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3-16 15:57:43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經濟專業技術論文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有些具有專業技術性的畢業論文寫作,的確具有困難性,對于一些工程學科的學生而言,該畢業論文應當是結合設計進行的。
例如,計算機應用或者軟件工程學科,就需要進行相關的系統設計,并且完成、能夠成功運行才能夠符合他們的畢業論文的標準。這樣的畢業論文由于要基于真正的系統實現,意味著從一開始的系統框架的搭建以及數據的鏈接都要非常明了如何實現,才能夠不斷推動整體設計的進行。所以有很多工科學生因為無法獨立完成這樣的論文以及畢業設計內容,而嘗試用多種方式進行轉移。便會去尋找一些愿意有償代做系統設計,且愿意提供畢業(設計)論文的人,這樣做既可以幫助自己完成學業拿到相應的學分得以畢業,還能夠學習更多的其他知識豐富人生。
但是在進行該類設計很多知識的工科畢業設計工作中,例如涉及數學小論文的知識內容、通信類相關技術論文等等,就需寫作人員在開始構思整個系統的實現之前,進行必要的技術掌握,才能避免在實際研發過程中出現問題及錯誤。例如,在進行數據挖掘技術相關的系統設計或者模型分析的論文中,在材料準備階段,就應當結合數據挖掘原理及技術應用的相關理論內容,探討該類已經在期刊中所提到的相應的預警規則,針對網絡安全方面的安全預警模型進行多維度的介紹。【提供】
關鍵詞:專業技術職務 任職資格 量化考核 體系
我國從1986年開始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以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經過不斷改進,逐漸向科學化、規范化發展,但有些規定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量化考核仍不能滿足時代需要。因此,《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提出完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評價辦法。本人將工作中對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量化考核方面的探索提供給大家,以期引起共鳴。
一、要素分解等級計分加權法
由于“數”的概念有區分性、等級性、序列性、可算性和可比性,可更準確地反映人才,這是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量化的緣由。而量化考核首要任務是科學設計量化考核指標體系,不僅需科學地解決指標體系的組成及其權重系數的分配,而且要科學地解決組成該指標體系的每項考核因素的劃等標準。即根據考核目的和對象設計考核內容并分解為若干考核因素,確定各考核因素的評分標準,并對各考核因素分配不同的權重,由同行專家對被考核者評價打分,加權計算,求出總分。但總分的計算方式需根據考核因素是否互補來決定,若有互補性,總分采用累加方式,稱為“要素分解等級計分加權累加法”,其計算見公式①或②;若不互補則需采取累積方式,稱為“要素分解等級計分加權累積法”,其計算見公式③。
二、考核指標體系組成設計
考核指標體系組成設計即是確定考核因素。依據王通訊的“人才考評三態說”,按綜合性、針對性和簡易性“三性”原則,考核因素可從持有態、發揮態和轉化態“三態”方面設計,即根據考評目的和對象不同選擇合適的一組人才特征要素作為考核因素。鑒于企業工作性質不同,有將“業務能力、工作成績、技術水平、工作態度、學歷、外語水平、技術工作年限”確定為考核因素的。而我單位經多年實踐,將學歷、技術工作年限、外語水平作為申請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晉升人員必須滿足的條件,圍繞持有態、發揮態和轉化態對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考核因素做了如下設計:
首先,據“持有態”設計“業務能力”和“技術水平”兩個“考能”指標,為準確考核專業技術人員組織、實施和指導完成科研項目、產品設計的能力,在“業務能力”方面重點設計了“獨立工作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調研分析能力”、“創新決策能力”4個考核因素;在“技術水平”方面,為考核專業技術人員具有的專業知識和實際中解決問題經驗積累方面情況設計了“實際工作經驗”、“基礎理論及專業知識”2個考核因素,同時為促進申請晉升的技術人員注重答辯論文的撰寫,設計了“答辯論文質量”考核因素。
其次,據“發揮態”設計“考勤”指標,即“工作態度”,反映專業技術人員職業道德、工作作風、事業心等,同時為鼓勵專業技術人員從事工作的主動性,做好人才傳幫帶,讓特殊、高端技術得以傳承,設計了“事業心”、“工作作風”、“主動性”和“人才培養”4個考核因素。
最后,據“轉化態”設計“考績”指標,即“工作成績”,反映專業技術人員在科研生產中完成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經濟社會效益以及創造出技術成果。結合“學術氛圍和工程研制齊頭并進”實際需要,鼓勵專業技術人員不僅要在工程研制中有所成績,而且要追求技術前沿,積極總結經驗和開拓創新思維,除了設計“工作完成情況”外還單獨設立了同等地位的“專業技術、技術管理成果”和“學術技術論文”考核因素。
三、考核指標體系權重系數分配
考核指標體系組成確定后,各考核因素權重系數可按其不同地位和作用來確定。眾所周知,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是指反映專業技術人員技術水平、業務能力、業績成果的一種標志,表明專業技術人員具備擔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學術技術水平和能力,同時為突出業績和能力,我單位將“工作成績”、“業務能力”賦予了30%權重系數,對“技術水平”、“工作態度”賦予了20%權重系數,并對這些考核因素下的二級考核因素分別進行了權重系數設計(見表1)。
四、考核因素打分標準設計
考核因素和權重確定后,為降低考評人員隨意性和確保考評結果科學性,建立統一的打分標準至關重要。經多年實踐,按“時代性、導向性、現實性、可操作性”原則,我單位對14個二級考核因素建立了等級劃分的分數段和每個分數段打分標準具體內涵。
1.二級考核因素分數段設置
根據集團公司“總分76分以上才允許晉升”的要求,本單位對14個二級考核因素均劃分為優、良、中、差4個等級,其分數段設置原則定為:優(90%~100%)、良(76%~90%)、中(60%~76%)、差(0%~60%)(見表2)。
2.二級考核因素打分標準
按百分制確定14個二級考核因素分值的詳細標準。
第一,“專業技術、技術管理成果”和“學術技術論文”由主管部門組織答辯秘書據提供的證明材料按以下規定通過設計的軟件計算相應得分:
——結合我單位科技成果管理要求以及推進專利與基金申請、職工經濟創新與QC小組活動開展,將這些活動成果獎列入“專業技術、技術管理成果”考核因素進行打分,并根據不同情況細化打分標準,不同項目的獲獎成果累計計算,累計超過6分的按6分計算(見表3~表6)。
——考慮到單位保密性質,除了按期刊與會議、核心與非核心、國際級/省部級/集團級/地市(公司)級進行分類外,對單位歸檔技術報告、技術/管理標準以及成功引進現代化管理方法形成本單位特色管理理論系列文檔,或國際/國家/國家軍用標準,專業著作均包含其中,并按不同內容細化打分標準(見表7)。
第二,參照有關資料和單位實際確定了其他二級考核因素打分標準(見表8),由考核者直接打分:
經過兩年多實踐,我單位不僅選拔到優秀專業技術人員,同時導向作用明顯,職工經濟創新成果項目連續翻番,專業技術人員更加關注技術創新,及時總結研究成果并撰寫文章歸檔,數量和質量顯著增加,有力推進了單位學術氛圍營造和知識積累。總之,單位應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量化考核細則。
參考文獻:
[1]葉忠海.人才資源優化策略[M].上海:上海三聯書店,2002
[2]航干函(1986)146號附件《量化考核方法》.1986,9
[3]王通訊.宏觀人才學[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5
職稱制度是中國專業技術人才評價和管理的一項基本制度,職稱評聘工作是我所人力資源管理中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關系到全所專業技術人員的切身利益,結合職稱評聘工作中的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的建議。
關鍵詞:
科研院所;職稱評聘;建議
中圖分類號:
F2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4)24-0116-03
職稱制度作為我國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的一項基本制度,實施50年來,在調動專業技術人員積極性、創造性,落實黨的知識分子政策,推動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職稱評審工作在我所這樣一個軍工科研院所實施已有30多年,它在激勵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刻苦鉆研、促進我所向前發展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這一制度仍是一項相對復雜、容易引起矛盾的工作,存在著管理方式陳舊、職稱功能定位不準確、框架體系不健全、服務范圍不全面、評價標準不夠科學、評價方法量化不足等問題,值得高度重視,需要不斷改革、完善和創新,本人結合我所職稱評聘工作中的問題和難點,提出幾點改進建議。
1 職稱評聘工作在我所的發展、現狀與成效
20世紀80年代,我所根據國家的相關政策開始實施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和職務聘任工作。近年來,隨著我所科技產業化大力推進,博士、碩士等高學歷人才引進力度加大,職稱評審工作任務加重,評審的規模和頻度增加,職稱評審辦法進行了大幅度改革。2007年修訂了《七一二所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辦法》,2011年進行了量化評審改革,重新制定了《七一二研究所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量化評審辦法(試行)》,并且出臺了綱領性的《七一二所專業技術職務管理辦法(試行)》,兩份文件相得益彰,指導著我所的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聘任工作。與以往評審辦法相比,新辦法具有以下特點:
(1)進一步明確了適用范圍,即適用于所工程系列中職、副高職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程系列正高職的推薦評審,實驗系列評審基本條件單列,評審辦法同工程系列,我所接受委托評審,為我所控股公司自行招聘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審提供了晉升渠道。新辦法規定工程系列副高職評審由兩年一次修改為每年一次,評委會任期由四年變為三年。
(2)規定了參評的必備條件:必須同時具備學歷、任職資歷、論文、外語水平、考核等五項基本要素。
(3)提高了門檻,嚴格了參評條件。以往的職稱評審,外語未考,可以先參加評審過后再補考,論文未發表可以先參評,過后補齊論文。新辦法規定,論文和外語為必備條件。
(4)分類細化了評分標準,量化了評審因素評分辦法,使職稱評審工作更加客觀、科學、公平。新辦法包含的評審因素與原辦法基本相同,但各因素所占權重做了調整,突出了能力和業績導向。專業知識與技術水平由20%調整為15%,工作業績由25%提高為30%,工作能力由20%提高為30%,論著與技術總結權重為15%,保持不變,職業道德和工作態度權重為15%,保持不變,外語為參加評審的必備條件,不占比重。其中工作能力、工作業績改變了以往難以衡量的定性描述,采用可度量的指標,可操作性強。具體評分標準為:
(1)新辦法量化了工作能力要素的評價:根據工作類型細分為軍品科研類、軍品試驗、技術服務類、生產類、民品類、營銷類、保障條件建設項目、管理工作等,根據參評人員任現職以來在工作中承擔任務的角色和作用情況劃檔計分,政策考慮了軍品試驗、技術服務類、生產類、民品類、建設類和營銷類等崗位人員。
(2)新辦法、細化并量化了工作業績要素的評價。新辦法對原科研成果的界定進行了量化,以科研成果的級別為標準進行分檔,其他各類成果用類比法進行分檔。新辦法以科技成果為主要評價指標,兼顧生產、經營、技術服務、管理等其他工程專業技術崗位貢獻。根據參評人任現職以來(不含任現職當年)取得的能體現個人最大貢獻的工作業績等劃檔、評分。考核項目分為:科研技術成果、生產經營成果、技術支持成果、QC成果、管理成果等五項。
(3)新辦法量化了論文論著要素的評價。根據參評人員任現職以來在專業學術期刊上發表的與本崗位工作相關的論文、著作、國防科技報告、已頒布實施的技術標準以及已出版的譯著等情況劃檔、評分。明確了論文論著類別、數量及對應的分值標準,其中詳細規定了論文和學術專著的研究范圍、作者有效排名,期刊類別等。新辦法明確界定了幾大級別期刊:權威核心期刊、核心期刊、國家級刊物、省級期刊。
(4)新辦法量化了專業知識與業務水平要素的評價,提出該項要素主要從學歷、繼續教育、專業技術技能水平情況三個方面進行評價。①界定了第一學歷和后學歷,明確了學歷類型及對應的分值。首次提出學歷應與申報的工程系列具有專業相關性,否則降一層次確認學歷。②將繼續教育納入評分標準:根據近三年(不含評審當年)的年均學時完成情況計分。③將專業技術技能量化:綜合考慮任職年限和工作經驗、技能等情況,確定分值。任職年限從現職被聘任的次年起算。
(5)新辦法量化了對現實表現要素的評價。根據任職期內的獎懲情況和最近3年(不含評審當年)的職工年度考核情況計分。
(6)改革了劃檔和評分方式,使評審結果更科學、客觀、公正。新辦法在遵循原評審流程的基礎上,進行了部分改進。原辦法評委根據介紹直接劃檔、打分,再進行投票,評委往往容易根據印象和個人好惡劃檔打分,主觀性和隨意性大。新辦法為避免這一問題,劃檔評分標準非常詳細,并成立專門的評審因素小組,各負其責,嚴格對照評審辦法,將參評人員的各項評審要素歸入對應檔級,提出合理的檔級建議,提交評審大會,評委會最終確認檔級,避免了隨意性,評委只能在最終確定的檔級范圍內打分,大大減少了人情等主觀因素。投票環節,新辦法進行了分類,分為A、B、C三檔,即排名在當年投放指標前30%,劃入A檔,直接投票通過;中職30%-105%以內的,劃入B檔,副高職30%-115%以內的,劃入B檔,B檔人員進入投票角逐;中職105%以后的,副高職115%以后的,進入C檔,不再進入投票環節直接淘汰,簡化了流程,更好地體現了優勝劣汰。
(7)嚴格了破格條件。新辦法細化了破格申報條件,標準更高。原辦法規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可破格:獲得省、部級(含集團級)二等獎及以上的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的獲獎人,及在上述獲獎項目中擔任主要任務,解決重大關鍵技術問題,做出突出貢獻者;省、部級三等獎的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的前五名獲獎者;獲得國家(含國防)發明專利的前兩名完成人,或國家級實用新型專利或外觀設計專利首位完成人;獲得集團公司及以上級別的科技或管理方面專家稱號的人員;對我所科研生產和管理做出重大貢獻者。新辦法規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可破格:獲得省、部級(含集團級)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二等獎前五名及以上、三等獎前二名的獲獎人;國家(含國防)發明專利的第一完成人;獲得省部級(含集團公司)及以上級別的科技或管理方面專家稱號的人員;對我所科研生產、管理和經濟發展做出重大貢獻者,受到所特別嘉獎的。新辦法更嚴格、量化,精確性高,操作性強。
(8)注重各相關部門的參與、配合,增強了評價的透明度、客觀性和可信度。職稱評審涉及到全所專業技術人員的切身利益,大家都比較關注,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矛盾和不滿,為切實做到評審的客觀、公正,成立由干部人事處、所辦、科技處、民品經營產業管理處、質量管理處、條保辦、財務處、科技信息中心等相關部門組成的評審因素小組,協助資格審查,提出劃檔建議及理由。各相關部門按管理權限及時審核、提供參評人員相關信息,并對人員信息的準確無誤負責。
2 新辦法實施意義及作用
2011年評審工作采用新辦法,參評人員和評委耳目一新,新辦法雖然有一些不成熟、不完善的地方,但瑕不掩瑜,具有開創意義,明確了業績和貢獻導向,為全所專業技術人員指明了方向。新辦法順應了我所科技產業化發展的大勢,激勵優秀專業技術人才脫穎而出。進一步激發了各級各類各崗位專業技術人員干事創業、創先爭優的熱情。新辦法打破了以往以科研成果為標準的單一的評價體系,建立了量化為主、多類別的評價模式,有效地將軍品、民品評價融合為一體,維護了從事科研生產、民品經營和技術服務專業技術人員的利益,幫助他們解決了后顧之憂,充分調動了他們的積極性,為我所產業大發展鋪平了道路,推動我所從研究所向高科技企業集團邁進。新辦法是我所制度創新、管理創新的又一次有益嘗試,是量化考核、精細化管理、員工價值鏈評價的具體實現。
3 職稱評聘工作存在的問題
在我所,工程系列職稱評審工作按照新辦法順利運行,但放在整個行業和企事業單位來看,職稱評審工作雖經過不斷改革,仍存在一些問題。
(1)部分單位為提高評審通過率,頻繁調整本單位設計師人員名單,報獎時根據評職稱需要報項目組成員名單,而不是實事求是報實際做項目的人員。一些技術人員自己做的項目卻不能做設計師,不能得獎,卻掛著別人做的項目的設計師,得著其他項目的獎,失去了自己利益的同時也侵占了別人的利益。領導的良苦用心可以理解,但有投機取巧之嫌,挫傷了部分真正為項目做出貢獻的技術人員的積極性。
(2)非工程系列及政工系列職稱評聘難以量化。
工程系列職稱評審從2011年開始量化,隨后每年都進行修訂,不斷完善。非工程系列(在我所主要包括衛生、出版、檔案、圖書、資料、翻譯、經濟、統計、會計、審計等)在我所不是主流,人員少,專業分散,難以量化,缺乏科學的評價辦法,以往參照工程系列評審辦法,導致無法套檔,不能客觀評價非工程系列專業技術人員的業務水平和工作業績。
(3)評審條件過于剛性,制約了各類專業技術人才的培養和造就。
目前的職稱評審標準與市場經濟條件下對人才科學評價“不拘一格降人才”的理念不太吻合,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各類專業技術人才的發展。現行各系列職稱的評審條件“一刀切”,幾乎都包括學歷、任職資歷、論文著作、業績成果和職業道德與工作表現等方面的要求及外語考試等項目,而針對具體專業及具體崗位的考評還缺乏客觀的標準,導致一些業務水平較高、實踐能力較強而缺少論文和科研成果的專業技術人員達不到評審要求。而一些為了評職稱把主要精力放在學歷教育、或科研成果上,對本職業務工作積極性不高的專業技術人員,盡管可能業績平平,實踐能力一般卻可能較早獲得任職資格,這樣必然會挫傷部分優秀技術人員的積極性。
(4)崗位設置不科學,各單位標準寬嚴不一,導致水平層次不齊,存在不公平現象。
目前事業單位崗位設置主要采取結構比例和控制最高職務檔次的辦法,專業技術崗位設置只能按照上級規定的設崗比例實行崗位總量控制,難以真正做到“以事定崗,因事設崗”。在我所,專業技術人才相對密集,一些優秀專業技術人員因為受到指標限制,參評多次也未能通過評審,挫傷了工作積極性。而在專業技術人員較少的工廠或其他院所,因為指標富余,一些技術、資歷等條件一般的技術人員卻較早評聘了職稱,這樣必然會給職稱評聘工作的公平性帶來一定程度的負面影響。即使在同一個單位的不同部門,由于部門重要性不同,通過率和難易程度有很大差異,容易產生矛盾。
(5)評價機制不適應激勵人才輩出的時代要求。
一是評價方法不盡科學。目前職稱評審中實行的量化評價難以準確完整地考察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能力和水平,特別是工作創新能力;二是評價考察的內容僵化。按現行職稱評審政策,統一要求外語考試合格,才能參加評審,這一要求限制了部分基層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晉升評審高一級職稱;另外目前職稱評審中對專業知識的評價大多通過學歷來評判,專業水平則通過工作年限來考量,非工程系列的考試僅在會計、經濟、統計、翻譯、衛生等系列開展,造成各專業技術系列之間評審條件差異很大;三是評價標準相對落后。比如晉升職稱資格條件,明確規定必須達到相應的學歷、任職年限等要求,從充分激勵人才的角度看,這些限制條件,就成為限制有突出貢獻人才、積極上進人才、致力創新人才脫穎而出的“天花板”。
(6)職稱評價體系與現代企業管理不相適應,不能完全滿足事業發展要求,不能充分促進專業技術人員的職業發展,調動其積極性。現代企業發展,強調的是業績和貢獻,遵循市場經濟優勝劣汰的規律,而職稱評聘體現的是任職資歷,論資排輩。當前,在許多國有企事業單位職稱往往與待遇和福利掛鉤,評上職稱則享受相應級別的待遇和福利,在福利分房、公積金繳納、醫療、差旅報銷和退休金等方面享受對應的待遇。在新形勢下,職稱制度存在不合理性,人才合理流動才更符合經濟發展規律,不拘一格選拔人才、多種手段激勵人才,才能激發活力和創造性。我所現在雖然實行崗位工資,但在福利分房、公積金繳納、醫療、差旅報銷和退休金等方面仍與職稱緊密掛鉤,造成一些評上高級職稱的人失去了奮斗的動力,同時評不上職稱的人喪失了工作積極性,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公平。從外企或私企調入我所的職工,由于原單位沒有職稱評聘,到我所就沒有職稱,一切從頭開始,一定程度上損傷了他們的積極性,不利于引進社會人才。
4 對策與建議
針對以上具體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提出以下對策建議:
(1)適時修訂評審制度,不斷完善評審辦法。針對評審中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細化標準,堵塞制度漏洞,同時加強協調、溝通,完善成果管理制度,聯合相關部門做好成果申報名單的核查工作,盡可能維護實際貢獻者的合法權益,讓實干者得到尊重。
(2)非工程系列職稱評審問題。非工程系列和政工系列專業技術人員雖然不是我所的主流,但在不同崗位上為我所的科研生產和科技產業化服務,發揮著輔助作用。我們要根據各專業和崗位特點探索科學的評價標準和體系,定性與定量評價綜合運用,最大限度調動在崗人員積極性,促進我所各項事業的發展。
(3)改進職稱評審方法,調整評審條件和標準。實踐證明,職稱評審工作實行單一的考試或評審,都不同程度存在著局限性,只有將二者有機地結合,才能使評審結果更加客觀公正。可以參照會計系列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晉升考評結合的辦法,在對申報人員進行統一的業務知識考試的基礎上,進行科學合理的評審,這樣既可以從一個側面檢驗和反映專業技術人員的技術水平和業務素質,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印證申報人員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最大限度的保證評審結果的客觀和公正。另外,制定評審標準和條件,要突出工作業績和實際能力,并將其客觀量化,使職稱資格能真正體現專業技術人員的工作成就、業務能力與技術水平等情況。
(4)嚴格實行評聘分開,科學設崗、競爭上崗。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評聘分開的有關規定,建立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按需定崗,按崗招聘,動態梳理,優勝劣汰”。各單位要根據各自的職責任務,科學設崗,合理定編、定員;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用制,競爭上崗,擇優聘任,對崗位和人員進行動態管理,建立能上能下的激勵機制,優化人才資源,使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從而使專業技術隊伍充滿生機和活力,增強本單位在發展過程中的競爭力。
(5)建立科學有效的人才評價新機制。建立新形勢下以能力和業績為主要價值取向的人才評價機制,促進高素質、復合型專業技術人才的快速成長。圍繞能力和業績兩個方面,結合各系列、專業間的不同性質和特點,分類對專業技術人員提出明確的有針對性的要求,以能力和業績作為主要評價依據;區別對待其它要素,不搞“一刀切”。
(6)探索并改進評價制度,淡化職稱評聘的福利功能。國家相關部門應明確職稱的功能定位、進一步推進職稱分類改革、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稱評審和考試的管理機制等方面推進職稱制度的創新和完善,以能力和業績為導向,以分類管理為基礎,以構建專業技術人才職業評價機制為核心,形成科學、分類、動態、全面的職稱體系,促進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企事業單位可以借鑒歐美等外資企業和知名私企的評價機制,淡化職稱的福利待遇作用,設置多條職業發展通道,探索合理、有效的評價機制,如設置首席專家、學科帶頭人、職業經理人、優秀設計師和金牌營銷師等發展通道,分類分級管理,激勵各類人員的積極性,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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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德才兼備原則。按照評審標準條件,全面考察申報人的思想素質、職業道德、學術水平、業務能力和任期業績。通過評審工作的導向作用,引導專業技術人員愛崗敬業,爭創一流業績。
第二條客觀公正原則。評審工作以各系列(專業)評審條件和申報人的參評材料為依據,通過評議、量化打分等形式,對申報人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
第三條民主評議原則。堅持民主程序,走群眾路線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評審期間,評委會委員一律平等,評委不得以在原單位的行政職務影響評審工作。
第四條責權統一原則。評審工作由主任委員主持,按照程序和要求開展工作。實行評審工作責任制,評委會組成人員分別對其評審結果負責。
第五條堅持標準原則。嚴把標準條件關和評審質量關,堅持公開、平等、擇優的原則,確保評審結果準確、公正、客觀。
第二章評審組織
第六條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設置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推薦評議委員會(以下簡稱推評會)和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初評會)。
第七條推評會和初評會按以下原則組建:
統一管理的原則;
各司其職的原則;
因事組建、調整、撤消的原則。
第八條推評會和初評會在縣職改辦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各執行評委由縣職改辦從各專業評委信息庫中隨機抽取。
第九條建立評委信息庫。
(一)評委信息庫建立的原則:
中、高級推評會由本專業高級以上職稱人員組成;初評會由本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組成。
(二)評委信息庫人員條件:
政治素質好,職業道德高尚;
業務水平高,工作能力強,是本系統、本單位、本行業的技術骨干;
堅持原則,辦事公正,群眾基礎好。
(三)評委信息庫必須及時更新。
入庫評委中如有工作調動、離退休、亡故或受黨紀、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等情況,其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應立即向縣職改辦報告,并重新推薦入庫人選,以便及時調整、補充。
第十條推評會和初評會一般由7——11人組成(不等于2的倍數),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部分專業根據評審工作的需要,可設立專業評議組。專業評議組隸屬于推評會和初評會,組長由推評會和初評會委員擔任,人員由5——7人組成(不等于2的倍數)。
第十一條推評會和初評會當年組建,當年有效,下個年度重新組建。其組成人員連續參加推評會或初評會原則不超過兩次。
第十二條推評會和初評會的工作職責:
1、推評會的工作職責是依據國家、省、市關于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對申報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的申報材料進行評議評價,確定是否推薦;
2、初評會的工作職責是依據國家、省、市關于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對申報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的申報材料按照評審條件進行審查并評審,確定是否通過。
第十三條召開推評會和初評會議時,縣職改辦將采用一定的聯系方式,分別通知參會評委的會議時間和會議地點。
第十四條推評會和初評會在主任委員主持下開展工作,主任委員因故缺席時,由主任委員委托一名副主任委員主持。評委無特殊原因必須出席會議,不允許委托他人、也不允許補投票。
第十五條職稱評審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執行評委及工作人員在涉及評審其直系親屬時,應主動回避或被告知回避。
第十六條參與評審的執行評委和工作人員,不得泄露評委會組成人員名單、會議時間、地點和各評委的評審意見。
第十七條對利用職務之便營私舞弊、泄露內部討論情況、干擾評審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除取消其評委資格外,并要嚴肅處理。
第十八條評審工作結束后,本次執行評委的職責即行終止。
第三章崗位審核
第十九條事業單位評審各級各類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時,必須有空缺專業技術崗位職數(評聘分開事業單位不受此條款限制)。
第二十條縣職改辦依據《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方案》及《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聘狀況表》進行崗位審核。有空缺專業技術崗位職數的,方可同意開展職稱評審工作。未進行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的單位,不予開展職稱評審工作。
第四章職稱申報
第二十一條縣職改辦根據市職改辦職稱評審文件,安排當年度職稱評審工作。
第二十二條各單位公示本年度單位應評專業技術崗位職數和評審條件。
第二十三條申報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依據崗位職數和評審條件向單位提交書面申請書。
第二十四條申報單位對申報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將審查結果向本單位全體人員進行公示,征求群眾意見,公示期為7天。
第二十五條經公示無異議人員的評審材料,由主管部門以正式文件報送縣職改辦進行初審,對材料不完整、填寫不清楚的,由申報人所在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完善。
第二十六條對初審合格人員的評審材料,主管部門按照評委會的上會要求進行歸類整理,同時填寫《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參評人員名冊》。條件成熟后提交推評會或初評會。
第二十七條對不符合職稱申報規定程序、群眾意見較大及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不得推薦上報參加評審。
第五章評審程序
第二十八條推評會或初評會召開會議時,由評委會或縣職改辦通知相關人員及會議時間和地點。
第二十九條召開評委會時,評委會委員出席人數不得少于委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第三十條推評會或初評會按以下工作程序開展工作:
1、宣讀評審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
2、職改辦領導對評委會評審工作提出要求;
3、評委會主任主持評審工作,在列席人員中提名并表決產生監票、唱票、計票人員;
4、組織學習職稱評審辦法、評審條件和評審紀律;
5、按照定性、定量或量化打分的辦法,對評審人員的評審條件、評審材料進行逐一審查,采取表決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評審。評審人員同意票數超過到會評委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即為通過;
6、評審表決后,評委會主任當會公布評審結果,到會評委在評審結果和會議記錄上分別簽名。評委會應在《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中寫明評審結論,由主任委員或副主任委員簽字,并加蓋評委會印章;
7、會議結束后,評委會要以正式文件,將會議時間、會議地點、應到評委人數、實到評委人數、評審結果等情況報送縣職改辦,并附《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結果花名冊》;
8、為提高評審質量,推評會或初評會當年未通過者,不再進行復議,下年度重新申報;
9、縣職改辦領導及有關同志全程列席評審會議,但不參與表決投票,不做導向性發言或表態。只負責對評審政策的解釋、對評審程序的指導和對評審紀律的監督;
10、推評會和初評會建立會議記錄制度。記錄內容包括會議時間、地點、應到評委人數、實到評委人數、評委姓名、會議議程、評審對象評議情況、評委發言摘要、投票結果等。會議記錄應做好歸檔保密工作。
第六章評審材料
第三十一條符合職稱評審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時需準備評審材料。評審材料必須真實、規范、完備。
第三十二條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3份;
(二)《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一式2份;
(三)證書:
1、第一學歷和第二學歷畢業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2、《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任現職以來的聘任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在有效期內的外語合格證書或外語免試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計算機考試合格證書或免試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四)任現職以來專業技術工作總結,按以下內容撰寫:
1、工作簡歷。簡要說明參加工作以來的經歷;
2、學歷情況。包括參加培訓和進修情況;
3、工作實績。任現職前簡要寫,任現職后重點寫,要求條理清楚,重點突出;
4、任現職以來專業論文、專業論著的發表情況及參加專業學術交流會議情況等;
5、申報理由。
(五)任現職以來在國家、省、市正式刊物或規定刊號上發表的專業論文、論著。期刊必須具有ISSN(國際統一刊號)或CN(國內統一刊號)刊號。論著必須具有ISBN書號,合著的需提供本人著作部分
的公證證明。對非本專業論文或在境外、港澳出版的中文刊物以及繁體字印刷刊物和在增刊中發表的文章,不能作為參評論文。刊稿單位出具的刊稿證明不予采用(初級職稱評審人員不受此條件限制)。
(六)評審中、高級職稱所需論文的篇數、字數,合著論文所需的排名,根據省、市職改辦的文件規定辦理。
(七)推薦報告及公示材料。
(八)報送材料目錄
第三十三條評審材料及證書復印件必須統一用標準A4紙張形成。
第三十四條論文、論著的復印件必須包括刊物封面、目錄及論文、論著所在頁面。
第三十五條評審政策涉及工齡條件的,必須以個人原始檔案的記錄予以佐證。
第三十六條無學歷證書的,以個人學籍檔案進行佐證,院校出具的學歷證明函件一般不予采用。
第三十七條評審材料的內容及所有證件的復印件,都必須經過單位和主管部門審核、簽字、蓋章,以確定其真實性。對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評審材料不予接收;對于偽造學歷、資歷及相關證書,剽竊他人技術成果,抄襲他人論文論著及其他違紀違規的參評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參評資格。已經評審通過的,取消評審結果并收回證書,其本人三個年度內不得參加職稱評審。
第七章資格審批
第三十八條各系列各級別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取得必須經縣級推評會或初評會進行推薦或評審。
第三十九條初級評委會評審通過人員由縣職改辦審批;
第四十條中級評委會評審通過人員由市職改辦審批;
第四十一條高級評委會評審通過人員由省職改辦審批。
第八章破格評審
第四十二條不具備專業技術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學歷、任職年限條件,但成績顯著、貢獻突出、具有真才實學并符合其它評審條件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可破格評審專業技術職務。
第四十三條破格評審職稱人員,占用本單位專業技術崗位。
第四十四條中、高級職稱破格評審條件。
中級職稱破格評審條件。
取得計算機合格證書(或免試證)及外語免試證,且任現職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破格評審中級職稱。
1、獲國家自然科學獎(含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并持有證書者;省部級科技進步獎(含企業技術創新獎、教學優秀成果獎)一等獎前三名、二等獎前二名、三等獎第一名并持有證書者;
2、獲國家級農業技術推廣獎、科技成果獎并持有證書者;省部級農業技術推廣獎、科技成果獎一等獎前二名、二等獎第一名并持有證書者;
3、獲地市或省廳局級科技進步一等獎前二名、二等獎第一名并持有證書者;獲農業技術推廣獎、科技成果獎一等獎第一名并持有證書者;
4、在教學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績,獲市級以上先進(優秀)教育工作者、勞模、優秀班主任,或獲得一次省級教學能手,兩次市級教學能手,或出版教育教學專著3萬字以上;
5、在危難險重各類突發事件中做出重大技術貢獻的人員;
6、在高新技術成果引進轉化推廣工作中取得重大經濟社會效益或在企業管理中求實創新、銳意改革取得了突出經濟和社會效益的高級經營管理者。
高級職稱破格評審條件。
取得計算機合格證(或免試證)及外語免試證且任現職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破格評審高級職稱。
1、獲國家自然科學獎(含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一等獎前三名、二等獎前兩名、三等獎第一名,省部級科技進步獎(含企業技術創新獎、教學優秀成果)一等獎第一名;
2、在危難險重各類突發事件中做出重大技術貢獻的人員;
3、在高新技術成果引進轉化推廣工作中取得重大經濟社會效益或在企業管理中求實創新、銳意改革取得了突出經濟和社會效益的高級經營管理者;
4、引進的急需特殊人才;
5、在教學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績,獲得省級以上先進(優秀)教育工作者、勞模、優秀班主任,或獲得兩次以上省級教學能手,或出版教育教學專著5萬字以上。
第四十五條申請破格評審職稱人員,填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3份,《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一式2份,《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花名冊》1份,附專業技術工作總結、職稱、學歷、獲獎證書、業績材料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復印件須經單位、主管部門蓋章)。
第九章資格考試
第四十六條全國性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考試及計算機考試工作,由縣職改辦統一組織實施。
第四十七條考試報名工作在縣職改辦統一指導下由下列具體部門組織實施:
1、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由縣財政局具體組織實施;
2、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由縣職改辦具體組織實施;
3、全國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由縣審計局具體組織實施;
4、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由縣統計局具體組織實施;
5、衛生專業中、初級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由縣衛生局具體組織實施;
6、計劃生育專業中、初級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由縣計生局具體組織實施。
第四十八條全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人員,授予人事部統一印制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全國有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以及職稱計算機、職稱外語免試證由縣職改辦負責辦理。
第四十九條應試人員不能替考、代考,不能借用他人相片隱形報名。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報考資格或應試資格,三年內不得報考。
第五十條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須經縣職改辦進行審查。未經縣職改辦審查的,考后有關業務縣職改辦不予受理。
第五十一條在縣及縣以下基層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可免試外語(需辦外語免試證)。
第五十二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計算機:
(一)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初次認定專業技術資格者;
(二)取得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大學專科以上國家統招全日制院校畢業證書者;
(三)取得國家計算機與軟件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在單位受聘職稱時免考;
(四)山區縣及鄉鎮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高級職稱者;
(五)年滿45周歲者。
第五十三條符合免試條件的人員,填寫《省職稱外語考試免試申請表》或《市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免試審批表》各一式三份,一寸彩照各一張,附本人相關免試條件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復印
件須經單位、主管部門審核蓋章),經縣職改辦審核蓋章后,上報市職改辦履行審批手批。
第五十四條高級證書辦理需填寫《省專業技術人員領取任職資格證書登記表》。
第十章職稱轉換(評)
第五十五條專業技術人員因工作崗位變動從事其它系列專業技術職務時,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必要的職稱轉換(評)。
第五十六條初級職稱的轉換,由縣職改辦審批;中級職稱的轉換,報市職改辦審批;高級職稱的轉換(評),報省職改辦審批。
第五十七條職稱轉換按照“同檔次、同系列或相近系列”的原則進行。高級職稱及“同檔次、不同系列”的職稱轉換需進行評審,按職稱評審申報程序上報評審材料。
第五十八條工作崗位變動后從事不同專業的人員,需在新的崗位連續工作滿一年(衛生系列滿2年)以上,經單位綜合考核優秀方可參加職稱轉換(評)或考試。職稱轉換時本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原單位所屬人事(職改)部門審批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文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二)《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原件和復印件;
(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四)《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轉換審批表》一式三份;
(五)所轉換系列任職資格評審條件規定的學歷證書、外語、計算機合格證(免試證)及其它硬件證明材料。
第十一章調入確認
第五十九條由外縣調入我縣的初級專業技術人員和外省、市調入我縣中級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全國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人員除外),其職稱必須重新進行審核確認,并換發相應的資格證書。
第六十條初級職稱確認由縣職改辦審批,中級職稱確認由市職改辦審批,高級職稱確認由省職改辦審批。
第六十一條審核調入人員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時,本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原單位所屬人事(職改)部門審批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文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二)《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原件和復印件;
(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四)《調入和軍隊轉業人員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核登記表》一式三份。
第六十二條單位對調入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應及時報送審核。在職稱評審工作過程中報送審核的,縣職改辦不予辦理。
第六十三條調入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未經審核確認的,單位不能聘任其專業技術職務、不能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第十二章職務聘任
第六十四條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必須在單位核定崗位職數限額內進行。
第六十五條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按下列程序進行:
1、單位公示崗位名稱、崗位任職條件、崗位工作職責、崗位工作標準;
2、應聘人員根據崗位名稱、崗位任職條件、崗位工作職責、崗位工作標準向單位提交應聘申請書;
3、單位成立聘任委員會,對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和應聘條件進行審查,按照“應聘崗位名稱與應聘資格名稱相一致”的原則實行競爭上崗,逐級聘任;
4、受聘人員與單位簽訂專業技術職務《聘約書》,明確雙方的責任與權利;
5、聘任結果單位要以文件形式報送縣職改辦備案。受聘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聘任證書》須經縣職改辦加蓋公章后,方可與有關待遇掛鉤。聘期內,對不能履行崗位職責,達不到崗位工作標準者,可轉聘相當職務,或低聘、解聘。轉聘、低聘、解聘人員享受新的崗位工資待遇。
第六十六條聘任期限為三年,三年后重新續聘。
第六十七條實行了以考代評或評聘分開的單位,聘任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時,須向縣職改辦報審《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狀況表》,經縣職改辦審核確有空缺崗位職數時,方可批準按照聘任程序進行聘任。聘期執行時間從單位聘任委員會研究通過之日起執行。
第六十八條凡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通過參加全國不分助理級和員級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了《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人員,按下列條件進行聘任:
①大專畢業擔任員級職務2年以上;中專畢業擔任員級職務4年以上;不具備規定學歷擔任員級職務5年以上,經單位考核合格,可聘任為助理級職務;
②其他人員可聘任為員級職務。
第十三章監督
第六十九條縣職改辦對授權組建評委會的各系列職稱評審工作實施監督、檢查、受理舉報、申訴,接受業務上級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第七十條對不執行上級有關方針、政策,違反申報、評審程序和規定,以及組織不嚴、評審質量無法保證、或因評委及工作人員工作失誤導致評審結果錯誤的評委會或專業組,停止其評審工作,評審結果無效。
第七十一條對,打擊壓制專業技術人員的評委和工作人員,撤銷其評委或工作人員資格。對在職稱評審工作中違犯規定和程序、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為,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第十四章附則
各從事國際商品貿易、國際服務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及國際商務運營工作的企事業單位(含國有、民營和外商投資企業)在職在崗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申報高級國際商務師的條件(附件1)
三、轉換高級國際商務師的條件
具有其他系列高級職稱的人員,在國際商務崗位上工作滿一年,可以申報轉換高級國際商務師。
四、實行人事人員申報高級國際商務師資格的有關事項
在人才流動中心實行人事的人員,其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評定,由個人向省人才流動中心提出申請,填寫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表,交省人才流動中心進行資格審查,報省職稱部門審定后,由國際商務高評會評審。
五、評審材料的報送要求
(一)送評材料
1、《專業技術資格審查表》(一式1份)
2、《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一式3份)
3、《專業技術資格送審表》(一式15份)
4、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業績資料(裝訂成冊)
5、《個人業務自傳》(一式15份)(破格、掛編人員提供)申報人員申報時可按照《江西省職稱管理系統》(從江西省人事廳門口網站相關下載的“專業職稱”欄目下載)的內容,報送申報人員信息。
(二)材料要求
1、業績材料必須提供原件,復印件不作為評審依據;提供的論文必須發表在有國家統一標準刊號和增刊許可證號(“CN”或“ISSN”)的雜志上,以書號(“ISBN”)代刊號的論文集上登載的文章僅作參考。
2、申報評審的專業必須填寫準確。
3、《專業技術資格審查表》和《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上的設區市(主管部門)一欄,必須填寫設區市(主管部門)全稱,并標明設區市(主管部門)代碼。
4、《專業技術資格審查表》和《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不可復制,《專業技術資格送審表》可復制,但不得改變表格式樣與大小。
六、申報高級國際商務師的程序
(一)省屬企事業單位的從業人員,按照行政隸屬關系,由本單位進行資格審查,送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職稱辦審定,由國際商務高評會評審。
(二)各市縣所屬企事業單位、民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的從業人員,按照屬地原則,將申報材料送所在地的設區市政府人事(職稱)部門審核后,報省職稱辦審定,由國際商務高評會評審。無主管部門的民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如須主管部門履行審查負責的,由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代為履行。
七、高級國際商務師職稱外語水平的具體要求,按江西省人事廳《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水平要求的通知》(贛人發]12號)規定執行。
八、關于工作質量與職業道德評估工作的要求
在本年度職稱申報工作開展前,各單位必須對申報人員任現職以來的工作質量與職業道德情況進行評估,申報者評估必須為合格以上。凡未完成評估的單位不得開展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工作。
九、2010年申報高級國際商務師專業技術資格的資歷(聘任年限)終算截止時間:2010年12月31日;業績和論文的終算時間為2010年7月31日。
十、省職稱工作辦公室受理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10年8月16日,具體日程安排見《2010年全省職稱申報評審工作日程安排表》(附件2)。
聯系人:聯系電話:
附件:
一、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要求
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取得工程師或助理工程師資格后,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稱職)以上。
取得工程師或助理工程師資格后,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在規定的年限上延遲申報。
㈠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稱職)及以下或受警告處分者,延遲1年以上。
㈡受記過以上處分者,延遲2年以上。
㈢偽造學歷、資歷,剽竊他人成果等弄虛作假者,延遲3年以上。
二、學歷、資歷要求
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㈠博士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資格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2年以上;
㈡碩士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資格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4年以上;
㈢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資格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5年以上;
㈣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學專科學歷且累計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師資格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5年以上;
㈤省(部)級科技進步三等獎(及相關獎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評審條件
一、專業理論知識要求
㈠系統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和技術知識,對本專業的某一分支領域有較深入的研究,熟悉相關專業知識,具有指導下一級專業技術人員學習、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㈡了解本專業領域國內外最新技術現狀和發展趨勢,并能將國內外先進技術或新理論應用于實際工作中,具有開拓新的方法技術或新研究領域的能力。
㈢熟悉本專業有關的法律、法規,熟練掌握本專業技術標準、技術規范、技術規程。
二、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要求
申報高級工程師,必須取得工程師資格后,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㈠省(部)級測繪科技、工程項目的主要參加者。
㈡主持完成市(廳)級以上測繪科技、工程項目2項以上。
㈢主持技術推廣項目,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或開發新產品2項以上,或主要參加3項以上。
㈣編制或審核大型測繪工程項目綜合技術設計2項以上,或單項設計書4項以上,并組織或主持完成大型測繪工程項目或生產任務1項以上。
㈤主持完成3項以上大型測繪工程項目的質量檢查,編寫相應的技術報告。
㈥編輯設計或編審過市級以上普通地圖集或專題圖集,并已出版。
㈦年承擔完成了3種類型10臺以上測繪儀器維修或檢測鑒定任務,能獨立解決其重大技術問題。
㈧主持完成測繪儀器的研制、改裝或精密儀器的安裝測試工作1項以上。
㈨主要參加地理信息系統建設及技術推廣工作,完成數字化制圖或編輯入庫等項工作。
㈩參與開發和研制測繪專業信息系統2項以上。
(十一)主持或組織完成2項以上500個生產工日以上的大地測量、攝影測量、地形測量、工程測量、海洋測繪、地籍測繪、房產測繪、地圖制圖與印刷、地理信息等測繪工程項目。
三、業績、成果要求
申報高級工程師,必須取得工程師資格后,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㈠市(廳)級科技進步三等獎(及相應獎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㈡主持或組織完成的項目成果獲市(廳)級以上優秀成果獎、優秀圖書獎一等獎以上(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㈢主持完成大型測繪工程項目,以省級以上主管部門審定,其項目設計水平先進,質量優良,產生顯著的效益。
㈣主持開發、推廣的科技成果2項以上,具有明顯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㈤在測繪生產技術工作中,理論結合實際有創新,解決了本專業領域科研生產中關鍵性技術問題,編寫了相應的技術報告。
四、論文、著作要求
申報高級工程師,必須取得工程師資格后,發表、出版本專業有較高水平的論文、著作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㈠出版本專業著作或譯著1部(本人撰寫5萬字以上)。
㈡在省級以上專業學術期刊上2篇以上。
㈢在省級以上學術會議上宣讀并獲獎的論文2篇以上。
㈣為解決復雜的技術問題而撰寫的有較高水平的專項技術報告或編寫的大中型項目技術設計書3篇以上。
五、外語要求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㈠碩士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以上。
㈡參加全國或全省統一組織的職稱外語考試,其應用水平符合實際工作需要。
㈢因公出國,出國前通過國家出國人員外語水平考試,并在國外學習或工作1年以上。
㈣符合省人事(職稱)部門的相關規定。
六、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
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㈠計算機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以上。
㈡參加國家或全省統一組織的職稱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核),其應用能力符合實際工作需要。
㈢取得省人事廳組織的全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信息化素質培訓考核合格證》。
㈣參加全國計算機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成績合格。
關于申報研究員級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注:機關公務員身份不能申報)
1.大學本科畢業以上學歷;
2.取得高級工程師資格后,在工程技術崗位上工作滿五年;
3.取得高級工程師資格后,有下列成績之一:
⑴組織和解決過國家重點工程項目或技術攻關項目的關鍵性性問題,取得了顯著技術成果或經濟效益的;
⑵掌握本專業國內外科技發展動態,開創性地提出本專業的研究或開發方向,取得了重要成果,或填補國內空白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的;
⑶獲省(部)級科技成果獎、發明獎、科技進步獎二等獎以上或三個以上省(部)級三等獎的;
醫院職稱評聘是對醫務人員專業技術水平、綜合業務能力、文化素質、職業道德等各方面的綜合考核。在2009年的職稱評聘中,我院領導意識到以前的職稱評聘存在著過于注重對學歷、論文、科研、榮譽等常規硬性指標的考核,而對專業技能和實際工作能力的考查較少的制度缺陷。由此就造成了醫務人員將主要精力都放到提升學歷、撰寫論文、從事科研、爭取榮譽上,而忽視了臨床診療技術的提高,隨之出現了很多考試強實踐差的高分低能“人才”,嚴重影響了醫院人才梯隊建設、診療水平提升和醫療安全。因此,我院領導高瞻遠矚,決定對現行的職稱評聘制度進行改革,加大了對醫務人員專業技能和實際工作能力的考查。但新的問題又出現了,如何對醫務人員的專業技能和日常工作情況進行真實、準確的考核呢?為此,我院檔案工作人員積極建議嘗試利用記錄有醫務人員專業技能和日常工作情況的聲像檔案作為考查依據。我院領導經過研究認為可以在當年的職稱評聘中試行。我院檔案工作人員不辭辛苦,把參評的內科醫生和護理人員的查房錄像,外科醫生的手術錄像,交給人事科,由他們播放給外地評審專家,專家根據錄像進行雙盲式打分,成為醫務人員職稱評聘臨床技能考核部分的得分,并計入職稱評聘量化考核的總體成績。當年職稱評聘結束后,醫院對利用聲像檔案服務專業技術職稱評聘的合理性進行了問卷調查,共向專業技術人員發放問卷800份,在有效時間收回問卷720份,其中676人認為非常合理或合理,僅44人認為不合理,可見絕大多數專業技術人員認可這種形式。所以,從2009年開始聲像檔案服務專業技術職稱評聘的形式一直延續至今,共有700多名專業技術人員參與醫院職稱評聘,雖然在崗少人多的情況下必然存在著淘汰,但沒有一人對評聘結果產生質疑,沒有一人對評聘過程不滿。
通過分析總結,我們認為之所以能夠利用聲像檔案作為職稱評聘技能操作評價打分的客觀依據,是因為聲像檔案具有如下特點:一是聲像檔案客觀真實,原原本本、完完整整地再現當時發生的情形,避免人為干預造假。二是聲像檔案直觀形象、信息多元,使平常不注意或不易暴露的問題全部展現出來。比如醫務人員在探查、分離、結扎血管、術中止血等簡單、常規操作中的不規范;在刷手、鋪無菌單、穿手術衣、戴手套中無菌觀念差;在查房考試中個別醫務人員沒有針對下級醫師提出的問題回答,而是只講述自己有準備的知識點,導致答非所問。三是聲像檔案可以反復利用,專家點評、評審過程中可隨時暫停播放,詳盡指出發現的臨床質量缺陷、臨床技能考核中暴露的問題等。
利用聲像檔案服務職稱評聘不僅保證了評審的公平、公正、公開,更重要的是從技術角度支持了以專業技能作為職稱考核標準,進行職稱評聘考核制度的改革。通過改革引導醫務人員在注重學歷、科研、論文等基本要素的同時,更加注重鉆研技術、提高技能和改善服務。2012年,我院在全省醫療基本技能大賽中取得優異成績:獲河北省醫療理論技能比賽團體總分第三,六個專業獲得集體一等獎,兩個專業獲得集體三等獎;參賽的26名選手中,11人獲得個人一等獎,5人獲得個人二等獎,8人獲得個人三等獎。在河北省衛生廳護理比賽中獲得了理論考核團體總分第一名,技能考核團體總分第四名。個人技術水平的提升必然拉動醫院整體醫療水平的提高,實現了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雙提升:醫院行風評議連續6年優秀,獲得了“河北省群眾滿意的醫療衛生機構”、“全國百姓放心百家示范醫院”、“河北省地市級區域醫療中心”等榮譽稱號,在河北省2013年度質量評價檢查中取得了唐山和秦皇島地區第一名。
(一)為了更加科學、準確地評定我區律師專業人員的專業技術資格,根據《律師職務試行條例》的規定,并結合全區律師隊伍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評審條件。
(二)本評審條件適用于經自治區司法廳批準成立的律師工作機構中具有律師資格、從事律師業務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評審二級律師資格。
(三)按照本《評審條件》評定的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名稱為:二級律師。
(四)申報人在符合本《評審條件》中規定的“申報條件”的前提下,還應同時具備“專業理論水平”、“工作能力與實踐經驗”以及“業績成果”的要求,方能評定技術資格。
二、申報條件
申報人,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本職工作,實事求是,依法執業,遵守工作紀律,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獲得法學或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取得三級律師資格二年以上;
(二)獲得法學或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取得三級律師資格四年以上;
(三)獲得法學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取得三級律師資格五年以上;
(四)獲得法學或相近專業大專學歷,取得三級律師資格七年以上:并在本科院校修完本專業本科主要課程取得結業證書;
(五)任觀職以來所承辦的法律事務中,有一件以上被評為全國優秀案例,或兩件以上被評為全區優秀案例;
(六)經國務院批準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學者和技術人員;
(七)經國家或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的“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
三、專業理論水平
申報人,應當具有較高的法學專業理論水平和系統的律師業務知識,掌握相關專業的知識,了解國內外法學學術動態,能組織和開展律師業務研究工作,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撰寫過法律或律師業務方面的專著并已公開出版(與他人合作撰寫的,本人撰寫部分不少于兩萬字);
(二)在自治區級以上公開發行的學術、理論刊物上發表過兩篇論文或在自治區級法律專業學術會議上提交過三篇以上有價值的論文、調查報告等;
(三)在國際或全國性學術會議上宣讀過有價值的論文。
四、實踐經驗與工作能力
申報人應當具有下列實踐經驗與工作能力:
(一)具有豐富的律師業務實踐經驗,能夠處理律師業務中的疑難問題;
(二)具有指導三級以下律師工作和業務進修的能力和經歷;
(三)每年至少應承辦訴訟和非訴訟法律事務三十五件;
(四)連續三年累計擔任國家大、中型企業、三資企業常年法律顧問十二家,續聘率達到百分之七十五以上;
(五)掌握一門外語,并按規定參加全區統一組織的外語考試合格。
五、業績成果
申報人須具備下列業績成果之一:
(一)出色地辦理過一件以上在國內外或三件以上在自治區有重大影響的法律事務,產生了較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并受到上級有關部門的好評;
(二)參加過兩個以上國家重點建設項目或重大涉外經濟技術合作項目談判,并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連續三年擔任旗縣以上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顧問,提出過有效的法律建議,被政府或業務主管部門采納,在實踐中取得較好效果;
(四)主持完成自治區有關部門下達的法律專業方面的科研課題并獲自治區三等獎。
六、附則
一、本《評審條件》中要求報送的專著、論文、案卷等是指取得三級律師資格期間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