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07-21 05:49:50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非全日制合同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簽 約 須 知
1、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2、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簽訂、履行勞動合同相關的各項信息真實有效。
3、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
4、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5、用人單位終止非全日制用工的,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
住 所
勞 動 用 工 登 記 證 編 號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 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戶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地址
通 信 地 址
聯 系 電 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在 .
第三條 乙方工作時間為下列第( )種方式
1、每周工作 日,分別為周 ;每日工作 小時。
2、其他:
第四條 甲方按乙方工作時間,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標準為每小時 元,工資結算周期為 (日/周/15日),工資發放時間為 ,工資發放方式為 (直接發放/委托銀行)
第五條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中已包含甲方應為乙方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乙方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以自由職業者身份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
第六條 甲方依照國家和地方規定,為乙方辦理工傷保險和繳納工傷保險費,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第七條 甲方有義務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及勞動保護用品。
第八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
第九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
第十一條 甲乙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三條 乙方可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后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本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新規定相悖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訴訟。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簽章)
編號:_________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地址:_________性質: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_年(月)。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工作時間
第四條 乙方累計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30個小時,具體日工作時間由甲乙雙方約定。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及勞動保護用品,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技術工作崗位的,乙方應持證上崗。
第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漠視乙方安全健康和不道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乙方的小時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不得低于當地政府頒布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甲方每周星期_________以法定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報酬。
五、社會保險待遇
第十二條 甲方支付的小時工資中已包含其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乙方可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自主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
第十三條 甲方依照國家和地方規定,為乙方辦理工傷保險和繳納工傷保險費,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相關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在任何情況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提前__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期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雙方應及時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或延續手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一條 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二條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給對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第二十四條 因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金_________元。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五條 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六條 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七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并詳細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后即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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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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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 ││
│(委托人):(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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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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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人:(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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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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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書2017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2) | 返回目錄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條 工作崗位
乙方在__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應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產任務。
第三條 工資報酬
甲方按工作時間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小時工資報酬不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工資具體支付辦法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工作時間
乙方在甲方每天工作___ 小時,具體工作時間安排: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福利待遇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 甲方根據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和操作規程培訓,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所從事工種的需要向乙方發放勞動防護用品,保障乙方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二、 乙方應遵守甲方安全衛生和生產操作規程,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三、 乙方因工負傷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本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本合同的內容可以變更或解除。
二、 本合同期滿,自行終止。
三、 雙方就本合同的解除條件約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雙方就解除本合同有關經濟補償的約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雙方就本合同的終止條件約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一、 由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行為造成解除本合同的,有過錯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給對方造成損害的,具體賠償辦法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 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不能履行本合同或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雙方需約定其它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其他事項
一、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有抵觸的,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簽或蓋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書2017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3) | 返回目錄編號: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_年(月)。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工作時間
第四條 乙方累計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30個小時,具體日工作時間由甲乙雙方約定。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及勞動保護用品,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技術工作崗位的,乙方應持證上崗。
第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漠視乙方安全健康和不道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乙方的小時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不得低于當地政府頒布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甲方每周星期_________以法定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報酬。
五、社會保險待遇
第十二條 甲方支付的小時工資中已包含其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乙方可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自主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
第十三條 甲方依照國家和地方規定,為乙方辦理工傷保險和繳納工傷保險費,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相關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在任何情況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提前__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期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雙方應及時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或延續手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一條 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二條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給對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第二十四條 因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金_________元。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五條 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六條 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七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并詳細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后即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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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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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 │ │
│(委托人):(簽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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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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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人:(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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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書范本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4) | 返回目錄甲方:用人單位(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健康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簽章)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證機關(公章):____________
鑒證員(簽章):______________
鑒證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時間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工作時間:上午____點_____分至_____點_____分;下午_____點_____分至_____點____分。
二、工作內容
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安排的_____________工作(崗位),工作質量應達到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勞動者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用人單位必須按時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日(或小時)工資為_____元。工資結算期限為_____(小時、日、周、月)。
甲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等待遇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勞動保護用品和勞動工具。
2、用人單位負責對勞動者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3、乙方應當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工作制度、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
五、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地址:
電話:
乙方:
戶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 工作崗位
乙方在__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應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產任務。
第三條 工資報酬
1、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_____元/月。試用期滿后,甲方以下列第______種計算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1)計時工資。工資為_____元/月。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雙方及時協商約定計件單價。
2、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支付日期為每月的_____日。乙方月工資不得低于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加班加點工資按法律法規執行。
3、甲方可根據其實際經營情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乙方工作崗位調整后,其工資參照同崗位、同工種、同職務的標準執行。但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四條 工作時間
乙方在甲方每天工作_____小時,具體工作時間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均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第六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和操作規程培訓,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所從事工種的需要向乙方發放勞動防護用品,保障乙方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安全衛生和生產操作規程,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三、乙方因工負傷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本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斗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五)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_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第八條 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一、由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行為造成解除本合同的,有過錯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給對方造成損害的,具體賠償辦法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不能履行本合同或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雙方需約定其它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有抵觸的,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協議自xx年 2 月 15 日起至xx年8月14日止。期限為6個月。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擔任 木工工作,負責甲方 維修
的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及勞動保護用品,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五條 乙方每日工作4小時,每小時工資6.8元。
第六條 甲方每月 14 日和30日 以法定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
第七條 因乙方個人工作效率低導致延長工作時間屬個人行為。
第八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九條 甲乙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協議。
第十條 若甲方情況出現變化,則本協議自行終止。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 本協議自xx年2月15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職務:
地址:電話:
乙方:
年齡:性別:
戶籍所在地: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崗位
乙方在__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應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產任務。
第三條工資報酬
甲方按工作時間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小時工資報酬不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工資具體支付辦法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工作時間
乙方在甲方每天工作___小時,具體工作時間安排: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福利待遇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和操作規程培訓,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所從事工種的需要向乙方發放勞動防護用品,保障乙方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安全衛生和生產操作規程,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三、乙方因工負傷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本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本合同的內容可以變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滿,自行終止。
三、雙方就本合同的解除條件約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雙方就解除本合同有關經濟補償的約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雙方就本合同的終止條件約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一、由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行為造成解除本合同的,有過錯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給對方造成損害的,具體賠償辦法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不能履行本合同或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雙方需約定其它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有抵觸的,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甲方:用人單位(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健康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簽章)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證機關(公章):____________
鑒證員(簽章):______________
鑒證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時間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工作時間:上午____點_____分至_____點_____分;下午_____點_____分至_____點____分。
二、工作內容
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安排的_____________工作(崗位),工作質量應達到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勞動者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用人單位必須按時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日(或小時)工資為_____元。工資結算期限為_____(小時、日、周、月)。
甲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等待遇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勞動保護用品和勞動工具。
2、用人單位負責對勞動者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3、乙方應當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工作制度、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
五、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關鍵詞:非正式員工;勞動合同法
一、引言
在我國,很多企業在勞動合同的簽訂方面存在著不規范的行為,很少有企業和員工簽訂較長期的合同,《勞動合同法》從法律的角度,限制了勞動合同短期化。勞務派遣在我國已經有了一定的發展,現在我國的勞務派遣形式多樣,但是仍然存在著種種不規范。《勞動合同法》首次從法律的角度對勞務派遣進行了規制。隨著經濟的多元化發展,非全日制用工成為當前一種靈活雇傭的形式,《勞動合同法》對非全日制用工做了明確定義和規范。
二、有關勞務派遣的規定
目前我國勞務派遣發展迅速,但侵害勞動者權益的情形較為普遍。考慮到勞務派遣涉及到三方的權利義務,《勞動合同法》設專節進行了規范。
第一,規定設立勞務派遣公司注冊資金不得少于50萬元,資金應當一次到位。同時明確勞務派遣單位必須與被派遣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并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且必須簽訂兩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工作期間支付最低工資等,加大勞務派遣單位的責任,促使勞務派遣市場的合理化和規范化。
第二,針對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責任不清的問題,《勞動合同法》規定了幾項措施:一是規定用工單位必須履行的義務,包括提供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告知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福利待遇,進行崗位培訓,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二是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應訂立勞務派遣協議,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違約責任等。三是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四是規定了被派遣勞動者一些權利,包括要求同工同酬的權利、工資正常調整的權利、對勞務派遣協議的知情權、工資不被克扣的權利、參加或者組織工會的權利等。
勞動合同法中規定了勞動合同應當具備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的條款。這說明勞務派遣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合同的時候,應該在合同中寫明工作地點工作內容等,那么就意味著勞務派遣單位應該在與勞動者簽訂合同之前就與企業簽訂了協議。但是卻沒有指出現在存在的先招募大量的勞動者后,再與企業簽訂用工合同的勞務派遣單位的行為是不是屬于勞務派遣。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兩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在無工作期間需支付不得低于勞務派遣單位所在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報酬。也就是說勞務派遣單位很可能與企業簽訂的是一年的用工協議,但它卻需要與勞動者簽訂為期兩年的合同,當勞務派遣單位與企業的協議到期后,剩下一年的時間就需要勞務派遣單位向勞動者支付薪酬。可見國家出臺勞動合同法的目的之一就是減少失業率,使得盡可能多的勞動者有最低工資。然而這有可能傷及勞務派遣單位的利益,所以其實施難度非常大。也許等勞動合同法正式實施以后,勞務派遣單位就不復存在了。
同時勞動合同法還規定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續訂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這就意味著,勞務派遣機構與勞動者簽訂兩次兩年期限的合同后,就需要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那么在勞動者的勞動生涯中,如果勞務派遣機構沒有派遣任務,他就需要支付勞動者的薪酬。由于勞務派遣規模較大,巨額的薪酬它必然不會承擔。也許將來勞務派遣單位會徹底的消失,但是非正式就業的普遍化需要中介機構,將來的勞務派遣將以外包機構等其他形式出現。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工企業需要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很多企業使用非正式員工的最大原因就是節約勞動力成本。勞動合同法的出臺將促使企業雇傭正式員工以節約成本。這樣非正式員工利益不僅得不到保護,反而會導致失業率上升。又或者,這一個規定最終成為一紙空文,得不到有效實施。
三、有關短期契約工的規定
現在的研究一般將非正式員工分為三類,合同在一年以內、勞務派遣工、非全日制用工。對于合同在一年以內的短期契約員工,《勞動合同法》并未有明確的規定。
在雇用短期契約形式的非正式員工方面最突出的一個問題時也經常采用勞動合同一年一簽的舊觀念,以往企業在管理中,為了實現勞動關系的短期效益,減少用人成本和避免用工管理的不便,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上一般采取一年一簽的方式。但《勞動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生效執行后,企業要慎重使用一年一簽的方式。
《勞動合同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用人單位初次施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可以被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所以,企業在延用一年一簽勞動合同的管理方式,勢必在平衡角度上將企業置于被動。因此,改變勞動合同一年一簽的舊觀念,探索中長期用工思路是企業當前的戰略要求。
四、有關非全日制用工的規定
近年來,以小時工為主要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發展較快。這一用工形式突破了傳統的全日制用工模式,適應了用人單位靈活用工和勞動者自主擇業的需要,成為促進就業的重要途徑。為了規范用人單位非全日制用工行為,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促進非全日制就業健康發展,勞動保障部于2003年了《關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勞社部發[2003]12號)。《勞動合同法》在總結這一政策執行情況的基礎上,從法律層面上對非全日制用工做出特別規范。
(一)非全日制用工定義
所謂非全日制用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68條的規定,定義為: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這種方式主要是指鐘點工以及一些兼職工作,非全日制用工方式也是很普遍的。
(二)非全日制用工簽訂書面合同情況
對于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單位必須和勞動者簽署書面的勞動合同,否則,將會受到支付雙倍工資等嚴厲的懲罰。對于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勞動合同法第69條明確規定,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可以不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這也是與其短期性、即時結清性以及相對簡單性的特點相符合的。在這種用工方式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主要是工資支付關系,權利義務較為簡單,而且一般的履行期限可能只是幾天的時間,因此,允許雙方訂立口頭協議,只要雙方協商一致后,無須簽署書面的勞動合同。從勞動者維權的角度講,如果條件許可,應盡量簽署書面的勞動合同。
(三)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在多家單位同時工作的情況
對于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在其和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未依法終止、解除之前,不得再和其他的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這屬于工作關系的排他性。
但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則與此相反,享有和多家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權利,這個規定也是和非全日制用工方式的特點相符合的。當然,非全日制用工勞動者的上述權利也并非毫無限制的,其必須保證后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四)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資支付規定
非全日制用工的方式下,主要是按照小時數計算工資,當然雙方也可以約定按周、按月或按工作量計算工資。不論是小時工資還是計件工資,具體數額雙方協商確定,但按照勞動合同法第72條的規定,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非按小時計算工資,可以類推出相應的小時工資加以比較。工資結算可以每天即時結清,也可以約定每周一結,但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這一規定的提出解決了現實生活中有關在校大學生、離退休人員的用工,是否受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的約束的問題。根據勞動部1995年制訂的《關于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二條規定“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儉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一直以來認為大學生兼職不受勞動法調整,對于其報酬可以雙方約定,不受最低工資標準的約束。離退休人員在實踐中,也一直是按勞務關系處理。在新法實施后,上述情形用工,也應受到本法的約束和保障。
(五)非全日制用工試用期的規定
非全日制用工由于履行期限相對較短,因此,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存在試用期,即使雙方做了試用期的約定,也是無效的,一律按照正常用工期看待。
勞動合同的試用期,是指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勞動關系還處于非正式狀態,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適合自己的要求進行了解的期限。一般而言,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的勞動報酬往往低于勞動合同中約定對同一崗位的工資,以致于很多單位把試用人員當成廉價勞動力,甚至利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相對容易的特點,頻繁地更換試用人員,加重了勞動關系的不確定性,也增加了勞動者的經濟負擔。非全日制用工本來就屬于靈活用工形式,勞動關系的不確定性比全日制用工要強,而且非全日制勞動者的收入也往往低于全日制職工,所以更應該嚴格控制試用期來加強對非全日制勞動者的保護。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約定了試用期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試用期的期限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六)非全日制用工勞動關系的終止情況
非全日制用工具有靈活性,這也是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相對簡單的權利義務相對應的。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無需提前通知。而且在非全日制用工狀態下用人單位提出終止的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這有別于全日制用工。
本法是第一次用法律形式確定非全日制用工,較其他國家的定義,本法界定標準較嚴。非全日制用工是與全日制用工相對的概念,在我國出現的時間不長,但呈現出較快增長的趨勢,勞動合同法針對其特點設專節做了相應的規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提出終止用工,終止用工應該通知另一方。書面通知、口頭通知均可。任何一方提出終止用工都不用向對方支付經濟補償。為了更好地利用非全日制用工的靈活性,從而促進就業,促進勞動力資源的優化配置,勞動合同法對非全日制用工的終止做出了比全日制用工更為寬松的規定。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本法所指的“終止用工”既包括因勞動合同期屆滿而導致的終止,也包括勞動合同期沒有屆滿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五、結論
國家立法機構本著減少失業率,規范就業市場的目的,出臺了《勞動合同法》,這是對我國立法制度的一個補充。但是國家立法機構還需要對其進行更好的補充解釋,各地方政府也需要出臺嚴密嚴格的實施細則來保證它的實施,執法機構應該進行嚴格的監管,同時這更離不開企業的配合。2008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正式開始實施,我們希望能夠看到這部法律很好的實施,真正的解決了非正式員工雇用中的許多不合理的現象,規范非正規就業,更好的保護非正式員工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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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畢業沒考上大學,我走出家門到市里打工。因為沒有專業技術,一直沒有找到適當的工作。最近我找到了兩份非全日制小時工的工作,清晨6~8點給一機關打掃衛生,清掃辦公室、走廊和廁所,晚上7~10點給一夜市的排檔端盤子洗碗。聽人說,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或停止工作,而且終止用工的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面對這不穩定的工作,不知在社會保險等方面,法律是咋規定的,用工單位應否給我上保險?
讀者 小壽
小壽讀者: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最近頒布的勞動合同法第三節對此作出了專門的規定,該節第七十一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的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對非全日制工人的社會保險問題沒有規定。就此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在《關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中有說法,根據規定:1.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一個以上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與非全日制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般以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個月以下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訂立口頭勞動合同。但勞動者提出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2.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原則上參照個體工商戶的參保辦法執行。對于已參加過基本養老保險和建立個人賬戶的人員,前后交費年限合并計算,跨統籌地區轉移的,應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的轉移、接續手續。符合退休條件時,按國家規定計發基本養老金。3.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可以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并按照待遇水平與交費水平相掛鉤的原則,享受相應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具體辦法由各地勞動保障部門研究制定。4.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建立勞動關系的非全日制勞動者交納工傷保險費。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發生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被鑒定為傷殘5~10級的,經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結算傷殘待遇及有關費用。(黑龍江省大慶市讓湖路郵局1369信箱11箱 王景龍 郵編:163453 電話:0459-5397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