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7-07 16:26:09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農村新型經濟組織管理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一)存在的普遍問題
1、數量偏少,分布不夠均衡。我國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總量不多,地區分布不均衡,產業類型相對單一,尤其是農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農村社區股份合作社和富民股份合作社數量更是偏少。
2、規模偏小,輻射能力不強。我國現有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大部分處于初級階段,規模普遍偏小,農戶覆蓋率偏低,無法實現產、供、銷一體,市場競爭能力較弱,對農民增收貢獻率不明顯。
3、檔次不高,服務層次偏低。大部分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的主要經營活動仍停留在信息咨詢、技術服務、生資采購等初級階段,缺少農副產品銷售、貯藏、深加工等高附加值的更深層次服務。
4、管理松散,運行缺乏規范。存在組織化程度偏低問題,表現出管理缺乏規范,合作約束力不強,合作和退出隨意性大。管理上往往組織者自己決定一切,合作農戶沒有發言權,沒有二次利益分配。
(二)問題產生的原因分析
1、思想認識還沒有完全轉變。部分農村基層領導干部怕擔責任,增負擔,宣傳、發動、組織上缺乏熱情;農民害怕利益受損,持觀望態度,不敢大膽加入合作;部分致富能人和帶頭人怕擔風險,怕個人技術、資源和市場外泄,怕個人利益受影響,因此不愿意帶頭組建。
2、法律法規體系相對滯后。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的組建和發展壯大需要剛性的法律法規體系提供引導、支持和保護。從當前的法律法規體系看,舊的法律法規修改慢,專門法規出臺滯后,缺乏前瞻性、指導性和可操作性,容易出現管理上的無法可依,支撐作用不強。
3、資金問題成為發展瓶頸。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生產經營規模的擴大和服務水平提檔升級,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但農民自有可支配入股資金有限,合作組織自身由于資質和抵押物的限制又很難從金融機構得到信貸支持,加上政府扶持資金有限,制約了組織的發展。
4、運營管理缺少人才支撐。受工作環境、福利待遇、社會認可等多種因素影響,優秀人才不愿到農村從事涉農工作,造成了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缺乏大量的會管理、善經營、懂技術的復合型人才,影響到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自身管理的規范性、發展的科學性和可持續性。
5、政府引導支持存在缺失。政府在財政、稅收、信貸方面的支持對于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壯大作用明顯,但實際管理中卻往往出現供給不足、力不從心。體現在政策支持不到位、財政支持力度不大、稅收政策難以落實,造成農民土地流轉受限、運銷成本過高等。
6、內部運行管理缺乏規范。管理上缺乏規范性,管理機制欠缺和管理能力軟弱是主要原因。在制度方面缺乏監管,造成財務管理制度、會員管理制度、經營管理制度、利益分配制度、基金積累制度、民主決策規定、民主監督機制等缺失或形同虛設,對發展壯大形成阻礙。
二、加快發展和完善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的對策
1、加強宣傳引導,轉變思想觀念。采取多種形式宣傳新形勢下發展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通過轉變思想觀念,使廣大干部主動掌握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政策,引領農民積極自愿參加合作經濟組織,使各類經營管理和技術人才樂于參與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的經營管理和建設發展,形成全社會關注、關心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的良好氛圍。
2、挖掘合作潛能,豐富合作模式。在促進發展過程中,要注意挖掘地域優勢和產業特色優勢,論證時要著重考慮當地的經濟基礎、社會發展條件、產業優勢、產品特色等再進行分類指導、分步推進,豐富合作形式和合作模式,提高合作質量和市場競爭力。推廣“公司+農戶”的合作模式,大力發展農村專業合作組織,鼓勵開展股份制合作,風險共擔,合作共贏。
3、完善法律體系,提供制度保障。法律法規是一切合作和競爭的準則及框架,是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得以不斷發展壯大的保障。雖然針對于各類經濟發展的法規相繼頒布并不斷完善,但針對于各類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的專門法卻相對滯后,加之原有相關法不能根據經濟發展需要進行及時修改,導致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發展會偶爾出現無法可以的尷尬和被動。
4、加強人才培養,提供智力支持。要加強對農民的教育引導,提高他們的思想文化水平、市場意識、競爭意識、創新觀念、合作意識和參與民主管理的能力;要加強對基層干部的培養,轉變他們的思想觀念,提高工作引領和指導發展能力;要加強對合作組織帶頭人、管理者和技術人員的培養,使他們提高服務意識,掌握市場規律,提高管理和技術指導的能力。
1.1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模式多樣、分布廣泛
隨著經濟的全球化發展,我國的經濟得到了突飛猛進的發展。農村合作經濟組織也隨之擁有了良好的發展勢頭。組織模式杜洋、分布廣泛的特點特逐漸凸顯出來。據統計,到目前為止,我國農村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已多達15萬個,其領域涉及種植業、畜牧業、水產業、林業、運輸業、加工業以及銷售服務行業等。這種全方面的發展模式對農村經濟起到了促進作用。但由于現階段我國農村合作組織仍處于起步階段,資本尚未成熟,運行模式也沒有得以最終確定,并且在資源方面也存在較大差異,這對我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有較大的影響。
1.2農村合作經濟發展推動了新農村建設進程
農村合作經濟在建設初期對農村的經濟發展形勢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三點:(1)有利于形成規模化經營,提高市場競爭能力。農村合作經濟主要是以農村當地的特產為主要的經營產品,將農村內部經濟串聯成一條有序的經濟生產鏈條,逐漸的擴大經營范圍,形成規模化經營模式,對農村當地的經濟發展起到推動作用。與傳統的農村經濟經營模式相比,更加系統化、一體化,對農村經濟起到整體的帶動效果,從而也提高了農村經濟的市場競爭力。(2)帶動農業結構戰略性調整,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由于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逐步形成,使得農村經濟發展模式得到了科學化的整合和調整,對農戶的生產動力以及勞作熱情也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另外“,公司+農戶”的一體化經營模式使得農戶親身投入到農產品加工、生產、規模化經營體系中去,對農業產業化經營有較大的幫助。(3)降低了經濟發展成本,實現了自由民主的自治制度。農村合作經濟從生產到加工再到銷售,一體化的經營模式大大降低了其中的經濟發展成本,并且帶動了該地區的連帶經濟增長。通過相關政府部門對農村合作經濟的政策干預,農村合作經濟形成了村民自治制度,在經營和管理上更加的自由民主。這樣的自治模式對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
2我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及制約因素
2.1合作經濟組織規模小,農戶參與率低,輻射能力不強
從前面我們分析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分布來看,當前我國的合作經濟組織大多處于初級發展階段,規模小,能夠達到成百上千會員,具有一定影響規模的合作經濟組織很少。而這些小規模的合作經濟組織未能真正實行產、供、銷一體化,合作經濟組織給農民帶來的收益不明顯,難以形成規模效益,參與市場競爭的實力依然相對較弱,抵制市場風險的能力也較差。而從全國范圍來看,新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主要集中在沿海和有合作基礎的省區,一些省區的新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幾乎是空白。即使在發展較快的省區,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農戶參加率也不高,有的農戶甚至還沒有聽說過這樣一個組織。
2.2合作經濟組織缺乏各種管理和科技人才
從調研的情況看,有專業技術和經營組織能力的經濟能人是帶動農民專業合作社產生發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但我國傳統上重工輕農,以農養工,造成人們普遍輕視農業和農業教育,一些管理技術和科技人才不愿意服務于農業企業,甚至連農業院校培養的專門農業人才也不愿意到農村服務。很多合作組織的成員都來自于農民,農村中懂技術、會經營、善管理,能凝聚和帶領農民共同闖市場的能人少。雖然基層政府,涉農職能部門的工作人員擁有較多的知識資源,但實際上他們對合作社知識也缺乏深入了解,缺乏相應的市場經濟活動能力和經驗,對合作經濟組織的指導和管理也常感心有余而力不足。
2.3政府對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支持力度不夠
新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是市場經濟中弱者的聯合,是兼顧公平與效率的組織,西方國家為了充分發揮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在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等方面的作用。在我國,由于政府引導不到位,導致部分農戶對合作經濟組織認識不高,對合作行為表現不積極,存在“搭便車”心理和觀望心理。而一些政府部門的官員對發展合作經濟組織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足夠的認識,工作上缺乏主動性和積極性,不少地區的政府在新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創新中不能很好地履行政府的職能,存在著宏觀層面支持不明顯、微觀層面干預過多的現象。
3我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對策
3.1創辦農業合作經濟組織,提高服務質量和市場競爭力
面對工商企業和其他服務組織的競爭,新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要充分發揮根植于農民,了解農民需求的優勢,逐步由技術交流、生產服務向生產服務、市場銷售等綜合發展,向產、加、銷一體化的經濟實體型轉變,通過興辦農產品加工流通企業,在新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內部實現農產品的多次增值,使合作經濟組織及社員獲得更多利益。同時,新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也要積極為非社員提供服務,通過其經營范圍的擴大,不僅能夠增加收入,而且能夠增強對農戶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3.2加強人才培養,為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提供智力支持
農民是合作經濟的主體,他們的市場意識、競爭意識、思想文化水平對合作經濟發展至關重要。因些,我們要對農民及時進行教育引導,用成功范例做示范,激發農民自覺加入合作組織。另外,我們要通過定期文化培訓和有針對性的知識講座和技術傳授,全面提高農民素質,為促進新農村建設做出貢獻。
3.3建立高效民主的內部管理體制,增強對社員的凝聚力
當前農村合作經濟組織運行效率低下,其主要原因在于組織內部成員素質低以及組織內部管理章程不完善,導致部分社員機會主義行為的產生,從而損害了廣大社員的利益。
3.4加大政府對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支持力度
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是由農民在自愿互利基礎上建立起來的自我服務組織,其性質決定了它對內服務是無償或低償的,對外服務代表其成員的共同利益,經營成員自己生產的產品,是對內服務的延伸和擴展。因此,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服務、經營、贏利返還等行為,與商業企業的經營行為和利潤分配有著本質的區別,所以在促進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過程中迫切需要政府及各職能部門加大扶持力度。
關鍵詞:合作社;現代農業;組織管理;風險規避
中圖分類號:S-9 文獻標識碼:A DOI:10.11974/nyyjs.20170632159
引言
建國以來,我國農村基層組織結構與管理體制經歷了從社隊制、村組制到社區制3次重大改革。國家城鄉協調發展戰略的基本要求是從城鄉分離向城鄉一體轉變,構建城鄉一體的基層組織和管理體制;農村服務從農民自我服務為主向社會發展服務為主轉變;農村社會從靜止、封閉向開放和流動轉變;基層民主自治制度從“村民自治”向“居民自治”轉變;農村社區從生產和行政共同體向社會生活共同體轉變。相當長時期內,我們采取農業支持工業、農村支持城市的發展戰略,通過及一系列配置措施和政策,大規模地動員和吸納鄉村資源以快速推進工業化。據估算,改革前,國家通過工農產品價格剪刀差形式從農村隱蔽地吸取了8000億元資金。城市社區長期處于優先發展地位,對農村社區的生存發展產生了嚴重的擠壓。目前,恢復農業活力、重建農村社會功能和經濟功能成為重要議題。
十八屆三中全會著力強調要改進社會治理方式,激發社會組織活力。農村組織的管理涉及到農村經濟關系和社會功能。農村組織不僅是農民自主管理的產物,其自身所具有的獨特作用使其有承擔農村社會管理的社會基礎和能力。社會組織屬于農民的自發組織,本質上是為了維護農民權益。具體而言,農村組織能夠起到提供農村公共產品和服務,反映農民訴求,協調農村社會關系,化解矛盾及規范行為,促進農村社會穩定等方面作用。組織與環境之間的關系還具有“政治性”的特征,組織在應對環境諸種限制性要求的過程中,擁有自由和自主的領域。正如福柯說的“在任何形式的公共生活和權力的任何操演當中,空間都是根本性的”。
國外學者通過研究發現,農民規避風險的需求是建立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重要起因。因為小農面對巨大的生產和市場風險,需要組織化來規避風險。土地在農民中的平均分配形成了對組織化的需求;農民的農業生產規模較小時,需要組織起來應對生產和銷售中的風險。國內一些調查研究認為,我國農民專業組織的發育與區域經濟發展水平、市場發育程度、生產專業化水平和商品化程度、政府支持、乃至戶主的文化水平等影響因素緊密聯系。
200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頒布為合作經濟組織發展提供了法律保障,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基本形成了以產品類組織為主體、服務類組織積極補充的格局。國家是農村社會管理的主體。但“由一元管理主體向多元管理主體的轉變”是社會管理歷史演變過程的總趨勢。農村社會管理存在著整體的結構性碎片化問題。農村組織在非營利性、志愿性、自治性的特性、整合社會資源等方面,具有明顯優勢。農村社會組織在創新農村社會管理中起著基礎性作用,必須形成政府主導、農民參與、社會組織協同共治的農村社會管理新模式。在我國現有農村土地分散和小規模經營這種土地制度短期內難有根本性突破的背景下,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對農民融入經濟市場化和國際化軌道中生產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形成的以產品類組織為主體、服務類組織積極補充的格局意味著農產品生產、加工、銷售成為了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主要工作內容。伴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人民食品需求轉型,農業結構的基本轉化,導致了農產品品種、生產、銷售等內容發生了巨大變化,各種經濟作物種植得到迅猛發展。為了提高農民經濟收入,進行大規模產業轉型升級。傳統家庭承包經營戶在加速分化,許多從商品生產者逐漸衰退為生計型小農,而種養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和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大量涌現。我國將形成以承包農戶、種養大戶和家庭農場為基礎,以農民合作社、龍頭企業和各類經營組織為支撐,多種生產經營組織共同協作、相互融合、具有中國特色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
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最初的,也是最重要的目的――規避風險。雖然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經濟功能之外的社會功能不斷增強,但是,其經濟功能是其存在和發展的基礎。在全球化的今天,農業現代化發展趨勢已經勢不可擋,已成規模。農業產業的現代化對于農業、農村、農民以及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有著巨大影響。
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組織發展依托于現代農業發展,這就要求社會,尤其是農村社區對于現代農業的正確認識并采取適當的農業發展模式與行為。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在積極接納和理解現代農業的過程中,其組織與管理模式直接影響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在現代農業生產過程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揮著怎樣的作用,其組織和管理的邏輯、人員結構、方法途徑值得探究與分析。
1 D村農業合作社的組織與管理模式
為了探究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在現代農業生產過程中,發揮著怎樣的作用,分析其組織和管理的邏輯、人員結構、方法途徑。筆者在在福建省S縣D村進行了調查。
1.1 D村農業生產現狀
S縣位于閩浙交界處,武夷山麓東南側,屬傳統農業縣。總人口16.53萬人,其中非農業人口4.19萬人,農業人口12.34萬人。D村生態種植專業合作社成立于2012年,倡導人是當時的村主任。作為一種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其成立的最初的,也是最重要的目的是,規避風險的需求。D村種植的主要經濟作物是煙草、玉米、毛芋、山露和竹筍。訂單農業,作為現代農業產業的一種經營方式是當地農業的支柱。其中煙草、山露、玉米以及林地生產的竹筍都是以訂單農業的形式存在的。特殊的訂單農業使得村民的生產和銷售有了一定的保障。
1.2 D村農業合作社組織管理模式
山露的種植發展歷史體現了農業合作社的組織管理模式。一開始,山露的種植是因為S縣達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公司)需要農戶提供食品加工原材料而在縣內部分地區與農戶合作,由公司提供種子,農戶種植、收割后賣給亞達公司,亞達食品有限公司采用的“公司+基地+農戶”(訂單農業)的發展模式,吸引了村莊許多多農戶參與,迅速形成了超過133400m2的山露菜種植規模。亞達食品有限公司利用山露菜莖稈通過加工保鮮,生產成罐頭以保持山露菜的原有風味和方便運輸、保存,遠銷日本。
亞達食品有限公司采用公司+農戶的模式,在初期保證了D村133400m2露菜的銷路,為村民帶來了一定收入。但是,在種植山露菜兩年后,即2012年,那位給東邊村提供山露菜訂單保障的顧問跳槽后,山露菜的銷售就成了問題,種植山露菜的農戶面臨銷售危機。如何解決農戶的銷售危機,規避農戶生產風險成為了難題。當時恰逢D村在積極申請并建設生態農村,希望積極發展生態農業產業,包括生態農業種植和加工。村委看中了山露菜和竹筍的“生態作物”的特點,希望能促進山露菜和竹筍的種植,發展生態農業產業,提高村民收入。
在此背景下,D村在村主任為首村委會的帶領下開始籌備成立村合作社。村委會宣稱建立合作社的目的是滿足農民規避風險的需求(滿足村民在農產品生產、銷售需求),建立食品加工廠對山露和竹筍進行粗加工在保持山露菜的原有風味和方便運輸、保存的基礎上,大力拓寬農產品的銷售途徑。要成立一種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并不容易,需要符合2007《合作社法》的多項規定,還要面對合作社業務范圍,村民入社的條件和途徑,選址,資金等諸多問題。
合作社的注冊、條件、證明等法務和程序由村長執行。所有村民都能入股合作社,但是只有董事才能參與管理(董事由村委主要領導和合作社股份較多的幾位組成)。村委會一開始將合作社和食品加工廠建立在村里的廢棄住宅區,但是由于部分村民不愿意以自己的宅基地入股合作社,因此合作社不得不將合作社和食品加工廠地址定在村莊對面的山下,挖山填土。于2012年正式成立并定名為S縣D村生態種植專業合作社。
村委會積極宣傳成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必要性和村民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好處,但是由于前景的不明朗,村委會提出的村民以土地或者資金入股的建議并沒有得到很多村民的支持,最后只有5位村民加入,他們籌集資金自己蓋了廠房購買了生產設備進行食品粗加工。采取工廠化管理,合作社法人是村主任,村主任任廠長,負責管理整個工廠的生產、經營和銷售。工廠每年生產每年2~3個月,期間會從本地村民中雇用短工50~70人參與生產。D村生態種植專業合作社,主要經營竹筍和山露菜粗加工、銷售。其加工的原材料都是來自當地農民種植的,主要是來自東邊村村民種植的竹筍和山露菜。合作社與村民的關系是“合作社+農戶”模式與亞達食品有限公司的“公司+基地+農戶”(訂單農業)模式如出一轍。合作社和村民協商確定村民種植規模和要求,合作社負責以市場價收購村民種植出來的竹筍和山露菜。合作社雇用當地村名將收購的竹筍和山露菜進行粗加工,加工之后對外銷售。
1.3 農業合作社面臨的風險
國外學者Miles通過研究發現,農民規避風險的需求是建立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重要起因。因為小農面對巨大的生產和市場風險,需要組織化來規避風險。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基本形成了以產品類組織為主體、服務類組織積極補充的格局。雖然有學者認為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實際上時農民依法自愿聯合組成,對內不以營利為目的,實行民有、民管、民享原則,為其成員提供生產經營服務的經濟合作組織。但是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主要功能仍然體現在對農民農業生產的經濟風險的規避上。東邊村生態種植專業合作社成立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山露菜的銷售問題導致的風險。
2 結語
隨著我國現代農業的發展和農業產業轉型升級,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不斷發展。傳統家庭承包經營戶在加速分化,許多從商品生產者逐漸衰退為生計型小農,而種養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和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大量涌現。以此為背景下引申出了 “公司+農戶”、“合作者+農戶”等以訂單為連接點,連接公司、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與農民的經營模式。農民專業合作社其對內不以營利為目的,為其成員提供生產經營服務的本質被弱化。
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組織與管理與村委會有緊密關系。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尤其是農民經濟合作社,多是由村委會或村莊“能人”倡導建立的,村委會或是組織者或是重要參與者。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主要領導層也是由村委會主要干部和村莊“能人”構成。他們在村莊這一個既定的范圍內運用權威維持秩序,滿足公眾的需要。在各種不同的制度關系中運用權力去引導、控制和規范公民的各種活動,以最大限度地增進公共利益。
因為農民規避風險的需求是建立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重要起因,因此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組織與管理是在合作社成員面臨巨大的生產和市場風險,需要組織化來規避風險的時候發揮其作用。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主要功能仍然體現在對農民農業生產的經濟風險的規避上。這是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基本形成以產品類組織為主體、服務類組織積極補充的格局的重要原因。與學者的“理想類型”“農民依法自愿聯合組成,對內不以營利為目的,實行民有、民管、民享原則,為其成員提供生產經營服務的經濟合作組織有著極大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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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農村經濟在我國經濟建設中具有很重要的地位,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有利于促進農村富余勞動力的轉移、縮小城鄉差距、促進農村社會事業繁榮進步。本文根據國發二號文件精神,結合六盤水的實際就農村經濟目前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淺析怎樣主推農村經濟可持續發展。
關鍵詞:農村經濟;存在問題;可持續發展
隨著農村人口的快速增長,農村經濟必須也要不斷地發展,才能夠保證農村經濟較城市經濟而言不落下。中國的區域和人口重點在農村,六盤水市農村覆蓋率高,城鎮化建設水平低。因此,農村經濟的發展至關重要。筆者就農村經濟可持續發展問題進行淺析。
一、農村經濟發展現狀及原因
1.計劃經濟體制沿襲下來的合作經濟組織和自上而下延伸至農村的群團組織,其組織模式和運行機制難以滿足農村發展的需要。
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專業協會等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總體上發展滯后,原因是思想偏見的制約。有人認為,農民缺乏合作意識,因而對發展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持不屑一顧或消極無為的態度;也有人擔心,農民那么多,農民一旦組織起來可能會削弱基層政府的職能和權威,甚至影響社會穩定,因而對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持防范戒備心理。
2.體制慣性的擠壓
我國”三農”管理體制是多頭管理、部門分割,現有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分別掛靠在農業等10多個部門,各自為政,各行其是,難以實現跨地域、跨系統、跨所有制發展。
3.法律支持的滯后
除了農村基層自治組織,目前,我國對其他類型的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尚無法律規定,農村合作組織的法律地位不明確,影響了相關部門對其進行有效的管理。
4.政府干預或服務不當
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絕大多數是在政府直接或間接推動下組建的,與政府及相關部門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行政力量過多介入,扭曲了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民辦、民營、民受益”的原則。一些由地方政府出面組織的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其實際控制權仍掌握在政府部門手中。有些專業協會的農民只是名義上的會員,實際上卻與協會無關。許多用行政手段”捏合”的農民合作經濟組織運轉十分困難。
二、如何促進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推動農村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改革過去管得太寬、統得太死的社會管理體制和組織控制機制,最大限度地激發各種社會力量的積極性、創造性。
1.實行多予農村扶持補貼政策
(1)統籌實行財政鼓勵和資金支持政策。除國家和省有特殊支持政策外,省對農村財政支付補助額保持穩定不變,不因市域增收節支而減少轉移支付額。建立財政鼓勵機制,提高工業、商業稅收返還比例。
(2)統籌對市域經濟的人才支持。市域可與國內各大院校、科研院所建立經濟技術協作關系,通過產學研、技工貿結合,提供技術、項目和人才服務,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增強市域新技術推廣應用和開發能力。市域還可以仿效西部開發政策采取相關措施,動員和鼓勵大專院校畢業生到基層創業。科技、文化教育、衛生等部門要組織專業人員,經常到市、鄉服務,幫助市域提高科技、教育、醫療和文化水平。
2.深化政府機構改革,轉變基層政府職能
那些不屬于政府的職能應逐步交給中介組織、社會團體、民間服務組織,政府應將工作重點放在政策引導、法規監督、提供服務、營造環境上,積極推動農村群團組織職能轉型,使其深入農村、服務農民,同時積極發展各類新型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改革農民合作經濟組織”雙重管理”體制,實行合作經濟組織管理部門登記管理,加強思想政治引導。加大政府扶持力度,簡化登記管理程序,鼓勵發展各類合作經濟、合作金融、社會公益、社區服務等民間組織。推進村民自治,充分發揮它們在農村社會事務中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作用。
3.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法規政策,加快相關立法步伐
對束縛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有關限制性政策規定進行清理。堅持邊培育、邊規范,先實行備案管理,待運作規范、具備登記條件后,再逐步將它們納入統一管理。近幾年,六盤水圍繞興農富民目標,積極調整產業結構,著力培育主導產業,發展壯大龍頭企業,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呈現良好的發展勢頭。但隨著農業產業化經營的不斷深入,千家萬戶的小生產與千變萬化的大市場之間的矛盾日益顯露,已阻礙了農村經濟向更深層次發展。為改變這種狀況,市委、市政府把培育農村專業合作組織、壯大農村經紀人隊伍作為推進結構調整的重要切入點,加快培育和發展,取得明顯成效。
4.堅持城鄉發展的思路
(1)統籌放活城鄉民營經濟。民營經濟是市域經濟的主體。要進一步放寬進入領域,除國家法律、法規禁止的產業和行業外,全部向民營經濟開放。支持民營企業采取收購、兼并、控股、租賃等多種形式參與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使民營經濟能夠充分帶動城鄉勞動力、資金和資源等生產要素的合理組合。
(2)統籌擴大城鄉對外開放。進一步擴大對內對外開放,拓寬招商渠道,提高招商成功率,擴大對外經貿合作,搞好項目謀劃,搞好園區建設,搞好全程服務。不僅擴大城市的對外開發,同時要高度重視農村的對外開放,大力開放市域的特色農產品,有條件的要由相關政府組織,對其產品進行精深加工,采用就近原則,擴大對外開放和交流。
參考文獻:
[1]李玉鳳,王廣金.我國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與農村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探討[J].農業環境與發展,2010,(01)
[2]吳珺,何民捷.努力實現城鄉經濟共同繁榮、城鄉居民共同富裕[N].人民日報,2008,(11)
一、充分認識實施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的重大意義
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是指在農村家庭聯產承包經營的基礎上,以專業為紐帶,農戶為主體,市場為導向,效益為中心,經營為基礎,技術為后盾,提高市場競爭能力和增加會員收入為目的,進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發展、相互帶動的一種新型農村組織,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完善和發展以家庭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機制的一種有效組織形式。
實施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示范工程,有利于提高農民生產經營組織化程度,培育競爭主體,使原本單家獨干的養殖、種植戶聯合起來,集約經營,降低生產成本,提高行業的誠信度,增強抵御市場風險能力;有利于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為農民提前、產中、產后服務,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持續穩定增加農民收入;有利于提高農民科學文化素質,提高農業對科技吸納能力,培養、鍛煉大批懂技術、會經營、善管理的新型農民,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注入強大活力。
二、實施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示范工程的指導原則
實施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建設,必須本著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進行,在具體工作中要遵循以下幾項原則:
1、堅持民主自愿的原則。必須充分尊重農民意愿,不搞強迫命令,不搞大包大攬,放手讓農民自己辦事,自己管理。
2、堅持滾動發展的原則。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建設不能提不切實際的目標,不能定不合發展的規劃,要從小到大,由弱到強,逐步發展壯大。
3、堅持利益共享的原則。參加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農民,要按照章程規定的條件,根據組織的收益情況,合理確定利益分享辦法。
4、堅持風險共擔的原則。參加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農民,在分享利益的同時,要按照章程規定的條件,共同承擔經營產生的風險。
三、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的形式
要按照專業合作社、行業協會、聯合會等各種類型創辦農村合作經濟組織。一是按照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進一步規范“支部加協會”運作模式,提高市場競爭能力,增加會員收入。二是由農村專業大戶或個體種養戶牽頭,聯合從事同一產業的農戶組建合作經濟組織。三是由農村能人牽頭,圍繞主導產業建立行業協會或合作社。四是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牽頭,吸收本村及周圍從事同一專業生產的農民建立聯合會或專業合作社。
[關鍵詞]農村經濟 存在問題 可持續發展
隨著農村人口的快速增長,農村經濟必須也要不斷地發展,才能夠保證農村經濟較城市經濟而言不落下。中國的區域和人口重點在農村,因此,農村經濟的發展至關重要。筆者就農村經濟可持續發展問題進行淺析,并且提幾點建議。
一、農村經濟發展現狀及原因
1.計劃經濟體制沿襲下來的合作經濟組織和自上而下延伸至農村的群團組織,其組織模式和運行機制難以滿足農村發展的需要。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專業協會等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總體上發展滯后,原因是思想偏見的制約。有人認為,農民缺乏合作意識,因而對發展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持不屑一顧或消極無為的態度;也有人擔心,我國農民那么多,農民一旦組織起來可能會削弱基層政府的職能和權威,甚至影響社會穩定,因而對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持防范戒備心理。
2.體制慣性的擠壓。我國“三農”管理體制是多頭管理、部門分割,現有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分別掛靠在農業等10多個部門,各自為政,各行其是,難以實現跨地域、跨系統、跨所有制發展。
3.法律支持的滯后。除了農村基層自治組織,目前,我國對其他類型的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尚無法律規定,農村合作組織的法律地位不明確,影響了相關部門對其進行有效的管理。
4.政府干預或服務不當。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絕大多數是在政府直接或間接推動下組建的,與政府及相關部門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行政力量過多介入,扭曲了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民辦、民營、民受益”的原則。一些由地方政府出面組織的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其實際控制權仍掌握在政府部門手中。有些專業協會的農民只是名義上的會員,實際上卻與協會無關。許多用行政手段“捏合”的農民合作經濟組織運轉十分困難。
二、如何促進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推動農村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改革過去管得太寬、統得太死的社會管理體制和組織控制機制,最大限度地激發各種社會力量的積極性、創造性。
1.實行多予農村扶持補貼政策。統籌實行財政鼓勵和資金支持政策。除國家和省有特殊支持政策外,省對農村財政支付補助額保持穩定不變,不因縣域增收節支而減少轉移支付額。建立財政鼓勵機制,提高工業、商業稅收返還比例。統籌對縣域經濟的人才支持。縣域可與國內各大院校、科研院所建立經濟技術協作關系,通過產學研、技工貿結合,提供技術、項目和人才服務,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增強縣域新技術推廣應用和開發能力。縣域還可以仿效西部開發政策采取相關措施,動員和鼓勵大專院校畢業生到基層創業。科技、文化教育、衛生等部門要組織專業人員,經常到縣、鄉服務,幫助縣域提高科技、教育、醫療和文化水平。
2.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法規政策,加快相關立法步伐。對束縛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有關限制性政策規定進行清理。堅持邊培育、邊規范,先實行備案管理,待運作規范、具備登記條件后,再逐步將它們納入統一管理。近幾年,沈丘縣圍繞興農富民目標,積極調整產業結構,著力培育主導產業,發展壯大龍頭企業,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呈現良好的發展勢頭。但隨著農業產業化經營的不斷深入,千家萬戶的小生產與千變萬化的大市場之間的矛盾日益顯露,已阻礙了農村經濟向更深層次發展。為改變這種狀況,縣委、縣政府把培育農村專業合作組織、壯大農村經紀人隊伍作為推進結構調整的重要切入點,加快培育和發展,取得明顯成效。截止去年,全縣農業產業化經營組織發展到72個,其中龍頭企業帶動型7個,行業協會帶動型3個,專業市場帶動型3個。經紀人隊伍不斷壯大,如龍頭企業依托型,金源種業的“公司+基地+農戶”模式的合作組織。經紀人銷售合作型,即為促成他人交易而從事農產品產加銷服務的經濟合作組織,如山藥銷售協會等。
3.堅持城鄉發展的思路。(1)統籌放活城鄉民營經濟。民營經濟是縣域經濟的主體。要進一步放寬進入領域,除國家法律、法規禁止的產業和行業外,全部向民營經濟開放。支持民營企業采取收購、兼并、控股、租賃等多種形式參與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使民營經濟能夠充分帶動城鄉勞動力、資金和資源等生產要素的合理組合。(2)統籌擴大城鄉對外開放。進一步擴大對內對外開放,拓寬招商渠道,提高招商成功率,擴大對外經貿合作,搞好項目謀劃,搞好園區建設,搞好全程服務。不僅擴大城市的對外開發,同時要高度重視農村的對外開放,大力開放縣域的特色農產品,有條件的要由相關政府組織,對其產品進行精深加工,采用就近原則,擴大對日本、俄羅斯、韓國和朝鮮等國的對外開放。
參考文獻:
[1]李玉鳳,王廣金.我國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與農村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探討[J].農業環境與發展,2010(01).
[2]吳,何民捷.努力實現城鄉經濟共同繁榮、城鄉居民共同富裕[N].人民日報,2008(11).
一、開展村社集體資產產權制度改革試點
積極探索村社集體資產產權制度改革模式,為創新村社集體資產民主管理提供新方法。在華巖鎮開展試點工作,組織考察并指導股權分配方案的制定。
二、以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發展與規范為重點,進一步提高對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指導服務水平
按照渝農發〔2005〕310號文件以及九龍坡府發〔2005〕51號文件的要求,出臺相關文件,今年確定3個區級試點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并抓好試點工作,在管理、技術指導、帶動引導等方面總結出經驗,對農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的運行機制、制度建設、扶持措施等問題進一步探討和研究,推動面上工作的開展。并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意見》(渝府發〔2005〕81號和九龍坡府發〔2005〕51號)文件精神出臺相關文件,將目標任務分解到各鎮,納入年度考察內容。通過制定完善章程,規范合作經濟組織的經營行為,保護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加快我區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做出貢獻。
三、完善村社財務委托和電算化管理規章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
(一)、在全區范圍內開展村干部離任審計。各鄉鎮依托鎮“村社財務會計中心”,結合村干部換屆,負責開展本鎮范圍內的村干部離任審計工作。人員由鎮“村社財務會計中心”的農經干部兼任。審計內容包括集體資產的管理使用、財務收支、生產經營和建設項目的發包管理、集體經濟組織的債權債務等,以及群眾要求審計的其他事項。 (二)、實施村社集體資產定期核查制度。以鎮為單位,鎮“村社財務會計中心”組織實施,形成每年度核查制度,以防止集體資產流失和村社資金被侵占、平調和挪用現象發生。核查內容包括:村社集體資產臺帳是否建立,帳面數與實際數是否吻合等。 (三)、補充完善會計委托制的規章制度,使村社財務管理向規范化、制度化方向發展。結合我區實際,修訂完善貨幣資金管理制度和集體資產臺帳制度。
四、2006年農村勞動力資源系統運行管理
(一)、加強農村勞動力資源系統工作人員的培訓力度。農村勞動力資源系統建設是一項繁重而艱巨的工作,信息的缺實或錯誤可能導致決策的失誤。因此,它不僅對工作人員的專業技術(特別是計算機技術)有較高要求,還要求工作人員有端正工作態度和敬業精神,客觀上要求我們既要加強農村勞動力資源系統管理人員的專業培訓,又要加強素質培訓。計劃今年對全區農村勞動力資源系統工作人員進行一次系統培訓。 (二)、加強農村勞動力資源系統工作與領導、與各單位、與農民群眾的聯系溝通。多給領導匯報勞動力資源系統工作,爭取政策和資金扶持。加強農村勞務信息與各社會團體及農民群眾的聯系,讓龐大的農村勞動力資源信息能及時為培訓機構和中介組織服務;讓大量的培訓、就業信息及時向農村農民傳遞。 (三)、制定農村勞動力資源管理系統目標考核辦法。
關鍵詞:農村合作經濟組織 內部控制制度 管理方法
一、引言
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是通過資本聯合、勞動聯合、農產品加工及銷售聯合等方式,將單個分散經營的農戶組織成為市場經濟中的平等競爭主體,融入到市場經濟當中,從而實現分散經營的農戶與市場連接起來的新型合作經濟組織。它有助于農戶對市場經濟的適應和競爭,實現農業生產與市場需求的對接,加快農業產業化進程,加強科技服務,增加農民收入。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對壯大我國縣域經濟,解決“三農”問題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都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發展農村合作經濟組織首先應加強其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但是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內部控制制度在現實運行中卻不容樂觀。
二、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內部控制制度現存問題分析
1.管理者思想陳舊保守
長期以來,由于受計劃經濟和傳統管理思想、方法、手段的影響,我國部分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對會計工作不夠重視,會計基礎工作薄弱,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執行不到位,合作組織負責人行政干預會計工作,內部會計監督流于形式。大多數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經營管理者對內部控制的理論學習不夠,知識掌握不多,認識上還存在差距。另外,不少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對內部控制的建立和實施重視不足,即使制訂了一些相關制度,但基本上為會計管理或財務管理的部門性制度,甚至和業務脫離,和具體實施差距較大。
2.外部監督措施缺位
內部控制重在執行,有的組織雖然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得較為完善,但由于外部監督環境不到位,內部控制沒有得到很好的執行,以至于很多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出現會計造假行為。如有的合作組織內部各職能部門都開設銀行賬戶和私設小金庫,資金管理嚴重失控;有的合作組織甚至發生負責人卷巨額公款外逃的現象。失去了外部監督的權利成了滋生腐敗的溫床,行政機關、金融系統等等,幾乎年年都有蛀蟲發生,造成了國有資產大量流失,國家、人民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3.內部審計弱化
內部審計是內部控制的組成部分及前提,是影響控制制度正常運作的環境因素,也是內部控制的宏觀因素。目前,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內部普遍存在著缺乏有效的財務監督和經濟監督機制,財務管理十分混亂。在預算執行過程中缺乏制約,收支上又有隨意性,支出不合理的超預算等問題層出不窮,濫用職權,弄虛作假等違紀現象難以查處。在審計機構的設置上,大部分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只設立審計部,并且審計部多數是由董事會、監事會或者主管財務副總經理領導,而且多數審計人員都是領導的“好幫手”。
4.組織規模過小
調查發現,我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絕大多數規模小,不到10人的占相當大的比例,經濟實力不強,服務功能較弱,有的僅起到單一的生產合作作用,難以實現“產供銷、農工貿、產學研”一體化的目的,也談不上按照國際、國家產品質量標準進行組織生產,參與國際市場競爭,達不到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的要求,帶動力也不強。
因此,對于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而言,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勢在必行。
三、完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內部控制制度的對策
1.提高合作經濟組織領導者的管理水平
經營管理者在建立一個有效的控制環境中起著關鍵作用,直接影響到組織的行為和內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內部控制的成敗,取決于組織員工的控制意識和行為,而農村合作經濟組織領導者的內部控制意識和行為是關鍵。農村合作經濟組織領導者內部控制的隨意性往往會限制內部控制作用的發揮,嚴重的甚至會影響到整個組織的發展。管理者有積極的態度和高水平的管理理念,無疑可以極大的有利于控制環境的優化。
2.授權批準控制
授權批準是指合作組織在處理經濟業務時,必須經過授權批準以便進行控制,授權批準按其形式可分為一般授權和特殊授權。不論采用哪一種授權批準方式,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必須建立授權批準體系,各級管理層必須在授權范圍內行使相應職權,經辦人員也必須在授權范圍內辦理經濟業務。
3.強化內部審計作用
審計部,設置應高于其他部門,以加強其獨立性和權威性,這種組織形式有利于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內部審計作用的發揮。同時,其職能也應從查錯防弊型向管理服務型轉變。在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經營上,建立全程監控防線,在財會部門常
規性核算基礎上,對各崗位、各項業務進行日常性和周期性的檢查,通過內部稽核、離任審計、落實舉報紀律檢查、專項審計等手段,爭取找到一條適合組織發展的內部審計方法。此外,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在配備內審人員時,不但要配備懂得會計、審計專業知識的人員,而且還要配備掌握企業管理、公共關系以及工程技術專業知識的人員,從而優化內審人員結構。
4.加強組織規模建設
要改變組織規模過小的狀況,首先,政府應當根據各地農業產業化的發展方向,用產業政策引導、鼓勵、支持農民創辦各種不同類型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二是采取靈活的方式解決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資金融通問題;尤其是金融部門應擴大對農業、農村的服務范圍;三是財政、工商、稅務、計劃、國土、交通、技術監督等部門要從實際出發,制定促進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具體措施,出臺扶持政策,加大支持力度,為農民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興辦、經營、發展排憂解難,把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培育成為農業產業化經營的“龍頭企業”。
總之,不管采用何種內部控制方法,不管如何建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治理結構,都應確立管理層在內部控制系統中的核心地位。從我國《農村合作機構內控指引》的規定看,建立健全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內部控制制度對于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可靠,減少工作差錯,加強工作人員責任心,維護財經紀律、經營秩序,防止或抑制營私舞弊行為發生以及事后審計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