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5-16 10:36:17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農村經濟管理職能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農村經濟的發展和農業生產率的提高,農村一部分剩余勞動力開始流向城市,一些外出打工的農民,憑借著辛勤勞動,成為了百萬富翁和企業的技術骨干。同時,隨著我國農村城鎮化進程的加快,一些外出農民開始回鄉創業,又推動了農村城鎮化和農村經濟、就業結構的變革。此外,國家加大對“三農”的投入,新農村建設突飛猛進,城鄉間的經濟發展趨于協調。
二、當前我國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重點分析
(一)如何實現城鄉經濟聯動發展
改革開放以來,伴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實踐的順利進行,我國經濟發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居民的收入水平得到顯著提高。但時,在城鄉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我國城鄉經濟的差距越來越大,出現了城鄉二元經濟現象,嚴重影響我國整體經濟的健康持續發展。當前是我國經濟增長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的關鍵時期,如何實現城鄉經濟統籌發展,促進城鄉經濟一體化,是黨和政府在進一步深化我國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必須要解決的問題。同時,我國農村經濟發展也進入“瓶頸”期,亟需進一步加強對農村經濟體制進行改革,完善農村市場經濟建設,促進要素在城鄉間自由發展,實現城鄉經濟聯動發展,以城帶鄉,推動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
(二)如何促進農民增收
在黨的十報告中,明確指出到2020年我國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農民收入倍增的宏偉目標。我國建設小康社會的重點和難點在于實現農村的小康社會。沒有農村的小康,就不可能實現真正的小康,而實現農村的小康社會的重點在于促進農民收入的增收。隨著我國農村經濟體制的改革,實行,極大地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農民的收入得到快速增長,但是總體上看,農民增長困難,城鄉的收入差距逐步擴大,嚴重影響我國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因此,在進一步推進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實踐進程中,如何拓寬農民增收渠道,多方位地實現農民收入的快速增長,是黨和政府今后農村經濟工作中的重點所在。
(三)如何轉變農村落后的生產經營模式
雖然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經濟得到快速發展,農村的生活面貌得到很到的改善,但是農村經濟發展出現減緩趨勢,其最重要的原因在于農村落后的生產經營模式。生產力是實現經濟快速發展的根本動力,是形成科學合理的生產關系的保障。目前我國大部分農村的生產力水平仍很低,屬于典型的以牛、鋤、耕為主要生產工具的自家經營消費的小農經濟生產模式,生產技術含量低。同時,農業結構單一,主要以種植業為主,沒有形成農林牧副漁一體化的多種經營模式,作物品種單一,質量低。此外,農村市場不規范,農村資料開發利用率低;當前,我國農村市場不健全、交易不規范、網絡化程度低、農產品流通市場量小,嚴重影響了農村經濟的發展,而市場的不規范,造成農村的資源開發力度低,資源浪費嚴重,無法促進農村的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實現資源的經濟價值。因此,如何轉變農村落后的生產經營模式,推動農村市場經濟建設,是進一步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重點所在。
(四)如何實現基層政府職能轉變
農村經濟的發展既要靠市場在經濟運行的基礎作用,也需要基層政府發揮其調控作用。而當前我國基層政府的種種弊端,沒有完全充當為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角色。基層政府的弊病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政府機構繁多,財政給養人員過多,使基層政府的運行成本太高,財政負擔過重,嚴重影響基礎政府財政投入到農村經濟建設的規模,最終影響農村經濟發展;二是基礎政府干部的綜合素質不高,缺乏一定的經濟管理知識,鄉鎮干部專業技能知識主要靠自學,理解不透徹,往往存在教條主義和經驗主義,對農村經濟發展產生嚴重不利的影響。三是基礎政府經濟管理職能不明確,機構設置臃腫,造成對經濟的多重管理的局面,各部門的分工不明確,因此,在涉及到責任時候各部門相互推諉,不能更好地發揮其相關經濟管理職能,其嚴重阻礙了農村經濟的發展。基礎政府職能如何由“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怎樣更好地為農民增收、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服務,是在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必須要解決的課題。
三、繼續深化我國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對策
(一)統籌城鄉經濟一體化建設,推動農村經濟的發展
城鄉分割體制不僅制約了農村經濟的發展,而且阻礙了我國城市化進程,最終不利于我國經濟的發展。因此,在統籌城鄉經濟發展,推進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過程中,要積極推動城鄉經濟一體化發展,實現城鄉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和社會平等地位,尤其要實現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為此,要從規劃入手,建立城鄉經濟一體化的相關機制,完善城鄉一體化的基礎設施,連接城鄉統一的市場,推動城鄉商品、勞務、資源的自由流動,實現城鄉經濟的聯動發展。
(二)拓寬農民收入渠道,著力多方面增加農民收入
放寬創業門檻,加強對農民創業的扶持力度,完善創業服務體系,多層次、全方位地鼓勵農民的創業;同時加快農業的現代化建設,積極支持對農產品的深加工,提高農產品的勞動附加值,增加農民的收入;大力發展鄉鎮企業,尤其是農產品加工企業,吸收農村剩余勞動力,提高農民的收益。此外,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能,保障農民在土地上的合法收益。
(三)大力發展農村經濟,促進農村生產經營模式的轉變
推進農業現代化建設,提高農業生產率,擺脫傳統的農業生產模式;積極鼓勵發展立體化農業,因地制宜,形成農林牧副漁立體化農業,多方位提高土地的收益;規范農村市場,逐步完善農村市場的管理制度,保障合法經營,推進農村市場化建設,以市場化帶動農村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促使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四)轉變基層政府職能,更好服務農村經濟發展
關鍵詞:農村經濟管理;農村審計;探討
農村經濟管理工作主要是正確處理、調解農村包括農村土地承包、流轉,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農民對集體資產的管理監督等經濟利益的關系。處理好這些關系是保證農民利益和農村集體財產利益的基礎,是推動農村經濟發展的關鍵。
1農村經濟管理的定義及任務
1.1定義
農村經濟管理是相關管理部門對農村經濟進行的有組織的管理過程,主要依據農村的經濟條件、市場條件和國家相關政策進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動。農村經濟管理的前提是以生產目標為基礎,在管理過程中對生產、分配、交換等重要信息進行計劃、決策和調控。
1.2任務
農村經濟管理的任務是圍繞農村基礎建設,在不斷發展和完善農村經濟的過程中進行的。農村經濟管理的主要目的是提高農民收入和農村經濟的綜合效益,貫徹政府在農村經濟中的主體地位和職能作用。作為相關的農村經濟管理部門要嚴格貫徹國家的政策對農村經濟進行監督和管理,以確保我國農村經濟管理的規范化和目標化。農村經濟管理,關系到農村體制改革及社會穩定團結。農村經濟管理的首要任務是對農村賬務和資產的管理,加強對農村賬務民主管理的審計;次要任務是減輕農民負擔,提高農民收入,促進農村經濟健康發展。
2農村經濟管理面臨的新形勢
首先,是經濟體制發生變化。目前農村經濟體制是統分結合和合作化雙層經營,農民是獨立的農產品的生產者,可以決定自己的經營方式,并決定自己產品與市場掛鉤。這一經濟體制調動了農民的積極性,促進了農村生產力的發展。其次,產業結構的變化。目前農村的產業結構由之前的單一結構向多向發展,鄉鎮企業應勢而生,成為農村經濟的主體。再次,經營方式的變化。目前農村生產經營方式受市場調控程度比較大,是為適應市場需求而生產。這一變化使生產由生產向流通向再生產轉化。最后,農民自身條件的變化。作為農村經濟主體的農民,正在向大規模商品經濟轉化,但是農民本身還存在著與商品生產不適應、不協調的問題。所以在經濟管理中要重視農民的決策能力的提升,注重農民勞動專業技能的科學性的提升,注重信息手段的應變能力的提升。
3農村經濟管理工作的新思路
3.1加強鄉鎮企業的經濟管理
管理體制是根據實際情況來制定的,不能一刀切,要允許各地區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經營和生產方式,并以多元型經濟結構存在。另外,經濟管理的順利進行要在政企分開的原則基礎上,政府要放權讓企業進行獨立經營和管理。企業內部要推行責任制,對經濟管理中出現的各種問題要通過法律法規和經濟手段等進行引導和解決,以保證企業沿正確方向健康發展。
3.2提高市場的組織化程度
隨著農村經濟發展,農產品的市場商品率越來越高。農村經濟管理之間需要平衡協調發展,所以產業之間,生產和交換分配之間、消費等都要保證協調和平衡。農村經濟管理在大力發展商品的同時,也要提高農產品市場組織程度,即在市場規律指導下從事供銷活動,以促進市場充分發揮其調節作用,逐漸形成以鄉鎮為中心的專業市場和農村農產品市場連接的市場銷售網絡。這樣可以保證農民在市場網絡信息的指導下確定生產和經營的產品,以及確定產品相關價格和營銷方式。
3.3積極開展經營管理咨詢
隨著社會發展,市場需求也千變萬化。農民需要適應市場需求,做好生產決定,以改進生產,獲得盈利。如果沒有經營管理咨詢,會使每個生產者冒著一定的風險進行生產,所以經營咨詢很重要。正確的經營咨詢可以使生產者根據市場需求制定正確的生產決策和計劃,在最佳方案的指導下獲得最大利益。同時,國家和政府也有以滿足社會主義生產為目的的相關政策,只要經營咨詢與國家政策結合,就可以使農產品的使用價值獲得提升,使生產和流通統一,使利益最大化。
3.4加強經濟聯合
商品經濟的發展是建立在不斷改革的農村經濟管理體制基礎上的,是以橫向經濟聯合為主線,縱向經濟聯合為輔助的組織體系。在自然經濟時代,由于社會生產力不斷提高,社會化程度和專業程度也不斷發展,所以農產品想要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獲取利益就要聯合。因為聯合可以促進生產要素和生產資料的合理組合和流動,使資源、勞動力、技術等都得到最佳利用;聯合可以取長補短,把各方優勢集合起來,以產生更大優勢作用;聯合可以使生產抓住市場需求,以取得最大的效益;聯合可以打破區域封鎖和壟斷,使農民建立與社會主義公有制相適應的生產理念,以提高社會勞動生產效率。
4結語
總之,農村經濟管理工作比較復雜,在我國農村轉型期,需要加強和創新農村經濟管理。相關管理人員要結合區域特點有針對性的制定管理制度,以強化管理職能。管理模式要轉化為核心經濟管理模式,使其既能對發生的危險事件進行管理,又能對風險事件進行預防,以確保農村經濟管理的穩定長久。要加強鄉鎮企業的經濟管理獨立性,提高市場組織程度,切實加強經營管理咨詢,使其與國家相關政策接軌,同時要加強經濟聯合,不斷提高農村經濟管理的科學性和現代化水平。
參考文獻
[1]楊小杏.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促進廣西農村經濟發展[J].廣西經濟,2010,(05).
(一)加強農經管理縣農經管理部門依據黨的十四大確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總目標,結合本縣農經專業技術力量、農村經濟發展及管理基礎等實際情況,從幾個方面拓寬市場經濟服務的渠道,取得明顯的效果。
1、政策,把關守卡,減輕農民負擔。縣經管站建立9個農民負擔監測點,發放《農民負擔監督管理手冊》和《農民負擔文件資料匯編》等資料;配合監察局依法監督管理農民負擔,針對集資攤派等項目進行專門檢查監督。
2、參與,建立健全制度,加強農村財務管理。在實行財務五統一基礎上,推行以鄉鎮為單位村會計集中辦公制度,開展以村為單位的民主理財。
3、咨詢,開展經營指導,傳授農業經濟經營管理的知識。近年來,縣農經管理部門先后組織村會計和農經管理工作者參加全國性、省、市的業務培訓學習45多人次。縣里舉辦農經管理業務培訓班,幫助鄉鎮結合村會計集體辦公日進行培訓學習。總之,通過培訓學習,提高農經管理工作者的業務水平和咨詢服務的技能。
4、保護,強化農村承包合同管理,維護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合法權益。幾年來,農經管理部門把完善農村承包合同作為深化農村改革的主要措施來抓,縣委、縣府組織各鄉、村和農民簽訂規范合同1.75萬份,逐步開展檢查兌現工作,及時調處合同糾紛,使合同履約率保持在98%左右,這樣就保護了雙方的合法權益。
5、調研,深入調查研究,總結推廣典型經驗。縣農經管理部門有計劃地對糧食生產、農民負擔和農村股份合作以及村級財務管理等方面進行調查,總結并推廣外地經驗,有明顯的成效。
(二)拓寬農經管理渠道
農經管理部門在拓寬渠道、提供服務時,也遇到不少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為:一是農經管理工作重要性仍欠高度認識,有的鄉鎮村領導對農經管理工作內容不明確或不理睬,未能發現該項工作的社會效果,一些政策措施不能落到實處;二是農經管理隊伍建設滯后,人員素質不高且配置不合理,經費不足,責權不相稱,經管工作環境條件偏差,許多業務工作難以深層次拓展;三是某些規章制度不夠健全完善,農經管理服務未能完全納入正規化的軌道,沒有形成完整的管理機制。
為此,筆者認為要相應采取措施,鞏固并擴大成果,保證服務渠道不斷拓寬、農經管理的進一步加強,以適應和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隨著農村改革的深入和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村經濟管理工作顯得越來越不可缺少,各級黨政領導都應引起足夠的重視,把它擺上重要的議事日程,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與協調。
一.國際規則的介入,對政府管理經濟的方式提出了新要求,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成為應對WTO的首要任務。
加入WTO后,我國原有的政府管理經濟職能首先受到沖擊.其原因有三:一是WTO自身規則的權威性和強制性要求占有國家部分管理權,過去完全由國家所獨立擁有的經濟權力,將日益成為國\際社會所共有.二是WTO將不斷影響政府管理決策的自主性.加入WTO后,隨著市場機制作用的擴張,國內外各種利益集團必然利用自身的經濟資源企圖介入政府管理決策,政府的自主決策能力將受到影響.三是傳統的經濟管理職能在WTO規則下暴露出明顯弊端.以政府對農村的經濟管理來說,其直接干預的方式使農民失自主經營的活力,缺乏應有的競爭能力.鑒此,轉變政府職能,改革政府管理經濟的方式,是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客觀要求,也是遵守WTO的規則,規范政府行為,提高政府工作的迫切需要."入世"在一定意義上可以說是"政府入世"。
永濟市作為農業地區,政府在管理農村經濟時,必須從事無巨細的微觀經濟活動中跳出來,讓農民自主經營、自主決策、自擔風險,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上的基礎作用.首先,要依法行政,不斷規范政府行為.政府要從直接管理經濟轉變為間接管理,要按照市場經濟規律辦事,逐步取消不合理的支持措施,為所有經營者創造公平、平等的競爭環境.從以前的“強制命令型”轉變為“管理服務型”。第二,要加大服務力度,為農村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環境,要不斷加大對農業資金的投入,努力改善農田的標準化生產;培養和發展農村經濟人隊伍,積極參與國際竟爭,要加快建立信息公開化制度,促進信息自由交換。第三,要強化政府的宏觀調控能力。強調政府轉變職能﹑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并不是說政府可以放棄農村經濟管理的權利。在某種程度上,加入WTO后政府的宏觀調控不僅不能削弱,還要更具有藝術性。國際經貿往來的種種經驗表明,誰對WTO規則學習、運用得越充分,誰在國際分工和國際競爭中就越主動。從這個意義上講,入世后政府轉變職能,肩上的擔子不是變輕了,而是更重了。
二、國際市場的擴大,對原有的經濟結構帶來了新沖擊,調整結構,實現農業產業化是現代農業發展的必由之路
加入WTO后,面對國際國內逐步融為一體的農產品市場,我們必須重新審視現有的經濟結構是否合理,要堅持面向國際市場,加快進行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以市場需求為依據興利避害,堅定不移地走農業產業化的路子,大力解放和發展農村生產力,努力打造區域農業的“航空母艦”,提高本區農業在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
(一)、發揮區域特色,做大做強優勢產業永濟市作為農業地區,在多年的發展過程中,本著“壓糧穩棉,發展經濟田”的指導思想,積極進行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已基本建成40萬畝小麥、20萬畝棉花、10萬畝蘆筍、4﹒5萬畝油料、20萬畝林果、3萬畝牧草、5萬畝蔬菜、3萬畝泡桐、2﹒5萬畝水產等九大商品基地,并建成肉雞、蘆筍、油脂、蔬菜、牧草等農產品加工龍頭企業,有力地帶動了相關產業的發展壯大。以上產業在參與國際競爭上具有一定的比較優勢。但是由于這些產業普遍存在的生產規模小、深加工能力較差、資本運營機制不夠合理等原因,其相對的產業優勢在轉化為市場優勢和經濟優勢上還存在一定困難。因此,加入WTO后,按照參與國際市場競爭應具備的基本要素,有目的、針對性地提高這些產業的競爭能力,盡快做大做強這些優勢產業,是我們亟待解決的問題。首先,要加快農產品品牌建設。目前,我市農產品品牌建設相對滯后,農民的品牌意識嚴懲缺乏,政府相關部門要積極組織對農產品品牌的審報、認定工作,加大對名牌產品的宣傳力度,實施“名牌戰略”。對已有的品牌(如粟海肉雞等)要重點加以保護,并充分發揮其品牌效應,繼續擴大其在同類產品中的市場份額,有效提高經濟效益。其次,注重強強聯合,實現規模擴張。永濟市蘆筍產業從無到有,由小變大,由弱變強,其發展壯大的經歷為我們提供了可資借鑒的經驗。目前,全市18家蘆筍加工企業聯合組建成永濟黃河蘆筍集團,年加工能力3萬噸,實現產值2﹒5億元,其它優勢產業也要成立相應的產業協會,統一組織和管理同類產品的生產、經營,努力實現資金、技術、信息等資源共享,采用集團作戰的方式,積極應對加入WTO后的嚴峻挑戰。第三,積極進行產業化開發,發揮優勢產業的整體效應,加入WTO后,要真正把區域內有特色的農產品優勢變為經濟優勢,就不能滿足于小規模下的種養加工,必須借鑒國內外先進地區的經驗,走農業產業化的發展道路。要選定區域內特色產品,建設生產基地,積極進行市場開發、加工、儲運及技術創新、產品鏈延伸,實施貿工農一體化產供銷一條龍的產業開發,在鼓勵多樣化發展基礎上,重點發展幾個主導產品,以此組建農產品加工銷售企業,利用資本市場融資,最終形成產業規模。今后,粟海集團等龍頭企業要繼續采取公司十農戶的形式,一頭連著國內外市場,一頭連著千家萬戶,實現現代農業規模經營的要求。
(二)、做好農技推廣工作,提升傳統產業國外的先進經驗及多年的實踐證明,農村經濟結構調整始終是一把開啟國際和國內市場的鑰匙。加入WTO后,面對廣泛的市場競爭,我們一方面要大力發展優勢產業,另一方面還要依靠科技進步的力量,積極發展傳統產業的“名優特新”產品,有效規避經濟結構趨同,全面提高農業產業效益。隨著市場開放的逐步擴大,國內外一些先進的農業科學技術將跨入國門,如何變科學技術為現實的生產力,關鍵是做好農技推廣工作。一是要穩定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二是要努力探索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農技推廣新路子。各級農技推廣機構服務目標要逐步由促進農產品數量增長向提高質量和效益轉變,服務形式要由單一服務向綜合服務拓展,服務內容要由以產中服務為主向產前產后服務延伸。三是鼓勵農業科技售貨員到農業生產第一線。永濟市為純農業地區,在應對WTO的過程中,必須逐步提高對農技推廣事業的投入,繼續發揮農業科技示范園的帶動作用,加強優良新品種的引進和開發,加強對現代化栽培方法、現代飼養方法、病蟲害和自然災害防治、中低產田改造、先進技術裝備和生物技術等在農業上的應用,力爭實現“精品產業”。
關鍵詞:農村;財務管理;問題;原因;對策
隨著農村經濟的不斷發展和進步,黨和國家提出對農村經濟實現大發展方向進行確立的新思想,財務管理上的工作能否得到有效的開展對于農村經濟管理體系的完善具有非常重要的影響作用。為了更好的解決農村財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農村經濟管理部門應該對會計的基礎工作進行制度上的規范,同時還要加強群眾監督以及審計監督,堵塞財務管理漏洞,這樣才能讓農村財務管理上的工作效率得到真正意義的提高。
一、農村財務管理產生問題的主要原因
(一)農村財務監督渠道不明確首先,司法機關上的監督力度不能得到有效的施展,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農村干部在工作運行管理中存在的很多貪污枉法行為,公安機關不能插手對此立案偵查,這種案件的構成與民事案件沒有任何的相關性,這就直接導致了村級干部的經濟問題成為法律規定上的空白,對此,相關管理部門也一直沒有找到一個可以對此問題進行解決的好辦法。其次,紀律檢查機關在監督上的力度沒有達到相應的標準,由于權利管理上的分層機制,村干部如果是黨員的話,紀委可以運用相應的權利對其進行查處,但如果遇到其他的情況,那么紀檢委上檢察機構就沒有與之對應的管理辦法了。最后,群眾在監督上的作用無法得到有效的實施,分散的家庭經營模式讓村民的集體觀念以及管理意識非常淡薄。許多村民在日常生活中對集體的事項基本不做關心與過問,這就導致許多集體事項無法得到有效的群眾監督,許多事物在村干部領導班子中間直接被內部消化了。
(二)農村財務管理監督透明度不高許多村級的財務管理制度缺乏公開性的透明度,導致財務在公開力度上不能達到規定的標準,有些農村雖然定期將財務收支情況進行櫥窗形式的公開,但是在公開內容上不完整,并對許多重要的公開事項進行模糊處理,這就致使群眾根本無法直接對資金的用途進行全面的了解,還有一些村會對村民關心的熱點問題進行延后性的公布處理,這也致使村民無法在問題發生時,及時行使自己的民主上的監督權利。我國經濟水平的不斷發展,致使許多村屯進行了合并和精簡,很多基層經管站會與其他部門進行聯合部署上的管理,這在很大程度上將辦公的人員進行了縮減處理,村級財務的管理職能也會被相應的削弱。
(三)農村財務問題重視程度不夠基層干部在工作過程中普遍存在管理上的問題,許多村干部的想法是對上級下達的命令進行簡單的處理就算是完成了任務。對于自身對業務管理上的作用,根本做不到積極的重視,并且許多管理人員認為村級自治不應該過多的插手流程上的問題,這種認識上的片面化,就會導致鎮村干部對于財務管理上缺乏足夠的重視。與此同時,群眾在對上級反映財務方面出現的問題時,往往也得不到及時的調查與解決,很大程度上助長了財務混亂問題的擴展,并且也會使得許多不法人員鉆了制度上的空子。農村財務管理部門在對村級賬務進行管理時,不能一貫堅持認真仔細的工作態度,對于財務收支上的票據,有時沒有進行充分的了解,就直接蓋章了事,這也是直接導致農村財務管理混亂的直接原因。財務管理工作在實施過程中許多政策與規章制度都沒有得到很好運行與貫徹,這就會直接導致許多財務上的管理人員根本無心學習,沒有全面掌握財務法規以及相關的管理制度,在工作的開展上也不能按照規章制度對業務進行處理,不能及時接納財會人員的意見與建議,造成財物管理上的舊問題沒有得到解決的同時又產生了新問題。
(四)村級財會人員隊伍不穩定,業務水平低財務管理工作對于財務人員有著嚴格的要求,財務人員的穩定性是農村財務管理規范化、制度化的根本保證。但是目前農村的財務管理人員有很多都是由村干部來確定的,在這樣的情況下,有很多的村干部在村委會和黨支部換屆的時候。會計或者是出納人員也會跟隨著換屆,從而形成了財會人員流動性大的現象。同時,農村的財會人員普遍存在著學歷低、業務素質差的現象,隊伍很不穩定,隨著農村勞動力的轉移,很多的年輕人不愿意在農村工作而外出打工,農村的財會人員找不到比較合適的人選,這樣村干部就造成了一些對于財務比較生疏的人員來擔任會計或者是出納的現象,這些財務人員是沒有經過正規的培訓,專業性不強、職業素質較差,基本是無證上崗。
二、解決問題的對策
(一)提高鄉(鎮)、村級干部對財務管理重要性的認識鄉(鎮)、村干部要端正思想,擺正態度,提高對財務管理重要性的認識。要把加強財務管理放在農村經濟管理的首要地位來抓,將財務公開和政務公開有效結合起來,加強財務管理公開透明度,利用社會監督職能,提高廣大鄉(鎮)、村干部的思想認識,從而密切干群關系、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加強農村財務管理的新途徑、新辦法,著力解決制度不健全、民主理財觀念不強的問題。
(二)整章建制,規范農村財務管理體系要進一步貫徹執行農村集體經濟“三資”管理體制,建立健全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等各項管理制度,制定村級財會人員工作守則,公開招聘村級財會人員,競聘上崗,擇優錄用。要建立和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如民主理財制度、現金管理制度、財務審批制度等,通過制度來規范財務工作。實行村會計委托服務制,將村級財務全部集中到鄉(鎮)管理中心管理,實行縣、鄉、村三級管理,重大事項的財務開支報請縣經管部門審批,日常開支報鄉(鎮)審批,從源頭上杜絕鋪張浪費,貪污、挪用等行為。
(三)提高財會人員素質要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宣傳媒介,通過召開座談會、研討會,舉辦培訓班,定期進行各級財務人員業務培訓講座,讓每個財會人員明白自己的職責所在。作為財務會計人員必須要從自身的職責出發,充分地遵守相關的會計法律法規,按照正確的程序進行會計管理工作,否則就會出現上述的問題,而且如果不及時的進行糾正,這一現象就會急劇的惡化,因此必須要重視財會人員隊伍不穩定和業務水平較低這一問題。
三、結語
通過以上的論述可以知道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開展對于農村的經濟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影響作用。這項工作能否得到有效的開展,主要依賴于各級政府重視程度,所以各級政府的管理人員應該對農村財務管理事務進行嚴格的監督與處理。與此同時,各級干部還應該對當前農村財務管理上的出現問題予以重視,積極對問題產生的原因進行分析,在分析過程中制定出科學的解決措施。只有這樣才能讓農村財務管理上的問題得到有效的解決,確保農村經濟可以穩定運行的發展。
作者:王桂文 單位:黑龍江省肇州縣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站
參考文獻:
關鍵詞:農業型地區;行政體制改革;構想
中圖分類號:F327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08)18-0178-02
近年來,三農問題越來越成為人們普遍關注的焦點問題。無論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在農村的普遍確立,還是在進行農村稅費改革后,農業的落后、農村的貧窮、農民的困苦引發了人們對基層政府行政體制改革的廣泛性思考。尤其是在農業型地區,發展農業產業、放活農村經濟、減輕農民負擔等都在客觀上要求對基層政府行政體制進行改革。因此,本文吸收借鑒了個別學者的研究成果,以農民的切身利益為根本出發點提出了在農業型地區基層政府體制改革中實行“強市、簡縣、精鄉”的戰略構想。
一、精鄉
在現行的鄉鎮體制中存在著很多問題,如機構臃腫、人浮于事、不適應經濟發展要求等。產生這樣問題的原因有很多,追究其根源就是鄉鎮的官方權力過剩。中央每立個法,鄉鎮就增設一個部門,也就增加了一項管老百姓的權力。所以,發展農村經濟、穩定農村秩序的途徑之一就是要改變鄉鎮政府的行政體制,裁撤過剩的官方權力,變官本位體制為民本位體制。
1.“精鄉”不是取消鄉級行政而是要精簡鄉級行政職能
以傳統農業為主導產業的農村地區,農民收入增長的空間小,現金收入少,建設小城鎮既無基礎也無作用,而且耗掉了本來應該用于村莊建設的資源。所以,根據消極行政原則,鄉鎮一級沒有必要建立以專業化分工為基礎的上下級一一對應的現代行政體制。這樣簡化了鄉鎮機構和相應的人員,使鄉鎮政府轉變為精簡、高效、低耗的服務型政府成為可能。
2.選擇一個較大的鄉鎮作為工商、稅務、法庭等部門設立辦公機構的地點
傳統農業型地區,工商業欠發達,一鄉一工商稅務部門既閑置資源又浪費人力成本。所以,在現代交通工具便利和通訊手段發達的今天,可在鄉鎮群落中選擇一個較大的鄉鎮設立工商、稅務、法庭等部門管理各鄉鎮的相關事務,節約成本,減少農民負擔。
3.保留為農民提供公共服務的職能部門
鄉鎮政府應該把保持社會秩序,為農民生產、生活提供必要的公共物品作為其基本職能。因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配置人才、技術、資本對小農經濟是十分不利的,所以,仍要在鄉鎮一級中保留農、林、水、衛生、教育等作為縣村之間的中介組織,以保證對鄉鎮需要公共物品的保障。
二、簡縣
建國以來,我們進行了七次行政體制改革,但每次改革都陷入了“精簡――膨脹――再精簡――再膨脹”的怪圈。縣級政府處在這個怪圈中,也是越減機構越膨脹、越減人員越多。為了實現“簡縣”的最終目標,應堅持以下兩個原則:
1.根據“精干高效”原則來設計和構造縣級機構
第一,在城市帶的農村地區,基層行政體制面對著大量復雜的專業化問題,需要有現代的以專業化分工為基礎的行政體制來處理。而根據傳統農業地區縣鄉村事務相似多于不同的實際情況,縣級政府沒有必要建立以專業化分工為基礎的現代行政體制,也就沒有必要建立與中央一一對應的行政部門。這就為“簡縣”擔供了理論和實踐上的可能性。第二,縣級政府財政收入主要依靠上級政府的撥款以及對村民的收刮,由于中央下令取消農民負擔后,縣級政府和人民的利益趨于一致,向上級爭取資源成為縣鄉兩級政府和民眾的共同目標,理由就是為本縣人民服務。而為了達成這個目標縣級政府就會下放權力給鄉村組織,提高鄉村社會的組織化水平,擴大農村經濟發展的空間,改變原來“管的太死,統的過死”的工作作風。只有這樣農戶才能有效降低生產、交易成本,縣鄉兩級政府的管理也才會高效低耗。
2.按照權責一致的原則設計和構造縣級治理體制
第一,轉變縣級政府的經濟管理職能,建立以間接手段為主的宏觀調控體系框架,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到基礎性作用。第二,縣級政府應該保留并加強能夠保障農村經濟發展的提供公共物品服務的職能部門。如農村技術服務部門和金融服務部門。使縣級政府的行政職能由收刮職能轉變為為農村經濟發展保駕護航的服務職能,變官本位體制為民本位體制,從而建設一個高效、廉政、低耗的縣級政府。
三、強市
目前,無論是實際工作者還是學界都對市級政府的去留問題給予了極大關注,說法不一。對于取消市級建制的觀點,其主要原因可歸納為:第一,市管縣的體制在省―縣中間增加了一級行政管理層次,使得信息傳遞效率降低,容易導致信息失真。第二,市管縣體制造成機構膨脹臃腫,增加了財政負擔和農民負擔,而且容易滋生。第三,從實踐上看,市管縣體制重城市輕農村,忽視農民的利益和需求。
這種思路在我國一些經濟發達的省份是適用的,實際操作上也是可行的。但中國是一個區域特點明顯不同、經濟發展差距較大的國家。即使是市與市之間、縣與縣之間,其在經濟發展、文化傳統、風俗習慣等方面都存在著差異性。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作者認為,在傳統農業型地區市一級建制不僅應該保留,而且還應該加強市一級行政部門的公共服務職能。但需要強調的是,應該逐漸改變市管縣的市縣兩級權力的行政隸屬關系,而變為法律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的關系。
1.發揮中心城市的輻射和帶動作用
由于在傳統農業型地區中,縣鄉村行政區域主要是以農業經濟為支柱型產業,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發展相對滯后。而僅依靠單一的農業經濟結構難以支撐龐大的上層建筑。表現在實際生活中就是農民生活貧困、農業發展緩慢、農村經濟落后。在市一級的行政區域中,工商業的發展要遠遠高于鄉村工商業發展的水平,經濟發展的速度也明顯快于鄉村經濟的發展。所以,應該發揮中心城市的輻射和帶動作用,使人流、物流和信息流在城鄉之間得到自由合理流動,給農業型地區注入生機和活力。而這種帶動并不是要建立在權力的所屬關系之上,而是以地緣關系為依據,帶動周圍農村地區共同發展,形成城鄉之間共同發展、互相促進、社會穩定的良好局面。
2.加強市一級行政區劃的建設,推進農業型地區城市化的進程
由于盲目建設各種開發區和政府形象工程,低價強行征用農民大量土地,近年來,各級地方政府從農民手里奪取了2萬億元土地剪刀差,失地農民高達5 000萬人,如何安置這些失業的農民呢?在一些發達市(縣)已經把一些郊區農民一律轉成城市戶口,農民身份的轉變為他們在城市尋找生存機會提供了保障。可是在落后的農業市(縣),失業農民的介入使本就飽和的城市勞動力市場供大于求,大量的城市失業人員與農民搶占有限的勞動力資源,造成了靠壓低勞動力成本的不良競爭。解決這一問題的根本途徑就是加強市級政府為經濟服務的職能,進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發展地方經濟,為城市和農村剩余勞動力提供更廣泛的就業機會,從而達到推動城市化進程的目的。
(一)留守兒童的身心健康令人心痛
由于長期與父母分離和缺乏溝通,得不到完整的家庭溫暖,生活上缺少必要的關愛,加上常受到周圍孩子的歧視、排擠和欺辱等,一些留守兒童表現出內心封閉、情感冷漠、行為孤僻等個性特征,不同程度地存在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礙。不少留守兒童情緒消極,失落自卑,行影孤單,甚至心理壓力過大,容易形成一定的人格障礙。
(二)農村留守兒童思想品德素質教育務須重視
在這里我們所提及的思想道德范圍較為廣泛,包括農村留守兒童的人生觀念、社會價值觀念、甚至包括部分法制觀念淡漠、道德失范現象增多。由于農村留守兒童缺乏父母教育引導以及陪伴,但是由于我國農村地區的自然環境以及社會經濟環境等原因,父母在此方面無法及時對子女形成有效指導。再者,由于留守兒童監護人的文化層次不高,無法對留守兒童的精神方面進行有效關懷與照顧,進而使得我國留守兒童處于畸形發展。再者由于我國部分地區學校管理以及資源整合問題的原因,導致我國農村留守兒童的思想品德教育問題沒有受到足夠的重視。正是由于沒有認識到思想品德教育的重要性,我國部分地區學校重視課程教育方面而忽視品德的培養。
(三)監督弱化,學校教育獨立難支
監督問題對于農村留守兒童而言具有重大現實意義。監督責任具有廣泛性,包括我國教育機構以及當地政府等相關部門的積極配合。但是由于一些鄉村學校的教育質量較差,校風不好,加之新的“讀書無用論”思想的影響,大部分“留守兒童”到了中學,覺得升學無望而產生厭學情緒。雖然部分留守兒童按照規定完成了國家的九年義務教育要求,但由于缺少進一步學習深造,帶來的將是不適應社會迅猛發展的要求,影響全民族整體素質的提高。一方面,大部分監護人往往對“留守兒童”要求不嚴,或缺乏文化知識,無法對孩子的學習進行監督。父母在家的檢查作業、參加家長會等對孩子最基本的學習監督職責都無人擔當。另一方面,教育是一個系統工程,學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會教育三位一體,應相互配合,協調一致。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特別是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傳媒網絡的普及,社會教育對人的影響顯得更加突出。此外打工父母的一些觀念和不良職業活動存在負面影響,由于監督力量的缺失與不足,使“留守兒童”幼小的心靈上背上了父母沉重的情緒包袱,承擔著很大精神壓力,嚴重影響他們的正常學習和健康成長。
二、淺析留守兒童問題產生的原因
(一)監護不力導致留守兒童出現許多問題
由于留守兒童父母無法在身邊進行關心以及輔導,且其他監護人文化水平不高,沒有能力為留守兒童進行教育以及生活照顧,這就使得形成留守兒童教育管理的盲區,導致留守兒童出現許多問題。
(二)缺乏親情撫慰,導致留守兒童出現心理偏差
由于不在父母身邊,情感需求得不到滿足,缺乏與父母之間深層次的感情溝通,缺失的情感容易導致留守兒童孤獨、性格孤僻,從而導致行為習慣較差,并且極易產生心理失衡、道德失范、行為失控。
(三)社會對留守兒童的關注不夠
我國尚未未形成行之有效的管理防控體系和機制。當前政府各部門以及社會對留守兒童的問題的研究仍是空白。如:學校尚未建立留守兒童檔案,相關部門對留守兒童引發的一系列問題也尚未進行政策性的思考等。農村社會教育薄弱,教育資源缺乏,教育觀念陳舊,不能有效地彌補留守兒童家庭教育關懷的不足。
三、對策分析
(一)完善我國教育制度,改善校園環境
首先,要加強對農村中寄宿學校的管理與建設工作,通過不斷優化留守兒童的校園基礎設施,為留守兒童提供住宿的便利條件。其次,要大力發揮出學校和教師的管理職能和教育功能,從多方面給予留守兒童關心,以滿足留守兒童的心理需求。并且針對留守兒童的特點,學校要更新教育理念,將健康教育、心理教育和行為規范教育納入到日常教學中,以此來彌補、疏導和改善留守兒童因缺失父母關愛對其人格健全發展產生的消極影響。
(二)進一步強化家長的監護責任
留守兒童家長及臨時監護人應切實承擔起監護孩子的責任和義務,進程務工人員應盡量與子女居住一起,若是由于客觀條件而無法與子女共同生活,則應盡量父母一方最好在家與孩子一起生活。兒童的健康成長要通過愛心教育以及家長的用心輔導。同時,對于長時間在外務工人員應更多的與子女保持聯系,使得留守兒童的親情不缺失。
(三)農村勞動力就地消化或就近轉移
要大力發展當地經濟,在國家政策指導下結合自身實際,優化農村的生產結構與模式,提高農民生產的組織化程度。并且可以通過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為突破口,推進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另外,之所以進程務工人員數量劇增,根本原因為經濟因素的影響,所以要加快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加速推進農村工業化進程,既提高了農村經濟水平,又從源頭上破解了留守兒童難題,做到發展農村經濟與解決留守兒童教育和管理相互促進。
(四)加強農村留守兒童思想品德教育教育
首先,重視親情關懷,強化家庭教育。要在思想上使父母充分認識到思想品德教育在子女教育中的重要地位,改變重物質輕精神,重智育輕德育的傳統觀念。其次,要根據留守兒童的年齡和身心發展的特點,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教育教學和社會實踐活動,使留守兒童在學習知識的同時,思想品德方面也得到培養。最后,營造健康向上的的育人環境,形成全社會關愛農村留守兒童的氛圍。發揮政府職能部門的作用,通過法律、政策和制度的不斷完善保障農民工和留守兒童的合法權益。此外,需要動員全社會都來關心幫助農村留守兒童,為提高他們的思想品德水平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不可否認,良好的外部環境可以使留守兒童免受不良風氣的影響,對他們良好思想品德的形成產生潛移默化的影響。
四、結語
關鍵詞:鄉財縣管;財政職能合理定位;鄉級財政職能“越位”
中圖分類號:F812文獻標識碼:A
從1994年開始,我國建立了帶有強烈的制度創新性質的以“分稅制”為基礎的分級財政管理體制。這一體制初步理順了中央與地方之間(主要是中央與省級之間)的財力分配關系,使得我國鄉鎮具有了完整且獨立的財權。然而,該體制仍然帶有強烈的過渡色彩,難免遺留下不少問題。其中突出的一點便是造成了基層政權所承擔的財權與事權不相匹配,財權劃分模式與事權劃分模式出現了兩相背離格局,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并加劇了基層政府的財政困難。而且伴隨著農村稅費改革的推進和農業稅的減免,縣鄉財政危機越來越表現出不斷加劇的趨勢。為建立科學規范的公共財政管理體制,幫助鄉鎮財政盡快擺脫困境,促進鄉鎮財政盡快走上良性發展之路,2002年國務院批轉財政部《關于完善省以下財政管理體制有關問題意見的通知》明確提出“要進一步加強對鄉財政的管理,約束鄉政府行為”。根據此通知,從2003年起各地紛紛開始了“鄉財縣管”的試點,在中央的推動下“鄉財縣管”改革在各地迅速鋪開。
根據財政部的關于實行“鄉財縣管”改革的文件,“鄉財縣管”是“鄉財縣管鄉用”的簡稱,它是指在鄉鎮政府管理財政的法律主體地位不變,財政資金所有權和使用權不變,鄉鎮享有的債權及負擔的債務不變的前提下,屬于鄉鎮事權范圍內的支出,仍由鄉鎮按規定程序審批。縣級財政部門在預算編制、賬戶統設、集中收付、采購統辦和票據統管等方面,對鄉鎮財政進行管理和監督,幫助鄉鎮財政提高管理水平。鄉鎮政府在縣級財政部門指導下編制本級預算、決算草案和本級預算的調整方案,組織本級預算的執行。“鄉財縣管”改革是為了配合農村稅費改革在基層財政內部推出的一項改革舉措,改革的目的是通過縣級財政部門直接管理和監督鄉鎮財政收支,規范鄉鎮的財政收支行為,強化鄉鎮依法組織收入、合理安排支出,嚴格控制鄉鎮財政供養人員的不合理膨脹,防范和化解鄉鎮債務風險,進而緩解基層財政困難、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
“鄉財縣管”后,各級地方政府權利、職能都有所變動,因此要重新定位各自的權責范圍。縣鄉兩級政府財政職能的合理定位,對改革的成效至關重要。所謂政府的財政職能合理定位,是相對于目前地方政府經濟管理職能存在的“越位”、“錯位”和“缺位”而言的,就是地方政府要不斷轉變職能,從直接參與生產經營活動,代行企業和市場職能轉向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建立和維護市場秩序,為微觀經濟主體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一、“鄉財縣管”改革后縣級財政的主要職能
縣級財政屬于農村財政的核心級次,由縣財政和縣級市財政組成。從我國的歷史看,自秦朝行郡縣制兩千余年以來,不論朝代如何興替和政府體系如何變化,縣級政府始終是最基本的一個層級。“郡縣治,天下安”,縣級政府在國家的治理中一直發揮著基礎作用。從目前看,縣級財政向全國70%以上的人口提供70%的縣域公共服務,可見縣級財政在農村公共財政體系中的地位之重要。實行“鄉財縣管”后,縣級財政的主要職能應該是:(1)提供縣域范圍內的公共產品,包括政權建設、維護本轄區治安、縣級公路、農田基礎設施、醫療衛生等;(2)與上級政府共同提供本轄區內的外溢性公共產品(如農村義務教育等)和對上級政府的有條件轉移支付進行管理并提供配套資金;(3)對鄉級財政提供財政支持,并對鄉級財政行使監督職能;(4)貫徹執行上級政府的財政政策。
二、“鄉財縣管”改革后鄉級財政的主要職能
鄉級財政由鄉財政和鎮財政組成。從1984年進行建立鄉鎮財政試點,到1985年財政部頒發《鄉(鎮)財政管理試行辦法》和正式建立鄉級財政,鄉級財政已經歷了20年的發展歷程。期間,鄉級財政在促進地方經濟發展方面起了許多積極作用,但也逐漸成為存在缺陷和問題最多的一級財政。鄉級財政問題的根源主要是較長時期內在職能定位上存在嚴重的“越位”和“缺位”,而“越位”又是導致鄉級財政能力低下以至“缺位”的關鍵原因。反思鄉級財政職能的“越位”問題,對于鄉級財政職能的正確定位和現階段的農村公共財政體系建設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當然,在農村稅費改革前后,鄉級財政的職能范圍已經有了不小的變化。農村稅費改革以前,鄉級財政職能“越位”問題相當突出,主要表現在:(1)農村義務教育屬于全國性公共產品,本應由較高層次的政府提供,但實際一直由最基層的鄉級財政承擔,這不僅使其本身不堪重負,也嚴重影響了農村義務教育的發展;(2)民兵訓練屬國防職能范圍,也是典型的全國性公共產品,鄉鎮政府可按屬地原則承擔相應的組織管理職能,但不應負擔其經費供給。鄉級財政承擔民兵訓練經費更是明顯的職能“越位”;(3)轄區內道路交通、治安、醫療衛生等項目屬于地方性公共產品,應由縣鄉兩級政府共同提供,但縣級政府往往憑借其強勢地位把過多的責任壓在鄉鎮一級;(4)在政企分開的原則下,招商引資,甚至投資辦企業之類的事務,本不屬于政府的公共職責,但一些上級政府部門往往把它作為對鄉鎮進行政績考核的重要指標。在錯誤政績觀的驅使下,鄉級政府投資辦企業的情況較為普遍,不少鄉鎮因此而欠下巨額債務。可以說,稅費改革以前,鄉級財政運行困難,淪為“吃飯財政”,甚至連“吃飯”都難以滿足,以及大量的制度外收費、違規債務的出現,都與鄉級財政職責壓力過重有關。稅費改革過程中,隨著“三提五統”、農業特產稅和農業稅的相繼取消,對一些明顯不屬于鄉級財政的事權進行了較大程度的分流改革。例如,對農村教育、計劃生育、優撫、民兵訓練、鄉村道路建設等外部性公共產品和跨鄉鎮公共產品的支出責任已全部或部分上移至其他財政級次;對屬于村級自治范圍內的公益事業,要求通過“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程序在村級范圍內自行解決;原來由財政提供經費的經營性事業單位逐步與財政脫鉤等。
農村稅改后,隨著鄉鎮資金自籌制度的取消,鄉鎮財政的收入來源主要依靠上級財政的轉移支付與本級財政稅收的按比例分成。其收入來源只能基本維持鄉鎮機構及工作人員“吃飯”供給。加之教育、民政、優撫、計生等上級轉移支付資金與鄉鎮機關的人員工資等已由縣財政統一直撥或直發,鄉鎮財政作為一級獨立核算的財政實體,已基本喪失了獨立性,其職能職責也由“實”到“虛”發生了質的變化。
實行“鄉財縣管”,必須進一步轉變鄉鎮政府財政職能。鄉鎮財政應當適應新形勢,推進職能轉變,將工作重心轉移到鄉鎮財政收支監管、涉農補助資金管理以及面向農民的服務上。總體思路是“轉換鄉鎮財政職能,調整縣鄉財政體制,控制鄉鎮政府債務,強化財政監督職能”,更好地適應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需要。根據各地鄉鎮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實際,稅費改革后,特別是國家免征農業稅、農業特產稅后,鄉鎮財政應由過去收入征稅型向財政資金的管理、監督、服務型轉變。鄉鎮級單位的會計集中核算、村財鄉管、涉農專項資金管理以及國家對農民的直接補助項目兌付都成為鄉鎮財政管理監督服務的重要內容,鄉鎮財政仍承擔和發揮著其他機構不能替代的作用。因此,在新的形勢下,鄉鎮財政職能必須隨著鄉鎮政府職能的轉變而轉變,鄉鎮財政的職能應界定為服務、管理和監督,由過去注重征管向注重服務監督轉換,即貫徹落實國家惠農政策,管好財政涉農資金,做好鄉鎮和村級財政財務管理,維護基層政權組織的正常運轉,監督鄉鎮政府預算單位的收支,以農為本,服務鄉鎮,服務農民,服務農村。具體承擔的主要職責應包括以下方面:(1)宣傳國家財政政策,確保財政法律、法規在廣大鄉鎮農村的貫徹執行;(2)負責鄉鎮預算編制、預算管理,對鄉鎮財政供養人員實施動態監管,及時向縣級財政反饋人員變動信息;(3)監督管理鄉鎮單位財務收支活動,保證基層政權的正常運轉;(4)服務農村村級組織,開展村財鄉管業務;(5)對鄉鎮各類專項資金,如扶貧、救災、教育、計生、天然林保護、以工代賑、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等使用情況進行監督;(6)對鄉鎮單位的資產、債權債務實施監督、管理,并接受縣財政委托對上劃縣級管理單位的資產、財務實施監管;(7)管理鄉鎮非稅收入、各種財政性票據,監督國家收費政策和“收支兩條線”規定在鄉鎮的貫徹落實;(8)負責村組干部工資兌現、農村五保戶等優撫對象救助金的發放以及農村合作醫療等社會保障資金的管理。從我們上面的分析來看,實行“鄉財縣管”有助于將鄉財政職能從原有的發展鄉村經濟、組織財政收入為重點轉移到服務、監督為重點;換言之,實行“鄉財縣管”改革,關鍵是要轉變鄉鎮政府的職能。
(作者單位:1.河北經貿大學財稅學院;2.河北省財政廳)
參考文獻:
[1]“農村稅費改革與農村公共財政體系建設”課題組.農村稅費改革與農村公共財政體系建設[J].經濟研究參考,20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