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3-22 17:40:00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外資稅收論文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論文摘要:本文應用尋租的有關理論,通過對我國現階段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制差異進行比較,分析我國現行企業所得稅制下所產生的各種尋租支出,從而提出相關對策。
一、現行企業所得稅制差異及其尋租支出分析
我國在1994年稅制改革時,出于穩定和吸引外資的考慮只對內外資企業的流轉稅制進行了合并,但對所得稅仍實行內外有別的兩套稅制。不可否認這種政策對當時的經濟增長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宏觀政策環境的改變,這種差別待遇的弊端日益突出。其中對于現行企業所得稅制當中存在的問題理論界和實際工作者討論的比較透徹,本文旨在通過分析所得稅征管工作中產生尋租活動的原因,對如何減少企業所得稅征管工作中的尋租支出做一些探討。
(一)現行內外資企所得稅制的差異比較
內外有別的企業所得稅制使得內外資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處于不同的“游戲”規則下,這種差別待遇可以從以下三張表格中看出。通過上述比較我們可以看出內外資企業稅制方面存在三方面的差異:首先,立法級次和效力不同,外資企業所得稅屬法律范疇,透明度和權威性比內資高;其次,外資的實際稅率低于內資企業;第三,外資的扣除標準明顯優于內資。
(二)所得稅征管工作中可能產生的各種尋租支出
稅收是政府實現資源配置效率、收入分配公平以及經濟穩定和發展的重要手段。然而現行企業所得稅制的模式,使得外資企業享有更多的優惠,因此在企業所得稅的征管和繳納的系列活動中,征稅主體與納稅主體之間可能產生各種尋租活動。這既不符合公平原則,同時也是有損效率的。
第一,從法律級次差異對征納雙方的影響來說,現行稅收優惠政策除在稅法和細則中作出原則性規定外,其具體措施一般散見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各種法律、法規中,這使我國稅收優惠法規缺乏統一性、規范性和透明度,在征管工作中必然導致蒙騙、賄賂、拉關系等一些行為,這時產生了高昂的交易費用,同時租金由一個利益集團轉移到另一個利益集團往往采取上述低效率的方法。
第二,從納稅人行為角度來說,由于內資企業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時候扣除標準窄,導致成本費用補償不足,外資企業在同等條件下比內資企業少納稅,政策的差異導致租金的產生,外資企業由于相對優惠的條件獲得更多的租金,那么內資企業必然為獲得同等的待遇而進行尋租活動,從而產生幾種可能行為。(1)內資企業向征稅機關展開尋租活動:表現在行為上就是可能采取一些非法手段以達到少納稅的目的。在經濟生活中就是假外資泛濫,具體模式有資金上的“出口轉內銷”及國內資金先流動到國外變成外資,然后再以外資名義投資國內;或者外商出小頭中方出大頭;或者有限的外資在全國游走,在全國各地舉辦許多合資,從中享受高額利潤等等。(2)內資企業在政策對自己不利情況下必然會采取措施避免遭到這種不利于自己的政策的損害。而在這一系列的過程中,若僅僅從企業資金轉移角度來說,雖然政府稅收收入少了,但私人的收入多了,看似總體收入沒變。但事實是企業在進行這些行為中,為了少納稅,贏得和外商投資企業一樣的競爭環境,產生了非生產性支出比如賄賂支出、改變企業組織模式所帶來的損失等等,從而產生了額外成本,而這部分成本若在公平競爭條件下是可以避免的。而外資企業為維護現在的即得利益和獲得更多租金,同樣也與征稅部門展開活動,要么呼吁政府給與更多優惠的政策即發生尋租行為,要么要求維護現有的各種優惠即發生護租行為,當然當內資企業為獲得相同的稅收待遇而對有關部門進行游說的時候外資企業也有可能也對其進行阻撓活動。這系列行為在可能給外資企業帶來好處的情況下卻給內資企業帶來不好的影響,同樣導致了資源的無謂損失。
第三,從征管部門行為來說,由于上述企業行為有悖國家引進外資的初衷,政府征管部門為了防止這種行為發生而投入物質資本和勞力資本,即制定各種政策法規、投入各種先進設備和技術、配備更多人員和機構,想法設法完成自己的稅收任務。這樣無形當中就增加了征稅成本。在這里討論的是假定政府征稅管理機構沒有對租金的要求,但從公共選擇理論中我們看到政府本身也有自己的需求,如果我們設想政府征收機構有對租金的要求,其進行抽租和創租,那將產生更大的效率損失。總之,就我國目前的現狀來說,各種企業納稅人與征稅機關之間不可能完全處于信息對稱狀態,一方面我國所得稅實行內外兩套制度,二者立法級次、效力不同,征管機構復雜,納稅程序復雜,并不是每個納稅人都清楚自己在整個市場與政府中的位置,而征管部門也不可能完全了解各企業信息,在這種背景下由于尋租活動而引起的資源浪費是巨大的,正因為如此,我們有必要尋求一些限制或使這種尋租支出最小化的對策和措施。
二、減少企業所得稅征管中尋租支出的幾點思考
制度是指能夠約束人們行為的一系列規則。制度經濟學派認為在經濟增長的過程中,制度正如勞動、技術、資本等生產要素一樣對經濟增長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有效的制度安排降低了交易費用,消除交易的不確定性,節約了生產成本,增進了整個社會的福利,因此有效的制度將促進經濟的發展,反之,將阻礙經濟的發展。同樣一個有效的所得稅制將會對整個所得稅征納工作的順利進行起到積極的作用。筆者認為完善企業所得稅制可以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一)堅持稅收上的國民待遇原則
稅收上的國民待遇原則主要包括國籍無差別、常設機構無差別、費用扣除無差別和企業資金無判別其實質是公平原則。而非我國現階段對外扶持,對內歧視的狀態。
(二)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制
第一,統一其立法級次,二者均應納入到同一部所得稅法中,增強其透明度,便于征納稅方可以明確各自所擁有的權利義務以及各種優惠。第二,統一稅率、減少優惠、擴大稅基。前面已經論述過由于稅率和稅收優惠差異導致的各種尋租支出,通過逐步消除這些差異我們可以考慮降低我們的所得稅稅率,當然只有降低稅率所帶來的稅收收入損失小于消除差異擴大稅基所帶來的收入增長,這樣的稅率改變才是可取的。
(三)規范政府行為,完善所得稅分享改革
2002年開始,我國實行中央與地方所得稅改革,這一舉措的方向是好的,但這項改革方案由于制度設計缺陷,使得各級政府出現程度不同的隨意減免和優惠政策的存在,使得企業所得稅稅法效力降低,導致各種尋租支出產生,各地各級政府為了尋求屬于自己租金從不同程度上加大了征稅成本和資源的浪費。因此,進一步完善企業所得稅分享制度,規范政府行為對減少所得稅征管中的尋租支出將起到積極的作用。
參考文獻:
[1]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稅法[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3.
2009-4-5 21:17 提問者:匿名 | 瀏覽次數:4719次
大三的學年論文,就要個題目和提綱,想到的或者有的留下QQ,我加你,答案滿意的另外加分懸賞,謝謝!問題補充:
誒。。也別留下QQ了,不然估計沒人留,就直接發在這里吧。。
提綱呢?我還想要個提綱。。
我來幫他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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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5 21:22 滿意回答 工商管理專業論文題目參考
工商管理(本科)畢業設計(論文)參考題目
(2007年修訂)
畢業設計或畢業論文寫作既是本科教育的一項必要訓練環節,也是對學生本科期間所學知識及其應用能力的一次綜合檢驗,務必引起同學們的重視。這里提供的論文題目可作為學生直接選題。
一、總體要求
1、題目要明確、精煉,語句通順且相對完整,選題不要太泛、過廣。
2、內容體系層次分明,邏輯性強。不管具體體系如何,基本上應按如下層次和邏輯關系展開:①提出問題(立題的背景,國內外研究現狀、研究的理論與現實意義)②分析問題(事物發展現狀、存在的問題剖析)③解決問題(解決問題的方法、措施、對策等)。
3、觀點明確,論述有理有據,語句通順。
4、緊扣主題展開寫作,無必要或無關緊要的東西不寫。
5、要嚴格按繼續教育學院規定的規范寫作論文。①內容齊全:如中英文摘要、關鍵詞、目錄、前言、正文、結論、參考文獻、致謝等;②頁面設置符合規范;③章節設計符合規范;④字體設置符合規范;⑤圖表設計符合規范。
二、理論性論文具體要求
原則上不鼓勵寫純理論性的論文。如選擇了寫該類論文,要注意:
1、要有自己鮮明的觀點,不能人云亦云。
2、要有自己的創新性工作,如某一理論的修正、某一方法的改進、某些學術觀點的系統整合、某些新事物或新現象的解析等。
3、一般應有案例分析,以支持自己的觀點。
三、應用性論文具體要求
鼓勵寫作該類論文,要注意:
1、能應用自己所掌握的管理知識、基本理論與方法,針對某一具體現象或問題展開分析研究。
2、研究的問題具有比較強的針對性,提倡“小題大做”,而不是“大題小做”。
3、分析問題多以事實說話,建議多采用數據、統計圖表展示事實現狀、存在的問題,展示分析的過程及分析結果。
4、要明確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方案、措施或對策等。
四、工商管理專業畢業設計(論文)題目
1 提高我國廣告業設計水平的對策思考
2 論企業管理人員選拔與培訓機制建設
3 國有企業資產重組模式探索
4 科研單位人力資源管理問題若干思考
5 論企業市場營銷策略的靈活應用
6 體驗營銷方案策劃與實施策略研究
7 論施工項目的全面質量管理
8 中國汽車市場發展存在的問題分析
9 項目成本費用控制管理研究
10 論建筑企業的市場營銷策劃
11 因特網數據中心的市場分析與市場營銷策略
12 “殼”資源重組有關問題的研究
13 論中小企業的生存和發展之道
14 我國企業重組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15 論我國企業如何正確選擇和實施多元化發展戰略 16 中國企業的民族品牌策略研究
17 論我國企業如何面對經濟全球化浪潮的沖擊
18 加入wto對我國銀行業的影響研究
19 某企業人力資源的規劃與開發評析
20 論企業產品成本的控制與管理
21 論現代企業的管理激勵機制建設
22 現代公司專業技術人員績效評估體系研究
23 中小企業如何建立和實施成功的營銷戰略
24 全球經濟一體化背景下的我國軟件產業發展對策研究 25 論我國零售物流企業如何迎接國際化挑戰
26 中國電子商務風險管理研究
27 論電子商務在旅游行業中的運用
28 論電子商務在企業中的應用
29 論企業的綠色生產經營
30 某集團公司多元化發展戰略分析
31 論企業的社會責任
32 論汽車制造業的品牌經營策略
33 創業公司的人才激勵機制研究
34 房地產企業品牌經營策略研究
35 體育服務器材市場渠道管理研究
36 房地產投資風險管理研究
37 教育品牌經營策略研究
38 國企人才流失問題分析
39 某地區家政服務業市場分析
40 論企業績效評估體系的科學設計
41 論廣告真實性與藝術性的有機結合
42 論我國農產品的綠色生產與營銷管理
43 論建筑工程的健康、安全與環保管理
44 論我國人事管理制度的創新
45 論商業銀行的數字化管理
46 建筑施工質量監控管理研究
47 民營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問題研究
48 論企業的人性化管理
49 需求個性化下的營銷策略研究
50 我國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問題研究
51 論現代企業應具備的環保意識
52 論投資活動中的造價管理
53 我國產業集群式發展模式分析
54 我國中小企業融資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探析
55 論如何提高我國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56 論現代企業制度下的中國企業文化建設
57 論我國古代管理思想在現代企業中的應用
58 論我國古代兵法謀略在現代企業中的應用
59 論企業的危機管理
60 某企業績效考核體系設計研究
61 統計技術在質量管理中的應用案例分析
62 企業投資風險控制管理研究
63 某企業戰略管理研究
64 論中國企業管理人才的選拔與培養
65 論商業零售企業的營銷戰略管理
66 中國外資利用的狀況分析及合理利用外資策略研究 67 中國勞動力市場發展趨勢分析
68 新環境下電信企業的發展戰略
69 管理本土化問題研究
70 論銀行如何加強對民企放貸款的管理
70 某企業總經銷制方案設計
71 我國連鎖經營發展對策思考
72 經濟轉型階段國有企業職工激勵機制的重構研究 73 國有大中型企業薪酬機制研究
74 論新的資質就位政策對建筑企業的影響
75 基于知識管理的企業創新發展模式研究
76 國有商業企業經營模式創新研究
77 對我國稅費制度改革的思考
78 稅務的現狀、前景與發展對策研究
79 論我國旅游資源的開發管理
80 我國新能源發展戰略研究
81 論企業如何創建名牌
82 論知識經濟時代的企業人力資源開發戰略
83 稅收征管的制度因素分析
84 論市場經濟下的我國財政職能轉變
85 公共財政體系中政府職能分析
86 論國有資產重組與國企活力再造
87 我國手機市場的競爭格局分析
88 論我國轎車制造企業如何增強國際競爭力
89 國內企業人力資源競爭現狀分析
90 試論基于循環經濟的企業可持續發展
91 企業重大事故預防機制研究
92 論房地產企業如何打造強勢品牌
93 建筑裝飾材料市場的競爭狀況分析與營銷策略研究 94 論金融風險管理
95 論我國企業的管理創新
96 論我國保險企業的誠信經營
97 企業投資決策機制研究
98 我國住房抵押貸款存在的問題分析
99 論我國增值稅制的進一步改革與完善
100 企業戰略并購行為研究
101 中小企業發展戰略研究
102 國有企業經營者激勵機制研究
103 企業并購的模式與策略研究
104 國有企業發展必須以人為本
105 論煙草行業的創新發展
106 中國企業走向國際化的戰略思考
107 關于中國保險市場規范化管理的系統思考
108 中國城鎮發展模式的若干思考
109 國有企業要走創新之路
110 稅收征收成本分析
111 電子商務發展對我國稅收的影響分析
112 論國有企業激勵機制建設
113 我國證券市場運行的供需矛盾分析
114 企業cis的導入研究
115 財政管理信息化發展探索
116 論企業產權制度改革
117 現行稅收征管模式評析
118 我國社會保險制度改革探索
119 控制稅收征管成本的途徑分析
120 現代商業連鎖經營問題分析與發展對策思考 121 建立統一的企業所得稅制度研究
122 中國商品批發企業現狀與發展形勢分析
123 論中外資企業所得稅的統一管理
124 論現行增值稅制的進一步完善
125 稅務機制建設若干問題思考
126 民營企業發展問題研究
127 論加強對經濟詐騙犯罪的打擊防范
128 論如何創建中國特色的企業品牌
129 國有企業人才流失的原因與解決對策
130 論我國外貿發展從比較優勢戰略到競爭優勢戰略的轉變 131 我國中小型企業技術創新發展對策研究
132 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國企業所得稅制度的構想
133 國有大型零售商業發展趨勢分析及發展對策研究
134 現代企業競爭與合作行為研究 135 小型配套企業質量保證體系研究 136 我國房地產價格調控機制研究 137 住宅產業現代化研究
138 中國民營企業如何提高競爭力 139 我國體育用品市場發展前景分析 140 建筑工程施工項目成本控制方法研究 141 論家政服務行業的市場營銷
142 基于消費行為的網絡營銷策略選擇 143 長壽企業的成功秘訣探析 144 論風險投資在我國的發展
2008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企業所得稅法》,是我國改革開放30年來涉及外商投資政策的重大調整,對山西未來市場競爭格局和發展思路將產生重要的影響。
從近期看:
(一)“兩稅合一”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時期內會影響招商引資。“兩稅合一”后取消對外資的優惠政策必將沖擊招商引資工作,特別是出口導向型公司和“國際避稅地”公司這兩類對稅收優惠較為敏感的企業,對山西的投資有較大的影響。表現在:一是利用外資規??赡軙兴s減,但不會出現大的起落。由于外資企業在稅收政策上比內資企業享有更多的優惠,現行稅制的不平等已經使越來越多的內資企業走上“假外資”之路。因為,“兩稅合一”前,在山西投資的企業可以享受以下稅收政策:對所得和一般財產價值提供免稅或低稅的優惠待遇, 而且企業來自于境外的投資所得不用回到居住國交稅, 其稅負主要產生于東道國政府的征稅?!皟啥惡弦弧焙?外資所得稅稅率的提高,勢必會影響這些“外資”進入山西的速度。從而使這部分“外資”逐漸恢復本來面目。因而,隨著這部分“外資”的退出,利用外資的存量規模可能會有所減少。二是利用外資增長速度可能會趨緩。原因是一些跨國公司出于全球經營戰略的考慮,需要對投資決策做出重新評估,可能會延緩投資;國際“套利資本”可能會將投資方向轉向世界其他一些國家和地區;境內機構以套取稅收優惠政策為目的的“返程投資”會因“兩稅合一”而減少。
(二)“兩稅合一”會影響到中小外資企業的生存。按照具體政策調整的方式不同,對中小企業的影響也有所不同。而且隨著“兩免三減半”等減稅期政策取消,那些鉆政策空子,反復注冊、反復享受優惠政策的個別外資企業可能將無法生存;部分小型外資企業由于本身資金實力不強,產品技術含量不高,屬于低技術水平的勞動密集型企業,來山西投資除了廉價的勞動力,也比較看中稅收優惠政策帶來的間接收益。面對調整后的所得稅負,這些小型外資企業如果不及時調整經營策略,很可能在沖擊中垮掉。在無法滿足這部分企業提出的繼續享受稅收優惠要求的前提下,他們可能會因優惠政策的取消而放棄在山西的投資。
從長遠看:
(一)有助于產業結構的調整?!皟啥惒⒋妗倍愂諆灮莞嗟氖谴碳ひY的規模,而對外資的結構缺乏引導力。加之所采取的優惠政策手段單一,這就刺激了短期的、投機性的投資活動。山西省外商投資企業的產業構成中,大部分資金投向短平快的加工產業,主要是勞動密集型企業,而山西經濟發展亟需重點扶持的基礎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則由于投資大、回收期長等原因而外商投資數量較少。“兩稅合一”后這種明確的產業導向,可鼓勵外商投資投向山西的基礎設施、高新技術、農業、節能環保和資源綜合利用產業,使外資的有效利用與山西的產業結構調整有效地結合起來。
(二)有助于實現外資來源結構的優化。過去,山西外商資金來源國比較單一,歐美國家外商直接投資較少。2006年,香港的合同外資占全省合同外資的42%,而美國、日本和歐盟的合同外資分別占全省合同外資的6.3%、2.6%和4.3%,3大經濟體累計對山西投資僅占山西吸收外資總量的13.2%。因此,以吸收歐美日直接投資為重點,促進世界優質跨國公司來山西投資,將是山西實現外資來源結構優化的必然選擇。
“兩稅合一”雖然短期內會影響香港等地對山西的出口導向型和避稅型投資,但透明的稅收政策,合理合規的稅收法制環境,正在吸引越來越多的國外大型跨國企業進入山西,他們一方面帶來了大規模的資金、先進的技術和管理經驗以及優秀的技術、管理人才,另一方面其投資具有明顯的集聚效應,促使山西技術密集型、資金密集型產業的發展。
二、稅收優惠并非吸引外資的決定因素
外資投資動機表明: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政策雖然在某種程度上對外資投向有一些促進作用,但并非吸引外資的主要因素。英國經濟學家約翰?鄧寧于20世紀70年代提出了國際生產折衷理論(OLI理論)。他認為, 吸引跨國企業投資需要具備3種優勢,即所有權優勢(O) 、區位優勢(L)和內部化優勢(I)。在我國,這3個優勢之中,區位優勢比其他兩個優勢的影響要大得多。主要體現在:
第一,我國政治經濟環境穩定。我國穩定的政治經濟環境給予山西以上的保障,更重要的是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十五”期間,山西經濟取得了很大的成績。
第二, 山西省是否具備辦企業所必需的條件, 如原材料、市場潛力與勞動力成本因素等。其中市場潛力因素,是一切投資者最關心的問題。就山西省來說, 至少為投資者提供了兩個巨大的機會: 一是為高質量產品提供了一個低成本、高效率的外包市場;二是為投資者提供了一個擁有3 000多萬人口的潛在市場。
第三, 山西省是否具備辦好企業的必要條件, 如政府部門辦事效率、完善的交通、運輸、銀行、通訊、保險等基礎設施等。如果投資的前提、辦企業的必需條件和辦好企業的必要條件均已具備,外國投資者才會進一步考慮賺多賺少的問題,也就是考慮諸如稅率的高低、稅收優惠的多少等優惠待遇問題。否則,優惠再多、稅率再低對外國投資者也不會有吸引力。因此, 稅收政策在提升一國吸引外資的競爭優勢方面的作用有限,并非決定性因素。
第四,山西是全國的能源和礦產資源大省,自然資源得天獨厚。資源探明儲量居全國第1位的有煤、煤層氣、鋁土礦、金屬鎂等7種,居全國前10位的有34種,特別是煤炭儲量和年開采量分別居全國的1/3和1/4,煤炭外調量占全國市場交易的2/3。隨著國家已確定將山西建成全國最重要的能源基地,特別是把山西列為全國唯一的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的試點省份,也為山西吸引外資提供了重要的發展機遇。
有關的實證研究表明,小規模的投資者對稅收優惠通常要比大規模的投資者更為敏感。也就是說,稅收優惠往往只對中小資本有較大的吸引力,大型跨國公司具有雄厚的資本、一流的技術和管理水平, 其投資往往注重長期戰略回報,注重整體利益和綜合經營,對一般的投資優惠或投資刺激興趣不大,而更多地關心基本的投資環境以及投資條件的穩定性??鐕驹趯崿F一體化擴張的過程中,最關心的因素為基礎設施、現有外資狀況、工業化程度和市場容量等。從未來走勢看,我國吸收外資諸多有利的基礎因素并沒有改變:投資領域進一步擴大,潛在消費需求不斷增長,軟硬環境明顯改善,國民經濟發展勢頭在全球突出強勁,外商在新一輪制造業轉移中普遍將我國視為投資信心最強國。此外,我國社會穩定,奧運會、中部崛起等也將帶來巨大的商機,這一切都表明我國及我省對跨國公司資本的吸引力只會增強不會減弱。
三、“兩稅合一”后對外資仍有較大吸引力
(一)關于稅率的規定?!皟啥惡弦弧焙蟮钠髽I所得稅稅率為25%,這個稅率低于經合組織國家目前的平均稅率,也低于中國周邊多數國家和地區的平均稅率,因而對外資仍有吸引力。世界上有150多個國家所得稅率是28%,所以,對招商引資不會有太大的影響。
(二)關于鼓勵投向產業的規定。“兩稅合一”后,外資若進入我國鼓勵發展的產業或投資領域(如清潔生產、節能降耗、減排治污項目),將能享受到頗具力度的政策優惠,雖然這種優惠在形式上對內、外資企業一視同仁,但實際上許多外資基于自身的科技水準和對工藝訣竅的掌握,可能于相當長時期內在獲取政策優惠上面,會更具有競爭優勢。同時,新所得稅法由區域優惠為主轉向產業優惠為主,將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高新技術企業低稅率優惠擴大到了全國范圍。企業所得稅法第28條明確規定,凡是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第31條規定,創業投資企業從事國家需要重點扶持和鼓勵的創業投資,可以按投資額的一定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這不僅為稅收政策所規定的稅收優惠方式、稅收優惠的政策導向以及稅收優惠條件提供了法律保障,也為今后在實踐中探索最適當的“國家需要重點扶持和鼓勵的創業投資”領域和最適中的抵扣比例預留了法律空間。
(三)關于過渡期的規定?!皟啥惡弦弧焙?,為了防止外資企業的實際稅負水平與合并前形成太大的反差,對現有的外資企業給予過渡期的照顧。在過渡期內,允許原實行低稅率的這些企業,在一定的期限內逐步過渡到25%的名義稅率,而且所享受的一些減免措施在一定期限內還可以繼續享受。所以從總體上看,不會對現有外資企業和引進外資產生大的影響。
四、提高山西吸引外資質量和水平的
對策建議
當前國際資本流動加速,國內經濟結構優化,特別是“中部崛起”戰略的深入實施,為山西的招商引資提供了有利時機。應對“兩稅合一”的政策調整,山西的招商引資應適應國際國內環境變化,充分利用“承東啟西”的重要戰略地位,對“兩稅合一”后山西省利用外資工作提出以下幾點對策建議:
(一)更新引資理念,調整引資思路?!皟啥惡弦弧笔菄覟椤罢{整經濟結構,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轉變經濟增長方式”而出臺的重要政策措施。因而,我們應從改革和發展的大局出發,適應稅制的調整,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要“眼光向內”,克服對外資的過分依賴;要重視土地、資源、環境和勞動力優勢,克服“引資就要給優惠”的思想,要靠經濟環境和人文環境引資;要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克服行政引資帶來的弊端;要更多地關注高新技術的引進和自主創新能力的提高,克服為“引資而引資”的錯誤觀念。
(二)調整引資政策,重視引資質量?!皟啥惡弦弧闭卟⒉皇侨∠硕愂諆灮菡?,而是進行了一定程度的調整?!皟啥惡弦弧焙?,招商政策應按照公平、效率的原則,結合產業政策和區域政策的調整,盡可能淡化區域性優惠,注重產業性優惠,實現稅收優惠政策由區域優惠為主向產業優惠為主的轉變,即將特惠制轉變為面向內、外資企業共同的普惠制。這種導向的目的,是由從前的鼓勵企業出口,改為鼓勵發展技術先進的產業。因此,應通過引進高新技術,提升企業科技水平,促進自主創新能力的提高。引資手段應充分利用土地、自然資源、環境、勞動力資源優勢,靠經濟環境、人文環境和市場經濟規律引資。要根據產業優惠政策指引的方向配置資源,致力于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山西省今后的招商工作,也應實現政策招商轉向產業招商,以提高開發效益為重點,開展選擇性招商。在招商區域和項目上,主動承接國際產業轉移和國內發達地區的產業轉移,重點引進產業集聚型、資金技術密集型的項目,大力吸引世界500強企業、跨國公司和大財團落戶山西。
(三)優化利用外資結構,促進產業結構升級。利用外資結構不合理是山西省利用外資的一個突出問題,“兩稅合一”為我們調整投資方向、優化引資結構提供了契機,應抓住這一有利時機,合理引導外資投向,優化投資結構,努力提高利用外資水平,以促進山西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兩稅合一”后,應樹立產業結構優化新觀念。在利用外資過程中,一是樹立優化產業結構新觀念,要考慮國際、國內、本地區的產業布局情況,是否屬于重復設置;引進企業產品的市場占有額是否飽和;引進的企業對上下游產業所產生的關聯效應有多大;引進的企業對同行業與所屬產業是否具有技術創新的效應等。二是加強外商直接投資的產業導向。應積極引導外資重點投向高新技術產業、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現代農業和環保產業,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低技術含量以及資源型行業的外資項目,更加注重環境保護和資源節約;對利用外資的領域作結構性調整,鼓勵進入技術含量高的行業,借助外資形成具有國際國內競爭優勢的行業。遵循最新公布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來招商引資。三是以產業招商為重點,形成產業發展集群。在招商中強化產業招商理念,著眼于優化提升產業結構和構建產業體系,圍繞核心產業鏈招商,從單純依靠政策優惠招商的模式轉向以產業招商為主的模式。四是突出重點,積極引進大項目。對全球跨國公司的基本狀況、投資意向等情況,應及時收集匯總和分析,以便于積極主動應對。同時,要主動與世界500強企業合作,著重引進一批科技含量高、產業層次高、資金密度高、牽動能力強的大項目,努力創造條件吸引更多的跨國公司地區總部、研發中心、分銷中心、采購中心等機構落戶山西。
「關鍵詞財政預算制度分權預算外資金「正文
預算外資金,顧名思義,就是在國家和政府財政預算之外而存在的收支計劃資金,它是相對于預算內資金而存在的。比較精確的定義,是指地方財政部門和由預算撥款的行政事業單位根據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財政規章制度規定,自行提取,自行收取,自行安排使用的不納入國家預算的一種財政性資金.
在西方財政民主發達的國家,預算外資金是一個不可被理解的概念,因為政府的所有收入和支出都是完全被納入規范的政府預算的,在國家的財政預算計劃之外,是不可能存在其他收支計劃的.而在中國,人們形象地將那些數目龐大的預算外資金稱為“小金庫”,并且很多地方行預算外資金的存在,是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中央政府的默許的。
預算外資金相對于預算內資金的最大特點就是其來源的廣泛性與任意性。與正式列入國家財政預算制度的資金不同,預算外資金的來源十分廣泛,比較常見的有以政府及其各級機關的名義征收的各種費用,例如目前大量存在的以針對為城市外來人員辦理城鎮戶口而征收的戶口費。以山東曲阜為例,其在一年之內就辦理了3000個城鎮戶口,共計收入9000萬,貴州安順則辦理500個城鎮戶口,得150萬。截止到1994年初,全國城市大約一共出售了300萬個城鎮戶口,總收入達到250億元,這并不是一個小數字。而對這筆錢,幾乎分文沒有上繳國庫,全部落入了地方財政的腰包.大量的不規范的預算外資金的存在,對我國預算制度的法治建設產生了巨大的阻礙。
預算外資金的另一個重要特點是其在監管中的困難。由于預算外資金不像預算內資金那樣規范,因而是游離于現有的財政監管制度的控制之外的。這樣就給審計機關的審計和管理帶來了很大的困難。在中國大量存在的小金庫現象之所以屢禁不止,在其資金管理監督中的困難是一個重要原因。注意到這一現象,自從1985年起,全國開展了“財政物價大檢查”行動,并從1989年起,國務院又著重開展了對各級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小金庫”進行查處,對各級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侵占、截留的資金狀況進行了清理,這項檢查一直持續到1997年,共查出違紀資金2044億元,上繳1331億元.即使是這樣,中國預算外資金的現實狀況也還未真正露出水面,審計機關所能查出的也僅僅是反映在各單位賬面上的資金情況,而預算外資金更廣泛地是落入個人的手中,或者以各種福利、獎勵的名義進行了分流,因此審計機關是無法對這些進行詳細地審查的,也就不可能對之進行有效的監管。
預算外資金的存在,也對中國的預算管理制度造成了巨大的影響。中國的預算管理制度主要是建立在對預算之內的資金進行的管理,而對于預算外資金,由于它的不固定性和不規范性,在現有的審計制度不能有效覆蓋的情況下,往往使對其的管理鞭長莫及。由于缺乏有效的制約和管理機制,在資金運用過程中,很容易導致地方政府大量違規行為的產生,這也對政府的信譽也造成了負面影響。在近幾年中的上訪問題中,有大量是關于因征地、攤派費用等與政府的預算外資金有關的矛盾。以近年以來的熱點問題之一,三農問題為例,對三農問題的解決,重中之重就是對農村稅費改革的推廣,而“費改稅”的內涵就是將游離于政府財政預算之外的農村各種費用通過法定的形式加以固定化,即納入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正規預算制度之內中去,這不失為解決預算外資金管理的一種有效途徑。
但中央也不是沒有注意到預算外資金存在諸多管理中的問題,對于預算外資金的管理,早在1986年國務院就下發了《關于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的通知》,又于1996年7月頒布了《關于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決定》系統地規定了預算外資金管理的規則,標志著我國對預算外資金管理進入了規范化的階段。在《決定》以及其配套規定中,主要確立了以下規則,即對預算外資金范圍重新界定;將部分預算外資金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嚴格控制行政事業收費和政府性基金規模;建立預算外資金收支預決算制度;嚴格規定預算外資金的適用范圍.這些規定都對中國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運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促使中國預算外資金朝著規范化的方向邁進。
雖然以上規定對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運行起到了一定的約束作用,但仍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預算外資金的問題是不能僅僅從技術層面上就能夠得到解決的。因為預算外資金產生的根本性原因還在于地方與中央在財政權力方面的分權不足。由于中國的特殊國情,自古以來就有注重中央權威的傳統,在財政權力上更是如此,這就造成了中央權力的過度膨脹,而使地方的財政需求得不到滿足,出現了巨大的財政
缺口。尤其是自從1994年稅制改革以來,中央政府的財政權力得到了加強,中央政府在與地方分享的稅種中處于優勢地位,拿走了大部分財政收入,因此地方政府在無法依靠稅收收入解決財政豁口的情況下,為了滿足其基本需要,采取了大量不合規定的做法,例如大量建立地方性國有企業,對中央與地方共享稅中減免征收,在企業所得稅方面給予地方企業優厚的待遇,采取大量激勵減讓措施,或者通過地方投辦地方信托公司的方式來擴大財源,或者通過出售城市戶口、國有企業轉讓、轉讓土地使用權等大量違法違規操作行為來獲得收入。這成為大量的亂攤派、亂集資、亂收費現象出現的誘因,對地方政府的公信力和威望產生了不良的影響.雖然這些并不完全是稅制改革后才出現的,但究其根本原因,仍然是由于中央財政權力的過分膨脹而導致的地方財政支出不足而導致的矛盾。
正因為地方的財政權力過小,中央政府在一定程度上也就默許了地方政府的征收一部分預算外資金的權力,以補貼其財政開支,同時這樣也減輕了中央財政補貼地方財政的壓力。同時對于預算外資金的管理,中央政府也不可能深究地方政府每一筆收入的來源,因此為地方政府濫收預算外資金創造了有利的條件,從而成為我國財政法治建設預算管理中的一道難題。
因此,我認為,解決預算外資金的根本途徑,仍然是對中央和地方財政權力的進一步劃分和界定,給以地方在稅收收入上的更大自和享受受益的權力,歸根結底,就是要逐步減少預算外收入在地方政府財政收支中的比重直到其逐步消失。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通過法定形式的稅收來代替非法定特點的預算外收入,這也是財政法治原則和公開原則在預算管理制度中的具體體現。中央政府通過明確的稅收方式,可以透明地了解到地方的財政收支情況,做到心中有數,從而可以視地方政府的財政狀況予以區別對待,采取不同的方式對其給以支持,以促進地方經濟的發展。對此采取的最基本的措施,仍然是在稅收權力上給予地方以優惠,在中央與地方共享稅種種給地方以更大的優惠。除此之外,對預算外資金的監管可以采取的具體措施還可以有:嚴格賬戶資金管理機制;完善行政性收費票據管理,從源頭上控制預算外資金;完善公務員收入申報制度,防止灰色收入和黑色收入;收支兩條線,建立規范的內部財政管理體制,防止內部資金運作;規范政府行為,防止過多介入企業的信托、金融等投資領域。但是,以上措施的采取,仍然需要地方政府嚴格樹立依法行政的觀念,增強廉潔自律意識,取消違規操作和內部資金截留,從而建立一個通暢的資金運行機制。
「參考資料
黃佩華:《中國地方財政問題研究》中國檢察出版社,1999年出版。
劉劍文主編:《財稅法學》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出版。
劉劍文主編:《財稅從》法律出版社,2004年。
1新企業所得稅法實現了五個方面的統一
(1)統一稅法并適用于所有內外資企業。
先前,我國企業所得稅分內資和外資兩套不同稅制。內資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繳納企業所得稅。而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繳納企業所得稅。兩套稅制,在稅制要素,包括納稅人、扣除項目、優惠政策等方面都存在一定差異。
新企業所得稅法只在大小企業之間和是否高新技術企業之間作了區分,而在內、外資之間不再有稅率的區別,這就意味著我國企業所得稅告別“雙軌”時代,是貫徹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的“統一各類企業稅收制度”方針的具體體現。
(2)統一并適當降低稅率。
在“內外有別”的稅制下,雖然內外資企業的法定名義稅率統一為33%,但形形不平等的優惠政策造成了內外資企業實際稅負的不平等。內資企業平均實際稅負為25%左右,外資企業平均實際稅負為15%左右,內資企業實際稅負高出外資企業近10個百分點。這種實質上的差異,帶來了內外資企業競爭力的差異,使它們在不公平的稅收負擔下競爭,同時稅制本身也不符合國際稅收慣例和加入WTO的要求。
新企業所得稅法將納稅人劃分為“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不再按內、外資分類。新企業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統一為25%,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適用稅率為20%。
(3)統一稅前扣除范圍和標準。
①為統一內、外資企業稅負,新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②原企業所得稅法對內資企業的工資薪金支出扣除實行計稅工資制度,對外資企業實行據實扣除制度,這是造成內、外資企業稅負不均的重要原因之一。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統一了企業的工資薪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規定企業合理的工資、薪金予以在稅前據實扣除。
③新企業所得稅法不再區分內外資和不同行業的內資企業,規定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④原企業所得稅法對內、外資企業業務招待費支出實行按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限額扣除。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不再詳細規定而是簡化了業務招待費的扣除比例,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4)統一稅收優惠政策。
新企業所得稅法采取了多種方式對現行稅收優惠政策進行了整合,重點向高科技、環保等產業傾斜,對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等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新企業所得稅法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5)統一稅收征管要求。
新企業所得稅法針對企業所得稅征管的新特點,在企業納稅地點、合并與匯總納稅、納稅年度的起算時間、納稅方式以及企業終止經營活動后的匯算清繳等方面做出了明確的規定。這些規定不僅注重內資企業與外資企業在法律適用上的一致性,而且保證了法律的穩定性、連續性,有利于法律的施行。本篇論文由網友投稿,3COME文檔只給大家提供一個交流平臺,請大家參考,如有版權問題請聯系我們盡快處理。2新企業所得稅法的實施。對企業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1)有利于企業公平競爭。
公平競爭是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解決目前內資、外資企業稅收待遇的不同、稅負差異較大的問題,實現公平稅負,是新稅法的主要目標。新企業所得稅法為所有企業建立了一個公平競爭的稅法環境,實現了“五統一”,消除了差別待遇,使各類企業享受同等的稅收待遇,站在同一稅收待遇的起跑線上,形成了平等的競爭機會。
(2)有利于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升級。
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以產業導向為主的稅收優惠政策,實行鼓勵節能節水、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創業投資以及發展高新技術等的稅收優惠政策,給予交通、能源、基礎設施建設等行業稅收優惠,同時保留了對農、林、牧、漁業、基礎設施投資的稅收優惠政策。引導國內、外資金進入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區域發展政策的行業和區域中,促進我國經濟增長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推動企業的技術進步和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
(3)有利于提高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
新稅法的稅收優惠政策關注的是基礎性、環保性、創新性、公益性、發展性的產業,提高了企業的創新激勵,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時的研究開發費用,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這將鼓勵高科技企業擴大研發投人,并有利于企業減少稅費支出。
(4)有利于增強內資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對于內資企業而言,新稅法實施后,企業法定稅率有較大幅度的降低,新企業所得稅法實行25%的稅率,比原企業所得稅法降低了8個百分點,統一和規范了企業稅前扣除標準,稅收優惠政策實現了有效整合,內資企業的所得稅負擔將低于改革前的水平,有利于提高其市場競爭能力。
我國應對內外資企業實行無差別性待遇,這是國民待遇制度的本質要求,它反對歧視性的次國民待遇,更不贊成對外資過度優惠的超國民待遇。稅收待遇是外國人法律地位的重要構成部分。目前我國對涉外企業普遍實行的稅收優惠政策實際上是一種超國民待遇,它扭曲了市場競爭機制,不利于我國外資立法的整體優化。故有必要根據無差別性的國民待遇制度的要求,對我國現行外資稅收優惠政策進行全方位的改革,以促進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稅法的完善及與國際接軌。
(一)國民待遇制度對外資稅收優惠政策的影響
國民待遇制度是關于外國人(包括外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在本國的法律地位的一項基本制度。它涉及諸多領域,僅就投資領域而言,它要求本國政府給予外國投資者在投資財產、投資活動及有關的司法、行政救濟制度等方面不低于本國投資者的待遇。國民待遇制度不僅體現在各國國內立法及雙邊或多邊投資保護協定之中,而且亦為世界上迄今最大的一攬子多邊貿易協定——烏拉圭回合所達成的關貿總協定最后文本以其《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協議》(以下簡稱“TRIMS”)所明確規定。 [1] 應當承認,由于歷史上所形成的國家之間經濟勢力極不平衡,在國際經貿活動中,國民待遇制度更多地體現了發達國家的利益,成為發達國家在資本輸入國孜孜以求的目標。因此,發展中國家基于維護國家主權和保護民族產業的考慮,往往拒絕承認該項制度或者對其適用多有保留。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目前國內產業基礎較薄弱、資金較缺乏、技術較落后,尚不具備與國外同行業同等或相當的競爭實力,如果隨意給予外國投資者以國民待遇無疑將會妨礙民族產業發展,給國民經濟的發展帶來負面效應。故我國對國民待遇制度往往采取比較謹慎的態度,除實行內外基本一致的司法、行政救濟制度外,其他方面則實行涇渭分明的差別待遇。不過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我國經濟與世界經濟的聯系日益緊密,我國已開始依互惠對等的原則給予外國投資者以國民待遇,如中美、中日雙邊投資保護協定對此就作了規定。盡管比較原則,且多有限制,但畢竟是我國政府以國際條約的形式作出的明示承認。特別是在謀求恢復中國關貿總協定締約國地位的談判過程中,我國政府在維護國家主權的前提下,采取了一些較為靈活的政策,國民待遇制度也隨之成為談判的焦點。不難預料,國民待遇制度對我國以及我國的廣大企業而言將不再是遙不可及的天外之物,它對我國外資領域的影響既迫切又深刻,其效果之巨將足以導致我國外資立法的結構和內容發生根本改變,并對內資企業立法提出嚴峻的挑戰。這是我們不能回避的一個現實問題。為此,我們須著力研究國民待遇制度的具體內容,充分利用其為發展中國家和市場經濟轉型國家提供的種種過渡措施,督促內資企業勵精圖治,增強競爭實力,同時逐步取消內外有別的各種立法和政策性規定,為最終在我國建立完全的國民待遇制度創造條件。
稅收待遇是外國人法律地位制度的一個重要構成部分。雖然從整體上看,外國投資者在我國的投資行為受到了諸多限制,尚不能完全享受與內資企業同等的待遇,但在稅法領域中的待遇特別是稅收優惠待遇則遠遠超過了內資企業,這就是所謂的“超國民待遇”。例如,1994年稅制改革后,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的法定稅率雖同為33%,但是稅前扣除項目、折舊速度以及減免稅等方面仍然存在較大差距,以致于近年來涉外企業的所得稅實際負擔率一般不到10%,[2] 享受的稅收優惠高達實征稅款的2.3倍,約占按法定稅率計算應征稅款的70%。而內資企業所得稅的實際負擔率約為28%,原有的各種優惠經過清理整頓后范圍大為縮小,程度大為降低,相當于實征稅款的17.86%,占按法定稅率計算應征稅款的15.15%。[3] 可見,涉外企業的實際稅負普遍低于內資企業的實際稅負。
歸納起來,涉外企業依法所享受的種類繁多的稅收優惠待遇總體上呈現出以下幾個特點:(1)稅收優惠的主體廣泛,只要是涉外企業,不論地區、行業、技術先進程度,都能享受到至少一種與自己相對應的優惠待遇;(2)地區性優惠多于產業性、技術性優惠,且多集中在沿海開放地區,內陸地區實際享受到的優惠非常有限;(3)稅收優惠多門類、多層次、多環節,彼此之間缺乏合理規劃,交叉重復的現象屢有發生,實際優惠少于法定優惠;(4)出口導向型的稅收優惠一直作為重中之重被強調,技出口實績享受不同程度稅收優惠的現象比較普遍。
那么,應如何看待外資享受稅收優惠待遇與國民待遇制度的關系呢?我門認為,關鍵在于廓清國民待遇制度的本質涵義。其實,外資領域的國民待遇制度蘊含著兩個不同層次的要求,它首先要求實現相對于內國企業的非歧視待遇,即外國投資者所享受的法律上的待遇不得低于內國企業;在此基礎上的一個更高的要求是,實現相對于內國企業的無差別待遇,即內外資企業基本上實現地位平等、公平競爭。國民待遇制度所蘊含的非歧視性是學術界比較一致的觀點,其精神在一些國家國內立法及諸多雙邊、多邊投資保護協定中均有充分體現,而對于國民待遇制度所蘊含的無差別性則很少有人專門論及,各國國內立法也鮮有體現。然而,從法理上說,非歧視性只是國民待遇制度的最起碼和最基本的要求,而內外資企業的無差別待遇才是國民待遇制度的本質涵義,[4] 它反對歧視性的次國民待遇,更不贊成對外資過度優惠的超國民待遇,而主張內外資企業在市場準入、設立程序、稅收負擔、外匯平衡等各方面都基本保持一致。也就是說,使外國投資者在投資領域完全享受與內國投資者相同的待遇,不設置內外兩套法律制度,真正實現地位平等、公平競爭。以此觀之,外資享受優惠待遇雖然不與國民待遇制度的非歧視性相抵觸,并且也受到外國投資者的普遍歡迎和格外重視,但它與無差別國民待遇制度的基本精神尚存差距。因此,今后仍將成為各國涉外稅法改革和完善的對象。
無差別的國民待遇是市場經濟高度發達,國際經濟聯系日益密切的產物。市場主體法律地位平等是價值規律發揮作用的前提,只有在同一起跑線上競爭,才能最終使資源得到優化配置,實現效益的最大化。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資源越來越跨越國境而在世界范圍內流動,國際投資、國際貿易、國際金融正在將各個國家越來越緊密地連結成經濟利益共同體。這就要求每個國家必須考慮市場機制在世界范圍內發揮作用,任何超國民待遇的鼓勵措施和次國民待遇的限制或禁止措施從理論上講都是背離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的。
無差別的國民待遇在稅法領域更有特殊的意義。稅法作為國家組織財政收入的重要手段,其最原始和最巨大的功能當然是保障稅款的征收入庫,從而依法完成國家預算。與此同時,它還通過增減各納稅主體的所得,起到調控國民經濟有序運行的作用。稅率的高低、征稅環節的多寡、稅前扣除的多少、折舊速度的快慢、稅收優惠的程度均可以作為刺激各投資主體增減投資的信號。然而,稅法不可能也不應該替代或超越價值規律去解決一切問題,它只能順應市場要求,在尊重價值規律的基礎上,彌補市場機制的不足,促使其更好地發揮作用,從而達到國家宏觀調控經濟的目的。市場經濟高度發達的國家一向主張稅收中性原則,即任何稅法規定在聚集社會財富、滿足公共開支的同時,盡量不干預或少干預企業和個人的資源配置,只有當市場失靈時才借助稅法予以矯正。按照這個原則,對外國投資者一般不給予特殊的待遇,而是完全按內國企業的標準予以對待,既不歧視,也沒有稅收優惠,基本上實行的是無差別的稅收待遇。
我國目前雖不是完全的市場經濟國家,但市場經濟是我國的改革目標,平等競爭、權利義務相一致的市場經濟價值觀態同樣應為我們所尊重。外國投資者要求放松市場準入限制,放棄當地成份要求、出口實績要求以及貿易平衡要求等,固然與市場經濟和國民待遇制度的基本要求相契合,但是內資企業,特別是為國家財政承擔主要義務的國有企業,要求取消涉外企業在稅收優惠方面的超國民待遇也無可厚非。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國有企業雖然承擔了一些本應由國家負擔的義務,如就業安排、醫療衛生、養老救濟、子女教育等,但國家在許多方面也給予了其特殊的照顧。因此,在當時,給予外資以較特殊的稅收優惠可以或多或少平衡二者的競爭起點。但現在國有企業成為完全獨立的市場經營主體,負擔未見減輕,各種優惠、補貼卻相繼棄之而去,以致與涉外企業的差距日趨擴大,難以實現公平競爭。許多行業的一些國有企業相繼被外資所購買、兼并、控股,基本上為外資所壟斷,這將會極大地妨礙民族產業的發展。涉外企業在稅收優惠方面超國民待遇的種種不合理性從中可略窺一斑。
實現稅收優惠無差別的國民待遇的理論前提還在于如何評介稅收優惠政策在吸引外資中所起的作用。一種意見認為稅收優惠政策對外資起著主要的甚至是關鍵性的作用,沒有優惠或優惠過少投資者就會望而卻步;另一種意見主張稅收優惠政策在吸引外資時僅起著次要的作用,影響外資的主要因素是東道國的政局穩定、市場規模和增長潛力、經濟體制的類型以及投資的基礎設施、法制環境等。[5]我們贊同第二種觀點。誠然,對于投資者,稅收優惠當然具有誘惑力,但投資的安全、盈利的前景和規模以及其它綜合考慮更受投資者關注。就我國而言,改革開放之初,由于基礎薄、底子差,稅收優惠政策的確在吸引外資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但稅收優惠政策發生作用的前提是我國政治穩定、經濟發展、法制逐步健全,如果沒有這些條件作保障,稅收優惠政策的作用也難以發揮。可見,外國投資者看好我國的投資市場是出于綜合性的多層面考慮,而不僅僅是稅收優惠程度的高低。在亞洲,韓國吸引外資的做法是最成功的,它的涉外企業所得稅稅率為54%,高于我國33%的涉外企業所得稅稅率,是我國經濟特區涉外企業所得稅稅率的 3.6倍,但韓國仍吸引了大批外資,即使在優化外資結構,減少對外資優惠的今天,仍然成功地利用著大量的境外資金,這說明,稅收優惠對吸引外資的刺激作用也是有限的,不可將之絕對化 .[6]
稅收優惠政策發揮作用的條件除國內因素外,還與資本輸出國家(地區)的稅法密切相關。位于國際避稅地的國家和地區,稅收優惠所帶來的實惠都可以落實到投資者個人身上,如我國香港地區即屬此類。歐美發達國家在避免雙重征稅問題上大多采取抵免法解決,而甚少為向發展中國家輸出資本的投資者提供稅收饒讓,不承認發展中國家的稅收優惠措施,認為其違反稅收中性原則,扭曲了國際投資和國際貿易機制。顯然,我國所提供的多層次、多門類、多環節的稅收優惠政策并不能完全使外國投資者得到實惠,其投資的積極性自然會大打折扣。因而,目前我國超國民待遇的稅收優惠政策還無法對國民經濟急需發展的資金、技術密集型項目起到應有的鼓勵和引導調控作用,亟需通過改革予以矯正,以促進國內產業的升級換代和國民經濟向更高層次發展。
(二)國民待遇制度下外資稅收優惠政策的走向
目前,我國的外資稅收優惠政策除出口導向類容易被納入出口補貼而和TRIMS及《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議》相悖外,其它的稅收優惠政策基本上都是賦予外國投資者以超國民待遇:這種做法雖然沒有造成對涉外企業的歧視,亦不為各國國內立法及雙邊、多邊投資保護協定所反對和禁止,但從長遠看,是不利于我國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的。應該說,無差別的國民待遇所要求的無差別的稅收優惠政策更符合市場經濟條件下平等競爭和國際經濟一體化的客觀要求。有鑒于此,我國的外資稅收優惠政策應不失時機地進行全方位的重大改革,這對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稅收立法的完善有著積極的意義。
1.合并內外兩套企業所得稅法,建立統一的稅收法律制度。我國經濟正處在向市場經濟轉型的進程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身所具有的競爭性、統一性和開放性,以及國際經濟背景下外資領域無差別的國民待遇制度都要求我國稅法必須實現內外統一。只有這樣,才能全面推進對外開放,促進內外資企業公平競爭和生產要素合理流動,實現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近年來,我國通過稅法改革,為內外資企業稅法的統一作出了一些嘗試和努力。如從1994年1月1月起統一了內資企業所得稅,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聯營企業、股份制企業都適用同一部所得稅法。與此同時,法定稅率也從最高達55%的差別稅率降至普遍適用的33%的統一稅率,從而為內外稅法的統一打下了堅實的基礎,為實行無差別國民待遇制度提供了一個重要的契機,并使得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的法定稅率銜接一致,使名義上內外資企業的所得稅負擔水平趨于平衡。另外,涉外企業自 1994年1月1日起適用國務院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三個暫行條例,使內外資企業的流轉稅制度基本實現了統一。目前內外資企業在稅法適用上的差別除了車船稅、城市房地產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等法律制度外,最主要體現在企業所得稅法上,特別是所得稅的優惠待遇。由于內外資企業分別適用不同的企業所得稅法,因此國家有關部門根據立法精神分別制定了適用于內資企業和涉外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導致內外資企業稅收負擔輕重有別,明顯有悖于平等競爭的市場經濟規則和國民待遇的無差別性要求,故有必要在合并內外兩套企業所得稅法的前提下予以改革和完善。
2.統一稅收優惠政策規定,保障內外資企業法律地位平等。造成目前內外資企業稅負不均的主要原因是涉外企業的稅收優惠過寬過濫,其深度和廣度都遠遠超過了內資企業。如果不對其加以改革,任何統一稅法的舉措都將難以奏效。因此,應該在內外資企業普遍適用同一稅法的基礎上,統一稅收優惠政策。勿庸置疑,在尊重市場規律的基礎上,根據我國的國情有選擇地對需要重點發展的行業通過稅收優惠予以鼓勵,這是必要的,也是我國主權范圍內的事情,其他國家無權干預。只不過這種優惠應對內外資企業一視同仁,即不論是境內資本還是境外資本,只要符合稅收優惠條件,都應當享受與之相對應的稅收優惠待遇,任何一方都不能受到歧視。當前稅法對外國投資者的優惠較多,所以改革的重點應放在取消涉外企業不合理的優惠待遇上,以逐步實現稅收優惠政策的內外統一。如國務院宣布從1996年4月1日起取消對新批準設立的涉外企業在投資總額內享受的進口設備和原材料的減免關稅及進口環節稅的優惠,就是一個良好的開端。另外,在國內的少數地區也存在著無差別稅收待遇的實踐,如深圳的內外資企業在稅收負擔和稅收優惠政策方面基本上不存在差別,國務院《關于鼓勵投資開發海南島的規定》更是對境內外投資者平等相待,任何到島內投資的企業都可以享受到同等的稅收優惠待遇。這些做法雖然不普遍、不徹底,但是其體現著我國稅法改革的趨向,是向無差別的國民待遇制度靠攏的重大舉措,對完善我國的稅收立法有著不可忽視的先導意義。
3.調整稅收優惠結構,使之更加符合我國經濟發展需要和國際通行做法。鑒于普遍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對境外投資者,特別是對擁有大量資金和先進技術的歐美發達國家的投資者缺乏吸引力,當務之急是取消其普適性,逐步廢除對境外資金不分規模、不分技術檔次、不分行業分布都給予稅收優惠的做法,在此基礎上調整稅收優惠結構。經過多年的發展,我國以地區導向為主的稅收優惠政策雖然促進了經濟特區、沿海開放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發展,基本上達到了設計這種優惠結構的初衷,但同時也加劇了地區間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沿海與內陸邊遠地區的經濟收入差距不但沒有縮小,反而進一步擴大。以貴州和廣州的人均國民生產總值比較,1978年只差192元,1991年為1993元,1992年為2581元,到2000年可達 7500元;以貴州和上海比較,1978年相差2332元,1991年相差5785元,預計到2000年將近10400元,其懸差均達10余倍。[7]為了改變這種長期以中西部地區的能源、人才為沿海地區做貢獻的不合理狀況,適應國家產業發展向中西部轉移的重大轉變,促進地區間共同富裕,原先以沿海地區為重點的地區性稅收優惠政策應當逐步廢止,而對西部落后地區在吸引外資方面則給予更多的優惠。與此同時,產業性、技術性稅收優惠政策應予以特別強調,重點鼓勵國家急需發展的基礎產業以及高新技術產業,其他產業則不應再給予稅收優惠,這也是TRIMS所允許的,并不會給我國恢復關貿總協定締約地位增加阻力。為了鼓勵出口,根據出口實績給予其不同等級稅收優惠的做法,對急需外匯的我國來說雖然能起一定作用,但易被歸入TRIMS中所規定的禁止類投資措施的范圍和《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議》所規定的禁止類補貼的范圍,從而遭到其它國家的反補貼訴訟,這對我國的出口創匯事業極為不利,會給我國恢復關貿總協定締約國地位帶來阻力。所以,有必要在TRIMS允許的過渡期內逐步予以改革。
4.進一步改革投資環境,為稅收優惠政策發揮作用創造良好條件。所謂投資環境,是指足以影響國際資本能否有效運行、能否發揮資本的基本職能以及資本能否增值的一切外部條件和因素。投資環境是一個由各種外部條件和因素有機結合而形成的綜合環境,它包括自然的、社會的、政治的、經濟的、法制的、文比教育的、科學技術的,乃至民族意識、人民心理、歷史傳統、風尚人情等各種條件和因素在內的一個綜合體系,[8] 稅收優惠是投資環境的有機組成部分,其作用的有效發揮無疑須借助于其它各項條件之成熟。如果投資環境整體不理想,投資安全和回報沒有保障,稅收優惠政策將起不到絲毫刺激和鼓勵作用。改革開放十幾年來,我國鼓勵外資的軟硬環境雖然均有較大程度的改觀,特別是外資比較集中的沿海地區,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都發生了驚人可喜的變化,但當前急需發展的中西部地區交通不便,能源短缺,基礎設施薄弱,特別是法制不健全、工作效率低下更令投資者無所適從,這極大地影響了我國投資環境的對外形象,如果不加以整治,任何稅收優惠措施也將無濟于事。政府若不在提高辦事效率、改變工作作風、嚴肅政紀法紀、強化基礎設施等方面下功夫。而是將稅收優惠視為招商引資的唯一手段,其效果無異于緣木求魚。特別是在投資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今天,亞洲許多發展中國家都在平方百計改善自身形象,吸引外資,如果我們不激流勇進,就有可能在國際資本市場上節節敗退,痛失利用外資發展經濟的良機。因此,我國應進一步改善投資環境,充分而有效地發揮外資稅收優惠政策的作用,為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順利發展創造條件。
5.在對外稅收協定談判中,堅持訂立稅收饒讓抵免條款。近20年來,我國頒布的涉外稅收法律法規中,關于稅收優惠的規定主要表現為減免稅措施,其鼓勵作用的發揮取決于資本輸出國是否實行稅收饒讓。如果資本輸出國不實行稅收饒讓,我國對納稅人減免的稅收就會直接變為資本輸出國稅收的增加,納稅人并未直接受益。這并不能充分達到吸引外資的良好效果,反而因這些稅收優惠措施,使我國稅收在一定程度上轉化為資本輸出國的財政收入,大大降低了我國稅收優惠政策的效應。為改變這種狀況,一方面,我國應當盡量減少使用減免稅的優惠措施,重視對加速折舊、虧損結轉、投資抵免、納稅扣除、再投資退稅等不受國際稅法因素制約形式的適用,使跨國納稅人直接受益。另一方面,鑒于稅收優惠以減免稅為主的格局很難在較短的時間內發生根本變化,即使我國已經實現無差別國民待遇制度下無差別的稅收優惠待遇,在對外稅收協定談判中也應力爭訂立稅收饒讓條款,使我國在統一稅法基礎上平等地給予外國投資者的稅收優惠措施能真正落到實處,從而達到吸引外資的作用。從我國簽訂的雙邊稅收協定看,絕大多數國家不同程度地確立了對納稅人來源于我國的收入進行稅收饒讓的制度,只有美國至今一直拒絕對向發展中國家輸出資本的投資者實施稅收饒讓,這也是造成我國外資結構中美國資本的份額甚少的主要原因。在今后的對外稅收協定談判中,只要減免稅仍然是我國對外資優惠的核心,就應堅持在對外稅收協定中列入饒讓抵免條款,以使稅收優惠政策在改善我國投資環境、吸引外資中繼續發揮有效作用。
綜上所述,由于市場經濟本身的要求及我國加入世界經濟大循環的需要,國民待遇制度在我國實施已是大勢所趨,稅法領域中的無差別性的國民待遇要求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法,實行內外平等的稅收優惠政策。同時,由于稅收優惠政策作用之發揮受國內投資環境和國際稅法因素的影響,因此,應著眼于健全法制,拓寬外資準入市場,在對外稅收協定談判中堅持稅收饒讓抵免的原則。只有充分利用國民待遇制度對我國稅法改革的有利因素,才能進一步改善外資環境,促進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稅法的完善以及與國際慣例的接軌。
「注釋
[1]參見劉嘉珍、馬宇:《烏拉圭回合與我國外商投資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問題思考》,《國際經濟合作》1995年第1期。
[2]在此,我們將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通稱為涉外企業。
[3]參見廖益新:《中國涉外稅收優惠制度的重新思考》,1996年國際經濟法研究會年會論文,第2頁。
[4]參見單文華:《我國外資國民待遇制度的發展與完善》,《法學研究》1995年第6期。
[5]參見高爾森主編:《國際稅法》(第2版),法律出版社1993年版,第149-152頁。
[論文摘要]:非營利組織作為一種彌補政府、市場作用雙重失靈的新興社會力量,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在民營化和民主化的這一全球化浪潮背景下發揮了其應有的重要作用,與此同時也獲得了更加蓬勃發展的局面。自改革開放以來,非營利組織在我國也獲得了較快的發展,但也存在著一系列制約其進一步發展的因素。如在稅收方面,并非所有適用稅法都有利于非營利組織的發展。為促進非營利組織在我國更好的發展,本文對非營利組織稅收在我國當前的現狀進行了分析整理,并進一步提出了完善我國非營利組織稅收制度的建議。
一 我國非營利組織及相關稅收法律制度的現狀
(一)非營利組織內涵及其在我國當前的發展狀況。非營利組織最早出現于17世紀,它的出現主要和資本主義的民主、自治、慈善等價值取向及社會精神有關,也反映了當時社會不平等的現實。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世界范圍內出現的市場化、民主化、民營化和全球化浪潮,不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非營利組織都出現了更加蓬勃發展的局面。然而對于非營利組織這一概念的界定,國內外尚無統一明確的規定。不過總的來說,非營利組織是指那些不以營利為目的、主要開展各種志愿性的公益或互益活動的非政府的社會組織。它最主要的特點就是非營利性、非政府性和志愿性。正因為有著這些屬性,因而也常常被稱為“非政府組織”、“第三部門”、“公益性組織”、“非企業單位”、“獨立部門”、“公民社會”等等。在我國,非營利組織自改革開放以來獲得了迅速發展,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性的非營利組織約有1900 多個,地方性非營利組織近20萬個。它在我國現實生活中,其組織形式主要有三類: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基金會。這三類實體構成了我國的非營利組織的主體,它們在我國發展迅速并且在經濟、環保、公共衛生、教育、科學技術、文化、扶貧、法律援助、社會福利等廣泛領域都發揮著積極的作用,進一步彌補了政府和市場的功能欠缺,成為我國經濟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二我國現行非營利組織相關稅收法律法規。
當前,針對非營利組織的稅收問題,我國并沒有專門為其設立一部稅收法律制度。對非營利組織的稅收規范問題,都由各個稅種的稅法來規定。也就是說,在每一個稅種中,如無對非營利組織進行特殊的規定,非營利組織將和其他納稅主體一樣,無論其性質如何,從不從事經營活動,都要交納稅收。目前,根據非營利組織所從事的活動和我國的稅法規定,非營利組織可能涉及的稅種有:增值稅、營業稅、關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企業所得稅、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土地增值稅、契稅、車輛購置稅、印花稅等13個稅種,而其中前五個又是對非營利組織影響最大的稅種。為支持非營利組織的發展,我國在上述各稅種的稅法規定中,都給予了非營利組織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的稅收優惠政策。總的來說,這些稅收優惠政策以三種方式呈現:1.針對非營利組織自身的稅收優惠政策; 2.針對企業對非營利組織捐贈時的稅收優惠政策; 3.針對個人對非營利組織捐贈時的稅收優惠政策。如在第二種方式上,土地增值稅的有關規定為: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為。不包括以繼承、贈與方式無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為。也就是說,房產所有人、土地使用權人將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贈與非營利組織可以享受免稅待遇。再比如在第三種方式上,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為:個人向教育、社會公益事業、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和青少年活動場所等捐贈的,可以在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中得到扣除。而在減免的程度上,有的稅種規定在一定范圍內可以扣除一定的稅額,有的則予以完全的免除。二 我國非營利組織現行稅收政策存在的問題。由上可以看出,我國現行的稅收制度對于給予非營利組織稅收優惠政策的條款和規定比較多但也比較亂。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人們對于非營利組織的需求日益增加,非營利組織在更廣泛領域發揮的作用也日益凸現。為能給予非營利組織的進一步發展提供更多的支持,有必要分析挖掘出非營利組織現行稅收政策存在的問題。
(一) 沒有形成統一、完善的非營利組織稅收體系。我國目前對于非營利組織的相關稅收政策規定比較多也比較亂,這些規定都散見于各稅種的稅法規定中,沒有形成統一完善的非營利組織的稅收體系。也就是說,我國沒有專門針對非營利組織的特定稅收條款來規范它的運行。這對于快速發展的非營利組織顯然是一大制約。
(二) 沒有從稅法的角度來定義非營利組織,沒有把公益組織和其他非營利組織區別開來。對于非營利組織這一概念的內涵和外延,國內外一直沒有統一的界定。但根據各國對非營利組織的稅收政策和管理來看,大多數國家一般都把非營利組織中的公益性組織單獨劃分出來,給予公益性的非營利組織特殊的稅收待遇。因為公益性組織和其他的非營利組織不同,公益性組織活動的目的具有公益性,提供的產品和服務大多具有公共產品的性質,而其他非營利組織的活動雖然也是不以營利為目的但其性質不一定具有公益性,它往往具有互益性。因而區分兩者并給予不同的稅收優惠待遇是必要的。但在我國當前,還尚未從稅法的角度去定義非營利組織,更沒有區分公益性和其他的非營利組織。因而在現實生活中,便出現了許多非營利組織打著“非營利”的旗號,名義上是非營利組織,但其大多數活動卻從事著經營性活動,有的甚至以營利為目的,違背了活動的宗旨目的,這不但使得國家稅收流失而且對于其他組織來說也有失公平。
(三)有些稅收優惠政策的規定,有失稅收的公平性。按照稅收的公平性原則,相同性質的行為應當受到同等的稅收待遇。但在我國,卻存在著違反稅收公平性原則的稅收規定。如同樣對一家非營利組織進行捐款,但實施這樣一項行為的主體分別是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則稅法允許二者從所得額中扣除的比例便不同。外資企業允許從所得額中全部扣除,而內資企業卻有扣除比例的限制。另外,對只有被列舉的非營利組織的捐贈才能獲得一定比例的扣除,這同樣有失公平性,不利于非營利組織的發展。
三 完善非營利組織稅收政策的思考
針對非營利組織還存在上述的一系列問題,筆者認為完善非營利組織稅收政策應從以下幾方面來思考:
(一)應從稅法的角度來界定非營利組織,應規定非營利組織的宗旨必須是不以營利為目的,其主要的活動應是非經營性活動。當然不以營利為目的并不是不允許其從事經營性活動獲取利潤,只是經營性活動不應構成非營利組織的主要活動,其從中獲取的經營性利潤禁止向個人分配而只能用于非營利組織非營利的目的。因而對于非營利組織有必要區分經營性活動和非經營性活動所獲取的收入,對于其從事的經營性活動所獲取的收入如投資所得、貿易活動等應當征收稅收,而對于來源于非經營性活動的收入如捐贈、會員的會費和財政的撥款則應予以減免。
(二)學習其他國家,應把公益性非營利組織和其他非營利組織區分開來,并給予不同的稅收待遇。對于公益性非營利組織所有與公益目的有關的活動所獲取的收入應當免征所有的稅收,而其他一般的非營利組織則僅對其來源于非經營性活動的收入予以免證。這是因為從公益性非營利組織活動中獲益的是公眾,而其他非營利組織的活動雖然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社會,但其受益的主要是會員,因而應給予它們不同的稅收待遇。
(三)應統一內外資企業允許捐贈額從所得額中扣除的比例,這樣一方面體現稅收的公平性原則,另一方面也會提高企業捐贈的積極性,從而有利于非營利組織的發展壯大。
(四)提高所得稅中關于捐贈數額從所得額中扣除的比例?,F行對于捐贈比例的規定有些偏低,應進一步提高。
(五)改變現行捐贈通過向列舉的非營利組織才能扣除的規定,而應當是只要獲取了非營利組織資格的認定特別是公益性組織資格的認定,就應允許捐贈直接扣除。
[參考文獻]
[1]王名. 非營利組織管理概論[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2.
[2]邵金榮.非營利組織與免稅—民辦教育等社會服務機構的免稅問題[m],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3.
關鍵詞:FDI 私人資本 擠出效應
一、引言
外商直接投資既給東道國帶來了資本流量,也給東道國帶來了稀缺的無形資產,所以受到了發展中國家的普遍歡迎,甚至發達國際也加入了爭奪外商直接投資資源的競爭行列。但是要評估外商直接投資對某個國家經濟發展所產生的效應,這樣的分析是不夠的,因為隨著吸收和利用外商直接投資規模的增加,外商直接投資的邊際效應會發生遞減。因此,評價外商直接投資是否給一國的國內投資帶來了擠出效應是評價外商直接投資的發展效應的一個不可缺少的方面。
作為世界第一人口大國的中國,資本相對匱乏。因此,吸引外資以增加中國資本存量,促進中國資本形成就成了一個重要的任務。而從我國利用外商直接投資的行業分布來看,FDI主要集中在制造業、房地產業、交通運輸倉儲及郵電通信、電力煤氣積水的生產和供應業等二產業,因此,本文主要研究外商直接投資對第二產業國內投資的影響。由于影響國有資本的非市場因素較多討論不易,我們主要關注FDI對私人資本的影響。
二、文獻綜述
傳統對外商投資的研究利用“兩缺口模型”,認為外國投資能彌補發展中國家儲蓄小于投資及外匯不足兩個缺口,但中國目前不存在這樣的缺口。另一種研究的視角是“溢出效應”。E.Borensztein等(1998)研究認為外商投資的溢出效應取決于本國的人力資本存量,在本國的人力資本存量達到一個最低限之上后,才能對外資的技術溢出形成充分吸收,促進本國投資和經濟增長。但在競爭性行業中,只有存活下來的企業才有可能吸收外資的技術溢出。因此,這里關注的是外資對本國投資的影響。陸建軍(2003)利用各省份數據建立計量模型,得出外資對東部省份有擠出效應,對西部省份有擠入效應的結論。
三、 分析
對企業家投資決策影響最大的并不是利率,而是回報率。設第二產業生產函數滿足柯布――道格拉斯生產函數:
則其利潤
可得
在行業間人力資源無法充分流動的情況下,設,在大量失業人口存在的情況下,設,可得,即,dR/dK
可見,資本回報率隨著資本存量的增加而下降,外商投資的引入降低了資本回報率。
已經提及,對企業家投資決策影響最大的是回報率
故此,外商投資引入降低國內資本回報率的同時,減少了國內投資Id。
外商投資本應增大總需求從而引致更多的投資。但在行業間勞動力無法充分流動及工資率增長緩慢的情況下,資本量的增大只會導致回報率的下降,從而擠出國內投資。這是因為行業間勞動力無法充分流動導致資本增長率高于勞動力增長率,資本的邊際生產力下降,產量的增長小于資本量的增長;而貨幣工資率增長緩慢,導致消費需求不足,對產品需求的增長小于產量的增長。這兩者導致了資本量的增長高于對產品需求的增長,從而高于利潤的增長,平均利潤率趨于下降。利潤率太低導致了國內投資,尤其是民營企業投資不足。
實際上,由以上分析可見,任何資本存量的增長都會在本文既定前提下降低資本回報率,從而減少下一期的投資。但從我國目前情況來看,各地為了吸引外資,紛紛制定各種優惠政策,尤其是稅收優惠。這使得本地民營企業在與外資企業的競爭中處于絕對劣勢,從而被擠出的總是本地民營企業。而外資企業的投資收益是外國人的收入,屬于GDP但不屬于GNP。外資企業在競爭中的獲勝,其利潤以外國投資收益的形式匯出,實際上是減少了本國人的收入,進一步降低工資增長率,而這又反過來影響到消費需求,減少企業利潤,更進一步擠出了本地民營企業的投資。
四、計量檢驗
此處簡化羅長遠等(2004)的計量模型,采用1991―2003年的數據進行回歸分析,,方程中,i表示在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中,民營企業投資所占的比重,fdi表示GDP中外商直接投資所占的比重。若外商直接投資對國內投資有擠出效應,則應為負值。線性回歸結果為:i=0.244-18.441fdi, sig=0.000 通過檢驗,說明外資對民營企業投資產生擠出效應。
五、結論
在目前中國儲蓄顯著高于投資的情況下,不應再認為中國資本匱乏而盲目引進外資。尤其是在人力資源流動受到限制,居民收入增長緩慢的情況下,利用稅收優惠吸引外資只會奪走國內民營企業寶貴的投資機會,進而減少中國的居民的投資收益和總收入,減少國內的總需求,并由此而減少國內企業的總利潤,再反過來減少中國的投資機會和投資需求。此外,提高利用直接投資的質量,鼓勵隨外資的進入而輸入國內稀缺資源,對競爭性的行業的外商直接投資實行國民待遇是我國今后利用外資政策調整的重點。
參考文獻:
[1]陸建軍.FDI對中國國內投資影響的實證分析[J].財經問題研究,2003(9)
[2]羅長遠,趙.外國直接投資,國內資本與投資者甄別機制[J].經濟研究,2003(9)
[3]羅長遠,陸銘,陳釗.FDI與國內私人資本:擠入還是擠出?[J].第四屆中國經濟學年會參選論文
一、引言
外商直接投資既給東道國帶來了資本流量,也給東道國帶來了稀缺的無形資產,所以受到了發展中國家的普遍歡迎,甚至發達國際也加入了爭奪外商直接投資資源的競爭行列。但是要評估外商直接投資對某個國家經濟發展所產生的效應,這樣的分析是不夠的,因為隨著吸收和利用外商直接投資規模的增加,外商直接投資的邊際效應會發生遞減。因此,評價外商直接投資是否給一國的國內投資帶來了擠出效應是評價外商直接投資的發展效應的一個不可缺少的方面。
作為世界第一人口大國的中國,資本相對匱乏。因此,吸引外資以增加中國資本存量,促進中國資本形成就成了一個重要的任務。而從我國利用外商直接投資的行業分布來看,FDI主要集中在制造業、房地產業、交通運輸倉儲及郵電通信、電力煤氣積水的生產和供應業等二產業,因此,本文主要研究外商直接投資對第二產業國內投資的影響。由于影響國有資本的非市場因素較多討論不易,我們主要關注FDI對私人資本的影響。
二、文獻綜述
傳統對外商投資的研究利用“兩缺口模型”,認為外國投資能彌補發展中國家儲蓄小于投資及外匯不足兩個缺口,但中國目前不存在這樣的缺口。另一種研究的視角是“溢出效應”。E.Borensztein等(1998)研究認為外商投資的溢出效應取決于本國的人力資本存量,在本國的人力資本存量達到一個最低限之上后,才能對外資的技術溢出形成充分吸收,促進本國投資和經濟增長。但在競爭性行業中,只有存活下來的企業才有可能吸收外資的技術溢出。因此,這里關注的是外資對本國投資的影響。陸建軍(2003)利用各省份數據建立計量模型,得出外資對東部省份有擠出效應,對西部省份有擠入效應的結論。
三、 分析
對企業家投資決策影響最大的并不是利率,而是回報率。設第二產業生產函數滿足柯布――道格拉斯生產函數:
則其利潤
可得
在行業間人力資源無法充分流動的情況下,設,在大量失業人口存在的情況下,設,可得,即,dR/dK
可見,資本回報率隨著資本存量的增加而下降,外商投資的引入降低了資本回報率。
已經提及,對企業家投資決策影響最大的是回報率
故此,外商投資引入降低國內資本回報率的同時,減少了國內投資Id。
外商投資本應增大總需求從而引致更多的投資。但在行業間勞動力無法充分流動及工資率增長緩慢的情況下,資本量的增大只會導致回報率的下降,從而擠出國內投資。這是因為行業間勞動力無法充分流動導致資本增長率高于勞動力增長率,資本的邊際生產力下降,產量的增長小于資本量的增長;而貨幣工資率增長緩慢,導致消費需求不足,對產品需求的增長小于產量的增長。這兩者導致了資本量的增長高于對產品需求的增長,從而高于利潤的增長,平均利潤率趨于下降。利潤率太低導致了國內投資,尤其是民營企業投資不足。
實際上,由以上分析可見,任何資本存量的增長都會在本文既定前提下降低資本回報率,從而減少下一期的投資。但從我國目前情況來看,各地為了吸引外資,紛紛制定各種優惠政策,尤其是稅收優惠。這使得本地民營企業在與外資企業的競爭中處于絕對劣勢,從而被擠出的總是本地民營企業。而外資企業的投資收益是外國人的收入,屬于GDP但不屬于GNP。外資企業在競爭中的獲勝,其利潤以外國投資收益的形式匯出,實際上是減少了本國人的收入,進一步降低工資增長率,而這又反過來影響到消費需求,減少企業利潤,更進一步擠出了本地民營企業的投資。
四、計量檢驗
此處簡化羅長遠等(2004)的計量模型,采用1991―2003年的數據進行回歸分析,,方程中,i表示在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中,民營企業投資所占的比重,fdi表示GDP中外商直接投資所占的比重。若外商直接投資對國內投資有擠出效應,則應為負值。線性回歸結果為:i=0.244-18.441fdi, sig=0.000 通過檢驗,說明外資對民營企業投資產生擠出效應。
五、結論
在目前中國儲蓄顯著高于投資的情況下,不應再認為中國資本匱乏而盲目引進外資。尤其是在人力資源流動受到限制,居民收入增長緩慢的情況下,利用稅收優惠吸引外資只會奪走國內民營企業寶貴的投資機會,進而減少中國的居民的投資收益和總收入,減少國內的總需求,并由此而減少國內企業的總利潤,再反過來減少中國的投資機會和投資需求。此外,提高利用直接投資的質量,鼓勵隨外資的進入而輸入國內稀缺資源,對競爭性的行業的外商直接投資實行國民待遇是我國今后利用外資政策調整的重點。
參考文獻:
[1]陸建軍.FDI對中國國內投資影響的實證分析[J].財經問題研究,2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