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3-16 15:5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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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大家普遍接受的現代化定義,現代化是指以現代工業和科學技術為推動力,實現由傳統的農業社會向現代工業社會的大轉變,它包括經濟、政治、文化、思想各個方面。現代化是一個歷史的范疇,是一個全球性的進程。它已經有兩百多年的歷史,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從18世紀后期到19世紀中葉(大約1780~1860年),它從英國的工業化開始,然后向法國、德國等西歐國家和北美擴散。第二階段從19世紀中葉到20世紀初,工業化繼續向波蘭、俄國等中東歐國家和日本擴散。第三階段從20世紀下半葉起,工業化在廣大的亞洲、非洲和拉丁美洲國家普遍展開。
俄國的現代化進程經歷了兩個階段:1861~1917年是資本主義現代化階段,1917~1991年是社會主義現代化階段。現在俄羅斯正面臨著艱難的第三次現代化轉型階段。前兩個階段的工業化和現代化都取得了顯著的進步。1913年,俄國工業生產總值在美國、德國、英國、法國之后居世界第五位,但國民生產總值僅為美國的39%。1985年,蘇聯工業產值僅次于美國,居世界第二位。但是1990年國民生產總值僅為美國的40%。[1](p249~250)俄國和蘇聯現代化的目標都沒有實現。舊俄國在1917年被革命,蘇聯也在1991年瓦解了。兩階段不同的現代化模式都以失敗而告終。這是為什么?本文主要就俄國資本主義現代化(1861~1917年)的障礙機制談些淺薄的看法。
二
西方資本主義現代化一般是由內部自下而上自發的漸變過程,是由資本主義私有制和自由市場相結合的結果,資產階級在現代化進程中起主導作用。俄國的現代化則是在1853~1856年克里米亞戰爭中被英法兩個資本主義國家打敗后通過1861年廢除農奴制的自上而下的改革啟動的,沙皇政府在現代化進程中扮演主角。由于市場發育不足,俄國的現代化帶有國家行為和趕超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特點。但是,沙皇是貴族地主階級利益的代表,改革不得不照顧貴族地主的利益,所以俄國的現代化一開始就處于無法克服的矛盾之中。
在俄國的現代化過程中,農奴制始終是主要的障礙機制。當14~15世紀農奴制在西歐各國消失時,農奴制卻悄悄地在中東歐國家興起。俄國是農奴制延續時間最長、表現形式最為野蠻的國家。1807年,拿破侖在華沙公國(1815年后稱波蘭王國)頒布憲法,廢除農奴制,農民獲得了人身自由。同年,普魯士政府廢除農奴制。1848年,奧地利政府廢除農奴制。唯獨俄國的農奴制延續到1861年。在農民獲得人身自由和份地時,農民卻被迫交納遠遠高于當時土地的市場價格的高額贖金。對于農民來說,支付贖金是一場掠奪,它奪走了農民多年積累的資金,阻礙了農業經濟按市場原則改組的過程,使俄國農村長期處于貧困狀態。這種掠奪農民的暴行在易北河以東的農奴制國家和地區的確是罕見的。1861年改革不僅沒有廢除中世紀的村社組織,反而加強了村社的經濟職能。農民贖買份地,地主不是同農民而是同村社簽訂契約。村社限制農民離開農村,遏制了勞動力的自由流動。農民獲得的份地通常低于改革前擁有土地的數量,地主占去了一部分農民的好地。俄國農民的不自由和任人宰割的狀況在歐洲是獨一無二的。
在改革后的40年里,由于人口自然增長率提高,農民的份地不斷減少,從1861年的4.8俄畝(1俄畝等于1.09公頃)減少到1905年的2.6俄畝。農民缺乏土地的現象日益嚴重。農民小生產者的地位限制了他們與市場的結合,妨礙了國內市場的擴大。
1861年改革保留了大量農奴制殘余。地主的土地所有制是農奴制殘余的主要表現。根據1900年的資料,在私人所有的土地中,貴族占有79.8%,而農民只占有5.5%,商人和市民占有12.8%;20世紀初,擁有500俄畝以上大地產的地主占有很大比重,甚至形成了擁有5萬俄畝的土地寡頭集團。155個大地主的土地面積達1620萬俄畝,幾乎占全國私有土地的20%。[2](p494)由于農民缺乏土地,農村存在著大量剩余勞動力,地主可以通過工役制繼續奴役農民,他們讓農民用自己的農具和耕畜為其耕種土地。工役制妨礙了地主用先進農具和雇傭勞動者按資本主義方式經營農業。根據列寧的統計,在歐俄43個省中,有19個省的地主經濟資本主義制度已占優勢,這主要是波羅的海和西部各省;有17個省的地主經濟工役制度占優勢,這主要是黑土省;還有7個省是混合經濟占優勢。
俄國的工業革命和工業化幾乎是同步發生的,它涵蓋了19世紀50~90年代。改革后的20年是工業革命進程的擴展或粗放階段。工業革命從紡織業開始,然后擴散到食品業和機器制造業、五金加工業。莫斯科是紡織工業的中心,彼得堡是機器制造工業和五金加工業的中心。國家全力扶植重工業的發展,而由市場推動輕工業的發展。由于缺乏資金和技術,不得不大量吸收外國資本,進口外國機器。與此同時,俄國大量出口谷物。俄國與資本主義世界市場逐漸融于一體。從19世紀80年代起,工業革命進入集約和結束階段。90年代,俄國工業進入快速發展時期。現代資本主義冶金、燃料工業基地和石油工業基地在頓涅茨和巴庫建立。工業生產年均增長9%。從1893年至1900年,共修筑了2.2萬俄里鐵路,比前20年修筑的總和還多。到1901年,全國鐵路增至5.6萬俄里,形成了完整的鐵路交通網。在國民經濟總額中,工業生產總額和農業生產總額持平。城市化程度達到15%。俄國艱難地由農業國向工業—農業國轉變。但是,俄國遠未達到現代化的目標。
19世紀90年代的工業高漲為1900~1903年的工業危機所打斷。發生危機的重要原因是農業落后和國內市場狹窄。在危機之后,俄國進入了戰爭和革命的年代,經濟長期蕭條。從1910年起,又進入經濟高漲時期。1910~1913年,工業生產增長45%,年均增長11%。[3](p22)其中輕工業增長32%,重工業增長67%。[4](p7)工業生產廣泛采用電力和內燃機,俄國工業的生產技術現代化達到新的高度。這次工業高漲為第一次世界大戰打斷。
俄國工業化的設計師是謝爾蓋·維特(1849~1915年)。他在1893年制定了《工商業發展綱要》,提出了加速工業發展戰略,即以國家干預為主導,以財政穩定為杠桿,以保護關稅、出口糧食、引進外資、征收重稅為手段,以縮小與西歐國家間的經濟與技術差距為目標的發展戰略。但是這種戰略是建立在剝奪農民基礎上的一種犧牲農業來換取快速工業化的發展戰略。重工業的發展和鐵路的建筑是在與農業市場幾乎完全脫鉤的情況下進行的。在快速工業化的背景下,農業的落后狀況進一步惡化了。工業化和落后農業之間的矛盾,實質上是資本主義現代化工業與農奴制殘余和中世紀村社的矛盾。隨著1900~1903年經濟危機的到來,維持的工業化政策受到批評,1903年他被免去財政大臣職務。
為了改變農業的落后狀態,實現農業現代化,1906年升任大臣會議主席的彼得·斯托雷平(1862~1911年)著手實行。斯托雷平改革的基本思想是消滅村社,扶植富農經濟,擴大土地私有制,保衛地主土地所有制,使農業適應資本主義的發展。為此,他擬訂了1906年11月9日法令和1906年3月4日土地規劃條例,該法令和條例經國家杜馬、國務會議審議通過和尼古拉二世批準后成為1910年6月14日法律和1911年5月29日法律。
斯托雷平的實施情況如下:截止1916年1月1日,共有2478224戶(占村社農戶的22%)和15919208俄畝的耕地(占村社耕地的14%)脫離了村社。一共建立了154萬個獨立田莊和獨家農場(占全體農戶的12.5%),擁有耕地1510萬俄畝(占全部份地的11%)。[5](p199,p250~251)斯托雷平促進了農業生產的發展。谷物的收獲量從1909年起(除1911年外)呈上升趨勢。1913年達54億普特。1909~1913年,全俄谷物年均總產量為50億普特,人均谷物產量500千克。地主和富農的谷物產量占一半,其余一半由中農和貧農生產。谷物的商品率為26%。[5](p440)所以,革命前的俄國農業,自然經濟還占優勢。斯托雷平摧毀村社的目的沒有達到,還有近90%的農民仍在村社生活。改革沒有觸動半農奴制的地主土地所有制,農民繼續為土地而斗爭。農民和地主的矛盾仍然是俄國農村的主要矛盾。與此同時,俄國農村無產階級和半無產階級反對農村資產階級的斗爭正在展開。
三
專制制度是俄國現代化的第二個障礙機制。俄國現代化進程是由專制國家來推動的。維特的工業化方針也是借助專制國家的作用來強制推行的。但是隨著工業化、現代化的推進和資產階級的成長以及資本主義企業自主精神、資本主義自由市場機制的發育,又使專制制度面臨挑戰。專制制度和資產階級的沖突不可避免。
俄國專制制度具有根深蒂固的傳統。早在基輔羅斯時期,就接受拜占廷帝國的政治傳統。眾所周知,拜占廷帝國是君主專制國家,皇帝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集政治、經濟、軍事和宗教權力于一身。13~15世紀,東北羅斯遭受韃靼蒙古統治達240年。15世紀末建立的莫斯科中央集權國家,深深打上了亞洲專制主義的烙印。1547年,莫斯科大公伊凡四世(1533~1584年)自稱沙皇,享有拜占廷皇帝的權威。沙皇專制制度代表貴族地主階級的利益,這個階級屬性在300多年的歷史中不曾有任何改變。沙皇俄國是歐洲獨一無二的專制集權國家。彼得大帝(1682~1725年)實行改革,把俄國引向西方,開始了俄國的西化進程。葉卡捷琳娜二世(1762~1796年)的“開明專制”,大量引入法國啟蒙文化。但是,彼得大帝和葉卡捷琳娜二世沒有實行全盤西化政策,而是把農奴制度和專制制度發展到頂峰。
19世紀60~70年代的“大改革”,標志著俄國由封建君主制向資產階級君主制的轉變。但是,政治的民主化、法制化比經濟的現代化更為滯后。“大改革”竟沒有把建立俄國式的代議機構即國家杜馬提上議事日程。在各地建立的地方自治會議、地方自治局和城市杜馬,卻成為資產階級自由主義的大學校,在這所大學校里,培育了一批立憲主義者。1905年革命才迫使沙皇政府真正走上資產階級君主立憲制的軌道。《10月17日宣言》賦予人民有人身不可侵犯的權利及信仰、言論、集會和結社的自由,賦予國家杜馬以立法職能,使它同國務會議一起成為國家的最高立法機關。被拖延100年的國家杜馬終于召開。1905年的《10月17日宣言》和1906年的新版《國家根本法》是俄國政治現代化和國家法制化的轉折點。但是,沙皇仍有任命官吏、解散杜馬的權力。沙皇專制制度仍是舊生產力的代表,是資本主義發展和政治現代化不可逾越的障礙機制。
四
東正教是俄羅斯傳統文化的核心,因其對皇權的依附性和保守性,成為統治階級維護農奴制度和專制制度的精神支柱,是俄國現代化進程中的第三個障礙機制。
當基輔大公弗拉基米爾在988年從拜占廷接受基督教時,羅斯被納入統一的歐洲文明之中。1054年,基督教發生東西教會分裂,歐洲文明分為以使用拉丁字母為主的西方羅馬天主教文明和以使用希臘文字為主的拜占廷東正教文明兩部分。16世紀,宗教改革運動在歐洲興起,新教從天主教脫穎而出。隨著1453年君士坦丁堡的陷落,莫斯科逐漸取代君士坦丁堡的位置,成為東正教的中心。1510年由普斯科夫修道院院長費洛菲向莫斯科大公瓦西里三世(1505~1533年)提出的“莫斯科—第三羅馬”的理論成為東正教會的意識形態。西方天主教—新教文明同東正教文明從此長期處于對抗狀態。
天主教—新教國家實行二元領導,教會和國家是平等的伙伴關系。東正教國家則實行政教合一,皇權凌駕于教權。教會靠國家和地主賜予的地產維持生活。俄國東正教會適應國家的需要,向廣大教徒灌輸虔信上帝、忠于沙皇、服從地主的思想,成為沙皇政府統治人民的馴服工具。東正教會還因其墨守陳規而成為沙皇政府反對改革、鎮壓革命的重要力量。東正教會的依附性和保守性逐漸削弱了它在人民群眾中的影響。反官方教會的舊禮儀派和各種教派紛紛崛起,無神論思想在群眾中廣泛傳播。東正教官方教會隨著沙皇政權的衰落而衰落。
當然,東正教在歷史上也發揮過積極作用。每當國難臨頭、外敵入侵,東正教會表現出強大的民族凝聚力。在14~15世紀擺脫韃靼蒙古統治、爭取民族獨立和統一的斗爭中,在17世紀初的“混亂年代”反對波蘭和瑞典武裝干涉的斗爭中,在1812年反對拿破侖入侵的戰爭中,在1941~1945年反對法西斯德國的衛國戰爭中都發揮了宣傳、動員和組織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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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制造成本制度;公允性;成本項目;成本動因
成本信息是否公允直接關系到產品的內在價值水平的確定是否合理,同樣,產品的生產成本也是界定產品價格是否公允的基本尺度。近幾年來,隨著我國對外開放程度的進一步擴大,大量的以涉及低價傾銷為特征的反壟斷涉外貿易訴訟案的出現,對為此提供“鑒證”基礎的成本信息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基于目前新的制造環境,對我們目前所運用的制造成本制度從歷史的角度進行剖析,并就目前所存在的問題以及今后的發展進行一些初步的思考。
一、制造成本法的歷史演進
(一)早期的制造成本法
制造成本法顧名思義是制造業中所使用的成本制度。在以工業革命為背景的、以機器生產及提高產品加工能力和精度為特征的近代制造產業中,為了解決當時企業內部管理上所形成的(與傳統的作坊生產相比較)四個特有的內部管理問題(職能部門的業績考核、工序間產品勞務間的價值轉移尺度、期間利潤的有效計量和經濟資源利用效率的衡量),會計界運用了以“職能部門設置成本項目并按其歸集費用”(以解決前面兩個管理問題)和“產品確認并分配相關的產品成本項目”(以解決后兩個管理問題)的兩步費用的歸集與分配制度。這也就是解釋為什么今天的制造成本法不是“一步”歸集與分配制度,也不是“三步”甚至是“四步”的費用歸集與分配制度的原因所在。
早期的制造成本法的研究重心有兩個方面:
第一是基于企業的具體生產工藝流程和生產組織特點,設置與此相適應的反映職能部門費用發生情況的相關成本項目(廣義的),成本項目的設置沒有規范統一的要求,并按照誰收益、誰承擔的原則將企業在一定期間所發生的費用歸集在相應的成本項目中,以實現第一步歸集所應達到的目標。
第二是按照職能部門與生產制造過程之間的關系,將所有成本項目確認為“產品生產成本項目”(也稱之為狹義的成本項目)與“期間成本項目”,凡是與生產制造過程之間存在關系的(不論直接相關還是間接相關)均將其視為產品生產成本項目,并用一定的方法將其在期間生產的不同產品生產對象之間進行分配,從而達到計算產品成本總額與單位產品成本的目的。
(二)制造成本法的歷史演進
制造成本法產生以來一直是朝“絕對真實”(absolutetruth)方向努力的,也即通過對“兩步費用歸集與分配”為對象的、以程序與方法規范為特征的進一步完善。當時在管理實踐上存在著一個衡量制造成本制度科學與否的標準,即只要單位產品的生產成本計算準確了(表明兩步都準確了),就說明管理上所有的管理問題都能獲得一種相對準確的信息支持。
上世紀初葉,為配合提高勞動生產率而發生的泰羅科學管理運動,其通過生產工藝與過程的標準化研究(標準化本身就能大幅度地提高企業的生產效率)并且實施一種嚴格的考核制度,極大地提高了當時的生產效率,滿足了當時社會對產品日益增長的需求。為了配合泰羅科學管理運動對事中成本管理的要求,將原先制造成本制度的事后的費用兩步歸集與分配改進為按照事先確定的標準成本和成本差異分別進行歸集與分配,通過差異的揭示與調查反饋,實現了成本管理工作從事后反映到事中及時執行階段,達到了成本管理質的飛躍。但這種管理上帶來的飛躍并沒有改變原先制造成本制度的基本功能,原先制造成本制度的服務功能仍然在發揮作用,因為其只是將傳統制造成本法下的按照實際發生的費用歸集與分配過程分解成“標準成本的歸集與分配”與“成本差異的歸集與分配”兩部分分別進行,兩者相加,其結論并沒有任何變化。
二、制造成本法目前的現狀
(一)制造成本法的基本理論
制造成本法仍然從屬于財務會計的范疇,上世紀30年代為了適應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而建立的財務會計體系,產品成本計量(為了計量出期間利潤與期末存貨價值的目的)仍然是財務會計的一個重要領域。為了保證會計信息的公允性,所有的會計處理事項均應使用會計準則的理念進行指導與制約,而會計準則理念的內核不在于其是否精確,而是在于目前的企業經營環境下,這種理念能否被大家所共同接受(英文上稱之為GAAP,generalacceptedaccountingprinciple)。制造成本法的理論關鍵在于如何確認產品的成本項目構成,按照企業存在的相關職能部門設置成本項目,應該沒有什么分歧,但這些成本項目哪些應該作為產品成本的組成項目?哪些應作為期間成本的組成項目?與生產有關的職能部門相關的成本項目是不是將所有成本內容都應進入產品生產成本?還是部分成本內容進入產品生產成本?這些問題也構成了今天制造成本法基本的理論問題。
目前對此理論問題的解釋有兩種不同的觀點:一是吸收成本(Absorbingcosting)觀點。其基本原理是只要該職能部門與生產過程相關,不論是直接與生產過程相關,還是間接與生產過程相關;不論其發生的費用是什么,都將其吸收到產品成本中去,構成產品的生產成本。二是動因成本觀點。其基本原理是衡量此項費用能不能進入產品的生產成本,除了該職能部門要與生產過程相關以外(因為與生產過程無關的職能部門所發生的費用根本不可能進入產品成本的),還要進一步確認其所發生的費用性質與產品的制造過程是否相關,只有在同時符合上述兩種條件時,我們才能將其確認為產品的生產成本,否則,即使發生在與生產過程相關的職能部門,我們也不能將其確認為產品的生產成本。
(二)制造成本法目前的現狀
從理論上講,動因成本觀點應比吸收成本觀點要好,因為從權責發生制的基本理念來看,收益了才能承擔相關的費用。如果某該項費用的發生與產品的制造過程無關,即使發生在與生產過程相關的職能部門,也不能將其歸集在產品的生產成本上。但在實際工作中,對與生產過程有關的職能部門所發生的費用,究竟哪些與制造過程有關?相關程度如何?哪些與制造過程無關?進行界定是非常困難的。從理論上講,如果能夠準確地認定其是變動性生產費用(與產品制造過程完全相關),將其作為相關產品成本構成是可以接受的,如果能夠準確地認定其是固定性生產費用(與產品制造過程完全無關),將其作為非相關產品成本構成同樣也是可以接受的,但在實際中,真正能夠用較為純粹的方式確認其變動成本或固定成本特性的費用并不是很多,許多費用特別是間接用于產品生產的費用項目,往往表現為混合成本的特性,對其進行分解存在著許多主觀不確定性的成分,如果只是從企業內部管理的角度來加以使用,此種帶有主觀成分在內的不確定的會計信息還是可以接受的。因為其信息的質量與相對準確性和個人的職業理解是相關的,不會影響到其他信息使用人由于他人在判斷上的特性產生誤解。所以我們的結論是:在相關大量間接生產費用無法用一個準確且能夠被大家所能形成共識的觀念(生產費用與產品生產之間的關聯性)之前,盡管動因成本觀點理論基礎較為理想,但不符合財務會計公認會計準則理念的要求,也就不能為財務會計中的成本核算實踐所接受。
三、對制造成本法發展的一些思考
(一)規范產品成本項目的構成標準
吸收成本制度盡管在具體的費用確認上沒有辦法去分清其與產品制造過程之間的關系,但其最大的優點是其確認過程的規范與統一性,一是按職能部門確認費用的發生額是比較容易的,費用在哪個部門發生的,就應該由哪個部門所體現的成本項目進行承擔,在費用歸集上不會引起爭議;二是職能部門的設置與產品制造過程之間的關系是非常容易取得共識方面的一致,在實踐上,與生產過程有關的職能部門,不外乎分為兩種,即直接生產部門和間接生產部門。盡管即使在與生產直接有關的生產部門,證明其所有費用100%與產品制造過程有關,也是非常困難的,不要說那么多與生產過程間接有關的職能部門了,但在分歧沒有消失之前,寧可不要去實現這種絕對的準確性,也應保持這種相對的準確性,即不論該項費用是什么,只要其與發生在與生產過程相關的職能部門,全部作為產品的生產成本內容達到了會計準則對公允性原則的要求。
在我國成本會計實務上,1988年之前所使用的成本方法是沿用原蘇聯的成本計算方法,此種方法后來大家將其稱之為“全部成本法”(其實不能這樣稱呼,在西方會計中,全部成本法與完全成本法以及制造成本法幾乎是同樣的經濟涵義),其是將當時的所有費用(包括企業管理費用在內)全部納入到產品的生產成本,為了適應當時關貿總協定入關談判對產品成本規范的要求,我們從1989年就對原來的成本制度進行了改革,而真正意義的會計體系改革在我們國家應是在1993年頒布的“兩則”與“行業會計制度”。但到目前為止,我們對制造成本法的理解與西方國家的制造成本法相比,在實踐上還存在著一定的差距,突出表現在對能夠進入產品成本的費用項目的理解,因為在現行的企業中對職能部門的設置,其職能關系與西方的企業還存在著區別,如生產車間的黨支部書記其職能與生產管理是否相關等。因而在實踐上,我們還仍然按照對費用項目的理解(看其是否與制造過程相關)來規范產品成本的費用構成(表現為國家頒布的成本費用開支范圍)。我們認為在現代企業制度沒有完全規范運作之前,這種分歧肯定是存在的,關鍵在于我們如何合理地解釋。
(二)重審作業成本制度
當然,基于成本動因的觀點所建立的作業成本會計(ABC),從成本管理的角度來看,其通過產品耗費作業,作業耗用經濟資源的理念,將產品成本與費用通過作業的紐帶連接起來,真實地反映了產品對經濟資源的消耗水平,為產品成本管理提供了真實有效的信息。但在作業無法準確界定,特別是無法量化作業量(Activity-drivers)時,將其運用在財務會計中的成本計量時,會導致不同的會計職業判斷人產生不同的判斷標準,是不符合會計準則中的“公允性”精神的。但作為企業內部管理使用的會計信息系統,這種以企業自己為職業判斷標準的成本制度,在改善產品成本水平相對真實性,提高與產品資源利用效率等相關的決策方面肯定會產生積極的影響。
(三)建立綜合成本信息系統
相關性特征是衡量成本信息系統質量的重要標準,在目前還無法統一對產品消耗作業、作業耗費資源的認識條件下,企業內部應利用現有的信息化的有利條件,特別是結合企業內部的ERP系統,建立一個基于多重服務目標的綜合成本信息系統,即基于對外財務會計目的而建立的“兩步”制造成本制度和基于企業內部管理為目的(反映產品真實資源消耗)的作業成本制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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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滾輪;銷軸;支架;轉動方式
一、概述
車間使用的WZ1004型真空回潮機前后門開關采用的液壓提升機構,通過搖臂機構使門上升、下降,門在上升下降時借助滾輪的轉動,而滾輪通過銷軸與支架連接,滾輪與銷軸、銷軸與支架均采用干摩擦傳動,由于前后門的自重比較大,滾輪與銷軸、銷軸與支架轉動部位在大負載的作用下,產生的摩擦力也較大,在無的情況下,加劇了銷軸與滾輪、銷軸與機架之間轉動部位的磨損,在長時間的運行中,滾輪與銷軸、銷軸與支架之間的轉動部位磨損比較嚴重,造成前后門升降不順暢。主要表現為轉動部位磨損嚴重時筒體下降速度明顯加快,形成安全隱患;滾輪兩邊磨損不均勻會出現卡滯現象,此時需要停機進行維修,影響設備正常運行;維修時需要對滾輪、支架、銷軸進行更換,維修成本較高。
二、存在的問題
1、支架厚度較薄,在支架上嵌入滾動軸承,不符合安裝要求,即使安裝后滾動軸承容易脫落,門會出現傾斜現象,造成門卡滯,給操作工和維修工增加了工作強度,增加了故障停機時間。
2、銷軸與支架轉動部位采取滑動摩擦,雖然之間的磨損降低了,但需要定期更換滑動軸承,增加了維修成本和維修工的勞動強度。
三、改進措施
將滾輪轉動部位的干摩擦改為滑動摩擦和滾動摩擦,改進采取如下措施:
1、將銷軸與支架之間轉動部位采取滑動摩擦,即充分利用原有磨損的支架,在磨損處鑲一銅套,銅套上部開一油孔,便于加注脂,使銷軸與銅套之間處于油膜狀態。制作的銅套如圖1所示:
2、將滾輪兩邊挖孔,便于安裝6204的軸承,使銷軸與滾輪之間轉動為滾動摩擦,減少磨損,延長滾輪與銷軸的使用壽命。
3、將銷軸改為兩端銷連接,連接可靠且方便維修工拆卸,具體示意圖如圖2:
4、在支架上加工M5深8的絲母,絲母與滑動軸承的油孔對著,絲母上安裝M5的黃油嘴,方便操作工定期進行,使銷軸與滑動軸承始終處于良好狀態。支架改進如圖3所示:
四、改進效果
1、提高了筒體前后門升降運行的穩定性。改進前采取干摩擦轉動,各轉動部位在負載的作用下逐步磨損,門在升降過程中不在同一平面內,運行不順暢,甚至出現停機,影響生產連續作業。改進后,采取滾動摩擦和滑動摩擦,轉動部位處于狀態,減少了磨損,提高了運行的穩定性。
2、減少了故障停機時間,降低了職工的勞動強。改進前,經常出現前后門升降異常,需要操作工和維修工進行處理,嚴重時會出現故障停機。改進后,筒體前后門運行穩定,一年來未出現卡滯現象,降低了維修工的勞動強度。
3、提高了滾輪、銷軸、支架的使用壽命。改進前,滾輪、銷軸、支架的磨損周期為2-3月,改進后,磨損量很少,有效延長了設備的使用壽命。
一是領導重視,組織機構得力,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在各項階段性工作中,大隊領導始終高度重視,指派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大隊長負責,并由大隊教導員牽頭,各中隊負責人組成專門工作機構,抽調得力、經干的工作人員,認真抓好各項工作的開展和落實。
二是認真開展學習宣傳,進行全員培訓,促進全體民警對依法行政的認知、理解、掌握和運用。自支隊統一分期分批有序地開展聲勢浩大的社會主義法制理念集中進行學習、培訓和考試后。魚峰交警大隊以“規范執勤執法示范活動”為平臺,進一步展現執法為民良好形象。一是規范路面執勤標準。以大隊為單位,每周利用一天時間對民警進行執勤動作、普通話、日常執法用語訓練和交通疏導、糾正違章等業務技能培訓,做到疏導合理,站位得當,糾違行為正規。二是規范民警執法行為。大隊建立了民警個人《執法考核檔案》和電子執法臺賬,對民警執法行為進行全過程監督檢查。按照“誰辦案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各崗位執法責任主體,對有過錯案件逐一倒查,嚴格追究責任。同時,由一名副大隊長兼職的法制員,對大隊民警的執法情況進行監督,強化廣大民警依法執法意識,進一步樹立了良好執法形象。
2、加強內務管理,進一步提升服務質量和水平。一是認真落實持證上崗制度。在認真搞好政策法規、業務知識、操作技能培訓基礎上,對民警進行執法資格認證考試,實行持證上崗,以增強違法處理民警的責任感。二是提高窗口服務水平。按照“便民、利民”和“微笑、高效”的工作要求,著力在提升服務質量上下功夫。增加了窗口服務的協警員,確立了駕駛員交通違法處理“一站式”服務工作站,方便了群眾,提高了效率。通過法制理念教育、規范執法行為和服務意識得到了增強,服務措施不斷完善,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進一步提高,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普遍好評,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三、“規范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中,對不規范的執法行為認真進行盤查、整改和建章立制。
1、牢固樹立依法管理交通、依法行政和以人為本的思想。在交通管理執法活動中,多年來,交警在道路執勤中,少數民警我行我素思想不同程度存在,糾正和處罰道路交通違法,對人不對事、感情用事的情況時有出現。比如,同樣的交通違法,當事人經濟條件也相當,處理結果不一樣。暫扣車輛、證照不開憑證,扣留的證照私自保管,導至當事人東奔西跑,找不到地方處理。
2、打牢執法為民的思想。交通管理的目的是什么?交警究竟是在為誰執法?這個問題有的交警至今還在含糊不清,以至他們在道路執勤、執法工作中抓不做重點,主次不分,方法不但,和老百姓、和交通參與者糾纏不休,費了不少口舌,犧牲了大量時間,,又激化了矛盾。比如,一企業的一輛非營運小客車忘帶行駛證,執勤民警的確又清楚該車有合法的行駛證,該車系市內短途行駛而確有急事,就不要逼著駕駛人非倒回去拿證來才給以處理不可。外地車輛走錯了路或停錯了車。又如,一輛核載五座的小客車超座1人,核算起來是超過20,但是這種情況仍然按客運車超員20的規定處罰顯然就不夠公平了,要舉的例子還有很多。所以通過認真學習,使我們公安交警進一步牢固樹立執法為民的思想,處處多為民著想,多為民服務。從而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更加明確執法的目的,把管理的重心放在消除重、特大事故隱患上,對營運性客車嚴重超員、對低速載貨汽車(農用車)貨廂載客,對無證開車、“黑車”非駕、彎道超速、超車等等這些事關千家萬戶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嚴重違法行為,堅決依照法律、法規規定上限處罰,決不能掉以輕心,因為它事關千千萬萬人民的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
3、在道路交通管理執法活動中,能夠把公平與正義準確的付諸于實踐,從而減少交通參與者、交通違法者對執法交警的一些誤解和不滿。比如,有兩個駕車人出現相同的一起交通違法行為,被執勤交警查獲,按法律規定應處200元罰款,但張三是企業老板,經濟條件很好,200元錢對他來說毫無半點影響,而李四是下崗工人,每月僅靠400元基本生活費維持家庭生活,李四拿出的200元和張三拿出的200元錢顯然價值懸殊就太大,所以對張三處罰200元、對李四處罰50元都屬于執法上的公平和正義,不能視為法律上的不平等。過去在道路執勤中常常遇到這樣的情況,一些不理解的群眾弄得交警很難處理。
4、增強交警識大體、顧大局的觀念。過去,交警在強化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考慮單一的保暢通、保安全多,對老百姓的利益、老百姓的一些特殊情況、企業發展的艱難以及加快區域經濟快速發展思考得少,對道路交通管理的最終目的和方向不夠明確,沒有從根本上認識到交警工作的最終點和落角點是為社會經濟發展服務、為人民大眾服務,為經濟建設保駕護航。
5、進一步增強民警工作責任心和責任感。培養民警養成不拈輕怕重、不損人利已、遇到困難和矛盾不回避,遇事不推諉、勤奮好學的好作風,進一步規范民警的言行舉止,保障民警文明執法、禮貌糾章、熱情服務、助人為樂、吃苦耐勞一以貫之,盡心盡職完成好各個時期上級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
總之,堅持社 會主義執法理念,規范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是我們公安機關每一個民警義不容辭的職責,我們要從“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深入社會主義法制理念,全面深化規范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在實際工作中自覺認真貫徹執行,并在執行中邊學邊用,邊領會邊整改,為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職能,提高執法水平,推進我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行政、更好地規范執法行為。真正把促進執法公正作為執法活動的基本準則,做到嚴格執法、高效便民、誠實守信,真正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落到實處。
__*交警大隊副大隊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