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09-21 05: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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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社會責任會計;歷史背景;理論基礎;建議
中圖分類號:F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12-0-01
美國會計學家戴維·F·林諾維新在1968年提出“社會責任會計”概念,指出社會責任會計是會計在社會學、政治科學和經濟學等社會科學中的應用,揭開了社會責任會計研究的序幕,隨后,法國、德國、美國等歐美發達國家也開始普及企業社會責任會計。社會責任會計的出現又使人們實現了新的跨越,傳統會計只是為微觀服務,只注意投資人和會計主體的經濟利益,社會責任會計則把人們從“狹隘”的利益中解放出來,它告訴人們,企業與周圍社會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它應該對它為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包括資源的耗費)負義不容辭的責任。
一、企業社會責任會計的產生的歷史背景及其理論基礎
社會責任會計的產生有其深刻的歷史背景。社會化大生產既生產了大量物質財富,又生產了垃圾和污染,致使人類賴以生存的環境受到嚴重的威脅。面對日益惡化的人類環境,經濟學家和社會學家們早就以敏銳的目光覺察到了它的危害。英國經濟學家沃德等人1970年在《只有一個地球》一書中也提出:我們要承擔保護人類環境的責任,學會明智地管理地球。此后人們相繼提出了“無破壞情況下的發展”、“生態的發展”“、連續的或持續的發展”等概念,聯合國最后選擇了“可持續發展”這個概念,并將其界定為:“既滿足當代人需要,又不對后代人滿足其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笨傊?,人類必須自覺地控制自己的活動,必須合理開發和利用自然資源,協調經濟開發與環境保護的關系。
20世紀年代形成的新福利經濟學派提出了一些新的經濟思想,他們認為古典經濟學以“經濟人假說”為理論基礎,只強調企業個體的利益,提出企業的目標是“利潤最大化”,這是有失偏頗的。企業作為社會的經濟細胞,企業主管人員尤其是大型企業主管人員應代表社會各個集團的利益,而不是只代表本公司的利益。例如新福利經濟學的代表人物庇古,他在1920年著作的《福利經濟學》一書中提出了“外部效應”一詞,指出“外部效應”的內涵是:某一生產者(或消費者)的行動直接影響到另一生產者(或消費者)的成本(效用),有害的外部效應稱為“外部不經濟”,有益的“外部效應”即“外部節約”。
正是這些新的福利經濟思想和“社會成本”、“社會效益”、“外部效應”“、外部不經濟性”等新概念的提出,不僅把企業的目標由“利潤最大化”推進到“企業價值最大化”,而且也對20世紀70年代社會責任會計的形成產生了重大的影響,成為它的重要理論基礎。
二、社會責任會計的對象和性質
社會責任會計的對象就是企業或組織應承擔的社會責任方面的經濟活動。具體而言包括以下幾方面:(1)與環境有關的經濟活動。如污染控制治理與賠償的經濟活動(增添污染控制設備和裝置、污染檢測與監督費用,固體廢棄物的回收與處理,應付排污費等);綠化園林活動;清潔衛生活動;保護自然資源活動;動植物檢疫活動;其他環境保護方面的活動如參加環保會議及環保知識培訓、森林保護、水土保持、沙漠化防治等活動。(2)礦產開采與保護、使用活動。如礦產開采權申請;礦產保護活動;礦產勘探活動;開采活動;礦產使用責任。(3)人力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活動。如人力教育與培訓活動;少數民族教育與雇傭;殘疾人錄用及設施購置;婦女雇傭與女干部選拔;福利設施購建;生產安全設施添置;吸收就業人員;就業人員工資及培訓;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疾病防治與健康檢查;其他有關活動。(4)公益性經濟活動。如城市公共工程建設活動;公園建設與管理活動;防洪活動、防風災活動;大江大湖治理活動(如我國的太湖治理、淮河治理等);殘疾人利益保護活動。
社會責任會計在性質上是財務會計與管理會計的結合運用,換言之它既有財務會計性質,又有管理會計地位。因為從它運用的基本方法來看,要設置必要的科目體系和報表體系來反映社會資產、社會成本、社會負債以及環境績效,這是財務會計的內容。從其目標來看,是為了保證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反映和控制社會資產的目的在于加強對社會資產的管理,因此又必然要用到管理會計的預測(礦藏勘探實質上預測)、決策方法,因而它又有管理會計的性質。
三、加速推進我國企業社會責任會計工作
在我國推行社會責任會計是大勢所趨,但是目前我國企業社會責任會計核算內容還較模糊,計量方法缺乏標準,社會責任量化信息披露較少,在我國普遍實施企業社會責任會計還有一條漫長的路要走。
政府應在加強我國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上有所作為。政府應轉變觀念,為企業創造一個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和優良的發展環境,使企業能夠不斷生成和積累履行社會責任的行為能力。企業在承擔社會責任過程中幫助減輕了政府來自于社會公眾的壓力,如減少失業、治理污染和投資公用事業等,因而政府應該對企業的社會參與行為給予認同,在制定和實施政策上向其傾斜。
應加強社會責任會計的教育由于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作為會計的一個新分支,無論是它的理論基礎還是核算對象、方法均與傳統會計區別很大,一些傳統會計概念、原則、方法已不適用于企業社會責任會計。因此,會計人員進行培訓和教育顯得尤為重要。我國在這方面的人才儲備上的欠缺,從而也影響了社會責任會計在我國的應用情況。因此,建議我國高等教育在各層級會計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中應相應提高對社會責任會計的重視程度,規范這一課程的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
參考文獻:
[1]廖洪.會計理論及其應用分析[M].中國審計出版社,2001-01.
[2]胡承德.企業社會責任會計研究[M].湖南大學出版社,2009.
[關鍵宇]企業社會責任會計 信息披露 企業社會責任審計
一、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
企業的社會責任指企業在創造利潤、對股東承擔法律責任的同時,還要承擔對員工、消費者、社區和環境的責任,是企業的必要責任。企業的社會責任要求企業必須超越把利潤作為唯一目標的傳統理念,強調要在生產過程中對人的價值的關注,強調對消費者、對環境、對社會的貢獻。在有些發達國家,根據企業在社會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把企業定義為企業公民。
二、企業社會責任與會計的關系
傳統的會計僅是核算企業的經濟效益,以企業追求利潤的過程和結果為反映內容的,不能很好地反映企業對社會產生的實際影響。隨著我國國際化進程的加快,企業社會責任國際標準(SA8000)在全球實施,企業自身對社會利益的重視,企業會計這個信息系統和管理活動被賦予更深層次的反映,不僅要反映企業的經濟利益,更要反映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情況,這是我國企業會計發展的必然要求,對我國企業長遠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三、我國實行企業社會責任會計的意義
1 企業具備社會責任感是社會良性發展的前提所在
企業是社會的經濟細胞,是組成社會的基體,是經濟發展的中堅力量。她承載著社會物質生產和服務的供給,承載著社會責任,在特定社會環境中生存和壯大起來的企業有責任主動承擔起反哺社會的責任。社會是企業的生存環境,沒有一個好的環境,企業就難以生存、壯大。
2 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有助于提高自身競爭力
企業主動履行社會責任,為社會創造財富的同時解決就業問題,緩和貧富差距,消除社會不安定因素,可提升企業的形象和消費者的認可程度,提高市場占有率。
四、我國社會責任會計發展現狀分析
1 企業社會責任意識淡漠
長期以來,我國企業所采用的一直是傳統會計封閉式的思維方式,即把企業看成是一個純粹的、完全獨立的經濟系統,而不是將其視為整個社會的組成部分。這種封閉的思維方式導致了企業“唯利是圖”,片面地追求企業經營的內部效益及經濟價值而忽視其外部效益及社會價值。
2社會責任會計人才匱乏
我國社會責任會計起步較晚,但隨著經濟的飛躍,社會責任會計也成了時代的呼喚。社會責任會計是傳統會計與社會責任融合一體的會計信息系統,它對會計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但要完成傳統會計業務,也要對企業履行的社會責任進行記錄計量。但我國會計人員社會責任認知水平不高,接受專門社會責任會計相關培訓不足,缺乏社會責任核算能力。
3企業提供社會責任會計信息的成本較高
與傳統會計核算內容相比,社會責任會計的內容更為廣泛與復雜,尤其是當這些社會責任事項不是以交易的形式發生時,要對這些事項予以確認和計量就顯得格外困難。這些事項的確認和計量要求企業做較多的社會調查研究,這樣會使企業提供社會責任會計信息的成本遠高于其提供傳統會計信息的成本。
4相關的法律和規章制度尚不健全和完善
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時,應力求做到使其承擔的社會責任成本和獲得的社會責任收益相匹配,但企業因承擔社會責任而發生的費用一般大于其從中獲得的收益,因而至少在近期內這種匹配是很難真正實現的。因此,面對企業的局部利益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利益,如果沒有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的強制性要求,企業一般是會選擇維護其自身的局部利益而不愿主動承擔社會責任和進行相關信息的披露的。
五、我國建立社會責任會計框架亟待解決的問題
1建立企業社會責任會計準則并設置相關會計科目
就目前而言,我國實施的會計準則體系中,尚未有企業社會責任準則,具體準則中涉及企業責任的確認、計量和核算分散較為零星,企業責任會計準則亟待建立;在企業現行會計報表科目的設置上也缺少社會責任會計的相關會計科目,企業在日常會計處理中,將涉及社會責任的相關信息作為常規財務會計問題處理,沒有獨立社會責任科目反映,這樣的處理方法,無法準確有效的體現企業是否、承擔多少社會責任,從而不利于企業會計信息使用者的決策。
2建立企業社會責任會計核算體系
企業社會責任的核算涉及范圍廣、內容多,譬如員工薪酬、環境影響、資源利用、社會貢獻等多方面,核算負責,而我國又無完善的核算體系,增加了核算的難度,對這些事項的社會成本和效益予以確認和計量需要大量的數據調查和核實,導致企業成本過高。目前,我國應加快對社會責任會計核算體系建設,降低企業提供社會責任信息的成本,提高企業建立社會責任會計的積極性。
六、建議
綜上所述,我國建立企業社會責任會計是大勢所趨,我國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建立和完善企業社會責任會計。
首先,加強企業社會責任會計的理論研究,借鑒國外研究成果,根據我國企業實際情況,進行理論創新,合理界定企業社會責任,規范企業社會責任會計的核算方法,構建企業杜會責任會計財務指標體系。其次,完善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體系,設計適合我國企業的社會責任會計報表和報告體系,要求企業對履行社會責任狀況定期公告;再次,強化企業和社會公眾對社會責任的意識,政府可以通過財政、稅收、金融和產業等政策有意識的引導和鼓勵企業實施社會責任會計,并加大企業社會責任的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和環境。最后,推行社會責任審計,加強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情況的監督,保證企業披露社會責任信息的真實性和公允性,逐步建立企業社會責任審計制度。
參考文獻
[1]黎友煥,龔成威,國內企業社會責任理論研究新進展[J]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學報,2009(1)
[2]蔡傳里,許家林,論循環經濟理念下社會責任會計體系建設與創新[J]財會通訊,2008(3)
[3]馮巧根基于企業社會責任的管理會計框架重構[J]會計研究,2009(8)
[4]宋衍程社會責任會計有關問題研究[J]經濟研究導刊,2007(12)
關鍵詞:企業社會責任會計;理論基礎;社會責任;發展
一個企業,盈利是其根本目的,但是作為社會的一部分,不可能做到完全的獨立,離不開社會資源與自然資源的支持,因此需要承擔一定的社會責任。在今天如此強烈的競爭環境下,企業的目標難免會和社會目標產生碰撞或沖突。通過社會責任會計體系政府可以對企業的社會責任進行反映和監督。
一、企業社會責任會計的理論基礎
企業社會責任會計是以企業所承擔的社會責任,即以企業在處理社會關系時應為和不應為的責任為中心開展的會計活動。它將企業的社會責任與會計結合起來,運用會計學方面的理論和方法,反映和控制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情況,來衡量企業對社會的貢獻和損害,從而指導和控制企業在與社會利益一致的前提下開展活動,實現企業和社會共同的可持續發展。
企業社會責任是社會責任會計的對象,即企業對社會各方面應盡的義務。社會責任主要包括企業環境保護、社會道德以及公共利益等方面。
二、我國推行企業社會責任會計的必要性
第一,我國經濟發展的需要。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經濟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績。但與此同時,類似于“三鹿奶粉”“瘦肉精”的食品安全問題,還有一系列的環境污染、生態平衡破壞、豆腐渣工程的問題也層出不窮,無疑這也是對我國經濟作出重大貢獻的企業所帶來的。為了我國經濟更好更快地發展,必須加強我國宏觀調控的力度,使資源得到有效的配置和充分的利用。政府只有對企業人力資源、環境保護的信息的全面掌握,才能進行有效調控,促進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協調可持續發展。
第二,有利于企業自身的發展。在西方發達國家,社會責任已經成為企業重要的競爭策略,對于要想擠入世界市場的我國企業來說,企業社會責任會計有利于提高我國企業的國際競爭力,與國際接軌。而且企業的社會責任業績與企業的社會形象是相關聯的,企業好的社會形象起到廣告宣傳作用,從而帶來經濟效益,促進企業經濟效益提高的同時社會效益不斷提高。
第三,有利于和諧社會的建設。和諧社會的建設需要企業與各個其他群體的和諧相處,形成互利互惠的關系。社會責任有利于加強企業的社會責任觀念,加強對社會責任的重視程度,由于受到政府的行政監督和公民的道德監督,企業強化安全生產意識,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尊重職工的利益,對消費者提供安全可靠的產品,在發展經濟的同時注意環境的保護等,從而促進企業與政府、職工、消費者及環境之間的和諧發展。
三、我國企業社會責任會計的發展現狀
社會責任會計的概念在1968年由美國會計學者戴維·F·林諾維斯在《社會經濟會計》一文中首次提出,自此經濟學者、社會學者開始了對社會責任會計這一概念的研究。后來得到了西方發達國家及企業的重視,由理論投入實踐,在企業的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運用。同時,社會責任會計也得以不斷的深入研究和發展。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我國不斷融入國際經濟的大潮中。我們能看到我國政府多方面的對社會責任會計的嘗試與努力,如早在1995年,我國財政部就在國有經濟效益指標體系中用“社會積累率”、“社會貢獻率”的指標來評價企業的社會效益。2006年,我國紡織工業協會中國第一份有關企業社會責任發展狀況的行業綜合報告——《2006中國服裝行業企業社會責任年度報告》,成為我國社會責任會計發展的重要里程碑。2009年,國資委了《關于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其中中不僅明確了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意義,也說明了企業社會責任的內容。與此同時,我國政府還頒布《保護消費者權益法》、《環境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一系列的有關法律。
社會責任會計在我國作為一門新興學科,其應用與發展跟西方國家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第一,雖然我國政府在出臺法律方面做出一系列的努力來約束企業的行為,但是就目前來說社會責任的法律體系仍然不完善;第二,由于起步要晚,沒有專門的研究機構,我國的社會責任理論不成熟;第三,企業提供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成本相比傳統財務會計核算的成本要高,也嚴重影響了企業建立社會責任會計體系的積極性;第四,社會責任信息披露內容差異大,格式不完整、不規范,方法不統一,一直停留在原始開發階段,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
四、我國企業社會責任會計的未來發展
第一,建立企業社會責任的約束和監督機制,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會計準則。沒有相關法律法規的約束,當企業的經濟的利益和社會利益產生沖突時,企業就會為獲得經濟利益而不履行這一責任。因此,建立社會責任的約束和監督機制對于保障企業和社會利益至關重要。借鑒西方先進的會計理念,“取其精華,去其糟粕”,結合我國的具體情況及我國原有的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研究制定我們自己的社會責任會計準則及制度。
第二,加強企業自身的社會責任意識。目前由于我國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對企業披露信息的社會責任作出要求,我國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意識并不強。企業是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主體,要想提高企業披露的社會責任信息的質量,首先就必須先加強企業自身的社會責任意識,在公眾中樹立起良好的社會形象。政府應加大宣傳力度,強化企業的社會責任觀。同時,社會要為社會責任會計的建立營造一個良好的輿論環境以此加強企業的社會責任意識。
第三,要循序漸進,先試點后推廣,分步實施,有序推進。雖然我國企業社會責任會計發展的的時機已趨成熟,但是我們也應該認識到目前我國的社會理論體系還不成熟,還存在許多的問題亟待解決,所以社會責任會計的建立不能急于求成。先試點,后推廣,不斷地積累經驗,不斷改進創新,在全國范圍內推廣可行的社會責任會計制度。(作者單位:大連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參考文獻:
[1]郭黎、霍建偉,《企業責任會計研究》山東經濟報2001.05
(一)企業社會責任的定義 企業社會責任最早是由西方謝爾頓(Oliver Sheldon)在1924年提出,他把企業社會責任與經營者滿足產業內外各種人類需要的責任聯系起來,并認為企業社會責任含有道德因素在內。1953年霍華?R?鮑恩(Howard R.Bowen)提出“企業有義務按照社會的目標和價值觀的要求,制定政策,做出決定”。這個定義正式提出了企業及其經營者必須承擔社會責任的觀點。1960年,戴維斯(Keith Davis)又提出“企業決策和行動的采取,至少部分地要考慮企業直接的經濟和技術利益以外的原因”,并與他的合作者布洛姆斯特朗(Robert L.Blom-strom)明確指出:“社會責任是決策者在考慮自己利益的同時,也有義務采取措施以保護和改善社會福利?!?0年代開始社會責任得到學術界的廣泛關注,使社會責任的內涵得到了不斷的豐富和充實。1985年美國學者霍德蓋茨指出:“社會責任是指企業為了所處社會的福利而必須關心的道義上的責任。公司要對不同集團承擔特定的社會責任。這些不同集團主要有股東或業主、顧客、債權人、員工、政府、社會等”。1990年我國學者袁家方首次提出企業社會責任這一概念,并將企業社會責任定義為“企業在爭取自身的生存與發展的同時,面對社會需要和各種社會問題,為維護國家、社會和人類的根本利益,必須承擔的義務”。另一位較早涉獵企業社會責任的劉俊海(1999)認為:“所謂公司社會責任,是指公司不能僅僅以最大限度地為股東們營利或賺錢作為自己的唯一存在目的,而應當最大限度地增進股東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會利益”。
由此可見,企業社會責任是一個歷史性的概念,它產生并存在于一定的政治、經濟、文化等背景下,其內涵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不斷地豐富,很難給它下一個絕對的定論。但總體上企業社會責任倡導的是:企業社會責任不僅要追求企業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更要追求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的協調發展,企業社會責任不能僅僅局限在股東,還要對債權人、對消費者、員工、公眾等承擔社會責任。
(二)企業社會責任的實現 “責任”包含三種含義:一是指分內應做的事,即應履行的“義務”;二是指因未能完成分內的事而形成的過錯或過失,即應承擔的“過錯”;三是指由于未能完成分內的事而應承擔的懲罰,即被追究的責任。根據責任定義的解釋,可以得出“責任”包括“應盡的責任”和“應追究的責任”。因此,責任的實現也應該包括“責任意識培養”和“責任履行制約”。(1)責任意識培養。一般情況下,責任主體對自己應承擔的某種責任有一個認識過程。最初某種責任意識是建立在一定外力的強迫之上,表現為被動服從。發展到后來上升為一種主動責任意識,表現為主動承擔。因此,只有責任主體對自己需要承擔的責任內容及意義有了深入的理解,具有明確的責任認識,才會將外在的責任意識轉化為內在的責任感。在現實生活中,有很多情形即使責任主體有責任意識,也不一定履行,只有通過外在的他律培養和強制最終才能得以履行和承擔。(2)責任履行制約。為了使某種社會責任得以實現,也需要法律、制度、道德教育等社會規范予以制約。道德規范依靠社會輿論、傳統習俗等來導向,只有在人們主觀上愿意接受才能發揮作用。反之,只有借助于制度規范和法律規范。法律規范規定了社會成員應該履行的基本責任要求,也明確規定了不履行基本責任所應承擔的后果。它是對社會成員的一種底線要求,而制度規范是介于法律規范和道德規范之間,社會責任的實現還需要相應的規章制度作保證。社會輿論也是促進社會責任實現的有效機制。因此,企業社會責任的實現離不開社會責任感的培養、法律責任的制約、道德規范的導向、制度規范調控、社會輿論的引導。
二、我國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現狀分析
(一)我國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現狀 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的披露實質上包含了披露內容和披露方式兩方面的問題,即披露什么和怎么披露。其中,披露內容會因行業特點、企業規模不同而有所差異,披露方式也會因社會責任會計信息能否量化而有所不同。但筆者認為披露的最基本的內容和模式應該統一。從目前我國實際工作來看,由于我國沒有有關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規范要求,企業社會責任信息屬于自愿披露的信息,所以企業在是否披露、如何披露以及披露什么等問題的選擇上有很大的隨意性。雖然近年來人們日益重視企業社會責任,一些企業開始對企業社會責任履行情況進行相關披露,但總的來說披露的內容和力度還不夠充分,披露的程度也無法滿足有關各方對信息的需求,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1)披露內容不全面且缺乏相關性。從企業社會責任的定義來看,社會責任的信息披露內容至少應反映企業對債權人、對消費者、對員工、對公眾承擔的社會責任情況。但從已公告的社會責任信息報告來看,幾乎沒有一個企業對與自己相關的以上四方面的社會責任信息內容進行全面披露,更多的是披露對社會的奉獻,如對政府稅收的責任、對消費者的責任以及對員工的責任。而且基本披露的都是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正面信息、對社會所做的貢獻,很少披露企業對社會的不利影響或者應該承擔而未承擔的社會責任。即使披露了,也只是簡單的陳述,缺乏對問題的實質分析或對未來影響的分析。這種情況產生的主要原因是我國沒有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專門要求,企業社會責任信息的披露處于自愿披露的階段,必然造成披露內容不一,相關性差。
(2)披露方式不同且可量化信息少。目前,我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類型多種多樣,有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可持續發展報告、環境報告、環境與社會管理計劃監測報告及健康、安全與環境報告等。其主要差別在于企業對社會責任的關注點不同,更多的是從企業自己的利益出發。因而,所采用的報告模式也就不同。
社會責任的信息披露方式。理論上講可以量化的社會責任會計信息可以在財務報表上作為正式項目反映;不能量化的社會責任會計信息可以以其他形式披露,如作為會計報表的附注反映。但從已公告的社會責任信息報告來看,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主要是以文字性的敘述和說明為主,以貨幣計量的財務數據較少。大部分企業除了對稅金問題提供了較詳實的會計數據以及對社會公益福利事業的捐資和污染治理支出有一些定量數據外,其他相關社會責任信息幾乎沒有。導致這種結果的直接原因是企業有關履行社會責任的會計處理問題通常是作為常規的會計問題處理, 并沒有進行獨立核算,無法在會計報告中體現出來。如企業按環保機關要求交納的排污費直接列入“管理費用”;企業因社會責任問題而交納的罰款、因此而造成的停工損失或因此對他人造成的損害賠償等列入“營業外支出”;企業對社會公益和社會福利事業提供的贊助和捐贈列入“營業外支出”;“三廢”處理而得到的稅收減免,體現在少繳納的稅款中等。
(3)連續性差且內容披露隨意。大多數企業沒有認識到社會責任是每個企業應盡的責任,社會責任信息的披露對整個市場的健康發展、對企業自身品牌、形象的樹立和價值的提升具有重要作用,往往是在政策要求或市場反映比較明顯的情況下披露有關環境保護、節能減排、產品質量、消費者和職工利益保護、捐贈與慈善活動等社會責任信息,一旦政策或市場沒有要求,企業就不主動披露。即使同一企業每年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內容不一樣,完全取決于政策或市場的需要,以至于企業社會責任信息的披露是一種短期、臨時的、隨意的行為,缺乏連續性和規范性。
(二)我國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現狀原因分析
(1)與企業社會責任相關的法律和規章制度不健全。2001年12 月修訂的《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規則第2 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 和2002 年1 月中國證監會和國家經貿委聯合制定并頒布的《上市公司治理準則》開辟了我國披露有關社會責任信息的先河,首次明確了公司要“尊重”和“維護”相關利益者的利益并“重視社會責任”。2005 年10 月修訂的《公司法》規定公司要“承擔社會責任”。2006 年深交所了《上市公司社會責任指引》,其中提到“本所鼓勵公司根據本指引的要求建立社會責任制度,定期檢查和評價公司社會責任的執行情況和存在問題, 形成公司社會責任報告”,并要求上市公司的“社會責任評價報告”與年度報告同時對外披露,同時還明確了社會責任報告“至少”應包括的內容。2008 年國資委頒布了《關于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對我國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提出了要求。2008 年中國工業經濟聯合會等11 個工業行業協會聯合了《中國工業企業及工業協會社會責任指南》,要求企業定期社會責任報告,建立企業社會責任的評價體系和報告制度,具體落實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承諾,接受全行業和全社會的監督。
上述不同組織要求的社會責任報告模式有差別,都是從各自部門或者行業的角度對企業披露社會責任信息提出了要求,但要使社會責任報告逐漸像財務會計報告那樣成為國際商業語言這遠遠不夠。所以,相關部門制定統一的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制度,督促企業主動承擔社會責任并主動進行社會責任會計信息的披露成為必要。
(2)企業及其外部利益相關者社會責任意識淡薄。近年來由于國家重視經濟發展,企業以追求最大經濟利潤為目標,而無視企業作為社會的一分子所應承擔的社會責任,忽視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以至于不斷有侵犯消費者權益、侵犯職工權益、環境污染等問題發生。這些事件的發生也同時反映了外部利益相關者社會責任意識淡薄,助長了企業以利潤最大化為宗旨,導致這樣一些企業“質”的變化和“墮落”。因此,首要的是要讓企業內部管理當局和企業外部利害關系人及會計理論界充分意識到披露社會責任會計信息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增強社會責任意識,培養企業和企業會計人員的自愿披露習慣。
(3)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成本較大。社會責任內容復雜多樣,包括企業收益的社會貢獻、對生態環境的責任、對社會公益的責任、對人力資源的責任及對產品和服務質量的責任等,其中有些內容客觀上不能單純地使用貨幣作為計量單位,確認和計量難度較大。這樣企業就要花費大量的精力提供社會責任會計信息,致使企業提供社會責任會計信息的成本過高。面對這種狀況,國家如果不通過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制度來強制企業披露社會責任會計信息,企業一般不會主動、認真、全面地披露相關會計信息。
三、我國現階段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思考
(一)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內容 社會責任信息披露內容應從利益相關者的需要出發,披露企業相關社會責任履行情況的信息。筆者認為披露范圍主要應包括以下五方面:
(1)企業收益方面的信息。企業所履行的社會責任,首先應是能夠滿足股東及債權人的要求,保證企業實現預定的收益目標??稍O置凈資產收益率、經濟增加值增長率、主營業務增長率等指標。
(2)企業職工權益保護方面的信息。包括職工招聘錄用、技術和職業道德培訓、薪資水平、日常福利方面的信息,尤其是要披露職工生活困難補助、職工社會保險、離退休人員勞動保險、職工勞動保護及勞動條件方面的信息??稍O置勞動合同簽訂率、職工培訓費占工資比、職工工資水平率、職工工資支付率、勞動保護條件比率、職工安全事故率等指標。
(3)環境保護方面的信息。包括企業對環境污染進行有效防護,減輕并消除環境污染,提高資源綜合利用率,降低能源消耗等方面的信息??稍O置環境保護投入率、能源凈利潤率、能耗比、企業罰款支出比率、重特大安全生產污染環境事故次數等指標。
(4)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信息。包括產品質量和性能、產品價格、產品售后服務等方面的信息。可設置顧客滿意度、商業伙伴滿意度、融資機構滿意度、退貨返修率、消費者投訴次數等指標。
(5)公益事業貢獻方面的信息。除企業依法向國家上交稅金外,包括企業支持社會公益事業、慈善事業、創造就業機會以及支持社區活動方面的信息??稍O置社會捐助占稅前利潤百分比、慈善捐贈金額占稅前利潤百分比、企業每元總資產納稅額、企業創造就業崗位年增長率等指標。
(二)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方式 對于可以量化的社會責任會計信息可直接列示在社會責任會計信息報告中,不能量化的社會責任會計信息以文字敘述列示。兩者互相補充,組成完整的信息披露整體,讓信息使用者完整地了解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情況,從而得到正確結論。這里需要說明的是,對于可以量化的社會責任會計信息,企業可以單獨設置一級或者明細會計科目核算,從而為編制社會責任會計信息報告提供依據。
(三)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載體 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以編制獨立的社會責任報告為好。根據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內容建議企業披露收益方面的信息、職工權益保護方面的信息、環境保護方面的信息、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信息、公益事業貢獻方面的信息,社會責任報告相應設置以下指標予以披露。
(1)反映企業收益方面的指標。包括:凈資產收益率(凈利潤/平均凈資產)、經濟增加值增長率(本期經濟增加值增長額/上期經濟增加值)、主營業務增長率(本期主營業務增長額/上期主營業務收入)。
(2)反映企業職工權益保護方面的指標。包括:勞動合同簽訂率(企業當期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數/企業當期從業員工數)、職工培訓費占工資比(職工培訓費/職工工資總額)、職工工資水平率(企業職工工資平均值/同行業職工工資平均值)、職工工資支付率(全部已發放工資/全部應發放工資)、勞動保護條件比率(年勞保支出總數/各項勞動保護措施的總值)、職工安全事故率(工作中職工出現傷、殘、病、亡的人數/職工總人數)。
(3)反映環境保護方面的指標。包括:環境保護投入率(環境保護投入占當期銷售額比重)、能源凈利潤率(能源消耗量/凈利潤)、能耗比(能源消耗費用/當期銷售額)、企業罰款支出比率(企業罰款支出/本期銷售額)、安全生產污染環境事故次數。
(4)反映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指標。包括:顧客滿意度、商業伙伴滿意度、融資機構滿意度、退貨返修率(當期退貨返修量/當期銷售量)、消費者投訴次數。
(5)反映公益事業貢獻方面的指標。包括:社會捐助占稅前利潤百分比(社會捐助額/稅前利潤)、慈善捐贈金額占稅前利潤百分比(慈善捐贈金額/稅前利潤)、企業每元總資產納稅額(企業當期上繳的稅收總額/企業總資產)、企業創造就業崗位年增長率(本期企業員工總數增長額/上期企業員工總數。
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要從為數不多、沒有統一要求、由企業自愿披露過渡到所有企業必須按統一要求披露,并且能使企業的各種社會責任活動得到充分描述,從而使社會責任和企業發展形成良好的互動,實現全社會多個層面的共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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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溫素彬、張建紅、方靖怡:《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模式的比較研究》,《管理學報》2009年第2期。
關鍵詞:社會責任 會計信息 信息披露
一、引言
作為社會的微觀主體,企業具有二重屬性:即企業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企業不僅僅是一個單純的經濟實體,更是社會的一個細胞:不僅僅是其擁有者和股東創造利潤和財富的工具,它還必須對整個社會的政治經濟發展負責,承擔一定的社會責任,把“經濟人”與“社會人”有機結合并融為一體。同時,隨著科技技術的突飛猛進和工業化進程的加速發展,企業在追求自身經濟利益、推動社會發展的同時,所帶來的社會問題日益突出,如忽視社會和公共利益、瘋狂掠奪自然資源等也給整個社會帶來了極大的危害,使得公眾對企業產生了極大的不滿,強烈要求企業承擔更多社會義務,履行更多社會責任。因而,企業社會責任已經成為對一流國際企業衡量其競爭力、公信力的一項標尺。眾多跨國企業不僅提出了責任競爭力的概念,而且把企業社會責任融入到企業經營的主流,把其視為企業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和企業生存和長遠發展的重要前提。在全球范圍內,企業編制并社會責任報告,已成為企業向內外部的利益相關者溝通社會責任理念和實踐,成為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戰略與手段,本文通過對全球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現狀與趨勢的概述分析,并以此作為借鑒參考,設計我國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框架體系。
二、全球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現狀與發展趨勢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是以正式形式反映企業承擔什么社會責任以及如何履行社會責任的載體和工具。報告既是企業社會責任管理的過程,也是企業社會責任績效披露的工具。從利益相關者的角度而言。報告既是與利益相關方進行深入溝通的結果,也是利益相關方評價企業社會責任績效的重要依據。目前,全球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總體情況如下:
(一)社會責任報告的企業數量呈現加速增長趨勢
依據畢馬威公司2008年度的調查報告,在所選的22個國家收入前100強(N100)指標樣本中,披露社會責任信息的企業數量占樣本量的比例為45%,其中,日本和英國比例最高,分別為93%和91%。在全球前250強公司(G250)的樣本中,G250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數量在2008年有較大幅度增長,共有207家公司以獨立報告或以年度報告中的一部分的形式披露社會責任信息,獨立報告的企業比例從2005年的52%躍升到2008年的79%。
(二)企業選擇社會責任報告的內容依據呈現多樣化
從披露的報告來看,大部分報告內容基本上由企業的基本情況簡介、管理體系介紹、績效指標披露三部分構成。在如何選擇報告內容時,企業通常依據全球報告倡議組織的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南、利益相關方的意見、行業原則、國家標準或規定、AA1000標準等,其中最為普遍的是GRI指南。
(三)企業社會責任信息的需求方多樣化,需求量逐漸增加
企業進行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為了讓利益相關者能夠獲得有效的信息,從而做出有利于他們自身利益的判斷和決定。因此,公司要明確信息披露的全體使用者,從而披露對他們而言具有真正意義和重要價值的信息。目前,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最主要的使用者和需求方是股東和投資者,其次是員工、消費者和客戶;對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有興趣的還包括媒體、非政府組織、所在社區、主管部門、學術界和供應商等。
(四)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價值創造驅動因素成為的主驅動力
依據畢馬威公司2008年度的調查數據,基于經濟驅動、倫理驅動、創新與學習的動機進行企業社會責任信息的披露的企業占調查樣本企業的50%以上: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商業驅動因素呈現不均態勢,基于非直接的商業利益驅動因素而進行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企業大幅度上升:同時,如基于改善政府關系的因素而進行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企業由2005年的9%躍升至2008年的21%,價值創造驅動因素成為披露的主驅動力已成為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主要推動力量。
(五)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審計比例不斷提高,但仍然偏低
目前,全球社會責任報告的企業提供第三方審計的比例在30%-40%之間,這一比例嚴重滯后于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數量的增長速度,相對而言經過審驗后的報告增速仍然較為緩慢,審驗的比例依然偏低。
三、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體系及其構成
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是指企業運用特有的方法和技術,將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狀況以及因承擔社會責任引發的對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等信息進行揭示的過程。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體系應包括披露動因、披露目標、披露原則、披露內容、披露模式和披露監管等六方面的內容。
(一)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動因
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披露動因是指其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產生和不斷發展變化的原因。從企業本身來看,企業所獲得的利益只是實現社會目標的工具,并不是目標本身。因此也就產生了要求企業在客觀上解釋對社會責任履行情況的社會動機。企業通過社會責任信息的披露可以表明企業遵守了利益相關者共同體的規范、期望與契約;通過與利益相關者的交流與溝通,可以提高公司形象和聲譽,為企業創造核心競爭能力,實現企業的持續發展與和諧發展。
(二)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目標
在企業會計信息披露發展的整個過程中,保護相關利益者的權益,以盡量減小因信息不對稱所帶來的無效率或低效率,始終是企業會計信息披露追求的目標。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目標是企業社會責任會計目標的具體體現。其核心內容是通過社會責任信息披露,向利益相關者提供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情況,以便于信息使用者對企業進行監督和評價,進而提高企業經濟活動的社會效益、實現社會凈貢獻最大化;其基本內容是有效協調企業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為兩者的共同提高提供充分而有效的信息,使得國民經濟從微觀到宏觀達到良性運轉和持續健康發展:其具體內容是通過計量和報告企業履行各項社會責任的情況,向所有與企業經營活動相關利益個人或團體提供有用的企業信息,以便他們能夠做出正確有效的決策。
(三)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原則
會計信息披露應遵循的原則是進行會計信息披露的前提,是對企業社會責任財務報告中提供的會計信息的基本要求。實現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目標,要求企業按照一定原則構建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框架。1,社會性原則。社會責任會計要揭示企業的社會責任,
必須要求企業站在社會的角度,要求企業披露的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應能夠有利于評價企業社會價值,有利于監督企業社會責任履行情況,有利于利益相關者了解企業生產經營所帶來的社會成本與社會貢獻。2,可靠性原則。社會責任會計反映的內容必須符合企業活動的本來面目,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內容必須符合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真實情況,所產生的會計數據及說明必須真實、客觀、可靠。3,有效披露原則。社會責任會計在提供社會責任信息時,應將一切有關企業社會責任履行情況的信息報告給信息需求和使用者,保證全面,不能隱瞞負面信息,以保證利益相關方的需求,確保其決策的有用性。4,政策性原則。這一原則要求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應體現企業與各方面社會關系的處理,必須嚴格遵守有關國家政策和法規的要求。參照有關標準,認真執行社會責任會計的程序和方法。5,一致性原則。這一原則要求同一企業在不同時期或不同企業間信息披露所采用模式和方法應該是一致的。而且披露信息的方法和內容要保持連貫性。不應經常改動。6,及時性原則。會計信息是一種即時信息,社會經濟、企業經營狀況都在瞬息萬變,披露的社會責任信息應在失去有用性之前到達使用者手中,確保最大程度地被理解和應用。
(四)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內容
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內容是指企業社會責任會計反映和控制的客體,即指企業在處理與利益相關者的相互關系時所應承擔的責任及其履行情況。由于企業利益相關者的復雜性和多樣性,企業的社會責任涉及的內容十分廣泛,有的在會計上根本就無法用貨幣來計量或用其他標準來表示,更主要的是由于一個企業負擔社會責任的人、財、物力的有限,不可能面面俱到,而且其內容范圍也要隨社會、經濟、文化和政治法律制度的發展而不斷變化。本文認為我國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內容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企業經濟發展情況、對自然資源的使用及補償、對職工的責任、對環境的責任、對消費者的責任、對政府的責任、商業道德的履行情況和對社區的責任。
(五)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模式
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的披露模式是指企業以什么樣的形式在什么環境下對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進行披露的問題。它實際上包含了兩方面的問題。即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的披露形式和披露工具。披露形式是指信息的披露者以怎樣的手段對企業的會計信息進行報告,目前,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的披露形式既有會計基礎型,也有非會計基礎型。根據我國企業的實際情況,中小企業可以采用以文字描述為主要方法的非會計基礎型披露模式:大中型企業或上市公司可以采取以社會責任會計報表等為核心的會計基礎型披露模式。披露工具即會計信息披露的載體。企業會計信息披露的工具較多,目前可采取的主要披露工具有:招股說明書:上市公告書:基本財務報告,如月度報告、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年度報告、臨時報告等;公司網站;編制獨立的社會責任會計報告。
(六)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監管
一、我國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現狀及原因
早些年我國社會責任報告(CSR)的數量和質量都不如人意。自2006年起僅限于大型企業,我國的社會責任報告披露情況已有好轉,但仍有不足之處,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從披露模式角度考慮,一些上市公司和少數實力較強的公司采用獨立的報告模式披露社會責任會計信息,中國很少一部分企業能做到如此,絕大多數的企業僅僅是在財務報告的某些報表項目和附注中可以體現出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情況,信息使用者通過這些零散的數據去了解企業履行的社會責任,勢必會造成很多的誤解或忽視某些信息。比較常見的披露工具有:招股說明書、上市公告書、基本財務報告、公司網站。顯然這種披露方式不足以滿足社會責任會計的目標的要求??v然企業多數從成本效益的角度考慮,而獨立模式始終是社會責任會計的理想披露模式,無論企業的規模大小,獨立披露模式都是可借鑒的選擇。
(二)從披露內容角度來看,由于社會責任會計理論研究起步較晚,理論研究尚處于研究階段,實務則更是在逐漸摸索之中。我國公司的社會責任報告披露的內容主要是以非會計基礎的信息為主,僅輔以少量會計基礎的信息。大量的文字敘述充斥在報告之中,使報告使用者眼花繚亂,無法抓住重點以分析決策,甚至會干擾決策,因此并不能達到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要求,,也就失去了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意義。
(三)從披露目的角度來看,可將獨立披露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簡單的分成三類:一類是以提升企業形象、宣傳企業實力為目的;其二是在國家出臺相關法規鼓勵披露社會責任信息之后,為適應利益相關者需求而編制;第三則是二者兼而有之。例如,一些企業的社會責任報告制作精美、圖文并茂,滿篇皆是贊美之詞而只字未提不足之處。
鑒于我國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現狀,其原因可以歸結為以下幾點:
我國社會責任會計理論研究欠缺。與國外相比,我國研究起步較晚,鑒于社會責任會計自身所具有社會性、間接性、模糊性等特點,其與傳統會計存在一定的差異,社會責任會計的確認、計量以及核算披露均存在難以解決的問題。例如某些環境責任成本,無法應用傳統財務會計的會計屬性和計量方法,其計量結果不能令人信服。
社會責任意識比較淡薄。社會責任意識淡薄來源于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部門、企業界、社會群眾的整體。首要的原因在于市場競爭機制導致企業把經濟效益最大化作為唯一的目標,而隨著人們認知水平的深入,這種思維的弊端逐漸顯現:企業無視整個社會的利益而只關注眼前的利益,勢必會造成無謂的損失,同時也因過分逐利而導致會計從業人員的造假舞弊。
法律制度不健全。國外已經頒布了諸多法律來督促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而我國雖已制定了《產品質量法》(1993)、《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1995)、《醫療事故處理條例》(2002)等,并在有關法規中明確要求或提倡披露某些社會責任信息,但這是遠遠不夠的。例如,國家并沒有相關部門制定完善的社會責任評價指標體系。
二、完善和發展我國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建議
針對以上種種不足,我國企業在進行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過程中應結合我國的實際國情和企業自身的特點,應對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不同內容采取不同的披露方式,并進行披露方法上的創新,進一步完善我國企業社會責任會計的發展。
1、根據我國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不同內容采取不同的披露方式
(1)企業收益方面的信息。從社會效益的角度來看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情況,企業應該編制增值表,增值表主要反映新增價值在業主、債權人、職工、政府和社會之間的分配情況,它主要反映各利益集團在為企業提供服務的同時,也從企業獲得的報酬。所以增值表是站在職工、股東、債權人、政府等相關利益集團的共同立場上,反映的是企業的社會責任。
(2)企業向社會提供福利的信息。對于該信息,企業可以采取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方式披露,可以采用定量的有:為發展公共交通事業、醫療保健服務、市政建設、娛樂設施等方面提供的人力、物力、財力的支持;支持教育和慈善事業,對文化、教育、體育及公益活動的捐贈,按規定及時繳納稅款等。對于不能采取定量的,特別是對失業者,殘疾人等提供便利的就業方式,可以提供平等就業機會,并用文字敘述說明企業向社區提供的福利。
(3)環境信息。在現有信息的條件下對環境信息加以適當的披露,環境信息中,不能用貨幣記錄的其他會計信息應以文字敘述的方法予以披露。
(4)向社會提供的產品和售后服務的信息。對于產品的性能和安全以及售后服務的信息,應在報表附注中加以說明并及時以數字化信息向大眾公布,以文字或表格形式對產品的特點、產品售后服務情況進行披露,使報表使用者更直觀,清晰的了解產品的相關信息。
2、構建我國可行的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模式
【關鍵詞】 企業社會責任; 會計信息披露; 影響因素; 社會責任報告
一、問題的提出
近幾年來,頻發的慈善捐贈門事件、劣質奶粉事件、員工跳樓事件以及原油泄漏事件等等,都給企業敲響了警鐘,使企業意識到承擔社會責任的重要性,“以責任引領未來”才能取得長遠發展。企業需要努力承擔社會責任并用會計計量相應的社會影響,以向社會公眾及相關利益團體告知其履行社會責任的情況,企業披露社會責任會計信息已經成為大勢所趨。與此同時,大量政策文件的出臺,也加快了上市公司披露社會責任會計信息的步伐:2008年5月14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了《關于加強上市公司社會責任承擔工作的通知》,積極倡導上市公司披露社會責任報告,并在報告中披露每股社會貢獻值。2009年1月,上交所為加強上市公司社會責任承擔工作通知,并附錄了《公司履行社會責任的報告》編制指引。2010年4月,五部委聯合的《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第4號——社會責任》也指出企業應重視在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員工權益等方面的責任,并逐步建立社會責任指標考核體系及社會責任報告制度。從2006年國家電網披露第一份國企社會責任報告以來,每年單獨披露社會責任報告的企業數量激增,2007年共有53家上市公司單獨披露社會責任報告,2008年單獨披露社會責任報告的各類企業為169家,而2009年則達到500家。
從數量上來看,這些單獨的社會責任報告為我們研究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問題提供了充足的樣本。近幾年,我國學者對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研究也較為熱衷,其中關于其內容及現狀研究最為廣泛,采用描述統計、問卷調查、案例分析等不同方法,從披露內容、形式、水平等各個方面對我國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現狀提出了各自不同的見解。如李正、向銳(2007)通過對滬市2003年642家上市公司進行指數評分,發現我國企業對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側重點不同,對員工、公益捐贈等社會責任信息披露較多,而對其他信息的披露有待提高,而且披露形式分散,披露方法多以文字性描述為主。楊熠、沈洪濤(2008)采用問卷調查形式從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方式和內容、披露的經濟后果及企業披露的態度方面揭示了目前我國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現狀。尤其在2008年國資委下發了《關于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之后,針對央企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現狀的研究開始大量涌現。如許家林(2008)對中石油、國家電網、中國遠洋等8家企業的社會責任報告進行歸納整理,提出應當規范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內容及指標體系,并積極樹立央企的帶頭作用。萬壽義、張佳偉(2010)通過對比分析中國石油2006至2008年連續的三份社會責任報告,認為目前社會責任報告缺乏統一的內容和形式,并且定量信息披露不足。
不過從質量上看,雖然政府及監管機構的制度安排對上市公司披露社會責任會計信息在形式上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但是由于缺少具體的披露規范和指引,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實際水平參差不齊,因此找出影響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因素顯得尤為重要。為此我國學者也做了大量研究,馬連福、趙穎(2007)選取了深交所2005年458家上市公司為樣本,對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影響因素進行實證研究發現,公司績效、行業屬性及公司規模是重要的影響因素,而與公司治理結構相關變量的影響并不顯著。沈洪濤(2007)以1999到2004年石化塑膠行業A股公司為樣本,對影響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因素進行實證檢驗。經過回歸檢驗發現,公司規模及盈利能力對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產生正相關影響,而財務杠桿及再融資需求對公司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影響并不顯著。另外,上市地點、披露期間等披露環境與公司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也顯著相關。但縱觀上述研究,由于受單獨的社會責任報告樣本量較少的限制,對披露水平進行的評價,主要是從上市公司招股說明書或者定期披露的年報中提取信息,其中與社會責任無關的信息太多,手工搜集容易遺漏。此外,以年報為依據,對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情況進行評價無法區分強制性披露與自愿性披露。如計入“營業外支出”科目的捐贈支出等與社會責任有關的信息很多都屬于會計準則規定的強制性披露的信息,偏離了在自愿披露框架下,對影響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因素進行研究的初衷。
因此本文以上市公司單獨的社會責任報告為切入點,并將每股社會貢獻值納入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內容體系,可以更全面、準確地評價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情況并且避免上述問題的產生,期望以此來對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實證研究進行積極探索,了解上市公司披露社會責任會計信息的真正動機,為今后政府及監管方出臺相關政策規范以及改善上市公司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水平作出貢獻。
二、理論分析與研究假設
現有的關于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研究提出了一系列反映企業特征的變量以解釋自愿性信息披露行為,本文在借鑒國內外相關理論分析及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嘗試從財務特征、公司特征及重視程度等方面選取10個解釋變量來分析它們對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影響并提出相應的研究假設。
(一)財務特征與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
反映企業財務特征的變量很多,本文主要從盈利能力、償債能力、成長能力、營運能力方面考察其對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影響。
根據Preston and O’Bannon(1997)提出的資金提供假說,企業都有履行社會責任的愿景,但受制于企業的資源配置與約束。根據信號傳遞理論,在交易過程中,企業之所以愿意披露更多的信息是因為要傳遞他們良好的業績。附加的信息披露可以使業績好的企業區別于業績差的企業(Akerlof,1970①)。與盈利性較差的企業相比,高盈利能力的企業會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而且傾向于披露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投入,以向利益相關者傳遞他們高度的社會責任感。高成長能力的企業會傾向于借助社會責任會計信息來向利益相關者傳遞在市場份額、產品研發及人才戰略方面的優異表現,從而獲得更多的資源與支持,然而另一方面,企業處在高速發展階段,履行社會責任活動及社會責任信息的披露必然會為企業帶來額外的成本。因此成長能力對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影響方向尚不能確定。營運能力較強的企業往往經營管理水平較高,與銷各個環節的利益相關者關系密切,這會促使他們更注重對社會責任會計信息的披露,以取得利益相關者的信任與支持,繼續維持資產的高效運作。
另一方面,債權人借給企業資金,目的是到期收回本金及利息,但當企業償債能力較低的時候,債權人的權益受到威脅,企業不能按期支付本金及利息的風險加大。債權人為了保障自身的權益,采取如限制企業進行重大投資等措施進行監督,影響了管理層對企業的正常經營,加大了管理層與債權人的利益沖突,增加了成本,因此管理層需要披露更多的信息以降低這種成本。由此,本文提出如下研究假設:
H1: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與盈利能力之間呈正相關關系。
H2: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與償債能力之間呈負相關關系。
H3: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與成長能力相關。
H4: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與營運能力呈正相關關系。
(二)公司特征與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
廣義的公司特征范圍較大,包括企業所屬的行業、規模、組織結構、文化、管理流程等等。本文所指的公司特征,為狹義的公司特征,僅從公司內部的董事會特征、股權特征及公司規模方面區分樣本企業,并檢驗不同的公司特征對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影響。
1.董事會特征
董事會作為股東和管理層的紐帶,是公司內部治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其中,代表董事會特征的獨立董事比例及董事會的領導結構直接影響著董事會的運行效率及相關政策的制定。Fama and Jensen(1983)提出,公司董事會成員作為股東的代表,在公司治理機制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影響著企業信息披露的數量和質量。董事會中獨立董事的比例越高,董事會的獨立性越強,對管理層監督效果越好,管理層自愿披露的信息越全面。至于董事會的領導結構方面,從履行社會責任活動的角度來看,當總經理僅是股東受托人這種單一身份時,其更多關注的是如何給企業帶來更多利潤使股東滿意的短期目標;當由董事長兼任總經理時,其則傾向于站在企業的立場從長遠發展的角度來考慮問題,在樹立企業良好形象的社會責任活動方面投入資源,社會責任履行得更好。因此可以預期社會責任履行較好的企業會披露更多的社會責任會計信息。由此,本文提出如下研究假設:
H5: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與獨立董事比例呈正相關關系。
H6: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董事長與總經理二職合一的企業披露的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更多。
2.股權特征
與發達國家上市公司的股權特征不同,大多數中國上市公司為國有控股形式,中國獨特的股權結構對公司績效以及自愿性信息披露有顯著影響,已有研究已經對此作出了檢驗(李正,2006)。國有控股企業滲透著政府維持社會穩定、促進就業及稅收等多重目標,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為民營企業、外資企業起到表率作用。除了控股類型外,企業的股權集中度也是反映股權特征的一個重要因素。根據理論,在一個股權較為分散的企業,自愿性信息披露還可以被當做一種降低股東和管理層之間沖突的約束和監管工具(Jensen and Meckling,1976)。而當股權集中度過高時,企業的實際控制決策權掌握在大股東的手中,大股東可以通過管理層直接取得想要的信息,因此會減少社會責任會計信息的披露以節約成本。本文的研究,以第一大股東的持股比例來對股權集中度進行衡量。由此,本文提出如下研究假設:
H7: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國有控股類型的企業會披露更多的社會責任會計信息。
H8: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與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水平負相關。
3.企業規模
Watts and Zimmerman(1986)提出了“政治成本說”,強調大企業需要面對更多的社會公眾和管制約束,在公眾面前的曝光率更高,因此政治敏感性更強。按照這種理論,大企業在公眾的壓力下會表現出更多的社會責任,并將盡可能多地披露社會責任信息作為應付或減少政治成本的一種策略。委托理論從另一個角度也作出了解釋,規模較大的企業,需要更多的外界支持包括資金及發展機會等,對利益相關者的依賴更強,因此為了降低由于信息不對稱可能帶來的成本,大企業傾向于自愿披露更多的信息。雖然解釋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與企業規模關系的理論多種多樣,但結論清晰一致,前人的研究也已經證實了企業規模越大,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越多的結論(Patten,1991)。由此,本文提出第九個研究假設:
H9: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企業規模與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呈正相關關系。
(三)重視程度與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
在自愿性信息披露研究中,管理層對信息披露的態度對信息披露的效果也會有很大影響。具有高度社會責任感的企業管理層,會重視其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并積極披露其社會責任活動的影響及效果。2010年,五部委聯合的《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第4號——社會責任》中,提出了企業應對社會責任的履行高度重視,并強調企業應通過建立社會責任的組織機構并聘請獨立第三方對社會責任報告進行審核來促進社會責任的履行。Carol A. Adams(2002)通過對樣本企業主要管理層關于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觀點和態度進行研究,包括是否設立社會責任報告委員會及社會責任報告的編制過程等因素,發現對社會責任信息披露重視程度較高的企業,披露的社會責任信息內容較充分具體,披露水平較高。由此,本文提出第十個研究假設:
H10: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企業的重視程度越高,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情況越好。
三、研究設計
(一)樣本選取與數據來源
本文選取2009年滬市A股單獨社會責任報告的企業為樣本,所構建的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指數也是以這些企業的社會責任報告為依據。本文所有樣本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有關數據均是由作者依據巨潮咨詢網以及企業網站的社會責任報告手工采集整理所得,其他數據則直接來源于國泰安數據庫。本文的數據處理主要使用的是Excel與統計軟件SPSS16.0。
在實證檢驗過程中,本文還剔除了金融保險業上市公司,這主要是考慮到金融保險行業有專門的企業社會責任指引②,而且由于其本身的行業特殊性,不適合作為研究樣本。經過篩選和整理,最終得到的樣本企業數為271家。
(二)模型及變量設計
本文主要研究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影響因素,因此構建了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指數(CSRI)作為被解釋變量,根據前文所提假設將償債能力(LEV)、盈利能力(ROA)、成長能力(GROW)、營運能力(OPE)、獨立董事比例(ID)、二職合一(DJ)、國有控股(GOV)、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HP1)、企業規模(SIZE)、管理層重視程度(VAL)作為解釋變量,將是否在海外上市(MUL)及行業類別(HY)作為控制變量,以控制不同監管環境及不同行業類別對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影響,構建多元線性回歸方程如下:
其中,α為截距項,β1—β12為回歸系數項,ε為隨機誤差項,模型中其他各變量的定義如表1所示。
1.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指數(CSRI)的構建
目前,我國社會責任報告的編制尚處于初級階段,還沒有形成具體統一的標準,尤其在披露的內容方面,缺乏像財務報告那樣規范的內容體系。因此大多數單獨的社會責任報告,主要依據“全球報告倡議組織”2006年版的GRI3及其報告指南和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司履行社會責任的報告》編制指引。GRI3指南將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內容劃分為經濟、環境和社會三大方面的績效指標,其中社會績效指標又具體細分為勞工、人權、社區、產品四小類。2009年1月,上海證券交易所了《公司履行社會責任的報告》編制指引,指出企業編制的社會責任報告,應該至少包括企業在社會、環境及經濟可持續發展方面的社會責任信息,并且鼓勵公司在社會責任報告中披露每股社會貢獻值。
因此,本文結合現階段我國的相關政策指引對社會責任會計信息內容的界定,將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內容體系確定為六大類指標,除此之外,本文還將每股社會貢獻值納入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范疇,根據《公司履行社會責任的報告》編制指引的規定③,該指標尚屬于自愿性披露的信息,反映企業為股東、債權人、員工、客戶及整個社會所創造的具體每股增值額,可以用來綜合評價企業社會責任活動的履行情況。因此,本文最終確定的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內容體系為如下七大類十二小類指標:
社會公益類——社區建設投入、慈善捐贈支出;
環境與資源類——治理污染支出、節能降耗投入;
經濟績效類——對股東的經濟回報、對政府的納稅貢獻;
員工權益類——員工培訓發展支出、員工健康及安全生產投入、員工救濟及福利;
產品質量類——為提高產品質量進行的技術創新及研發支出;
債權人權益類——對債權人債務本金及利息的償還;
綜合類——每股社會貢獻值。
在確定了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內容體系之后,本文采用內容分析法對社會責任報告進行評分,根據已確定的七大類十二小類指標,如果僅是描述性地披露其中的某一小類,則分值為1分,如果還有相應地貨幣化披露,則分值為2分。其中,由于綜合類的每股社會貢獻值指標只有披露和無披露兩種情況,因此該項披露的為1分,無披露的為0分,一個企業的最高得分為23分,最低得分為0分。為了保證數據的準確性和一致性,整個評分過程都是由筆者完成。
2.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指數分析(見表2)
由于缺乏具體的披露指標體系,企業對社會責任會計信息分類指標披露的側重點不同,這七大類指標中,企業最重視對環境與資源類社會責任會計信息的披露,其中,有14.58%的企業披露了在履行環境與資源類社會責任活動時的貨幣化金額,有65.87%的企業描述性地披露了企業在履行環境與資源類社會責任活動時所做的努力。至于產品質量類信息,僅有三分之一的企業披露了在改進產品質量、提高服務水平方面履行的社會責任。而社會公益、員工權益、經濟績效等其他幾類信息的披露比例差距不大,平均都有大約50%的企業。另外,有27.68%的企業積極響應了指引的號召,在社會責任報告中披露了每股社會貢獻值,通過每股社會貢獻值綜合評價了自身社會責任活動的履行情況。
宋獻中、龔明曉(2006)認為貨幣化的社會責任信息本身能被驗證,可以直接反映社會責任活動,因此此類信息被認為披露水平較高。從披露水平來看,經濟績效類信息平均的貨幣化披露比例最高,有44.65%的企業披露了在經濟績效類社會責任活動的貨幣化金額。但從總體來看,社會責任會計信息的披露水平較差,貨幣化披露程度有待于進一步提高,如環境與資源類信息,雖然是各公司披露的側重點,但僅僅處于對履行環境保護類社會責任活動進行描述性披露的水平上,缺少可驗證的貨幣化信息,每股社會貢獻值指標在樣本公司社會責任報告中的披露也不夠廣泛。
四、研究結果和分析
(一)基本回歸結果分析
根據前文所建立的模型使用SPSS16.0軟件進行多元回歸分析,得出的回歸分析結果如表3所示。
總體上看,F統計值在1%的水平上顯著,說明回歸方程整體通過檢驗,線性擬合顯著。容忍度均大于0.1,方差膨脹因子均小于10,再次驗證了解釋變量之間不存在嚴重的多重共線性問題,而D-W檢驗值為2.1696,在2附近,說明模型的殘差之間相互獨立,不存在自相關問題。不過模型的R2為18.46%,調整的R2為14.67%,解釋力度有限,說明還存在其他影響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因素,有待發掘。
具體來看,在反映財務特征的變量中,盈利能力、營運能力與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之間呈正相關關系,且分別在1%、5%的水平上顯著,假設1和假設4得到驗證。代表企業償債能力的資產負債率指標在10%的水平上并未顯著,假設2不成立。成長能力對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影響呈現出負方向的跡象,但并不顯著,假設3也未得到驗證。在反映公司特征的變量中,代表董事會領導結構方面的二職合一變量和代表控股類型的國有控股變量及企業規模變量均通過了顯著性檢驗,假設6、7、9成立。而獨立董事比例、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并未對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產生顯著影響,假設5、假設8不成立。而重視程度變量對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產生正向影響,且在1%的水平上顯著。另外,控制變量行業類別是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一個重要影響因素,不同行業受到的社會關注度和壓力不同,其披露社會責任會計信息也因此會有本質差異。但是海外上市與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之間的相關性并不顯著,說明是否存在海外上市,并不會對企業披露社會責任會計信息產生實質影響。
(二)穩健性檢驗
為了保證結果的可靠性,本文采用如下兩種方法作出穩健性檢驗。
Griffin and Mahon(1997)在研究企業盈利能力與社會責任的關系時,分別采用凈資產收益率(ROE)和總資產收益率(ROA)來對盈利能力進行衡量,凈資產收益率與總資產收益率也是很多研究中用來反映盈利能力最常用的指標,以期末凈利潤與期末所有者權益的比率來表示。在前面的多元回歸中,本文采用了總資產收益率指標,因此在此處以凈資產收益率指標進行替換,使用樣本數據再次進行檢驗,回歸結果如表4所示。
根據委托理論,對上市公司的年報審計有助于提高信息披露質量,降低投資人與管理層之間的沖突,提高信息透明度。一般認為,經由國際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信息披露會更加準確規范,而社會責任會計信息與年報中信息關聯度較大,因此由四大審計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的披露水平會有所不同。為了防止樣本選擇偏差,剔除總樣本中由四大審計的49家上市公司,將剩余的222個樣本再次進行回歸。回歸結果如表5所示。
回歸調整后的R2保持穩定,方程的F統計值依然在1%的水平上顯著,線性擬合較好,各變量的顯著性檢驗也與前文結果保持一致,說明實證結論具有一定的穩健性。
五、研究結論及建議
(一)研究結論
本文通過實證檢驗得出以下結論:1.財務特征對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影響不一。盈利能力、營運能力與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顯著正相關,正如Foster(1986)所指出的,好企業希望通過披露社會責任會計信息來向市場傳遞信號,表明自己是負責任的公司,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以區別于差企業,避免被誤認為是“檸檬”。這一結論支持了Preston and O’Bannon(1997)提出的資金提供假說,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受制于企業的資源約束,與其他企業相比,高資產利用效率的企業往往具有更充足的資源來投入到社會責任活動中,披露的社會責任會計信息也更多。但企業在進行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決策時,較少考慮償債能力和成長能力的影響,以銀行為代表的債權人壓力集團也并未起到很好的督促作用,因此二者并未通過顯著性檢驗。2.在反映董事會特征的兩個變量中,獨立董事比例的提高并沒有促進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的披露,這主要與我國獨立董事制度實踐較差,起不到實質監督作用有關。而二職合一變量通過了顯著性檢驗,當董事長兼任總經理時,傾向于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出發,重視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并對外充分披露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使社會公眾了解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貢獻及社會影響。3.國有控股企業在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方面起到了很好的表率作用,不過這可能也與政府及監管方對其在資源配置方面的“偏愛”有關。在我國,“企業辦社會”的現象在國有企業中體現得十分明顯。政府通過稅收及優惠政策使資源配置向國有企業傾斜,因此國有企業有動力履行更多的社會責任,并充分地向政府股東報告其履行情況。代表股權集中度的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變量呈現出正向跡象,但并不明顯,說明企業內部缺乏合理的制度保障,限制了各利益相關方對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所發揮的積極作用。4.企業規模越大,披露的社會責任會計信息越全面。追溯社會責任思想的起源,其中一個重要因素就是大企業的出現,政治成本說也為此作出了很好的解釋,規模較大的企業受到的關注度較高,社會影響力較大,為了減少政治成本或者避免由于社會責任問題招致的懲罰制裁,規模較大的企業會積極披露社會責任會計信息,以表明自身為負責任的企業。5.重視程度是影響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一個重要變量,社會責任委員會的設立和第三方對社會責任報告的審核對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有很大的促進作用,但在研究樣本中,此類企業尚不足10%,說明社會責任委員會的設立與聘請第三方對社會責任報告審核的舉措并未得到廣泛推廣,我國企業對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重視程度還有待于進一步提高。此外,采掘業、制造業企業的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水平顯著高于其他行業。采掘業和制造業具有較高的環境敏感性,整體公眾形象較差,近年來被媒體頻繁曝光,也將該行業企業推向了風口浪尖。為了緩解可能產生的風險和壓力,采掘業和制造業企業會傾向于披露更多的社會責任會計信息。
(二)政策建議
以社會責任報告為載體的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已逐漸成為主流形式,但要提高我國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質量與水平,還需要監管方、行業協會及上市公司的共同努力,結合實證部分的結論,本文提出如下三點建議。1.建立多維度的社會責任績效披露指標。不同行業的企業由于社會責任關注點不同,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側重點也有很大差異,因此各行業協會有必要針對各自行業建立行業內統一具體的社會責任績效披露指標,其中社會責任績效指標應包括基準指標和發展指標兩個維度,基準指標是履行社會責任的基本要求,而發展指標是對基準指標的補充,反映不同報告期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發展變化。此外,還應將反映企業社會責任履行綜合情況的每股社會貢獻值納入披露體系。如此一來,可以實現同行業內不同企業、同一企業不同時期以及跨行業企業之間社會責任履行情況的對比。2.引導資源配置向重視社會責任的企業傾斜。大規模、高盈利的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更好,體現了資源對于履行社會責任活動的重要影響。國有控股企業在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方面的優秀表現為其他企業作出了表率作用,也從側面反映了資源配置對履行社會責任所產生的推動力。因此各行業協會協同銀行、財政等相關部門應該重視資源配置的引導作用,對于那些重視社會責任并積極披露社會責任會計信息的企業在信貸、上市融資方面給予一定支持,并將社會責任績效指標納入落實國家產業優惠政策的考核標準,監管當局的這種隱形“輸血”會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產生極大的動力,并愿意更好地披露社會責任會計信息。事實上,我國目前部分省市的金融行業已經開展了“綠色信貸”政策,將社會責任指標作為發放企業貸款數量多少的一個重要考察因素,此舉也受到了銀監會的贊賞。3.加強對社會責任報告第三方審核的重視。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2005年的調查結果表明,國外企業有40%的社會責任報告經第三方審核。而對我國企業來說,社會責任報告才剛剛進入公眾視線,對其進行第三方審核更是一種新生事物,我國企業應該對社會責任報告的第三方審核逐漸重視起來,聘請獨立第三方或者大型的會計師事務所對的社會責任報告進行審核,以保證內容的客觀公正、真實完整,并且在進行信函調查的同時,積極聽取利益相關方的反饋和建議,不斷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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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
一、關于社會責任會計簡述
(一)社會責任的起源
最早的古典經濟學理論這樣定義社會責任,如果一個社會能夠最好地確定市場所需要的產品和服務,企業盡可能高效率地利用現有資源來滿足這種社會需要,并且消費者愿意支付一定的價格購買它們,那么企業就盡到了自己的社會責任。工業革命后,社會生產力實現了質的飛躍,帶動了經濟和社會的高速運轉,企業的規模和數量也有較大程度的提高,多數企業剝奪和壓榨勞動力,以追求利潤最大化,此時人們對企業社會責任問題幾乎沒有什么認識。
進入20世紀60年代以后,一些西方國家慢慢開始意識到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要性,并對此展開了激烈的爭論。傳統古典觀認為企業的經理要按照股東意愿管理公司,他們的主要責任是提高財務收益率,以利益最大化和利潤最大化為根本目標,不需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F代社會經濟觀認為企業作為社會中的一員,不能單純的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更要保護環境、遵守金融秩序,增加社會財富。因此,隨著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企業的社會責任觀要不斷的改變,從更深遠意義上來說,在建立和維持經濟的發展方面,企業應承擔更多更大的社會責任。
(二)社會責任會計定義
所謂社會責任會計是指在傳統會計模式的基礎上將會計信息和企業社會責任結合起來的一門新興的會計分支學科,它研究如何更好地實現經濟、社會發展的可持續,為企業管理者、政府、社會公眾等利益相關者和個人披露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情況的會計信息。
二、實行社會責任會計的必要性
(一)它是加強國家宏觀管理的需要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不在直接管理和參與企業的社會生產經營活動,而是運用政治、經濟、法律等手段宏觀調控整個社會經濟活動。我國的一些企業為了追求超額利潤,榨取資源、損害職工利益、侵害消費者權益,嚴重破壞環境,打破生態平衡。保護環境,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迫在眉睫,這就要求國家宏觀職能部門根據環境保護、社會公益事業的相關信息進行宏觀調控,實現社會資源配置最優化、生態發展平衡化,走一條健康、穩定、可持續發展的道路。而傳統會計僅能反映具體的會計信息,無法真實反映企業為獲得經濟利益而對社會做出的貢獻或損害,因此推行企業社會責任會計勢在必行。
(二)它是企業提高自身形象,做出正確經營發展策略的需要
近年來,國內外著名的企業靠的不僅是資產規模、營業收入等經濟指標,更注重的是優質高效的產品服務、發展吸引人才的能力、強烈的社區環境責任感等方面,這些指標將成為評價企業優與否、強與弱的重要標準。我國的企業要想走出去,取得與國外跨國公司平等的競爭地位,就必須推廣社會責任會計,通過會計信息披露體現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良好形象。
(三)它是加強監督,促進市場健康發展的需要
社會責任會計定期提供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情況的信息,將企業處于整個社會的監督之下,從而更好的制止企業損害社會的不良行為,促進整個社會健康、有序、可持續發展。
三、目前我國企業社會責任會計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問題
借鑒西方發達國家在社會責任會計方面信息披露積累的經驗基礎上,我國學者在社會責任會計的各方面領域也進行了探索和研究,但在社會實踐中扔停留在自發階段。
(一)重視程度不夠,制度不完善。政府對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缺乏高度的重視,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給予支持,至今沒有建立完善的企業社會責任會計制度。
(二)信息披露的內容有限。通過調查,大多數的企業披露職工福利、公益性捐贈、環境保護方面的信息,部分企業財務報告中沒有企業社會責任的相關內容。總體上看,我國企業只是從形式上對信息進行部分披露,缺乏統一的標準,而且很多信息的披露不能充分考慮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三)信息披露單一的定性描述。由于社會責任會計信息難以確認和計量,操作起來困難。目前大多數企業都是采用文字敘述這種單一方式定性的說明企業承擔和履行社會責任的相關信息。由于大多采用文字敘述,缺乏定量分析,信息使用者無法獲得直觀的數字信息,這就難以滿足其對信息的需求。
四、社會責任會計的相關政策和建議
(一)大力宣傳,高度重視。政府應高度重視,通過各種方式加大力度宣傳關于企業社會責任方面的知識,增強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意識,推進企業對社會經濟效益信息披露問題的研究,促使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內容法制化,使得企業披露相關信息時有法可依。
(二)合理確定信息披露的相關內容。借鑒西方國家信息披露的經驗,并結合我國目前會計現狀和特殊的國情,我國企業的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應該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1、企業經營成果和利潤分配情況。企業在創造經濟效益的同時也是在創造社會效益。2、環境資源利用和保護方面的信息。包括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對資源的利用效率以及對環境的正負面影響。3、人力資源信息。企業應單獨編制人力資源信息表,反映企業職工結構、年齡層次、文化程度、教育培訓、勞動保護、企業文化等內容。4、企業社會福利方面的信息。該信息包括企業為發展社會公眾事業提供的人力、物力、財力方面的支持,對文化、公益、教育、慈善、體育等方面的捐贈,企業依法納稅,按時上交稅款等,為失業者、殘疾人等提供平等的就業機會等。
(三)編制獨立的社會責任會計財務報告。社會責任會計應編制社會責任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反映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相關情況,該報表應獨立于會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