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6-30 16: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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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稅減免稅的會計處理,無論在理論界還是在會計實務操作中,都有不同的見解。(本文所稱減免稅,特指在稅率、稅基確定情況之下的稅款減免,主要包括日常稅收征管中的征前減免和各種退稅,不包括稅基優惠、稅率優惠以及抵繳稅款的會計處理。)
一、常用原則與方法
原則
目前,在理論界和實務界,一般將企業所得稅科目作為費用科目對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進行確認和處理。
企業所得稅減免稅,由于不是在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之中發生的,而且受到行政行為影響,處于企業(納稅人)可控范圍之外,與企業一般經營行為性質不同,所以按照收付實現制原則核算。
方法
當前,關于企業所得稅退稅的會計處理,有兩種不同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實際收到的退稅是企業當期所得稅費用的減項因素,應沖減當期的所得稅費用科目;第二種認為實際收到的退稅并不是企業實際經營收益,而屬于獲得的純利潤,應當直接進入資本公積、盈余公積等科目。兩者的共同點都在于堅持收付實現制,不同點在于收到退稅款的性質認定。
這兩種觀點或失之于偏頗,或缺少基本的理論支持。
因為,盈余公積是企業稅后利潤分配過程中產生的,資本公積則有其特定的會計處理規定,將企業所得稅退稅所得跳過稅后利潤認定環節,直接進入利潤分配環節,或者進入資本公積,顯然不符合規定。
第一,企業所得稅退稅所得不能認定為稅后利潤,不能按照稅后利潤分配的辦法處理。稅后利潤的認定有其嚴格的程序。退稅所得不是企業直接生產經營結果,而是企業前期或者當期生產經營結果的延續反映,并且一旦獲得退稅就處于企業的實際控制之中,與稅后利潤有著本質區別。至于企業當期經營是否盈利,應當將企業生產經營狀況與企業所得稅退稅結合起來衡量。
第二,企業所得稅退稅所得也不能全部認定為企業當期的所得稅費用的減項因素。從企業所得稅減免稅政策制訂角度和實際操作流程看,企業所得稅減免稅類型較多,程序各異。受到稅收征管規程的制約,不同目的的減免稅,實際操作流程不同,企業所得稅退稅款最終用途也不完全相同,企業實際獲得的經濟利益也不完全相同,具體會計處理不可能完全一致。
二、會計處理因情況而定
征前減免
征前減免就是在企業所得稅征收入庫之前即給與減免,企業無需實際繳納稅款。在此情況下,企業仍然需要計算應納所得稅,待稅務機關審批之后再確認減免稅。
企業在計算應納所得稅時,借記“所得稅”,貸記“應交稅金-企業所得稅”;確認減免稅時,借記“應交稅金-企業所得稅”,貸記“所得稅”。
由于沖減了所得稅費用科目,在期末結轉賬務的時候,相應增加了企業期末賬面利潤(然后按照規定進行分配)或者減少了賬面虧損。
即征即退與先征后退
即征即退是指企業按照規定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稅務機關按照規定為企業當場辦理退稅手續。先征后退是指企業按照規定申報繳納所得稅后稅務機關再按照規定程序為企業辦理減免。
企業在計算應納所得稅的時候,借記“所得稅”,貸記“應交稅金-企業所得稅”;繳納稅款時,借記“應交稅金-企業所得稅”,貸記“現金”或者“銀行存款”科目;確認減免稅收到退稅款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所得稅”。
由于沖減了所得稅費用科目,在期末結轉賬務的時候,相應增加了企業期末賬面利潤(然后按照規定進行分配)或者減少了賬面虧損,對企業稅后利潤產生了影響。
有指定用途的退稅
有些情況下,企業所得稅退稅款有其指定的用途,企業并不能全額獲得退稅款。其常見情形如下。
1、所得稅退稅款作為國家投資,形成專門的國家資本。收到退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實收資本-國家資本金”科目。
2、所得稅退稅款作為國家對所有投資人的贈與,用于企業發展再生產。收到退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資本公積——他資本公積”科目。
3、所得稅退稅款作為專項用于某個項目、設備、特定人群的資金。收到退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其他應交款——××部門”、“其他應付款——××項目”科目。使用的時候,借記“其他應付款——××項目”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科目。
1現行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我國1994年確立的企業所得稅體系,由企業所得稅和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構成,十年來,我國國民經濟的經濟基礎、宏觀和微觀經濟形勢發生了深刻的變化,企業(內、外資)組織機構、規模、類型、性質發生了改變,特別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完善,目前企業所得稅制及征收管理等方面存在著與市場經濟不適應諸多問題,嚴重制約著稅收功能性作用的發揮,不利于企業發展,不利于發揮稅收杠桿對國民經濟的調節作用,企業所得稅征管機制存在的問題,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加以分析說明。
(1)現行企業所得稅征管制度不規范,無法體現稅收的公平原則。現行企業所得稅制存在弊端,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稅法不統一,稅收優惠政策存在不平等性,內外資企業稅負不公平,所得稅政策具有多變性,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規定復雜,納稅調整繁雜,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界定不清晰,不同行業之間、不同區域之間、不同類型的企業之間,稅負差異比較大,無法真正體現稅收的公平原則,不符合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因此,必須進行改革,建立科學規范的企業所得稅管理制度。
(2)現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過多,不利于經濟結構、產業結構的調整,無法真正發揮稅收的調節作用。我國現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太多,既有產業政策方面的,也有區域政策方面的;既有內資企業方面的,也有外資企業方面的;既有鼓勵投資優惠政策,也有抑制投資優惠政策,這種過多的稅收優惠政策,應進行必要的清理、調整、減并、取消。“稅收優惠政策不宜過多,其作用范圍應當加以明確限制,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稅收優惠政策永遠是一種輔的調節手段,其功能在于彌補市場機制的失靈和殘缺”[1].否則,稅收優惠政策作為國家宏觀調控的一種手段,無法真正發揮稅收經濟杠桿作用,無法對國家經濟結構、產業結構進行調整。
(3)稅收政策與會計政策的差異性,加大了企業所得稅的納稅調整的難度,不利于企業所得稅的計算和征收。由于稅收制度與會計制度存在著差異性,使得會計稅前利潤與應納稅所得額之間存在永久性差異和時間性差異,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必須把會計稅前利潤調整為應納稅所得額,調整的方法有應付稅款法和納稅影響會計法(遞延法、負債法)。這就要求稅收征管人員要具備一定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核算技能,或者會計人員要熟悉納稅申報業務,然而從實際運行情況來看,無論是企業還是稅務征收機關,具備這種復合型知識人才數量太少。事實上,會計政策與稅法政策差異性影響著征納雙方的主體利益。一方面“表現在稅務機關的稅收征收管理與稽查上,現在的稅務工作人員,不太熟悉新的會計準則、制度和政策,面對大量的政策差異項目,時常出現征管錯誤或稽查失誤,或者錯征、多征稅款,損害納稅人的利益”[2],另一方面“表現在企業財會人員的會計核算與納稅申報上,大多數的企業財會人員,或者能做到規范會計核算,但不能做到準確申報納稅,因而招致各種稅收處罰,導致企業經濟利益損失,或者為做到準確申報納稅而不在規范會計核算,導致會計信息失真”[2].
(4)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方法單
一、手段落后,專業管理人員知識老化,稅收征管信息化的程度不高,綜合管理基礎薄弱,漏征漏管現象依然存在。由于企業所得稅是一個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納稅調整項目多、計算復雜的稅種,所以要想全面提高企業所得稅的征管效能,確保所得稅的征收管理的質量和科學規范,必須擁有一定數量專業素質的所得稅管理人員及先進的征收管理理念和方法,要充分運用網絡技術、信息技術等稅收征管信息化手段和平臺,全面加強綜合征管基礎性建設工作,要加強稅收征管信息資源優化和配置,及時保持國稅、地稅、工商、金融、企業等部門的協調,以保持稅收征管的信息暢通。然而目前的情況是:企業所得稅的征收管理方法、手段落后,專業人員數量少,知識陳舊,征收管理的基礎性工作薄弱,原有的制度、規章、辦法等已不適應新形勢的客觀需求,稅收征管應用型軟件的開發和使用存在一定問題,不利于所得稅征管工作的科學、合理、規范、高效。
(5)稅收成本較高,稅收征管效率較低,稅收資源結構的配置有待優化。現行企業所得稅的征收管理,由于專業管理人員知識老化、業務不精、管理的方法手段落后、稅務機關機構設置不合理、部門職能交叉重疊、稅務工作效率低下、稅務經費使用效率不高、稅收資源得不到有效的配置等因素的影響,所以企業所得稅稅收成本較高,稅收征管效率較低,已嚴重影響稅收征管工作質量,必須切實采取各種措施,降低稅收征管成本,提高稅收征管效能,合理配置稅收資源結構。
(6)企業所得稅稅源動態監控體系不完善,稅源信息不完整,不同程度存在稅收流失。由于現行企業所得稅稅源信息化管理的基礎工作不規范,不同類型企業規模、性質、組織結構、信譽等級存在差異性,企業同國稅、地稅、工商、金融等部門的協調不暢,稅務資源信息不共享,稅收征收方式的核定不科學,國稅、地稅征稅范圍劃分不清等原因,造成目前我國企業所得稅稅源監控不力,稅源信息不真實、不完善,直接影響企業所得稅的計算和征收,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著稅收流失現象,必須運用信息技術、網絡技術等先進的監控手段,對納稅人的開業、變更、停業歇業及生產經營的各種情況實行動態管理,以確保納稅人信息可靠、真實及納稅人戶籍管理規范化。
2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的改革對策
(1)合并“兩稅”,構建新型的法人所得稅體系,體現稅收的公平原則。由于兩套所得稅制度在稅收政策的優惠、稅前扣除范圍標準及有關實務的具體處理方面,存在著差異,使得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的稅收負擔不同,內資企業的稅收負擔要高于外資企業,使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處于一種不公平的競爭環境中,不符合稅收的公平原則,必須合并“兩稅”,建立一種新型法人所得稅制度,這是企業所得稅改革的核心所在。“這不是名稱的簡單改變,而是科學界定納稅人的需要,這可以解決長期以來企業所得稅以‘企業’界定納稅人,法律依據不足,難以劃分清楚的問題,法人所得稅確定,以民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依據,界定清晰,對法人征收所得稅,對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納稅人,則用個人所得稅進行調節,這就便于建立法人所得稅與個人所得稅兩稅協調配合的所得稅稅制結構”[3].(2)調整稅收優惠政策。現行的內外資企業,在稅收優惠政策方面存著較大的差異。國家為吸引外資,促進我國經濟全面發展,在全面優惠的基礎上,又在區域性方面給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諸多的稅收優惠政策,而給內資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較少,主要體現在產業政策優惠方面,而且不同行業、不同區域、不同類型的企業之間稅負差異性較大。這種稅收優惠政策的不平等性,直接導致內外資企業稅收負擔的不平等性,違背稅收的公平原則。隨著法人所得稅的構建,要對現有的內外資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按照“取消、減并、傾斜、公平”的原則進行調整。首先取消、減并一些優惠政策,其次,為了鼓勵對國家基礎產業、重點行業、重點項目及重點區域進行投資,國家要制定傾斜性的稅收優惠政策。同時,“國家應實行產業政策為主,區域政策為輔,產業政策和區域政策相結合的優惠原則,對內外資企業實行基本相同的優惠待遇”[4].
(3)法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調整。由于內外資企業在確定應納稅所得額方面存在著:稅前扣除標準及范圍、資產的稅務處理方法、稅法與會計制度的規定等方面的差異性,所以現行的內外資企業所得額的計算既不規范,又存在一定的差異性,這必將引起內外資企業在稅收負擔上的不公平性,使內外資企業所提供的納稅信息方面不具有可比性,無法真實考核內外資企業的盈利水平和運營績效,也給國家稅收征管帶來了一定難度。內外資企業“兩稅”合并后,構建了統一的法人所得稅體系,必須按照我國宏觀經濟發展的形勢及世界所得稅改革的發展趨勢,及時調整法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構成及計算有關規定。(4)改進稅收征管的方法和手段,加強稅收征管的基礎性建設,降低稅收征管成本,優化稅收資源結構,提高稅收征管效率。
1運用信息技術、網絡技術等高科技含量的征管手段和方法,構建稅收征管信息化平臺,提高稅收征管效能。根據新一輪稅制改革的總體要求及市場經濟的需要,要采用先進的稅收征管方法理念和手段,加強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的步伐。“要依托包含網絡硬件和基礎軟件的統一技術基礎平臺,逐步實現數據信息在總局和省局的兩級集中處理,使信息應用內容逐步覆蓋所有稅種、所有工作環節和部門,通過業務重組、優化和規范,逐步形成以征管業務為主,包括行政管理、外部信息和決策支持在內的四大子系統的應用軟件,要在信息技術的支持下,以業務流程為主線,梳理、整合、優化、規范征管業務流程,利用信息技術和其他技術對稅務機關的內部組織結構和業務運行方式進行重大或根本改造,使稅收征管更加科學、合理、嚴密、高效”[5].
2優化稅收資源配置,降低稅收征管成本。目前,我國有些基層稅務分局(所),稅收征管支出與征收稅收收入的總量不成比例,征收成本較高,或者隨著CTAIS上線后,基層稅務局(所)業務量大幅度減少,造成人力、物力、財力巨大浪費,稅收資源配置不當,征管效率低下。適應新形勢的需要,要根據稅收征收環境和條件的變化,科學設置稅務征收機構,重新界定職責范圍,合理分流人員,使稅務機關的人力、物力、財力達到最優化的配置,建立和健全稅收征管的激勵機制、考評機制和約束機制,對稅務機關征管工作實行目標化管理,促使稅務資源達到最優化配置,降低稅收征管成本,提高稅收征管效率。
3切實做好稅收征管的基礎性工作。建立和完善稅收征管的工作機制,統
一、規范稅收征管工作的程序、辦法、職責、工作流程,完善工作績效的考評體系及考評量化指標內涵,合理界定稅收征收方式及征收范圍,以規范稅收征管的基礎性工作。這是提高稅收征管信息化程度,確保稅收征管工作效能的基礎和條件。
(5)建立和完善稅源監控和納稅服務體系,提高征管水平,減少稅收流失。
1健全和完善納稅服務體系,規范納稅服務工作行為,使稅收征管工作科學化、規范化。我國現行稅收服務體系不完善,納稅服務水平低,內容單一,信息化程度弱,納稅服務意識淡薄,已嚴重影響稅收征管質量和效能,不適應市場經濟條件對稅收征管服務體系的客觀要求,面對稅收征管新的信息環境和條件,必須重新健全和完善稅收服務體系,規范稅收服務工作行為。
第一,“采取現代化的信息手段,提高服務的科技含量,在納稅手段上,推行多元化的申報方式,為納稅人提供多渠道的申報服務”[6].“進一步加強和完善稅收信息網絡建設,真正實現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劃撥、稅務咨詢、政策查詢等業務的網絡化服務,真正實現稅收信息資源共享”[7].
第二,“要完善稅收服務的考評機制,將稅收服務納入征管質量考核,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使納稅服務制度化、規范化,要加強對稅收服務考核和日常監控,量化服務管理,充分發揮和調動稅務人員優化稅收服務主觀能動性和創造性”[6].
第三,“提升稅收服務的層次,為納稅人提供納稅的方便,這只是稅收服務的一個方面,稅收服務還必須包括為各個經濟主體提供稅收幫助,以促進社會經濟全面發展”[7].
2完善稅源監控體系,提高稅源監控信息化管理水平,減少稅收流失。加強企業所得稅稅源監控基礎性工作的薄弱環節,明確稅源監控的職責范圍、辦法、規程、內涵等基礎性規范問題,應加強同工商、金融、外貿、政府等相關部門的協調,使稅源信息具有及時性、全面性、客觀性,保證稅源信息真實可靠,做到信息暢通,信息共享,同時充分利用網絡技術、信息技術等高科技手段,搭建稅源監控信息化平臺,不斷提高稅源監控信息化管理水平,防止出現漏征漏管現象,減少稅收流失。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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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企業所得稅 會計實施 問題 完善
企業所得稅會計屬于稅務會計的一個最重要的部分,所得稅會計是嚴格根據所得稅法的規定和要求對企業的收支盈虧進行核算的,并且還能計算企業在納稅年限中應納的所得稅款,同時在此基礎上編制和提供企業所得稅的申報表。企業所得稅的會計目標是一個準門提供財務信息的系統,而所得稅會計是其一個子系統。企業所得稅在實施的過程中會遇到怎樣的問題呢?還有怎樣完善企業所得稅會計實施呢?
一、企業所得稅會計實施的必要性
企業所得稅會計就是全面收集、記載企業所得的信息,在整理、分析和調整和核算企業計稅的所得額,同時定期對所得稅報表進行編制,全方位地履行計算和繳納企業所得稅義務的工作。企業所得稅會計工作的內容主要包括:對企業經濟活動中有關所得稅計算的信息進行全面的反映;然后根據稅法的要求核算應納稅的所得額,定期編制和提供所得稅報表;定期向稅務機關繳納所得稅稅款;定期對企業的所得稅和生產經營相關的問題進行分析,并在此基礎上提出相關的建議和措施。
黨的十四大進一步提出了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體制的目標,設立這個目標既要求政府一定要轉變職能,又要求企業的經營機制也要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進而成為自主經營和自負盈虧的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這些問題都要求稅收制度的建立發生變化。怎樣確保稅基不受侵蝕,進一步加強企業所得稅這個重要的稅種的聚財功能,進一步加強企業所得稅特殊的調節功能,這都成為了稅收制度建設的重要組成體系。1994年,財政部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這是一部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關鍵性的法規,它和《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一起建立了我國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體制。
1993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準則》,盡管是在《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和《外資外國企業所得稅法》之前出臺,但是它們積極推動了我國企業所得稅改革的步伐,為企業所得稅改革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另外,我們還應看到上述實施的準則和通則,以及在此基礎上制定實行的會計制度仍和稅收政策有諸多不協調之處。例如,根據會計制度,企業發放的超出所得稅稅收政策規定的職工工資、獎金或者發生的超標準的所得稅稅收政策規定的職工工資、獎金等收益性的支出,這些都要計入當期的差異,我國普遍存在這種差異。這種情況下,如果進一步確立財務會計制定的企業所得稅的應納稅收額,企業所得稅就很難準確地被計算出來。企業因為單單憑借財務會計在年度終結的時候,僅僅調整收入和成本費用的支出,并在這種情況下計算企業應繳納的所得稅,這樣既嚴重影響了企業稅收法律的嚴肅性又造成企業稅負不一致的現象。從更深層次來說,這也破壞了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公平競爭準則,并且也給企業帶來了因為不合理的做法而應支付的罰款和資金的重大損失。所以,在企業所得稅規范的過程中,進一步加強所得稅的執行力度,設立獨立的所得稅會計崗位是一項迫切之事。
二、企業所得稅會計實施中遇到的問題
第一,企業所得稅會計實施中往往會出現會計人員素質不高的現象。會計活動的主體是會計人員,企業的會計信息質量是會計人員分析和總結各要素的結果。因為存在的客觀經濟活動因素,需要會計人員評估、判斷以及分析總結其中的不確定因素。在我國的會計從業人員中,高學歷和高職稱的人并不多,其學歷層次偏低,其知識結構相對老化,這些因素都為企業所得稅帶來了不同程度的麻煩。一些會計人員的從業素質有待提高,企業所得稅會計實施中遇到的問題應注重分析,從中找出存在的問題,然后總結解決問題的對策。
第二,企業所得稅會計核算中存在一系列的問題。企業所得稅會計核算中有諸多問題,主要表現在這幾點:企業所得稅會計核算中往往出現費用的列支渠道錯誤的現象。有的企業不遵循相關性和配比性的原則,造成了不同費用范圍的稅前、稅后列支順序出現混亂,具體來說主要有對不同成本,不同范圍的費用混亂。《企業會計制度》對成本有比較清晰的劃分,然而有很多企業經常把兩者混淆。例如,有的企業把技術開發所承擔的費用全都列入了政策性虧損的產品成本,還有的企業把招待費、廣告費等都列入了產品成本,有的企業甚至不能清晰地理解銷售費用和管理費用,因此把銷售辦事處的租金和折舊得出的也應計入了管理費用里,這是應注意的問題。
另外,企業所得稅會計核算中還存在著比較嚴重的隱瞞收入的現象,這些企業隱瞞收入的現象非常嚴重,主要表現在這幾個方面,廢品、邊角料等的收入不計入賬,有的企業把金屬邊角料、鐵屑、殘次品等銷售的收入不計入賬。有的零售和服務企業由于不是每筆業務都開具發票,實收金額比票面金額要大。還有一些零售企業購貨和銷售都不進行入賬登記,形成了企業資金體外循環的狀況。另外,還有一些企業返利銷售的問題比較多。返利銷售是廠家為了占領一定的市場,對商家進行的補償,按照商家經營本廠產品低于市場價格的利益來補償。這種形式主要是商家銷售廠家一定數量的產品,并且在規定的時期內付款,廠家根據一定的比例對商家進行一定的返還,返還的有實物、產品和配件等。
第三,我國現行企業所得稅會計處理的方法也存在問題。這方面的問題主要表現在這幾個方面,主要有采用應付稅款法存在一定的缺陷,現在,我國會計體制改革和稅收體制改革在進一步深入,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在不斷完善。因為會計制度、會計準則和稅法等目標和行為有所不同,因此,它們之間的差異也就越來越大,這種差異很多都是時間性的差異。這時,如果熱仍然使用這種方法進行會計處理,特別不符合會計的權責發生制以及原則。
企業所得稅會計處理方法中的遞延法也有一定的缺陷。遞延法本身存在不科學、不合理的特點。所以,資產負債表上的遞延所得稅或許不能表示所得稅的實際結果,也就是說列入資產負債表中的遞延所得稅并不具有應收應付的性質,這同樣符合資產和負債的定義。換句話說,它不完全代表企業所應有的一項資產,還有采用損益表債務也有一定的缺陷,損益表債務法是以損益表為基礎導向的,并且還注重時間的差異性,因此,它提供的會計信息和所揭示的差異范圍比較狹小。
第四,企業所得稅會計實施給監管部門帶來了一些壓力和挑戰。2006年2月15日,財政部頒布了包括《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稅》在內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同時與2007年1月1日起先在公司中執行。新所得稅會計準則和《企業所得稅會計處理暫行規定》相比較有很大不同。自實施越來,取得了一些成效,然而也要看到在實施的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新企業所得稅會計準則的實施為稅收制定部門帶來了不小的挑戰和困難。這主要表現在這些方面,由于我國沒有形成專門的文件來規范怎樣確定資產、負債的計稅的基礎,有關規定大多都分散在各種各樣的稅法文件中,很難正確把握,在資產、負債的計稅基礎時,需要會計人員能夠熟練地掌握稅收制度,同時還要注意其和會計收益的計算過程是不同的,需要單獨對其進行計算。目前存在的問題是我國部分會計人員沒有清晰地理解所得稅會計方法,這要求稅收制度有關部門按照實際情況加強制定操作性的詳細的實施準則和方法。
三、完善企業所得稅會計實施
進一步培訓會計人員的職業技能,提高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能力。針對上述企業所得稅實施中存在的問題中的第一點,應注重培訓會計人員的職業技能和職業判斷能力。會計活動的主體是會計人員,會計人員是企業所得稅相關報表的直接編輯者,所以,會計人員要正確地理解企業所得稅實施準則,這樣才能制定出符合要求的財務報表[7]。會計人員的業務素質、業務水平、職業判斷能力也得到相應的提高,這樣才能確保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制定的新所得稅會計準則更對會計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當有明確的材料充分證明企業未來的所得稅能夠得到實現時,就能夠確認遞延所得稅。需要注意的是,在提取遞延所得稅資產減值時,還需要會計人員有和好的職業判斷能力。所以,會計人員在執行新所得稅會計準則時,要切實掌握所得稅會計準則。
在企業所得稅會計核算中應進一步細化收入和有關費用列支渠道,并根據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辦法列支費用,同時還要清晰地了解永久性和時間性差異的范圍。按照我國現在有關規定,企業會計上的確認、計量和報告等應按照流程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在納稅時應嚴格按照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計算。
根據上述問題,還應對企業所得稅補虧程序和會計處理進行規范。規范虧損彌補的程序,企業的一系列程序都應按照會計實施的程序來執行,只有這樣才能規范企業所得稅的會計實施。
進一步加強監管企業所得稅會計準則實施中的監管。企業所得稅會計實施中應加強監管,假如沒有嚴格的、成熟的監管制度,會計準則再好也不能很好發揮其應有的作用。針對企業所得稅會計實施中存在的難度,盡可能地發揮監督部門對企業信息真實性的監督。在完善監督手段,把握監管力度方面,做好企業尤其是上市公司的會計監督和執法。
四、結束語
企業所得稅會計實施是中國會計準則體系的基本點,后來,在新企業所得稅的頒布和實施下,我國的企業所得稅會計核算制度基本改進,這和我國企業會計準則趨與一致。企業所得稅會計實施是一個多變的,復雜的和長期的問題,但是,它還需要經歷成熟,也即是說企業所得稅會計實施中還有一系列需要建立的體系。所以,我們應在分析其不足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完善的建議,更順利地完善企業所得稅會計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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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企業所得稅;管理;思考
中圖分類號:F812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1)16-0011-02
強化企業所得稅的管理是目前稅務部門稅收征管的一項重要工作。現結合我局企業所得稅管理實踐,簡要分析當前的企業所得稅征管現狀,就如何進一步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提出相關對策和建議。
一、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的主要做法
1.不斷加強戶籍管理,管理戶數逐年遞增。戶籍管理是稅源管理的前提和基礎,是抓好所得稅管理的首要環節。在戶籍管理方面,我局一方面積極與工商、地稅、財政以及其他有關部門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實現納稅人戶籍管理的信息共享,通過信息比對來降低漏征漏管戶的存在;另一方面加強稅收管理員對轄區納稅人的巡查力度,及時了解轄區內納稅人的增減變動情況、生產經營和財務情況,重點對新辦企業進行跟蹤和監控,有效杜絕了漏征漏管現象的發生。截至11月底,我局共管理企業所得稅納稅人1 415戶,比去年同期增加253戶,增長21.77%,比全市平均增幅高出1.2個百分點。
2.不斷增強收入意識,收入占比逐年提高。始終堅持以組織收入為中心,將企業所得稅作為一個大稅種進行重點管理,認真落實國家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充分發揮稅收對經濟的宏觀調控作用,主動服從和服務于經濟建設的大局。截至11月底,我局共組織入庫企業所得稅33 096萬元,占全局總收入的比重為33.76%,占全市所得稅入庫比重為35.29%,比上年同期增加191萬元,增幅0.58%。
從行業分類看,工業企業入庫稅款2 208萬元,占總入庫數的6.67%;商業企業入庫稅款7 951萬元,占總入庫數的24.02%;金融保險業入庫稅款7 171萬元,占總入庫數的21.66%;房地產業入庫稅款1 169萬元,占總入庫數的3.53%;電信行業入庫稅款14 041萬元,占總入庫數的42.42%。商貿流通和金融、電信、房地產業是我局企業所得稅入庫的主導行業。
3.不斷加強重點稅源管理,把握收入主動權。只要抓好重點稅源企業所得稅收入,就掌握了組織收入工作的主動權。我局對重點稅源企業采取了以日常監控為重點,以稅源分析、強化預繳、匯算清繳、預警評估為手段,實行“一戶式”監控管理。在日常監控管理中建立重點稅源分戶檔案,及時了解和掌握重點稅源企業的生產經營、資金周轉、財務核算、涉稅指標等靜態數據情況和動態變化情況,按月、按季做好重點稅源收入預測和分析工作,強化所得稅預繳管理,及時把握收入主動權。截至目前,我局共深入重點稅源企業調研19戶次,組織座談3次,27戶重點稅源企業累計入庫30034萬元,占全部所得稅收入的91.77%。
4.不斷加大匯繳檢查力度,成效顯著。一是堅持分級檢查制。檢查工作由專項檢查組、稽查局和監控科室共同負責實施。其中部分重點企業和虧損企業以及享受優惠政策的企業由專項檢查組負責檢查;匯總納稅企業、部分重點企業以及零低申報年應納稅額低于3 000元且收入額大于500萬元的企業由稽查局負責檢查;其他零低申報應納稅額低于3 000元的企業由各監控科室負責檢查。共檢查企業340戶,占全部匯繳企業的37%。二是堅持調賬檢查制。匯繳檢查將廣泛使用調賬檢查制,一方面回避了檢查過程中不正常的人情關系,減少了給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帶來的不便;另一方面可以節約人力物力,降低檢查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堅持檢查底稿制。實行檢查底稿制,要求檢查組統一文書使用,規范檢查流程,本著“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責任追究,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有效糾正和預防了執法偏差。四是堅持查前培訓制。先后三次組織檢查組成員進行統一培訓,重點學習了《市區局2010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檢查實施方案》,統一了思想,明確了匯繳檢查的工作目標、工作重點、檢查對象、檢查內容、工作步驟、工作方法及時間安排等,為檢查人員提高檢查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打下了良好的基礎。五是堅持每月調度制。每月25日召開檢查工作調度會,各檢查小組匯報檢查開展情況,交流檢查中遇到的問題、困難和工作經驗,查找檢查工作中的薄弱環節,提出下一步的工作重點,督促匯繳檢查工作更好的開展。全年共檢查企業340戶,占全部檢查企業的37%,有問題企業 278戶,調整應納稅所得額9 068萬元,入庫企業所得稅2 746萬元、罰款87萬元、滯納金48萬元。
5.高效落實稅收優惠政策,不斷促進企業發展。按照總局、省局稅收優惠政策管理辦法以及市局相關具體要求,嚴格審核企業報送資料,實地核實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對享受政策依據、條件、程序對照文件逐條逐級審核,確保了政策執行準確性。2010年共審批財產損失稅前扣除9戶,審批金額4 194萬元;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備案14戶,其中殘疾人工資加計扣除5戶,安全生產專用設備抵免1戶,研發費用加計扣除1戶,農、林牧漁業減免所得7戶;過渡期優惠政策12戶,減免稅額519萬元。全面摸清小型微利企業戶數、經營狀況、稅款征收情況,為169戶小型微利企業落實了所得稅優惠,減免稅額418萬元。
二、當前企業所得稅征管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零低申報距居高不下。今年第一至第三季度,我局企業所得稅零低申報率為54.03%,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8.25個百分點。
2.核定征收面廣且戶均定額低。目前,我局企業所得稅申報總戶數為1 457戶,其中核定征收企業為535戶,核定征收率為36.04%,比全市平均水平高11.8個百分點。企業所得稅戶均核定稅額僅為0.27萬元,比全市平均低0.41萬元。
3.稅負率(貢獻率)偏低預警過高。2009年度,我局二次篩選前共預警企業所得稅納稅人581戶次,占總戶數的45.97%,比全市平均值高2.54個百分點,列全市第七位。其中,因稅負率原因被預警的有282戶,占全部異常戶數的27.84%,比全市平均值高出10.04個百分點。
4.納稅評估工作不深入。經過對已完成的納稅評估任務進行檢查,發現各單位普遍存在約談記錄、自查報告、實地核實、評定處理等環節工作底稿描述過于簡單、結論闡述不夠規范等問題。
5.對企業申報數據的審核有待進一步加強。市局第二季度企業所得稅稅收征管狀況的通報顯示,我局所得稅營業收入與增值稅銷售收入不一致的有134戶,占比對戶數的21.10%,反映出我局征管質量不高。
三、進一步完善企業所得稅管理的幾點建議
1.提高認識,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當前,企業所得稅已經成為中國稅收的一個大稅種。伴隨著中國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企業所得稅在國家稅收收入中所占比重越來越大,所起到的杠桿調節作用也將顯得越來越重要。近年來,從總局到省、市局都高度重視企業所得稅的管理,要轉變觀念,提高認識,增強做好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的責任意識和使命感。同時,還要向納稅人大張旗鼓地宣傳,在整個社會營造“誠信納稅”的濃厚氛圍。
2.強化收入分析。一是堅持依法征稅、應收盡收的組織收入原則,牢固樹立依法治稅觀念,堅決不收過頭稅,自覺規范執法行為。二是加強企業所得稅稅源分析,從經濟因素、政策因素、征管因素等方面切實分析掌握本單位稅收收入變化的原因,加強所得稅與經濟發展的相關性分析,做好收入預測。三是密切監控重點稅源企業生產經營變化情況及對企業所得稅的影響,增強對稅收收入的預見性。
3.加強申報數據的審核力度,著重提高數據質量。一是按季度對申報情況進行分析,掌握本單位所轄企業零低申報、虧損、核定征收、電子申報等情況,對申報指標不符合要求的,要積極采取有效措施,輔導企業財務人員進行修正;要加大對持續虧損企業、零低申報企業等監控力度,確保征管質量得到有效提升。二是嚴格按照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確定企業所得稅的征收方式,不得違規擴大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范圍。三是堅持對企業所得稅申報數據進行比對審核,發現問題及時修正,進一步提高所得稅申報數據質量。
4.深化兩個系統的所得稅應用工作。一是深入分析本單位預警面持續偏高、出現連續預警情況的深層次原因,查找企業所得稅管理漏洞,挖掘收入增長潛力,促進企業所得稅收入與經濟的協調增長,切實降低預警面。二是扎實做好信息采集工作,提高采集數據的完整性和準確性。三是規范納稅評估操作,嚴格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評定處理,做到適用法律法規條款準確充分。根據評定處理結果,及時督促納稅人按照相關稅收法律法規及相關業務規定補繳稅款、滯納金、罰款和調整賬務,進一步做好督導、復查工作。
【關鍵詞】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 新企業所得稅法 合理合法 節稅目的
納稅籌劃工作需作好三個結合:本企業的業務流程所涉及到的所有稅種與現行相關稅收政策結合起來;相關稅收政策與相適應的納稅籌劃方法結合起來;納稅籌劃方法與相應的會計處理相結合。下面主要從幾個方面來說明如何進行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
一、企業設立分支機構時的納稅籌劃
在具體籌劃分支機構設立形式時,需考慮企業的發展前景、稅基及稅收優惠條件。新《企業所得稅法》采取納稅人法人判定標準,分支機構不再單獨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對于初創階段較長時間無法盈利的行業,應設置分公司,這樣可以利用創立時的成本沖抵總機構的利潤,減輕企業所得稅稅負;對于成立初始就盈利的分支機構,應設立子公司,或許可享受一些稅收優惠政策,但如果總機構匯總起來虧損,且新設立機構不享受稅收優惠或可享受的稅收優惠很小還應設立分公司,匯總沖抵總機構利潤。但目前跨區域的大企業集團普遍面臨的問題是:跨地區總分機構的企業所得稅如何匯總繳納問題,尤其是在同一市轄區跨區縣的總分機構,企業所得稅法中只明確了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總分機構匯總繳納,但未明確同一市轄區跨區縣的總分機構如何匯總繳納,需由省一級稅務機關進行明確匯總納稅方法。
二、嚴格按照會計制度會計準則進行會計核算,規范帳目,準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國稅總局《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暫行辦法》(國稅發[2000]38號)的通知:對納稅人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如果企業會計資料不規范,稅務機關難以核定應納稅所得額,即使企業經營業績較不錯,也只能采用核定征收,核定的應納稅額往往比實際應納的稅款高。企業還應關注的是審核原始票據的合法真實性,原始憑證是財務收支的法定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憑據,是稅務檢查的重要依據,一旦納稅人取得的發票不合法,可能會沾上“偷稅”的罪名,按稅收征管法規定,將接受票面金額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且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三、加強與稅務機關的溝通,做好相關的審核及備案工作
企業實際發生的財產損失,根據《企業財產損失所得稅前扣除管理辦法》(國稅發[2005]第13號)規定:應在損失發生當年申報扣除,不得提前或延后,而對非正常損失(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或者人為管理責任導致的損失)須經稅務機關批準才能在當年扣除。因此企業一定要及時收集證據,及時申報,當年扣除。對于符合條件的減免稅款,絕大多數減免稅都有期限,過期就很難再享受。《稅收減免管理辦法(試行)》(國稅發[2005]129號)將減免稅分為報批類和備案類后,報批類按照審批的方式辦理。對于備案類減免項目,則需要提出備案后經稅務機關登記,自登記備案之日起才可以享受稅收優惠。所以,建議企業請專業機構依據減免稅的條件進行審查,確信完全符合減免稅條件后再進行備案,以免遭受繳納滯納金甚至罰款的損失。煤炭企業按照國家相關文件提取的規定比例的安全費用,應于提取年初報送稅務部門備案,總之,企業按行業規定提取或發生的費用,雖然有國家相關部門文件規定,但未在稅法中明確的仍應報送稅務機關備案或報批。
四、認真研究新企業所得稅法,充分理解稅法精神
1.新《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在稅前扣除中提出了“合理”這一標準。合理性原則的適用是國際上的一般做法。企業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可依法得到充分補償,但對于合理性這樣一個相對模糊的概念。(國稅函〔2008〕159號)指出,對工資支出合理性的判斷,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雇員實際提供了服務,二是報酬總額在數量上是合理的。實際操作中主要考慮雇員的職責、過去的報酬情況,以及雇員的業務量和復雜程度等相關因素。這樣企業可以將使用勞務派遣公司提供的勞務人員的工資都納入工資薪金核算,同時.按工薪總額14%為界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也可以扣除。
2.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對于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實行100%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雖然明確了企業所得稅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限定于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但仍存在幾個不明確的問題:一是對于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認定;二是研究開發費用項目內容;三是原來的關于技術開發費的相關規定如何適用。所以,企業對稅法中沒有明確規定具體項目內容的,可適當歸集進行籌劃。
3.《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八條規定,企業從事前款規定的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1年~第3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4年~第6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此項規定有減免期限,所以企業一定要做好對此類項目的投資及工程項目管理,及時認定享受優惠政策的時間。
4.《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二條規定,企業的固定資產由于技術進步等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這里存在著與原稅法對固定資產折舊年限認定不一致的銜接問題。如,新稅法規定運輸工具、電子設備的最低折舊年限由5年分別縮短為4年和3年。所以企業應及時調整相應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及計提折舊方法。
綜上所述,企業可以利用國家稅法制定的一些稅收優惠政策達到節稅目的,同時也可以利用稅收立法的空間進行納稅籌劃。所謂籌劃,就是在具體納稅行為發生之前進行的,屬于超前行為,所以必須具備超前意識。如果納稅業務已發生后,則相應的納稅義務也就產生了,企業(納稅人)因承受的稅負重而進行的避稅行為往往是不合法的,屬于偷逃國家稅款的行為。所以納稅籌劃是充分尊重遵守稅收法律法規,達到合法合理減少稅負的目的,同時納稅籌劃也能促進稅收法律法規不斷地修訂與完善。
參考文獻:
(一)堅持“依法征稅,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防止和制止越權減免稅、堅決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的組織收入原則,堅決杜絕寅吃卯糧、轉引稅款、虛收空轉和攤派征收現象,確保所得稅收入平衡較快增長。
(二)加強稅源調查和監控,開展稅源普查,準確、詳細掌握稅源結構、分布及增減變化趨勢,加強收入預測、分析和調度,掌握組織收入工作的主動權;充分利用稅源檔案、管理臺帳、納稅評估等稅源管理平臺,加強基礎稅源管理;認真落實企業所得稅預繳稅款比例不低于70%的要求。
(三)強化重點行業和征管薄弱環節的稅收管理,著重加強對房地產、建筑、交通、制造、商貿等支柱性稅源的征管,加強餐飲、娛樂、社會服務、股權轉讓等征管薄弱環節的所得稅征管。
(四)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繼續按照統籌安排、統一部署的原則,通過綜合執法檢查、專項檢查等形式,加強對稅收政策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減少稅收流失,促進收入增長。
(五)認真開展收入分析,開展分稅種、分行業收入信息比對分析,及時發現組織收入中存在的問題,對收入增減幅度超過20%的行業或企業,進行重點分析,把握所得稅收入動態變化情況。
二、落實政策,發揮稅收職能作用
(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出臺的各項稅收政策,正確把握宏觀政策目標,積極探索稅收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途徑;落實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鼓勵循環經濟發展和節能減排、支持企業創新和科研成果轉化、加快基礎建設等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國家對個人收入分配的調節政策,確保調節收入分配的目標順利實現。提升政策宣傳效果,加大政策落實力度。
(二)支持地方經濟發展,圍繞促進皖北地區的發展戰略,發揮稅收職能,助力崛起;對重大項目進行跟蹤管理和個性化服務;促進重點骨干企業做大做強,扶持中小企業有序發展。
(三)用足用活稅收優惠政策。充分把握稅收優惠政策的導向作用,拓展政策應用空間,釋放稅收政策效應,支持地方經濟發展;落實支持就業稅收政策,促進城鎮居民、農民工、高校畢業生充分就業。
(四)努力提高納稅服務水平。認真做好稅收優惠政策宣傳、輔導,讓納稅人充分了解稅收優惠政策;整合納稅服務資源,細化服務措施,注重服務實效;優化稅收優惠審批、備案流程,精簡審批環節,提高行政效率;健全信息公開制度,推進個人所得稅申報數據網上查詢。
(五)努力提高納稅服務水平。認真做好稅收優惠政策宣傳、輔導,讓納稅人充分了解稅收優惠政策;完善納稅服務制度辦法,整合納稅服務資源,細化服務措施,注重服務實效;優化稅收優惠審批、備案流程,精簡審批環節,提高行政效率;健全信息公開制度,主動接受納稅人監督。
三、強化稅收征收管理水平
(一)深化建筑業、房地產業項目管理工作,完善房地產及建筑業稅源監控體系建設,搞好房地產及建筑業管理軟件的運用。做好房地產及建筑業跨部門涉稅信息聯網工作。
(二)推廣應用財產行為稅稅源監控管理平臺軟件,逐步將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等各稅種納入監控范圍,實現稅源動態監控。
(三)按照貨運發票稅控系統管理工作的相關要求和政策規定,加強貨運自開票納稅人管理工作。
(四)加強兩稅信息比對工作,運用數據比對成果,切實提高城建稅征收水平。
(五)完善車輛稅收一條龍管理的信息化建設,強化保險部門代收代繳車輛車船稅管理,通過綜合治稅、部門配合等手段,加強車船稅稅源控管。
(六)強化土地增值稅清算工作,深入開展督導檢查。建立健全“項目登記、項目開發、項目清算”的全過程稅源監控機制,逐步實現土地增值稅清算工作的常態化管理。
(七)強化同期資料管理,加強對避稅行為的防范;拓展反避稅新領域,加大反避稅調查力度。
(八)大力推進分類管理,對重點行業開展調查研究,了解經營模式、掌握業務流程、熟悉核算方式、把握適用政策,有針對性地制定行業管理辦法。推廣實施總局《企業所得稅行業管理操作指南》。對企業兼并重組、股權收購等業務、匯總納稅、清算所得等特殊事項,加強調查研究,及時發現和解決新情況、新問題。積極推廣應用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信息管理系統。
(九)切實做好匯算清繳管理,明確企業所得稅匯清繳工作流程和工作重點,著重把好企業年度申報表的審核關、優惠政策的落實關。嚴格按照規定的范圍、條件、標準和程序進行審批或備案稅前扣除項目,對大額資產損失進行實地核查。繼續推行企業所得稅電子申報,全面推廣涉稅通匯算清繳軟件。對企業匯繳申報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反饋稽查部門,通過稅務稽查,鞏固匯算清繳成果。做好匯算清繳與稅源結構分析、開展納稅評估的結合。
(十)開展企業所得稅納稅評估,充分依托綜合征管信息系統和銀行、工商等外部門提供的第三方涉稅信息,全面完整準確掌握企業有關數據,科學確定評估對象。加強企業監控預警分析,著力加強對稅負明顯偏低企業的評估。每年的納稅評估面不低于所管企業所得稅戶數的20%。
(十一)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結合縣經濟總體水平、產業發展趨勢和居民收入來源特點,確定我縣高收入者相對集中的行業和人群,摸清高收入行業的收入分布規律,掌握高收入人群的主要所得來源,建立高收入者所得來源信息庫,有針對性地加強個人所得稅征管。加強對規模較大的個私企業、個體工商戶管理。
(十二)全面推進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省局個人所得稅管理信息系統服務器升級后,在所有代扣代繳單位推廣個人所得稅管理信息系統。提升管理信息系統應用效果,借助管理信息系統,全力推進全員全額明細申報工作,到年底,全面實施全員全額明細申報。以全員全額明細申報為基礎,開展企業所得稅工資、福利費稅前扣除與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比對工作,比對戶數不得低于規定的標準。
(十三)加強12萬元以上自行納稅申報管理,將高收入群體納入重點稅源監控和管理范圍,全面完成12萬元以上自行納稅申報任務。注重提高申報質量,對納稅人應申報未申報、申報不實少繳稅款的,嚴格按照征管法的規定進行處理。
(十四)加大開具完稅證明工作力度,對已實行明細申報的扣繳單位,要為所有納稅人開具完稅證明。明確目標,全力推進,多措并舉,通過郵寄、上門服務等形式,把完稅證明直接發送給納稅人。
四、繼續開展培訓與調研
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市場經濟飛速發展,因此稅法不斷完善以跟上發展的步伐。隨著稅法的日趨完善,我國納稅人的納稅意識也不斷增強,納稅籌劃已經被大眾熟知并運用,成為納稅理財人士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為了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降低企業納稅負擔,所得稅籌劃成為企業研究的重點之一。
一、新稅法下企業所得稅籌劃的重要性
納稅籌劃是企業采取恰當的納稅籌劃方法,把納稅人的稅收負擔調整控制在最佳界限內,以達到減少納稅人的稅收成本、減少經濟損失、實現利潤最大化的目的。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無不受到稅收法規的制約與影響,在納稅觀念日益增強的今天,企業通過開展稅務籌劃,可以熟悉和掌握經營相關的稅收法規,通過企業經營管理各環節的共同努力,從投資活動、籌資活動的預測與決策,到企業生產經營各環節的相互配合,從而最大可能地減少稅收風險,獲取最大的稅后利益。它是一種合理的避稅行為,與偷稅漏稅不同,不需要承擔法律風險。
企業所得稅是企業利潤形成前的扣除項目,是一個與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聯系最緊密的直接稅種,與其他稅種相比,由于難以轉嫁,相對而言稅負較重,而且由于稅負彈性大,可籌劃空間大,故成為企業進行納稅籌劃時考慮的重要稅種。 所得稅籌劃是否得當,對企業的經營利潤有著舉足輕重的影響。
二、新稅法下的企業所得稅籌劃需注意的問題
1.明確新稅法相對于舊稅法的不同之處
首先,新企業所得稅法科學地劃定了納稅人,其中包括企業和獲取收入的經濟組織。新稅法的最大特點體現為“四個統一,一個過渡”,即內資、外資企業適用統一的企業所得稅法;統一并將企業所得稅稅率適當降低為 25%;統一稅前扣除辦法和標準;統一稅收優惠政策,實行“產業優惠為主、區域優惠為輔”的新稅收優惠體系。同時,對老企業規定一個五年的過渡期。
稅率的降低主要考慮到我國企業、經濟組織的競爭力以及周邊國家稅率水平等綜合因素;在稅前扣除辦法和標準方面,新稅法對企業實際發生各項支出的扣除政策實施了規范統一,對企業實際工資支出實行據實扣除;鑒于以往的優惠政策并不能激勵企業的發展反而抑制了企業的進步這一點,新稅法采取了“產業優惠為主、區域優惠為輔”的新稅收優惠體系,這樣就能夠執行國家宏觀經濟調控,扶持一些相關產業的發展,對公益事業的發展也起到促進作用。因為原所得稅法規定內資企業用于公益性、救濟性捐贈,在年度應納稅所得額 3%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外資企業用于中國境內公益、救濟性質的捐贈,可以扣除,新稅法除了扣除比例發生變化外,稅基也發生了變化。同時,新稅法降低了企業不合理逃稅的幾率,起到了反避稅條款的作用。
2.了解進行新稅法下的企業所得稅籌劃的具體流程
第一要整理企業稅收資料,以備參考。包括整理最新頒布的稅收法規資料、會計準則和法規資料、以及政府經濟政策等;第二要制定企業稅收籌劃方案,包括向納稅人提供的稅收內容和企業參考的內容,如企業稅收籌劃的案例分析,可行性分析,稅收的計算,企業稅收籌劃的因素變動分析以及敏感性分析;第三要確定和落實稅收籌劃方案,保證該方案能給企業帶來最大利益。
3.注意新稅法下企業所得稅籌劃的預先性和合法性
所得稅籌劃的顯著特點是事先謀劃、設計、安排。企業應在會計事項或交易出現之前, 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尤其是所得稅法)和會計相關規定的前提下進行稅務籌劃,以謀求稅后利益最大化。而不是在應納稅事實發生后利用會計手 段“逃稅”。
4.重視過渡期的稅收籌劃
按新稅法規定,一些老企業享有過渡期待遇, 老企業可以按原所得稅法規定的優惠辦法繼續享受尚未用完的優惠,即受減免稅收優惠的企業,2008年1月1日后繼續享受剩余的優惠期。但是免稅期均在2008年開始計算,稅收優惠不得超過2012年。在利用過渡期籌劃時應注意, 新稅法規定過渡期優惠僅適用于那些在新稅法頒布前(2007年3月16日前)批準成立的外商投資企業,這里需要注意的是把握好批準設立的時間點。
5.正確認識所得稅會計處理方法的改變
新所得稅會計準則廢除了原來的應付稅款法、遞延法和損益表債務法,全面采用當前國際通行的資產負債表債務法,這種所得稅處理方法與原方法相比引入了暫時性差異的概念,而且要求在每一會計期末核定各資產、負債項目的暫時性差異并以適應稅率計量確認一項遞延所得稅費用,再加上當期應納稅所得額便構成當期的所得稅費用。可見,由此確認的所得稅費用,包括當期所得稅費用和遞延所得稅費用,這種方法所貫徹的是通過計算暫時性差異來全面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將每一會計期間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余額變化確認為收益,無疑會對稅收意義上的所得產生影響,而且隨著新會計準則體系的實施,因企業合并、債務重組等業務增加的暫時性差異會越來越多,對稅收的影響也會越來越大。
三、結束語
納稅作為公民的基本義務之一,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扮演著十分重要的角色。納稅籌劃作為一種財務管理活動,對企業和經濟組織來說具有很重要的意義。 但同時由于經濟活動的多樣性和復雜性以及稅收政策的不斷完善,納稅籌劃也是一項非常艱巨的工作。因此,企業當前的主要任務就是把握好新稅法的優惠政策,制定好正確的稅收籌劃方案,爭取把稅務負擔降到最低,實現企業利潤的最大化。
參考文獻:
[1]余秀云:對新企業所得稅法下稅收籌劃的思考[J].商業會計,2008(15).
國家稅務總局在《“十二五”時期稅收發展規劃綱要》中,明確將“以加強稅收風險管理為導向”作為當前和今后稅收征管工作的重要任務和努力方向之一。同時在實現首都稅收現代化中,明確將“建立以風險為導向的稅收征管體系”作為分項目標之一。
1 加強企業所得稅風險管理背景和意義
近年來,伴隨著征管模式改革,大力減少行政審批和不必要的調查、認定等事項,還權還責于納稅人,使納稅人成為自主遵從稅法的主體。加之全職能辦稅服務廳全面推行,涉稅事項的受理、審核等環節前移至辦稅窗口,執法風險更多轉移到事后管理的環節。以風險管理為導向的管理模式,是加強企業所得稅后續管理的重要方法。從企業所得稅稅種特點來看,政策性過強,核算形式多樣,計算過程復雜,政策更新較快,優惠政策涉及面廣,適用政策復雜,特別是稅收制度與會計制度之間存在較大差異,涉稅風險點數量多,易造成納稅人主觀或者客觀的納稅不遵從,導致稅款流失。以風險管理為導向的管理模式,是提高納稅遵從度減少稅款流失的重要手段。
2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企業所得稅風險管理現狀
2.1 企業所得稅風險管理的指導思想
當前,北京市地方稅務局企業所得稅風險管理,主要堅持以分級分類管理為基礎,以信息管稅為依托,以部門聯動協作為保障,突出跨年度事項、重大事項、高風險事項和重點行業管理,著力構建企業所得稅管理的長效機制,實現企業所得稅的動態化管理。
2.2 企業所得稅主要風險管理對象
2.2.1 優惠項目風險管理方面。由于年報表中稅收優惠表單的內容不斷復雜,優惠備案方式由事前向事后轉變,加上國家稅務總局不斷加強對小微企業優惠政策落實等的督導,在優惠項目管理中,存在著“納稅人錯誤享受優惠項目、不滿足優惠條件而享受優惠項目、享受優惠但未履行備案程序、應享受而未享受政策”等一系列的風險。面對這些風險,目前北京市地方稅務局主要采取如下應對措施:一是根據優惠項目特點建立風險識別庫;二是采集減免稅備案系統以及納稅人年報表信息;三是運用風險指標對采集的內部信息以及第三方信息運用比對等方式,識別優惠中的風險;四是將識別出的風險移交給稅務所開展風險應對。
2.2.2 稅基項目風險管理方面。重點推進彌補虧損、不征稅收入、業務招待費三個項目的風險管理工作。在匯算清繳期后,針對三個項目的特點,分年度查詢年報相關數據,進行疑點分析,確定風險企業,與評估部門配合開展風險應對工作。
2.2.3 在重大事項方面。重點開展資產損失專項申報聯合會審工作,采用內部審計流程,由各區縣局對資料進行交叉互審,探索重大事項的風險管理和內部審計融合工作方法。
2.3 企業所得稅風險管理各環節情況
2.3.1 數據采集環節。數據采集的主要渠道是我局信息系統,包括稅務登記數據、預繳申報數據、年度申報表數據、繳款記錄、備案系統數據;其次是納稅人報送的財務報表、各大重點項目的手工臺賬數據以及其他政府部門交換來的外部信息。
2.3.2 風險識別環節。主要采取風險識別指標以及專家團隊人工識別兩種方法。對于數據質量較高、通過風險識別指標易識別風險的項目,如稅收優惠、不征收收入、業務招待費等項目,采取風險指標識別方法。對于業務復雜事項以及無法整合數據等原因無法開展指標識別的事項,如房地產實際毛利額與預計毛利額差異、資產損失專項申報等事項,采取專家團隊進行識別。
2.3.3 風險排序及應對環節。主要根據涉稅風險點的等級排序結果,采用納稅提醒、納稅評估、稅務稽查等差異化和遞進式的策略進行風險點核查和處理。目前,北京市地方稅務局識別出的風險,大部分屬于中等規則的風險,主要采取稅務約談、納稅評估兩種方式進行處理,實施風險應對的主體為存在風險企業的主管稅務所。
2.4 企業所得稅風險管理的信息化建設情況
近年來,北京市地方稅務局不斷以風險管理為導向,加強信息系統建設。
2.4.1 加強年報申報系統建設。在納稅人進行匯算清繳年報時,一是通過入口端加強對納稅人的分類,自動定制納稅人所適用的表單,封閉相關行次,防止納稅人適用表單錯誤;二是增加年報表必填項、默認項,強制采集納稅人信息,引導納稅人享受優惠政策;三是加強年報表的表間數據和表內數據邏輯審核。主動幫助納稅人防范納稅申報風險,促進提高納稅人申報數據質量,進一步提高風險識別準確度。
2.4.2 新增信息模塊。一是開發完成稅源鑒定系統,匯總納稅備案系統,企業所得稅清算備案系統;二是進一步加強稅源戶的管理,提高對匯總納稅企業的管理與監控,使清算作為系統注銷的前置條件,并實現對清算數據的采集,查詢、比對功能。
2.5 企業所得稅風險管理專業化團隊建設情況
風險管理需要通過專家評審對重大事項和重點行業實施團隊管理。為此,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充分挖掘系統內部力量,通過以干帶訓、定期組織集中培訓的方式,培養熟悉相關業務流程、所得稅政策管理和行業運營特點的專門人才,組建專業化團隊。
3 企業所得稅風險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3.1 稅源分級分類基礎作用尚不明顯
從目前的情況看,在企業所得稅稅源管理上,分級分類仍不夠細化,為風險管理的各環節帶來困難。例如在數據采集環節,大戶小戶的申報質量差距較大,一些小戶的不真實數據被數據采集,出現低風險數據識別成高風險數據以及識別風險數量遠遠超過實際風險數量的情況,使低等級風險大量侵占數據采集、風險識別及風險應對等各環節的資源,擾亂了征管資源配置,導致風險管理的效率降低。
3.2 信息化支撐不夠
風險識別的準確與否必須建立在充足及高質量的數據信息基礎上,以目前的信息利用來看,對企業所得稅風險管理的信息化支撐明顯不夠。一是信息化程度不夠,未將風險管理相關的重要信息采集到信息系統;二是對已采集到信息系統的數據信息開發利用不夠,信息系統中信息模塊分散;三是由于征管基礎數據的錄入、修改等環節較開放,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難以得到保證;四是信息不對稱的現象依舊存在,與第三方獲取信息的渠道有限,如果納稅人不主動申報,容易造成稅款的流失;五是信息系統中數據邏輯缺乏管理,在系統開發時忽視信息數據的整合使用,無法將數據進行二次歸集,導致無法跟蹤管理。
3.3 風險特征指標還需進一步完善
一是部分項目風險特征指標的指導性不強。由于企業所得稅稅基涉及的環節眾多,信息量較大,很多風險點無法數據化、公式化,無法真正將風險進行量化;二是基礎風險特征指標覆蓋廣度不夠。目前,僅在稅收優惠、不征稅收入、彌補虧損、業務招待費等方面建立了相關風險識別指標,一些重點行業、重大事項的風險特征指標尚未建立,風險特征指標數量離實際需求有較大差距;三是基礎風險特征指標的深度不夠。從現有的風險識別來看,指標設置簡單、識別風險等級較單一。
3.4 風險管理的人員的能力素質亟待提高
企業所得稅政策密集、變化頻繁,與企業財務核算聯系緊密,這些特點要求企業所得稅人才應是具備一定會計、法律、稅收知識的復合型人才。但從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市、區、稅務所三個管理層級的職責分工來看,稅務所是直接從事風險應對工作的主體,人員的專業化素質無法滿足風險管理要求,增加了基層執法風險。在市、區兩級培訓層面,培養人才仍然缺乏專能性和針對性,激勵機制不夠健全,對所得稅人才的團隊管理、專業化分工培養還需加強,干部的基礎素質還待進一步提高。
3.5 風險管理工作部門協調不順暢
按照風險管理的要求,分為數據采集、風險分析識別、等級排序、風險應對處理和績效評價等環節,不同環節需不同的部門參與與實施,因此企業所得稅風險管理工作是一項部門協同配合共同完成的一項工作。在實際工作中,一方面在各部門配合開展工作,多采取一事一議的工作方法,尚沒有制定部門相互配合的工作制度,工作整體推進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另一方面,由于各部門的職責不同,目標考核存在差異,與整體的風險管理工作目標亦存在差異,導致風險管理工作無法順暢開展,一定程度影響了風險管理效率與工作成效。
3.6 風險管理的范圍還需進一步擴大
受限于獲取信息化支撐不足、風險指標不足、風險應對質量等影響,風險管理的覆蓋范圍比較窄,目前主要集中在稅收優惠、資產損失及跨年度事項等方面,在一些高風險、低遵從度的重點行業、重大事項還未推進風險管理。
4 企業所得稅風險管理的國際借鑒
4.1 歐美國家企業所得稅風險管理的主要做法
歐美等經合組織(OECD)國家在實施稅收風險管理方面主要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強化稅源的分類管理。美國聯邦稅務局將納稅人劃分為大企業、小企業或個體戶、免稅單位和政府等類別,相應的內設七個稅收業務部門進行管理。其中被劃入大企業管理范圍的納稅人有四類:第一類是年終資產達到或超過1000萬美元的商業實體(公司和合伙企業)及其子公司;第二類是所有與大型企業有關聯的國內企業和國外企業(無論是否并入該大型企業);第三類是為另一家大型企業所控制或經營收入超過3500萬美元的“過手”報稅戶;第四類是擁有巨額財富的個人及其全球企業(10億美元以上資產的個人)。二是不斷優化納稅服務。荷蘭稅務與海關管理局在國內圍繞提高納稅遵從度,積極幫助納稅人了解和履行納稅義務,充分了解納稅人狀況和識別其遵從風險,根據遵從風險等級確定對納稅人的檢查頻率。三是加強涉稅信息管理。美國聯邦稅務局通過普遍推行納稅人登記編碼制度,稅務代碼與社會保障號碼一致。四是制定科學的風險管理策略。美國聯邦稅務局采取行業問題遵從管理策略,通過技術與經驗相結合,識別遵從問題,并根據這些問題在整個行業的普遍程度和其蘊含的遵從風險對問題進行排序,然后將稅收征管資源集中在風險最大的領域。
4.2 歐美國家企業所得稅風險管理對我們工作的借鑒和啟示
一是建立稅源的分級分類管理機制。將稅源分為“大中小”三種類型,以“管細大稅源、管深中稅源、管住小稅源”為目標,對不同類型稅源實施有效的專業化管理;二是不斷提升納稅服務水平。以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為契機,不斷優化納稅服務,提升服務水平,提高納稅人的稅法遵從度;三是加強部門協作和第三方數據比對,提高信息應用水平。在逐步實現國地稅之間,稅務部門與銀行、海關、邊防、工商、公安等部門之間信息共享的基礎上,從立法層面推動第三方信息報告制度;四是完善風險監測管理機制。通過對各項涉稅數據的采集、加工、比對、測算,不斷建立和完善風險指標體系和監測模型,自動識別和評估納稅遵從風險發生的概率及風險程度,對稅收流失能夠及時進行科學的量化和預警。
5 推進企業所得稅風險管理的對策建議
5.1 細化分級分類辦法,提高風險管理效率
需要進一步確定分類分級標準,明確如何開展分類分級管理。分類即以什么標準確定企業類型(大企業、中小企業、社團),分級即如何確定企業稅務風險的高低(高、較高、中、較低)及對應的管理層級。建議分類的標準可以考慮“規模+行業”,分級標準可以考慮“申報數據質量+風險指標”。設定大企業標準可以按營業額、資產規模、注冊資本、應納稅額、特定行業、上市公司諸因素確定。分級標準可以按照財務信息質量、申報數據完整真實程度、有無中介出具匯算清繳報告等,將企業劃分為高、中、低若干信息質量層級,再通過風險管理指標進行評估,進行實行分級管理。建立風險管理為導向的分類分級辦法,把有限的征管資源優先配置到最需要的領域,提高稅收的征管效率和納稅人的稅法遵從度。
5.2 加強風險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發揮信息化支撐作用
在豐富數據方面:進一步完善信息系統體系建設,按照風險管理項目的特點、梳理數據需求,重點梳理依靠目前系統無法獲取的數據,在全面梳理的基礎上,缺什么補什么,開發相應的信息系統,豐富信息系統采集渠道。充分拓展第三方信息的獲取渠道,建立與各行業主管部門建立信息交換機制。在數據整合方面:重點建立以風險管理項目為對象的信息化支撐體系,明確臺賬為風險管理的重要載體,不斷完善各風險管理項目臺賬,并在各臺賬中對企業申報、稅務登記、企業備案等數據進行二次歸集,生成直觀的包括微觀項目以及風險指標分析等模塊的風險管理平臺,供風險管理部門使用。
5.3 完善風險指標特征體系,提高風險識別能力
一是完善風險管理各項目的指標體系,優化風險特征庫。從行業分析、政策分析、管理分析、案例分析、經驗分析等多個層面把握風險發生規律,尋找風險源頭,總結風險特征,提煉風險指標,完善反映稅源客觀狀況的風險特征指標體系。對于難以公式化、數據化的事項,特別是對于高風險政策和事項,可以考慮針對關鍵因素涉及風險指標,再輔以相應的文字工作底稿;二是堅持人機結合。對屬于重大事項和重點行業的特殊風險,堅持人機結合,發揮團隊管理優勢,依托專家團隊實施專業化風險識別,提高風險識別的準確度;三是多層次發揮風險識別。積極對各級稅務干部灌輸風險管理理念,鼓勵基層干部自發尋找和發現日常管理的風險點,積累提煉風險管理案例,通過工作實踐不斷豐富風險識別方法,提高風險識別能力。
5.4 加強部門協作機制建設,加強部門協作配合
一是充分研究企業所得稅風險管理工作流程,明確數據、稅種、征科、稽查、評估各部門的工作職責,確定不同部門間工作移交方法及信息交換渠道;二是進一步建立企業所得稅風險管理協調機制,以多種形式,暢通與各部門之間的溝通渠道;三是提高進一步提高風險識別及風險排序水平,在與各風險應對部門充分溝通的基礎上,考慮各部門實際情況,合理分配風險應對工作抵押;四是提高企業所得稅風險管理層次,吸引領導重視,納入全局性工作安排。
5.5 完善人才培養機制,深入推進風險管理專業隊伍建設
一是建立政策及時培訓制度。對于新下發的稅收政策,在市區兩級層面及時開展政策培訓,通過“讀原文、劃重點、看變化、講操作”四個方面強化學習;二是完善教育培訓機制,組織深層次的專門培訓,有針對性地培訓稅務人員,使培訓方式由大而全轉變為小而精。依托專業院校的教育資源優勢,集中培訓塑造所得稅管理的專家式人才;三是積極探索建立所得稅專業人才管理團隊,擴大專家團隊選材范圍,不限于稅種管理部門,擴充專業化人才數量。加強專業化人才退出管理,防止出現人員因崗位調動脫離專家團隊隊伍,保持專家團隊隊伍的長期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