步和創新的源動力。
三、世界遺產教育資源挖掘的方案和措施
(一)世界遺產教育資源挖掘的方案
世界遺產是自然旅游資源和人文旅游資源的頂極品牌,但它的價值不局限于旅游方面,還具有極高的生態環境價值和民族文化價值。根據高中地理教學內容結合國家地理課程標準確定的價值追求取向,確立以引導學生學會欣賞世界遺產(二)世界遺產教育資源挖掘的措施
在實際地理教學中,選擇和運用有針對性的世界遺產內容及恰當的教學方法則成為能否達到教育教學目標的關鍵。教學實踐證明,以下幾種措施引入世界遺產收到的效果比較好。
1.小課題研究法。小課題研究法,就是在地理教學活動中引導學生把地理事物或地理現象形成過程及其相應的地理環境發生、發展變化的相關內容,作為問題的切入點,引入世界遺產相關內容,作為一個小課題研究對象,讓學生自行組成研究小組,開展合作學習,最終讓學生以世界遺產的相關內容為載體,以專題匯報形式集中交流各自的研究成果。實踐證明,在涉及自然地理教學內容時,可以充分挖掘世界自然遺產中的相關內容,往往能收到很好的教學效果。
2.專題講座法。專題講座法是地理教師根據新課程學以致用的教學理念以及理論和實際有機結合的原則,由不同地理教師結合高中地理教學中相關的教學內容引入相關的世界遺產,以大量的資料如圖片、文字、影視資料向學生呈現中外不同的世界遺產的主題報告,學生聽完講座后交流感想,撰寫心得體會。
3.旅游活動法。這里所說的旅游活動,并不是指帶領學生去游歷名山大川,而是提倡在日常的地理教學活動中開展一系列以旅游為主題的相關活動,如設計一條本地“一日游”的旅游路線,模擬導游,從旅游景觀欣賞的角度說明設計思路;再如請老師和同學展示自己收集的旅游圖片或資料,結合自己的旅游經歷,與同學交流欣賞旅游景觀的親身體驗等。實踐證明,以世界遺產為平臺,以旅游活動為主題的學生參與性活動,能取得更有效的教學效果。
4.鄉土調查法。鄉土調查法是指通過對家鄉所在的省、市、縣、鄉等地區相關的自然遺產和文化遺產或非物質文化遺產作調查、總結,并通過模擬旅游或主題匯報或校內板報宣傳或校園網站的形式與廣大同學作交流。
四、結語
2.京杭大運河的申遺現狀、價值和保護阮儀三,王建波,RuanYisan,LiJianbo
3.文明的空間聯系:大運河、新安江和徽杭古道構建的徽商文化線路冬冰,張益,謝青桐,DongBing,ZhangYi,XieQingtong
4.吸納、平等化與城市社區重構——泗塘街道虎林苑調查張樂天,ZhangLetian
5."三坊七巷"文化資源的生態型開發張鷹,ZhangYing
6.深圳觀瀾貴湖塘老圍調查研究——兼論客系陳氏宗族對寶安類型民居的改造吳翠明,WuCuiming
7.論傳統民居的保護(上)雍振華,YongZhenhua
8.論黟縣古村落民居藝術與古民居保護宮強,臧麗娜,GongQiang,ZangLina
9.歷史文化名城全面整體保護初探——以九江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為例艾其斌,AiQibin
10.城市化與城市發展——朱學勤教授訪談錄
11.石頭古村落——井陘于家村羅香,luoXiang
1.世界遺產發展趨勢與挑戰應對童明康,TongMingkang
2.長沙歷史文化特色與宜居城市研究張劍飛,ZhangJianfei
3.論國內開發區的發展路徑及衍生效應張建華,ZhangJianhua
4.中國城市化六十年:過程、特征與展望周蜀秦,ZhouShuqin
5.論揚州"山水城市"朱鑫禹,孫云壽,ZhuXinyu,SunYunshou
6.大理名城保護的發展戰略宋偉軒,SongWeixuan
7.希臘文化遺產保護若干法律與實踐的啟示方競成,FangJingcheng
8.資源觀視野下的歷史文化脈絡——基于遂安古城的姜家商業街建設范霄鵬,袁媛,FanXiaopeng,YuanYuann
9.論傳統民居的保護(下)雍振華,YongZhenhua
10.勇敢務實機變——閻崇年研究員訪中國名城 談錄
11.提籃橋舊事羅香,LuoXiang
1.城市的魅力孫家正,SunJiazheng
2.上海模式及全球城市未來發展戰略(上)周振華,陳向明,盧漢龍,于海,彭希哲
3.南京城南歷史城區保護的回顧與反思——借鑒法國歷史地段保護經驗劉正平,宣瑩,LiuZhengping,XuanYing
4.論劍門蜀道文化線路的保護(上)付文軍,FuWenjun
5.不同經濟和社會文化背景下的建筑形態——客家圍屋與徽州村落的比較江盈盈,賈倍思,JiangYingying,JiaBeisi
6.推進宣城旅游加快融入長三角旅游圈夏月星
7.融入"世博"躋身"世博"王滄江
8.對接世博共謀發展王建軍
9.融入長三角壯大瓷都游盧正大
10.抓住世博會契機加速池州旅游發展新突破胡德忠
11.接軌世博提升臺州旅游品牌影響力陳連清
12.論全球金融危機背景下運河城市的旅游發展——以瑞士伯爾尼為例亞歷山大·薩帕特,AlexanderTschappat
13.大運河線性文化遺產的旅游開發——以邢臺運河旅游開發為例劉大群,LiuDaqun
14.閩中土堡的建筑特色探源戴志堅,曾茜,DaiZhijian,ZengXi
15.論南通民居的包容性徐永戰,XuYongzhan
16.傳統文化與當代教育的碰撞——錢文忠教授訪談錄
17.龍南——古老的客家圍屋羅香,LuoXiang
18.中國名城 山水形勝楚韻襄樊王代會
1.《中國名城》與錢學森高永青,GaoYongqing
2.上海模式及全球城市未來發展戰略(下)
3.城市社區照顧視角下的養老服務楊蓮秀,YangLianxiu
4.園林:一門獨特的藝術——著名科學家錢學森的園林藝術觀周武忠,ZhouWuzhong
5.論劍門蜀道文化線路的保護(下)付文軍,FuWenjun
6.論古代百家爭鳴思想運動對和諧社會建設的現代啟示虞長生,YuChangsheng
7.卓有成效地實施大遺址保護激活歷史文化名城千年寶藏連維良
8.保護南宋皇城遺址申報世界文化遺產王國平
9.揚州城遺址整體保護的實踐和思考王燕文
10.展現"城摞城"奇觀傳承開封城市文脈周以忠
11.保護與利用并舉努力實現大遺址保護事業的可持續發展段先念
12.科學保護合理利用努力實現城市建設與大遺址保護和諧共生趙建才
13.城市現代化背景下的大遺址保護劉曉越
14.北京市城市核心區大遺址保護工作情況江HtTp://
15.近代漢口租界建筑風格演替及保護——兼議名城保護中建筑樣本的多樣性及空間存續關系陳晶,殷煒,譚剛毅,ChenJing,YinWei,TanGangyi
16.桂林王城保護與開發的思考洪德善,盤福東,HongDeshan,PanFudong
17.天水古民居的保護與利用焦新德,JiaoXinde
18.名城保護與城市化發展——金德鈞訪談錄
19.日本之旅——踏雪的人俞浩淼,YuHaomiao
1.對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的思考仇保興,QiuBaoxing
2.中心城市的商會經濟功能及發展趨勢——以南京為例陳剛,ChenGang
3.西安市外商直接投資概論王晶,陳瑛,WangJing,ChenYing
4.孔廟泮池之文化寓意探析李鴻淵,LiHongyuan
5.對大運河文化遺產兩種分類方法的看法陳國民,ChenGuomin
6.旅行游覽活動的歷史考察(上)——以6~19世紀揚州為例陳肖靜,侯兵,ChenXiaojing,HouBing
7.壽州古城防洪減災的措施吳慶洲,WuQingzhou
8.東亞傳統民居的建筑原則對現代住宅的意義孫全文,SunQuanwen
9.中國名花與城市文化——陳俊愉院士訪談錄
10.一座老城的音樂圖景葉梓,YeZi
11.凝視一座古城遙遠而迷人的背影中國名城 王虹軍,WangHongjun
1.論歷史文化名城的"積極保護、整體創造"(上)周嵐,ZhouLan
2.論城市規劃與城市空間發展張京祥,ZhangJingxiang
3.論生態城市建設陳之泉,ChenZhiquan
4.傳統民居空間劃分的倫理內涵陳喆,張健,ChenZhe,ZhangJian
5.城市開放式公園特色與功能研究——以無錫市為例陳麗華,王忠誠,ChenLihua,WangZhongcheng
6.旅行游覽活動的歷史考察(下)——以6~19世紀揚州為例陳肖靜,侯兵,ChenXiaojing,HouBing
7.歷史村鎮和鄉土建筑遺產保護的研究與思考——以昆明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為例金浩萍,高雪梅,李洪武,JinHaoping,GaoXuemei,LiHongwu
8.河南鞏義康百萬莊園的防御功能研究李昂,張建濤,LiAng,ZhangJiantao
9.遺產保護專業:跨學科和國際化背景下的建筑與城市規劃教育的新領域——德國著名遺產保護教育專家阿爾伯特教授訪談錄丁援,阿爾伯特
10.半城山水六朝風薛冰,XueBing
11.溫暖的世界之北——芬蘭秦穎,蘇勇,QinYing,SuYong
1.論歷史文化名城的"積極保護、整體創造"(下)周嵐
2.論文化遺產的原真性沈堅
3.新型水景都市規劃與公眾參與模式——杭州水景整合與重現的適宜性發展途徑趙秀敏,石堅韌,趙美娜
4.重慶清代移民會館、移民宗族祠堂建筑歷史與形態述論何智亞
5.論傳統村鎮街巷空間場景構成胡文薈,王洋,呂忠正
6.2009年中國城市可持續發展項目年度工作會議摘要
7.論泉州城市空間發展與名城保護的關系吳蘭波,呂拉昌,鄭達強
8.論中小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與可持續發展——以蘭溪古城為例陳星
9.中國名城 遺產保護過程本身就是意義——國家文物局文物保護與考古司司長關強訪談錄關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