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03-25 11: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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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大朋友們,關于“國外金融證券評級體系比較”是由論文頻道小編特別編輯整理的,相信對需要各式各樣的論文朋友有一定的幫助!
一國評級制度的有無及其具體的實現模式,是與該國經濟體制中的銀企關系密切相關的。一般而言,在銀企關系相對微弱、企業以直接融資為主的金融體制中,對評級的需求較強,其制度設計以美國為代表;若銀企關系密切、企業融資以間接方式為主,則對評級的需求不足,其代表國家是德國和80年代以前的日本。隨著我國直接融資比重的逐漸增大,證券評級工作應引起足夠重視。評級通常包括證券評級、企業評級、金融機構評級、國家主權評級等不同種類,其中證券評級的評估對象又可分為債券、優先股、基金、商業票據、銀行承兌票據、大額可轉讓存單、信用證等。債券評級作為評級制度的起源,不僅是證券評級的核心業務,其做法也是其他評級的重要參考,因此本文的討論將主要圍繞債券評級展開。
證券評級是指運用評估體系,通過對與該種證券有關的諸多因素進行綜合考察與分析,對證券的安全性、盈利性、流動性等方面的質量作一綜合評價,并以約定的符號予以列示的評估活動。作為降低資本市場交易費用的一種重要工具,證券評級已成為西方金融制度中重要的組成部分。在國內,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評級制度也在不斷地發展完善。然而,證券評級制度并非是作為一個制度體系中超然獨立的個體而存在的,它與所處的經濟、法律等環境有著密切的關系。本文將從制度比較的角度出發,對西方國家的評級制度加以研究,并與我國評級業現狀及具體國情進行對比,以期得出具有政策性意義的結論。西方國家的證券評級制度證券評級始于本世紀初的美國,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其積極作用也逐步為其他國家所認識。目前,在日本、英國、法國、瑞典、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家,評級制度都有不同程度的發展。考慮到制度變遷路徑選擇的不同,這里將選取美國、德國和日本的證券評級制度作為三種不同類型的代表。
論文關鍵詞:中小企業融資;融資難;信用擔保體系
論文摘要:融資難是阻礙中小企業發展的主要障礙之一,該問題引起了各界人士的高度重視,目前為止問題仍未得到根本解決,所以探索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根源并找到解決問題的對策仍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現狀
(一)直接融資渠道狹窄
對于直接融資來說,根據我國現行的法律,企業發行股票和債券融資要求達到的條件很高,首先企業發行股票上市必須根據《公司法》和《證券法》的規定和通過規范的公司制改造。其次我國公司上市必須達到相當大的規模而且發展前景較好。同時,發行商業票據和債券,需要企業有較高的信用評級,在我國證券市場不發達和尚無信用評級的情況下,這種融資方式顯然也不具備實際可操作性。
(二)間接融資困難
我國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狹窄,所需資金大部分來源于自籌,其中屬于間接融資資(貸款)比重小。我國銀行對中小企業發放的抵押貸款通常選擇不動產抵押,顯然中小企業從銀行獲得的抵押貸款十分有限。另外,按銀行貸款慣例,一筆貸款發放需要經過貸款審查、抵押物評估、保險、公證等環節,從申請到發放最快也要十余天。另外,目前擔保貸款收費偏高、不合理,也是限制中小企業采用擔保貸款方式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商業性融資為主
目前,除了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外,一些地方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就是中小企業最主要的資金來源,這些中小型金融機構體制靈活、管理層級簡化,能夠較好地為中小企業服務,但從銀行自己的收益角度考慮,它們并不可能自發地將中小企業融資放在首位。商業性融資中小企業面臨著重重困難。
二、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成因分析
(一)企業管理水平較低
由于中小企業管理者水平低,缺乏戰略經營思想,企業財務決策帶有短期行為的傾向,所提的折舊不能滿足設備的維修保養和更新改造的需要,分配利潤較多,留用利潤較少,造成自我積累不足,無法滿足企業資金需要。同時中小企業大多規模小,經營者采取家族式管理,使得內部控制不力。而企業又缺乏良好的財務管理,會計機構也不健全,造成財務分析能力差,缺乏科學有效的成本費用核算。
(二)抵御市場風險能力差
由于中小企業經營規模小、技術落后、缺乏新產品開發能力和創新意識,以及生產效率低,營銷水平差,市場狹小,銷售不穩定等原因導致企業的競爭能力不強。小企業沒有科學合理的企業管理制度,存貨積壓嚴重,也缺乏對應收賬款的科學管理。而隨著銀行信貸風險管理的加強,各銀行普遍間建立了嚴格的貸款責任追究制度,信貸人員壓力增大,中小企業由于信貸風險較大銀行對其貸款更加慎重。
(三)現有融資體系不利于中小企業長期資金的融通
銀行為了加強自身風險的管理,提高經濟效益,一般都制定了貸款的評定標準。對于資本較少、財務信息不完整、不真實、風險發生可能性較大的中小企業來說很難達標,銀行對中小企業提供貸款的跟蹤監控費用也因此而增加。同時各商業銀行在貸款上大多以抵押、擔保貸款為主。抵押物以不動產為主。中小企業大多無法提供銀行要求的抵押物,而擔保公司要求的擔保手續較高,造成企業融資成本過高,企業也不會輕易利用這種貸款方式。
(四)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國已有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省級或市級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但存在的問題依然很多,具體表現在:一是擔保機構的注冊資本質量不高,以國有存量資產為主組建的政策性擔保機構,注冊資本不易變現,擔保資金嚴重不足,行很難接受,從而降低了擔保公司注冊資本作為金融杠桿工具的乘數放大效應。二是擔保體系不健全。三是具體運作管理方式缺陷,擔保公司對申請擔保企業的審查偏嚴,許多無法獲得銀行貸款的中小企業同樣無法獲得擔保公司的擔保。
三、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的對策建議
(一)健全中小企業融資政策支持體系
1.從法律法規建設上來強化對中小企業的融資制度安排。一是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二是應盡快明確中小金融機構是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主渠道,結合目前的金融體制改革,加快對現有城鄉信用合作社的改造;三是制定適合中小企業特點的貸款條件和審批程序。
2.積極運用貨幣政策工具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對利用再貸款、再貼現增加的貸款投放,其利率可適當優惠,并適當增強利率彈性。認真執行對中小企業貸款利率可以上浮30%的規定,擴大利率浮動區間;同時,商業銀行應盡快下放貸款權,健全信貸激勵約束機制,提高信貸人員的營銷水平,使銀行不惟抵押、質押而發放貸款,進一步開拓市場。
(二)完善資金支持體系
1.完善資本市場體系,開辟直接融資新渠道。一是發展股票市場;二是發展債券市場;三是發展基金市場。為鼓勵和扶持中小企業,尤其是高科技中小企業的發展,可以考慮設立風險投資基金和產業投資基金,引導閑散的民間資本多渠道、多形式地進入風險投資基金和產業投資基金,同時鼓勵風險投資基金和產業投資基金向中小企業投資。
2.改善現有中小企業間接融資體系。是應拓寬商業銀行的融資渠道;二是對農村信用社在清理、整頓、規劃的基礎上,應允許并鼓勵民間資金參股,并明確以鄉鎮企業、個體私營企業和農民為主要服務對象,使農村信用社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合作金融組織;三是對城市中小商業銀行,應取消各種不利于中小銀行發展的歧視政策。
(三)進一步發展和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
一方面,政府部門要加大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扶持力度;另一方面,要借鑒發達國家信用保證制度支持中小企業獲取金融支持的做法,大力發展中小企業政策性信用擔保體系、互助擔保體系、商業擔保體系,逐步形成完善的信用擔保體系。政策性信用擔保體系。
(四)構建中小企業融資社會服務支持體系
一方面,完善中小企業的信用評估體系。首先,要建立一整套符合國際慣例的中小企業信用評級定類的理論方法。形成科學合理的信用評估指標體系。同時,政府主管部門要加強管理。嚴格規范信用評估中介機構的信用評估行為。另一方面,健全中小企業資信調查體系。
(五)創新融資手段,增加企業融資渠道
在當前的市場機制下,中小企業應考慮到自身發展的現狀,并結合國家財政、金融、信用等實際,充分發揮各方優勢,利用一切可能的路徑,不斷地創新出切合自身發展實際的融資手段:
1.票據貼現融資。即票據持有人將商業票據轉讓給銀行,取得扣除貼現利息后的資金。在我國,商業票據主要是指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這種融資方式的優勢在于銀行不按照企業的資產規模來放款,而是依據市場情況(銷售合同)來貸款。
2.發展融資租賃。所謂融資租賃是指企業需要添置某些技術設備而又缺乏資金時,由出租人代其購進或租進所需設備,然后再將它租給承租人在一定期限內使用的一種租賃方式。作為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之一,企業通過融資租賃的方式獲得運營條件所付出的成本會遠遠高于銀行直接貸款的方式。
論文摘要:銀行承兌匯票業務不僅可以使銀行優化資產配置,增加利潤,還可以為 企業 拓寬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起到積極作用。隨著社會 經濟 的持續穩定 發展 ,近一段時期以來,銀行承兌匯票業務在社會經濟領域得以廣泛推行。為了降低票據風險的發生,保護銀行資金安全,為此,要從引起風險產生的源頭抓起,制訂相應的防范措施。有效規避可能產生的各種風險,才能保證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的健康發展。
一、銀行承兌匯票業務存在的風險
銀行承兌匯票是指在一定時期內,銀行以其自身的信用作擔保,在收取一定手續費的基礎上,對客戶履行特定票據的義務。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簽發,由銀行承兌,在票據到期日無條件將款項支付給收款人或持票人。
隨著經濟全球一體化進程的加快,國內企業獲得了前所未有的高速發展時機,同時也面臨著資金短缺的難題。在 金融 體制改革不斷深入的情況下,銀行承兌匯票業務地出現,不僅可以為企業解決了融資難的問題,還可以為商業銀行增加存款,調節信貸規模起到重要作用。近些年,伴隨著票據業務的快速發展,隨之而來的風險也日益加大。這其中有來自于外部的客觀原因,也有來自于銀行的自身原因,概括起來,主要存在以下幾種原因:
(一)來自于企業方面的原因
1、某些企業因經營困難,出現資金短缺的問題,而又無法通過正常渠道解決所需資金,便與其他企業相互串通,簽訂虛假購銷合同,欺騙銀行為其簽發銀行承兌匯票。之后又通過串通企業進行票據貼現,套取銀行資金。
2、某些企業在辦理銀行承兌匯票后,由于自身經營出現問題,出現資金周轉困難,承兌匯票到期后無力支付票款。或由于信用觀念淡薄,不講信譽或故意拖延付款,致使銀行墊資。由于以上原因,在票據申請人到期不能按時支付票款時,商業銀行作為承兌人則必須無條件履行付款的義務,從而使銀行出現了巨大的資金損失,帶來了經營風險。
(二)來自于銀行自身的原因
1、伴隨著銀行運作的商業化,區域性銀行的進入,外資銀行經營人民幣業務的開展。同業競爭日益加劇,趨于白熱化。某些銀行出于對利潤的追求,為完成下達的各種考核指標,而放松對申請企業的信譽度、財務狀況、購銷合同真實性的審查,降低標準,以致留下風險隱患。
2、在簽發承兌匯票過程中,不嚴格按照制度辦理,在沒有授權或違規越權、超過授信額度的情況下違規簽發而導致的風險。
3、在具體辦理業務中,由于某些 會計 人員固有章不循及由于自身業務素質差,缺乏責任心而出現差錯,或對“克隆”票據未能及時發現而導致風險的產生。
4、某些銀行員工為了滿足自己的貪欲,棄 法律 法規與不顧,利用所掌握的業務知識及辦理權限,進行內外勾結,合伙詐騙銀行資金。這種行為給銀行帶來的風險是最大的,造成的損失也是巨大的。
二、為了防范銀行承兌匯票風險,所應采取的措施
(一)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加快票據市場建設
1、制定和完善《票據法》、《商業匯票承兌、貼現與再貼現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對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的操作規程明細化。各商業銀行應建立健全相應票據業務的規章制度,加強內控制約。
2、逐步建立制度健全、業務規范、風險控制完善的票據業務中心,進一步完善票據市場的服務功能,促進票據業務競爭的良性化,從而降低票據市場風險。
(二)提高員工思想 政治 素質,加強員 工業 務技能培訓
1、加強員工思想道德 教育 和職業操守教育,提高員工遵紀守法的自覺性,提倡防腐倡廉,防范道德風險,抵制不正之風的侵襲。
2、加強業務技能培訓。要定期、不定期的組織員工進行業務培訓,是每名員工及時掌握新業務知識。通過組織業務研討、技能競賽,不斷提高業務技能水平,使簽別真假銀行承兌匯票的能力加強。員工在辦理承兌、貼現業務時,應嚴格按照 會計 操作規程辦理,認真審查票面要素,核對匯票簽章,并通過人行支付系統,及時進行承兌匯票的跨行查詢,最大限度降低承兌匯票風險,防止銀行資金蒙受損失。
(三)加強對 企業 的審查力度,防范風險
了解掌握企業申請辦理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的原因,嚴格審查企業的資信等級,財務狀況。必須堅持以真實的商品交易為基礎,嚴防企業間相互串通,騙取銀行資金。對aaa級企業必須在審定的授信額度內簽發,不得超過授信額度。對信用等級較低的企業必須采取交納100%保證金或要求單位提供抵押擔保制度,不得因人情關系隨意降低標準,簽發銀行承兌匯票。
(四)加強內控管理和完善規章制度
1、建立嚴密、規范的內部控制系統,對承兌流程實現客戶經理部、信貸部、會計部門的監控。各部門之間應做到權責明確,相互獨立,相互制約。嚴格按照操作流程實施。從制度上保證風險控制的規范性,防患于未然。
2、嚴格控制審批權限,不得在沒有得到授權、違規越權的情況下自行簽發匯票。嚴格控制簽發總量,不得違規超限額簽發,自增風險。3、完善相關結算規定。在辦理業務中,要堅持“印、押、證”三分管原則,加強重要空白憑證的領用、保管、出售的管理。對銀行承兌匯票即將到期的企業,應實時監控其存款賬戶情況,確保企業有足夠資金按時支付到期款項。
三、結論
[論文摘要]銀行承兌匯票在使用和流通中,存在的風險主要有偽造、變造等欺詐行為,銀行操作上、管理上存在薄弱環節,關聯 企業 利用銀行承兌匯票貼現,套取銀行資金等,根據銀行承兌匯票存在的不同風險種類、特點和性質,應分別采取相應的風險防范措施,保障和促進票據業務的健康 發展 。
隨著我國票據業務的迅速發展,承兌、貼現、轉貼現規模成倍增加。有效改善了銀行自身的資產負債結構,進一步增強了盈利能力,促進了經營流動性、安全性和效益性的統一。
銀行承兌匯票作為一種票據業務對加速資金周轉和商品流通,促進社會 經濟 健康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受到銀企雙方共同的青睞。但是,隨著銀行承兌匯票的廣泛應用,利用銀行承兌匯票作案的案件越來越多,使有關各方蒙受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影響了銀行匯票業務的健康發展,成為商業銀行新的風險表現形式。因此,如何有效防范票據風險,維護 金融 機構的正常經濟秩序,已經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銀行承兌匯票業務存在的主要風險
雖然各商業銀行都基本建立了票據業務的內部風險管理體系,完善了銀行承兌匯票承兌、貼現及轉貼現授權管理制度,進一步加強了對銀行承兌匯票真偽及貿易背景真實性的審查,但在票據業務實際操作中,仍存在許多風險和問題。
1.企業在辦理承兌匯票業務中存在欺詐行為
由于票據業務的迅速發展,利用票據詐騙資金是當前金融業務中的一個新的風險源,票據詐騙手段越來越隱蔽,方法也越來越多,若銀行審查不嚴或操作不當,就會落入陷阱形成風險。一是偽造變造銀行承兌匯票,一方面,利用高科技手段徹底偽造或利用銀行承兌匯票具有付款期限長、金額大和反復多次轉讓等特點,先簽發真匯票,再根據真匯票偽造內容完全相同的假匯票即克隆票;另一方面,用在數額較小的真匯票上改動金額的辦法變造。二是票據調包,以“做生意”的幌子,用事先偽造好的假票據替換掉真票據。三是偽造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稅發票復印件,或關聯企業簽訂沒有真實貿易背景的商品交易合同,騙取銀行承兌匯票,進行貼現,套取銀行資金。
2.銀行承兌匯票作為融資工具,其操作風險越來越突出
由于銀行間競爭日益激烈,各行為爭攬業務而滿足單個大型企業的資金需求,使某些企業過量辦理承兌匯票,造成票據集中到期,導致銀行墊付資金。具體表現為:一是銀行在簽發承兌匯票時放松了對申請人的資格審查,大量簽發、承兌無真實貿易背景或不能確認貿易背景的銀行承兌匯票,違規辦理承兌業務;二是銀行為了多辦貼現業務,放松了貼現審查條件,疏于貼現資金流向監控,造成貼現資用于不當用途,使銀行信貸資金遭受一定的風險和損失;三是當天承兌、當天貼現,融資目的越來越明顯,銀行方面承擔的風險也越來越大。
3.商業銀行對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的管理存在薄弱環節,加大了銀行承兌匯票的經營風險
個別商業銀行受利益機制驅動,放松了內控管理,淡化了風險意識,在票據業務經營過程中,為企業滾動簽發銀行承兌匯票,為無效商品交易合同的企業簽發銀行承兌匯票,為超商品交易金額的企業簽發銀行承兌匯票,承兌匯票出票人和貼現申請人為非貿易合同的簽訂人,為貿易合同不真實或無貿易合同和增值稅發票辦理貼現,為同一號碼增值稅發票辦理多筆貼現,存在較大的風險;由于銀行“三查制度”執行不力,企業通過貸款方式,利用信貸資金償還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使票據風險轉移到信貸風險上。
4.關聯企業利用銀行承兌匯票貼現,套取銀行資金
現場檢查中發現,關聯企業之間以虛擬交易合同和增值稅發票申請簽發和貼現銀行承兌匯票較普遍,涉嫌套取銀行資金,有的已形成風險。一是出票人簽發銀行承兌匯票當日或近幾日,關聯企業作為持票人向銀行申請承兌匯票,貼現后,將資金轉回出票人;二是企業集團向下屬企業簽發銀行承兌匯票,下屬企業將銀行承兌匯票貼現后,將資金轉回企業集團;三是同一法人代表的企業之間簽發銀行承兌匯票,持票人在銀行承兌匯票簽發后馬上辦理貼現,將資金轉給出票人。
5.票據市場的盲目發展和非理性競爭加大了利率風險
票據業務由于其周轉速度快,資金融通便利的特點,受到越來越多客戶的歡迎,也成為各家商業銀行競爭的新的業務領域,盲目發展和非理性競爭造成票據貼現利率不斷走低,甚至出現了個別低于再貼現利率的違規行為。不合理的利率水平不僅加大了商業銀行利率風險,也使商業銀行利潤空間大為縮小。有的銀行貼現業務量較大,但由于資金不足,難以籌到足夠的低成本資金,為保持與重大客戶良好的合作關系,在資金緊張時不惜以高利率拆借資金用于貼現業務,實際上已違背了商業銀行的經營原則。
二、根據銀行承兌匯票存在的不同風險種類、特點和性質,應分別采取相應的風險防范措施
1.針對銀行承兌匯票存在的票據詐騙風險,應采取以下措施
(1)盡快補充修訂有關票據 法律 法規,完善對貼現、再貼現業務中有關銀行承兌匯票規定,承認空白背書的法律效力,增加禁止匯票回頭背書規定的有關法律法規,對惡意擾亂票據市場的行為制訂具體制裁規定,同時制訂詳盡的有關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的操作規程,加強內控制約。
(2)進一步提高銀行承兌匯票的防偽、防詐科技含量,以機器鑒別票據真偽代替肉眼判斷,使犯罪分子無可乘之機。配備各個商業銀行的印模與票樣,減少跨系統銀行承兌匯票識別難度。
(3)做好宣傳培訓,提高經辦人員的業務素質。各 金融 機構要高度重視票據支付結算工作,通過多種方式,加強對 會計 人員的業務培訓,使之掌握《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及有關業務知識,掌握結算票據的各防偽特征,提高防偽反詐意識,增強識別偽造、變造、復制票據的能力。對 企業 要做好宣傳工作,有條件的可組織企業有關人員進行《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培訓,以提高企業經辦人員的業務素質。
2.針對銀行承兌匯票存在的承兌風險,應采取:(1)各行、社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信貸資金風險控制機制,要將銀行承兌匯票業務列入信貸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和授信管理,從簽發匯票的環節上控制承兌風險。嚴格控制承兌總量,防止過量承兌造成的承兌風險;建立銀行承兌匯票信貸承辦人負責制和審批制,承辦人要認真審查承兌申請人的交易合同是否具有真實的商品交易關系;審查承兌申請人的資信情況,對符合條件可以辦理銀行承兌匯票的申請人,必須簽訂銀行承兌協議書,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并且還應該要求承兌申請人提供抵押擔保,若該筆銀行承兌匯票款項轉為逾期,信貸承辦人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同時建立監測每一個出票企業經營風險的預警系統,對企業的經營活動進行跟蹤檢查,建立、健全承兌匯票保證金制度,從而最大限度地規避金融風險。
(2)要建立嚴密、 科學 、規范的會計內部控制系統。銀行承兌匯票屬于重要票據,在整個銀行承兌匯票業務流程中,潛藏的內部風險主要有:會計簽發、信貸審查、臨柜復審等環節。因此,銀行內部控制管理就應當包括信貸內部控制管理、會計內部控制管理等各個環節。應加強會計部門獨立的防范風險、檢查監督能力,而不僅僅起到銀行會計核算作用。還應加強對銀行空白承兌匯票的管理,逐步地用 計算 機簽發匯票代替手工簽發。同時,要加強會計檢查輔導工作,將銀行承兌匯票業務作為一項重點業務進行檢查,及時堵塞漏洞,防止 經濟 案件的發生。
(3)人民銀行要進一步加強票據業務合規性管理,規范票據市場秩序,加大宣傳和指導檢查力度,強化對不規范辦理票據業務的查處力度,對無法證實交易真實性的票據,一律不得辦理貼現、再貼現,加強對票據承兌行和貼現行票據真實性情況的現場檢查,建立對違規票據行為定期通報及處罰制度,切實維護商業票據的信譽和流通秩序,促進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的健康 發展 。
3.針對銀行承兌匯票存在的貼現風險,應采取:(1)把握票據的真實性。社會上不乏票據詐騙活動,如偽造票據、變造票據、“克隆”票據、“以假換真”調換票據和偽造增值稅發票、交易合同、查詢答復書等,以此騙取銀行資金,因此,必須嚴格把握所貼現的票據的真實性。
(2)把握票據的有效性。銀行對所貼現的票據,應當在票據的各要素、各個票據行為尤其是背書的規范性、有效期限等多方面嚴格把握票據的有效性,避免資金損失和票據糾紛。
(3)把握承兌人的信用狀況。用于貼現的商業匯票有兩種,一是商業承兌的,一是銀行承兌的。不光對前者要把握承兌人的信用狀況,對后者也應當認真對待。當前票據市場上流通的絕大部分是銀行承兌匯票,這是因為銀行的信用比較可靠。但銀行信用也是分等級的,有的信用等級較好,有的較差,對不同的銀行所承兌的匯票進行貼現時,貼現銀行同樣應當認真評估,區別對待。具體做法可由該行總行(或委托專業公司)專門對全國各家銀行的信用等級進行綜合評估,將評估結果提供本行各分支機構在辦理票據貼現時掌握,這樣可以有效提高票據貼現的安全度和效率。
論文關鍵詞:金融功能,金融體系,新農村
1問題提出
解決農村“三農”問題是每一屆政府施政的最大重點和難點。農村勞動力的轉移和農業的持續發展均需農村金融的支持(林毅夫,2003)。中國農村仍然是一個資金高度稀缺的經濟地域,農業是資金要素過度稀缺的產業,阻礙農村經濟發展的主要問題是資本高度稀缺(溫鐵軍,2001)。據統計,近年來通過金融渠道和郵政儲蓄渠道每年實現的農村資金凈流出總額約為4000億元左右(何廣文、歐陽海洪,2003)。農村資金的大量外流使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受到嚴重制約(何廣文,2009)。缺乏合適有效的金融機構為農村和農民提供金融服務、無法滿足農村經濟主體的融資需求構成當前農村金融發展的困境,也是造成農民收入增長緩慢的主要原因之一。
國內外學者多從強化供給,完善體系等方面提出解決途徑,如閆先東、魏曉麗(2009)提出需強化金融機構政策性功能,同時深化信用社改革,積極培育民間信貸組織,允許和引導農民發展資金互助組織。王彬(2008)從農村合作金融功能異化角度提出合作金融形式的重構金融論文,提出通過強制性的農村信用社制度改革來滿足農村合作金融需求可行性不高,必須打破原有的農村合作金融體系,因地制宜地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目前關于中國農村金融體系構建的研究較少,大部分研究農村金融問題主要是著眼于金融總量、結構、制度等方面,而把農村金融體系作為農村經濟的一個子范疇,從金融功能的視角研究各種金融體系構建的還比較少,當前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弊端有哪些?如何構建創新型農村金融體系?對于這些問題本論文將進行進一步的深入研究和探討。
2 農村金融體系功能異化的現狀
本文就金融體系的設立對象及設立目的不同,把農村金融體系分為政府設立非營利性政策性金融體系;民間自發設立非盈利性合作性金融體系;盈利性商業性金融體系。
2.1農業政策性金融功能異化的現實問題
我國農業政策性金融目前的功能狀況,與農業政策性金融所應該具有的功能以及農業經濟發展的實際需要極不相稱,出現了“農業發展銀行難以支持農業發展”的現象。這是當前我國農業政策性金融功能的最大的缺陷。
目前農業發展銀行的籌資功能弱化,資金來源渠道單一,資金來源過度依賴于中央銀行再貸款,難以獲得足夠的資金,特別是無法獲得發放農業生產方面的中長期資金,不適應農業政策性金融長期發展的需要。1993年和1996年,農業銀行成為國有商業銀行后, 其涉農貸款余額占總貸款余額的比重更是逐年降低,其在農村金融市場上的重要地位大大弱化。
2.2商業性金融功能異化的現實問題
(1)對于商業銀行,一方面由于農村金融業務稀少單一,成本高收益低,各商業銀行出于經濟效益考慮不愿在農村投入資金。另一方面,商業銀行對農村資金的“倒吸”,使大量資金由農村流向城市。
(2)郵政儲蓄方面,國家《郵政體制改革方案》出臺以及郵政儲蓄小額存單質押貸款業務試點工作的開展之前,郵儲是“只存不貸”,使得大量農村存余資金大量集中于政府手中被用于其他行業而非農業。
(3)民間金融方面,由于其自身固有的缺陷,使得民間金融在一定程度上又不適應農村經濟的發展需要。民間金融大都追求資金的高時間價值,容易引發“高利貸”的出現金融論文,使得農村的融資成本高,農民承擔不起。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使得民間金融并不能很好地支持新農村建設。
(4)農業保險方面,我國的農業保險也有過長足的發展,但農業保險的發展嚴重滯后于農民對風險控制的需求和農村經濟的發展,表現為“三高三低”,即高風險、高虧損、高需求和低覆蓋率、低供給、低投保率。商業性保險機構的盈利性目標最終不堪承受高風險低回報的壓力,紛紛撤離農業保險市場。政策性農業保險則是保險基金規模較小,理賠及風險補償機制建立滯后,為農保險制度不盡完善。這些都是得使得農業生產沒有充足的保障,農業發展艱難。
2.3合作性金融功能異化的現實問題
農村信用合作社作為合作性金融已經失去了其合作的性質。當前我國大部分農村信用合作社轉型為農村銀行,實行商業化管理,致使大量資金外流,由于非農化傾向不斷加強,農戶間互助合作的性質不斷減弱。
民間資金互助合作社受參與人員的資金、信譽等方面的限制,成員規模及適用范圍局限性很大,實際運行中由于資金互助社的業務定位有問題,一些互助社也面臨著吸存難、內部管理混亂、合作性減弱、內部人控制初露苗頭以及外部環境制約發展等問題。
3 農村金融體系功能異化原因分析
政策性金融體系、商業性金融體系、合作性金融體系作為農村金融體系的主要構成并沒有發揮降低農業投資風險,提高農業資金有效配置的功能,究其原因主要在于農村金融投資風險收益不對稱、國家長期政策發展導向、農村金融機構自身服務方面的缺陷等方面。
4.1 農村金融投資風險收益不對稱
(1)農民信譽問題導致農村金融投資風險高。我國農民整體素質較低,一些農戶的和農村經濟組織信用觀念淡薄,加之金融機構沒有健全的?突信用體制,導致農村金融機構的不良資產巨大,金融機構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不愿涉足信用狀況不佳的農村市場,農村經濟的融資渠道進一步縮小?
(2)農業邊際收益低導致金融收益無法提高。農業較低的邊際收益使得金融產品的成本無法提高,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伴隨著我國各大政策性銀行、商業性銀行的改制,各經濟主體均以追求經濟利潤為最終目標金融論文,依據比較利益來分配資源,使得農業自身積累的資金很大部分通過商業銀行、郵政儲蓄等渠道流向工業領域和城市,出現所謂的“抽水機效應”。
4.2 國家長期傾向的工業化政策
對于發展中國家而言,發展本國經濟、加快工業化進度是提升本國競爭力的核心。我國經濟發展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農業對工業給予的資金支持。計劃經濟體制下,國家動用一切力量來支持工業化進程,不斷壓擠農村剩余資金達到以農促工的目的。而在改革開放以后,國家仍可通過國有金融機構的資金調撥來增加其在工業領域內的投資。國家的這種長期政策性傾向造成了農村金融匱乏,資金支持嚴重不足的歷史烙印。
4.3農村金融機構自身服務方面的缺陷
農村金融機構在服務功能、管理機制、人員素質等方面遠落后于城市金融機構。農村金融機構受人才、交通、通訊、技術、資金等因素制約,其資金利用率低,金融服務產品單一,科技含量低,給客戶帶來諸多不便,使得農村經濟組織及農戶紛紛跑到商業銀行開立賬戶,流失了大量資金。
5 基于功能論的金融體系重構相關政策建議
只有通過體系重構來加強農業金融業務的利益性,同時通過擔保來降低農業風險才能提高金融機構對“三農”的服務力度,加快新農村建設的進程。以下從五個方面來分析:
5.1創新“銀銀”合作方式加強金融機構間功能整合
(1)創新貸款方式。根據農業政策性金融生產扶持功能的內在要求,借鑒國外政策性金融的先進經驗,考慮逐步實行農業政策性金融與商業銀行聯合貸款的辦法,即政策性銀行通過對投資項目發放基礎性貸款,使之符合商業銀行的貸款條件,誘導商業性金融的進入。
(2)創新擔保機制,動員商業銀行及其它社會資金流入。通過為農戶和中小企業貸款提供信用擔保,為商業金融、合作金融信貸資金投入農業和農村創造條件,促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改善農村社會信用環境,從而以少量的資金動員和吸引更多的社會資金流入農業和農村。同時還可以考慮設立風險基金,鼓勵農村信用社等農村金融機構發放農戶貸款,共同促進農村經濟發展。
(3)創新貼現和轉貼現業務模式,促進農業政策性金融生產扶持功能充分發揮。一是對農業生產者和農業企業所持有的與農業政策性金融扶持對象相關的短票據進行貼現。二是對商業銀行或者其它金融機構所持有的上述票據進行轉貼現。三是商業銀行因向農業生產領域發放符合農業發展銀行信貸政策和條件的貸款而持有的票據進行貼現。
5.2創新“銀企”合作方式促進金融體系功能實現
(1)研究和利用好“市場需求—利益主體”互動聯系機制金融論文,通過“公司/協會+基地+農戶”等模式,促進“其他職能機構+農信社”合作模式的發展。以扶持龍頭企業為重點,積極開展商業性信貸業務,穩步推進農村城鎮化和重點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支持縣域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
(2)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將部分金融業務通過外包形式給非金融企業,如將信貸營銷職能轉包給信貸經紀公司等,探索“銀企”間的金融合作方式。
5.3創新“銀政”合作方式保障金融體系功能運行
(1)利用地方政府擁有信息網絡等資源優勢,建立農村村民信用體系與信用評估,以期降低農村貸款風險。加強法律建設,加大對失信行為的打擊力度,大力加強信用教育,建立客戶信用檔案,完善誠信體系構建,促進農村金融環境的良性循環。
(2)加大對農村金融機構的扶持力度,通過完善合理的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引導商業銀行為農業和農村經濟提供金融服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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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閆先東、魏曉麗.在新形勢下我國發展現代農村經濟政策研究[J].經濟與管理研究,2009(1)
[4]張興旺.關于我國農產品市場問題的幾點認識與思考[J].農業經濟問題,2009(1)
論文關鍵詞:信用證;教學問題;探討
信用證結算是國際貿易實務專業課程教學的一個重點內容,也是一個難點內容,這部分內容的教學質量對于學生能否更深入理解整個外貿業務流程有著重要的影響,應當引起專業課教師的重視。
一、信用證結算教學中的部分爭議問題探討
1.議付與出口押匯的區分。
議付和出口押匯在外貿實務中的具體操作有著本質的區別,但是在教學過程中,因為議付和出口押匯都有追索權,經常有教師把議付和出日押匯兩個概念混淆,認為議付就是押匯,給學生傳授了錯誤的知識。其實,議付和出口押匯的概念、法律關系和法律依據各不一樣,筆者在比較的基礎上初步探討了這個教學問題:
從概念上講,議付是指“由被授權議付的銀行對匯票及/或單據付出對價的行為。只審核單據而不付出對價不構成議付”;出口押匯是指“出口地銀行為解決出口商的資金周轉困難而應出口商請求,以出口商提交的包括貨運單據在內的全套出口單據作抵押向出口商預支部分或全部貨款的融資活動”…。換句話說,議付是被授權議付的銀行對匯票/單據給付對價,從而受讓匯票,是一種票據行為,出口押匯是以出口商的匯票或票據作為押匯行的抵押品,由押匯行墊款付給出口商,是一種借貸與擔保相結合的行為。
議付和出口押匯兩種不同的法律行為產生的法律關系也不一樣:在議付關系中,銀行支付了對價買入了單據,銀行對單據享有所有權,也就同時享有對貨物的所有權,銀行享有議付行的地位,可以行使(ucp6oo)賦予議付行的向開證行、保兌行要求償付憑相符單據議付的信用證項下貨款的權利,如遭拒絕可以向受益人行使‘票據法》賦予的追索權,并因獲得貨物所有權可以有權自行處置信用證項下貨物;在出口押匯中,因為出口押匯是以出口方提供的貨物單據作為質押擔保為基礎,由銀行給予出口方的融資,是一種借貸和質押相結合的法律關系,雖然辦理質押的銀行對貨物沒有所有權(這一點不同于議付),但如果出口商不能如期償還銀行提供的融資,則銀行對出口方可以根據質押關系對質押物主張優先權。因為銀行在出口押匯中是通過借貸提供的融資,不是通過支付對價(購買單據)提供的融資,所以出口押匯不是議付。‘
2.信用證到期地點在國外是否一定要改證的問題探討。
在信用證審核的教學中,有的老師們會告訴學生:如發現信用證的到期地點在開證行所在地,為了避免在國外交單延誤時間,導致結匯失敗,最好要修改信用證,把交單地點改為受益人所在地。當然這種做法是一種保守的做法,結果肯定是有利于受益人的,但問題是,在實務操作中遇到這種情況一定要改證嗎?往往產生爭議,下面談談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
在使用信用證時,受益人要想順利結匯,就一定要嚴格按照信用證的要求辦事,這個嚴格要求中就包括一定要在規定的期限內、規定的地點完成交單任務。在實務中,我認為如果這個“規定的期限”足夠長,交單地點在國外就不會有太大問題,如果“規定的期限”較短,交單地點就應該選在國內。
二、信用證結算教學中的部分難點問題探討
1.不同種類信用證中匯票使用問題探討。
不同種類的信用證在使用過程中,匯票的使用情況是不一樣的,這一點在教學中一直是一個難點知識。在教學過程中容易出現講解片面,導致學生一知半解,不了了之,甚至理解錯誤的情況。
關于信用證的分類,其標準各異。為配合闡述匯票的使用情況,現按照信用證兌付的方式來劃分:信用證可分為付款信用證、議付信用證和承兌信用證三種。
付款信用證可分為即期付款信用證和延期付款信用證兩種。即期付款信用證(sightpaymentcredit)是指開證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證條款的匯票和單據后,立即履行付款義務的信用證。延期付款信用證(deferredpaymentletterofcredit)亦稱無匯票遠期信用證,是開證行在信用證上規定貨物裝船后一段較長時間付款,或開證行見單后一段較長時間付款的信用證。之所以沒有匯票是因為有的國家和地區頒布的票據法規定,凡超過六個月期限的承兌匯票,或超過一年以上的遠期匯票,不得在市場上貼現,同時對遠期匯票的期限不得超過180天,在這種情況下為了解決遠期至一年以上或數年時間后的支付方式,在國際貿易的實踐中,延期付款信用證就應運而生,而且被廣泛予以運用j。因為不需要匯票,所以不能貼現,也不能做“福費廷”。
即期付款信用證又可分為見票即付信用證和見單即付信用證,前者需要使用匯票,由信用證受益人開立匯票,匯票的付款人為銀行(一般是進口地的開證行,也可以是第三家付款行),由銀行直接承擔對匯票的付款責任;后者不需要匯票,開證行或付款行收到與信用證條款相符的單據,立即履行付款義務,也可以在信用證指定的議付行憑單付款(這種不需要匯票的議付較少見,具體解釋見下文),這里不需要匯票是為了免除開證申請人的匯票印花稅負擔。
議付信用證,是允許由開證行指定的銀行有追索權的憑符合信用證規定的匯票及/或單據替開證行向受益人墊付貨款的信用證。議付信用證多數情況下要使用匯票,也可以不使用匯票。在使用匯票的議付中,通常受益人是匯票的出票人,開證銀行是匯票的付款人,議付銀行就是匯票的收款人,作為匯票的三個當事人,如果議付行向開證行提示匯票要求付款或承兌時遭到拒絕,議付行可以行使《票據法》賦予的追索權,向受益人追要貨款,在這里議付行的追索權就是《票據法>賦予的;如果信用證項下的議付缺乏匯票,議付行就只能在議付的單據或獨立的議付協議中找到表明議付是有追索權的依據,一旦這種依據缺乏,議付行的行為很可能會被認為是不具備追索權的買斷所有權行為,如果此時出現意外,議付行的會有較大風險。所以<票據法>在特定情況下賦予議付行追索權的憑證就是匯票,這也就是為什么議付多數情況要使用匯票的原因。
承兌信用證,是指以開證行或付款行為遠期匯票的付款人,并由其承兌遠期信用證項下匯票的一種信用證。承兌前,銀行對出口商的權利與義務是以信用證為準;承兌后,單據與匯票脫離,銀行成為匯票的承兌人,按照票據法規定,應對出票人、背書人、出票人承擔付款的責任。可見承兌信用證要使用遠期匯票。
2.信用證結算方式在規避買方風險上的作用探討。
信用證作為一種較為安全的結算方式,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減小買賣雙方的貿易風險,尤其是賣方。在教學中往往強調賣方這個最大的獲益方,同時也明確買方在使用信用證的過程中,因銀行不過問“單貨是否一致”而容易致使買方受到損失,忽視了買方也能從信用證結算中規避一定風險的介紹,這樣就導致學生不能完整理解信用證有益于買賣雙方這一特點。
銀行在審單過程中只從單據的表面審核是否“單證一致、單單一致”,的確容易給賣方憑完整、相符的假單據騙取貨款的機會,但是這種可能性完全可以在買方謹慎處理信用證申請的事宜中予以避免,并轉而利用信用證業務“單據嚴格相符”這一屬性保障買方的利益。
論文關鍵詞:現金流量表快速編制
論文摘要:現金流量表是三大基本財務報告之一,對于企業評價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具有重要作用。本文詳細分析了現金流量表快速編制方法。
現金流量表是財務報表的三個基本報告之一,反映企業一定會計期間(一般指一月,一季,一年)的現金流入和流出的財政報告。隨著科技的發展,企業經營的擴展與復雜化,對財務資訊的需求日見增長,報道企業資金動向的現金流量表越來越受到企業經營者的重視,將之列為必備的財務報表。
現金流量表是以收付實現制為編制基礎,反映企業在一定時期內現金收入和現金支出情況的報表。對現金流量表的分析,既要掌握該表的結構及特點,分析其內部構成,又要結合損益表和資產負債表進行綜合分析,以求全面、客觀地評價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現金流量表分為主表和附表(即補充資料)兩大部分。主表的各項目金額實際上就是每筆現金流入、流出的歸屬,而附表的各項目金額則是相應會計賬戶的當期發生額或期末與期初余額的差額。附表是現金流量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般情況下,附表項目可以直接取相應會計賬戶的發生額或余額。在這里,向大家介紹一種快速編制現金流量表的方法,主要依據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及總賬和明細賬等相關數據編制。
一、確定補充資料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凈增加額”
現金的期末余額=資產負債表“貨幣資金”期末余額;現金的期初余額=資產負債表“貨幣資金”期初余額;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凈增加額=現金的期末余額-現金的期初余額。
一般企業很少有現金等價物,故該公式未考慮此因素,如有則應相應填列。
二、確定主表的“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
1.吸收投資所收到的現金=(實收資本,股本,應付債券)(期末數-期初數)
2.借款收到的現金=(短期借款,長期借款)(期末數-期初數)
3.收到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如投資人未按期繳納股權的罰款現金收入等。
4.償還債務所支付的現金=(短期借款,長期借款,應付債券)(期初數-期末數)(不包括利息)
5.分配股利、利潤或償付利息所支付的現金=應付股利借方發生額+(長期借款,在建工程,應付債券)利息支出-預提費用中“計提利息”貸方余額-票據貼現利息支出
6.支付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如發生籌資費用所支付的現金、融資租賃所支付的現金、減少注冊資本所支付的現金(收購本公司股票,退還聯營單位的聯營投資等)。
三、確定主表的“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
1.收回投資所收到的現金=(短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權投資)(期初數-期末數)該公式中,如果期初數小于期末數,則在投資所支付的現金項目中核算。
2.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利潤表投資收益-(應收利息,應收股利)(期末數-期初數)來源于/
3.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收回的現金凈額=“固定資產清理”的貸方余額+(無形資產,其他長期資產)(期末數-期初數)
4.收到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如收回融資租賃設備本金等。
5.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支付的現金=(在建工程,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其他長期資產)(期末數-期初數)(不包括利息)
該公式中,如期末數小于期初數,則在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收回的現金凈額項目中核算。
6.投資所支付的現金=(短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權投資)(期末數-期初數))(不包括投資收益或損失)該公式中,如期末數小于期初數,則在收回投資所收到的現金項目中核算。
7.支付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如投資未按期到位罰款等。
四、確定補充資料中的“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
1、凈利潤:根據利潤表凈利潤數填列。
2、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本期計提的各項資產減值準備發生額累計數
3、固定資產折舊=累計折舊(期末數-期初數)
4、無形資產攤銷=累計攤銷(期末數-期初數)
5、長期待攤費用攤銷=長期待攤費用(期初數-期末數)
6、待攤費用的減少(減:增加)=待攤費用(期初數-期末數)
7、預提費用增加(減:減少)=預提費用(期末數-期初數)
8、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的損失(減:收益)根據固定資產清理及營業外支出(或收入)明細賬分析填列。
9、固定資產報廢損失:根據固定資產清理及營業外支出明細賬分析填列。
10、財務費用=利息支出-應收票據的貼現利息
11、投資損失(減:收益)=投資收益(借方余額正號填列,貸方余額負號填列)
12、遞延稅款貸項(減:借項)=遞延稅款(期末數-期初數)
13、存貨的減少(減:增加)=存貨(期初數-期末數)
14、經營性應收項目的減少(減:增加)=(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待攤費用)(期初數-期末數)-壞賬準備期末余額
15、經營性應付項目的增加(減:減少)=(應付賬款,預收賬款,應付票據,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應交稅金,其他應交款)(期末數-期初數)
16、其他:一般無數據。
五、確定主表的“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
1、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利潤表中主營業務收入×(1+17%)+利潤表中其他業務收入+(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收賬款)(期初數-期末數)-計提的應收賬款壞賬準備期末數
2、收到的稅費返還=(應收補貼款期初數-應收補貼款期末數)+補貼收入+所得稅本期貸方發生額累計數
3、收到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營業外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相關明細本期貸方發生額+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應等于補充資料中“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1+2)-(4+5+6+7)}
4、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利潤表中主營業務成本+(存貨期末余額-存貨期初余額)〕×(1+17%)+其他業務支出(不含稅金)+(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付賬款)(期初余額-期末余額)
5、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本期借方發生額累計+管理費用中統籌保險+成本及制造費用明細表中的“勞動保護費”
6、支付的各項稅費:企業實際繳納的各種稅金和附加稅,不包括進項稅。
7、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企業發生的除與籌資或投資活動有關現金以外的現金支出。
論文摘要:風電行業是一個新能源行業,發展還未成型,資金積累也不夠,拓寬融資方式顯得特別重要.分析了我國風電行業國際貿易融資發展的現狀,研究了融資的戰略及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解決對策,從而為風電行業的發展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我國風電行業的發展在近些年不容小覷,由于其尚屬新興產業,基礎不夠扎實,資金積累也不夠,因此迫切需要運用各種金融工具進行融資以增強發展實力.
國際貿易融資是指外匯銀行對進口商和出口商提供的與進出口貿易結算有關的一切融資活動,并具備簡便、快捷、準入門檻低等優點,因此風電行業應結合自身特點,并充分利用國際貿易融資,以達到融資的最佳效果.本文通過分析風電行業進行國際貿易融資的方式及其存在的問題,以期拓寬風電行業的融資渠道.
1.風電行業國際貿易融資的必要性
我國的并網型風力發電機組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發展,至今已走完20多年的歷程.“十五”期間,風電發展非常迅速,累計總裝機容量從2000年的3.44x105 kW增長到2008年的1.2153x10’kW,位居世界第4名,僅次于美國、德國和西班牙.我國歷年風電機組累計裝機容量如圖1所示.
雖然我國風電機組裝機容量發展迅速,但面對如此龐大的市場,我國風電設備卻始終依賴進口,尤其是高端的技術設備.據統計,在2007年中國風電設備新增市場份額中,國產設備(包括合資)占57%,進口產品占43 % ;2008年我國風電設備市場40%需求仍由進口產品滿足,見圖2.
根據海關總署的統計,2009年上半年我國共進口風力發電機組976臺,金額超過了9 853萬美元.現在世界幾大風機制造巨頭訂單已經排到兩年以后,主要訂貨商都是中國的公司.這些設備價格昂貴,生產周期長,因此占用了大量生產發展所需的資金,影響了風電企業發展甚至日常生產經營.
我國的風電企業在設備制造技術上要與國際大廠商競爭還為時過早,在較長的一段時間內,只能通過進口來彌補技術上的不足.因此,我國風電行業必須從進口方面入手,以獲得最大限度的貿易融資,解決我國風電行業在國際貿易中的資金問題.
2.風電行業國際貿易融資方式
2.1短期國際貿易融資方式
融資期限在一年內的屬于短期融資.傳統的國際貿易融資方式以短期融資為主.需要進口風電機組的企業可以選擇以下短期國際貿易方式.
2.1.1進口發票融資
對于一般性的單筆金額不大、生產周期不長、付款期限也不長的經常性貿易,應該選擇進口發票融資,又稱進口匯出匯款融資.它是在進口商收到進口貨物,進口貨物銷售貨款回籠之前,向進口地銀行申請資金融通用以對外支付進口貨款的業務.這一融資方式不需要冗長的審核,只要有票據就可以進行融資,而且效率高、風險小。因此,采用此種融資方式可以減少風電企業在進口設備時資金占壓,并可優化資金管理.有了銀行的信貸支持,可以更好地把握市場機會.但由于銀行需要控制風險,并不會對所有的發票都進行貼現,因此這種方式也有較大的局限性,
2. 1.2進口押匯
進口押匯是銀行為幫助進口商解決資金周轉問題而向其提供的一種資金融通.根據所使用結算工具的不同,可分為進口信用證押匯和進口托收押匯,前者是開證行在收到與信用證相符的單據后即先行付款,進口商憑信托收據取得單據并將貨物銷售后,再償還銀行先行墊付的進口貨款本息.對進口商而言,進口信用證押匯是以信托收據為抵押品,利用銀行信用和銀行資金完成其商品的進口貿易和國內銷售的融資方式.進口托收押匯是銀行給予進口商憑信托收據提貨的一種融通資金方式.在付款交單條件下,進口商為了不占用資金或減少占用資金的時間,而提前付款贖單又有困難,希望能在匯票到期前、或在付款以前先行提貨,就可以要求銀行進行進口托收押匯.實際上,這是一種對進口商較為有利的短期融資方式.
2. 1. 3假遠期信用證
在假遠期信用證下,買賣雙方達成的是即期交易,但規定受益人出具遠期匯票,待提供單據后可即期收匯.這種操作方式對出口商來說是即期收款,對進口商來說要等到匯票到期日才對外付款.這實際上是出口方銀行對進口商提供的融資,是進口商通過兌現它所持有的銀行遠期承兌匯票而實現的融資,因此付款銀行的貼息及承兌費均由進口商承擔.對于進口商來說,借助銀行資金既實現了對出口商即期付款的承諾,又減緩了自身暫時的資金短缺.這樣,不僅可以即期取貨銷售,還可以即期付款為條件,要求出口商對商品價格和數量給予一定的優惠,從而降低進口成本.
2. 2中長期國際貿易融資方式
我國風電企業針對付款期較長、金額較大的交易可以采用中長期國際貿易融資,期限一般在1一5年或5年以上.中長期國際貿易融資較多應用于大型機電產品、成套設備、高新技術產品的出口或進口融資.
2. 2. 1福費廷
福費廷是一種以無追索權形式為出口商貼現大額遠期票據提供融資,并能防范信貸風險的金融服務.主要適合對大型成套設備提供出口融資.福費廷是包買票據(Forfeiting)的音譯,是指包買商從出口商那里無追索地購買已經承兌的、并通常由進口商所在地銀行擔保的遠期匯票或本票的業務.福費廷屬于批發性融資業務,適合于100萬美元以上的中型合同,對于金額較小的項目而言,由于收費較高,優越性并不明顯。
2. 2. 2出口信貸
相對大型的風電企業可以選擇出口信貸形式,其貸款金額大、融資期限長,有些甚至可以長達10年.出口信貸是出口國銀行通過向本國出口商或國外進口商提供優惠貸款,從而使國外進口商獲得融資便利,增加購買本國出口產品的能力,以達到鼓勵本國產品出口的目的.出口信貸作為一種支持本國出口貿易的政策性金融工具,受到了各國政府的推廣.出口信貸可分為賣方信貸和買方信貸兩種.
我國風電企業主要通過買方信貸進行中長期融資.買方信貸是進口商在進口貨物運到至該貨物銷售出去取得貨款期間,從銀行獲得的資金融通,一般由出口商所在的國家銀行在出口信貸機構的擔保下直接向進口商或進口方銀行提供貸款,用于支付進口所需貸款.買方信貸對進出口雙方都有利.對于我國風電企業而言,買方信貸可以使機組或者零件采用現匯報價,以便企業對商品貨價、費用了解得比較清楚,而且也便于和其他國家企業的同類產品進行比較.另一方面,出口商則可以及時收到貨款,從而避免向出口方銀行申請貸款,支付不必要的費用.
3.風電行業國際貿易融資常見問題
當前,在我國風電行業充分利用國際貿易進行融資的過程中,也存在轉多問題.
3.1缺乏完備的信用管理體系
當今國際政治經濟環境復雜多變,很多從事進出口貿易的風電企業沒有完善的信用管理制度做后盾,一旦遇上風險便束手無策.究其原因是企業對國際貿易風險的認識不夠深刻,易忽視對對方資信的調查一旦沒有及時收到零配件和機組,就沒有足夠的收益,不僅企業難以歸還銀行的貸款,讓自己的資信受到牽累,而且連國家也會受到巨大的損失.
因此,我國風電企業必須建立完備的信用管理體系,才能最大限度地規避貿易欺詐行為,同時圓滿地完成國際貿易融資業務.
淺談我國風電行業國際貿易融資方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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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進行貿易業務前,可以通過信用管理體系的全球信息網絡,進行客戶資信調查,從資金實力、信用程度等多方面了解客戶的信息并對其作出全面的評估,幫助企業防患于未然.在交易過程中,可以通過信用管理體系即時跟蹤國外客戶的動態變化,適時評估客戶的信用風險,并提示企業可能發生的風險.如果企業自身規模較小,設立這樣專門的信用管理體系會大大增加管理成本,也可考慮直接將客戶信用風險管理工作“外包”給信用管理咨詢公司,同樣可以達到規避貿易風險的目的.
3. 2對國際貿易融資相關業務不夠熟悉
由于企業內缺乏高素質的相關人才,對國際貿易業務和銀行業務不熟悉,從而不能熟練地運用新的金融工具.現在越來越多樣化的國際貿易融資業務要求操作人員要有更高的技能和經驗,而大多數的風電企業都不能很好地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選擇合適的融資工具.因此,風電企業應該加大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相關人才的培養力度,對業務人員進行國際貿易、金融、法律等相關知識的培訓,使工作人員了解銀行的貿易融資產品。
另外,企業可以根據貿易條件和自身財務狀況,選擇國際貿易中的組合融資工具,達到最佳融資效果.單一的國際貿易融資方式必定有其特殊性和不足,可通過與其他貿易融資相結合的方式來填補缺陷.我國風電企業大多進口金額大的成套風機設備,融資期限較長,更需要根據國際貿易的特殊要求,創造性地利用傳統貿易融資方式與現代融資方式,將整個貿易流程作為融資對象,通過組合搭配各種融資方式和風險緩釋技術,設計專門的融資方案,以實現充分融資的目的.
3. 3擔保條件難以達到銀行要求
銀行為防范貸款風險,通常都會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一方面,企業在尋找第3方擔保時,會顧慮對方將來會要求自己提供擔保,進而產生其難以控制的風險;另一方面,風電企業進口的風機設備是用于進一步投資風電場項目,而且投資風險較大、期限較長,缺乏銀行認可的擔保條件,如廠房、土地等固定資產.機器設備雖然能用于抵押,但是抵押率低,而且還有費用高、手續繁瑣、時效性差等缺陷.在擔保不能落實的情況下,銀行不可能為沒有實力和擔保能力的企業提供較大的融資額度.
針對上述問題,企業本身要努力提高實力,提升自身的擔保能力.只有在提升自身能力,增加資金積累、資信度和業務量的情況下,使銀行承擔的風險隨之減小,自然就會愿意提高企業的資信額度,為企業提供更多的貿易融資.當然,當前我國的風電產業還處于成長階段,政府應該出面為風電行業的貿易融資提供擔保,這可作為政府扶持綠色能源產業的一項措施.從世界各國風電產業的發展經驗來看,政府的政策扶持顯得非常重要.
此外,風電企業和銀行之間還應該建立密切的聯系.國際貿易融資同時涉及企業和銀行兩方面的業務,需要雙方的協同合作才能達到最佳效果.如果企業和銀行間能夠建立比較穩固、相互依存的關系,那么銀行可以掌握企業的基本信息,從企業的銀行存款、外匯交易或者融資等業務中獲得利益,同時也就愿意為企業提供更多的貸款,這是一種共生共利的關系.企業和銀行之間建立親密關系,還可以使國際貿易融資業務變得相對快捷和方便,將整個業務所花費的時間和成本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