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4-01 10: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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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作為貿易大國,對外貿易發展必然會涉及有關綠色貿易壁壘的問題。事實上,綠色貿易壁壘已影響到我國對外貿易的發展。因此本文在介紹綠色貿易壁壘的基礎上,探討了我國如何應對綠色貿易壁壘的對策措施。
一、綠色貿易壁壘概述
所謂綠色貿易壁壘,也稱綠色壁壘,是指在國際貿易活動中,一國以保護環境為由而制定的一系列環境
貿易措施,使得外國產品無法進口或進口時受到一定限制,從而達到保護本國產品和市場的目的。由于發達國家的產品科技含量和公眾的環境意識普遍較高,他們對環境標準的要求非常嚴格,不僅要求末端產品符合環保要求,而且規定從產品的研制、開發、生產、包裝、運輸、使用、自我表現再利用等整個過程均需符合環保要求。
其表現形式有:1.綠色關稅和市場準人。發達國家以保護環境為名,對一些污染環境,影響生態的進口產品課以進口附加稅,或限制、禁止其進口,甚至實行貿易制裁。2.綠色技術標準。發達國家的科技水平較高,處于技術壟斷地位。他們在保護環境的名義下,通過立法手段,制定嚴格的強制性環保技術標準,限制國外商品進口。這些標準都是根據發達國家生產和技術水平制定的,對于發達國家來說,是可以達到的,但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是很難達到的。3.綠色環境標志。環境標志也稱綠色標志、生態標志。它由政府管理部門或民間團體按照嚴格的程序和環境標準頒發給廠商,附印于產品及包裝上,向消費者表明:該產品從研制、開發、生產到使用直至回收利用的整個過程均符合生態和環境保護要求。4.綠色包裝制度。綠色包裝是減少廢物,用后易于回收再用或再生,易于自然分解,又不污染環境的包裝,流行于發達國家。5.綠色衛生檢疫制度。基于保護環境與生態資源,確保人類和動植物免受污染物、毒素、微生物、添加劑等的影響,許多國家,特別是發達國家制定了嚴格的環境與技術標準。6.綠色補貼。為了保護環境和資源,有必要將環境和資源費用計算在成本之內,使環境和資源成本內在化。
我國之所以頻頻遭遇綠色貿易壁壘,既由于綠色壁壘所依存的國際法律依據本身的缺陷和發達國家利用這些缺陷給發展中國家在貿易出口中制造的障礙,又由于我國自身在促進貿易與環境協調發展實際工作中存在不足,導致我國經常遭遇別國的綠色貿易壁壘,因此,應盡快出臺一系列應對措施。
二、我國應對綠色貿易壁壘的對策分析
(一)實施出口可持續發展戰略
綠色貿易壁壘的出現體現了人類社會追求可持續發展目標的要求,面對正當的綠色貿易壁壘我們只能主動適應:一是樹立可持續發展觀念,協調對外開放與環境保護兩項基本國策;二是樹立環境競爭力意識把提高環境質量作為提高出口競爭力的重要手段三是國家應實施扶持綠色產業的政策措施.給予綠色產業以優惠政策:四是企業應把開發綠色產品作為優化出13產品結構的重要舉措。
(二)建立綠色貿易壁壘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
綠色貿易壁壘具有發展變化的動態特征,我們應密切注意國外綠色貿易壁壘的發展動向,搜集各國環境限制法規和環境標準,研究主要貿易伙伴的技術法規體系標準體系和認證體系:同時.充分利用wT0規定的各國技術陛貿易壁壘信息通報與咨詢制度獲得有關信息。成功應對綠色貿易壁壘的關鍵在于能否獲得并利用相關的信息.而這又有賴于綠色貿易壁壘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的建立和完善。
(三)積極參與國際產業結構調整
目前我國的產業結構缺乏競爭力導致我們屢遇綠色貿易壁壘。我國要在全球化浪潮中占有一席之地.必須加大產業結構調整的力度.以信息技術、生物技術、新能源與新材料.環境技術等高新技術為基礎.對傳統經濟結構進行調整。并充分考慮環境因素的影響.提高經濟的環境友好水平。
(四)實施標準化戰略,積極開展國際認證工作
國際標準反映了國際上普遍達到的先進的科學技術水平得到各國的同.是處理國際糾紛的重要基礎。目前.發達國家的國際標準采用率已達80%甚至90%以上,而我國國家標準只有4O%左右采用了國際標準.與發達國家之間有很大差距”。國際IS014000認證和環境標志認證是企業進入國際市場和沖破綠色貿易壁壘的“綠色通行證”.通過國際認證的企業和產品.相當于獲得了進入別國市場的鑰匙。因此,我國企業必須高度重視并積極開展國際認證工作.盡快與國際慣例接軌.建立健全環境管理體系。(五)改革環保管理體制,促使環境成本內部化
實現環境成本內部化是深化環境保護和針對貿易與環境新問題的重要措施。在經濟發展中可以采用經濟激勵手段為主的多樣化的環保調節手段.促使環境成本內部化.變末端治理為前端預防.從而免受綠色貿易壁壘之限。在進出口貿易中.逐步建立禁止進口、征收環境稅補貼和反補貼等選擇性激勵機制,克服國
內外企業“搭便車”行為。
(六)實施多元化戰略.提高對市場環境的應變能力
發達國家對進口產品的綠色技術標準、包裝標簽、動植物的衛生檢疫、環保等方面的規定過于復雜苛刻.我們可以實施貿易對象國的轉移.以此避開綠色貿易壁壘。我國企業應在鞏固現有市場的基礎之上,實施市場多元化戰略.在一定程度上削弱綠色貿易壁壘對我國出口市場準入的限制。此外.我國出口企業還可以力爭在海外直接設廠.把投資的重點定位在經濟一體化的區域和產品出口的主要市場.就地生產、就地銷售.實現直接跨越綠色貿易壁壘。
(七)利用貿易救濟措施抵制不正當的綠色貿易壁壘
對于不正當的綠色貿易壁壘.我們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以WTO/TBT或SPS等協議依據.建立綠色貿易壁壘調查機制.借助法律技術.貿易等方面的專家力量進行調查取證.必要時申請商務部對進口成員方實施的綠色貿易壁壘進行立案調查。同時,要充分利用WTO多邊貿易體系的談判機制和對發展中國家特殊照顧的規定.向有關國家和國際機構提出交涉或申訴,遏制環保例外權”被濫用,防止貿易保護主義者動輒實施不正當的綠色貿易壁壘。
(八)積極開展環境外交,力爭制定公平合理的貿易與環境新規則
我國應和廣大發展中國家加強合作.使國際環境規則的制定充分考慮發展中國家的實際情況,符合發展中國家的合理要求;應積極參與WTO關于環境方面的貿易規則的修改制定工作以及國際環境公約和國際多邊協定中環境條款的談判.為我國企業開展國際經貿活動爭取主動權。
參考文獻:
[1]趙偉,嚴建苗,沈瑤.國際貿易理論政策與現實問題[M].大連: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4.
【論文關鍵詞】 綠色壁壘紡織品影響對策
一、綠色貿易壁壘的產生及其兩面性 1.綠色貿易壁壘的產生及法律依據 (1)綠色壁壘的產生。綠色壁壘又稱環境壁壘,它產生于20世紀80年代后期,20世紀90年代開始興起,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生產力水平的不斷提高,人類在最大限度的滿足自身物質、文化需要的同時,也使得世界各個角落都面臨著日益嚴重的生態危機。于是出于保護生態環境和人類安全問題的需要,就出現了綠色壁壘,與此同時,消費者環境意識的提高和全球綠色消費運動的興起也促進了綠色壁壘的發展,近幾年來綠色貿易壁壘日益盛行。
(2)綠色壁壘的法律依據。綠色壁壘在法律上的依據,可追溯至1947年《關稅及貿易總協定》(后被《關貿總協定1994》代替)其第20條。該條款賦予WTO成員國以“環保例外權”,即各成員有權以“保障人民,動植物生命健康”或“有效保護可能用竭的天然資源”為理由,而采取限制貿易的措施,這正是綠色壁壘存在的依據。以該條款為基礎,1994年《技術貿易壁壘協議》和《衛生與植物檢疫措施協議》都賦予各國為保護環境而采取措施的合法性。
2.綠色貿易壁壘的兩面性
(1)可持續發展。實施正當綠色壁壘的進口國,是出于保護人類健康或生態環境的動機。正當的綠色壁壘反映了各國對環保的普遍重視,是世界貿易可持續發展的需要,是人類社會走向文明和進步的標志。我們要想在激烈的國際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就必須“苦練內功”,提高貿易領域的環保水平以適應它。發達國家動輒設置不正當的綠色壁壘以排斥發展中國家的產品,掩蓋模糊了綠色壁壘固有的正當、合理的一面。該辯證的看待綠色壁壘,善于利用正當的綠色壁壘,從而在國際貿易中掌握主動。
(2)貿易保護主義。實施不正當綠色壁壘的進口國,是指進口國借環境保護之名,行貿易保護之實,其抬高本國環保標準實際上是為了構筑阻擋外國產品進入本國市場的障礙。其行為主要有兩種表現:其一,對特定國家的相同產品給予歧視性待遇。其二,對國內產品與國外產品實行雙重標準。因此,我們必須提高貿易領域的環保水平以適應它。
二、綠色壁壘對我國紡織品貿易的影響 我國紡織品出口貿易的發展一直受到國際紡織品貿易體制的嚴重制約,配額品種不斷增多,且配額品種的設置主要是針對我國出口的強項。加入WTO后五年的過渡期即將結束,根據世界貿易組織紡織品、服裝貿易領域的一體化待遇,其中包括美國、歐盟、加拿大、土耳其等設立配額限制的國家和地區分別對我國出口的部分類別的紡織品及服裝產品取消配額限制。當然,國內現行的外貿體制、出口產品結構、產品質量等問題也影響我國紡織品及服裝出口的發展。
但主要表現有兩個方面:一是市場準入,二是競爭力。
1.對市場準入的影響 “綠色壁壘”限制了不符合生態環境保護要求的紡織品及服裝進入市場,特別是發達國家憑借其雄厚經濟實力和先進技術優勢,通過國內立法或特定區域性環境標準,限制別國產品的進入。目前,發達國家對不符下列合標準的產品限制進入市場:PH值、甲醛含量、偶氮燃料、顏色堅牢度、重金屬殘留物、農藥殘留物、防霉變物質、防靜電劑等。我國紡織品或服裝由于重金屬殘留物超過標準,或因未取得環境標志等原因,被限制進入市場的情況也很多。
2.對競爭力的影響 “綠色壁壘”在很多場合下,并不表現對產品市場準入的直接限制,而是通過環境標準的設置或提高原有環境標準,從而提高產品成本,削弱產品的國際競爭力。據報道,深圳出口下滑其中的一個原因就是企業對非關稅技術壁壘形式估計不足。這種非關稅技術壁壘已讓深圳企業嘗到苦頭。
另一方面,技術壁壘的制定者也為其本國企業找到了賺錢機會,如一家深圳制衣廠反映,歐盟進口商要求出口產品必須使用歐盟國家生產的“環保染料”。與市場準入相比,“綠色壁壘”對產品競爭力的影響更為廣泛和深刻。因為受某種環境標準制約而影響市場準入的產品,往往是具體的、個別的,而因“綠色壁壘”而涉及到產品競爭力的卻是普遍的 、經常的。 3.給紡織品出口帶來的不利影響 環保問題一直是我們的薄弱環節,與周邊地區相比,我國紡織企業在Oeko-Tex Standard 100認證方面顯得較為落后,這成為我國紡織品出口的障礙,中國每年的紡織品出口量,2005年據中方的統計是110億,而美國方面由于加入了經香港轉外銷的數量,統計為136億。顯然,紡織品作為中國對美國出口的重要產品,在外貿出口上占非常重要的地位。但是美國特殊保障的門檻一設立,紡織品出口已大幅下降。
三、應對我國紡織品綠色貿易壁壘的對策建議
1.走可持續發展的紡織業之路 對工商企業來說,可持續發展意味著采取滿足當前企業及其利益關系者需要的工商策略和活動。同時,保護使之持續并增加未來所需要的人力資源和自然資源。概念的實質放在工商企業的特殊利益領域及其關注上,也意識到經濟發展須滿足工商企業及其利益關系者的需求,還強調了企業經濟活動對人及自然資源(包括固定資本和金融資本)的依賴,并強調指出經濟活動不應使自然和人類資源受到不可彌補的退化或毀滅,紡織品將來出口的趨勢一定是可持續性的。
2.轉變觀念,提高紡織企業的環境意識 在我國,人們的環境保護意識已有很大提高.但對與貿易有關的環境問題,認識還較差.例如,近年來,隨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的進程,出現了一般宣傳WTO熱.許多專家、學者和政府官員出書、寫文章、做報告介紹WTO知識,研究入世對我國社會經濟和產業部門的影響和對策.然而,其中很少涉及貿易與環境問題的內容.此外,我們有些企業在擴大投資時,往往優先考慮用于擴大生產經營,很少會考慮用于改善環境的目的.原因是環境投資和產品競爭力的關系有兩重性.從長遠來說,環境投資可以提高產品競爭力,但在短期內特別是投資初期,卻有可能削弱產品競爭力.
關鍵詞:綠色貿易壁壘國際貿易農產品
一、綠色貿易壁壘的背景
隨著世界經濟的迅猛發展,帶來了諸如資源短缺、環境污染、臭氧層被破壞、全球氣候變暖、生態失衡等一系列世界性環境惡化問題,以及環境污染對食物的危害等,使人類認識到環境污染、自然生態系統失衡,最終將危及人類自身的生存和發展。許多國際環境公約對以往國際貿易中忽視的環境問題也進行了規范,增加了貿易在內的制裁條款。
綠色壁壘是指那些為了保護生態環境而直接或間接采取的限制甚至禁止貿易的措施。通常,綠色壁壘應由進出口國為保護本國生態環境和公眾健康而設置的各種環境保護措施、法規標準等,是對進出口貿易產生影響的一種技術性貿易壁壘。
二、綠色貿易壁對國際貿易的影響
發達國家基于自身的利益,屢屢打著環保的旗號,采取單方面的貿易措施,限制外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產品的進口,頻頻引發雙邊或多邊貿易摩擦與糾紛。
綠色貿易壁壘對進出口的影響取決于它的設立國家及其水平,因此,綠色貿易壁壘對進出口的影響既有正面的,也有負面的。
(一)對國際貿易發展的影響
綠色壁壘是調節進出口貿易的重要杠桿。綠色壁壘措施在調節貿易方面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日趨增多和復雜的綠色壁壘措施正在對國際貿易產生越來越大的影響,成為各方關注的重點。通過建立綠色壁壘體系來調節貿易進出口,已經迫在眉睫。綠色壁壘和其他貿易壁壘一樣,會對國際貿易的發展起到阻礙作用。設置綠色壁壘之后,受限產品的國際貿易額減少。
但是綠色貿易壁壘也可以促進進出口貿易的發展,為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新產品的國際貿易發展創造了條件。通過建立綠色貿易壁壘,可以促使企業提高科技水平和環境標準,降低污染排放,從而有助于增強國際競爭力。
(二)對進口國的影響
綠色壁壘和其他貿易壁壘一樣,起到限制進口,引起進口國國內市場價格上漲和保護本國的市場和生產的作用。由于有污染的產品被綠色壁壘阻于國門之外,進口國消費者享受到更加健康、安全、清潔的產品,但由于產品價格上升,進口國的消費者必須以更高的價格購買所需的商品,而有關廠商卻從中獲得高額利潤。另外,環保標準的國別差異導致一些發達國家將其有毒有害難以維持的印染、漂洗行業轉移到環保要求較低的發展中國家進行生產,這種不公平現象加劇了發展中國家的困境,使之進入污染不斷加重、貿易利益不斷減少的惡性循環中。
(三)對出口國的影響
綠色壁壘對出口國不同的生產廠商的影響是有所不同的。對于及時改用清潔生產技術、生產綠色產品的生產廠商,其在市場上處于有利的地位,綠色壁壘阻礙了國內許多廠商的出口,競爭對手銳減,出口市場廣闊,而且國際市場上綠色產品價格上升,更使得生產綠色產品的廠商能夠補償由于采用清潔生產技術而增加的成本。對于不能及時改用清潔生產技術,依舊采用舊的有污染的生產技術進行生產的廠商,其境況將嚴重惡化。國內該類產品供給大大多于需求,短期內產品積壓,使得價格下跌,產量減少。
(四)對我國的影響
近年來,我國對外貿易正面臨越來越多來自于發達國家甚至發展中國家的綠色貿易壁壘的挑戰。總體來說,綠色貿易壁壘對我國出口市場份額、貿易機會、企業和商品信譽等方面都產生了不利影響,導致國外消費者對我國部分產品尤其是農產品食品信心下降,對我國出口造成長期的負面影響。具體地說,綠色貿易壁壘對我國對外貿易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如下幾方面:
1.產品出口的市場范圍
我國目前的主要出口方向仍然是日本、美國、東南亞、歐盟、韓國等國家,而這些國家(或地區)多數是環保主義倡導者和擁護者,也是綠色貿易壁壘的發源地。我國出口商品的市場銷路極易受綠色貿易壁壘的影響。從產品的出口增長速度來看,由于我國的出口市場相對單一、固定,一旦目前的市場銷路受到影響,出口的增長速度必然有所下降,尤其是在一些發達國家專門針對我國的某些商品設置綠色貿易壁壘的情況下,如不及時采取對策,就會影響到整個產業的發展。
2.企業的出口成本和出口效益
由于綠色貿易壁壘多數是以環境標準和標志的形式出現,要想實現其環境標準、獲取其環境標志,就必須投入大量的資金和人力進行技術改造,改善環境質量,使企業出口產品的成本大幅度上升,價格優勢削弱,喪失了國際市場競爭力。比如一次性打火機出口,歐盟就提出一個CR法案,完全的技術壁壘,限制進口的一次性打火機必須安裝安全閥來避免兒童不慎使用的時候的安全性,這一點就給國內的一次性打火機生產廠家就帶來了難題,涉及到了技術和成本的問題。
3.從我國的對外貿易關系
由于遭遇了越來越多的綠色貿易壁壘,我國與主要貿易伙伴國之間的貿易摩擦不斷,稍有處理不當,就會影響到雙邊或多邊貿易關系,因此,必須恰當處理綠色貿易壁壘對我國對外貿易產生的沖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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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綠色壁壘,貿易保護,WTO規則
在國際市場行走的中國企業,有一個共同感覺:中國產品出口,面對兩道必須突破的關隘,一是“反傾銷”,一是“綠色壁壘”。從發展形勢看,“綠色壁壘”對中國產品出口的制約已經遠遠超過“反傾銷”,成為國貨走出國門的最大阻力,對更多準備“走出去”的企業而言,突破這道關隘,首先必須對綠色壁壘有著充分的認識。那么什么是綠色壁壘呢?所謂綠色壁壘(GreenBarriers,簡稱GBs),也稱為環境貿易壁壘(EnvironmentalTradeBarriers,簡稱ETBs),是指為保護生態環境而直接或間接采取的限制甚至禁止貿易的措施。綠色壁壘通常是進出口國為保護本國生態環境和公眾健康而設置的各種保護措施、法規和標準等,也是對進出口貿易產生影響的一種技術性貿易壁壘。它是國際貿易中的一種以保護有限資源、環境和人類健康為名,通過蓄意制定一系列苛刻的、高于國際公認或絕大多數國家不能接受的環保標準,限制或禁止外國商品的進口,從而達到貿易保護目的而設置的貿易壁壘。
目前,國際上經常使用的綠色壁壘主要有:第一,“綠色關稅”,又稱環境進口附加稅,是指以保護環境為理由,對某些進口產品除征收一般關稅外,再加征環境稅。第二,“綠色技術標準”,以保護環境的名義,通過立法手段制定苛刻的強制性環保技術標準,限制或禁止外國商品進口。第三,“綠色檢疫”,某些國家制定嚴格的衛生檢疫標準,對商品中農藥殘留量、放射性物質殘留量、重金屬含量等要求十分嚴格,限制或禁止外國產品的進口[1].第四,強制性措施,一般是以進口產品的生產制造環境、方法、過程等不符合本國環境要求為理由,強行禁止某些產品進口。第五,環境貿易制裁,即一國以另一國違反國際環境條約為理由采取的強制性進口限制措施。第六,環境許可證制度、環境配額等其他形式。其限制的又多是發展中國家的主要出口產品,如初級產品、粗加工產品和勞動密集型產品,客觀上保護了發達國家利益,給發展中國家的出口貿易增加了難度。
WTO建立了一整套多邊貿易規則,在國際經貿活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經過多輪談判,WTO成員的關稅被大幅度削減,傳統的配額、許可證等數量限制手段也受到約束。在這種情況下,發達國家越來越采用反傾銷、反補貼、技術標準、環保標準等新興的非關稅壁壘,對本國的產業進行保護。其中,以環保標準為內容的綠色壁壘更是漸受矚目[2].本文將從綠色壁壘的成因和特點出發,對其進行分析。
一、綠色壁壘的成因
綠色壁壘是新貿易保護主義和環保運動結合的產物,其形成有深刻的歷史背景和現實原因。
(一)可持續發展道路的選擇引發了全球性的環境保護運動,是綠色壁壘產生的思想根源。工業革命以來,世界經濟和科技得到了迅猛的發展,但與此同時,全球生態環境卻日益惡化,嚴重威脅著人類的生存和發展。面對工業化帶來的酸雨、荒漠化、氣候變暖等日益嚴重的全球性環境問題,人類逐步認識到,現代社會經濟的發展應建立在生態環境良性循環的基礎上,使人、自然、社會重新結合成有機和諧的統一體。于是各國政府紛紛制定了關于環境和貿易的法律法規,并在此基礎上形成了限制和約束國際貿易的合法的壁壘,綠色壁壘正是順應國際貿易生態化的潮流而產生的。
(二)人們消費觀念的更新,對綠色產品需求的擴大,是綠色壁壘形成的內在原因。人們在解決了溫飽問題后,開始注重生活的質量,對各種綠色食品、生態能源、無污染產品等綠色消費的比例不斷增加。與這種變化相一致,發達國家出現了許多綠色環保組織,要求政府在經濟發展和貿易談判中更注重環境問題,他們經常采取激烈措施向WTO、IMF等國際經濟組織施壓,要求制定全球統一的人道的綠色的貿易規則。在歐洲一些國家,代表環保組織的綠黨開始執政,制定了較高的環保標準和嚴格的執行措施,形成了各種綠色貿易壁壘。1999年西雅圖舉行的WTO部長會議由于包括環保組織的各種“反全球化”運動的組織的抵制無果而終,反映了環境標準進入多邊貿易體制以不可避免。因此,在多哈舉行的WTO部長理事會經過談判達成一致,同意啟動貿易與環境問題的談判。
(三)各國技術水平、經濟實力和國家利益的差異,是綠色壁壘產生的客觀原因。盡管人們都認同可持續發展的理念,但在如何實現上卻不盡相同。發達國家由于經濟發展水平和環保技術水平較高,其環保要求和標準也較高。發展中國家由于資金和技術上的限制,根本無法達到發達國家的環保要求,這在客觀上造成了綠色壁壘。加上由于世界商品種類繁多,生產過程和標準五花八門,制定同意的全球環保標準難度極大,各國紛紛基于國家利益的考慮制定各自的環保標準,導致綠色認證和執行體系千差萬別,間接對他國產品造成了歧視,形成了新的綠色壁壘。
(四)發達國家貿易保護主義的抬頭和WTO規則體系的漏洞,是綠色壁壘產生的根本原因。近年來,由于經濟增長緩慢、失業壓力增加、優勢產業空心化等影響,使發達國家的貿易保護主義重新抬頭。一方面,發達國家大力倡導自由貿易理論,在WTO框架內,打開其他國家的服務貿易市場,統一全球知識產權保護法規,嚴格執法程序,為其具有優勢的服務貿易和知識經濟提供發展空間;另一方面,發達國家在不具優勢的領域,采取新貿易保護主義措施。針對發展中國家勞動力成本低的特點,他們經常進行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征收高額的稅收,削減其競爭的價格優勢。在市場準入方面,他們高筑環境和技術壁壘,大力提倡綠色貿易,為發展中國家的出口產品設置不能達到的標準。由于WTO有關綠色貿易的條款,主要散見于GATT規則第20條、《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動植物檢驗檢疫措施協定》、《農產品貿易協定》、《補貼與反補貼協定》、《服務貿易總協定》第14條等規則中,而且規定比較模糊,使爭端常常無法可依,許多案件依靠專家組的解釋,這些法律的漏洞使綠色壁壘大行其道。
二、綠色壁壘的特點
虛假性綠色貿易壁壘一般都打著保護地球生態環境與人類健康的幌子,貌似合理,實則是限制進口的不合理的制造貿易障礙、貿易保護主義行為。
不平衡性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發展狀況已呈現極大的不平衡性。而發達國家無視發展中國家的現實情況,以其先進的技術、雄厚的資金提出過高標準,把發展的不平衡導入國際貿易領域,引致更多的不平衡。發達國家甚至提出遠高于國內標準的標準,搞雙重標準,這更加劇了不平衡性。
廣泛性綠色保護的內容非常廣泛,不僅涉及資源環境與人類健康有關商品的生產、銷售方面的規定和限制,而且對那些需要達到一定安全、衛生、防污等標準的工業制成品亦提出過高要求。這些綠色保護措施,還具有不確定性和可塑性,在具體實施時容易受發達國家的刁難和抵制。對生產技術水平較低的發展中國家來說,涉及面就更大更深。
堅固性綠色貿易壁壘抓住人們高消費時關注生態環境的心理,根據本國市場和消費者的情況超高標準制定,先人為主,制造進口品的消費障礙,具有堅固的限制進口的堡壘作用。
隱蔽性種種綠色貿易壁壘借環境保護之名,隱蔽于具體的貿易法規規定、國際公約的執行過程之中,使出口方往往難以預見具體的內容及其變化,難以適從。
較強的技術性即對產品的生產、使用、消費和處理過程的鑒定都包括較多的技術性成分。
較大的靈活性由于各國的環保標準不統一,可選擇的余地大。
一定的歧視性有些國家往往根據自身與其他各國的具體貿易狀況采取不同的手段使國民待遇原則受到扭曲。
影響的嚴重性綠色壁壘一旦生效,其效應較之關稅壁壘往往有過之而無不及。而且這種措施容易從一個國家擴散到多個國家,產生連鎖反應。
爭議性大由于涉及面廣,標準又不統一,隱蔽性與合法性相互交織,往往容易產生分歧,難以協調。
三、綠色壁壘的表現形式
綠色貿易壁壘主要包括國際和區域性的環保公約、國別環保法規和標準、檢驗和檢疫要求、包裝與標簽要求、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和環境標志等自愿性措施、生產和加工方法及環境成本內在化要求等。目前與環境密切相關的綠色貿易壁壘措施主要有環境標志、生態(或綠色)包裝、環境技術標準以及綠色衛生檢疫制度等。其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國際或區域性環境保護公約。目前國際社會已制定了150多個環境與資源保護公約。如《保護臭氧層維也納公約》、《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塞爾公約》、《瀕危野生動植物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等。
2、國別環保法規。國別環保法規是指主要發達國家在空氣污染防治、廢棄物污染防治、化學品管理、農藥管理、自然資源和動植物保護等方面制定的法律法規。這些法律法規涉及許多產品的技術法規和技術標準,如食品農藥殘留標準、紡織品環境標準等。
3、綠色標志制度。綠色環境標志是一種由專門機構頒發的證明產品達到環境標準的一種圖形標志。標志獲得者可以把標志印在或貼在產品或其包裝上,表示該產品不僅質量符合標準,而且在生產、使用、消費、使用后處理的各個環節都符合環保要求。
4、綠色包裝制度。綠色包裝是指能節約資源,減少廢棄物,用后易于回收再生或再利用,易于自然分解,不污染環境的包裝,如可再生回收再循環包裝、多功能包裝、以紙代塑包裝等。
5、綠色衛生檢疫制度。綠色衛生檢疫是指對進口產品是否符合安全衛生標準進行的檢測。重點是對涉及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的農藥殘留量、放射性殘留量、重金屬含量等進行的檢測。如美國的《食品、藥品、化妝品法》、《公共衛生服務法》;日本的《食品衛生法》、《植物防疫法》等都對強制性檢驗檢疫提出了具體要求。
四、綠色壁壘在WTO中的法律依據
WTO關于綠色壁壘的規定主要體現在如下協議中:
1、綠色壁壘在法律上的依據,可以追溯至1947年的《關稅及貿易總協定》(后被《關貿總協定1994》所代替)?!蛾P貿總協定1994》第20條“一般例外”條款規定:“在遵守關于此類措施的實施不在情形相同的國家之間構成任意或不合理歧視的手段或構成對國際貿易的變相限制的要求前提下,本協定的任何規定不得解釋為阻止締約方采取或實施一下措施:……(b)為保障人民、動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措施;……(g)與國內限制生產與消費的措施相結合,為有效保護可能用竭的天然資源的有關措施……?!盵3]該條款賦予各成員以“環保例外權”,即各成員有權以“保障人民、動植物生命或健康”或“有效保護可能用竭的天然資源”為理由而采取限制貿易的措施。這正是綠色壁壘存在的依據。
、《補貼與反補貼協議》(SCM)。該協議規定了補貼的定義和內容,把補貼分為禁止性的、可申訴的和不可申訴的補貼等三類,其中“按新的環保要求,促進設備改造,而對企業負擔給予的資助”為不可申訴的補貼,這為綠色補貼提供了合法性基礎。但是,一些進口國經常以綠色補貼引起了受補貼產品的價格扭曲、損害本國產業為由,按照本國的《反補貼法》征收反補貼稅。由于WTO沒有詳細規定哪些綠色補貼合法,很容易產生貿易沖突。美國就曾以環境補貼為由對巴西的人造膠鞋和加拿大的速凍牛肉提出了反補貼申訴
3、《衛生與動植物檢疫措施協議》(SPS)。該協議規定各國有關衛生和動植物檢疫領域的法律法規、檢驗方法及檢疫措施,要符合WTO的非歧視待遇和透明度原則,以國際標準為基礎。但是,該協議也引入了“預防原則”,既在找不到“科學依據”時,可以臨時性地采取更嚴格的衛生檢疫措施,這就為一些國家設立復雜苛刻的綠色檢疫壁壘大開方便之門。在“歐共體-有關肉類和肉類制品(荷爾蒙)的措施”[4]一案中,歐共體曾以在牛飼料中添加激素會危害人體健康為由,禁止進口美國牛肉,美國認為歐共體決定沒有科學依據,將爭端訴諸WTO,結果歐共體敗訴[5].
4、《技術貿易壁壘協議》(TBT)。該協議規定各國在采取技術措施時,要體現非歧視和透明度的原則,盡量采用國際統一標準,進行必要的協調,對貿易影響最小。同時,也允許任何成員方采取以保護人類、動植物生命和健康的必要技術措施,可以與國際標準不一致。于是,發達國家在保護環境的名義下,制定了嚴格的強制性的高技術標準,對技術水平低下的發展中國家構成了歧視。英國食品標準機構就以發現醬油中有致癌物質為由,禁止進口來自中國、泰國等地的醬油。歐盟內部各成員國對藥品規定了不同的技術要求,外國藥品進口必須經所有成員國檢驗,漫長的過程加重了進口負擔,削減了競爭力。
綠色壁壘從根本上違反了WTO基本原則。一是高標準的環境標準、環境成本內化的要求,使發展中國家喪失比較優勢,WTO自由貿易的目標失去了根基;二是復雜苛刻的環保要求,發展中國家望塵莫及,造成事實上的歧視,違反了WTO的非歧視原則;三是讓發展中國家承擔發達國家歷史上破壞環境的成本,既不合理,也不符合WTO公平貿易的原則;四是發達國家統一實施環保標準,WTO主張的發展中國家的差別與特殊待遇無法體現。另外,由于國際上缺乏有效機制裁定與環境有關的貿易爭端,發達國家就采用國內的一整套環境法規監管國際貿易,單邊措施產生的“溢出效應”也對WTO的多邊體制提出了挑戰。
五、我國面臨的挑戰和對策
中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近年來經濟發展十分迅速,已成為世界第三大貿易國。由于深切體會到環境破壞的影響,中國已經高度認同可持續發展的觀念。但是,發達國家將環境問題與貿易掛鉤、并作為新的貿易壁壘的做法,對我國構成了嚴峻挑戰。我國的出口對象主要是發達國家,出口產品集中在低附加值、高能耗、資源和勞動密集型的產品,價格是產品競爭力的主要指標,如果采取嚴格的環境標準和符合環境要求的產品及生產工藝和生產方法,必將提高產品的成本,最終影響我國的出口。
在貿易與環境問題上,消極回避和強烈抵制都是不可取的。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以來,發達國家為推動經濟全球化進程,要求將金融服務、投資及知識產權等涉及其重大利益的問題納入多邊貿易體制,盡管受到了發展中國家的強烈反對,但是到烏拉圭回合結束,這些問題都成為WTO協議的一部分,可見國際經濟關系北強南弱的格局決定了發展中國家的影響是微弱的。西雅圖談判以來,與環境有關的貿易問題的談判將不可避免,我們應當未雨稠繆,積極準備,主動介入,在WTO談判中維護自身利益。
一要區分環境保護和綠色壁壘,不能籠統地把保護環境的國際條約、國家標準和各種綠色認證制度一概視為綠色壁壘,只有建立在歧視待遇和保護國內產業基礎上的措施才是綠色壁壘。我們要樹立可持續發展的戰略,一方面積極參加多邊環保條約,以保護資源和環境;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WTO爭端解決機制,打破綠色壁壘。從WTO審理的案件看,引用GATT第20條“環保例外”進行限制的國家,許多都敗訴了。因此,只要我們熟悉國際規則并積極申訴,就可以贏得利益。
二要創造新的比較優勢,大力發展環保經濟。我們不能永遠遵循勞動力成本低這一靜態的比較優勢去參與國際分工和競爭,不能把產業結構納入自愿鎖定在低端環節,不能走東南亞等小國的依附型、加工型工業發展道路,要像美國、德國、日本和韓國等國家那樣,通過國家力量,創造動態比較優勢,大力發展環保產業,帶動高科技發展和產業結構升級。要完善環境標志制度,對出口商品實行強制認證制度,樹立中國產品優質價廉環保的新形象。要制定我國的環境成本內在化標準,建立環境總量控制機制,實行污染排放懲罰制,積極推廣清潔生產,大力打擊破壞環境的行為。同時通過立法扶持綠色產業、清潔技術和環保技術的發展。
三要聯合發展中國家,堅決反對從狹隘的環境定義出發推行貿易保護主義,堅決反對以產品生產過程為由限制進口、實行“生態標簽”等歧視外國產品的做法,堅決要求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技術和資金援助,提高自身環境保護的能力和水平,同時要求WTO在制定與貿易有關的環境問題協議時,考慮發展中國家利益,爭取差別和優惠待遇。
綜上所述,環境問題既有歷史性,也有全球性。歷史性是因為今天的環境污染是長期以來人類對資源的過度開發與破壞,片面追求經濟增長速度,經過多年積累產生的,其中發達國家也有責任,要求由發展中國家完全承擔發展的環境成本,達到發達國家的環保要求,既不公平,也不現實。環境問題的全球性決定了國家標準已不足以解決人類經濟活動產生的環境重負,一國獨自建立環保標準無疑于全球環境問題的解決,只能形成新的貿易壁壘。根據市場經濟外部性原理,由于全球環境資源產權不明,污染等社會成本無人承擔,因此要想從根本上解決環境問題,在國內領域必須由一國政府進行宏觀調控,而在國際社會中則需要由一個“超國家機構”通過法律手段重新分配污染權和由此應該承擔的義務。在目前的情況下,各成員方在遵守WTO規則的前提下,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制定一套統一的全球環保貿易問題的基本規則是比較切實可行的方法。
注釋:
[1]、以茶葉為例,歐盟宣布禁止使用的農藥從舊標準的29種增加到了新標準的62種,部分農藥標準比原標準提高了100倍以上;再比如蜂蜜,歐盟提出蜂蜜中的氯霉素不能超過0.1個ppb,也就是說10萬噸里不能有1克氯霉素含量;2002年1月,日本以我國蔬菜有2.8%抽檢不合格為由,對我國農產品強化檢查了一個月,過去只抽查6種農藥,現在要查40多種。
[2]、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初,隨著新一輪世界貿易自由化趨勢的推動,關稅之墻普遍變矮,但發達國家為實行貿易保護,積極推出非關稅限制措施,實行“管理貿易”。“綠色壁壘”就是在這種背景下產生的。
[3]、ArticleXXGeneralExceptions:“subjecttotherequirementthatsuchmeasuresarenotappliedinamannerwhichwouldconstituteameansofarbitraryorunjustifiablediscriminationbetweencountrieswherethesameconditionsprevail,oradisguisedrestrictiononinternationaltrade,nothinginthisAgreementshallbeconstruedtopreventtheadoptionorenforcementbyanycontractingpartyofmeasures:……(b)necessarytoprotecthuman,animalorplantlifeorhealth;……(g)relatingtotheconservationofexhaustiblenaturalresourcesifsuchmeasuresaremadeeffectiveinconjunctionwithrestrictionsondomesticproductionorconsumption;……”
[4]、參見:“EC-MEASURESCONCERNINGMEATANDMEATPRODUCTS(Hormones)”
[5]、上訴機構裁定:“……wefindEuropeanCommunitiesdidnotactuallyproceedtoanassessment,withinthemeaningofArticles5.1and5.2,oftherisksarisingfromthefailureofobservanceofgoodveterinarypracticecombinedwithproblemsoftheuseofhormonesforgrowthpromotionpurposes……Weaffirm,therefore,theultimateconclusionofthePanelthattheECimportprohibitionisnotbasedonariskassessmentwithinthemeaningofArticles5.1and5.2oftheSPSAgreementandis,therefore,inconsistentwiththerequirementsofArticle5.1”——WT/DS26&48AB/RP
關鍵詞:綠色貿易壁壘;出口;國際競爭力
一、綠色貿易壁壘的內涵
綠色貿易壁壘是一個比較新的貿易保護形式,綠色貿易壁壘我們可以這樣理解它:在國際貿易中一些國家以保護生態資源、環境與人類健康、生物資源多樣性這些環保為借口,設置和出臺一系列復雜苛刻的環保標準和法規,旨在對商品進口采取的準入限制或禁止的措施。綠色貿易壁壘由于其隱蔽性、歧視性、關聯性的特點,很多發達國家憑借自身的優勢,往往對發展國家的產品進行綠色貿易檢查,這種貿易壁壘有著消極的作用,但是對于發展國家也有著一定的積極作用。
二、綠色貿易壁壘的不利影響
1.影響雙邊貿易
由于每個國家在綠色方面的認識及標準存在一定的差別,這就會導致很多國家故意提高進口貨物的標準,這就會出口國帶來很大的麻煩,產生貿易摩擦,情節嚴重時還會產生相互報復性的關稅政策,這不利于貿出口的長久穩定。
2.影響出口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目前很多發達國家在綠色標準方面及檢查儀器方面都有優先與發展中國家,發達國家在綠色標準方面都有著非常大的優勢,主要是因為發達國家的技術和環境意識比較強,這些國家可以通過綠色標準,一方面可以導致提高出口商品市場準入的標準,進而限制進口,另一方面通過開展綠色認證體系、綠色關稅等政策加大了發展中國家出口商品的成本。這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是非常不利的,導致貿易市場的萎縮,削弱了外貿出口企業的國際市場競爭力,不利于國際貿易的發展。
3.提高出口產品的生產難度
發達國家制定的嚴苛的進口標準,這主要包括電磁輻射標準、噪音標準、防污標準等,這些標準給發展中國家的產品出口造成了很大的難度,從而間接遏制了出口的增加。同時由于各個國家在制定綠色標準時的不統一,限制了國際貿易的發展。
三、綠色貿易壁壘的有利影響
1.有利于環境標準法規的建立與調整
出口企業受阻發達國家新貿易壁壘,這里面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由于環境標準法規方面的缺陷。這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發展中國家環境標準與環境法規不夠健全,甚至缺失,這就迫使發展中國家建立一套完善的綠色標準。另一方面發展中國家的很多現有標準明顯低于發達國家的綠色標準,這就是需要發展中國家要不斷的調整相關的標準,健全和完善認證制度,借鑒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建立完善的環境保護體系。
2.有利于提高企業社會責任意識
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不僅僅是一個社會內在的需求,也是企業所必須追求的一個目標,社會因良好的相互關系和就業機會而獲益,企業則由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而得益。社會可以為企業提供充足的勞動力,社會又可以為企業的產品提供一個很好的銷路。SA8000標準認證過程給企業帶來了很多額外的成本,但是這個標準比僅僅有利于企業的發展,更有利于社會的健康發展。企業通過這個標準可以提高勞工的待遇,形成一個良好的公眾形象,從而吸引更多的顧客、員工和投資者,從而獲得長期的利益。
3.提高企業的環保意識
很多發達國家通過綠色技術的提高,對產品出口國的貿易贊成了阻礙的同時,對這些國家不斷提高自己產品也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也對一些對環境有害的產品、企業起到了遏制的作用,引導生產企業進行可持續生產,目前很多國家在關注環境的變化和食品的環保,在選擇商品時也是對綠色食品表現出了極大的興趣,隨著環境意識的不斷加強和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會對綠色食品的需求量會更多,綠色食品有著非常發的市場,從這個角度綠色標準的提高,出口企業按綠色技術標準生產產品,在短期來看會提高企業的成本,但是從長期來看對企業來說是非常有利,出口企業可以通過擴大銷量而獲得規模效應。
4.有利于調整產業結構
產業結構的調整需要企業自身的驅動,沒有企業的參與,產業結構的調整只能是一句空話,綠色標準的制定和提高,要求企業對自己的產品必須進行更高的要求。目前來看,很多企業的產品的技術含量比較低、工藝落后、附加值低的勞動密集型產品占據主要地位,而發達國家在很多產品有著很高的附加值,這對發展國家來說是非常不利的,如果發展中國家企業要想在世界經濟中占據一定的位置,必須不斷的提高的產品附加值,提高技術水平,調整自身的產業結構。重視環境標準的制定,不斷改進企業自身的技術,可能獲得比當前的行政手段更為明顯的效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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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魯明:綠色貿易壁壘對中國對外貿易的影響與對策[D],中國優秀博碩士學位論文全文數據庫(碩士),2007,(04)
論文摘要:文章在分析綠色壁壘給我國外貿帶來的影響的基礎上,提出要正確認識綠色壁壘制約外貿發展的原因,要在掌握綠色壁壘實質的基礎上,以積極的態度研究綠色壁壘對我國外貿的影響,主動采取突破綠色壁壘的有效對策。
隨著全球 環境 的惡化和貿易保護主義的不斷抬頭,綠色貿易壁壘成為一種重要的非關稅壁壘措施。
一、綠色壁壘給我國外貿帶來的影響
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
(一)順應綠色潮流提高環保意識
雖然綠色壁壘僅從 環境 保護的角度出發。沒有或很少考慮對貿易的影響,沒有很好協調貿易與環境的關系,但是我們必須認識到以環境保護為目的的綠色壁壘從總體上來說是合理的,它符合國際環境保護潮流。我國企業要沖破綠色壁壘,首先必須順應這股綠色潮流。必須充分認識到,低環境標準國家的資源會加速退化,環境污染加劇并最終導致競爭力的進一步下降。而高環境標準國家將會從善待環境的技術和產品中獲利,從而在環境保護產業領域占據優勢地位,在 國際貿易 中更具競爭力。因此,我們應該全面客觀地認識綠色貿易的性質,既要認識綠色貿易規范條件的積極意義,又要分清某些國家寄寓于其中的綠色貿易壁壘。在保護自身正當權益的同時,使我國的發展順應 歷史 潮流。這就需要全民行動起來,加強環保宣傳 教育 工作,提高全民的環保意識,從生產、消費到處理每一個環節都注重環保。
(二)加強與環境有關的認證工作
加強與環境有關的認證工作與環境有關的認證工作主要有國際環境 管理 體系系列標準(iso14000)認證、綠色標志認證等。這類認證對企業是非強制性的,具有 公證 性質,企業 申請 認證有利于企業利益和效率的提高。在積極向iso14000接軌的基礎上,在中小企業中擴大綠色產品、綠色 營銷 、清潔生產、環境標志等概念的宣傳,提高企業綠色意識,使中小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自覺兼顧 經濟 效益、 社會 效益和環境效益,消除或減少產品與服務對生態環境的不良影響。要認識到iso14000認證和綠色標志認證是本國產品進入國際 市場 的“綠色通行證”,進一步了解iso14000的相關內容并積極獲得認證。要鼓勵中小企業自覺向iso14000和國際相關產品環境標志的認證要求靠攏,本著激勵和服務的原則,在獲得認證的程序方面給予企業幫助。加快企業綠色認證進程,并強化認證后的跟蹤和信譽管理。
論文摘要:隨著席卷全球的經濟危機的蔓延,及其對各國實體經濟影響的日漸深入,國際貿易保護主義日漸加強,形成了主動性反傾銷反補貼壁壘,以及隱性綠色壁壘等本質為非關稅貿易壁壘的新型貿易壁壘,本文研究新貿易壁壘對于我國經濟市場的影響,并對我國企業應時國際貿易壁壘的措施進行了探討。
長期以來,對外貿易一直是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和強大拉力,但是隨著國際金融危機的爆發,全球貿易形勢的日趨嚴峻,世界各國貿易保護主義逐步抬頭。各國為保障國內相關產業的發展或者實現某些特定目的而采取的各種貿易保護政策也越來越頻繁、越來越全面。
一、金融危機下國際貿易壁壘的新形式
細數金融危機以來,我國所遭遇的貿易壁壘,主要有以下兩種新形式:
(一)主動性反傾銷反補貼壁壘。
實踐中,隨著出口國為了銷售多余產品、擴大出口或爭奪國外市場,在正常貿易過程中將產品以低于其正常價值的出口價格進入國際市場,從而對進口國某一產業的建立和發展造成實質性損害、威脅或阻礙,就會招致進口國反傾銷反補貼措施的懲罰。有鑒于此,為了限制傾銷而采取的反傾銷反補貼措施是合理的,但如果反傾銷反補貼措施的程度超過了其合理范圍或合理程度,就會演變為一種貿易保護主義措施,從而對正常國際貿易形成阻礙。而金融危機以來,隨著國際金融危機對各國賣體經濟的破壞日趨嚴重,為了保護本國工業的發展,世界各國紛紛進一步發展和強化反傾銷手段,使得反傾銷反補貼手段正逐步由傳統單一、被動的對傾銷造成損失所采取的彌補性貿易措施,向主動保護本國脆弱產業不受侵害的保護性貿易措施發展。
(二)隱性綠色壁壘。
綠色壁壘是指國際貿易中進口國為了維護本國工業的經濟利益,憑借自身先進的環保技術,利用國際社會對環保問題的廣泛關注和人們環境意識的日益覺醒,通過刻意提高貿易關稅,如“碳關稅”和非關稅如環境標準、環境技術等手段,阻礙他國產品進人本國市場從而達到保護本國市場的目的。但是隨著國際金融危機的持續發展,為了保護深受金融危機影響的本國制造業,以美國為首的歐美國家紛紛表示計劃征收進口商品的“碳關稅”,迫使發展中國家采納超出其資源償付能力的環保標準,弱化其國際貿易的優勢??梢钥闯?,以“碳關稅”為代表的隱性綠色壁壘已逐漸成為國際貿易壁壘未來發展的主要趨勢。
二、金融危機下我國企業應對國際貿易壁壘的措施
1.規范企業出口行為,防止惡性竟爭
多年來,中國進出口領域經營秩序混亂,專業外貿公司和自營進出口企業各自為戰,為了爭奪出口市場競相削價,造成出口價格一降再降。再加上產品知名度低,在國際市場上價格必然偏低,從而為別國實施貿易救濟提供了借口。因此,出口企業應清醒地認識到混亂無序的價格戰,只會消耗企業自身和行業的競爭力,削弱行業整體的保護力度。為防止惡性競爭,引導外貿企業有序進人國際市場,關鍵在于建立政府、行業組織以及企業三元化的反傾銷機制。中國企業應通過行業組織,加強行業自律,協調本行業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價格,改善企業低價競銷狀況。政府有關部門合理調控,規范出口經營秩序,這樣可以大大降低國外對中國企業反傾銷指控的機率。
2.積極推進市場多元化
中國對主要貿易伙伴出自集中度的上升說明了中國大部分貿易企業還不適應實施市場多元化戰略的需要。為此,貿易企業應制訂制度,培養人才,同時應針對不同地區的市場情況,因地制宜的制訂市場開發戰略和實施計劃,開發美、日、歐以外的市場,提高中國在這些市場的占有率。首先要大力開發有潛力的市場,尤其是東歐市場和拉美市場。開拓這些市場要有艱苦創業的精神,同時,要講究方法,要將出口、進口、援外、對外投資和勞務合作等多種經濟交往形式結合起來,進行綜合性開發。其次要深度開發傳統市場,要從進出口貿易渠道進人這些市場的深層次營銷網絡,不斷開發出新產品和新品種,使出口適銷對路,及時跟上這些市場的需求變化。
3.提高產品技術標準,跨越技術貿易壁壘。
從2008年i月歐盟委員會非食品類快速預警系統對中國生產的兒童太陽鏡發出消費者警告事件,說明了加強科學技術的研究與開發,提高技術水平,規范市場運作是應對技術貿易壁壘的根本之策。.方面,大力推進自主創新戰略,促進基礎研究、產學研和科技成果轉化,引導、激勵企業重視產品質量、技術創新,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另一方面,應借鑒其他國家經驗,像歐盟、美國等一直孜孜不倦地參加國際標準化活動,作為消除產品之間技術貿易壁壘的主要方法之一。
論文摘要:技術性貿易壁壘具有二重社會功能,它一方面可以促進社會進步,保護環境和人類及動植物的健康,另一方面又會損害社會公平,成為一些國家變相實施貿易保護主義的工具。我們必須積極適應經濟全球化的熱潮,正視技術性貿易壁壘,并以正確的態度,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建立自己的技術性貿易壁壘體系。
一、引言
隨著國際貿易發展的自由化趨勢,尤其是隨著人類環保意識的增強,國際貿易中的保護措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其中,作為國際貿易中非關稅壁壘之一的技術性貿易壁壘措施日趨增多。技術性貿易壁壘(TechnicalBarrierstoTrade,TBT)是指一國政府或非政府機構以維護國家或區域基本安全、保障人類健康和安全、保護動植物健康和安全、保護環境、防止欺詐行為、保證產品質量等為由而采取的一些強制性或非強制性的技術性措施或法規,這些措施和法規對其他國家或區域組織的商品、服務和投資進入該國或該區域市場產生影響。TBT形式繁多,大致可歸為五大類,即技術標準與法規,合格評定程序;商品檢疫檢驗措施;包裝標志和標簽要求;信息技術壁壘;綠色壁壘等。
我國自2001年加入WTO以來,已經遭遇了多次商品出口被拒的事件,給我國造成了很大損失,國人對技術性貿易壁壘更多是持一種批判態度。事實上,在國際分工格局變化的今天,技術性貿易壁壘在國際貿易中起著重要的作用。不過技術性貿易壁壘是一把“雙刃劍”,它一方面起著維護國家安全,保障人類、動植物的生命和健康及促進技術進步等積極作用,而另一方面它又可能會引發貿易爭端,封閉市場,阻礙經濟增長。因此,不同利益主體對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價值判斷是不同的,甚至會出現激烈的沖突??陀^理性地認識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功能,不僅是一個理論命題,而且直接影響著我們對技術性貿易壁壘的態度,進而影響有關決策。本文主要討論技術性貿易壁壘的雙重社會功能,以期有助于人們更為準確地理解技術性貿易壁壘。
二、技術性貿易壁壘有利于社會進步
合理的技術性貿易措施可以保護環境,保障人類及動植物的健康和安全,提高生活質量。隨著經濟全球化和自由化的發展,國際貿易在給各國人民帶來巨大的利益和便利同時,也產生了嚴重的環境問題。由于資源的過度開發,污染物過量排放,對環境造成了巨大的破壞。技術壁壘之所以能在WTO規則體系下存在與發展,最重要的是技術標準體現了對產品質量、產品安全、生命安全和環境保護的關懷,因此,也體現了對人類的福利和動植物的安全的終極關懷。技術性貿易壁壘就是為了消除這種威脅而制定的。例如,技術性貿易壁壘對食品衛生的要求正成為國際貿易的熱點,這是因為在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同時,人類和動植物卻面臨著更多的安全挑戰。有些病蟲如松樹線蟲,一旦由出口產品帶入進口國,很容易在進口國領土上“定居”繁衍,造成危害。于是目的明確、用意良好的食品檢驗檢疫和食品標準措施在國際貿易中得到了應用。
當今人們的價值觀已經開始由重視物質價值轉向以強調非物質價值的綠色價值觀,尤其在發達國家綠色消費觀念深入人心。消費者對綠色產品的偏好和需求促進了國際貿易中綠色產品市場的擴大,為發達國家制定較高的環境保護標準提供了市場基礎,使某些國家可以借保護自然資源、保護人類和動植物的健康為理由,提高環境水平、設置技術性貿易壁壘。而大多數發展中國家由于環保技術落后,過于追求低成本等原因,采用的環境標準低于發達國家,這就為發達國家采用技術性貿易壁壘限制商品進口提供了現實可能性。國際貿易中也存在不合格、甚至是假冒偽劣產品,如不安全家電、不安全兒童玩具、含汞化妝品、假藥、舊服裝、未經過安全證明的轉基因食品、農藥含量超標的食品等。如果不對這些商品的國際貿易嚴加限制,就會危害進口國國民的健康,因此,為了保護消費者健康,在貿易中加強檢驗、檢疫措施極為重要。國際社會和世界各國完全有必要就各種商品制定相關的技術規章、技術標準、認證程序、包裝與標簽的要求等技術性貿易措施。一旦這些措施超出WTO有關協議的規定與約束,就成為阻礙商品貿易的壁壘。
日趨成熟的消費群體對生命健康的重視,對消費的產品質量和檔次的要求不斷提高,技術貿易壁壘措施產生并在國際貿易中得到了應用。同時,隨著新化學物質不斷增多,導致近十多年以來,全球環境日益惡化,嚴重地威脅到人類的健康和動植物的安全。氣候變化、臭氧層損耗、溫室效應、越界空氣污染、水污染、食品污染、海洋污染、有毒有害與危險廢物的處理,以及包括干旱和沙漠化在內的土地資源退化、森林破壞、酸雨沉降、物種滅絕等,使生態平衡遭到嚴重地破壞。對于日益惡化的生態環境,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出現對其起到了不可忽視的作用。
保護健康與安全,促進公共目標的實現。技術法規與標準吸引著一個面臨相似問題并能產生共同的消費利益的群體。在這個意義上說,技術標準與技術法規本身就是公共產品。比如制定有關廢氣排放量的技術法規與標準有助于保持清潔空氣;可以保障人民健康和安全,如強制規定產品的安全標準可以保護消費者的健康甚至生命;一國建立有效的TBT體系可以幫助其維護基本的安全。在國際貿易領域,以保護環境為目的而采取限制甚至禁止貿易的措施即綠色壁壘,一方面限制甚至禁止了嚴重危害生態環境產品的國際貿易與投資。另一方面,又為有利于可持續發展的產業創造了新的發展空間,這些產業將成為國際貿易和投資新的增長點,從而促進產業結構的調整,達到保護生態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目的。
三、技術性貿易壁壘會損害社會公平
雖然技術性貿易壁壘在保護環境和健康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在實施過程中技術性貿易壁壘往往在環保綠色、安全衛生等名義的掩護下,打著合法的外衣行貿易保護之實。許多發達國家積極制定標準法規,為技術貿易壁壘提供法律支持。技術性貿易壁壘或者通過其數量控制機制的作用將外國產品阻擋在國門之外;或者通過價格控制機制,抬高進口商品的價格,從而使出口方的經濟利益受到損害。為了維護自身經濟利益,出口方往往會對對方采取貿易報復措施,從而引起貿易糾紛和貿易戰。目前,技術性貿易壁壘已經成為貿易爭端的重要領域。在世貿組織爭端解決的案例中,技術貿易壁壘就占據了28個,雙邊貿易中的技術壁壘爭端更是層出不窮。技術性貿易壁壘經常會被用為經濟制裁的手段。在國際社會中常常會出現某些國家由于一些政治原因而對其他國家進行經濟制裁。例如發展中國家就是發達國家制裁的主要對象。發展中國家作為世界政治經濟的一支重要力量,要求在國際事務中發揮更大的作用,必然與發達國家控制的現行的國際政治經濟秩序發生沖突。而西方發達國家倚仗其強大的經濟實力,不斷對發展中國家施加政治上和經濟上的壓力,干涉發展中國家的內部事務,尋找各種借口對不合他們胃口的發展中國家實行經濟制裁或禁運。這種強權政治的行徑遭到了發展中國家日益強烈的反對和抵制,效果越來越差。這時由于技術性貿易壁壘具有廣泛性、形式上的合法性及保護方式的隱蔽性等特點而常被使用。
根據WTO有關協定要求,在運用TBT時,不得任意采取不合理的歧視手段。但實際上,由于很難界定合法性和歧視性,加上TBT涉及面廣,有關風險評估、科學論證及合理保護水平等常常引起爭議,TBT較易被濫用,成為貿易保護主義的工具。發達國家利用TBT的合法性,變相推行貿易保護主義,其直接影響,就是發展中國家的許多產品由于技術、環?;騽诠さ纫蛩責o法進入目標市場或被迫退出目標市場。發達國家通過制定法規、法令等方式設置的技術壁壘的程度非常高,其中美國有2.5萬個,英國有2.2萬個,法國有1.6萬個,日本僅在農殘量方面的技術標準就達6000多個,這樣就導致發展中國家的許多種產品無法進入這些發達國家的市場。比如在肉類生產上我國一直居世界首位,但由于美國檢驗局采用拖延方式拒絕接受我國企業進行有關檢驗、審查申請,使我國對美國的肉類出口仍是空白;在機電產品方面,由于歐美等國嚴格規定機電產品的性能、排污量限制、兼容性、可回收率、節能性等,給發展中國家的機電產品出口帶來了許多障礙;在紡織品方面,歐美調整了原產地規則,輕而易舉地就達到了限制的目的;在化工產品、藥品等方面也受到了很大的影響,這就給市場準入帶來了相當大的難度。造成這種狀況原因有三個:一是我國出口產品不符合進口國的標準要求,被拒之門外;二是貿易對象國任意提高標準,致使出口企業無法達到;三是標準提高增加了出口成本,一些出口企業無法承擔費用,不得不退出市場。
四、簡要結論
技術性貿易壁壘可以促進社會進步,有助于環境、健康等社會目標的實現,并具有利于促進國際貿易的一面,但同時會損害社會公平,成為一些國家變相實施貿易保護主義的工具。中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同時作為一個正在復興的大國,從一個負責任的大國的角度出發,更加理性地看待各國的技術性貿易壁壘,而不是只停留在一般的應對國際貿易中層出不窮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和貿易糾紛。我們必須積極適應經濟全球化的熱潮,正視技術性貿易壁壘,并以正確的態度,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建立自己的技術性貿易壁壘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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