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3-30 11:2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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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醫療儀器使用壽命較短醫療儀器作為價值較高的技術性設備,對于其的正確使用直接關系到該醫療儀器的使用壽命。然而,當前我國醫療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存在各種操作不當的問題,如溫度、濕度、潔凈度、電阻等方面的設置不當,致使醫療儀器出現電子元件性能降低或損壞、絕緣性能下降、黏度增大等問題,這些造成的問題都會對醫療儀器的使用壽命造成影響。當然,更重要的是,醫療儀器的使用人,因為專業技術的不過關,或者是使用醫療儀器過程中的疏忽大意,沒有按照醫療儀器應有的工作順序操作,或者是違規操作,使原本能夠操作運行30年的醫療儀器只能減少到5年,或者10年,這在無形中給醫療機構或者使用個人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
1.2醫療儀器維修費用較高隨著近年來醫學技術的不斷發展,醫療儀器也向著高精密、高尖端的方向發展,醫院在購進醫療儀器過程中要朝著高技術的醫療儀器著手。擁有高科技含量的醫療儀器固然能夠給醫院帶來很多的益處,也給醫院在醫療預防、診斷、治療方面提供了更大的幫助,給患者的生命安全提供了更多一層保障。雖然有這么多的益處,但是醫院在對這些高科技醫療設備進行維修保養過程中,卻承擔了很大一筆維修費用。這些醫院不能夠合理地使用這些醫療設備,造成醫療設備經常性的維修,與不能合理地維修及正確地維護保養及使用有著很大的關系,進而造成醫療設備故障頻頻不斷,完好率很低,維修費用居高不下。究其原因,主要是因為當前我國醫院醫療儀器數量不斷增加、維修維護保養工程的技術人員專業性不強、維修保養技術人員的維護保養意識薄弱、很大一部分醫療儀器來自國外進口,需求零部件需進口費用過高等造成的。
1.3醫療儀器利用率較低現代很多大型醫院都將醫院是否有高精密、高尖端的醫療儀器作為這個醫院是否具備更高的科學技術、更高的醫療水平的評價標準之一,因此,現在國內很多醫院在購買醫療儀器過程中更多地傾向于那些大型、高尖端、高精密的醫療儀器,尤其是進口醫療儀器,在這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資金,但是,事實上,各大醫院在這些醫療儀器的應用上,卻少之又少,造成了資源的大量閑置。而造成這些醫療儀器利用率低下的原因,一是醫院盲目地購買高科技醫療儀器,不能夠根據自身的情況進行選擇性購買;二是醫療儀器使用、維修養護等方面的技術人才素質較低;三是在醫療儀器使用病源并沒有那么多,等等。綜合以上原因,造成了醫院醫療儀器利用率的低下。
2解決我國醫療儀器管理存在問題的對策
2.1加強技術培訓,提高使用人員素質我國醫療儀器的使用壽命較短、維修費用過高、使用率低這些問題,都或多或少的與當前我國醫院醫療儀器相關的技術人員及使用人員素質較低有關,可見加強醫療儀器技術人員的培訓,提高使用人員的素質是我國當前醫療儀器市場面臨的重中之重。技術人員及醫護人員在做好自身的專業技術培訓的同時,還要加強這些高科技醫療儀器的使用、維修保養方面的培訓,如定期進行醫療儀器使用知識講座,維修保養技術人員定期到外面進行交流學習,掌握這些醫療儀器的維修保養技術。同時,醫院也要制定相關醫療管理制度,規范醫療儀器使用人員及維修保養技術人員的行為,加強這些人的責任心。
2.2提高醫療儀器產品生產質量眾所周知,醫療儀器是醫院進行診斷、治療最為重要的工具,直接影響到人們的生命安全,尤其是一些高風險的醫療儀器產品,更是如此。因此,加強醫療儀器生產全過程管理和控制,確保醫療儀器產品性能及質量勢在必行。首先,是生產企業一定要認識到醫療儀器產品的特殊性,該產品質量的好壞,對人們生命安全造成的影響;同時必須要有作為生產企業的職業操守或者說職業道德,嚴格把好質量關。其次,是監管部門,一定要對生產企業、經營企業進行重點監督檢查,檢查生產企業是否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并保持有效運行,生產產品是否取得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是否按質量標準生產,并檢查合格;原材料是否到位,是否有進廠檢查記錄并能滿足規定的性能要求等。經營企業是否按照批準范圍經營,是否在符合經營企業檢查驗收標準所規定的條件下經營,是否建立了完善的購銷記錄,保證滿足產品追蹤和追溯要求等。最后,有關部門也要不斷制定或完善《醫療儀器質量管理條例》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確保醫療儀器產品生產經營的規范性。
醫院等級評審標準是以“質量、服務、管理、安全”為主題,充分借鑒和吸收近年來國內外醫院管理實踐中的新經驗和新成果,摒棄以往偏重設備、規模等硬件設施的考核方法,在關注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的同時,著重加強為部隊服務、醫療質量持續改進、醫院安全管理、診療規范和單病種費用控制等長效機制的建設和改進。對照標準[1],我院分級制度、腫瘤多學科聯合會診、臨床路徑等10多項制度還未完全推開,病歷書寫質量離標準要求還有一定差距,抗菌藥物使用、手術期管理、診療技術規范等方面還有欠缺等問題,通過完善制度、加強培訓、配齊設施、督促檢查等辦法,可以促進我院內涵質量建設跨上新臺階。
2等級評審后我院內涵建設取得的成效
2.1醫院管理明顯規范
建立健全了九類管理委員會和領導機構,部門職能分工清楚,各級管理人員崗位職責明確,醫院全面管理工作步入規范化軌道。制定完善了戰備年度教育計劃、考核標準、戰備等級轉進預案,以及嚴格的戰備值班制度,使衛勤戰備工作重點更加突出,隊伍建設目標更加明確。成立了臨床教學委員會,制作了一系列教學培訓課件,“三生”培養與管理體系更加完善。開展感染監控、醫學影像傳輸、合理用藥、手術麻醉、預約掛號、辦公自動化等信息化管理,臨床工作效率明顯提高。補充辦理大型設備配置許可證、放射診療許可證,以及大型設備上崗證,醫技管理進一步規范。實施醫技檢查零預約、器械集中消毒、設備應急調配等制度,服務保障措施更加有力[2]。
2.2質量內涵顯著增強
建立健全了科室質量與安全管理團隊,層級清晰,職責明確,定期分析,有力促進了醫療質量與安全措施的落實。開展門診病歷展覽等醫療文書評比活動,集中了院內外一批優秀病歷,供全院科室參觀學習,提升了全院病歷書寫質量。完善了手術醫師資格準入、傷病員術前病情評估、術前討論、手術安全核查等制度,有效提升了手術期的診療質量與安全系數。實施醫療技術臨床準入、手術分級分類管理、新技術報批、高風險診療操作授權,以及醫療技術風險評價和醫療技術損害處置預案,實現醫療技術管理與全軍全面接軌。制定出臺醫療缺陷評議制度,以及醫療糾紛防范、預警與處理規定,為有效防范和妥善處理醫療糾紛提供了可靠依據,確保醫療秩序安全。組織實施臨床用血管理、用血監督制度,嚴格術前輸血指征把握和輸血病歷書寫,開展了自體輸血和成分輸血,有力促進了臨床用血安全有效。推行當日出院制度,制定平均住院日獎懲措施,并按科室月度指標兌現,有效縮短了平均住院日,提高了診療效率。嚴格了臨床合理用藥監管,對抗菌藥物使用情況按周跟蹤,按月分析。醫院平均住院日由原來的10.5d縮短到了9.5d,費比下降9%,手術I類切口預防使用抗菌藥物的比例下降了32%。
2.3服務水平有力提升
推行門診“一卡通”系統,實現預約和分時段掛號,使患者就診更加方便快捷。開展的腫瘤多學科聯合會診,服務質量有了明顯提升。制定的護理患者安全風險評估流程,暢通了護理不良事件上報渠道,并開展了相關缺陷改進,護理工作滿意度達100%。放射科、超聲科、核磁共振科、CT科、檢驗科、病理科等醫技科室,在縮短報告時間、提升檢測質量、方便服務患者、積極配合臨床工作等方面積極想辦法,提升了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藥劑科安裝了冷鏈藥品監控管理系統,為臨床科室配備了保溫箱、保溫盒,保證了藥品質量安全,并印制了責任藥師聯系卡,加強了與臨床科室的交流與溝通。
2.4文化和安全機制持續鞏固
按照《軍隊醫療機構醫德醫風建設規定》,建立健全的醫德醫風管理機構、醫務人員醫德醫風檔案,以及相應的醫德醫風管理制度,特別是嚴格組織實施的醫德醫風“十不準”教育和“八項承諾”活動,以及誠信廉潔行醫公約,有效規范了全院醫務人員行為,風氣建設進一步增強。開展了經常性法紀法規教育,有力助推了醫院的全面建設與發展。建立健全了重大經濟集體決策、物資統一采購、基建項目管理等制度,院務制度更加健全,管理措施更加規范。大力加強餐飲服務和水電氣保障,服務臨床的意識進一步加強。定期組織開展消防技能培訓和演練,建成了院區數字化視頻監控系統,確保了醫院行政安全。加強醫院控煙、環境整治、醫療廢物和廢水管理的監督與檢查,有力提升了醫院營院環境質量。
3評審后對重點醫療工作的思考
3.1突出抓好研究型學科和人才建設
針對我院部分學科專業分得過細、規模效應不明顯,學科創新能力明顯不足等問題,加強開展研究型科室和研究型人才院內遴選工作,推開第二次醫院學科評估,將遴選出醫院研究型科室,按政策給予資金、空間和人才支持。同時,開展研究型人才評選工作,明確各項人才培養計劃執行對象,有效充實學科后備力量。在研究型學科評估后,按照專業對現有學科進行融合,使學科形成一種規模效應,力求申報1~2個全國和全軍重點學科。在年內開展的國家重點課題申報評審中,推舉最具有臨床應用價值的課題參選,提高醫院課題中標率和科研成果轉化率。
3.2大力推進績效考評工作
2005年以來我院推行績效考評工作,對醫院建設發展起到了一定積極作用。但隨著醫院新的形勢和任務不斷發展變化,存在醫療績效指標不全面、部分配套方案缺乏實際操作性、信息化程度不高等問題。將原醫療綜合績效評價體系采用的百分制改為千分制,考評頻率由原年度考評改為按月度考評,并與月度科室超勞務補貼掛鉤。在醫療綜合績效評價體系中增加病房管理和門診管理兩大配套方案,并賦予較大分值,有效提升和監督醫療服務質量。進一步完善指標設置及考評細則,包括工作效率、經濟效益、醫療安全、醫技質量、基礎質量、院感防控、收費管理、為部隊服務、科研訓練等方面績效,力爭發揮績效考評的指揮棒作用[3]。
3.3持續抓好內涵質量建設
落實好醫師分級、手術分級、抗生素分級制度,進一步促進臨床診療規范化。繼續完善和加強住院總制度,組織住院總積極參與督察、急會診、搶救、衛勤保障等活動,達到培養骨干、提高質量與安全的目的。制定新技術及新業務和二、三類技術管理及評議制度,促進臨床醫療技術創新發展。對手術死亡、非計劃二次手術、術后重大并發癥、抗生素使用、術后感染等圍術期管理方面,逐項落實,并按照季度進行專項分析并拿出整改建議。在病歷歸檔時限獎懲制度的基礎上,加強病歷內涵質量的監管,并制定相應的獎懲制度,進一步提升病歷內涵質量。特別是針對我院輸血病歷質量問題,在手術記錄、術后記錄、輸血指征、輸血效果,以及輸血知情同意上加大監管力度,切實提高輸血病歷質量。充分利用好門診手術室,推行日間病房、日間手術,進一步提高手術效率。開展抗菌藥物臨床合理用藥全員培訓,加強臨床合理用藥的質量管理和安全監測,與醫生績效掛鉤,提高臨床合理用藥水平。
3.4突出診療行為規范化
1.1固定資產折舊費
醫療設備作為醫療機構的主要固定資產,其成本管理和核算首先應考慮其固定資產折舊費。計算折舊費用的方法有很多種,其中最為簡單的設備折舊費計算公式為:設備年折舊費=設備總購置費/折舊年限(折舊年限的具體規定見《醫院財務制度》)。但該計算方法較為粗糙,若財務管理水平較高,要求較為嚴格時,對于醫療設備折舊費的計算,也可采用工程財務中慣用的“年數總和法”或“雙倍余額遞減法”來進行計算。當醫院經濟狀況不佳,購買某醫療設備相對投入較大,此時可為了盡快回收設備成本而采用加速折舊法。即在普通年折舊費的基礎上乘以一個大于l的系數。另外,計算大型醫療設備的折舊費時,還應將該項醫療服務項目所必需的輔助設備設施的折舊涵蓋在內,比如CT掃描儀必須配套的膠片打印機、空調散熱、穩壓設備等。可將其計入設備總購置費內。
1.2其他費用
醫療設備在使用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發生方方面面的費用,要做好醫療設備的成本管理,就必須將這些設備相關的支出進行統一入賬管理。如設備所必需的機房和辦公用房的總費用,即場地費;設備維修保養費,應包括維修材料費和維修人員工時費;醫療耗材費,比如該臺設備所使用的消耗品,x光膠片、試劑、耦合劑、衛生材料、紙張筆墨等;水電暖氣費;負責提供該醫療服務項目中的所有醫療工作人員的薪資、獎金等;以及間接成本費,是指該醫院行政、后勤、職能科室支出的各項分攤費用。醫療設備的成本管理除了應在設備投人使用后持續推進,還應在設備購置安裝階段就應樹立控制成本的意識,在保證服務質量的前提下盡量減小設備的各項投資規模。只有提高設備34CHUANGX1NKEJI2014.05的有效利用率,才能降低單位服務成本。同時還要注重降低平均運行成本,各種耗材的領用和消耗要有一定的計劃性,減少不必要的支出和浪費。日常工作中,更要加強設備儀器的維修保養,從而降低設備故障率,延長醫療設備的使用壽命。
2大型醫療設備效益分析
醫院對于大型醫療設備進行成本效益的分析是為了提高醫院的競爭力,提高醫院的診療水平,爭取取得更大的社會效益和一定的經濟效益的一種管理方式。加強對大型醫療設備的科學化管理,也屬于工程財務學中設備管理的一個類型。如何降低醫療設備的運行成本,運用經濟學方法對大型醫療設備的使用效率進行成本管理和效益分析是十分必要的。通過對醫療設備的成本——效益兩方面作出合理有效的分析,可以十分迅速地歸納出大型醫療設備的成本運行規律,為設備更好地使用和運行以及其他醫療設備的投資管理提供指導,最終為醫院的宏觀經濟管理和醫院的發展戰略提供合理的依據。大型醫療設備的總成本主要包括設備的總投資成本和運行成本(包括勞務費、公務費、管理費、維修費、業務費、固定資產折舊費及利息費等)。另外還可按成本是否可變分為固定成本(包括機房改造費用、配套設施費等)和可變成本(主要指設備運行過程中消耗的主要耗材費)。一般固定成本中主要由勞務費構成,若要降低固定成本,就要充分調動現有工作人員的積極性,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效率,還可以與其他科室進行資源共享,以增加工作量,這樣就可以降低固定成本對設備總成本的不利影響。對醫療設備進行投資效益分析,可運用靜態投資分析法,也可運用動態投資分析法。還可運用工程財務學中常用的經濟評價指標來對醫療設備進行經濟評價。其中靜態分析指標有如設備的投資回收率、設備的靜態投資回收期等。動態分析法與靜態分析法的區別在于其在分析時須考慮資金的時間價值,投資的時間價值是影響設備投資分析的重要因素。因而較成熟的經濟分析多采用動態分析法,動態分析法也是比較理想的分析法。動態分析法常采用計算財務凈現值(FIRR)分析方法:財務凈現值是指按規定折現率(又叫貼現率)計算該設備投資的現金流入量的現值總和與現金流出量的現值總和之間的差額。折現率一般為同時期基準收益率。若財務凈現值大于零即FIRRi>0,表示醫療設備投資的收益率大于預定的折現率,說明該設備投資方案可行;反之,則該設備的投資方案不可行。在對大型醫療設備進行評價分析時,如果將動態投資分析法和靜態投資分析法這兩種方法結合起來運用,可以使評價的結果更客觀、更科學,也更具說服力。
3醫療設備的報廢管理
1.責任問題。目前,醫院的醫療器械采購首要的問題是責任不明確,從而就會導致醫療器械采購的過程中出現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第一,醫療器械采購的價格、質量和售后服務沒有負責人。第二,醫療器械采購的合同不能直接簽署。第三,醫療器械采購過程中的分工不明確,影響醫療器械的進度。因此,醫院的院長等管理人員應該負責監督責任,臨床科室的主治醫生等負責醫療器械采購質量和需求責任,醫院的醫療器械采購部門負責采購的程序、組織和效果等責任。一旦不能將醫院醫療器械采購的責任落實到位,就會直接影響醫院醫療器械采購的質量。因此,在實際的醫療器械采購的過程中,各個部門和管理人員都應該注意自己的相關責任,從而提高醫院醫療器械采購的水平,以減少醫療器械采購的成本。
2.醫療器械采購的質量安全問題。根據調查研究表明,我國很多醫院醫療器械采購存在很大的質量問題,從而給醫院的臨床治療埋下了很多安全隱患。造成這種狀況的主要原因是很多具有質量問題的醫療器械被出售,但是不少醫院并沒有認識到醫療器械質量問題的嚴重性,尤其是一些大型的醫療器械,其質量問題會直接影響臨床醫療的進行。醫療器械質量問題給臨床醫療造成事故一般主要包括植入鋼板體內斷裂、一次性無菌產品引發細菌感染和呼吸機使患者致死等。因此,現階段解決醫院醫療器械采購質量問題是我們面臨的重大考驗。
3.醫療器械采購的價格問題。由于我國醫療器械這種產品價格一般是不公開的,并且其價格沒有政府的統一規定,從而導致同一品種、同一品牌的醫療器械出現很大的價格差別。同時,現在很多新型的醫療器械設備層出不窮,但是這些新設備的價格并沒有統一的規定,受到利益的驅使,很多商家不斷抬高醫療器械的價格,進而使得醫院的醫療器械采購成本增加。
4.醫療器械采購置最終達到的效果問題。為了保障醫院醫療器械采購的質量和售后服務質量,醫療器械的采購要求具有專業的技術和較強的責任心,從而努力降低醫院醫療器械采購的成本。同時,要使醫院的醫療器械采購能夠公平、公正、公開的進行,還需要醫院的管理人員、臨床科室和醫院的采購部門進行有效的合作。
二、規范醫療器械的采購管理行為的措施
1.采用院內議標招標采購。一般情況下,醫院在采購大型醫療器械或者比較貴重的醫療器械時,都需要進行一次院內公開議標招標會議,對于一些辦公用品、醫用耗材和檢驗試劑等一般是在較長的一段時間內進行一次院內招標采購。同時,醫院醫療器械采購部門應該及時在醫院院內網站上面公布采購信息,并且醫院的管理人員需要對所公布的信息進行核查和監管,所公布的招標信息一般包括醫療器械的性質、規格、數量等。一旦選定好將要采購的合格目標后,應該由醫院的管理人員、臨床科室和醫院醫療器械采購部門進行科學合理的綜合評價,從而制定最優的采購方案。
2.加強評標專家管理。為了提高醫院醫療器械采購的質量,醫院應該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加強評標專家管理。嚴格控制醫療器械采購管理,同時重視專家的管理方式,當然,評標專家的選定應該嚴格按照科學的標準進行。尤其當評標專家的采購意見與醫院的采購項目不一致時,醫院的管理人員應該給予足夠的重視,同時還要加強對評標專家的審核。
3.控制采購成本。由于醫院每年的醫療器械采購資金是有限的,同時很多醫療器械非常昂貴,因此,醫院應該充分利用現有的采購平臺,提高醫療器械采購的質量,增大程度地降低采購成本。當然,醫院的醫療器械采購主要是為了滿足醫院的發展和臨床需要,因而制定科學合理的采購年度計劃顯得很有必要。為了進一步控制醫療器械采購的成本,所有的醫療器械采購方案都應該進行公開招標,防止暗箱操作。
4.對醫療器械采購實行全過程監督管理。醫院的管理人員、臨床科室和醫療器械采購部門應該建立主動協調合作的管理機制,對醫院醫療器械的采購實行全過程的監督管理。同時,醫院應該主動接受社會的反饋信息,及時檢查醫院醫療器械采購中的違法行為,以得到社會的廣泛認可,從而提高醫院醫療器械采購的質量,滿足醫院的長遠發展。
三、醫療器械采購管理的對策
1.提升醫療器械采購人員素質。醫療器械的采購人們應嚴格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采購工作,這不僅要求醫療器械采購人員具有豐富的采購經驗,還要求醫療器械采購人員對醫療器械具有一定的認識。同時,醫療器械采購人員還應該明確自身的責任。因此,提升醫療器械采購人員素質顯得至關重要。首先,不斷加強醫療器械采購人員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使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醫療器械的采購工作。其次,加強醫療器械采購人員對醫療器械的原理、組成結構、性能、市場占有率和運行成本等相關的學習,從而使得醫療器械采購人員做到心中有數。但是,對于一些價格昂貴的醫療器械,在進行采購前,還應該通過醫院管理人員、臨床科室、醫療器械采購部門的商議,以制定更加合理的采購方案。只有不斷提升醫療器械采購人員素質,使其明確自身的責任,才能更好地控制醫療器械采購的質量。
2.依法采購。根據醫療器械采購相關的法律規定,在采購醫療器械的前期,醫院應該對供貨商提供的所有產品資料進行嚴格的審核,并且對醫療器械產品進行有效的評標。在進行評標的過程中,醫院還應該重視合同的簽署問題,因而需要制定醫療器械供應商與醫院之間較好的誠信度,同時實行對醫療器械產品的動態考核,從而控制醫院醫療器械采購的質量和降低采購成本。當然,醫院應該選擇醫療器械產品具有較強的完整性、真實性和有效性,以保證醫療器械采購的質量。最后,醫院的相關部門還應該做好對多采購醫療器械的質量檢查工作,尤其是在投入臨床使用之前,應該對其質量進行嚴格的檢測和控制,防止不合格的產品投入使用。
3.實行集中采購。為了使得醫院醫療器械采購的過程更加規范化和合法化,很多醫院都會采用集中采購的方式,這種采購方式能夠保證醫療器械采購過程更加有序地進行。同時,醫院還應該建立一種公平、公開、公正的醫療器械采購機制,從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醫療器械采購的價格。但是,在實際的醫院醫療器械采購的過程中,一些違法亂紀的現象還是經常發生,從而影響到醫院醫療器械采購的有效進行。當然,在進行醫療器械集中采購前,由于集中采購的量比較大,一定要通過各種技術手段的審核,以保證集中采購醫療器械的質量。在完成集中采購后,還應該再次進行市場核查以審核采購醫療器械的真實價格,最大程度地維護醫院的整體利益。同時,醫院每年都應該對醫療器械進行檢查,一旦發現問題應該及時采取措施解決,從而保證醫療器械的使用安全性。
4.實行分類采購。在醫院進行醫療器械采購管理時,還可以采用分類采購的方式。當然,分類采購的醫療器械價格應該以當地的物價為依據,同時加強對醫療器械的質量審核,以保障醫療器械的質量,滿足臨床的實際需求。為了進一步控制醫療器械的成本,在保證醫療器械質量的前提下,應該選擇最低價格的醫療器械。尤其是實現對醫療器械的分類采購后,為了滿足不同患者的需要,醫院應該考慮到醫療器械產品的品牌和質量差異,進而以合理的價格進行采購。現階段,醫院對醫療器械實行分類采購的標準如下,嚴格按照重點采購管理的思想,然后按照醫院的采購計劃和實際的醫療器械需要,進而對醫療器械進行分類,分別采取不同的采購管理模式進行醫療器械的采購。但是,對于市場醫療器械供應量比較充分的情況下,為了保證采購醫療器械的質量合格且價格合理,醫院還應該實行采取詢價和跟標等方式。
四、結語
[摘要]對因醫療意外引起的醫療糾紛,法院依據法律關于公平責任原則的規定判決由醫患雙方分擔責任。這種風險分配模式存在不足之處,無法達到良好的經濟及社會效果。為此,應當建立醫療意外保險制度,其理由是:醫療意外可以納入保險制度所指稱的危險范疇;針對醫療意外設立保險制度符合一般保險制度對危險事故所致損失進行補償的目的;設立醫療意外保險制度可以有效應對風險分擔模式所未能解決的問題。具體構建醫療意外保險制度可以從三個方面著手,即:促使全社會形成關于醫療意外的風險意識;借鑒在交通運輸行業實行旅客意外傷害保險的成功經驗;設立醫療意外風險保障基金。
一、案情簡介
1999年4月13日凌晨6點,患者時某來到青湖衛生院求醫。經當班醫生診斷為普通感冒。因為是急診時間,醫生按規定沒給她打青霉素,而給她開了丁胺卡那霉素進行點滴治療。但一瓶丁胺卡那霉素還未掛完,時某就臉色青紫,呼吸急促。經醫生及時搶救無效后死亡。尸體解剖結果表明,時某是特異體質致藥物過敏死亡。患者家屬于2002年5月訴至縣法院要求賠償。訴訟中經連云港市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鑒定此為非醫療事故。法庭審理后認為,雖然被告在對受害人時某的診療搶救過程中沒有過錯,但由于時某的死亡與衛生院的診療行為之間具有一定的因果關系,因此雙方應按照公平原則各自承擔50%的責任。一審判決衛生院賠償原告209460元。衛生院不服,提起上訴。二審予以駁回,維持原判。
二、法院判決的依據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醫療意外引發的醫療糾紛。醫療意外與醫療事故不同。醫療事故是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由于存在醫方的過失,依照侵權行為法的過錯責任原則,當然應由其承擔責任。而在醫療意外中,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醫療活動雖然在客觀上造成了患者出現不良后果的損害事實,但這不是出于醫務人員的故意或過失,而是由于不能預見或不可抗拒的原因所引起。由于醫方沒有主觀上的過錯,因此不能依據過錯責任原則要求其承擔責任。對患方(即患者及其親屬)來說,也不存在他們在醫療意外中的主觀過錯問題,因而也不可能要求他們承擔過錯責任。由于醫患雙方均無過錯,根據《民法通則》第132條的規定:“當事人對造成損害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當事人分擔民事責任。”法院就此適用公平責任原則判決由本案醫患雙方當事人對損害后果分擔責任。
三、雙方分擔醫療意外風險模式之不足
法院適用公平責任原則判決醫患雙方共同對醫療意外造成的患者人身損害負責,實際上即是將醫療意外的風險分配由醫患雙方共同承擔。這種風險(責任)分配模式在法律上有一定的根據,但就其在實際應用中的經濟和社會效果而言,尚有一定的不足之處。
從經濟效果來看,其一,對患方來說,患方自行承擔一部分損害后果,意味著他將承受起一定的經濟負擔。這種經濟上的負擔非屬于家庭計劃之中,是一種額外的負擔,會對患方正常的生活造成沖擊。對某些患者及其家庭來說,更會使其生活難以為繼。而醫療意外是直接作用于人的身體造成危害,一旦發生,損害后果通常會比較嚴重。對此問題,風險分擔模式并沒有加以考慮。其二,對醫方來說,醫療意外是醫療活動中客觀存在的現象,無法根本克服。如每一次醫療意外都要醫方承擔一定的責任,作出一定的經濟開支,累計起來將是一筆沉重的經濟負擔。據江蘇省對醫療糾紛所作的一次調查顯示,只有25%左右的醫療糾紛的真正起因是醫療事故。因此,依據公平責任原則要求醫方就醫療意外分擔部分責任,盡管不是全部責任,累計起來也將使醫院難以承受。如何面對這種狀況,風險分擔模式也沒有觸及。
從社會效果來看,其一,對患方來說,如個人及家庭難以消解這種經濟負擔,影響了個人和家庭生活安定,則會增加社會救助的負擔。其二,對醫方來說,負擔難以承受的累計而至的巨大經濟開支,必然會影響醫療單位的生存和發展;而且會使醫務人員因怕擔風險,不敢大膽實施正常的醫療手段,不敢采用醫療新技術,只得采取自衛性醫療措施。這顯然不利于醫療技術水平的提高,將阻礙整個國家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對患方群體及整個社會都不利。其三,風險分擔模式對醫患雙方所關注的經濟負擔問題未加考慮,雙方間的糾紛并未從根本上消除,增加了社會不穩定因素。
四、建立醫療意外保險制度的思考
法院依據公平責任原則判決由醫患雙方分擔責任,只是在醫患雙方間對醫療意外風險的承擔作出了劃分,尚留有諸多不足亟待完善。必須設計其他解決方案與之配合應用,以期能更好地應對風險,從根本上解決醫患雙方間的糾紛。為此,應當建立醫療意外保險制度。理由如下:
第一,醫療意外可以納入保險制度所指稱的危險范疇。“無危險則無保險”,危險的存在是構成保險的第一要素。它具有如下四個特征:危險發生存在可能、危險發生時間不能確定、危險所導致的后果不能確定、危險的發生并非故意造成的。醫療意外是醫方無法預料和防范的意外事件,在正常的醫療過程中存在著發生的可能;人們并不能確定醫療意外發生的具體時間;醫療意外造成了病人人身損害,但造成多大損害人們事先也無法預料,損害后果不確定;醫療意外也不是患方或醫方故意造成的危險。由此可見,醫療意外,作為一種危險,符合保險危險的四個特征,屬于保險危險的范疇,可以作為保險制度適用的對象。
第二,針對醫療意外設立保險制度符合一般保險制度對危險事故所致損失進行補償的目的。“無損失,無保險”,一般保險的機能在于進行損失補償,保障社會生活的安定。在醫療意外所致的人身傷害事故中,其后果不僅是一個生命的結束或健康受到損害,而且由此還必然給本人或他人帶來直接的經濟損失。醫療意外保險制度雖然不能填補前者,卻可以填補后者,由此而減輕或消除醫患雙方的經濟負擔,維護雙方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這符合一般保險制度的目的。
第三,設立醫療意外保險制度可以有效地應對風險分擔模式所未能解決的問題。保險基本理論認為,任何社會成員都面臨著因自然災害或者意外事故遭受損失的危險,單個人對付自然力量或者外界力量所造成損失的能力,十分有限,只有集合眾人的力量,才能消除單個人抵御自然或者社會風險所存在的不足。在這一保險理念之上建立起來的醫療意外保險制度將醫療意外的風險分散于患方群體乃至整個社會中,比單純的醫患雙方分擔風險的模式,自然有更強大的能力來消化醫療意外造成的損失、消除醫患雙方所承受的沉重經濟負擔。最終,可以起到化解雙方間的糾紛,保障患方個人及家庭生活安定,保障醫方正常的生存、發展,促進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等良好的社會效果。
第四,還需指出的一點是,醫療意外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還是促進醫學科學進步、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動因之一。通過正確面對醫療意外,認真總結分析,推動了醫學科學的進步、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而這些又能使后來的患者和整個社會獲益匪淺。因此,充分利用各方和全社會的力量建立醫療意外保險制度,不僅僅是消極化解式地應對風險,它還體現了人類社會共同應對意外災害、保障自身安全、促進自身發展的積極意義。
五、醫療意外保險制度的構建
構建醫療意外保險制度,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著手:
首先,促使全社會形成關于醫療意外的風險意識。這是建立醫療意外保險制度的重要基礎。現代醫學的發展越來越有利于人類健康,人們對醫學的信心和期望、對醫者的依賴和要求越來越高,再加上媒體中的一些片面報道,使得人們的思想上有一個誤區,即認為醫學已經無所不能。事實上,現代醫學仍處于不斷發展之中,所面臨的難題依然很多。它并不能根本杜絕醫療意外,因此,有必要糾正人們認識上的偏差,使人們對現代醫學的現狀有清醒認識,形成“治病存在風險”的普遍觀念,為構建醫療意外保險制度奠定堅實的基礎。
關鍵詞:醫療保障,支出分配,互齊,大病
一、醫療保障與養老保障的性質差異
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失業保險是社會保險的三個最主要的組成部分,也是建立我國完善的社會保險體系所必須首先解決的三個基本問題。像養老保險一樣,過去幾十年間,我國對醫療保險采取了“統包統攬”和“實報實銷”的辦法,就業與醫療保險高度重合,“現收現付”、“成本列支”,為廣大在職人員特別是國企職工提供了十分完善的國家醫療福利制度。隨著經濟體制轉軌,企業成為獨立的經濟實體,成本核算制要求企業從社會責任中解脫出來,同時也使企業擺脫苦樂不均的實際狀況,醫療保險逐步走向社會化。
我國在醫療保險改革中,借鑒養老保險改革的成功經驗,以“兩江”等地試點為基礎,逐步推出了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國家與企業和個人三者負擔相結合的醫療保險制度。這樣—個醫療保險制度,比之原有的國家統包統攬,有利于企業與社會責任分開。但現行的醫療保險制度仍然沒有解決醫保的核心問題,主要表現在醫藥費用的控制機制尚未形成和醫療保險的保障作用不充分兩個方面。這兩個問題不從根本上得到解決,醫療保險制度的建設就不能實現其應有的功能。
需要強調指出的是,壓療保險制度的性質完全不同于養老保險。
首先,疾病難以預測。雖然,疾病發生概率一般與年齡成正比,但個人疾病的實際發生特B提大病發生,具有難以預測的特定規律。無論是老年人還是年輕人甚至是少年兒童,一旦重病大病纏身,其費用劇增,不以個人收入多少、有無收入相聯系。所以,如果說養老是人人在法定年齡都必然享受的“待遇”,具有個體可預測性,醫療和疾病則對每個人的“概率”相差很大,這決定了醫療保險的目的在于防止“意外”。疾病及其醫療保險的這個特性決定了醫療保險不宜實行個人賬戶制。因為:第一,將一部分資金存人個人賬戶的直接目的是保證個人的未來使用,是將收入作時間再分配,但醫療保險賬戶基本上是一部分人不使用或很少使用,而另一部分人不夠使用。第二,個人賬戶中無余額面發生疾病時,不可能不就醫,醫院不可以不接受病人。病人沒錢也要就醫,醫院也得給予診治,其結果是個人賬戶形同虛設。當然,現實中少數醫院拒絕接受無錢病人,切實起到了“約束”就醫的作用,但這恰恰是極不合理的事實,有悖于醫療保障的初衷。第三,個人賬戶余額如何處理。家人或親屬繼承實際上是一種就醫權的繼承,也是一種更好醫療保障條件的繼承,顯然不是一種財產繼承,作為就醫權的繼承不符合社會公平分配的基本準則,造成公民權力的不平等。
其次,醫療保險作為針對防病治病的措施,屬于支出范疇,相比之下,養老保險則是一種收入再分配。養老保險作為收入再分配建立個人賬戶,是基于個人收入的時間再分配,或者說是一種社會強制“儲蓄”。儲蓄存款的所有權當然歸存款人,其財產權也自然可以繼承。醫療保險的核心在于防止意外,而這種意外的防范對個人來講,如果一旦發生,有時即便是在有正常收入期間也是無法承受的。所以,醫療保險的重點在于以“眾人”力量化解個人“風險”,并不存在收入儲蓄的概念,而是在計算疾病發生概率的基礎上,“眾人繳稅”用于保障“眾人”,不應當是一種個人返還。如果存在返還的概念,也僅僅是一種總體返還。對個人講,能夠不返還應當是一種幸運。現實采取個人賬戶的做法,看似一種管理方法,而且似乎有利于個人看到既得利益,但由于其在性質上仍然是一種個人在不同時期的自我保障,其性質和保障程度顯然有違于醫療保障的本意。
最后,某些疾病如職業病、工傷、傳染病及其防治具有特殊性。職業病和工傷都是因工作而遭受的傷害,性質上屬于“因公”,其保障可在社會保險中單列,也可在疾病或醫療保險中單列。無論采取何種單列方法,對職業病和工傷都應全額提供保障,不存在繳費和自費比例問題,企業或單位應當對職業病和工傷醫療承擔全部費用責任。傳染病雖然沒有“因公”問題,但傳染病的“外部非經濟性”十分明顯,屬于社會強制治療和隔離治療范疇,個人無權選擇是否接受治療。所以,對傳染病也不存在個人賬戶是否“有錢”的問題。換言之,對傳染病患者而言,接受治療既是義務也是對社會的支持;對傳染病而言,其治療是社會的責任,屬于公共品范疇,資金應當由政府全額提供。
簡言之,醫療保險制度的建設不應參照養老保險制度,而應在“支出分配”的基礎上,以互濟為思路、以統籌為方法、以大病為重點,人人參與,國家、企業、個人三者分擔費用,取消個人賬戶,建立醫療保障基金。
二、醫療保障的基本原則和模式
世界上大約有129個國家建立了醫療保障制度,其中,93個國家(約占72%)采取社會保險方式,30個國家(約占23%)采取企業負擔的方法,僅6個國家(約占5%)采取社會救助或其他保障制度。不同形式、不同內容、不同程度的醫療保障制度在各國為其人民的疾病和就醫提供了安全和便利,使人民免去后顧之憂。
醫療保障關系到全體人民的健康水平,是世界各國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醫療保障以人民健康為目標,努力創造一個人人“病有所醫”、“互助互濟”,國家集體個人費用分擔,醫療費用控制機制良好的疾病就醫保障制度。顯然,要在幾十年實報實銷、沒有積累的基礎上,建立這樣一種較為完善的醫療保障制度,不僅需要一個過程而且確實不是一件容易之事。我國醫療保障制度事實上難以在一個不太短的時間內實現國家福利提供制度。所以,建立我國醫療保障制度必須遵循以下三個原則。
其一,醫療保險的原則。醫療保障的提供可以通過國家福利,也可以通過社會保險的方式進行,從我國經濟發展的實際水平看,即便在城鎮也不可能提供國家福利醫療,同時,國家福利醫療還存在“大鍋飯”和浪費伺題。所以,醫療保險只能是我國能夠考慮和選擇的惟一模式。醫療保險的最大優點在于強化社會、企業和參保個人的共同責任,強調參保人權利和義務的對等關系;能夠調動大多數人的積極性,化解風險,從而達到提高醫療保障程度的目的。
其二,社會統籌、互助互濟的原則。醫療保險在運行中應堅持社會統籌,依法統籌,如果沒有統籌,而由各個企業或行業分散管理各自運行,其結果只能是此保彼不保,一企業或行業得到正常甚至較高水平的保障,另一企業則可能根本無法實施正常的醫療保障。疾病特別是大病發生的特點表明,社會統籌的范圍越大,基金相互調劑的余地也越大,就越是能夠發揮醫療社會保險的特定功能。從醫療保險具有的互助互濟的特有屬性看,堅持統籌,保證統籌范圍達到相當的規模,有利于醫療保險制度在實踐中更好地貫徹,參保人得到更好的保障。
其三,大病保障為主的原則。醫療保險不一定面面俱到,從參保人的動機、風險和要求看,大病顯然是風險最大和最需要得到保障的標的。但現有實踐中往往出現相反的狀況,小病保險的問題不大,大病卻常常得不到保障,表面上看似乎是由于資金問題,因為小病費用少,支付壓力輕,易于得到解決。大病卻正好相反。實際上,這既是指導思想問題,也是統籌范圍過小的必然結果;指導思想上以資金總量作為解決保障程度的衡量標準,雖然有資金問題,但分散的小額資金匯集起來就是大額資金。本來可以解決的多個小病保險就可以用于解決一個或兩個大病保險。盡管從“宏觀”上看,解決的資金量是相同的,但解決的問題性質是截然不同的。小病小額資金的風險易于被多數人消化,大病大額資金的風險雖然集中在少數人身上,似乎“以少數人利益犧牲了大多數人利益’’,但這種由少數人承擔的風險是這些少數人所無法依靠自身力量化解的。依靠大多數的幫助解決少數人的大困難,這正是醫療保險的原則和實質所在。所以,一定要“把資金投向少數大病患者”,而不是人人都具有一定數額的小病醫療費報銷權。
三、城鎮醫療保障方案的實施
1.基金籌集
資金是醫療保障得以有效實施的基本保證。我國現行的城鎮醫療保險金按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百分比籌集,實行個人賬戶管理。剔除個人賬戶上述已討論外,資金籌集的基本辦法是合理的,但需補充考慮以下三個問題。
其一是職工家屬如何在享受醫療保障的同時承擔繳費義務。長期來,我國醫療保障制度中對職工家屬一直實行“職工掛靠制”,即在企業實行勞保、在單位團體和機關實行公費醫療的情況下,家屬按職工醫療享受比例的半數同等享有。形象地講,家屬是企業和單位的“半個職工”。顯然,家屬與企業和單位相聯系的做法與市場經濟的要求是完全相背的。由于歷史的原因,職工家屬醫療的現行辦法仍然無法解除與企業和單位的聯系。在這種情況下,其解決的辦法是采取逐步走向社會化。具體講,近期內可考慮將家屬醫療的權利和責任結合起來,即在職工繳費的同時,凡是申報家屬醫療的,應同時交納家屬醫療保險金,其費率標準可有A、B兩種選擇。其中,A類與職工相同,其繳費自然也相同。B類為職工半數享受,其繳費也為職工繳費的半數,可由繳費人自行選擇繳費和享受標準。建立職工家屬醫療保險繳費制度后,一方面將職工家屬繳費和享受的權利與義務掛鉤,另一方面也為今后建立獨立與勞動保險居民醫療保險制度提供了條件。
其二是各級政府在醫療保障方面責任的明晰化。從許多國家醫療保障實踐看,個人交納的醫療保險基金常常不能完全滿足醫療費用的需求,這必然要求各級政府在醫療費用分擔方面承擔一定的責任,具體講是要求政府通過預算每年向醫療保障領域提供資金。如1996~1997年英國政府用于健康和社會服務的預算支出占整個政府支出的17%。而用于疾病和健康照顧的開支占社會保障支出的比例1996年歐洲國家平均達到27%左右。我國對醫療保障開支長期未能“顯化”,夾雜在企業成本和行政事業單位的綜合預算撥款中,隨著政府預算制度改革和部門預算的編制,這種情況會得到改觀。政府撥款應主要用于疾病預防如各種預防針藥、兒童體檢、傳染病治療、鰥寡孤獨和無業人員疾病治療、先天無勞動能力者和特殊成員如聾盲啞等殘疾人疾病治療,對社會保險基金的定額補助以及當社會保險基金出現赤字時給予的專項補助等。
其三是現行基金籌集比例能否滿足需要。分析近幾年醫療開支和醫療保險籌資情況,從理論模式看,醫療開支需要=資金籌集量=個人繳費企業單位繳費政府專項和定額補助基金調劑額。從實踐中看,醫療保障基金雖然也存在越多越好的問題,但現有保障基金存量并不算少,關鍵在于個人賬戶對基金起到了分散的作用。2003年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890億元,支出654億元,年末個人賬戶基金滾存結余積累291億元,統籌基金滾存結余379億元。
2.費用分擔
醫療保險基金籌集的目的在于當醫療保險繳費人發生疾病、需要治療時,為其提供必要的醫療費用支付。但同時應當指出兩點:第一,繳費人由于按工資收入水平的一定百分比繳費,因而每個人交納的醫療保險金絕對額存在數量上的差異,但只要繳費人確實履行了繳費義務,則其在享受醫療保險給付時就不應再有任何差異。第二,繳費人由于生病和未生病,生大病和生小病的不同,則在享受醫療保險給付時應當具有差別對待。這兩個問題,前者是權利與義務的統一,雖然每個人的能力有大小,但比例繳費制表明繳費人盡到了義務,所以不應有享受權利的差異。后者是生病給付需要的差異,所以因不同的疾病應當具有享受比例的差異。
此外,為促進醫療費用的節約使用,防止“無病”、“小病大養”的問題,繳費人在享受醫療保險給付的同時應當自行承擔一部分醫療費用。繳費人在就醫時承擔一部分醫療費用也是“繳費”的繼續和另一種表現形式。之所以要將繳費分成“事前”和“事后”兩個部分,既是由于疾病和醫療保障表現在每個人身上的“概率”相差太大,“事前”繳費與“事后”繳費相結合有利于合理分擔費用,體現權利與義務的一致,也是為了在控制醫療費用方面設立適當的控制機制,促進節約使用醫療資源。
關于在職人員應承擔的費用。在職人員是醫療保險繳費的主體。目前職工醫療保險自負率約為10%,即全部醫療費用開支的90%有社會醫療保險基金承擔,個人僅負擔10%。這樣一個比例由于職工個人承擔比例過低,實際上并未起到制約醫療費用開支規模的作用,或者說約束機制并不明顯。同時,由于一部分地區尚未完全實行統籌包括未對退休工人實行統籌,因而一方面小病的費用約束機制作用不明顯。另一方面當出現大病時其保障作用有經常受到沖擊,許多藥物無法報銷、沒有資金拖欠報銷、缺乏資金報銷比例過低等情況時有發生。很顯然,小病約束不明顯,醫療費用降不下來。大病出現時醫療保險基金的支付能力也必然受到影響。所以,糾正這一情況兩一個必要措施是在適度提高小病個人承擔比例的同時,通過節約醫療費用達到提高大病保障能力。例如,職工小病自行承擔比例提高為25%-30%,大病則自行承擔5%-10%。
關于職工家屬應承擔的費用。計劃體制下,國家通過企業對社會保險包括醫療保險實行統包統攬,職工家屬跟隨職工本人按一定百分比同時享受勞保醫療或公費醫療。其結果是將職工與家屬連接在一起,將就業與保障連接在一起,未就業者反而缺乏保障,嚴重背離了社會保障的初衷。在社會保障社會化的大趨勢下,職工家屬的醫療保障顯然應當與職工的醫療保險分開。職工家屬作為非就業人員的醫療保障當然應當納入社會保障范疇,其資金應當來源于政府財政。而職工本人的醫療保障則屬于勞動保險或社會保險的一部分,與就業相聯系,其資金來源于職工本人的繳費和企業或單位等用人部門的繳費。
問題在于,從過去職工家屬從屬于職工本人的醫療報銷制度,向職工本人與家屬分開的醫療保障制度過渡,事實上需要一個過渡期。因此,可考慮分兩個階段逐步實現。
第一階段,以5年左右的時間,仍然將職工家屬的醫療保障放在職工醫療保險一起,同時調整資金來源和報銷比例。資金來源方面,過去是個人承擔了50%,企業承擔另50%,現應當逐步調整和減輕企業承擔部分如企業改為承擔25%,另25%由政府承擔。報銷比例方面可考慮增加職工選擇因素,即給予職工家屬的醫療保障以繳費和不繳費,相應地事受不同報銷比例的選擇。如果職工選擇為家屬保持原有狀況,則仍按原辦法執行,不再繳費同時報銷比例為職工的50%。若按上述職工小病自費25%~30%,大病自費5%-10%計算,家屬則按小病自費50%-60%,大病自費10%-20%報銷。職工也可以選擇為家屬繳費的辦法,即按現行職工繳費辦法(包括企業為職工的繳費)為家屬按月繳費,則該職工家屬可享受與職工相同的醫療報銷比例。這樣做的優點在于,一方面沒有增加職工負擔,另一方面又為今后對家屬醫療社會保障的改革提供基礎和適應性。
第二階段,過渡期完成后,將職工家屬醫療保障從職工醫療保險中獨立出來,建立獨立運行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費用選擇可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城鎮居民收入水平制訂若干個繳費和報銷比例等級,非個人承擔部分NU全部由政府承擔。管理上則實行社會化,由指定的公共部門負責資金籌集和資金賬戶劃轉,同時該部門還應會同醫療單位(如醫療管理委員會)確定可報銷藥品的范圍,小病和大病的界限,以及一些特殊情況的處理和接受申述等等。
關于退休人員應承擔的費用。現有的退休人員是一個特殊的群體,他們為社會已經做出子自己的貢獻。但由于我國醫療保障的特殊歷史形成了沒有積累的歷史事實,而且,老年人患病幾率提高,又由于與我國歷史上的財政“大鍋飯”相適應,常年實行低工資制度,使得他們的退休工資也相對處于低水平狀態。所以,對退休工人的醫療保障應采取保護政策,盡量減少他們的個人負擔。其解決辦法是:第一,在“老人老辦法”的指導思想下,對現有退休人員仍然由國家包下來,基本實報實銷。第二,考慮到職工本人承擔一部分醫療費的事實和減輕國家負擔的需要,也可考慮由退休人員承擔一小部分的醫療費用。建議的自費比例是小病10%,大病免費。第三,對一部分經濟效益十分差,甚至有些已經破產的企業退休職工,其醫療費用資金來源除地方政府每年拿出;部分基金外,一可考慮破產企業的清算資金中必須有一部分用于醫療保險基金,二可在國有資產部分變現為養老基金的同時,拿出一部分用于醫療保險基金。
3.不同類型疾病的差別政策
疾病分為長期疾病和短期疾病兩種,一般來講,在相對意義上短期疾病是指“小病”,患者出現身體不適,在確診未有嚴重疾病的情況下經過治療短期內恢復健康。無論對社會還是對個人都不能忽視對“小病”的治療,“小病’:在得到良好治療的情況下有利于患者的長期健康,反之,“小病”的長期積累將不利于身體健康,甚至轉換成“大病”。
從醫療保障看,疾病的長期患者與短期患者則具有質的差異。長期患者健康水平差,身體狀況難以適應許多工作的要求,有時甚至根本不能工作,因而長期疾病患者的收入水平受到很大的影響。同時在收入降低或無法保證的情況下反而增加藥費、診療費、護理費、交通費和營養費等方面的支出,以至于家庭基本生活常常得不到保證。事實上,長期疾病患者也往往是“大病”患者。必須強調,“大病”患者和長期疾病患者及其家庭負擔沉重的現象時有發生,所以,理所當然地應成為醫療保障的重點。
對長期疾病的醫療保障應由醫療、醫療照顧和營養補貼三部分組成。長期疾病患者精神和身體都經受極大的痛苦,財政開支巨大,存在較大的生命危險,經常還要給家庭帶來連帶負擔。大病醫療保障應分為醫療、醫療照顧和營養補貼三個層次。醫療保障首先針對醫療費用,原則上醫療保障基金應承擔絕大部分大病醫療費用。對特殊社會成員包括鰥寡孤獨、盲聾啞、殘疾人、失業人員、退休人員、收入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線家庭成員、烈軍屬等社會優撫人員、為社會做出巨大貢獻的勞模等則應由社會承擔全部大病醫療費用,以減輕患者負擔。醫療保障還應十分重視醫療照顧問題。長期疾病患者經常出現生活不能自理的情況。除家庭和親屬護理外,隨著小家庭比例增多和社會工作的繁重,可能出現缺乏家庭和親屬護理的現象。在這種情況下,以護理為重點的醫療照顧有可能成為10年或20年后重要的社會性課題。醫療保障制度必須從現在起就給予醫療照顧足夠的關注。醫療保障制度也有必要研究和考慮長期疾病患者的營養問題。雖然在醫療保障資金十分有限的情況下有難以顧及的可能,但對家庭具有特殊困難者和上述提及的特殊社會成員的長期疾病所需營養,也有必要適當照顧。
四、關于農村醫療保障問題
我國農村醫療保障是一個比城鎮更加復雜的問題,其原因一方面是我國農村人口眾多,長期缺醫少藥,沒有一個比較完整的醫療體系作為醫療保障的基礎,另一方面是我國農村經濟相對城市更不發達,人均收人水平很低,為推行全面的醫療保障帶來極大的困難。但從我國公民權利和醫療保障長期發展要求看,在討論和設計國家醫療保障制度體系時,不能不認真研究和分析農村醫療保障制度的建設問題。
1.農村互助合作醫療應繼續成為我國農村醫療制度建設的基礎
農村互助合作醫療被我國幾十年實踐證明是符合我國農村經濟發展水平且十分有效的醫療保障制度,但與我國改革開放以來飛速發展的經濟相比較,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發展跟不上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改善的需要。其主要表現有三:一是以鄉甚至村為單位的合作醫療,其保障范圍過于狹小,與保障社會化的要求相距甚遠。合作范圍小,籌集資金少,可能提供的保障程度必然低,特別是在農民和家屬發生重大疾病和長期疾病時往往難以實現真正的保障。二是隨著全國農村經濟的發展和壯大,一部分地區經濟得到較快成長,也有一部分地區經濟仍然處于十分落后狀態,而落后地區的農村合作醫療也往往難以真正落實。三是鄉村醫療設施落后、醫務人員嚴重不足。從實際情況看,鄉村一級嚴重缺乏必要的醫療設施和醫務人員,實際上只能承擔小毛小病的就診。
現有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需要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適當改進或強化。第一,強化按人頭繳費制度。現有的合作醫療制度在各地有不同的執行方式。然各地因地制宜是必要的,但從醫療保障特別是合作醫療看,盡管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具有較大差異,但按人頭繳費則是一種必需的制度。經濟發展水平不同,人均收入不同,可以有不同的繳費率。但堅持繳費不僅是一種觀念,更重要的是權利與義務的體現,也是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的重要來源之一。第二,重點在集體增加投入。改革開放以來,我國CDP增長很快,農村人均收入也有較大幅度增長。在農檸經濟實力大幅度增長的前提下,鄉村集體經濟多投入一部分資金不僅是完全必要的,同時也是鄉村廣大群眾的共同利益所在。第三,鄉縣財政分級投入,在農村合作醫療繼續發展的情況下,鄉縣政府必須將其納入制度化建設的重要內容,財政應當安排預算項目作為本地區合作醫療總基金,主要用于添置醫療設施,培訓醫務人員,預防流行性疾病和傳染病,以及重大疾病患者的醫療補充。第四,省級財政作為最后防線,建立農村醫療保障基金用于全省范圍的統籌調劑。同時,省級財政還要擔負本省范圍內的流行性疾病防治、傳染病和地區性疾病專項防治、省域內醫療體系建設和醫務人員培養引進等方面的資金供應。
2.農村醫療保障也應以大病保障為重點
從現狀看,不可否認的是我國農村醫療保障總體水平低于城市醫療保障,而且這種狀況將會持續相當長一段時間。我國城鎮醫療保障制度尚要以大病保障為重點,個人在小病保障方面將承擔較多的責任,農村保障更要堅持以大病為重點,保證了大病治療實際上就基本解決了群眾醫療問題。小病方面可由各地區如地縣為單位自行確定個人承擔比例,或反過來確定合作醫療基金每次可承擔的比例或金額。大病保障不僅解決了患者負擔過重的問題,而且解除了群眾的后顧之憂,同時可通過省級醫療管理部門統一定期公布大病目錄,也便于對大病的統一管理和確認,有利于整個醫療水平和人民健康水平的提高。
3.建立以縣一市為中心的醫療保障體系
農村合作醫療和大病為重點的疾病保障制度離不開醫療體系建設,沒有強大和健全的醫療體系作保證,疾病保障無從談起。作為疾病保障和醫療體系的統一,醫療保障體系必須解決范圍問題,我國是一個地域廣大、人口眾多的國家,即便是以省級為單位,在目前情況下,要實現省級醫療保障體系也十分困難,有些省級地域在上百萬或近百萬平方公里,有些省級單位人口在7000或8000萬人,顯然,要在這樣一個規模上實現完整的醫療保障體系將不現實。所以,應當先在一個適度的范圍內逐步實現醫療保障體系,如先在縣、然后在市的規模上通過10年左右的努力再過渡到以省為單位的農村醫療保障體系。
五、進一步健全醫療照顧和社會服務體系
疾病保障和醫療體系分別從資金和治療兩個基本方面為人民健康提供必要的物質基礎,但僅有這些物質基礎仍然是不夠的。高質量的醫療保障制度除為患者提供治療費用外,還應為病人和其他具有特殊需要的人員提供完善的服務。我們把這種服務稱之為醫療照顧和社會服務體系。
1.管理手段上實現創新。針對醫療單位財會管理工作單位首先應明確的創新管理手段,傳統的管理手段完全不能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醫療單位應加大上下級的溝通,促使更多員工意識到財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以促使其資源遵從財會管理制度。
2.法制規范上的創新。醫療單位對財會部門的管理要深入到每個細小的環節,因而國家相關部門應明確的樹立一套可以適用于不同地區不同環境下的法制規范,創新具體情況的處理辦法,使財會各項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例如,財會部門的法制創新可以深入到單位成本會計的應用于管理、具體的核算方式及相關比例等。
3.人員配備上實現創新。醫療管理部門人員配備上的創新應具體從兩個方面著手,以確保精準性。
(1)實現財會專業人員與各部門人員的互補式配備。因財會部門的工作人員對醫療體系的各個環節不甚了解,在具體的記錄上容易造成一定的誤差。改革財會管理時應實行對單位內部的整體情況清楚了解且經驗豐富的各部門人員對財會人員的帶動制,強化雙方或多方的溝通,保證財會管理的準確度。如主要負責設備采購的人員精確的講述每件設備或用品的具體價格、醫療人員講述每種病癥的具體的治療及設備費用等以強化財會人員的具體記錄,提高準確性。
(2)財會部門應配備高素質的工作人員并進行定期的培訓。財務會計的計算與管理方式方法不是一成不變的,其會隨著經濟與技術的不斷發展而完善。因而醫療單位在招聘會計人員時應強化其專業素質及其職業道德等綜合素質,保障單位發展的整體風氣。另外,在日常的工作中應對財會人員進行定期的培訓,使員工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接受到最先進且科學的計算及管理方式,保障整體工作的快速性與精準度。
4.醫療體系機制上創新。每一個醫療單位都應建立健全自身的財會管理機制,以確保財會工作可以順利并科學的完成,促進單位的整體發展。在整體醫療體系的創新應從兩個方面入手:強化各部門相互監督機制和建立創新激勵機制。
(1)強化各部門相互監督機制。這種機制可以一定程度的改善醫療單位內部發展過程中人員工作松懈或道德上扭曲等情況,尤其是掌控醫療單位發展經濟命脈的財會部門。強化部門間的相互監督使員工更加遵守職業道德,避免不必要的醫療問題的發生。
(2)建立創新激勵機制。財會部門的發展不僅關系到醫院的發展,也關系到員工的薪資及前途問題,醫療單位應建立創新鼓勵機制以提升財會人員的積極性。財會人員可以針對財會計算及管理工程中的具體環節或情況進行嚴苛探究,并提出自己的觀點,以促使部門可以更科學的發展下去。醫療單位及時的予以這些思想與行為積極的員工一定的物質獎勵,激勵更多的員工投身到部門的發展與建設過程中去,從而促進單位整體發展。
5.信息技術上的創新。實現信息背景下的創新是新時期我國各企事業單位發展的重要籌碼,醫療單位財會管理工作強化信息技術的運用與創新更有利于其全方位綜合發展。
(1)建立并完善財會管理的網絡平臺。建立財會管理的網絡平臺,將醫療單位的各項設備、技術的具體費用的變更情況及時的更新到網絡平臺上去,有利于強化各部門的及時監督與及時糾正,降低因數據不清而造成的誤差。另外,網絡平臺可以有規律的將醫療單位發展的各項數據進行分類整理,便于單位領導的分析與總結,為其做出更深遠的決策提供科學的依據。
(2)完善財務信息系統基礎設施。醫療單位應強化對財會管理部門的相關軟硬件基礎設備的購置,使各項信息化的技術與管理手段通過互聯網可以第一時間傳播到單位內,促使財會管理的全方位發展。
二、結語
自二十世紀五十年代以來,我國長期實行的是由國家、企業包攬職工醫療費用的公費和勞保醫療制度,該制度對保障干部、職工的健康確實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這一制度的弊端也日益顯現。
其中最突出的問題是醫療衛生費用的快速增長對政府財政產生了巨大的壓力。據歷年來中國衛生部公布的統計數據,20世紀90年代以前,我國衛生總費用年平均增長率為17%,90年代后為24%,而同期國內生產總值年平均增長率則分別為14%和21%,衛生總費用的年平均增長率明顯高于國內生產總值的年平均增長率。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有些地區的公費、勞保醫療制度使得國家財政和企業的負擔過重,實際上已經難以維持,大批干部職工得不到基本醫療保障,已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隱患。
在中國農村,合作醫療是中國農村衛生工作的基本制度之一,但事實證明,除部分試點地區和城市郊區,農村合作醫療并沒有像預期的那樣恢復和重建,1998年衛生部進行“第二次國家衛生服務調查”顯示,全國農村居民中得到某種程度醫療保障的人口只有12.56%,其中合作醫療的比重僅為6.5%.1997年之后由于農村經濟發展遲緩,農村收入增長緩慢,依靠“自愿”參加的合作醫療又陷于停頓甚至有所下降的低迷階段。
至于有的地方的工會組織和醫院以互助共濟的形式開展的醫療保險業務,總體保障水平不高,規模也不大,風險分散性較弱。目前此種形式還未得到完全的肯定,有人質疑其增加了企業負擔和風險,從而有悖于國家醫療保險體制改革的原則。
顯然,僅靠政府的力量不能完全解決全民的醫療保障問題,而且其暴露的問題也日益嚴峻。那么我國的醫療保障問題應該如何解決?答案就是大力發展商業醫療保險,讓商業醫療保險作為必要的一部分,在我國醫療保障體系改革的大潮中肩負起自己的歷史使命。
商業醫療保險在醫療保障體系中的作用
商業醫療保險擴大我國醫療保障制度的覆蓋面。雖然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和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都已初見成效,社會上仍將產生大量缺乏醫療保障的人群,而且職工只能享受半費勞保待遇,這些群體尤其渴望購買商業醫療保險。而商業醫療保險將醫療保險的覆蓋范圍擴大到能覆蓋社會醫療保險所不能覆蓋的人群。
商業醫療保險分擔高額度醫療費用帶給人們的風險。由于開展社會醫療保險時間短,資金積累有限,個人需要支付的費用多,特別是一些大病和特殊疾病的醫療費用遠遠超過了基本醫療保險的最高支付限額,使患者個人背上沉重的經濟負擔,醫藥費用的持續上漲強化了人們的保險意識。而只有通過購買商業醫療保險才能減少潛在的風險。
商業醫療保險滿足多層次的需求。從國家已頒布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配套文件看,人們就醫將受到更多制約,一些比較高級的診療項目基本醫療保險將不予支付費用;對部分經濟收入穩定、享受社會醫療保障的群體來說,社會醫療保障僅能提供最“基本”的醫療保險,保障有限,不能滿足他們的需求,而商業醫療保險則能適應高層次、特殊的醫療需求。這樣可以發揮商業醫療保險自愿投保、全面保障的優點,在不增加國家財政負擔的情況下滿足部分特殊人群較高層次的醫療需求。
商業醫療保險發展的有利條件
我國商業醫療保險雖然起步較晚、規模不夠、產品還沒有豐富起來,但是經過前一段時間的積累和探索,已經具備了非常有利的發展條件:
國家政策的傾斜。社會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共同構筑了我國的醫療保障體系,目前我國高層領導意識到社會醫療保險還不能滿足我國商業醫療保險市場的需求,已經高度重視商業醫療保險的發展。朱總理在1998年就指出,我國醫療保障體系改革的目的就是“力求建立一個以社會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為基礎,包括醫療福利和醫療救助的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2002年7月,副總理又對商業醫療保險發展的問題做了兩次重要的批示,肯定了商業醫療保險的成績,鼓勵大力發展商業醫療保險。
較快的發展速度。由于醫療保險風險控制難度較大,各家保險公司采取比較謹慎的發展策略,主要以附加險的形式辦理醫療險業務,其主要目的是為了提高公司聲譽、促進業務發展和積累壽險客戶。盡管如此,商業醫療保險仍然取得長足的進步。目前,國內已有12家人壽保險公司開展了各種商業醫療保險業務。全國商業醫療保險費收入從1996年的21億元增至2002年的122億元,年平均增幅達52%,其增長幅度遠高于同期壽險業務。
一定的人才儲備。商業醫療保險要求從業人員同時具備保險和醫學方面的知識,對醫學、風險管理、市場調研、條款設計、市場推動等方面有較深刻的了解。經過這幾年的發展,我們已經儲備了一定數量的商業醫療保險專業人才,專業橫跨保險、精算、統計、醫學、法律等學科。他們與美國、德國的醫療保險專家多次在理論和實踐方面進行合作,比較系統和全面的掌握了醫療保險的產品設計、精算、風險控制等關鍵技術,并且在我國的農村健康保險、城市社會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的實踐中取得了成功的經驗。
初步的產品開發能力。針對日益高漲的市場需求,近幾年各家保險公司都在商業醫療保險產品開發方面進行了有益的嘗試,目前已經積累了一定的經驗數據,比較熟練地掌握了醫療保險開發的精算理論和方法,具備了較強的商業醫療保險產品開發能力。目前我國商業醫療保險市場上經營的產品涉及國際上通行的多數類型和各種保障期限的產品,既有醫療費用型保險,又有定額給付型保險,涉及的保障期限有終身、長期和短期,涉及的人群有嬰幼兒、大中小學生、職工、婦女和部分老年人,涉及的保障內容有意外、殘疾、住院、手術、重大疾病、特種疾病和手術、門診等100多種產品,為保險市場的不斷創新奠定了一定的基礎。
比較有效的風險控制體系。我國商業醫療保險在幾十年的發展歷程中業已摸索出一套較粗放但又行之有效的風險控制體系,無論是在定性風險控制方面還是在定量風險控制方面都取得了長足進步。在定性控制方面,涉及到產品、銷售、核保、理賠等環節建立了一套專業的業務流程,經過技術處理規避風險;在定量控制方面,建立了多角度的(即分機構、分險種、分人群等)動態風險監控系統,及時發現并控制商業醫療保險經營中的各種風險。
由此可見,我國商業醫療保險已經具備了比較有利的發展條件,有能力在我國的醫療保障體系中發揮其重要作用。
商業醫療保險發展需要解決的問題
但是,應該看到我國商業醫療保險發展的還不成熟,仍然存在著阻礙其發展的多方面的現實困難:
財稅政策對商業醫療保險的支持力度不夠。目前,財稅問題也是制約商業醫療保險發展的一個主要因素。投保人購買商業醫療保險仍然不能享受稅收優惠,個人及絕大部分團體購買的醫療保險的保費都是在稅后支付,這不利于鼓勵團體為員工購買醫療保險,也不利于鼓勵個人為自己的健康投資。無疑會挫傷投保人購買商業醫療保險的積極性、提高保險產品的價格、增加商業醫療保險產品的難度。
規范約束醫療機構行為的法律法規不健全。長期以來形成的醫療服務主體的壟斷格局依然存在,加之我國人口眾多,醫療服務始終處于“賣方市場”,加劇了醫療費用的上漲,促使道德風險滋生。降低商業醫療保險的經營風險,必須對醫療服務的提供方——醫院和醫生的行為進行規范,使醫院和醫生在制定醫療方案的同時考慮到醫療成本的因素。醫療衛生服務體制的配套改革與發展商業醫療保險相輔相成,兩者缺一不可。
專業化經營醫療保險的理念和方法還未深入人心。由于保險本身的特殊性,它涉及到保險人、投保人和醫療服務提供者三方關系,而醫療服務提供者的介入增加了醫療保險管理的難度和復雜性。但我國目前沒有專門經營醫療保險的公司,醫療保險都是壽險公司在經營,多數壽險公司仍然沿用壽險的管理方法、流程和理念來經營醫療保險,結果往往是導致保費很高、保障很低,但保險公司卻虧損。
商業醫療保險專業人才資源儲備相對不足。醫療保險的經營要求從業人員必須對醫學、精算、風險管理、市場推動等方面有較深的了解,而目前各保險公司的醫療保險業務管理者卻并未具備這些多方面的知識。同時,保險公司還缺乏高素質的醫療保險專業營銷人員,難以向客戶詳細解釋保險條款,阻礙了業務規模的擴大。而且保險公司的基層缺乏醫療保險專業核保人員,導致在醫療保險逆選擇風險高的情況下難以保證核保質量,增加了醫療保險的經營風險。
經驗數據收集、整理和分析的體系有待完善。商業醫療保險綜合性、技術性很強,它的險種設計和經營需要有周密的市場調研、大量的基礎數據分析、嚴密的精算來支持。而我國商業醫療保險剛起步,積累的經驗數據較少,目前都是以國外的經驗數據作為精算的基礎,但由于投保人群特征的差異,數據必然有偏差,全盤照搬國外的經驗數據,勢必加大商業醫療保險的經營風險,給商業醫療保險的業務發展埋下隱患。
為了使商業醫療保險成功的擔負起自己的歷史使命,針對阻礙商業醫療保險發展的現實困難,我們提出相應的政策措施:
內部機制的建立
建立多層次的經營機構網絡體系。為了發揮商業醫療保險在整個國家醫療保障體系中應有的作用,必須建設好商業醫療保險經營體系及其組織架構。這個架構中包括專業經營主體——全國性專業性醫療保險公司、專業管理主體——壽險公司中成立的專業化醫療保險管理部門、銷售主體——銷售醫療保險為主的經紀公司或機構以及健康服務主體——承擔管理醫療服務提供網絡、費用結算、后期客戶健康服務等工作的專業性健康管理公司,逐步形成“經營—行銷—服務”一體化的專業性組織體系。
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在行業中各經營單位建立起自上而下的統一、規范、高效、便利的內部業務標準、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體系。包括全行業統一標準、管理制度體系和運行機制;建立起行業內部信息交流和基礎研究體系。鑒于醫療保險業務的特性和醫療費用支出的多邊性,在險種費率和保障責任上要求較大的靈活性和組合性,在風險控制上要求各類數據的多樣性和準確性,因而,長期的基礎研究及必要的信息交流和利用,就成為發展商業醫療保險不可或缺的基礎工作。
建立健全多層次的人才培養體系。為培養出高素質的醫療保險專業化人才隊伍,應建立以有關大學、研究機構和各個經營機構為主體,其他專業管理協會為輔助的、多層次的醫療保險專業人才教育培訓體系。
建立科學高效的風險防范系統。醫療保險的可控性經營風險主要包括決策性風險和經營管理風險。它主要涉及業務開展中售前、售中和售后的各個環節。加強風險防范的重點在于根據現行政策,充分利用各種條件,制定合理發展戰略,調動醫療服務提供者參與費用控制的積極性;在業務開展的各個環節建立起相關風險控制機制。主要做好業務規劃制定、市場調研分析、經營模式選擇、產品開發定位、核保和理賠、業務統計分析、信息反饋等工作,最終實現既能開拓市場,又能控制經營風險的目標。
外在環境要求和配套政策支持
加強法律和財稅政策的支持。在構建新的醫療保障體制的過程中,應盡快明確商業醫療保險的法律地位。政府的角色,主要是制定有利于商業醫療保險發展的財稅政策,根據經營業務的性質,確定不同的財稅待遇。稅收政策是政府支持商業醫療保險最主要的方法之一,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財稅政策不僅對商業醫療保險的供需雙方具有雙重的調節功能,而且可以擴大醫療保險覆蓋面,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