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3-23 15:16:29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勞動與社會保障論文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德國征收社會保障稅的模式表現出很好的靈活性,可以根據不同保障項目支出情況的變化,對支出高的社會保障項目制定高稅率相反制定低稅率;明顯的返還性,德國分項設定稅目,不同稅目制定不同稅率,專款專用返還性明顯;并且稅制結構清晰,易于征收管理。
四、發達國家征收社會保障稅的實踐經驗對我國的啟示
通過上文對德國社會保障稅發展模式的介紹,并結合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現狀以及對社會保障稅返還性的要求,筆者認為以承保項目分項設置社會保障稅的德國模式更適合移植到我國,同時從社會公平的角度對其做部分調整。由于歷史和現實原因,我國經濟發展呈現出不均勻的狀態,二元性特征突出,城鄉差異較大,因此應分層次逐步開展社會保障稅的征收,首先選取大中經濟發達的城市進行試點,再逐漸擴大范圍。即便是在經濟發達的城市,也存在貧富差距,社會保障本身的特點和目的是照顧和保障低收入者,因此,在設計我國社會保障稅的稅制要素時,必須考慮到社會保障稅調節社會公平的功能。
從發達國家一百多年的社會保障制度經驗中,我們可以看到所謂社會保障不是全部由國家和社會或雇主履行納稅義務,個人如果要得到充分的養老、醫療、失業、生育保障和各項社會福利,只有在有勞動能力時及時履行個人部分的納稅義務,才能在遇到風險或喪失勞動能力時,要求獲得充足經濟補償的權利。所以說,完善的社會保障應由國家、社會和個人共同承擔責任。
[注釋]
①李捷枚:社會保障稅研究兼論我國社會保障稅的開征,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9.12。
②馬青牧:我國開征社會保障稅問題研究,碩士學位論文,東北師范大學,2008年。
③李捷枚:社會保障稅研究兼論我國社會保障稅的開征,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9.12,第86頁。
④雷明瑜:論我國社會保障稅法律制度的構建,西南政法大學,2011年法學碩士學位論文,第6頁。
⑤楊偉偉:國外社會保障稅的比較與借鑒一基于六國的研究,重慶理工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1年,第6頁。
⑥劉蓉,康楠:社會保障稅的國際比較及借鑒,稅收經濟研究,2011年第4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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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雷明瑜.論我國社會保障稅法律制度的構建[D].西南政法大學,2011年法學碩士學位論文,第6頁.
[4]楊偉偉.國外社會保障稅的比較與借鑒一基于六國的研究[D].重慶理工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1.
[5]劉蓉,康楠.社會保障稅的國際比較及借鑒[J].稅收經濟研究,2011,(4).
[摘要]近年我國對社會保障費改稅的呼聲不斷,文章通過對比發達國家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的模式,進而提出假設,即使不改變現有繳費制的模式,通過對現有模式的改革和完善,同樣可以達到征收社會保障稅的目的。
[關鍵詞]社會保障體系;社會保障稅;社會保險費;國際比較
社會保障資金充足是保證社會保障制度正常運行的基礎,是社會保障制度得以有效維持的“血液”。因此合理選擇和確定我國現有社會保障資金籌集模式,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必須解決的關鍵問題,亦是市場經濟體制中社會保障制度安排的重要內容之一。我國目前的社會保障籌資模式采取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方式。主要項目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制度,實行統籌管理。然而,我國在上個世紀末已經步入人口老齡化社會并與發達國家相比呈現未富先老狀態,據統計,到本世紀30年代我國將步入老齡化社會的高峰期,人口老齡化危機將至。隨著老齡化危機的加重,我國對社會保障尤其是養老、醫療保障的要求日益提高,國家對社會保障資金的財政支出壓力巨大,養老金缺口以驚人速度增加,據業界估算2010年我國養老金缺口達到16.48萬億。為此應充分預計養老金缺口帶來的財政壓力。為了緩解社保基金出現的財政缺口,只有構建合理公平的社會保障機制并配合科學有效的社會保障資金籌資方式才能緩解這一現實問題。
一、社會保障與社會保障稅的關系問題
社會保障最初出現在美國1935年社會保障法中,現代意義的社會保障是指國家以立法和行政措施確立的對遇到疾病、傷殘、生育、年老、死亡、失業、災害或其他風險的社會成員給予相應的經濟、物質和服務的幫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種社會經濟制度。
在我國,社會保障大體分為三個部分,即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社會福利。最低層次的社會保障表現形式是社會救濟,國家無償對喪失勞動能力的社會成員提供最低生存保障。中間一層是社會保險,目前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制度。最高一層是社會福利,這三個層級構成完整的社會保障“安全網”。
社會保障稅是伴隨著社會保障制度而發展起來的,社會保障持續運轉需要依賴充足的社會保障資金支持,而社會保障稅是社會保障籌資的有效方式。所以說社會保障稅是社會保障制度的必要籌資手段。由于社會保障的公平性質,使得社會保障成為收入再分配的手段,所以社會保障籌資方式必須具備公正和效率原則,只有以稅收的方式建立起來的籌資渠道能夠滿足這樣的要求,由此可見,社會保障籌資以稅收的形式確立能有效保證整個社會保障制度的持續運行。
二、社會保障稅的一般理論
社會保障稅在一些國家又稱為社會保險稅或薪給稅,其征稅目的是為社會保障資金籌資并用于再分配的特定目的稅,社會保障稅的實質是勞動產品剩余價值的再分配。社會保障稅的征稅對象一般為雇主、雇員就其支付、取得的薪資報酬。從目前來看,國際上為公共事業籌集資金最規范、最高效的方式就是征稅,而由此產生的新稅種――社會保障稅就屬于社會保障籌資的范疇。在世界范圍內已建立社會保障制度的170多個國家中,有132個國家的社會保障繳款采取社會保障專門稅和社會保障繳費的形式。社會保障稅在各國財政收入中占有重要地位,美國是最早實行社會保障稅收制度的國家之一,目前美國的社會保障收入比重占財政收入總額的30%,成為僅次于個稅的第二大稅種。
社會保障稅既有一般稅收的共性特征,也有不同于其他稅收的個體特征。社會保障稅作為專為社會保障籌資的特定目的稅,與一般稅收相比,具有以下三方面特點:
第一,社會保障稅具有專款專用性。社會保障稅作為一種直接目的稅,其稅收收入與用途直接相關,社會保障稅被稅務部門征收后應設立專門的部門管理該部分基金,只能用于社會保障支出,不得用于其它方面的財政支出。
第二,社會保障稅具有較強的累退性。所謂累退性是指納稅人的稅負隨著收入的絕對增加而相對負擔變小,社會保障稅的稅制設計采用免征額及超額累進或最高額下比例稅率的方式,并且課稅對象不包括工薪收入以外的其他所得,即違反了一般稅收絕對公平的原則,這樣在一定程度上保護社會弱勢群體,調節收入分配差距,這就導致了總體上隨收入的絕對增加而實際納稅負擔相對減小的特性,即累退性。
第三,社會保障稅具有有償性。現有社會保障稅制要求該項稅收收入一般由政府設立的專門基金委員會管理,由于社會保障稅的專款專用性,所以社會保障稅區別于其他稅收,在國家財政出現危機時,納稅人依然有權要求領取保險金,這是與普通稅收不同的特殊性質。社會保障稅法律制度對全體受保者繳納社會保障稅,在全國范圍內進行統籌和協調,使高收入者與低收入者所享有的社會保障水平趨于平等,這也是貝弗里奇“補償原則”的運用,是公平性的體現。
三、社會保障稅的國際比較與借鑒
(一)國際征收社會保障稅概況
據統計,世界上實行社會保障制度的國家中已經有超過132個國家以繳稅或繳費的形式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研究表明,隨著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與完善,社會保障稅在稅收體系中占據著越來越重要的地位。在美國聯邦財政總收入中社會保障稅收帶來的收入占總比重的30%,成為僅次于個稅的第二大稅種。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政府統計年鑒的統計顯示,目前,在德國、法國、瑞士、丹麥、瑞典、奧地利、挪威、西班牙等國家,社會保障稅已經成為頭號稅種;在社會保障制度比較完善、發展較快的部分發展中國家,社會保障稅也迅速崛起,例如南美洲的巴西和阿根廷,社會保障稅同樣成為本國的第一大稅種。
拓寬課程學習,夯實學生理論知識體系“社會保障是一門多學科交叉專業。因而,經濟學家通常在追求效率的前提下將社會保障視為一種收益分配手段,從而很自然地將社會保障劃入經濟學范疇;而社會學家則從人類社會發展的終極目標與社會公平的角度出發,將社會保障視為社會學的一個領域;一些政治學者也會說社會保障屬于政治學范疇,因為實踐中的社會保障事關國家的政治穩定,甚至關系到黨派競爭和政治家個人的前途;此外,社會保障還會涉及管理學、法學等學科”[2]。由此可見,在社會保障研究生的人才培養方面要拓寬課程設置,夯實學生的理論知識體系,滿足不同學科背景學生的需求。在具體課程安排上,堅持以寬口徑基礎性課程為主,淡化過細、過于專業化的傳統課程。跨學科改造和豐富現有社會保障專業課程,形成以數據平臺為核心,包括社會保障學、公共管理學、公共政策學、政治學、社會學、審計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等多支柱、寬領域的跨學科綜合課程體系;形成包括政治哲學、政策科學、系統動力學、數量經濟學、計算機仿真預警技術等多視角的前沿課程體系。
拓展實踐范圍,提升學生實踐能力社會保障專業是一門需要將理論轉化為實踐的專業,因而在日常的教學中要將實踐教學納入到整個教學體系中。具體分為參與教師科研項目、學校創新課題項目、學術論壇、畢業論文等部分。其中參與教師科研項目是指借助社會保障專業申請的幾項國家級和省級科研項目,培養學生收集資料、整理信息、分析和研究問題的能力。鼓勵學生參與學校創新課題項目是指借助學校科研平臺,培養學生的團隊合作精神;學術論壇是指社會保障專業定期聯合其他相關專業舉辦以學生為主的論壇,每期論壇由一位學生主講,在互動的過程中,彌補各個專業學生的學科知識漏洞,鍛煉學生的語言表達能力和實際應變能力。畢業論文是實踐教學的最后一個也是最重要的環節,主要考察學生的綜合運用能力,須在專業教師的指導下完成。
教學內容體系的構建
(一)整合教學資源
現代專業教育理念強調教學資源的共享,因而,在教學內容體系構建的過程中要吸納多方資源。整合的教學資源既包含師資,也包含教學硬件資源。黑龍江大學借助社會保障審計科研項目,鼓勵各個學科背景教師參與到項目中來,通過對真實、海量的社會保障審計數據的分析與研究,積累豐富的教學素材。學校結合自身實際條件,盡可能地整合硬件資源,建立社會保障專業、審計和計算機專業共享的社會保障綜合實驗室。加大審計和計算機專業設備的開放程度,為學生專業實踐能力的提升提供技術支持。建立社會保障專業、審計和計算機專業共享的數據庫,方便各專業廣大師生便捷地使用資源,并應用于研究工作。同時,強化計算機技術在社會保障政策的分析、評價、仿真、預警與建議方面發揮的積極作用。通過整合教學資源來推動學科科研創新平臺建設,提高民生領域科研團隊能力,培養多學科背景的跨學科的創新人才和復合型人才。依托國家級和省級社會保障科研項目,采取聯合立項、聯合科研、聯合創新的方式,增強跨學科師資團隊的科研能力建設。此外,加強不同學科間教師的交流和互動,建立合作教學、共同培養的機制。
(二)跨學科選修課程設置
跨學科選修課程設置,提高學生選擇的自由度。社會保障專業結合自身專業的需求選擇不同院系的課程,如選擇法學院勞動與社會保障法課程,經濟學院福利經濟學、審計學、統計學課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的數據庫與軟件應用等課程。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學生根據自身的專業背景和興趣愛好,跨學科進行課程選擇,三年選修并完成一定量的課程學習且考試合格,即達到跨學科選修課標準。這種課程設置充分體現綜合性大學的課程特色,在滿足廣大跨學科研究生選課需求的同時,調動了教師工作的積極性,實現了資源的充分利用。跨學科選修課程的設置將為未來社會保障專業學生畢業論文的撰寫和踏入工作崗位打下堅實的基礎。
(三)開展學術交流活動
我國古代先賢孔子云,“三人行,必有我師焉”。可見,在治學過程中要不斷地吸收不同的學術觀點,從不同的理論中提取精華。因而,教學體系的構建要想實現這一目的,就需要廣泛地開展學術交流活動。通過學術交流活動,一方面,鼓勵包括社會保障專業在內的多學科背景學生定期開展學術交流,可以激發學生的研究熱情。通過學生間的互通,逐漸形成理性思維邏輯,構建多學科的知識結構,培養思維方法。另一方面,邀請社會保障專業教師、計算機專業教師、審計方面研究者等定期給各個專業的研究生開展學術講座。通過研討活動相互學習,教學相長,加強不同學科間的交流與互動,建立學科聯合培養機制。
(四)開展雙語教學
目前,黑龍江大學在社會保障專業教學領域積極探索開展雙語教學模式,在實踐中取得了預期的效果。社會保障專業雙語教學目標以社會保障專業知識為核心,兼顧培養學生的語言能力和思維能力。在專業教學的過程中,充分結合專業特點進行針對性研究,將英語作為一種拓寬研究視角的工具。從教學模式上看,以社會保障專業導師選取的最新、最前沿的學術論文為教學素材。目前黑龍江大學社會保障專業雙語教學主要選取《Publicadministration》、《InternationalSocialWelfarePolicy》和《SocialPolicy&Administration》等SSCI期刊核心論文為授課教材。從授課方式上看,導師與學生實現雙向互動,開展廣泛討論與研究,以期達到深入理解論文的目的。教學過程最后由專業導師進行一個全方位的梳理,進而從整體上把握業界信息、理論知識、論文寫作、語言能力等方面的內容。可見,開展雙語教學,一方面豐富了學生的專業理論水平,鍛煉了學生的英語能力,拓寬了學習的視野,提升了文獻的搜集和應用的能力;另一方面,了解國際社會保障最前沿的理論,為學術論文的撰寫起到指導性作用。今后黑龍江大學仍將社會保障雙語教學納入專業教學體系,并不斷在教學實踐中完善雙語教學的內容,打造雙語教學的專業特色。
教學條件體系的構建
(一)探索建立學生實習途徑
國家“十一五”和“十二五”規劃綱要均提出了要建設一支高素質創新型人才隊伍的要求,規劃要求未來要把我國從人力資源大國變成人力資源強國。這里所指的人才需兼具理論素養和實踐能力。目前,黑龍江大學在人才培養過程中,注重理論教學,對實踐教學的關注度不高。未來社會保障專業在教學條件體系構建中要將實踐教學納入到教學活動中。但結合當前黑龍江大學社會保障專業建成時間短、學生數量少的實際情況,專業自己建立實踐教學基地和實習基地不具有現實可能性。因而在探索實踐教學的過程中,將選擇“學生自主找實習單位和專業推薦實習單位”的方式。學校加強同勞動與社會保障局、民政局、社會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社區、慈善組織和企事業單位的聯系,拓寬實習渠道。通過探索建立學生實習途徑,增強學生的實踐操作能力,逐步建立實踐技能訓練和理論知識學習相互補充的教學模式。
(二)完善教學配套資源
關鍵詞: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實踐課程;模擬實驗室;實踐基地
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是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而建立起來的一個新專業,以培養復合型、應用型的勞動與社會保障專門人才為己任,是一門應用性很強的學科。[1]為培養具有一定操作能力的應用型專業人才,在課程設置中需要強化實踐教學環節,讓學生掌握勞動與社會保障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從而更好地服務于勞動就業及社會保障領域。近年來,一些開設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的高等院校已經認識到了實踐教學的重要性,加強了實踐教學環節的建設,但是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實踐教學仍然滯后于高等教育發展的形勢和社會需求,還沒有建立起科學的實踐教學模式。
廣西地區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建設起步較晚,2005年,廣西財經學院財政系開設勞動與社會保障本科專業并開始招生,成為目前廣西地區唯一的開設此專業的本科院校。自專業開設以來,我們一直都在進行實踐教學的探討和研究。
一、廣西財經學院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實踐課程的設置情況
廣西財經學院是從原來的專科院校合并而成的新的本科院校,一直以來都十分注重學生實踐能力和動手能力的培養,現有財政實驗室、稅收實驗室,還有一些會計、證券操作模擬等ERP實驗室,在實踐教學方面已經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優勢。目前廣西財經學院的實踐教學分為校內實踐和校外實踐兩部分,校外實踐讓學生自己到相關單位實習,或者是參觀觀摩相關部門的工作過程或流程,校內實踐一般是讓學生在實驗室進行模擬操作。自勞動和社會保障專業設立起,我們就認識到了實踐教學的重要性,充分利用本院實踐教學的優勢來發展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的實踐教學,以期在社會保障業務實踐操作方面建立自己的專業優勢。
按照目前的人才培養方案,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的學生在校4年需要修滿160學分,其中理論課程132學分,實踐課程28學分。其中實踐課程分為兩個模塊,模塊一5個學分,全校所有學生都必須學習,包括軍事理論與技能、形勢與政策、大學生就業指導。模塊二23個學分,除了畢業實習和畢業論文外,各專業根據需要自由選擇開設哪些實踐實習課程。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目前開設的實踐課程有會計綜合模擬實習、社會保障業務實習、行政管理業務實習、社會救濟業務實習、社保基金投資綜合實驗、社會調查。這些課程有的是校內實踐課程,有的需要學生到校外相關單位和部門去實習,但大部分是校內實踐課程,需要學生在校內進行。
與其它高校相比,廣西財經學院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的實踐課程在整個課程體系中所占比重較高,實踐課程門類較多,基本圍繞著當前勞動與社會保障領域的實際工作需要以及學生就業需求來進行,校外實習和校內實踐相結合,實踐課程體系初步建成。
二、廣西財經學院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實踐課程存在的問題
1.偏重理論課程,對實踐課程的重視度不夠。雖然在人才培養方案中,我們賦予實踐課程相當大的比重,但是長期以來高等教育形成的重理論輕實踐的弊病很難一下子改變。在專業課程的教學中,教師仍將重心放在理論的傳授上,忽視了課程實踐環節的設計,大大影響了學生的動手能力和實踐操作能力。[2]雖然學校也一再強調實踐性教學,但是由于客觀條件的限制,實踐教學的內容、深度、方法還比較欠缺,有些課程設置了實踐環節,但也流于形式,不能夠適應培養應用型人才的需要。而學校對于課酬的設計也明顯地偏向理論課程,從事實踐教學的課酬偏低,實踐課程的報酬只有理論課程的80%,使得擔任實踐課程的教師缺乏積極性,很難把實踐課程提高到理論課程一樣的高度來對待。
2.實踐課程體系設置不完善、缺乏系統規劃和研究。自2005年開設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以來,我們一直在對實踐課程設置進行調整和優化,但是由于本專業的建設沒有形成明確的發展方向和專業特色,所以課程設置沒有一個基本的依據,隨意性較大,往往是借鑒區外其他高校實踐課程設置的經驗,或者是覺得哪門實踐課程有利于學生就業或者便于開設就開哪門課程,造成了實踐課程設置較混亂,缺乏深入、系統地研究與規劃。實踐課程的任課教師各自為戰,很多時候僅僅是為了應付差事完成教學任務,教學內容的選取過多依附于某門理論課或現有教材,缺乏實際崗位所需要的實用性內容,在實踐教學的內容與形式上比較隨意,使得各門實踐課程的教學內容無法銜接起來,無法形成一個有機的整體。[3]
3.實踐課程的教學條件滯后。近年來,廣西財經學院加大了對實踐教學的硬件投入力度,增設了一些實驗室和實驗設備,實踐教學的條件逐漸改善,但是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的實踐教學條件沒有太大改善,滯后于實際需求。學校對該專業實驗室的建設和實訓軟件的開發引進重視不夠,以至于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的模擬實驗室至今還沒有建立起來。當然這也有客觀條件的限制,當前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的實驗室建設在國內其他高校沒有先例,對于建立什么樣的實驗室只是一個模糊的概念,沒有實際經驗供借鑒和參考。至于社會保障方面的實訓軟件建設更是處于起步階段,現有的實訓軟件往往偏重于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缺乏專業特色。[4]
4.實踐教學的師資力量不足。教師隊伍的實踐技能水平直接影響實踐教學的效果,高素質的指導教師隊伍是實踐教學水平持續發展的前提。由于專業建設時間短,廣西財經學院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教師隊伍整體力量比較薄弱。目前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的教師多是最近引進的碩士研究生,教師整體的學歷水平普遍偏低,并且這些教師多是從學校畢業直接就進入我校從事教學工作,缺乏實際部門的工作經歷,自身操作能力不強。可以說,現有教師的理論水平和實踐能力都難以適應實踐教學發展的需要。
5.實踐教學管理不規范。目前,廣西財經學院已經將各種實踐教學列入教學計劃中,但是對于實踐教學大綱的制定、教學過程的監督、實踐效果的評估等往往沒有相應的制度作支撐,在管理方面較主觀、隨意[1],缺乏規范的實踐教學管理制度,使得原有教學計劃中規定的實驗實訓課程難以達到預期的目標[5]。比如考核環節,實踐課程一般重參與而不注重考核,往往是只要學生參與實踐過程,按規定填寫相關表格就可以通過,造成學生積極性不高,主動參與性差,以學分為目的,能力未見提高,實習流于形式。
6.實踐教學基地建設滯后。當前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已經建立了一批實踐教學基地,但是這些實踐教學基地數量少、種類單一、接收能力有限。我們的實踐教學基地多是街道、社區居委會,因為街道、居委會工作任務繁雜,對學生接受度高而且接受能力強,但是學生普遍對這類實習基地不感興趣,覺得社區的工作比較繁瑣并且對本專業沒有太大的實踐價值,他們一般對社會保障行政管理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及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的工作比較感興趣,但是學校目前還沒有與這些部門建立穩定的關系,并且這些部門的工作涉及到民生問題,很難讓大批學生直接到這些部門去實踐。由于諸多條件的限制,實習基地建設沒有取得實質的進展,難以滿足教學的需要。
三、加強實踐課程建設的建議
1.建立具有特色的實踐課程體系。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包括勞動和社會保障兩層意思,內容涉及到勞動經濟、勞動關系、社會保障、人力資源管理、勞動安全與勞動衛生等眾多領域,如果每個方向都開設一些課程,這種“大而全、小而全”的培養模式,只能使學生無所適從,專業沒有特色。因此,必須根據院校的特色和優勢選擇一兩個專業發展的方向和重點,并根據此方向設置相關的實踐課程,形成完整的課程體系和專業特色。
根據廣西財經學院的優勢和特點,我們認為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目前的發展應該突出兩個重點:社會保險和員工福利。這兩個方向的社會認同度高,社會需求也比較直接。社會保險作為一個特色方向,主要是適應社會保障主體多元化趨勢的需要,特別是商業保險成為社會保險的重要補充形式,應培養學生成為既懂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知識,又懂商業保險管理的專業人才。這一方向可以開設社會保險職位模擬實習實訓課程,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與生育保險等各種業務模擬實習、社會保障會計模擬實習、社會保障軟件操作模擬實習等。[6]員工福利作為一個重要的方向,主要是考慮到畢業生大多進入企業從事微觀的行政人事工作,加強這一方向的培訓便于學生畢業后在企事業單位從事員工福利的籌劃和設計、員工社會保險的管理等工作。可以開設勞動力計劃與招聘職位模擬實習、工資福利管理職位模擬實習、勞動力培訓職位模擬實習、績效考評職位模擬實習等加強這一領域的鍛煉。
2.建立模擬實驗室。勞動與社會保障領域的實際業務工作都是操作性很強的工作,為此,我們要建立社會保障業務模擬實驗室,讓學生在實驗室中模擬勞動與社會保障業務操作的全過程。首先,要建立社會保險業務模擬實驗室,通過引進相關教學軟件,模擬和實驗我國社會保險體系結構和運作模式,讓學生親自動手進行社會保險登記、基數核定、繳費申報、費用征繳及個人賬戶等業務操作,走上工作崗位后能盡快適應崗位實際操作。其次,建立企事業員工福利管理模擬實驗室,讓學生模擬進行勞動力計劃、招聘、工資福利管理、勞動力培訓、績效考評等職位的工作。此外,建立勞動關系模擬實驗室,通過模擬法庭的形式,組織本專業學生進行勞動爭議、保險案例裁決,培養他們獨立判斷的能力,使他們可以正確處理勞動關系爭議[7]。
3.建立相對穩定的實踐教學基地。教學實踐基地的建設可以使實踐教學制度化、規范化,增強專業建設與發展的生機與活力。實踐教學基地可以直接接納學生在相關機構實習,使其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不斷提高。[8]要充分發揮實踐教學基地在教學中的重要作用,為學生完成實習、畢業論文等實踐活動提供相應的條件和必要的服務。為此,學校需要加強與企業以及社會保障局等實際工作部門的聯系和溝通,不斷擴大校外實訓基地的種類和數量,與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管理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企事業單位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等單位和部門建立長期的合作關系,將其列為實踐教學基地,定期有計劃地安排學生前往實習和見習。
4.加強師資隊伍實踐能力的建設。實踐教學對教師的理論和實踐指導能力要求較高,為了培養高素質的實踐教師隊伍,我們可以采取走出去和請進來的辦法。首先,加強現有教師實踐能力的培養,鼓勵骨干教師從事實踐教學工作,積極創造條件使教師進入社會保障管理部門、經辦機構或企業開展科研立項、管理咨詢等活動,提高其業務能力。其次,采取“請進來”的辦法,聘請具有較高理論素養和豐富實踐經驗的社會保障管理部門、經辦機構從業人員,人力資源管理專家擔任本專業學生的各種實踐教學的指導教師或兼職授課教師,建設專兼職相結合、優勢互補的實踐教學師資隊伍。[9]此外,學校要建立科學有效的管理機制和激勵競爭機制,提高實踐教學工作量的計算標準,適當增加實踐課程的報酬,充分調動教師投入實踐教學改革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5.完善實踐課程教學管理制度。為了提高實踐教學質量,保證教學效果,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要建立并不斷完善實踐教學管理制度,強化實踐過程管理,使實踐教學逐步成熟和完善。每學期由專業教研室確定實踐課程的門類和開設實踐課程的班級,制定詳細的實踐教學計劃,指導教師負責具體實踐方案的制定、實踐單位或實驗室的落實、實踐過程的日常管理,指導學生解決實踐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在成績考核階段,要根據學生的出勤情況、日常表現、實習報告質量等綜合評定學生成績。實踐教學結束后,進行實踐評估和反饋,根據實踐情況,結合學生的意見,由指導教師就實踐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解決方法、改進措施等進行總結,以進一步提高實踐教學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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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蔣薔.普通本科教育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的課程設置[J].科教文匯,2009,(7):17.
一、社會保障的概念
社會保障是指國家義務或有條件給予公民的公共產品或半公共產品,有些需要強制性實施。換言之,它是指國家以倡導或干預方式提供的各種收入支持和服務幫助,包括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社會救助、優撫安置等內容。就社會保障的英文“SocialSecurity”一詞而言,直譯即為“社會安全”的意思,內涵自然包括維持社會穩定與公平、支持社會和諧發展與經濟增長等福利增進與改善的政策措施,社會保障是國家履行的一種對內安全職能。社會保障制度是工業化和城市化的產物,是為城鄉勞動力市場的有效合理運行與發展而服務的。社會保障制度是一種公共計劃,建立這種制度是為了保護個人及其家庭不因失業、年老、疾病或家庭成員死亡而失去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并通過公共服務(如醫療等)以及為家庭生活提供經濟補助以增進其福利。從社會保障的定義及其基本特征可以知道,社會的弱者及潛在的弱者是社會保障的主要對象。社會保障的不僅僅是公民個人的收入,而且把社會管理職能延伸到營養、住房、健康和教育等人民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社會保障政策因此就成為緊密協調提高福利水平和促進人力的民族國家政策。[1]”這里研究的社會保障是廣義的社會保障,是指社會成員因年老、疾病、傷殘、失業、生育、死亡、災害等原因而喪失勞動能力或生活遇到障礙時,能夠從國家獲得基本生活需求的保障。侯文若先生的定義比較完整、全面,“社會保障可以理解為對貧者、弱者實行救助,使之享有最低生活,對暫時和永久失去勞動能力的勞動者實行生活保障并使之享有基本生活,以及對全體公民普遍實施福利措施,以保證福利增進,而實行社會安定,并讓每個勞動者乃至公民都有生活安全感的一種機制”[2]
二、少數民族城市化
城市是人類文明的結晶,城市化則是人類社會進步的重要標志,城市化是任何國家和地區現代化進程中不可回避的客觀規律.歷史地看,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先是在尼羅河流域,然后是在兩河流域,出現了最早的城市形態.工業革命以來,社會生產力獲得極大解放,工業化加快,帶動城市化的快速發展,城市成為創造文明和聚集財富最主要的地域[3]。 城市化一詞來自英語(Urbanization),也譯作“都市化”、“城鎮化”。對于城市化的概念,仍沒有一個統一的定義,人們從不同的角度提出了不同的理解:“城市化是變農村人口為城市人口的過程,或者說是人口向城市集中的過程 [3]“城市化通常指農業人口轉化為城市人口的過程”。[4]“城市化進程,就是一個經濟發展、經濟結構和產業結構演變的過程,又是一個社會進步,社會制度變遷以及觀念形態變革的持續發展過程[5]。縱觀世界歷史,“一個國家工業化、現代化的過程也是逐步實現城市化的過程,沒有城市化就不可能有現代化。在現代條件下,城市化的本質是鄉村城市化,是人類生產和生活方式由鄉村型向城市型轉化的歷史過程。其中包括兩個過程:一是農業人口向非農業人口轉移,向城鎮集中,城鎮人口的增長,農村生產、生活方式和生活質量逐步城市化;二是城市區域的擴大和城鎮數量逐步增加,城市不斷發展完善的過程。城市化一定意義上就是改變農民的社會關系,化農民為市民,讓越來越多的農村人口進入城市,由從事較低效率的農業勞動轉變為從事較高效率的第二、第三產業的經濟活動,由傳統的、封閉的生產生活方式轉變為現代的、開放的生產生活方式,享受現代城市文明。農村人口城市化與城市經濟現代化、城鄉一體化共同構成城市化的豐富內涵。適應農村人口城市化要求,必須從社會保障制度入手。
三、少數民族城市化對農村社會保障的需求
少數民族農村經濟落后,農村工業化或農業產業化發展緩慢,產業結構轉型與升級困難,這都與農村社會保障的缺失有一定關系。當前,少數民族地區農村仍然延續著傳統的小農生產作業模式,農產品結構比較單一,勞動生產效率低下,勞動者素質低,這與城市化、工業化興起所需要的高素質高技能的人才相矛盾。政府作為社會保障制度的供給者應該注意到,在社會轉型時期,社會保障不僅起著非常重要的社會安定團結的作用,即它的社會功能,同時應該重視,社會保障超常的經濟效率,即它的經濟功能。通過向少數民族農村地區提供社會保障等公共產品,一方面會激發出農民潛在消費需求,調動農民投資生產的積極性;另一方面在農民得到社會保障后,農村經濟將會快速發展,尤其表現為農村工業化或農業產業化的發展,農民的勞動生產效率得到提升、農民收入穩步提高。因為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立后,農村醫療保健工作的加強,生活服務設施的改善,使農民平均壽命和勞動年限得以延長,從而相對增加了社會勞動投入總量。同時,農民患病、養老、失業、生活有了保證,沒有后顧之憂,勞動力的再生產能順利進行,勞動力的城鎮化與農村非農化轉移得到支持與鼓勵,有利于提高整個社會的勞動效率,有利于農民增加收入。所以,我們不能簡單地把建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看作是國家的恩賜與負擔,實際上它更是能夠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手段。
四、城市化進程中少數民族農村社會保障的現狀
2002年,全國少數民族人口超過1億。全國共有5個民族自治區、30個自治州、119個自治縣,民族自治地方土地總面積613.15萬平方公里,占全國的63.87 %。在這里,筆者選甘肅省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為研究對象,與甘肅城市社會保障,與其它少數民族農村地區的社會保障進行比較分析來揭示甘肅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現狀。
1.甘肅省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現狀
目前,甘肅農村社會保障所涉及范圍之內的項目,都己經開始試點推進。2003年甘肅省在山月、靈臺、安西、阜蘭和慶城五個縣開始新型合作醫療的試點。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國家加大了對西部少數民族地區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投入力度,甘肅省新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速度正在加快,2006年,全省農村新型合作醫療的試點縣已經達到38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在試點縣覆蓋率達到44%,參合農民達到近800萬人,2006年全省農村以縣為單位的新型合作醫療覆蓋率從2004年的5.75%增加到43.7%,增幅和全國平均增長水平基本持平,可以看出,即使達到2006年的水平,覆蓋率仍然比全國平均覆蓋率50.7%低了7個百分點,但是這種差距正在呈現縮小的趨勢。截至2006年6月30日,甘肅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縣中,覆蓋農業人口98728萬人,實際參合853.04萬人,參合率為86.41%,高于我國中西部平均79.43%近7個百分點。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在2006年10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已經覆蓋特困農民30多萬人,以農民自己交費為主的農村養老保險在甘肅省貧困人口的集中地缺乏必要的經濟基礎。但由于受經濟發展水平的限制,在農村仍然以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為主。2002年甘肅省開展養老保險的只有一個地級市,9個縣,194個鄉的1345個村,總計參保人數9.8萬人,且在2002年沒有新參保人數,在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機構的建設上,至2002年末還沒省級機構,只有2個地級機構,16個縣級機構,145個鄉鎮機構。發展速度嚴重滯后于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進度。[7]
2.甘肅省農村社會保障與城鎮社會保障比較
目前甘肅農村社會保障與本省城市社會保障制度建設之間也存在明顯的差距。.長期以來,由于城鄉二元結構的存在,城市居民社會保障、社會福利在國家和單位的保障下,不斷發展完善,而農村社會保障,基本上只能是居民個人承擔。甘肅省農村最低社會保障與城市的差距,本文主要從甘肅省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城鄉社會保障項目等方面來說明。
甘肅省各地區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情況。2003年全省總城市低保人數與低保費用為569710人、373452萬元,農村低保人數42526人、低保費用3423萬元。其中每個市分別為:蘭州市城鎮低保人數109344人、低保費用9314.1萬元,農村低保人數12835人、低保費用80.3萬元;嘉峪關市城鎮低保人數1941、低保費用1614萬元,農村低保在2003年嘉峪關市還沒有建立起來;金昌市城鎮低保人數11171人、低保費用599.9,農村低保人數2085人、低保費用12.4萬元;白銀市城鎮低保人數65395人、低保費用355.80,農村低保人數3406人、低保費用20.3萬元;天水市城鎮低保人數71405、低保費用592.76萬元,在2003年農村低保也沒有建立起來;武威市城鎮低保人數33991人、低保費用183.02;張掖市城鎮低保人數39036人、低保費用230.22萬元,農村低保人數3688人、低保費用5.6萬元;平涼市城鎮低保人數39380人、低保費用227.86萬元,農村低保人數6369人、低保費用33.6萬元;酒泉市城鎮低保人數29221人、低保費用176.44萬元,農村低保人數4296人、低保費用47.6萬元;定西市城鎮低保人數50044人、低保費用267.07萬元,慶陽市城鎮低保人數34931人、低保費217.90萬元,農村低保人數2696人、低保費用12.0萬元;隴南市城鎮低保人數36315人、低保費用221.52萬元,農村低保人數7151人、低保費用30.5萬元;臨夏市城鎮低保人數24124人、低保費用320.8萬元,甘南州低保人數22871人、低保費用136.6萬元,農村低保在2003年兩市都還沒有建立。[8]
甘肅省城鄉社會保障項目對比。城市: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都已普遍實行,在農村醫療保險有34個縣實行,其他的沒有涉及;社會福利:城市職工福利,辦公福利如社區服務、福利院、敬老院、干休所等普遍覆蓋,教育福利即九年制教育;農村辦公福利如五保戶供養、養老院、農村社區服務覆蓋率低,教育福利九年制義務教育。社會救助: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城市扶貧,農村救濟、救災和扶貧,2006年10月1日啟動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優撫安置:城市與農村都有優待、撫恤、安置項目。自愿輔助保障:城市企業保障、商業保障,農村少量商業保障。[9]
3.其它民族地區保障情況
全國民族地區農村社會保障同甘肅一樣,經歷了不同的發展階段,所開展的工作大同小異。例如,廣西壯族自治區開展的社會保障工作主要有農村社會救助、農村合作醫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等內容[8]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仍然是各民族地區主要的保障方式;農村社會救濟是民族地區農村困難群眾的主要救濟措施,但以臨時救濟為主,標準偏低;各地普遍開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改革試點,但多數地區處于停滯狀態;廣西、內蒙、青海等地已開始逐步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但僅在少數縣進行試點。與發達地區相比,民族地區農村社會保障普遍存在政策不完善,保障范圍和保障水平都處于較低層次。下面是對青海省平安、大通、海晏三個縣的6個鄉農村社會保障狀況的調查[10]。
平安縣:巴藏溝鄉:13個村、960戶、漢族50%、回族50%、人口總數4382人、五保戶15人、稅費改革財政轉移支付每人每年980元現金、貧困戶670戶,每戶每年發放糧食100斤、60歲以上人口每年900元,其他除五保戶外,均由子女供養,大病保障無措施;石灰窯鄉:14個村、1710戶、漢族56%、回族44%、人口總數7890、無集體經濟、五保戶16戶、通過稅費改革財政轉移支付每人每年981元現金,貧困戶1200戶、每戶每年發放糧食101斤,60歲以上人口每年2300元、其他除五保戶外,均由子女供養,大病保障無措施;
大通縣:良教鄉:12個村、3510戶、回鄉族、人口總數16847人、有一個鄉辦小煤窯,五保戶34人,以稅費改革財政轉移支付每人每年982元現金,貧困戶261戶,特困戶縣財政每人每年補助300元,貧困戶沒保障,60歲以上人口數913人,除五保戶外,均由子女供養,大病保障已按人均一元建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東峽鎮:13個村、3383戶、回鄉族、人口總數14818人、無集體經濟、五保戶20戶,以稅費改革財政轉移支付每人每年983元現金、貧困戶466戶、特困戶縣財政每人每年補助301元,貧困戶沒保障、60歲以上老人有3000,除五保戶外,均由子女供養,大病保障已按人均兩元建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
海晏縣:三角城鎮:5個村、915戶、漢族80%、人口總數3755人、兩戶鎮辦企業、五保戶2人,以稅費改革財政轉移支付每人每年984元現金、貧困戶318戶,特困戶縣財政每人每年補助302元,貧困戶沒保障、60歲以上人口有900人,除五保戶外,均由子女供養、大病無保障措施。哈勒景鄉:3個村、282戶、蒙古族85%以上、人口總數1418、無集體經濟、無五保戶、貧困戶73戶、特困戶縣財政每人每年補助303元,貧困戶沒保障,60歲以上有82人,除五保戶外,均由子女供養、大病醫療無保障措施。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少數民族地區傳統的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仍然發揮著重要作用,而社會保障卻很缺乏。要加快少數民族地區的城市化進程,最終實現整個社會的工業化、現代化,消除民族之間的差距與不平等,必須進行制度創新,以社會保障制度作為少數民族城市化進程的切入點,加快民族地區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步伐。當前少數民族地區需要解決農牧民群眾的醫療保障、最低生活保障、養老保障問題。
五、建立與完善城市化進程中少數民族農村社會保障
社會保障是人類生存的需要。馬克思指出:“在現實世界中,個人有許多需要”[11]人是一種高級復雜動物,存在不同的需要(按不 同的需要分為自然需要、社會需要、經濟需要),人的需要在一定社會關系中形成,并通過人的自覺社會實踐活動得到體現。列寧認為社會主義應該“充分保證成員福利和使他們獲得自由的全面發展”[12]。這里說明社會應該保證人類的自由和需要,為人類提供福利和全面發展的權利。中國社會主義的目的是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和文化生活的需要,社會保障就是為了滿足社會公民獲得該需要的一個重要手段。社會保障是一種純公共物品,每個公民都應該平等的獲得保障權,社會保障不應該因地域或民族不同而產生排他性。社會保障的范圍和程度首先由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水平決定,但同時也與一個國家、民族的文化傳統、價值理念和倫理道德原則有著密切的關系。因此,筆者在本文以人道價值思想,以社會公正與平等的原則,對怎樣建立和完善少數民族地區社會保障作出了以下構想。
1.建立少數民族農村最低生活保障
目前,在少數民族地區建立了特困戶救助制度,但這并不能滿足農村居民的要求。由于少數民族農村的自然條件和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政府應該為農民建立最后一道安全網,具體的應從以下入手。
(1)合理界定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對象
政府對農村居民提供生活最低保障,不僅是政府對公民應盡的義務,也農村居民應該享受的生存權利。只要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都可以主動提出申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對象應該低于或等于國家公布的最低生活水平的人群。
(2)科學界定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標準
少數民族地區制定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應該結合本地區的具體情況,遵循既要保障貧困居民基本生活,又要克服其居民依賴思想;根據本地區農村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經濟發展、物價和財政能力來確定。
(3)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資金籌集機制
資金問題對于少數民族地區來說是一大瓶頸問題。我國的最低生活保障資金是由財政、鄉鎮、村民委員會共同負擔的。隨著農村稅費改革,目前少數民族地方財政和鄉鎮財政困難而無力支付。少數民族政府可以制定統一的社會保障稅,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基金,來解決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的籌集。
(4)加強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配套改革
一是加強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法制建設,國家有必要制定《最低生活保法》,把最低保障工作納入法制軌道,確保農民的最基本生存權益;二是對于特困戶可以實施減免政策,減免子女教育的學雜費等。
2.建立農村新型醫療保障制度和救助制度
(1)實施少數民族新型醫療和醫療救助制度
農村合作醫療在少數民族地區應該是一種策略性選擇,少數民族農村實施醫療救助和提供公共衛生服務是農村醫療保障最基本的選擇。根據目前少數民族地區的合作醫療籌資水平,合作醫療補償水平不可能很高,否則合作醫療基金可能會超支,反而導致農民看不起病。因此,在少數民族地區實施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醫療救助制度相結合,對于患重大疾病的農民給予醫療救助,切實解決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
(2)建立少數民族農村大病統籌醫療保險
我國少數民族農民對大病的應對能力很弱,因病致貧返貧的現象多,農民對于農村大病醫療救助非常迫切。大病醫療救助覆蓋面應該是少數民族全部農村居民,具體的對象應該是患有重大疾病的農民。醫療保險實行個人賬戶和社會統籌相結合,保險基金的籌集原則應該按照“個人繳費為主,政府和集體補貼為輔”。建立個人賬戶,農民和集體分別根據少數民族地區當地農民的平均收入按一定比例繳納,并確定一個標準,超過部分歸入統籌基金。支付較小的醫療費,則由統籌基金支付。農村大病救助醫療保險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在現有的社會保障管理機構的基礎上,按照“精簡、高效”的原則,組建農村大病救助醫療保險管理機構,從事農村大病救助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等工作。
(3)逐步建立少數民族農村養老保險制度
目前,在少數民族地區大規模實行農村養老保險還不具備經濟條件,養老保險要從當地的實際出發,以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為目的,以家庭養老、集體幫助、國家補助與個人儲蓄養老相結合的方式,采取政府積極引導和農民自愿相結合的原則,逐步提高社會化養老程度,達到“低水平、廣覆蓋、適度保障”,逐步擴大少數民族地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覆蓋面。
(4)鼓勵發展少數民族地區的社會互助
在少數民族地區,社會互助發揮著不可忽視的作用。在生活中村民為了解決一時的困難,可以向自己的親戚朋友、鄰居求助一定的物質幫助,等其他的朋友、鄰居或其他困難戶有困難時,給他們一定的物質幫助,這不僅彼此提供了一定的物質幫助,而且還加深了交流和溝通,深化了人與人之間的感情,有利于人與人之間的和諧,加強了農村地區的團結和穩定。對于這些突發性、暫時性的小型災害和困難,還可以彌補國家和集體保障的不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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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吳忠民.《論公正的社會調劑原則》[J]社會學研究,2002年6期.
[6]楊重光 .劉維新:《社會主義城市經濟學》,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0版.
[7] 資料來源:根據《關于加0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07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和甘肅省衛生廳統計資料整理轉引自李永生2007年碩士研究生論文《甘肅省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研究》.
[8]《甘肅年鑒》.2004年.
[9]轉引自李永生2007年碩士研究生論文《甘肅省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研究》.
[10]青海省財政廳社保處.《青海省農村牧區社會保障現狀及思考》附表(內部資料)轉引自唐新民2007年碩士研究生論文《民族地區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研究――以云南省為例》.
[11]《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第326頁,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版.
論文提要本文結合城鄉統籌發展的基本內灑,重.x,分析我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在建設和完善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以及解決措施.
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體現著科學發展觀精神,對于我國未來的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都具有全局性的意義。現階段,我國城鎮社會保障體系已經形成,但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仍然處于起步階段,保障體系不完整,保障水平低.因此,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首要的任務是建立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
一、城鄉統籌發展的內涵
城鄉統籌發展,是相對于城鄉分割的“二元經濟社會結構”而言的,它要求改變和擯棄過去那種重城市、輕農村,“城鄉分治”的觀念和做法,把農村經濟與社會發展納入整個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全局之中,通盤籌劃、綜合考慮,通過體制改革和政策調整削弱并逐步清除城鄉之間的差距,在制定國民經濟發展計劃、確定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研究重大經濟政策的時候,把解決“三農”問題放在優先位置,加大對農業的支持和保護。以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發展為最終目標,統籌城鄉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態環境建設,統籌解決城市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優化資源配置.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長效機制,促進城鄉協調發展。城鄉統籌是要把挖掘農業自身潛力與工業反哺農業結合起來,把擴大農村就業與引導農村富余勞動力有序流動結合起來,把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與穩步推進城鎮化結合起來,加快建立健全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政策體系和體制機制,形成城鄉良性互動的發展格局。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實質是給城鄉居民平等的發展機會,讓全體社會成員有尊嚴地生活。
在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過程中,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建設問題己經引起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但在長期實行城市偏向的政策影響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建設還存在許多不令人滿意的地方。
二、農村社會保障制度面臨的主要問題
1、農村社會保障供求矛盾突出。根據國家統計局2008年2月28日的“200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2007年末我國農村居民為72 750萬人,占總人口的55.1%。農村人口在群體構成、醫療、教育、就業、老齡化等方面都形成了對社會保障的巨大需求。但與此形成鮮明反差的是,農村社會保障的保障項目發展水平參差不齊。農村五保戶供養制度是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中相對規范的一項,但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社會救助等制度由于建立不久,需要完善和改進的地方比較多: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還處于試點起步階段,僅在全國很小的范圍試行;失地農民社會保障和農民工社會保障等制度建設雖然正在逐步推進,但都有待于進一步的探索。目前,大多數農村家庭還主要是依靠個人、家庭來承擔各種風險,較少感受到國家社會保障制度的安全可靠性,以至于社會保障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成了城鎮居民的專利。
2、對農村弱勢群體保護不足。由于經濟發展水平和制度自身發展基礎的限制,目前的社會保險制度只保護了一部分勞動年齡人口,社會保障的實際覆蓋范圍遠沒有達到法律規定的覆蓋范圍。由于基礎薄弱和發展滯后,造成現行社會保障制度對農村弱勢群體保護不足。轉移到城鎮中的農村就業人員大多數無法享受到社會保障,而他們多為低收入者,處于低端勞動力市場,勞動關系不穩定,迫切需要基本社會保障。另外,大量農轉非人員因為就業不穩定,也大多沒有穩定的社會保障關系。大量失地農民失去原有的土地保障,而現有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仍不健全.
3、農村社會保障尚未形成成熟、挽范的運行模式.由于歷史原因,我國各級政府對城鎮社會保障制度的建設非常重視,積累了不少經驗,形成了一系列較為成熟的模式,有效地規范了社會保障中各方的權利、義務關系以及經濟利益關系,促使社會保障制度走向良性的、可持續的發展道路。而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建設由于長期受到忽略,目前還正處于探索階段,其模式及其管理體制還不成熟。農村社會保障很多是通過各種行政性文件的,這些文件缺乏法律權威與制度剛性,具有很大的隨意性,缺乏制度化。
4、農村社會保障管理服務能力不足.近年來,各級勞動保障部門不斷推進管理方式和手段的改革和創新,不斷加大對農村社會保障的重視程度和投入力度。但是,在工作運行過程中,部門之間職能分割的問題仍然十分突出,目前農村社會保障工作分別由勞動保障、民政、衛生、計生等多個部門管理,制度不統一、相互不銜接,致使農村社會保障處于條塊分割、多頭管理、各自為政的狀態,這勢必降低社會保障互助合作的功效。社會保障信息網絡建設是決策與管理科學化的基本條件。但是由于投入資金不足,信息網絡建設嚴重滯后,各項統計數據可信度差,不可避免給社會保障管理和決策造成失誤。社會保障經辦機構管理經費不足,嚴重制約了社會保障事業的健康發展.
三、建立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思路
1、以科學發展觀作為建立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指導思想.農村社會保障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政府的發展觀、發展戰略和政治意愿,因此在“科學發展觀”指導下,以人為本,城鄉統籌,逐步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制是必然趨勢。但城鄉統籌不是城鄉統一,城鄉生產力水平和各方面情況不同,城鄉居民在現階段享有的保障項目和保障水平會有所區別,不可能是一個標準。
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關鍵是農村居民社會保障問題。當前,應當全面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進一步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探索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立與家庭保障、土地保障相結合的保障體系。要特別注意解決被征地農民的就業和社會保障問題,做到即征即保,確保他們的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探索進城務工人員的就業、社會保險制度,確立穩定的勞動生產關系,并盡快在全國范圍內推行社會保障關系接轉制度。
2、科學制定農村社會保障體系規劃.首先,要明確制定規劃的指導思想,要從戰略的高度考慮問題,有效地把農村社會保障建設和我國關于農村發展的一系列重大方針和決策有機結合起來,用積極的社會保障促進農村的發展和現代化。要通過建設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打破城鄉二元結構,統籌城鄉發展,促進社會公平;要使建設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成為增加農民收入,改善農村民生,擴大內需長期的、穩定的、規范的制度安排:要使建設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成為鞏固計劃生育成果,迎接人口老齡化挑戰的重要途徑。其次,要建立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項目。一個健全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應當包括農村養老保險制度、農村醫療保險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五保供養制度、被征用土地的農村居民社會保障制度、社會優撫制度、社會福利制度、醫療救助制度等內容。要讓社會保障覆蓋到全體農村居民,要讓每一類農村居民都能擁有相應的有效的社會保障。
一、開展1—2次調研活動。組織學會會員代表到企業、社區和廠礦,全面了解用人單位在貫徹實施《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相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過程中出現的焦點、熱點、難點問題,重點是民營企業、個體工商戶貫徹勞動合同法的情況,企業內部規章制度與勞動合同法的銜接情況等。
二、開展2次學術研討活動。圍繞《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實施情況,分行業、分系統、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勞動保障政策理論研討活動,通過互動交流,幫助企業正確理解《勞動合同法》、企業利益和職工權益的統一問題等。
三、舉辦1—2期培訓班。針對用人單位和廣大勞動者在學習貫徹勞動合同法中亟待解決的熱、難點問題,組織用人單位勞資人員、人力資源管理人員和工會干部,并邀請勞動保障業務主管部門領導或勞動保障政策理論方面的專家,采取典型案例分析等方式,舉辦勞動保障法規政策知識講座。
四、開展3—4次宣傳咨詢活動。編印和制作勞動保障法規政策宣傳資料,積極配合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到企業、到社區開展勞動保障法規政策宣傳與咨詢活動。
五、適時組織外出學習考察活動。適時組織會員代表,外出學習考察先進會員單位在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推動學會健康發展方面的經驗和做法,以提高會員單位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論文摘要:土地是農村最大,也是最寶貴的資源,在當前農村養老保障資金奇缺的情況下,我們應該有效利用土地資源,合理分配土地資本收益,充實農村養老保障資金。
1、問題的提出
長久以來,在我國農村養老主要是一種家庭保障+土地保障相結合的非正式形式,正式的養老形式(社會保險)幾乎沒有。隨著工業化和城市化的發展,家庭規模縮小與農村經濟增長緩慢之間的矛盾加重了養老負擔,致使傳統以家庭養老為主的農村養老方式舉步維艱。同時,因經濟發展、農民分化等原因的存在使得土地的保障功能日益弱化。農村社會保障基礎薄弱、農村養老保障對象數量龐大、養老基金奇缺的現狀促使我們需要進一步深化改革,建立符合我國社會現實、農業性質和農民特點的農村養老保障新模式。
2、構建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存在的問題
2.1農民社會保障意識的缺失
受傳統文化的影響,在廣大農村“養兒防老”的養老思想仍然占很大的比重。傳統的家觀念、小圈子、重人倫、講孝順的深厚鄉村文化決定了農民對家庭養老的期望值很高,不僅使我國的計劃生育政策受阻,而且也影響農村社會養老制度的發展。
很多農民認為土地即是保障。千百年來,農民視土地為自己的“命根子”,有著深厚的土地保障情節。加之,我國實行土地長期承包的制度,更是賦予了農民長期的一種土地保障權,農村社會保障又由人民公社和集體化時期,集體所有制下的社會保障的退回到了家庭保障。農戶強烈的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的依賴意識,在一定程度卜阻礙了農村開展社會保障進程。
2.2家庭養老保障面臨著種種困境
隨著工業化、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速,計劃生育政策的實行以及人口老齡化的加快,我國農民的家庭養老保障正面臨著種種困境。一方面,計劃生育政策使得家庭的規模大大縮小,由拓展型家庭向核心家庭轉變,養老資源隨之減少,單個子女的贍養負擔極為沉重。另一方面土地保障能力不斷的弱化。家庭土地保障重要性取決于土地收人在家庭總收人所占的比例。土地收人占家庭總收人比例高意味著家庭土地保障作用重要。反之,則意味著家庭土地保障在弱化。且土地保障功能的發揮必須有勞動力加于其上。而隨著經濟和農村社會的發展,大量的農村勞動力涌人城市,農業勞動力大量減少,土地收人在家庭收人中所占的比重不斷下降.因此土地的保障能力不但沒有增加,反而被弱化了。
2.3農村社會保障資金來源渠道和籌資方式單一,缺乏法制化和制度化,財政的支持力度不夠
舊農保規定,農村養老保險的籌資方式以農戶繳納為主,集體補貼,國家政策扶持。由于大多數的農村集體組織在實際中收益甚微,集體補貼很少,資金的籌集最終就落在農戶身上。但我國仍有很大一部分農村經濟水平較低,農民的收人很少,其繳納保費的能力就更低。這種單一的籌集方式,使得農村養老保障基金很難在較大的范圍內得到充實。國家的政策扶持,使得政府的支持僅僅是停留在政策的出臺和執行上,財政的支持力度不夠,公共財政處于嚴重缺位狀態。
目前我國尚沒有一部專門針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障的法律,有關農村養老的問題散見于《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繼承法》等之中,這種分散的規定方法不僅容易造成彼此的不協調,而且影響到農村養老制度的實施。同時,面對家庭養老中可能出現的養老糾紛,也沒有一種較好的法律監督機制。
3、以土地為依托,多渠道籌措農村社會養老保障資金
面對當前構建農村養老保障制度所出現朗實際困難,要打破主觀上的思想束縛。一要多途徑大力宣傳社會保障,讓更多的農民了解社會保障相關知識,逐漸改變傳統的“養兒防老”、“土地即是保障”狹隘思想。從而使廣大農民群眾在思想層面上接受社會保障,保障社會保障政策的順利實行。
二要有效利用土地,擴大充實社會保障基金。我們不能忽視土地—農村最大,最寶貴的財富。以土地為依托多渠道籌措農村社會養老保障資金,并不是說依靠土地單純的勞動產出來籌措資金,很顯然,土地單純的勞動產出是無法滿足構建農村社會保障資金的需求的。而是指從農村最寶貴的資源一土地入手,合理分配土地資本收益,充實農村養老保障資金。
3.1農民轉讓土地經營權享有經濟補償
當前我國土地的利用存在著一個很大的矛盾,一方面我國人口眾多,土地資源數量有限,人均土地少,耕地后備資源不足。隨著人口的持續增長,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人地關系日益緊張。另一方面由于農業生產比較效益低、農業勞動力轉移、戶口外遷等原因,出現了大面積的土地撂荒現象。
通過農村土地流轉提高土地資源利用率,促進農業結構調整,加快農業產業化進程。一方面對個體農戶來講可以減少其負擔,增加其收人(土地流出的農戶可以得到土地租金收人,土地流人的農戶通過規模經營可以增加農業收人);另一方面,對鄉村集體經濟組織來講,土地流轉有利于土地承包費用的收取,增加或增強集體收人,減輕集體負擔,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實力。
現實中的土地流轉是以農戶的自發流轉為主,缺乏有效的社會化的服務。轉讓方(農戶)較多關注的只是短期的經濟效益,而缺乏對土地收益金的合理安排和規劃。如果我們對這部分資金進行合理的規劃,提取部分注人農村養老保障賬戶中,將極大地推動農村社會養老保障的建設。
為達到這一目標,有必要培育一個專門的為農戶土地流轉服務的中介組織。通過某種合理的制度安排,讓該中介組織為土地流轉服務,做好長遠的養老準備。
3.2完善土地征收補償制度,充實保障基金
論文摘要:農村社會保障建設是我國整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關系到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農村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關系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斗目標能否順利實現。逐步建立起一套有中國特色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成為當前河南乃至全國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中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
農村和諧社會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沒有農村的和諧,就不可能有城鄉的和諧,更不可能有中國的和諧。所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讓農村成為和諧有序的社會、穩定發展的社會和健康繁榮的社會。而構建農村和諧社會的關鍵舉措是構建農村社會保障體系。
1 我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存在的問題
我國目前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包括農民養老保險制度、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三個方面。從1991年試點到2003年底,全國有1870個縣(市、區)不同程度地開展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其中有5 428萬人參保積累基金總額為259億元。2003年當年領取養老金的農民有198萬。由此看出,農村社會保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應清醒地看到,目前農村社會保障還很薄弱,仍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
1.1層次低,范圍小,覆蓋面窄在我國廣大農村地區除對缺乏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生活無依無靠的老、弱、孤、寡、殘疾等實行“五保”制度外,絕大多數農民沒有納入社會保障范圍,其養老、醫療、工傷主要靠自我保障、家庭保障。
1.2社會化程度低,保障功能差目前,農村保障制度是鄉、村兩級統籌,造成的主要問題一是苦樂不均,二是保障程度普遍偏低。有些地方,保障對象的保障金幾十年不變,經過幾次通貨膨脹后,原有保障基本生活的目的也難以達到。這種狀況不僅削弱了社會保障對勞動者的生活保障作用,而且成為集體經濟和鄉鎮企業進一步發展和參與市場競爭的障礙。
1.3保障制度的可操作性差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第一,救災體系沒有形成科學的等級評價制度;第二,沒有一個具體的貧困標準和救濟標準,因而評價一個家庭是否貧困時,就只能憑直覺,標準一降再降,受救濟的人數逐步減少;第三,確定收入沒有一個統一的方法,這是由于農村的特點造成的。
1.4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缺乏法律保障,資金籌措不足,同時難以保證保值增值。
2 建立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必要性
建立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必要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2.1有利于應對農村人口老齡化的嚴峻挑戰據統計,我國目前全國70%以上的老齡人口分布在農村,2004年,我國農村60歲以上老人已近億人,占農村總人口的10.90%,且老年人口數量大體以年均3%的速度增加。進入21世紀,農村65歲及以上的老人比例大幅度上升。在農村,大多數老年農民的現狀是一無積蓄(有的只是少量積蓄),二無保障,從經濟來源到生活照顧幾乎完全依靠子女。因此農民老有所養勢將成為我國農村面臨的一個重大的社會問題。
2.2有利于農村勞動力的流動眾所周知,資源的流動性是保證資源優化配置的需要。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力作為最活躍、最積極的生產要素,其流動成為資源優化配置和保證經濟運行的重要方面。我國原有的社會保障體系是相互分割的,特別是所有制分割和城鄉分割。鄉鎮企業職工和農民享受很少甚至根本就享受不到社會保障待遇,使農村勞動力難以向其他所有制流動,難以實現勞動力資源的優化配置。同時由于廣大農村地區養老只能靠家庭,勞動力為贍養和照顧父母所束縛,也不利于農村勞動力的流動。
2.3有利于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和促進農村經濟發展。
3 建立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可能性
由于我國農村經濟發展水平滯后、國家財力有限,這就給農村社會保障的實施帶來了很大的困難。但是中央財力的快速增長和中央政府對“三農”的支出政策的加強使得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的經濟可能性增加。
①持續穩定增長的經濟為農村社會保障提供了物質基礎;②城鎮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為農村社會保障提供了準備;③農民觀念的更新為農村社會保障提供了思想基礎;④部分地區的實踐經驗為農村社會保障提供了參考;⑤改革為農村社會保障鋪設了道路;⑥原有的基礎為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提供了條件。
4 建立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對策構想
4.1建立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政策建議①把農業保險納入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目前,在我國工農差別、城鄉差別客觀存在的情況下,把傳統的社會保障項目延伸到農村中的做法,受國家財力、農民收入水平等諸多因素的限制,不可能建立較為公平、完善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而農業保險的納入,則可以較好地保證廣大農民的基本生活條件,使農村、農業穩定發展壯大,從而保障整個社會穩定。即使在一些發達國家,面對反復無常的自然界和社會風險的侵害造成的重大災害損失,如果沒有農業保險的保障作用,往往也會使農場主們步履維艱。②加快立法,為農村社會保障健康發展提供法律依據。社會保障的性質在于它的政府強制性和非盈利性,它體現的是社會成員在政府保障下的平等保障權利。目的是使每個社會成員都能分享經濟發展的實際利益,共享經濟發展成果。所以,從科學管理的角度出發,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必須以法律的形式出現,而不能以政策的形式出現。必須確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法律地位,依法建立包括社會保險法律制度、社會救濟法律制度、社會福利法律制度、社會互助法律制度、社會優撫法律制度在內的社會保障制度,籌集社會保障基金,確保基金使用安全、高效。
4.2具體措施①政府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中擔負著極其重要的職責,改革農村單一的社會保障組織形式,建立專門的社會保障機構,統一管理農村社會保障事業;②采取多種形式籌措資金以支持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與運行,建立嚴格、高效的資金的管理和運營機制;③統一協調,加強對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領導和宣傳工作,更多地體現農民自我保障的原則,實行國家、集體和個人自我保障相結合的模式;④建立和健全三項制度,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中,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農村醫療保障制度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三項制度是重點;⑤建立與社會保障體系相聯系的相關政策保障體系,加強服務網絡及平臺建設。具體為養老保障體系、醫療保障體系、就業保障體系、職業傷害保障體系、生育保障體系、社會救助體系、社會福利服務體系、社會優撫體系等。⑥建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根本出路在于加速農村經濟發展。當前我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中存在的許多問題都是由于農村經濟不發達,農民收入低的原因造成的。如果農民收入豐厚,除日常所需外有多余的存款,那么問題就會迎刃而解。因此,要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就要大力發展農村經濟,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增加農民收入。
5 我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需要創新的重點
5.1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需要重新定位與制度創新。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在我國從試點到推廣至今已有近20年時間,現在需要總結經驗教訓,結合新情況和新形勢,提出新的政策措施。新制度的設計需要重點解決以下問題:一是尋求新的籌資模式;二是擴大保障對象范圍;三是制定新的待遇標準;四是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充分體現政策扶持;五是要逐步拓寬養老保險基金運營渠道,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六是要整合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資源;七是要保持政策和業務的穩定性、連續性,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特別是現行制度承諾的高利率問題,以維護農村社會穩定。
5.2繼續完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行分類保障,適時與城鎮合作醫療保險接軌。
5.3建立醫療救助制度,彌補合作醫療保障的不足,并對其功能進行矯正。醫療救助制度是醫療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社會救助體系的一個重要方面,在醫療保險制度尚不普及之時,其重要性更為突出。為此,在完善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的基礎上,應加強建立醫療救助制度,為那些確實有經濟困難、無錢看病的人群實施醫療救助。
5.4加強服務網絡平臺建設,實行網絡化管理。
5.5實行社會保障“一卡”管理制。基于人口流動、城鄉社會保障制度的銜接、轉化和社會保障制度的統一管理等多方面的需要,有必要以身份證號碼為賬號,建立“一卡”繳費賬戶,該賬戶可以隨居民的流動而轉移,保險關系進行屬地化管理,其賬戶上附帶的保險費,只需要隨卡由遷出地劃轉遷入地。這一制度要求社會保障的管理和服務能夠配套,如社會保障實行城鄉統一機構管理,業務實行網絡化管理,服務機構要求由城市延伸到農村等。依目前社會保障工作基礎看,實行“一卡”制管理還需要很長一段時間,但目前可先以身份證號碼建立個人賬戶,為未來統一管理打基礎、做準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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