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11-12 13:09:53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村財務審計整改報告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審計監督是加強農村財務管理的重要手段。開展農村集體財務審計,有利于規范村級財務,防止集體資產流失,維護廣大農民群眾利益;有利于促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遏制貪污挪用、揮霍浪費;有利于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密切黨群干群關系;有利于化解社會矛盾,構建農村和諧社會,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
近年來,我市在農村集體財務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著許多不容忽視的問題:一是少數地方管理不規范,違反財務制度的現象時有發生;二是少數地方監管不力,財務監督缺乏連續性;三是少數地方集體財務不公開或假公開的現象依然存在;四是部分村干部,甚至貪污受賄,損害農民利益,引起了群眾強烈不滿,上訪事件時有發生等等。這些問題嚴重影響了我市農村社會穩定和農村經濟發展。因此開展農村集體財務審計工作,加強農村財務審計監督,已成為我市農村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各鎮(區)、各有關部門一定要統一思想,充分認識新時期開展農村集體財務審計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農村集體財務審計工作作為當前深化農村改革、發展農村經濟、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的一項重要工作認真抓實抓好。
二、扎實抓好農村集體財務審計的各項重點工作
1.農村財務收支審計。一是審計財務收支活動和會計資料是否真實、正確、合法、有效;各項收入是否及時全額入賬,有無私設“小金庫”、賬外賬及套支坐支現金;有無貪污、挪用、鋪張浪費等違紀問題。二是審計村集體組織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集體資產有無被侵占和無償使用現象,固定資產的增加和減少是否履行了報批手續。三是審計村級項目建設程序是否合法,資金使用是否合規。四是審計各種專項資金、上級下撥和接受捐贈的資金、物資是否做到了專款專用,有無被擠占、挪用和改變用途的現象。
2.村干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專項審計。一是審計農村經濟責任目標完成情況;二是審計財經法紀執行情況;三是審計農民群眾關注的財務公開、專項資金管理、土地發包、債權債務管理等熱點問題。
3.農村集體土地補償費專項審計。一是審計農村集體土地補償費是否嚴格按照專戶存儲、專賬核算、專款專用進行規范管理,實行專戶管理制度。二是審計農村土地補償費的分配、使用情況是否經過規定程序,支出時手續是否齊全,有無被挪作它用等。三是審計是否將土地補償費的使用和管理情況納入村務公開的內容,實行民主管理、民主監督。
4.農民負擔專項審計。一是定期審計各項涉農收費情況,有無亂收費和搭車收費等現象。二是審計“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是否存在違反程序、超范圍、超標準籌資籌勞和將籌資籌勞款挪作它用現象。三是審計政府各項補貼和轉移支付資金到位、使用情況。
5.財政轉移支付村級補助資金審計。重點審計市、鎮對村級轉移支付資金是否及時足額發放到位;鎮有無截留、侵占、挪用、平調等行為;村級轉移支付資金使用情況。
6.來信來訪案件審計。凡到省、市級的有關農村財務方面的上訪,由所在鎮(區、園)負責進行專項審計,并將審計結果向上一級批復單位報告。重大上訪案件,由市委農工辦負責安排組織進行重點審計,并將結果向市有關部門和上級主管單位報告。
7.其他審計。除以上審計內容外,對農民要求審計的其他事項,可進行審計。
三、嚴格規范農村集體財務審計工作形式和程序
(一)審計工作形式
1.聯合審計。對部分經濟業務發生額較大、集體土地征用面積多、實施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的村(社區),以及重大上訪案件和群眾反映強烈的涉農經濟問題,由市委農工辦統一部署、抽調人員組成聯合審計組,對農村集體經濟或涉農部門及其重點工程項目進行審計。
2.交叉審計。根據工作需要,由市、鎮兩級農經部門,集中組織抽調審計人員,選擇適當時間,進行異地交叉審計。
3.常規審計。市、鎮兩級每年要對本轄區內村集體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經濟發達的村每年進行一次,欠發達的村或經濟業務量少的村進行三年輪審。各鎮(區)要建立三年一輪審長效機制,并根據村的數量、規模,每年初制定審計計劃,分解落實審計任務,并報市委農工辦。同時,建立審計季報制度,并結合實際,重點圍繞村級財務收支審計、村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與離任審計、土地征用補償費和村級項目建設資金以及反映突出問題的專項審計等,扎實推進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確保每年完成1/3村(社區)的審計。每年底將審計結果報市委農工辦備案,市委農工辦要加大對審計工作的督查和考核力度,確保三年一輪審工作制度落實到位。
4.內部審計。依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實行民主理財、民主監督。各村(社區)監委會要組織村民理財小組定期審查每月的收支情況和有關賬目,并向村民進行張榜公布。
(二)審計工作程序
各鎮(區)要嚴格按照農業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規定》的范圍和程序開展審計工作,審計前要編制審計工作計劃,制定具體審計方案,下達書面審計通知書;審計過程中要全面、客觀、真實地審查和核實被審計單位的財務收支情況,審計記錄和有關證明材料要有規范的文書格式,審計報告要征求被審計單位意見。除涉及商業秘密等不宜公開的內容外,審計結果應向被審計單位及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成員公布。對審計意見書或審計建議書提出的整改或處理意見要督促檢查,抓好落實。
四、切實強化對農村集體財務審計工作的組織保障
1.加強組織領導。要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抓好農村財務審計各項工作,明確職責,抓好落實。市委農工辦要配備精干力量,具體抓好農村審計的組織實施工作;市監察部門要加大對審計決定的執行力度,堅決查處農村財務管理中的違法、違紀及違規案件;市財政部門要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合理保障審計正常工作經費;市審計部門要加強對農村審計工作的業務指導,積極幫助農經部門開展審計知識和業務技能培訓。同時,市公安、金融、法院等部門在審計的調查取證、賬務核查、審計決定執行、案件及有關涉案人員查處等方面,要加強協作,規范有序地推進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
Xxx:
2016年X月,xxx對我辦x個行政村的村級財務進行了全面的xx,經過xx,我辦在村級財務管理方面存在以下問題;
一、村級財務存在的問題
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是村級經濟發展的基礎性工作,是村級經濟健康發展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幾年來,隨著財務公開、民主理財制度的開展和實施,村級財務管理逐步得到加強,正在進一步走向健康、規范。
但是,新形勢下必有新的特點。在這次村級財務審計過程中,發現目前村級財務中,還存在著相當多的一些問題,現將存在問題歸納如下:
1、現金出納處的問題。現在村出納員都由村就地選用。這些同志中,有相當一部分文化素質較低,缺乏系統的專業基礎知識,對國家財經法規年度理解不透徹,未經過正規培訓,上崗后雖然參加培訓但業務水平不高;加之村出納員。大都兼管銀行存款,在對銀行存款管理的要求上,也往往一知半解,操作違紀違規,存在問題眾多。
2、會計站帳戶中的問題。村會計制度實施以來,村帳鎮(街)管,由鎮(街)會計記帳,這在一定程度上加強了村級財務的監督,提高了帳戶記載的規范。但是因為會計是在鎮(街)統一記帳,但幾個村論者記賬下來需要時間,所以造成會計對某些帳務處理不夠及時。
3、支出發票的規范性問題。近幾年來,由于村級財務管理的加強,村民財監小組和會計站的把關,村級支出發票的支出額度真實性得到了提高,但報入的發票仍然很不規范。
4、在一些重大村級財務問題上,還需要進一步加強、健全、理解和執行好有關政策精神,進一步實行民主決策,推行陽光工程。
二、下一步整改措施:
1、要進一步完善各項財務制度,并切實執行之。規范監督農村各項財務管理制度,是規范和健全村級財務管理的有力保證。近幾年來,我辦在村級財務管理問題上,都下了較大的功夫,制訂有一系列切合實際的財務管理制度,包括財務收支審批制度、現金存款管理制度、物資財產清查制度、會計檔案保管制度、重大項目招投標制度等等。這些制度的制訂和實施,促進了村級財務的健全和規范。但是,隨著新形勢下出現的新的財務問題,部分制度需要完善,內容條款需要增添;更為重要的是:對已經制訂的制度和有關財務管理文件,加強學習,深入領會,切實執行之。要杜絕那種制度上墻后束之高閣,應付檢查做表面文章的虛假行為,真正做到用制度約束人、用制度管理人。村財務負責人是執行村各項財務制度的責任人,加強對村財務負責人的培訓和教育,督促和幫助村財務負責人把好財務收支審批第一關。
2、要進一步開展對會計人員的專業培訓,造就一支精通村級財務制度和會計業務的財會人員隊伍。會計和出納員是村級財務管理的具體操作者。進一步提高會計、出納員的政策水平、業務素質和工作責任心十分重要、非常迫切。特別是出納員存在的問題,有相當部分與出納員的政策水平和業務素質緊密相關。因此,在穩定農村財會人員隊伍的基礎上,要加強開展對村級財會隊伍的專業培訓和專業指導,使其掌握和理解各項財務制度的要求,不斷充實和更新財務管理知識。只要我們真正造就起一支精通村級財務制度和會計業務的財會人員隊伍,我們的村級財務管理工作一定能夠做到事半功倍。
3、要進一步堅持民主理財,并對村理財小組人員進行培訓和教育,提高他們的理財能力,增強他們的理財責任心。民主理財是村級自治組織財務管理中的一項重要制度。近幾年來,我辦幾個村已普遍建立有村民理財和財務監督小組,直接監督著村級財務收支情況,對村級財務的規范和健全發揮了較好的作用。但是,有的村,雖然成立有民主理財小組,但小組成員一則礙于情面,怕得罪人,不講原則,對一些不合理支出睜一只眼閉一些只眼;二則自身的業務水平也并不高,對財務制度及政策往往是一知半解,難以實行有效的監督,因此,讓其在報銷憑證上簽字就簽字,致使財務監督形成虛設。要改變這種狀況,既需要對理財小組人員進行政策水平的培訓,更需要對理財小組人員進行崗位職責責任感的培植,同時明確賦予財監小組理財人員的權力和義務,做好這三方面的工作,才能使理財小組人員真正起到應有的作用。
4、要進一步加強審計監督,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要實施談話告誡制度,促其整改。我辦實行了村級財務審計監督制度,成立有鎮(街)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站,對核查或審計結果在村務公開欄中向群眾公開。
5、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加大懲處力度
為健全約束機制,必須加強對違規行為的責任追究。一是實行村級財務管理辦事處領導負責制,對因村級財務管理混亂而引起干群關系緊張,矛盾激化,造成不良影響的,一經查實,須追究相關責任,情節嚴重的給予一定的黨紀政紀處分。二是加大對村干部在村級財務管理中違紀違規問題的查處力度。一旦發現村干部在村財務中有虛報、謊報、瞞報、白條入帳、貪污受賄、占用挪用集體資產或專項資金、私設小金庫等問題的,一律嚴肅處理。
關鍵詞:農村審計;現狀;對策
一、農村集體經濟審計概述
農村審計工作是農村經營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是各級農村經營管理部門的一項重要職能,它在農村財務、農民負擔和土地承包監管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通過審計,糾正和制止違紀違法行為,嚴肅財經紀律,堵塞經濟漏洞,促進農村廉政建設。加強村級財務清理審計工作,直接關系到農村經濟能否穩定發展,關系到干群關系、黨群關系及社會穩定等重要問題。從審計實踐看,制約和困擾農村審計工作的因素較多,一些政策問題亟待解決。
二、慶元縣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現狀
(一)農村審計工作組織機構不適應
慶元縣于1992年成立了縣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站。縣級農經站工作人員4人,取得審計資格的人員只有3人,是兼職審計人員,而慶元縣共有345個行政村。縣級農經站為股所級單位,機構規格低,任務重,工作協調難,落實難,工作缺乏權威性。直到2002年,慶元縣一部分鄉鎮一級農經干部才參加了省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培訓,取得了審計資格證。取得審計資格的鄉鎮農經干部均是兼職審計,充當了“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角色。慶元縣于2002年開始實行村級財務會計委托制,由于受經費等因素的影響,會計一直由鄉鎮農經干部兼職,同時鄉鎮農經干部又承擔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這種組織機構的不適應,不可能使審計結果取信于民,從法律的角度上說也是行不通的。為確保審計機構獨立地行使審計監督權,審計機構應單獨設置,與被審計單位沒有組織上的隸屬關系。根據審計的獨立性這一審計監督本質特征,審計的主體應當是“獨立”于被審計一方之外的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
(二)農村審計工作手段不適應
農村審計人員由于受到審計工作實踐經驗、審計業務水平以及審計工作時間等方面的限制,所采用的審計工作手段簡單,不能適應審計工作的需要。慶元縣20個鄉鎮和縣農村財務審計站共有農經干部34名,均是兼職審計,在審計過程當中,審計人員往往只簡單地采用審閱法,注重閱讀和審查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以及有關文件、預算或合同、管理制度等,而忽視了結合采用外調、查詢法、復核法、核對法等其他手段進行審計,使審計工作達不到預期的審計效果。
(三)農村審計工作條件不適應
1、審計工作時間和工作精力得不到保證。慶元縣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的主力軍是鄉鎮農經員,但是鄉鎮農經員從事審計工作是兼職的。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時間緊、任務重,鄉鎮農經員不可能像專業審計機構一樣把主要精力花在審計工作上,審計工作的時間就會顯得很倉促,而審計工作的審計對象又比較多。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的審計對象是村一級,相對來說比較偏遠,交通極為不便,給審計工作特別是調查取證工作帶來很多困難。
2、村集體經濟審計是免費服務的。到目前為止,慶元縣財政部門還沒有將審計工作經費列入預算,審計經費無法保障,工作人員在執行審計業務過程中時常感到有心無力。在審計實踐中,因為沒有經費,不得不盡量壓縮時間,這也必然會影響審計工作質量。
(四)農村審計人員素質普遍偏低
村級財務審計工作點多且面廣,要求審計人員不僅應該具備較全面的財會知識,深諳相關制度和法規,而且還應該具備較強的協調、交往能力和文字綜合處理能力。慶元縣2004年剛剛開始較大規模地開展村級財務審計工作。縣審計站的審計人員于2002年經過人員調動之后,才新進入這個工作角色。因此,縣審計站的審計人員從事村集體經濟審計的工作實踐很短,缺乏經驗,水平有限。鄉鎮一級由農經員擔任的審計工作是兼職的,并且從事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的起步時間晚,開展的審計工作時間短,雖說已經過專業培訓,但審計專業水平仍然受到很大的限制,特別是對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理解和運用上還有待于進一步加強學習和研究。大多數審計人員缺乏協調、交往能力和文字綜合處理能力。但由于各級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全部為事業單位)近年來進人較雜,培訓工作滯后,審計人員素質跟不上形勢發展需要。慶元縣30名農經干部中,大專以上學歷的只有13人,僅占43.3%;專業技術人員17人,占56.7%,其中中級以上職稱的技術人員只有11人,所占比例僅36.7%。
(五)審計立法滯后
農村審計目前尚無全國性條例,僅有少數省市出臺了地方性農村合作經濟審計條例。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結果所出現的村級財務嚴重問題,因為缺少專門的針對農村集體經濟審計方面的法律、法規而得不到有效的解決。例如,在審計慶元縣某鎮某村時,發現該村的村主要干部鋪張浪費使用集體公款,而支出單據所應具備的經手人、審批以及村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等應有的手續卻具備。因為沒有明確的具體法律依據,村里又沒有制定出具體的財務管理制度,給單據支出的合理性、合法性、有效性的定性問題帶來了極大的困難。
(六)審計“處理難”
慶元縣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已經有了一個良好的開端,但是對于如何在審計過程中把查出的問題及時處理,就存在著一大難題。一是現行審計體制及其他一些人為的因素。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沒有處理決定的權利,使得查出問題與處理決定之間產生脫節,很難將查出的問題得到及時解決處理;在有關部門處理問題時,由于難免存在一些人為因素,使得問題被擱置下來得不到解決處理,有時也很難體現“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二是審計工作結束后的處理階段比前期工作難度更大。因為如果不及時把查出的問題予以糾正和處理,就會使群眾覺得審計只是一種形式,產生很大的負面影響。但是,查出的問題牽涉到很多方面,很難面面俱到。三是社會不正之風帶來的阻礙影響了問題的處理。
三、農村集體經濟審計中的治理對策和建議
(一)改變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組織機構不適應的狀況
1、鄉鎮農經員不能繼續擔任村級會計。
2、改革村級會計管理體制,實行會計制。會計制堅持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和審批權不變的原則,由鄉鎮政府批準設立農村會計服務中心,服務中心由鄉鎮農經站負責管理、考核、監督,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由鄉鎮人民政府和縣農業局在全縣范圍內向社會公開招聘,擇優錄取。會計的人數以5-8個村配備1名為宜,會計的工資由縣、鄉、村各級統籌安排。
3、加快行政村的并村步伐。目前,行政村劃分得過多,造成了村級組織機構臃腫,“村官”隊伍龐大,農村基層工作事務繁瑣。把沒有必要單獨設立的行政村撤銷,合并到其他行政村,減少村級組織機構,既可以精減“村官”隊伍,降低行政費用,減輕農民負擔,又可以解決聘用村級會計經費問題。這樣一來,鄉鎮農經干部就可以從當前繁忙于村級會計工作中解脫出來,使他們有充裕的時間和精力進行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
(二)運用多種審計技術,采用靈活多變的操作方式
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要針對不同的情況采用不同的農村審計工作手段。在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除了要結合查詢、復核、審閱、核對等審計技術方法外,還應面向廣大群眾,多聽群眾的呼聲和要求,多了解群眾的負擔和疾苦。必要時,還可以深入農戶進行審計取證和調查,增加與群眾交往的機會,這對解決一些棘手問題大有幫助。村級財務審計工作應該協調借助相關部門的力量,采用靈活多變的操作方式。通常情況下,縣級審計機關自行立項或接受委托,再根據審計項目確定具體事項,組成審計組進行審計。但村級財務審計的立項,由于審計內容和規模的關系,以及有時要對各鄉鎮、各村組的農業資金和非農業資金進行大規模的全面審計,需要其他部門如監察局、紀委、財政等部門的相互配合,這必須由縣委、縣政府來決定和安排。因此,村級財務審計可以根據各自具體情況,采用送達審計、就地審計或者送達審計與就地審計相結合的方式,如有必要還要進行審計調查。在具體審計過程中,應采取既要沉下去又不能陷下去的靈活方式,對于矛盾小、問題少的村可以集中送到鄉鎮所在地進行審計;對于矛盾大、問題多、群眾呼聲急的村,可以進行就地審計,也可以先送到鄉鎮進行審計后再到村里進行調查核實。這樣更利于有的放矢,對癥下藥。
(三)改善審計工作條件,保證審計工作開展
要改善農村審計工作條件,除了進行村級會計管理體制改革外,鄉鎮政府的主要領導必須高度重視對村集體經濟審計,提高對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的認識,為審計人員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和工作條件。財政部門要在經費上保證農村審計工作正常開展。
(四)內強素質,外樹形象
提高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首先應從加強基層業務培訓著手,由縣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站提出審計培訓計劃,有計劃地組織鄉鎮農經干部進行中短期業務培訓,提高基層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要突出加強對農村審計人員的政治理論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和審計專業知識及技能教育,培養造就一支政治強、素質高、業務精、作風硬的農村審計隊伍。通過考試考核等辦法選拔具有審計、會計專業的審計人才,建立持證上崗和定期考核制度,淘汰素質低和工作不力的審計人員;加強審計人員政策法律及業務培訓,使審計人員的政策法律水平和業務技能得到提高,以適應農村經濟發展的要求;切實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審計報告要真實、可靠、嚴密,真正體現農村審計工作水平。通過扎實細致的工作,讓社會各界了解、認可、支持農村審計工作。
(五)加快農村審計立法,樹立農村審計工作權威
盡快制定全國性的農村審計條例和與之相配套的審計取證、報告、檔案管理等辦法,進一步明確農村經濟審計的定性問題。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也應從實際出發,積極聽取農村經營管理機構的意見和建議,制定相應的審計實施細則和相關辦法,使農村審計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充分發揮農村審計工作的監督作用。同時要加大審計宣傳力度,增強基層干部的法律意識。各鄉鎮黨委、政府應該把依法治鄉(鎮)、依法治村納入發展經濟的重要環節,加大基層審計宣傳力度。建立健全鄉鎮、村兩級財務管理制度和內控制度,增強基層干部的守法意識,提高群眾的參與意識。將鄉鎮、村財務管理制度以更直觀的形式展示并接受群眾監督。
(六)采取有效措施,嚴肅查處農村財務方面的違法違紀行為
1、各級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在農村財務審計中必須貫徹和落實依法行政、依法監督、執法必嚴、違法必糾的原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高度重視追究違法亂紀人員責任的工作,該查處的要堅決查處,以保證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有序進行。
2、對于違反國家規定的財務收支行為,責令限期上繳其非法收入,限期退還非法所得,同時根據具體情況決定給予適當的經濟處罰,如拒絕服從,可建議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對于侵占貪污、弄虛作假、失職瀆職、等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審計機關應請紀檢、檢察機關協助查實,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增加審計透明度。實行審計結果公開、干部退賠貪占資財公開、最后處理結果公開,讓群眾了解審計處理結果,增加群眾對審計工作的可信度,并加大對審計成果的宣傳力度。向社會公布審計成果,大力引入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是擴大審計影響、提高審計成果利用的有效途徑。
4、敢于頂住社會不正之風,紀檢、監察、司法部門要加大對貪污、行賄受賄等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犯罪打擊力度,弘揚社會正氣。
5、堅持審計結論跟蹤檢查,實行結論落實反饋制度和審計回訪制度,督促結論落實,確保查出的問題得到整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得到采納。
參考文獻:
1、葉志剛,李相志.審計理論與實務[M].中信出版社,2005.
2、陳正興.環境審計[M].中國審計出版社,2001.
過去,呂四港鎮的村級財務白條支出現象較為嚴重,有的村白條支出占總支出的比率為60%左右。筆者查閱了該鎮歷年的村級財務審計報告發現,一些村以節省開支為由,在購置固定資產、工程結算等大額支出方面也用白條支付,且支出沒有嚴格規范的簽批制度,隨意性較大。一些經濟收入較好的村,考慮到用公款吃喝招待或以村集體送禮等不合理開支,若用正規發票做賬容易暴露實情,就用白條沖賬,模糊不合理支出的原因。有的村為了私利,巧立名目用白條套取現金,變相給村干部發錢,公款私分。有的村用白條虛構支出內容,套取現金,占為己有。有的村干部利用從事財務管理的便利條件,或借口招待客商,或借口跑項目、購物資,或借口修橋鋪路等事項,用白條虛構支出內容,虛報冒領,套取現金,或賬外設賬,或賬外假支出,或公款私存,達到侵吞公款的目的。
在2012年7月的一次鎮黨委、政府聯席會議上,鎮領導形成了共識。“白條入賬容易造成村集體虛假支出,擾亂財經秩序,逃避財務監督,又容易滋生經濟違紀違法行為,也容易激發干群矛盾、影響社會穩定。”鎮長潘雙林說。
為解決上述問題,呂四港鎮從2012年8月開始,用半年左右的時間,對全鎮村級集體財務白條進行專項整治,并建立了制度健全、管理民主、監督有效、基礎規范、群眾滿意的村集體財務規范化管理長效機制。
一是健全制度。要求各村在原有的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的基礎上,完善并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所有費用開支必須取得合法正規的支出憑證,發生購物或工程、勞務支出需有銷貨或提供勞務單位的稅務正式發票,確實無法取得正規發票的零星支出(300元以下),使用統一印制的支出報銷憑證。每張支出憑證必須由經辦人、證明人、審批人簽名,其他白條一律不得入賬。村級雜工支出一律實行打卡發放。從2012年9月開始,3000元以上的發票,要求通過電子掃描儀掃描,記錄到農村財務信息化系統中。
二是科學處理。對2012年1-8月發生的白條,逐項登記,詳細說明情況,拿出整改意見,經過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在村務公開欄公示,接受村民監督;對2012年9月之后發生的白條,采取零容忍辦法,發現一張查處一張,根據《南通市違反農村集體財務管理規定行為問責暫行辦法》,報市紀委農村紀檢監察工作二室對相關人員進行問責。
三是嚴格把關。為了從根本上杜絕農村集體財務白條現象的發生,要求各村監委會民主理財小組嚴把理財關、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嚴把審批關、村會計嚴把報賬關、鎮記賬員嚴把記賬關和鎮農經負責人嚴把資金支付關等“五關”。
[關鍵詞] 農村審計 特殊性 主要問題 解決辦法
在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進入新階段后,農村集體財務管理仍存在著許多不容忽視的問題,這些問題嚴重影響了農村社會的穩定和農村經濟的發展。因此開展農村審計工作,加強農村財務審計監督,已成為農村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
一、農村審計的特殊性
與一般的國家政府審計、注冊會計師開展的社會審計和內部審計相比,農村審計的特殊性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農村審計與典型的政府審計不同。農村審計是由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設立的農村審計站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涉及農民負擔的部門和單位的財政收支進行監督,不屬于政府審計范圍之列。
農村審計與注冊會計師開展的社會審計不同。農村審計機構是靠國家財政撥款,不交納稅賦的行政管理型事業單位,農村審計以審計監督為主要職能,是有計劃安排的例行審計、受委托或根據群眾舉報進行的審計,不管被審計單位或個人是否同意,都有權對其進行強制審計。
農村審計與內部審計不同。農村審計所審計的部門和單位都不是農村審計站所在部門、單位及所在部門、單位的下屬單位,農村審計機構是在同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領導下開展工作,而不是在被審計者主要負責人領導下開展工作。農村審計機構設在被審計者的外部,農村審計人員也不是被審計者的組成人員。
二、農村審計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農村審計法律地位模糊
農村審計不同于國家審計、社會審計和內部審計,國家目前尚無專門的法律法規,農業部1992年頒發的(農村合作經濟內部審計暫行規定》中的個別條款,已不適應農村客觀形勢發展的需要,而地方出臺的一些規范性文件又不能作為法律依據,這樣造成農村審計的法律地位不明確,工作中存在極大的不便。
2.農村審計缺乏獨立機制
現在雖然有不少地方的鄉鎮已經設立了審計機構。但是這些農村審計機構與農村經管機構通常都是“一套人馬;兩塊牌子”,既要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審計,又要承擔農民負擔、集體資產管理等工作,一身二任,難免顧此失彼。
3.農村審計人員業務水平不高
從目前農村審計人員的素質結構上看,業務水平不高、原任職結構單一,文化層次參差不齊。從后續教育培訓上看,作為承擔國家內部審計管理職能的審計機關,對基層內部審計機構、審計人員更新知識結構、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力度遠遠不夠,要下大力氣,進一步提高農村審計人員的審計水平。
4.農村審計結果無法有效落實
本來,審計結果既是對審計事項的總結、評價,也是對被審計對象存在問題的綜合反映,并對以后的管理工作提出整改的建議和要求。但由于農村審計工作起步較晚,進展較緩,沒有建立起一套就運用審計結果的方式、要求、責任和考核辦法等方面統一明確的規范,沒有與紀檢監察、組織人事等部門建立起聯動機制,以及審計結果公告制度不完善等原因,使得農村審計結果報告運用時大打折扣:提出的整改建議和要求往往得不到有效的落實,相關責任人應當承擔的個人責任得不到追究,審計結果報告被束之高閣,審計結果只是走過場,根本發揮不了監督的作用。
三、農村審計工作中問題的解決辦法
1.加快農村審計條例的制定和施行
盡快制定全國性的農村審計條例和與之相配套的審計取證、報告、檔案管理等辦法,進一步明確農村審計的定性問題。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主管部門也應從實際出發,積極聽取農村經營管理機構的意見和建議,制定相應的審計實施細則和相關辦法,使農村審計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充分發揮審計作用。
2.加強農村審計工作的獨立性
為了加強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可以采取三種方式,第一種方式是縣(市)級直接審計,縣(市)級直接成立農村審計事務所,配備一定數量懂審計業務、會計業務、能熟練操作微機的人員組成審計組,對鄉鎮或村進行定期或隨機的審計。第二種方式是委托中介審計尉未列入縣(市)級直審范圍的鄉鎮,可聘請有資質的社會中介組織進行審計,接受縣(市)級業務主管部門的審計工作質量檢查,并報縣(市)級經管部門備案。第三種方式是鄉鎮交叉審計,由縣沛)級經管部門牽頭,組織基層審計力量,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各鄉鎮之間的交叉審計。如果堅持運用以上這幾種方式的審計,一定能大大提高農村審計的獨立性,進而也就提高了農村審計的質量。
3.建立一支高素質的農村審計隊伍
審計質量的提高必須有一支既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又有較強的政治觀念和職業道德水平的高素質審計隊伍。農村審計機構要鼓勵、組織審計人員參加專業業務培訓和審計職稱考試,不斷提高執業水平。上級審計機關和內審協會應當對農村審計人員采取多渠道、全方面的業務培訓,使他們不斷提升業務能力、增強法律意識,熟悉審計政策,具備一定會計電算化知識。同時要加強對農村審計人員的考核與監督,注重對他們的思想教育,從整體上提高審計人員的素質,嚴格對審計人員的監督管理,真正做到清正廉潔,給老百姓辦實事,讓上級放心、群眾滿意。
大力開展創新爭優,以提高項目質量為重點、以加強自身建設為基礎、以統籌事業發展為支撐,全面提升審計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為保障全區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作出新的貢獻。
二、總體思路
圍繞區委、區政府工作中心,始終堅持“兩手抓、兩手硬”,切實增強審計工作的整體性、宏觀性和時效性,更加注重反映總體情況,揭示深層次問題,分析根本原因,從體制機制層面提出建議,為深化改革、制定政策、實施決策、強化管理、完善制度提供及時準確的信息和依據,更好地適應發展戰略機遇期條件和內涵的根本變化,在更高層面發揮審計監督的作用。
三、具體項目安排
(一)財政審計
1.2012年度本級預算執行審計。以促進宏觀調控政策措施的落實,深化預算管理、優化支出結構、規范資金分配行為、保障財政資金安全、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為目標,把促進財政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作為重中之重,及時發現和糾正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為,促進政令暢通;深入分析政策目標的實現情況和實施效果,及時揭示和反映政策措施不銜接、不配套,不適應以及政策目標未實現等問題,促進各項政策措施更加符合實際,更加合理有效;關注財政資金分配的公平公正、關注財政資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益,促進財政資金規范合理高效的使用。2013年3月開始,5月中旬提交審計報告。
(二)經濟責任審計
2.黨政部門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根據區委組織部的委托,對7個領導干部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審計中,按照黨的十和兩辦規定要求,將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省、市、區“十項規定”相關要求的情況作為審計的重要內容,按照區委、區政府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監督的意見》要求,落實經濟責任審計重點,重點加強對“三公支出”(公款招待、公車消費、公費出國)、“小金庫”等事項的監督檢查力度。在審計中關注權力行使與責任落實,促進健全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失職要問責、違法要追究的監督機制,推動完善有利于科學發展的干部考核辦法和獎懲機制。2013年1月開始,12月底結束。
3.村級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根據區政府的授權,對3個村干部實施經濟責任審計。以鞏固和發展農村集體經濟,保護農民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社會穩定為目的,深入貫徹區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村(涉農居委會)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意見》的文件精神,突出審計重點,深化監督內容,促使提高村(涉農居委會)“三資”管理水平,促進村集體經濟社會和諧、穩定、健康發展。2013年1月開始,12月底結束。
(三)行業項目及專項資金審計
4.專項資金審計。根據宏觀調控的需要,以促進加強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為目標,進一步加強對專項資金的審計監督。突出對那些掌管國家資金分配權的重要部門和關系社會建設及相關領域專項資金的審計,重點抓好社會保障、科技教育、農業開發等專項資金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審計,深入剖析存在的問題,提出審計建議,規范資金的管理。同時,結合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審計,有計劃地選擇若干重點專項資金進行審計,審計資金量力爭達到50%以上。2013年國家審計署、省審計廳、市審計局下達的行業性審計項目另行安排。2013年1月開始,12月結束。
(四)固定資產投資審計
5.建設項目跟蹤(結算)審計。做好軟件園、社區教育培訓中心(青少年科技活動中心)以及動漫基地等工程項目跟蹤審計監督,繼續強化“在現場抓跟蹤”,及時掌握項目進度情況和現場資料,確保跟蹤審計無縫對接。全區日常工程審計中,著重加強與4個新劃入的街道辦事處以及經濟開發區城建規劃局、財務審計局的業務聯系,提高其對重大項目必審、小型項目送審的意識。嚴控廉政勤政風險點,動態整合專家庫與工程審計人員業績檔案,嚴格把好審計質量關,控制審計風險。根據上級審計部門統一部署,開展行業性工程審計項目。2013年1月開始,12月結束。
6.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審計。根據國務院頒發的《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和國家審計署、省、市要求,結合本區校舍安全工程的實際情況,繼續對小學校舍安全工程跟蹤審計。審計中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項目、重要事項進行審計,揭示和查處“校安工程”資金籌集、分配、管理、使用和項目建設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時提出整改和加強管理的建議,切實推進“工程”目標的實現,為發展小學教育、構建和諧社會服務。2013年將該項目轉為日常管理項目,繼續抓好此項工作。
(五)審計信息化建設(計算機審計)
7.信息系統審計、AO審計案例及審計方法。緊緊圍繞市局信息化工作考核重點,全面推進數字化平臺建設,進一步推動計算機技術與審計業務的深度融合,實現審計項目業務質量和機關公文流程全過程數字化管理。發揮計算機中級過關審計人員的骨干帶頭作用,積極參與國家審計署及省審計廳AO實例和審計方法評選活動,在全面普及的基礎上,著力打造審計成果“精品”和“高端產品”,形成“以計算機能手作引領、以計劃項目壓擔子、以目標考評促應用”的良好局面,確保信息化建設工作再上新臺階。2013年1月開始,10月結束。具體時間以市局信息化考核文件要求為準。
(一)農村經濟審計質量有待提高
當前,我國農村經濟審計的開展雖然已經基本實現了全國覆蓋,但是其審計數據的質量并不高,缺乏一定的真實性,不能真實的反映出我國農村經濟發展的狀況,其成因主要有:1)調查取證非常困難。由于當前的農村經濟審計往往會觸及一些村干部的切身利益,因此在調查取證的過程中,村干部經常會以各種方式影響審計工作的有序開展,造成取證困難的情況時有發生。2)村級財務管理不規范。在實際工作中我們發現,很多村組織的財務管理非常混亂,沒有明確的職責分工,很多款項的支出只是以白條的形式記錄,沒有正規的賬目與憑證,這就造成了審計數據的質量令人懷疑。3)經濟審計的內容指標太單一。當前,我國的農村經濟審計大部分審計內容均是以財務收支審計為主,缺乏體現經濟效果的績效審計,經濟審計的相關指標都太過于單一且缺乏科學完整性,導致審計結果的質量不太高。
(二)農村經濟審計制度存在缺陷
由于我國的農村經濟審計在近幾年才全面展開,因此我國的農村審計制度還存在著一定的缺陷,其不完善之處主要體現在兩個層面上:1)國家法律層面。目前我國國家施行的有關經濟審計方面的法律為《審計法》,但《審計法》的頒布施行主要是以國家機關以及企業事業單位作為主要的針對對象。有關我國農村經濟審計的明確條文在《審計法》中并沒有提及,同時,在我國其他現行的法律法規中,也沒有明確的有關于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的相關內容,因此在國家法律層面,農村經濟審計還缺乏法律保障。2)審計主體層面。目前我國很多地方由于審計制度與權責明細不清,導致地方農村經濟管理部門出現了職能混亂,有時被定為行政單位,有時又被定為事業單位,同時有的市級審計單位與縣級審計單位也會出現權責無法明晰導致審計工作落實不到位的情況,這種審計主體制度的不完善就導致了我國農村經濟的審計工作不合理之處出現,影響農村政策的制定。
(三)農村審計隊伍力量相對薄弱
經濟審計工作是一項專業要求較高的工作,唯有擁有一支較高專業素養的農村經濟審計隊伍才能更好的將審計工作任務落到實處。當前,造成我們國家農村經濟審計質量提高困難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們農村審計隊伍力量相對薄弱。首先,由于我國大部分農村的經濟形式還是相對比較落后的,在這種背景下,廣大農村難以培養出專業性強的審計人員,同時,一些城里的專業審計人員也不愿意去農村工作;其次,從我國現有的農村經濟審計人員來看,大部分審計人員都是兼職的,其本職崗位基本上都是農村基層的會計崗位,只有到了需要審計的時間段才會去充當兼職審計人員,這就使得很多農村存在自查自糾的現象,影響審計質量;最后,經費問題也是造成審計隊伍力量薄弱的關鍵因素,當前大部分鄉鎮基層政府都已經撤銷或兼并了農經站,相關的工作人員都進行了調崗,同時基層財政部門也不重視農村經濟審計的財政支出,經費的短缺也導致審計人才隊伍建設嚴重滯后。
(四)審計結果責任追究機制缺失
當前我國農村經濟審計的結果只負責為地方政府提供一般性的數據支撐,很少鄉村一級的審計結果能夠形成標準的審計報告,更勿論給出帶有一定監督性質的審計評價了。因此,對于一些審計問題的查處,也缺乏相應的問責機制,很多情況下,鄉鎮一級的財政所或審計機關向我國司法機關移交的有關村級領導或機構的經濟案件,經常以問題的界定模糊或者達不到立案的標準從而無法立案調查,導致很多農村經濟問題得不到解決,從而容易長期的腐敗現象。另外,農村經濟審計的結果一般均由地方的鄉鎮政府以及紀委監察部門處理,并沒有很明確的追究責任部門、報送審計報告部門,因而無法給出確切的整改意見,農村經濟審計工作的底稿以及審計過程中發現的證據也沒有檔案的保存機制,這使得問題一旦過了時間就無法繼續追究,這使得我國當前農村經濟審計的監督效益基本喪失。
二、健全農村經濟審計模式策略探究
隨著黨的十以及十八屆三中全會的召開,我國確立了農村的發展戰略,在這一背景下,在今后很長一段時間內,我國的農村發展將面臨新的機遇,而加強我國的農村經濟審計是關系到未來農村發展潛力的關鍵所在。因此,要解決以上當前我國農村經濟審計中存在的問題,筆者認為應該從以下四個方面著手:
(一)創新農村經濟審計方法,努力提高審計質量
要提高農村經濟審計的質量,筆者認為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改進:1)把握好農村財務審計的重點。通過對農村的經濟來源進行重點審計,審查鄉鎮村各級人員的各項經濟活動是否合乎規范、政府機構與各村組織的財務支出是否具有合法的手續與根據。2)加強對國家撥款以及農民負擔的專項審計與績效審計。國家對三農問題的專項撥款是保障我國廣大農民民生、促進農業發展的關鍵,因此要建立與加強對這一問題的專項審計,確保國家的專項資金能落到實處,同時要探索對國家專項資金使用的績效審計指標,通過績效審計結果為中央政府獻計獻策。3)加強農村經濟審計的信息化建設。信息化的審計方式能夠減少審計過程中的復雜環節以及人為干擾因素,加快審計的執行頻率,因此地方政府有關部門應該不斷的加大對農村經濟審計的信息化建設資金投入,促進農村經濟審計由人工化向信息化轉型升級,為后續經濟普查提供技術支撐。
(二)明確農村審計主體職能,不斷完善審計體系
一個適應于我國當代農村經濟審計的審計制度體系是確保農村審計工作得以有序進行的關鍵。現階段,要完善農村經濟審計體系,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著手:1)制定有關農村經濟審計方面的相關法律。政府部門以及人大立法機構應該盡快制定出臺適應于我國農村經濟審計的法律法規,完善當前的《審計法》,增加關于農村審計的相關內容,為我國的農村經濟審計提供法制保障。2)明確農村審計的主體職能。在地方審計署中成立專門的農村經濟審計部門,明確主體部門的審計權責,明確審計范圍,對每個鄉鎮都設立專門的審計小組,開展定期審計。3)完善農村經濟審計的監督評價體系。通過建構有關于農村經濟活動的相關制度,完善農村審計工作的評價體系與標準,同時,建立農村經濟審計的檔案管理機制,做到每一項審計數據都有源可查,使得農村經濟審計工作保持公開公平與公正,不斷提高審計流程的規范性。
(三)加強農村審計隊伍專業建設,建立培訓模式
農村經濟審計質量的提高,不僅需要制度體系的保障,更需要有一支專業化高水平的審計人才隊伍來確保政策的落實,當前加強農村審計隊伍的專業建設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1)建立對現有農村審計人員科學系統的培訓模式。根據當前我國農村經濟發展的規律與現狀,制定專門正對農村經濟進行審計的培訓教材,定期對現有審計人員進行培訓,并制定考核標準,不達標準禁止上崗,另外還需加強審計人員的責任意識建設,從思想上杜絕弄虛作假現象的發生。2)鼓勵高校相關專業畢業生加入農村審計隊伍。國家應對高校審計專業的畢業生畢業后前往農村參加農村經濟審計工作的機遇政策優惠傾斜,以吸引更多具有專業素養的高知識型人才加入的農村經濟審計隊伍中。3)地方財政與國家財政加大對農村經濟審計隊伍建設的投入。通過加大資金投入,建立一支信息化、專業化的審計團隊,保障農村經濟審計各項工作的有序開展。
(四)有效利用經濟審計結果,制定責任追究機制
缺乏責任追究機制,審計就沒有任何意義。因此要利用審計結果制定相關責任人與單位部門的責任追究機制,及時發現并糾正出現的問題。首先,對農村經濟的審計工作完成后,專業審計小組或部門應撰寫專業的審計報告,報告的內容應包括本次審計的基本情況、審計評價、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問題的處理意見建議以及其他相關的情況等,通關撰寫專業的審計報告,使得農村經濟審計的審計結果可以更加完整規范的體現相關問題,防止審計漏洞的出現。其次,要制定對相關問題責任人或單位部門的問責機制,問責部門應由上級領導部門、紀檢監察部門以及村民代表會聯合組成,發揮民眾監督的作用,及時處理相關問題并向公眾公開處理結果,制定相應措施,防止類似問題再次發生。另外,要做好對農村經濟審計的審計底稿保存工作,定期對以前的審計底稿進行重復審查,發現歷史中未發現的問題。
三、結束語
【關鍵詞】金融機構 商業銀行 內部審計
一、農村商業銀行的管理現狀
農村商業銀行是在農村信用社的基礎上改制而成,而農村信用社最初是由社員入股成立、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其特點有以下幾點:
(一)機構多、不易管理
農村信用社的地位決定了其服務對象,其分支機構遍布城鄉,每個鄉鎮、每個社區都有分支機構。沒有改制前的農村信用社是多級法人機構,自主管理,按照我國農村金融機構體制改革的要求,將農村信用社按照地域合并成立農村商業銀行,取消了多級法人管理體系。合并后,一級法人機構管理的營業機構數量多不易管理,據統計我市某商業銀行組建后,營業機構有250多個,且分布在各區、鄉、鎮、村。
(二)崗位職責不清、約束力不強
主要體現在營業機構由于業務量較小,人員少,但是存款、貸款、結算、現金等業務一應俱全,有的機構6、7個人,設有主任、會計、信貸員、會計員、出納員、內勤、外勤,這就出現了一個人多崗的情況。
(三)人員素質不高、業務能力差
由于過去準入門檻低,入社員工大部分文化水平較低,再加上培訓跟不上,習慣“經驗之談”,思維跟不上時展,造成員工知識老化、專業知識缺乏、綜合技能不過硬。
二、如何做好農村商業銀行內部審計工作
按照現代金融機構內部審計工作的要求,內部審計工作的目標是“圍繞業務經營的風險性、效益性、真實性和合規性進行審計,并對其內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進行評價,提出改進經營管理的意見和建議”,根據目前農村商業銀行的現狀,要實現內部審計的這一目標,應做好以下幾方面:
(一)拓寬內部審計范圍
內部審計是農村商業銀行的職能部門,其職能包括財務審計、制度審計和效益審計等,目的是為保證經營活動的合規性、財務活動的合法性以及幫助提高管理效率和效果。由于農村商業銀行經營活動的特殊性和法人治理的特點,應當把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參與風險管理,對內部風險控制實施監督和評價作為內部審計的重點來抓,將內部審計的重點由經營合規性審計向風險性監督轉變。內審部門既要對業務經營合規性檢查,更要對內控制度的充分性、效益性、健全性、有效性及業務經營的安全性等方面內容重點檢查,切實發揮好內部審計在化解和防范金融風險中的作用。在實務中,可以將內部審計與稽核部門的職能進行整合,并將稽核部門并入內部審計部門,將其審計職能擴展到內部控制領域,改變目前內部審計單一的查錯糾弊局面,適應農村商業銀行迅速發展和風險控制管理的要求。
(二)不斷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素質
內部審計人員的專業能力和技術水平是決定我行內部審計工作質量的關鍵因素。要實現對各個層次的內部審計全覆蓋,要求執業人員熟練掌握各個部門、各個領域的專業知識。因此,我們要不斷加強自身的各項業務知識學習,加強審計方法、技巧的學習,以及分析、判斷能力的學習,并通過在工作中的不斷實踐,才能及時的捕捉業務操作過程中的風險點,才能挖掘出業務管理中的漏洞,才能提出有價值的改進意見和建議,才能體現出內部審計工作的增值功能。
(三)注重理論與實踐結合,不斷提高工作質量
做好審計工作我們要學會做到舉一反三、融會貫通,注重理論和實踐相結合,才能為高效簡捷的工作提供重要基礎和保障。
一是改進思維方式。面對內部審計新形勢和新要求,內部審計人員要積極、主動和有效地發揮好?°免疫系統?±功能;要培養辯證思維,善于透過現象辨本質,透過微觀見宏觀,透過苗頭看趨勢,實事求是地做出分析和判斷;要培養創新思維,善于總結經驗、探索規律和提煉新觀點,敢于突破舊意識的束縛,在繼承中發展、鞏固中提高。
二是嚴格質量管理。要進一步強化質量意識和風險意識,嚴格落實稽核負責人和經辦人員的崗位責任,內部審計工作的主要負責人應經常深入一線調研,經常與稽核審計人員研討檢查發現,并對審計報告的恰當性、準確性以及審計程序的合規性把關,確保稽核審計結果無誤。
三是抓好成果管理。對稽核審計發現的重要問題,要加強深層次分析,不僅能把問題找準說透,還要能夠深入剖析產生原因,提出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辦法,并督促落實問題的整改。同時,通過一定的程序及時向管理層反映,充分利用審計結果,研究解決途徑,提高管理水平。
(四)建立全面的內部審計管理系統
從內部審計角度看,金融信息化使審計信息、審計方法、審計技術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傳統的稽核方式和手段已不能適應金融信息化的形勢。稽核作為農村商業銀行重要的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手段,也越來越引起商業銀行的高度重視。因此,商業銀行迫切需要針對內審計部門實際情況,設計一套內部審計信息系統,要求該產品既具審計特色,又簡單易用,富有前瞻性和先進性,符合內部審計工作需要,具有技術領先的農村商業銀行內部審計系統。內部審計管理系統要引入風險為導向的審計理念,以業務流程為主線展開非現場審計、現場審計、內控評價、查證分析、違規積分管理,從內外部管理要求、合規、經營狀況、內控等角度進行全面風險管理。根據重點不同,緊密圍繞以業務經營為中心,以控制為主線、以風險為導向、以治理為核心、以發展為目標的內部審計模式,實現快速審計,建立相配套的知識庫、交流平臺、審核流程、信息管理平臺。其中非現場審計為現場審計提供線索,對涉及的相關線索進行查證,確定審計證據,為內控評價、違規行為提供評價依據,而非現場審計、內控評價、知識庫為現場審計服務。此外,系統還將各類審計信息風險分析報告歸類整理,統一建立審計問題疑點庫、知識庫、專家庫,確保日后業務發展有借鑒依據,實現審計成果再利用,進而提高審計工作的質量和效率,降低審計風險。
(五)加強考核,強化激勵約束機制,建立一支過硬的稽核審計隊伍
對稽核隊伍要嚴格管理,加強考核,對于在稽核審計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對造成不良影響的人員,要予以行政和經濟處罰;對不能勝任稽核審計工作的稽核人員,要調離稽核審計隊伍。同時,要加強以“責任、清廉、依法、獨立”的責任建設,切實把責任意識、廉潔自律意識和扎實有效的工作作風,貫穿到稽核中心的管理中,確保稽核審計工作效果。
參考文獻
[1]麥瑞勇.農村商業銀行向現代商業銀行轉型的戰略選擇――基于對端州農村商業銀行的SWOT分析[J].{H}南方金融,20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