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3-23 15:12:39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環境貿易論文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國內外學者關于對外貿易對環境污染影響的研究成果已經非常豐富,但是很少關注腐敗對于一國對外貿易環境污染效應的影響,更多地是關注腐敗對環境的影響(Coleetal.,2010),例如,Rehmanetal.(2007)以南亞四國為樣本,實證研究貿易、腐敗對環境的影響,發現腐敗上升直接抑制了貿易對環境的改善作用。本文將首先分析腐敗作用于對外貿易環境污染效應的影響機理,然后基于1992~2009年省級動態面板數據,運用系統廣義矩估計法克服內生性問題,實證研究不同程度腐敗對于地區對外貿易的環境污染效應有何影響。
二、腐敗作用于對外貿易環境污染效應的影響機理分析
1.腐敗通過作用于規模效應改變對外貿易對環境污染的影響
當腐敗水平較低時,收入差距較小,這有助于拉動國內消費需求,但不利于出口規模的擴大,在改善當地環境的同時擴大了進口品的需求,從而進一步改善了當地環境;反之,腐敗水平上升會導致收入差距拉大,致使國內內需不足,促使企業擴大出口規模從而惡化了當地環境,同時,內需不足一方面會直接減少國內市場對進口產品的需求,另一方面使得國內市場競爭更為激烈,促使一國采取貿易保護而減少進口,進而惡化了當地環境。
2.腐敗通過作用于結構效應改變對外貿易對環境污染的影響
當腐敗水平較低時,收入差距較小,伴隨人們收入的增加,消費結構和產業結構會整體優化,這有助于提高出口商品的結構,減少高投入、高耗能、高污染產品的出口,從而改善了當地環境;反之,腐敗水平上升會導致收入差距拉大,廣大低收入群體的存在不利于消費結構和產業結構的升級,進而致使出口商品結構低下,出口商品技術含量較低,附加值較低,從而惡化了當地環境。
3.腐敗通過作用于技術效應改變對外貿易對環境污染的影響
一方面,當腐敗水平較低時,用于進口技術和設備的資金就較多,這有利于促進當地環境技術的提升,進而有助于對外貿易通過技術效應改善環境;反之,隨著腐敗水平的上升,用于進口技術和設備的資金就會減少,這不利于促進當地環境技術的提升,進而阻礙了對外貿易通過技術效應改善環境。另一方面二是當腐敗水平較低時,用于研發支出、教育支出、健康衛生支出、社會保障支出的資金就較多,也有助于金融資源的有效配置,這些有利于促進研發水平、人力資本和金融發展水平的提高,有助于吸收對外貿易的技術外溢效應,進而有助于對外貿易通過技術效應改善環境;反之,腐敗水平的上升會降低用于研發支出、教育支出、健康衛生支出、社會保障支出的資金,也不利于金融資源的有效配置,阻礙了研發水平、人力資本、金融發展水平的提高,不利于對外貿易通過技術效應改善環境。
4.腐敗通過作用于環境規制改變對外貿易對環境污染的影響
伴隨著人們收入的提高,人們對于環境規制的要求也越來越高,當腐敗水平較低時,外貿企業所面臨的激烈市場競爭會促使政府通過提高環境規制而提升社會福利,并且通過行賄以左右政府降低環境規制的概率較低,這些有利于對外貿易改善環境。相反,當腐敗水平較高時,外貿污染企業會加大行賄力度,提高政府降低環境規制的概率,因而不利于對外貿易改善環境。綜上所述,本文提出以下假設:當一個地區腐敗水平較低時,對外貿易會改善當地環境質量,當腐敗達到一定水平后,對外貿易會加劇當地環境污染。
三、實證研究
1.模型設定、變量測度和數據說明
對于環境污染水平的測度,現有文獻一般用單一或幾個環境污染指標或綜合環境污染指數來衡量,多數文獻是采用單一或幾個環境污染指標作為被解釋變量,本文借鑒多數學者的做法,采用人均工業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排放量來測度。對于經濟規模的測度,本文用人均國內生產總值來衡量。環境庫茨涅茨曲線(EKC)假說認為,當一個國家經濟規模較低時,環境污染的程度較輕,但是隨著人均收入的增加,環境污染由低趨高,環境惡化程度隨經濟規模的增加而加劇;當經濟規模達到一定水平后,隨著人均收入的進一步增加,環境污染又由高趨低,其環境污染的程度逐漸減緩,環境質量逐漸得到改善,即環境污染和經濟規模之間呈倒U形關系,因此,為了驗證該假說,我們在模型中加入了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的平方。對于產業結構的測度,本文用第二產業產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來衡量。一般理論認為,在一國經濟發展的初期階段,工業化往往需要利用大量的資源,消耗大量的能源,加劇了環境污染,但當經濟發展達到一定水平時,經濟增長方式會逐漸轉向集約型增長,產業結構也會升級,此時第二產業在國內生產總值中的比重會趨于下降,第三產業比重會迅速提升,從而會改善環境質量。對于技術進步的測度,本文借鑒許和連和鄧玉萍(2012)的做法,采用資本勞動比來衡量技術進步。資本勞動比較高意味著技術效率較高,能夠提高技術進步速度和減污技術能力;并且,資本勞動比上升往往意味著產業由勞動密集型向資本技術密集型轉變,產品的資本技術含量也將隨之增加。一般理論認為技術進步使得企業采用清潔生產技術進行生產成為可能,因此會減少污染排放量,改善環境。這里需要對資本進行計算,我們使用“永續盤存法”①。勞動力投入量用各地區年末就業人數來衡量。對于環境規制的測度,本文采用環境污染治理投入和排污費收入之和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來衡量。一般理論認為,隨著人們收入水平的提高,人們對環境質量的要求也越來越高,政府也將提高環境規制,加大環境污染的治理力度和懲罰力度,進而改善環境質量。對于對外貿易的測度,本文采用進出口總額來衡量。一方面,對外貿易為發展中國家帶來了先進的技術,使發展中國家了解國際環境標準和國別標準以及國外消費者的環境偏好,當這些被發展中國家消化吸收后可以改進其自身的生產方式,推動改善環境管理,加強環境措施和提高環境標準。另一方面,發展中國家一般有著比較低的環境規制,對外貿易會使發展中國家成為“污染避難所”,促使發展中國家降低環境規制以維持或增強國際競爭力,出現所謂向底線賽跑的情形,從而惡化了環境。總之,對外貿易會通過規模、結構、技術和規制等多種渠道對環境污染產生影響,是否改善或惡化環境取決于這些渠道作用的綜合結果。對于腐敗的測度,本文采用每十萬地區總人口中貪污賄賂和瀆職侵權人數來衡量。腐敗往往會通過扭曲一國環境政策、降低環境管制力度、阻礙環境治理投入、減少環境技術的研發投入和引進投入等渠道加劇一國環境污染。對于外商直接投資的測度,本文采用各地區的實際利用外資金額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來衡量。一方面,外資流入把“綠色”節能技術或“清潔”技術傳播到發展中國家,并通過技術示范和溢出提高發展中國家企業的生產率,節約要素資源稟賦投入并改善環境質量,即外資的技術效應降低了環境污染;另一方面,外資看重發展中國家的廉價勞動力并向發展中國家轉移污染程度高的加工制造業,且發展中國家地方政府競相降低環境規制吸引外資致使環境惡化,即外資的結構效應和環境規制效應加劇了環境污染。因此,外商直接投資對環境的影響尚不能確定。上述變量的原始數據來源于《中國環境年鑒》、《中國統計年鑒》、各地區的統計年鑒和《中國檢察年鑒》。
2.內生性問題
如果這里直接對計量模型進行回歸可能會因解釋變量的“內生性”而導致估計偏差,內生性來源于幾種因素:一是引入了被解釋變量一階滯后項作為動態項,該項易和隨機誤差項存在相關關系;二是各地區往往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換取經濟的高速增長,即更多的環境污染通常會促進經濟增長,經濟增長又能夠進一步吸引外資流入,并且經濟增長也能夠帶來更高的貿易開放度,因此,更多的外資流入和更高的貿易開放度可能是結果,而不是原因。可見,即使回歸結果表明外資、對外貿易與環境污染關系顯著,也不能斷言兩者對后者有加劇作用,這里最小二乘法已經不能一致和無偏地估計系數,因此本文運用系統廣義矩估計方法進行實證分析。
3.實證結果分析
腐敗對于地區對外貿易環境污染效應的影響見表1。從表1可知,模型1的回歸結果表明,沒有引入腐敗變量時,對外貿易加劇了環境污染,但并不顯著。在模型2中引入了腐敗這一變量,回歸結果顯示腐敗通過扭曲環境政策、降低環境管制力度、阻礙環境治理投入、減少環境技術的研發投入和引進投入等渠道加劇了環境污染。在模型3中進一步引入了對外貿易和腐敗的交互變量,發現該交互變量的回歸系數顯著為正,這說明腐敗水平的增加通過規模效應、結構效應、技術效應和環境規制加劇了對外貿易的環境污染,這也說明對外貿易惡化環境是有條件的,而其中一個條件是腐敗水平較高。從模型3中的回歸結果還可知,由于加入了對外貿易和腐敗的交互變量,對外貿易的回歸系數由不顯著的正數變為顯著的負數,這說明控制腐敗對對外貿易的環境污染效應后,對外貿易改善了環境質量。這可能是由于中國貨物出口和服務出口商品結構的升級,貨物出口中的高新技術產品出口比重和服務出口中的新興服務出口比重均大幅增加,2009年高新技術產品出口比重和新興服務出口比重分別為31.%和3.3%,出口商品結構升級降低了環境污染;還可能是由于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中國每年平均花費一百多億美元進口了大量的技術和設備,促進了技術進步,加上中國的研發水平提高、人力資本增加和金融發展,提高了對外貿易技術外溢的吸收能力從而進一步改善了環境質量;并且還可能是由于對外貿易增加了中國的就業人數,提高了人均收入,從而致使人們對清潔環境的需求增加,促使中國環境標準提高,導致環境污染下降;最后還可能是由于國外綠色壁壘、技術性貿易壁壘等因素,使中國污染密集型產品的出口所占的比重很小(2009年僅為2.72%),并且仍有下降的趨勢,從而致使環境污染下降。上述這些效應超過了出口增加所引起的環境污染規模效應。模型3中的回歸結果顯示對外貿易的回歸系數為負數,對外貿易和腐敗交互變量的回歸系數為正數,兩者方向相反,所以對外貿易對環境污染是否加劇將取決于腐敗水平。本文依據回歸系數計算出對外貿易加劇環境污染的腐敗水平臨界值約為2.97①,也就是說當腐敗水平低于2.97時,對外貿易會降低環境污染,改善環境質量,對比2009年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腐敗水平可以發現只有北京、上海、河北、江蘇、安徽、江西、山東、廣東和四川的腐敗水平低于臨界值,對于這9個省市而言,對外貿易改善了環境質量,而全國其他2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腐敗水平均高于臨界值,這意味著這些省市的對外貿易加劇了環境污染。這也證實了本文的假設,即腐敗水平較低時,對外貿易改善了當地環境質量,而當腐敗達到一定水平時,對外貿易加劇了當地環境污染。進一步從區域角度來看,2009年東部地區的平均腐敗水平約為2.89,中部和西部地區的平均腐敗水平分別約為3.6和3.91,說明在我國三大區域中只有東部地區的對外貿易改善了環境質量,而中西部地區的對外貿易加劇了環境污染。下面會進行穩健性檢驗,即分別基于東中西部地區數據進一步驗證該結論②。從表1還可知其他變量與環境污染的關系。經濟規模與環境污染成倒U型曲線,說明EKC假說在中國成立,符合預期;產業結構降低了環境污染,這可能是由于第二產業內部行業結構調整在由粗加工向精加工轉變,在由污染產品向清潔產品的方向轉變,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新型工業化道路已初見成效;技術進步、環境規制變量均改善了環境質量;而外商直接投資可能由于結構效應和環境規制效應大于技術效應,致使其加劇了環境污染,但這并沒有通過顯著性檢驗,這可能是因為本文采用實際利用外資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來衡量外商直接投資,而中國各地區的實際利用外資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均太小,2009年最高的地區也低于10%,各地區平均值僅為3%。
4.穩健性檢驗
為了驗證東部地區的對外貿易改善了環境質量,而中西部地區的對外貿易加劇了環境污染的結論,本文構建以下模型:lnEPit=C+β0lnEPit-1+β1lnVGit+β2lnVG2it+β3lnISit+βlnTEit+β5lnEIit+β6lnTit+β7lnCOit+β8lnFit+μit該模型中的變量含義與上述模型相同,我們分別基于東中西部地區的動態面板數據,利用系統廣義矩估計克服內生性,運用Stata11.0軟件進行回歸,結果見表2。從表2可知,東部地區的對外貿易改善了環境質量,在10%的水平上通過了顯著性檢驗。原因可能有以下幾方面:一是東部地區的出口貿易中高新技術產品和新興服務出口比重高,出口商品結構升級降低了環境污染;二是東部地區的研發水平、人力資本和金融發展水平高使得東部地區進口的技術得到了較好的消化和吸收,使得進口的設備得到了較好的利用,進而促進了技術進步,并且也使得該地區較好地吸收了對外貿易的技術外溢,進一步改善了環境質量;三是較高比例的東部地區生活、生產所需的一些污染嚴重的產品是通過進口非本地區生產滿足需求,這降低了環境污染;四是東部地區通過對外貿易大幅提高了該地區的人均收入,致使當地人們對環境質量要求增加,促使該地區制定更高的環境標準,導致環境質量改善。上述這些效應超過了東部地區出口增加所引起的環境污染規模效應。中西部地區的對外貿易加劇了環境污染,也在10%的水平上通過了顯著性檢驗。原因可能有以下幾方面:一是中西部地區承接了東部地區的勞動密集型產業轉移,由于自身的產業結構水平不高致使中西部地區的出口貿易中高耗能、高排放產品和傳統服務出口比重高,出口商品結構水平低下從而加劇了環境污染;二是中西部地區雖然也進口了不少技術和設備,但由于研發水平、人力資本和金融發展水平較低,這些技術和設備并沒有得到好的消化、吸收和利用,并且也使得對外貿易的技術外溢效應吸收有限,致使對外貿易通過技術效應改善環境質量的作用很有限;三是中西部地區生活從而生產所需的一些污染嚴重的產品并不是通過進口滿足需求,而主要是本地區生產,這加劇了環境污染;四是中西部地區通過對外貿易提高人均收入的程度有限,當地政府更多著眼于通過對外貿易增加國內生產總值,當地的人們更多地希望在進出口企業就業以增加收入,對于環境質量的要求普遍不高,環保意識低于東部地區,促使中西部地區制定的環境標準低于東部地區,進而使環境質量改善有限,這也使東部地區的一些無法滿足該地區環境標準的企業搬遷到中西部地區,更加劇了環境污染;五是中西部地區出口貿易增加所引起的規模效應也加劇了環境污染。綜合上述分析,中西部地區的對外貿易加劇了環境污染。從表2可知,腐敗等解釋變量以及東部地區產業結構的符號和顯著性與表1的回歸結果相同,而中西部地區產業結構的符號與表1的回歸結果相反,即中西部地區的產業結構加劇了環境污染。這說明中西部第二產業內部行業結構依然是以粗加工為主,更多地是勞動密集型的產品,這些產品往往附加值低,能耗高,污染高,可見中西部地區要實現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新型工業化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必須轉變經濟增長方式,調整產業結構以改善環境質量。
四、相關政策建議
1972年在斯德哥爾摩舉行的發展與環境大會上,環境問題首次成為一個世界議題。為了尋求環境和自然資源可承受的、生態和經濟可協調的長期發展模式,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WECD)于1987年提出了一份研究報告——《我們共同的未來》,正式提出“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并將其定義為“既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又不危及后代人滿足其需求的能力……不損壞地球生命系統的前提下,滿足當代人的需求的發展”(WCED,1987)。此后,可持續發展問題從概念形成進入戰略發展與制度創建階段。1987年達成《蒙特利爾協定書》;1989年達成《巴塞爾公約》;1992年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會議(即里約會議)達成了《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生物多樣化公約》、《森林原則聲明》和《里約政治宣言》;1997年達成《東京條約》;2002年9月在南非約翰內斯堡舉行的世界可持續發展首腦會議更是一次可持續發展的行動會議,在有效的機制保障和規范的管理上進一步推進了可持續發展的進程。可以說,環境的可持續發展問題在近20年中得到了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伴隨著人們對環境可持續問題的關注,有關貿易與環境的爭議也越來越激烈,環境與貿易在1996年成為WTO關注的一個新議題。
一、貿易與環境的理論和現實沖突
貿易與環境從屬于兩個不同的層面,貿易是經濟層面的概念,環境則是社會生態層面的概念。貿易規則的制定與實施是為了減少交易成本,克服人類行為的負內部性(即由于人為設置障礙而產生的內在于交易系統的成本),把內部成本外在化。WTO正是通過大量的貿易協議促進貿易自由化,增進各國的經濟利益。環境可持續問題則是國家或國際組織為了實現一定的環境目標而制定和實施的規則,實質是克服人類行為(主要是生產和生活行為)所產生的環境負外部性,把外部環境成本內在化。可見這兩個問題的本質并不相同。然而現實中,環境政策對貿易的沖擊和貿易對環境保護的影響不斷交織,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的不斷加快,有關環境與貿易問題的爭論愈演愈烈,而爭論的內容和范圍也由于新問題的出現而不斷延伸和擴展。
1.理論沖突
貿易與環境的理論沖突集中體現在自由貿易主義者與環境保護主義者的對立上。
自由貿易主義者認為自由貿易對環境是有利的。首先,從福利經濟學的角度看,自由貿易有助于實現資源的最優配置,從而保證生產活動能夠按照最有效的方式進行。這樣通過自由貿易的全球產出耗費的環境成本最低。例如,那些對農業高保護的國家每公頃的化肥和殺蟲劑的使用量是低保護國家的10倍。其次,自由貿易能使國家有更多的機會獲得更加環保的產品和更有效率的生產方式,尤其是對那些經濟落后的國家效益更大;最后貿易自由化還有利于消除扭曲的貿易政策措施如補貼和稅收,由于這些措施扭曲了環境的成本,使得自然資源失去合理的配置,不利于環境保護。
環境保護主義者認為自由貿易對環境保護不利。一方面自由貿易所帶來的經濟活動的增加會增加對不可再生資源的耗費;另一方面在各國有權制定自己環境標準的前提下,不同的環境標準就如要素稟賦一樣會影響一國的比較優勢,這樣,自由貿易的結構會賦予環境標準較低的國家競爭優勢,其結果會出現各國競相降低環境標準,環境高標準國家的廠商將向環境低標準國家轉移,出現“污染庇護所”(BaumolandOates,1988)
2.現實沖突
(1)環境保護還是貿易壁壘
貿易和環境現實沖突最為明顯的體現是一項貿易措施是屬于環境保護還是屬于貿易壁壘。由于各國的經濟發展水平、文化、風俗、法制等差異很難將各國的環境標準達成完全的統一。發達國家迫于國內環境保護主義者強大的壓力以及保護全球生態環境的需要,希望通過各種可能的手段來防止環境惡化,貿易手段是其中重要的一環。發展中國家則擔心環境保護會成為發達國家推行新貿易保護主義的工具,既綠色保護主義,從而為發展中國家的產品進入發達國家市場制造障礙。為此,以印度和馬來西亞為首的發展中國家在多哈會議上同以歐盟為首的發達國家展開了激烈的交鋒。近十幾年來,從最著名的美墨金槍魚一海豚爭端、美國對泰國蝦的貿易禁運到歐盟的牛肉爭端等源于環境問題的國際糾紛不斷出現。
(2)WTO規則與多邊環境協議(MEAs)
雖然WTO正試圖將環境規則納入其議程,但由于WTO規則與環境保護規則的制定在現實中相互獨立,雙方的條款經常出現不協調。如何處理多邊環境協議中貿易措施和WTO規則的關系,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乃至于發達國家相互之間基于對本國利益的考慮存在明顯的分歧。如1996年歐盟提出放松GATT第20條款的限制條件,建議在這一條款中增加一條有關MEAs措施和WTO規則之間關系的備忘錄。凡是MEAs中違反WTO規則的措施都將作為例外來處理。發展中國家則認為歐盟的建議旨在使其貿易措施合法化,實質是以貿易作幌子達到保護本國市場的目的。
(3)環境貨物和服務開放還是保護
如美國以自由貿易為由試圖將環境貨物和服務納入貿易與環境的議題,要求發展中國家開放環境資源領域,而發展中國家則認為這是剝奪發展中國家保護環境的合法和正當的權利。
(4)環境標準統一還是靈活
關于環境標志問題,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分歧在于環境標志的制定是否應該以工藝和生產方法(PPM)為標準。即如果產品的生產方法對環境不利的話,即使這種方法對產品的性能沒有絲毫影響,這種產品也將被看作是不利于環境的產品。發展中國家認為各國經濟發展水平不同,環境標準對各國也應不一樣,發達國家企圖將本國的環境標準和生產方法強加給發展中國家的做法是不公平的,也是不合理的。
二、貿易與環境相關性的經濟學分析
1.貿易自由化對環境影響的效應
影響環境質量的因素可以用U=F(0、I、S、P、T、R、K)函數來體現。其中U為環境質量,Q為經濟生產規模,I為收入,S為生產結構(主要由生產技術決定),P為產品成分,T為產品技術擴散,R為環境監督,K為其他因素。貿易對環境的影響主要是通過上述因子而最終作用于環境。
(1)規模效應
規模效應是指貿易對經濟規模的影響,即隨著經濟活動的增加、消費的擴大以及收入的增加,污染也可能會增加。貿易的擴大,必然帶來Q的擴大,在一定的生產技術條件下,會造成資源使用量的增加,由此造成環境質量的降低。U與生產規模體現為負相關,貿易擴大不利于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傳統貿易理論中,資金、勞動力和自然資源是貿易品的重要投入要素。隨著經濟發展,自然資源在商品貿易中的投入量雖然呈顯著下降趨勢,但自然資源仍是國際貿易的重要基礎。發展中國家的出口尤其依賴農業和自然資源,因此發展中國家對自然資源的消耗和不斷惡化的貿易條件最敏感(UNDP,2003)。
(2)收入效應
收入I的增加可能從多方面影響環境。首先收入增加會帶來消費增加,消費增加導致生產增加,對環境不利,但收入的增加會提高人們的環保意識,使人們購買高環保產品,由此對高環保產品的需求增加,對低環保產品的需求下降,結果促使廠商加大環保投入,增加對環保產品的生產,提高環境質量,同時收入提高也使得廠商有更多資金投入環境保護,環境質量上升。如中國、韓國、墨西哥和巴西隨著GDP的增長,環保投入也明顯增加。在生產規模和生產結構一定的條件下,收入和環境的關系呈現出著名的環境庫茲涅茨“U”曲線,該曲線表明,在:正業化進程的早期,環境條件會不斷惡化,而當人均GDP達到5000—10000美元后,環境狀況將會逐漸好轉,人均排污會逐漸下降。
最近的統計表明,當前的貿易自由化規則和政策增加了貧困和不平等,給發展中國家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如人口占世界10%的世界最貧窮49個國家的貿易額僅占世界貿易總額的0.4%。聯合國估計貧窮國家因為不公平的貿易規則每天損失2千萬美元(UNCTAD,2001)。貧困是環境惡化的一個重要因素(Melnick,2003)。可見,貿易通過收入的不均等分布間接導致環境惡化。
(3)結構效應
結構效應是指貿易對一國產業結構與國家產出污染密度的影響,即貿易結構傾向于更加環保的產品。在不存在市場和政策失效的情況下,開放經濟下自由貿易的產出結構比封閉經濟下的產出結構更符合環境資源的稟賦。在收入和生產規模一定的條件下,貿易自由化會導致產業結構從資源型到輕工業再到服務業的提升。Hettige、LucasandWheeler(1992)的研究表明內向型經濟國家更趨于發展資金密集型制造業,有毒密度比外向型國家要高。
(4)產品和技術效應
技術效應是指貿易對產業技術的影響,即隨著財富的積累和貿易的擴大,一國可以獲得更有利于環保的技術T,從而實現更加潔凈的生產過程。貿易自由化提高了產品、技術在國與國之間的跨境移動,其對環境的影響取決于產品和技術的特征。如果產品和技術對環境不利,則環境質量下降,但現在各國都對污染產品或產業進行管制。據OECDl996年的資料,環境產品和服務的全球市場每年在3千億美元左右,而且增長非常迅速,這些環保產品提供了有效的生產設備和生產工藝,由此提高了環境質量。3/4的技術擴散是通過產品來進行的,尤其是機械設備。這些產品80%來自發達國家,1/3是由發展中國家進口,因此通過產品的技術擴散或服務貿易技術許可等方式的技術擴散對提高環境質量都有很大貢獻。貿易不僅促進了技術的擴散轉移,還通過實現規模、刺激創新等方式進一步促進技術發展。Porter和Van.Der.Lide(1995)年提出“波特假說”,認為恰當的環境政策可以鼓勵創新,其節約的成本可以部分彌補甚至超過堅持環境標準帶來的成本。
(5)環境監督效應
貿易自由化能提高收入,由此提高環境監督R的水平。世界銀行的研究表明145個國家的經濟增長與環境監督是正相關的。Dean(1991)的研究表明,降低環境標準所節約的成本對一個公司的總成本來說只占很小一部分,因此對公司的競爭力不會有什么影響。如果環境成本對企業競爭力造成很大的影響,可以推理發展中國家的環境低標準會吸引發達國家的環保產業更多地投入該地區,而實際上1995年美國直接投資中只有5%投入到發展中國家,24%投入到環境監督水平高的發達國家。世界經濟論壇1997年對3000企業家進行調查,結果表明,在33項影響他們投資決策的因素中,環境監督排第22位。
貿易對環境的影響有賴于上述幾種效應,這些效應既有正效應也有負效應,因此,貿易對環境的最終影響很難精確預測。OECD的一個研究(Sprenger,1997)表明,總體而言經濟規模對環境是不利的影響,技術和收入對環境是有利的影響,他們的凈效果取決于這兩者的對比。Strutt和Anderson(1998)通過定量分析,對貿易自由化與環境借助GGE模型進行了定量分析,分析結果認為,貿易政策有助于解決環境問題,減少資源消耗。通過貿易改革和采取有針對性的環境和資源政策來降低一些嚴重的危害,可以大大增加社會福利。
2.環境保護對貿易影響的經濟學分析
環境保護如何影響一國的比較優勢,由此影響兩國的貿易結構,筆者借助H—O的要素稟賦模型進行分析。
H-O理論認為由于各國要素稟賦的不同,一國應出口本國富裕要素生產的產品,進口本國稀缺要素生產的產品。在H—O模型中并未考慮環境要素。在環境要素越來越重要的當今,環境應當作為一種生產要素被考慮進去(Siebert,1992;ThomasAnderson,1998)。為了分析環境要素對比較優勢的影響,筆者對H—O模型修正后的前提假定為:兩種要素即環境和勞動力;生產的兩種商品即密集使用環境要素的高污染產品和密集使用勞動力的低污染產品;其余的假定與H—O相同。
假設I國為環境富裕國家,H國為環境稀缺國家,兩國的生產可能性曲線為:
圖1考慮環境要素下的貿易結構變化
顯然,在封閉經濟下,I國由于環境為富裕要素,生產可能性曲線偏向高污染性產品X,在國內相對產品價格P(i)下,A為I國的最佳生產點和消費點;Ⅱ國由于環境為稀缺要素,生產可能性曲線偏向低污染性產品Y,在國內相對產品價格P(ii)下,C為Ⅱ國的最佳生產點和消費點。顯然P(i)>P(ii)。在開放經濟下,國際交換價格P(int)必定位于P(i)和P(ii)之間。這時,I國的最佳生產點將從A轉移到B;II國的最佳生產點將從C轉移到D,兩國新的最佳消費點為F。
可見,由于環境要素的不同,影響了兩國產品的競爭力。I國的高污染產品由于環境要素充裕(如環境保護標準低)獲得比較優勢,將擴大高污染產品的出口;Ⅱ國的高污染產品由于環境要素稀缺(如環境保護標準高等)處于比較劣勢,將減少高污染產品的出口。
下面,筆者進一步分析實施環境監管措施對各國的影響。
現實中對各國環境標準是否會影響競爭力的爭論較多。筆者認為,在H—O模型的基礎上可以認為環境監管、環境保護寬松的國家為環境要素富裕的國家;環境監管、環境保護嚴格的國家為環境要素稀缺的國家。
對小國而言,作為世界價格的接受者,由于實施環境監管,生產點將從A轉移到B,即生產要素從高污染產品轉向低污染產品,高污染產品生產下降,低污染產品生產上升。
圖2環境要素下最佳生產點調整
論文關鍵詞:環境效應;自由貿易;產業國際競爭力
2009年12月在哥本哈根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又一次激起國際社會對國際貿易與環境問題的重視,國際貿易的快速發展,全球環境問題的日益突出使人們更加關注兩者之間的關系。
一、自由貿易與環境保護之爭
國際貿易的開展對環境保護是有利還是不利呢?對這個問題的不同回答形成了自由貿易論者與環境保護論者兩派觀點。他們的主要觀點如下:
(一)自由貿易論者
自由貿易論者強調個人利益的最大化,認為世界經濟的改善應依賴于個人財富的增加,而增加個人財富的最佳途徑是允許個人按照自己的選擇追求其生活方式和人生目標。在對待國際貿易與環境問題上,自由貿易論者認為貿易自由化將有益于環境的改善,他們的論證依據如下:(1)貿易自由化能促進經濟繁榮,增加用于環境保護的資源;(2)自由貿易可以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廢物產生;(3)貿易自由化促使環保技術向發展中國家轉移,有利于減輕環境壓力。在自由貿易者看來,貿易制度本身不存在不利于環境的因素,而是由于環境政策設計不當造成了貿易與環境政策之間的緊張,環境外部性內部化的政策與自由貿易并不矛盾。環境保護論者反對自由貿易,是因為他們對環境政策和自由貿易的實質理解有誤,但阻礙自由貿易必將帶來全球福利水平的下降。
(二)環境保護論者
環境保護論者關注整個人賴以生存的生態系統,強調整個人的共同利益,其中包含個人的長遠利益;為了實現環境保護的目標,個人有時需要犧牲眼前的利益。環境保護論者認為:(1)貿易擴大經濟活動規模,增加了對當地環境的破壞,存在越境污染時,自由貿易也使其他國家的環境惡化;(2)貿易規則凌駕于環境政策目標之上,會導致環境標準降低。環境標準較低的國家在污染產業會具有競爭優勢,因而促使要素流動到污染成本支出較低的這些國家,使其成為污染的避風港;(3)危險品國際貿易會危害環境,廢物進口國比出口國在廢物處理與儲存方面更不具有優勢,廢物出口使這些國家沒有動力去制定環境政策來減少廢物產生;(4)貿易需要運輸,這將增加能源使用,從而破壞環境。所以,環境保護者認為要強化貿易成員國制定環境政策的權利,并主張制定相應的國際環境協議及限制性貿易措施來處理貿易帶來的環境問題。
兩派在自由貿易與環境保護上的觀點迥異,這是由于他們看待問題的視角不同,在涉及到環境問題的國際貿易過程中,經濟學者對哪種觀點是正確的并沒有一個統一的答案,環境與國際貿易關系的其他研究可以幫助我們理解這個問題。
二、環境保護與產業國際競爭力
環境保護必將影響一國產業的國際競爭力,基于實證研究的結果,學術界對環境保護與國際競爭力之間的關系提出了三種有代表性的理論假設。
(一)“環境競次理論”
該理論認為,不同國家或地區對待環境政策強度和實施環境標準的行為類似于“公地悲哀”的發生過程,其邏輯基礎是“囚徒困境”,即每個國家都擔心他國采取比本國更低的環境標準而使本國的工業失去競爭優勢,為避免遭受競爭損害,國家之間會競相采取比他國更低的環境標準和次優的環境政策,最后的結果是每個國家都會采取比沒有國際經濟競爭時更低的環境標準,從而加劇全球環境惡化。
(二)“污染避難所假說”
如果在實行不同環境政策強度和環境標準的兩國或多國間存在自由貿易,那么,實行較低環境標準的國家企業所承受的環境成本較低。由于具有較高環境政策強度和高環境標準國家的高污染企業較高的環境成本,這些企業會傾向于將高污染行業投資到較低環境政策強度和低環境標準的國家,從而造成污染產業在不同環境標準國家間的轉移。
(三)”波特假說”
波特等人認為,短期內,嚴格的環境保護政策會提高企業的成本,影響企業的國際競爭力;但長期內,由于環境壓力的刺激,企業在進行環境投資改造的同時,會改進生產技術、管理方法等,從而提高企業的競爭力。而且環境條件的改善可以提高人們工作的積極性、減少疾病的發生,這些積極因素有利于降低環境因素帶來的企業生產成本的提高。這些理論假設提供了解釋環境保護對國際競爭力影響的分析框架,對構建計量模型提供了理論上的指導。
三、貿易的環境效應分析
GrossmanandKrueger(1991)最早對國際貿易中環境效應進行了分析,后來的學者們多用他們的分析方法研究貿易的環境效應,并將其分解為結構效應、規模效應和技術效應。
(一)三種效應的界定
1.結構效應
結構效應源于國際貿易中的比較優勢理論。在傳統比較優勢分析中將環境因素包含進來,是指隨著國際貿易活動的進行,專業化分工在得以全球范圍內進行,原來自給自足的國家會專業化生產具有比較優勢的產品并出口,同時進口其不具有比較優勢的產品。對于一國環境來說,如果出口部門生產活動的平均污染程度低于進口生產部門,那么該國將從擴大的出口中獲得正的結構效應;反之,如果進口生產部門的平均污染程度高于出口部門生產活動,則該國將從規模縮小的出口中獲得負的結構效應。這樣,國際貿易活動的開展使得污染產業資源在全世界范圍內得以重新配置,將污染問題從“清結”產業具有比較優勢的國家轉移到具有比較劣勢的國家。
2.規模效應
規模效應是指,在生產活動的污染系數和產業結構布局一定的條件下,國際貿易活動的開展擴大了經濟規模,從而增加了污染環境的產品產量,增加了對環境的污染程度。規模效應使得國際貿易對環境產生負面影響。
3.技術效應
技術效應是指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對清潔環境的偏好增加,愿意支付更多的貨幣購買以對環境負責的方式生產出來的產品,促進生產廠商對清潔生產過程的投資,新的生產工藝和生產技術被應用于生產,降低了單位產品生產對環境的污染程度。因此,在不存在“政策失靈”時,隨著收入水平的提高,各國將實施更加嚴格的環境標準和環境法規,降低單位產品生產對環境的污染程度,促使環境質量的改善。
(二)環境效應分析
國際貿易活動對環境的最終影響是三種效應綜合影響的結果,對這三種效應的分解有利于人們明確哪種效應在起作用及其作用效果的大小。Copeland和Taylor(1994)研究了南北國家間貿易與環境的關系,在征收不同稅率污染稅的前提下,污染工業將向南方國家轉移,結構效應使北方國家的污染減輕而南方國家的污染加重;國際貿易促進經濟活動擴張,規模效應降低了兩類國家的環境水平;收入的增加和兩國政府提高污染稅稅率的行為降低了單位產品生產對環境的污染,技術效應發揮著作用。如果對清潔環境需求的增長速度超過收入的增長速度,理論上說,技術效應有可能抵消規模效應對環境的負面影響。但是,對南方國家來說,較低的環境標準使它們在污染產業方面具有比較優勢,而且也因為它們較低的環境標準,規模效應和結構效應對環境的負面影響將會超過技術效應對環境的正面影響。因此,貿易自由化減輕了發達國家的環境污染,而加劇了發展中國家的環境污染。
我國學者關于這一領域的研究還不是很多,劉力(2005)對國際貿易中的環境效應作了相關研究,綜合前人的研究結果將貿易的環境效應解釋為規模效應、結構效應、技術效應、收入效應、產品效應和法規效應六個方面,其產品效應是對前人研究的補充,指與產品性質相關的貿易對環境的影響。一方面,產品效應與技術效應密切相關,貿易產品本身或其生產技術若是環境友好的,該產品的貿易帶來正的環境效應;另一方面,如果貿易增加了有害物質的國際擴散,或貿易產品是瀕危物種,就會對環境產生負面效應。
四、政策建議
哥本哈根全球氣候峰會雖未達成有實質約束力的協議,但此次峰會所激起的各界對環境的關注從另一個角度證明了她的成功。合理應對國際貿易中的環境問題不僅是提高一國國際競爭力、順利開展對外貿易的必然要求,也是保證本國經濟和世界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前提條件。為達到國際貿易與環境的和諧發展,當前與長期來看,需要國際社會和各國從以下幾個方面人手,建立起完善的國際貿易體系與環境保護體系。
(一)加強對發展中及不發達國家的援助
根據1990年Grossman提出的“環境庫茲涅茨曲線”(theEnvironmentalKuznetsCurve),環境污染指數同人均收人之間呈倒u型曲線關系,在經濟發展過程中,隨著人均收入的不斷提高,環境狀況逐漸惡化;當達到一定水平后,人均收入的進一步增加將減少對環境的污染。這是因為,當人均收入達到一定水平后人們開始較多地關注對環境服務的消費,且已具備了改進生產工藝的技術和資金,能夠對降低環境污染指數有所作為。南方國家的人均收人遠低于北方國家,當北方國家已對減少環境污染采取措施時,南方國家卻在擔心經濟增長速度。即使對國家經濟增長的關注不是特別強烈,南方國家也普遍缺少改進生產工藝的技術與資金支持。全球環境質量的提高需要發達國家承擔更大的責任,為發展中國家提供必要的資金與技術援助。
(二)加強南北環境合作與協調
由于南北國家經濟發展階段的差異,對環境問題的解決方案有著不同看法,南北國家在承擔環境保護責任、國際環境立法等方面存在對立與分歧,需要南北國家進行環境政策的協調與合作。環境政策必須協調好短期經濟利益與長期環境保護之間的關系,創新制度激勵機制,在促進經濟發展的同時鼓勵和加強全球范圍的國際環境合作。一方面應加強國際環境管理措施的協調,重點是環境管理制度和程序;另一方面加強環境標準的協調,減少由于不同環境標準造成的貿易摩擦。當前管理環境的國際措施存在只注重程序,缺乏強制性的缺點。雖然環境政策的國際協調還面臨著如各國對環境協調的概念理解上的差異、協調方式、協調范圍和協調的優惠待遇等方面的問題,但是環境管理措施的國際協調已經開始,包括國際范圍內的環境政策協調(如ISO14000)、區域內的環境政策協調(如歐盟生態管理及審計制度(EMAS))等。國際社會的共同努力、人們環保意識的增強、環保技術的不斷提升和廣泛應用必將帶來全球環境標準的協調統一,環境政策的國際協調將成為解決全球環境問題的重要途徑。
關鍵詞:國際貿易環境保護
一、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的沖突
為了經濟發展要追求最大限度的貿易自由,為了可持續發展的環保目標要限制或禁止某些國際貿易,兩者之間存在沖突。亞歷山大O基斯說:”在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的關系中存在著兩個對立的趨勢:一方面是為了環境保護控制某些國際貿易的愿望,另一方面是為了自由貿易取消所有貿易障礙的愿望。”所以,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的沖突表現為下面兩種具體的形式:
(一)國際貿易對環境保護的限制影響
當代世界各國都在努力尋求貿易自由,減少各種各樣的貿易障礙,以提高人類的生活水平和根據可持續發展的目標最佳地利用世界資源。貿易自由化可以促進世界經濟的發展,貿易自由化要力求掃清各種貿易障礙。但貿易自由化的放任自流則會造成生態資源的過度開發,使生態環境遭受嚴重的破壞。其主要表現是:
首先,發達國家利用大國優勝和不合理的國際經濟舊秩序,推行環境殖民主義,發展中國家出口以初級產品為主,這是建立在對其國內資源的高強度開發甚至掠奪性開發的基礎上,是用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作高昂代價換來的,而發達國家卻以低于實際資源價格的(即沒有考慮環境資源價值)的市場價格購買初級產品。
其次,新一輪環境侵略將使環境安全面臨新的威脅,長期以來,一些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轉移污染和危害環境的工業,設備,產品和有害廢物,進行環境侵略(也稱生態侵略,生態殖民)。隨著國際貿易自由化和經濟全球化,發展中國家遭受環境侵略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二)環境保護對國際貿易的制約
正是由于貿易自由帶來了新的環境問題,所以整個國際社會都試圖在貿易中考慮環境保護,來協調好貿易自由與環境保護的關系。具體來講,是在貿易規則中考慮相關環境因素,在環境規則中對與環境有關的貿易進行規定、限制,甚至禁止一定的國際貿易。這樣,環保措施在實現其環境保護目的的同時,對國際貿易必然構成一定的障礙,其主要障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環境保護對國際貿易構成的法律障礙
首先是國際法中與環境有關的貿易規則。這類條約以促進貿易自由化為目的,在規定貿易規則的同時考慮了相關環境因素。最為典型的是GATT第20條。其次是國際法中與貿易有關的環境規則。這類規則以保護環境為目的,規定了影響環境的有關貿易規則。
2.環境保護對國際貿易設置的經濟障礙
第一,課征環境進口附加稅。進口國以保護環境為理由,對某項產品的出口,除征收一般進口關稅外,還另外加征稅款。第二,綠色壁壘。它是進口國以保護國內的環境,人民和動植物的健康和安全為目的而采取的各種措施,這些根據WTO,GATT的相關規定的條款制定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成了限制和約束國際貿易的隱蔽壁壘。第三,環境貿易制裁。即一國針對另一國違反國際條約而采取的強制性貿易制裁措施。
3.各國環境保護對國際貿易形成的行政障礙
各國為保護本國環境會制定一系列環境管制措施,環境管制是指為環保目的而采取的貿易限制措施。各個國家實施環境管制的主要措施包括:第一,以保護環境為名,征收環境進口附加稅。第二,采用強制性措施,限制或禁止進口,其依據是進口產品的生產制造方法不符合本國的環境要求。第三,推行國際標準,即對未達到國際組織制定的環境標準的產品禁止或限制進出口。第四,政府環境補貼。即政府以政治原因或經濟原因(如因經濟困難商無力支付污染防治費用)而對廠商進行環境補貼。因此,國際組織和各個國家制定的環境法規和貿易規則構成了環境管制的法律基礎和依據。隨著環境貿易政策的增多,環境管制措施日趨多樣化,由此引發的貿易問題也日益增多,從而對國際貿易的發展提出了挑戰。
二、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沖突的實質
(一)利益的沖突
環境保護與貿易自由化的目的不能同時達到是一種表面上的沖突,更深層的沖突是南北國家之問的沖突;是南北之間在經濟發展水平、環保水平上的差異所造成的沖突;是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在經濟利益、環境利益上的沖突。發展中國家尚處于工業化的過程中,希望擴大對外貿易特別是出口貿易以推動本國經濟的發展。盡管過量開發自然資源可能破壞環境,但這些國家迫于貧困很難為了保護自然環境而放棄出口收入。另外,它們對環境保護的意識還很淡薄,環境法規極不健全,環境標準相對低下,且無力支付改善環境狀況的高昂費用。發達國家已完成工業化過程,環境污染的一度加劇,公眾環境意識的提高,迫使這些國家逐步完善其環境法規,在產品的生產、加工、運輸、銷售的各個環節都有相關的環境標準和環境措施。所以,環境與貿易之問的沖突其實是不同的經濟發展水平、不同環境意識基礎上的不同利益的沖突。
(二)規則的沖突
國際上環境與貿易爭端日益成為焦點,案例之多,種類之多,是空前的。這里還有一一個重要的原因,便是打規則仗,各種各樣的規則為爭論的各方所援引。而規則的模糊性、規則的不協調正是造成沖突的重要原因。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各自的環境標準截然不同(其中發達國家的環境標準相對嚴格),難以協調,從而導致發達圍家與發展中國家在追求環境保護與追求貿易自由上矛盾更趨尖銳復雜。問題的復雜性還在于,保護環境是目前國際社會的人趨勢,將環保措施納入到周際貿易的目標和規則中,發達國家的這一行為似乎代表了歷史發展的大趨勢,但發達國家同時又運用各種規則中的例外規定來為自己辯解,規則的原則性、模糊性為其援用提供了一定的便利。這就需要國際社會從全局考慮問題,綜合考慮問題的各個方面,以求規則的協調統,減少因規則不協調引起的糾紛,加強規則的可操作性和明確性。
三、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沖突的協調
㈠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沖突的法律協調途徑:
1.不斷完善國際法
首先,賦予發達國家更多的國際義務。根據圈際環境法上共同但有區別責任原則,賦予發達國家在環境保護上更多的義務和責任。各國負有保護全球環境的共同責任,但存各國之間,豐要是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之間,這個責任的分擔不是平均的。一方面,發達國家要對一些對環境有重大影響物質的生產、排放進行控制,率先采取相關措施,列出時間表,而適當給予發展中國家一定的寬限期。另一方面,發達國家應當在技術、資金上給予發展中國家額外的資助。所幸的是,這些已經在一些國際性的條約、協定中有所體現,也引起了同際社會的共同關注。
其次,標準的協調。我們應當尋求產品標準的協調。產品標準的高低表明一國在制度選擇上是環保優先還是貿易優先。環保優先會阻礙貿易,貿易優先會降低某些國家的環保水平,所以,在全球范圍內,產品標準的協調也顯得尤為重要。
2.國內法與國際法協調發展,在協調環境與貿易關系上,除了國際法的完善,各國尤其是發展中國家的國內法也應作相應調整,把國際法、多邊協議的內容以國內法的形式規定下來,履行國際義務。保護環境不能以經濟”零增長”為代價,應當在參與經濟全球化的過程中實現發展與環保的雙重目標,所以要完善環境貿易法規,在環境立法中積極考慮外貿行為,在外貿立法中考慮環境管理;推廣”清潔生產”工藝和技術,開發綠色產品,發展環保產業;推廣實施ISO14000國際標準;制定和完善外商投資法規:等等。通過這‘系列措施協調好環境保護和國際貿易的關系,達到環保水平和貿易自由的共同提高。
3.完善解決爭端機制,環境與貿易的沖突源于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利益的沖突,且這種沖突短時期內不會消失。環境保護與貿易自由表面目的的不一致和根本目的的一致性,環境與貿易之間不可分割的聯系決定了這兩者必然會發生交叉和沖突,并最終協調融為一體,但這個協調過程也是漫長的。所以,現階段,一旦發生沖突,還是要有相對完備的救濟機制,妥善解決環境.貿易糾紛與爭端,促使兩者走上良性循環,在發展經濟的同時保護好地球環境,實現全球的共同繁榮和可持續發展。
(二)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沖突的經濟協調途徑:
首先,廣大發展中國家要立足于本國,加強彼此之間的團結合作,積極開發環境無害技術,環保工業產品,實行傾斜扶持政策,發展綠色經濟,以科學技術為推動力,應用清潔生產技術,資源節約技術等等,來協調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同時要抓住機遇,加強與發達國家繁榮交流合作,借鑒吸收其先進技術與經驗,爭取早日達到發達國家的水平。
其次,改變舊的、不平等的國際經濟秩序,建立新的,平等的國際經濟秩序。只有本著建立新的,平等的國際經濟秩序和新的,全球伙伴關系的思想,各國共同努力,調整現行多邊國際貿易制度與多邊環境條約之間的關系,貿易與環境保護的協調和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才能實現,因此發達國家應從技術,資金,人力等方面伸出援助之手,使發展中國家在內外因素的雙重作用,迅速走出生存經濟狀態,提高其參與國際競爭的能力。發展中國家要積極參加國際社會有關貿易與環境問題的會議,爭取與發達國家一起制定公平合理的環境貿易政策,措施,保證其透明度,以免形成新的貿易壁壘,或不利于其本國的環境保護。
最后,尊重各自的國情,區別各國不同的經濟發展狀況,環境保護與自由貿易之間的沖突在許多場合下,其本質上都是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利益沖突關系。作為發達國家,其已經渡過了發展與積累的階段,在經濟上處了二有利地位,因此,在面臨環境危機時,對環境問題有更多的傾向性措施,甚至不惜減慢發展的速度。而在發展中國家,其正在進入艱苦的發展階段,甚至有些國家還在為國民的溫飽問題苦苦掙扎,因此生存才是其第~要事,面對環境問題其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在解決環境保護與自由貿易沖突時,要充分尊重不同國家的實際國情,充分考慮發展中國家的特殊情況。
近些年我國環境破壞已經危機到外貿及整個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環境貿易壁壘極大的影響著我國的外貿出口,如何跨越國際貿易領域中環境貿易壁壘這個障礙,確保我國外貿持續、穩定發展,須探討有效的對策和措施,減少以環保為借口的環境貿易壁壘所帶來的影響。
2.國際貿易中的環保問題。
隨著資源短缺、生態破壞等全球化環境問題的不斷出現,印證了環境污染無國界的說法,環境問題已經成為人類共同關注的焦點。許多國際組織及社會團體發起了國際性環保運動,制定了各種規章、制度、標準,成立了相關的非政府組織來推動國際范圍內的環保。
國際上對國際貿易中的環境問題最初是在關貿總協定時達成的決議,全球各國不同的環境標準存在的區域差異性導致了環境與貿易間的矛盾。環境與貿易矛盾在社會分工產生與交換活動伊始便存在,表現為具有增長機制的貿易活動對自然資源需求的無限性和具有穩定性機制的生態環境對資源供給的有限性之間的矛盾,且在國際貿易活動的強化和環境與資源問題的惡化中被激化起來。各國為環保執行的限制或禁止出口的環境貿易措施直接影響國際貿易的正常發展,尤其是對發展中國家影響更甚。
3.環境貿易壁壘。
3.1產生背景。
近年來,出于對生態環境的重視,各國政府進行環境立法,實施環保措施,倡導綠色消費,制定了分門別類的環境貿易壁壘,特別是發達國家出臺了一系列環境綠色法規法律,使得環境貿易壁壘在國際貿易中開始發揮其作用[1]。
環境貿易壁壘作為一種新型的非關稅壁壘形成于20世紀80年代后期,最典型的是1991年美國禁止進口墨西哥的金槍魚及其制品,其理由是為了保護海豚的生存。自此后許多國家開始仿效,環境貿易壁壘作為一種國際貿易手段正向法規化和國際化同步邁進[2]。
3.2概念及特征。
環境貿易壁壘又稱綠色壁壘,是一種新的非關稅貿易壁壘,是國際貿易中某些國家借保護有限資源、環境和人類健康所制定的一系列苛刻的、高于國際公認或絕大多數國家的環保標準,限制或禁止外國商品的進口,以達到貿易保護目的。
環境貿易壁壘具有如下特征:(1)表現內容的合理性和表現形式的合法性;(2)涉及范圍的廣泛性和實施中的傳遞性;(3)保護方式的隱蔽性;(4)實施效果的歧視性[3]。
3.3內容和形式。
3.3.1環境技術標準。
發達國家科技水平較高,嚴格的強制性技術標準均以發達國家生產和技術水平制定,較少或者基本不考慮發展中國家的實際情況,因此對發展中國家而言是難以企及的,進而輕易地將發展中國家的產品排斥在發達國家市場之外。
3.3.2環境標志。
環境標志也稱綠色標志或生態標志,是指認證機構依據一定的環保標準、指標或規定,且符合要求的一種特定標志,以向消費者證明該產品從研制、開發、生產、消費、回收處理的各個環節符合環保要求,對環境或健康的危害極小。環境標志易構成潛在的貿易歧視和現實的貿易沖突,能夠起到誘導消費者選擇的作用,且對出口產品的市場份額起到貿易壁壘作用。
3.3.3綠色包裝制度。
綠色包裝制度是指規范商品包裝(物),包裝材料要符合節約資源、減少廢棄物、易于回收使用或自然分解、不違反環境要求的有關包裝方面的法律、規章。
3.3.4綠色補貼。
指一些國家特別是發展中國家在財稅上補貼出口企業,或在出口產品成本中補貼保護環境與資源消耗的成本,或在國際貿易中實行較低的環境標準,以使產品明顯低于進口國同類產品價格,影響進口國同類產品的市場競爭能力,招致進口國采取反綠色補貼的措施。
3.3.5衛生檢驗制度。
《衛生與動植物衛生措施協議》中規定的有關衛生與動植物衛生檢疫的國際標準,其中規定成員國人畜事務為免遭污染物、毒素、添加劑影響,確保人類健康免遭動植物攜帶疾病的傷害,有權采取相應的管制措施。
3.3.6綠色關稅和市場準入。
綠色關稅指進口國以環保和人類健康為由,對其認定的污染環境、危害健康的進口產品,除了繳納正常的關稅外,格外加征的環境進口附加稅。市場準入指進口國以污染環境、危害人類健康以及違反有關的國際環境公約或國內環境法律、規章而采取的限制外國產品進口措施。
3.3.7環境貿易制裁。
指對違反國際環保、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保護公約等,而導致環境污染、野生動植物多樣性缺失的行為所采取的一種貿易制裁措施。
4.環境貿易壁壘對我國外貿的影響。
4.1對我國產品出口市場的影響。
我國外貿出口市場集中在歐美發達國家與韓國等新興工業化國家和地區,其出口份額約占80%,這些國家和地區多數是世界貿易組織與環境委員會成員,現已從環保立法階段轉向了環保執法階段。這些國家和地區的環境技術標準比較高,如針對發展中國家實行苛刻的環境標準,這將使我國產品出口市場范圍面臨著縮小的危險。
4.2對我國產品出口增長速度的影響。
國際上針對工業品貿易、農產品貿易、服務貿易、知識產品和投資等提出了環境方面的規范,而這些貿易為我國外貿中比重較大的出口貿易,若發達國家對這些類的產品進口執行嚴格的環保標準,其產生的環境貿易壁壘,將嚴重影響我國產品出口的增長速度。
4.3對我國出口產品成本和企業效益的影響。
環境貿易壁壘的制定影響著產品從生產到銷售乃至報廢處理整個產品生命周期的各個環節,要求其過程為無公害、無污染的環境管理體系。我國企業缺乏資金,環保技術落后,為了達到進口國家的環境標準,不得不增加有關環保的檢驗、測試、認證和簽訂等手續并支付相關費用,還需對產品外觀裝潢、出口標簽和商品廣告做大幅度的調整,這勢必將增加出口產品的各種中間費用及附加費,導致我國出口產品的生產成本提高,使出口產品的企業的經濟效益受到影響。
4.4對雙邊或多邊貿易關系的影響。
發達國家以環保為名而采取單方面的貿易措施來限制外國產品的進口,由此引發的雙邊與多邊貿易摩擦日益增多,其中以低于區域環境標準為由抵制來自于區域以外的產品案例甚多,這樣便形成了只有發達國家存在的區域性經濟組織的自由貿易區,使我國無法介入。
4.5實例。
4.5.1包裝行業。
2006年1月開始執行的環境包裝制品的回收率要達到85%以上這條標準,對發展中國家的包裝行業沖擊很大。我國的一次性餐具因沒有綠色標準而被禁止出口歐美市場,許多商品出口歐美還要支付高額的包裝廢棄物處理費用等。
4.5.2家電行業。
國際貿易中我國家電產品進口關稅被削減,國內產品的價格優勢降低,國外品牌在質量上的優勢添補了價格上的差異,從而對我國家電產品構成了一定的威脅。受環境貿易壁壘影響,上海2006年8月份小家電出口歐盟呈明顯下降趨勢,在歐盟實施《廢舊電子電氣設備回收指令》后,上海小家電出口量降低到當年的最低水平。又如歐盟實施的《生態設計指令》的技術壁壘,進而對電氣電子產品設計、原材料采購到回收利用整個產品的生命周期突出了嚴格的環保要求,這也將對我國相關產品出口構成較大的影響。
4.5.3紡織服裝工業。
紡織服裝工業是我國出口創匯的支柱性產業,也是外向依存度較高的行業,我國加入WTO后,該行業受惠較大,但受環境貿易壁壘的影響,我國紡織行業也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據案例了解,因服裝沒有達到生態紡織品標準而被處以罰款或被迫回銷等情況常有發生。例如歐盟有關國家通過的OKO-TES100紡織品環保標準,就對進口服裝的甲醛、重金屬、防腐劑等100多種有害物質含量進行限制,這些規定對中國服裝出口形成了技術性的環境貿易壁壘。
4.5.4農業。
我國是農業大國,受環境貿易壁壘影響較大的也是農業,我國農產品出口現存問題很多,主要是國內動植物疫情、農畜藥殘留問題。近些年來,我國發生的涉及到植物及植物產品的技術貿易壁壘有40多項,其中涉及出口問題的有17項,80%的出口企業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
日本是中國農產品的第一大出口市場,日本政府實施了肯定列表制后,我國對日農產品出口量大幅下滑,因該項檢測食品中農業化學品殘留的制度涵蓋了302種食品、799種農業化學品以及54 782個限量標準。而各項標準大約是現行全部規定的3~5倍,且限量指標更為嚴格。這份名單涵蓋了大部分我國的輸日農產品。
4.5.5化學工業。
國際貿易中對化學工業中的化學產品與醫藥產品的出口有較嚴格的規定,此類產品的出口主要受到對危險化學品分類管理、嚴格的化學品管理、對進口新化學品的管理、對農藥的管理、對合成洗滌劑的管理等規定的影響。例如美國在很早就開始限制和禁止中草藥的進口,進口藥品到美國必須經過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的檢查,而我國國內單項品種能通過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的檢查的生產廠家僅有20多個企業,直接影響了該行業產品出口。
4.6可持續發展戰略。
可持續發展戰略在全球的經濟中占有重要地位。國際貿易中的可持續發展,一是經濟發展,因環境問題是在經濟發展中產生,也只有在其中方可解決;二是經濟發展過程必須考慮到來自環境與生態資源的支持與發展,中國的可持續發展戰略主要是在于謀求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環境與貿易的關系本質上就是環境與發展的關系,只有良好的貿易和環境政策才可促使環境資源有效的配置,使環境與貿易互惠互利。
5.對策與建議。
5.1提高環保意識,完善環保立法。
5.1.1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增強環保意識,樹立綠色觀念。
環境貿易壁壘多由發達國家制定,作用于發展中國家,這種行為能夠保證全球經濟良性的持續發展。為了我國外貿事業與整體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需對全民進行生態知識和環保的普及宣傳,使其認識到環境質量與自身的利益密切相關,從而提高全民的環保意識,積極地推進環保事業。
此外,我國應樹立正確的綠色觀念,引導大眾的綠色消費,為我國綠色產業發展開拓空間。尤其是我國的企業應投身到環保潮流中,積極自我完善,加強環境方面的技術研發,以在環保產業領域占據優勢,增強在國際貿易中的競爭力,打破環境貿易壁壘的局限[5]。
5.1.2加強環保立法完善環境法制體系。
我國近年頒布了一系列的環保法律、與環境有關的資源法律及多項環保法規和標準,基本上形成了法律、法規、規定和標準構成的法規體系。隨著環保問題的升溫及國際貿易形勢復雜化,我國應加強環保立法與環境法制體系的修改和完善,并加大執法力度,為外貿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5.1.3加強國際環保法規的研究和環保領域的國際合作。
國際貿易的環境貿易壁壘種類繁多,涉及環保立法分門別類,我國應建立專門的研究機構和外貿環境技術標準的信息系統,了解主要貿易國的環保法規、技術與標準,維護自己的利益,避免貿易中的摩擦產生。
此外,作為WTO的成員,我國應積極參與到多邊貿易協定和多邊貿易體制中去,維護發展中國家的利益,并加強國際間的交流與協作,有利于我國突破各種形式的環境貿易壁壘[6]。
5.2積極推進環保產業的發展,并將環保納入外貿發展戰略。
環保產業的發展能夠提高我國企業的污染防治能力,為其產品能夠沖破環境貿易壁壘提供強有力的支持,并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此外,還應制定適應形勢的技術標準與規定,將管理納入法律規程,并開展消除環境貿易壁壘影響的戰略謀劃,改變傳統的發展模式,推行以生態環境為中心的綠色增長模式,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5.3促進環境成本內在化,推行企業清潔生產。
環境成本包括開發、生產、運輸、使用、回收和處理商品及所造成的環境污染、生態破壞和資源浪費所需費用,為減少與企業經營有關的影響,外貿企業可將環境和資源費用計算在市場價格之內,使環境資源成本內部化,這樣可實現貿易比較成本優勢的產品生產和出口,有利于環保和公平競爭,并消除了環境所造成的貿易障礙,使企業從根本上能夠逾越環境貿易壁壘。
清潔生產有利于克服企業管理中生產與環保相脫離的問題,促使企業的技改具有針對性,即成為實施環境管理體系重要的基礎。通過實施清潔生產,在資源利用上提高市場競爭力,接軌國際以便適應新的發展形勢,為突破環境貿易壁壘創造條件。
5.4加強與環境有關的認證工作。
國際環境管理體系系列標準的認證等對企業是非強制性的,但其具有公正性的特點,企業申請認證有利于企業利益和效率的提高,應重視并加強此類的認證。
5.5嚴禁洋垃圾的流入。
因經濟利益的驅動和道德法制觀念的缺乏,我國曾發生多起進口工業垃圾和有害物質的事情,這嚴重的違背了《巴塞爾公約》等規定,還嚴重影響著生態環境,我國應提高警惕,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此類產品入境。
5.6充分發揮綠色營銷作用。
環保意識與市場營銷觀念共同形成了綠色市場營銷觀念,消費者對綠色產品的傾向,使綠色營銷成為企業競爭力的體現。綠色營銷在營銷策略上講究綠色化的組合,在產品策略、促銷策略、渠道策略和價格策略方面都體現了很強的綠色特性。我國綠色營銷發展具有極大的潛質,我國出口企業應借鑒國際綠色營銷戰略,以開辟增強競爭力的新途徑,從而打破環境貿易壁壘。
5.7注意國際動態,打破環境貿易壁壘。
時刻注意國際貿易壁壘的動態,把握發展趨勢和特點,采取有效的措施,打破環境貿易壁壘,擴大我國的出口創匯。需研究國外環境貿易壁壘,提高產品的質量,總結近年受阻經驗,根據相關要求,制定有效對策,使我國產品順利打入國際市場。
[論文摘 要]在國際貿易人文化發展這種重要趨勢的背景下,研究其對未來國際貿易的發展、和諧社會的構建所帶來的影響有著重大的意義;探討建立以人文貿易為基礎的可持續貿易發展模式,把轉變貿易增長方式、實現可持續發展與應對貿易壁壘列入“人文貿易”的系統化研究范疇,也有助于大大提高貿易政策的有效性、全面性。
一、國際貿易人文化的內涵
進入21世紀后,隨著世界經貿的變化和發展,在多邊貿易體制的制度框架下,一種新的價值取向正在國際貿易領域內悄然形成,即貿易的人文化(即人文貿易)現代人文主義思想在國際貿易領域的體現,它通過以wto為基礎的多邊貿易體制的制度安排,特別是“貿易與環境”等問題納入wto新一輪多哈發展議程,使國際貿易活動不僅重視人類賴以生存的環境問題,而且關注人類發展中的社會問題。
在傳統人文主義的影響下,國際貿易的指導思想以謀取最大限度的經濟利益和對物質財富的最大限度占有為目的。不管是重商主義理論,還是亞當斯密的絕對成本理論、李嘉圖的比較成本理論和h-o原理都只是重視貿易的總量,很少顧及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和人類社會的承受能力。另一方面導致人類發展與自然發展的對立,使人類社會在取得巨大進步的同時也付出了沉重的代價環境污染、資源短缺、生態失衡、貧富分化等。
現代人文主義思想從根源上改變了傳統人文主義思想對國際貿易理論與政策的錯誤價值導向。以1995年建立的wto為基礎的多邊貿易體制旗幟鮮明地將可持續發展寫入前言,作為一個重要宗旨,這是對gatt宗旨的重大發展。在發展國際貿易的過程中牢記可持續發展的重大目標,是著眼于全球的長遠利益和子孫后代的幸福,防止片面追求眼前利益的傾向,防止由于一味地追求某一時期生產與貿易的發展,而造成對環境的污染和生態的破壞,以至從根本上動搖國際貿易的基礎,降低人類的生活水平。從gatt對世界資源的“充分”利用,演變成wto對世界資源的“合理”利用,一方面反映出wto尋求的人類對資源利用能力的擴大主要表現在對資源利用質的提高,而非對資源利用量的擴大;從更深層次上講,也是現代人文主義思想在國際貿易的體現,是貿易人文化發展進程中的一個里程碑。
二、國際貿易人文化對國際貿易的影響
(一)國際貿易人文化對國際貿易理論基礎的動搖
第一,對指導國際貿易理論價值取向的哲學思考。理性經濟人的假設是現代經濟學基本的核心假設,是現代經濟學產生、發展和研究工作的核心與起點。經濟學研究主要建立在人們受自身利益驅動并能做出理性決策的假設基礎之上。現代人文主義思潮的興起,在國際貿易內形化的新價值取向。人文貿易的哲學基礎現代人文主義堅持“以人為本”,追求人的全面發展。人文主義關注人的發展與完善,強調人的價值和需要,關注生活世界存在的基本意義,并且在現實生活中努力實踐這種價值和意義的精神。其哲學價值取向與傳統國際貿易理論是完全不同的,對謀求利益最大化的“理性經濟人”假設提出嚴重挑戰。
第二,對傳統自由貿易能增進社會財富和福利的增長的質疑。關于自由貿易可以改善經濟福利的論斷是經濟學中最古老和最廣泛接受的原則之一。它在構造國際政治、政府和制度框架(比如,單一市場地區,如歐盟和wto)中起到相當重要的作用。然而傳統自由貿易理論論證的條件假設中都沒有把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的負面影響計入生產成本。沒有考慮環境成本的“社會財富和福利”的增長,其實是一種“虛擬”、“現時”的增長,其增長的背后忽略了“現實”、“延時”的補償成本,如果考慮環境成本帶來的財富和福利的損失,傳統的自由貿易會增進社會財富和福利的增長的結論實際上可能站不住腳。
(二)國際貿易人文化對多邊貿易體制的挑戰
隨著國際貿易人文化的發展,如何協調環境與貿易的關系,對多邊貿易體制的許多基本原則提出了挑戰。如生產過程和方法(ppm)問題和雙重環境標準的爭論對現有國民待遇原則提出了質疑;環境補貼和與環境成本內在化有關的生態傾銷問題使得人們重新思考公平貿易原則;發展中國家在保護環境方面能否享有特殊待遇等。國際貿易人文化的發展,將從新的角度思考兩者的協調問題。
三、建立以人文貿易為基礎的可持續貿易發展模式的初步探討
(一)建立可持續貿易發展模式的目標
建立可持續貿易發展模式必須以對外貿易的可持續發展為目標,促進對外貿易的人文化發展。國際貿易的可持續發展目標應與人文化發展方向內涵是一致的。國際貿易的可持續發展應跳出傳統意義上的片面追求貿易額的“可持續”增長,而是在關注貿易總量的同時還應關注貿易的實際質量,從以物為中心的可持續發展到以人為中心的可持續發展,從追求短期利益的可持續發展到追求長期綜合利益的可持續發展。
(二)建立可持續貿易發展模式的主要措施
第一,重新審視對外貿易效益來源,轉變對外貿易增長方式。轉變外貿的增長方式,必須重新審視外貿效益來源。首先必須建立人文貿易的評價體系,在衡量外貿效益的經濟指標體系中增加生態指標和社會指標,客觀評估外貿對國家經濟、生態、社會帶來的整體影響。在此基礎上,重新思考外貿效益的來源,對資源投入與貿易收益嚴重失衡的產業進行技術革新,減少其負外部性,促進產業結構和貿易結構優化升級,實現外貿收益的現實增長。
第二,建立貿易與環境的有效協調機制。建立貿易與環境的有效協調機制體現在兩個方面。其一是加強貿易與環保法規、政策的協調,充分考慮貿易政策對環境的負面影響及環境政策對貿易的扭曲代價,實現貿易與環境的雙贏;其二是建立人文貿易措施保護體系,推行綠色貿易行動計劃,合理建立中國產品綠色標準體系,既可以增加我國在國際貿易中產品的實際競爭力,又可以實現以人為本,自然、社會的協調發展的保障體系。
第三,構建應對國際貿易“人文壁壘”的預警和快速反應系統。國際貿易的人文化發展伴隨著“人文壁壘”的產生,為了防止其帶來的負面影響,需構建相關的預警和快速反應系統,對人文貿易發展過程中有可能引起的“人文壁壘”的變化因素進行監測、識別、評價、預測、預防控制并及時矯正不良發展的趨勢,以保證國際貿易人文化的健康發展。
參看
[1]ota sik, fred eidlin, william graf:for a humane economic democracy,journalof economic literature [m]vol, 24, no, 3 (sep, 1986), pp,1233-1234
[美]理查德t德喬治.經濟倫理學[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
[美]馬克a盧茲.經濟學的人本化[m]成都:西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3
論文關鍵詞:碳關稅,六重,不確定性
碳關稅是指對高耗能產品進口征收特別的二氧化碳排放關稅。目前雖然世界上沒有征收碳關稅的范例,但歐洲的瑞典、丹麥、意大利,以及加拿大的不列顛和魁北克已在本國范圍內征收碳稅。2009年6月22日,美國眾議院通過了一項征收進口產品“邊界調節稅”的法案,擬從2020年起開始實施“碳關稅”——對未達到美國碳排放標準的進口排放密集型產品,如鋁、鋼鐵、水泥和一些化工產品,征收特別的二氧化碳排放關稅。
碳關稅的不確定性,是指碳關稅在合理性、合法性、征收標準、操作方法和預期效果等方面存在一些不確定性。一方面這是由于人的有限理性決定的,它包括兩個方面的含義:其一,環境是復雜的,且具有不確定性;其二,人的認知能力是有限的。因此,人的有限理性決定了碳關稅實行前所設計的目標、實施速度、預期效果與世界貿易發展的實際情況存在出入。另一方面也會受到利益集團博弈的影響。利益集團的博弈,更可能會因為一些偶然的因素,影響進而改變“碳關稅”的合理性、合法性、實施進程與實際效果。
一、征收“碳關稅”是否合理的不確定性
“碳關稅”紛爭的核心在于,發達國家認為這是利用市場化手段解決全球性環境問題的必需措施國際貿易論文,而發展中國家則認為“碳關稅”是借環境保護之名行貿易保護之實,對發展中國家不公平,同時也違背了WTO關于自由貿易的基本原則。雖然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克魯格曼對“碳關稅”在WTO框架下的合理性提出了明確設想:認為“‘碳關稅’本質上是一種增值稅,是政府對市場所產生的扭曲——不考慮環境外部性的一種矯正,真正實行市場經濟的國家都應該看到這一合理性而對‘碳關稅’予以接納”。但是,在國際分工的固有框架下,國家間碳關稅的財富調節機制是將一部分收入從發展中國家轉移到發達國家,在沒有相應的稅收反饋、調節和補償機制下,發展中國家不但在碳減排方面得不到有效的資金援助,反而會因為碳關稅的征收直接影響到出口部門的就業、收入等問題,從而違背了人類公平發展的基本準則,使得碳關稅的合理性具有相當程度上的爭議。
二、征收“碳關稅”是否合法的不確定性
《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4條和《京都議定書》第10條都確立了“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肯定了在保護和改善全球環境方面,所有國家負有共同的責任,但是各國承擔的責任并不完全相同小論文。發達國家的碳排放是一種“奢侈排放”,有別于發展中國家的“生存性排放”和“發展性排放”,理應負擔主要的減排義務。而碳關稅是不區分來源國,對未達到美國國內減排標準國家的進口產品一律征收,無視附錄1締約方和非附錄1締約方國家的區分,有違“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另外,在WTO框架下,從GATT國民待遇原則、最惠國待遇原則來看,征收“碳關稅”也有違WTO的非歧視性原則和公平貿易原則。再看GATT第20條環境例外條款,其中(b)款要求該措施可以是“為保障人民、動植物的生命健康所必需的措施”,而有些學者據此認為碳關稅的目的是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減緩氣候變暖,符合“保護人民、動植物的生命健康”條件,但問題在于碳關稅也符合“必需性”的措施嗎?這一點現在無法證明,仍有其他合理可選擇措施的存在。此外,碳關稅是否適用第20條(g)款也存在爭議。從以上分析可知,碳關稅有不合法的理論依據,而實踐中國際貿易論文,又有曾經著名的“小蝦——海龜案”,當環境和貿易沖突時,在WTO法律框架下以保護環境為由而勝訴的先例,理論與實踐的反差導致了碳關稅的合法性具有不確定性。
三、“碳關稅”征收標準及其是否一致的不確定性
雖然美國和歐盟都沒出臺具體的碳關稅征收方案,但文獻中提到的碳關稅都是直接基于進口產品的所謂“碳含量”或者“內涵排放”的標準進行征收。“內涵排放”是指產品自此上溯到各個生產階段所排放的溫室氣體總和。如果碳關稅的征稅基礎是貿易產品的內涵排放,則影響內涵排放的因素很多,比如能源結構、資源稟賦、技術水平等等,此相關信息需要根據各國采取的減排政策措施,定量計算出國家間政策的具體差距,這都需要獲得出口國政策的大量信息,這種信息還要細分到各行業、各產品,計算其內涵排放來確定稅基,同樣需要出口產品生產過程中的大量信息,需要出口國政府的大量合作。而出口國政府是否愿意配合具有不確定性,就是即使愿意配合,征收碳關稅如此之高的信息要求能否真正做到也是未知之數。因此,征收標準的確定是個技術難題。最后即使碳關稅合理的征收標準確定下來,發達國家可能仍有權選擇自己的征稅標準,就像普惠制一樣,可以任由發達國家自己制定不同的普惠制方案,對發展中國家采取不同的政策待遇。碳關稅征收標準的實施是否也會如此,同樣具有不確定性。
四、“碳關稅”操作方法的不確定性
如果碳關稅的征收標準確定下來,隨后面臨的問題就是實際中應該采取怎樣的方法去操作。不論怎樣的標準,都需要對國內產品和進口產品制定排放標準并計算排放成本,且進口產品的排放標準或排放成本不能高于本國成本,這需要統計各國工業部門細分行業的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的所有數據,上文提到了這樣高要求的數據幾乎難以獲得,而且如何計量和監測二氧化碳排放也需要標準和方法的統一。目前碳排放的計量方法日益多樣化,國內外碳排放相關標準大致有ISO/EC207/SC7、IEC/TC111、GHG Protocol、黃金標準、PAS 2050等等,這些標準雖然極大地提高了其核算的準確性、精確性和時效性,但是究竟選擇哪種計量標準和方法能更準確地加以統計,且不會引起各國的爭議國際貿易論文,仍需要較長時間的技術探索。
五、征收“碳關稅”能否達到預期效果的不確定性
作為實現《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所規定的減排計劃的必要保障,在國際貿易中征收碳關稅是一種行之有效的措施。由此看出,碳關稅的目標是以征稅為名達到保護氣候安全之實。然而,在履行《京都議定書》協議的實踐中同時卻會產生碳泄漏的問題,即指在只有部分成員參與的國際聯盟下,承擔減排義務的國家采取的減排行動導致不采取減排義務的國家增加排放的現象。碳泄漏的產生主要源于國際貿易和投資構成的經濟傳導作用,通過能源產品的國際貿易、碳密集型產品的國際貿易和能源密集型產業的國際轉移三種渠道產生,進而增加了非減排國的溫室氣體排放。因此,碳關稅的實施有可能偏離最初的減排設想,不同程度的破壞了全球減排合作機制,造成碳關稅目標與預期效果的偏離。
六、利益博弈影響“碳關稅”能否征收的不確定性
能否征收碳關稅還取決于各種經濟體之間的博弈,首先來自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的利益博弈。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處于不同的發展時代,雖然發展中國家產業的碳密集度普遍高于發達國家,但這主要是源于國際產業轉移及分工的結果。而且,近年來發展中國家一直致力于節能減排和開發推廣清潔能源技術。因此,發達國家欲征碳關稅,發展中國家當然不會坐以待斃,相反會結成“反碳關稅同盟”,爭取國際輿論,利用有關國際貿易準則,共同反對美國等發達國家對進口商品征收碳關稅的企圖,捍衛自身合法權益小論文。碳關稅可以成為懲罰少數不履行溫室氣體強制減排義務國家的措施,但不能成為限制發展中國家發展的手段。2010年在哥本哈根世界氣候大會召開前夕,12月3日,中國、印度、南非、巴西四國明確表示拒絕接受東道主丹麥提出的要求2050年減少全球一半的溫室氣體排放的草案。由此可見,新一輪博弈剛剛開始。其次,在歐美等發達國家內部,碳關稅能否征收還取決于國內利益集團的博弈。其內部分歧主要表現在:碳關稅是否是犧牲其他行業和消費者的利益而保護部分行業的一種做法,征收碳關稅是否顯然是安撫有關利益集團的一劑良藥。因此,歐盟內部少數發達國家一直在推動碳關稅議題,而許多其他成員國卻一直表示強烈反對。無獨有偶,2009年6月28日美國總統奧巴馬在對眾議院法案獲得通過的消息進行評論時國際貿易論文,也明確表示反對碳關稅。他說:“在當前整個世界經濟仍深陷衰退之中而我們已經看到全球貿易大幅衰減之時,我想我們對于發出任何保護主義的信號都應該非常謹慎地考慮。”“我想存在其他方式,最好有一個國際的方式來解決這個問題”。因此,碳關稅能否最終實施仍具有不確定性。
歷史是向前發展的,世界經濟長期來看會轉向新的經濟增長點,對稀缺資源的角逐也會促使經濟走向低碳化發展的軌道。因此,“碳關稅只是貿易保護主義壁壘”的解釋不應成為中國對外貿易沉迷的理由。碳關稅將是大勢所趨,盡管最終能否開征還具有不確定性,但中國外貿沿著低碳化道路發展的選擇應是明確的,可持續發展的外貿戰略仍是當前的最佳選擇。為此,我們應改變粗放式的貿易增長模式,調整貿易政策向競爭力導向轉變;提高利用外資質量并引導外資向第三產業傾斜;引導加工貿易轉型升級,淘汰部分落后產能;優化貿易結構,大力發展服務貿易;努力開拓新興市場,以綠色技術創新為核心,實施綠色貿易增長戰略;積極參與國際碳交易,努力減少污染物的排放。
參考文獻:
①黃凌云,李星.美國擬征收碳關稅對我國經濟的影響[J].國際貿易問題,2010(11)
畢業論文是商務英語專業教學計劃的最后一個環節,也是對學生2年半學期各門課程學習效果的檢查.其主要目的是:
1、培養學生的英語閱讀、寫作能力及運用商務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達到學以致用的目的。
2、檢查學生對所學專業理論知識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并將論文成績作為學生能否畢業的主要依據之一。
3、訓練學生搜集運用資料的技能,同時培養學生理論聯系實際,增強獨立思考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 論文寫作要求:
1、以英文/漢語完成論文寫作。
2、字數要求不低于3000個單詞或字, 統一采用A4(210x297mm)頁面復印紙單面打印.其中上邊距2.8cm,下面距2.5cm,左邊距2.5cm,右邊距2.5cm,頁眉1.6cm頁腳1.5cm裝訂線0.5cm.字間距為標準,行間距為1.25倍行距.頁眉內統一為:用5號宋體
3、論文的內容要與本專業所要求的知識和技能相結合,要求論述者閱讀一定量的英文和中文資料,能夠對所有的資料進行合理刪減、組織和編輯,掌握論文撰寫的結構與布局。要求語言流暢,層次清晰,論點明確,論據充分。具有以下特性:
1) 科學性:觀點正確,論據充分可靠,結構合理,能反映出學生對本學科知識系統掌握的程度及其某一問題有較深理解很認識
2) 實用性:選題應該具有現實意義和學術價值,應該體現出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水平
3) 邏輯性:論證應該有力,層次應該分明,邏輯應該嚴密,結構應該完整合理
4) 技術性:應該具有收集整理運用材料的能力,語言表達應該清晰準確,格式應該規范
4、寫作時間安排:
1月14日:學生與導師見面選題和開題
1月15日-3月25日學生寫作,提交提綱,初稿,導師修改并將完成情況向系里匯報
3月31號前根據導師的修改意見完成第二稿交導師修改
4月7號前完成定稿并按照要求打印裝訂成冊.打印3份,交系里2份
4月8號-4月13號準備答辯,原則上采用英語答辯
2007年4月14號論文答辯,原則上采用英語答辯
5:論文成績評定:采用5級記分制,及優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等.其中優秀沒,良好等次的人數分別按不高于15%,20%的比例評定.終結成績必須經指導老師學院畢業論文指導小組認定.
6:特別說明:
畢業論文寫作是嚴肅的事情.嚴禁抄襲剽竊他人論文.一經發現此次論文成績判為0分.
三、 論文選題方向:
1、商務英語教學改革的方向,途徑,課程設置等
2、商務英語教學在新形勢下的影響和意義;
3、我國貿易的現狀及其發展方向
4、商務英文翻譯技巧;
5、江西招商引資探討及其對策
6.WTO保護期過后對我國的影響;
四、 論文設計與擬定的程序:1、指導教師的幫助下,根據本指導書提供的選題范圍,從中選擇論文方向,確定題目。(注:選擇其他的題目,需與指導教師商議確定)
2、 搜尋與本人論文題目相關的資料,文獻,形成論文大綱,注意論文結構安排的合理性。
3、 論文結構:包括題目,中英文摘要和關鍵詞,目錄和正文. 詳見后面附件
附件1:
外語系英語專業(高職)畢業論文選題(商英專業)
1. 《商務英語課程設置的探討》
2. 《跨文化因素對英漢翻譯的影響》
3. 《商務英語的特點及翻譯技巧》
4. 《商務英語函電在對外貿易中的作用》
5. 《單證員在國際貿易中的地位》
6. 《商務英語函電翻譯技巧》
7. 《商務談判中英語的重要性》
8. 《淺談出口結匯風險的防范》
9. 《中國退稅制度的改革及其影響》
10. 《商標名稱的翻譯與策略》
11. 《外貿企業信用風險管理與控制》
12. 《2007年外資銀行在我國本土注冊探討》
13. 《我國利用國際貸款/國際援助現狀分析》
14. 《WTO與我國反傾銷探討》
15. 《我國對外直接投資之現狀》
16. 《內陸地區對外貿易發展策略研究》
17. 《中印兩國兩國對外貿易戰略分析》
18. 《人民幣升值對我國出口貿易的影響》
19. 《淺談商務英語寫作時避免修飾語錯位的方法》
20. 《商務函電翻譯的用詞技巧》
21. 《外商直接在華投資探討》
22. 《社會文化遷移對中國式英語的影響》
23. 《我國外貿出口品牌戰略的實施與研究》
24. 《商務英語專業口語課程教學探討》
25. 《入世對我國農產品貿易的影響與對策研究》
26. 《應對經濟全球化,加快我國企業跨國經營》
27. 《英語寫作中常見中式英語分析》
28. 《入世商務英語寫作的研究》
29. 《制單工作在國際結算中的地位》
30. 《關稅壁壘與非關稅壁壘探討》
31. 《淺談實質利益談判法》
32. 《國際電子商務發展面臨的新問題》
33. 《商務英語寫作中的錯誤與商務英語寫作教學之間的關系》
34. 《清算所在期貨市場上的地位》
35. 《跨國公司在華擴張模式透析》
36. 《漢譯英中遇到新詞語的譯法問題》
37. 英漢互譯中詞義的不對應(文化意義、風格意義、修辭意義等)
38. 我國市場經濟國家地位與反傾銷
39. 如何防范信用證詐騙
40. 我國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之探討
41. "10+1"自由貿易區未來前景展望
42. 漢語中新詞匯的翻譯技巧
43. 商務英語的特征與翻譯
44. 珠江三角洲外貿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45. 南昌現利用外資縱談
46. 廣州/深圳等地區三資企業結構分析
47. 淺談廣州等地區外貿企業的困境與出路
48. 淺談廣州等地區出口產品結構的市場分布
49. 商務英語專業畢業生就業崗位之探討
50. 單證員跟單員等資格證書現狀思考
51. 禮儀在商務談判中的作用
52. 跨國公司的本土化經營戰略及其實施
53. 中國在亞洲區域合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54. 延長我國加工貿易國內價值鏈問題探析
55. 中國貿易的現狀和前景
56. 我國西部地區引進外資問題研究
57. 人民幣業務對外開放之探討
58. 淺談涉外合同英語特色
59. 海外投資與出口貿易的相互關系
60. 文化和地理因素對外商在中國直接投資的影響
61. 綠色壁壘對關稅壁壘的替代效應研究
62. 新貿易保護主義的政策調整與我國貿易發展
63. 貿易磨檫及其解決機制研究
64. UCP600-信用證領域的新規則探討
65. 論<<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適用范圍及總則
66. 淺談<<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下賣方的知識產權擔保義務
67. 我國紡織業出口競爭秩序現狀分析與對策探討
68. 淺談來料加工與進料加工的利弊
69. 經紀傭金商或場內經紀人在期貨交易中的地位
70. 淺談商檢證書在國際貿易中的作用
附件2 開題報告格式
商務學院
高職畢業設計(論文)開題報告
題目名稱: 中國家庭企業管理創新研究
題目性質: 研究論文
學生姓名: XXX
專 業: 工商管理
學 院: XXXX
年 級: 04級
指導教師: XXX
一、 選題背景
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以家族企業為主的民營企業也得到了快速發展和壯大,在國民經濟中發揮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但是,與此同時,我國的家族企業也暴露出越來越多的問題,如家長式的管理方法、企業基礎管理制度不健全和后續發展無力等諸多問題。這些問題不僅制約著我國家族企業的發展壯大,而且嚴重影響到我國經濟的健康快速的發展,因此,研究我國現階段家族企業如何進行管理創新,以最大限度地調動家族企業員工的積極性,從而實現家族企業生產要素優化配置,促進家族企業持續發展已顯得尤為緊迫。
二、研究的基本內容,擬解決的主要問題、研究步驟、方法
本文從我國家族企業的實際情況出發,以管理創新的理論為指導,對我國家族企業如何進行行之有效的管理創新進行深入地研究。首先評述了國內外學者對家族企業管管理創新含義的不同看法,提出了家族企業管理創新的含義、構成要素及內在機理,認為我國家族企業進行管理創新的有效性在于有利于更好地實現家族企業的經營目標,有利于充公調動企業員工尤其非家族成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其次,分析了我國現階段家族企業管理創新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指出了我國家族企業管理模式存在諸多不足,如在管理創新過程中仍然存在家長式決策、缺乏戰略管理和基礎薄弱等諸多問題,所有這些在客觀上要求創建一種新的管理模式以促進家族企業健康快速發展。
再次,要創建一種適合我國家族企業實情的管理模式,就必須全面準確地把握好我國家族企業所面臨的外部環境。因此,本文指出了我國家族企業開展管理創新面臨著外部環境的特殊性和復雜性。
三、研究工作進度
1、教師報題(2006.11.1----11.15)
2、網上公布畢業設計題目和指導教師(2006.11.20)
3、學生選題(2006.11.20---12. 15)
4、落實任務(學生與導師見面,交電子郵箱地址)(2006.12. 1---12. 25)
5、學生上交開題報告(紙字稿)(2006.12.25----2007.1.15)
6、中期論文檢查(交電子稿) (2007.4月1日前)
7、論文上交(紙字稿附電子稿)(2007.4.15----2007.5.1)
8、07屆畢業設計答辯(評定學生成績)(2007.6月初)
9、07屆優秀論文評定(2007.6.15)
10、07屆優秀論文匯報會(2007.6下旬)
四、主要參考文獻
[1]顧文靜,溫州民營企業實行委托---制的障礙分析,經濟管理。2002.2
[2]甘德安,中國家族企業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2年版
[3]苒明杰,管理創新,上海譯文出版社,199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