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3-14 1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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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決定在2005年進行的1%人口抽樣調查,是繼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來,又一次人口調查。對于摸清我國人口數量、構成以及居住等方面的情況,為制定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提供客觀準確的依據,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按照國家和省、市《關于認真做好2005年1%人口抽樣調查的通知》精神,為認真抓好落實,整體推進各階段工作,高質量完成調查任務,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組織實施
分別在5、6月份成立縣、鄉兩級1%人口抽樣調查機構,整個抽樣調查工作,在縣抽樣調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由各有關部門分工協作進行組織實施,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工作計劃。縣1%人口抽樣調查辦公室負責全縣的業務指導、培訓及縣級所負責的實質性工作;鄉級1%人口抽樣調查辦公室負責完成本轄區調查各階段工作。縣1%人口抽樣調查領導小組在7月份組織召開各抽中鄉鎮、各有關部門工作會議,在調查摸底和登記階段各召開一次調度會。
二、部門分工協作
各有關部門要樹立全局觀念,切實負起職責,統計局要做好調查的業務指導和日常組織協調工作;公安局要在2005年9月底前做好戶籍人口、外來人口的核實,并配合做好現場登記工作;計生局要協助做好人口尤其是出生人口的核查;宣傳部負責調查宣傳的組織協調工作;財政局要做好調查經費保障工作;民政局要做好區域劃分工作;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對個體戶的宣傳動員工作;人事和社會保障、民族宗教、司法、建設等部門也要抓好相應工作的落實。
三、完成鄉級調查區域圖的繪制上報及各級抽樣框的編制上報
通過搜集統計、公安、計生的數據資料分別在2005年的3月、6月、9月完成鄉、村、調查小區三級抽樣框的編制和上報,并于6月份完成鄉級區域圖的繪制及上報。
四、繪制抽中村委會區域圖和調查小區圖
此項工作2005年7月至10月分兩步進行,7至9月份繪制村委會和調查小區圖,通過10月份的調查摸底對調查小區進行核實,完成最終結果。繪制地圖前,召開各抽中鄉鎮及村委會有關人員參加的培訓會,布置繪圖工作。
五、認真做好宣傳動員
在2005年10月至11月開展宣傳月活動,期間,廣電局從10月1日起,要利用每天電視黃金時間播放調查口號,縣城主要街道懸掛宣傳橫幅10條,制作固定宣傳欄3—5個;抽中鄉鎮要利用廣播車進行流動宣傳;各抽中村委會10月1日開始,高音喇叭一日三次播放宣傳口號,書寫永久性標語3條以上。做到家喻戶曉,深入人心,使全縣所有被調查對象了解調查工作的重要性,為正式調查登記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六、做好調查指導員和調查員的選調
此項工作必須在2005年9月份完成。選調過程中,縣調查辦公室擬定《關于認真做好調查指導員和調查員選調的通知》下發各抽中鄉鎮,切實把政治思想好,責任心強,業務素質高,身體健康的高質量人員選調上來,力求調查隊伍的精干高效。
七、業務培訓及試點
2005年10月上旬,對鄉、村兩級所有調查指導員和調查員進行集中培訓,隨后利用1天時間進行試點,檢驗培訓效果,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使全部參培人員能夠獨立、準確完成調查登記。
八、加強督查指導
2005年10月組織調查摸底,11月1日—10日進行入戶登記。在這兩個工作階段開始的頭一、兩天,縣調查辦公室將分頭深入有關鄉鎮及調查小區進行實地督導,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確保調查摸底、入戶登記的高質量。
九、完成登記質量抽查、驗收、上報
本階段工作2005年11月11日至30日完成。抽查采取隨機抽樣的方法,依據調查表,對抽中的調查小區進行抽查驗收,并將抽查結果報市。
十、調查表的過錄、匯總、編碼、錄入、上報版權所有
從2005年11月15日至25日對調查表進行過錄;11月30日前鄉級將過錄表匯總上報縣,12月5日前縣錄入、匯總、上報市。
11月20日至12月20日,抽調鄉鎮業務骨干會同縣調查辦人員,對調查表實行集中編碼。
一、嚴格按照隨機抽查事項清單開展抽查。
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本單位《隨機抽查市場監管執法事項清單》規定的檢查事項,對被抽查對象實施抽查事項“全覆蓋”檢查,確保清單之外無檢查。
二、抽查方式及流程
除國務院有關部委安排的在本系統開展業務條線的抽查外(國抽),各部門要嚴格根據隨機抽查工作計劃,均要通過“省雙隨機監管工作平臺”制定抽查工作方案(除特殊要求外),隨機抽取執法對象,隨機匹配執法檢查人員。各相關業務執法檢查人員負責各自職責范圍內的隨機抽查工作。
三、抽查計劃的調整
本抽查計劃原則上不再更改,各部門根據重點工作、轄區市場秩序突出風險點、監管重點、投訴舉報等,確需調整的,應提前10個工作日報縣“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說明變更理由,在批復同意并在本級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變更后的隨機抽查工作方案后方可開展抽查。
一、人員組成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工作職責
1.指導各支部開展專題學習、宣講闡釋、專題培訓、組織生活會和以黨史為重點的“四史”宣傳教育等活動;
2.對接區委指導組并落實相關工作;
行政執法檢查工作方案
為規范我市社會組織,改進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根據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XX市推行“雙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X府辦〔2016〕X號)和民政部《社會組織抽查暫行辦法》有關文件要求精神,為做好2020年度全市性社會組織“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計劃在8月12日至20日開展全市性社會組織行政執法檢查,具體方案如下:
一、目標要求
通過隨機抽查的科學方法和信息化手段,轉變社會組織監管方式,提升監管效能,切實解決社會組織檢查任性和執法擾民、執法不公、執法不嚴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減少和杜絕不作為、亂作為現象,營造公平競爭的社會組織發展環境,推動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
二、主要原則
(一)堅持合法合理監管。
嚴格執行有關社會組織法律法規規章,落實監管責任,確保事中事后監管有序進行,推進隨機抽查制度化、規范化。
(二)堅持公正高效。
嚴格按照執法程序,依法保障監管主體的合法權利,切實做到嚴格規范文明執法,提升監管效能,減輕市場主體負擔,優化社會治理環境。
(三)堅持公開透明。
實施隨機抽查事項公開、隨機抽查制度公開、隨機抽查過程公開、隨機抽查結果公開,保障社會組織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
三、時間安排及步驟
(一)時間安排
開展社會組織行政執法檢查時間擬定于2020年8月12日至20日共9天。
(二)隨機確定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對象(8月上旬)
通過廣東省“雙隨機一公開”綜合監管平臺在民政局執法名錄庫中隨機抽取執法人員6人;按照不低于4%的比例在社會組織名錄庫中隨機抽取20家社會組織(其中一般性社會團體9家、行業協會商會4家、民辦非企業單位5家、基金會2家),對其依法開展活動的情況進行檢查。其中4家行業協會商會由市發改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民政局聯合執法檢查。
抽取的執法人員和社會組織結果在市民政局、XX市社會組織信息網網站公布,同時發出檢查通知,通知相關社會組織做好檢查準備和自查自糾。
(三)組織開展檢查(8月中旬)
執法人員根據抽簽結果,每2名執法人員一組,每組配其他工作人員2人,分兩組實地檢查相關社會組織。檢查方式為現場檢查,主要包括:聽取基本情況介紹、材料核查和實地查看等。執法人員負責填寫檢查報告單和進行談話筆錄。對可以現場整改的問題,檢查人員應當場指出,要求整改。
(四)督促整改(8月下旬)
根據檢查結果,對存在問題的社會組織下發整改通知書,要求限期整改。
根據***紀委關于《關于開展廉政風險防控試點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計劃開展廉潔風險防控體系建設,整體工作方案如下。
整體工作進度分三個階段:
一、7月2日-7月16日——擬定《關于加強**公司廉潔風險防控體系建設的通知》,部門討論通過后,申請上會討論并。
二、7月17日-8月3日——根據收集到的各部門《崗位廉政風險排查表》、《部門廉政風險匯總表(目錄)》,匯總并列出《信元公司公司廉潔風險防控目錄》和《信元公司廉政風險防控檢查考核表》。
三、8月6日-8月10日——上會討論《關于印發***公司廉潔風險防控檢查考核制度的通知》,同時對應各部門情況配發考核表,擇日實施,后續紀檢監察部將按文件要求和標準組織檢查考核。
四、關于考核:計劃每季度抽查10%的部門打分考核,年底前做一次普查。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市、縣關于糧食安全責任制相關文件精神,做好市政府對我市糧食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的年度考核工作,特制定2019年度*****市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工作方案。
一、考核內容
根據長治市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工作領導小組《關于認真開展2019年度長治市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長糧安考核字〔2019〕2號)和《*****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市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辦法的通知》(長縣政辦發〔2016〕61號)要求,結合我市糧食安全新形勢、新任務,本著“簡便易行、務實管用”的原則,2019年度我市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內容為增強糧食可持續生產能力等6個方面14個重點考核事項45項年度考核目標任務,同時取消“定性評價考核指標”。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評分。2019年12月20日前,承擔考核任務的各牽頭部門要按照《2019年度*****市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評分表》(附件1)確定的年度考核目標任務要求,完成對2019年度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的自評打分和總結報告,備齊自評打分依據的文件資料,并按照《自評材料上報要求》(附件2)上報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自查報告要全面客觀反映考核年度落實糧食安全責任制的情況,總結成績,查找問題,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各部門要對自查自評情況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二)部門抽查。2018年1月1日前,領導小組根據各牽頭部門的自評報告和部門評審意見,確定抽查對象,組成聯合抽查小組進行實地考核,并形成抽查考核報告。
(三)綜合評價。2018年1月10日前,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各部門自查評分和抽查情況進行綜合評價,提出考核等次和考核結果運用建議報領導小組審議。
(四)考核通報。考核結果經縣政府審定后,由領導小組向各部門及單位通報,同時,抄送縣干部主管部門,作為對各部門及單位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考核工作組織領導。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我市糧食安全的重要性和復雜性,牢固樹立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責任意識,深刻認識和領會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的實質要求,端正考核態度,突出工作實績,杜絕形式主義,務求達到考核工作和業務工作融合促進的效果。要切實加強對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和部署,確保糧食安全責任制年度考核各項目標任務的落實。要圍繞年度考核目標任務,認真開展自查自評工作,全面客觀真實反映目標任務完成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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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按照《紅河州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抓實審計發現問題整改落實的通知》要求,2020年12月17日召開的云南省審計廳對紅河州2020年“放管服”改革情況專項審計調查報告指出問題整改交辦會議安排部署,我委及時成立審計指出問題整改領導小組,制定整改方案,對照問題清單主動認領問題,并一一逐項整改落實,現將自檢自查整改情況報告如下:
一、中介服務管理規范方面
我委印發公布《紅河州州級非投資項目審批事項中介服務清單》、《紅河州州級投資項目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紅發改辦〔2018〕4號)、《紅河州州級涉及安全的強制性評估事項實施清單》(紅發改辦〔2018〕9號)、《紅河州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目錄匯總清單121項》(紅發改辦〔2019〕1號),規范了中介服務事項,并在我委的受理意見通知書中告知項目單位,政府投資項目5萬元至100萬元的中介服務事項,進入中介超市選擇。2019年我委使用政府資金采購的中介服務在100萬元以上,按政府采購招投標程序辦理;2020年使用政府資金采購100萬元以下的中介服務項目為“營商環境評估”,中介超市中無此專業服務,我委按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方式采購。
此問題我委已整改落實到位,今后使用政府資金采購的中介服務100萬元以下的進入“紅河州中介超市”采購,并繼續告知有關項目單位使用政府資金采購的中介服務100萬元以下的進入中介超市采購。
二、“雙隨機”監管落實方面
2020年10月,按照省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發展改革系統“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通知》、州市場監管局轉發《云南省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計劃的通知》精神,我委高度重視,精心組織開展2020年“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及時制定《紅河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制度(試行)》,印發了《紅河州發展改革委2020年度“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方案》,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完成聯合雙隨機和部門雙隨機抽查具體工作方案的制定、編制“一單兩庫”并錄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協同監管平臺—云南),從11月26日開始,嚴格按照流程隨機抽取執法人員和檢查對象,對由我委牽頭州市場監管局開展的對工程咨詢單位的聯合行政檢查和部門自行開展的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意見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對審批核準的投資項目招標方案進行綜合指導協調進行了現場檢查、書面檢查和網絡核查,2020年12月30日將抽查結果錄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協同監管平臺—云南)、“信用中國(云南紅河)”網站和紅河州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切實做到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接受社會監督。
此問題已整改落實到位,今后將長期堅持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的監管工作。
三、開辦企業、工程建設審批改革方面(一枚印章管審批效果不明顯)
2020年9月省政府辦公廳發至省直部門、州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載明,下一步省直部門將采取人權、事權集中至部門“行政審批處”進行審批模式;州(市)擬在政務服務管理局下加掛行政審批局牌子,將相關部門的部分行政審批權責及人員劃轉至行政審批局,統一審批相關工程建設項目事項。2019年機構改革后,我委已參照省發展改革委處室設置模式成立了行政審批科(加掛牌子于政策法規科),按照此次整改要求,我委對行政許可事項流轉環節進行了優化,印發了《紅河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進一步明確行政許可審查審批業務職責流程及相關工作的通知》,從2020年12月25日起,將全部四項行政許可事項由行政審批科采取“窗口式”集中受理、統一辦理、統一出件的方式進行審批,實現了行政許可向一個內設科室集中。
此問題已整改落實到位,今后將長期堅持。
紅河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黨的“精神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確保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為目標,以建立嚴格的食品生產監管機制為重點,抓牢抓實核心企業的監管,深化細化重點企業的監管,全面強化相關企業的監管,建立起抓住核心、突出重點、覆蓋全面的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監管體系。
二、監管重點
(一)定點供應食品的生產加工企業和供食品生產加工備選企業;
(二)為食品配送中心供應貨源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
(三)接受前兩類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委托加工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
(四)期間面向7個賽區城市及區域銷售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
(五)期間面向國內著名旅游城市銷售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
(六)生產加工假冒食品的違法企業。
以上監管重點依據與會的緊密程度實施分類監管,(一)、(二)類為核心企業,(三)、(四)、(五)類為重點企業。
三、監管措施
期間食品安全控制保障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第一階段(年7月23日至年8月7日)為具體落實工作階段:
1、對6月份的涉奧企業調查結果進行再核實、再確認。
2、核心企業實施駐廠監管。我縣目前尚未發現核心企業。但要密切關注新產生的核心企業的信息(具體企業以國家總局名單為準),一經發現,要立即上報,并按照國家質檢總局下發的《定點供應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管辦法》(國質檢食監〔〕143號)和《全省質監系統食品生產企業駐廠監管工作方案》(質發〔〕27號附件1)要求,切實采取有效的監管措施。
3、重點企業實施重點監控。一是對重點企業保持獲證條件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對不能保持獲證條件的,立即責令停產,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按照規定吊銷其生產許可證。二是加大重點企業的巡查和執法力度。根據企業狀況和產品的風險程度加大巡查頻次,尤其要加大對高危食品生產企業的巡查,發現問題嚴肅處理。三是對重點企業產品加大監督抽查力度,并監督企業嚴格實施出廠批批自檢,檢驗不合格的產品堅決不得出廠銷售。
4、小作坊實施嚴格規范。一是進一步落實質量安全承諾書制度,督促小作坊業主認真按照承諾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提高食品質量安全意識。二是嚴格限制小作坊產品銷售范圍,按照規定限制銷售,并加貼標識。三是加大小作坊產品監督檢查頻次,發現產品存在質量安全問題的,要立即責令整改,消除隱患。
5、違法企業實施嚴厲打擊。充分發揮鄉鎮質監員的前哨作用,加大食品違法案件排查力度,嚴厲打擊假冒食品等制售假冒偽劣食品、銷售不合格食品、生產有毒有害食品和無證生產等違法行為,對違法行為要依法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要按照規定及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6、重點食品實施專項抽查。對容易出現質量安全問題的、敏感的、高風險的以及與人民群眾生產密切相關的瓶(桶)裝水、、茶葉、豆制品(豆芽)、小麥粉、大米、醬油、醋、肉制品等食品開展專項抽查。同時加大后處理力度。對抽查不合格的生產企業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問題嚴重的,要責令企業停產整改,召回不安全食品,整改驗收合格后才能恢復生產;對于性質惡劣、危害嚴重的,要堅決吊銷食品生產許可證。
(三)第二階段(年8月8日至年9月30日)為控制應急階段:
1、保持高壓態勢,對重點區域、重點環節、重點單位、重點品種進行嚴密監控,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發生。
2、會和殘奧會期間,實行24小時領導帶班值班制度(具體安排見值班安排表)。
3、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及相關的重大問題時,要按照《關于建立安全應急工作領導機構等有關事項的通知》(質發〔〕37號)要求,迅速啟動應急相應機制,在規定時間內報告,及時妥善處置,力將事件的損失和影響控制在最低程度。
(三)第三階段(年10月)為總結階段
食品所負責及時對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進行總結,并按規定上報市局食品監管處。
四、工作要求
(一)認識到位。要高度重視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監管工作,一定要充分認識當前安全形勢,徹底消除麻痹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緊急動員起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嚴格按照市局確定的監管工作方案實施監管,確保各項監管措施落到實處,確保全縣涉奧食品生產企業不出問題。
(二)加強領導。期間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由局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全面負責,局長親自組織,食品所重點負責,各科(室)、直屬單位分工協作。局里將積極向縣委縣政府匯報工作,爭取支持,確保所需人力、物力、財力得到有效保障。
(三)協調配合。要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協調溝通農業、工商、衛生、公安、經貿等有關職能部門,加強信息溝通和工作配合,充分發揮各部門的優勢,形成監管合力,確保全縣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順利進行。
(四)完善預案。對涉及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要嚴格按照總局、省局、市局以及縣食安委的有關文件要求組織落實,積極應對、妥善處置,把不利影響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