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6-04 09:45:40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一般貿易交易方式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一、國際貿易(international trade)
國際貿易亦稱“世界貿易”,泛指國際間的商品和勞務(或貨物、知識和服務)的交換。它由各國(地區)的對外貿易構成,是世界各國對外貿易的總和。國際貿易在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就已發生,并隨生產的發展而逐漸擴大。到資本主義社會,其規模空前擴大,具有世界性。
二、對外貿易(foreign trade)
對外貿易亦稱“國外貿易”或“進出口貿易”,是指一個國家(地區)與另一個國家(地區)之間的商品和勞務的交換。這種貿易由進口和出口兩個部分組成。對運進商品或勞務的國家(地區)來說,就是進口;對運出商品或勞務的國家(地區)來說,就是出口。這在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就開始產生和發展,到資本主義社會,發展更加迅速。其性質和作用由不同的社會制度所決定。
三、對外貿易與國際貿易商品結構:
對外貿易商品結構是指一定時期內一國進出口貿易中各種商品的構成,即某大類或某種商品進出口貿易與整個進出口貿易額之比,以份額表示。
國際貿易商品結構是指一定時期內各大類商品或某種商品在整個國際貿易中的構成,即各大類商品或某種商品貿易額與整個世界出口貿易額相比,以比重表示。
為便于分析比較,世界各國和聯合國均以聯合國《國際貿易商品標準分類》(sitc)公布的國際貿易和對外貿易商品結構進行分析比較。一國對外貿易商品結構可以反映出該國的經濟發展水平、產業結構狀況、科技發展水平等。國際貿易商品結構可以反映出整個世界的經濟發展水平、產業結構狀況和科技發展水平。
四、對外貿易值與對外貿易量:
(一)、對外貿易值(value of foreign trade)
對外貿易值是以貨幣表示的貿易金額。一定時期內一國從國外進口的商品的全部價值,稱為進口貿易總額或進口總額;一定時期內一國向國外出口的商品的全部價值,稱為出口貿易總額或出口總額。兩者相加為進出口貿易總額或進出口總額,是反映一個國家對外貿易規模的重要指標。一般用本國貨幣表示,也有用國際上習慣使用的貨幣表示。聯合國編制和發表的世界各國對外貿易值的統計資料,是以美元表示的。把世界上所有國家的進口總額或出口總額用同一種貨幣換算后加在一起,即得世界進口總額或世界出口總額。就國際貿易來看,一國的出口就是另一國的進口,如果把各國進出口值相加作為國際貿易總值就是重復計算。因此,一般是把各國進出口值相加,作為國際貿易值。由于各國一般都是按離岸價格(fob即啟運港船上交貨價,只計成本,不包括運費和保險費)計算出口額,按到岸價格(cif即成本、保險費加運費)計算進口額。因此世界出口總額略小于世界進口總額。
(二)、對外貿易量(quantum of foreign trade)
以貨幣所表示的對外貿易值經常受到價格變動的影響,因而不能準確地反映一國對外貿易的實際規模,更不能使不同時期的對外貿易值直接比較。為了反映進出口貿易的實際規模,通常以貿易指數表示,其辦法是按一定期的不變價格為標準來計算各個時期的貿易值,用進出口價格指數除進出口值,得出按不變價格計算的貿易值,便剔除了價格變動因素,就是貿易量。然后,以一定時期為基期的貿易量指數同各個時期的貿易量指數相比較,就可以得出比較準確反映貿易實際規模變動的貿易量指數。
五、貿易條件(terms of trade)
貿易條件又稱交換比價或貿易比價,即出口價格與進口價格之間的比率,也就是說一個單位的出口商品可以換回多少進口商品。它是用出口價格指數與進口價格指數來計算的。計算的公式為:出口價格指數/進口價格指數x100。 以一定時期為基期,先計算出基期的進出口價格比率并作為100,再計算出比較期的進出口價格比率,然后以之與基期相比,如大于100,表明貿易條件比基期有利;如小于100,則表明貿易條件比基期不利,交換效益劣于基期。
六、服務貿易
根據關貿總協定烏拉圭回合達成的“服務貿易總協定”,服務貿易是指:“從一成員境內向任何其他成員境內提供服務;在一成員境內向任何其他成員的服務消費者提供服務;一成員的服務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員境內以商業存在提供服務;一成員的服務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員境內以自然人的存在提供服務。”服務部門包括如下內容:商業服務,通信服務,建筑及有關工程服務,銷售服務,教育服務,環境服務,金融服務,健康與社會服務,與旅游有關的服務娛樂、文化與體育服務,運輸服務。
七、直接貿易與間接貿易
(一)直接貿易(direct trade)
直接貿易是“間接貿易”的對稱,是指商品生產國與商品消費國直接買賣商品的行為。
(二)間接貿易(indirect trade)
間接貿易是“直接貿易”的對稱,是指商品生產國與商品消費國通過第三國進行買賣商品的行為。其中,生產國是間接出口;消費國是間接進口;第三國是轉口。轉口貿易(entrepot trade)是指生產國與消費國之間通過第三國所進行的貿易。即使商品直接從生產國運到消費國去,只要兩者之間并未直接發生交易關系,而是由第三國轉口商分別同生產國與消費國發生的交易關系,仍然屬于轉口貿易范疇。
八、總貿易與專門貿易
(一)總貿易(general trade)
總貿易是“專門貿易”的對稱,是指以國境為標準劃分的進出口貿易。凡進入國境的商品一律列為總進口;凡離開國境的商品一律列為總出口。
在總出口中又包括本國產品的出口和未經加工的進口商品的出口。總進口額加總出口額就是一國的總貿易額。美國、日本、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中國、原蘇聯、東歐等國采用這種劃分標準。
(二)專門貿易(special trade)
專門貿易是“總貿易”的對稱,是指以關境為標準劃分的進出口貿易。只有從外國進入關境的商品以及從保稅倉庫存提出進入關境的商品才列為專門進口。當外國商品進入國境后,暫時存放在保稅倉庫,未進入關境,不列為專門進口。從國內運出關境的本國產品以及進口后經加工又運出關境的商口,則列為專門出口。專門進口額加專門出口額稱為專門貿易額。德國、意大利等國采用這種劃分標準。
九、有形貨物貿易
這10類貨物分別為食品及主要供食用的活動物(0);
飲料及煙類(1);
燃料以外的非食用粗原料(2);
礦物燃料,油及有關原料(3);
動植物油脂及油脂(4);
未列名化學品及有關產品(5);
主要按原料分類的制成品(6);
機械及運輸設備(7);
雜項制品(8);
沒有分類的其他貨物(9)。
在國際貿易統計中,一般把0到4類貨物稱為初級產品,把5到8類貨物稱為制成品。
十、復出口與復進口
(一)、復出口(re-export)
復出口是指外國商口進口以后未經加工制造又出口,也稱再出口。復出口在很大程度上同經營轉口貿易有關。
(二)、復進口(re-import)
復進口是指本國商品輸往國外,未經加工又輸入國內,也稱再進口。復進口多因偶然原因(如出口退貨)所造成。
十一、知識產權貿易
根據關貿總協定烏拉土回合達成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知識產權包括如下內容:版權、專利、商標、地理標志、工業設計、集成電路、外觀設計(分布圖)等,是一種受專門法律保護的重要的無形財產。
十二、當代世界市場發展的特點
(一)世界市場上國際類型的多樣化
戰后,在世界市場上,出現了三種類型的國家,即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發展中國家或 地區和社會主義國家。在國際貿易中,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約占70%左右,發展中國家或地區約占20%,而社會主義國家和原蘇聯、東歐國家約占10%左右。
(二)國際貿易方式多樣化
出現了一些新貿易形式,主要有:補償貿易、對外加工裝配貿易、租賃貿易等。
(三)國際貿易商品結構發生了重大變化
(四)世界市場上的壟斷與競爭更為劇烈
戰后,世界市場由賣方轉向買方市場,壟斷進一步加強,使得市場上的競爭更為激烈。為了爭奪市場,采取了各種各樣的方式:
1、組織經濟貿易集團控制市場。
2、通過跨國公司打進他國市場。
3、國家積極參與世界市場的爭奪。
4、從價格競爭轉向非價格競爭。非價格競爭的手段和方法主要包括提高產品質量、性能、改進產品設計、做好售前售后服務等。
5、開拓新市場,使市場多元化。
十三、世界市場的概念
世界市場是世界各國之間進行商品和勞務交換的領域。它包括由國際分工聯系起來的各個國家商品和勞務交換的總和。可見,世界市場這一概念是由其外延和內涵兩方面構成的。世界市場的外延指的是它的地理范圍。世界市場的內涵指的是與交換過程有關的全部條件和交換的結果,包括商品、技術轉讓、貨幣、運輸、保險等業務,其中商品是主體,其他業務是為商品和勞務交換服務的。
十四、世界市場上商品交易方式
(一)單純的進出口貿易方式
買賣雙方自由選擇交易對象,通過函電往來或當面談判,達成協議簽訂合同,進行交易活動,這是國際貿易最普遍的一種交易方式。
(二)展覽交易方式
舉辦定期或不定期的、長期或短期的、有固定地點或無固定地點的各種類型的展覽會、博覽會、貿易中心、為本國和其他國家的商品展出和交易提供場所。
(三)商品交易所
商品交易所是世界市場上進行大宗商品交易的一種特殊交易方式,是一種有組織的商品市場。其經營活動是根據交易所法和交易所規定的條例進行的。
(四)國際拍賣
國際拍賣是經過專門組織,在一定地點定期舉行的一種公開競爭的交易方式。
(五)補償貿易
補償貿易是與信貸相結合的一種商品購銷方式。買方用進口設備開發和生產的產品或用其他產品或勞務去償還進口設備的貸款。
(六)加工貿易
加工貿易是把加工與擴大出口或收取勞務報酬相結合的一種購銷方式。
(七)租賃貿易
租賃貿易是把商品購銷與一定時間內出讓使用權相聯系的一種購銷方式。出租人把商品租給承租人在一定時期內專用。承租人根據租賃時間長短付出一定的資金。
十五、對外貿易與國際貿易地理方向
(一)對外貿易地理方向
對外貿易地理方向又稱對外貿易地區分布或國別結構,是指一定時期內各個國家或區域集團在一國對外貿易中所占有的地位,通常以它們在該國進出口總額或進口總額、出口總額中的比重來表示。對外貿易地理方向指明一國出口商品的去向和進口商品的來源,從而反映一國與其他國家或區域集團之間經濟貿易聯系的程度。一國的對外貿易地理方向通常受經濟互補性、國際分工的形式與貿易政策的影響。
(二)國際貿易地理方向
交易方式上的網絡化趨勢
貿易規則上的規范化趨勢
以知識和技術為主導要素,以信息技術、高科技為背景的新經濟時代的到來,對當代國際貿易的發展起到了巨大的重塑作用,國際貿易出現了前所未有的新發展:
――結構上的軟化趨勢
首先,高技術產品貿易比重越來越大。新經濟的直接后果是導致世界范圍內產業結構的智能化、高技術化。知識含量高的高技術產品必將成為世界產品市場的主體,傳統的初級產品以及一般技術的制成品將讓位于高技術產品。到2005年,全球高技術產品出口超過全球出口總額的四分之一。
其次,知識密集型服務貿易的崛起。工業經濟時代,服務貿易異軍突起,成為國際貿易中的一支重要的生力軍。據統計,國際服務貿易從1996年的1.2萬億美元增加到1999年的2.96萬億美元,增加一倍多,占全球貿易比重超過1/4。
――交易方式上的網絡化趨勢
網絡貿易是指在網絡平臺基礎上直接進行在線交易,利用數字化技術將企業、海關、運輸、金融、商檢和稅務等有關部門有機連接起來,實現從瀏覽、洽談、簽約、交貨到付款等全部或部分業務自動化處理。
網絡貿易是國際貿易手段的創新,代表著國際貿易的發展趨勢。它一經產生,就成為不可逆轉的趨勢。據WTO統計,2001年直接通過互聯網達成的國際商品貿易額有600億美元。到2005年,通過網絡的國際電子貿易可能占到世界貿易總額的10%~15%。據美國《福布斯》統計,網上交易可以節省5%到10%的成本,使國內生產總值增加100億到200億美元。
一般貿易貨物在進口時可以按一般進出口監管制度辦理海關手續,這時它就是一般進出口貨物;也可以享受特定減免稅優惠,按特定減免稅監管制度辦理海關手續,這時它就是特定減免稅貨物;也可以經海關批準保稅,按保稅監管制度辦理海關手續,這時它就是保稅貨物。
一般進出口貨物和一般貿易貨物的區別:
它們之間的區別主要就是他們劃分的角度不同。
(1)一般進出口貨物是按照海關監管方式劃分的進出口貨物,是海關的一種監管制度的體現。是相對于保稅貨物、暫準進出口貨物、特定減免稅貨物而言。
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電子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和互聯網的普及,形成了一個高效、便捷的全球性電子虛擬市場,十多年來,全球電子商務[1]呈爆炸式地迅猛發展。一方面,電子商務的發展給世界經濟注入了新的活力;但另一方面,電子商務改變了傳統的貿易形態,產生了新的避稅問題,對各國稅制造成了很大沖擊。如不及時加強對電子商務避稅現象的研究并制定相應的對策,將會損害我國稅收利益,減少我國稅收收入。
二、電子商務的特點
基于網絡技術的電子商務,與傳統交易模式主要有以下三點區別:
(一)交易的空間擴大。傳統的貿易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時間和空間限制,但網絡面向全球,基于網絡的電子商務使異地交易與同城交易、國際貿易與國內貿易相差無幾。
(二)部分交易主體具有不確定性。電子商務的主要參與者是企業,但這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基于網絡的虛擬企業,這些網絡上的企業已不再是傳統法律意義上的完整的經濟實體,它們根本不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通常是若干法人組成的聯合體,而不表現為具體的實體形態,具有不確定性。
(三)結算方式不同。傳統貿易的結算方式主要是現金、支票、匯票等,而電子商務的支付手段主要是電子支付,它可分為三大類:電子貨幣類,如電子現金、電子錢包等;另一類是電子支票類,如電子支票、電子匯款、電子劃款;還有一類是電子信用卡,如智能卡、借記卡等。所有這些都是采用先進的技術通過數字流來完成信息傳輸的,而傳統結算方式都是物理實體的流轉來完成的。
三、電子商務避稅的原因
避稅是指納稅義務人為減輕或免除稅負所采取的一切正當和不正當的行為。一般進一步將其區分為正當避稅與不正當避稅,其中正當避稅因符合稅法宗旨和政策意圖,因此常為各國政府所鼓勵和提倡。不正當避稅則指行為人利用稅法的漏洞,通過人為的異常的法律上安排,減輕稅負或排除稅法適用的各種不正當行為。狹義的避稅,則僅指不正當避稅,目前學界和國際組織大部分持此種觀點。[2]本文所探討的對電子商務避稅的規制指的是狹義上的避稅。互聯網的全球性、無國界性、高科技性在某種程度上使電子商務成了企業避稅的溫床。電子商務的飛速發展,網絡交易急劇膨脹,加強對電子商務避稅問題的研究已成了刻不容緩的事情。要規制電子商務活動中出現的避稅行為,首先要弄清電子商務活動避稅的原因:
(一)常設機構的概念受到挑戰。在跨國電子商務中,分處不同國家的當事人之間通過國際互聯網絡可以直接在計算機上完成談判、訂貨、付款等交易行為,因此,在東道國境內設立營業場所、固定機構或委托人開展業務的傳統方式已失去其存在意義,也使物理存在為行使條件的來源地征稅管轄權受到規避,因而引起國際避稅問題。
(二)電子商務的出現不可避免地帶來了稅收轉移。網絡貿易是一種數字化交易,這種交易方式雖未改變交易的本質,卻打破了世界各國疆域的限制,大批企業紛紛在低稅負的國家或地區建立網站進行經營,高稅率國家或地區的消費者也會通過互聯網從低稅率國家或地區購買商品或服務。
(三)加大了稅務稽查的難度。稅務機關要進行有效的征管稽查,必須掌握納稅人有關應稅信息,作為稅務機關判斷納稅人申報數據準確性的依據。但在電子商務中,由于認購、支付等都在網上進行,使得無紙化程度越來越高,傳統的征稅憑據已不復存在,使稅務機關難以掌握電子商務企業的運作狀況而造成避稅。另一方面,電子商務的發展刺激了電子支付系統的完善,一些銀行紛紛在網上開通聯機銀行,聯機銀行與數字現金的出現,使跨國交易的成本降至與國內成本相當的領域,國際避稅地的聯機銀行更成為電子商務企業進行避稅有效的工具,因為如果信息源為境外某地的銀行,則稅務當局就很難對支付方的交易進行有效監控,從而喪失了對逃、避稅者的一種重要威脅手段。還有,跨國電子商務某些交易打破了傳統交易下國家之間地理疆域的限制,交易標的物無需經過海關,造成關稅的流失。
(四)跨國電子商務數字化商品交易性質模糊的特點,使有關納稅人可以利用各國對不同種類所得稅率規定的差異進行國際避稅。按照交易標的性質和交易形式來區分交易所得性質的傳統稅法規則,對網上交易的數字化產品和服務難以適用。對一些不易劃清名目的所得,納稅人可以利用各國采用的稅率種類和稅率高低的差別規避高稅負。
(五)跨國電子商務的迅捷性特點,進一步增強了跨國公司利用轉移定價進行國際避稅的能力。電子商務的迅捷、高效顯著縮短了交易時間,進一步促進跨國企業集團內部功能的一體化,跨國公司能更輕易、更方便地將產品開發、銷售、籌資等成本費用以網上交易的形式分散到各國的子公司,更靈活地調整影響關聯公司產品成本的各種費用和因素來轉移關聯公司的利潤,掩蓋價格、成本、利潤間的正常關系。各國稅務機關對跨國公司內部的經濟往來活動狀況更加難以追蹤和監管,從而助長了跨國公司利用轉移定價逃避國際稅負。
四、對電子商務避稅的規制
中國目前尚處于電子商務的初級階段,提供網絡服務的單位少,規模小,貿易份額小,貿易結算大多還沒有通過電子支付系統進行,但電子商務無疑會成為未來的國際、國內經濟活動的主要交易方式,我國稅務部門應對電子商務帶來的稅務問題盡早、盡快地進行研究,從稅收政策、稅收技術等各方面做好積極準備。
(一)完善稅法。
1.為了使電子商務有法可依,更好地解決這種新的交易方式給稅收帶來的問題,應在現行稅法中增加有關電子商務的規范性條款。在不對電子商務增加新稅種的情況下,對我國現有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所得稅、關稅等稅種補充有關電子商務的條款,完善現行稅法。
2.修訂公司法、會計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完善對電子商務企業設立、營運的監管措施,促進電子商務企業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保存相關資料、辦理稅務登記、依法辦理納稅事項。
3.跨國電子商務交易方式下,常設機構、固定基地等有形物理標志已失去標示非居民的經濟活動與來源國存在持續性、實質性經濟聯系的作用,突破傳統概念框架尋找新的連結因素,修改常設機構、固定基地等概念用語,代之以“在境內實際從事工商經貿活動”等涵蓋性較廣的用語。
(二)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從事電子商務企業的監管。
1.建立備案制度。在電子商務發展初期,就要嚴格稅務登記,要求電子商務經營者及時申報電子商務經營范圍,要求其將通過網絡的服務及產品的銷售業務,單獨建帳核算,將與電子商務有關的材料報送稅務機關,以便于稅務機關監控。
2.針對跨國電子商務交易方式下關聯公司利用轉移定價進行國際避稅的情形,我國應加強與有關國家的合作,開展雙邊或多邊情報交流,特別是交流、共享關聯公司轉移利潤的情報,以及兩個成員國的企業在第三國交易以逃避稅收的情報。擴大與相關國家的稅收監管合作,充分、及時地掌握跨國企業的經濟活動信息,在與跨國電子商務關聯公司轉移定價避稅的斗爭中取得主動。
3.必須加強信息基礎設施的建設,加強稅務、海關、外匯等部門合作,共同進行電子商務認證及電子支付等關鍵技術的研究,早日完成內聯網(Intranet)和外聯網(Extranet)的建立,創建一套新型的網上關稅體制,防止數字化商品交易利用關稅制度的漏洞而發生國際避稅行為。
4.加強對網絡服務商(ISP)的管理。進入和利用網絡的整個過程中,ISP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無論是單機或局域網與Internet連接均須通過ISP的中介,通過對其進行登記管理,可以了解和掌握Internet分布及情況。
5.加強對電子商務征稅的研究。稅務機關可聯合工商、海關、銀行等部門選擇條件較為成熟的地方作為試點,從技術角度探索網絡貿易征稅的解決方案。
(三)培養面向網絡時代的稅收專業人才。網絡經濟時代的稅收人才應該是復合型人才,稅務部門應加大投入,培養、引進一批既精通稅收專業知識,又熟練掌握計算機網絡知識適應網絡時代的高素質、應用型的稅收人才,迎接知識經濟對稅收的挑戰。
「注釋
[1]聯合國經濟合作和發展組織(OECD)將電子商務定義為發生在開放網絡上的包含企業之間、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商業交易
[2]劉劍文、丁一,避稅之法理新探(上),涉外稅務,2002.8。
「參考資料
[1]陳曉紅、喻強,電子商務稅收問題研究,財經研究,2000.9.
[2]程永昌、衛君,國際互聯網貿易引發的稅收問題及對策,稅務研究,1998.7.
[3]蕭明國,計算機因特網涉稅研究的國際動向,涉外稅務,1999.11.
[4]覃征、岳平、田文英編著,電子商務與法律,人民郵電出版社,2001.
[5]蔣志培主編,網絡與電子商務法,法律出版社年版,2000.
[6]劉怡,電子貿易對國際稅收制度的影響,經濟科學,1998.6.
[7]那力,網上貿易與稅收法制,吉林大學學報,2000.2.[8]廖益新,跨國電子商務的國際稅收法律問題及中國的對策,東南學術,2000.3.[9]張貴,避稅概念探析,內蒙古財經學院學報2003.1.
在交易中,應當注意的問題主要是:該交易的性質或類型究竟是國外公司作為我方產品的還是作為經銷商?這兩者存在重大差別。如果是作為,則國外公司就該成品所簽訂的買賣合同,都是由我方承擔法律責任,這需要我方對國外公司間存在相當的信賴關系。如果是經銷性質,則只是我方將產品銷售給該國外公司,由國外公司在約定的區域內再進行銷售,我方不承擔該國外公司再進行銷售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產品責任除外)。 簽訂合同前應該注意的問題
應當對產品進行明確的限定。應當明確究竟是同類型的產品、還是某一產品,還是我方生產或出口的全部產品。
明確界定區域。無論讓國外公司作為我方的商還是經銷商,都應當明確界定國外公司可以銷售我方產品至哪些區域。由于國際市場的地域范圍大,且交易中一般不會將全部國際市場較由一個商,因此應當限定國外公司的銷售區域,以避免與我方自己的出口市場沖突。
向國外公司支付的報酬問題。
應當明確向國外公司支付的報酬,是以我方出口與國外公司銷售之差價方式,還是確定一個百分比數。
業績考核。應當與國外公司確定他在一定時期內,應當銷售的產品數量或金額。如規定對方必須在一定時期(如一年)必須銷售一定數量或金額的產品。如果不約定國外公司應當完成的數量或金額,實踐中往往容易造成對國外公司約束不夠,達不到我方的營銷目的。
知識產權保護。產品是否涉及專利,如果涉及專利,則應當讓國外公司承擔起協助保護該產品在其銷售區域的專利保護責任,如協助在當地申請專利保護、制止他人的侵權等。另外,產品一般均有商標,我方應當考慮是否需要在國外公司所在地乃至其銷售的其他國家,申請注冊商標。由于商標的保護具有地域性,即僅在商標注冊國(地區)受法律保護,對出口產品的國外注冊也是應當特別注意。 如何簽訂合同?
無論是采用或經銷的方式,均需簽訂書面合同。在簽訂書面合同時,應當注意如下主要問題:簽約雙方的名稱應當是全稱而不應是簡稱。我方或對方是集團公司的成員(如子公司或分公司)時,更應寫明全稱。明確交易方式。即究竟是還是經銷。是獨家或經銷還是其他方式的或經銷。是否允許國外公司或經銷其他方的產品等。
指定地區范圍。合同中應當根據交易的具體情形和我方意圖、對方拓展市場的能力,將國外公司或經銷的區域予以明確約定。以免造成我方產品在不同市場,因銷售者的不同而相互價格競爭。約定產品的范圍和數量或金額。即國外公司或經銷的具體產品,以及在一定的明確期間內應當或經銷的產品數量或金額。報酬以及支付結算的方式。根據交易方式是抑或經銷,明確報酬的計算方式。約定雙方如何支付報酬,乃至貨款(經銷方式下)結算和支付方式問題。
但是,一直以來,許多人認為國際保理結算方式費用較高,因而對其望而卻步。本文欲通過對幾種結算方式的結算交易成本進行量化比較分析,以此來說明國際保理方式不僅能使出口商在保證競爭力的情況下安全收款,而且還是最經濟的結算方式。
一、 國際保理及結算交易成本的主要內容
國際保理業務(International Factoring),全稱國際保付業務,也稱為承購應收賬款,指在以商業信用出口貨物時(如D/A、O/A等),出口商交貨后把應收賬款的發票和裝運單據轉讓給保理商,即可取得應收取的大部分貨款(一般為應收賬款的80%,余下的20%貨款在保理商收到進口商全部貨款后支付),日后一旦發生進口商不付或逾期付款,則由保理商承擔付款責任的結算方式。在保理業務中,保理商承擔第一付款責任。廣義的國際保理是指當賣方在國際貿易中采用賒銷(O/A)或跟單托收承兌(D/A)結算方式時,保理商為其提供的將出口貿易融資、賬務管理、應收賬款和賣方信用擔保融為一體的綜合性金融服務。現今國際上盛行的國際保理業務也是其廣義的業務范圍。
一般來講,買賣雙方選擇何種結算方式進行結算取決于該種結算方式的交易成本(不同的結算方式產生的風險也考慮為一種成本),因此,從某種程度上來講,結算交易成本的高低是國際貿易雙方在諸多結算方式中進行選擇的依據。目前,國際貿易中用到的結算方式很多,如預付貨款、賒銷、托收、信用證、銀行保函、國際保理、福費廷等等,為便于分析,本文只選取了幾種比較有代表性的結算方式進行成本的量化比較分析,主要有匯付(便于分析,分預付貨款和賒銷兩種方式分別比較)、托收、信用證、國際保理。
結算交易成本實質上可以概括為使用某種結算方式所花費的成本總和。根據國際貿易結算方式的特點,這里的結算交易成本一般包括資金占用成本、款項轉移費用、對方違約風險和對方退出風險。具體內涵如下:
1.資金占用成本。這里的資金占用成本主要指由于付款日期的不同可能給買賣雙方造成的一些如為履約而發生的融資成本或使用自有資金的機會成本等。
2.款項轉移費用。此處的款項轉移費用是指實現貨款從進口商轉移到出口商所需的費用,主要是指支付給銀行或相關機構的傭金、手續費等等。
3.對方違約風險。這種風險主要是指交易雙方在既定的支付方式下,在一方履約后遭到另一方違約的可能性。比如,在預付貨款支付方式下,在進口商支付了貨款后,出口商不按約定履行交貨義務的風險等,這也可以考慮成為選擇既定結算方式所產生的一種成本。
4.對方退出風險。這種風險是指一種支付方式下,由于條件不利,導致交易中的一方退出交易的可能性。比如,全額預付貨款對于出口商來講是一種非常有利的交易方式,但如果選擇此種交易方式,進口商承擔的風險太大,即便價格和運輸條款已經談妥,也有可能導致進口方因結算交易成本太高而退出,那么出口商將遭受很大的對方退出風險。因此,交易因結算方式的選擇而失敗也可以算是一種結算交易成本。
二、國際保理與其他結算方式的成本量化比較分析
(一) 關于資金占用成本
通常,貨物交易包括成交日、裝運日、卸貨日和使用日四個付款時間。一般來講,付款日期越早,進口商的資金占用成本越高,出口商的資金占用成本越低;反之,付款日期越遲,則出口商的資金占用成本越高,進口商的資金占用成本越低。根據幾種結算方式的性質以及分析需要,我們將資金占用成本分為5個等級,這樣,進口商和出口商承擔的資金占用成本的絕對等級為:
預付貨款方式下:買方的資金占用成本為4,賣方的為0;
賒銷方式下:買方的資金占用成本為0,賣方的為4;
托收方式下:買方的資金占用成本為1,賣方的為3;
信用證方式下:買方的資金占用成本為3,賣方的為1;
保理方式下:買方的資金占用成本為0,賣方的為2。
(二) 款項轉移費用
由于銀行費用在不同國家不同,在同一國家不同銀行的收費標準也不一樣。因此,這里主要是根據我國的情況進行比較分析。匯付,眾所周知,是各種轉移支付中收費最低的,一般最高不超過50元。托收費用一般每筆按匯劃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二收取,最高不超過200元(加急業務收費標準為基數加收30%)。信用證一般根據業務種類來收費,比如信用證通知費為RMB100/票,信用證修改通知費為RMB200/票等,一般來講每筆業務大約在600-800左右,也就是每筆業務占貿易額的1%-1.5%。國際保理結算方式主要涉及出口商支付的申請費、保理費、單據處理費等,一般占貿易額的1%-2%。所以,從這些數據可知,一般情況下,款項轉移費用為:匯付<托收<信用證<國際保理。因此,我們將款項轉移分為6個等級,完全不承擔款項轉移費用為0,其他的按大小依次提高,即進出口雙方在款項轉移方面的費用可量化為:
預付貨款方式下:買方的轉移費用為2,賣方的為0;
賒銷方式下:買方的轉移費用為2,賣方的為0;
托收方式下:買方的轉移費用為1,賣方的為3;
信用證方式下:買方的轉移費用為4,賣方的為1;
保理方式下:買方的轉移費用為1,賣方的為5。
(三) 對方違約風險
由幾種結算方式的性質可知,幾種結算方式的風險有以下關系:匯付>托收>信用證。根據實際情況,我們把遭對方違約的可能性分4個等級,定義自由度很大為3,較大為2,較小為1,沒有為0。這樣根據各種結算方式自身的性質和特點,每種結算方式遭對方違約的風險量化為:
預付貨款方式下:買方遭受對方違約的可能性為3,賣方遭受對方違約的可能性為0;
賒銷支付方式下:買方遭受對方違約的可能性為0,賣方遭受對方違約的可能性為3;
托收方式下:買方遭受對方違約的可能性為1,賣方遭受對方違約的可能性為2;
信用證方式下:買方遭受對方違約的可能性為1,賣方遭受對方違約的可能性為1;
保理方式下:買方遭受對方違約的可能性為0,賣方遭受對方違約的可能性為0。
(四) 對方退出風險
根據需要,我們將對方退出交易的可能性也分為四個等級,可能性很大為3,較大為2,較小為1,幾乎沒有退出的可能性為0,那每種結算方式下對方退出風險量化為:
預付貨款下:買方遭受對方退出的可能性為0,賣方遭受對方退出的可能性為3;
賒銷支付下:買方遭受對方退出的可能性為3,賣方遭受對方退出的可能性為0;
托收方式下:買方遭受對方退出的可能性為2,賣方遭受對方退出的可能性為1;
信用證方式下:買方遭受對方退出的可能性為1,賣方遭受對方退出的可能性為2;
保理方式下:買方遭受對方退出的可能性為1,賣方遭受對方退出的可能性為0。
為消除不同成本指標之間的不可比性,將每一個指標的絕對數字進行百分比處理,即為相對量化。相對量化的方法是:每一個絕對數字被這一指標的總和相除,得到一個小于1的數。為了比較的方便,再將這些小數擴大100倍。這樣就得到各種結算方式下每種交易方式絕對量化和相對量化的成本。
可以看到,幾種結算方式下結算交易成本的雙方總和中,國際保理的成本是最低的(77)。因此,國際保理結算方式是最經濟的結算方式。對于進口商來講,國際保理結算方式也是五種結算方式中成本最低的結算方式(24);對于出口商來講,國際保理結算方式的成本高于預付(50),但是其遠遠低于賒銷(107)和托收(103),也低于信用證的成本(67)。因此,在當前市場環境條件下,國際保理也是出口商最經濟、最有效的結算方式。
三、國際保理對出口商的其他好處
1.提高出口商競爭力,增加營業額。隨著技術進步、勞動生產率的普遍提高,國際貨物買賣市場逐步由賣方市場轉為買方市場。為了提高自身的競爭力,賣方有時不得不接受不利于己方的結算方式,比如賒銷方式(O/A)或承兌交單方式(D/A)。但這樣的結算方式無疑給賣方帶來了極大的風險,如果遇到信用較差的買方,那出口商極有可能面臨錢貨兩空的處境,所以在沒有保理業務時很少有出口商接受類似的結算方式。因此,保理業務的出現使得出口商可以向海外進口商提供賒銷等較優惠的付款條件,增強了出口商的競爭力,增加營業收入。
2.增強資金的流動性。保理商向出口商融資也是國際保理的又一大業務。一般情況下,出口商將貨物裝運完畢,就可以憑相關單據從保理商那里立即獲得不超過發票金額80%的貨款,而無須等到進口商付款后才能得到貨款,這樣縮短了資金的回收周期,加速了資金周轉,提高了資金的流動性。這一點對于出口導向型的中小企業來講尤為重要。在我國,銀行偏好于貸款給“大城市、大行業”的大企業,中小企業要獲得貸款非常困難。然而,國際保理的提供融資業務很好地解決了出口導向型中小企業這一大難題。
3.利于出口商獲取有關信息。出口商在與進口商交易之前需要對對方的資信、商業活動等等有一定的了解,尤其對第一次合作的進口商。保理商由于經常要對一些進口商的資信進行調查,以便進行保付業務,因此熟悉海外市場和商業活動的情況。出口商通過選擇國際保理業務可以直接從保理商處獲得進口商的相關信息,為出口商是否與進口商合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據。此外,保理商為提高自身在同行業中的競爭力,還經常向中小企業提供相關建議、為其尋找買主與商,協助其打進國際市場。
4.利于出口商債務的催收和管理。國際保理除了提供資信調查、融資服務外,還提供債務管理和債款的催收服務。保理公司一般都有企業的信息數據庫,擁有自己專業的收賬團隊,并且制定了公司自己的收賬方案,知道針對什么的企業該使用何種收賬方式,哪些賬款可能會成為壞賬,等等。這樣,可以減輕出口企業的收賬負擔,節約管理成本。
從以上分析可知,我國出口商在選擇結算方式時,尤其是在當下海外市場經濟不景氣的情況下,減少風險,提高自身的競爭力,增大出口量,應該首選國際保理方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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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摘要:減價拍賣作為一種特殊的交易方式,有其特定的優點,但目前相關的書籍和文章對其介紹和分析并不詳細,實際中對其應用的分析也較少。本文對減價拍賣的應用條件及其優點、其在經濟交易中的應用范圍以及減價拍賣在經濟學方面的有關問題進行了分析和探討,并對減價拍賣在我國的應用提出了相應的對策建議。
關鍵詞:減價拍賣拍賣增價拍賣拍賣標的
減價拍賣的概述
減價拍賣也叫荷蘭式拍賣,因其最先發端和形成于近代初期的荷蘭而得名。減價拍賣是指由拍賣人宣布拍賣品的預估最高價格,如果沒有競買者接受就逐漸降低叫價直到由競買者接受時擊錘成交。如一件拍賣標的的起拍價為500元,無人應價便減至450元,仍無人應價再減至400元,此時若有人應價則以400元成交。隨著科技的發展,目前減價拍賣已經逐步開始實現機械化和電子化了。例如荷蘭拍賣鮮花時,拍賣會的主持人不是拍賣師而是拍賣鐘,鐘上每一個刻度表示一個規定的價位,共有10分位,100個刻度。拍賣開始時,鐘上光標(過去是一根指針)以逆時針方向即從高價位向低價位運轉到某一刻度所代表的價位時,競買人認為合適便可按動桌上電鈕表示應價,于是光標停頓,拍賣成交,競買人再通過手邊話筒報出自己所需要的拍品數量。以往在人工式的減價拍賣中,有時拍賣師的某一報價,會有2名以上的競買人同時應價,造成無法落槌。在這種情況下,減價拍賣就必須及時轉換成增價拍賣進行,即由拍賣師再高一檔次報價,以決出輸贏。但自從電子鐘被引進減價拍賣后,無論競買人如何搶按電鈕,計算機都能分辨出先后,哪怕是百萬分之一的誤差,所以幾乎不可能出現相同時間的應價。我國投資過億元的廣州花卉(拍賣)交易中心也開始實現了電子化拍賣。
當拍賣單個標的時,在拍賣降價的過程中第一個提出申購的競買者將獲得該拍賣標的,然后拍賣隨即結束。當對批量多個同類標的進行拍賣時,一般情況下是對批量標的進行逐次拍賣,具體的拍賣過程與單一標的的降價拍賣過程相同。在拍賣過程中雖然競買者的應價可能不同,但最終都將按照高于賣方保底價的買方最低成功報價的價格進行統一成交。例如:一批鮮花有10萬枝,起拍價為每枝1元,在價格降為7角時,競買人甲應價,其需求量為5萬枝,此時,若無人再應價應繼續降價,若競買人乙在每枝6角時應價,其需求量為3萬枝,依次下去,假設價格為每枝4角(保底價低于4角)時丙應價需求量為2萬枝,則此時鮮花被全部拍賣,所有的競買方——甲、乙、丙都將按照最低成功應價每枝4角的價格成交。如果在減價拍賣過程中有多個競買者都在某一個價位應價,此時首先報價的競買者在成交時有優先權。當然,后報價的競買者如果不能得到其所需要的全部數量而只能得到部分數量時,他也可以拒絕購買。如在上例中,甲在應價并報出需求量為5萬枝后因無人應價而繼續降價,當價格降到6角時乙、丙先后應價,需求量各為3萬枝,此時由于乙先應價,則乙在最終成交時較丙有優先權,因此甲可獲得5萬枝,乙可獲得3萬枝,而丙則只能得到2萬枝,此時由于2萬枝對于丙的需求量3萬枝來說屬于部分數量,因此丙可以接受購買也可以拒絕購買。若丙愿意接受這2萬枝,則該批鮮花的最終成交價格將是每枝6角。如果丙拒絕購買,則賣方可以繼續降價。
減價拍賣的適用情形及其優點分析
減價拍賣的適用情形
一般來說減價拍賣的適用情形有以下幾點:
要符合一般拍賣的條件:要有一定的拍賣標的;拍賣標的要有一定的需求彈性;拍賣前需要驗看貨物。
賣方需要在一定時間內將標的銷售完畢,如鮮活產品的銷售。
減價拍賣可適用于單件產品的銷售,如降價的產品的拍賣,這就是英語國家把“大降價”稱為“auction”的由來。但減價拍賣更多地應用于銷售標的為批量多個同類標的、最終購買者為多個購買者的情況,在此情況下,一般不宜采用增價拍賣的方式。
當采用增價拍賣方式無人報價時,可采用減價拍賣的方式。
減價拍賣較其他交易方式,在特定情況下有其優越性
較招標投標方式招標投標和減價拍賣雖然都是通過競爭成交,都能較好的反映市場需求,但和招標投標方式相比減價拍賣具有以下優點:價格方面:雖然招標投標和減價拍賣都有公開、公平、公正的特征,但招投標的價格在公布中標人之前是保密的,投標方只能根據自己的計算和對競爭對手的估計而報出自己的價格。而減價拍賣的價格在整個拍賣的過程中都是公開的,競買者在競買過程中可以清楚地了解到標的的價格。購買者數目方面:招標投標一般只有一個購買者,也即是最終中標的一般只為一個投標人,而減價拍賣的購買者則可以為多個。在確定應買人、投標人的資格方面:在招標時,招標人可以只向特定的幾個人發出邀請,也可以向社會公開尋求招標人;而拍賣中的應買人可以是社會公眾中的任何人。可報價的次數方面:參加投標時,投標人只能應邀進行一次性報價,標書在遞交之后一般不得撤回和修改,而減價拍賣的買方在競買過程中可以多次應價競買。例如:競買者甲可以在鮮花7角一枝的價格下應價購買X萬枝,如果此時鮮花繼續降價,則甲仍可以在5角一枝的價格下再次應價,再次購買X萬枝。成交速度方面:招標投標的過程比較復雜,從公開招標公告、邀請投標人投標、評標最后一直到開標,買賣雙方才能達成最初的交易,而減價拍賣則沒有招投標那么冗長的過程,成交速度特別快,成交的可能性也更大。因此,如果符合減價拍賣的條件,采用減價拍賣的方式比采用招標投標方式要好。
較增價拍賣方式增價拍賣和減價拍賣雖然都具有公開性、公正性、廣泛性、競爭性、便捷性和服務性等共同特征,但和增價拍賣相比,減價拍賣方式最大的優點就是成交的速度特別快,在拍賣的過程中沒有象增價拍賣那樣激烈的競價過程,第一個應價者便是第一個成交家;其次,減價拍賣比增價拍賣更適合用于標的為批量多個同類標的、最終購買者為多個購買者的情況;再者,減價拍賣一般多適用于價值容易估計的商品,如花卉、農產品等,而增加拍賣則多用于價值不易估計的商品,如文物和珍貴字畫等;最后,著名經濟學家埃爾瑪·沃夫斯岱特曾指出對于風險規避或風險中性的銷售者而言,減價拍賣要優于增價拍賣。
減價拍賣在經濟交易中的應用
減價拍賣在實物交易中的應用
減價拍賣在實物交易中通常用于農副產品的拍賣過程。因為這類產品的拍賣標的有許多是易腐爛變質和難以久存的鮮活商品。農產品拍賣就是在公開、公正的環境下由拍賣師將供貨商委托拍賣的農產品當眾叫價,由承銷商出價競購的交易方式。減價拍賣目前已經逐漸成為國際上農產品流通的主要方式。農產品批發市場以減價拍賣方式取代傳統的對手交易(即雙邊磋商)方式至少在以下幾個方面具有優越性:
減價拍賣可以降低交易費用、提高市場的運行效率。根據經濟學原理,交易費用決定交易方式,人們最終會選擇交易費用最節省的交易方式。農產品本身的性質是鮮活易腐、不易久存,需要快速、便捷的流通以達到消費者的手中。流通和交易的時間越長,耗損也就越多,價值也就越低。傳統的交易方式下,供應商要為產品尋找銷售市場,銷售商也要尋找合適的產品,這就造成了人力物力的重復浪費,增加了產品的成本和交易的時間。而且交易規模小、效率低下,不利于農產品的快速流通。拍賣交易由于具有便利農產品交易快速批量進行的特征,可以減少產品中間的流通環節,縮短交易時間,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
減價拍賣可以更好地反映市場供求,形成正確的價格信息,對生產者和消費者都有著重要的指導意義。在傳統的交易方式下,買方想了解最低價,賣方想了解最高價,但由于商業信息的隱蔽性導致了價格信息的不公開。而拍賣交易方式由于交易信息完全公開并成折射和輻射式反饋,可以減少信息不對稱,能快速準確全面的反映市場行情,形成正確的市場信息和合理的市場價格,引導農民合理配置農業資源,降低農業生產經營者的風險,提高農產品的生產質量,擴大農業的生產規模。
減價拍賣延長了農業生產經營的產業鏈,提高了農產品的附加值,為農產品的產業升級提供來自內部的直接動力。農產品拍賣涉及農業生產加工包裝和運銷等整個流通系統,拍賣要求農產品實行“三化”即商品質量等級化,重量標準化,包裝規范化,農產品必須經過初加工或深加工才能成為入市的商品,才能進入產品的拍賣市場。“三化”可以大大延長農產品生產的產業鏈,增加農產品的附加值,拍賣業的發展將促進與農產品相配套的相關產業的發展。
減價拍賣在實物交易中的應用非常廣泛,除了廣泛用于農副產品的流通過程,企業中的貨物以及政府的公共產品也可以通過減價拍賣進行交易。
減價拍賣在非實物交易中的應用
減價拍賣在非實物交易中的應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債券、股票的發行:2004年8月19日Google采用"荷蘭拍賣法"進行IPO(InitialPublicOffering初次公開發行)是減價拍賣應用于股票發行的典型例子。Google運用減價拍賣的具體做法是:Google公布總共要發行的股數,股民到投資銀行登記其愿意購買的股數及愿意支付的價格。投資銀行將所有登記匯總,就能開出贏家的名單,這些贏家剛好能把全部股票買清。而贏家真正支付的價格,并不是他們當初開的那個高價,而只是所有贏家中最低的那個出價。也就是說,股民可能由于開價過低而不能贏,但只要成為贏家,成交價就很可能比他當初開的低。以減價拍賣方式上市并非Google獨創,之前,,Peet''''sCoffee(PEET)均以減價拍賣方式上市。[4]另外,股票交易所內進行的股票交易也屬于減價拍賣方式:在交易過程中,賣方逐漸降低賣價,而買方不斷增加買價,當賣方所要出售的股票數量和買方所需求的數量相等時的價格即為雙方成交的價格。在債券發行方面,法國政府國債的發行應用的就是減價拍賣的方式。事實證明減價拍賣方式為高效率地分配股票和國債提供了一個簡便的方法,從而更有利于債券和股票的順利發行。
產品和服務經營的一般經銷權:產品和服務的獨家經銷權因其在一定的期限和區域內具有排他性而不宜使用減價拍賣方式,但對其一般經銷權來說,由于供貨商可以在經銷協議的期限內在同一經銷區域內委派一個以上的經銷商來經營同類商品,符合標的為批量多個同類標的且購買者為多個購買者的情況,因此適宜于減價拍賣方式。
其他方面:除了以上兩個方面,減價拍賣還可以適宜于一個業主所有的多個同類企業的經營管理權的轉讓,同一企業在同一地區內多個特許專營權的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和一般權的取得等等。
減價拍賣的使用范圍非常廣泛,只要符合減價拍賣條件的標的都可以采用減價拍賣方式進行交易。對非實物標的進行公開減價拍賣,一方面,能夠提高市場的運作效率,簡化操作過程,提高交易效率,節約交易費用。另一方面可以體現公平、公開、公正原則,大大減少暗箱操作,有效防止腐敗現象的發生,使得拍賣標的能夠公平地分配給最適合的購買者,從而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
減價拍賣的經濟學分析
減價拍賣的經濟效益及其交易費用比較分析
美國著名的經濟學家施蒂格勒認為,判斷一個市場的運行是否有效,標準是看它能否使所有的買主和賣主盡快地相遇。在拍賣市場上由于信息公開,眾多有意向的買者和賣者在同一時間聚集同一地點,這就避免了不斷逐個尋找可能具有的買主和賣主所花費的時間或精力,降低交易主體的信息搜尋成本。以10個供應商和5個銷售商為例。在傳統對手交易方式下,每個供應商需要找到5個銷售商一一尋價才能獲得最好的價格,理論上10個供應商一共需要50次才有可能完成全部交易。但有了拍賣市場以后,供應商只需要跑10次而銷售商需要跑5次,故全部交易只需要15次就可以完成交易。一般來說,若其他條件不變,在M個供應商和N個銷售商的情況下,拍賣市場的功能可以把耗費的資源從M×N降低到M+N(M>1;N>1)。而且市場規模更大,銷售商和供應商的數量更多時,拍賣交易的效率就更明顯。以20個供應商和20個銷售商為例,可以有(20×20)∕(20+20)=10,即拍賣市場的交易效率為對手交易市場效率的10倍。拍賣市場的經濟效應由此可見一斑,而減價拍賣作為拍賣的一種重要方式當然也具有此種經濟效應。
另外,在傳統的對手交易中買賣雙方往往在確定成交價格即討價還價的過程中浪費很多時間,因為供應商要和每一個銷售商討價還價從而確定雙方的成交價格。而在減價拍賣過程中,不管競買者在哪個價位上應價最終都將以競買者贏家中的最低應價成交,從而避免了冗長的討價還價過程,使買賣雙方相對地擁有了更多的時間。在寸金寸光陰的今天,時間無疑是增加生產者和消費者剩余的重要因素,因此從時間角度來說,減價拍賣也大大增加了買賣雙方的剩余。
最后,減價拍賣減少了交易的中間環節,從而節省了交易費用。當然拍賣市場收取的傭金帶來了交易費用的增加,而其他形式的交易在搜集客戶信息和討價還價方面也需要支付較高的交易費用,有的還需要支付使用經營場所和交易中介的費用。因此,和其他交易方式相比,因減價拍賣收取傭金而帶來的交易費用與其他形式交易的交易費用相比,總體上是比較低的。
減價拍賣對供求的影響分析
商品的供給與需求狀況決定了商品的價格,供過于求價格下跌,供不應求價格上升。另一方面,商品的價格也通過價格機制來影響供求關系。但由于大多數市場并非是完全競爭市場,因此價格機制所提供的價格信號并不十分完整、真實甚至出現失真的情況,用這些信號來調節下一周期的生產和消費就不可避免的會出現超過潛在需求或供求的相對平衡點。使得市場出現生產和消費的盲點,導致市場尤其是鮮活產品市場經常處于較大的波動之中。與其他產品市場相比,鮮活產品市場因其自身的特性而使市場的供求波動更激烈、更頻繁。而減價拍賣的引入則可以緩解這種波動,更好地反映市場供求。
首先,由于減價拍賣更適用于多個同類批量標的交易也就是說減價拍賣更適宜于成交數量比較大的商品的拍賣,因此減價拍賣得出的價格是整批商品供求關系的反映,而不是某一些或某一件商品供求關系的反映,這樣就能更好地反映該類商品的供求關系。
其次,由于減價拍賣對賣方來說是從高報價,因而就可以避免賣方盲目地以低價進入市場,同時也可以使其通過競買者之間的競爭更好地了解商品的需求狀況和利潤升降空間。而對買方來說,一方面由于減價拍賣的結果是單價格的,不管競買方的應價如何,只要其成為贏家最終都將以高于賣方保底價的買方最低成功應價的價格統一成交,因此對于參與購買標的的競買者來說是公平的。另一方面,由于競買者的應價多數情況下并非是其最終成交價格而且在減價拍賣的過程中先應價的競買者較后應價的競買者在最終成交時有優先權,因此也就激勵了競買者在拍賣過程中踴躍應價進而可以加劇買者之間的競爭。因此由減價拍賣得出的價格能夠更好地反映市場的真實供求狀況,同時因其信息的公開性和真實性而對生產經營者更具有指導意義,減少甚至避免生產和消費上盲點的出現,從而減少生產經營者的生產經營風險,引導生產者進行合理生產,消費者進行合理消費。
優化資源配置分析
資源的優化配置是指資源必須用于生產消費者最需要的產品組合,資源必須分配給生產效益最高的使用者,做到人盡其材、物盡其用、地盡其力。美國著名的經濟學家羅納德·科斯指出資源配置在現實社會中是無法實現最優化的,只能是一個相對優化的過程。另外,資源配置過程是一系列的交易行為,這種交易行為提供效用同時也得付出費用。減價拍賣作為市場交易行為的一種,在資源配置的優化過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由于減價拍賣的最終成交價格是競買者贏家中的最低報價,因此從這一角度來看,減價拍賣實際上會減少生產者剩余,進而加劇生產者之間的競爭,形成優勝劣汰的局面,使得在競爭中生存下來的賣方都是生產效益較高的生產者,從而實現資源配置的優化;拍賣具有發現合理價格的功能,對購買者為多個購買者的多個批量同類標的進行拍賣時,從拍賣交易中所反應出來的信息一方面使得生產者可以在經濟資源的各種可能的生產用途之間作出合理選擇,另一方面也可以為政府的宏觀調控提供正確的依據;減價拍賣的公開、公正性大大減少了暗箱操作的可能性,有效地防止了腐敗的滋生,減少了資源配置過程中的漏洞,大大提高了資源的使用效率;由于減價拍賣可以減少壟斷,因此也就可以減少因壟斷而造成的資源配置的無效率或低效率,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基礎作用,提高資源配置的合理性,從而實現資源配置的相對優化。
總之,減價拍賣因其成交速度快、成交數量大而大大縮短了標的的交易時間,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市場的運行效率,同時也由于減價拍賣的公開、公正性和成交的價格是單一價格而更好地反映了市場的供求關系,相對優化了資源的配置。
對減價拍賣應用的思考
我國的拍賣市場尤其是減價拍賣市場目前還處于起步階段,要使它健康的發育起來,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努力:
加強理論研究,更新減價拍賣的觀念。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市場經濟的發展,市場調節的比重逐步加大,客觀上需要有個透明度高、信息集中、價格合理、交易規范、操作便捷的市場環境,而拍賣市場的發育則適應了這一客觀要求。但我國目前卻缺乏對減價拍賣理論的深入研究,關于減價拍賣方面的著作非常匱乏,許多書籍只是對“減價拍賣”一提而過,缺乏深入、詳細的論述。許多人甚至包括從事經濟貿易的專業人員對減價拍賣的基本知識并不清楚,如許多人并不清楚減價拍賣的結果是單價格的還是多價格的,也不清楚減價拍賣可用于證券和其他的方面的交易中。因此,我國理論界應加大對減價拍賣理論的探究,同時應通過各種渠道以各種形式向公眾普及減價拍賣的知識,激發人們對減價拍賣的興趣和對拍賣公司的信任。使人們真正意識到“減價拍賣”不是“削價處理”的代名詞,而是促進商品經濟發展的有效的交易方式。
重視對拍賣人才的培養。人才的匱乏是制約拍賣市場發展的重要因素。目前,全國范圍內稱得上拍賣師水平的人少之又少。因此建議大中專院校開設貿易方式專業或在國際貿易專業中開設貿易方式方向,統一編寫教材加強培訓,塑造拍賣人才。對于已經具有拍賣師資格的人才應著重培養他們能夠適時采用不同拍賣方式的能力,以適應拍賣市場發展的要求。
政府應采取措施積極促進拍賣市場的發育,以完善的公正的法律來規范各種拍賣活動。對那些法律規定應該進行拍賣的標的政府應該采用拍賣方式,而對于那些適合減價拍賣方式的標的應該鼓勵使用減價拍賣方式,重點體現利益保護原則、購買獨立原則、拍賣機構職工和親屬回避原則以及一錘定音原則。
關鍵詞:大宗商品 投融資機制 創新
一、國內大宗商品交易傳統的融資方式
大宗商品,是指可進入流通領域,但非零售環節,具有商品屬性用于工農業生產與消費使用的大批量買賣的物質商品。在金融投資市場,大宗商品指同質化、可交易、被廣泛作為工業基礎原材料的商品,如原油、有色金屬、農產品、鐵礦石、煤炭等。它具有價格波動大、供需量大、易于分級和標準化、易于儲存和運輸等特點。中國已成為國際大宗商品的進口和消費大國。資料顯示,2009年中國多項大宗商品的進口量刷新歷史紀錄,其中,鐵礦石進口6.3億噸,同比增長41.6%;銅進口429萬噸,同比增長62.8%;大豆進口4255萬噸,同比增長13.7%;煤炭進口1.3億噸,同比增長2.1倍。
大宗商品交易的快速發展帶來銀行業對大宗商品貿易融資領域的開拓。銀行需以貨物或貨權為核心,重點關注商品和貿易流程,確保融資款能夠基于貿易本身得以償還。大宗商品交易由于涉及的金額巨大,其融資的需求也很大。其傳統的融資方式主要是結構性貿易融資,一般是通過銀行來完成的。與普通的融資業務不同,針對大宗商品的融資,銀行的授信理念不再以企業報表為重點,而是側重于兩個方面:一是以現金流為關注重點,二是以資產抵質押為著眼點。①從國內外大宗商品交易市場來看,傳統的大宗商品融資主要有動產融資、發貨前融資、加工融資和背對背融資四種模式。
二、浙商所的融資運作方式及特點分析
浙江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成立(簡稱“浙商所”)于2011年7月8日,由舟山市人民政府發起,受市政府設立的中國(舟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管理委員會直接監管。其投資主體分別為舟山港務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舟山市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武鋼集團、沙鋼集團、中國國電集團、光匯集團、溫州港集團等12家大型央企、國內知名民營企業,是由政府和企業合作投資的。2012年1月6日,浙商所正式開業運營,截至2012年5月30日,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的電解鎳交易金額達到245.97億元,船用油交易金額達167.03億元;電解鎳現貨交割量完成1298噸,交割額近1.73億元,交割量位居國內同類交易市場前列。與國內多數大宗商品交易所不同,浙商所提供的是現貨交易服務,它們是通過電子交易平臺來完成的。其提供的交易方式有現貨即期交易、現貨遞延交易和現貨中遠期交易。其提供的融資運作方式主要有倉單質押、票據融資、國內票據與進口信用證業務授信組合、網上訂單融資、未來貨權質押融資等方式。浙商所的投融資機制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以現貨交易為主,相應的金融衍生產品少
一些大宗商品交易所的期貨交易由于設計上的漏洞,給投機者造成大量的投機機會,產生了許多的虛假交易,擾亂了市場。從滿足客戶買賣大宗商品的實際需求,降低衍生風險的角度出發,浙江的這兩個大宗商品交易所采用的都是現貨交易方式,主要有現貨即期交易、中遠期現貨交易、現貨延期交易等。由于交易方式設計上的這一特點,使得產生的金融衍生產品偏少。應該說,這并不是大宗交易平臺投融資機制的退步,而是在新形勢下的一種進步。
(二)交易商的資金采用第三方存管的方式,有利于確保各方的資金安全
這里實施的第三方存管業務是指借鑒證券公司的經驗,將大宗商品交易平臺上客戶交易的結算資金(俗稱保證金)交由獨立于交易平臺的第三方存管機構存管(見圖1)。銀行負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的存管,為投資者提供銀證轉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存取及查詢資金變動等功能。第三方存管是一種新的保證金管理模式,投資者必須選定一家存管銀行,它的核心是“交易所負責合約交易、銀行負責監管資金”。
以往,交易所一般采用自己管理客戶資金的方式,它們往往將交易商賬戶上的閑置資金挪作它用, 加劇了交易商的資金風險。為避此類似情況的發生,浙商所和甬商所選擇與實力較強的銀行合作,采用第三方存管的方式, 將相關的資金轉到銀行進行監管, 盡可能地保證客戶資金的安全。
(三)參與的交易商數量眾多,投融資的需求量大
寧波——舟山港地理位置優越,是世界第一大港,2010年兩地的貨物吞吐量達到6.27億噸。國內許多的客戶原來就是通過這兩地的港口進行貨物運輸、倉儲和買賣的。現在有了交易所以后,能夠更好地規避風險,于是都傾向于通過交易所來交易。而大宗商品交易涉及的交易金額大,通過交易所進行現貨交易,可以利用保證金制度的杠桿效應,最大化地利用資金的時間價值,這就使得交易平臺上投融資的需求量很大。根據測算,2012年浙商所和甬商所兩家的交易總額會突破1500億元;根據規劃,到2015年這兩家交易所的交易總額將達到6000億元,產生的投融資需求比以前的交易所要大得多。
(四)海洋經濟發展迅速,大宗商品交易需求大
舟山市2010年海洋經濟總產出達到1436億元,海洋經濟增加值431億元,海洋經濟增加值占GDP比重達68%,是全國地級市中海洋經濟比重最大的城市。同年全市實現臨港工業總產值928億元,其中船舶工業實現產值548.8億元,造船業三大指標均占全國份額的10%以上。國內的船舶制造業主要集中在浙江的舟山和溫州地區,造船對鋼鐵有著大量的需求,在寧波和舟山設立的大宗商品交易所有著天然的優勢。
2010年舟山港域貨物吞吐量2.2億噸,比上年增長14.4%,其中外貿貨物吞吐量7401萬噸。從主要品種看,石油及天然氣吞吐量4503萬噸;金屬礦石吞吐量7541萬噸;煤炭及制品吞吐量2115萬噸;集裝箱吞吐量14萬TEU;生產性泊位382個,其中萬噸以上深水泊位41個。
舟山群島目前已經建成國家石油戰略儲備基地、全國最大商業原油儲運基地。舟山港域去年完成油品吞吐量 4500 萬噸,油品倉儲能力已達到 1150 萬立方米,中轉吞吐能力接近 6600 多萬噸,預計“十二五”內新增倉儲能力 1900 萬立方米,吞吐能力將達到 1.2 億噸,成為全國油品倉儲和中轉吞吐能力最大的港口區域。近年來,長三角地區經濟發展迅猛,而且在將來仍將保持較快的發展勢頭,對屬于原材料一類的大宗商品需求很大。
(五)島嶼眾多交割倉庫分散,有利于交易所融資業務的開展
大宗物資占地面積大,交易所的倉庫一般都是分散的,而舟山、寧波兩地的島嶼數量眾多,已經有一些島嶼用來作為石油、煤炭等大宗商品的存放倉庫。還有一些島嶼,地方政府和企業也準備將它們開發出來,建成交割倉庫,進而降低使用成本。倉庫建在小島上,其倉儲成本是可以降低,不過由于運輸需要多種方式聯運,會增加運輸的成本和時間,交易商更愿意利用倉單來進行交易。以前辦理融資業務一般需要到當地的倉庫進行辦理,而現在他們在交易所就可以辦理相關的業務,這有利于交易所融資業務的開展。
三、大宗商品交易平臺融資機制的經濟學分析
全國各類大宗商品交易平臺有幾百個,整體上可以將其看作是壟斷競爭市場。從短期來看,壟斷競爭市場的需求曲線是比較陡的,這說明需求的價格彈性比較小。不過,隨著時間的推進,壟斷競爭市場的需求曲線會發生一定的變化。第一,如果現存的企業有正利潤,便會吸引越來越多的企業進行壟斷競爭行業。這樣,單個企業所面臨的需求曲線便會向內移動。第二,由于新進入的企業會提供與現存企業產品相類似的產品,這會加大企業之間的競爭力度,于是,現存企業產品的需求的價格彈性會比短期的彈性大,使單個企業所面臨的需求線會由短期的比較陡峭轉化為在長期中的比較平坦。而在中長期時,隨著競爭的激烈,企業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慢慢趨同,就使得單個企業會趨于“零利潤”,也就是獲得正常利潤。②
由于大宗商品交易平臺的涉及面廣、影響大,為了使其獲得良性發展,政府應該發揮應有的作用。美國經濟學家斯蒂格里茨認為政府有兩大顯著特征:“第一,政府是對全體社會成員具有普遍性的組織;第二,政府擁有其他組織所不具備的強制力”。基于此,斯蒂格里茨進一步認為政府的經濟作用可以劃分為生產和消費兩個方面。在生產方面主要是提供公共產品,在消費方面則主要是對收入進行再分配的支出和政府采購的支出。按照這一劃分,政府投資則可歸屬于政府的經濟生產職能,即政府在提供和生產大多數公共產品方面所發揮的職能作用,這與我們通常所言的公共投資是相同的。③
四、大宗商品交易平臺投融資機制創新的途徑
(一)制度創新
浙商所對交易主體進行了限制,要求交易的主體必須是有實際商品買賣需求的企業,而不能是有投機需求的自然人。大宗商品交易平臺設立地初衷,是為了給客戶提供便利的交易場所,為了盡可能地規避風險。不過需要注意的是,規避風險并不是限制某些交易,而是要設計出合適的交易方式來避免風險的真正發生。這就需要在原有交易模式的基礎上進行創新,根據柯武剛的觀點,人類的相互交往,包括經濟生活中的相互交往,都依賴于某種信任。信任以一種秩序為基礎。而要維護這種秩序,就要依靠各種禁止不可預見行為和機會主義行為的規則。這些規則就稱之為“制度”。制度的創新可以從產權、競爭動力、經濟體制等方面入手。④由于浙商所的交易對象針對的是現貨商品,所以它的投融資機制的創新也只能在這個前提下進行。
(二)渠道創新
倉單質押目前仍是大宗商品交易平臺主要的投融資方式。標準倉單作為一種權利憑證,集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于一體,相對于其它質押品來說,標準倉單更加安全,流動性更強。另外,基于商品交易所標準倉單還具有價值公開透明、監管便利、變現力強等優勢。標準倉單作為質押物將使銀行貸款更安全,它使銀行不再單純看重企業的財務報表,而是更加關注標準倉單價值的波動性。對銀行而言,它可以借助大宗商品的交易平臺成批開拓信貸客戶,降低各種營銷成本,增加獲利。
倉單質押業務使交易所、銀行和企業實現了“多贏”。它對企業的好處有:一是為企業開辟融資渠道。二是可提前取得資金。把企業標準倉單項下貨物這些閑置資源盤活。三是質押倉單允許周轉,可采取以倉單置換倉單的方式。四是由主要重視第一還款來源的原則,轉變成主要重視第二還款來源,淡化第一還款來源的原則。銀行不再單純看重企業的財務報表,而是關注標準倉單價值的波動性。五是融資成本低。標準倉單的價值透明、公開,不用進行評估,省了評估費。對銀行的好處:一是由于標準倉單變現性強,使企業可以做到自貸自償,降低了銀行貨款風險。二是銀行借助交易所的平臺,可以成批開拓信貸客戶,降低各種成本,增加獲利。對交易所,最主要的則是增加了其交易的繁榮程度。
(三)交易模式創新
作為一家現貨交易機構, 浙商所在全國首創了現貨訂單交易模式。賣方交易商首先要將商品存入交割倉庫, 取得注冊倉單后方能實現每日交割申報、延期交割補償和到期集中交割。這種模式能夠克服不少交易所存在的虛假交易、 惡意套取資金等現象, 交易安全性大為增加。舟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每日進行交割, 價格能夠及時反映市場需求, 隨著交易規模的擴大, 會對市場價格產生積極影響。隨著交易規模的擴大,巨大的資金流也將成為當地建設的一筆巨大財富。
由于大宗商品交易規模巨大且牽涉面廣大,集群化發展的趨勢已成為2011年來大宗商品交易平臺發展的突出變化。集群化發展趨勢對實現集群效應,整合同類資源,避免同質競爭有著有效的引導作用。專家預計,這種趨勢將會在未來幾年愈發明顯,最終將會形成兩到三個真正的大宗商品電子交易中心以及定價中心,屆時,一個發展階段和行業形態雛形將出現。而要實現這一變化,就需要交易平臺交易模式的創新和銀行配套服務的逐步完善。
集群化的發展對產業的供應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而供應鏈金融又是目前比較熱門的領域,大宗商品交易平臺如要在交易模式方面實現創新, 供應鏈金融是一個可供選擇的方向。
參考文獻:
①楊大光,牟曉偉.關于區域投融資機制創新的思考[J].經濟縱橫,2009(10):49-52
②(美)薩繆爾森,諾德豪斯著,蕭琛主譯.經濟學[M].人民郵電出版社,2004年2月版
③(美) 斯蒂格里茨,沃爾什著,黃險峰,張帆譯.經濟學[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年7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