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3-20 16:19:34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商務立法論文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關鍵詞:現代商業銀行;財務管理;啟示
1創新管理體系,實行以委派制為主要內容的“垂直管理”
1.1委派的形式和主要原則
為有效行使財會管理職能,強化內部控制,確保財務目標的實現,向下屬機構派駐財會管理人員的一種委派方式,主要有兩種形式:財務總監委派制和財務負責人委派制,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一是因地制宜原則;二是循序漸進原則;三是責、權、利相結合原則,財務負責人委派人員的工資、獎金、福利、津貼、補貼、差旅費用等統一由上級派駐機構負責發放(報銷)和管理;四是定期輪換原則,任期原則上為二至三年。
1.2委以財務負責人一定的權限
主要的權限包括:(1)各項內部管理制度的審定權;(2)財務決策的參與權和審議權;(3)重大財務收支審核權;(4)有權參加和列席委派行組織召開的各種經營管理會議,并有權提出建議;有權建議對派駐行財會部門的人員和內部分工進行調整;有權對向上級行匯報派駐行財會管理中的重大事項以及存在的問題。
1.3加強對財務負責人委派人員的考核
對財務負責人委派人員的考核按年度進行,每年初統一由上級行財會部門會同人事部門對財務負責人委派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內容包括個人素質、管理能力和工作業績。其中工作業績包括日常業務、會計報表及年終決算工作、財務收支執行情況、重大差錯情況及處理、其他事項,根據考核情況,財務負責人委派人員實行獎懲。
2引入戰略成本管理理念,從成本節省到成本避免
傳統的成本降低基本是通過成本的節省來實現的,即力求在銀行的各項業務經營過程中不浪費資源和改進工作方式以節約成本支出,這些成本控制手段往往成效不大。西方銀行主流的財務理念之一,即戰略成本管理理念就是銀行尋求新的降低成本的方法,力圖從根本上避免成本的發生。成本避免的思想根本在于從管理的角度去探索成本降低的潛力,認為事前預防重于事后調整,避免不必要的成本發生。這種戰略上變革主要體現在以下一些方面:
2.1調整業務結構,轉變收入增長方式
在資產戰略上:提高信貸資產貢獻率。要將調整信貸結構,積極開拓信貸市場作為改善信貸資產質量、提高經濟效益的切入點。從明確“保、挖、搶、退”的領域和范圍入手,一方面突出重點客戶,加強貸款營銷,開拓信貸市場;另一方面要加快退出低效和過熱過剩的市場行業,提高資金使用價值的效率效用,通過有效投入和更多的產出以求效益最大化。
在負債戰略上:積極優化負債結構。優化負債就是要做到資產和負債的匹配與對稱。保持總量上的平衡和分量上的對稱,優化的目的就是以來源定運用。負債業務的質量結構是銀行合理安排資產業務的關鍵一環,只有規模還難以保證銀行的有效運營。例如在銀根收緊的情況下,過多的負債意味著成本的增加和利潤減少,因此有效負債取決于期限、流動性及利率的合理安排。
在中間業務戰略上:整合提升業務價值量。中間業務是在資本約束條件下提高收益的重要手段,是實現從單一性經營向多元化經營模式轉變的綜合樞鈕。應認真研究形成中間業務與資產業務、負債業務的聯動效應,從客戶和產品等多個維度來挖掘中間業務的增長空間,提升中間業務的價值含量和盈利水平。
2.2整合組織架構,提高業務運營效率
按照市場和成本效益需要原則,合理配置資源,優化機構設置,以風險控制能力來約束業務的擴張,從有利于提高經營管管理水平,有利于增加經濟效益的原則整合機構、新建網點、配置人員,逐步建立以適應客戶需要,有助于服務客戶的網點布局結構。
[關鍵詞]電子商務西部中小企業物流
2008年的冬天,當全世界的經濟都在經歷一個前所未有的寒冬的時候,有一項產業卻在如春天般的蓬勃發展——電子商務,據艾瑞咨詢統計2008年中國B2B電子商務市場交易規模達2.96萬億元,年同比增長39.4%,網絡購物市場規模高增長,接近1300億,增速超過130%,網購用戶規模達8000萬,其中近三成的網民都成為網絡購物用戶。不管是企業還是個人,當大家都在捂緊自己的口袋以應對經濟危機的同時,又都在尋找一種更為降低成本的方式繼續生活,于是電子商務進入了人們的視線。
據商務部預計,未來10年,將有70%的貿易額通過電子交易完成,電子商務將成為主流商業經濟模式。電子商務這個話題對于東部發達地區的中小企業已經并不陌生,但對于經濟欠發達的西部特別是少數民族地區卻并不常見。據調查,以重慶和成都為代表的西部企業對企業間電子商務市場普及率還不到1%,而少數民族地區中小企業電子商務的開展率幾乎接近于零,所以在這些企業開展電子商務將是一個有巨大潛力的市場。
一、西部少數民族地區企業發展電子商務存在的主要問題
和其他地區企業一樣,這些地區企業電子商務發展除了存在法律、安全等的問題外,也有其特殊的地方,突出表現在如下:
1.經濟落后,信息閉塞
由于歷史的原因,西部的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的發展一直落后于內地,這些地區大多地處交通不發達的邊遠山區,由于交通不便,信息閉塞,經濟的發展受到嚴重的制約,一些地區基本上是處于半封閉狀態,所以經濟的增長率遠遠低于高速發展的東部發達地區。
2.政府和企業重視不夠
雖然自改革開放以來,西部少數民族也在努力解放思想觀念,政府和企業都在全力抓經濟促發展,但是因為需要發展考慮的事情畢竟太多,對于電子商務的發展,許多地區還根本沒有把它提到議事日程上來。而因為觀念的落后,許多少數民族地區地方政府和企業也還沒有意識到電子商務的開展對于提高企業效率,促進經濟發展的重要作用。
3.電子商務人才和技術嚴重缺乏
由于經濟的落后,導致了這些地區人才的匱乏。因為受到待遇、工作環境、技術設施等因素的影響,在西部少數民族地區很難留住高水平的電子商務人才。而通信技術和信息技術的基礎設施在這些地區也相對落后,這也嚴重制約著這些地區發展電子商務。
4.物流體系不健全
因為西部少數民族地區大多地處山高路遠的邊遠內陸地區,幾乎沒有水路,而陸路又大多山高路險,交通極為不便,這就使得發展電子商務必不可少的一個重要因素:物流受到限制,而沒有快捷的物流作為電子商務的后續保障,發展電子商務也只能是一句空話。
二、西部少數民族地區中小企業發展電子商務的對策
企業開展電子商務能夠節省大量人力、物力、財力,降低成本。另外電子商務交易突破了時空限制,使交易活動更加方便快捷,也能夠大大提高企業效率。
據國家統計局統計,2007年我國中小企業總數達到3453萬家,企業工業產值、實現利稅和出口總額分別占全國的60%、53%和60%左右,可見中小企業在我國國民經濟中是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在經濟的發展中發揮著極為重要的作用。而西部企業中,80%以上的企業屬于中小企業,盡快運用電子商務手段提高企業效率,將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
發展電子商務是一項復雜的社會工程。除了需要政府部門完善相關電子商務的法律問題,還需要技術部門解決交易安全問題,同時還離不開工商、財稅、銀行、海關等部門的能力合作,另外也離不開完善的互聯網和四通八達的現代交通網絡。故而要發展西部少數民族地區電子商務,應針對存在的問題從全局上考慮。
1.努力發展經濟,保證信息通暢
雖然西部少數民族地區工業基礎薄弱,產業結構不合理、產品推廣困難,但是這些地區往往有著非常豐富的物產和礦產資源,而且勞動力成本較低,大力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發展特色經濟和優勢產業,進一步把民族地區的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努力發展地方經濟,著力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同時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2.政府積極引導,企業積極參與
政府在電子商務的發展中扮演著極為重要的指導和引導角色,對于企業的長遠發展規劃要有開展電子商務的意識,要為企業電子商務發展創造環境,建立服務和保障體系,提供優惠政策。西部少數民族地區的大部分企業實力和競爭力比較弱,它們發展電子商務就更需要政府的扶持了。地方政府應根據國家的法律、政策和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出有利于電子商務發展的優惠政策,并保持政策的穩定性。其次,政府要指導、敦促金融行業和電信行業改革,加快電子信用服務的發展和降低電信資費標準。政府還要通過有效的手段和方法教育和引導企業領導干部解放思想、更新觀念,通過廣泛的宣傳與培訓,普及電子商務的基礎知識。
企業是電子商務活動開展的主體,要開展電子商務活動首先需要企業領導有電子商務的意識,提高對發展電子商務的認識,企業領導要真正意識到開展電子商務活動能在:拓展市場領域、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等方面給企業帶來實實在在的許多好處。據我們對西部少數民族地區幾百家中小企業的調查,僅有不到20%的企業認為有必要開展電子商務活動,且大多數企業對于開展電子商務活動的功能、目的、意義不明,而在短期內有開展電子商務打算的企業不到5%,從我們的調查中還顯示大多數中小企業目前沒有開展電子商務活動的關鍵原因之一是企業領導不夠重視,所以對于西部少數民族地區中小企業開展電子商務活動首先要在政府的引導下,先抓住一些龍頭企業的領導,讓他們積極參與開展電子商務活動,并盡快在電子商務活動中出成績、得實惠,給其他企業起示范帶頭作用,從而帶動大量中小企業電子商務活動的開展。
3.養電子商務人才,完善相關基礎建設
發展電子商務,人才是關鍵。可西部少數民族地區極度缺乏這方面人才,尤其是高級人才。電子商務人才除了要具備信息技術知識外,還應具備管理學、經濟學、營銷學、法學等知識。對于這樣的綜合型人才,西部少數民族地區企業和政府不僅要從工作待遇和條件上給予優厚,還要以人為本,有激勵這些人才留住和創業的相應環境與機制,讓他們看到在這些地區開展電子商務的廣闊前景及光明未來。
在西部民族地區電信業不發達,互聯網基礎設施較差是比較普遍的現象。企業開展電子商務活動首先要以企業是否進行了信息化管理為基礎,以四川省為例,全省300萬——500萬規模中小企業中僅有35%進行了信息化管理,而對于西部少數民族地區這個比例更低,所以在這些地區開展電子商務活動,要加快電子商務相關基礎條件的建設及完善。
4.大力發展電子商務物流
電子商務物流配送一直都是發展電子商務的一個瓶頸,對于西部少數民族地區如何發展物流當然也是開展電子商務活動的關鍵環節,這除了需要政府大力發展交通外,還需要這些地區加強物流管理。對于大多數中小企業來說充分利用第三方物流是減少沉重的物流成本負擔,提高競爭能力的有效途徑。故而在這些地區依靠政府、協會、行業等力量,積極借鑒國外先進經驗,采取優惠政策,重點扶持一些相對發展較好的物流公司組建專業化的物流集團,作為地區電子商務交易的物流平臺,以提高物流服務速度、質量和能力,促進地區經濟快速發展。
加快西部少數民族地區的經濟發展,實施電子商務將會對大大縮短發展進程,實現跨越式發展。我們相信在時間和空間都無限的電子商務領域,企業將在這里創造像阿里巴巴一樣的神話。
參考文獻:
[1]李業芹:西部大開發中的電子商務[J].科技創業月刊,2005(2)
關鍵詞:黃土高原;野生觀賞植物;資源開發與利用
0前言
黃土高原是東南濕潤季風氣候向西北內陸干旱氣候的過度帶,也是暖溫帶闊葉落葉林向典型草原和荒漠草原過渡的地帶。由于黃土高原特殊的地質地貌,以及嚴重的水土流失,造成植被大面積的破壞。近年來,有關黃土高原植被、植物區系、群落功能和開發利用方面已經進行廣泛研究,為植物資源調查提供了重要參考。
1黃土高原自然概況
黃土高原地理范圍位于北緯340°~400°、東經1010~1130°、東起太行山,北自陰山,南至秦嶺、伏牛山,橫跨河南、內蒙古山西、陜西、甘肅、寧夏、青海7個省區,總面積達5.8×105平方千米。其中包含有平原、盆地、山地和丘陵以及黃土覆蓋的高平原。黃土高原屬于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氣溫和雨量季節變化明顯。主要表現在冬季寒冷干燥、夏季炎熱濕潤。年平均氣溫414℃,年均≥10℃,積溫2000℃~3400℃;年降水量150650毫米,主要集中于6~9月份。全區自北而南跨越我國溫帶和暖溫帶,從東南向西北降雨量逐漸減少,溫度降低,包括半濕潤、半干旱和干旱地帶。
2黃土高原野生觀賞植物的調查
野生觀賞植物資源從廣義上講是指具有觀賞價值的一群野生植物。包括園林植物,花卉植物和綠化植物。利用樣地調查法,我們對陜西省延安地區的野生觀賞植物資源進行了全面調查,經過統計,該地區有野生觀賞植物53科105屬176種,其中裸子植物3科4屬6種,占總數3﹪,被子植物50科101屬170種,占總數的97﹪。在被子植物中,雙子葉植物占絕大多數,單子葉僅占一部分,裸子植物的比例。
3黃土高原野生觀賞植物資源在園林綠化中的應用及價值
3.1黃土高原野生觀賞植物在園林綠化中的作用
在園林綠化中,樹木是一個重要的材料,它是園林綠化的主體,又是綠化水平能否提高的關鍵。因為園林綠化的多種功能與作用,主要是通過綠化樹種來完成。離開樹木就沒有綠化,就沒有綠化的功能與作用而言,也談不上綠化水平提高的問題,因此,除了充分開發利用栽培綠化樹種外,更應就地取材選用更多的野生植物資源。在未來的社會里,人們將更加重視野生植物的開發利用,其具體利用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行道樹指列植于道路系統兩側樹木的總稱。主要栽培場所為人行道綠帶分年線綠島、市民廣場游徑和瀕臨因幾公里兩側。理想行道樹的選擇標準是從養護管理要求出發,行道樹應該耐瘠抗壓,防污耐損,蟲少病輕,強健長壽,易于整形,疏于管理;從景觀效果出發,應該春花秋色、冬姿夏蔭、干挺枝秀、花艷果實,冠整形優,景觀持久。
(2)園景樹這類數是指植于庭院、園林或公園,具有獨特的觀賞價值,能獨立成景的樹種。其選擇標準是根據樹種自身的特性和生態關系,因地制宜,還必須重視樹種的配植,更能發揮園景的觀賞價值。
(3)庭蔭樹是指主要為枝繁葉茂、綠蔭如蓋的落葉樹種,其中以闊葉樹種為佳,如能兼備觀葉花或品果效應則更為理想。庭蔭樹其要求是樹冠寬大,枝條向四周擴展,而下枝較多;葉片大而成濃綠色,陽光輻射不易透過;樹干通直,分枝點高,干上無刺,便于人們在樹下活動;生長較快,壽命較長,不易衰老,抗病蟲害能力強;花果繁茂,樹枝挺秀,不污染地面,能保持壞境衛生。
(4)綠籬樹是指在園林綠化中行列式緊密栽植組成的籬笆樹墻或柵欄的樹種。其功能與作用是起范圍和防范,或用來分隔空間和作屏障作用以及美化壞境等用。選擇綠籬樹的標準是要求其萌蘗性與再生能力強,耐修剪,移植易成活,多分枝,生長不易過快,植株、葉片宜小而密,花小而密,果小而多,能大量繁殖的樹種。
3.2黃土高原野生觀賞植物的價值
隨著社會的進步,科學的發展,越來越對觀賞植物在人類發展中的地位有了深刻的認識,對它具有生態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作用也比較清楚了,現在世界公認,一個地區綠化程度,園林植物覆蓋率及其配置,是一個地區文明進步的標志。所以各地都非常重視開發本地野生觀賞植物資源,觀賞價值日益被開發利用,其觀賞價值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觀花類。
指在花形、花色、花量、花香諸方面具有特色的植物,其中以花色更為重要,常見的觀華植物:山丹丹、黃刺玫、棣棠、紅瑞木、香莢迷、毛櫻桃、貼梗海棠、山桃、山杏、野牡丹、毛泡桐、黃薔薇、迎春、連翹、木槿、華北繡線菊、蛇葡萄等。
①山丹丹LiliaceaepumilumDC。
百合科,百合屬。花鮮紅色,無斑點或有時有少數斑點,花下垂,花被片反卷。花單生或數朵排成總狀。花期7-8月。蘇軾有“堂前種山丹,錯落瑪瑙盤”之經典詩句來贊嘆其觀賞價值。
②黃刺玫RoseanthinaV。
薔薇科,薔薇屬。花黃色,單瓣或半重瓣,無苞片。自然花期5-6月,是春末夏初的重要觀賞花卉,宜做花籬,花開時金黃一片,光彩迷人。
③棣棠Kerriaaponica。
薔薇科,棣棠屬。花色金黃,枝干鮮綠,花期初夏,重瓣棣棠花期更長,可陸續開花至入秋,通常栽植作花籬和建筑的基礎種植花材,或植于水池岸邊,假山石旁,草地一隅叢植,冬賞翠枝,夏賞金花,頗具野趣。
(2)觀葉類。
以觀賞葉色、葉形為主,有些可終年觀賞,常見的觀葉植物:白皮松、銀杏、欒書、雀舌黃楊、茶條槭、蛇葡萄、華山松、油松、側柏、杜仲、小葉女貞、沙棘、臭椿、黃櫨等。
①白皮松PinusbungenaZuccexEndl。
松科,松屬。白皮樹是我國特有的觀賞樹種,其樹形雄偉壯觀,干皮層班駁狀的乳白色極其醒目。襯以青翠樹冠,獨具奇觀。
②銀杏GinkgobilobaL。
銀杏科、銀杏屬。枝葉茂密,葉形秀美,每逢秋季,樹葉一片金黃,成熟的種子也白中透黃,為優良彩樹。
③欒樹KoelreuteriapaniculataLaxm。
無患子科,欒樹屬。其樹形端正,枝葉茂盛而秀麗,春季嫩葉紅色,入秧葉黃色,夏季滿樹黃花,觀賞價值極高。
(3)觀果類。
指果實形狀奇特,色澤鮮艷,經久耐香,并不污染環境的植物。常見果類:火雞、枸骨、枸杞、文冠果、紅瑞木、接骨木、毛楱、山茱萸、山楂、柿樹、杜梨、狼牙刺、南蛇藤、沙拐棗、黃刺玫等。
①火棘Pyracanthafortuneana。
薔薇科,火棘屬。枝葉茂密,入秧果紅如火,可留在枝頭甚久,美麗可愛。
②枸骨Ilexcornuta。
冬青科,冬青屬。枝葉稠密,葉形奇特,入秧紅果累累,經冬不調,鮮艷美麗,是良好的觀果樹種。
③枸杞LyciumL。
茄科,枸杞屬。花朵紫色,花期長,入秧紅果累累,綴滿枝頭,狀若珊瑚,頗為美麗,是庭院秋季觀果灌木。
4黃土高原野生觀賞植物資源開發與利用現狀、存在問題及發展方向
4.1黃土高原野生觀賞植物資源開發與利用的現狀
經過調查,發現黃土高原上的野生觀賞植物開發與利用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很多野生觀賞植物資源未得到合理的開發與利用,更談不上被引用到城市園林綠化中去,人們只是一味的追求外地植物資源,培育新的栽培品種,造成本地野生資源的極度浪費。再加上黃土高原特殊的氣候條件,許多引入的栽培品種沒有得到很好的利用,從而影響到整體的綠化水平。
4.2黃土高原野生觀賞植物資源開發與利用中存在問題
我國在野生觀賞植物資源開發利用中,有些是由于發展速度太快,條件沒有具備以及判斷失誤或決策不當或不得力等,違背了自然發展的規律,才出現了許多新的矛盾和新的問題,黃土高原由于其特殊的地理及氣候條件,野生觀賞植物資源合理開發利用上還存在許多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以下幾個方面:
(1)資源破壞嚴重。
在部分地區和單位,在開發利用野生植物中,缺乏科學技術的指導,片面追求資源的經濟價值,輕視資源的生態價值;采用不適當的利用手段,使資源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壞。其中表現突出的有坎樹、坎枝、摘果、采葉,甚至使用挖根、剝皮等毀滅性手段,使野生觀賞植物資源遭到嚴重的破壞。
(2)園林綠化中利用不多。
黃土高原野生觀賞資源相當豐富,尤其是一些具有很高觀賞價值的野生植物如黃薔薇、文冠果等,只是被用在荒山綠化及防沙固土、水土保持方面,尚未引用到城市園林綠化當中,這無疑是對當地資源的一種無形浪費。
(3)開發利用范圍窄。
許多野生觀賞植物除用于黃土護坡,還可以適當開發其他用途。特別是其珍貴鄉土樹種,如側柏,既可營造水土保持林、防風林、也可以進行庭院綠化。
4.3黃土高原野生觀賞植物資源開發利用的發展方向
黃土高原地區可供觀賞的野生植物種類很多,作為開發方向,首先應著重于開發觀賞價值大、經濟效益較高的種類;其次是根據地區特點,就地取材,發掘本地區的優良種類,從而獲取事半功倍之效。作為美化環境的植物,除觀賞其鮮而美麗的花朵之外,要注意格調多樣,盡量做到四季有花可觀,花后有果可賞,或以花香悅人,或以色麗奪目。
5結語
通過對黃土高原野生觀賞植物資源的調查與統計,可以得知,在黃土高原水土流失、植物遭到破壞的情況下,適時利用野生植物資源是刻不容緩的。野生觀賞植物資源開發與利用對植被的大面積恢復是有益而無害的,而且應當光反應用到城市園林綠化當中,盡量減少人工林種植密度,并采取喬、灌、草、相結合的措施,使野生觀賞植物資源得到多方面的開發與利用,再造一個山川秀美的黃土高原。
參考文獻
[1]付坤俊.黃土高原植物志[M].北京: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1989,(7).
[2]鄭萬鈞.中國樹木志[M].北京:中國林業出版社.1997,(12).
摘 要 隨著社會文明的進步,電子商務在歷史的潮流中應運而生。對于這種新型的市場交易方式,它具有開放性、全球性、低成本、高效率的優勢,但同時它也給我們帶來了嚴峻的法律考驗這是因為法律的滯后性嚴重障礙了網絡消費者隱私權保護。故,本文試圖從保護電子商務消費者隱私權入手,通過比較國內外保護網絡消費者隱私權方面的相關立法,并深入反思,以期加強我國電子商務網絡消費者隱私權的保護。
關鍵詞 電子商務 消費者 隱私權 相關建議
“隱私權”一詞最早提出由美國法學家路易斯•布蘭戴斯和薩默爾•沃倫在其1890年發表的論文《隱私權》中提出。此文章首次論證了保護個人隱私、個人隱私權不容侵犯的觀點,這些觀點對后來侵犯隱私權案件的審判和研究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所謂隱私,通說指一種與公共利益、群體利益無關,當事人不愿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知道的個人信息,當事人不愿他人干涉或他人不便干涉的個人私事以及當事人不愿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個人領域。
一、損害電子商務消費者隱私權的主要侵權方式
(一)未經授權進入他人系統收集資料、在網絡上公開或轉讓他人的隱私。該類侵權行為如果造成一定影響,對他人名譽造成損害,或對他人肖像權進行了侵犯,行為人應但侵權責任。
(二)未經授權截獲或復制他人正在傳遞的電子信息。這種侵權行為大多是網絡黑客所為,利用各種技術手段竊取和篡改網絡用戶的私人信息,情節嚴重的可以適用《刑法》252條規定,構成“侵犯通信自由罪”。
(三)制造、傳播計算機病毒及從事其他侵犯網絡和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對此行為,依據《計算機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實施辦法》,應擔刑事責任。
(四)廣告商的大量垃圾郵件干擾他人安寧。
二、電子商務消費者隱私權保護國內外主要立法現狀
(一)國際立法現狀
在國際社會上,對網絡消費者隱私權加強保護已達成共識,最具有代表性的是美國的行業自律模式以及以歐盟為代表的立法規范模式。
1.美國立法現狀
1997年,克林頓批準公布了《全球電子商務框架報告》,該報告特別強調了對網絡消費者隱私權加強保護,要求個人信息收集者告知消費者他們收集了網絡消費者怎樣的個人信息,做何種程度和范圍內的使用,在是否愿意個人信息被他人利用及再利用方面,消費者者有選擇權,一旦收集者對消費者造成了精神和財產損害,消費者有權獲得補償等。
1998年,美國商務部又了《有效保護隱私權的自律規范》,進一步要求網絡從業者必須制定保護網絡個人資料與隱私權的自律規約。同年,美國還出臺了《兒童網上隱私權保護法》,禁止網絡從業者誘導未成年人填寫個人信息,包括姓名、生日、住址、消費習慣、產品偏好,甚至父母年薪等資料。
2.歐盟立法現狀
與美國大相徑庭,歐盟側重通過廣泛立法對個人資料進行保護。早在1981年歐洲會議就簽署了《關于個人數據自動處理中個人權利保護公約》等文件。歐盟在1995年又通過了《個人數據保護指令》,要求各成員國以此為據,修訂各國隱私權保護法。由于美國非以法律來保障網絡隱私權,嚴格講,不合此規定,因此對美國采取了非關稅壁壘。1999年,歐盟部長會議提出了《信息高速公路上個人數據收集處理過程中個人權利保護指南》,為網絡服務者和客戶提供了清晰可循的隱私權保護原則,并加強了網絡服務商的責任和網絡用戶自我保護意識的培養。可見,歐盟一直比較重視以立法模式來保護網絡隱私權。
(二)國內立法現狀
由于我國長期以來缺乏對個人隱私權的足夠重視,個人隱私法律意識單薄,在隱私權保護方面還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而只在一些相關法律中例如憲法、民法、刑法、訴訟法等相關立法中做出零散規定,缺乏對網絡消費者隱私權保護的針對性,也沒有頒布關于網絡消費者隱私權保護的較系統的法律,在實踐中,審判的可操作性也不強,但從目前的電子商務發展的軌跡來看,網絡消費者隱私權保護已呈現部門化、獨立化和特別化的趨勢,制定旨在保護網絡消費者個人隱私權的法律將遲早走上議事日程。
三、對我國電子商務消費者隱私權保護的立法建議
(一)立法先行,從法律上明確規定將網絡隱私權作為獨立的人格權。我國至今還沒制定專門立法加強對隱私權的保護,而是將其作為名譽權處理,這非常不利于公民隱私權的保護。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網絡隱私權更容易受到侵犯,其危害更大。因此,我國在借鑒國際立法的同時,盡快立法提高網絡隱私權的法律地位,從法律上明確隱私權作為獨立人格權的地位,在民法典中,將隱私權從名譽權中分離單列出來,增加有關隱私權的條款,使隱私權上升為同名譽權、肖像權等人格權相并列的地位。
(二)加強網絡消費者隱私保護意識。目前,在構建社會主義法治社會的進程中,依然有很多人民大眾法律意識淡薄,維權意識也相當淡漠,用戶在網上購物時,對于商家索取用戶的電子郵件、電話號碼等有關個人信息缺乏防范意識,一旦出現侵權行為,亦忍氣吞聲,尤其仍殘余并抱有“厭訟、恥訟”心理,故而,使許多不法商家逍遙法外。因此,我們必須通過立法加強網絡消費者隱私保護的意識,不僅要大力宣傳法治,還應該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個人數據資料的喪失。
(三)積極促使我國電子商務消費者隱私權立法保護同國際協調。從歐盟與美國關于網絡與電子商務中隱私權保護的矛盾我們可看出,保護網絡與電子商務中的隱私權絕對不是關上門就可以完成的,一方面,需通過我國法律對我國用戶和外國用戶以完善的隱私權保護,另一方面,我們也需要其他國家的法律與機構來保護我國用戶的隱私權。歸根到底,還是因為因特網是沒有國界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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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度重視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要不斷加強互聯網安全和信息內容安全管理, 推進重點新聞網站建設, 構筑網上正面輿論宣傳強勢。
【關鍵詞】高度重視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 要不斷加強互聯網安全和信息內容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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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通過用戶對互聯網最反感的方面及用戶對互聯網的信任程度的數據分析可以看出: 用戶對互聯網絡上的病毒、彈出式窗口、網絡入侵、垃圾郵件和虛假信息比較反感, 這些特征與全國所有的上網用戶對互聯網的反感方面相同。吉林省上網用戶對互聯網表示比較信任比例的最高, 所占比例為53. 5%, 還有34. 5%的用戶對互聯網表示將信將疑。這一點說明, 在吉林省開展電子商務還是有一定的觀念基礎的。同時我們也要看出了吉林省在信息化發展方面的不足, 加快吉林省互聯網絡發展和提升信息化水平的對策如下:( 1) 加強Internet 建設統籌規劃和管理。政府有關部門在這方面要充分發揮作用, 從宏觀上對吉林省互聯網絡普及與發展進行合理的規劃, 最大限度的提高和加快互聯網絡的應用而相對節約發展成本。( 2) 推進電子政務的深入應用。目前吉林省各級政府部門上網的普及程度還不夠, 而且電子政務的應用層次較淺, 亟需向更深層次的應用邁進。( 3) 加快實施企業信息化建設工程。企業是信息化和電子商務的真正主體。吉林省的上網企業與全部企業的比例在全國范圍內是較低的, 企業上網的數量不多, 企業信息化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 4) 積極推進農村信息化建設。農業人口的文化水平和對信息技術的掌握程度都遠低于城市人口。一個國家和地區的信息化水平要有大幅度的提升, 必然要將重點放在如何提高家村地區的信息化水平方面。吉林省的總人口中有55% 是農村人口, 這個比例將大大影響吉林省的信息化發展水平。( 5) 加快推進社會公共領域信息化建設。政府應利用現代化信息技術, 計算機網絡, 集觸摸技術、信息查詢技術、自動服務技術、多媒體技術于一體的自助服務終端。整合政府、企業、商務、貿易的信息資源, 使政府、企業、市民互連、互通、互動, 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建設一個以“公眾”為中心, 可以實現“ 信息流、資金流、物流”三流合一的綜合公共便民服務平臺。( 6) 充分發揮信息產業對信息化的支持作用。努力推進信息產業的持續快速增長, 支撐和保障信息化推進。加大信息產業結構調整力度, 加快產品結構優化升級步伐。以電子信息產業的基地和園區為載體, 實施項目帶動戰略, 加速發展我省有優勢的電子信息產品制造業和軟件業。( 7) 高度重視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要不斷加強互聯網安全和信息內容安全管理, 推進重點新聞網站建設, 構筑網上正面輿論宣傳強勢。認真貫徹落實《電子簽名法》, 加快全省密鑰管理中心建設, 加強電子認證服務管理, 加快網絡信任體系建設, 推進吉林CA 證書發放和應用, 引導鼓勵行業部門和企業廣泛應用數字認證。加強無線電頻率臺站的規范化管理和監督, 保障無線電通信安全。( 8) 加快本省互聯網絡發展的政策法規建設。解決當前信息化建設管理無法可依、建設單位無章可循問題, 規范信息化建設行為。做好《吉林省信息化條例》、《吉林省信息安全管理辦法》等信息化法規的立法調研工作。充分發揮省信息產業發展基金對信息化建設重點領域、重點項目的引導扶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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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 承諾 電子商務合同 EDI
20世紀末至今,伴隨著計算機網絡的普及發展,人類生活方式發生了深刻變革,企業的國際貿易模式也隨之優化進步,利用計算機和網絡技術實現市場交換的全過程已成為現實。電子商務作為國際貿易不斷深化與科學技術飛速發展相結合的產物,隨著全球貿易競爭的日趨激烈,在國際貿易中所具有的重要地位將愈趨明顯。同時,電子商務的應用也為國際貿易中法律規制提出挑戰,電子數據交換(EDI)利用計算機網絡進行自動、及時的信息交流、數據交換和處理,開創了“無紙貿易”的新時代,使傳統理論中要約承諾的形式、生效時間地點、安全性、能否撤銷等規定受到質疑,值得探究。
一、傳統承諾理論的規定
承諾是指受要約人按照要約人所指定的方式,對要約的內容表示同意的一種意思表示,在國際貿易中,也稱“接受”或“收盤”。被要約人一旦表示承諾,則表明要約人、被要約人之間以達成協議,合同即宣告成立。《聯合國貨物買賣合同公約》第18條第2款規定:“接受發價于表示同意的通知送達發價人時生效。如果表示同意的通知在發價人所規定的時間內,如未規定時間,在一段合理的時間內,未曾送達發價人,接受就成為無效,但須當適地考慮到交易的情況,包括發價人所使用的通訊方法的迅速程度。對口頭發價必須立即接受,但情況有別者不在此限。”傳統理論中,關于承諾生效的時間,存在投郵主義和到達主義兩種不同理論。
英美法系采用投郵主義,即在以書信、電報作出承諾時,承諾的通知一經交付郵局投郵立即生效,合同即告成立。即使是由于郵局的疏忽致使承諾的通知在作踐耽擱或丟失,風險仍由要約人承擔,而與受要約人無關,且不影響合同的成立。英美法系采用“投郵主義”的目的在于縮短要約人能夠撤銷要約的時間,從而改善受要約人在交易中的被動地位。但在要約人收不到受要約人承諾時,以“投郵主義”而強加給要約人的合同成立其不合理性也是顯而易見的。
與之不同,大陸法系采用到達主義,如《德國民法典》第130條規定:“對于相對人所做的意思表示,于意思表示到達相對人發生效力。”我國亦采用到達主義,即遵循《合同法》第26條規定:“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承諾不需要通知的,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的要求作出承諾的行為時生效。”
關于承諾的撤回,除當面表示承諾和采用投郵主義立法的國家不存在外,采用到達主義的國家規定了承諾撤回問題。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公約》第22條,“接受得予撤回,如果撤回通知于接受原應生效之前或同時,送達發價人。”我國《合同法》規定與之相同。
二、E時代國際貿易的新形勢及問題
E時代,最初用來指電子(electronic)時代,電腦網絡出現后Email以其快速、簡便、多功能等在很短的時間內顛覆了傳統的手寫郵寄信件。電子商務合同,是指以數據電文形式訂立的合同,當事人通過數據輸入進行要約、承諾,以網絡傳輸進行送達。
傳統的書面合同要求雙方當事人在合同原件上手書簽名、蓋章或按指紋,以表明當事人對該書面合同內容正確性的確認。而在EDI合同中,手書簽章被電子簽名所代替,即由符號及代碼組成,經由鍵盤輸入并存儲于計算機磁盤中。
在電子商務合同的簽訂過程中,要約與承諾的意思表示由當事人通過計算機互聯網以電子方式實現瞬間傳遞的,因而由其所依賴的技術和其運作方式的獨特性,產生許多新問題。
如:數字形式的電子簽名很容易被他人模仿、破譯或篡改,服務器故障導致延遲而產生生效時間爭議及撤銷爭議等問題,這些新形勢下的新問題亟待解決。
三、新形勢下“承諾”的法律問題探究
(一)“承諾”表達新形式問題
在電子商務中,雖然采用EDI取代了傳統口頭或書面的意思表示形式,但承諾仍具有在電子商務合同當事人間意思傳遞的重任,因而電子意思表示在形態上仍然可表現為要約、要約邀請或承諾。在EDI環境下的承諾,因法律并未具體規定表達方式,又是當事人約定的結果,故以數據電文新形式表達的承諾也當具有法律效力。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制定的《電子貿易示范法》第11條規定:“除非當事人另有協議,合同要約及承諾均可通過數據電文手段表示,并不得僅僅以使用了數據電文為理由否認該合同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
(二)“承諾”的撤回與撤銷問題
承諾的撤回,是指承諾人阻止承諾發生法律效力的一種意思表示。采取投郵主義作為承諾生效原則的英美法系國家,不承認承諾可以撤回,但大陸法系國家對承諾生效采取的是到達主義原則,認為承諾可以撤回。E時代隨著計算機網絡的應用,承諾開始以電子形式表達。從法律規定上,撤回需要在承諾尚未送達要約人之前追回并終止其效力,然而計算機一旦發出承諾,幾乎不可能再找到一種方式,將撤回的通知先于或同時于承諾送達。因而,此種意義上承諾撤回是不可能的。
承諾的撤銷在傳統合同中并不多見,因為要約一經承諾,就標志著合同的成立。承諾的撤銷即意味著對已經成立的合同的撤銷,因此進入到違約制度規范的范疇。但是,鑒于網絡交易的快捷和特殊性,法律可以采用約定或法定寬限期限的辦法對電子承諾給與特殊的待遇:承諾到達相對人時暫不生效,在經過雙方約定的寬限期后承諾始生效。在雙方沒有約定的情況下,也可以由法律直接規定一個合理寬限期限。
(三)“承諾”生效的時間、地點問題
傳統意義上承諾的生效時間,英美法采取投郵生效原則,但需要的是,根據英美法學者的解釋,投郵主義的承諾只適用于郵寄承諾及以電報承諾兩種方式。倘雙方以電話、傳真等即時同步傳遞要約或承諾時,則承諾人之承諾必須清楚地傳到要約人的手中,否則不生承諾之效。 大陸法系對承諾的生效采用的是“到達主義”,承諾的通知必須于其到達相對人時才生效,合同亦于此時才成立。因而綜合兩種學派觀點,最為科學的電子承諾生效的時間點,應以“到達主義”為主。
電子商務合同的訂立是在不同地點的計算機系統內完成的,但由于電子數據可在任何地點發出,如果采用英美法系的“郵箱規則”,會使合同成立的地點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不利于發生訴訟時管轄法院與法律的選擇。大陸法系的“到達主義”則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這一缺陷。
(四)電子商務合同的締約過失責任問題
隨著計算機網絡的普及應用,商務合同的締約過失責任也出現了新問題。傳統理論中規定了締約過失責任的損害賠償問題,如我國《合同法》第42、43條規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三)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無論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該商業秘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但電子商務活動中的締約責任有其特殊性。這種特殊性表現在:一是由于合同訂立過程必須由第三人(網絡經營者)的介入,二是網絡安全與商業秘密的泄露問題。故合同締約無效或不成立,可能由當事人違背誠實信用原則、通訊失誤或網絡安全等問題造成。
此外,在電子數據的傳輸過程中,當事人的有關信息也可能被竊取、泄露或者刪除、篡改等。但由于這些原因造成的合同無效或撤銷,尚無專門的網絡安全立法規定,故在加強技術手段保障的同時,也應當彌補這一領域的立法缺陷。
四、相關立法比較及應對建議
對于承諾的生效時間,我國采納的是大陸法系的做法。由于利用EDI的方式仍然有一定間隔,如到達文件箱后的保存需要一定時間,因此必須設定“到達主義”的例外。 如韓國《貿易處理促進法》第15條第2項規定,受要約方的信息在服務提供者的電腦文件箱里記錄后,“度過通常運行時所需的時間后”,被推定已到達。此即規定在到達服務提供者的電腦文件箱并記錄之前的危險,均由信息發送人負擔。
對于承諾撤銷的規定,建議通過立法規定,在意思自治的基礎上,當事人約定對電子承諾給予特別期限的寬恕,或這直接由法律規定合理的寬限期限,但應注意此期限應當比較短暫,有利于保障交易的安全性。
對于承諾表達新形式下的安全性問題,可賦予電子簽名與手書簽名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新加坡《電子交易法》規定:“如果一項法律規則要求簽名,或者規定某一文件未經簽名會產生特定的法律后果,則采用電子簽名的形式滿足該法律規則。”同時,也可借助指紋、聲紋、DNA比對辨認等技術,加強電子簽名的安全性,確認當事人的身份。
對于電子商務合同締結過程中數據泄漏、刪除、篡改等問題,一方面可采取技術措施,如防火墻保護、口令輸入、生物碼指紋輸入技術等進行監管,另一方面從法律角度,可借鑒國際商會制訂的《電傳交換貿易數據統一行為守則》的規定:“傳送電文的中介人保證,對中轉傳遞的電文不得作未經授權的改動,并保證不得將其內容透露給未經授權的任何人。”
論文摘要:當前,我國電子商務建設中以技術為主的安全管理體制,忽視了人員對電子商務的安全影響。但近幾年案例表明:企業缺乏針對內部人員的系統安全管理體制,是導致網絡交易過程中泄密和企業利益損失的主要原因。本文重點分析了企業在電子商務安全管理體制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原因,提出了一些加強人員安全管理的建議,為我國電子商務企業的安全管理提供借鑒。
1、問題的提出
作為一種新的經濟模式,電子商務以高效、便捷、方便的優勢和全新的企業經營理念、經營手段、經營環境吸引著廣大用戶,為世界經濟賦予了無限的發展空間。隨著電子商務應用范圍的日益擴大,針對電子商務的各種犯罪活動也19益猖獗。國內外調查顯示…,52.26%的用戶最關心的是網上交易的安全可靠性,超過6O%的人由于擔心電子商務的安全問題而不愿進行網上購物。加強電子商務實施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已經成為促進電子商務高速發展的重要因素。
電子商務的安全,可分為技術安全和管理安全兩種類型。所謂技術安全,是指通過各種黑客手段竊取企業的用戶lD、密碼以及相關的機密文件,甚至網絡銀行帳號、密碼等,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而管理安全則是指缺乏對參與電子商務過程中各個環節的人員的管理預防手段,最終導致的電子商務安全事件。從美國的花旗銀行和中央情報局到中國的某家國有商業銀行,都有過由于內部人員的違規和違法操作,導致數據被篡改和泄密的事件發生。
近幾年的電子商務安全案件表明:人員是網上交易安全管理中的最薄弱的環節,近年來我國計算機犯罪大都呈現內部犯罪的趨勢,有的競爭對手利用企業招募新人的方式潛入對方企業,或利用不正當的方式收買企業網絡交易管理人員。有的電子商務從業人員從本企業辭職后,迅速把客戶資料、產品研發成果等機密出售給競爭對手,給企業帶來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2、原因分析
電子商務信息安全已經引起很多企業的重視,但大多數企業往往側重于加強技術措施,如購買先進的防火墻軟件,采用更高級的加密方法等,很多企業認為:員工泄密的安全事故只是偶然現象,很少從人員管理的角度來探討出現這些事故的根本原因。“重技術、輕管理”是當前很多電子商務企業的通病。由于管理手段不到位,很多先進的安全技術無法發揮應有的效能。之所以出現上述問題,主要有以下原因:
首先,很多企業管理高層對人員管理在信息安全中的地位認識不足。大多數企業將電子商務網絡作為一項純粹的技術工程來實施,企業內部缺乏系統的安全管理策略,只是被動的使用一些技術措施來進行防御,因此電子商務過程中一旦出現突發性事件,往往造成很大的經濟損失。現實中沒有一個網絡系統是完美無缺的,不安全因素隨時存在。因此,安全管理措施必須滲透到系統的每一個環節和企業組織的~個層面,只有構建一個人與技術相結合的安全管理體系,才能確保整個電子商務系統得安全。
企業沒有從整體上、有計劃地考慮信息安全問題。企業各部門、各下屬機構都存在“各自為政的局面,缺少統一規劃、設計和管理信息安全強調的是整體上的信息安全性,而不僅是某一個部門或公司的信息安全。而各部門、各公司又確實存在個體差異,對于不同業務領域來說,信息安全具有不同的涵義和特征,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戰略性必須涵蓋各部門和各公司的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相關內容。
缺少信息安全管理配套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人才是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關鍵。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專業性、技術性很強,沒有一批業務能力強,且具有信息網絡知識、信息安全技術、法律知識和管理能力的復合型人才和專門人才,就不可能做好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應該從信息安全建設和管理對信息安全人才的實際需求出發,加快信息安全人才的培養。
企業對員工的信息安全教育不夠。員工的信息安全意識薄弱,9O%的安全事故是由于人為疏忽所造成。如有些企業不限制內部人員使用各種高科技信息載體,如U盤、移動硬盤以及筆記本等移動辦公設備。
3、加強電子商務安全管理的建議
電子商務信息安全管理實踐表明,大多數安全問題是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不僅涉及到企業的組織架構、信息技術、人員素質等各個方面,還牽扯到國家法律和商業規則。企業內部存在著諸多影響信息安全的因素:改變lT系統不等于改變企業的信息安全管理,要使企業信息盡可能的安全,必須在技術投人的基礎上融人人在管理方面的智慧i同時,不僅要防外,更要防內,即對組織內部人員的管理。信息安全問題的解決需要技術,但又不能單純依靠技術。整個電子商務的交易過程,是人與技術相互融合的過程,如何使管理與技術相得益彰十分重要。“三分技術,七分管理”闡述了信息安全的本質。
電子商務的安全管理,就是通過一個完整的綜合保障體系,來規避信息傳輸風險、信用風險、管理風險和法律風險,以保證網上交易的順利進行。網上交易安全管理,應采用綜合防范的思路,一是技術方面的考慮,如防火墻技術、網絡防毒、信息加密、身份認證、授權等,但必須明確,只有技術措施并不能完全保證網上交易的安全。二是必須加強監管,建立各種有關的合理制度,并加強嚴格監督,如建立交易的安全制度、交易安全的實時監控、提供實時改變安全策略的能力、對現有的安全系統漏洞的檢查以及安全教育等。為了加強企業電子商務的信息安全,我們提出如下建議:
(1)提高網絡安全防范意識。
現在許多企業沒有意識到互聯網的易受攻擊性,盲目相信國外的加密軟件,對于系統的訪問權限和密鑰缺乏有力度的管理。這樣的系統一旦受到攻擊將十分脆弱,其中的機密數據得不到應有的保護。據調查,目前國內90%的網站存在安全問題,其主要原因是企業管理者缺少或沒有安全意識。某些企業網絡管理員甚至認為其公司規模較小,不會成為黑客的攻擊目標,如此態度,網絡安全更是無從談起。應該定期由公司或安全管理小組承辦信息安全講座,只有提高網絡安全防范意識,才能有效的減少信息安全事故的發生。
(2)建立電子商務安全管理組織體系。
一個完整的信息安全管理體系首先應建立完善的組織體系。即建立由行政領導、IT技術主管、信息安全主管、本系統用戶代表和安全顧問組成的安全決策機構。其職責是建立管理框架,組織審批安全策略、安全管理制度,指派安全角色,分配安全職責,并檢查安全職責是否已被正確履行,核準新信息處理設施的啟用、組織安全管理專題會等。還應建立由網絡管理員、系統管理員、安全管理員、用戶管理員等組成的安全執行機構。該機構負責起草網絡系統的安全策略、執行批準后的安全策略、日常的安全運行和維護、定期的培訓和安全檢查等。如果需要,還可建立安全顧問機構。安全顧問機構可聘請信息安全專家擔任系統安全顧問,負責提供安全建議,特別是在安全事故或違反安全策略事件發生后,可以被安全決策機構指定負責事故(事件)調查,并為安全策略評審和評估提供意見。
(3)制定符合機構安全需求的信息安全策略。電子商務交
易過程中,需要明確的安全策略主要包括客戶認證策略、加密策略、日常維護策略、防病毒策略等安全技術方案的選擇。安全執行機構應根據本信息網絡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信息安全策略,策略中應明確安全的定義、目標、范圍和管理責任,并制定安全策略的實施細則。安全策略文檔要由安全決策機構審查、批準,并和傳達給所有的人安全策略還應由安全決策機構定期進行有效性審查和評估:在發生重大的安全事故、發現新的脆弱性、組織體系或技術上發生變更時,應重新進行安全策略的審查和評估。
(4)人員安全的管理和培訓
參與網上交易的經營管理人員在很大程度上支配著企業的命運,他們承擔著防范網絡犯罪的任務。而計算機網絡犯罪同一般犯罪不同的是,他們具有智能性、隱蔽性、連續性、高效性的特點,因而,加強對有關人員的管理變得十分重要。首先,在人員錄用時應做好人員鑒別,人員錄用或人員職位調整時,一般要簽署保密協議。當人員到期離開或協議到期、工作終止時,要審查保密協議。其次對有關人員進行上崗培訓,建立人員培訓計劃,定期組織安全策略和規程方面的培訓。第三,落實工作責任制,在崗位職責中明確本崗位執行安全政策的常規職責和本崗位保護特定資產、執行特定安全過程或活動的特別職責,對違反網上交易安全規定的人員要進行及時的處理。第四,貫徹網上交易安全運作基本原則,包括職責分離、雙人負責、任期有限、最小權限、個人可信賴性等。
(5)增強法律意識,促進電子商務立法
面對電子商務這種新型的貿易形式,我國目前尚無專門法規可依,使得部分違法犯罪人員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近幾年里,國家加強了這方面的投入。在全國性的立法文件中,《合同法》的部分條款可以看作是針對電子商務的立法。此外,廣東省制定的《廣東省電子交易管理條例》這個地方性的法規可以看作是對加快我國電子商務立法的有益探索。《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是對主要用于電子商務活動,電子政務等其他應用應該有新的適用法規。
盡管在電子商務信息安全立法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就,但總的來說,我國的電子商務立法還很不健全,對電子商務活動的安全保護缺少直接性;相關立法比較分散,而且效力不高;對新出現的情況缺乏適應能力;立法速度慢。這些都需要電子商務企業和國家有關部門不斷探索,共同促進電子商務信息安全的法制環境建設。
關鍵詞 網絡環境 電子商務 消費者權益
中圖分類號:DF529
文獻標識碼:A
隨著互聯網技術的進一步發展,網絡購物成為越來越多人選擇的購物方式。與此同時,這一新興事物不可避免帶來了一定的風險危害,對于普通老百姓來說,其中影響最大的要屬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問題。
筆者認為,在探討這一問題時,首先要明確消費者的定義,這樣才能判斷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消法》)的網購主體。《消法》第2條規定:“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本法保護;本法未作規定的,受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保護。”據此,筆者又根據王利明教授的觀點,總結出消費者必須符合以下特征:(1)消費者是指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人;(2)消費者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非以盈利為目的;(3)消費者是指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個人。
一、網絡環境中可能存在消費者的電子商務模式
現行電子商務模式包括B2B、B2C、C2C,是按電子商務中按交易對象進行的分類。其中B2B是指進行電子商務交易的雙方都是商家(企業),代表網站有阿里巴巴、慧聰網、一達通、百納網等。而B2C則是指商家(企業)對客戶(消費者)的電子商務模式,代表網站有淘寶網商城(天貓)、卓越亞馬遜、京東商城以及凡客誠品等。至于C2C,意思是客戶對客戶,即個人(或個體戶)對消費者。這種模式就是網站買賣雙方提供一個在線交易平臺,使賣方可以主動提供商品上網拍賣,而買方可以自行選擇商品進行競價。C2C代表網站有淘寶網(非商城)、易趣網、拍拍網等豍。
根據對消費者的定義,筆者認為只有B2C和C2C模式存在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問題,因為只有以非盈利為目的的個人消費才符合《消法》保護消費者弱勢群體地位的初衷。
二、我國網絡環境中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問題及對策
即使網絡環境是一個虛擬的世界,網購亦是一種創新的交易方式,但它并沒有脫離傳統的商業框架,是傳統商業交易的電子化。隨著近幾年來網絡消費熱潮的襲來,網絡環境中的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正面臨極大的挑戰,像是2011年底剛落下帷幕的淘寶商城“雙11”事件,就裸地顯出了網絡環境中消費者的弱勢群體地位。
我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體系是以《消法》為基礎和核心構建的,主要包括《消法》、《合同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產品質量法》、《廣告法》、《商標法》、《價格法》、《藥品管理法》、《食品衛生法》、《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等。其中《消法》明確規定了消費者的九大權利:人身、財產安全權,真實情況知悉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依法求償權,依法成立維權組織權,獲得消費知識權,受尊重權,監督批評權。然而在現實生活中,同樣作為“上帝”的網絡消費者卻比實體交易中的“上帝”面臨更多、更復雜的權益受損問題。
(一)交易安全。
網絡環境中的交易問題比之實體交易,最大的風險的就是交易安全。因為網絡環境的虛擬性,交易雙方無法見面并了解對方的真實情況,所以往往容易出現交易欺詐的案件,而電子技術的局限性則致使容易出現電子支付風險。
1、消費欺詐。根據有關數據顯示,目前我國網民對網絡安全信用體系的滿意度極低,其中消費者最害怕的就是網絡交易欺詐問題。一些不法之徒利用網絡的虛擬性以及目前電子科技技術的漏洞,在網上虛假信息、設置騙局陷阱,進行惡意欺詐,侵犯消費者的權益。
根據對真實案例分析,常見的網絡消費欺詐方式有四種:第一種是釣魚網站;第二種是掛木馬;第三種是假網站;第四種是銷售欺詐。而最普遍的就是銷售欺詐,包括價格欺詐、質量欺詐以及虛假廣告宣傳等,除了C2C模式存在此種情況外,B2C中一些知名企業也時有發生這種欺詐行為,天貓、京東商城等也屢被消費者投訴。
針對網絡消費欺詐,在目前還沒訂立電子商務法且其他網絡法律不盡完善的情況下,筆者認為可以嘗試建立一種事前預防機制,需要建立一個經營者信息管理中心,由工商部門和行業協會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共同負責,對經營者和商家、賣家的資質基本信息、資質證明、產品信息進行審查備案以及監督管理,保證所有交易信息真實可靠地呈現在消費者面前。另外,加大政府的監管力度也是極其必要的,應對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許可制度,明確網絡交易平臺提供商的審查義務以及不切實履行義務所應承擔的的責任。
此外,筆者還認為在涉及網絡消費合同時規定,消費者的付款在交易過程完成之前,所有權不發生轉移。此點是針對不通過第三方支付中介(即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支付時,消費者支付完交易款項,未收到貨物前,貨款仍屬于消費者所有,銀行可以向網購的消費者提供類似第三方支付中介的服務,提供暫時監管賬戶里的貨款的服務,待消費者發出付款指令后再解凍。
2.電子支付。在網絡環境,電子支付的安全風險往往令很多消費者望而怯步,不敢選擇網購,這也成為對電子商務發展的一個阻礙。消費者在電子商務中可能面對各種風險,例如廠商或銀行泄露消費者網上支付信息,導致他人冒用;第三方支付平臺擅自提前支付;信用卡欺詐;賬號密碼被破解導致電子貨幣被盜、丟失;支付系統被非法攻擊等。
筆者認為,對于網絡支付安全,除了加強監管和技術更新外,最重要的是要從法律上明確銀行、經營者的賠償責任,平衡其與消費者之間的權利義務。
(二)隱私保護。
在現實生活中,傳統交易模式里不常出現泄漏消費者隱私的問題,而網絡環境中消費者的隱私權,由于網絡技術的發達和消費者隱私保護意識的單薄,面臨著更大的風險,尤其是現在的網絡交易,在交易發生之前,普遍都要求消費者填寫詳細的個人信息,而后這些信息往往容易被盜后再出賣給其他網站、公司、個人等。網絡環境中還有一種不良現象,就是在交易不愉快時,消費者容易受到商家或賣方的惡意短信或電話騷擾,甚至其他更惡劣形式的騷擾,例如最近影響較大的“女大學生因給差評被賣家寄送壽衣事件”。在我國法律中,《民法通則》當中規定了名譽權和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隱私權并未被明確保護。
筆者認為,在今后的電子商務立法中應考慮明確規定經營者有保護消費者隱私權的義務以及非經消費者同意非法泄露消費者隱私所應承擔的責任。
(三)合同問題。
1、格式合同。
目前,在電子商務中的消費類合同普遍采用格式合同的形式,大多數交易條款或服務條款都是商家或賣方事先擬定好的,消費者若要購買貨物必須全部接受,協商余地很小。在實體交易中格式合同的弊端早已出現,并且相對明顯,而虛擬交易中很多格式合同中包含的免除經營者責任或加重消費者責任的條款由于網頁的頁面設置等網絡先天優勢條件而容易被消費者忽略豍,對消費者來說極其不公平與不合理。
2、消費合同履行問題 。
在電子商務消費合同中亦會出現不適當履行,主要包括延遲履行和瑕疵履行。網絡環境消費中,由于商家或賣方的延遲發貨或是物流公司的配送延遲等原因,常會出現消費者遲于承諾日期收到貨物的情況。而商家或賣方由于疏忽配貨,或是物流公司運輸途中的過錯,亦常出現實際交付商品的種類、數量、質量等與購買時不一致的情況。
另外,網絡環境購物中,消費者收到貨物后,售后服務無法保證的情況亦很常見。電子商務最大的特點,就是跨越地域限制高效率促成交易,雖然《消法》規定了經營者承擔“包修、包換、包退”的義務,但因網絡環境的特殊性,現實生活中消費者往往很難實現其享受售后服務的權利。
對于這一問題筆者認為,電子商務立法中可以學習一些歐美國家的的經驗,例如規定供應商必須自消費者向其發出訂單的一定時間內履行合同,無論出現任何原因,供應商未能在規定期限內履行合同,必須盡快通知消費者并返還所涉款項,如違反這一積極義務必須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四)消費者損害賠償權的實現問題。
網絡環境的特殊性以及我國目前對電子商務法律規制的不完善,導致網絡交易中產生的各種糾紛難以有效解決,當消費者發現自己權益遭受侵害后,往往由于經營者身份不明、舉證難、網絡交易糾紛的管轄權不確定等原因,難以尋求救濟,最后導致放棄救濟權。
筆者認為,應建立一個有效的爭端解決機制。除了訴訟外,還可以設立行業協會投訴中心。在我國目前社會整體信用體系不健全的情況下,行業系會應當發揮積極的作用,配合各級行政部門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受理各地網絡消費者投訴,幫助解決糾紛,維護消費者權益,并將相關案例和信譽資料向當地工商等部門提供反饋。
三、結語
對網絡環境中消費權益的保護是一項系統且繁雜的工程,在我國目前還沒有電子商務立法的情況下,單從現有立法、司法的角度進行保護,遠遠不夠。筆者認為,對于網絡環境中消費者權益的保護,不僅要從政府、商家方面入手,行業協會、權益保護組織以及消費者自身等都應該行動起來,多層面和多方面合作,建立整個行業甚至整個社會的信用體系。首先必須要加強行政監管,因為在我國現階段市場經濟發展不完善的情況下,政府強有力的監管對于減少侵犯消費者權益事件的發生有著重要作用。其次,實行行業自律,最大限度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因為根據網絡交易的特性,商家和賣方更注重商業信譽,此時行業協會的信譽評級等商業自律手段更容易規范商家和賣方的交易行為。從我國目前電子商務的現實情況看來,我們不僅僅要從立法、司法角度來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還要加強行業協會的規范和引導作用,提高消費者對合法權益維權意識,全方面協作,這樣才能真正建立起網絡環境中消費者權益的保護體系。
(作者:西南大學法學院民商法碩士研究生,從事經濟法方向研究)
注釋:
徐雯雯.電子商務中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研究.復旦大學碩士論文,2007
劉瑛.我國網絡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的法律思考.科教前沿.2009,9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