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3-21 17:07:24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本科法學論文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本報訊(記者余媛媛)“不是說今年的畢業生本科論文不寫了的嘛,咋個現在還要寫哦?”這兩天,四川大學法學院的大四學生李靈(化名)有點困惑——進入11月份了,學校本科畢業論文紛紛開題,要求同學們盡快選定導師、確定論文方向……
10月中旬,四川大學校長謝和平簽署了一份名為《四川大學關于堅持“高質量、多樣化”原則進一步加強本科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的補充意見》,《意見》說,在確保質量的前提下畢業論文實行“多樣化”,學生可以寫傳統形式的畢業論文,也可是反映學生能力的設計、調研報告、競賽成果等等。意見說,具體實施由各個學院自定。
四川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李平表示,今年是本科論文多樣化的第一年,擁有調研報告、競賽成果、參加科研訓練的同學畢竟很少,大部分同學還是要完成畢業流程的“硬杠杠”——寫畢業論文。
司法考試作為我國司法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這個考試的意義不僅在于全面考察學生的法律應用能力,選拔司法職業人才。實際上,從某種程度上而言,司法考試作為連接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的橋梁,其是本科法學教育的“風向標”,對法學教學改革存在指導作用。
(一)評估法學教學效果
就一般經驗而言,教學與考試是相聯系的,考試的教學的必要補充,通過考試,教學的效果才能得到全面反映,教學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也才可能暴露,教學質量才得以提高。從這個角度而言,考試的基本功能即是全面評估教學活動的效果。司法考試之于法學教學也存在這樣一種意義,即法學教學的效果可以通過司法考試來反映。具體而言,法學教學的核心課程包括民法、刑法、行政法、訴訟法等,這些內容亦是司法考試重點考察的內容,法學教學過程中,老師對相關知識講解的詳細程度將對學生司法考試的成績產生關鍵影響,教學的效果,將全面反映到司法考試的成績中。實質上,就很多法學院校而言,其在宣傳本校法學教學效果時,學生司法考試的通過率也是其重點宣傳的內容之一。如有法學本科院校即在其招生廣告中宣稱,該校大四學生通過司法考試的比例為30%,學生畢業后三年內通過司法考試的比例高達75%,并據此宣稱該校本科法學教育質量過硬。從這個事例中即可以反映,司法考試之于法學教學的意義首先在于全面評價法學教學的效果。
(二)連接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
司法考試的作用不僅在于全面評估法學教學的成果,其還發揮著連接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之橋梁的作用。具體而言,如上所述,司法考試作為我國司法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是法律人的入門考試,一旦通過這個考試,即獲得了法律殿堂的通行證,成為法律共同體的組成人員。也就是說,法律職業作用專業技能要求比較高的行業,從業人員需要具備專業的法律知識。而評判從申請從業的人員是否具備專業的法律知識的依據即是司法考試,通過司法考試的,才認為具備專業的法律知識。從這個角度而言,從事法律行業的前提并未接受法學教育,而是通過司法考試。因而,司法考試即成為了連接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之間的橋梁——接受法學教育意味著學生具備一定的法律專業知識,通過司法考試才意味著其法律知識達到了從事法律行業所要求的水平,因而也才給予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的獲得是成為法官、檢察官、律師的必經途徑。不僅如此,實踐中,很多企業招聘法務人員或者司法行政機關招收公務員的,也要求應聘者或報考者通過司法考試。從這個角度而言,司法考試亦是連接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的橋梁,接受法學教育的,只有通過司法考試才能從事法律職業。
(三)指導法學教學的發展
司法考試是連接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其對法學教學的發展亦存在影響。實質上,法學作為一門實踐性的科學,法學教育的目的即包括了促使學生掌握運用法律解決實際問題的技能,確保進入到司法職業共同體中,成為法官、檢察官或者律師。為此,對很多法學院校而言,法學教育的開展即不得不考慮司法考試的考察內容,根據司法考試的需要而調整其培養方案。其中最為典型的是,自2008年司法部允許應屆畢業生報考司法考試之后,很多法學院校即調整了其教學內容,在教學中增加對法條的講解。甚至有很多院校在教學過程中即將成年司法考試的題目納入到其課堂教學中,通過講解司法考試題目以讓學生掌握相關知識點。這即反映了司法考慮對法學教育的指導作用。
二、司法考試對法學教育的挑戰
盡管司法考試對法學教育的開展存在諸多的積極意義,但不可否認的是,司法考試的目的在于選拔法律職業共同體成員,而法學教育并不能滿足培養職業法律人之要求,司法對法學教育之開展存在諸多的沖擊,當前法學教學在其教學目標、教學內容和教學模式上面臨司法考試的挑戰。
(一)司法考試對本科法學教學目標的挑戰
本科法學教學作為本科教學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本質上是一種基礎教育,目的在于讓學生掌握基本的法學原理,在此基礎上對法律條文知識也有相當程度的熟識。也就是說,本科法學教育與職業院校的教育相比,其在教學目標上更多地注重對學生理論功底的培養,使學生精通于法理。因而,作為一種基礎性教育,法學本科教育的教學目標更多地是培養綜合性的法律人才。所謂綜合性的法律人才,則不僅應當能夠勝任司法實務工作,更應該能夠從事法學基礎理論的研究。因而,本科法學教育側重于培養學生的法律思維,至于運用法學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更多地由學生通過實習或者參加工作后習得,而不是通過課堂教學而習得。而司法考試作為選拔職業法律人的入門考試,其考察的重點內容即是學生運用法學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也就是說,法學教學的首要目標并不是使學生掌握法律應用技能,而是培養其法律思維和法學理論功底,這即表明,本科法學教育所追求的目標在一定程度上是與司法考試之要求存在偏差的。因而,在教學目標的設定上,本科法學教育即應當處理綜合性法律人才的培養與實務性法律人才的培養之間的關系。
(二)司法考試對本科法學教學內容的挑戰
司法考試對本科法學教學內容的挑戰表現在兩個方面,其一,在課程設置上,本科法學教學包括十四門核心課程,包括中國法制史、法理學、憲法學、行政法學、刑法學、民法學、行政訴訟法學、民事訴訟法學、刑事訴訟法學等。除此之外,還包括金融法、國際貿易法等課程。而就司法考試而言,其側重考察行政法學、刑法學、民法學、行政訴訟法學、民事訴訟法學、刑事訴訟法學這幾個部門法,所占分數比例高達70%左右,但在課程安排上,這幾個部門法學受到重視的程度顯然不及于司法考試對這幾個部門法進行考察的力度。其二,在各個課程的內容安排上,當前主流的法學教材中一般都側重于法學原理、法律發展、法律條文的介紹上。以目前國內法學院校采用程度較高的由姜明安教授出版的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第三版)為例,該書即是側重于上述內容的介紹,全書幾乎沒有出現法學案件。而就司法考試而言,其一般都是以案件分析的方式考察學生掌握知識的程度。因而,經歷過專業法學教育的學生,一般都具備較為扎實的法學理論功底,對法律條文內容也有相當的了解。但這些學生運用法律知識解決具體案例的能力則不足以應對司法考試。從這個角度而言,本科法學教育內容與司法考試考察的內容之間是存在差距的。
(三)司法考試對本科法學教學模式的挑戰
司法考試作為選拔職業法律人的考試,其所考察的內容必然是具有實務性、操作性的。也就是說,司法考試以法律應用能力為考察對象,在具體的考試內容安排上,可能涉及到案件辦理過程需要注意的問題、常見的程序錯誤、法律文書的寫作等。這些問題,在本科法學課堂上當然也是可是進行講解的,但如能讓學生參與真實案件的辦理,則其對這些知識才會有更為直觀的感受,也才能理解這些知識的真正內涵。遺憾的是,當然本科法學教育以課堂教學為主,除為期較短的實習之外學生少有參與司法實踐的機會。因此,從這個角度而言,當前本科法學以課堂教學為主的教學模式是不適應司法考試之要求的。
三、法學教育對司法考試的應對
自2008年司法部允許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司法考試后,許多法學院校注意到此動向,在其教學安排中注重對學生應試能力的培養。筆者認為,這是一個好現象,但為有效應對司法考試提出的要求,法學教育還需進行全方位的改革。
(一)合理定位法學教學目標
如上所述,法學本科教育的教學目標更多地是培養綜合性的法律人才。所謂綜合性的法律人才,則不僅應當能夠勝任司法實務工作,更應該能夠從事法學基礎理論的研究。然而,在實踐中,各法學院校往往基于現實的考慮而注重學生理論功底的培養,而忽略法律實務能力的培養。筆者認為,本科法學的教學目標應當定位于即培養理論功底深厚的研究型人才,又定位于培養實務能力突出的實務型人才。為促使這一目標的實現,法學院校可以建立起分班制度。具體的作法是,在大一階段,學生統一學習法制史、法理學、憲法學等理論性較強的課堂。到了大二、大三則進行分班,分為基礎理論班和實務班,由學生在這兩個班中自主選擇。基礎理論班的學生在此階段主要學習如何進行學術研究,到大四后專注考研;實務班的學生在此階段則主要學習民法、刑法、行政法等部門法的應用知識,到大四后進行為期一年的實習。通過這種分班制度的建立,立志于從事法律實務工作的學生將有條件掌握扎實的法律應用技能,從而能夠輕松應對司法考試。
(二)合理調整法學教學內容
如上所述,就法學教學中的教學內容而言,不管是科目設置抑或內容安排,當前法學教育中都偏重于理論教學而非實務操作。據此,筆者認為,為有效應對司法考試,法學院校之教學內容應當作如下調整:其一是在科目設置上,加大實踐性科目所占比例。在法學科目設置上,應當加入文書寫作、證據收集、法庭辯論技巧等科目,從而增強學生的實務操作能力,使其能夠自如應對司法考試。其二是在內容安排上,則應當在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實踐性較強的部門法中加大案例分析的比重,甚至可以開設專門的案例分析課程,同時將刑法、民法、行政法與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結合起來進行教學,使學生熟識法律應用和案件分析的技能。
(三)創新法學教學模式
(湖南大學法學院,湖南長沙,410082)
[摘要] 法學本科教育的目標主要是培養從事法律職業的人才。而在以法治國的當今,不管從事哪一種法律職業,都是要運用法律或者依據法律來解決現實生活中存在的矛盾或問題。因此,對于將來從事法律職業的法學本科生來說,養成歸納、提煉問題的意識、發現新問題的意識和質疑意識非常重要。而要增強問題意識,必須具備較為系統的法學專業知識和多向思維、批判性思維方式。因而其問題意識養成非一日之功,需要經過系統的訓練。其中法學專業教師應在課堂教學、學生課外閱讀、實踐教學等方面做學生問題意識養成的引領者;學生應進行多學、多思、多實踐的“三多”修煉。
[
關鍵詞] 法學本科生;問題意識;思維方式;養成路徑
[中圖分類號] G642.0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4-893X(2014)06?0047?05
著名科學哲學家卡爾?波普爾認為:“科學和知識的增長永遠始于問題,終于問題——愈來愈深化的問題,愈來愈能啟發大量新問題的問題。”[1]心理學研究表明,意識到問題的存在是思維的起點,沒有問題的思維是膚淺的思維、被動的思維;沒有問題,就不會有真正的科學發現和創新成果。可見,無論是研究工作者、應用工作者,還是學習者,具有本領域的問題意識非常重要。然而,筆者在多年的法學教學實踐中發現,無論是課堂內還是課堂外,能夠發現問題、提出問題的學生不多,能提出有價值問題的學生更少,學生的問題意識普遍不強。如何改變這種現狀,應該引起我們法學教育工作者的關注和重視。
一、法學本科生增強問題意識何以重要
法學本科生養成問題意識的重要性是由法學本科教育的目標和法學本科生的就業走向共同決定的。培養目標取決于時代需要,是教育思想的集中體現,很大程度上決定著學生的就業走向。我國法學本科教育的培養目標雖然一直存在著爭議,但從目前開設法學專業的各高校的培養計劃來看,其目標主要是培養從事法律職業的人才。“法律職業是指以律師、法官、檢察官為代表的、受過專門的法律專業訓練、具有嫻熟的法律技能與嚴格的法律倫理的法律人所構成的自治性共同體。”[2]隨著我國法治建設的現實需要,立法、執法、司法、法律服務、法學教育、法學研究等活動已經成為專業性活動,并且有的對專業性程度的要求在不斷提高。這使法學本科生的就業走向呈現專業化、多元化趨勢。有的法學本科畢業生可能到立法部門工作,有的可能從事司法工作,有的可能到行政執法部門工作,有的可能從事法律服務工作,還有的可能通過攻讀法學碩士、博士學位從事法學教育、法學研究工作。而且,從法學本科生的就業現實來看,法學本科畢業生的60%以上是從事這些專業性工作或準備從事這方面的工作。不管從事哪一種與法學、法律相關的工作,在以法治國的今天,都是要運用法律或者依據法律來解決現實生活中存在的這樣或那樣的矛盾或問題。或者說,與法學、法律相關的工作就是要與形形的社會現實問題打交道。問題成為聯結事實與規范的橋梁。因此,從事法律創制也好,從事法律應用也好,從事法學研究也好,如果缺少問題意識,脫離時代與社會現實,就難以發現真正需要解決的問題,找到問題的原因,從而尋求相應的對策來解決。再說得具體點,立法工作者要制定一部貼近生活、符合時代要求的法律、法規,或者適當地修改已有的法律、法規,使之與時俱進,如果缺乏問題意識,就可能找不準要用法律、法規解決的現實問題,更談不上找到恰當處理現實問題的方法,法律、法規即便制定或修改出來,也許不能滿足解決社會矛盾的需要;法官、檢察官或者行政執法者面對一個個具體的案件,如果缺乏問題意識,機械地適用法律,就難以合理地依據法律處理案件或糾紛,取得法律效益與社會效益的雙重效果,實現公平正義;律師或其他法律服務工作者如果缺乏問題意識,就不能很好地為當事人或所在單位處理好糾紛或法律問題,恰當地運用法律手段維護當事人或有關單位的合法權益。
然而,上述法律職業者的問題意識是逐步養成的。如果在法學本科教育階段,法學本科生不養成問題意識,那么他們參加工作后開展各種與法學、法律相關的工作,就會難以帶著問題意識去開展工作。或者說,只有在法學本科教育階段學生養成問題意識,才能在他們走出校門、進入立法部門、行政執法部門、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等實際工作部門時,帶著問題意識來創造性地開展自己的工作,解決社會矛盾或社會問題,服務于法治社會。
二、法學本科生應養成什么樣的問題意識
哲學上,問題一般指需要研究和解決的實際矛盾和理論難題。問題意識是對主體知覺、揭示矛盾內外部諸方面之間的關系、進行辯證思維的主觀能動性的反映。心理學上,問題意識是指個體在認識活動中因遭遇到疑難而產生的困惑、懷疑和欲求解決的心理狀態。它能夠促使個體主動去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以超越現狀為目的。越來越多的心理學家認為,問題性也是思維的重要特征之一。思維的問題性表現為人們在認識活動中,經常意識到一些難以解決的、疑惑的實際問題或理論問題,并產生一種懷疑、困惑、焦慮、探究的心理狀態,這種心理又驅使個體積極思維,不斷提出問題和解決問題[4]。因此,問題意識一般包括兩層涵義:第一,問題意識是一種問題性的思維品質,體現了思維的批判性、深刻性,也反映了個體思維的獨立性和創造性;第二,問題意識是個體在認知活動中能動地意識到難以用已有認知結構解決問題時產生的一種困惑、探索的心理狀態。對于法學本科生來說,筆者認為應著重養成如下三種問題意識。
(一)歸納、提煉問題的意識
歸納、提煉問題是指從法治社會現實的種種現象或矛盾、涉法案件的各種材料或證據、已有研究的文獻資料或觀點中歸納、提煉出應予以解決的問題或者關鍵性問題進行思考、處理或研究。而歸納、提煉問題的意識是一種歸納、提煉問題的自覺自愿的心理趨向,是一種找出問題癥結的積極追求。很多情況下,與法學有關的問題并非擺在那里等我們去解決,而是要我們從種種矛盾、種種糾紛、種種觀點中去挖掘,去歸納、提煉關鍵性問題。如果我們缺乏這種歸納、提煉問題的意識,就不能從種種矛盾、糾紛或觀點中找準問題的癥結,就不能找到解決問題的最佳的或有效的途徑;如果我們缺乏歸納、提煉問題的意識,就不會主動地去探尋問題之源,其結果要么是跟在別人屁股后面走,要么是在堆砌的材料或眾多的問題面前無所適從,談不上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因此,具備歸納、提煉問題的意識應是從事法律職業者的基本素質。在法學本科教育階段,學生應養成這種基本的問題意識。
(二)發現新問題的意識
新問題是相對于已有問題而言的,是別人未發現或未提出的問題。發現新問題就是在現實生活、法律規定或具體案件中見別人之未見、言別人之未言的問題。現實生活中,在解決涉法舊的問題的過程中,涉法新的問題可能產生,但新問題不一定會馬上顯現,這就需要法律人去發現或預見。只有早發現或早預見,才能早解決或早防止。發現新問題的意識是對新問題表現出的一種積極的、能動的反映。這種問題意識非常重要。愛因斯坦曾強調:“發現問題和系統闡述問題可能要比得到解釋更為重要。解答可能僅僅是數學或實驗技能問題,而提出新問題、新的可能性,從新的角度去考慮問題,則要求創造性的想象,而且標志著科學的真正進步。”[5]發現新問題的意識應是立法工作者、法律服務工作者和法律研究者具備的素質。因為作為立法工作者如果沒有發現新問題的意識,就不能使立法跟上社會變革的需要,解決社會中出現的新問題;法律服務工作者面對糾紛或訴訟案件如果缺乏發現新問題的意識,就可能找不到解決問題的有效途徑;法律研究者如果缺乏發現新問題的意識,就難以提出創新見解,為立法完善出謀劃策。所以,立法工作者也好,法律服務工作也好,法律研究者也好,只有具備發現新問題的意識,才能更多更好地發現和提出問題,并在此基礎上解決問題。
(三)質疑意識
質疑就是對權威的理論、既有學說、傳統觀念等持批判和懷疑的態度。由質疑而求異,才能突破傳統觀念和思維定勢,另辟蹊徑,大膽創新[6]。美國著名心理學家告訴我們:“對司空見慣的事情不是認為理所當然而能提出尖銳問題的能力,不僅是科學發明的關鍵,而且也是許多領域中有創見性的思想家的顯著特征。”[7]可以說,質疑是科學精神的基本要素;有質疑才能提出深刻的問題,有質疑才能推動現有工作的進步。正如陳先達教授所言:“懷疑精神決定研究深度,沒有懷疑精神,即使抓對了問題也可能淺嘗輒止。”[8]因而質疑意識是一種比歸納、提煉問題的意識、發現新問題的意識更深層次的問題意識。立法工作者如果缺乏質疑意識,就難以認識到立法的不足;檢察官如果缺乏質疑意識,就難以發現偵查、審判環節的法律適用問題,實施有效的法律監督;法官如果缺乏質疑意識,就不能公正審判案件;法律服務工作者如果缺乏質疑意識,就不能從糾紛或案件中發現對方當事人的問題,很好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法律研究者如果缺乏質疑意識,就難以創新觀點或思路,推動法治進步。因此,具備質疑意識應是立法工作者、司法工作者、法律服務工作者和法律研究者的重要思維品質。
三、法學本科生養成問題意識的必要條件法學本科生問題意識的養成必須具備如下兩個條件。
(一)具有較為系統的法學專業知識
具有較為系統的法學專業知識是法學本科生養成問題意識的首要的內在條件。沒有已知,就談不上未知。人們總是基于自己已有的知識來建構新知識。知識儲備越豐富、認知觸角越廣泛,認知結構出現不平衡狀態的頻率也將越高,個體的未知領域也就越大,就越能引發人們去思考問題、提出新的問題;個體認知結構越合理、整合水平越高,就越能有效同化新知識,越能揭示知識之間的聯系,發現新問題[3]。因此,從認知規律來看,法學本科生只有具備較為系統的法學專業知識,才有可能對法學、法律領域的問題具有探索性、前瞻性的領悟,才能提出有價值的或深刻的法學問題;反之,如果法學知識儲備不足,知識結構不合理,視域不開闊,對法學知識的理解就難以深入,無法與問題情境建立聯系,無法厘清問題的來源,從而無法形成法學、法律方面的問題意識。所以,法學本科生在法學專業知識儲備不足的條件下,即便有所思、有所想,能提出一些法學、法律方面的問題,也是膚淺的,缺乏探討的價值。在大一、大二階段,法學本科生之所以普遍缺乏法學、法律方面的問題意識,法學專業知識儲備不足不能不說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
(二)具有多向思維、批判性思維方式
具有多向思維、批判性思維方式是法學本科生養成問題意識的重要內在條件。首先,問題意識離不開多向思維。多向思維是相對于單向思維而言的。單向思維主張的是統一,迫使人們按照一定的思維方式去考慮問題,這會導致獨立智慧活動的停止以及思想的僵化。法學本科生如果具有的是單向思維方式,就不能跳出思維定勢多角度、多方面去考慮法學問題,就不能形成提出新問題的意識和質疑意識。而多向思維使個體的思維處于自由狀態,思路開闊,能夠從不同的角度去思考和觀察,從不同的層面去發現和提出問題,從不同的方面去討論和分析問題,易于形成問題意識。因而多向思維是法學本科生養成問題意識的必有思維素質。其次,問題意識也離不開批判性思維。批判性思維是一種反省思維,它要求對他人或自己的思維進行嚴格審視和質疑,通過積極尋找證據或其他相關信息,來檢驗或驗證擬加接受的結論或信念,并用理性標準做出合理性評價[9];它強調不要盲目接受現成的觀點,不要墨守陳規,要敢于質疑現有知識、觀點[10]。可見,要養成發現新問題的意識、質疑意識均離不開批判性思維,批判性思維也是養成問題意識的必要思維素質。法學本科生要養成問題意識,必須具備這種思維方式。在法學本科生的低年級階段,法學、法律方面的問題意識未能養成,缺乏多向思維和批判性思維方式是其重要原因。
四、如何增強法學本科生的問題意識
法學本科生專業知識的積累,多向思維、批判性思維方式的形成,都需要一個較長的時間過程,因此,其問題意識增強并非一日之功,而是需要經過系統的訓練。筆者認為,培養法學本科生的問題意識應多管齊下,從教師和學生兩個主體入手。
(一)法學專業教師應是學生問題意識養成的引領者
法學本科生如何在大學四年內養成問題意識,法學專業教師起著關鍵作用。法學專業教師如果沒有培養學生問題意識的理念,就不會在教學中有意識地采取各種措施來培養學生的問題意識,那么學生的問題意識是很難養成的。筆者認為,教師應從課堂內和課堂外兩個場景來引領學生養成問題意識。
1. 課堂教學是培養學生問題意識的主戰場教師在課堂的每個環節、每個方面都應考慮學生問題意識的培養,尤其是要在教學內容的安排、教學方法的選用、師生關系的構建等方面引領學生問題意識的養成。
(1)教學內容是培養學生問題意識的土壤。課堂上,學生所提出的問題大多產生于教學內容。因此,教師在每一堂課都應安排一些存在探討空間的、能激發學生思考的內容,以引起學生對法學知識的興趣與疑問。這就要求教學內容不局限于一本教材的觀點,而是有選擇性地介紹其他教材或刊物上的不同觀點,特別是新的學術觀點,供學生學習與思考,讓學生從不同觀點的介紹中產生問題甚至質疑。
(2)教學方法是培養學生問題意識的工具。教師應選用有利于培養學生問題意識的教學方法進行教學,引導學生多思、多疑、多問,避免一堂課一講到底。筆者認為,討論式、啟發式教學方法能帶動學生自我思考,培養問題意識,教師應將其作為主要教學方法根據教學內容選用。運用討論式教學,教師應充分準備要討論的內容或主題,能讓學生在討論中發現問題,提出問題。教師應不求問題解答,更不求答案的唯一性,而是要把討論的問題引向深入。采用啟發式教學,教師要突出對教學內容的探討,重視設問,讓學生思考。教師應在所講授的內容關鍵處設問,在知識的運用處設問,引導學生對法學觀點大膽質疑,幫助學生發現問題。
(3)平等的師生關系是培養學生問題意識的環境。課堂上師生之間要保持平等、和諧、民主的人際關系,營造寬松、愉悅的課堂教學氛圍,消除學生在課堂上的緊張感,讓他們充分展現個性。這就要求課堂教學民主化,教師真正把課堂還給學生,讓學生有更多自主思考的時間和空間,不受約束地與教師平等對話,探討法學、法律問題;教師與學生之間、學生與學生之間相互啟發,不斷碰撞出智慧的火花。只有在民主化的教學中,學生才會無所顧忌地對所學內容進行批判性思考,提問、質疑的積極性才能提高。
2. 課外輔導是學生問題意識養成的加速器
教師應在學生課外自主學習和實踐教學兩個方面,進一步引領、帶動學生主動、積極思考法學、法律問題。
(1)法學專業教師要做學生課外閱讀的引領者。因時間所限,學生在課堂上接觸的專業知識是非常有限的,光靠課堂教學是難以達到養成問題意識所需的知識條件的。這就需要教師引導學生在所學知識的基礎上帶著問題進行課外閱讀,拓展和加深所學知識,圍繞問題進行思考,形成課內與課外的互動、學與思的互動。每門課程的專業教師都應該圍繞課堂上的內容與問題精心選擇并布置一些本領域有代表性的書籍、論文,供學生課外閱讀,并要求學生做讀書筆記。
(2)法學專業教師要做學生思考法治中國、法治政府、法治社會過程中的現實問題的引領者。馬克思曾指出:“問題是時代的格言,是表現時代自己內心狀態的最實際的呼聲。”[11]法學是應用于實踐的科學。法學本科生要養成強烈的問題意識,必須走出書本,面對法治中國、法治政府和法治社會的現實,關注、思考法治過程中民眾反映強烈的現實問題,特別是司法實踐中出現的熱點案件和法治政府實踐中出現的重大法治事件。教師應選擇一些法治實施中的現實問題讓學生思考與討論,也可提供一些現實案例和素材組織學生討論,讓學生自己提出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
(3)法學專業教師要做學生踐行法學知識的引領者。在模擬法庭、法律診所教育、學年論文、畢業論文、畢業實習等實踐教學環節,教師都應貫徹培養學生問題意識的理念選材、選題、設問,讓學生帶著問題或帶著發現問題的想法,去創造性進行實踐性學習,讓學生在實踐中養成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意識。
(二)法學本科生是自身問題意識養成的修行者
俗話說,師傅領進門,修行在個人。在大學四年內,法學本科生能否最終養成問題意識,取決于學生自身的學習行動。如果沒有學生的自覺行動,教師做得再多再好,也無濟于事或事倍功半。通過大學四年的法學專業學習,有的學生養成了問題意識,而有的學生并沒有養成問題意識,就足以說明這個問題。因此,學生問題意識的養成,最終要靠學生的自我修行、積極作為。筆者認為,法學本科生問題意識的養成必須進行多學、多思、多實踐的“三多”修煉。
1. 多學
多學就是要掌握足夠的法學專業知識和學會運用法治思維考慮問題。學是思之基,也是實踐的基礎。學生如果沒有掌握系統、扎實的法學專業知識和法治思維方法,就沒有思考法學問題的基礎,也沒有進行法學實踐的知識和方法準備。因此,法學本科生在大學四年內應扎扎實實地學好專業知識和思考問題的法學方法。而法學專業知識與法學方法的掌握不是光靠聽老師講課,記一些基本概念和觀點就可以完成的,而是要廣取博學、通過多讀書才能成就。這就要求學生不但在課堂內認真學習,而且要求學生自覺在課堂外充分利用時間多讀法學專業書籍、多看法學學術論文,從中獲取更多的專業知識,從而為問題意識的養成創造必要的知識與方法條件。
2. 多思
多思就是要運用法學知識與方法多思考法學方面的問題,包括法學理論問題和立法、司法實踐問題。學生如果學習知識而缺乏思考,只是被動接受別人的觀點和理論,就會固步自封,不能提升自己所學,更不能從知識中發現問題,提出質疑,那么問題意識是無法養成的。通過大學四年的學習,有的學生養成了問題意識,而有的學生沒有養成,主要原因在于:有的學生不但學了,而且思了;而有的學生雖然學了,但沒有思;甚至有的學生既不學也不思。因此,學有所思對于問題意識的養成是非常重要的。筆者認為,為養成問題意識,課堂內,學生應在教師的引領下,自覺主動地思考問題,大膽提問,與教師形成良性互動;課堂外,學生在閱讀的過程中,應積極思考問題,大膽質疑所讀觀點或知識,養成邊讀邊思的良好習慣。
3. 多實踐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多實踐就是要多參加一些將法學專業知識與法學方法應用于析案解問的實踐活動,如模擬法庭、實案分析、專業實習等。因為將法學知識與方法運用于實踐的過程中更容易認識自己的不足,也更容易化解所學所思的疑問,更能提出貼近現實的法學問題。因此,法學本科生要養成問題意識,絕不能停留在書本上,停留在自己的思維中,而是要自覺地參與到法治中國、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實踐中去,通過各種途徑與現實案例或重大法治事件打交道,通過對案例或事件的分析發現法治實踐中的真問題,思考解決問題的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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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商學院學生群體的特殊性
概括來說,法商學院的學生身上既具有當代普通高校大學生所具有的共同特點,更有該群體本身鮮明的特點。
1.家庭經濟環境較好,但學習基礎薄弱
獨立學院的學生具備了兩個明顯的特點:第一,家庭經濟條件比較優越,家庭收入能夠承擔比普通高校高兩三倍的學費。大多數學生的家境是比較好的,其中部分學生甚至自小過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生活,有的學生還開著跑車上學,選擇上大學對于他們來說,父母的意愿更多于自己的意愿,從而造成學生缺乏足夠的學習動力。第二,學習基礎薄弱。由于部分學生基礎弱,缺乏自信,加上學習動機不明,動力不足,這類學生容易出現得過且過、松懈厭學等情緒。
2.社會能力較強,并渴望得到認同
法商學院的學生雖然在高考成績上不如一本、二本的學生,但是他們也有自己的優勢。很多學生從小家境較好,生活優越、見多識廣,因此他們興趣廣泛,多才多藝,而且頭腦靈活,善于走出校園,社會交往和適應能力很強。在學校的各項比賽、晚會等活動中,許多學生能自主聯系贊助商,成功解決活動經費的問題,并且擅長駕馭型的組織活動,從中表現出較強的社會實踐能力。在這些活動中,他們經常主動邀請老師以評委或嘉賓身份參加活動,以肯定他們的能力。
(二)法商學院教師群體的特殊性
1.教師教學任務重
隨著高校的擴招,法商學院在校學生的數量逐年增多。但是,與學生數量的逐年增加相比,法商學院師資的數量卻沒有呈現逐年增長的趨勢。法商學院師資的數量增長與獨立學院學生數量的增長不同步,師資數量的增長遠遠滯后于學生數量的增長,使得法商學院的師資數量日益呈現緊缺狀態。這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法商學院教師教學任務的加重。法商學院教師的超負荷工作,難以保證獨立學院的教學質量,不利于獨立教學改革的進行。
2.師資的年齡結構不盡合理
法商學院青年教師年齡大部分在35歲以下,母體高校委派的教師年齡一般在50歲以上,導致獨立學院師資的年齡結構呈現“兩頭大、中間小”的現狀。其中,法商學院的青年教師大都來自高校應屆畢業生,為法商學院增添了新鮮的血液和活力。但是,由于青年教師在學習過程中,大都是在從書本到書本,在書本中探討教學內容,缺乏生產、管理、服務的實踐,實踐能力和動手能力較差。此外,由于青年教師在高校的學習過程中,注重理論知識的學習。其整個學習過程與現實生活相脫離,不利于獨立學院青年教師與周圍環境之間的物質、信息和能量交換。因此,在教學過程中,容易導致其教學重點傾向于理論知識的講授而忽視學生實踐能力和實際操作能力的培養,不利于獨立學院的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的實現。
(三)法商學院教學管理的特殊性
1.教學管理重點與教學改革的不一致性
法商學院作為獨立學院在教學管理上十分重視教學秩序的管理,具體來說對于課堂的形式、時間、課時、紀律都有明確的規定,這樣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教師進行教學方式方法改革的空間與自由。
2.教學評價與教學改革的不一致性
針對教學管理的重點,在教學評價上更多的以教學秩序的正常運行為首要的評價因素,也即是以上課時間,課堂管理,教學任務的完成為評價重點,教學效果更多的以學生的主觀評價為主,這樣無形中給教師進行教學方式方法改革中增添了極大風險與壓力。
二、法商學院金融學本科教學方式方法轉變過程中的主要困難
一方面,從教師角度來看存在的問題主要是觀念滯后、能力不足和精力有限。具體表現為:
(1)陳舊教學觀念根深蒂固,觀念滯后。
相當部分老師對教學方式方法改革的認識停留在實現教學手段現代化上,認為只是教學手段、教學技術問題,沒有認識到教學方式方法關系到新型人才培養的戰略問題。
(2)教師實際能力提升空間小,能力不濟。
相當部分老師接受培訓、實踐以及科學研究等提升機會少,在合理、正確組織實施新的教學方式方法上存在能力不足。
(3)教師精力有限,不愿意投入。
近年來,隨著法商學院招生規模的擴大,教師普遍承擔著繁重的教學科研及教務工作,導致部分教師或無心或不力嘗試教學方式方法上的改革。另一方面,從學院管理的角度來看存在的難題是僵化的教學管理不利于教師教學方式方法的改革。具體表現為:(1)對教學方法的創新大多停留在會議和文件上,在實踐上缺乏必要的措施和激勵機制。目前教師面臨的狀況主要是開展教學研究回報率低,開展教學方式方法創新風險大,這使得教學方式方法創新研究并未形成一種氛圍。(2)對教師教學方式方法應用能力的培養不足。教務管理的重點在于保持教學秩序,強調教師準點上下課、學生到課率、課程作業、課堂管理等,缺少系統化的教師教學方式方法應用能力的培養,最終是否掌握基本教學方式方法,主要靠教師的自行摸索。
三、對法商學院金融學本科教學方式方法轉變的幾點建議
(一)轉變教學方式方法應該以學生為本
1.教學方式方法應更加注重對學生的引導
法商學院的大學生思想活潑,價值選擇多樣,教師的當務之急是和他們平等討論,以全新的教學方式方法去吸引學生,引導他們從多種選擇中整理出一個核心價值觀,而不是“灌輸”什么觀念。
2.教學方式方法改革不能回避學生反映的問題
任何改革都無法保證一定成功,只有不斷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才能更好的保證改革的效果,教學方式方法改革作為教學改革的一種嘗試必須直面學生在改革過程中提出的問題,這樣才能保證教學方式方法改革有好的效果。
(二)轉變教學方法方法應該以教師為主體
完成教學方式方法的改革就要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充分信任、緊密依靠廣大教師,努力營造出教師大膽創新,積極轉變的態勢。
1.轉變教育思想,更新教學觀念。
教師應該充分認識到教學方式方法對教學的重要影響。教師只是起到引導和輔助作用,采用良好的教學方式方法使學生積極主動參與教學,得到生動活潑、創造性的發展才是教學的最終目標。
2.把握好學生學習的認知能力,注重學科融合互補,加強通識教育。
教無定法,教無定規。可以采用“導入式”、“導學式”、“參與式”、“討論式”、“互動式”等多種教學方法,靈活處理教學內容和教學方式,安排好課堂結構,充分調動學生的積極性,做到上下呼應,使課堂生動活潑,激發學生的思維和創造性。同時,要從學科的整體發展與綜合化出發,合理構建教學內容與課程體系,整合、重組課程無疑是構建培養方案時需要遵循的重要原則。要做到將人文精神的培養滲透到所有課程和實踐環節的教學中去,完成通識教育的基本目標。
(三)教學方式方法改革應該以教學管理改革為保障
1.轉變思想觀念與管理理念、提升教育管理思想
教學管理沒有統一的模式可以照搬,這就要求教學管理人員在思想上由傳統的管理理念向現代的管理理念轉變。教學管理部門應充分發揮政策指導、檢查監督的職能,逐步將教學管理的中心工作由教學過程轉移到教學目標管理、教學質量管理、教學制度管理和教學結果管理為主的體制上來。教學管理人員要樹立新的管理意識,要由過去的約束型管理轉變為引導型管理,由指揮轉變為服務,樹立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的現代教學管理意識。
2.建立激勵與約束檢查機制,促進教學方式方法改革的積極性
(1)建立激勵制度
增加教師進行教學方式方法改革的積極性。例如,實行教學改革評估與獎勵,培養、選拔創新課程帶頭人,實行課程建設獎勵、教學成果獎勵等。
(2)建立約束檢查機制
調動教師進行教學方式方法改革的積極性。例如對教師進行教學方式方法的運用堅持進行檢查制度,堅持領導聽課制度,開展督導組聽課制度,教學方式方法工作評價考核、獎勵制度等。
(四)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改進教學方法
[論文摘要]課程創新模式是校本課程開發的實踐模式之一,其中包含了復雜的課程開發技術,集中體現了一所學校的辦學特色,能夠反映學校課程開發的總體水平。東北師范大學附屬小學遵循課程創新模式的基本原則,即基礎性原則、個性化原則、遷移性原則、普及性原則和量力性原則,根據自身的傳統優勢和條件基礎,從學科課程和活動課程兩大領域展開課程創新模式的研究與探索。其課程創新模式的組織與實施主要依靠課時的調整與安排、教材的開發與完善等途徑。
校本課程開發是學校根據自己的教育哲學思想和辦學理念自主進行的課程開發活動。結合自身的實踐,東北師范大學附屬小學總結出4種校本課程開發的實踐模式,即課程選擇、課程調適、課程整合和課程創新。這4種模式基本上涵蓋了校本課程開發的活動類型,其校本化程度體現了由低到高的變化趨勢,在操作程序上也從簡單逐漸走向復雜。課程創新模式的校本化程度最高,其實際的操作也最為復雜,但這種課程開發模式最能夠體現校本課程對于學校課程改革的意義與價值,更有助于實現學校的辦學特色,因此在校本課程開發的過程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一、課程創新模式的內涵
課程創新模式是指創造性地開發全新的課程或者課程單元。具體包括兩個層次的內容:一種是創造性地開發全新的課程;另一種是在國家課程的基礎上,開發出全新的主題單元。開發全新的課程拓寬了課程的范圍與廣度;開發體現學科特色的課程單元,延伸了課程的學習領域。因此,課程創新有助于實現課程在廣度與深度上的全面發展,有助于凸顯學科的品性、特色,促進學校課程的變革。
校本課程開發的創新模式,需要學校具備和創造一定的基礎和條件。首先,需要研究和了解國家課程政策和制度,了解國內外校本課程開發的趨勢和特點,從而準確把握課程創新的方向;其次,要基于學校的辦學傳統、特色以及現有的條件資源,從而使課程創新更具有基礎性、繼承性和發展性;第三,創新模式需要教師具有崇高的教育理想、信念和價值追求以及課程意識和課程開發能力,為課程創新提供智力支持;第四,課程創新需要學校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財力、時間等資源,以保障課程創新的順利進行。
二、課程創新模式遵循的基本原則
(一)基礎性原則
校本課程開發并不是簡單意義上的特長培養,而是要面向全體學生,使所有的學生都能夠掌握和接受。而課程創新也并非標新立異,其真正目的是通過創制新的課程和主題單元,為全體學生的發展提供更廣闊的空間。這就要求從日常的學校教育中生發出創新的基點,將創新的視角放在學科課程與教學之中,使課程創新最直接地促進學生的發展。
(二)個性化原則
課程創新模式是最能夠凸顯學校辦學特色和促進學生個性成長的一種校本課程開發模式。學生的個性成長是一個長時間的、潛移默化的、由內而外的發展過程,因此創新模式的課程設計應著眼于學生的長遠發展,要符合學生個性發展的規律,具有周期較長、系統性和階段性的特點。
(三)遷移性原則
校本課程開發要通過課程創新帶動學科課程的整體發展。這就需要尋找到學科課程的核心知識與技能,并以此作為課程創新的出發點,從而達到“牽一發而動全身”的整體提升的效果。以學科的核心知識與技能作為課程創新的突破口,能夠確保校本課程開發改善學校的常規教育教學,提高學校教育的質量,成為國家課程的有益補充,從而提高校本課程開發的實用價值。
(四)普及性原則
課程創制的基礎性原則決定了課程創新的基本內容要簡明易學,適合于普通學生的學習與掌握。首先,課程的知識與技能本身要符合學生現有的能力水平。其次,在教材的編寫上要簡明易懂。同時,教具、學具應價格低廉,盡量不受場地、季節的限制,便于學校和家長的認可與接受。
(五)量力性原則
課程創新需要量力而行,重在實效。課程創新必須要植根于學校的教育教學實際,植根于學生的發展需要。只有這樣,才能實現有價值的課程創新,否則表面的創新只能使校本課程的開發成為學生、教師的負擔,無法真正成為一種有效的課程改進策略。
三、課程創新模式的基本類型
課程創新模式作為一種較高層次的課程開發策略,涉及到學校課程的不同領域。不僅涉及到學科課程領域,還涉及到活動課程領域;不僅適用于個別學科,而且適用于所有學科。東北師范大學附屬小學根據自身的傳統優勢和條件基礎,本著“針對實際,突出重點,量力而行,重在實效”的開發策略,從學科課程和活動課程兩大領域展開創新模式的研究與探索。學校著重在音樂、體育、美術、社會等學科課程和語文(古詩詞每日晨讀)、外語(每日午讀)活動課程領域中,率先進行了創新模式的探索,創造性地開發了校本的學科課程和校本的活動課程。
校本的學科課程是指學校從國家課程中拿出部分的內容和課時,作為學校自主開發的學科課程主題單元。為了體現學校的辦學特色,東北師范大學附屬小學在音樂、體育、美術、社會等學科中,各自選擇了一個體現校本特色的課程內容,以課程單元的形式進行校本開發。音樂學科開發了《豎笛》,體育學科開發了《跳小繩》《軟式排球》,美術學科開發了《剪貼畫》,社會學科開發了《祖國傳統節日》等主題單元。這些主題單元在國家課程的基礎上,實現了內容的創新和教學方式的更新。校本的活動課程是指學校彈性利用課余時間獨立自主開發的活動課程,旨在發展學生的個性特長,弘揚學校的辦學傳統。在東北師范大學附屬小學,語文學科利用每天清晨15分的晨讀時間,開展“經典誦讀”;外語學科利用中午15分的午讀時間,組織英語“每日讀”;體育學科利用課間操時間,自主開發了3套課間操(搏擊操、韻律操、中華武術操);學校每年的大型活動(體育節、藝術節、科技節)及課外興趣活動小組等都屬于校本活動課程。校本活動課程突破了傳統學科課程在時間、空間上的限制,提升了活動課程的意義與價值,全方位地打造了學校的特色課程。
四、課程創新模式的組織與實施
(一)課時的調整與安排
校本課程的有效實施是以課時的調整為保障的。一直以來,國家規定小學課堂教學的課時為40分。而校本課程開發的課程內容多元,教學活動靈活、開放,這些與固定的課時安排存在矛盾。為此,東北師范大學附屬小學從兩個方面對課時進行了調整與安排。首先,針對新增加主題單元,學校在不影響國家課程實施的前提下,減少和壓縮國家課程的內容和時數,增加了校本主題單元的教學內容和課時數。創新模式開發的學科課程主題學習單元,如音樂、體育、美術和社會的主題單元要求在常規的課堂教學中得以落實與實施,這就要求對現有的實施國家課程的課時進行重新的調整與分配。為此,學校每學年從國家課程中拿出16課時,即總課時數的25%,來保障主題單元學習的時間和教學質量。
其次,針對新開發的活動課程,學校將零散的學習時間集中統整,開發“短課時”以保障活動課程的實施。所謂“短課時”,即清晨的7:40-7:55以及中午的13:10-13:25這兩段,班級自由安排時間進行統籌規劃,集中利用這兩個15分實施語文的“經典誦讀”課程和英語“每日讀”課程。選擇這兩個時間段進行閱讀類的活動課程,符合學生語言積累的規律,這樣學生每周就有3個15分的短課時來進行語文的“經典誦讀”和3個15分的短課時進行英語的“每日讀”。“短課時”的優勢在于改變了傳統的早、午自習的松散狀態,保證了校本活動課程的有效實施,同時也為學生提供了豐富的閱讀資源,為學生的閱讀與自修提供指導,從而提高了學習效率。
(二)教材的開發與完善
創新模式下的教材建設是影響和制約課程實施質量的關鍵,教材的創新是課程創新的重要內容。東北師范大學附屬小學校本課程的教材創編經歷了從無到有、從零散到系統的開發過程,學校將課程創新模式的教材定位在教師的教本與學生的學本的有機結合上,教材的編寫力求體現基礎性、階段性和自主性的特點。因此,教材內容具有豐富的知識含量和多元的信息資源,滿足了教師和學生的共同需求。
東北師范大學附屬小學對教材的創編主要體現為兩種形式:一種形式是教材的全新建構與編寫,如語文學科“經典誦讀”的校本教材《小學生必背古詩210首》,音樂學科的《豎笛》(上、下冊),外語學科的《每日讀》(1-6冊),這些教材內容的編寫都擺脫了現有學科教材體系的框架,構建了其自身獨立的教材體系。以音樂學科的《豎笛》主題單元教材編寫為例,教材共分為上、下兩冊,包括相關演奏的理論知識,同時為配合左右手音的學習精心篩選了近80首相關的專項練習曲目,60首綜合演奏曲目。這些豐富的教材內容一部分是學生必須掌握的內容,另一部分為有樂器特長的學生提供了大量的練習資源,兼顧到了不同學生的學習需要,為學生的個性化發展創造了條件。語文學科的《小學生必背古詩詞210首》,在呈現精心篩選的經典古詩詞的同時,每首古詩詞下都編配了重點詞的解釋以及相關資源資料的鏈接,在便于教師講解的同時也為學生自主學習提供了可借鑒的學習資料,既可減輕教學的難度和壓力,也可擴大學生的視野和知識面,一舉兩得。這些校本教材的編寫不僅為校本課程的實施提供了文本上的保障,同時也豐富了學生的學習資源,拓展了學生的視野。
畢業論文是檢驗文科專業學生四年本科學習階段所學知識的必要手段,是本科生從事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訓練的重要環節,為規范2021屆本科生畢業論文工作,特制定本計劃:
時間
內容
說明
2020年10月22日—
10月30日
學生選題階段
學生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自主選擇指導教師
2020年11月1日—11月10日
指導教師下達任務書
指導教師根據撰寫畢業論文要求下達任務書并要有記錄
2020年11月11日—11月22日
撰寫畢業論文開題報告
學生根據指導教師的要求撰寫畢業論文
2020年11月23日—12月29日
各專業分別作開題報告
由學生提交畢業論文構思并經審定后確認開題
2021年1月——2021年2月
撰寫畢業論文初稿
學生根據指導教師的要求撰寫畢業論文學生根據指導教師的要求撰寫畢業論文
2021年3月1—3月25日
畢業論文中期檢查、交叉評閱
各專業中期檢查組老師負責檢查
2021年4月1日—4月20日
答辯資格審查階段
交定稿后由指導教師評審打分寫出意見
2021年4月21日—5月10日
畢業論文答辯
學院組織畢業論文)答辯委員會對畢業論文進行答辯評出成績
2021年5月11日—5月19日
延期答辯和重答辯
不及格者進行重答辯
2021年5月中、下旬
畢業論文材料上交,整理
提交論文,維普系統再次
2021年5月31日
畢業論文存檔整理、裝訂學生論文材料、總結
2021屆畢業論文工作終止日
注:各專業可依據本專業特點對計劃作微調,但畢業論文工作終止日不得后延。
一、運用白描手法進行環境描寫把環境描寫交融在情節發展和人物性格變化之中,做到人與環境的相互融合
在《阿Q正傳》一文中,魯迅先生運用白描手法來描寫阿Q 所生活的未莊,描繪出一幅具有濃郁鄉土氣息的風俗畫。小說對酒樓、尼姑庵、菜園等景物并沒有集中描繪,而是在情節發展中逐步勾勒出來。這些白描手法的運用,更能深刻展現了前后中國農村封閉落后的面貌,從而更好地為塑造阿Q這一典型人物形象服務。在短篇小說《藥》一文中,環境描寫也別具一格。如小說結尾寫夏四奶奶、華大媽祭墳一段,不僅準確地勾畫出環境的凄涼、晦暗,而且用紅白相間的花環象征了先驅者不屈不撓的斗志,顯示出凄涼情景中的一束亮色。特別是最后一句,“他們走不上二三十步遠,忽聽得背后‘啞’ 的一聲大叫;兩個人都竦然的回過頭,只見那烏鴉張開兩翅,一挫身,直向著遠處的天空,箭也似的飛去了。” 這一句用白描手法勾畫出一只“箭也似的”飛向“遠處天空”的烏鴉,給人一種桀驁不馴、大膽抗爭的印象。
二、運用白描手法,寥寥幾筆,生動形象的勾勒出人物的內心世界
這種寫法類似意在傳神的“寫意畫”,不刻意追求表面的藝術效果,而是精心探究人物的內心世界。這種寫法,可以收到“畫眼睛,勾靈魂”的良好效果。如在短篇小說《孔乙己》一文中,作者在介紹咸亨酒店的一些情況后,只用了“孔乙己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 這樣一句話,就勾神攝魄地指出了孔乙己身份、社會地位以及性格的特殊性。而且,文中先后兩個自然段對孔乙己所進行的肖像描寫,就純用白描手法,寥寥幾筆,讓孔乙己的神情氣質躍然紙上。
再如《故鄉》一文里:“這時候,我的腦里忽然閃出一幅神異的圖畫來:深藍的天空中掛著一輪金黃的圓月,下面是海邊的沙地,都種著一望無際的碧綠的西瓜,其間有一個十一二歲的少年,項帶銀圈,手捏一柄鋼叉,向一匹猹盡力的刺去,那猹卻將身一扭,反從他的胯下逃走了。”
在這里,魯迅先生用白描手法勾勒出一個月夜海邊瓜地上手持鋼叉的小英雄形象,簡潔明快,清新美麗,仿佛一支充滿童趣的夢幻曲, 回蕩在讀者心間。
三、運用白描手法,把故事情節 中重要的生活場景、生活片段連綴起來
“歡迎來自安徽省宿州監獄的服刑人員蔡同學參加我院法學本科論文答辯。”安徽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陳結淼主持了這場專門為服刑人員組織的特殊論文答辯會。在安徽宿州監獄服刑的蔡某經過6年的不懈努力,在監獄里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完成了安徽大學法律專科和法學本科考試。
今天上午11時,論文答辯正式開始。蔡某用了3分鐘時間把自己撰寫的《論偵查訊問過程中犯罪嫌疑人的權利保障》論文進行了闡述。
隨后,有三位答辯老師向蔡某進行了提問。
三個問題回答完畢后,陳結淼告訴蔡某,很快將以書信的形式將答辯結果寄到他服刑的監獄。陳結淼對蔡某在服刑期間堅持自學完成法學本科課程充滿敬佩。
“20年前我高中畢業沒考上大學,還犯罪進了監獄。今天,我能坐在大學的教室里進行本科論文答辯,我……”說到這里,蔡某喜極而泣,“我還有12年半的刑期,我又報考了自學考試漢語言文學本科,我一定把刑期當成學期,將來更好地回報社會。”
今年38歲的蔡某,2003年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在服刑期間因表現良好獲得減刑。他從2004年4月起參加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用6年時間先后通過了法學專科、本科全部課程的考試。他說,他曾經一度想放棄。一方面英語通不過。另一方面大學生就業都很困難,何況是服過刑的人。但是,監獄管教干部開導我,專門安排人給我輔導英語,第三次才考過了英語。“尤其是我的家人始終對我不棄不離,一聽說我思想有波動,我母親就趕到監獄看我、開導我,讓我用學習目標作為安心改造動力,避免其他雜念影響改造。”蔡某說到自己的自學歷程,多次掩面而泣。
“這是一場特殊的論文答辯,監獄服刑人員走進大學進行論文答辯,不僅在安徽大學法學院是第一次,即使有相似的情況,答辯可能也在服刑的監獄。這次答辯是大學人本教育與監獄改造以人為本的具有深遠意義的結合,體現了我國罪犯改造現代化、文明化更高的成果,體現了我國充分保障罪犯應有的權利。”安徽大學法學院院長程雁雷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服刑人員能把刑期變成學期,體現了我國改造罪犯基本理念就是多種形式的教育人、改造人,引導社會用寬容、和諧、文明的心態接受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