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3-17 18:03:19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監所管理論文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水電工程中環境監理主要作用于水利水電工程建設中的指定區域環境,環境監理主要負責在整個水電建設施工過程中及時監督其環保措施是否執行,針對工程建設中出現的環境污染問題進行及時有效的解決,在工程結束后針對施工造成的環境問題進行治理和恢復。由于水電工程環境監理獨立于業主和承包商之外,所以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可以更加公正嚴格的進行監督和指正,對工程建設中一些重大的環境問題也有一定的參與和決定權,這就更加有利于實現減少環境污染,保護生態平衡的工作目標。
環境監理工程師會對施工區污染源進行摸清和調查,分析其對環境污染的底數,并制定相應的防治措施和建議;對承包商施工現場和施工過程進行檢查,分析其施工造成的廢棄物,廢水,噪音等對周圍居民造成的影響,污染防治和環保措施是否落實到位等,并與承包商和業主簽訂合同,嚴格按照其內容行使環境監理的職能和責任。移民區環境監理主要采取的是兩種監管辦法,一種可根據當地移民安置人員填寫的環境報表,總結移民安置的環境狀況;一種是直接到移民安置點進行調查和巡視,將其存在的問題和執行情況上報有關部門進行解決。
目前我國水利水電建環境設監理現狀及存在問題
1水電建設監理企業制度不夠健全,環境監理發展不完善
水電工程監理企業的發展主要依賴于上級部門和領導單位,雖然這些監理企業擁有企業的合法法人地位,但是大多數監理企業缺乏企業產權和自主管理能力,這就導致企業不能獨立決定企業經營、生產組織方式,據調查,在我國絕大多數的監理單位和企業均已設計院,施工企業為依托,甚至部分監理企業只是一些單位的職能部門,根本沒有自己的獨立財務和監管人員,多數企業過度依賴于母體單位的支持,水電工程建設單位則會擔憂如此巨大的水電建設工程,獨立的監理企業是否真的具備足夠的能力來完成對工程建設帶來的環境問題進行有效的監理工作。
2監理法律法規不夠健全
隨著我國監理行業的不斷發展,關于監理行業的法律文獻也已逐步健全,但在環境監理內容方面,一些具體的法律條例還不夠全面,只在理論上限定了監理的范圍和內容,但環境監理跟隨施工單位實施的過程中,仍然有很多的問題出現但不能得到較好的解決,目前我國水電建設工程跨度大,涵蓋區域廣,各地區的生態環境都存在很大差異,環境監理內容沒有的得到合理的標準化和規范化。
3環境監理工程師缺乏職業培訓,職業素質需加強
由于監理企業獨立于承包商和業主之外,環境監理的公正性和權力也得到保障,但是由于工程建設對環境造成的影響深遠,有些環境監理工程師可能會放松對企業和工程建設過程中的監管力度,不能及時的發現一些潛在的環境破壞因素,其中大部分原因在于監理企業不能持續加強對環境監理工程師的培訓,環境監理工程師還必須堅強自身的職業素養,本著為環境負責,公正律己的態度,保障施工區域的環境問題得到真正預防和改善。
水利水電建設過程中環境監理問題的對策
1完善監理企業制度,加快環境監理進程
水電建設工程中,監理企業作為三方中獨立的一方,需要加強企業自身的企業制度和規模建設,擺脫過去對上級企業的依賴,加強監理企業文化建設,監理企業協會也應充分發揮自身作用,保障監理行業的利益和前進方向,環境監理作為水電工程建設中重要的部門,對工程區域環境有著重要的作用,這就要求監理企業有足夠的技術和經濟支持,完善監理企業制度,加強環境監理進步,對監理企業發展和環境治理有著重要作用。
2健全監理企業法律法規建設
雖然目前我國監理行業的法律法規不斷健全,但是仍有一些法律條例不夠清晰,準確。環境監理是一項特殊而又影響深遠的職業,只有建立完善的法律條例,才能保證環境監理工程師在監管過程中更有說服力,同時也能約束行業間不合理的競爭,在三方合作過程中,完善的法律規定和標準,對施工單位和承包商以及監理企業都意味著更健全的法律保護,同樣,環境問題涉及到每個人的利益,施工過程中保護環境的重任主要在于環境監理,環境監理過程中在施工區與移民區環境調查中都少不了法律強有力的約束和保護。
3監理企業對員工加強培訓,提高環境監理工程師職業素養
工程建設監理工作要求員工必須具有較強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掌握一定的政策和法律法規,在工程施工過程中,要注意公平,公正,嚴于律己的工作態度,對工作負責,對人民居住的環境負責,環境監理工程師在監管過程中要嚴格按照工程的驗收規范,監理企業要加強對監理人員的事業培訓和素質培訓,在完善其職業技能的同時,也要不斷提高工程師職業素養和道德完善,做到遵紀守法,廉潔公正,不包庇,不隱瞞水電建設施工過程中帶來的種種環境污染問題,并及時解決和修復。
通過把變頻壓縮機實際運行工況離散成無窮多個定速壓縮機運行工況,采用圖形法對壓縮機性能曲線進行擬合,廠家提供的性能曲線表明擬合精度較高。在圖形擬合的基礎上,借鑒成熟的對實際過熱度進行修正的方法,建立了變頻空調器壓縮機模型。
關鍵詞:變頻壓縮機變頻空調器圖形法建模
Graphicmodelingstudyoninverterair-conditionercompressor
Abstract
Inthispaper,bydiscrettingtheactualoperationperformanceofinvertercompressorintoinfiniteoperationperformanceofconstantspeedcompressor,paredwiththecurvesprovidedbythemanufacturer,thefittingresultsareofsatisfyingprecision.Withawidelyusedmethodforactualsuperheattemperaturecorrection,theinverterair-conditionercompressormodelisbuiltuponthebasisofperformancecurvesfitting.
Keywords:InverterCompressor,InverterAirConditioner,GraphicMethod,Modeling
1引言
自從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以來,由于在節能性、舒適性等方面具有的優勢,變頻空調器在商業上及家庭中的應用日益廣泛,定速空調的地位正被變頻空調器逐步取代。與此同時,針對變頻空調器開展的仿真研究也越來越受人們的重視[1]。
壓縮機是制冷系統中最為復雜的部件,是蒸汽壓縮式系統的主要動力來源,運行時其內部的傳熱傳質過程非常復雜,要想精確地對其建立仿真模型非常困難。對于變頻空調器而言,其壓縮機采用變頻控制,運行時其頻率的變化對整個系統的性能有很大的影響,正確地建立變頻壓縮機的數學模型是建立變頻空調器仿真模型的基礎。
對于定速壓縮機的建模方法至今已研究得較為充分,目前普遍采用圖形法或效率法[2]。前者需要得到壓縮機制造廠家提供的壓縮機性能實驗數據,其模型精度較高,但僅適用于一種類型的壓縮機,無法進行推廣。而效率法是一種相對簡單的建模形式,它將制冷劑流體流經壓縮機時的復雜傳熱傳質過程經純理論推導近似簡化為由一些經驗系數替代的較為簡單的函數的計算形式。在一般精度要求不高的情況下,效率法仍得到較為普遍的重視。
關于變頻壓縮機的模型研究,至今仍以類似于定速壓縮機的效率為主,該方法將輸氣系數取為定值,以線性改變理論輸氣量Vp的方法來模擬壓縮機的頻率變化[3][4][5]。其本質是認為變頻壓縮機的制冷能力和輸入功率均與頻率(或轉速)呈線性變化,然而壓縮機在低頻運行時性能較差,磨擦功增大,泄漏系數增大,而高頻運行時排氣溫度和吸排氣壓差顯著增大,使得溫度系數和泄漏系數減小[6]。另外,從壓縮機的驅動方面看,從基頻向下調速時為保持磁通近似不變的恒轉矩調速,電動機的轉差率S與頻率f近似呈現反比便例關系;從基頻向上調速時為保持電壓不變的恒功率調速方式,其轉率s變化較小[7]。由于這些因素的影響,變頻繁壓縮機的性能參數與頻率(或轉速)并非線性關系,這點可以從變頻壓縮機的性能曲線得到驗證[8][9]。為提高模型精度,文獻[1]根據變頻壓縮機的上述特點,提出了一種變頻壓縮機的圖形法模型,但其中將輸入功率擬合成頻率的冪函數形式,在低頻繁區域誤差偏大,有待進一步改進。
2變頻壓縮機建模方法分析
考慮到變頻空調器模型中對不同工況下壓縮機模型的精度要求較高,因此本文采用圖形法對變頻壓縮機進行建模。圖形法的基礎是壓縮機制造廠家提供的壓縮機性能曲線。這些性能曲線通常包括在給定的一級冷凝溫度tc下,壓縮機輸入功率W和系統制冷量Q0隨蒸發溫度te變化的曲線族。一般地,這此性能曲線還需要給定冷凝器出口處制冷劑過冷度ΔTsc(通常為8.3℃)和壓縮機入口處制冷劑過熱度ΔTsh(或壓縮機入口溫度Δtcomin,通常為35℃)。對于變頻壓縮機來說,廠家通常會給出在幾個不同頻率點的性能曲線族[8][9]。
當變頻壓縮機穩態運行時,其性能相當于一個在相同頻率下運行的定速壓縮機。因此,變頻壓縮機在實際運行中可以離散為無窮多個與沒頻率相對應的定速壓縮機,從而只要研究清楚變頻壓縮機在不同頻率運行時性能參數之間的關系,就可以由定速壓縮機的模型建立頻壓縮機的模型,而壓縮機廠家提供的性能曲線實際上表征的是變頻壓縮機在不同頻率點下穩態運行時的性能參數,因此基于這一點,變頻壓縮機的圖形法建模就可以建立在壓縮機性能曲線(即壓縮機穩態運行工況點所組成的性能曲線)的基礎上,通過對所有工況點下變頻壓縮機的性能進行分析、綜合,就可以得出變頻壓縮機的圖形法模型。
3變頻壓縮機圖形法模型
考慮到變頻空調器模擬仿真程度的需要,采用圖形法對壓縮機生產廠家提供的變頻壓縮機性能曲線進行擬合時主要著重于制冷劑質量流量和輸入功率的擬合。事實上,只要知道這兩個參數,壓縮機的其它性能參數均可由此計算求出。由于二者擬合過程近似相同,此處著重以制冷劑質量流量的擬合過程近似相同,此處著重以制冷劑質量流量的擬合為例來介紹變頻壓縮機圖形法模型的建立。為便于描述,下文采用的圖形都是三菱RHV207FEM變頻壓縮機的性能曲線圖形[6]。
3.1制冷劑質量流量與頻率的關系
進行變頻壓縮機圖形法建模時,應當注意"零頻率"的現象。所謂"零頻率",是指這樣一個假想的頻率點,在該點處變頻壓縮機的制冷劑質量流量恰好為零。反映在壓縮機性能曲線上,就是將標準工況下壓縮機制冷劑質量流量隨頻率變化關系曲線延長后與頻率坐標交點處的頻率值。作者在對三菱、三洋、日立等多個廠家多種系列的變頻壓縮機進行分析后發現,所有的變頻壓縮機都存在"零頻率"。從一些已發表的有關變頻壓縮機工作性能的文獻中也可以很明顯地看出"零頻率"現象的存在[10][11]。圖1所示為變頻壓縮機在標準工況(蒸發溫度為7.2℃,冷凝溫度為54.4℃,吸氣溫度為35.0℃,過冷度為8.3℃,環境溫度為35.0℃)下制冷量隨頻率的變化關系曲線,圖中黑點為廠家提供的壓縮機性能曲線參數值,曲線為連接這些實際點并延長后得到的性能曲線。可以看出,延長線與橫軸的交點并不在原點處,而是一個正的數值,該值即為前面提出的"零頻率"。需要指出的是,零頻率只是一個假想值,是為分析、計算方便而人為地將制冷劑質量流量曲線延長后得出其零值所對應的頻率值。在實際運行中,當變頻壓縮機頻率很低時,其性能曲線并不等于圖中所作的延長線[11]。事實上,廠家規定的壓縮機允許運轉頻率范圍均大于"零頻率"。
經研究分析可知,在不同的冷凝溫度和蒸發溫度下,變頻壓縮機具有相同的零頻率值。圖2所示為變頻壓縮機在不同工況下制冷劑質量流量隨頻率的變化關系。從圖中可以看出,所有的制冷劑質量流量曲線經延長后在橫軸上均交于同一點,即在不同的工況下,壓縮機的零頻率值相同。
從壓縮機的性能曲線上可以看出,在相同的運行工況下(即相同的蒸發壓力、冷凝壓力、吸氣溫度、過冷度和環境溫度),壓縮機不同運轉頻率下的制冷劑質量流量具有冪函數的關系,即
式中:
Gr1,0----壓縮機運轉頻率為f1時的制冷劑質量流量,kg/h;
Gr2,0----壓縮機運轉頻率為f2時的制冷劑質量流量,kg/h;
f0----零頻率,Hz
a----常數,0<a<1。
以壓縮機頻f*時的制冷劑流量Gr0*為比較基準,則任意頻率f時的制冷劑流量Gr0可表示
3.2壓縮機頻流量與壓縮比的關系
由(2)式可知,只要知道壓縮機的基頻流量后,其它頻率所對應的制冷劑流量即可求出.運行在基頻的壓縮機相當于一個定速壓縮機,對于定速壓縮機的圖形法模型前人已進行過大量研究[12]。本文在壓縮機吸氣溫度一定的條件下,將壓縮機的流量擬合成冷凝壓力和蒸發壓力的函數關系。圖3給出了在定壓縮比的條件下制冷劑質量流量隨冷凝聚力壓力的變化關系。可以看出,當壓縮比一定時,制冷劑質量流量與冷凝壓力呈線形關系,即:
式中:
上述式中,Pc為冷凝壓力,Pe為蒸發壓力,a1、a2、b0~b6是與壓縮機種類有關的常數。
3.3制冷劑質量流量擬合公式
綜合上述結果,可得到定吸氣溫度條件下制冷質量流量擬合公式為:
3.4壓縮機輸入功率的擬合
與制冷劑質量流量擬合的方法類似,可以得出壓縮機輸入功率的擬合公式。需要注意的是,在運行工況相同的情況下,輸入功率隨頻率的增加是按指數關系增加的,而制冷劑質量流量隨頻率的增加是按冪函數的關系增加的,二者不盡相同。擬合所得的結果為:
式中,W0為壓縮機輸入功率,Pc,Pe分別為冷凝壓力和蒸發壓力,f為壓縮機運行頻率c0~c2、d0~d2和β都是與壓縮機活塞排量有關的常數,其中β>1。
3.5擬合結果的校核
利用上述擬合公式對三菱公司生產RHV207EFM型號在不同頻率、不同蒸發壓力、不同冷凝壓力下的壓縮機性能數據進行計算,并與廠家提供的數據進行校核,最大相對誤差為3.0%。圖4和圖5給出了三菱RHV207FEM變頻壓縮機120Hz條件下制冷劑質量流量和輸入功率的擬合公式精度較高,可以滿足變頻空調器系統仿真模擬的需要。
此外,作者用相同的方法對三洋、日立等多種變頻壓縮機進行了擬合,均取得了令人滿意的結果。
3.6制冷劑質量流量和輸入功率的實際吸氣溫度修正
變頻壓縮機在實際工況運行時,其吸氣溫度并不相同,將使吸氣比容改變,最終導致制冷劑流量和輸入功率產生變化,故應對不同吸氣溫度進行修正。Dabiri和Rice提出了一在不同過熱度下修正壓縮機制冷劑質量流量的方法[12]。
在上述公式中,下標"0"表示在特定的吸氣溫度下擬合的函數值,無下標的參數表示在實際吸氣溫度下的函數值。υ表示壓縮機吸氣比容,Δh表示自壓縮機氣缸入口到殼體出口的等熵壓縮過程的焓差。Fυ為容積效率修正系數(取Fυ=0.75)。
4變頻空調器壓縮機模型的建立
滾動轉子式壓縮機是一種電機靠壓縮機排氣冷卻的全封閉式壓縮機,其壓縮過程如圖6所示。制冷劑蒸氣(狀態點1)直接被吸入壓縮機吸氣腔,經多變壓縮(考慮指示效率)至達狀態點2'''',然后由排氣管流向冷凝器。但由于全封閉壓縮機的電機封閉在壓縮機殼體內,電機的散熱(電機效率)、軸承的摩擦散熱(摩擦效率)均直接散發至壓縮機排氣中,使排氣溫度由T2''''上升至T2,排氣的一部分熱量由壓縮機殼體排放至周圍環境。于是,將壓縮機的實際壓縮過程抽象為1到2的等效壓縮過程。
考慮此等效壓縮過程,可以根據上述擬合出的制冷劑量流量Gr、環境溫度Ta等參數來計算排氣狀態點、輸入功率及多變指數,聯立議程組如下;
方程組中,Pin為壓縮機輸入功率,Qcomp為壓縮機殼體表面向環境散出的熱量,Ka為排氣與環境之間的傳熱系數,Acomp為壓縮機殼體的外表面積,n為等效多變指數。
5結論
(1)變頻壓縮機的建模對變頻空調器仿真模型的建立有著重要的意義。效率法無法保證建模精度,因此本文提出用圖形法建立變頻壓縮機模型;
(2)在對廠家提供的變頻壓縮機性能曲線所有工況點進行分析、綜合的基礎上,擬合出了壓縮機制冷劑質量流量和輸入功率計算公式,校核結果顯示最大相對誤差為3.0%,表明公式精度較高;
(3)通過對壓縮機性能曲線的分析,提出了"零頻率"的概念;
(4)借鑒成熟的對實際過熱度進行修正的方法,在性能曲線擬合的基礎上建立了適合于變頻空調器仿真用的變頻壓縮機模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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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核電DCS供貨范圍如圖1所示:核電廠單臺機組有200多個工藝和電氣系統由DCS進行監控,根據各工藝和電氣系統的現場需求,分批實施其儀控系統的設計和到貨安排,為此,將全廠工藝和電氣系統分為三個大批(LOT1+LOT2+LOT3):LOT1:主要包含全廠電氣系統和BOP系統,是電站最早要投用的系統;LOT2:主要包括核島系統(NSSS+BNI)和控制室系統,含全部的安全級功能;LOT3:主要包括常規島系統(T/G+BCI)以及三廢處理系統。針對每一批次DCS設備,其實施流程如圖2所示:根據核電廠工藝特點、核電DCS供貨范圍及實施流程,核電DCS主要特點概括如下:
(1)整個核電站包括核島、常規島、BOP三大部分,其設計通常需要分包給多家設計單位才能完成,設計單位間分工交叉,存在眾多接口。
(2)以二代加改進型電站為例,全廠近300個系統中70%以上的系統均直接由DCS進行控制或監視,涉及面大,涉及范圍廣。
(3)核電DCS控制功能分為安全級DCS控制、安全相關級DCS控制和非安全級DCS控制。在實現方式上,為防止軟件共模故障,安全級DCS控制功能和非安全級DCS控制功能通常由至少兩個平臺才能實現,安全相關級DCS控制功能根據平臺情況或在安全級控制平臺實現,或在非安全級控制平臺實現,平臺間接口復雜。
(4)核電DCS還遠沒有達到標準化的程度,從而導致不同核電站之間相互拷貝的可能性不大。
(5)因涉及核安全要求,DCS技術成熟度和可靠性要求高,如安全級設備鑒定,安全級軟件的V&V等,必須滿足各種核安全法規、標準和核電技術導則的要求。安全級DCS在應用前必須取得由獨立的第三方完成的相關安全級的驗證、鑒定。
(6)核電站DCS由于其固有安全特性,設計、制造、系統集成驗證工期長,而電站工藝系統調試前要求DCS具備可用條件以用于工藝系統調試、驗證工作,從而導致DCS必須在絕大部分的工藝系統設計固化前開始設計、采購、制造工作。
(7)基于安全第一、質量第一的總體原則,核電DCS通常要求在工廠必須完成全面的功能測試、性能測試(FT),并經過業主出廠驗收(FAT)和核安全局監管部門的監查后才能發貨至現場。
(8)DCS在出廠前雖經嚴格的測試,但出于種種原因,DCS在現場進行修改不可避免。正是由于核電DCS存在上述特點,對于DCS買方(或為工程公司、或為最終業主)而言都必須配備相當數量的DCS項目管理人員,對DCS項目進行全過程管理。
核電DCS項目實施過程及項目管理主要工作
根據圖2DCS實施流程可知,DCS項目實施過程總體上可分為3個階段:需求提出階段、DCS工廠實現階段和DCS現場實施階段。根據不同階段的特點,下面就項目管理涉及的主要工作進行分析。
1需求提出階段
與常規DCS不同,核電DCS所需的電站需求、需求規范等通常在合同簽訂后才陸續提交給供應商。在核電DCS實施過程中,通常需要設計單位向供應商提交眾多核電站設計信息,特別是總體控制方案、工藝過程控制方案等,主要信息包括:系統需求規范書、系統邏輯圖/模擬圖、I/O清單、定值手冊、畫面、規程、報警卡等。作為DCS后續實施的源泉,電站設計人員能否及時提出清晰有效全面的設計所需信息將直接決定項目順利與否。根據前期項目執行情況,需求提出階段主要工作如圖3所示。下面就需求提出階段的主要項目管理工作進行分析。
(1)成立聯合工作組
針對核電站不同項目及DCS供應商的特點,嶺澳核電站二期、紅沿河等項目都不同程度地組織了前期聯合設計工作組(DCS項目管理團隊、設計院、供應商),統一設計院、供應商對核電站需求的認識和理解,并根據DCS供應商的設備特性對相關文件進行適應性修改,溝通總體技術方案、通用技術要求、文件提交內容、格式要求等。這一階段各方溝通的深入詳細程度將對后續設計院文件出版產生深遠影響。
(2)建立提資專項計劃
為控制、管理設計提資進度,根據工程總體進度要求,DCS項目管理團隊協調各方建立DCS設計輸入提交專項進度計劃和接口控制手冊,舉例如表1所示,并以此為基礎開展DCS項目提資的管理工作。
(3)預審查設計文件
根據接口控制手冊的進度要求,為控制、管理上游設計質量,DCS項目管理團隊在設計院提交文件之前,通常需赴設計院開展設計文件預審查工作,并對文件提交進度進行密切跟蹤,避免不按要求提交文件的情況發生。在預審查之前,需編制設計審查工作導則,并對參與審查人員進行集中培訓、突出審點。該階段文件審查工作的落實情況將直接影響文件提交的質量,對后期工廠測試、出廠驗收、現場修改的工作量產生重要影響。
(4)組織技術澄清會
前期雖有聯合工作組的澄清溝通、文件預審查等,但由于儀控設計方多、設計者多、技術要求多,正式提交的上游文件仍存在質量參差不齊的情況。針對此情況,DCS項目管理團隊組織各方進行面對面技術澄清尤為重要,對具體細節問題進行深入討論,尋求解決方案,把圖紙澄清到全部可實施為止,否則由于設計院、供應商從各自利益考慮,很可能隱瞞問題或相互推諉,使得問題久拖不決,即使多次升版文件,問題仍然存在,使得文件質量失控,最終影響整個工程進度。
(5)跟蹤提資情況
DCS項目管理團隊針對文件提交進度和質量建立長期的趨勢跟蹤表,以從微觀趨勢的變化中掌握設計進展和可能存在的問題,以便及早發現問題和及時制定解決措施。通過上述措施的落實,上游提資的質量和進度全面可控,DCS項目執行進度處于可控狀態,后續工廠測試、出廠驗收和現場的修改量將大幅減少,商務變更費用也將大幅降低。
2DCS工廠實現階段
雖然不同供應商在DCS實現方面工作安排有所差異,但總體來看,DCS工廠實現階段都包括如下主要工作,如圖4所示。其中,硬件制造相對簡單,尤其對于擁有完整儀控平臺的供貨商,其卡件生產、機柜制造都是相對比較標準的過程。機柜裝配,尤其是安全級機柜裝配,其存在復雜度高,技術要求高,耗時耗力的特點,但對于熟練的裝配工而言,其裝配過程的困難不是在裝配工作本身,而是主要體現在機柜設計、組裝、接線文件能否及時出版方面,而這取決于前面的詳細設計工作能否按進度完成。下面就初步設計、詳細設計、軟件設計、系統集成、FT&FAT過程中的主要項目管理工作分析如下:
(1)設計參與
DCS設計工作主要集中在初步設計和詳細設計階段。針對不同的供應商,其內部設計流程、設計規定均有所不同,為全面了解供應商項目實施過程及存在的關鍵問題,在項目初期均需安排人員到供應商處參與設計,同時為后續工廠測試、出廠驗收、現場修改打下基礎。如嶺澳核電站二期派多人駐歐洲參與安全級DCS初步設計和詳細設計,把控TXS的實現;派多人駐北京、南京進行的TXP的初步設計和詳細設計,針對LEVEL2設計嚴重滯后,組織專門的LEVEL2聯合工作小組推動問題解決。
(2)工廠測試參與
集成和測試工作是儀控系統生命周期中的關鍵步驟,是驗證供應商設計是否符合上游輸入和功能需求的一個關鍵環節。在項目管理過程中,需組織設計、采購、調試以及運行維修人員形成一支穩定的平臺測試隊伍,長期駐扎在平臺測試現場,全程參與DCS的平臺測試工作,對平臺測試的整個過程和進度進行控制。同時通過調試與維修人員的前期參與,其所關心的問題可及早發現、及早解決,盡可能避免后續發生大的修改。
(3)出廠驗收
出廠驗收是設備出廠前的最后一道屏障,是推動供應商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最為有力和權威的措施,是買方主導的對供應商設備進行的第一次充分、全面地質量驗證,也是合同中買方對強勢供應商最為有效的控制手段。同時,針對供應商測試不充分的部分,買方可自主編寫測試程序進行測試,保證項目出廠的質量并培養自主測試能力。實踐證明,在工廠測試和出廠驗收過程中,可發現90%以上的問題,把絕大部分問題都控制在出廠之前。隨著核安全當局監管工作的逐步深入,DCS項目管理人員參與工廠測試、組織出廠驗收顯得更加重要且必要。
3DCS現場實施階段
隨著設備逐步到火電站現場,安裝調試過程中的問題逐步凸顯。現場調試開始后,或由于設計的變化、或由于DCS與其他第三方系統間問題、或由于工廠條件不具備、或由于調試過程中發現問題等,DCS在現場進行修改不可避免。而在核電廠進行現場修改受到嚴格控制,不管DCS供應商還是調試方,均需完成一定的手續、記錄后才能進行修改,必須做到可追溯性。
為了快速有效解決安裝調試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組織落實現場修改工作,在項目現場成立DCS現場辦公室(DSO)成為項目的最優選擇,其成員包括供應商、設計院、安裝、調試各單位、部門的人員,DSO集項目管理、最高技術決策、最終方案制定和實施于一身高效地運作,以解決現場安裝和調試階段的所有DCS問題。
核電工程DCS項目管理組織建議及實踐
根據核電DCS項目的特點及實施過程中的項目管理主要工作,DCS項目管理由專業的項目管理團隊來控制從上游設計一直到下游的安裝和調試工作,保證整個項目技術、商務、進度、質量等各方面的可控,項目管理作為整個項目的核心才能滿足和超過項目干系人對項目的需求和期望。DCS項目管理團隊在項目干系人中的位置如圖5所示:為確保DCS項目管理團隊的核心地位,最大限度發揮項目管理的職能,項目管理組織建議如圖6所示:該組織中人員職責建議如下:•項目經理對DCS項目總體質量、進度、接口、商務負全責;•總部負責人全面承擔起需求提出階段相關的項目管理工作;•駐廠負責人全面承擔起DCS工廠實現階段的項目管理工作;•駐現場負責人全面承擔起的DCS現場實施階段項目管理工作;•根據任務性質,由各負責人協商后或由項目經理指派電站系統工程師、安全級DCS工程師、非安全級DCS工程師等進行相關工作,最大限度資源共享,人員合理流動。
論文摘要:我國金融監管體制在開放條件下面臨許多挑戰和問題,關鍵在于現行監管體制滯后于國際發展和實踐需要,不能適應混業經營的發展要求。應逐步推進我國金融監管體制的改革,在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的基礎上建立“中國金融服務監管局”作為整個金融業的最高監管機構。同時應轉變金融監管理念。
隨著金融全球化和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國際金融的運行格局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國際金融監管也出現了新的發展趨勢。20世紀80年代以來,世界經濟和金融的不穩定性日漸突出。面對金融全面開放,為了能夠更有效地提高金融機構運行和金融資源配置的效率,保證金融市場穩定,促進經濟持續發展,我國金融監管需要進行不斷地創新和變革。
一、開放條件下中國金融監管體制的挑戰和問題
我國現行的金融監管模式是分業經營、分業監管模式,即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為主體的“一行三會”的分業監管體制。隨著金融全球化和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金融開放的進一步深入,現行金融監管體制面臨著巨大的挑戰,在實踐中也產生了諸多問題:
(一)金融監管法治環境薄弱
金融監管立法仍然滯后,立法技術亦不成熟。《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保險法》、《證券法》等金融監管領域的基本法律至今沒有與之相配套的實施細則。一些重要領域仍然處于法律真空狀態。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并不協調,甚至存在嚴重沖突。盲目移植、照搬照抄、脫離實際的規定大量存在。金融監管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情況也屢見不鮮。
(二)金融監管目標不合理
我國金融監管目標是既要保障國家貨幣政策和宏觀調控的有效實施,又要承擔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保護存款人利益、保障平等競爭和金融機構合法權益、維護整個金融體系安全穩定、促進金融業健康發展。金融監管目標具有多重性和綜合性,實際上是對金融監管目標的弱化,從而制約了金融監管的功效。
我國的金融監管目標和中國人民銀行的貨幣政策目標是一致的。這使得中國金融監管的主要工作就是進行貨幣政策的執行和信貸規模控制的合規性檢查,并沒有真正從金融運行的安全性、高效性出發,形成獨立的、明確的職能。
(三)金融監管的內容和方式存在缺陷
重市場準入,輕市場退出。目前的監管大多對金融機構、金融業務的市場準入進行嚴格限制,而在問題金融機構的處理上則缺少詳細的可操作的市場退出規定。在金融機構的風險暴露時,“一行三會”的監管只能借助于行政手段來化解金融風險,違反了市場規律,進一步加劇了金融風險。
重現場監管、輕非現場監管。我國的金融監管主要采用現場監管。現場監管雖然能夠比較細致地了解、發現那些從金融機構公開的財務報表和業務資料中難以發現的隱蔽性問題。但是,它本身也存在許多不足,如,風險監管不足,隨意性、非規范性較大,人力不足以及重復檢查并存等等。
重合規性監管、輕風險性監管。先行金融監管的主要內容是對金融業市場準入、業務范圍、財務帳目、資本狀況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合規性監管,而對金融機構日常經營的風險性監管尚不規范和完善。強調從資本充足性和資產流動性方面進行監管,忽視了金融機構自身經營能力、盈利能力和發展前景等指標的監管。重視傳統存貸業務,而對表外業務及其他金融創新業務監管較少。
(四)金融監管信息仍不透明
目前中國的金融監管仍處在起步階段,金融監管信息系統尚處于一種分割、低效、失真的狀態。中國金融監管信息不透明主要表現在:“三會”的監管信息系統處于分割狀態,不能實現監管信息共享;金融監管信息實行定時報送制度,使得金融監管信息收集效率很低;金融機構報送數據存在人為調整,虛報、瞞報現象屢有發生;缺乏社會監督中介機構如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對金融機構報表、資料的真實性審查,等等。
(五)金融監管機構之間缺乏協調,監管存在“真空”
我國的金融監管組織體系還不健全,整個金融監管組織體系仍按計劃管理模式設置,“一行三會”雖各有分工、各有工作側重,但是相互之間仍存在職責不清、相互扯皮的問題,有時出現職責沖突,有時出現監管“真空”,從而降低了整個金融監管的效率。我國的銀行、證券、保險等行業的混業經營趨勢正逐步加強,原有的以機構類型確定監管對象的監管模式難以發揮作用,進而出現金融監管“真空”。
二、我國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的制度設計
前述問題產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國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模式已嚴重滯后于國際發展與實踐需要。隨著金融全球化、經濟一體化和金融業混業經營的趨勢不斷深化,各國金融監管當局在金融監管體制上不斷做出相應調整,而我國仍采取根據既定金融機構的形式和類別進行監管的傳統方式。在金融機構的業務界限日趨模糊的情況下,這種監管方式的弊端日益凸顯。
國外的金融機構大都為混業經營。盡管加入WTO后對進入中國的外資金融機構仍可限制其經營業務,但外資金融機構可以利用其境外的后援體系,其混業經營的優勢仍能發揮,使我國金融機構在競爭中處于下風。混業經營已是大勢所趨,當前我國金融機構的諸多業務創新已具有部分混業經營的性質,光大控股集團、天津泰達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等金融控股公司的組建事實上也拉開了我國金融機構混業經營的序幕。與我國實行的分業經營相適應的分業監管體制已不適應這一趨勢的發展。為適應混業經營的發展要求,我國應在現有的金融監管基礎上平穩過渡,依據金融體系基本功能逐步改革和完善監管體制,實現跨產品、跨機構、跨市場的協調。
中國人民銀行作為國務院直屬的政府機構應放棄金融監管職能,著重于貨幣政策的制定和實施,做好宏觀調控,這樣有利于金融監管效率的提高。在“三駕馬車”(即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的基礎上設立“中國金融服務監管局”作為整個金融業的最高監管機構,維護整個金融業的安全與穩定,對各類金融業予以全面監管。將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集中置于中國金融服務監管局的統一領導之下,對各類分業經營的金融機構以及金融控股公司名下的子公司實施功能化監管,并定期召開由三大部門共同參與的聯席會議,加強“三駕馬車”之間的聯系。中國金融服務監管局則有權對各監管機構的職責和各種爭議予以界定和仲裁。金融控股公司母公司則由中國金融服務監管局直接監管,從而形成一個立體的、有層次的、有分工的、橫向與縱向并重的金融監管體制。
三、我國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的理念建設
在建立完善的金融監管法律、法規體系,完善金融監管內容和方法,改善信息披露制度、強化社會監督,加強監管機構之間的協調配合的同時,在體制轉型的基礎上實現監管理念的轉變是我國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的關鍵:金融監管活動應從事后被動處置向事前預警防范轉變;金融監管內容應從合規性、機構性監管向合規性與風險性監管并重、功能性監管轉變;樹立全面風險管理理念,轉變控制金融風險的思路,使金融監管既要強調金融業的安全與穩定,又要注重提高金融機構的運行效率以及國際競爭力。唯有在金融監管改革的不斷深入以及金融業的不斷發展的過程中實現金融監管理念及時、科學的調整,才能在開放條件下促進金融監管的不斷成熟和我國金融市場的健康、持續、穩定發展。
參考文獻:
[1]陳建華.中國金融監管模式選擇.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2001.
[2]楊有振.金融開放、創新與監管.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2002.
一、金融監管范圍有效性理論
新制度經濟學認為,制度是一種稀缺性資源,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的制度非均衡是“常態”,制度均衡僅是理想狀態,即使出現也不會持續。而現實金融市場中,金融監管制度設計是相對固態的,這與金融發展的動態必然產生錯位,市場失靈和監管失靈的對立統一形成了金融監管的制度范圍。金融領域中的市場失靈主要表現為金融壟斷、信息不對稱、金融市場的負外部性及“準公共物品”特性等。市場失靈會導致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等問題,破壞公眾對銀行的信心,進而產生“擠兌”、連鎖性倒閉等金融危機。監管失靈會影響市場效率,監管需求與監管成本的博弈、監管權力“尋租”、被監管者“俘虜”監管者、法規與監管政策之缺陷等都會帶來監管效率低下和道德風險問題,破壞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市場與監管不能完全割裂,從依靠行業自律到嚴格的直接監管之間可細分幾個不同程度的遞進:一是行業自律,即由金融機構和行業協會自律準則,主要采取自愿實施的方式;二是注冊,使得相關部門及時掌握有關機構的信息;三是監督,持續監管市場或機構的運行,如非必要,不采取直接監管措施;四是審慎監管和行為監管,即對相關機構提出資本、流動性、行為規范等監管要求,并有權進行現場檢查。一般而言,監管嚴格程度遞進的同時,也是監管成本不斷提升的過程。因此,對于不同的金融市場和產品,并非是監管嚴格程度越高越好。監管當局應當根據市場主體及其行為的性質和影響,并充分考慮到監管成本與收益的協調,采取不同層次的監管方式,提升監管有效性。
分析金融監管范圍有效性的方法通常有兩種:成本—收益分析法和以成本有效性分析替代成本—收益分析方法。
(一)成本—收益分析法。
如圖1所示,設金融監管的總預期收益為r(x),又稱為預期收益曲線,其中x為監管強度。金融監管收益主要包括金融監管使社會總體福利水平提高的程度、使金融體系總體收入提高程度及使被監管機構收入提高水平三個方面。假定r(x)具有通常的收益函數的性質,即有。金融監管的總成本為c(x),又稱為成本曲線。金融監管成本包括金融監管的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其中,直接成本包括監管的行政成本和執行成本。間接成本包括監管可能帶來的道德風險、不公平競爭、阻礙金融創新等所導致的效率損失。同樣假定c(x)具有通常成本函數性質,dc(x)/dx>0,。則當預期邊際收益等于邊際成本時,即MR=MC時,監管的預期凈收益n(x)=r(x)-c(x)達到最大,此時達到理想的監管狀態,監管強度則為理想的監管均衡強度x*,監管達到最佳效率水平。當監管強度低于理想監管均衡強度時,監管的預期凈收益隨監管強度的提高而增加;當監管強度高于理想監管均衡強度時,監管凈收益隨監管強度的提高而遞減。但是,這種監管均衡強度x*會隨著市場條件和金融深化程度的變化而改變,因此監管強度也會隨之在市場與監管不同層次間變化。如美國對對沖基金的監管,之前更多地強調收益而采取了完全行業自律的監督模式;而隨著對沖基金規模的急劇擴張,這種監管模式已經不能有效控制風險,因此危機后逐步向注冊及監督等更嚴格層次的監管遞進。
圖1 金融監管成本收益邊際分析
(二)成本有效性分析法。
成本—收益法最大的缺點在于監管成本、收益難以量化,一種替代的思路是進行成本有效性分析。其基本思路是:當無法確定某公共項目具體收益時,可用目標完成程度與付出成本之間的比例來分析。若能同樣有效地完成目標任務,那么成本更低的方案當然優于成本較高的方案;在監管成本相同的情況下,目標的完成程度越好,也就說明其有效程度越高。這種分析方法運用目標完成的程度(即監管的有效程度)替代了金融監管的收益,避免了金融監管收益難以確定的缺陷。
二、危機后國際社會對金融監管范圍的反思
(一)危機反映金融監管范圍過窄問題。
此次金融危機顯示,現代金融監管框架范圍設定明顯過于狹窄,其根本原因在于新古典自由經濟主義主導下,對市場的過度信任和對政府作用的質疑。20世紀70年代的“滯脹”危機帶來了自由主義理論的復興,以批判“金融壓抑”和主張“金融深化”理論為代表的金融自由化理論在管制還是自由的爭論中逐漸占據上風。監管當局因此盡可能縮小監管范圍,特別是放棄了對一些具有系統重要性的金融機構和產品的監管,是促成金融危機發生的重要原因。
1、監管制度范圍設計缺陷明顯。傳統審慎監管以最小化金融機構(及清算體系)失敗潛在的負外部性為中心,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對資本和流動性的最低要求、監管檢查、存款保險制度及類似金融安全網體系、監管者早期介入機制及對突發危機的應對機制等。在這種監管理念指導下,保護存款人利益、并防范存款人擠兌對銀行體系穩定性的破壞性影響是首要監管目標,因此傳統金融監管的主要對象是存款類金融機構。雖然一些準銀行機構,如投資銀行也接受一定程度的監管,但側重于對投資者的保護和交易的合規等方面,而不是審慎監管。因此,危機前以美國為代表的主要發達國家監管范圍制度設計中,只對以零售客戶為主的金融機構(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實施監管,對投資銀行、評級機構、貸款公司、共同基金等機構,不實施監管或只對其市場行為進行有限監 管。對商業銀行與保險機構,也只針對其經營行為進行監管,而對于它們的經營模式、激勵機制和產品,則基本不管。對于金融創新和衍生品可能產生的問題交由市場自身來解決(見圖2)。
圖2 主要發達國家金融監管制度約束范圍
注:X2Y2為監管制度供給使監管制度范圍外延可能達到的均衡約束線,其外延由監管制度稀缺程度和邊際成本收益關系決定,理想狀態為邊際收益(MR)=邊際成本(MC)。下同。
2、大量系統重要性機構、市場和產品游離于監管體系外。大量游離于金融監管體系之外的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產品、市場成為系統性風險的重要來源。例如,未納入監管范圍的龐大的“影子銀行體系”成為危機爆發的主要推手。“影子銀行體系”承擔了商業銀行的信用轉換功能,卻不屬于傳統商業銀行,包括結構投資工具、管道工具、對沖基金、私募股權等。2007年末,美國的“影子銀行體系”總資產約為10萬億美元,與同期美國全部銀行體系總資產規模相當。場外衍生品市場也是本次金融危機導火索之一。據國際清算銀行統計,截至2008年6月,場外衍生品在外流通名義金額達684萬億美元,市值達20萬億美元。由于場外衍生品結構復雜,交易透明度低,金融監管缺位,最終給金融體系造成巨大損失,并引發了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機。
3、對系統重要性大型金融機構并表監管缺位。銀行控股公司多樣化經營所帶來的范圍經濟和潛在競爭造成了監管真空。在全球化和混業經營背景下,一些大型復雜金融機構經營業務覆蓋銀行、證券、保險、資產管理等多個領域,經營觸角延伸到世界各地,組織架構日趨復雜,面臨較大的跨境經營和綜合經營風險。但相應的金融監管特別是并表監管卻嚴重缺位,主要表現為缺乏對大型復雜金融機構的公司架構、資產負債情況、風險及風險管理的深入了解和把握,尤其是對系統內的關聯風險、創新金融產品潛在風險特別是表外業務風險等沒有實施有效監管,導致系統性風險蔓延和失控。
4、監管范圍交界套利問題突出。金融危機表明,監管與未監管交界領域的大量監管套利行為削弱了金融監管的有效性。為規避監管,一些金融機構將一些高風險的金融產品從受監管領域轉移到監管標準較低甚至沒有監管的領域。監管范圍的局限、監管套利的驅動加上市場約束的失靈同時激發了過度金融創新,引發了證券化和其他衍生品的急劇擴張,并給金融體系造成了巨大的風險。
(二)國際社會分層次改進金融監管范圍的實踐。
目前,國際社會已經基本達成共識,要求擴大金融監管的范圍,并以強化審慎監管為重點,進一步厘清市場自律、注冊、監督及審慎監管不同層次的界線和組合,在設定更加合理有效的金融監管范圍同時,確保金融市場保持創新和發展,維持金融監管強度的均衡。目前正在積極推進的監管動議包括:
1、提升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審慎監管程度和覆蓋面。按2009年4月二十國集團峰會要求,金融穩定理事會(FSB)提出了加強系統重要性機構監管的一攬子政策框架:一是減少系統重要性機構倒閉的可能性和沖擊,包括對系統重要性機構的附加資本要求、流動性要求以及法律和運營結構方面的監管要求。二是提高金融體系處置有問題機構的能力。相關政策旨在提高有序處理倒閉機構的能力,完善事前的危機應對機制、應急計劃、監管合作和信息共享安排等。三是強化金融基礎設施和金融市場。相關政策旨在完善金融基礎設施,減少金融機構的相互關聯程度。2009年11月,FSB-BIS-IMF聯合了《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市場和工具的評估指引》,按照規模、關聯性和替代性三個方面評估系統重要性影響,并考慮業務復雜性和杠桿率等指標。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下設的宏觀審慎工作組正在評估對大型復雜銀行的監管安排。2008年10月,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正式提出建立全球統一的跨境保險集團監管標準,建立數據監控和分析工具,檢測跨境保險集團的系統性風險因素,并加強監管協調。
2、以注冊和行業自律為重點加強對沖基金監管。國際證監會組織等監管者正在通過立法制定統一的對沖基金和(或)對沖基金經理監管框架,包括強制注冊要求、持續監管、提供系統性風險信息以及監管者之間信息披露和交換;2010年了一系列相關文件,包括各國監管框架的評估、對沖基金管理人的最佳做法。監管當局正在協調相關工作,確保不同國家盡可能統一實施對沖基金監管。美國金融改革法案要求對沖基金和私募股權基金的投資顧問在證券交易委員會注冊,并提供他們交易和資產組合的相關信息,同時將聯邦管制的投資顧問的資產門檻從3000萬美元提升到1億美元。證券交易委員會將對這些基金進行定期的檢查,并每年向國會報告監管情況。“沃爾克原則”也提出限制銀行實體(包括存款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和子公司)發起或者投資于對沖基金和私募股權基金的要求,包括規定銀行實體在對沖基金或私募股權基金中的權益必須限制在基金所有權益的3%以內;銀行實體在對沖基金或私募股權基金中的權益合計不能超過其自身一級資本的3%,且銀行實體不能從事與客戶服務無關的自營交易。
3、加強評級機構的外部市場監督約束。國際證監會組織了《信用評級機構行為基本準則》,美國、歐盟、日本等國公布了信用評級機構的監管法規。國際證監會組織等監管者正在評估各國和地區性的立法建議是否符合國際證監會組織規定的原則和行為準則,以及立法建議的差異是否會使信用評級機構的合規義務相互沖突。
4、以監督為重點推進場外衍生品交易進入場內和信息透明化。2009年5月,國際證監會組織了場外衍生品的監管文件,主要內容:一是證券化市場的信息披露要求,交易鏈中的激勵機制,投資者的標準和盡職要求。二是信用違約掉期市場(CDS)的透明度、標準化、中央交易對手,以及國際合作等。目前國際上正在通過監管激勵推動場外衍生品交易進入場內。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于2010年新標準,全面考慮交易對手信用風險以及集中清算合約和提供擔保品的益處。支付與結算委員會和國際證監會組織將《合格中央交易對手的標準》,全球監管當局將采取協調行動監督并實施場外衍生品中央交易、對手方標準和交易托管國際標準。按照這些監管思路,美國已在推動場外衍生品進行場內交易、增加交易透明度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監管要求。
三、我國金融監管范圍存在的問題
由于 金融市場發展程度和制度設計的差異,我國金融監管范圍方面的問題既與發達國家有相似之處,也有自身的特點。在金融分業經營的情況下,我國現階段實行的是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分別負責銀行、證券、保險監管的分業監管模式。近年來,我國金融格局發生了很大變化,金融業綜合經營試點工作取得較大進展,交叉性金融業務發展較快,金融體系內不同行業之間、實體經濟和金融體系之間聯系日益加深,傳統的分業監管和機構監管模式面臨較大挑戰。在此背景下,金融監管范圍方面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為覆蓋不足、監管范圍重疊交叉及監管標準不統一、不連續等問題。目前,我國金融監管范圍未能有效覆蓋的領域主要包括以下方面(見圖3)。
圖3 我國金融監管制度約束范圍
(一)各類金融控股公司。
目前,我國金融控股公司還缺乏明確的法律定位,比較一致的看法認為可分為兩類:一類是非銀行金融機構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如中信集團、光大集團、平安集團等;另一類是企業集團形成的金融股控公司,如海爾集團、山東泛海集團、東方實業集團等。雖然金融控股公司控股的商業銀行、信托公司、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等子公司受到各自的行業監管,但在金融控股公司層面尚未建立統一的并表監管規則,缺乏整體監管要求。一些金融控股公司層級多,組織架構復雜,公司治理不完善,關聯交易缺乏透明度,整體風險難以管控。
(二)銀行、證券、保險業務交叉滲透領域。
目前,隨著監管政策的調整,銀行、證券、保險之間的業務合作與滲透不斷加深。根據監管規定,商業銀行可以設立基金管理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入股信托投資公司和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可以投資非上市銀行的股權和證券公司,還可設立或投資非金融類企業。在業務合作方面,銀行、證券、保險企業的業務合作不斷加強,如商業銀行開展基金托管和資產托管業務、基金銷售及保險等業務,保險公司參與證券市場業務以及跨銀行、保險兩個行業的銀保業務等。同時,銀行、證券、保險企業還通過相互交叉持股和購買對方發行的次級債,加強滲透。隨著銀行、證券、保險企業交叉持股和業務合作的不斷推進,風險傳染的途徑增多,金融體系的關聯度加強,容易形成監管空白和監管交叉重疊,帶來監管成本增加和效率降低,其對系統性風險的影響值得關注。
(三)投資于金融市場的私募基金、社保基金和補充養老保險基金。
私募基金根據具體投資范圍分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等。目前除了通過信托方式規范為陽光私募的基金,其他大多數私募基金處于監管空白地帶,且規模龐大,與金融機構和市場的聯系緊密,一旦出現重大不利政策或市場調整影響,容易帶來比較嚴重的金融系統性風險。社保基金和補充養老基金主要由各級社會保障部門管理,其投資金融市場的活動游離于規范的金融監管體系外。
(四)信用評級機構。
我國的信用評級機構尚處于發展起步階段,現有各類信用評級機構100家左右。在監管方面,缺乏一個對評級機構統一監管的部門,既沒有成立行業協會,進行統一管理,又沒有制定相應法規,統一標準規范業務活動,使信用評級的指標不統一,評估方法各異,既不利于我國信用評級市場的規范發展,也難以有效控制相關風險。
(五)網絡金融業務。
當前網絡金融業務,尤其是新興電子商務中的電子結算業務,如以“支付寶”、PayPal等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平臺交易,手機銀行、電話銀行等發展較快,并形成了與銀行結算網絡緊密的聯系,使得金融監管面臨新的挑戰。目前,我國對網絡金融監管政策主要有《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網上證券交易委托管理暫行辦法》這兩個監管規定,對于網絡保險業務還沒有納入監管的范圍,對于第三方支付平臺交易等電子結算業務的監管還沒有納入議事日程。
(六)產權交易市場。
誕生于20世紀80年代中期的各地方產權交易所,其初衷是為了規范國有產權交易和服務于國有企業的改制重組,交易品種涉及企業股權、實物資產、知識產權、債權等。而隨著各類國有企業改制的逐步完成,產權交易市場向非國有企業進一步開放和向市場化推進的步伐也在加快。目前,各類產權交易所由各級地方政府主管,政府既是出資人,又是監管者,容易導致監管效率低下和道德風險。因此,對于產權交易市場,應盡早納入規范的多層次資本市場監管體系,并明確履行社會公共管理職能的市場監管部門。
四、政策建議
與主要發達國家相比,我國金融監管范圍面臨的問題與其既有相似之處,也有自身面臨的特殊問題。因此,在金融監管范圍的調整中,既要借鑒國際社會的做法,也要充分考慮到我國金融發展和金融深化程度,區別監管層次推進監管范圍擴展,達到市場約束與政府監管的有機統一。同時,要探索建立金融監管范圍有效性分析識別的方法和機制,及時將一些應該納入而未納入監管范圍的金融機構、產品和市場,特別是具有系統重要性的機構、產品和市場,及時納入有效的監管體系。
(一)分層次調整監管范圍,減少監管真空和縫隙。
在審慎監管層面:一是建立和完善金融控股公司審慎監管制度。主要措施包括進一步完善大型金融集團的監管分工和合作,建立完善對金融控股公司等大型復雜金融機構的“主監管”和并表監管制度,研究制定交叉性金融業務標準、規范,減少監管真空和重疊。同時,在不同市場間的機構設置、業務限制、融資渠道等方面建立有效的防火墻制度。二是強化網絡金融監管。要完善現行金融監管法規,補充適用于網絡金融業務的相關法律條文。特別是加強對以“支付寶”等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平臺等新興電子銀行經營模式以及手機銀行、電話銀行等的有效監管。
在注冊監管層面:重點是規范私募基金監管。借鑒國際經驗,明確對一定資產規模以上的私募股權基金、風險資本基金的注冊或備案要求,并對投資者和交易對手披露部分信息。同時,對于公募基金,也應建立基金注冊登記業務集中統一備份制度,改變目前基金公司自建注冊登記系統和委托中登公司注冊登記并行的現狀,以保障基金持有人的權益。
在強化監督和行業自律層面:一是將信用評級機構納入統一監管范圍。包括明確信用評級機構統一監管部門,完善統一監管制度標準,建立信用評級機構準入監管要求、業務許可制度、日常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退市”制度,有效 監督管理信用評級機構。二是將產權交易市場納入資本市場統一監管。改變產權市場游離于金融監管體系外的格局,將其納入統一的資本市場,由證券監管機構對其進行規范監督管理,并堅持與行業自律相結合,促進產權市場加快自身改造和市場化、規范化進程,推動中國證券市場與產權市場統一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
(二)加強金融監管協作,實現不同金融市場監管范圍無縫對接。
建立國務院層面的協調機制,加強銀行、證券、保險不同監管機構信息溝通和對系統性風險的監測、分析和評估,實現不同領域監管范圍無縫對接,并進一步完善監管聯席會議機制,明確不同監管當局的監管責任,實施有效的聯合監管等,形成防范系統性風險合力。同時,進一步增強與境外金融監管部門和國際組織間的協作,進一步完善雙邊基礎上建立的信息交換與保密、市場準入合作、跨境現場檢查協同、人員交流和培訓等工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