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7-16 08:32:01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銀行業高質量發展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 互聯網銀行 信用風險體系
一、引言
我國商業銀行信息化正處于第三個階段――互聯網銀行,銀行基于互聯網的大數據、云計算和移動便攜設備,利用其互相聯通、開放融合的特點,展現全新的經營模式。但同時互聯網銀行各環節的信用風險都會暴露出來,加之互聯網涉及面廣、關聯性強、風險呈幾何級放大,一旦出現大規模信用風險,將可能撼動整個金融市場,因此,在互聯網銀行發展之初就建立信用風險管理體系,構建保障互聯網銀行安全的屏障顯得十分重要。
二、文獻綜述
互聯網銀行成為“互聯網+金融”發展模式的具體表現,也是銀行發展的全新階段。但是在互聯網銀行迅速發展的過程中,不難發現一些新的信用風險應運而生。朱丹、陳茜、王皓(2016)認為我國的互聯網銀行不論是從規模還是從技術上說,都是剛剛起步,整個信用體系還不完善,有技術層面的因素,也有制度層面的因素。王耀晨、王志文(2016)提出了互聯網銀行賬戶的安全等級受限,僅為弱實名電子賬戶,其安全等級有待于進一步。
雖然互聯網銀行已經成為未來我國銀行業發展的新模式,但在O管工作中發現,與傳統業務相比,互聯網創新業務具備更特殊的風險特征,應對這些風險引起重視并盡快構建適合我國互聯網銀行的信用體系。紀敏、牛慕鴻、張翔(2015)認為有必要在充分保護個人隱私前提下,探索信貸機構利用信息技術程序化使用高質量征信數據的流程。針對互聯網金融風險的分類和點,采取相應的風險控制方法,對于完善互聯網金融風險的防范和管理機制,發揮金融對經濟發展的良性促進作用是十分必要的。(李欣、馮娟、李敏,2015)
三、互聯網銀行的信用風險形態分析
(一)銀行業傳統風險新特征
安全問題。網絡安全問題是困擾互聯網的一大難題,此前頻頻報道的網上支付賬號被盜就是例子?;ヂ摼W賬戶的安全性與銀行賬戶的安全性是無法比擬的,互聯網的資金流無法避免安全問題。交易對手的賬戶一旦出現風險,資金出現問題,將直接導致信用風險的暴露。
平臺運營問題?;ヂ摼W產生信息流需要基于一定的平臺,如阿里巴巴平臺、敦煌網平臺等。平臺作為信息流的載體,本身運營的穩定性也至關重要。一旦平臺運營出現問題,就相當于交易對手的生存平臺出現問題,將直接影響信用風險的暴露。
網絡信用體制缺乏?;ヂ摼W平臺大量存在,給予了更多的選擇,企業可以從一個平臺轉至另外一個平臺繼續經營。但互聯網平臺之間信息并不共享,平臺之間并沒有協同形成互聯網行業規章制度。企業在一家平臺出現不誠信行為或其他不利于風險評價的行為,不會影響其在另外一家平臺的信譽,沒有共享的黑名單制度將導致無法識別該問題產生的信用風險,因此互聯網的網絡信用體制尚待建立。
(二)互聯網銀行的全新風險特征
網絡欺詐風險?;ヂ摼W產品重創新,輕風控?;ヂ摼W的時代鼓勵創新,追求速度,為了便利快捷,有些金融產品沒有經過嚴密的驗證,只需簡單的驗證過程就能使用金融產品。還有持卡人安全意識淡薄。持卡人自身安全意識較為淡薄,也是造成網絡欺詐損失的重要成因。通常,互聯網支付時都需要提供持卡人的卡片信息、密碼以及發送到手機的動態驗證碼才能夠完成支付。不法分子要進行網絡欺詐,也必須得到這些信息。因此很多不法分子會找各種理由來騙取持卡人的這些信息,比如網購退換貨、機票退改簽等為緣由騙取客戶信息。此時,持卡人薄弱的安全意識成全了不法分子。美國征求、驗證信用服務巨頭益博睿(Experian)的《欺詐經濟學:規避快速增長和創新中的風險》(2016)表明,中國是如今世界互聯網風險最大的國家之一,網絡犯罪導致的損失已經占GDP的比例為0.63%,這一數字僅僅次于美國的0.64%。因此,加強整個社會的安全用卡意識已成為當務之急。
信息泄露風險。大數據時代,銀行累積了大量的客戶數據。互聯網銀行的數據庫等級極高,一般很難盜取。但一旦互聯網銀行的數據泄露出去,不法分子不需要再進行后續匹配或計算,可直接運用銀行卡數據進行支付或消費,容易在短時間內造成大量的損失。更重要的是,如果互聯網銀行發生大規模信息泄露,客戶會紛紛趕到銀行網點提現、掛失等,從而給銀行日常運營帶來較大沖擊。
四、互聯網銀行信用風險原因分析
隨著我國互聯網的高速發展,互聯網銀行逐漸成為我國金融創新領域的重大突破?;ヂ摼W銀行的不斷發展再給廣大群眾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帶來了一些不同與往常的信用風險。究其原因,是信息不對稱所引發的。信息不對稱的性質帶來了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兩種問題。逆向選擇不僅包括網絡銀行在判斷客戶風險水平時所處的不利地位,還包括客戶在判別網絡銀行服務質量時的不利選擇。道德風險主要是指網絡客戶對銀行的信用風險。
【關鍵詞】巴塞爾協議Ⅲ流動性新監管指標影響
一、引言
在美國次貸危機爆發之前,各國銀行業的流動性監管制度不盡相同,國際上也不存在統一的流動性監管指標與標準,但這些監管制度都具有統一的基礎,即支持和保護其金融體系的安全和穩健。此次金融危機的爆發使得以往流動性監管的漏洞得到凸顯,深刻披露了流動性監管規則的設定、應急融資計劃的實施、資產流動性的評估等多方面存在的問題。新的金融市場環境要求流動性監管有新的主張。巴塞爾委員會正式國際框架以后,大多數國家都開始采用了流動性監管的新指標,以此將銀行的流動性定量化。
巴塞爾委員會在足夠反思以及總結這次金融危機爆發原因的條件下,確定了流動性監管的緊急性,并且不斷下發有關流動性監管的指引文件,為流動性風險的計量在實施上做好了準備,同時這也為引入國際一致的流動性監管標準奠定了基礎。
二、巴塞爾協議Ⅲ下新監管指標的內容
流動性監管的兩個新指標是巴塞爾委員會在2010年4 月正式公布的《流動性風險測量的國際框架、標準和監測》(以下簡稱《框架》)中引入的,這兩個指標為流動性覆蓋比率(LCR)及凈穩定資金比率(NSFR)。
(一)流動性覆蓋比率
流動性覆蓋比率表示為優質流動資產儲備與未來30日的資金凈流出量的比值。
1.優質流動資產
巴塞爾委員會從兩個層次來定義優質流動資產,包括狹義的流動資產以及二級流動資產,并賦予狹義流動資產的轉換系數為100%。轉換系數與信用等級密切相關,如果信用評級越高,轉換系數則越高,反之轉換系數越低。高質量流動性資產是指以很小的代價就可以容易而且迅速地轉換為現金的資產。這類資產的基本特征有:較低的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價值容易穩定;與風險資產的相關性較弱;在發達的和公認的交易所交易。銀行持有的以及高質量流動性資產數量沒有限制,持有二級高質量流動性資產不能超過高質量流動資產總額的40%。
2.凈現金流出
凈現金流出是指現金流出與現金流入的差額。需要指出的是,在計算現金流出時,確定流失比例很重要,流失比例一般按照存款的來源進行確定,各國監管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向上調整流失比例。除此之外,巴塞爾委員會還規定,在壓力條件下銀行預測一個月內的現金流入時,只能預測那些運轉正常、沒有任何預期風險的現金流流入,所謂的運營正常、沒有預期風險的現金流流入總的來說是指那些零售、回購、對公、授信等產生的現金流入。
流動性覆蓋率主要描述銀行在某種具體壓力情境下,一個月內所擁有的沒有變現障礙的優質流動資產數量,體現了銀行短期內應對資金缺失的能力。該指標既可以反映出機構的個別情況,也可以通過歷史數據來反映整個金融系統的情況。
(二)凈穩定資金比率
將可用的穩定資金與業務所需的穩定資金的比值定義為凈穩定資金比率。
1.可用的穩定資金(ASF)
可用的穩定資金主要包括機構的資本、有效期限不小于一年的優先股、有限期限不小于一年的負債以及壓力情景下有效期小于一年但比較穩定的非到期存款;當出現特殊壓力事件時,預計將會保留在銀行的部分期限在一年以內的機構融資。將銀行的權益資本和負債的賬面價值乘以與之相對應的ASF因子并將其結果進行加權平均最終得出可用穩定資金數量。
2.所需的穩定資金(RSF)
所需的穩定資金數量的測量需要一連串的設定,它是監管者根據該機構資產、表外資產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下的流動性風險的整體情況得出的。將機構所持有的或融資所得的資產價值乘以與之相對應的ASF因子并將其結果進行加權平均即可得出所需的穩定資金數量。
通過凈穩定資金比率可以測量出銀行中長期的流動性,銀行至少需要穩定的資金來源與其各項資產和業務融資的流動性風險狀況相匹配。該標準要求機構至少應該具備應對一年內的資產和表外的流動性暴露的穩定融資能力。另外,該比率可以限制金融機構對批發融資的過度依賴,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鼓勵機構更加精確地評估其表內和表外的流動性風險。
表1 巴塞爾協議Ⅲ的流動性監管指標
項目 流動性覆蓋率 凈穩定資金比例
公式
監管目標 短期流動性風險的檢測 調整期限錯配,穩定資金來源
作用 保障銀行基本的流動性 促進銀行使用更長期的結構性資金來源以支持資產負債表內、表外風險暴露和資本市場業務活動
目的 通過確保機構擁有足夠的優質流動性資源來提高應對短期流動性風險的能力 讓銀行運用更加穩定、持久和結構化的融資渠道來提高其在較長時期內應對流動性風險的能力,防止銀行在市場繁榮、流動性充裕時期過度依賴批發性融資
分析基礎 資產負債表 現金流量表
對應的
壓力場景 1、機構公眾信用評級顯著下降;2、儲蓄的部分損失;3、無擔保的批發資金的損失;4、擔保資金頭寸的顯著增加;5、對衍生品交易提出追加抵押品的要求;6、對契約型與非契約型的表外風險暴露提出高額提款要求 1、信用等級被調低;2、因風險造成的清償或盈利能力下降;3、突發事件造成銀行的聲譽損失或者社會信任度下降
(三)流動性監管的輔助檢測工具
1.合同期限錯配
此工具反映了金融機構在特定時間內合同約定的現金流入、流出的期限差距。從一定程度上說,該工具顯示了在指定時間內銀行需要補充的流動性總量。這個度量工具提供了一個初步的,簡單的檢測方法,有利于比較金融機構的流動性風險狀況,并在可能出現潛在的流動性時引起銀行和監管當局的重視。
2.可用的無變現障礙資產
它是指那些可以被銀行用來在二級市場進行抵押融資以及可以作為借款擔保品的、沒有變現障礙的資產。監管當局要求銀行對可用無變現障礙資產的數量、種類及位置進行匯報。
3.融資集中度
衡量融資集中度可以從三個角度進行:交易對手的重要性、交易的金融工具以及交易幣種。重要性主要在單一的交易對手、金融工具及幣種分別占相應資產比重的1%以上三個方面得以體現。監管當局通過融資集中度可以識別出重要的批發融資渠道及交易對手,這反映了監管當局對監測銀行的資產負債表資產方大額風險的重視。
4.以市場為基礎的檢測工具
與市場有關的數據可以視為對上述定量方法的重要補充。與市場有關的數據信息主要包括市場整體數據、金融行業數據信息和單一銀行的數據信息。通過這些數據可對銀行業、單個金融機構的流動性狀況提出早期預警。
表2流動性監管的輔檢測工具
監測工具 作用
合同到期期限評估 基線評估,以了解銀行最基本的流動性需求
資金集中度 對已知和潛在的交易對手、貨幣、市場和交易工具類別的批發融資集中程度進行分析,反映銀行的資產負債表中的大型資產風險暴露分析結果
可用的未抵押資產 評估銀行能夠在市場上進行抵押或通過中央銀行的常設信貸,在短期內籌得流動資金的資產水平
市場監測工具 鼓勵監管機構定期收集市場數據,補充上述的其他三種監控工具,如大額存單展期、股價變動、各種波動度指標以及個別機構的信息
三、流動性新監管指標實施產生的影響
由于各個國家所處的發展階段不同、金融市場的發展程度不同、整個金融體系的格局不同,流動性新監管指標的實施對各個經濟主體產生的影響也有所不同。總體來說,流動性新監管指標的實施對整個國際銀行業和金融市場的影響較大,對我國銀行業的影響相對較小。
(一)對全球銀行業的影響
上述兩個監管指標對銀行業影響的時間跨度不同,這主要歸因于兩個主要指標衡量的側重點不同,流動性覆蓋率側重衡量短期流動性,而凈穩定資金比率側重衡量中長期流動性風險,所以后者對銀行業的影響更加長遠。
1.提高銀行資金構成轉變的成本
金融危機之后市場環境出現了重大變化,銀行為滿足穩定資金比例的要求可能導致資金成本的更加。據IMF估計全球銀行業在接下來的幾年里有大量的負債需要替換,這種趨勢可能會使得銀行業的借款成本上升,隨著借款成本的增加,長期債券的發行成本會更高。
2.改變銀行籌資方式和提高發行成本
銀行的債券發行的風險溢價在新的更為嚴格的監管框架以及嚴格的資本要求下呈下降趨勢。但是負債成本可能會隨著債券持有者的損失負擔比例的不斷增加而不斷提高。如果最終監管影響到高級債券持有人,銀行必須支付更高的利息給投資者以確保債券的順利發行。
3.影響銀行的商業模式和業務模式
金融部門的商業模式和業務模式可能會因為新的監管要求而受到影響,首先由于銀行現在的交易必須要考慮到交易對手方的風險,所以銀行需要更多資本金來支持交易;其次,長期貸款的周期性的風險需要一定的或有資本金來應對,這種要求一定程度上改變了銀行的資本結構,資本的分配,同時遏制了銀行自營的交易規模以及通過參控股向影子銀行系統滲透的趨勢,最終使得銀行資產表外化的趨勢發生了逆轉,這些均將使得商業銀行的業務模式發生改變。
4.監管當局可能借此實施短期套利
因為流動性新監管指標對不同規模的金融機構的監管力度有差異,而且在經濟發展水平不同的國家實施各個指標的時間點不一樣,監管的差異性以及實施跨期性可能導致對于國際監管框架的短期套利。
(二)對金融市場的影響
1.對金融機構的影響
新的監管指標會使得金融機構的利潤降低。盡管巴塞爾資本協議Ⅲ中加強流動性風險的監管的其積極作用比較明顯,但是就目前的情況看,很多銀行很難達到凈穩定資金比例。銀行為了達到凈穩定資金比例必須改變資產負債表,增持高質量的資產,降低風險資產的規模,這樣會降低金融機構的盈利能力。
2.對金融市場結構的影響
巴塞爾資本協議Ⅲ中對合格流動性資產的數量的確定,以及由此延伸的對長期資金的要求,可能會影響市場結構。由流動性覆蓋比率以及凈穩定資金比率的計算公式可以看出,銀行短期內增加對于長期資金的需求,會增加資金的成本,降低銀行的利潤,也可能增加客戶的貸款成本以及降低銀行存款的穩定性。
3.對市場監管者的影響
新監管指標增加了各個市場監管者的監管執行壓力。監管指標實施過程中產生的新的系統風險以及對金融體系產生的沖擊是政策制定者面臨的最大挑戰之一。
(三)對我國商業銀行的影響
1.影響商業銀行的資產負債結構
巴塞爾委員會提出這兩個新監管指標的主要目的在于實現兩個看似獨立但具有互補作用的目標。首先,通過實施流動性覆蓋比率的監管可以使得金融機構擁有足夠的優質的流動性資源以應對短期流動性風險;其次,通過激勵機制的建立保證銀行融資渠道穩定、持久,以此增強銀行應對長期流動性風險的能力。所以商業銀行的資產負債結構將會因為這兩個指標的實施而發生重大改變。
2.導致銀行負債融資結構發生變化
巴塞爾協議Ⅲ的流動性要求明確了流動性風險管理的計量,同時也強調了改變流動性風險管理模式的重要性。銀行業負債融資結構必將因為這兩個新指標的實施而發生變化。國外的商業銀行主要融資模式是市場批發融資,因為在壓力情景下,如果爆發金融危機,銀行從同業取得穩定可持續的融資顯得非常困難,此時最有保證的來源是穩定存款。然而,我國的定期存款由于不存在“提前支取的罰金”,因此監管當局將定期存款都視作到期日小于30天的存款。獲取存款是我國商業銀行的主要融資渠道,因此流動性新監管指標的實施對我國商業銀行的沖擊較大。因此,流動性管理理念的轉變在一定程度上會提高銀行對負債穩定性的重視,克服銀行自身期限錯配問題,從而可以確保銀行體系的穩健發展。
3.降低我國銀行業杠桿率以及增加資本補充壓力
我國金融監管部門要求銀行從2011年開始實施兩個新的流動性監管指標,并且2015年年底達標。由此看出,我國商業銀行流動性指標的完成時間比巴塞爾協議Ⅲ的實施時間提前數年。新協議可能使得我國銀行業的杠桿率出現進一步下降的勢頭,從而導致資本補充壓力的上升。
參考文獻
[1]鐘偉,謝婷.巴塞爾協議Ⅲ的新進展及影響初探[J].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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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陳穎,甘煜.巴塞爾協議Ⅲ的框架、內容和影響[J].2011.
關鍵詞:巴塞爾;流動性;框架;修訂;對策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4-2265(2014)01-0030-06
一、引言
2010年12月,巴塞爾委員會公布了《第三版巴塞爾協議:流動性風險計量、標準和監測的國際框架》(以下簡稱“討論稿”)。經過兩年的討論和修訂,巴塞爾委員會于2013年1月公布了《第三版巴塞爾協議:流動性覆蓋比率及流動性風險監測工具》(以下簡稱“修訂稿”),是流動性監管框架修訂的最新階段性成果。與討論稿相比,本次修訂稿僅公布了流動性覆蓋比率(LCR)及5個流動性監測工具,暫時未公布凈穩定資金比例(NSFR)的正式監管規定,并將流動性規則的過渡期調整為2015年至2019年,LCR標準以每年提高10%的速度,從60%提高至100%。整體上看,此次巴塞爾流動性監管規則的修訂稿突出反映了巴塞爾委員會成員國的主要關切問題,體現了放松流動性監管要求以降低對實體經濟的負面擾動的指導思想,是對主要經濟體經濟增長形勢不明朗的一種妥協和現實選擇。修訂稿在原框架下添加了危機時期的流動性監管應對方案,并改進了二級資產上限的計算方法,進一步豐富和完善了流動性監管框架。本文將對此次修訂稿進行重要修訂的幾個問題進行探討,并試圖探索修訂稿新框架下我國流動性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完善我國流動性管理框架的啟示。
二、巴塞爾流動性框架研究綜述
自2009年巴塞爾委員會公布《流動性風險計量標準和監測的國際框架(征求意見稿)》以來,在國內外業界引起強烈反響。由于第三版巴塞爾流動性監管框架仍在修訂過程中,其在全球范圍內也仍處于過渡期,尚未真正執行,因此業界對此的研究多集中于流動性監管框架對宏觀經濟、貨幣政策、銀行體系可能產生的影響方面。
國際上科研組織和學者對流動性監管框架的研究多集中于其對貨幣政策的影響。如施米茨(Stefan W Schmitz,2011)分析了流動性覆蓋比率(LCR)對歐元區貨幣政策執行的影響,結果表明:歐元區的研究報告均低估了流動性監管框架對貨幣政策的挑戰,原因在于負網絡動態和反饋環節加重了其對貨幣政策的影響,公開市場操作和無擔保貨幣市場利率之間的套利影響了歐元區貨幣政策的執行。賓德塞爾(Ulrich Bindsel,2011)認為,由于央行在正常時期和危機時期都扮演著流動性供給者的角色,因此流動性監管條款中涉及中央銀行操作的內容非常重要,其中,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操作、抵押品框架與流動性監管條款之間的相互作用尤其值得研究。焦爾達納(Gaston Giordana,2011)以盧森堡為例定量描述了巴塞爾協議Ⅲ流動性框架對貨幣政策傳導的借貸渠道的影響,研究結果表明,大銀行通常為流動性供給者,因此仍能夠在緊縮貨幣政策沖擊時增加借貸,但長期穩定資金量較低的中小銀行受影響很大。此外,銀行一旦接受流動性監管標準,則借貸傳導渠道可能不再有效,其中凈穩定資金比例的影響作用將比流動性覆蓋比率更大。
國內的相關研究主要集中于對巴塞爾流動性監管框架的介紹以及巴塞爾流動性監管框架對金融穩定、金融市場和商業銀行流動性管理的影響。在巴塞爾流動性監管框架的解讀和引入方面,周良(2009)認為,巴塞爾流動性監管框架反映了監管理念的變化,如強調良好監管治理的重要性、明確公司治理中流動性風險管理利益攸關各方的職責等;王周偉(2011)介紹了征求意見稿公布后主要國家流動性監管改革的情況;彭建剛(2012)分析了流動性監管的新特點,如更加重視流動性監管、強調壓力測試在流動性風險監管中的作用等;費方域、江鵬、陳笛霏(2012)認為,實現流動性監管的手段有數量監管和價格監管兩種,其中數量角度的流動性監管可以通過巴塞爾協議Ⅲ的流動性監管指標實現。在巴塞爾流動性框架的影響方面,巴曙松(2011、2012)認為,流動性監管框架對國際銀行業的影響在于籌資方式的結構性轉變和更高的發行成本,對金融市場的影響在于銀行利潤的下降,此外還具有沖擊金融穩定、沖擊宏觀經濟、道德風險等諸多負面影響。戈建國(2011)認為,巴塞爾流動性框架具有集中度風險,不利于銀行發展零售業務和中小企業融資,壓力測試場景根據不足,以及缺乏對系統性風險的考慮和對私營部門產生不利影響等問題,認為我國需要擴大優質流動性資產的范圍、降低對公司債和企業債市場發展的沖擊、鼓勵銀行開發流動性風險管理的內部評級法、明確央行的介入方式和明確披露方式等。陳道富(2011)認為我國流動性監管的問題在于對系統流動性風險重視不足,壓力測試和情景分析仍為補充。統一的微觀流動性監管指標缺少差異性以及監管指標的系統性和科學性有待進一步提高等。此外,余珊萍(2010)在考察我國商業銀行流動性狀況基礎上,認為銀行業有能力執行新的巴塞爾流動性標準,并就壓力測試探討了我國執行巴塞爾壓力測試的可行性。
三、修訂稿的重要變動
修訂稿公布了流動性覆蓋比率和5個監測工具的基本流動性管理框架。流動性覆蓋比率(LCR)用公式表示為“高質量流動性資產儲備(HQLA)/未來30日現金凈流出量”,主要是確保銀行在嚴重流動性壓力情景下,能夠保持充足的、無變現障礙的優質流動性資產,以滿足未來30日的流動性需求,這體現了監管的前瞻性和動態性。其中,分子上的高質量流動性資產由一級資產和二級資產構成。一級資產可以無限制地納入高質量流動性資產,二級資產則必須接受價值扣減后再納入高質量流動資產,且不能超過HQLA總規模的40%。分母方的凈現金流出可用公式表示為:未來30日內的凈現金流出 = 現金流出量 - min{現金流入量,現金流出量的75%}。其中,現金流出量等于各類負債科目和表外承諾的余額與其流失率或提取率的乘積?,F金流入總量是各類契約性應收款項的余額與其在壓力情景下現金流入率的乘積。此外,修訂稿還了5項流動性監測工具,分別為合同期限錯配、融資集中度、可用的無變現障礙資產、以重要貨幣計價的流動性覆蓋率以及與市場有關的監測工具。由于監測工具僅供監管者參考使用,并不作為監管指標,在此不再贅述。
相較于討論稿,修訂稿有以下幾項重要變動:
(一)擴展高質量流動性資產的范圍
討論稿指出,符合優質流動性資產特征及操作性要求的高質量流動性資產分為兩類,即一級資產和二級資產。其中,一級資產包括現金、壓力情景下能夠提取的央行準備金、第二版巴塞爾協議標準法下風險權重為0的實體、中央銀行等發行的可交易證券、風險權重不為0的實體或中央銀行以本外幣發行的證券或中央銀行債務型證券。二級資產包括由風險權重為20%的實體、央行、非中央政府公共部門實體、多邊開發銀行發行或擔保并可在市場上交易的證券;評級至少為AA-級的,不是由金融機構或其任何附屬機構發行的公司債券和擔保債券。
然而,由于部分國家高質量流動性資產匱乏,可能導致其銀行無法滿足流動性覆蓋比率監管標準,因此客觀上確實存在著擴大高質量流動性資產范圍的需要。此外,由于規則制定者中發達國家居多,為適應其二級資產規模大且種類豐富的現實,修訂稿將二級資產的標準放寬,允許各國當局自由裁定是否在接受更為嚴格的價值扣減后納入更多的二級資產。修訂稿中,原來的二級資產被定義為二級A資產,各國監管當局可以自行決定是否納入新的二級B資產,其中,二級B資產包括住房抵押支持證券(Residential Mortgage Backed Securities,RMBS),接受25%的價值扣減;非金融企業發行的長期信用評級為BBB-到A+的企業債券(包括商業票據),接受50%的價值扣減;在主板市場上市的由非金融機構及附屬機構發行的普通股股權,接受50%的價值扣減。
(二)進一步完善二級資產上限的計算方法
為防止商業銀行過度持有二級資產來滿足高質量流動性資產要求,從而產生資產集中和流動性資產質量下降的現象,討論稿規定:“經調整的二級資產不得超過經調整一級資產的2/3”。而所謂的經調整的一級資產是指“所有短期擔保資金、擔保借貸和抵押品互換交易將任何可能的一級資產都交換成非一級資產后,剩余未受影響的一級資產的數量?!倍鲜鰲l款提到的將“任何可能的一級資產都交換成非一級資產”的交易即被稱為平倉(unwind)。平倉機制設置的意義在于能夠將符合要求的短期回購和逆回購交易對觀察期第1天的一級資產初始值進行調整,以真實反映整個時間窗口(30天)內的高質量流動性資產均為真實且能夠動用的流動性資產。然而,平倉機制在實際應用方面存在以下幾個問題:一是討論稿規定平倉機制可以應用于任何證券融資交易,同時又將很多滿足或不滿足操作性標準的一級資產和二級資產從高質量流動性資產中扣除,這可能導致銀行通過回購及逆回購交易來操縱高質量流動性資產數量,從而高估或低估高質量流動性資產。二是由于考慮了平倉機制,所有與非流動性資產相關的現金流都在分母上進行了調整,但與這些非流動性資產相關的短期回購交易事實上已經在分母上接受了100%的流出率,因此存在著重復計算的問題,不符合討論稿第53段確立的“銀行不能對各科目進行重復計算”的原則,即如果某項資產已被納入優質流動性資產儲備(分子)中,則在計算現金流入量(分母)時就不能再考慮該資產。
為解決討論稿存在的幾個問題,修訂稿采用在附錄中列舉案例的形式對平倉機制的應用進行了詳細說明。與討論稿相比,修訂稿附錄做出以下調整:一是“任何非一級資產置換為一級資產”的表述修改為“將任何高質量流動性資產置換為一級資產”,這意味著任何不屬于高質量流動性資產的金融資產交易都無法再使用平倉機制,以確保能夠準確反映高質量流動性資產的真實數量。二是明確涉及那些雖然是合格的高質量流動性資產,但是不滿足操作性要求的高質量流動性資產的融資交易也無法應用平倉機制,以確保銀行不會面臨“雙重懲罰”,即一方面由于不滿足操作性要求而從高質量流動性資產池中扣除,另一方面分子上還要接受100%的現金流出率。三是由于在高質量流動性資產中添加了二級B資產,相應地將高質量流動性資產的計算公式進行了調整。
(三)放寬部分項目現金流出率要求
流動性覆蓋比率的分母上為凈現金流出,現金流出率的高低將直接影響分母的大小。從此次修訂情況來看,巴塞爾委員會放松(下調)現金流出率的意圖非常突出,這一方面反映出金融危機后發達國家金融機構流動性緊張的現實,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業界對于銀行流動性要求過嚴,對實體經濟帶來沖擊的擔心。綜合來看,此次修訂稿對于現金流出率的調整主要有以下兩個突出特點。
1. 降低“穩定存款”流失率突出了存款保險制度的重要作用。第一,修訂稿繼續下調穩定存款流失率。討論稿規定零售存款中的穩定存款流失率為5%,所謂的穩定存款是指被有效存款保險計劃完全覆蓋的存款,或者由公開保證提供同等保護的存款。而在修訂稿中,則不僅對“有效存款保險計劃”做了詳細說明,還規定符合“有效存款保險計劃”標準的國家穩定存款可以采用3%的流失率。該條款的修訂對于擁有多年完善的存款保險制度的發達國家而言是極為有利的,也反映出發達國家對放松流動性監管的強烈訴求。此外,巴塞爾委員會認為,如果銀行從單個小企業客戶吸收的全部資金(并表基礎,包括存款及向小企業出售的債券)少于100萬歐元,則可以認為該小企業具有與零售存款賬戶類似的流動性風險特征。因此討論稿與修訂稿均令小企業無擔保批發融資與零售存款的處理方式一致,即同樣區分“穩定”和“欠穩定”存款,并可根據是否有存款保險覆蓋而選擇更低的現金流出率。
第二,降低有存款保險制度覆蓋的非金融企業等部門無擔保批發融資的流失率。討論稿規定來自非金融企業、中央銀行、實體、公共實體部門的無擔保批發融資統一設定為75%??紤]到75%的現金流出率過高,可能導致銀行從非金融企業等部門獲取融資來源的積極性下降,并進而可能減少對非金融企業提供的融資規模,影響實體經濟活力,修訂稿將此類機構無擔保批發融資的現金流失率從75%下調至40%。此外,還特別規定此類存款中受有效存款保險制度覆蓋的那部分存款的流失率可進一步降低至20%,更加凸顯了存款保險制度對于商業銀行流動性管理的重要性。
2. 放松已承諾信用和流動性便利流失率以降低對實體經濟的負面擾動。所謂已承諾信用便利是指為公司客戶提供的已承諾、當前未提取的日常運營資金便利;流動性便利是指向客戶提供的在無法通過金融市場獲得資金滿足日常業務需求情況下進行債務再融資的備用便利。討論稿根據不同的交易對手設定了信用便利和流動性便利的流出率,交易對手主要分為三類:第一類是零售客戶及小企業客戶;第二類是非金融公司、實體和中央銀行、公共部門實體及多邊開發銀行;第三類是其他法人客戶。修訂稿雖然延續了上述思路,但更加細化了上述交易對手的分類,并根據不同交易對手的融資行為對交易對手進行了更為詳細的劃分,主要分為以下5類:(1)零售客戶及小企業客戶;(2)非金融企業、和中央銀行、公共實體部門和多邊發展銀行;(3)同樣接受審慎監管的銀行;(4)包括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受托人①、受益人②的其他金融機構;(5)其他法律實體,包括公共實體部門、管道、特殊目的實體和其他不包含在上述類別中的實體。
對于零售客戶和中小企業客戶的信用便利和流動性便利,修訂稿的流失率與討論稿保持一致,仍為5%;對于非金融企業、和中央銀行、公共實體部門和多邊發展銀行,其信用便利的流失率為10%,流動性便利流失率為30%;對于同樣接受審慎監管的銀行,其信用便利與流動性便利的流失率均為40%;對于包括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受托人、受益人的其他金融機構,其信用便利和流動性便利的流失率分別為40%和100%;對于其他法律實體,信用便利和流動性便利的流失率均為100%。相比于討論稿中第三類機構流失率統一設定為100%的規定,修訂稿既根據交易對手的行為特點細化了交易對手的分類,還體現了對于各類交易對手流失率的放松,確保銀行向實體經濟提供資金支持,避免對實體經濟的干擾。
(四)允許危機時期提取使用流動性資產
討論稿第16段明確要求銀行“應持續滿足這一要求(即流動性覆蓋比率高于100%),并持有無變現障礙的優質流動性資產儲備,用來抵御可能發生的嚴重流動性壓力”,這意味著銀行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將流動性覆蓋比率(LCR)保持在100%以上,也意味著銀行在壓力時期或危機時期無法提取和使用高質量流動性資產。該條款很有可能導致銀行在危機時期更加傾向于儲藏流動性以應對不時之需而不愿意出售流動性以幫助其他機構度過危機,從而造成加重危機而不是減輕危機的影響。
針對該條款可能導致的不良影響,修訂稿花大量篇幅對此進行了修訂。比如修訂稿第11段和第17段明確表示,“在壓力時期,銀行使用其高質量流動性資產儲備并進而導致其LCR低于最低標準是完全合適的”,“……在危機時期,銀行可使用其高質量流動性資產并進而使其LCR低于100%,因為在此情況下仍保持LCR大于100%可能對銀行和其他市場參與者產生負面影響”。此外,修訂稿還明確,盡管商業銀行可以在壓力時期動用其流動性儲備,但監管當局仍應對此有所反應并做出合適的監管處理。比如監管當局需要考慮其監管處理可能對銀行產生的順周期影響,即銀行在壓力時期流動性覆蓋率降至100%以下,如果監管當局此時對銀行仍采取公開信息披露和嚴厲的懲罰措施的話,可能會加重市場對銀行的壓力,從而更加重了銀行的流動性惡化程度。因此,這要求監管當局制定一整套與銀行流動性覆蓋比率下降的原因、下降的程度、持續期間、影響范圍及頻率成比例的監管處理方案,以降低監管對市場的影響。
四、新框架下我國銀行業流動性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高質量流動性資產主要集中于一級資產,二級資產種類及規模有限
盡管此次修訂稿將高質量流動性資產的范圍擴大,事實上是國際規則對高質量流動性資產的“高質量”特征的一種妥協,但從另一個側面也確實反映出發達國家金融市場發展較為完善,金融產品、制度和機構創新力度較大,能夠用以滿足監管要求的金融資產也較多。例如,花旗銀行2012年年報數據顯示,2012年末花旗集團的總流動性來源為3538億美元,其中無變現障礙的流動性證券共計2808億美元,占總流動性來源的79.4%,且該比重較2011年末提高了10.8個百分點。而我國商業銀行目前的高質量流動性資產的構成則仍然是以一級資產中的央行準備金為主。以工商銀行和中國銀行為例,2012年末,工商銀行和中國銀行1個月內的現金及存放央行款項分別為31749.43億元和20061.11億元,分別占其1個月內金融資產總額的62.72%和62.99%。
我國商業銀行高質量流動性資產主要由一級資產構成,這是由于金融市場深化程度不足,符合第三版巴塞爾流動性框架中二級資產定義的資產種類和規模較小的國情決定的。盡管近年來我國債券市場取得長足進展,但發行主體仍主要集中于財政部、政策性銀行、鐵道部、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金融企業債券發行規模和種類均相對有限。
二級資產相對匱乏雖然表明我國商業銀行持有更多一級資產,流動性資產質量整體較高,但同時也表明銀行資產較為集中,集中度風險較高。此外,由外匯占款較高導致的銀行高存款準備金現象畢竟是不可持續的,高質量流動性資產過度集中于一級資產也無助于銀行分散資產風險。
(二)二級資產計算中未納入平倉機制,無法科學準確反映高質量流動性資產數量
盡管平倉機制的應用顯得比較復雜,牽涉到各類短期回購和逆回購交易的計算,但由于其能夠避免銀行利用回購交易將那些無法在壓力時期真實應對流動性壓力的資產也納入高質量流動性資產,從而產生監管套利,平倉機制的正確運用對于我國計算高質量流動性資產具有重要的參考意義。然而,2011年公布的《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中,對平倉機制并未提及。當然,由于我國目前高質量流動性資產的構成主體還主要是央行準備金,二級資產的規模有限,相應地通過回購和逆回購交易來置換一級資產的交易規模也較為有限。但是,我國銀行間市場債券回購規模確實在逐年擴大,甚至已經成為債券交易的主要方式(見圖1),不考慮平倉機制將會對我國銀行高質量流動性資產計算造成不小影響。
考慮到我國金融市場改革深入推進和金融創新速度加快,各類市場層次逐漸完善,機構投資者類型也不斷完善,金融市場深度必將提高,短期融資交易規模也將大幅擴大,未來平倉機制的影響也將進一步擴大,因此非常有必要在我國的流動性管理辦法中增添平倉機制,這樣一方面實現與國際接軌,另一方面也能夠科學化、規范化國內商業銀行流動性管理。
(三)隱性存款保險制度導致現金流出率偏高
存款保險制度有助于增強中小存款人的信心,并通過改善存款合約的信息結構來增加其存款的穩定性,從而有效防范銀行擠兌現象的發生和銀行流動性風險的負面溢出效應。修訂稿提出的對有存款保險制度保護的存款應用較低的現金流出率具有合理性。我國目前尚未正式推出存款保險制度,因此在實際計算時可能導致我國銀行業對零售存款和中小企業無擔保批發融資采用10%的現金流出率,也無法對非金融企業等部門無擔保批發融資采用25%的較低流失率,從而加重商業銀行持有更大規模高質量流動性資產的壓力。
(四)小企業標準與修訂稿不一致影響銀行客戶結構轉型
小企業作為流動性監管條款特殊處理的部門,銀行與其交易能夠享受較低的現金流出率,比如前文提到的小企業存款可以與零售存款做同樣處理。但修訂稿的小企業界定是根據銀行從其獲取的資金規模(銀行從單個小企業客戶吸收的全部資金少于100萬歐元)確定的,與我國的小企業標準存在不一致的問題。我國工信部的《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中根據不同行業的資產總額、營業收入及從業人員制定了中小微型企業的標準。如果接受修訂稿的小企業標準,則我國商業銀行吸收中小企業存款無法享受較為優惠的現金流失率,從而間接提高銀行融資成本,影響銀行爭取小企業客戶的積極性,不符合我國支持小企業發展和銀行客戶結構轉型的戰略。
(五)我國流動性監管框架尚缺乏壓力時期制度安排
我國的傳統現實是國有銀行是流動性輸出部門,中小金融機構是流動性融入部門。尤其是在季末或月末監管考核時點,中小金融機構的流動性管理壓力尤其大,也相應更容易受到流動性沖擊。如果將流動性壓力分為異質性壓力和系統性壓力的話,則系統性壓力時期的影響面最廣,影響程度也最深。一旦進入系統性流動性壓力時期,國有商業銀行的流動性緊縮行為將更為明顯地對金融體系產生負面影響。因此,在我國流動性管理框架中允許銀行,尤其是中小銀行在壓力時期動用流動性資產,從而對流動性覆蓋率相應低于100%,且不會接受更為嚴苛的監管懲罰具有積極意義。然而,在當前《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試行)》中尚缺乏危機時期銀行動用流動性資產的相關監管安排,可能導致壓力時期商業銀行的流動性貯藏行為,加速危機時期的流動性枯竭現象。此外,缺乏壓力時期未滿足流動性覆蓋率要求的特殊監管處理,可能導致銀行在壓力時期面臨同樣嚴厲的監管處罰,從而向市場傳遞更為強烈的負面信號,造成監管的順周期現象。
五、對完善我國流動性管理框架的啟示
一是深化金融市場改革,豐富金融資產種類。盡管近年來我國金融市場改革出現可喜成就,債券市場規模不斷擴大,債券品種逐步增加,但與商業銀行資產多元化的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未來,建議繼續深化金融市場改革,鼓勵金融創新,豐富債券品種,擴大非金融企業債券種類及規模,并積極推進資產證券化,在盤活銀行存量資產的同時為金融體系提供更多的合格二級資產,改善銀行過度向一級資產集中的高質量流動性資產結構。
二是納入平倉機制,提高二級資產上限計算科學性。建議在我國商業銀行計算二級資產上限時納入平倉機制,并借鑒修訂稿思路,將不屬于高質量流動性資產的金融資產和不符合操作性要求的高質量流動性資產的回購、逆回購交易從平倉機制中扣除,避免商業銀行的監管套利。
三是積極推動存款保險制度建立。在金融穩定理事會的24個成員國(地區)中,只有南非、沙特阿拉伯和中國還沒有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不僅是大勢所趨,更是我國推動利率市場化改革的迫切需要。我國一直在探索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央行也在《2012年金融穩定報告》中表示,我國推出存款保險制度的時機已經基本成熟。建議相關部門抓緊完善存款保險制度實施方案,積極推進存款保險法的出臺,推動存款保險制度盡早建立。
四是在過渡期內按照我國中小企業標準制定現金流出率。考慮到我國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和推動商業銀行客戶轉型的戰略安排,建議在過渡期內(2019年前)根據我國中小企業標準制定中小企業批發融資流失率,并將中小企業存款與零售存款做同樣處理,引導商業銀行爭取中小企業客戶。
五是借鑒修訂稿降低對實體經濟擾動的思路。修訂稿突出的特點在于分類降低信用便利和流動性便利流失率,以降低對實體經濟的負面沖擊。比如我國商業銀行的信用便利產品的交易對手多為零售客戶及非金融企業客戶,形式以信用卡、“循環貸”為主。采用修訂稿提出的較低現金流出率也有利于提高銀行提供此類金融服務的積極性,在實現穩健流動性管理的同時降低對實體經濟的負面溢出效應。
六是完善壓力時期的流動性監管框架。建議我國除參照修訂稿允許銀行在壓力時期提取和使用流動性資產以及制定相應的監管處理之外,還要充分考慮市場參與者的教育問題,即讓市場參與者能夠充分了解流動性覆蓋比率的定量信息和定性內容,避免簡單地將流動性覆蓋比率低于100%理解為流動性危機,加劇市場的不當反應。此外,在系統性壓力時期,中央銀行會充當最后貸款人角色來為市場提供流動性,以穩定市場信心,這要求在壓力時期流動性管理框架中納入央行救助的相關內容。
注:
①經授權為第三方管理資產的法人實體,包括對沖基金、養老基金和其他集合投資工具等資產管理實體。
②享有或可能有資格享有遺囑、保單、退休計劃、年金、信托或其他合約的受益權的法人實體。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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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擬稿人 張婭)根據縣委辦《關于做好“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調研”的通知》要求,澄城縣金融中心成立了調研組,深入到銀行業金融機構、融資擔保公司以及部分民營企業,重點對“十三五”期間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情況、企業融資存在的問題以及金融風險防范面臨的挑戰等進行了調研,下面淺談全縣金融業發展的現狀、面臨的挑戰以及如何做好金融支持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
一、全縣金融業發展現狀
我縣金融業初步形成了以銀行、保險為主體,其他金融機構并存的金融組織體系。“十三五”期間,縣域金融機構認真貫徹執行了國家貨幣信貸政策,金融總體保持了平穩運行,有力地支持了全縣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1.金融與實體經濟的對接進一步緊密。通過定期組織召開政銀企對接會,促進金融與實體經濟建立常態化的聯系,支持了縣域中小微企業發展壯大;大力拓展了適合“三農”的信貸產品和貸款方式,滿足了“三農”群體的金融需求;加大了重點項目建設支持力度,促進了全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2.金融創新不斷深化。為貼近市場需求,拓寬融資渠道,各金融機構針對縣域企業及農戶的特點,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郵儲銀行推出“助保貸”、“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建行推廣“云稅貸”、“抵押快貸”等信貸產品,聯社針對經營良好且仍有信貸需求的企業客戶、有實體但抵押物不足的企業分別推出“誠稅貸”、“無還本續貸”及“融資性擔保公司貸款”等產品,農行推出“網捷貸”、“惠農e貸”,長安銀行推出“優稅e貸”等,全縣銀行業金融機構大力創新信貸產品,以“最多跑一次”為改革統領,全面簡化融資手續、壓縮辦貸時間、降低獲貸成本,幫助小微企業和“三農”群體解決融資需求。
3.培育掛牌上市企業逐步推進。“十三五”期間,省市明確了企業上市掛牌獎勵標準,為推動縣域企業掛牌上市,我縣積極組織資質較好的企業,參加市上舉辦的擬上市掛牌企業培訓會,鼓勵引導企業通過上市掛牌達到直接融資的目的,并根據企業意向,建立了擬上市掛牌企業后備資源庫,并成功上市掛牌企業1戶。
4.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進一步完善?!笆濉逼陂g,通過政府參股、控股華冠融資擔保公司,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進一步完善。通過與縣域銀行合作,建立了銀行、企業、擔保公司三方共贏的良好格局,擴大了“三農”群體和小微企業的信貸獲得率,提升了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的能力。
5.“智慧縣域+普惠金融”項目落地實施?!笆濉逼陂g,縣政府與螞蟻金服集團合作,通過對“互聯網+”的應用,在支付寶智慧縣域平臺為我縣農戶開通了普惠金融信貸申請入口。根據大數據建立的授信風控模型,農戶可申請到無抵押、免擔保、全天候的金融服務,整個申請流程由農戶在支付寶端完成,實現了3分鐘申請,一秒鐘審核放款,0人工干預,按日計息,隨借隨還的金融服務?!爸腔劭h域+普惠金融”項目的落地,進一步推動了縣域經濟轉型升級,落實了鄉村振興戰略部署。
6.金融生態環境持續良好。“十三五”期間,為更好地防控金融風險,縣政府建立了金融風險防控聯席會議制度,成立了澄城縣網貸機構風險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澄城縣處置化解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良貸款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澄城縣金融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澄城縣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領導小組等機構,并制定了《澄城縣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多個文件。組織開展了清理整頓各類違規違法金融活動、非法集資風險排查活動、逃廢金融債務打擊活動、處置化解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良貸款專項行動、金融領域涉黑涉惡專項斗爭以及涉眾型經濟案(事)件風險排查等活動,切實防范和化解了金融風險,嚴厲地打擊了擾亂、破壞金融秩序的行為,同時加強日常監管,對全縣融資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開展風險排查,嚴格落實小額貸款公司和融資擔保機構相關監管政策,加大監管力度,督促其合規經營,努力打造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
二、全縣金融業面臨的問題和挑戰
1.金融發展的潛力有待挖掘。“十三五”期間全縣各項存款余額和貸款余額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金融業發展相對滯后,無論是資本實力、經營管理水平、風險控制能力,還是產品創新能力、人才隊伍素質,都難以滿足發展需求。特別是農信社的歷史包袱未得到徹底化解,改制緩慢,法人治理結構還不完善?!笆奈濉逼陂g,提高金融企業綜合競爭力顯得更加重要,仍需在改革中發展壯大。
2.金融結構調整任務艱巨。融資結構、信貸結構不合理,企業直接融資步伐緩慢,企業債券市場嚴重滯后?!笆濉逼陂g,信貸資金傾斜縣域重點項目的力度不夠,部分產能過剩行業信貸投入過大,潛藏著較大的信貸風險??h域經濟發展的資金供應和中小微企業的有效融資依然不容樂觀?!叭r”群體資金需求仍得不到有效滿足,農民增收、農業增效、農村發展步伐緩慢。必須把金融結構調整擺在突出位置,加快調整金融組織結構、融資結構和信貸結構的步伐。
3.金融風險亟待防范?!笆濉逼陂g,尤其是疫情影響,面對經濟下行壓力、經濟轉型、產業升級、產能過剩等客觀因素的影響,金融風險也暴露出一些問題。金融業鏈條長,市場信息不對稱,又易受外部因素干擾,不確定條件多,利益誘惑大,風險點多面廣,隱蔽性、突發性、傳染性、危害性強?!笆濉逼陂g我縣非法集資案件較“十二五”期間有所增多,尤其隨著互聯網金融業的發展,上網跨域非法集資現象頻增,穩控任務還很艱巨。實體經濟融資難、融資貴和融資慢的問題仍未有效解決,防控金融風險,優化生態環境仍需加強。
三、做好金融支持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幾點建議
因國際疫情影響,未來幾年,世界經濟仍將處于震蕩調整期,我國的經濟發展進入中高速、結構優化、動力轉換的新常態。我縣金融必須適應新常態的發展,把握、引領新常態帶來的機遇,發揮自身優勢,勇于擔當挑戰,實現跨越發展。
1.加大資金投放力度,服務實體經濟發展。
(1)擴大金融供給總量。完善金融機構考核辦法,建立財政性資金“存貸掛鉤”考核機制,實行“多貸多存”,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向上級行爭取更多的信貸規模,激勵金融機構擴總量,調結構,加大對實體經濟的有效信貸支持。引導保險資金參與地方經濟建設,深入挖掘地方法人金融機構信貸潛力,為縣域經濟發展和轉型升級提供充分的資金保障。
(2)優化金融產業投向。充分發揮銀行主力軍作用,支持保障基礎設施、民生工程等重點項目的融資需求。加大對金融機構涉農、中小微企業貸款增量獎勵補貼力度,充分發揮財政金融合力,鼓勵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縣域薄弱環節的信貸支持。優化營商環境,改進信貸管理模式,降低企業獲得信貸難度和成本,提高各類金融工具的使用效率,全面推動和提升縣域內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質效。進一步完善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建立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向小微企業發放信用貸款。降低三農融資成本,為農村種植、養殖、農產品加工等領域內的農戶、企業及經濟組織提供優質服務,搶抓政策機遇,不斷完善農村資金互助社治理結構,提升發展質量。
(3)做好縣域融資平臺轉型升級服務工作。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縣級融資平臺的支持力度,積極爭取縣級貸款審批權限;結合縣域融資平臺現狀,改進授信評級機制,拓寬信息采集渠道,綜合考慮貸款用途、融資背景、未來收益等要素,提高風險評級的合理性;落實服務價格相關政策法規,厘清各項收費項目,清理不規范經營行為,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基礎上適當降低評估費、抵押登記費、擔保費等收費項目;在現有債務化解過程中,凡平臺公司不能一次性結賬的,協調承貸金融機構,與融資平臺公司協商,盡快達成新的還款計劃,科學合理釋緩償債壓力,不盲目抽貸、壓貸或停貸,切實防范處置風險中的風險。同時積極發揮我縣融資擔保公司作用,鼓勵其依法依規為國有企業提供市場化的融資擔保服務,實現融資平臺轉型平穩過渡。
2.加強資本市場建設,提升企業融資能力。
梯次推進企業掛牌上市。出臺我縣支持企業加快資本市場融資若干措施,積極推動一批企業改組改制,重點培育和扶持符合產業政策、具有我縣特色行業和支柱行業背景、發展潛力大、市場前景廣闊的行業龍頭企業作為上市后備資源。加強各類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微企業在“新四板”掛牌融資。支持“新三板”優質掛牌企業分層或轉板上市。鼓勵和引導初創期創新型小微企業規范改制,在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成長板”先行掛牌,條件成熟后轉“新三板”掛牌。加強與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的戰略合作,在掛牌企業資源培育、中小微企業綜合金融服務、信息交流共享等方面展開全面合作,充分發揮“新三板”和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直接融資、規范治理、價值發現等重要功能,共同推動我縣中小微企業在“新三板”和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掛牌,打造縣域企業掛牌上市集群。
3.深化金融改革創新,提升金融服務水平。
(1)加快農信社的改制步伐。農信社是我縣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重要力量,是服務“三農”、小微企業的主力軍,改制組建農商行是主動深化地方金融改革、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的關鍵一步,是促進我縣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推動協調發展、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實現高質量發展的一項重大任務。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廣泛運用政府、市場、農信社三個資源,著力完善經營管理機制,優化監管指標,全面加快農商行組建工作步伐,持續提升金融服務經濟發展水平,為我縣經濟平穩健康發展與社會和諧穩定提供強有力的金融支撐。
(2)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資體系。采取多種措施,積極吸引各類金融機構入駐,引進先進的服務模式和管理技術;推進銀行業加快轉變發展方式,創新業務模式;持續推進保險業創新,支持發展農村養老健康保險、扶貧小額信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普惠保險業務。穩步推進政策性農業保險,積極服務和保障我縣農業發展,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種植(養殖)大戶開展商業補充保險,積極發展果業、大棚蔬菜等地方特色農業保險產品;積極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的增信作用,加強公司能力建設,以政府資金為主導,鼓勵多元化投資,提高擔保規模和放大倍數,做大做強我縣融資擔保公司,增強服務小微企業和“三農”的能力。大力發展小額信貸公司,增加農戶小額貸款的投放,逐步規范民間借貸,引導更多的資金流入農村,支持“三農”經濟發展。
(3)推動“互聯網+”金融創新拓展。“互聯網+”是新產品、新技術、新方法、新組織、新市場的引入,互聯網金融是一種新型業態?;ヂ摼W金融的產生,會出現一個既不同于商業銀行的間接融資,也不同于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的第三種模式。在互聯網金融模式下,貸款、股票、債券等發行和交易直接在網上實現,大大減少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更加有效地進行資源配置,真正實現低成本高效率的管理運作。互聯網金融的拓展,將開創新的金融模式,進一步推動金融業向前發展。
(4)大力推進綠色金融試點。根據現階段提出的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的要求,大力發展能效貸款、排污權抵押貸款、碳排放權抵押貸款、林權貸款、集體土地抵押貸款等貸款方式,積極支持基礎設施、民生工程等重點領域的節能減排項目和服務。支持傳統企業依托科技創新實現轉型升級,促進傳統產業形成綠色新業態。
4.加強金融風險防范處置,優化金融生態環境。
(1)加強金融機構監督管理。建立健全金融監管機構,統籌協調推進金融監管工作。完善金融風險防控聯席會議制度,建立監管信息交流共享機制,加強對轄內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以及重點行業和領域的金融風險排查與監測,防止潛在風險向金融體系傳導蔓延。
(2)依法維護金融債權。建立健全企業和個人逃廢債務聯合懲戒機制,定期公布惡意逃廢債務和“惡意脫?!钡钠髽I和個人“黑名單”,依法加大懲處力度,維護金融市場秩序。支持金融機構依法做好債務清收工作,加大金融債權案件保全、執行力度,加強金融債權案件執行爭議的協調力度,充分利用司法、公證、仲裁、調解等方式預防和解決爭議糾紛,提高執行效率,依法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同志們:
今天,我們在這里舉行推進高質量發展政銀企融資對接會,主要目的是通過政府搭建銀行和企業之間的溝通平臺,加強對企業發展的資金扶持力度,擴大銀行業務覆蓋面,構建長期穩定的銀企關系,促進全縣經濟和金融事業共同發展。
出席今天會議的有:
縣政府***副縣長,縣金融辦、人行漳浦縣支行、漳浦銀監組等部門主要負責人;各金融機構負責人以及部分企業家代表。
今天的會議有四項議程:
一是請縣人行***副行長發言。
二是請縣銀監組***主任發言。
三是企業家代表與金融機構簽訂融資協議。
四是縣政府***副縣長做重要講話。
下面進行第一項議程,首先請縣人行副行長***同志發言(大家歡迎?。?/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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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請縣銀監組主任***同志發言(大家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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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進行會議第三個議程,企業家代表與金融機構簽訂融資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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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進行會議第四個議程,請大家以熱烈的掌聲歡迎***副縣長做重要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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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私人銀行;商業銀行根據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匯總權威數據:過去的五年全國個人可投資資產總額從2006年的36.1萬億增長到了2010年底的86.7萬億,年復合增長率為24.5%;同時高凈值人群數量也在迅速增長,其持有的資產由10.4億增長到2010年底的30萬億,年均增速為30%。高凈值客戶的理財服務市場不僅市場潛力巨大,而且服務附加值更大,盈利預期更好,因此高端客戶的私人銀行服務成為了我國商業銀行競爭的“高地”。
1.私人銀行業務是高端客戶的個性化、私密化管理服務
私人銀行不是私人開設或者私人控股的銀行,而是一種新型的金融服務。私人銀行更強調隱私或私密的意義,它針對高端富裕人士的財務管理服務大都圍繞客戶的個性化需求展開,從重視個人隱私以及財產安全的角度出發,滿足大多數客戶對私密性的較高需求。家庭辦公12私人銀行12貴賓銀行12大眾銀行3000萬美元以上12100萬美元以上1210萬美元以上12不限制客戶規模綜合性銀行客戶細分服務
2.中國的私人銀行業務
(1)我國私人銀行業務市場需求巨大
龐大國民經濟總量已經從客觀上給國內發展私人銀行提供了財富管理的大盤基礎。從最初的創業到巨額財富的積累,高凈值人士的保值增值欲望不斷增強,理財的市場需求也迅速擴容,消費和投資的概念也在現代社會物質極度充裕的背景下醞釀形成,個人財富管理乃至更高層次的私人銀行業務的需求也在這短短幾年內迅速膨脹起來。隨著人民幣的升值和國內私人銀行業務的日漸成熟,曾經熱衷于國外私人銀行離岸業務的富人們紛紛將其國外資產轉移回國內。從全球配置來講,高端客戶在國內和國外都有配置資產的需要,而移民海外、并購和投資藝術品等需求的增加也使得離岸業務市場發展迅速。對于客戶蓬勃的理財需求,國內眾家銀行的在岸金融業務就相形見絀。所以,發展來自于需求,國內商業銀行很有必要著力發展私人銀行業務。
(2)我國私人銀行業務起步前景廣闊
我國私人銀行業務正處于草創階段,一大特色就是市場的需求更多的依靠產品拉動和投資拉動,還處于產品創造階段,理財產品大多只注重投資收益,衡量標準單一。進入發展階段后,私人銀行業務將達到信息披露成熟、銷售規范、監管到位、管理嚴格、產品更加成熟豐富的高度,像國外的基金品種多達幾千個,這個數量在目前的國內是無從相比的。最后就是市場高度成熟的咨詢驅動階段,財富管理業務以提供咨詢服務為主,定制更加突出,銀行根據客戶個人的需求來提品。這些在以瑞士銀行為代表的國外私人銀行構成了主流服務形式,即針對一個家族提供一套財富管理方案,囊括子女教育、財產打理、家族基金等諸多財務需求。
已經發展的比較穩定的國外高端財富管理市場相比,起步階段的國內市場充斥著各種投資機會和巨大盈利空間。私人銀行要實現盈利,國外通常需要七年,香大概五年,內地只要短短的三年。國內私人銀行盈利模式和業績規模都還有著巨大的提升空間。因此,打造自己的私人銀行品牌無疑有著航標的意義。
3.我國商業銀行推行私人銀行業務必要性
當前西方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收入占的比例已遠超過利息收入,某些大銀行的中間收入占其總收入的75%以上,是利潤的主要來源。個人銀行業務作為現階段我國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的發展方向,對于提高國有商業銀行整體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1)推行私人銀行業務是銀行盈利的新渠道
私人銀行業務以其批量大、風險低、業務范圍廣、經營收入穩定的特點日益得到各大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青睞,并得到迅猛發展。2007年全球私人銀行平均稅前利潤率為39.96%,遠遠高于存貸業務,各大金融機構注重私人銀行業務,也是因為其高額回報率。
隨著資產管理、利率市場化時代的到來,以中國銀行業為代表的金融體系將面臨轉型的挑戰。金融危機后的信貸緊縮政策讓銀行銀根吃緊,導致信貸額度被擠壓,吸存放貸的形式日漸衰微,銀行必須開拓新的盈利模式,代人理財業務將成為國內商業銀行新的發展契機。而在“二八定律”下,更多的利潤往往來自于為金字塔頂端的高端客戶提供的財富管理服務。UBS的財富管理收益就占據了該銀行全部利潤的大部分,如此豐厚的盈利額也需要豐富的盈利模式和收費平臺來支撐:產品代銷費用、財務顧問傭金,依托全權委托業務分成所賺取的收益更是可觀甚至無上限,所以我國商業銀行發展私人銀行業務非常必要。
(2)發展私人銀行業務是與外資銀行競爭的需要
自2006年12月底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以來,匯豐銀行、花旗銀行、渣打銀行、東亞銀行、恒生銀行、日本瑞穗銀行、新加坡星展銀行、荷蘭銀行共8家外資銀行向銀監會提交申請,在中國境內注冊為外資法人銀行。這意味著在全球經濟一體化、金融自由化的大背景下,中國市場中更完全的市場競爭環境正在形成,同時也意味著我國擁有高財富的高端人群急需的個性化、私密化的個人銀行業務市場將會受到已經業務成熟的國際性銀行業的強有力競爭甚至是取得先機,這將是對我國銀行業發展的巨大挑戰,同時也是對我國資產經濟穩定的一大威脅,因此我國銀行有必要大力發展推行個人銀行業務。(作者單位:沈陽師范大學)
參考文獻:
國際銀團的實踐經驗
目前歐美領先的私人銀行已經摒棄了各自為政的業務單元模式,著力于建立內部一體化協作的經營模式。例如,瑞銀集團和瑞信集團均將整個集團整合為財富管理、投資銀行、資產管理三大業務線,并統一了中后臺支持,調集各個業務部門的產品專家,在統一的平臺下從事產品開發、銷售支持與執行。
在組織架構一體化的基礎上,領先私人銀行還力爭在管理上進一步整合,形成真正的業務一體化模式。這一模式作為歐美領先私人銀行管理的核心,具有以下優勢:通過一個高效整合的組織,綜合利用全公司的業務能力開發投資產品并進行服務;成功地在財富管理部門與其他部門之間搭建起良好的內部伙伴關系,這比各自為政的業務單元更能創造價值;將法律、人力等整合成一個團隊,共享資源,充分發揮協同效應,可以消除大量冗余的基礎設施、管理和控制,提高服務效率。
同時,歐美領先私人銀行通過眾多精于投資、風險管理、稅收籌劃、財富轉移和慈善規劃等方面的專家顧問協助,為私人銀行客戶制定個性化的財富管理方案,幾乎涵蓋了財富管理活動可能面臨的所有問題。在提供全方位服務方案的同時,歐美領先私人銀行均設置了嚴謹的服務流程,確保高水平的服務質量。
完善的客戶關系管理是歐美私人銀行業務成功的關鍵,成功的私人銀行客戶關系管理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重視客戶細分。歐美領先銀行為了最大限度地體現私人銀行業務的特點,充分滿足客戶需求,在服務中挖掘客戶為銀行創造價值的能力,根據不同資產標準對私人銀行客戶進行了嚴格的分層,并針對不同的客戶群體提供差異化的服務(如瑞銀集團的客戶分層見表1)。
目標客戶不同,利潤率也不同。一般來說,小于100萬瑞士法郎的客戶一般可獲得59個基點的利潤,大于1000萬瑞士法郎的客戶可獲得14個基點的利潤,中間客戶為36個基點,這主要是因為高端客戶的客戶規模大,因而議價能力也相對較大。
除了將客戶根據資產規模進行細分,有些私人銀行還確立了更為明確的客戶目標,以更好地針對客戶特點進行集中化、專業化的服務。
重視提供綜合服務。各家機構除了為私人銀行客戶提供定制性資產組合報告與專業團隊投資服務,還提供全面綜合性的業務。例如,瑞銀集團所管理資產的40%來自于超高凈值客戶,對這些客戶服務包括:一是通過專門客戶顧問實現業務覆蓋,投資銀行渠道、環球資產管理渠道以及24小時不間斷的交易平臺為客戶提供全面支持;二是通過領先的市場及策略研究能力、家庭財富管理平臺、企業咨詢業務團隊及慈善業務提供多方面的綜合服務。
此外,這些銀行還擁有嚴謹的投資策略和開放的產品體系,以確??蛻糍Y產獲得高回報。一般情況下,私人銀行確立一個投資方案需要經過以下3個階段:1.由公司層面的投資委員會統一制定投資組合策略;2.由專業投資團隊設計若干投資組合模型,并由投資委員會審定,投資組合模型的回報一般依次遞增,風險級別也相應遞增;3.在遵循總體投資策略的前提下,財富經理結合客戶需求、風險偏好、回報偏好、投資目標等綜合信息,確立投資組合解決方案,并提交客戶經理,由客戶經理與客戶溝通并達成共識后,接受客戶委托,執行投資策略。這種嚴格的投資策略保證了客戶資產的安全性和高回報。
我國的市場現狀
與國際先進的私人銀行業務發展相比,我國私人銀行業發展起步較晚。從2007年3月中國銀行聯手其戰略伙伴蘇格蘭皇家銀行率先推出私人銀行業務至今,已有16家中外資銀行在我國22個城市開設了超過150家私人銀行機構,管理資產規模超過3萬億元。
目前,國內私人銀行業務還處于起步階段,與國際私人銀行相比差距巨大,還沒有一家私人銀行從本質上達到發展的成熟階段,主要問題包括:產品結構單一、趨同現象嚴重、專業人才匱乏、信息系統建設滯后等。同時,我國私人銀行業務發展存在著以下挑戰:一是雖然中國富人階層不斷增多,但目前的主要趨勢是富人的財富不斷外流,更多的富人選擇將資產轉移至國外或選擇外資銀行進行財富管理;二是持續波動的資本市場給私人銀行業務帶來了沖擊,客戶的需求也更為苛刻,在保持資產流動性、安全性的前提下要求更高的回報;三是國內財富管理的高端人才稀缺,人才爭奪將愈發激烈;四是監管環境不斷嚴格,例如,巴塞爾協議Ⅲ對資本和流動性的要求提高,國內將來在對金融消費者提品的適當性、定價的透明度等方面的監管也將不斷提高。
因此,商業銀行要發展私人銀行業務,首先要建立符合銀行自身特征的私人銀行發展戰略和業務模式。應從董事會層面,思考本行是否發展、如何發展私人銀行業務,從業務戰略、運營戰略及支撐這些戰略的后臺體系等方面進行全面審慎的思考。
其次,要從客戶管理、產品創新、人才培養方面支持商業銀行私人銀行業務發展戰略。
關鍵詞:證券投資基金;商業銀行;影響;策略
一、證券投資基金對銀行業的影響分析。
我國證券投資基金對商業銀行同樣具有雙向影響效應,一方面,它促進商業銀行業務創新與中間業務的發展;另一方面,也對商業銀行的傳統業務造成沖擊,進而影響到我國的金融穩定。
1.證券投資基金對商業銀行業務創新和利潤增長有積極影響。
一方面,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中有利于組織低成本的存款。無論是基金開戶還是基金投資前的沉淀,基金的存款都是低成本穩定的資金來源。而且不論基金是商業銀行通過為基金提供銷售、交易服務,在銀行系統內部十分簡便地以低成本直接將存款劃轉為基金,這在降低交易成本的同時,也為自己擴大了客戶源。另一方面,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可以收取基金托管費,獲取中間業務收入。由于證券投資基金是發起、管理、托管三權分立的機制,根據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辦法,基金托管業務必須由商業銀行擔任。但基金托管要求托管人有熟悉托管業務的專職人員,而且要具備安全保管基金資產的條件,托管人必須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以保證基金發行、運營、贖回與清算的效率和質量,目前主要由國有商業銀行如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等來擔任,一些資本實力雄厚而且業務能力強的股份制銀行也加入這一行列,所以基金托管業務將是商業銀行之間的競爭業務,具體見下表。從證券投資基金歷年托管費收入來看,托管費收入上升速度很快,已經從1998年的1600萬元上升到2006年的10.53億元。商業銀行通過介入基金托管業務,既可以改善其自身的資產結構,促進商業銀行中介業務的發展,增加無風險業務收入,改善業務收入結構,也可以促進新型商業銀行業務人員素質提高與知識結構的改善,為商業銀行現代資本市場金融業務發展拓寬空間。
2.證券投資基金對銀行業的消極影響。
首先,證券投資基金對商業銀行傳統的存貸業務帶來了沖擊。證券投資基金作為一種金融創新品種,具有強大的專業理財功能,它的出現順應了降低資源配置成本的需要,使得投資者和融資者都愿意通過直接融資市場進行交易,從而出現存款“脫媒”現象,使得商業銀行市場占有率不斷下降。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同樣具有轉型經濟國家的一般特征,正在實現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間接融資仍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商業銀行的傳統業務仍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如果在短期內迅速削弱其傳統業務,中間業務又無法迅速跟上,銀行的不穩定性增加,將會對我國的金融穩定產生沖擊。進而將直接影響到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其次,證券投資基金對央行的貨幣政策提出了新的挑戰。投資基金的發展和變化,對傳統以商業銀行為主體的金融制度下的貨幣政策產生了重大影響,使貨幣政策中的M1、M2、M3等形式的貨幣定義不斷發生變化。毫無疑問,證券投資基金對貨幣政策工具和貨幣政策中介目標的影響,增加了貨幣控制的難度,對央行實現貨幣政策目標提出了新的考驗。此外,由于證券投資基金帶來的低風險高盈利效應,銀行同業競爭加劇,對銀行的服務和管理水平也提出了挑戰。
二、商業銀行發展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的對策。
①發揮商業銀行優勢,加大市場開拓力度。鑒于證券投資基金對商業銀行帶來的積極影響,大力發展基金托管業務勢在必行。一方面,要加強基金托管業務的市場開拓,不斷增加托管基金的數量和資產總量;另一方面,要加強銀行基金銷售業務的市場開拓,目的是將銷售的基金按照協議的要求推介出去、銷售出去。要運用現代技術手段銷售基金,順應潮流盡快開通網上銀行、電話銀行、手機銀行等便利投資人投資的方式,讓投資者享受安全、高效、便利的基金代銷服務。還可以借鑒美國籌建類似于“基金超市”網站,銷售各個基金公司旗下的基金。也要充分考慮銀行卡在基金銷售中的作用,還可以通過電話銀行銷售基金,給投資者帶來便利。
②商業銀行爭取在政策指導下成立銀行系基金,開展多元化經營。2005年2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聯合公布了《商業銀行設立基金管理公司試點管理辦法》,4月6日,確定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交通銀行為首批直接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試點銀行。交銀施羅德、建信基金、工銀瑞信等銀行系基金應運而生。到2008年底,這3家基金公司的排名大幅上升,管理規模逆勢增長,其中交銀施羅德排名12位,建信基金排名20位,工銀瑞信成為2008年規模增長最快公司,而且贏得市場和不俗的業績。商業銀行可以設立基金管理公司對銀行業帶來了新機遇,不僅有利于在分業框架下推動金融機構的多元化經營,而且有助于在中國金融體系中占據主要地位的商業銀行的儲蓄和資產的多元化。大量的儲蓄資金將有可能通過購買銀行基金的方式,間接進入證券市場,有效轉化為投資性基金,為資本市場提供長期穩定的資金渠道。因此,各家商業銀行要積極爭取盡快盡早設立基金管理公司,減少存差,促進儲蓄———投資的轉化。一旦今后政策允許商業銀行從事投資銀行業務,銀行就可以轉換角色,成為基金管理人,直接管理經營基金業務。
③向開放式基金提供融資便利,進行業務創新,為混業經營創造條件。證券投資基金的相關規定中允許基金管理人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條件,向商業銀行申請短期融資,這使證券業與銀行業合作又增加了一個途徑。由于開放式基金可能面臨非正常巨額贖回壓力而產生流動性需要,往往需要借助于銀行的短期資金支持,在當前商業銀行流動性過剩的條件下,銀證合作的前景十分看好。這也是商業銀行積極進行業務創新,為將來實現混業經營創造有利條件。
④為證券投資基金提供高質量、全方位的托管業務服務?;鹜泄芤筱y行在財務核算系統軟件、清算網絡、監控手段、整體服務水平等方面進行改進和提高,提供快捷、便利、周到的基金銷售和服務。商業銀行龐大的儲蓄網點、豐富的儲戶資源、先進的網絡設備、良好的信譽等軟硬件條件,不僅為基金提供了理想的基金銷售平臺,而且商業銀行擁有完善的清算結算網絡系統、豐富的財務管理經驗和完善的系統結構,完全可以承擔基金托管人的職責。在基金托管業務服務過程中,一定要采用先進的技術,發揮銀行的優勢,為證券投資基金提供全方位的高質量服務。
⑤加強對證券投資基金的監管。目前基金托管業務存在的很大問題是商業銀行托而不管,過分注重基金的清算交割和保管功能,對證券投資基金的監管職能還沒有充分發揮出來。因此,監督管理基金規范運行,避免發生風險,影響金融穩定性,同樣是商業銀行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
⑥加強銀行基金業務人員的培訓,在基金銷售過程中進行專業化的服務。由于基金是新業務,在分業經營的體制下,商業銀行人員難免對基金業務產生陌生感,對基金業務銷售和托管過程中需要具有專業化的知識和技能的專門人才,因此加強崗前培訓、人才引入和員工業務素質學習才能保證證券基金業務的順利開展。
參考文獻:
[1]羅松山。投資基金與金融體制變革[M]。北京:經濟管理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