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04-24 23: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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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金融危機;融資融券
融資融券交易(MarginTmding)又被稱為“證券信用交易”或者“墊頭交易”,是成熟資本市場普遍實施的一項重要交易制度。在全球性金融危機的背景下,與其他國家對融資融券交易的限制或禁止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我國選擇了推行融資融券交易業務。我們既要充分借鑒其他國家成熟證券市場發展和運作的經驗,也要認真分析我國的國情特征和法律環境,使融資融券交易的各項制度在合法、合規的背景下規范開展。
一、成熟市場國家和地區融資融券交易業務的發展
融資融券交易制度最早誕生于美國。在美國證券市場建立之初,為了滿足市場融資的需求,就出現了融資融券的交易,但欺詐與違約的現象頻現。在20世紀30年代全球經濟大蕭條之后,美國政府將股市震蕩崩盤的部分歸因于過度融資融券交易,因此美聯儲制定了一系列的規則和法案來規范融資融券交易。隨著金融機構自主性的不斷增強和金融市場的發展,美國融資融券交易典型的市場化融資模式日趨成熟和完善。在分散授信的模式下,融資融券交易的風險集中表現為市場主體的業務風險。監管機構只須對市場運行的規則做出統一的制度安排并監督執行。另外,證券交易所和證券公司協會等一些自律機構也從自身出發,制訂了一系列的規則和條例來約束市場參與者的行為,作為對監管機構法律和法規的有益補充。可見,美國的融資融券活動是為適應市場發展需要而自發形成的,是以微觀經濟個體為主體一種制度變遷過程。
日本的融資融券交易制度是建立在二戰以后證券市場交易機制不完善、整個金融制度尚不健全的基礎上,引入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通過導入臨時供求,來確保證券市場的交易量與流動性,促進公允價格機制等目的實現。其融資融券制度建立伊始就具備了中央控制的強制性,是一種以政府為主體的具有一定激進性質的發展過程。日本的融資融券交易制度還由具有一定壟斷性質的專業化證券金融公司為證券公司提供資金和證券的轉融通服務,以實現監管機構對證券市場融資融券交易活動進行機動的管理。這種典型的專業化模式的特點即:證券抵押和融券的轉融通完全由專業化的證券金融公司來完成,證券公司與銀行在證券抵押融資上被分隔開,南證券金融公司充當中介,證券金融公司通過控制資金量和證券量來實現對融資融券交易規模的控制,在整個融資融券活動中處于核心和樞紐地位。
我國臺灣地區在20世紀80年代正式開放證券市場融資融券交易,實行了獨特的雙軌制信用模式,即:證券金融公司不但可以對證券公司辦理資金和證券轉融通業務,還可以直接為一部分投資者提供融資融券服務,處于一種半壟斷半競爭的市場地位。隨著證券公司辦理融資融券業務門檻的逐步降低,證券公司的交易占有量得到不斷的增長,而相應的證券金融公司的市場占有率也因此受到影響,加之證券金融公司需要直接對投資者進行征信,很難深入了解客戶的真實狀況,其地位陷入比較尷尬的窘境,這也使得臺灣地區融資融券制交易模式的功效受到影響。
二、全球金融危機下我國推行融資融券業務恰合時宜
當前由美國次級房屋貸款所引發的金融危機愈演愈烈,向全世界范圍蔓延的形勢不可遏止,深刻影響著全球金融體系。市場和監管機構將買空賣空的融資融券交易列為亟待限制或加強監管的業務之一,美日等國監管機構紛紛采取措施限制融資融券交易。與此相對,我國則開放了融資融券業務,筆者認為,此舉是適時可行的。
首先,融資融券制度的賣空機制并非金融危機爆發的原因。在證券市場監管制度的缺位或失靈的情況下,投資主體與證券經營機構過度的投機賣空以致財務杠桿和投資風險加大到無以復加的程度才是金融危機發生并加劇的罪魁禍首。摒棄融資融券交易制度本身實際是本末倒置。我國此時推行融資融券交易是對我國證券市場現有交易格局的創新和調整,更是我國規范證券交易市場、推動金融業快速發展的良好時機。我國證券市場現在面臨的問題不是創新過度而是創新不足,買空賣空交易機制的引入將為證券市場的規范化發展帶來了新的契機。
其次,我國現階段推行融資融券交易具備了較強的現實可行性。第一,股權分置改革的成功使證券市場的規模得以擴容,為融資融券交易提供了更為安全、合理的交易對象;日益壯大的證券交易市場為融資融券交易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充足的物質基礎。第二,《證券法》的修改放開了對信用交易的限制,為融資融券交易具體操作規定的制定和業務的開展提供了法律保障。第三,以基金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為主的機構投資者已成為我國資本市場穩定發展的重要主導力量,改善了中國資本市場長期以來以散戶為主的投資者格局,這種投資者結構的變革為我國融資融券業務的開展提供了市場基礎。還有,證券監管體系的不斷完善為我國融資融券交易制度的風險控制提供了制度保障。這些原因都表明了我國融資融券交易制度的建立已經到了恰當的時機。
商品買賣中,消費者往往屬于弱勢群體,近幾年有關消費者維權的新聞越來越多,社會各界也開始關注這一問題。必須明確的是在經濟法中,擁有絕對主體地位的人群是消費者,他們是受法律保護的群體。然而現實中商家卻往往容易忽略這件事,造成對消費者權益的侵犯。在此情況下,從經濟法入手尋找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相關途徑變得尤為重要。
一、經濟法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現狀
1.法律制度不夠規范
我國的法律體系中有很多法律法規都對消費者權益保護略有涉及,但由于內容過于零散抽象,因此很難應用于實際情況中,只有唯一一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能夠應對消費者可能遇到的權益問題,然而這顯然無法滿足逐年增加的消費者權益被侵犯案件,因此在消費者維權這條路上,最重要的是有法可依,能夠完善法律法規,增加更多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相關制度。
2.執法機構缺乏力度
關于消費者維權,首先要有法可依,其次就是執法必嚴。然而現實中相關執法部門卻不能做到這點,甚至無視包庇違法犯罪行為。許多地方政府在面對規模龐大且極具專業性的違法活動時,不但不嚴厲打擊,甚至會徇私舞弊;而個別政府機構為了自身利益徇私枉法將本該受到刑事處罰的案件僅以行政處罰敷衍了之;更有甚者,政府會利用權力之便,封鎖本地市場,對本土產品繼續地區保護,直接影響商品流通。
3.缺乏解決消費糾紛的救濟機制
有人的地方就會有矛盾,市場交易中在所難免會出現消費糾紛。只有當該糾紛涉及較大金額的消費或者損失嚴重,消費者才會想到拿起法律的武器尋求解決辦法。然而實際市場交易中,許多消費糾紛涉及的資金都比較小,摩擦也不太大,這時很多消費者習慣息事寧人,不通過法律的行為維護自己的權益。然而正是因為消費者的縱容導致商家越來越無所忌憚,假貨偽劣產品越來越多,這既損害了消費者本身的權益,也助長了社會不良風氣,危害社會公共利益。
4.消費者處于弱勢地位
消費者在商品交易的過程中,始終以弱勢群體的角色存在著。究其原因不外乎兩點:第一是因為消費者在購買某件商品時,并沒有對其進行全面的了解,導致的結果就是買回去以后發現并不適用。第二由于相關職能部門并沒有嚴格把控市場,導致市場中出現很多假貨偽劣產品,而消費者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其購買回家。二者都會造成消費者的權益受到損害。
二、經濟法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強化措施
1.完善市場規制法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要想更好的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首先需要的是建立一個完善的競爭法規目標,對相關法規進行補充,完善立法目的、適應范圍等方面的法律依據,補充不夠完善的法律條例。其次建立一個完善的懲罰性賠償制度。在懲罰懲戒時做到有法可依,且明確懲罰賠償的性質,區分其與物質損害、精神損害之間的不同與不可替代性;同時將賠償制度中消費者應獲賠償保護的范圍擴大,賠償資金標準提高。確保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只要遭受到故意損害其利益的行為或者商家有重大過失導致消費者權益受到損害時,都可以再法律范圍內得到幫助。
2.建立行之有效的執法機構
建立一個健全公正的執法機構是維護消費者權益的第一步,需嚴格要求執法人員,保證執法人員剛正不阿,既具備專業的職業技能又有責任心與素養,只有執法人員紀律分明德才兼備,執法部門才能更加健全完善。其次要嚴厲懲治玩忽職守的官員,責問其上級領導,責任到人,加強執法力度,加重懲治強度。在整頓紀律,健全執法機構時,不僅要問責執法機構,還要對其他例如衛生行政、工商管理等關乎消費者權益的部門進行批評整頓,警醒各部門,確保各部門各司其職,互相配合以便更好的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3.拓寬司法救濟渠道
許多消費者在其權益遭受侵犯時,雖有心維權,但卻沒有合適的維權渠道,因此,拓寬維權渠道非常重要。首先,一些公益團體或個人可展開公益訴訟活動,當消費者的權益受到侵犯時可以尋求他們的幫助,他們則以人的身份為被害人進行訴訟。這樣做能夠有效的維護消費者,保障社會公共利益,維持經濟秩序,防止違法行為再次發生。其次相關部門可以適當降低消費者維權訴訟費,實現小額訴訟。這樣消費者既不用擔心高昂的訴訟費又可以很好的維護權益,且這種小額訴訟的方式靈活性非常大,即可口頭約定也可書寫成文;審理程序也大大簡化,可以在晚上或者周末直接進行判決。
4.改進消費者弱勢地位
改變消費者處于市場交易中弱勢的地位是一件非常龐大的任務,既需要政府的大力扶持還需要整個社會的監督以及經營者的自我監督。首先政府需要加強對監管范圍內所有商家的活動的監督。以食品為例,要監督檢查食品是否處于保質期內,進貨渠道是否符合相關規定。確保食品的安全性。其次整個社會要形成一股監督市場的風氣,對商家報價進行比較,堅決抵制商家直接惡意競爭的行為,使銷售市場能夠井然有序的運行。最后對于經營者來說,為了維護經營者的品牌質量,應該嚴格把控自身服務場所、價格以及質量等可能影響聲譽的因素,避免因為損害消費者的權益而影響自身聲譽。只有加強各方面的監督,才能從根本上杜絕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當前女性就業形勢嚴峻,性別歧視已成為女性權益保護方面的瓶頸問題。本文基于就業性別歧視的現狀,分析我國保護女性平等就業權的立法現狀及存在問題,最后提出一些解決我國女性就業歧視問題的對策和建議。
【關鍵詞】
就業、性別歧視、對策
隨著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越來越多的女性,加入到就業隊伍中,追求自身價值的實現。一方面,這帶來了勞動力市場的巨大變革,女性的經濟、社會地位不斷提高;另一方面,女性和男性在就業狀況上仍存在顯著差距,就業領域的各種歧視現象屢禁不止。如不能將其及時納入法律規制的軌道,必將給女性勞動者帶來精神與物質的雙重損害。為有效遏制并改善這種狀況,黨和政府高度重視并在“十二五”規劃中明確提出要“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加快完善社會保險制度”尤其是“完善生育保險制度”等相關措施。這是一個非常好的信號,但是要遏制就業歧視現象,營造女性就業的良好社會環境,還需多方努力,特別是法律和政策層面相關措施的研究和出臺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1 我國女性就業歧視問題的現狀及保護其平等就業權的緊迫性
“性別歧視”是歧視的一種,指僅僅是基于性別因素而存在的不公平對待,包括工作種類和級別的歧視(職業性別隔離)、晉升的歧視、勞動報酬的歧視等等1。而“就業性別歧視”主要是針對女性就業者而言的,即在勞動力市場上,雇主在女性求職者具備完成工作的相關知識、能力及技能的條件下設置就業門檻,或依據性別因素給予女性職工不同或者不公平待遇的行為。
目前,我國女性就業受歧視情況較為嚴重。除了一直以來廣受關注的農村婦女、城鎮下崗女工等因年齡偏大、學歷偏低的因素遭受就業歧視之外,擁有高學歷的女大學生也擺脫不了就業市場上的性別歧視遭遇,并且還有愈演愈烈的趨勢。就業準入歧視、行業歧視、工作類別歧視、待遇歧視、女性特殊生理期的歧視等問題層出不窮。這嚴重損害了女性勞動者的平等就業權益和勞動積極性,長此以往,將造成人力資源的巨大浪費,不利于和諧勞動關系的形成。在倡導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文明社會,這個問題應該引起重視并得到妥善解決。
2 我國保護女性平等就業權的立法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目前,在消除就業與職業歧視立法方面,我國僅在《憲法》、《勞動法》、《婦女權益保障法》、《民法通則》、《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等法律法規及政策性文件中有些零散的規定,并沒有專門立法或者系統的規定。而僅有的法律規定又呈現出過于原則、界定模糊、保護范圍過窄、立法分散且各地差異大、積極保障措施不足、救濟途徑缺乏、監督體制不完善、懲罰力度小、執行困難等問題。與之相對的是,就業歧視現象層出不窮,侵犯勞動者基本權利的狀況頗為嚴重。尤其是女性平等就業權的缺失愈發明顯,在就業準入、職業待遇、特殊生理期等方面均存在歧視現象。但由于我國在保障女性平等就業權方面的立法現狀,女性勞動者在遭受就業歧視時,常陷于救濟不能的尷尬境地,很少有人會選擇通過法律途徑來反抗歧視;或者即便反抗,也往往投訴無門,沒有相應的解決機構;再或者即使是也往往因為難以舉證或沒有具體法律條文保護而被法院駁回。某種程度上,法律在解決女性就業歧視的問題上成為了一紙空文。
3 解決我國女性就業歧視問題的對策
首先,應制定《反就業歧視法》,強化法律制裁措施,完善司法救濟途徑。其一,要制定一部系統、完整的《反就業歧視法》。在現行法律框架下,單獨立一部《反就業歧視法》,對各種歧視現象進行系統的、詳細的規定,運用積極的法律方式,限制用人單位的用人自。使法律從操作層面維護其所賦予勞動者的權利,讓反抗性別歧視的維權行動得到具體的法律支撐。其二,強化法律制裁措施,嚴懲有歧視行為的用人單位,使用人單位為歧視行為所付出的成本高于不歧視女的成本。這樣,追求利潤最大化的企業組織才能從根本上放棄歧視行為。同時,還要加大執法的力度,不要停留在規定上,而要真正落到實處。
其次,要設立反就業歧視專門機構,強化監督機制。目前,我國沒有負責實施反就業歧視法律的專門機構。《就業促進法》規定了勞動保障部門和工會的檢查監督權,但是對這兩個機構如何監督,程序如何沒有明確規定。目前,就業性別歧視日益嚴重,相對于雇主,求職者總是處于弱勢的地位,只有成立反就業歧視的專門機構,才能更好地保障勞動者的就業權益。例如,我國勞動部門可設專門的保障救濟辦公室,勞動市場設監控窗口處理投訴,與婦聯等廣大民間婦女組織聯手協作,使遭遇性別歧視的女性有正常的投訴渠道,歧視發生時有專職部門解決,而不是讓女性勞動者求助無門。此外,還要加強執法的監督力度,完善一系列的法律監督和社會監督機制,及時有效地糾正用人單位的性別歧視行為,盡可能減少或消除就業中的性別歧視。
再次,需完善女性生育社會補償的生育保障制度,將性別虧損的責任由社會承擔。政府要改革舊的生育保障制度,通過社會統籌方式將女性特殊生理因素所產生的負擔社會化分攤,使企業不致因招收女職工而帶來效率和效益的損失。5目前,我國應在現行生育保險制度下進一步擴大生育保障覆蓋面,取消戶籍等條件的限制。北京市率先采取了實際行動,已于2012年元月起生育保險實現制度全覆蓋。即北京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所有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職工,都應當參加生育保險。一方面,用人單位覆蓋范圍擴大。將以前不能參加生育保險的單位、組織全部納入覆蓋范圍,實現生育保險制度全覆蓋;另一方面,人員范圍擴大。凡是與用人單位形成勞動關系的職工均在參保之列,不再區分其是否具有本市常住戶口。6這是巨大的進步,其他城市和地區也應陸續出臺相關的政策法規。
最后,須努力構建先進性別文化,創造寬松的社會環境。要消除就業領域的性別歧視,就必須改變傳統的性別差異觀念,建立以人為中心,以兩性全面、和諧發展為目標的先進性別文化,這是實現男女平等就業的根本。7倡導男女共同參與社會勞動、共同分擔家庭責任,改變傳統的性別分工定勢,讓男人介入妻子分娩過程的照料和喂養孩子、照管孩子的工作,改變把生育和護理孩子僅僅看作是女性責任的觀念。使人們包括女性自己提高對女性社會價值的認識,促進男女兩性健康和諧地共同發展,為女性就業營造寬松的社會環境。當然,作為女性群體自身也應該逐步從傳統的性別角色中解放出來,不斷加強自身的科學文化素養,提升人格的獨立性、自主性和社會化水平,從而為進入社會、參與合理的職業競爭儲備足夠的內在條件。
參考文獻
1許姍姍:《婦女就業性別歧視與公共政策研究》,重慶師范大學碩士畢業論文,中國知網,2005年,第6頁.
2劉芳:《女大學生就業歧視問題研究》,湘潭大學碩士畢業論文,中國知網,2010年,第7頁.
3栗娜, 王婷婷, 陳奇峰. 和諧社會視角下的女大學生就業歧視問題研究[J].茂名學院學報 2007(05).
向學生推薦就業網站,充分發揮QQ群、微信群等渠道,為畢業生求職擇業提供豐富的就業信息服務。采集畢業生個人信息、求職意愿等,實行個性化精準服務。
2、實施能力提升,促進學生就業
通過簡歷大賽、面試指導、就業指導課等多種形式的活動提升學生的就業能力,提高學生就業成功率。
3、幫扶困難學生就業。
一是要為家庭經濟困難畢業生爭取各級各類求職補貼等,多渠道幫助學生解決求職就業的“燃眉之急”。二是要對完成學業的有困難的畢業生進行結合本人實際和學籍管理規定的個性指導,通過課外輔導、朋輩督促等方式,鼓勵其抓住有限的在校時間,實現順利畢業和就業。三是對遲遲不愿就業的學生要發揮班導師、論文指導老師、輔導員的作用讓學生樹立正確的就業觀、擇業觀;發揮專業老師與企業聯系的優勢引見就業崗位、推薦就業的作用。
4、引導廣大學生全面發展。
一是加強職業生涯規劃教育,營造良好的就業創業氛圍,鼓勵更多學生通過自身的精心準備和積極競爭獲取謀求優質發展機會。二是督促廣大畢業生把握機會、盡早簽約,及時提交就業材料,大力提升畢業生的簽約率。
5、加強就業權益保護和安全教育
利用升旗儀式、晚點評等契機講就業詐騙,防就業陷阱、傳銷等,利用微博、微信、qq群等渠道宣傳就業安全,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關鍵詞:合并報表,母公司,子公司
合并會計報表是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個別會計報表為基礎,調整和抵消個別會計報表中有關項目的數額后編制的,用以綜合反映合并個體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及其資金流轉的財務報表。合并會計報表實務在各國發展是不平衡的,而且各國的差異也比較大。論文格式,子公司。這種局面不利于提供可比的會計信息,從而不利于不同決策者的決策,也阻礙了當前會計國際化的趨勢,因此,對合并會計報表差異的國際比較研究顯得尤為重要。
目前各國在合并會計報表的差異主要體現在合并理論、合并范圍、合并方法、合并的會計處理方法以及合并會計報表的披露方面。
(一)合并理論的比較
目前合并理論在國際上主要有三種,即母公司理論、個體理論和綜合理論。
1.母公司理論。論文格式,子公司。母公司理論是將合并會計報表視為母
公司會計報表的擴展和延伸,站在母公司立場來編制合并會計報表,其基本編報目的就是為母公司股東的利益服務。英國和美國的合并會計實務主要依據母公司觀念,采用權益法。但兩國的作法也有不同之處, 比如,在投資額超過投資公司凈資產的公平市價而形成的合并商譽應攤銷處理。英國原先是不允許攤銷的,但現在也建議采用攤銷商譽的做法。
2.個體理論。論文格式,子公司。個體理論認為合并會計報表是企業集團
各成員企業構成的經濟聯合體的會計報表,它強調的是企業集團中所有成員企業所構成的經濟聯合體,對多數股東和少數股東一視同仁,其基本編報目的就是為整個集團的全體股東服務。德國對合并會計報表的法律與實務,與英美有很大差別。它是以個體觀念為基礎,不允許使用權益法。在德國,一個集團公司的存在就認為它是一個法律主體。如康采恩就是一個法律個體。其法律所指的個體(即康采恩)不包括它們在國外的公司,不合并國外子公司報表。
3.綜合理論。綜合理論是指在編制合并會計報表時,既不強調企業集團中存在的法定控制關系,也不強調企業集團各成員企業所構成的經濟個體,而是強調編制合并會計報表的企業對另一企業的經濟活動和財務決策具有重大影響的綜合。它主要適用于子公司隸屬于一個以上母公司的企業集團或只是部分地隸屬于一個母公司的企業集團。在這種情況下,既沒有單一的母公司,也沒有少數股權股東;既不存在法定支配權,也不存在單一經濟主體,無法運用上述兩種理論,而綜合理論則彌補了它們的不足。法國的法律與會計實務對合并會計報表是以母公司和修正的母公司觀念為基礎。在法國也有子公司和聯屬公司的區別,這一點與英國有點類似。在合并方法上,法國規定很少,
在實務中作法不一。論文格式,子公司。
(二)合并范圍的比較
就世界各國合并報表實務來分析,應納入合并范圍的子公司主要有兩種類型:
1.擁有多數(通常超過50%)有表決權的權益性資本投資的被投資企業應納入合并范圍。有表決權的權益性資本,是指能夠據以參與企業經營管理, 對經營決策有投票權的資本。當母公司擁有被投資企業半數以上權益性資本(可以通過直接、間接、直接和間接相結合三種方式擁有)時,就擁有對該被投資企業的控制權,被投資企業成為事實上的子公司,其生產經營活動受制于母公司,是母公司經營活動的一部分,因此,應將其納入合并范圍。
2. 實質上擁有控制權的被投資企業應納入合并范圍。當母公司直接和間接擁有的被投資企業權益性資本未過半數,但實質上卻擁有被投資企業的控制權,可以對其實施控制。這時,被投資企業實際上已經成為母公司的所屬子公司,應納入母公司的合并范圍。當母公司與被投資企業之間存在以下情況之一者即為實質上擁有被投資企業的控制權:(1)通過與被投資公司的其他投資者之間的協議,持有該被投資公司半數以上表決權; (2)根據章程或協議,有權控制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3)有權任免董事會等類似權力機構的多數成員;(4)在董事會或類似權力機構會議上有半數以上投票權。
(三)企業合并的會計處理方法比較
目前,企業合并的會計處理方法主要有三種,即購買法、聯營法和新個體法:
1.購買法。購買法是將企業合并視為一個公司取得另一個公司的凈資產的交易,這種交易屬于購買性質,控制了被購買企業的企業為購買方。被購買企業的資產負債表項目要進行重新估價,并按估價后的公平市價反映在購買企業的賬戶中或合并會計報表上。購買企業所付價款或其等價物與購入凈資產之間如有差額,作為合并商譽處理。購買法在世界范圍內運用比較普遍,如美國、英國、日本、德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法國、中國等國和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都采用了購買法,它已經成為一項比較流行的國際慣例。
2.聯營法。聯營法是將企業合并視為參加合并的各企業的所有者股權的結合,這些所有者共同擁有合并后的企業,并且分擔合并企業的風險和利益。在企業合并日就視同這些企業以前已經合并在一起了,因此參加合并的企業各自的財務報表項目均保持原來的賬面價值,如果需要合并報表,只需相應項目相加即可。論文格式,子公司。在這種方法下,不產生合并商譽。論文格式,子公司。目前,聯營法適用范圍比較窄,只有美國和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允許企業選用,但規定了極嚴格的限制條件和使用標準。
3.新個體法。新個體法是將參加合并的企業各自的資產、負債項目均調整為現行市場價值,然后再合并相應的賬戶或編制合并會計報表。新個體中不可能有未分配利潤,因此以前各企業的未分配利潤以及全部凈資產超過普通股
股本的部分應作為超面值股本(資本公積)來反映。在這種方法下,也不會產生合并商譽。目前,采用新個體法的國家很少。
(四)合并會計報表揭示范圍的比較目前,揭示范圍主要有以下三種方式:
1.僅公布母公司會計報表,即使編制合并會計報表也不公布,如巴西、西班牙、洪都拉斯、危地馬拉、智利等國家。
2.僅公布包括子公司經營情況在內的合并會計報表,不公布任何母公司會計報表,如美國、加拿大、巴拿馬、菲律賓等國家。
3.既公布母公司會計報表,也公布企業集團合并會計報表,如英國、德國、法國、日本、荷蘭、澳大利亞、新西蘭等國家和香港地區。
如何正確地看待和處理合并會計報表的國際差異,使各國之間的差異盡可能達到統一,以便使合并會計報表提供的信息更好地服務于世界經濟的共同發展,是我們必須解決的一個問題。從當前的會計國際環境來看,企業合并會計的國際化已成為時代的主流,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基于此,筆者持以下觀點:
1. 正確地看待合并會計報表國際差異存在的現實,以便達成共識。首先,應當承認,合并會計報表的國際差異的存在這是客觀的現實。從某種意義上來講,只要代表不同利益集團的各獨立主權國仍然存在,這對矛盾將永遠不會消失;其次,因為各國經濟發展不平衡是長期的,所以,合并會計報表的國際差異的存在也將是長期。
2.合并會計報表差異的國際協調原則。(1)求大同存小異,即應當建立在各國會計共性的基礎上而不排斥個性的原則;(2) 國際化協調與地區化協調要相結合,即采用區別對待的原則,有的可以直接國際化,有的可以先地區化再國際化,有的可以二者并存;(3)依靠國際會計組織的權威性,先易后難逐步協調和統一;(4)統一性與靈活性并存,即在統一規范的基礎上,允許各國自主選擇。
3.合并會計報表差異的國際協調應通過切實可行的途徑。首先,各國應該積極參與全球性或地區性的會計職業團體和政府有關會計協調組織,利用國際講壇介紹本國合并會計報表理論及實務,使國際會計組織的合并會計報表決議中包括適應本國情況的內容,實現雙向協調,以便誘導各國合并會計報表理論及實務的協調;其次,各國應建立專門國際會計和國際比較會計的研究機構。這樣做的目的是增進交流,取長補短,尋找差異,擇優棄劣,最終實現求大同存小異,以便達到推廣國際統一的合并會計報表技術、方法、規范等目的;最后,各國的會計準則制定機構應充分吸收和借鑒國際會計慣例,以務實的態度避免不必要的差異,取得最大程度協調。也可以通過一定的組織形式制定一套公認的國際合并會計報表規范,用以指導和規范各國會計實務處理程序和方法。
關鍵詞:農村人力資源開發 開發 發展趨勢
我國是一個人力資源非常豐富的國家,并且大多數勞動力資源都在我國農村。農村人力資源的價值在新農村的建設背景下得到了進一步的詮釋,如何提高農村人力資源,利用好農村人力資源,將會對新農村建設產生巨大作用。
“三農”問題中最重要的就是農民問題。農民是新農村建設的主力軍,是豐富的人力資源,通過對農村人力資源進行開發,促使農民一部分轉變為產業工人,而另外一些就成為新型的農民,這樣才能夠真正有效的推進新農村建設。
1 開發農村人力資源的重要意義
1.1 催生新農村建設發展新面貌
要實現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這幾個目標,最需要的不是政府以及外界的支持,而是農民自身建設新農村能力的提高。因此,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時,我們就需要培養高素質的新型農民,他們有高層次的文化和較高的技術水平來適應現代化農業;他們通過學習,增強了管理企業的能力。通過加強農村人力資源的開發,使他們豐富的勞動力資源得到優化,調動一切勞動或者非勞動的人力資源,有力推動農業經濟和社會的發展。
1.2 和諧新農村的發展離不開優秀的農村人力資源
高素質的新型農民是整個建設過程中的主要力量,只有調動起他們的積極性,才有可能更好的建設新農村。建設新農村不是一項簡單的工程,開發農村人力資源只是建設新農村的一個部分,在這個過程中,人力資本的作用大于物質資本,是所有資本中的最重要的資本,凌駕于其他資本之上。通過對農民綜合素質的提高,改變他們的陳舊思想,接收新的觀念以及新的生產技術,并將這些知識運用到建設新農村這項工程中去,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的進步。
1.3 有效推進和諧新農村的構建
眾所周知,我國的人口大部分都在農村,要建設和諧農村離不開農民的努力創造,就是要將農村人口壓力轉化為人口資源,將劣勢轉化為優勢,并通過調動他們的積極性。雖然建設新農村這一重大決策已經提出很久,許多地區也得到了新的發展,但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過程中,仍然沒有最大限度的發揮農村人力資源的作用,許多閑置的人力資源未能得到充分利用。
2 有效開發農村人力資源的措施
農村人力資源的開發都不是一項簡單的任務,它需要從優化人力資源分布結構、健全農村人力資源的培訓機制、提高農村教育質量、完善農民眾多權益保障制度等多方面綜合考慮,各方面促進和諧新農村的建設和長足的發展。
2.1 大力開發人力資源主力軍——具有勞動能力的農民
2.1.1 加強農村人力資源的本地化有效利用。人力資源的開發的對象就是地區的農民,要把他們充分的利用起來,就需要對他們進行結構性的調整。我們在轉移剩余勞動力的同時也需要吸引一些有較高能力的農民留下來建設自己的新農村;另一方面,對能夠調動的一切人力資源進行分化,找出他們的能力所在,最大化的人盡其才、人盡其用。
2.1.2 塑造農村人力資源新觀念。自古以來,農民的小農意識非常濃厚,存在一定的安于現狀、不思進取思想。如果要通過他們來建設新農村,就必須先改變他們的思想觀念。通過多種渠道慢慢除去他們的傳統思想,樹立科學的、現代的新觀念,增強他們的使命感和責任感,不斷創新建設新農村的思路與方法,這樣才能夠讓他們感覺到自己才是建設新農村的主人,從而更加積極的去建設。
2.1.3 健全農村人力資源的培訓機制。健全和完善農村人力資源的培訓體系,讓培訓體系能夠更加靈活的面對新農村建設的需求。這個體系可以由農村人力資源培訓聯合會,培訓中介組織,培訓學校,教育行政機關等多種教育主體、教育形式組合而成,可分為以下四個類型:①綜合文化素質培訓:對農民進行思想建設,引導其樹立正確的理念,進一步提高精神境界和道德素質。②農業技術培訓:充分利用國家建設的農機站,技術工作人員下鄉面授指導,讓他們在掌握先進實用的生產技術后,能夠自己根據實際情況處理問題。③就業技能培訓:將農村剩余勞動力組織起來統一培訓,通過多種手段,結合培訓對象自身的特長和愛好以及市場的需求,分門別類的培訓。④專業農民創業培訓:這類培訓對象主要是針對年紀比較輕、有一定的文化底子、敢于創新的新一代骨干農民。
2.2 提高農村教育質量,奠定人力資源開發的智力基礎
2.2.1 增加政府經費投入,拓寬辦學籌資渠道。可積極探索多元籌資渠道,特別是建立義務教育捐資激勵機制。可以通過鼓勵社會力量,讓更多的人和物投入到農村的義務教育事業中去。各級政府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規范化、系統化助學制度體系,鼓勵并幫助那些家境貧困的學生順利完成義務教育。
2.2.2 規范農村教師隊伍建設。可以通過加強對農村教師進行培訓,真正提高他們的教學水平;同時也向外引進高素質人才,逐漸改變教師隊伍的低學歷、低教學質量的現狀;以及在考核教師學歷的時候也要考慮到其教學水平。
2.2.3 大力發展職業教育。要大力改變傳統職業教育的培養模式,高度重視因材施教、因需施教的新型培養方法,爭取做到培養出來的技能人才正是市場上所急需的。不僅能優化人才資源體系,也減輕了就業帶給人們的壓力。
2.3 強化政府職能,完善農民社會權益保障,促進人力資源的開發
各級基層政府要為本地經濟發展創造條件,擔負起社會管理職責,為鄉村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務,為農村人力資源的開發創造良好的環境。
2.3.1 增強政府就業服務職能,保障農民就業權益。政府應加快完善農民的就業權益,將被閑置的勞動力有效利用起來,整合人力資源,實施“陽光工程”,讓農民能得到很好的再教育、再培訓,增強自身在社會中的競爭能力;在農民進城務工方面,政府應該積極消除一些不必要的阻力,促使農民工順利就業。
2.3.2 完善農民子女受教育的保障體系。政府應切實加大對農村義務教育和職業教育的投入,提升農民子女的人力資本價值,為后繼人力資源的開發減輕壓力;讓下一代農村人力資源能開闊自己的眼界,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質,為樹立新思想、新觀念做好輔助。不僅加大了農村勞動力后備軍的教育和培養,也減輕了農民的經濟壓力,使他們能夠更好的、更加積極投身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2.3.3 推進農民權益保障,為人力資源開發掃除障礙。農村人力資源的開發不僅需要政府的支持,也需要農民的積極參與。應當切實保障農民的政治權益和民主參與權利,維護農民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只有這樣,農民才能在一個公平競爭的世界里,發揮自己的才能,促進社會的進步。這樣農村人力資源開發才能得到更好的保障,更好的發揮自身潛能,促進新農村建設。
3 農村人力資源的發展趨勢
在新農村建設過程中,通過對農村人力資源的開發,我們最終可以有方向性的培育出以下幾種新型農民:
3.1 人才型農民
通過注重農村實用人才的培育,極大的壯大了農村實用人才隊伍。他們懂技術、會經營、善管理,在實現個人增收致富的同時,也輻射帶動了其他人,推動了農村經濟發展。
3.2 市場型農民
通過對他們進行宣傳教育、經驗交流、組織參觀等形式,培育出他們具有先進的理念、寬闊的視野、較強的致富能力,根據市場需求選擇經營項目,發展特色產業,利用經濟手段追求高額利潤。尤其是在網絡信息相當發達的當代,讓農民及時掌握最新市場信息,從而找準致富的路子是關鍵。
3.3 文明型農民
在人力資源開發過程中,通過對農民思想觀念的再教育,大大提升了農民的文化素質,把他們從傳統思想里解救出來,讓他們樹立科學文明的新觀念,成為新時代的新型農民,可以很好的實現新農村建設“二十字方針”中的鄉風文明。為建設和諧社會、穩定社會秩序做出了很大貢獻。
參考文獻:
[1]新《義務教育法》在西部農村實施現狀的調查——以中江縣為例,王傳毅,王穎,《硅谷》.2008-05-08,100.
一、異化的教師“權力”
教師享有法律規定的權利,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應當為人師表,忠誠于人民的教育事業,在教育教學中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的充分發展。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歧視學生,不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
當前,社會對教育的要求和對教師的態度正在發生變化。一方面,少數教師不能正確把握自己所掌控的權力行使界限,不能正確把握自己所擁有的權利和義務的同生關系,在履行教師職責、遵守教師規范、盡責學生教育教學等方面,做出了一些有悖職業規范的事,極個別教師甚至觸犯了國家法律、法規。另一方面,社會和家長、政府和領導、主管部門和學校中的不少人,以“升學率”高低作為評價教育成敗、評判教師工作成效的唯一標準,教師成了加班、加點的“永動機”,成了社會和家長可以隨意指責的“出氣桶”,可以隨意干擾,缺失職業尊嚴,給教師帶來了前所未有的“心理恐慌”和“職業倦怠”。
應該說,權利和義務是不可分割的“聯合體”。教師作為一個公民,擁有著國家法律賦予公民的一切權力和義務,教師作為一個特定職業人,也擁有著國家法律所設定的專門權利和義務,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隨意“放大”和“剝奪”教師的權利、權力和義務,也不能強加給教師不該承擔的“過分”的風險與責任。
二、回歸的教師“權力”
教師的權力有多大?大到可以把人“激活”,也可以把人“整死”。
教師的權力有多小?在一些學校,小到不可以輕易按照自己對學生本有的科學成長規律實施適合、適切的“因材施教”策略,只能按上級管理部門所設定的規矩而進行一切教學活動;小到不可以輕易實施與家長意愿“不相一致”的個性化、差異化的、因人施教的分層教學;小到不能輕易實施本該正確的對學生的批評教育和適當的懲戒。
要關注和研究教師的專業權力,首先要解決以下三個問題,即:教師需要有哪些權力?教師怎樣享用權力?怎樣來管理和監督教師權力?
談教師權力,應該建立兩個假設概念,一是教師都是“自覺”的,二是教師都是“能干”的。假如教師“不自覺”“不能干”,就要通過“權力監控”手段、機制來加以“權力規引”,使“擁權”和“用權”、“放權”和“控權”有機結合,使教師之“權”發揮真正意義上的對教育、教師、學生成長之“力”量。
教師的權力是什么?從專業角度來說,應該是國家和法律賦予教師對學生的教育教學權等職業特定權力。教師的權利是什么?是法律賦予教師的權力和利益,即自身擁有的維護利益之權。它表現為享有權利的教師有權做出一定的行為和要求他人做出相應的行為。
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擔負著培養人才的使命和重任,與其他直接從事生產勞動的行業不同,其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的發揮尤為重要。因此,從國家層面專門提出了對教師的保護要求。如,我國《教育法》第33條規定“國家保護教師的合法權益,改善教師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從法律的高度體現了國家對教師職業的重視。
我國《教師法》規定,教師應當享有的基本權利具體包括以下幾種:教育教學權、從事科研學術活動權、指導評定學生權、報酬待遇休假權、民主管理權、進修培訓權等。
1.教育教學權。教師的主要職責就是教育教學,要完成此職責就必須賦予教師相應的權利,享有一定的自。因為,教育教學過程是一個復雜的教師與學生之間的互動過程,不能也無法像生產流程那樣機械和固定,必須賦予教師相應的自,才能充分發揮教師的聰明才智,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要行使好教育教學權,教師必須把握兩點:一是認真履行好職責,著力提升教育教學力,以學論教,無私地關心每一個學生,努力幫助學生學習成長,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興趣、習慣和能力,提升學業質量。二是政府和社會、學校和家長、教育主管部門,要在規范教師教育教學行為的同時,充分信任教師,給予教師自主行使教育教學的權力,使教師擁有創造教育和教育創造的時間和空間、激情和熱情,解放教師的教育教學智慧,有效、優效和低耗高效地實行教育教學活動。讓教師一方面可以按照課程標準、學校教學計劃的要求自主確定教學的具體內容、進度及傳授知識的具體方法途徑,自主組織課堂教學;另一方面可根據教育教學實際,組織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因材施教、因地制宜,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當然,教師的自也是有限度的,不能以此絕對拒絕學校對教育教學活動的監督和控制。
2.從事科研學術活動權。教師是知識分子,從事科研學術活動既是其內心的需求,又是社會、教育發展的需要。同時,教師從事科研學術活動可使教師從更高的高度把握教育教學規律,增強教師素質,豐富課堂教學內容,提高教和學的效率和質量。因此,教師要有科研意識、科研成長意識。既要積極參與學校和上級教育部門組織開展的各類教育科研活動,使自己的教師職業能力在科學的軌道上向前發展,又要主動走進“有思考、有研究、有學習、有發現、有創造”的職業生活,在實踐中學習,在學習中思考,在思考中研究,在研究中發現,在發現中創造,努力成為有科學的教育主張、思想和操行能力的學術型、專家型教師。
教師“從事科研學術活動”不只是機械地完成讀點、寫點、發點文章這樣的規定動作,而應是建立在教師教育教學實踐基礎上的主張表達和思想呈現,是教師職業成長和專業發展的“內需”行為。教師發表研究論文是實踐的再思考,是研究成果表達的一種方式,決不是一些學校領導和教師誤解的“不務正業”的行為,也不是“從事科研學術活動”的唯一表達。
3.指導評定學生權。教師在教育教學活動中起主導作用,通過教師的指導和評定行為,使學生少走彎路,促進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
教師的指導評定權與管理、管束權是既有聯系,又有嚴格區分的概念。一方面,教師的指導評定行為是管理的一種方式,管理管束也是指導行為的一種手段。另一方面,指導評定權是教師的一種“權利”,不具有強制性,更加強調學生在教育教學過程中的主體地位,更加強調學生在教師指導下主動性的發揮;而管理、管束權是一種“權力”,是剛性的,其強調的是當事人雙方的不平等地位,管理、管束權的相對方必須要服從,兩者的區別實際上代表著兩種不同的教育教學理念。《教師法》賦予教師指導評價學生權利,而沒有出現“管理、管束”字樣是符合教育教學規律的,也與當今民主法治社會這一時代背景相適應。這就要求教師在教育教學過程中,合理利用其主導地位,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慎用強制性手段,實現師生關系的良性互動。
然而,隨著學生過度的“自由”表達,家長過度的“利己”欲求,社會過度的“維穩”,在實踐中學校、教師對學生的評定用語和措辭逐漸走向了大同、淺表,缺少針對性和個性化的“好話好說”。因為,正常的批評教育和行為規引,可能會引發家長的“告狀”和媒體的“曝光”,引發“師鬧”和“校鬧”,給教師“真心指導評定學生”帶來了心理陰影。因為怕惹事,只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這必然會影響對學生的科學教育。
另一方面,一些教師過分放大自己的“權威”和“權力”,諷刺、挖苦學生,體罰、變相體罰學生,更有甚者出現了“不道德”及違法的行為,這也必須引起教師的反思和改變。
4.休息休假權。教師實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法定工作日以外加班的應當補休。然而,教師的工作性質和特點,決定著教師不可能像其他職業一樣靈動地實現調休、補休機制,即使是合法的婚假,許多學校也只能與教師商量盡可能地“棄假”或“減假”。
更大的問題是相當一些學校尤其是中學,為了應對無序的、違背科學發展的“升學率”競爭,應對教育質量單一的“分數”提升,隨意甚至是缺少人性地要求重點學科(考試學科)的教師加課、加時,教師如牛似馬、不堪重負,學生更是疲憊不堪、苦不堪言。這就需要我們反思,學校應該尊重教師的人權,合情、合理和合法的還教師應該有的“休息休假權”。
5.進修培訓權。當今社會知識的更新步伐越來越快,終身學習理念已成為人們的共識,教師只有參與進修培訓,不斷更新自己的知識結構,才能適應這種挑戰。這既是教師成長的需要,也是學校及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學校也積極創造教師各類培訓機制,從通式培訓到專題培訓,從全員培訓到分層培訓,有效提升了教師的專業發展水平。問題是,教師“進修培訓”的機會有所失衡,一些學校過分地操行“重點培訓”策略,部分教師一培再培,一訓再訓,影響了教師群體的積極性。另一方面,一些教師進修培訓的熱情不高,欲望不強,只是“被培訓”。因此,學校和教育機構一方面應該解放思想,更新觀念,轉變策略,要從“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激勵競爭機制,轉化為“轉型升級,共同富裕”的教師培訓成長策略,讓所有教師擁有高端培訓、名師帶教的機會。另一方面,教師應該積極“進入”進修,自覺、自動地發展自己。因為,學習意識和學習力,專業精神和發展力,學科素養和教學力,教育智慧和創造力是教師今天的必需,擁有積極的心態、健康的身體、事業的激情和超越的斗志是教師做好教育教學的基礎保證,教師要用好“進修培訓權”。
三、智慧的教師“權力”
沒有無權利的義務,也沒有無義務的權利,權利與義務在法律上是一對伴生物。
教師的權利和義務首先作為社會事實關系而存在,然后上升為習慣和道德等關系,最后進入教師法等法律從而成為一種法律關系。教師法律關系的內容是一種特定的職業權利和義務,與教師的職業性質、特點和任務密切相關。
教師要“有權”,首先要明晰“無權”。把握“無權”,才能真正發揮“有權”之力。教師無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無權體罰學生、侮辱學生,也無權“借”對孩子教育而羞辱和傷害家長等等。
2012年教育部出臺的《小學教師專業發展標準》(試行),明確提出了教師“對小學生的態度與行為”標準。關愛小學生,重視小學生身心健康,將保護小學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要“尊重小學生獨立人格,維護小學生合法權益,平等對待每一位小學生。不諷刺、挖苦、歧視小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小學生”;要“信任小學生,尊重個體差異,主動了解和滿足有益于小學生身心發展的不同需求”;要“積極創造條件,讓小學生擁有快樂的學校生活”。
明確提出了教師“教育教學的態度與行為”標準。要“樹立育人為本、德育為先的理念,將小學生的知識學習、能力發展與品德養成相結合,重視小學生全面發展”;要“尊重教育規律和小學生身心發展規律,為每一個小學生提供適合的教育”;要“引導小學生體驗學習樂趣,保護小學生的求知欲和好奇心,培養小學生的廣泛興趣、動手能力和探究精神”;要“引導小學生學會學習,養成良好學習習慣”;要“尊重和發揮好少先隊組織的教育引導作用”。
明確提出了教師“個人修養與行為”標準。要“富有愛心、責任心、耐心和細心”;要“樂觀向上、熱情開朗、有親和力”;要“善于自我調節情緒,保持平和心態”;要“勤于學習,不斷進取”;要“衣著整潔得體,語言規范健康,舉止文明禮貌”;要“激勵與評價”;要“對小學生日常表現進行觀察與判斷,發現和賞識每一位小學生的點滴進步”;要“靈活使用多元評價方式,給予小學生恰當的評價和指導”;要“引導小學生進行積極的自我評價”;要“利用評價結果不斷改進教育教學工作”。
明確提出了教師“溝通與合作”標準。要“使用符合小學生特點的語言進行教育教學工作”;要“善于傾聽,和藹可親,與小學生進行有效溝通”;要“與同事合作交流,分享經驗和資源,共同發展”;要“與家長進行有效溝通合作,共同促進小學生發展”;要“協助小學與社區建立合作互助的良好關系”。
論文摘要:作為指導學生獲得就業能力和生存能力的就業指導工作,不能僅局限于為畢業生的實效就業提供必要的幫助,更要為畢業生提供可持續發展的終身就業能力。本文在系統分析高職畢業生就業困難的原因基礎上,構建了以“四個結合,五個協同”為特點的新型高職院校就業指導模式,并提出了其運用過程。
高職畢業生作為我國勞動力資源中的一個優秀群體,其合理、及時而充分的就業對社會穩定和經濟建設都有著重要的意義。相對國家傳統教育體系下的本專科大學生而言,高職畢業生因其更注重實際操作能力而廣受用人單位青睞。然而,在我國經濟飛速發展、社會對實用型人才的需求日趨增長的大好形勢下,許多高職院校的畢業生卻出現了“滯銷”的不利局面。造成這一現象的一個很重要原因在于當前高職院校就業指導模式不能適應畢業生就業市場的要求。因此,只有針對高職畢業生就業困難的系統原因,用系統的思想構建起符合高職畢業生就業市場機制的新型就業指導模式,才能達到科學、規范、高效的開展高職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的目的。
一、高職畢業生就業困難的原因分析
(一)畢業生自身方面
1.擇業期望值高。高職畢業生經過幾年的學習和鍛煉,已具有較強的進取精神,充滿著對美好理想的憧憬。但又容易自以為滿腹經綸,自命不凡,高人一等,從而使就業期望值偏高導致理想與現實脫節的自負心理,表現在擇業中,他們往往過高估價自己,由此導致高不成低不就的尷尬局面。
2.缺乏務實的心理準備。高職院校注重職業技能教育,培養的是既懂理論,又會操作的復合型人才。高職教育專業涉及到社會的各行各業,尤其是生產和管理第一線的基層崗位。但是,部分畢業生對職業教育和專業學習認識不夠,缺乏腳踏實地的工作態度和艱苦創業、去第一線做具體工作的心理準備。這又在無形中加大高職畢業生的就業壓力。
3.綜合素質欠佳。高職院校由于受主客觀原因的影響,不能完全按照高職人才培養目標和模式去培養人才,加之高職院校學生人學時文化成績較低,人后又不重視文化基礎課的學習,導致其文化素質欠佳,進而影響其綜合素質的提高。而綜合素質直接決定著人才質量的高低,成為影響高職畢業生就業的又一大因素。
(二)學校教育方面
1.學校專業設笠、人才培養目標和定位與社會需求存在著結構性矛盾。高職院校培養的人才能否適銷對路,人才市場是檢驗的標準。然而,近幾年,高職院校的專業設置、人才培養目標和定位與社會需求間的結構性矛盾依然存在。如部分高職院校未以社會需求導向來設置專業;培養目標定位不明確,存在著培養目標定得過高、過寬和過窄的現象;課程體系未從根本上打破原來的結構,“三段式”仍占主要地位,理論知識、職業技能、創新能力、職業素質、人文知識等各部分的比例、結構不盡合理。
2.就業指導工作運行機制不能適應畢業生要求.目前,高職院校就業指導工作在參照普通高校運作模式的基礎上,不斷探索和創新,取得了一定成績。但是仍然存在著以下三個突出問題:(1)就業指導人員綜合素質不高。由于高職院校就業指導工作屬起步階段,大部分就業指導工作人員又是從原來從事行政工作的人員中抽調而來。因此,在就業政策法規的把握,就業程序處理、畢業生心理指導和咨詢、就業知識結構、個性化咨詢等就業指導工作方面,他們還難以為畢業生提供全方位、高效的服務。(2)就業指導內容缺乏戰略性。當前,高職院校就業指導內容大都存在著缺乏戰略性的突出問題,表現在就業指導工作中,僅僅停留在向畢業生灌輸就業技巧、就業政策等策略性層面,忽視對其創造性、忠誠度、責任感、團隊合作精神、職業道德意識等的培訓,而這些卻是當前企業最需要高職畢業生所具備的。(3)就業指導理念、方法不適應高職就業市場的要求。目前,大多數高職院校就業指導理念仍停留在程式化,把就業指導視為高職畢業生謀取職業的指導;在指導方法上偏重于個別咨詢和團體咨詢,忽視運用職業測試工具對畢業生個性心理與職業適應性進行測定。
(三)社會相關主體方面
1.政府就業政策問題。國家出臺的有關政策規定,對于高職畢業生就業工作應起著基礎性的保證作用。就現階段而言,政府對高職畢業生就業仍然沿用普通高等院校的政策規定。然而,非公有制企業出于節約人力管理成本的需要,在招聘畢業生時一般不遷學生戶口、檔案,只要求與畢業生簽訂一份勞動合同。這使得高職畢業生到非公制企業就業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進而導致高職畢業生不愿到非公有制企業就業。
2.用人單位問題.目前,一些用人單位在選擇畢業生時出現一些不良傾向。如有的單位與學生簽約后又隨意毀約;有的則打著招聘畢業生的招牌,作些企業宣傳;有的單位依然存在“人才高消費”的錯誤觀念,盲目追求高學歷人才等。這些不良傾向給畢業生的正常就業帶來了障礙。
3.就家庭而言,父母價值觀與畢業生就業行為有著密切關系。有些父母依然存在望子成龍的思想,對自己子女的就業寄于過高期望等。這些價值觀都或多或少的影響到畢業生的就業價值取向,進而影響到其對就業單位的選擇。
二、模式的構建及其運用
從以上的分析可以明顯看出,解決高職畢業生就業困難這一問題是一項集學生、學校和社會相關主體多方配合的系統工程,單純解決某一方面的問題并不能真正徹底地解決整個問題。高職院校只有正視這些成因,才能科學、規范、高效地開展就業指導工作。而以“四個結合點、五個協同”為特點的動態的系統化的高職院校就業指導模式正是基于此構建的。需要指出的是,在這個模式中,“四個結合”是基礎,“五個協同”是保障。具體而言,該模式的構建及運用過程如下:
(一)四個相結合
1.學校的培養模式、專業設置與社會經濟發展相結合。高職院校必須經過廣泛調查研究,在對就業形勢及各專業人才需求趨勢做出科學預測的基礎上,確定自己的專業設置和培養模式。當前高職院校在調整專業時,應堅持“少、寬、滲、優”的方針。“少”就是減少甚至停止招收社會需求小、缺乏自身優勢的專業,大力發展社會需求量大的特色專業; “寬”就是拓寬專業的口徑;“滲”就是將就業市場知識滲透到專業教學中;“優”就是優化教學內容,加大教學改革力度。對于培養模式,各高職院校要按照市場導向、能力本位、學練結合、產學結合的高職人才培養模式特征,根據自身辦學實力和社會需求,合理確定自身的培養模式。
2.學生的成才模式與就業市場要求相結合。當前企業在招聘人才時,希望所招收的高職畢業生是個通才,即不僅具有扎實的專業知識和較強的實踐能力,還應具有很好的綜合素質。同時,其還應具有健全的人格以及適應時展的創新能力、創新精神和持續學習的能力。這種就業市場的要求對高職學生的成才模式提出的全新的要求。為適應就業市場的要求,高職學生應在堅持自主性與自覺性相統一的原則下,樹立科學的成才行為與機遇觀,不斷提高自身綜合素質。
3.教學過程中理論學習與實踐操作相結合.高職教學不僅要讓學生掌握理論知識,更要掌握一定的操作技能,達到一定的水平,并取得一定的技術經驗。為此,高職教學過程必須堅持理論與實踐的一體化。在具體操作過程中,要注意以下三個方面:第一,要以“學”來指導“做”,即要使學生用所學的專業概念、原理、工藝流程等來專業理論知識來指導實踐;第二,要以“做”來促“學”,即要通過指導學生“做”,讓學生了解學習內容的應用條件和應用環境,增進對所學內容的感性認識,發現職業對學習提出的要求,從而促進學生的學習;第三,加強“學”與“做”考核,大力推行學歷證書與職業資格證書并舉,提高學生就業競爭能力。
4.學生的實訓、實習內容與就業目標相結合。實踐教學是高職院校素質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包括課程實訓,認識實習、畢業實習等。時下在就業指導工作中提倡的“先就業,再擇業,后創業”理念,其實并不符合用人單位的意愿。因為用人單位需要的是穩定的可靠的人才。將學生的實訓、實習內容與就業工作相結合,既是學校爭取主動之舉,又可滿足用人單位考察和選拔到所需人才的愿望。需要指出的是,做好此項工作的關鍵是加強校內實訓中心建設和校外實習基地建設。校內實訓中心的建設需體現環境逼真、技術含量高、能向社會開放、適用的特征。
(二)五個協同
1.引導社會用人單位轉變用人觀念。積極引導用人單位轉變用人觀念十分必要。這是高職院校延伸業指導工作領域的一種嘗試。當前,高職院校就業指導部門可通過主動到企業巡回演講、與企業負責人座談等各種途徑,向用人單位傳遞“文憑不等水平,身份不等于資格,經驗不等于能力”的用人觀念,幫助企業樹立正確的用人觀。
2.推動政府完善就業政策體系。高職院校的就業指導工作是在政府政策下運行的。就我國而言,保障畢業生就業權益的政策法規還未成體系,畢業生擇業過程中的一些合法權益時常得不到保護。因此,作為高職院校就業指導部門有必要收集畢業生擇業中遇到的各種障礙,定期向政府就業指導管理部門反映,促使政府完善政策法規體系,以切實保障高職畢業生的合法權益,推動畢業生實現順利就業。
3.樹立自身科學的就業指導觀。從就業指導的目標來看,就業指導所要達到的目標是使畢業生能夠充分合理地就業,標準是畢業生選擇職業既符合個人特征也符合社會需要,體現人與職業合理匹配。高職院校就業指導部門必須樹立科學的就業指導觀。具體實踐過程中要求做到以下幾個方面:第一,要始終堅持滲透性原則,做到教育和學科教學中滲透就業教育;第二,要通過結構優化、在職培訓等手段提高就業指導教師素質;第三,就業指導對象要由應屆畢業生轉為所有高職學生;第四,就業指導形式要由集中突擊教育為主轉為全程輔導為主;第五,就業的組織體系要由單一管理轉變為立體的多級管理模式;第六,就業指導工作目標要由實現畢業生能夠就業向實現畢業生能夠充分就業發展。第七,就業指導內容要由只注重擇業知識、技巧灌輸的策略性層面向培養學生創造性、忠誠度、責任感、團隊合作精神、職業道德意識等戰略性方向轉變。
4.強化學生職業生涯設計。較之于傳統“程式化”模式下的就業指導,職業生涯設計在調整畢業生就業期望值方面更有效。目前,職業生涯設計在國外及我國港臺地區高校已得到廣泛運用并取得很好效果。作為高職院校就業指導部門,應順應形勢,強化學生職業生涯設計工作。一個完整的職業生涯設計過程包括以下幾個過程:(1)準備過程。準備過程主要是讓學生選學職業指導課程,使其了解職業對任職人員的素質和能力要求,并幫助其樹立職業意向。(2)評估過程。評估過程包括自我評估和對就業單位評估。學校就業指導教師可引導學生使用諸如自我定向探索、職業偏好量表、成人導向、技能信心問卷、16項人格因素等職業測試工具對自身個性心理和職業適應性等進行測試。對于就業單位,學校就業指導部門應教育學生不僅要注重單位的地理位置、經濟效益、福利待遇,更應看重企業的發展前景、工作環境、用人機制和企業文化。(3)選擇過程。選擇過程是幫助學生在自我評估與分析就業單位的基礎上,結合社會需要,對自己的職業做出選擇。(4) 實踐過程。實踐過程主要是讓學生到用人單位實習,在實習中進一步提高對所選擇職業的認識。(5)反饋過程。學生在經過一段時間實習后,學校就業指導教師要引導學生進行反饋總結,找出偏差,及時調整其擇業目標和方向,選出更符合自己特長、性格和專業方面的職業。
5.營造關心、理解和支持的擇業家庭環境。家庭環境一般包括家庭關系、家庭教育、家庭經濟狀況、家庭結構等。家庭是高職畢業生擇業中一個不可或缺的途徑。同時,家庭環境影響著畢業生的擇業行為和職業價值取向。可見,營造良好的擇業家庭環境對于提高畢業生就業成功率和質量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高職院校應利用各種有效途徑,為畢業生營造關心、理解和支持的擇業家庭環境。其中,建立與家長定期溝通機制不妨為一種有益的嘗試。因為通過經常性的溝通,可引導家長摒棄落后的管教觀念,少當或不當“保姆”,尊重子女擇業的獨立性,確實消除影響畢業生擇業的一些不良家庭環境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