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3-21 17:08:33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風險分析論文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可能導致損失的風險因素很多,課題組在第一輪調查問卷中,共挑選了21個“關鍵風險因素”供專家評估,如表1所示。這些風險因素涉及機構內外兩個方面的因素,其中1.1、1.2、2.1是外部環境因素,其余主要是機構內部因素。
為便于專家評估,課題組將風險因素的危險程度分為5個等級,對應著5個分值,最高危險等級為5,意指風險因素的“負面影響會帶來嚴重的損失且波及范圍較大”;其次為危險等級4,意指風險因素“負面影響比較顯著”;危險等級3的含義是指風險因素“負面影響有限且一目了然”;危險等級2的含義是指風險因素“負面影響極為有限”;最低的風險等級為1,意指風險因素“幾乎沒有任何負面影響,不需要特殊的保護措施”。每位被調查的專家需要分別給每個關鍵風險因素確定分值。
為便于比較分析,我們根據危險等級平均值(以下簡稱評估值)的高低,將被評估的風險因素分為四組,第一組為極嚴重風險因素,評估值在4.5以上:第二組為嚴重風險因素,評估值在4.0~4.5之間,第三組為較嚴重風險因素,評估值在3.5~4.0之間,第四組為中度風險,評估值在3.0~3.5之間。
中外專家的第一輪評估結果既存在相同之處,也存在著明顯的差異,表現在如下方面:
1.專家們的評估結果表示電子文件風險客觀存在。雖然本次調查問卷的結果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專家個人背景、知識結構等方面的影響,但由于評估者皆為電子文件管理方面的資深專家,故結果具有代表性,能夠反映出人們對于電子文件風險的一般認識。中外專家給每個關鍵風險因素的評估值都在3以上,所有風險因素評估值的平均分為4,這說明課題組挑選的風險因素切實存在于電子文件管理之中,它們帶給電子文件管理的負面影響是顯而易見的,確系關鍵風險因素。
2.相對而言,國外專家的風險意識要高于國內專家。國外專家評定的危險等級超過4.5的極嚴重風險因素有4個,其中有2個風險因素的評估值為4.83,另外2個為4.6。國內專家評定的極嚴重風險因素只有2個,且評估值僅為4.5。這也許是發達國家電子政務建設的時間長,電子文件管理不當的慘痛教訓較多的緣故。
3.電子文件管理標準缺失(1.2)、系統功能缺陷(3.13)、未遷移(3.18)是雙方共同認定的危險程度很高的風險因素。國外專家評估結果表示,“1.2主管部門沒有出臺電子文件真實、完整、可讀的管理辦法、管理標準”排名第一,評估值為4.83,系最嚴重的風險因素;“3.18在系統升級、變換時未遷移電子文件”排名第二,評估值為4.6,是極嚴重風險因素;“3.13電子文件管理系統沒有完整捕獲文件內容、結構或者背景信息的功能”排名第四,評估值為4.3,屬嚴重風險因素。
國內專家對這三個風險因素的評估值均為4.38,并列排名第二,屬于嚴重風險因素。
雙方專家給這三個因素的評估值都大于4.3,排名靠前。這三個因素都和電子文件管理方法的缺失有關。其中,管理標準為電子文件遠離風險指明了關鍵的管理步驟和管理方法;而設計合理的電子文件管理系統則是滿足電子文件管理需求的終極手段,①電子文件管理最終要依賴以軟件系統為中心的綜合性管理方法;②信息系統的頻繁變遷給具有系統依賴性的電子文件的閱讀輸出造成極大的障礙,這是電子文件管理者需要面對的首要難題,遷移是應對該難題的一種解決辦法。中外專家對這三個風險因素危險程度的共同認定,反映了對科學有效的電子文件管理方法的迫切需求,應當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
4.國外專家對威脅電子文件可讀性的風險因素的評估值均高于國內專家。除了給3.18打了高分之外,國外專家對另外兩個威脅電子文件可讀性的因素的評估值也明顯高于國內專家。這兩個因素分別是“3.14沒有規定文件的格式”和“3.19未保存生成電子文件的軟硬件”。
表1關鍵電子文件風險因素及其評估值
編號關鍵風險因素國外專家國內專家國內專家
評估值第一次評估值第二次評估值
1.1政府電子文件作為正式文件的法律地位尚未得到普遍認同3.004.134.38
1.2主管部門沒有出臺電子文件真實、完整、可讀的管理辦法、管理標準4.834.384.75
2.1沒有明確的主管部門3.504.004.13
3.1機構領導很不重視4.004.254.50
3.2資金嚴重不到位3.504.133.88
3.3機構內各有關部門、人員文件管理的職責不明確3.834.254.38
3.4業務人員缺乏責任心4.603.383.75
3.5文檔人員素質不高,技術、管理能力差(如錯誤操作等)3.503.883.88
3.6機構沒有制定科學合理的文件操作程序4.174.134.00
3.9未采用嚴格的用戶身份認證技術3.673.883.63
3.10未定義各類用戶的存取權限或定義不當3.834.003.75
3.12未采用有效的病毒實時監視軟件3.304.003.88
3.13電子文件管理系統沒有完整捕獲文件內容、結構或者背景信息的功能4.334.384.38
3.14沒有規定文件的格式3.673.003.25
3.15沒有對文件生成、管理、利用過程進行監控、審計4.174.004.13
3.16沒有完善的備份措施4.004.504.63
3.17文件管理過程中的元數據記錄不全3.834.504.25
3.18在系統升級、變換時未遷移電子文件4.604.384.50
3.19未保存生成電子文件的軟硬件4.173.383.25
3.20沒有文檔保管場所安全保護措施4.834.134.38
3.21沒有針對本地易發天災的防范措施4.403.884.00
5.國內專家對威脅電子文件完整性的風險因素的評估值均高于國外專家。“3.16沒有完善的備份措施”和“3.17文件管理過程中的元數據記錄不全”是威脅電子文件完整性的風險因素。國內專家將最高評估值??4.5給了這兩個因素。而國外專家的評估值并不高,分別為4和3.83。這種差別反映了中外文件管理工作對文件質量的不同追求。相比而言,我國更重視電子文件的完整,而國外更重視可讀和可用。
6.國外專家對自然因素的評估值明顯高于國內專家。在21個風險因素中,有兩個風險因素是與自然因素直接相關,分別是“3.20沒有文檔保管場所安全保護措施”和“3.21沒有針對本地易發天災的防范措施”。國外專家對這兩個風險因素危險等級的評估值分別為4.83和4.4,排名分別為第一和第三;而國內專家的評估值只有4.13和3.88,危險等級排名為第五和第七。
出現這種明顯差異,其原因可能在于9?11事件對于西方發達國家的沖擊。2001年9月11日,紐約世界貿易中心大樓倒塌,位于這座大樓中的許多公司,因為其所有業務數據被毀,無法繼續業務活動,只得申請破產。世界著名的摩根?斯坦利銀行的總部及其數據也毀于這次事件中,但是該銀行采用了數據備份系統,在數英里外的新澤西州的蒂內克保留著備份數據,在重新安裝好硬件系統后,第三天就恢復了營業。③
國內專家給自然因素打低分的理由是,雖然火災、洪水、地震等自然環境風險一旦發生,造成的損失往往是毀滅性的,但是發生的概率比較低,而且風險應對方法比較簡單,比較容易防范。根據以往歷史記錄,這種自然災害造成的風險損失不是很突出。
7.國內專家對法律、體制和資金因素的評估值遠遠高于國外專家。在所有風險因素中,中外專家對“1.1政府電子文件作為正式文件的法律地位尚未得到普遍認同”的評估值差別最大。國外專家的評估值僅為3,排名最后;而國內專家的評估值高達4.13。對電子文件實行科學管理的前提就是承認電子文件作為正式文件的法律地位,即電子文件是電子的真實記錄,是政府行使職能合法、有效的憑證,是政府記憶得以延續的手段。課題組在調研過程中發現,盡管《電子簽名法》頒布,但是現實世界中電子文件的憑證效力仍然備受懷疑,絕大多數單位采用了雙套制、雙軌制作為電子文件管理的解決方案,忽視電子文件的全程管理與長久保存。而沒有單軌制的政府電子文件管理,就不可能有全面的電子政務戰略。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沒有一個發達國家將雙套制、雙軌制作為電子文件管理的解決之道,所有的研究與探索都以電子證據的長久保存與資源共享為目標。國內外評估值的差異恰好反映了我國在電子政務建設尚不夠深入。
與體制相關的因素有三個,分別是“2.1沒有明確的主管部門”、“3.1機構領導很不重視”和“3.3機構內各有關部門、人員文件管理的職責不明確”。國外專家的評估值為3.5、4、3.83,危險程度不高;國內專家的評估值則為4、4.24和4.25,都屬于嚴重風險因素。由此可見發達國家文檔管理的宏觀體制以及機構內部管理體制相對完善。不過,從評估值來看,國外專家也較為認同領導重視的重要性。
無論是開發電子文件管理系統、配置計算機硬件和網絡設施、購買存儲載體,還是系統的維護和更新換代都需要一定的資金投入。由于經濟發展水平的不同,國內外專家對資金因素(3.2)危險等級的判斷也截然不同,國內專家的評估值為4.13,國外專家的評估值僅為3.5。
可見法律、體制、資金都是帶有“中國特色”的風險因素。
8.國外專家對業務人員責任心缺失這一風險因素的評估值高于國內專家。中外專家在“3.4業務人員缺乏責任心”評估值差異也極為明顯,分別為3.38和4.6,分別被判斷為“中度風險因素”和“極嚴重風險因素”,僅次于法律風險的評估差異。也許在法制傳統比較悠久、制度規范相對健全的環境中,人員主觀能動性的重要性便會凸現。
二、第二輪專家評估結果的分析
第一輪調查之后,課題組仔細研究了專家們的評估結果和研究建議,調整了調查問卷的結構,將風險因素按照發生的層面不同劃分為宏觀、中觀和微觀三個層次,新增了5個分布在宏觀和中觀層面的外部環境因素;在個別問題的描述上也略有改動。
為使本文主題集中,我們仍然以原始的21風險因素作為比較對象。在本輪評估中,大多風險因素的評估值有變化,不過變化幅度并不是太大,未出現顛覆性的意見,上一輪評估結果中顯示的中外差異仍然存在。由此可見,由于管理體制、信息化水平、觀念等方面的差別,我國的電子文件風險確實與發達國家存在較為明顯的區別。縱向比較,國內專家第二輪評估結果顯示:
1.就總體而言,風險因素的評估值增高。無論是最高值、最低值,還是平均值,第二輪專家評估值都高于第一輪。這說明專家們對電子文件風險的認同度增加了。在某種程度上,這樣的變化肯定了電子文件風險研究的意義和必要性。
2.電子文件管理標準缺失(1.2)的評估值升至第一。“1.2主管部門沒有出臺電子文件真實、完整、可讀的管理辦法、管理標準”由第一輪中的第二攀升到了榜首,評估值增加了0.37,是評估值增幅最大的兩個風險因素之一(另一個是3.4),這再次說明該問題的重要性。隨著美國、歐盟、澳大利亞、加拿大等國家和地區電子文件管理標準的紛紛出臺和推廣應用,相比而言,我國在標準制定與貫徹方面的缺陷愈發令人心焦。
3.法律、體制等軟性風險因素的評估值繼續走高。法律風險因素1.1,體制風險因素2.1、3.1、3.3在本輪調查中的評估值高于第一輪。其中“3.1機構領導很不重視”更是以4.5的得分由“嚴重風險因素”晉升為“極嚴重風險因素”。
4.資金、技術等硬性風險因素的評估值普遍降低。在整體評估值增長的前提下,資金、技術等硬性風險因素的評估值卻呈現下降的趨勢。除了“3.16沒有完善的備份措施”、“3.18在系統升級、變換時未遷移電子文件”這兩個技術因素之外,資金因素3.2及技術因素“3.9未采用嚴格的用戶身份認證技術”、“3.10未定義各類用戶的存取權限或定義不當”、“3.12未采用有效的病毒實時監視軟件”、“3.17文件管理過程中的元數據記錄不全”的評估值均低于第一輪的評估結果,3.3、3.10、3.12更是由“嚴重風險因素”降級為“較嚴重風險因素”。
5.自然風險和保管場所風險的評估值有所增長。自然風險和保管場所風險直接針對的是文件的物質實體,帶來的危害可能是毀滅性的。因此,第二輪調查結果顯示風險因素3.20和3.21的評估值都有所增長。
6.“人本”意識有所增強。“3.4業務人員責任心不強”是在法律風險因素2.3之外評估值增幅最大的另一風險因素,由“中度風險因素”躋身于“較嚴重風險因素”,人員主觀能動性的重要程度在本輪調查中有所提升。
三、對評估結果的綜合分析
中外專家評估結果的異同反映了信息化程度不同的國家在電子文件風險認識上的異同,為我國電子文件管理工作發展方向的確定提供了依據。通過本次專家的評估,我們至少可以得出以下幾點結論:
1.電子文件風險管理是電子文件管理的必要組成。專家評估的結果表明,電子文件風險是客觀存在的。被評估的風險因素中,超過一半的風險因素的危險級別都高于4,負面影響比較顯著。當今社會,危機管理、風險管理已經成為政府管理的常態性工作。將風險管理方法引入電子文件管理領域,是電子文件管理的客觀要求,也是電子政務建設的必要內容。
2.電子文件風險來自多個方面,必須構筑起全方位的應對體系。為中外專家所承認的關鍵風險因素多種多樣。無論是極嚴重、嚴重、較嚴重還是中度風險因素,都有來自多個層次、多個領域的風險因素。為了有效防范和控制風險,提高管理質量,必須構筑起全方位的應對體系,關系到政府機關、主管部門、研究團體、軟件提供商等多種機構,文件生成、處理、管理、利用的各類的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保管場所、信息基礎設施、文件管理業務、系統設計、規范體系、人員素質和觀念等多個方面。
3.克服法律、體制、標準方面的障礙,是我國應對電子文件風險之路上的當務之急。電子管理標準是中外專家公認的極嚴重風險因素。但同時,中外專家對于體制、法律風險因素的評估卻截然不同,中方的評估值遠遠高于外方,而且在得知國外專家評價結果的情況下,在第二輪評估非但沒有降低評估值,反而加大了分值。這個結果真實地反映了處于不同發展階段的電子文件管理工作的社會條件。
隨著電子政務建設的推進,發達國家紛紛建立電子文件管理標準,并憑借著其堅實的法治傳統,通過軟件的標準認證、標準咨詢服務等手段推動電子文件管理工作。而同樣的路徑在我國未見得能夠起到同樣的效果。這是因為我國法治化、規范化管理基礎較為單薄,而法律、體制的障礙不除,即便標準得以制定,由于欠缺制度上的保障,標準的貫徹實施過程必定充滿艱辛。因此,法律、體制、標準的完善必須齊頭并進。在某種意義上,法律的健全、體制的完善更為重要。
注釋:
①趙屹,陳曉暉.電子文件管理的終極解決之道.檔案學通訊,2002(2)
一、債券市場上的利率風險分析
所謂利率風險是指由于利率的變化,使得相關資產的價格或回報率變得更低或負債變得更為巨大。對于債券資產而言,其本質是一種利率敏感性資產。從理論上講,債券資產價格P總可以表示為:
P=f(R,r.t),且dP/dR>0,dP/<dr<0,
其中,R代表票面利率;r代表市場利率或收益率;t代表債券的剩余期限。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債券的票面利率越低,債券價格越低;市場利率或收益率越高,債券價格越低。顯然,市場利率的變動必然引起債券價格的變動,從而會給債券持有者帶來風險。
(一)利率市場化和債券市場的發展
近20年來,隨著我國金融市場化進程的持續,利率市場化程度不斷提高,利率決定機制逐步實現由行政管制向市場決定過渡。
從債券發行市場看,1995年8月,財政部開始試行采取市場化的招標方式發行債券,目前已經過渡到大部分國債通過無預定價格區間招標方式發行的模式。尤其是2001年開始首次發行15年、20年和30年的國債,國債拍賣發行收益率的市場化進程加快,使得國債利率向基準利率方面邁進。
債券二級市場的日益完善,也對利率市場化進程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1988年債券二級市場建立,1991年開始引進回購交易,使得債券日益成為一種被廣泛接受的金融資產。到2001年底,債券及回購交易額突破5萬億,同時也被人民銀行作為主要的公開市場操作工作。而且債券加購利率已成為一種市場化程度最高的利率形式,成為人民銀行進行貨幣政策調控的重要參考指標,并對銀行存貸款利率的市場化產生較大的推動力。
(二)目前債券市場面臨的利率風險
從目前我國債券市場的現狀看,無論是發行市場還是流通市場都存在著較大的利率風險。
(1)發行市場上的利率風險
發行市場上看,一級市場債券發行頻率加快,債券招標發行利率走低。2002年上半年,發行國債與金融債券共17期,發行總量3055億元,其中在交易所發行200億元,期限10年,票面利率2.54%;銀行間債券市場國債發行6期1800億元,加權平均期限為9.06年;國開行金融債券發行6期700億元,如權平均期限為12.93年。國債及政策性銀行金融債的發行利率屢創新低,尤其是5月23日發行的30年期國債,招標利率降至2.90%,超出很多投資者的預料。
顯然,過低的債券招標利率使得債券資產的價值大大降低。由于國家近期公布宏觀經濟數據大多向好,通貨緊縮的情況明顯緩解,市場對未來降息的預期大大減弱,對于長期低息債券的發行的影響開始顯現:在2002年7月發行的第9期國債中,計劃的260億發債額度沒有用完。市場對于債券發行中利率風險的重視,已經開始對債券發行產生不利影響。
(2)流通市場上的利率風險
從流通市場上看,人民銀行的降息舉措以及市場對于準備金制度可能改革的預期導致了市場收益率不斷下滑。如下圖所示,自2002年1-5月份以來,月度債券收益率曲線不斷下移,尤其30年期國債招標出2.9%的標面利率后,這種趨勢更為明顯,只是到了6月份才憑借20年期的收益率走高才使得收益曲線沒有進一步走低。6月份成交的50只現券中有47只收益率全部落在3%以下,當月國債加權平均收益率降為2.18%,平均回購利率也由年初的2.204%下降至6月底的1.965%。
收益率曲線的日趨平坦反映了市場長債短炒、短期行為嚴重,隱含的風險是巨大的。以30年期國債為例,只要利率上調一個百分點,按到期收益率2.90%的久期計算,其市場價格要下降19.95元。
為此,人民銀行已經開始采取措施來減輕潛在的利率風險,最近一段時間連續通過公開市場正回購操作回籠資金1000億元,減少在債券市場上爭購債券的資金,從而引導回購利率緩慢走高,最終達到調高債券的收益率的目的。
附圖
二、債券市場流動性風險分析
(一)債券市場的流動性及期作用
市場的流動性指的是市場的參與者能夠迅速進行大量金融交易,并且不會導致資金資產價格發生顯著波動。金融市場微觀結構理論通常從密度、深度和彈性三個指標度量市場流動性(BIS,1999):
1.密度:交易價格偏離市場中間價格的幅度,也即與市場價格無關的交易成本,它通常可以用債券買賣價差來表示。差價越小,說明債券交易市場的競爭越激烈,因而債券市場的效率越高。
2.深度:它反映的是不會影響現行價格的市場交易量,可以用某一既定時間中做市商交易報價的交易量來表示;也可以通過債券的周轉率反映。
3.彈性:指的是交易引起的價格波動恢復均衡的速度。彈性代表著市場的潛在深度,這一點僅僅從當前交易量指標上很難看出來。目前還沒有較好的度量方法,通常是觀察債券交易后恢復正常市場狀態(買賣差價、交易量)的速度。
作為目前我國債券市場主要組成部分的國債市場,其市場流動性對于金融市場和貨幣政策的重要性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理解:
第一,由于國債風險小、同質性強、規模大,是其他金融資產(如商業票據、證券化資產(ABS)、企業債券等)定價的基準和眾多衍生金融資產(例如回購、期貨、期權等)的基礎資產,同時也是交易者對沖風險的重要工具。一個富于流動性的國債市場,在提高金融體系的效率,保持金融體系的穩定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第二,國債市場形成的利率期限結構,能夠反應市場參與者對利率變化預期和長期利率趨勢,這種信息既是其他債券收益曲線形成和利率期貨估計的依據,也為貨幣政策的實施提供信息,從而使貨幣政策的意圖得以有效地傳導。
第三,國債是央行在公開市場上最重要的操作工具;如果國債市場缺乏流動性,央行吞吐基礎貨幣,調節社會信用總量的能力會受到限制,資產價格容易過度波動;此外,國債還是各國中央銀行外匯儲備的手段。
一般說來,金融市場在提供流動性方面本身會有一些自發的制度安排,但是一個富于深度和流動性的債券市場對于整個經濟來說,仍然可以被視為一種“公共產品”,一方面,它能夠為每個市場參與者和整個經濟帶來好處,另一方面,單個市場參與者缺乏促進和維持市場流動性的積極性,理論部門如財政部和中央銀行等可以在促進市場流動性方面能夠而且應該發揮應有的作用。
(二)債券市場面臨的流動性風險
金融機構在債券市場上所要面對的流動性風險主要包括兩種形式:市場/產品流動性風險和資金流動性風險。前者是指由于市場交易不活躍而使得金融機構無法按照公允的市場價值進行債券交易而產生的損失。這種風險在金融機構需要OTC市場中進行動態對沖交易時表現得十分突出。而資金流動性風險是指金融機構的現金流不能滿足債務支出的需要,這種資金收支的不匹配包括數量上的不匹配和時間上的不匹配。上述情況往往迫使金融機構提前進行清算,從而使帳面上潛在損失轉化為實際損失,甚至導致機構破產。目前債券現貨市場的流動性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債券市場的人為分割
我國的國債市場目前被人為分割成交所和銀行間兩個各自獨立運行的市場,相對來說交易所的債券市場因素與資本市場在交易報價和資金清算上融為一體,市場交投遠較銀行間市場活躍。但由于交易所實際上集交易、清算、過戶和托管于一身,缺乏相應的制衡機制。而且中央國債公司不能真正統攬債券的統一登記和過戶,滬深交易所的債券資產還游離于中央國債公司之外,無法對債券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統一監控,還有可能出現債券賣空的情況,從而市場帶來較大的風險。
不過,國債現貨市場分割,一個最直接的不足之處就是形成的國債收益缺乏指導性,這使得人民銀行透過公開市場操作傳導貨幣政策意圖的效果則被大大削弱。
2.金融機構在債券市場上的運作還有局限性
首先,銀行體系流動性異常充足。大量閑置資金投向債券市場,造成債券市場需求增加。雖然2002年初實施準入備案制以后,市場擴容速度大大加快,但存款類金融機構比重仍占據大多數。顯然,投資者類型趨同。就容易造成在多頭市場時二級市場供給不足,在空頭市場時二級市場需求不足,形成單邊市場。
其次,一些商業銀行脫離交易所市場后,還習慣于交易所的交易模式,對銀行間市場的詢價方式一時難以適應。一些中小金融機構(主要是農村信用聯社)依然通過多種渠道參與證券交易所的債券交易,這也間接削弱了銀行間市場的活躍程度,同時也給自身帶來了較大的營運風險。同時,在交易所市場上,部分金融機構將國債市場當成服務于其資本市場的工具,過度投機炒作,造成了國債市場的價格波動異常,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國債市場的健康發展。
3.現貨交易得到的收益率無法合理預測未來
實際上債券市場的債券回購業務為市場成員提供了高度的融資便利,使他們可以不受自身資金實力的約束,在理論上可以無限擴大自己的債券投資能力,增加了市場對債券的需求。當前市場有不少市場成員,特別是中小金融機構通過債券回購融資進行滾動放大債券投資的套利操作,有的甚至將債券資產放大若干倍。因此,很多長期債券收益率在很大程度上受短期回購利率的影響較大。
所以,流動性風險可以看作是一種綜合性風險,是其他風險在金融機構整體運營方面的綜合體現。例如,債券市場上利率風險的凝聚會直接影響金融機構持有債券資產收益,從而降低了金融機構進行債券交易的意愿,使得債券資產的吸引力大大下降,債券市場會出現交投清淡等缺乏流動性的表現。這種市場/產品類型的流動性風險會使得金融機構在將債券變現時產生價值上的損失,如果損失足夠大的話,會進一步導致有關金融機構面臨資金流動性風險,事態嚴重時還可能引發“金融恐慌”而導致整個金融系統的非流動性。
三、利率期貨交易在規避債券市場風險中的作用
(一)利率期貨的功能
利率期貨是指以債券類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它可以規避市場利率波動所引起的資產價格變動的風險。利率波動使得金融市場上的借貸雙方均面臨利率風險,特別是越來越多持有債券的投資者,急需規避風險、套期保值的工具,在此情形下,利率期貨應運而生。最早開辦利率期貨業務的是美國。20世紀70年代末,由于受兩次石油危機的沖擊,美國和西方各主要資本主義國家的利率波動非常劇烈,使借貨雙方面臨著巨大的風險。為了降低或規避利率波的風險,1975年9月,美國芝加哥商業交易所首先開辦了利率期貨品種——美國國民抵押協會抵押證期貨,隨后又分別推出了短期國庫券、中長期國庫券、商業銀行定期存款證、歐洲美元存款等金融工具的利率期貨。進入80年代,英國、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亞、法國、德國、香港等國家和地區分別推出了各自的利率期貨。
利率期貨一般可分為短期利率期貨和長期利率期貨,前者大多以銀行同業拆借市場3個月期利率為標的物,后者大多以5年期以上長期債券為標的物。利率期貨交易的基本功能有以下三個方面:
1.價格發現。利率期貨交易是以集中撮合競價方式,產生未來不同到期月份的利率期貨合約價格。同時,和絕大多數金融期貨交易一樣,利率期貨價格一般領先于利率現貸市場價格的變動,并有助于提高債券現貸市場價格的信息含量,并通過套利交易,促進價格合理波動。
2.規避風險。投資者可以利用率期貨來達到如下保值目的:(1)固定未來的貸款利率:利率期貨合約可以用來固定從經營中所獲得的現金流量的投資利率或預期債券利息收入的再投資率。(2)固定未來的借款利率:債券期貨合約可以用來鎖定某一浮動借款合同的變動利息支付部分。
3.優化資產配置,利率期貨交易具有優化資金配置的功能,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降低交易成本,利率期貨的多空雙向交易制可以使投資者無論在債券價格漲跌時都可以獲得,以避免資金在債券價格下跌時出現閑置。(2)利率期貨可以方便投資者進行組合投資,從而提高交易地投資收益率。(3)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方便進行現金流管理。由于期貨交易的杠杠效應能極大地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使得投資者建立同樣金額頭寸的速度要比現貨市場快的多。
(二)利率期貨在于防范債券中場中利率風險的作用
首先,利率期貨有助于投資者在認購債券時,規避相關的利率風險。在利率市場化的條件下,發行債券事先規定利率,會由于市場利率的走高而出現價格走低的情況。而通過賣空利率期貨,就可以有效避險。
這一方法,在國際上也被廣泛采用。如1979年10月,所羅門兄弟公司在包銷100億元的IBM的企業債券時,美國聯儲宣布準備放開利率,市場利率大漲,但所羅門公司由于事先在芝加哥期貨交易所(CBOT)中賣出了債券期貨,從而成功地防范此次利率風險。1982年12月31日,在CBOT的長期債券期貨交易停市時,美國財政部甚至為此推遲了20年新國債的發行,他們認為在沒有保值交易存在的情況下,勢必會影響長債的發行(楊邁軍等,2001)
其次,債券現貸和期貨市場上的套利交易有助于促進形成統一的金融市場基準利率,從而形成一個從短期到長期完整的國債收益率體系。有了利率期貨交易,使得“債券復制”操作成為可能。在金融工程中,一筆現券交易和一筆反向的期貨交易,會復制出一個收益率不同的“虛擬債券”,從而能夠有效地發現市場真實的無風險利率,為整個金融產品體系的定價提供準確的基準(約翰·馬歇爾等,1998)。
(三)利率期貨交易對債券市場流動性風險的防范
債券現貨市場與期市場之間流動性的相互關系,無論對市場參與者還是監管當局都有重要意義。顯然,這兩個市場的流動之間存在正向相關關系,因為現貸市場交易量的增加能夠帶動期貨市場為了保值的交易量的增加。盡管從理論上講,現貨(尤其是基準國債現貨)的發行與期貨合約反映了相同的內在風險,現貨市場與期貨市場之間可能存在一定的潛代關系。只不過這種替代關系在市場巨大的套期保值力量面前,其影響十分微弱。
首先,期貨交易的“賣空機制”對于現券市場的流動性有很大的促進作用。債券市場的參與者尤其是做市商能夠從事“賣空交易”,有利于提高債券市場的流動性。如果交易商在期貨持有空倉,那么在結算之前必須能夠得到所需的債券。因此,如果交易商不能進行“賣空操作”,他們或者需要持有大量的國債存貨以應付買單,從而增加做市的成本;或者拖延交易直到得到債券,從而減少交易的“及時性”和交易量,造成市場流動性下降。由于這些原因,發達國家的國債市場中關于國債交易的“賣空機制”,均有一定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第一,交易商可以通過國債回購或借貸市場,減少不必要的國債存貨;第二,如果交易商未能按期交割,可以在繳納一定的罰金之后,適當延期;第三,如果市場對某一品種國債有特殊需求,政府可以續發這種國債。通常,這些措施可以增加市場對空制的信心。
其次,利率期貨交易采用的標準化交易方式和保證金制度,有助于提高市場流動性。由于期貨交易通過交易所充當清算中介,加上向買賣雙方收取保證金,從而有效地減少了交易中的信用風險,使得交易的實現更為簡化和高效。而同樣有債券套期保值功能的債券遠期交易,由于合約的非標準化,加上交易雙方在到期日之前不需要實際交割,交易中存在較大地信用風險,遠期交易始終不如期貨交易流動性好。
最后,期貨交易擁有廣泛的參與者。一般說來,債券交易者的期限偏好、風險偏好、對未來的預期以及對信處的敏感程度均能影響市場的流動性。因而,市場參與者之間的差別能夠影響市場流動性。因為不同的市場參與者有著不同的風險偏好和投資策略,對同樣的信息可能作出不同的反應,交易商可以選擇更多的債券資產持有結構和交易方式,更容易找到交易對手,可以有效地對沖短期交易風險,減少為預防不可預見的風險而過多持有國債存貨。例如Gravelle研究認為,加拿大國債市場上非居民的加入,提高了市場的流動性(Gravelle,1999)。
[關鍵詞]金融全球化國內風險國外風險
一、金融全球化的概念
金融全球化是全球金融活動和風險發生機制聯系日益緊密的一個過程。這個概念強調了以下三個要點:第一,金融全球化不僅是翻越國家藩籬的金融活動,而且也是一個風險發生機制相互聯系且趨同的過程。第二,金融全球化在相當程度上更是由無數的微觀經濟組織基于謀取利益的自發活動,通過國際金融市場的逐步一體化所導致的。第三,金融全球化是一個不斷深化有著明顯階段性的自然歷史過程。
二、金融全球化下我國面臨的國外風險
我國加入WTO后金融開放將標志著從一個相對封閉的金融體系融入金融全球化中,金融全球化風險將可能導致我國金融風險逐漸增大,主要變現為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外債方面,我國目前外債負擔率基本上穩定在15%左右,從表面來看,外債還沒有構成我國的對外金融風險,但目前外債余額中國有商業銀行借款比重較高。由于國際商業銀行借款通常利率高,期限短且償還風險相對較大。且國內金融機構作為國際商業銀行借款的中介和橋梁,可能會使國內企業的外債風險轉變為國內金融機構的債務風險從而誘發金融風險。第二,國際收支的資本項目方面,我國資本外逃的現象較為嚴重,資本項目除了1992年和1998年為逆差外,其他年份均為順差。這意味著國內儲蓄過剩,并且還高成本地引進外資。這不僅表明了外資代替內資或排擠內資的問題,也顯示出資本外逃的問題。第三,經濟發展對外依存度的提高,加大了國際金融風險可能性。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很大程度上融入了全球經濟一體化的環境中,經濟發展的對外依存度大幅度提高,主要表現在外貿依存度和外資依存度這兩方面。所以,隨著我國經濟和金融對外開放度的增加,國際金融風險日益加劇。第四,貨幣政策的有效性降低的風險。近幾年,我國貨幣政策的運用日趨成熟,亞洲金融危機后,中央銀行采取了取消國有商業銀行貸款限額控制、降低商業銀行存款準備金率、連續多次降低利率等手段,有效刺激了消費和投資,促進了經濟的增長。隨著我國金融市場的逐步開放,我國宏觀經濟決策的獨立性和對宏觀經濟的控制能力存在著減弱的風險。
三、金融全球化下我國面臨的國內風險
1.我國銀行業面臨的風險。第一,負債結構單一,資金缺口大,隱藏著巨大的流動性風險。國有商業銀行的負債以單位和居民存款為主,其中居民儲蓄存款又占存款的主要部分。國有銀行由于有國家信譽為保障,且近幾年我國經濟的持續穩定發展,人們沒有存款風險方面的憂慮,導致存款余額一直呈上升趨勢,但還是經常出現較大的資金缺口,主要原因是資金運用缺乏計劃性。由于貸款質量差且流動性不足,再超額發放貸款必然導致新的資金缺口。由于負債結構單一且大多是被動負債,因此彌補資余缺口的辦法不足,存在著較大的流動性風險。第二,資本金率較低。銀行資本金率為6.8%,與《巴塞爾協議》的要求相差較大,且風險權重資產也非常之高。高風險、低資本導致國有商業銀行抵抗風險的能力十分低下。第三,信貸資產質量差。近年來,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金額增加,資產質量惡化,盈利水平降低,經營狀況不佳。不良貸款持續增長,銀行盈利高估使銀行進入了一種無根基的發展模式之中,并且形成了一種不應有的銀行熱和銀行表面繁榮,掩飾了銀行業存在的一系列不足,從而使銀行不能及時改變不良的發展狀態。國有商業銀行資本金不足和經營利潤虛盈實虧,導致國有商業銀行抵抗風險的能力大大降低。第四,內部控制機制薄弱。國有商業銀行內部權力缺乏制衡,業務操作缺乏科學規程,監督缺乏嚴禁的制度,造成了各種金融犯罪活動。銀行業作為直接經營貨幣商品和金融衍生工具創新的行業,應在內部控制上更加嚴格,但由于管理環節薄弱,以及與金融創新同步的金融監管落后,使金融內部犯罪率呈上升勢態。2.我國證券業面臨的風險。第一,股指波動大,股價波動頻繁。我國股票市場受政策影響較大,政策取向的變動在市場上得到反映并通過炒作成倍放大。由于政策的不確定和獲取政策信息的不公平,市場炒作中追漲殺跌的慣性很大。第二,股票市場過度投機。這主要表現為股市高換手率。換手率用于說明股市種股票交易的頻繁程度,一般認為成熟的無過度投機的股票市場的年換手率應在30%左右,如果大大超過這一比率,則意味著股市中投機氣氛較濃,存在過度投機。第三,股票市場風險以系統性風險為主。由于政府的過度干預,市場信息等因素的影響,我國股市風險表現為以政策因素為主的系統性風險,而不是主要受上市公司的經營管理與財務指標等非系統性因素的影響,因此股價波動并不能真實反映公司價值。
3.我國保險業存在的風險。第一,保險公司的資產實力相對薄弱。20多年來,雖然我國保險行業保持了年均30%的增長速度,但還不及世界前20名保險公司中任何一家資產規模,隨著中國的入世,金融市場的開放,我國保險公司規模小的弱點也會日益顯現。第二,資金運用效率低。目前,我國保險資金運用限于銀行存款、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保監會指定的中央企業債券、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這樣的限制使我國保險資金的利用率不到50%,降低了資金的保值增值的能力。第三,缺乏有效監管,保險法律法規體系尚不完善。由于我國保險業發展比較迅速,而保險監管組織和制度的建設相對落后,導致監管乏力。保險監管專業人員不夠;監管經驗尚待進一步積累;監管制度欠完善,尤其是信息披露制度尚不完善;在監管內容上注意市場行為過多,對償付能力監管上缺乏完整的考評體系。
參考文獻:
[1]袁竹:“我國商業銀行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分析”,《長春大學學報》,2006年第4期
哈維。羅森的債務理財理論對深刻理解我國反周期的擴張性的積極財政政策用“增債”而非“增稅”或“減稅”是有十分重要理論意義的。國債作為取得財政收入形式,相對于稅收而言,借助國債這個財政收入對政府增加財政支出的能力所形成的約束就可能是“軟”的。這是因為國債具有不同于稅收的形式特征的約束。稅收盡管也有其自身的內在約束,但稅收這個財政收入具有三個形式特征: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稅收所具有的強制性和無償性,決定了微觀經濟主體對“可容忍的”稅收水平的看法是趨于相對穩定。(阿特金森、斯蒂格里茨,1992)在正常情況下,政府增稅(提高稅率或增設稅種)的企圖往往會遭到一定的反抗。無論這種反應是來自政治上的,還是經濟上的,也不論它是以顯性的形式表現出來,還是以隱性的形式表現出來,它總是對政府“人為增加財政收入企圖的一個制約因素。而稅收所具有的”固定性“特征,又決定了課稅的對象及其比例或數額等,必須以法律的形式預先確定下來。除非變動稅法,否則政府只能依法治稅,按法定的標準課稅而不能有任意性和隨意性的更改等等。
國債,作為國家的公共信用,它是一種信譽度極高的“金邊債券”,是以政府公信力為擔保,并按市場規律發行和流通的有價證券。“公共信用是力量與安全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源泉,我們應該珍惜它”(喬治、華盛頓)。國債除了具有公信用特征即收益的安全性一面,又有一般信用所具有的兩個特征即借債還本付息的增值有償性,以及國債自愿買賣,何時需要、何時發行等靈活方便的流動性和變現性。國債是安全性、有償性、流動性三性俱全。
對當時經濟增長下滑和社會總需求不足,我國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進行反周期調節,究竟應采取“增債”還是“減稅”?按照國際通常的做法,或者如西方市場經濟發達國家進行反周期調節,一般都采用“一減三增”做法,即減稅、增加財政支出、財政赤字和國債,最終地說,無非是一減稅,二增債。兩者擇其一。我國積極財政政策為什么不選擇“減稅”而采用“增債”形式,我們認為,其原因:一是我國尚不存在全面減稅的基礎和條件,不是不想減,而是減不動,減不得!因為連年的財政赤字居高不下,加上財政的債務依存度很高,如果全面減稅,財政收入占GDP的比例將更要下降。實施積極財政政策的基礎將更加脆弱。這將會進一步削弱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業已弱化的財政保障能力和宏觀調控能力。
二是我國的稅收結構是以工商企業的間接稅即增值稅、營業稅和消費稅為主,而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等直接稅所占比例較小,國家的稅負主要由企業負擔。2000年我國企業所得稅(包括涉外企業所得稅的個人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等直接稅占全部稅收收人的19%,而間接稅收人占全部稅收收入的70%。這按國際經驗,削減直接稅的擴張效應的自動調節器作用要優于間接稅。這樣,如果削減間接稅,一則減稅效應較弱,放棄大量收入而獲取較弱的刺激投資和消費效益是得不償失的;二則削減間接稅又具有拉動物價進一步下降的效應,在我國已存在通貨緊縮的趨勢下,它將導致物價下跌,就更不利于企業發展和拉動經濟增長。
三是我國的稅制也是一種對投資征高稅的稅制。對投資征稅包括有三方面的內容:一為生產型的增值稅;二為投資方向調節稅,稅率為投資額的5—30%(1990年已改為減半征收,2000年該稅取消);三為強制性地低估勞動成本,例如北京參照傳統國有企業規定非國有企業的名義貨幣工資為800元,高于此數的都算做利潤。這一工資水平不包括住房、福利、公費醫療、退休保障等收入,而目前非國有企業的實際貨幣工資一般平均為2000元左右,按800元計算勞動成本,就會有60%左右的工資被當作利潤征稅(光,2000)。因此,減稅將大大減少政府的大量稅收收人,而且再說在當時已有45%左右的虧損企業面的條件下,和即使迄今企業經濟效益有所好轉利潤有所增加的情況也仍有1/3以上的企業虧面的條件下,減稅,實際上企業是無錢繳稅,“減稅”只是減少欠稅,對刺激生產尤其是刺激和擴大需求,幾乎很難產生積極效應而大打折扣!希望“減稅”來減輕企業負擔,刺激消費和投資,只能是一種愿望。同時,又由于在當時原有的經濟結構框架內,傳統的市場需求已基本飽和,市場需求開拓的空間很小,對經濟發展很難達到預期效果。這些“減稅”的條件、均不具備。四是普遍減稅,勢必修改稅法,工程浩大,決非短期所能見效。這就涉及稅收的固定性、無償性和強制性等三性形式特征的法律的變更和修改程序、手續等問題。五是盡管我國的宏觀稅率不高,1998年約在12.4%,但帶有稅收性質的“費”收入,名目繁多,使企業的實際稅費負擔不堪重負,即有“清費”的要求。從一定意義上說,清費乃是最大程度上的減稅之舉!當前減稅首先必須“清費”,清理不合理的巧立名目的稅收性質的“費”。目前企業負擔偏重,主要不是稅收負擔重,而是非稅的“費”負擔重。(有人計算各種非稅負擔的“費”甚至超過了稅收)因此,把這部分“費”清理好了,實際上就是“減稅”,這就有利于體現稅收的公平和效率原則,也有利于改善企業的經營條件和環境,可以說這是一種一定意義上的“永久性減稅”。
可見,“減稅”一著,更不用說如日本前些年為應對經濟衰退,擴大內需的“永久性減稅”說,只能實屬一種愿望。對我國而言,“減稅”的風險甚大,需有待時日的一個中長期考慮的目標之一。對比之下,我們應如何評價美國的減稅計劃?美國布什總統上臺后不久宣布實行一個為期10年減稅總額達13500億美元計劃(國會批準額)。創造了美國近20年來減稅案紀錄。這是企圖通過減稅刺激疲軟的經濟重新振作起來,制止經濟增長下滑。應該看到,減稅和降息相比,減稅政策確實具有更穩定、更長期、市場預期更好的優點。當然,布什政府的減稅計劃是有其強大鞏固的巨額財政盈余為支撐的。加上今年已七(現已9次)次降息的貨幣政策的配合,其政策效應將十分有利于增強公眾的信心預期和促進經濟回升。限于篇幅,這將是另當別論的。現在,國內不少學者也有類似的政策主張。“減稅會導致生產激勵的提高,從而增加社會財富。特別地,在現有稅率高于最佳稅率時,減稅在導致產出增長的同時,還會帶來財政收入的增長。在政治上,由單純減少財政收入以獲取經濟增長的方案難以被采納,從長遠看,也會損害社會經濟,所以我們著重考慮使社會經濟與財政共同受益的減稅方案(光,2000)我們認為,這個減稅方案是值得重視的。但現在我國不具備減稅的條件。
正是這樣,于是,可能的一種風險較低的政策手段選擇就是增債。我國政府在反周期調節手段上選擇國債為主要手段的必要性,有如下的一些政策考慮:
首先,國債的信譽度高,而且國債利率高于銀行儲蓄又不征利息稅,收益性大。國債又是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結合點”。①當今世界各國政府都把國債作為宏觀調節的重要杠桿,各國中央銀行三大法寶之一的公開市場業務,在金融市場上買賣有價證券,用國債來調節貨幣的吞吐量,成為穩定利率和貨幣供求量等金融市場的重要手段。運用國債手段,特別是我國經濟面對社會經濟增長乏力,社會需求不足,即在有通貨緊縮條件下,貨幣政策已出盡“多招”而效應不靈或平平,如積極財政政策出臺時,當時銀行已5次降息,鼓勵消費的消費信貸等,而銀行的儲蓄相對過剩,存在巨額的“存貸差”等等,這時運用增發國家可起到“四兩撥千斤”的作用,而且當時首次增發1000億元國債全部由四家國家商業銀行承購,既可緩和這四行的巨額“存貸差”壓力,而又穩得10年期5.5%債息率的無風險權益;既可開拓加大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的資金來源,又給四行的巨額“存貸差”提供了資金出路,一舉數得。據有關資料:商業銀行1998年存款大于貸款的差額即存貸差正在不斷擴大,從高達1.1萬億元擴大到2000年的1.3萬多億元。將滯留在銀行里閑置的錢,通過國債方式用出去,既可以減輕銀行負擔,用收取的國債利息支付老百姓的存款利息,也改善銀行的資產負債結構,沒有擠迫銀行超發貨幣。同時,國債是直接向國有商業銀行發行的,主要來之于居民儲蓄,具有實實在在的資金來源,因而因增發國債而擴大的貨幣供給是和總需求的增加相適應的,也不會增加沒有資金來源的貨幣供給量即超發貨幣。
①盡管國債作為聯結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結合點的作用的公開市場業務,我國是1996年4月9日已開始運作。但由于種種原因。公開市場操作力度一直較弱。使這種聯結作用并未得到應有的發揮。
第二,國債的用途性明確,針對性強,這比貨幣政策手段更為具體和有效。這次增債,主要是用于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和對國企的技術改造的貼息,目的用途性強而明確,不得挪作他用。用于基礎設施投資,還有個投資乘數加速效應。國債中央使用一半,轉貸給地方政府一半。主要著力點在解決我國經濟結構高度化進程中的“瓶頸”問題。主要是對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資。
應該說,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投資大、周期長、盈利性低,均屬政府投融資范圍和方向。必須依靠政府,國債強有力杠桿的財政支撐才能啟動,而銀行的市場間接融資性信貸支撐只能是局部的,居非主角定位,一旦投資失效,國債不能還本付息,結果是出現公開的財政赤字,事關國家大局,易引起高層決策重視,這不像由信貸過度而造成的銀行不良資產等隱性債務,風險往往被忽視,“隱”而不現,貽誤并釀成大禍。
第三,從這三年多增發國債的時機看,是適時的,成功的。增債3600億(截止2000年底)的利率和擠出效應看,應該說在總體上均不明顯。國債的擠出效應,是近幾年國內學術界普遍予以關注的重要內容,并從各個層面以及數學模型等方面予以假設和測定,大量的研究文獻顯示,國內各項研究成果得出的結論大都認為:不存在提高利率和擠出私人投資,積極財政政策的用債政策是有理論支持的(劉溶滄、馬栓友,2001)。對此,與我們當時所作的分析也基本一致的:國債的利率效應,是由政府發行國債的增加引起市場利率的波動。由政府發行國債和國債規模的不斷擴大,會造成金融市場中貨幣供應量和需求量的比例發生變化。利息作為資金的“價格”,會導致利率上升,這是一個不可否認的事實。即使是西方政府的國債作為金邊債券,其安全性和收益性較為穩定,其息率比市場利率為低,國債規模的不斷擴大也會導致利率上升,這也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我國政府自1981年恢復發行國債,為保證國債的順利發行,在利率政策上始終堅持高于同期銀行存款利率1—2個百分點。還應指出,隨著我國國債規模的不斷擴大,特別是在1994年起由于停止向中央銀行透支彌補財政赤字后,國債的年發行額突破1000億元大關,當年高達1175億元,1990—1997年國債發行額年均增長在40%左右。由于我國利率遠未市場化,這種利率效應并不明顯,但盡管如此,國債的利率效應不應低估。至于國債對民間投資的排擠效應,即政府通過發行國債擴大赤字規模,導致利率上升,從而引起民間投資的相應減少,或者說,政府國債擠出了非政府部門的一部分投資。對于這種排擠效應,由于近些年銀行出現的“存貸差”,銀行儲蓄過剩,特別是由于在通貨緊縮的條件下,儲蓄大于投資,使國債的擠占效應大大削弱,但仍不應予以忽視。因為在定時期內,超過一定限度的投資總量,其中政府投資與民間投資比例會有一個此長彼消的問題(王美涵等1999)所有這些,都表明我們積極財政政策采用增債方式的必要性。
現在的問題是,1998年至2001年增發國債已達5100億元,僅到1999年底國債發行余額已達11287.59億元,增發國債的空間究竟還有多大余地。它的限度在哪里?
二、我國國債發行的規模限度上的風險
近幾年國內學生界對這個問題的研究成果較多,從各個角度探討了我國實行積極財政政策而增發國債的規模限度和合理性問題。
評價一國政府的國債規模的警戒性指標,一般主要有兩個指標,其中一是《馬約》的二個門欖指標:債務負擔率即國債余額/GDP,規定不超過60%;當年財政赤字/GDP比例,規定不超過3%;二是我國國內常用的兩個警戒性指標,即國債依存度,指當年債務收入/當年財政收人,不超過20%;國債償債率(當年債務償還額/當年財政收入),不超過20%等。
我國國債依存度嚴重超標。我國中央財政國債依存度從1994年起連續超過50%,1998年更高達71.1%。我國國債的還本付息負擔日益沉重,“九五”中后期,國債的平均還本付息規模每年約2000多億元。其中1996年、1997年、1998年分別為1311億元、1918億元和2348億元,占整個財政支出(經常性支出+建設性支出+債務還本付息支出)的比重已經高達20%以上。而且“十五”期間,隨著積極財政政策增債以來所增發的國債陸續到期,國債的還本付息支出額將進一步擴大,平均每年約高達3000—4000億元,這反映了日益擴大的已發債的還本付息額對政府運用國債政策的要求和制約。
但是,應該看到,僅從積極財政政策所增發的國債規模看,則尚有相當的時間和空間潛力。其理由有四:一是積極財政政策每年增發國債規模在1000億元至1500億元之間,僅是我國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額4萬億元左右的一個零頭或尾數,即使加上銀行等額的配套資金,也沒有改變事情的基本狀況。二是我國增發國債與GDP的比例很低。
美國早在1993年的國債規模高達32470億美元,占美國GDP的51.6%,即生產的每一美元的42美分就要被用來清償債務,加上1993年國債利息支出1990億美元,占聯邦財政支出的14%。美國國債利息支出從1965年至1993年,上升了2.5倍而政府支出總共也只上升了1.3倍(羅森。1995)。即使發債占GDP最低時的1975年,也占GDP的26.8%,當時凱恩斯的“功能財政”信條都已瓦解,但國債仍是維系美國經濟的重要理財工具。據有關統計材料表明美國自1926年迄今已有75年發債的長盛不衰歷史。至于近十年日本經濟衰退中國債規模占GDP匕重已高達130%。這是應予另當別論的。應該說,美國國債品種和期限結構上有許多值得借鑒的,如美國把初始期限在一年之內的債券稱國庫券,把初始期限小于10年的債券稱公債,把初始期限在10年以上稱國債。又如1998年9月,美國財政部發行了一種新型儲蓄債券,面值從50美元至30000美元,這種新型債券是具有與通脹調整相結合的復合利率債券,其特點對債券持有人有保護購買力并能賺取有保證的真實回報率設計的,具有安全性、擁有稅收優惠(投資者獲得的收入)可免交國家和地方所得稅、購買6個月后即可變現具有流動性等等。這對當前我國城鄉居民儲蓄已高達8萬億元以上,增發國債顯然有很大空間潛力。三是評估一國政府發債規模限度,“必須考慮所有的資產和負債,聯邦政府不僅具有大量的金融負債,而且也擁有巨大的有形資產”(哈維。羅森,1995)。我國的有形資產,除了有8—9萬億元的國企的國有資產外,還有數倍于其他國有資產的國有土地資產,其總量為25萬億元左右。至于黃金和礦產權,僅黃金我國儲備就估計在2300噸至4265噸。(《中國將逐步放開黃金市場》《參考消息》,2001年10月7日)四還有通脹影響。政府的未清償債務會受到未來通脹影響而減少政府債務的實值。(哈維。羅森,1995)一旦我國走出通縮的陰影,如有3%的通脹,對有1萬多億的國債余額就是300余億元。這是同任何傳統性稅收一樣的政府收入。
然而,考察一國政府國債發行的規模限度的風險,首先最根本的是要視運用國債的回收和效益。即“結果取決于項目的生產率,投資的邊際收益大于邊際成本”,“項目會給后代帶來利益,通過舉債將負擔轉嫁給下一代就是合適的。這種成本由后代來負擔是恰當的,因為他們享受了這種基礎設施建設的利益。即受益原則。”(哈維。羅森,1995)從這個角度看,盡管從增發國債規模尚有相當的時間和空間潛力,但我們國債投資效益低下則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因而其風險是不小的。
其次,要考慮勒納的世代交疊模型中強調的債務由后代負擔的程度。盡管增發國債的債務負擔可以在各代之間進行轉移,但會給后代造成一種實際負擔。“代際公平”只有在假設由于技術進步,后代將比我們更為富有,才有真正代際公平價值。國債投資的科技貢獻力將是決定性的,對此,其中蘊含的風險也不小。
再次,要考慮新古典模型的“擠出”假說,“擠出”即當公共部門在可供投資的資源池中汲水時,私人投資會被擠出。它是由利率的變動而引起的。民間投資在中國堪稱是挹注經濟的活水。只有政府國債投資的帶動,如無民間投資的“跟進”是無法可持續地擴大內需,拉動經濟增長的。現在的問題是政府投資“孤軍奮戰”跡象仍然比較明顯,對民間投資的拉動作用不明顯,全社會投資對政府國債投資的依賴性有增無減。其間也是風險不小。更值得關注的風險,是我國政府還存在著巨額的隱性債務。
關鍵詞:債務理財;世代交疊模型;新古典“擠出”假設
參考文獻:
任何事情都是有利有弊的,融資融券交易在放大資金的同時也在放大風險。這種業務將助長投機行為,加劇價格波動,并增加整個資本市場風險。而通過借貸關系聯系在一起的銀行、證券公司也逃脫不了被投資者連帶損失的命運。
(一)信用交易對新股發行的介入的不對稱性
因為根據一般規定,新股在發行上市半年是不允許融券的,即便最短也有三個月的融券賣空禁止期。而同時,對新股發行承銷、購券的信用融資在上市以前就存在。這種不對稱的信用交易在保證新股發行成功中,發揮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一種不對稱的信用交易支持下,市場定價將有利于發行者,而因為有了這種不對稱信用交易的運用,發行者和承銷商也會在利益驅動下,更為積極地采用市場定價的方式發行新股。從而提高發行價格,降低二級市場的獲利空間。
(二)保證金交易的風險
抵押品一般是投資者本身賬戶的證券資產,或其他金融資產的形式。通常抵押資產的價值下降時,投資者的其他證券資產價值也是同時下降的。所以“補充維持保證金要求”發生時,投資者的補償能力可能受到制約而出現債務危機。
而且,股票市場的波動帶來資產價值的變化和投資者財富的大起大落,杠桿效應自動放大這種巨大波動的幅度。當投資者選擇保證金交易方式時,其證券組合變成高風險資產。當股市走低時,杠桿作用對一個高風險的證券組合產生“補充維持保證金要求”的概率比對一個低風險的證券組合的負面的放大效應要大得多,帶來難以估量的損失。
當“補充維持保證金要求”的情況發生時,由于維持保證金低于最低要求,投資者被要求存放更多的現金或者證券資產進入“保證金賬戶”。經紀公司在股票下跌時強行賣掉投資者的股票,投資者就失去了在市場回升時重新盈利補償損失的機會,經紀公司的強行平倉會造成投資者的巨大損失。更有甚者,經紀公司可能并不等待投資者運作補償資金,甚至不必發出“補充維持保證金要求”,也不給任何通報,就賣出投資者部分或全部的證券資產,以償還貸款。也就是說,在市場不景氣時,保證金交易的投資者不僅損失資本,甚至失去對自己資產的控制。
二、融資融券業務的風險控制
基于融資融券本質上是“證券信用交易”,包括券商對投資者的融資、融券和金融機構對券商的融資、融券四種。所以風險控制也應從信用控制的角度出發,重點考察業務關聯各方在信用方面可能產生的風險。
(一)交易制度的風險控制
1在制度設計上的風險控制。重新啟動信用交易時,在制度設計上要格外注重風險控制機制的設計。首先,應該創造良好的信用交易的大環境,特別要重視培養信用環境;其次,在信用交易的制度設計上更注重風險防范和控制,切忌僅僅單一地強調資金入市的思路。
2信用交易模式選擇的風險控制。國際比較研究表明,證券信用交易具有雙重性,因不同國家及地區證券市場完善程度的差異,對證券市場發展具有不同的影響,中國不宜采用證券金融公司主導的集中信用模式作為過渡型制度模式,而是應吸收市場化模式和專業化模式的優點,在把市場化信用交易模式作為總體目標的前提下,將證券公司融資融券許可證制度作為過渡模式,嚴格規定股票信用交易主體的市場準入條件,只有符合規定條件的創新類證券公司才有資格申請從事融資融券業務,同時要建立信用交易資信評估制度,使證券公司增強風險意識,建立健全風險控制機制,謹慎選擇客戶,防范違約風險和操作風險,有效承擔信用交易中介功能。
(二)交易主體的風險控制
1投資者風險控制。為了保護券商與投資者的合法權益,開展融資融券業務之前,券商應當與投資者簽訂融資融券合同。合同中需明確規定券商及投資者的權力與義務。合同中應明確規定融資融券業務流程、交易的風險與收益以及交易的杠桿效應。當投資者提交的擔保物價值與其融資融券債務之間的比例低于證券交易所規定比例時,投資者必須按照證券交易所規定以及合同的約定,補上規定比例部分的擔保物。采用二級賬戶體系利于明確融資融券業務中的法律關系,也利于轉融通中對抵押資產的運用,但要杜絕挪用客戶資產問題。為了防止普通投資者特別是剛剛入市者過度被套,造成社會動蕩,相關部門可出臺一些硬性措施制止一部分人從事融資融券業務。
2券商風險控制。融資融券交易有較強的杠桿效應,能在短時期內大規模增加交易額度,券商可以獲取更多的交易費用,但是由于投資者水平難以辨別,使得券商風險加大。所以投資者進行融資融券時,券商要對投資者的資金實力、資產來源、信用狀況及過去的交易記錄進行嚴格審查,確保建立第一道有效的防火墻。
3金融機構風險控制。金融機構在審查借款券商的抵押證券時,應著重審查用于抵押的證券是否具有進行融資融券交易的資格以及借款人資信狀況。應對其價值進行評估,并將評估過程標準化。作為貸前審批的重要依據。在對證券評估時可對該證券的流通股本、股東人數、交易規模、波動性、凈資產、凈收益、公司的發展前景等指標作出明確的規定。金融機構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開展此類業務的實施細則,并在取得監管部門批準后實施。券商通過質押證券獲取商業銀行貸款必須簽訂貸款合同,貸款合同應明確券商與商業銀行的權利、義務、風險、收益及風險防范措施等事項。同時,實施細則不僅要規定質押貸款業務的流程,還應建立銀監會、證監會許可的硬性規定。
(三)交易標的物的風險控制
1抵押證券的信用管理。不同證券的質量和價格波動性差異很大,將直接影響到信用交易的風險水平,因此并不是所有的證券都適合作融資融券交易,而應對其資格進行認定,并將認定標準成文化,作為貸前審批的重要依據。比如在巴塞爾新資本協議中就明確提出對重要指數股票和未納人指數的股票應采用不同的質押折算系數。應著重審查用于抵押的證券是否具有進行融資融券交易的資格以及借款人資信狀況。
2信用額度管理。(1)市場整體信用額度的管理。包括對融資保證金比率和融券保證金比率的動態管理兩個方面。證券公司在融入資金購買證券時,必須繳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并把購得證券交給商業銀行做抵押,當證券價格下跌導致保證金比率低于保證金比利時時,商業銀行將停止向該證券公司繼續融資。(2)單只證券信用額度管理。為防止股票被過度融資融券而導致風險增加,應限制單只股票的信用交易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規定當一只股票的融資融券額達到上市公司總股本的一定比例時,交易所應停止融資買進或融券賣出,當比率下降時再恢復交易;當融券額已超過融資額時,也應停止融券交易,直到恢復平衡后再重新開始交易。(3)投資者信用額度管理。規定最低保證金,設定投資者進入證券信用交易的門檻,只允許具有一定風險承受能力及資信能力的投資者開設信用賬戶從事證券信用交易,并根據投資者的資信狀況設立不同等級的交易限額。建議以一個季度為期限選擇股票信用交易合約。還要以融資買進的全部股票作為擔保品進行抵押;同樣,在融券時,應按規定的比率向證券公司繳納一定的保證金,要以融券賣出的全部價款作為擔保品進行抵押,以預防可能的未來風險。此外,應建立信用交易的資信評估制度,資信評估機構將把信用賬戶分為不同風險等級,并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信用交易主體的資信等級。這是準確評價交易主體的資信狀況,授予證券公司信用交易業務的資格和對投資者進行融資融券的重要依據,以此實現證券信用交易風險的動態控制。
3標的證券資格認定。允許融資融券的股票應該是質地比較好的中大型股票,盤子很小的股票被剔除,虧損的ST股票被剔除,漲幅太大或者換手率太高、已經有風險的股票也被剔除。對股東人數的規定實際上是剔除有莊股嫌疑的股票,因為莊股一般股東人數很少,也應被排除在外。
(四)證券信用交易的監管
考慮到證券信用交易制度的建立及其效用的有效發揮是以市場預期機制的形成為前提的,沒有一個合理和有效的預期機制,做空機制可能對市場的正常運行起破壞作用或紊亂作用要形成有效的預期機制,必須從整體上推進中國證券市場制度的創新,制定與新《證券法》相配套的證券信用交易實時控制規則和業務操作規范文件,使制度約束成為市場運行的常量而非變量。此外,由于市場波動與保證金比例呈同方向變化,保證金比率在證券信用交易中具有杠桿效應,對保證金比例的調控應成為中國證券信用交易監管的有效手段。
[關鍵詞]項目投資風險模糊AHP灰關聯分析
一、引言
在項目投資的全壽命周期中,會出現各種不確定性,而每種不確定性的產生都會對項目產生一定的影響,為了確保項目的最終目標的實現,事先對項目投資中的風險因素進行客觀、合理的評價是十分重要的。在項目執行過程中,識別和評估風險是有效地規避風險的一種管理手段,通過風險識別和評估,項目實施人員可及時了解到風險的種類及重要程度,進而采取相應的措施。我國現在的項目評價體系中,存在著重效率、輕風險的傾向,而效率與風險是一個項目必不可少的兩個方面,一個完整合理的評價體系應該包括項目的效益評價和風險評價兩部分。
目前大多數方法[1]都是設定幾項評價指標進行打分,然后乘以其權重得到加權總分,來評價指標。這種方法受主觀因素影響較大,不具有廣泛的綜合性。其次,就是局限于對風險的定性研究,將其量化進行評價存在很大困難,很難達到理想效果。盡管使用了很多方法,但都不能對各種風險可能進行客觀有效的評價。以往的風險因素分析大都是在風險變量分布規律已知的情況下進行,而實際上要得到變量的分布規律是十分困難的,因此存在一定的不可行性。
本文通過研究以往的評價方法,提出一種新的、更具客觀性與準確性的方法——整合模糊層次分析與灰關聯分析法,對項目投資風險因素進行辨識與分析。傳統層次分析法應用專家經驗知識設置指標體系,用一致性檢驗判斷專家意見的一致性,但是定性的指標描述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模糊性和不確定性,需要對模糊性的信息進行處理,因而采用模糊AHP方法解決了這個問題。模糊綜合評價最早是由我國學者汪培莊[1]教授提出,現在作為一種模糊數學的具體應用方法,已經被廣泛應用于礦業投資、房地產投資等領域,并得到了很好的拓展。而灰關聯分析法對指標采用等權方式確定關聯度,無法顯示其相對重要性,因此就需要與模糊AHP法整合,以解決該問題。本方法有效地將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結合在一起,為解決特定條件下項目投資的多目標風險評估提供了科學、可行的方法。
二、項目投資風險分析模型
1.建立評價指標體系
指標體系的建立需要利用模糊語義變量[3]來描述主觀評價值,模糊語義變量可以解決搜集的信息的不確定性,語義變量的隸屬函數由三角模糊數表述,而定性指標的語義模糊數用一個區間值表述。以三角模糊數建立模糊成對比較矩陣,該矩陣為一模糊正倒值矩陣,要經過一致性檢驗以確定其有效性。
其中:
:專家評定的兩指標重要性對比三角模糊數;
:語義尺度區間值的最小值;
:語義尺度區間值的平均值;
:語義尺度區間值的最大值;
對模糊矩陣的指標值進行解模糊化,目的是找到各級指標的最佳明確值,以便和灰關聯分析法整合,更加準確地分析指標值之間的關系。在此選取一個水平截集,在此截集下對應的區間可以表示為:。對應該水平截集取相應的評估滿意度,利用公式,構造非模糊矩陣。
2.對初始數據進行無量綱化處理
數據的無量綱化處理就是對指標數據的標準化、規范化處理,是通過數學的變換方法消除原始數據單位的影響。可選擇的方法很多,如標準化法、功效系數法、極值法等等,本文選用標準法對數據進行無量綱化處理,即令
3.利用灰關聯分析法確定權重
灰關聯分析法是鄧聚龍于1989年提出的,是指事物之間不確定性關聯,或系統因子與主行為因子之間的不確定性關聯。灰關聯分析是基于行為因子序列的微觀或宏觀幾何接近,以分析和確定因子間的影響程度,或因子對主行為的貢獻測度,而選取的一種分析方法,可以將定性因素轉為定量因素進行量化分析,具有廣泛適用性。而李伯年對灰關聯分析法進行了改進,提出了利用向量余弦確定指標權重,本文所要應用的正是這種改進的灰關聯方法,該方法更簡便易懂,可以為項目投資風險的分析提供更有效的分析方法。
在以上利用模糊AHP法得到的數列中,選取參考數列,即最優序列M和最劣數列N,其中如果是效益型指標M取大,N取小,若是成本型指標則M取小,N取大。
確定各方案與M、N的相對偏差矩陣,即優偏差矩陣,劣偏差矩陣,其中,
計算R的行向量ri與S對應的行向量si的余弦夾角:,將ci歸一化得到指標的權向量,其中。
4.灰關聯度的確定
要求出灰關聯度,首先要確定灰關聯系數矩陣,即優關聯系數矩陣,劣關聯系數矩陣,分別為第j個方案向量xi中第i個指標值xij與參考向量M、N中第i個指標值mi和ni的關聯系數,有公式:
,為分辨系數,一般取0.5;
為參考數列;
因子集任意數列,作為比較數列。
可以利用灰關聯系數矩陣求得方案j的優關聯度,和方案j的劣關聯度,然后對方案排序,綜合各方案的比選結果,分析出最優方案。
三、實例應用研究
目前對項目投入的資金越來越多,技術復雜,運作周期長,因此項目投資所帶來的風險因素層出不窮,并且相互間交叉影響,其中某一環節出現問題,都會對項目造成重大損失。根據投資方對項目所潛在風險的調查研究,分別從技術方案的技術風險C1、財務風險C2、管理風險C3、政府風險C4和環境風險C5這五個方面進行分析,得到以下評價指標矩陣,如表1:
取,對上述矩陣進行解模糊化和無量綱化處理,得到指標矩陣R如下:
其中最優向量,最劣向量,進而得出各方案的相對優、劣偏差矩陣:
得出權重值
。
相應的灰關聯系數矩陣為:
可以得到方案的優關聯度:0.602,0.816,0.473,0.574,0.767;劣關聯度:0.615,0.419,0.722,0.702,0.531。按優關聯度排序為:2>5>1>4>3,按劣關聯度排序:3>4>1>5>2,經過以上分析可知應選擇方案2,項目投資風險最小,收益最大。
四、結論
項目自身的特點決定了其在實施過程中必定會存在各種各樣的風險,對風險的辨識與分析就成為了投資決策過程必不可少的階段,只有在管理者做出投資決策前全面準確地分析可能的風險,了解風險因素對項目投資的影響程度,才能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因此,選擇對項目投資風險分析的正確方法就顯得尤為重要。本文從為決策者提供有效分析方法的角度出發,提出了整合的模糊層次分析與灰關聯分析法,避免了決策者主觀因素的影響,更直接有效地對風險進行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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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個人消費信貸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發展至今,業務范圍已經得到了明顯的擴大,主要包括個人住房消費貸款、個人住房裝修貸款、汽車消費貸款、個人存單質押貸款、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個人助學貸款、個人旅游貸款等業務。有的金融機構還開展了個人小額信用貸款、個人綜合授信額度貸款等業務。截止到2006年底,我國的個人消費信貸余額為24127億元,是1997年的140.3倍。但在我國個人消費信貸市場,普遍存在著消費信貸總體規模仍然偏低、消費信貸增長速度明顯下降、消費信貸中個人住房貸款占絕對比例的現象。
在我國,隨著消費信貸的逐年發展,制約該項業務發展的風險也逐步暴露和突出,需要引起足夠的重視。目前,消費信貸風險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借款人風險。由于我國居民收入尚未完全貨幣化,收入來源多樣化,透明度低,使得實際收入與名義收入差距很大。而且借款人提供的資料只能表明當期情況,社會化保障程度不高的現實又使得未來預期支出變得不可測,很難用科學的評估方法來確認未來的狀況,因而貸款期越長,發生變故的幾率越大。再加上現在社會部門間信息溝通共享渠道不暢,沒有個人信用劣跡的記錄,則無從判斷借款人的資信程度,也沒有個人破產的制度,這給許多信用意識薄弱的借款人留下了可乘之機,因而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無法徹底解決。借款人的多頭貸款、故意不還款或是惡意透支在目前個人信用體制不健全的狀況下使得銀行信息不對稱,防范風險的能力大大降低。
2.信用風險。信用風險主要是由消費者和銀行之間存在的信息不對稱造成的。由于缺乏個人信用制度,銀行在監管客戶的風險防范方面產生難度,信用風險出現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而我國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備的個人信用制度,銀行缺乏征詢和調查借款人資信的有效手段。據世界銀行的研究結果,利用征信系統即個人信用制度,大銀行客戶的違約率可減少41%,小銀行可減少78%,因此我國有必要先在制度上彌補這一空缺。
3.法律風險。國家鼓勵消費信貸開展的政策是明確的,但配套政策、法律法規、行政措施尚未到位,可適用法規不完善。目前,商業銀行主要是依據《商業銀行法》、《擔保法》、《票據法》、《貸款通則》、《經濟合同法》等對消費信貸進行管理,而這些法規調整的對象主要是商業銀行與企業的信貸關系,以生產性貸款為約束對象。商業銀行將以生產性貸款為約束對象的政策法規移植到消費信貸的發放與管理上,不可避免產生消費信貸風險防范和抵押物處置上的矛盾。
4.抵押物風險。一般情況下,銀行為確保自身的安全,在對個人發放消費貸款時往往要求提供抵押物。當借款人無力償還貸款時,銀行就應該取得對抵押物的處置權,但抵押物可能會因各種自然、人為災害或周圍經濟、交通環境的變化而造成價格下降或價值滅失。此外,目前我國現有的法律法規還不足以保障銀行順利實現對抵押物的處置權,法院往往會從社會安定、和諧的角度考慮,在債務人無力償還貸款時,法院即使做出了判決,也往往難以執行,這些因素都導致了信貸風險大大增加。
5.流動性風險。流動性風險是指銀行等金融機構發放的消費貸款尤其是個人住房貸款債權的流動性較差而產生的風險。目前在配套市場條件不健全的情況下,尚缺乏盤活這塊資產的措施。由于目前消費信貸在各銀行所占比例還較低,且經濟較為疲軟,整個社會資金需求不旺盛,因而銀行資金充裕,流動性風險尚未暴露。但隨著消費信貸的迅猛發展,其比重在銀行資產中的增大,資金“短進長出”的矛盾會日益突出。當經濟高漲,整個社會資金需求旺盛時,若這塊資產還不能盤活,銀行很有可能會出現流動性危機,給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造成不良影響。
二、我國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產生的原因
由于消費信貸的對象涉及不同的個體消費者,且在我國出現不久,各種規章及配套措施尚不健全。從內外因角度來看,導致信貸風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1.銀行自身管理薄弱。從銀行內部來看,其經營管理的制度是存在缺陷的。近年來,一些商業銀行為了擴大消費信貸規模,對基層行下達硬性的放貸指標。由于市場競爭的激烈,不少銀行擅自降低貸款標準和擔保條件,這種現象的蔓延將造成新一輪的風險積聚,不利于消費信貸業務的健康發展,帶來極大的隱患。并且,還存在著信貸人員貸前調查不深入、貸中審查不嚴、貸后管理不力的松懈行為,放松了消費信貸資金使用的有效監控,這是導致借款人多頭貸款和道德風險形成的原因之一。
2.個人信用體系不健全。一方面,我國尚未建立起個人財產申報制度,個人及家庭的收入狀況很不透明,居民收入中包含著許多非貨幣的收入和“灰色收入”,相當一部分借款人出具的收入證明的真實性無從查證,導致銀行無法確切計算和查證貸款申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另一方面,根據我國現行的政府管理體制,符合國際慣例的、完整的個人信用風險評估的信息和數據主要來自于公安、稅務、工商、法院、銀行、保險、公共事業收費等部門,但目前除銀行以外,分布于這些部門的大部分個人信息仍處于封鎖狀態,銀行無法通過正規的渠道取得相關信息,這就使得商業銀行難以對個人的信用做出客觀、真實、公正的評估,從而難以對消費信貸業務的信用風險做出準確判斷。
3.風險防范法規體系不完善。一方面,我國尚未出臺一部完整的《消費信貸法》,目前商業銀行主要是依據《商業銀行法》、《擔保法》、《貸款通則》、《經濟合同法》以及一些人民銀行出臺的辦法如《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等對消費信貸進行管理,其針對性當然不強,并且對現有法規也有不統一的理解,也未出臺什么解釋進行規范。另一方面,在國內,個人信用制度、個人破產制度、社會保障制度等與消費信貸配套的制度政策尚未建立或有待完善。由于保護銀行債權的法規不健全,特別是在個人貸款的擔保方面缺乏法律規范,風險控制難以落實。從目前情況看,我國尚未形成完整的法律體系,缺乏配套措施,使消費信貸缺乏完備的操作依據,無疑給貸款的安全性帶來影響。
4.利率尚未市場化。利率尚未完全市場化,消費信貸缺乏相應的風險補償機制。消費貸款的一個顯著特點是客戶分散且數量大、客戶風險狀況存在顯著差異。因此,對不同客戶群應采取不同的利率定價,以實現貸款風險收益的最大化。但由于目前我國利率尚未完全市場化,商業銀行無法通過差別定價的貸款策略,增加對高風險客戶貸款的風險貼水,從而不能有效地降低消費貸款的平均損失率。
5.信用評分技術落后。主要體現在:第一,由于缺乏個人信用基礎數據,普遍采用專家法評分模型以應對個人信貸業務的快速增長。第二,評分模型的種類較少。隨著消費信貸品種日益增多,其顯現的風險特征各不相同,全國各地的經濟發展也存在較大的差異,而目前除了信用卡業務的評分模型針對性較強外,對于其他消費信貸產品未根據信貸品種、擔保方式、區域經濟特點的不同開發相應的評分模型,而是一個評分模型“一統天下”。第三,對評分模型的使用還限于貸款申請、審批環節,在貸后風險管理、風險預警、風險計量方面的運用基本是空白。
三、我國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的防范對策
1.建立和完善個人信用制度和信用體系。首先,加快個人信用征信機構建設的步伐,使其以商業化運作方式收集和使用有關個人信用檔案的信息,同時兼顧公益性,逐步形成擁有全國基礎信用信息資源的大型、綜合性征信機構和眾多提供信用信息評估等信用增值服務的各具特色的區域性、專業性征信機構,形成一個既能充分利用各項資源,發揮規模效益,又能適應不同征信需求,多層次、多方位的征信機構體系。其次,應加快全國統一的個人基礎信用信息數據庫的建設。目前,我國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在構建我國個人信用制度的戰略布局中,可以實行讓一部分條件成熟的城市或地區先上的政策,先在一些信用消費發展較快的大城市推行個人信用制度,建立類似上海的個人信用聯合征信系統,然后逐步向其他中小城市推廣,最后形成覆蓋全國的個人征信網絡。第三,充分利用政府的力量,整合協調和掌握各部門的個人信用數據、運用人民銀行的網絡形成全國個人征信的數據庫,由一個專門性的全國個人信用管理局對數據進行加工、整理、定價,產生一個個人信用檔案的管理、查閱、購買信息的服務,從而實現市場化的運作。
2.建立健全消費信貸相關法律體系。一是要將消費信貸列入國家整個法律體系特別是經濟、金融法律體系中,從總體上加以規范和完善,要盡快對《擔保法》、《合同法》、《貸款通則》、《商業銀行法》等相關經濟、金融法規中的有關消費信貸條款進行相應修改、完善和補充,盡量簡化手續、降低費用、放寬條件,使之有利于促進和規范消費信貸的發展。二是要根據消費行為和消費信貸行為的需要,制定專門的法律制度和具體的實施細則,讓居民有參加消費信貸的積極性和還貸的約束性,讓銀行有開辦消費信貸業務的動力和責任感,形成“居民對銀行有信心,銀行對居民能放心”的良好格局及“有借有還,再借不難”的信用秩序。三是要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抵押貸款擔保制度、醫療制度等相關制度,從而分散和共擔個人信用風險。
3.建立有效的內控體系,實行浮動貸款利率。首先,銀行內部要建立專門機構,具體辦理消費信貸業務,同時建立消費信貸審批委員會,作為發放消費信貸的最終決策機構,做到審貸分離,形成平衡制約機制,以便明確職權和責任,防范信貸風險。其次,要進一步完善消費貸款的風險管理制度,從貸前調查、貸中審查、貸后檢查幾個環節明確職責,規范操作,強化稽核的再檢查和監督。第三,建立一套比較完善的消費信貸風險的預警機制。對借款人不能按時償還本息的情況,或者有不良信用記錄的,應當列入“問題個人黑名單”加大追討力度,并拒絕再度借貸。第四,加強量化考核、質量監測,實行競爭上崗、獎罰分明,完善多勞多得的分配機制,最大限度地發揮工作人員的創造性和積極性,提高信貸管理水平,促進消費信貸規范發展。第五,實行浮動貸款利率,加快利率市場化進程,在利率浮動比率、貸款比例和期限安排上,給商業銀行以更大的余地,以便商業銀行更好地為客戶服務,更好地防范風險。
4.采用科學的信用評分技術。首先,由于專家法評分模型的局限性,就要求商業銀行高度重視個人信貸業務基礎數據的搜集、整理與建庫工作,改進現行的業務系統,加強新受理業務數據錄入完整性、準確性的監控管理,特別是對未獲批準的申請人信息的收集。其次,商業銀行應根據數據資源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方法開發評分模型。建議對不同的產品設置不同的評分模型,由于目前各項基礎條件較薄弱,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可分產品分步推進。最后,必須將信用評分技術用于個人信用風險管理的全過程。建議國內商業銀行盡快發掘銀行內部貸款賬戶信息,開發欠款催收評分模型、風險預警評分模型等行為評分模型,進一步開發相應的自動化賬戶管理系統、催收管理系統,提高個人貸款貸后風險監測、不良貸款管理的效率。
5.轉變消費觀念,提高信用意識。我國居民長期以來有著“勤儉持家”、“量入為出”的傳統消費觀念,對于“負債消費”還比較陌生。商業銀行應通過多種營銷方式,向消費者大力宣傳消費信貸,并創新服務品種、改進服務手段、提高服務效率,在開展業務的過程中培育消費者的信用消費觀念、創造信用消費需求,實現業務發展和觀念轉變的互動,使人們增加安全感,消除后顧之憂,提高即期消費欲望,從而積極使用消費信貸。同時,政府可以通過電視、報紙、互聯網等各種媒介,形成強大、廣泛的宣傳和監督系統,提高社會群體的信用意識,以此來推動和保障信用制度的建立。建立個人信用制度對于我們來說,僅僅是再造信用的一種手段,而提高整個社會的信用程度才是我們最終的目的,我們要用信用的約束來促進社會公眾整體素質的提高,從而促進國內消費信貸業務的快速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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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央行的《2008年第四季度支付體系運行總體情況》顯示,截至2008年底,全國累計發行銀行卡180038.92萬張。其中,借記卡發卡量為165806.02萬張;信用卡發卡量為14232.9萬張。銀行卡滲透率(銀行卡滲透率是指剔除房地產、大宗批發等交易類型,銀行卡消費金額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比例)從2001年的2.1%上升到24.2%。與此同時,各類銀行卡犯罪也向高科技、集團化、專業化、規模化發展,手法不斷翻新,實施過程更為隱蔽,信用卡套現、偽卡欺詐、ATM資金詐騙、短信和電話轉賬等風險案件日益增加。2008年4月,在整治銀行卡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期間,全國公安機關關于銀行卡犯罪立案3672起,涉案金額1.76億元;破案2388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420人,挽回經濟損失6161萬余元。
2銀行卡業務風險表現
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員易憲容指出:我國銀行卡業務風險主要分為欺詐風險、信用風險及賬戶信息泄露風險三大類。表現形式按照不同的劃分標準也有所不同,根據2008年上半年銀監會對銀行卡業務風險的調查結果和當前風險產生的情況看,銀行卡業務風險主要有以下四種類型:
2.1欺詐風險。當前,欺詐已經成為導致持卡人資金損失的重要風險,不法分子主要通過“克隆”和騙取銀行卡等形式盜取客戶資金,通過網絡和電話轉賬等形式騙取客戶資金。
2.2操作風險。主要是因工作人員違規操作或操作失誤造成的銀行資金損失,還有假職務之便,內外勾結、串通作案,造成發卡行或客戶的資金損失。
2.3交易風險。主要集中在貸記卡、準貸記卡的非正常交易或違章操作,包括不法商戶提供信用卡套現交易和中介機構或個人不規范的信用卡營銷所引發的風險。
2.4信用風險。主要表現為對貸記卡、準貸記卡申請人審查不嚴,降低準入門檻,向高風險人群、收入不穩定人群發放信用卡,加大銀行資金風險。
3銀行卡業務風險成因
3.1犯罪手段花樣翻新。目前人們的安全意識已經普遍提高,但不法分子的犯罪手段也不斷推陳出新,持卡人稍有不慎就落入彀中,造成資金損失。
3.2管理層面存在缺陷。在發卡環節上,不同程度存在重數量輕質量、重業務輕管理,重發展輕風險的現象。為了發卡量,淡化資信評估,盲目發卡,隨意放寬信用額度,客觀上助長了惡意透支的行為。在收單環節上,對特約商戶管理不嚴,資格審查管理松弛,風險控制不力,不能有效監測商戶的異常交易,套現行為頻繁發生。
3.3風險防范手段不足。一是資信審查不足,缺乏對持卡人情況的全面了解。二是證件甄別無術,對假偽證件難以識別防范,使不法分子騙取銀行信用卡后作案。三是透支追討不力,由于人口流動性增大和銀行卡后期管理人員的不足,追討成為一個問題。四是網上銀行漏洞多,盡管日益完善,但金融機構網上銀行系統仍然存在安全隱患。五是卡片防偽技術低,我國信用卡采用的磁條卡技術安全性較低,數據信息易被復制和盜取。
3.4用卡環境難如人意。一是競爭激烈。銀行卡業務是商業銀行效益的有效增長點,近幾年,國內各商業銀行紛紛以發卡量作為業務競爭的主要目標,為今后的信用卡業務留下安全隱患。二是信用淡化。個人征信體系還不完善,社會化和規范化程度較低,難以從源頭控制風險。4銀行卡業務風險防控對策
4.1完善制度抓執行。各銀行根據銀監會有關銀行卡的一系列規范性文件和風險提示,查遺補闕,進一步建立健全內控機制。吸取教訓,防微杜漸,建立有效的內部監督機制,建立風險管理長效機制。
4.2加強管理抓審核。在發卡環節,積極利用聯網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統、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和中國銀聯銀行卡風險信息系統有效識別個人身份,努力提高審核水平,嚴格審核申請人資信情況,慎重選擇發卡營銷外包服務商,嚴格約束與外包商之間的外包關系。在收單環節,加強對特約商戶資質的審核,強化對特約商戶的風險控制,加強機具管理,建立健全日常監控機制,關注異常現象,防范套現風險。
4.3重視教育抓效果。銀行機構一方面要高度重視對員工的教育和思想動態管理,加強內部員工的合規和職業操守教育,重視行為排查工作;另一方面要多種渠道宣傳銀行卡知識,采取多種形式向客戶提示犯罪分子利用銀行卡作案的新手段和新動向,提高客戶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4.4加強協作抓防范。一是進一步完善個人征信體系,擴大體系收錄內容及使用范圍,建立全民信用體系,使信用體系無所不在。二是積極發揮銀行業協會、銀行卡專業委員會的職能作用,督促各會員行嚴格執行監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和同業約定,共同營造有利于銀行卡產業發展的外部環境。三是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增加網絡安全,提高卡片防偽技術。
摘要:銀行卡業務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也暴露出諸多風險,有效地防范和控制風險是當前必須要解決的問題。文章從我國銀行卡業務的發展現狀出發,歸納和分析銀行卡業務風險的種類和成因,提出有效防范銀行卡業務風險的對策建議。
關鍵詞:銀行卡業務風險控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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