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婷婷激情五月,人成电影网在线观看免费,国产精品不卡,久久99国产这里有精品视,爱爱激情网,免费看国产精品久久久久

首頁 優秀范文 行政獎勵概念

行政獎勵概念賞析八篇

發布時間:2023-06-29 16:31:36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行政獎勵概念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行政獎勵概念

第1篇

關鍵詞:軍令狀;軍事命令;軍事指揮;軍事行政

一、軍令狀的涵義

(一)軍令狀的概念

軍令狀是一個具有抽象性和集合性的概念,它源于古代作戰中,指上級機關或首長軍事命令,下級接受此項重大任務之后,為保證其完成戰斗任務,按上級規定所簽訂提交的責任書,或者接受重大任務之后,主動要求簽訂的責任書,有時也表現為下級主動申請完成該任務并提交的責任書。軍令狀主要是以書面的形式得以實現,在立狀人地位較高或是任務重大及形勢緊急的情況下訂立。當代,軍令狀不僅僅應用于戰爭中,在非戰爭軍事行動等軍事活動以及軍事機關的行政活動中都有所涉及。

(二)軍令狀訂立主體

有學者認為,軍事命令“主要是指有權的國家機關和人員依照已有的法律、法規就涉及國家軍事利益的具體事項,對下級或受其管轄的對象所做出的安排”。依此定義,由于命令下達的主體在實際當中往往是軍令狀的訂立的上級主體,所以我們認為軍令狀訂立上級主體為軍事機關和軍事首長,軍令狀訂立的下級主體即為相對應的下一級軍事機關和軍事首長。其前提是軍令狀中所涉及的軍事命令本身是和軍事利益相關的。

實踐中,我們也經常會發現軍令狀的訂立主體常常擴大到軍外,包括有地方行政機關及行政首長,不過,在本文中,我們將行政領域以及借用意義上的“軍令狀”暫不列在討論范圍之內,我們僅對軍事領域內的軍令狀進行研究。

二、軍令狀的特征

(一)獎懲性

軍令狀最根本、最顯著的特征就是其內容具有獎懲性。軍令狀對是否按照預定目標完成任務的后果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包括完成任務應如何獎勵,未能完成任務如何處罰。

(二)強制性

軍事命令是軍事活動中最具有強制性的意志表達形式。上級機關或首長下達命令,規定下級在進行軍事活動之前訂立軍令狀,也就是指被動訂立的軍令狀中下級無論主觀上是否同意,或者有困難和問題,都必須堅決、無條件地簽訂,否則將導致相應的處分等后果,在其執行力上不以簽訂人意志為轉移。訂立的雙方往往是隸屬關系,不具有對等性,其內容也不是事先協商的結果。

(三)主動性

主動性主要體現在主動簽訂的軍令狀訂立的過程之中,上級機關或首長軍事命令,下級可以主動提請完成此任務,為保證按指定的標準完成戰斗任務,對此承諾,簽訂承諾書。

(四)雙向性

這一特征是對強制性和主動性特征結合而言,主要是發生在軍令狀訂立的過程之中。軍令狀的雙向性主要是指位次高的有權機關或首長有權要求位次低的機關或個人在接受任務之后簽訂軍令狀;同時位次高的機關或首長在命令之后,位次低的機關或個人可以主動申請簽訂軍令狀。

(五)權威性

權威是合法的命令權力與令人信服的威望的有機結合,一方面,軍令狀的權威性具有使人服從命令的強制性;另一方面,它具有公信力,令人愿意簽訂,并愿意服從命令。軍令狀的權威性體現的是一種意志服從關系,是意志施加者與意志服從者之間的關系。

(六)義務性

軍令狀的義務性是指軍令狀為相對人設定了完成特定軍事任務的義務,體現在簽訂的軍令狀中所涉及的軍事任務的執行性上,要求任務的接受者要按照軍令狀中的命令堅決、徹底地執行,這也是軍事利益的特殊要求。軍令狀的義務性是指軍令狀一經簽訂,訂立相對一方就必須堅決地執行。

三、軍令狀的分類

(一)按照軍事命令的種類劃分

軍令狀中的“軍令”是軍事命令的簡稱,軍事命令是最常見的軍事行為形式。《中國人民軍語》對軍事命令的解釋是:“軍隊首長或領導機關對所屬部隊、機關下達規定性任務或公布重要決定的軍用文書。通常用以下達有關作戰、訓練等任務,頒布條令、條例,調動部隊、人員、裝備,任免干部,授予榮譽稱號,變更編制、體制等。”從中可以看出,軍事命令是一個集合概念,包括軍事指揮命令、軍事行政命令和軍事立法命令。筆者認為,軍令狀中的“軍令”應包括軍事指揮命令和軍事行政命令。以此為劃分標準,可將軍令狀分為軍事指揮軍令狀和軍事行政軍令狀。

(二)按照簽訂軍令狀的主動性劃分

1.被動簽訂的軍令狀。被動簽訂的軍令狀是指在上級機關或首長軍事命令之后,下級接受此項重大任務,按上級規定強制性地簽訂責任書。例如在抗擊非典的斗爭中,小湯山醫院黨委與各大單位帶隊領導、各病區主任、護士長簽訂《預防院內感染軍令狀》,全體醫護人員要寫保證書,各級主管要對醫護人員的生命健康負總責。

2.主動提交的軍令狀。主動提交的軍令狀是指在上級機關或首長軍事命令之后,下級主動申請完成該任務或下級接受此項重大任務,主動提交保證書,承諾若完不成指定任務,愿意受到相應的處分。例如在“5?12”汶川抗震救災中,“抗震先鋒”率領200名勇士挺進汶川時,主動向首長立下軍令狀,就是爬也要爬進汶川。結果成為第一支進入汶川的救援部隊。

四、軍令狀的性質

一方面,我們從軍令狀的內容方面看,它往往只規定了任務目標以及完成任務與否之后的獎勵與懲處,也就是說其內容只是涵蓋了軍令狀訂立相對人的義務,而沒有涉及到權利方面的內容。另一方面,行政合同的合意性表明行政相對人對行政合同是否訂立及怎樣訂立有一定的選擇性,并且行政合同的內容具有妥協性。而軍令狀是已經下達軍事命令,軍事任務內容明確的前提下,下級軍事機關或個人強制或是主動訂立的,不具有選擇性、協商性。所以,軍令狀不屬于合同的范疇,不是行政合同。

(一)軍事指揮軍令狀是指揮中完成命令的一種輔助形式

在軍事指揮領域,軍事指揮行為的目的和形式在于使用和發揮戰斗力,它以命令性、隸屬性、不可改變性、無條件性、絕對服從性為主要特征,無論是平時還是戰時都不可訴,所涵蓋的內容主要是平時的軍事訓練、軍事演習和戰時的軍事行動。命令一經下達就需要無條件接受并且絕對服從,軍令狀在從接受到完成任務的過程中,起到的是一種輔助、激勵作用,對命令本身的功能發揮不會起到本質上的影響,是命令的一種實現形式。

(二)軍事行政軍令狀應當屬于軍事行政管理措施

軍令狀從內容看,類似于責任書,是部隊在軍事行政中的一項具有行政性的管理措施,是對現有的軍事法規、軍事規章所規定內容的一種補充。簽訂軍令狀應當被視為軍事行政管理的方法,是上級機關或首長令下級機關有效履行其職責和義務的措施。

軍事行政行為具有管理性、執行性和行政性的特征,就其管理性而言,軍令狀發揮了計劃、組織、領導、決策、協調、監督等職能,對實現極大提高軍隊戰斗力這一目標,起到了具有行政性的管理作用,在實際當中往往是具有隸屬關系的上下級之間所簽訂。

五、軍令狀的內容

軍令狀的內容應當包括:

1.軍事命令的具體目標和任務。2.軍令狀訂立下級主體(軍事命令接受方)的具體職責。3.軍令狀訂立主體承諾履行職責應當如何獎勵,違反義務應當如何懲罰。4.立狀人的承諾。5.立狀人簽字畫押,如果立狀的人地位較高則要其和上一級的命令主體加蓋印章。最終將其留軍官處保存,沒完成任務,通常采取軍紀處分;完成任務應當予以相應的獎勵。

紀律條令中對獎懲事項有著相關的規定:如紀律條令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六條分別對堅決執行上級命令,正確指揮,密切協同,組織指揮完成作戰任務;完成作戰保障任務;為保護國家、人民和軍隊的利益,完成急難險重和其他特殊任務的情形,規定表現突出,有較大貢獻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的,可以記一等功。第八十六條不執行上級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過、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降銜(級)、撤職處分。這些規定對于軍令狀制度的構建與完善有著重要的指導意義和參考價值。

參考文獻:

[1] 田思源,王凌.國防行政法與軍事行政法[M].清華大學出版社,2009:187-188.

[2] 李佑標.軍事行政法學原理[M].國防大學出版社,2010:163-168.

[3] 李佑標.軍事法學原理[M].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275-278.

第2篇

關鍵詞 行政允諾 行政行為 法律效力

一、行政允諾的概念

行政允諾,又稱行政承諾,是指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在其職權范圍內作出答應行政相對人或者公眾在一定期限內作為或者不作為某一特定行政行為的意思表示。有些學者將其界定為行政機關的允諾制,體現行政機關的服務功能和態度。行政允諾是一種新型的的行政管理行為,它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允諾的主體是行政機關,即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享有行政職權的組織。(2)行政允諾基于行政管理目的,并且在法律、法規和行政機關的職權范圍內。如果行政允諾不在行政機關的職權范圍內,就不具有做出該行政允諾的資格。(3)行政允諾是單方的行政行為。它是基于行政相對人請求行政機關或行政機關基于行政管理職能而做出進行某一項行政管理的單方意思表示,不必征得行政相對人同意。(4)行政允諾的形式有決定、命令、通知、通告等書面或口頭方式。(5)行政允諾具有確定力、拘束力、公定力和公信力,行政相對人依照信賴保護原則信賴該允諾而行事。(6)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行為必須與允諾相一致,不能反悔,否則將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行政允諾的性質考察

對行政允諾性質的爭議主要在于能否確定其行政行為屬性。關于這一點,在對行政行為有比較深入研究的德國也有不同的認識。一種觀點以設立義務的特性為出發點,認為允諾具有處理性,屬于行政行為;另一種觀點認為,允諾沒有包含處理行為,而只是答應實施處理行為,因而不是行政行為。筆者認為,行政允諾具有以下法律性質:

行政允諾是一種獨立的行政管理行為。行政允諾發生在行政領域,其作出是為了更好的履行憲法賦予的經濟和社會管理職能,屬行政執法的具體體現,從法律效果要素來講,允諾行為對相對人的權利義務造成了實質影響,能夠直接產生法律效果而并非沒有處理性,因而性質上屬行政行為當無疑問。但屬于何種類型的行政行為,對此學界所持斷點迥異。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規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將行政合同、行政獎勵、行政允諾、行政給付等并列作為行政行為的種類,筆者認為這明確表示了兩層意思:其一,明確肯定了行政允諾屬行政行為,從而排除認定其作為民事行為的的可能性;其二,明確其是獨立于行政合同、行政獎勵、行政給付等類型的行政行為。行政允諾對的管理表現在為社會公益而設定允諾方面,也表現在確認相對人是否完成指定行為方面。

行政允諾是一種公法上的義務而非私法之債。行政昨天通過意思表示為自身設定一定的負擔義務,既可能是公法上的義務,也可能是私法之債。但很顯然,行政允諾中的行政主體并不符合私法上的經濟人假設前提,允諾的作出并非以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為目的,而旨在為社會公共利益履行行政職責。當行政主體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負擔義務時,法院若以民事案件受理,則相當于承認相對人請求權基礎為私法之債。而私法上的債,一類為基于法律行為而發生的意定之債,另一類為基于法律規定而發生的法定之債。顯然,行政主體的允諾義務不是法律直接規定,因而不屬于法定之債。但是,行政主體的允諾義務無需當事人的意思配合,況且行政主體沒有包含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行政允諾具有雙重性。行政允諾的雙重性是由行政允諾的自身特性決定的。一個行政允諾行為實質上包含兩個行為,即作出允諾行為本身以及是否履行允諾義務的行為。前者主要指行政主體帶有允諾內容的規范性文件或通告行為,而后者在行政允諾糾紛案件中通常表現為行政主體的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允諾義務的行為。因此,法院在審理案件時,應對同一允諾行為中的兩個行政行為作出適當區分,并就其合理性、合法性問題作出判斷。

三、行政允諾的法律效力

行政允諾有其獨特的特點,那么行政允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有人認為,行政允諾的這種單方意思表示決定了行政允諾僅對允諾者產生拘束力,因而缺失法律關系的相對方,故僅僅是一種自我約束,不能演變為行政法上的強制力。筆者認為,行政允諾是行使行政管理職權的表現,具有國家權力性質,一旦作出允諾,即與行政相對人形成行政法律關系。行政允諾的對象是行政相對人或公眾,行政機關作出的允諾行為將直接影響行政相對人的權利、義務或者公眾的相關活動。行政允諾的內容必須在法律、法規規定和行政管理的范圍之內。行政機關應當言行一致,不能為實現其允諾的內容將承擔行政法律責任。行政允諾是代表國家作出的公權力行為,國家對行政機關沒有實現其允諾的行為承擔責任。

因此,給付性允諾、時效性允諾、獎勵懸賞性、服務性允諾等行政允諾行為都具有相應的法律效力。行政允諾的目的是為了實現治理社會、促進經濟發展、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提高管理效率、規范社會秩序等社會公共利益,具有宏觀性和行政調解的性質。這樣不僅對行政相對人合法權利的保護具有重要的意義,更重要的是公眾對政府的信賴,如果失去了公眾的信賴,那么政府的威信將大打折扣。沒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允諾無論對行政機關還是行政相對人來說,都是毫無意義的,行政允諾包含的價值就在于承諾、信賴和公平。

四、結語

行政允諾在實踐中的發展趨勢已凸顯出走在立法和理論之前的狀況,為防止各種隨意性允諾行為的可能發生,未來立法應盡快將其納入規范,意義不僅規范行政主體依法行政,建立政府誠信和樹立政府權威,而且有助于此類糾紛的妥善解決,避免國家利益受損。

參考文獻:

[1]樊玉成.信賴保護原則[M].浙江大學出版社,2005.

[2]馬懷德.行政法學[M].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7.

第3篇

關于法律責任,現代法學家對它的理解主要是強調責任的可歸責性和處罰性。凱爾森指出:“法律責任是與法律義務相關的概念,一個人在法律上要對一定的行為負責,意思就是,他作相反行為時,他應受制裁”。我國法學家也提出了許多不同的觀點,有學者將法律責任界定為:法律責任是由特定的法律事實所引起的對損害予以賠償、補償或接受懲罰的特殊義務。”也有學者認為“行為人由于違法行為、違約行為或者由于法律規定而應承受的某種不利的法律后果。”在這里澄清幾個相關概念:法律責任不同于法律制裁。有法律責任不一定承擔法律制裁,在主動承擔的情況下,就不存在法律制裁。法律責任不同于法律義務。比如:在存在義務的條件下,如果義務人正確地履行了義務,也就不發生責任問題。因此,法律義務、法律責任、法律制裁是三個密切相關但又不

能等同的概念。

二、經濟法的法律責任產生的理論依據及必要性

(一)解讀法律責任的含義為經濟法的產生提供了理論依據

解讀法律責任的含義為經濟法的產生提供了理論依據,也有利于我國的法治建設。經濟法學者提出要考慮責任的積極功能,擴張責任的含義。

1、經濟法的發展催生了經濟法責任。在經濟的發展過程中,“公法”與“私法”的界限被打破,并走上合作與融合,“國家之手”也開始全面介入社會生活,經濟法責任具有鮮明的經濟性和社會性,經濟性是指它是國家協調經濟活動的過程中發生的法律責任;社會性是指這種法律責任直接同社會利益相關,體現著經濟法的社會本位。

2、社會責任的興起促進了經濟法責任的發展。經濟法被視為以社會責任為本位的法律部門。經濟法責任的發展將有助于社會責任的實現。以公司的社會責任為例來探討社會責任的實現機制。所謂公司的社會責任是指公司不能僅僅以最大限度地為股東們營利或賺錢作為自己的唯一存在目的,而應當最大限度地增進股東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會利益。這種社會利益包括職工利益、消費者利益,及整個社會公共利益等內容。但是,公司利益和股東利益至上的觀念決定了傳統公司法上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傾向于保護股東利益,而不利于強化公司的社會責任。因此必須建立起與當代社會經濟發展大趨勢相適應的理論基礎與制度框架。如:對公司的社會責任實現而言,政府可以采取對那些積極承擔社會責任的公司予以肯定、保護和褒獎等方式來予以推進,并設計出強有力的經濟利益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同時,打破傳統的訴訟理念,授以非股東以訴權,從而保障社會責任的實現。

(二)經濟法的法律責任產生于國家協調經濟運行的過程中

根據經濟法的“國家三重身份論”,國家具有三重身份,既是行政管理者,又是經濟管理者,還是國有資產所有者,相應地形成了行政管理權、經濟管理權、國有資產所有權。其中的經濟管理權是產生經濟責任的重要源頭。明確規定政府經濟管理權的范圍、行使程序,承擔的相應義務是十分必要的。經濟責任制度的完善,將有助于解決政府的低效率及尋租行為。而這種責任是民事責任、行政責任不可替代的。具體說來有以下幾個方面:

1、民事責任、行政責任的局限性。由于民法和經濟法的性質、價值、法治理念、調整對象等方面的不同,決定了以個體利益為本位的民事責任體系無法解決以社會整體利益為本位的經濟法的責任問題。此外在我國,行政責任的威懾力已大大減弱,政府工作人員的權力尋租行為日益猖獗,原因在于行政責任處罰的乏力,現實迫切需要一種新的能夠規制政府的經濟行為的責任體系,這就是經濟法責任。

2、經濟法責任形式和制裁方式的獨特性。具體來說:第一,企業、事業單位、個體經營者和其他個人等基本經濟活動主體的法律后果。(1)經濟制裁的方式。包括:罰款、減少、停止或提前收回貸款、強制轉移財產所有權,如征購、征用,強制轉移使用權,如強制許可使用等。(2)經濟行為制裁。包括:強制整頓、吊銷生產許可證等。(3)經濟信譽制裁。包括:通報批評、撤銷榮譽稱號、取消或限制從事某些經濟活動資格等。第二,國家經濟管理機關的法律后果。這主要是經濟管理行為責任和制裁。其制裁方式包括:責令減、免被管理主體原來規定需上交的利潤和收費;撤銷攤派;停止、糾正或撤銷錯誤或不正當干預、管理行為;限制或剝奪經濟管理權等,此外,還包括經濟制裁方式如賠償損失等。

三、經濟法責任的特點

(一)從責任目的上來看

經濟法責任側重于保護社會公共利益的不受侵犯,這便使它與民事法律責任和行政法律責任有了實質上的區別。

至于什么是社會公共利益,學術界有不同的看法和認識。有的研究者認為:“社會公共利益是指廣大公民的利益。”有的研究者認為:“社會公共利益就是那些廣泛地被分享的利益。”筆者則認為,社會公共利益是指社會的個體所共同享有的公共利益。公共利益的范圍非常廣泛,包括環境保護、可持續發展、國家經濟安全、弱勢群體利益的保護、產品安全、公平競爭秩序和善良風俗維護等內容。

(二)從歸責原則上來看

經濟法律責任側重于公平歸責。公平歸責原則是現代立法的產物,在經濟法中廣為使用,尤其是在社會保障、可持續發展和宏觀調控中更是如此。

(三)從責任形式來看

限制或剝奪經營資格和經濟補償是經濟法律責任的主要形式。

(四)從免責條件上看

經濟法律責任的免責條件主要有: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無責任能力等。

四、現行經濟法的法律實施機制及局限性

法律實施機制構成有四個要素,即守法、執法、司法和法律監督。我國現行經濟法的法律實施機制是沿用民商法、行政法的實施機制。對于違反經濟法的社會組織和個人,受損害的個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訟,但對于社會公共利益造成損害的卻沒有辦法提訟,即現行法律不承認公益訴訟。

我國現行經濟法沒有獨立的法律實施機制的原因主要有兩個方面:其一,忽視了經濟法以社會為本位。其二,忽視了經濟法保護的權利與民法、行政法保護的權利的區別。法律責任的局限性決定了經濟法律責任存在局限性。屢禁不止的、大量存在的違法現象告訴我們:法律責任的作用是有限的,僅有懲罰是不行的。要充分認識到法律責任并不是保護法律關系不受侵犯的唯一手段和措施。

實際上,在經濟法研究中,不少研究者都已經注意和認識到了經濟法律責任制度在保護經濟法律關系方面的局限性,并已開始用“獎勵”與“懲罰”并舉的模式構建經濟法律關系的保護制度。

如楊紫煊教授就主張應實施獎懲制度,保護經濟法律關系,認為:“在經濟法中,國家既對懲罰又對獎勵做出了規定,并且均占有重要地位。這是經濟法的特征之一。獎懲制度是經濟法的一項重要制度。”劉隆亨教授也主張建立經濟法律關系的保護制度,并認為“對經濟法律關系的保護,經濟法規定的各種獎勵措施,也是重要方法。”王全興教授同樣主張經濟法責任制度與經濟法獎勵制度并舉。

五、經濟法法律責任實施機制的完善

(一)完善救濟機制——實現經濟訴訟

經濟法律、法規有權利義務而無訴權,導致了行政與司法的混同現象,使法律判斷偏離了司法軌道。我國《民事訴訟法》中也極少有反映經濟法特殊性的程序法規范,造成一直以來經濟糾紛案件在本質上是民事糾紛案件的錯覺。造成這種現象的根本原因是經濟訴權理論的不發達。由于經濟關系的日益復雜化,經濟沖突越來越趨于綜合性,如果在單一的經濟訴訟程序中,同時從民事、刑事和行政三方面解決經濟沖突中的有關問題,可以保證糾紛解決的徹底性和有效性。

(二)實行經濟訴訟應注意的問題

訴訟機制是實現經濟法責任的重要手段。目前,經濟法責任引起的訴訟一般稱為經濟公益訴訟。

當前我國社會生活中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情況客觀存在并日益嚴重,雖然法律并無明文規定,但公益訴訟的理念深已入人心,建立健全公益訴訟機制已是學界共識,建立獨立的經濟公益訴訟程序是必然之舉。這樣可以確保違反經濟法責任的行為受到法律制裁。

經濟公益訴訟的受案范圍主要包括:第一,侵犯國有及集體所有資產的案件;第二,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案件;第三,妨害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案件。

當然,也有學者持不同意見,認為:宏觀調控行為的不可訴性是一條基本的原則或規律,其理由是宏觀調控行為不具有適格的原告和被告,法院也沒有能力解決此類糾紛且此類糾紛也不適合法院來解決。

在建立經濟公益訴訟時,要借鑒共同訴訟和代表訴訟的理論,其有代表性的問題包括:打破原告適格理論、公益訴訟的前置程序、訴訟費用制度、獎勵勝訴原告制度等。

參考文獻:

1、張文顯.法理學[M].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

2、鄧峰.論經濟法上的責任[J].中國人民大學復印資料經濟法學、勞動法學,2003(9).

3、邢會強.宏觀調控行為的不可訴性探析[J].人大復印資料,2003(1).

第4篇

【關鍵詞】軟法 行政管理 價值 體現

軟法的涵義

在傳統意義上,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規范。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人們意識到法律不僅包括建立在國家統治之下、具有強制力約束的硬法(Hard Law),還應當包含不單純依靠國家強制力直接實施的軟法(Soft Law)。硬法的實施,具有命令的色彩,公民應當遵守法律的規定,違反法律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軟法的實施不具有剛性約束,它提倡人們憑借自身的法治意識、社會共識、集體協商以及社會輿論等因素來實現法律的作用。羅豪才教授認為軟法是一個概括性的詞語,被用于指稱多種法律現象,這些現象的共同特征是作為事實上存在的有效約束人們行動的行為規則,它們的實施未必依賴于國家強制力的保障。①在此基礎上,筆者認為軟法是一種軟規則,它結合了自律和他律的要求,不依靠國家強制力規范人們的行為,是一種現代公共治理中調整社會關系的新機制。

軟法能夠在公共領域發揮作用,是因為它有著與硬法不同的顯著特征,這決定了其獨特的調整社會關系的功能。首先,從創制上來說,軟法的形成方式具有彈性。軟法的制定不需要同硬法一樣經過嚴格的法定程序,通常是經過反復協商達成共識之后人們對其認可的結果。其次,軟法的實施不依靠國家強制力。硬法通常是國家意志的體現,而軟法更多體現公共意志,在實施中軟法不依靠國家的強制力支持,而是靠公共約束力來實施,主要體現為軟法規定的行為方式通常不是強制性的,即使違反也不會承擔違法責任。再次,軟法不具有嚴格的法律位階。根據制定主體的不同,硬法具有較為嚴格的具有層級性的法律位階規定,原則上下位法不得違反上位法的規定。而軟法體現的一般是平等主體之間的協調關系,因此軟法之間的位階關系并不明顯,由此可以認為硬法的排列方式主要是自上而下管理型的,而軟法主要是橫向協商型的。最后,軟法體現較強的民主性。雖然硬法的生成也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體現民意,但其容易在國家權力行使中忽視公民的意見表達,甚至損害、剝奪公民的權利。而軟法本身具有的協商性和開放性,使得民主協商機制成為軟法實施中的核心。

軟法的價值

20世紀中期以后,軟法在世界各國的社會公共治理中逐漸受到重視,主要因為軟法具有以下四個方面的獨立價值。

第一,軟法符合現代民主政治的發展趨勢,為公民參與政治、協商提供了行為框架和法律保障。在現代社會中,公民參與政治不僅僅體現為投出選票,更多的是公民希望自己能夠直接參與國家的治理,能夠通過表達意見從而實現自身的利益。然而不同的利益主體在國家治理當中必然會出現矛盾與摩擦,為了使不同利益主體的博弈更加公平,不但需要硬法提供相應的規范,保證國家治理有序、和諧,為不同利益主體出現糾紛時設置最后一道防線;更重要的是,各主體之間進行博弈的軟法規則,能夠有效減少各主體在表達意見時的沖突,為國家治理提供良好的運作環境。

第二,軟法更加適應現代市場經濟運行規律,為政府管理轉型提供了法律規則。現代市場經濟運行,不同于以往的計劃經濟,也不是純粹的自由經濟模式。在計劃經濟中,國家通過硬法的形式來規定具有命令色彩的經濟計劃;而在自由經濟當中,國家仍然是通過硬法來對市場秩序、社會秩序進行規范。現代市場經濟更為強調的是國家政府的服務職能,這種轉型不但需要硬法,更需要軟法中的柔和手段來實現。

第三,軟法是現代信息社會建立和發展運作的保障。現代社會是信息化社會,不同于農業社會和工業社會。農業社會中自給自足的模式對于法律的需求不大,工業社會中隨著經濟社會的交往頻繁,需要硬法來協調人際之間的關系,然而進入信息化時代,網絡等虛擬社會的出現使得人際關系更加復雜,虛擬世界同現實世界也存在著根本的區別,硬法在虛擬世界中具有實施操作上的困難,因此在虛擬世界中軟法會有更多的施展空間,是社會信息化,網絡化安全性、有序性的重要保障。

第四,軟法是全球化治理的可靠工具,為實現和諧世界提供法律支持。經濟的全球化使得世界各國和地區之間的交往密切、互相依存,形成人類生活的共同體。國際之間的交往所遵循的規則不應當是硬法模式下的強制性命令,而應該是注重協商和自我約束的軟法機制。國際之間由于利益出現沖突和爭斗在所難免,解決世界性環境問題、糧食問題、戰爭問題更多地只能依靠國際的協調、談判、妥協,這一過程中,發揮主要作用的是軟法,可以說軟法是規范國際共同體成員行為和調整國際共同體成員相互關系的基本機制。②

軟法與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是指以國家行政機關為主的公共組織管理公共事務和提供公共服務的活動。③傳統國家治理是家長式的行政管理模式,進入工業時代后,在自由經濟的主導下國家的行政管理逐漸采取“無為而治”的策略。事實證明,這兩種方式都具有缺陷,因為對于社會來說,如果政府的行政管理包攬一切,會因為其能力、信息、財力的缺乏而導致力不從心,甚至這只是國家統治集團進行集權統治的工具;而完全放任社會經濟發展的政府,則會因為對社會的失控,不能滿足社會的需求,導致經濟社會負面現象擴大化。應該說,現代行政管理需要政府、社會組織、企業等多元主體進行管理,既包含政府在尊重經濟規律基礎上的宏觀調控,又包括社會主體的自治,這也是現代民主社會中公共參與的體現。

我國目前的行政管理模式總體而言還是主要依靠硬法的實施,但是這些法律在行政執法中通常難以實現。這種行政管理的困境之所以發生,主要原因在于:制定規則時并沒有考慮現實公眾的意愿,導致規則不具有可操作性。因此,在行政管理中軟法的作用應當得到重視,與硬法的制約機制不同,軟法主要依靠激勵機制,政府通過非強制的手段引導相關主體的行為,通過政策、物質支持、精神鼓勵促進公眾參與,共同推動實現管理的目標。

行政管理中軟法的體現

在公共行政管理領域,軟法主要包括以下幾種類型:一般法律法規中沒有明確規定法律責任的條款;基層自治組織規定的章程、規則;社會團體規定的章程、規則;行業協會、學校制定的內部規范;黨制定的、政策;行業標準;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指導、行政獎勵等無強制力的行政行為。上述行政管理中的軟法具有獨特的適用特征,體現為以下兩點:第一,具有行業性和地方性。軟法的地方性和行業性,使得法院在適用時不需要同法律一樣嚴格適用,法院可以進行自由裁量,如地方規章或行業規范,法院可以參照適用,體現出適用中的靈活性。第二,實施成本小。軟法從制定到實施,沒有嚴格的程序要求,產生糾紛通常不需要進行訴訟,而是采取行為主體的自律機制或外部輿論等方式加以解決,這樣便減少了不必要的代價,降低了司法的成本。④

具體而言,在行政管理中實施軟法,主要依靠非強制性的行政行為實現,主要包括行政指導行為、行政合同行為、行政調解行為、行政獎勵行為、行政事實行為、行政裁量行為等。

第一,行政指導行為。所謂行政指導,是指行政主體基于法律、政策的規定,引導行政相對人的行為,從而實現行政管理的目的。行政指導不是一種職權行為,是一種軟法規制下的非強制性行政行為。行政指導包括多種形式,主要有幫助、說服、建議、協商。幫助是行政機關為行政相對人提供各方面的便利條件,促進其向著行政主體規劃的方向實施活動。行政相對人的知識素質、經濟能力有限,當行政機關為其提供相應條件時,必然能夠對其有所激勵。說服是行政機關向行政相對人說明事理,勸導其遵循行政機關的要求。行政機關說服的關鍵是擺事實、講道理,而不是采取強制性手段。建議是行政機關主動向行政相對人傳達意見,把認為符合行政管理目標的實施方案和結果告知行政相對人,為其提供參考,也號召其能夠響應提出的建議,如果行政相對人按照建議實施活動,就會有助于行政機關實施操作性較強的管理活動。協商是行政機關為實現某管理目標,召集行政相對人對某事項進行商談,互相溝通增進了解,從而達成一致意見。強化行政指導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著手,一方面,逐漸減少行政強制和行政處罰的適用,盡量采取柔和性措施達到行政管理的目的;另一方面,引入對行政主體的教育,在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中增強教育,能夠使行政相對人容易接受行政處理的結果。

第二,行政合同行為。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體與行政相對人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共同協作,實現行政管理的目標。行政合同體現了現代契約精神,也是行政管理中民主精神的體現。我國現行法律中對于行政合同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但是現實中行政機關同行政相對人簽訂行政合同的現象大量存在。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政府的職能也在逐漸轉變,通過簽訂合同的方式進行行政管理也是時展的產物。在改革開放初期,農村實行的,就標志著我國行政管理從以往命令的方式轉向了合同的方式,20世紀后期,我國出現的企業承包責任經營和城鎮土地轉讓,都是通過行政合同的方式實現的。現在,行政合同更是在我國行政管理領域成為普遍現象,通過合同性質的責任書、承諾書等文件,實現了行政機關的各項管理職能。除此之外,在上下級政府之間的關系中,行政命令的方式也逐漸轉變為行政合同的方式,上下級政府之間也可以通過對話、協商、簽約的方式進行戰略合作。可以說,行政合同為政府職能的轉變提供了良好的途徑。

第三,行政調解行為。行政調解是行政主體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對于發生的民事糾紛或輕微刑事糾紛,作為調解人進行調處,解決糾紛的行為。根據調解人的不同,行政調解可以分為公安機關的調解、基層人民政府的調解、婚姻登記機關的調解和合同管理機關的調解等。一般認為,行政調解是公力救濟的表現形式之一,但和公力救濟中的司法救濟存在較大區別。司法救濟中,法院的裁判就有強制執行的效力,具有終局性;在行政調解中,盡管調解人是公權力的代表,但是調解是否能夠達成,主要還是遵照糾紛雙方的意愿,并且,即使行政調解達成,如果當事人不遵守,也可以再向法院提訟。由此可以看出,行政調解的適用較為緩和,但是對于某些糾紛,行政調解也能夠產生較為良好的效果。

第四,行政獎勵行為。行政獎勵行為是行政主體為了激勵行政相對人,激發其能動性和創造性,對表現優異的行政相對人給予物質或精神的獎勵。行政獎勵的方式具有多樣性,主要包括精神獎勵,比如表揚、嘉獎、記功等榮譽獎勵;物質獎勵,比如獎金、獎品;職務獎勵,比如晉升、提級等。行政獎勵從本質上來講是一種行政管理手段,而且是經常采用的管理方式。行政管理不僅意味著約束和懲罰,同樣需要激勵和褒獎,在一定程度上,獎勵對行政相對人的活動影響更為深遠。鼓勵先進的同時,也能夠激發沒有獲得鼓勵的主體的積極性,從而整體調動社會主體的參與意識。因此,行政獎勵手段運用得當,能夠使更多社會主體做出對國家、社會有意義的行為。

第五,行政事實行為。行政事實行為是指某種行政措施產生了事實上的結果而不是法律后果,較為典型的有建議性行政事實和服務性行政事實。前者是指行政主體為了行政相對人的利益不受損失,根據所獲得的信息,對行政相對人進行告知,這種行為的強制力極弱,僅為行政相對人的行為提供有限的參考。后者是指行政主體為了實現其服務的職能,向社會或特定行政相對人提供某項服務,如廣播資訊、設立路標、提供檔案查詢等,這些行為的目的只是為了提供便利,不具有法律效力。

第六,行政裁量行為。行政裁量廣泛適用于各種行政管理行為中,如何正確合理地進行裁量活動,是行政管理主體能否發揮管理作用的關鍵問題。軟法對于行政裁量具有重大的意義,體現為:首先,軟法能夠控制行政裁量的運作。在行政領域,存在國務院和地方政府頒布的各種行政裁量指導標準,這是通過軟法的機制來對行政裁量進行限制。行政權的行使要面對社會當中多種復雜問題,在實踐中需要留給行政機關足夠的裁量空間,但是權力的行使如果是沒有邊界的,則權力容易被濫用,為了保證行政管理中的一致性、限制濫用行政裁量權,則需要通過行政裁量標準的手段來實現這一平衡。其次,軟法能夠使行政裁量更加合理。軟法能夠在一定框架之下,更加細致地去規范裁量行為,能夠根據不同行政相對人進行具體化分析。由于行政執法難以產生一致的規則,這就需要軟法的機制來補充具體行政行為的個體性因素,根據不同的政策、文化、個人的需求來做出具體的裁量,這樣能夠使行政管理行為更加合理。最后,軟法能夠使行政裁量更加穩定。行政行為的不確定性會增加一定的成本,硬法的規定通常是普遍適用的抽象且不確定的法律概念,這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行政執法的不確定性,同時行政相對人不能預見行為的結果,而通過軟法規范,可以在與行政相對人溝通中明確具體的裁量結論及理由,能夠使行政相對人更加認可,從而保障行政管理的有效實施。

除此之外,軟法在行政管理中的實施,能夠增強社會的自律效應,例如在行政許可中,以往的硬性規定逐漸轉變為柔性的自治,對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能夠自主決定的、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的、行業組織或者中介機構能夠自律管理的、行政機關采用事后監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夠解決的相應事項,行政管理機關盡可能不實施行政許可,交由軟法機制進行管理。

結語

中國的行政管理遇到的困境在于,一方面在行政立法程序中政府和社會之間缺乏充分有效的溝通,導致政府與社會之間發生緊張關系,另一方面在執法過程中政府過分依賴強制性力量而忽視了行政相對人的意見,加劇了這一矛盾。走出這一困境,需通過軟法機制增進政府與社會之間互相理解與認同。在公民權利意識從萌生到高漲的今天,通過軟法機制調動公民參與,對于行政管理職能的實現無疑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作者單位:長春理工大學)

【注釋】

①羅豪才:“公域之治中的軟法”,《軟法與公共治理》,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第6頁。

②[德]沃爾夫剛·格拉夫·魏智通:《國際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年,第42頁。

③張永桃主編:《行政管理學》,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3 年,第1頁。

第5篇

關鍵詞:企業;辦公室;行政管理;應用策略

中圖分類號:F272.9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7)03-0169-04

就電力企業而言,“生產、經營”電力是其核心職能,由多個子系統組成,比如,發電、變電、輸電,經濟核算具有其獨立性。在電力企業運營過程中,辦公室是其處理多樣化行政事務的核心運行機構,處于核心位置,具有“協調內外、承上啟下”(聯系內外,溝通上下,協調左右)的作用,為內部領導者科學決策提供了重要的保障。在社會市場經濟背景下,由于受到各方面主客觀因素的影響,電力企業辦公室行政管理現狀并不樂觀,電力企業必須通過不同途徑采取措施有效解決存在的問題,優化辦公室行政管理形式,提高辦公室行政管理效率,確保一系列行政管理工作有序開展。

一、企業辦公室行政管理職能

辦公室管理工作和企業的多個環節緊密相連,運營、管理、協調等屬于辦公室重要的基本職能,隨時動態監控企業各方面運營情況,確保一系列電力企業工作順利開展,有效協調各部門,使其處于統一網絡結構體系中,促進各部門協調發展,在降低企業各方面運營成本的同時,實現經濟效益最大化。

1.協調內外關系。在行政管理過程中,企業辦公室是必不可少的中間環節,有效連接企業管理者以及不同部門員工,使其處于統一的網絡結構體系中,能夠有效協調內外關系,可以第一時間將企業上層各方面信息傳達給下層。上層管理者可以隨時動態掌握基層員工各方面客觀需求,以及對企業運營提出的意見、建議,科學決策,優化完善內部管理。企業辦公室可以科學統領全局,有效處理各部門之間的關系,避免出現“孤島現象”,明確不同部門工作人員權利與責任,確保日常一系列經濟活動順利開展。此外,企業辦公室可以分類匯總煩瑣的數據信息,提高數據信息準確率,有效解決企業各部門運行中存在的問題,提高日常事務辦理質量,圖1是電力企業內外協調職能結構示意圖。

2.客觀呈現企業文化功能。站在客觀角度來說,企業辦公室可以客觀呈現企業具有的多樣化文化,有效踐行企業文化。也就是說,企業管理者需要借助多樣化的行政管理手段制定企業文化。在企業運營中,企業辦公室扮演著執行者(落實、協調、督促)的角色,將企業文化客觀呈現出來,促使內部不同崗位員工更好地了解、認同企業文化,增強內部凝聚力、向心力,為企業創造更多的價值,塑造良好的外在形象,打造品牌效應。

3.起到“劑”作用,輔助管理者科學決策。作為綜合型服務機構,在開展多樣化業務活動中,企業辦公室起到“劑”的作用,做好各方面溝通、交流工作,接待好來訪者,詳細、準確記錄來訪人員各方面數據信息,更好地服務于“基層、領導、企業”,提高行政管理整體效率。此外,企業辦公室還具有輔助管理者科學決策的關鍵性作用,及時分擔管理者工作,減輕其工作壓力。這是因為在日常運營中,企業辦公室接觸的人員特別多,從高層管理者到基層員工,是不同階層乃至部門有效“傳達、反饋”信息的關鍵性陣地,利于管理者全方位了解不同崗位員工的生活狀態、工作期望等,科學決策,制定可行的戰略策略,確保各項經濟活動順利開展。

二、電力企業辦公室行政管理的應用策略

1.科學設計辦公室行政組織結構。在運營發展過程中,國家電網公司提出了全新的發展方針,注重打破壟斷、引入競爭的基礎上,不斷增強自身核心競爭力,適應激烈的社會市場競爭。電力企業管理者必須與時俱進,樹立全新的管理理念,加強辦公室行政管理,根據自身各方面運營情況,多角度優化設計行政組織機構。管理者要以社會市場為導向,根據新時期電力事業發展客觀要求,達到提質增效的目的,將辦公室行政管理成本有效控制在預算范圍內,逐漸提高其行政管理整體質量。在此基礎上,電力企業管理者必須明確辦公室行多樣化行政管理職能,明確辦公室不同崗位人員的崗位職責,將各項行政管理工作落到實處,避免形式化,確保辦公室行政組織機構處于動態的網絡結構體系中,充分發揮辦公室多樣化職能。

2.優化設計辦公室行政管理系統。在辦公室行政管理中,國家電網公司必須結合系統客觀需求,優化系統硬軟件,網絡速度必須超過10M,其中的服務器必須滿足系統業務增長的客觀需求,如果客戶端不少于80,要采用高檔型服務器,比如IBM RS/6000,如果不少于40,可采用HP NetServer系列,要客觀分析各影響因素,比如后臺數據庫、操作系統。其絕域網必須和Internet緊密相連,優化設計各大模塊,比如會議管理模塊、日常辦公模塊、接待管理模塊,結合Web的應用,采用三層結構模式邏輯設計,構建全局概念的數據庫,充分發揮服務器功能。圖2是辦公室行政管理系統全局概念的數據庫結構示意圖。

3.優化完善電力企業辦公室管理制度。在社會市場經濟背景下,電力企業管理者必須將辦公室行政管理工作放在核心位置,要結合地區電網發展具體情況,堅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原則,健全已制定的辦公室管理制度,有效指導日常各項工作的開展,提高辦公室崗位人員執行能力。在此過程中,電力企業要構建“科學、合理”的激勵機制,加強對內部人員的管理,借助物質與精神獎勵相結合的方法,在堅持“公平性、差異性”原則的基礎上,制定合理化的薪酬管理方案,注重信息化建設,采用先進的技術,借助信息化手段,科學管理薪酬,提高辦公室人員工作積極性、主動性,使其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在此過程中,電力企業必須以自身各方面運營情況為切入點,做好“長、中、短期”規劃工作,逐一落實制定的發展目標任眨定期進行全方位的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優化調整構建的激勵制度,將員工個人發展和企業發展相融合,確保制定的戰略目標順利實現。此外,在考核辦公室人員中,需要采用360度績效評價方法,下面便是其結構示意圖(見圖3)。

4.深度開發人力資源。在辦公室行政管理中,電力企業要注重人力資源的深度開發,優化傳統單一管理模式,要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采用“剛性與柔性”相結合的管理模式,促使內部員工和企業“同呼吸、共命運”,共同成長,增強其歸屬感、依賴感。電力企業管理者要定期對辦公室行政管理人員進行全面、系統化管理,對其進行再教育學習,學習最新電力管理基礎知識、相關法律法規等,提高其業務技能等,引導他們在工作實踐中積累豐富的工作經驗,提高其綜合素養,將辦公室行政管理各項工作落到實處。電力企業管理者要堅持“引進來、走出去”戰略,協調統籌管理全局,堅持知人善用的原則,多和該地區重點院校合作,采用定向培養方式,為院校相關專業學生提供更多實訓與實踐的機會,促使專業學生將所學的理論知識靈活應用到實踐中,全方位了解新時期該地區電力企業相關崗位客觀要求,逐漸提高自身各方面技能,成為新時期需要的高素質專業人才,不斷向該地區電力企業注入新鮮的血液,優化調整內部人員結構,提高人力資源利用率,避免大量優秀人才流失,創造更多的價值,實現精細化管理。

5.注重辦公室行政精細化管理,優化創新電力企業文化。在運營管理中,電力企業要結合地區電網運行情況,綜合分析各方面影響因素,制定合理化的辦公室行政管理目標,加強其精細化管理,從不同角度入手科學“細化、量化”所制定的電力工作流程,采用“定崗、定制”方法,結合具體工作流程,科學劃分繁瑣的工作任務,綜合審視以及考慮的基礎上,客觀分析各項工作開展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合理化解決。電力企業管理者要充分利用互聯網多樣化優勢,提高辦公自動化程度,縮短各方面數據信息收集時間,全方位協調已制定的行政工作管理機制,確保辦公室行政管理各環節處于動態網絡體系中,順利實現無縫銜接。電力企業管理者要優化設計量化指標,對非程序性而主觀性又強的工作進行定性評價,獎勵優秀員工的同時,也需要采取合理化的手段懲處表現較差的員工,比如批判教育、警告處分,為提高自身精細化管理水平做好鋪墊。此外,電力企業要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強發文管理、會議管理、督察督辦與簽報管理,實現辦公自動化,提高辦公行政管理效率,圖4是辦公室行政管理系統自動化具體流程圖。

三、結語

總而言之,在社會市場經濟背景下,電力企業管理者必須將辦公室行政管理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要根據辦公室行政管理情況,加強行政管理,優化完善已制定的管理制度,優化辦公室行政組織機構,深度開發人力資源,加強其精細化管理等。以此,確保電力企業各項發展戰略順利實現,提高自身辦公室行政精細化管理水平,提高辦公效能的基礎上,促使電力企業具有較好的“經濟、社會、生態”效益,不斷增強其核心競爭力,更好地應對瞬息萬變的社會市場環境,走上健康穩定發展的道路,促進地區乃至國家經濟全面發展,更好地為軟環境建設服務。

參考文獻:

[1] 江玉蘭,康金福.國有企業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問題研究[J].經濟研究導刊,2014,(21):16-17.

[2] 嚴根珠.構建完善的企業培訓體系之企業內部培訓師管理方式探析[J].經濟研究導刊,2012,(2):149-150.

[3] 劉芬.淺析我國行政管理支出規模合理化[J].經濟研究導刊,2014,(20):243-244.

[4] 王欽兵,楊俊.提升電力企業行政管理效率的策略研究[J].中國高新技術企業,2013,(36):145-146.

[5] 龍生平.基于整體性治理的我國電力監管體制改革研究[D].武漢:華中師范大學,2011.

[6] 林靜,王家杰.做好新時期電力企業辦公室管理工作的思考[J].科技資訊,2011,(12):172-173.

[7] 王菊芬.提高電力企業辦公室行政秘書工作水平[J].中外企業家,2015,(2):10.

[8] 張志敏.淺談電力企業行政管理[J].現代經濟信息,2012,(7):99.

[9] 胡宏偉.對企業辦公室行政事務管理工作的認識及探討[J].現代國企研究,2015,(14):35.

[10] 吳萍.深改背景下電力企業行政管理創新的方法研究[J].企業改革與管理,2016,(11):26.

[11] 王寧寧.企業辦公室行政管理芻議[J].新西部:理論版,2016,(9):64-67.

[12] 宋躍云.企業辦公室行政管理的幾點思考[J].企業導報,2016,(16):32-33.

Study on the Application Strategy of the Enterprise Administration Office

SONG Ji

(State Grid Liaoning Electric Power Supply Co.,Ltd.,Shenyang 110003,China)

第6篇

關鍵詞:高校;行政管理;激勵機制

中圖分類號:G6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7661(2012)10-013-02

高校行政管理指高校內部行政事務的管理,即高等學校為了實現教育工作的目的,依靠一定的機構和制度,采用一定的措施和手段,積極發揮管理和行政職能,帶領和引導師生員工,充分利用各種資源,有效地完成學校工作任務,實現預定目標的組織活動。

何謂激勵?心理學家認為,人的一切行動都是由某種動機引起的,動機是人類的一種精神狀態,它對人的行動起激發、推動和加強的作用。美國哈佛大學維廉?詹姆士的研究表明:沒有激勵措施時,人一般僅能發揮工作能力的20%-30%,而當收到激勵后,其工作能力可以提高到80%-90%,所發揮的作用相當于激勵前的3-4倍。因此在高校行政管理中,如何才能充分的調動人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這就需要運用到激勵機制,這樣才能激發人的內在潛力和發展能力,從而更好的提高工作績效和熱情。

一、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現狀

1、工作特點決定創造性不足

行政管理工作的自身特點是瑣碎、繁雜、程序性強。行政管理人員工作具有服務型工作的內容和特點,日常性事務具體而繁瑣,按照程序反復重復相同的工作多次,如同被事先設定好程序的“機器人”,此外還需處理許多臨時性事物,有可能會打亂原本事先制定好的計劃,因此長期從事這樣的工作的人會處在既緊張又心理壓力大的環境中,如不能及時緩解由各種因素造成的心理壓力或深感付出與回報不對等就很容易表現出對工作的厭倦和怠慢;從而內心逐漸消退對自身價值實現的期望,而導致工作創造性不足。

2、缺乏組織重視,職業社會地位低下

所謂職業社會地位是指社會依據職業任務的重要性和對職業能力的評價而給予的社會地位和敬意,以及所給予的工作條件、報酬和其他物質利益。職業社會地位是人們對職業的一種主觀態度,作為高校,日常工作始終是以教學和科研為中心,所有資源和工作重心都傾向于此,專職教師和科研人員理所當然的成為高校的主體,但作為常被人忽視的行政管理人員在提高教學水平,增強學校綜合實力的進程中也同樣做了大量的工作,扮演著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事實上與教學科研人員相比,一方面行政管理人員的職業社會地位并不理想,另一方面又得不到組織重視,缺乏工作安全感和滿足感。這對于一些具有高學歷又從事行政管理的人員來說無疑看不到自身發展的空間,得不到職業認同感。

3、考核機制不健全

現如今,高校中均設有各類關于教學、科研的獎勵辦法或條例,卻難看到設有與行政管理人員相關的獎勵。管理崗位考核上長期以來一直延用著從德、能、勤、績等方面進行考察,這種考核往往難以準確的考量每個人的工作量和工作強度。考核本身往往只注重年終考核,忽視平時考核。考核中管理人員只需按照“徳、能、勤、績”逐條進行總結陳述,再由本部門領導集體商議或同事相互打分兩種辦法產生結果,領導只能憑借對人的主觀印象和平時工作表現進行衡量,缺乏針對性和量化性。

目前,大多數高校行政管理人員的考核都存在著“大鍋飯”或“輪流坐莊”的現象,這樣長期以往就會傳達出工作做多做少,做好做壞無所謂的思想,嚴重挫傷勤勉工作人員的熱情和積極性,從而拉低整體的工作效率。因此只用一套考核標準來考核所有的管理人員,是缺乏系統性和科學性的,這樣便很容易導致考核結果的失真,損傷激勵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二、高校行政管理人員激勵機制的構建

1、遵循的基本原則

(1)物質激勵和精神激勵相結合的原則

構建科學有效的激勵機制,首先必須深入了解行政管理人員的真正需要是什么,每個人對自身的定位和要求不同,其所需要的也不同,只有了解到他們的需要,并對其施以正確的引導、合理支持,才能有效地調動積極性。其次,物質激勵的獲得是一切管理機制的經濟基礎,也是激勵措施有效發揮的基礎,直接的經濟利益分配是所有管理人員最關心,也是最直接、最關鍵影響他們積極性的因素。精神激勵是通過提供人們所需要的精神條件來滿足人的精神需求,每個人對精神文化都有著獨特的愛好和興趣,對知識的渴望和業務的提高都有迫切的需求。因此只有把物質方面的激勵同精神方面的激勵有效地結合起來,才能最大限度的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

(2)公平性原則

美國心理學家亞當斯在上世紀50年代提出了的公平理論,他認為,一個人對其報酬是否滿意,不能只看絕對值,而應進行社會比較看相對值。即將自己的報酬與貢獻的比率與他人比,也同個人的歷史收入做比較,如果比率與他人相等,就會認為公平合理,心情舒暢,努力工作。否則,就會感到不公平而降低工作的積極性。這就要求高校在構建激勵機制時,一定要兼顧公平與效率之間的關系針對不同的激勵對象采取具有針對性的激勵辦法,防止激勵對象的心理失衡,確保達到激勵的預期效果。

(3)差別性原則

激勵的差別,既是所得利益、獲得榮譽的差別。部分高校在評選榮譽時還使用“陽光普照”式的做法,不看業績,不論貢獻,不分彼此。這類褒獎,產生不了任何促進作用,因而也不能稱之為“激勵”。差別性原則的價值就是將競爭的概念引入,有比較才有高低,有差別優劣。有實驗研究顯示,競爭可以充分激發人們的熱情和潛力,使人增加50%甚至更多的心理向上力與創造力。

2、內容與途徑

(1)職級和薪酬改革

構建高校行政管理人員激勵機制,合理提高薪酬福利待遇,才能更好的兼顧效率與公平。當前我國高校行蹤管理隊伍大都依法實行職員等級制,薪酬主要由固定工資和崗位津貼兩部分構成,其構成比例為4:6,主要是根據“以崗定薪”的原則確定高校管理者的工資水平。因此,高校行政管理人員應進行職級改革,淡化以官為本,一切為了做官的思想,改革方向應逐步向專業技術系列靠攏,體現崗位與職責掛鉤,業績與待遇掛鉤。

(2)考核獎勵制度改革

高校行政管理人員考核制度依據工作性質、工作層次、工作特點的差別制定明確、具體的量化考核標準,讓同性質、同層次、同類別的崗位都有一套適合自己的量化考核評價指標。建立這類的考核制度應堅持客觀、公正、公開的原則,注重工作實績,考核結果作為日后晉升工資、聘任、獎懲的依據。同時可以在管理隊伍中設立專項獎,以表彰在管理工作中表現突出、提出建設性意見集體和個人。

(3)聘用選拔制度改革

高校聘用制度的主要特點是“按需上崗、公開招聘、公平競爭、擇優聘任”,徹底打破人們傳統意義上認為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是“鐵飯碗”的概念。選拔管理人員時因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依據不同的崗位職責、任職條件、實行公平、公開、公正的選拔。

參考文獻

[1] 李傅,張安富. 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及解決途徑[J].湖南財經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8(4).

[2] 劉寶珍. 論高校管理的激勵機制[J].湖北師范學院學報,2004(3).

[3] 黃繼英,趙為周. 淺議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改革[J].山西高等學校社會科學學報,2006(9).

[4] 徐文花. 關于高校管理人員激勵機制的探討[J].遼寧行政學院學報,2009(4).

[5]魏文斌. 現代西方管理學理論[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12).

第7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中國工商行政管理學會自1991年成立以來,在總局黨組領導下,堅持正確的辦會方向,認真組織開展理論研究和學術交流,深入分析研究工商行政管理改革發展的重大理論與實踐問題,取得了豐碩的研究成果,發揮了溝通、凝聚系統內外理論學術力量的紐帶作用,為基本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工商行政管理理論,不斷繁榮工商行政管理文化作出了積極貢獻。為一步加強學會工作,大力推工商行政管理理論創新,提出如下意見:

一、統一思想認識,一步增強做好工商行政管理理論研究工作的使命感和緊迫感

(一)理論研究事關工商行政管理事業發展全局

理論是行動的指南,是推動工商行政管理事業改革發展的重要力量。改革開放30多年來的工商行政管理實踐反復證明,工商行政管理的改革發展須臾離不開理論的指導。理論研究水平的高低將直接關系到工商行政管理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水平的高低,關系到工商行政管理事業改革發展全局。

(二)工商行政管理理論研究取得了豐碩成果

總局黨組高度重視理論研究工作,堅持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指導,系統總結30年來工商行政管理理論探索和實踐經驗,陸續提出了一系列事關工商行政管理改革發展的重要思想,形成了以“四個統一”為核心,以“四化建設”、“四個轉變”、“四個只有”、“四高目標”為主要內容的工商行政管理理論創新成果(以下簡稱“五個四”理論),為工商行政管理事業的長遠發展夯實了理論基礎。在“五個四”理論指導下,全國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在市場主體準入、市場秩序維護、消費者權益保護、商標戰略實施、廣告業發展與監管、禁止傳銷與規范直銷、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等領域的理論研究也取得了豐碩成果。這些理論成果,為工商行政管理創新監管體制機制、提升監管執法效能,更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

(三)工商行政管理理論研究面臨新的時代課題

形勢的變化,時代的發展,迫切需要不斷深化新形勢下工商行政管理地位和作用的認識,一步把握市場監管規律,充實和豐富“五個四”理論體系。貫徹落實“十二五”規劃,努力做到“五個更加”,優質高效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迫切需要研究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的實現途徑,推動完善更加有利于科學發展的工商行政管理體制機制。適應經濟全球化,積極參與全球經濟治理的新趨勢,迫切需要加強工商行政管理領域國際交流與合作,擴大對外開放的有效途徑和領域。所有這些,都要求我們一步加強工商行政管理理論研究,大力推工商行政管理理論創新。

(四)工商行政管理理論發展還有許多不適應

與時展和事業步的要求相比,理論研究的戰略地位和重要作用在工商行政管理系統還沒有受到普遍重視,基礎理論研究特別是基礎教材及學科建設亟待加強,研究體制需要一步完善,創新環境需要一步改善,成果轉化機制需要一步健全,經費投入需要一步加大,理論隊伍建設需要一步加強。因此,一定要從工商行政管理事業發展的全局高度,增強使命感和緊迫感,把推理論創新作為一項重大而緊迫的戰略任務,切實抓緊抓好,努力推動工商行政管理理論有一個新的更大發展。

二、明確目標任務,準確把握工商行政管理理論研究的努力方向和重點領域

(五)明確總體目標

工商行政管理理論建設的總體目標是,積極建立體制順暢、機制健全、運行規范的理論研究工作體系,著力打造一支政治上過硬、業務上過硬、作風上過硬的理論研究隊伍。力爭用2年左右的時間,完成“中國工商行政管理分論”叢書編寫工作,初步形成以《中國工商行政管理概論》為統領,以“中國工商行政管理分論”系列叢書為骨干的全面反映工商行政管理理論與實踐的成果體系。再用3年左右時間,建立健全人盡其才、人才輩出的理論研究人才培養選拔和管理機制,全面構建具有時代特征、突出行業特點、結構合理、門類齊全的工商行政管理理論體系,充分發揮理論研究有力推動工商行政管理事業改革、優質高效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作用。

(六)一步深化“五個四”理論研究

要緊密結合工商行政管理實際,深入研究“五個四”理論的科學內涵,切實認識到,“五個四”理論是對工商行政管理的規律性認識,其核心是監管,目標是發展,宗旨是服務,手段是執法,基本要求是依法行政。要從工商行政管理事業長遠發展的戰略高度,深入研究“五個四”理論的重要意義,切實認識到,“五個四”理論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是工商行政管理事業長遠發展的理論支撐,是提高工商行政管理監管執法效能的迫切需要,是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服務發展水平的有效途徑。

(七)加強基礎理論研究和應用對策研究

要把基礎理論研究和應用對策研究緊密結合起來,以應用對策研究促基礎理論研究,以基礎理論研究帶動應用對策研究。要重點扶持關系工商行政管理改革發展全局的研究項目,扶持對工商行政管理理論創新發展起關鍵作用的研究項目,扶持對于總結、傳承、展示、運用工商文化有推動作用的研究項目,扶持對于工商行政管理基本職能履行有重要影響的研究項目。要充分運用信息技術等先手段,改研究方法,提高研究水平。要加強工商行政管理文獻、資料的整理和研究工作。建設工商行政管理理論研究的數字文獻庫、資料庫。同時,在開展對策性研究的過程中,相關業務部門和研究部門要注重加強溝通、協調與合作。

(八)加強專業理論研究

要緊緊圍繞“五個更加”,緊密結合工商行政管理基本職能和業務工作,深入開展應用性強的專業理論研究。要立足服務經濟發展,著力研究市場主體準入領域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則、基本制度,積極推動統一商事登記制度的建立,著力研究商標戰略在國家知識產權戰略中的突出作用,積極推動我國商標戰略的實施。立足加強市場監管,著力研究市場違法行為的類型、特點、表現形式,著力完善監管執法體制機制,著力提升監管執法效能。立足強化消費維權,著力研究提高維權水平的措施、手段、辦法及法律程序,積極推動流通領域商品質量信息化網絡監管體系的建立和完善。立足推依法行政,著力研究行政執法標準和程序,有效克服各地執法尺度不平衡、執法標準不統一問題,努力營造公平公正的市場法治環境。立足鍛煉干部隊伍,著力研究工商行政管理專家型人才、復合型人才的培養機制和途徑,積極推動“三個過硬”的干部隊伍建設和五類重點人才建設工作。

(九)加強宣傳普及

要充分發揮報刊、圖書、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大眾媒體的作用,大力宣傳工商行政管理理論研究的優秀成果,擴大優秀成果的社會影響力,推動優秀成果更多更及時地應用于實踐。要在各類干部教育培訓中,

增加理論研究和學習的比重,不斷豐富工商行政管理干部的理論知識,不斷提高工商行政管理干部的理論素養。

三、健全體制機制,一步豐富工商行政管理理論研究的方法和途徑

(十)深化理論研究體制改革

要整合研究力量,優化研究資源。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緊密圍繞職責任務,結合本地實際,深入開展應用對策研究和專業理論研究。中國工商學會要充分發揮資源優勢,積極做好國家工商總局委托的重大基礎理論研究的組織協調工作,重點開展關系工商行政管理事業全局的戰略性、前瞻性問題的研究。要實行課題研究招標制,形成以項目為紐帶、以課題負責人為龍頭的研究機制。對于具備條件的地級市,中國工商學會可設立課題研究基地,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前沿性應用理論研究。

(十一)深化課題管理體制改革

要制定工商行政管理五年研究規劃和年度項目計劃。要按照公正、透明、競爭的原則。改革課題項目評審制度,重點扶持重大基礎研究項目和重大現實問題研究項目,著力推出一批高水平的理論研究成果。

(十二)建立完善評價和激勵機制

要完善理論研究成果獎勵制度,把成果獎勵與充分調動系統內外參與工商行政管理理論研究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結合起來,與鼓勵多出優秀成果、多出優秀人才結合起來,與促理論成果更充分地運用于工商行政管理實踐結合起來。總局適時組織開展工商行政管理優秀理論研究成果評選,對于系統內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支持中國工商學會按照《章程》規定,建立學術獎勵制度和獎勵基金,定期組織開展研究成果評比工作。

(十三)搭建學術交流平臺

要圍繞重點課題項目,組織開展靈活多樣的學術交流、研討活動,創新研究機制,拓寬研究視野,充實研究內容,豐富研究成果。要切實提高《中國工商管理研究》編刊質量,把《中國工商管理研究》辦成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的理論成果展示平臺、方針政策宣傳平臺、難點熱點問題交流平臺。要做好《中國工商管理研究》等理論學術類刊物發行工作,使之成為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學習理論、研究理論的重要讀物。

四、加強各級工商學會建設,為工商行政管理理論研究提供組織保障

(十四)加強對學會工作的領導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高度重視理論研究工作,改領導方式,提高領導水平,為豐富、發展工商行政管理理論創造良好的環境。要切實履行業務主管單位的職責,指導工商學會按照章程、宗旨和業務范圍開展工作并給予必要的財力、物力支持,充分發揮學會作為學術性社團在理論研究方面的作用和優勢,委托其開展工商行政管理理論研究和創新。要加強各級工商學會領導班子和專、兼職工作人員隊伍建設,向各級學會積極推薦那些肯鉆研、有能力、會管理的理論研究骨干,把工商學會作為人才使用和鍛煉的重點基地之一,按照政策規定妥善解決工作人員的編制、待遇等問題。

(十五)注重研究成果運用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經常向理論研究機構提出一些需要研究的重大問題,把理論研究優秀成果運用于各項決策中,運用于解決影響和制約工商行政管理服務科學發展的突出問題中,使理論研究機構成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思想庫”和“智囊團”。要把參與理論研討、完成理論成果情況,作為工作績效考核的指標之一。

(十六)造就高素質研究隊伍

要按照政治上過硬、業務上過硬、作風上過硬的基本要求,按照“十二五”時期工商行政管理人才隊伍建設的總體目標,造就一批理論功底扎實、勇于開拓創新的學科帶頭人;造就一批年富力強、政治和業務素質良好、銳意取的理論骨干特別是青年骨干;造就一批敬業愛崗、甘于清貧、任勞任怨、無私奉獻的學會干部隊伍,為推動工商行政管理理論創新提供強大的組織保障。

(十七)加強理論研究隊伍的思想道德和學風建設

學會工作者要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樹立服務會員、服務行業、服務社會的“三個服務”工作理念,堅持嚴謹治學、實事求是、求真務實的學風,積極投身于工商文化建設。要深入基層,從實踐工作中提煉研究題材,總結經驗做法,行理論提升,創造優秀成果。要增強社會責任感,加強學術道德修養,自覺維護理論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第8篇

關鍵詞 公民救助行為 法律性質 救助機制

近年來,公民救助 行為在誠信缺失的時代陷入了尷尬的兩難境地。一方面,公民實施積極救助行為(如見義勇為)后其自身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甚至反被冤枉,以致“英雄流血又流淚”,導致救助人在他人需要救助時心懷忐忑,不敢伸出援助之手;另一方面,公民消極救助行為(如見危不救)致使受害人在完全可以獲救的情況下,在冷眼圍觀中走向死亡等惡性事件屢屢發生 ,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2006年“彭宇案”無疑給“見義勇為”這一傳統美德蒙上了一層陰影;2011年“小悅悅事件”,更是激起全社會關于道德倫理的大討論。但是,公眾在譴責見危不救者同時也認識到道德規范在現實面前的無力,當傳統道德倫理遭遇現實的尷尬,該如何挽救道德倫理日益缺失的危局?

一、公民救助行為的法學思考

(一)公民救助行為的概念

法律思想的表達離不開法律概念,“概念是法律思想的基本要素,并是我們將雜亂無章的具體事項進行重新整理歸類的基礎” 。公民救助行為概念的界定是研究公民救助行為制度的邏輯起點,其內涵及定位,直接關涉公民救助行為的構成及當事人權利義務責任的分配等重要問題。

廣義公民救助行為,指公民在他人處于危難時對他人實施的救助行為,包括公民積極救助行為與公民消極救助行為。公民積極救助行為,是公民在他人處于危難時實施的作為行為,如見義勇為;而公民消極救助行為,是指公民在他人處于危難時的不作為行為,如見危不救。本文公民救助行為,是指狹義公民救助行為。其構成要件為:

第一,主體條件:公民救助行為的主體限于自然人。救助行為本身屬于事實行為,而非民事法律行為,并不要求行為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單位不能成為救助行為主體自不待言。

第二,前提條件:行為人沒有法定或約定的救助義務。負有特定職責的的義務的人,不能構成公民救助行為,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6條、第19條規定的人民警察的危難救助義務;又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174條規定的船長的救助義務等。

第三,主觀條件:公民救助行為須為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而實施救助行為。如果行為人單純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則可能構成自助或正當防衛、緊急避險等行為。這一主觀要件決定了并非一切客觀上實施的危難救助行為均能稱為公民救助行為,如為獲得報酬而實施的危難救助行為。

第四,起因條件:公民救助行為須以發生緊急情況為前提。只有在發生緊急情況的情形下,行為人能夠主動挺身而出,積極主動對他人施以援手,才能體現救助行為的及時性與可貴性。情況的緊急性、危險性,區別于一般助人為樂。緊急情況,包括各種危難情形,如自然因素、人為因素等使他人處于危難的境地。

(二)公民救助行為的法律性質

從法律實用主義的角度觀之,救助行為如果不涉及任何損害事實或者費用支出,法律對此可不必干涉,而很大程度上可以將其歸于”法外空間”。現實生活中,進入法律調整視野的救助行為往往涉及損害承擔、費用支出乃至行政確認、行政獎勵、社會保障等問題,屬于法律事實,其法律性質的討論就很顯必要。 理論上與公民救助行為相關的三個概念是:無因管理、正當防衛及緊急避險。

1、公民救助行為與無因管理

《民法通則》第93條規定: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進行管理或者服務的,有權要求受益人償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費用。無因管理是指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對他人事務進行管理或者服務的事實行為 。其構成要件為:第一,沒有法定或約定的義務;第二,主觀上有管理意思;第三,客觀上實施了管理他人事務或者為他人提供服務的行為。

比較無因管理和公民救助行為的概念,只是無因管理在外延上

括公民救助行為。由于救助行為通常是在危難情況下做出的,且行為者一般要冒著一定的危險,故公民救助行為屬于一種更高層次上的無因管理。

救助行為雖然屬無因管理的范疇,但它只是無因管理的類型之一。與其他無因管理行為相比較,又有不同,主要表現為:第一,救助行為的構成具備無因管理行為所必須具備的共同要件,且還有特殊要求:在客觀上具有一定程度的人身危險性;在主觀上應限定為只能是出于該意圖而實施管理他人事務的行為,體現出比一般無因管理行為具有更高尚的道德標準。第二,救助行為客體范廣泛。救助行為對象,超出了無因管理中管理自然人、法人事務的限制,還涉及到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維護。

2、公民救助行為與正當防衛

我國《刑法》第20條第1款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依保護對象的不同可以分為衛己、衛公及衛他,但是人們容易將正當防衛狹隘地理解為自衛,忽略正當防衛也包括為國家、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即衛公及衛他這一法律現實。從正當防衛的法律定義來看,其中的衛公和衛他即屬于公民救助行為。”

3、公民救助行為與緊急避險

《刑法》第21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采取的緊急避險行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民法通則》第129條規定: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果危險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緊急避險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或者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因緊急避險采取措施不當或者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緊急避險人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從保護的利益而言,緊急避險可以分為保護自己、保護他人及保護國家或公共利益三種類型,后兩種類型即屬于公民救助行為。綜上所述,公民救助行為屬于民法視野中的緊急無因管理行為,特殊情形下的公民救助行為與正當防衛、緊急避險等互有交叉,但民法層面上對公民救助行為的概念支持已足夠充分。

二、公民救助行為的立法

(一)國外法律規定

《好撒瑪利亞人法》,也稱《無償施救者保護法》,是美國、加拿大、歐洲的法律條文,是給傷者、病人的自愿救助者免除責任的法律,目的在于使人做好事時沒有后顧之憂,不用擔心因過失造成傷亡而遭到追究。雖然《好撒瑪利亞人法》的法律細節在美國聯邦和各州有各種各樣的司法變化,不過一些特點是共同的:陌生人對受傷者進行緊急醫療搶救中出現的失誤,給予法律責任上的赦免。

《法國刑法典》第223-6條規定:“任何人能立即采取行動阻止侵犯他人人身之重罪或輕罪發生,這樣做對其本人或第三人并無危險,而故意棄采取此種行動的,處5年監禁并科50萬法郎罰金”,“任何人對處于危險中的他人,能夠個人采取行動,或者能喚起救助行動,且對其本人或第三人均無危險,而故意放棄給予救助的,處前款同樣之刑罰。”該法第223-7條規定:“任何人故意不采取或故意不喚起能夠抗擊危及人們安全之災難的措施,且該措施對其本人或第三人均無危險的,處2年監禁并科20萬法郎罰金。”

新加坡懲罰機制規定,被援助者如若事后反咬一口,則須親自上門向救助者賠禮道歉,并施以其本人醫藥費1至3倍的處罰。影響惡劣、行為嚴重者,則以污蔑罪論處。

(二)國內法律規定

我國1979年刑法第17條規定了一般正當防衛,1997年修訂后的刑法為了保護被害人的利益,鼓勵見義勇為,增加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綁架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正當防衛,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和其他后果的,不屬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這一特殊防衛權的規定無疑更加有利于防衛人進行正當防衛,而且極大鼓勵了見義勇為等一些公民救助行為。雖然見義勇為與正當防衛并不能等而視之,但在處理與見義勇為有關的案件時,可以適用正當防衛的規定,以阻卻見義勇為者行為的違法性。

《民法通則》中有無因管理(第93條)、制止侵害(第109條)、緊急避險(第129條)、無過錯分擔(第132條)損害賠償(民通意見142條)

等制度,然關于見義勇為的保護規定顯得力不從心,以致無法對當前社會這一矛盾進行有效的調整。

另外,我國許多地方紛紛制定了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的地方法規或政府規章。據統計,從1991年至2004年期間,我國有35個省市先后制定了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的地方立法。其中青島市首開先例,于1991年頒布了《青島市表彰見義勇為公民的規定(青島市人民政府令第14號)》。從內容上看,我國各地立法大同小異,基本上都是規定對見義勇為者由政府給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資獎勵、保護以及對見義勇為行為的認定標準。

總體上看,我國目前立法中尚缺少保護救助人免于對被救助人承擔民事責任及對見危不救者如何處理的專門規定,實踐中見義勇為者“流血又流淚”和需要救助者卻無人問津的案例屢屢出現,這種尷尬情形與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不無關系。

三、公民救助行為多元救濟機制的建立

對于公民救助行為,其爭議焦點就是損害責任的承擔問題,包括救助者、被救助者受到損害后的責任分擔。只有將損害后果的責任分擔予以明確,才能讓救助者打消顧慮,積極救助。針對當前我國情勢,應該建立起由民法、行政法規及社會法共同搭建的以侵權責任優先、受益人補償隨后、行政救濟再后及社會保障輔助的多元救濟機制。

(一)侵權責任優先

《侵權責任法》第23條前段: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權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責任。即如果救助人在實施救助行為的過程中,其自身權益受到來自侵權人的損害,其損害后果與侵權行為具有因果關系,則可以行使侵權損害賠償請求權,請求侵權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二)受益人補償

《民法通則》第93條規定:“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損失進行管理或者服務的,有權要求受益人償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費用。”第109條規定:“因防止、制止國家、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的財產、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害人承擔賠償責任,受益人也可以給予適當的補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42條規定:“為維護國家、集體或他人合法權益而使自己受到損害,在侵害人無力賠償或者沒有侵害人的情況下,如果受害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受益人受益的多少及其經濟狀況,責令受益人給予適當補償”。《侵權責任法》第23條后段: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責任,被侵權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這些規定,可以作為公民救助行為中受益人補償的法律依據。

(三)行政救濟

近年我國各省市相繼頒布的規范地方性法規對公民救助行為中的見義勇為法律責任做了相關規定。大部分的地方性法規都規定見義勇為基金,以用于對見義勇為行為人的表彰獎勵或對其親屬的慰問、補助等,以彌補公平責任、侵權責任的不足。救助行為人在危難情形下,代行公權力機關的救助義務,具有行政協助的性質,因此,行政法規可將公民救助行為納入補償范圍,以加強對救助者的保護力度。

(四)社會保障

在無侵權人,也無具體受益人的情形下,如行為人為保護公共利益而實施救助行為的,可對救助人納入社會保險的保障對象。由國家專門設立公民救助行為保險,對實施救助行為而受到損害的公民提供保險基金的救助,以彌補前三種措施的不足。

四、結語

在現代社會下,解決方法不能局限于個案的解決,而應面向陌生人社會更需要的社會規范,需用更具權衡精神和視野的規范踐行基本倫理道德。挽救公民救助行為陷入尷尬的兩難境地,實現對救助行為的法律正義,對救助者提供周全的法律救濟,有賴于法制建立完善的救助體系。

注釋:

本文討論的”救助”,是指公民對他人的救助,不包括公民自救,單指非專業救助者對處于危急狀態的人實施的人身救助,”危急狀態”或因意外事故、或因侵權犯罪行為所致。受海商法調整的海難救助、有合同關系的救助以及那些負有特定義務的專業人員(如醫務人員、消防隊員、警察等)所從事的專業性救助,均不在本文的討論范圍之內。

近年典型案件:孔璞.冷漠的387秒[n].新京報,2011年10月22日,第a15版.何明,于萍,李蓓超.老人暈倒街頭20分鐘無人救[n].現代快報,2009年6月4日,第b4版.田恩祥等.老人摔倒一個鐘無人聞問寂然死[n].羊城晚

報,2010年8月13日,第a5版.李瑋,劉震,王曉麗.扶起老人的張先生是被冤枉的[n].城市信報,2010年2月24日,第a10版.商為智.女士被車撞傷指認攙扶她的男孩為肇事者[n].武漢晚報,2011年10月17日,第16版.

[英]戴維·m.沃克.牛津法律大辭典[m].李盛平等譯,北京:光明日報出版社,1988:533.

王雷.見義勇為行為中的民法學問題研究[j].法學家,2012(5).

魏振瀛主編.民法(第四版)[m].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

主站蜘蛛池模板: 五月花综合 | 精品精品国产自在久久高清 | 高清国产精品久久 | 四虎影视免费永久在线观看 | 国产成人精品亚洲2020 | 99在线国产视频 | 国产精品九九 | 欧美aⅴ在线 | 99久久99久久精品国产 | 亚洲精品无码久久不卡 | 日韩福利视频高清免费看 | 欧洲精品一区二区三区 | 国产日韩不卡免费精品视频 | 国产成版人视频网站免费下 | 日韩高清一级 | 精品手机在线 | 成人综合国产乱在线 | 日本色女孩影院 | 久久精品视频免费 | 99久久亚洲综合精品网站 | 国产一区二区三区在线观看免费 | 国产视频入口 | 欧美精品手机在线 | 日日精品 | 色偷偷久久一区二区三区 | 韩国三级理论电影青春 | 久久精品日本免费线 | 亚洲青青青网伊人精品 | 久久国产精品免费 | 奇米精品一区二区三区四区 | 国产综合色在线视频播放线视 | 久久亚洲精品成人 | 99精品国内不卡在线观看 | 日韩免费看片 | 99在线观看视频免费 | 狠狠五月婷婷 | 中文字幕一区久久久久 | 国产午夜在线观看 | 5月丁香婷婷 | 日韩欧美高清在线观看 | 久久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