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3-14 15:10:09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競業合同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王某系某化工公司工程師,與公司簽訂了無固定期勞動合同。工作中,王某參與了公司的一項新工藝流程設計,公司與王某簽訂了保密協議,協議中約定:王某在工作期限內應對公司的技術秘密予以保密;王某如要解除合同離開公司,則必須提前6個月通知公司,公司將采取調離其原崗位另行安排工作的防泄密措施;王某因任何原因離開公司,應在離開后3年內不得前往與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工作;公司因要求王某遵守保密約定,同意按月支付王某一定數額的保密津貼。
數月后,王某因個人原因申請辭職,公司要求王某繼續工作6個月,公司將對其重新安排崗位,并再次提醒王某在6個月后不得到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工作。王某認為這份協議過于苛刻,且對其今后就業極為不利,于是要求公司取消有關"離開公司后3年內不得前往與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工作"的協議規定。公司認為保密協議經雙方協商同意并已簽字,履行保密義務是員工的職責,因此拒絕了王某的要求。王某不服,雙方于是發生勞動爭議。
「律師點評
本案是一起履行勞動保密合同過程中發生的勞動糾紛。首先,作為用人單位是否有權采用提前通知期和競業限制等作為勞動者保守商業秘密的措施。所謂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熟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原料配方、工藝流程、技術訣竅、設計資料、管理方法、營銷策略、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等。商業秘密是一種無形財產權,對商業秘密予以法律保護,是保護正當競爭、保障市場經濟有序運行的必然要求。《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的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根據以上規定,用人單位為了保護自己的商業秘密,可以通過合同或協議的方式約定勞動者保守商業秘密的措施和事項,提前通知期和競業限制就是保守商業秘密的具體措施。
論文關鍵詞 競業禁止 忠實義務 競業禁止協議
近年來,由于職工“跳槽”給原單位造成利益損失而引發的勞動爭議,日益引起人們對勞動合同法上的競業禁止條款的關注,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的保護和勞動者自主擇業權的維護成為法律和勞動政策面臨的重要現實問題。除采取在勞動合同中訂立保密條款外,競業禁止協議成為解決這一問題、平衡勞資雙方權益的重要手段。
一、競業禁止的內涵
(一)競業禁止的定義
競業禁止,是指勞動者基于其與用人單位間達成的競業禁止協議,規定在解除勞動關系后,在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其服務的用人單位相競爭的工作或經營活動,是法律對用人單位合法利益的保障措施。
(二)我國有關競業禁止的司法實踐
目前,我國一些部門規章或地方性法規中有關于離職競業禁止的規定,如勞動部《關于企業職工流動若干問題的通知》第2條的規定、國家科委《關于加強科技人員流動中技術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見》第7條的規定、《廣東省技術秘密保護條例》等等。上述法律規范性文件對競業限制的具體范圍、期限、補償費的數額及支付方法、違約責任等內容作了較為詳細的規定,但由于其法律效力等級較低的緣故,對競業禁止的調整范圍相當有限。有鑒于此,于2008年1月1日實施的新修改的勞動合同法對競業禁止問題進行了專門規定,《勞動合同法》第23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第24條規定: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二、競業禁止協議的適用條件
第一,必須存在合法保護的利益。這是各國法律在判定競業禁止協議是否有效時的首要標準。然而,競業禁止協議所保護的合法利益范圍究竟應當如何劃定?對此,各國的立法及實踐卻并不一致。多數國家將競業禁止協議所保護的利益僅局限于雇主的商業秘密,而有些國家規定則不然,保護利益范圍的差異,反映出各國對競業禁止協議所持的不同態度。我國一些法院的判決也逐漸要求有效的競業禁止協議必須具有可保護的利益且對于合法保護的利益范圍也傾向于只保護用人單位(雇主)的商業秘密。
第二,競業禁止的時間及地域應當合理。競業禁止的合理期限應當是保護用人單位利益所需要的時間,由于商業秘密的秘密程度不同,即作為秘密持續的時間不同,這個保護期限也應有所不同。鑒于各行業情形不同,對于競業禁止的年限很難有絕對標準,在具體確定時法院通常都會依據案件的實際情況,決定保護合法利益所需要的合理時間。
對競業地域的確定,實踐中往往要考慮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兩方面的利益。一般將地域范圍限定在權利人的業務所及區域,因為在這些區域內進行同業經營,可能會泄漏或使用權利人的商業秘密并構成不正當競爭,進而損害權利人的合法利益。
但是,伴隨著經濟全球化的趨勢,許多跨國公司業務遍及全國乃至世界各地,這也使地域限制在合理性判斷中的作用正在減退,實踐中也少有因地域限制過寬而認定限制無效的判決。
第三,對勞動者從業范圍的限制合理。首先,從業范圍的限制的人員大多為核心技術人員、關鍵技術人員、高層管理人員、財務人員和市場營銷人員,對于其他不必限制的員工,即使簽訂了競業禁止協議也應當認定為無效。其次,對于掌握及接觸商業秘密的員工,其離職后的從業范圍限制也應當具體化且有針對性,而不能泛泛的加以擴大。
第四,合理的補償費用。競業禁止協議使勞動者的擇業自由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理應得到相應的經濟補償金。然而,在我國勞動力市場供求失衡的情況下,往往由用人單位單方確定數額,勞動者被迫接受,這無疑將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因此,筆者認為,可以由勞動合同法對經濟補償金的最低數額作出規定,為當事人協商和勞動爭議處理機關的裁量提供參考依據,法官在處理此類爭議是,應根據公平合理原則來對當事人約定的不合理的補償金數額進行干預。
三、司法實踐中運用競業禁止協議應注意的問題
(一)企業濫用解雇權時競業禁止協議是否失去效力
競業禁止協議一經當事人雙方合法約定即成立,在勞動者終止了與原單位的勞動關系后即開始生效。當企業違反法律或勞動合同中的規定濫用解雇權時,勞動者是否還要繼續履行約定的競業禁止協議?我們認為,應當以誠信的合同原則和保護弱者利益的勞動法原則為優先。主要理由有:
首先,在勞動合同關系的訂立和履行中,應當遵守誠信原則,企業沒有履行合同約定而提前解雇了勞動者,也就無權要求勞動者履行約定義務。其次,在勞動關系中,勞動者相對于企業而言總是處于弱勢地位,解雇勞動者和與勞動者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直接關系到勞動者的基本權益——勞動權、生存權。最后,在這一問題上加重企業方的責任,有利于限制企業濫用解雇權,從而減少勞動糾紛。
(二)勞動者違反競業禁止協議并支付違約金后是否還應承擔競業禁止義務
當勞動者違反競業禁止協議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3條的規定,應當支付違約金,但是在支付違約金后是否還繼續履行競業禁止義務,對此《勞動合同法》中沒有明確規定,實踐中也有爭議。我們認為,如尚在約定的競業禁止期限內仍應繼續承擔競業禁止義務,該義務不因給付違約金而解除。主要理由有:
首先,若勞動者違反約定后僅賠付違約金,則必然使單位的商業秘密處于隨時被進一步泄漏的危境,并且,在市場擇業充分自由的環境下,勞動者繼續履行該限制義務,具有現實可能性。其次,雙方對競業禁止的違約金的約定,一般會以競業禁止的經濟補償數額、勞動者的經濟狀況為參照,由此來約定違約金數額。但從一般意義上講,該違約金數額顯然無法與商業秘密的價值相提并論,因而如果勞動者僅賠付違約金,通常無法彌補用人單位的損失,所以,勞動者支付違約金后,還需繼續履行競業禁止義務。
(三)競業禁止違約金與賠償責任的關系
《勞動合同法》中有兩個條款涉及勞動者違反競業禁止協議后的法律責任,第23條規定:“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第90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_______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下成立及存在的法人(以下簡稱甲方);(2)_______有限公司,一所在香港法律下成立及存在的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緣由:
根據一份由甲方及乙方(以一統稱〔雙方〕)于年月日簽訂的關于建議合作促進和發展廣東省及中國其他地區的食品工業的意向書,本著平等互利的精神,并通過友好協商,簽訂此合同,并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及其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的法律及條例,成立一合資經營企業,名為(西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以促進發展中國的食品工業及引進先進技術設備與科學管理方法以實現上述目的。
第一條 合營雙方的名稱,注冊所在國/所在地區與法定地址(略)。
第二條 合營雙方法定代表的姓名、職業及國籍(略)。
第三條 合營公司的名稱、法定地址、宗旨、經營范圍
3.1 公司的中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3.2 公司的英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3.3 公司的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3.4 公司為一有限責任公司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下的法人,公司的所有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的法律、法令及條例,公司的所有合法權益及利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管轄及保護。
3.5 公司成立的宗旨在于充分利用中國的豐富食品資源及物料以發展食品工業,采用乙方在此方面的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及引進先進的科技和設備,以香港和國際市場為目標,產品以出口外銷為主,提高廣東食品在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充分利用乙方在香港和世界各地的銷售網點,已成功地實現以上的目的并為雙方的利益取得理想的經濟利潤。公司的經營范圍于初期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項:
(a)充分利用中國地域食品原料豐富資源的優勢和____________公司先進的工商管理技術的優勢對食品工業的產量與品質的提高而進行技術改造,及引進國外高級物料、良種。
(b)通過公司引進香港及外國先進食品加工技術設備,以及對肉類、蔬菜、水果、醬料、調味、添加劑、飲料和冰淇淋等方面進行生產加工,產品在國內外市場銷售,并配套包裝、冷藏、運輸等方面的營運設施。
(c)設立包裝容器工廠,除供應本公司需要外并在國內外市場進行銷售。
(d)經公司主管部門批準在香港和海外設立產品銷售中心及網點。
(e)隨著公司的發展在廣東省設立信息資料、科技咨詢和技術培訓中心,以促進食品工業的發展,以利于在國內外市場競爭中取得成功。
(f)與廣東省的其他經濟實體進行補償貿易及其他類似的商業安排。
(g)在董事會(如以下之定義)認為結合上述的一項或多項業務與其有附帶關系或適合于經營的需要時,可以獨立經營或以投資于其他合營企業或經濟實體的方式,從事食品工業內的其他有關業務。
第四條 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合營雙方的出資額、出資比例和出資方式、出資額的繳付期限以及出資額欠繳與轉讓的規定
4.1 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萬元。
4.2 甲方的出資額為注冊資本的百分之______,數額為人民幣______萬元。乙方的出資額為注冊資本的百分之______,數額為______萬元。但乙方的出資應以____________繳付,按繳付當日中國國家外匯管理總局公布的外匯買賣牌價的中間價換算人民幣計算。
第五條 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5.1 雙方應按各自出資的比例來進行利潤的分配和虧損的分擔。惟雙方對公司的責任只限于各自對注冊資本的出資額。
5.2 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施行細則)和其他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的有關法律和條例繳納所得稅后,其年度利潤應按以下的原則分配:
(a)依照董事會決定的比例,預先提取儲備基金、公司發展基金以及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b)任何一年的獎勵及福利基金的數額不得多于公司百分之五的稅后利潤。
第六條 合資雙方的責任
6.1 甲方及乙方應盡力促進公司的業務活動。
6.2 在不影響____________的原則下,雙方同意各自主要負責以下各項:
甲方:
(a)負責辦理公司的注冊登記手續和申請公司的營業執照;
(b)負責申請公司按規定享受的減免稅收待遇;
(c)負責申請設立公司的外匯存款賬戶及人民幣存款賬戶;
(d)負責為日常及辦公使用的進口用品、設備及器具辦理報關手續及領取進口許可證,并為出口物品領取出口許可證;
(e)負責為公司申請有關的辦事處;
(f)負責推薦稱職的中國職員;
(g)負責申請乙方出入人員的出入境通行證件;
(h)負責提供國內食品及市場趨勢有關的信息資料;
(i)負責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食品工業中的其他機構建立并保持固定的聯系;
(j)負責促進并協助公司產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銷售;
(k)負責由公司指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
(a)負責公司生產的產品在香港和國際市場銷售;
(b)負責提供香港和世界各地區的食品及食品有關的市場信息資料;
(c)負責提供市場現有的現代食品科技和市場的信息資料;
(d)負責在香港和其他國家及地區辦理有關業務的注冊登記手續;
(e)負責介紹國外食品專家學者到公司所屬企業及廣東省其他食品企業傳授食品生產技術;
(f)負責公司業務的運轉、公司骨干職員的業務培訓和引進健全的管理經驗;
(g)負責與外國食品工業中的其他機構建立并保持固定的聯系;
(h)負責由公司指定的其他事項。
第七條 董事會的組成、職責、權限
7.1 雙方于公司成立后組織成立董事會(〔董事會〕)。董事會人數為______名,其中甲方______名,乙方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擔任。董事的任期為______年,若雙方同意可以連任。若某董事因故需要更換時,由委派方另行安排接替并報審批機關備案。
7.2 董事會是公司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的雙方董事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項。
第八條 部經理與副總經理的職責、權限和聘用辦法
8.1 公司成立一管理事務處以負責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管理事務處設一位總經理及一位副總經理。總經理執行董事會制定的經營管理方針和決議。在董事會休會期間,總經理應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總經理對外代表公司,對內任免下屬人員,并行使董事會所授予的其他職權。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總經理于處理重要問題時與副總經理協商。
8.2 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用,總經理由乙方擔任,副總經理由甲方擔任。
第九條 場地使用權
9.1 公司應向負責土地的主管部門申請取得經營場地的使用權并以其名義簽署場地使用合同。
第十條 保密協議
10.1 甲方及乙方承諾于未獲對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之前,不透露或容許泄露任何因本合同或因執行本合同而獲得的有關公司業務的機密資料給未經授權可接受該資料或文件的任何人士或經濟組織。
10.2 甲方及乙方同意公司應實行一個制度以安全保管上述第______段所提及的機密資料及文件,同時公司得盡其所能地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使此等資料及文件被公司職員及工作人員泄露的風險減至最低限度,但由雙方明確地準許透露的除外。
10.3 如甲方或乙方獲知任何有關侵犯公司專利權、商標、版權、其他知識產權或類似的事件時,首先發覺的一方應將其所有的有關消息通知另一方,然后雙方協商(如有必要)應采取的行動。
10.4 在甲方或乙方認為必要和恰當時,公司應采取行動和步驟以保證公司的知識產權利益。
第十一條 經營計劃
公司應按其業務范圍制訂其經營計劃,此等計劃于獲得董事會批準后應予實行,并呈交有關部門備案。公司有權決定是否于國內或向國外采購主要的機器、設備、原材料、燃料、零配件、交通工具及辦事處用品,于購買條件相同的情形下,公司應首先考慮中國的產品。公司有權自行將產品在中國市場內銷售或委托有關機構代銷。此等產品的售價應由公司按競爭情況來決定。由公司確定產品售價應報有關部門備案。雙方認識到出口對外匯收支平衡的重要性,在保持外匯平衡的原則下,雙方同意將重點放在產品出動上。雙方進一步同意于公司成立后按公司與乙方同意條款及條件委托乙方或乙方的聯營公司為公司出口產品的國外總經銷人。那些出售給經銷人用作國外銷售的產品的售價應由公司與經銷人協商,并且考慮到該種產品于國際市場上的通行價格來決定。于這種情形下決定的出口價格應呈交董事會審批,然后呈交有關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 外匯管理
12.1 公司的一切外匯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和[對僑資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外匯管理施行細則],以及其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的有關法律和條例的規定辦理。
12.2 公司憑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出的營業執照在中國銀行廣東分行或其他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的銀行開立外匯和人民幣存款賬戶。
12.3 公司的一切外匯收入都必須匯入外存款賬戶,一切外匯支出均需從外匯存款賬戶中支付。
12.4 公司應保持外匯收支平衡,公司于外匯收支上所產生的不平衡應由甲方以其外匯收益彌補。
12.5 為使公司能保持其外匯收支平衡,公司應獲準以其人民幣利潤在中國購買制成品或原材料,而此等原材料或其制成品或最終商品于經過生產環節處理或加工后可出口至國外以換取外幣。
12.6 乙方從公司得到的人民幣利潤可按中國外匯管理總局公布的兌換率兌成外幣,并于繳付所有需繳稅項后通過中國銀行按外匯管理條例匯往國外。
12.7 公司在國外或港澳地區的銀行開立外匯存款賬戶,應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或其分局批準,并向國家外匯管理局或其分局報告外匯收支情況和提供銀行對賬單。
12.8 公司根據經營業務的需要,可按[中國銀行辦理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貸款暫行辦法]向中國銀行申請外匯貸款和人民幣貸款,公司也可從國外或港澳地區的銀行借入外匯作為資金,但必須向國家外匯管理局或其分局備案。
12.9 公司的外籍職工和港澳職工的工資和其他正當收益,依法繳稅后,除去在中國境內使用的花費,其剩余部分可以向中國銀行申請全部匯出。
第十三條 財務、會計及稅務(略)
第十四條 勞動管理、工資、福利及勞動保險(略)
第十五條 保險(略)
第十六條 公司的合營期限,公司的解散與清算程序公司的合營期限為______(______)年,自公司的營業執照發出之日起計。合營期滿前一年,如雙方愿意延長合營期限,雙方各自授權代表簽署延長合營期限的申請書,并在合營期滿前六個月呈報審批機關審批,經批準延長合營期限后,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七條 違反合同的責任
17.1 合營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或公司章程的義務,違約一方得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17.2 在合營期限內,雙方都無權單方面宣布撤銷或終止本合同。
第十八條 解決合營雙爭議的辦法及程序
18.1 雙方如在解釋或履行本合同和公司章程中發生爭議,應由董事會盡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8.2 假如董事會在收到其中一方的書面要求調解的______(______)天內才能解決該爭議,可提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該仲裁的裁決應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九條 合同文本
19.1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自存中文和英文文本各一份。
19.2 本合同內容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必須雙方書面同意,報審批機構批準后方能生效。任何上述修改或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和公司章程經中國審批機關批準后即生效。
第二十一條 合同適用的法律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及由其引起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的法律、法令和條例規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中方:中國_________公司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外方:___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__公司
國籍: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條 總則
甲乙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雙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 (簡稱合作企業)。雙方經充分協商約定如下條款,以便信守:
中國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合作各方
本合同的各方為:
1、中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中方),在中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2、___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外方)在_________國(或地區)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企業名稱和地址
1、合作企業依法取得中國法人資格的,為有限責任公司。
2、合作企業的中文名稱為_________。
3、外文名稱為_________。
4、合作企業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第四條 合作企業的宗旨和經營范圍
1、合作經營的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并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合作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2、合作企業生產經營范圍是:生產和銷售_________產品;對銷售后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研究和發展新產品。
第五條 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1、合作企業的注冊資本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中方出資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外方各出資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雙方將按上述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虧損和風險。
2、除合作企業合同另有約定外,合作各方以其投資或者提供的合作條件為限對合作企業承擔責任。
3、合作企業以其全部資產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
4、合作企業注冊資本在合作期限內不得減少。但是,因投資總額和生產經營規模等變化,確需減少的,須經審查批準機關批準。
5、合作各方向合作企業的投資或者提供的合作條件可以是貨幣,也可以是實物或者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土地使用權等財產權利。
6、中方的投資或者提供的合作條件,屬于國有資產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資產評估。
7、在依法取得中國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中,外方的投資一般不低于合作企業注冊資本的25%。在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中,對合作各方向合作企業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的具體要求,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規定。
8、合作各方應當以其自有的財產或者財產權利作為投資或者合作條件,對該投資或者合作條件不得設置抵押權或者其他形式的擔保。
9、合作各方沒有按照合作企業合同約定繳納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限期履行;限期屆滿仍未履行的,審查批準機關應當撤銷合作企業的批準證書,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吊銷合作企業的營業執照,并予以公告。
10、未按照合作企業合同約定繳納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的一方,應當向已按照合作企業合同約定繳納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的他方承擔違約責任。
11、合作各方繳納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后,應當由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證并出具驗資報告,由合作企業據以發給合作各方出資證明書。
12、合作各方之間相互轉讓或者合作一方向合作他方以外的他人轉讓屬于其在合作企業合同中全部或者部分權利的,須經合作他方書面同意,并報審查批準機關批準。
第六條 雙方分別提供如下合作條件:
1、中方:提供總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負責征用土地費和繳納土地使用費。(注:土地開發費的負擔方法,根據雙方約定寫)其中:
廠房(上蓋)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商場(上蓋)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維修部(上蓋)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外方:投資總額為_________元,其中:現金_________元;機器設備和交通運輸工具_________元;工業產權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元。
[論文摘要]商業秘密是企業投資開發的技術或獨享的信息,具有較高的商業價值。近年來,通過與勞動者訂立競業禁止條款逐漸成為企業保護商業秘密的重要手段。競業禁止應限制在合理的范圍之內,并且應給予義務人以合理的補償。文章通過對國外競業禁止條款效力的比較分析,力求為完善勞動法律關系中競業禁止機制貢獻綿薄之力。
[論文關鍵詞]競業禁止 勞動者 效力
競業禁止條款內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是其完整、及時、公平地得到當事雙方履行的基本前提。因此對競業禁止條款內容的效力進行必要的梳理,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訂立競業禁止條款提供必要的參考和規范。
一、競業禁止條款義務主體的比較分析
從當前關于競業禁止的勞動爭議案例來看,實踐中對競業禁止條款濫用的一種重要表現形式就是用人單位在訂立勞動合同時毫無限制地對勞動者適用競業禁止條款。如何區分并界定競業禁止條款中的適格勞動者,即競業禁止條款的義務主體,是競業禁止制度的核心問題。我國立法中,將競業禁止的適格義務主體界定為“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以及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而保護對象亦是商業秘密,并且學界大多認同該標準。如學者張耕認為“如果職員的工作崗位沒有機會接觸商業秘密,離職后即便相同或接近的業務公司任職,亦無妨害原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的可能”。
從國外的典型立法來看,普遍將正當的商業利益作為保護對象,將其是否受到雇員或原雇員的侵害作為界定競業禁止適格義務主體的核心標準,而不是商業秘密本身。如《德國商法典》第74條、75條明確規定商業輔助人員或其離職后的營業行為對原營業主不發生競爭危害,則不存在競業禁止所要保護的正當營業利益而歸為無效。英國法是普通法系,其對競業禁止適格義務主體的要求更為嚴格,“前雇主只有在能夠證明離職勞工的競業行為必將損害其營業利益時,才能主張競業禁止條款的合理有效”。
在競業禁止適格義務主體的界定中,正當商業利益比商業秘密作為標準更加寬泛,其限制了普通勞動者因工作經驗而與原單位產生的競爭業務。在歐美國家,勞動者在勞動法律關系中的弱勢地位表現得并不那么明顯,且具有與用人單位平等協商的能力。然而在我國由于勞動力密集且義務本位觀較重,在勞動法律關系中,特別是普通勞動者的弱勢地位表現得比較明顯,其就業的領域、地域以及期限都具有較強的限制性。因此如果單純以正當商業利益為競業禁止條款的適格義務主體的界定標準,大多數處于弱勢地位的普通勞動者的就業環境將更加惡化。同時,信息和技術是勞動力在就業市場中的平等協商能力的重要體現,那么如果勞動者掌握了商業秘密或具有掌握商業秘密的可能性,將在勞動關系以及競業禁止條款訂立過程中具有較強的對話能力。因此,我國將商業秘密作為競業禁止保護對象以及以是否掌握商業秘密作為競業禁止條款適格義務主體的界定標準是符合我國當前勞動力市場的實際以及公平正義價值的。
二、競業禁止條款的客體范圍、地域和期限的比較分析
根據我國現行《勞動合同法》第24條的相關規定,競業禁止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競業禁止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事實上,目前我國學術界對競業禁止條款的范圍、地域和期限的爭議主要集中在將競業禁止條款的上述內容不加以任何限制的置于意思自治原則之上,脫離了勞動法律關系勞動者身份上的隸屬性的基本特點,不利于勞動者相關合法權益的保護。關于競業禁止范圍,學術界的觀點較為統一,較為代表性的如“競業禁止的范圍應與商業秘密相關,其與職員在用人單位任職時接觸或可能接觸的商業秘密的范圍相對應,而不應擴大到整個行業或專業領域”;而關于競業禁止地域,學術界主要有兩種代表觀點,一種認為“權利人的商業秘密所涉及的地域”,一種是“實質競爭的地域”;關于競業禁止的期限,則有三種代表觀點,一是“以3年為限統一適用于任何工種和崗位”,二是“根據行業的差異采取多元化的時間標準”,三是“法官自由裁量”。
從國外典型立法來看,關于競業禁止期限:德國法采取的是自雇傭關系解除或終止時起兩年內的一刀切方式,法國法和瑞士法采取的是法官以個案的方式自由裁量,意大利法則是以競業禁止對象按勞務等級區分競業禁止年限,其中經理(中層管理者)勞務5年而其他勞務是3年;關于競業禁止的范圍:德國法保護的是用人單位正當營業利益,瑞士法保護的是“顧客來源或制造、營業利益”,同時競業禁止條款的啟動是以雇員利用上述信息對原用人單位造成實質競爭,英美法系與德國法類似,將商業秘密作為雇主正當營業利益的保護手段之一,要求雇主證明勞工的競業行為已經損害或必將損害雇主的營業利益;關于競業禁止的領域和地域,英美法系和意大利法均并沒有過分強調對二者的強制性限制,而瑞士法以“勞動者經濟上的公平”為要件,通過法官自由裁量權對領域和地域的“必要”程度予以“斟酌”。法國法通常在集體協議中對競業禁止的領域和地域進行了限制。
無論是以商業秘密為保護對象的工具論,還是以用人單位的正當營業利益為保護對象的目的論,如何界定并考慮在勞動關系中不同勞動者的對話能力是競業禁止條款的期限、地域、領域公平設立和履行的關鍵前提。雖然競業禁止條款最終保護的是用人單位的正當營業利益,但作為保護工具的商業秘密能夠較為準確、及時地區分勞動關系中勞動者的對話能力。故此,有必要在立法中以商業秘密作為競業禁止的保護范圍,以及這種商業秘密可能延伸的期限、地域和領域,根據其延伸的價值對保護的期限、地域和領域進行必要的限制,而這是競業禁止條款公平性的基本保障。
三、競業禁止條款經濟補償金的比較分析
競業禁止條款是否以用人單位支付對價的經濟補償金為生效前提是當前學術界和實務界對競業禁止條款的爭議焦點所在。我國立法上只是原則性地規定用人單位“在競業禁止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而并未規定經濟補償金的給付標準及相應的效力。事實上,當前用人單位設立競業禁止條款,特別是在勞動合同中設立的競業禁止條款,往往并未足額、及時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競業禁止條款在勞動合同訂立時就存在其中,在勞動力市場供大于求的客觀現實中,勞動者普遍缺少勇氣就競業禁止條款的經濟補償金與用人單位討價還價。但是,學者認為勞動者離職后在一定期限內不能從事與單位相同或類似的業務,作為利益平衡手段用人單位應給予相應的補償。關于經濟補償金與競業禁止條款效力的關系學術界也是爭論不一:有的認為支付經濟補償金是競業禁止條款生效要件。如競業禁止條款的設定限制了勞動者的就業權和生存權,而用人單位從競業禁止條款中獲利,如果要使這種獲利正當化、合法化即須以支付對價的經濟補償為前提。而有的認為支付經濟補償金不是競業禁止條款的生效要件,合同無效是法律的最后一道防線,應當以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和根本性原則為依據。而競業禁止條款的經濟補償完全可以通過當事人的事后補正行為來進行效力的完善,未支付補償金只是競業禁止條款合理性的瑕疵,在勞動者未以顯失公平為由在法定期限內撤銷該條款的情況下,據此認定競業禁止條款無效過于勉強。
發包方:______(簡稱甲方),地址:______,法人代表:______。
承包方:_______(簡稱乙方),地址:_____,企業經營者: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__________________。
經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形式為上繳利潤遞增包干。
二、承包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
三、上繳利潤數額1.乙方以___元為上繳利潤包干基數,自___年起,按平均每年遞增___%的比例上繳利潤,即___年為___元,___年為___元,___年為___元。
2.上繳利潤后剩余部分,全部留給乙方,由乙方首先歸還國家貸款,然后建立生產發展基金、獎勵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各項基金的比例為:
生產發展基金獎勵基金福利基金備注
年
年
年
年
3.乙方完不成上繳利潤時,其差額由乙方用當年留利抵交。不足時,用企業資金抵交。
四、承包期間,乙方保證完成國家的指令性計劃。
五、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1.乙方保證___年達到___企業標準,___年達到____企業標準。
2.承包期間,新增固定資產總額為____元,其中___年___元,___年____元,___年___元。
3.新產品開發數分別為:____年____個,___年___個,___年___個;主要項目是___;新產品產值率___年____,___年___,___年___。
4.承包期間技術改造投資總額共____元,新增總產值___元,利潤____元。
5.承包期間產品質量達到___級標準,新創___。
六、承包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進行監督和檢查;有權________承包期間,甲方必須尊重乙方自,不干預乙方正常經營活動;并幫助乙方解決下述問題:________
七、承包期間,乙方享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經營自。企業經營者為乙方法定代表人對企業經營管理中的下列事項,有依法自主決定的權利。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1.甲方無理干擾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從上繳利潤中扣除賠償金額。賠償金的計算方法為____
2.甲方不按合同條約____條規定為乙方解決___問題時,按___的___%交付違約金,違約金從上交利潤中扣除。
3.乙方未按合同完成上繳利潤總額或年度上繳利潤額,按下述辦法交付違約金:______
4.乙方未實現第___條規定的經濟技術指標的,按下述辦法交納違約金;未實現企業升級時,_______;新增固定資產達不到規定數額時,_______;技術改造任務未完成時,________;產品質量未達到規定標準時,________。
5.乙方承包期間,給企業財產造成損害的,按下述辦法支付賠償金:___。
……
九、企業經營者的獎懲
乙方完不成承包指標時,分別下列情況對企業經營者
物業經營管理合同范文1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下,方經營管理,雙方就相關事宜協商一致并達成協議如下:
一、承包經營項目情況:
項目類型: 多層 高層 小高層 商業并簽訂合同。
三、承包方式:本小區所有物業管理收入和支出均由乙方負責,在獨立承包期間,乙方不需要向甲方繳納管理費用,甲方每年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支付管理補助費用。實行獨立核算、自收自支、自負盈虧方式即實行費用包干制;
1、甲方無償向乙方提供物業辦公用房、門衛用房、商鋪店面以及公共電氣管理設備并辦理使用移交手續。用于本小區物業管理。
2、乙方以甲方設置的“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香域加州項目部”的名義,并經甲方授權的方式,從事香域加州全部業態物業管理。
3、全部業態所收取的物業管理和內外建筑體廣告收入及其它物業管理收益均由歸乙方收取并支配。
4、乙方從事XXX州物業管理所需費用(包括:人員工資、社保、工傷事故以及從事物業管理所需設備、設施、工具等購(添)置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四、承包人押金:為了加強小區的物業管理,提升小區服務品質,保護雙方合法權益,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降低市場經濟沖擊帶了的風險,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由乙方向甲方繳納承包押金8萬元整(總經理4萬元,副總經理2萬元,部門經理1萬元)。
1、為了形成良好的監督機制,實現共贏,甲方將對財務狀況實施監督,委派財務會計,由財務會計向總公司上報每月財務報表。
2、由于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連續虧損超過30萬元,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將乙方的承包押金充抵虧損,不再歸還承包押金。
五、承包經營的權利義務:
1、在授權范圍內從事物業管理活動不受干涉。增加經營項目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2、按照與物業買受人的約定和相關部門的規定收取各項費用,不得亂收、超收。
3、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因經營管理等原因產生的與承租商戶、企業及其他第三者的糾紛,由乙方自行解決和承擔責任。因處置不當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4、本小區房屋及配套設施,在國家規定的報修期內如有破壞,或因工程質量不合格需要維修的事項,由乙方負責代表甲方通知承建方免費維修。如承建方不能按時維修或經承建方同意,先由乙方墊付費用進行維修。事后乙方將維修單報送承建方,經承建方簽字認可后再將維修單報送甲方,由甲方從承建方的質保金中扣除后再付給乙方。
5、本小區房屋及配套設施,在保修期結束后,由乙方負責維修。甲方有權監督、監管乙方日常的物業管理工作。乙方服從監督、監管,提高服務質量。
6、乙方因經營管理需要,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將項目物業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六、承包期間重大管理失誤的處理:
1、業主裝修必須經審核按規定進行,如出現亂搭、亂建、亂拆未及時制止,經查實,主要經理負責人扣除人民幣3000元,副經理20xx元,分管部門經理1000元,具體負責人500元。如產生嚴重后果除終止合同外,承包方還應承擔全部責任。
2、乙方平時應加強物業管理,認真、仔細、周到的為業主服務,如管理出現重大失誤,造成業主鬧事、上訪,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扣除違約金乙方人民幣10000元。
3、乙方應加強車庫、地下室的巡邏檢查,確保車庫、地下室車輛財產的安全,如疏忽管理,發生車庫、地下室進水,造成業主損失,乙方除賠償業主全部損失外,還應扣除違約金人民幣5000元。
4、乙方應加強小區白天和晚上的巡邏,嚴格盤查外來進出人員,如管理不善,造成小區失竊,乙方應及時與失竊人員協調處理,除此之外,還要扣除違約金人民幣3000元。
七、違約責任:合同履行期間,一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另一方經濟損失。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經營管理合同范文2甲方:
乙方:
為了提高物業小區的服務質量,根據《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商談,就乙方以甲方名義承接并經營【 小區】一事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承包的內容、面積、地點 甲方將位于 共計 平方米的物業承包給乙方管理。
第二條:承包經營方式
本協議生效后,乙方可以甲方名義進行小區的物業管理和物業服務,甲方不干涉乙方的具體經營和管理。乙方負責小區物業費用的收繳、代收水電費、日常維護、維修等工作;在物業管理經營中所產生的管理費、維修費、材料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三條:承包期限
第四條:承包期間相關經營管理事項的約定
1.乙方實行獨立核算,自付贏虧。
2.承包期內乙方必須守法經營,設法規避經營風險,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如發生丟失、盜搶、火災等過失責任事故,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失,甲方均不予承擔任何責任。
3.無論在何種情況下乙方均不得以甲方名義從事與物業管理、物業服務無關的任何經營活動,亦不得擅自對外簽約、出據證明等。
4.乙方在經營活動中不得影響到甲方聲譽,若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聲譽損失應酌情予以賠償,挽回影響。
5.乙方代收小區水、電費。在每月的25號前按甲方水、電總表計量數額,向甲方財務繳納費用。
第五條:未盡事宜約定
甲、乙雙方就本協議書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書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發生的所有糾紛,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后即為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雙方根據_________,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內容:_________。
二、承包經營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三、承包形式:稅后承包金(遞增)包干。
四、承包方上交承包金數額: 承包方按_________(遞增)_________%比例上交承包金。承包方上交承包金時間按_________計算,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_________元;_________。
五、承包經營風險擔保方式:風險抵押金或風險保證金保函。承包者須于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承包企業提交承包經營風險保證金、保函或風險抵押金,數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風險保證金、保函須以銀行不可撤銷、被承包企業可以單方面提款的形式提供。
六、企業留利部分:生產發展基金_________%,福利基金_________%,獎勵基金_________%。
七、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1、通過清產核資,發包時,被承包企業的總資產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其中固定資產為_________元人民幣,流動資金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2、承包期間凈資產應保持或增值總額不低于_________萬元,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____萬元;_________。
3、企業資產的維護:設備完好率達到_________%;固定資產凈值率_________%。
4、閑置資產的處理辦法:_________。
5、新產品開發_________項,主要新產品是_________。
6、承包期間技術改造技術投資總額_________元;_________年為_________;_________年為_________元;_________。
八、承包經營前企業的虧損和/或債務的處理:_________。
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發包方:
1、應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承包企業管理好資產,監督企業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調、服務工作,不得干預承包者對被承包企業行使生產管理職權;
2、負責辦理本承包合同的審批、變更、注銷等批準和登記手續;
(二)承包方:
1、在承包期內,有權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負全面責任,并行使一切生產經營管理職權;
2、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應嚴格執行本承包經營合同,接受被承包企業董事會的監督,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3、在承包期間不得改變企業的法人地位、名稱和經營范圍,如確實需要改動, 應經發包方董事會同意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
4、對被承包企業的財產無權行使任何形式的處置權,如,轉讓、變賣、轉移、抵押、抵押、出租、贈送等;
5、承包經營期間,若以被承包企業的名義貸款,須經發包方董事會同意;
6、所得承包收入應依法繳納所得稅;
7、應每_________月(季)的_________日前據實向發包方董事會報送企業的財務報表;
十、承包經營期間,企業債務的安全線為當年承包利潤的總額的_________。
十一、承包期間對企業原有人員的安排:_________。
十二、承包期間企業的勞動管理:_________。
十三、承包期間工資、福利管理:_________。
十四、承包期間企業的保險辦理:_________。
十五、承包經營期間因執行承包合同而同其他公司、企業、個人等引起的糾紛的處理方式和承擔責任方式:_________。
十六、承包經營期內中止或承包期滿時:
1、被承包企業應進行清產核資,清產核資應由中國注冊會計師的驗證;
2、清產核資的原則:_________;
3、計價辦法:_________;
4、移交程序:_________。
十七、違約責任:
1、發包方違約或非法干預,給承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相應調整當年上交承包金或延長承包期限;
2、發包方違約或非法干預,造成承包方無法正常生產的,經_________的,發包方仍不改正的,承包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賠償經濟損失;
3、承包方因經營管理不善,在_________時間內不能上交承包金的_________%,發包方有權收繳承包者的風險抵押金或按銀行保函提取風險保證金。
4、連續_________年(月)未按合同規定上繳承包金的,或承包方嚴重違反合同或嚴重違背法律、法規的,發包方除有權收繳承包方的風險抵押金或按銀行保函提取風險保證金外,還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承包方給予相應的經濟賠償;
十八、爭議的解決方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九、本合同須經被承包企業原審批機構批準后方可生效,對本合同的變更、延期、中止、終止同樣須經原審批機構批準。審批機構批準起三十日內,應由_________到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二十、承包經營期限計算始于登記機關簽發登記證件之日,承包經營的變更、注銷登記手續按登記機關的規定辦理,合同雙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二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二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并送經原審批機構批準,協商不成,應提請仲裁裁決。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_________份。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分送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