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02-09 17:30:58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歷史文化保護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d the development of protective Driving Tour Village Historic Village Protection Planning from the elements of protection, the protection level, spatial patterns, in order to facilitate the organic protection of historic features and the mountain traditional pattern.Key words: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village; protection planning; development of tourism.
中圖分類號:F292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臨城縣位于河北省西南部,西依太行山脈,東接華北平原,幅員800平方公里,轄4鎮4鄉220個行政村,總人口20.2萬。地勢自西向東呈階梯狀分布,山區、丘陵、平原分別占35%、50%和15%,素有“七山二水一分田”之稱。
駕游村位于河北省臨城縣西部太行山中段,趙莊鄉西北部。北距省會石家莊100公里,南距邢臺市80公里,東距臨城縣城31公里。這個村子全村有人口一千多人,有萬畝的山場,村里的人都是以傳統農業和林果業為生。整個山村四周山峰高聳,溝壑曲折,古樹濃密,蒼翠欲滴,澗中溪水流銀,環境十分深幽、靜謐。駕游村有著豐富的歷史文化遺跡和底蘊深厚的民俗文化,2007年5月26日被評為“河北省首批省級歷史文化名村”。
駕游村概況
駕游村:傳說在唐代時村子叫挾扭村,有個化緣的和尚來到這里,看到這里好山好水好風光,就留戀起來不走了,便在村子的附近建立一個寺院,后來人們把這個寺院叫挾扭寺。公元1103年,北宋皇帝宋徽宗趙佶來到挾扭村,曾駕臨駐察寺院,觀蓮池,他看到一朵朵白云從寺中升起,于是把挾扭寺改為白云寺,挾扭村也因皇帝的駕臨而改為駕游村,從此,駕游村和白云寺也就一天天興旺起來。
白云寺:位于駕游水系溝口,駕游村西2.5公里處,駕游村白云寺始建于唐末宋初,宋徽宗來到挾扭寺,看到一朵朵白云從寺中升起,于是把挾扭寺改為白云寺,曾經是佛教圣地,香火鼎盛。白云寺現存石碑5塊,誡勉延流石碑一塊、重建白云禪院石碑一塊、鑒公和尚塔銘石碑一塊、重修碑志(斷)一塊百世可知石碑一塊。相傳皇帝走后,有一位趙縣能工巧匠,雕刻了一塊高2米、寬1米的石碑,記錄了皇帝游玩的全部過程,在現存的碑文中記載著駕游村的四至(西至蓮花嶺、北至石樓分水嶺、南至白云庵分水嶺、東至嶺西分水嶺),修寺捐款名單和嘉慶年間修復寺院的情況。古寺在現在的寺南邊約100米處,天歷年間把寺院建到現在的位置。
蓮花池遺址:位于白云寺溝頭,分南池和北池,南池南北長63米,東西寬27米,為不規則的長方形,蓮花池四周有高1.5米左右的砌石。北池距南池200米,面積有南池的二分之一。關于這兩池的來歷縣志文獻上無考,很可能是為一山泉積水而成,因佛崇拜荷蓮,故曾在池中種植蓮花,應是歷史上白云寺一景。
特色要素
2.1村落景觀風貌
駕游村地處于太行山中段的中山地貌,地區多中高山和低山,群峰聳拔,層巒疊翠,溝壑縱橫,山高坡陡,森林茂密。
白云寺始建于唐代,北宋宋徽宗趙佶曾游歷于此。與臨城縣現存的寺廟相比,建筑質量較差,保存已不完整,現存的建筑有北大殿和東大殿,除屋頂修過外,其它還保留原來的布局。
駕游村主要的歷史文化古跡遺存和具有獨特風貌的古民居,受地形及自然條件的制約,駕游村村莊形態總體上呈現自然分散的狀態,一條山溪從村中穿過,古寺、古民居分布在風景如畫的山溪中間,別有一番“世外桃園”的韻味。
傳統格局是歷史文化村鎮千百年保留下來的,體現著村鎮的選址布局的基本思想,記錄和反映一古村鎮格局的歷史變遷,是當地居民與周圍自然環境多年來融合的結果。傳統格局一般包括村落的平面布局形式、輪廓、街巷、水系等要素的格局和肌理。
駕游村的傳統格局是經過多年演變而來的,依山建房,后形成路。伴隨著人口增長、戶數增加而發生的自然擴張,從而一起格局的不斷變化。村莊平面布局自由,依山勢變化,和山勢融為一體,較少人工痕跡。整體結構保護完整。從聚落到街巷空間再到建筑單體都保留了原有的尺度,整體形態隨地形高低錯落,空間環境變化豐富。村民生活在古老的石筑建筑中,延續著幾百年來的生活場景和歷史風貌。駕游村三面環山,有兩條溪流從村中穿過,自然的山水環境襯托出了駕游村的太行山區古村落的特色。
2.2傳統建筑特色
駕游村到處展示著石頭建筑的風采,石碾、石磨、石橋、石路,很多的是石頭民居,包括石山墻、石雕、木雕等。民居依山就勢,高低錯落,拾級而上,無論是建筑材料、建筑風格、體現式樣都是代表了山區地方民居建筑群落風貌。
光榮的革命傳統,時期,、、秦基偉、楊秀峰等老一輩革命家曾在這里戰斗生活過,而且這個百戶人家的村子,就有150多人參軍參戰,40多人光榮犧牲在戰場上,寺院的和尚和駕游村的青壯年積極參加革命,年老的僧人利用山上的草藥幫助八路軍救治傷員,本村因參加抗日人員較多,后改為“獨立營”“區干隊”。冀西報社、冀西指揮部、冀西專署、冀西黨校、冀西民訓處及一二九師兵工廠、皮工廠和三八五旅、十一旅、九連、七連、縣獨立營曾居住戰斗在該村。
至今保存的建筑有:八路軍冀西指揮部、八路軍獨立營、八路軍冀西報社、八路軍冀西軍訓處、八路軍冀西懲審處、八路軍冀西黨校、八路軍冀西特務連、八路軍冀西專署。
3.3傳統民俗文化
⑴ 駕游村的來歷
駕游村:公元1103年,北宋皇帝宋徽宗趙佶來到挾扭村,曾駕臨駐察寺院,觀蓮池,他看到一朵朵白云從寺中升起,于是把挾扭寺改為白云寺,挾扭村也因皇帝的駕臨而改為駕游村,從此,駕游村和白云寺也就一天天興旺起來。
⑵ 民間手工藝
樹編、草編、石雕、旋柿刀等。
⑶ 民俗民風
老鼠娶親日;每年正月十二,是駕游村傳統的老鼠娶親日。那天家家戶戶包餃子,說是捏老鼠嘴,到了傍晚,兒童們到處揀拾舊笤帚堆積在一起烤火,俗稱“烤老鼠爪”,據說誰家吃了餃子,烤了老鼠爪,一年之中家里不會有老鼠禍害。傳說當天可以在磨盤眼里聽到老鼠娶親的吹吹打打的聲音。
搶面燈;每年農歷正月十五晚上,村民用蒸熟的黍子面捏成各種形狀的燈盞(俗稱粘面燈),插上燈捻,填上豆油或香油,點著后放在院子里的各個角落,村里的兒童成群結隊到各家將熄的面燈“偷”去,據說“偷”的越多越好,待到第二天早上烤柏欞火時,燒著吃,可以祛病消災,保佑一年健康。
⑷ 生活民俗及建筑工藝
駕游村位于太行山深山區,石材資源豐富,因此石材就成了居民生活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在日常生活中,村民制作石桿、石臼、石碾、石磨,作為生活器具。利用石材建造石頭民居、石雕等,這些傳統的建筑工藝都是應該保護和承傳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駕游村保護規劃
3.1保護要素
規劃保護要素由物質文化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兩部分組成。物質文化遺產:歷史建筑、文物保護單位、歷史環境要素、歷史街巷、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聚落自然環境、傳統生產方式所構成的景觀、能夠代表一定歷史階段的重要生產設施和建筑場所。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統工藝、宗教禮法、民俗風情、名人軼事、語言文字、民間文學藝術、歷史地名等。
3.2保護框架
為了整體地保護歷史文化物質形態和文化內涵,根據駕游村的歷史文化價值及其保護要素的構成分析,確立了“重點保護與一般保護相結合,點、軸線、區域三個層次構建”的總體保護框架。
對清代建筑群傳統風貌地塊進行重點保護。保護以一二層傳統民居構成的背山面水、因地制宜、錯落有致的山地丘陵村落空間形態格局,以青、灰和木色為特點的古村色彩基調。對破壞村落肌理的地區、溪流兩岸和進村入口地區進行重點風貌整治,對保護范圍區域和環境協調控制相結合的保護模式。
以建筑物、構筑物等為節點,以人們生活的主要通道和路線為軸線,把主要空間景點聯系起來,并根據保護村落的需要,劃定核心保護區、建設控制地帶和環境協調區。通過節點、軸線和區域三個層次建構駕游村傳統空間格局,充分反映和展示駕游村的歷史文化內涵。
3.3保護內容
規劃對駕游村進行分級保護,依據遺留建筑價值、保護現狀和相關環境因素,將歷史文化名村整體保護結構模式定為核心保護區、建設控制地帶和環境協調區三個等級。三個等級所劃定的區域,由內至外保護強度依次遞減。
核心保護區是歷史文化遺存比較集中,并能較完整地反映駕游村特定歷史時期傳統風貌和地方特色的區域。核心保護區范圍的劃定是最大限度的包含歷史文化名村中“保存著歷史信息的遺存”,以及載有真實信息的歷史建筑、歷史環境要素,是名村歷史文化價值的核心體現區域;在核心保護區內應確保名村視覺景觀的連續性,以形成“較完善的歷史風貌”。這其中主要包括駕游村清代建筑、歷史街巷及其自然環境等,是村落主要歷史遺存的分布最為豐富的區域,也是村落歷史風貌的集中展現區域。保護規劃要求禁止在駕游村核心保護區內新建、擴建建筑物、構筑物,但必要的基礎設施和社會服務設施除外。新建、擴建必要的基礎設施、社會服務設施時,應當與核心保戶區的歷史風貌相協調。核心保護區內的歷史民居院落應當保持傳統的建筑風格,改造整治過程中,在高度、體量、色彩、材料等方面應符合歷史風貌。
建設控制地帶是保護范圍以內、核心保護區以外的區域,作為核心保護區的背景區域,能夠對核心保護區起到襯景作用,其劃定是為了延續歷史文化名村歷史建設的景觀風貌,使得建筑風格和環境特色有效和諧的過渡。駕游村建設控制地帶范圍包括核心保護區以外的區域和現狀建成區范圍及其周圍自然環境。保護規劃要求駕游村建設控制地帶內除保持歷史建筑原有傳統風貌外,要嚴格控制新建建筑物、構筑物的使用性質、高度、體量、色彩,要與歷史建筑相協調。
環境協調區是為了保護駕游村整體風貌,在建設控制地帶需要嚴格控制自然生態和景觀的區域,為保證整個歷史文化名村風貌環境的完整性,環境協調區內的村民日常生產生活要與自然環境相協調,充分體現山區古村落的生活延續性和環境協調性。保護規劃要求在環境協調區內,保護各類農業生產用地、山體植被及其他部分山體景觀等,禁止在山坡上大面積開墾農田,適度退耕還林,加大力度植樹造林,豐富植被種類,改善生態,營造宜人的視覺觀賞景觀。
在劃定保護區的基礎上,對保護區內的每一幢建筑,通過綜合評價其建筑年代、質量、風貌狀況條件,劃分建筑類別,并針對不同類別建筑制定出相應的保護、整治措施。
空間形態
駕游村的山水格局是村落的顯著特色,依山而建、沿水居家在北方村落中并不多見,更加突出的表現“山水意象”的個體特征,賦予其較強的可識別性和可印象性,其建筑布局也充分體現了“天人合一”的山地丘陵村落整體風貌。因此,規劃中應從整體空間形態來進行保護,加強村落整體空間格局與四周的地形、地貌、水體、農田、植被等自然景觀要素協調發展,大力治理村落生態環境,重點對村內河道的環境進行治理,清除垃圾廢物,嚴禁隨意傾倒垃圾,恢復河道及兩側整潔的環境、結合河道治理,修建塘壩,豐富河道景觀風貌。同時要對村外河道的環境進行治理,美化村莊外景觀。對古樹進行掛牌保護。要遵循因地制宜、因景制宜、適地適樹的原則,充分利用現有的植被,在退耕還林的基礎上,種植栗子、柿子、核桃等經濟林木,既滿足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又考慮景觀效果,做到生態、經濟、景觀的統一。對建筑物、構筑物要進行保護性修復,使之成為集中反應村落傳統風貌的空間認知點,為維護駕游村的格局風貌,還需要對村莊建設進行高度控制,從建筑空間形態烘托山地丘陵地帶村落的獨特風格。
積極有效的保護開發
保護歷史文化名村的目的是為了更好的利用,也只有合理的利用,才能充分展示其固有價值,并使他們與現代化生活相結合,從而達到更好地保護的目的。駕游村可采取文物性保護與適度開發相結合,使駕游村歷史文化名村真正的走上在開發中求保護,在保護中求發展的良性循環。
首先在對駕游村的外觀特征和內部布局不做根本性變動的情況下,保持村容整體風貌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從設施改造入手,進行綜合治理,如完善水電設置和做必要的內部裝修等,以滿足現狀生活的需要。其次,發展旅游,從臨城縣城西行,由石家欄轉西北方向5公里即可到達白云寺,再向西行200米,即可到蓮花山口。蓮花山風景優美、有17條大小別致溝組成(也稱17子溝)。區內峰巒疊嶂、溝壑曲折,樹木蔥蔥,以奇、險、峻、野、秀、幽和歷史文化著稱。駕游村久居深山,交通相對閉塞。近年來,古村落相繼接待了前來觀光的游人、進行藝術創作的藝術家、前來寫生的畫家和有關專業師生,其保護與發展也逐步引起社會和當地政府的重視。通過發展旅游業獲得經濟效益,提取一定資金再投入到保護的事業中,走以保護促進旅游,以旅游養保護的可持續發展道路,從而最終達到保護的目的。
結語
駕游村的地貌、河流、道路骨架、建筑形制、構造與裝飾都有獨到的特點,這些依然保存著較為完整的空間格局、古建筑群和歷史環境。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山地丘陵歷史文化名村受到人們的關注和重視,山地丘陵歷史文化名村已成為中國文化遺產保護領域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要有機保護和延續山地丘陵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維護歷史文化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必須充分認識其文化特質,綜合運用現代規劃理念與技術手段,使其特有的山地丘陵歷史文化資源得以傳承。
參考文獻
1、趙勇. 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理論與方法. 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8
2、《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規劃編制辦法》(2008)
為保護和利用我縣歷史文化資源,承接省會經濟圈和環巢湖旅游,推進我縣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又好又快發展。經縣政府第19次縣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在全縣范圍內實施歷史文化資源保護工程。
一、總體目標、方針和原則
(一)總體目標
從20*年開始到20*年,利用5年時間,使我縣歷史文化資源得到有效保護和利用。通過培育文化資源,打造文化產業,申報省級歷史文化名城等活動,初步建立起較為完備的全縣歷史文化資源保護體系,基本實現歷史文化資源保護的科學化和規范化,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文化作出應有的貢獻。
(二)保護方針
歷史文化資源保護工程實行“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正確處理搶救、保護和利用的關系,促進歷史文化資源搶救、保護和利用有機統一。
(三)實施原則
按照“政府主導、社會參與、長遠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堅持立法保護與政策保障相結合,政府保護與民間保護相結合,政府投入與社會融資相結合。
二、保護對象和方式
(一)保護對象
首批列入*縣歷史文化資源保護工程的是:1.周瑜墓和小喬墓;2.吳武壯公祠;3.吳公祠;4.捧檄橋;5.劉秉璋墓;6.吳長慶墓;7.丁汝昌遺跡——丁氏宗祠;8.吳長慶故居;9.吳贊誠墓;10.潘鼎新墓;*.抗日名將孫立人故居;12.廬城古民居。
(二)保護方式
搜集整理全縣歷史文化資源文史材料,加大宣傳普及力度;對重要歷史文化資源,先申報縣、市、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就近聘請文保協管員,確定專人協管;對列入*縣歷史文化資源保護工程的歷史文化資源分期進行修繕,再選擇部分歷史文化資源作為愛國主義教育基地;通過掛牌保護、樹碑立傳等多種形式的保護,逐步將我縣歷史文化資源培育和打造成旅游景點。同時,結合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進一步擴大歷史文化資源保護范圍。
三、組織機構
(一)成立由縣政府分管縣長為組長,縣文化旅游、發改委、財政、*、建設、城管、房產、國土資源、民族宗教等單位為成員的*縣歷史文化資源保護工程領導小組,負責全縣歷史文化資源保護工程的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文化旅游局,具體組織和指導全縣歷史文化資源保護工程的實施等。
(二)成立*縣歷史文化資源保護工程專家小組,聘請資深專家和顧問。
四、保障措施
(一)設立專項基金
縣財政設立*縣歷史文化資源保護工程專項基金,用于全縣歷史文化資源資料的搜集和整理工作;收集和收購珍貴歷史資料和實物,修繕和陳列全縣歷史文化資源。
(二)建立工作機制
實施全縣歷史文化資源保護工程是縣鎮兩級政府的職責。縣文化旅游和縣財政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積極與相關部門溝通和合作。同時,在具體實施歷史文化資源保護工程過程中,要多方籌集社會資金,廣泛征集歷史文化資源的文字、圖片等實物資料,鼓勵社會個人捐獻文物,對西漢臨湖尉墓、湯池果樹窖址、*文廟、左慈釣魚臺、*圍樓、奎星樓等歷史價值較高的文化資源,通過招商等形式籌措資金,實施保護、利用和復建。要向海內外全縣歷史文化資源保護工程實施情況,定期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三)強化隊伍建設
全縣歷史文化資源保護工程的實施,歷史文化景點將逐步增多。這就需要建立一支高素質的歷史文化資源保護專業隊伍,切實加強對歷史文化資源景點的保護和管理。
論文摘要:中國對于歷史文化城鎮的保護可以說剛剛起步,需要更加科學合理的保護理念和手段。本文通過介紹什么是歷史文化城鎮保護,歷史文化城鎮保護的意義、現狀和面臨的問題,以及保護的基本原則和一些可以借鑒的方法,希望能提供一些關于保護方面的思路,并引起人們對歷史文化城鎮的保護的關注。
中國是歷史悠久的文明古國,眾多承載著中華數千年文化、傳統、歷史的古城鎮,如同一顆顆璀璨的明珠,散落在華夏大地。近年來,隨著經濟的迅猛發展,國人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們對精神生活、文化體驗的追求日趨流行,“歷史文化城鎮”開始為人們所熟悉。
歷史文化城鎮的保護的含義
所謂歷史文化城鎮,就是許許多多具有歷史文化價值的建筑群體構成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城鎮街道景觀。例如,帶門樓的宅第,樹木繁茂的廟宇,高聳的城郭、寶塔,以及文明開化以后所產生的西洋建筑、橋梁、濠河……等的姿態。[1]每個建筑物和構筑物,都有其深遠的由來和歷史,如果能夠為來訪者提供詳細了解的資料,則必然會給人們很大教育;如果能將它們組成一定形體,創造出我們四周的“環境景觀”,那么就可以使平常完全生活在異地的人,擴大生活范圍,彌補生活體驗的不足。我們親生感受到,在我們生活的國土上,可以創造出多么豐富多彩的生活空間來。
但是文化城鎮并不只是給外來者賞心悅目。文化城鎮猶如地方文化的面孔,在這里反映著人們的實際體驗,這是無法代替和置換的,他們將視它為自己的故土故鄉。
所以,歷史文化城鎮的保護就是在保存歷史文化城鎮物質遺產的同時,如民居、街道、橋梁,保護城鎮建筑群背后深厚的文化底蘊,歷史性環境。
歷史文化城鎮的保護的意義
早在1972年,聯合國科教文組織第17次全會制定的“文化遺產及自然遺產保護的國際建議”的前言中說:“在生活條件迅速變化的社會中,能保持自然和祖輩留下來的歷史遺跡密切接觸,才是適合于人類生活的環境,對這種環境的保護,是人類生活均衡發展不可缺少的因素,因此,在各個地區的社會中,充分發揮文化及自然遺產的積極作用,同時把具有歷史價值和自然景觀的現代東西都包括在統一的綜合政策之中,才是最合適的。”
科教文組織的第19次全會,提出了“歷史性地區的保全及其在現代的作用”的國際建議,其中有:“所謂歷史性地區,在任何情況下都是人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它反映了歷史的客觀存在。為適應多樣性的社會生活必須有相應的多樣性生活背景,據此,提高歷史性地區的價值,將對人們的新生活產生重要意義”。[2]
可見,歷史文化城鎮的保護對我們了解歷史,傳承傳統文化,豐富現代生活,促進社會多樣性發展都有著重要意義。保護歷史文化城鎮是人類生活均衡發展的一種需要,更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必然結果。
歷史文化城鎮保護的現狀
目前,我國對古城鎮的保護處于一個越來越重視的階段。《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就有關于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的規定,歷史文化城鎮自然也在保護之列。而在2007年7月,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將《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全文公布,征求社會各界意見。該條例于2008年7月1日起施行。通過單獨制定法規對歷史文化城鎮保護進行規范,國家的重視程度可見一斑。各級地方政府也有相應歷史文化城鎮保護法規的出臺。例如,2004年制定的《四川省閬中古城保護條例》、2006年開始施行的《云南省麗江古城保護條例》。中國社會正將更多關注的目光投放到這個我們過去不曾注意的焦點上。
但是,我國的歷史文化城鎮保護現狀令人堪憂。最主要是對歷史文化城鎮開發與保護的關系沒有處理好,對于文化保存造成很大阻礙。
歷史文化城鎮的保護面臨的問題
當前,歷史文化城鎮的保護所面臨的問題,主要是追逐經濟利益與保護當地傳統文化之間的沖突。隨著物質生活的逐漸豐富,現代人對傳統生活環境、生活方式的向往和追捧,使得越來越多的地方認識到歷史文化城鎮鎮潛在的巨大利益,利用古老的資源,發展旅游業,推動地方經濟、提高當地人民的生活質量。這本無可厚非,但是一味地旅游開發,使得歷史文化城鎮不斷商業化。許多地方只是關注眼前的經濟利益,忽視了古城鎮本身深厚的文化、藝術底蘊,更忽略了對歷史文化城鎮的持久保護。歷史文化城鎮保護與旅游開發的矛盾已經日趨嚴重,并直接影響著古城鎮的“生存”。因為,于歷史文化城鎮而言,其巨大的價值不僅體現在城鎮建筑,布局結構的合理和藝術,更在于生活在那些土地上的人所形成的歷史,文化氛圍,民族風俗習慣,。商業化的開發使得歷史文化城鎮離它的價值越來越遠。
以云南麗江為例:十多年前,1997年12月4日,麗江古城被列入世界文化遺產,與雅典、羅馬、威尼斯等偉大城市比肩;十多年后,2008年1月中旬,古城被指責過度商業化、原住民流失,聯合國派出檢查組,麗江面臨亮“黃牌”之憂。十年僅是歷史的一瞬,然而這十年麗江的變化幾乎超過了過去800年的總和。如今,涌入麗江的不是蒙古戰車和鐵騎,而是源源不斷的游客和老板,他們帶來麗江的不是馬刀與盔甲,而是快速增長的旅游收入和巨額資本。
雕梁畫棟、小橋流水的古城在市場經濟大潮的沖擊下搖搖欲墜,詩人、專家、學者們感嘆:在酒吧街的燈紅酒綠中,在小販的叫賣聲中,古樸一點點褪去,麗江古城正變成一具沒有內容的空殼。
07年6月,在新西蘭舉行的第31屆世界遺產大會上,麗江古城、故宮、長城、圓明園、布達拉宮和云南三江并流6項中國世界遺產被要求在大會上就管理上出現的問題作解釋。
麗江古城能申遺成功,既靠有形的建筑群落,更是靠存在于街頭巷尾間的納西市井生活,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正是看中它是“保存濃郁的地方民族特色與自然美妙結合的典型”,才授予其桂冠。
但目前古城核心區域都商鋪客棧林立,原住民紛紛將房院騰出給外來商人獲取一年十幾萬的租金,并用這筆錢在新城購置洋房,他們搬走家當的同時還搬走了在城中存活了近千年的民俗文化。
更令人擔憂的是,有些官員認為古城本就是為商業而建,過去是,現在是,將來也是。甚至有人認為即使聯合國真亮“黃牌”也無妨,因為麗江已經具備了足夠的知名度。這樣出自官方的想法給古鎮的保護,尤其是非物質文化的保護造成了很大阻礙和不利影響。[3]
當地居民是保護事業的動力
由麗江古鎮一例,我們不難看出,目前,我國歷史文化城鎮的物質遺產,基本得到了較好的保護。但是,非物質性的歷史性環境,仍在遭受著肆意破壞。可以說,這是歷史文化城鎮保護的核心問題和難點。一旦人們意識到歷史性環境保護的重要,并著手進行保護,實際上也就解決了古城鎮物質遺產保護的問題。因為歷史性環境保護較之物質遺產保護,程度更深,也是歷史文化城鎮保護的本質。
日本作為我們的鄰國,地理位置和文化傳統都與我們相似。早在上世紀60、70年代,日本就開始致力于歷史文化城鎮的保護,尤其是歷史性環境的保護,并且獲得了較好的成效,對我們極具借鑒價值。比照日本的做法和成功經驗,我認為激發當地居民保護的意識和積極性,才是解決此問題的關鍵。
在日本,歷史環境的保護也如同公害處理,自然環境保護一樣,首先是由當地居民中產生。各地方政府著手采取相應對策,公布具體條例,等到這種條例在全國許多地方都制定之后,國家才作為最高行政管理,著手進行法律制度的完善工作。文化城鎮文物保護法的修訂也經過了這樣一個順序而進行。以“日本全國歷史文化風土保護聯盟”為中心,由各地居民發動的保護運動,其偉大功績就在于促進各自治體頒布有關條例,并將其吸收到文物保護法內作為修訂的內容之一。
可見,民眾的支持和擁護是歷史環境保護的基礎和動力。而日本民眾對歷史文化城鎮保護的關注,歸根結底源于他們“環境觀”的變化。日本曾經爆發過嚴重的公害問題,世無旁例的水俁病和四日市氣喘病,使得公害成為社會矚目的焦點。深受公害之苦的居民們敏銳地感到了生活環境中的種種問題,發現了自然環境破壞劇烈。要求保護自然的群眾運動在全國各地興起,群眾環境觀不斷發展擴大。
最終,人們把歷史環境的破壞看作為現代環境問題的主要課題。認識到歷史環境是當地居民精神團結的象征,其消滅將會給人們的生活帶來嚴重的后果。換言之,公害是直接危及人們生命、健康的犯罪行為,而歷史環境的破壞,恰是對居民精神生活的挑戰。一旦失去歷史環境給居民所造成的失落感,對于曾經以此為自豪的當地人來說,簡直不可容忍。這樣一來,人們在重視環境的物質方面的因素之外,也開始注意到了文化方面的精神價值。[4]
日本的這種“居民——地方政府——國家”的保護模式被事實證明是可行且有效的。那么如何調動我們國人的保護意識,樹立“環境觀”,這是緊接著擺在我們面前的問題。
參照日本的做法,朝日新聞社于1972年2月14日出版的早報上,動員了該社所有通訊員,以“必須保存,復原的歷史性文化城鎮”為題,列舉了全日本169處城鎮加以介紹。接著又以“充滿歷史氣息的文化城鎮”為題,公布了全日本200多處城鎮的所在地圖及概況一覽表。而財團法人環境研究所在它編輯的雜志中,出版了“環境文化”特輯,將與歷史文化城鎮的有關資料全部收集在一起,以前兩次的朝日新聞報載為基礎,加上和全國各地方政府討論的結果,收錄和確認了400余處歷史文化城鎮。這些城鎮都是當地居民認為應該保護,由他們進行申報,并最終由國家登記注冊的。
日本的歷史文化城鎮保護始于上世紀60、70年代,主要的宣傳工具就是報刊雜志。在大眾傳媒如此發達的今天,網絡、書籍、電視等各種媒介都可以成為我們宣傳歷史文化城鎮的保護的手段。并且我們可以把主動權交給居民,以自下而上的方式發現、確定、保護歷史文化城鎮。這樣更能調動居民的保護意識和積極性、主動性。
歷史文化城鎮的保護與居住環境的改善
歷史文化城鎮的保護固然非常重要,但決不能限制地方居民生活的發展和提高。居民生活環境的改善和文化城鎮的保護,猛一看起來似乎是矛盾的,其實并非如此。新的東西,是真正新的東西,而不是為新而新、虛有其表的拙劣設計的冒牌貨,就真正意義上的創新而言,它必然是和舊有的優秀傳統相調和的。文化城鎮的保護,必須與熱愛保護地區文物的人們生活和環境的改善、提高結合在一起,這是文化城鎮保護的基本理論。
在西歐社會中,保存、創造“理所當然的東西,存在于理所當然的場所中”的思想,使得歷史文化城鎮保存的相當完美,當地居民以此為豪的現象,隨處可見。這正是以居住環境的適宜性思想為指導,由當地人用雙手親自創造出來的。[5]
在我國,也有比較成功了例子。江南古鎮紹興,在舊城改造中將改建和保護相結合,讓居民繼續居住在歷史建筑中,作為延伸歷史文脈的手段,這就是紹興保護古城的高明之處。
老城區以保護、旅游、居住為主,陸續遷出工廠、企業,保證原始街區的完整性;對生活在老街老巷的居民,在不改變外部立面的前提下,允許他們改造內部結構,以更適宜居住;新建房屋采用江南特色的外部裝飾,與城市風貌相協調;新建居民樓多用灰墻黑瓦,體現江南民居風格。對這些歷史街區,紹興的做法是除了外觀的修繕,直接目的就是改善居民的生活,包括電網整治、排污管道全面接通、管道煤氣入戶等。修繕后的街區,既讓居民生活便利,也使游客接踵而至。
由于歷史文化城鎮的老建筑大多年代久遠,房內的設施老舊,與現代化的城市生活相比,古城鎮的居民生活條件差。居民為了改善條件,移居城市的情況也就不可避免。而如同古城麗江,沒有了原住民的古城鎮,不過是喪失了靈魂的空殼城鎮。所以,只有切實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才可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歷史文化城鎮保護。“紹興模式”[6]確實值得其他地區借鑒。
保護事業費用的負擔和經費的籌措
歷史文化城鎮的保護事業的特色在于其多樣性。從地區的歷史、現在的功能、經濟的基礎等不同角度來看,有各種各樣的保護形態,在同一個歷史文化城鎮保護事業中,各種事業的保護也是不一樣的。例如,居住房屋的保護、自然景觀的保護、公共事業便民設施的整頓等。這種事業的多樣性就決定了不應該采取統一的經費負擔。經費負擔、籌措的方式,應該根據各地區不同保護事業的實際情況,決定合理的方式。
例如,作為居民住房的老宅的保護與修繕,如果完全由政府支付費用,那么國家財政的負擔就可能過重。因此,可以由居民承擔自家的保護、修繕費用,地方政府給予一定的補助金。但在一些極度貧困的古城鎮,就可以由國家承擔民居保護的全部費用。新晨
對于公共設施的保護,則可以政府出資為主,鼓勵民間組織、企業、個人出資為輔。而地方博物館、名人故居等管理整頓費用,可以通過征收入場費的方式負擔一部分或全部,不足部分由政府補足。
關于經費的籌措,在日本,歷史文化城鎮保護事業的經費來源,是以補助費、貸款和公共事業為中心的。公共事業不是直接的財源,但是在編制預算措施時,從補充完善保護事業的觀點加以考慮是有益的。貸款是有償的資金,但在資金數量和使用對象上可有靈活性。
另外,曾有學者提出發行“歷史文化城鎮保護獎券”[7],利用發行獎券的方法所得的收益費,作為歷史文化城鎮保護的經費。“歷史文化城鎮保護獎券”或“文物保護獎券”均是以充當歷史文化城鎮保護事業的費用為目的的,每年可發行二次(如春、秋適宜旅游的季節),向全國發行,其收益由地方政府、文化廳、歷史文化城鎮保護團體的協議下,作為歷史文化城鎮保護事業的財源而靈活運用,這將是非常有效的經費籌措辦法。
對于我國,除了大力發展旅游業以獲取收益,作為古城鎮保護的經費外,發行“歷史文化城鎮保護獎券”是一條值得我們考慮的新思路。
參考文獻:
[1]西山卯三.歷史文化城鎮保護.路秉杰.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1991.1.
[2]劉紅嬰/王建民.世界遺產概論.北京:中國旅游出版社,2003.240-250.
[3]盧斌.麗江“評遺”十年遭黃牌古城靈魂正在離開./news,2008-01-28.
[4]西山卯三.歷史文化城鎮保護.路秉杰.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1991.3-5.
[5]西山卯三.歷史文化城鎮保護.路秉杰.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1991.6-7.
第一條為加強*市歷史文化的保護和管理,繼承豐富的文化遺產,弘揚優秀的文化傳統,推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申報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市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保護和管理,適用本規定。法律、法規已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三條*市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工作,應當堅持統籌規劃、統一管理、保護為主、合理利用的原則。
第四條*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委員會(以下簡稱名城保護委員會),是*市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工作的協調機構。
各有關行政部門、各鎮人民政府(區辦事處)依照法律、法規和本規定,按各自的職責,做好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工作。
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納入本級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納入城鄉建設規劃,并將保護、管理和編制規劃的經費列入財政預算。
第六條鼓勵單位和個人以捐贈、資助、提供技術服務或者提出建議等方式參與*市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保護工作。
第七條支持與*市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相關的科學研究、技術創新和專業人才的培養。
第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市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義務,并有權對保護規劃的制定和實施提出建議,對破壞*市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行為進行勸阻、檢舉和控告。
第九條對保護*市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保護內容
第十條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應當堅持整體保護的原則,針對不同區域采取不同的方式進行保護。
第十一條*市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內容包括:
(一)歷史城區的整體保護;
(二)歷史文化街區、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以及具有歷史特色和風貌的歷史地段。
(三)文物古跡、近現代史跡、歷史建筑;
(四)非物質文化遺產;
(五)古樹名木;
(六)法律、法規規定應予保護的其他內容。
第十二條對具有歷史傳統風貌或格局的街區、建筑群、村鎮等,應當認定為歷史文化街區或歷史文化名鎮(村)。
第十三條歷史文化街區、歷史文化名鎮(村)的名單及其核心保護區的范圍,由市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文物主管部門提出,經名城保護委員會審核,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并公布。
第十四條歷史文化街區、歷史文化名鎮(村)應當劃定核心保護區,設置保護標志,建立檔案,明確管理單位,制定具體的保護辦法。
第十五條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的保護內容包括:歷史河湖水系、傳統街巷格局、歷史構筑物、建筑高度、城市景觀線、街道對景、建筑色彩、古樹名木等。
第十六條對尚未列為不可移動文物、反映一定時代特征、具有保護價值、承載真實和相對完整歷史信息的建筑,應當認定為歷史建筑。
歷史建筑名單,由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經名城保護委員會審核,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并公布。
第十七條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管理,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第十八條古樹名木的保護和管理,由市綠化委員會負責。
第三章保護規劃
第十九條*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由市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經依法批準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和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規劃,應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文物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條歷史文化街區的修建性詳細規劃,由市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編制,經名城保護委員會審核,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由市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予以公布。
歷史名鎮(名村)的修建性詳細規劃,由鎮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經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和保護委員會審核,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由鎮人民政府予以公布。
編制其它規劃時,應與歷史文化街區、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修建性詳細規劃相協調。
第二十一條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的內容應當包括:保護的總體目標、保護內容、保護范圍、保護標準、保護規劃的實施保障措施等。
第二十二條專項保護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的內容應當包括:保護范圍,保護原則,需要保護的建筑物、構筑物和其它設施,保持傳統風貌的建筑高度、體量、色彩等控制指標,土地使用功能,人口密度,市政基礎設施的改善,不同建筑的分類保護和整治措施,保證保護規劃實施的具體措施以及其他應當納入專項保護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的內容。
第二十三條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各項規劃草案,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廣泛征求有關部門、專家和公眾意見。
第二十四條經依法批準的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各項規劃,不得擅自修改;確需修改的,保護規劃的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向原審批機關提出專題報告,經同意后,方可編制修改方案。修改后的保護規劃,應當按照原審批程序報送審批。
第四章保護措施
第二十五條在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范圍內禁止進行下列活動:
(一)開山、采石、開礦等破壞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的活動;
(二)占用保護規劃確定保留的園林綠地、河湖水系、道路等;
(三)修建生產、儲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的工廠、倉庫等;
(四)在歷史建筑上刻劃、涂污。
第二十六條在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范圍內進行下列活動,應當保護其傳統格局、歷史風貌和歷史建筑;制訂保護方案,經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文物主管部門批準,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一)改變園林綠地、河湖水系等自然狀態的活動;
(二)在核心保護范圍內進行影視攝制、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
(三)其他影響傳統格局、歷史風貌或者歷史建筑的活動。
第二十七條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建設控制地帶內的新建建筑物、構筑物,應當符合保護規劃確定的建設控制要求。
第二十八條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核心保護范圍內的歷史建筑,應當保持原有的高度、體量、外觀形象及色彩等。
第二十九條在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核心保護范圍內,不得進行新建、擴建活動。但是,新建、擴建必要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除外。
在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核心保護范圍內,新建、擴建必要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前,應當征求文物主管部門的意見。
在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核心保護范圍內,拆除歷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的,應當經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文物主管部門批準。
第三十條審批本規定第二十九條規定的建設活動,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專家論證,并將審批事項予以公示,征求公眾意見,告知利害關系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公示時間不得少于20個工作日。
利害關系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公示期間提出,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公示期滿后及時舉行聽證。
第三十一條歷史文化街區、歷史文化名鎮(村)建筑的具體分類標準、保護和整治的具體要求,由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方案后,經名城保護委員會審核,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并公布。
第三十二條市文物主管部門應當對歷史文化街區、歷史文化名鎮(村)核心保護范圍的主要出入口和具有保護價值的建筑,設置標志牌。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置、移動、涂改或者損毀標志牌。
第三十三條歷史文化街區內、歷史文化名鎮(村)的消防設施、通道應當按照有關的消防技術標準和規范設置。因保護的需要無法達到規定的標準和規范的,公安消防主管部門應當制定相應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三十四條城市建設中發現具有保護價值而尚未確定為具有保護價值的建筑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向市文物主管部門或者市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出保護建議。市文物主管部門會同市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初步確認具有保護價值的,報由名城保護委員會審核,采取臨時保護措施,并向市人民政府報告。
第三十五條歷史建筑的所有人,應當按照有關保護規劃的要求履行管理、維護、修繕的義務。
歷史建筑有損毀危險,鎮人民政府(區辦事處)應當采取措施進行保護。
第三十六條扶持與鼓勵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保護和傳承,鼓勵傳統文化藝術的挖掘和整理,扶持教育研究機構培養有關專業人才以及名老藝人傳徒、授藝,繼承和發揚優秀的傳統文化藝術。
第三十七條支持舉辦迎會、咸水歌比賽、鶴歌鶴舞比賽、飄色等具有*市特有的民俗風情的活動,禁止封建迷信活動。
第三十八條支持繼承和發揚*市的飲食文化,保持和豐富其傳統特色。
第三十九條支持生產和展銷具有*傳統特色的手工藝品。
第四十條支持民間保護古樹名木,并向市綠化委員會舉薦,以完善*市古樹名木的詳細檔案資料。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規定,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不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發現違法行為不予查處或者有其他、、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規定,在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范圍內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逾期不恢復原狀或者不采取其他補救措施的,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指定有能力的單位代為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承擔;造成嚴重后果的,對單位并處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開山、采石、開礦等破壞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的;
(二)占用保護規劃確定保留的園林綠地、河湖水系、道路等的;
(三)修建生產、儲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的工廠、倉庫等的。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規定,未經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文物主管部門批準,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逾期不恢復原狀或者不采取其他補救措施的,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指定有能力的單位代為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承擔;造成嚴重后果的,對單位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改變園林綠地、河湖水系等自然狀態的;
(二)進行影視攝制、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的;
(三)拆除歷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的;
(四)對歷史建筑進行外部修繕裝飾、添加設施以及改變歷史建筑的結構或者使用性質的;
(五)其他影響傳統格局、歷史風貌或者歷史建筑的。
有關單位或者個人經批準進行上述活動,但是在活動過程中對傳統格局、歷史風貌或者歷史建筑構成破壞性影響的,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規定,損壞或者擅自遷移、拆除歷史建筑的,由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逾期不恢復原狀或者不采取其他補救措施的,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指定有能力的單位代為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承擔;造成嚴重后果的,對單位并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并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五條違反本規定,擅自設置、移動、涂改或者損毀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標志牌的,由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關鍵詞】私有歷史文化建筑;保護;利用
歷史文化建筑有一定的法律概念,我國2008年頒布了《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它把歷史建筑明確定義為經市或縣人民政府確定的有一定保護價值,反映一定的歷史風貌和地方特色的建筑,從法律意義上給歷史建筑的保護提供了法律依據。私有歷史文化建筑和歷史建筑的法律定義又有一些區別,它通常是指所有權歸私人的有一定文物價值的建筑古跡。
一、私有歷史文化建筑的特點介紹
(一)所有權方面,私有歷史文化建筑遺產歸集體和個人所有。此類建筑古跡在法律上有明確的所有權證明,比如,一些持有土地使用權和房產證的個人和集體所建造的建筑,因為最初的建設多是由私人完成,它們與國有不可移動文物的產權登記有著明顯的區別。(二)文物特征方面,私有歷史文化建筑有一定的文物價值。這類歷史文化建筑大多都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從建筑方面來說,其在建造和工藝上有一定的審美和藝術價值,從人文方面來說,很多歷史文化建筑因居住過歷史人物或發生過較大的歷史事件從而具有一定的文物價值。不過是否就此認定為文物還需要一定程序的確定認證。
二、私有歷史文化建筑保護面臨的困境
(一)歷史文化建筑的保護意識不強。近年來隨著城鎮化的發展,越來越多的歷史文化建筑的生存面臨極大的挑戰,比如前幾年非常火的一個新聞,梁思成故居被拆,社會輿論反應很大。此類事件也從側面反映了,政府工作中對歷史文化建筑的保護意識的欠缺,而近幾年雖然公民對歷史文化建筑的保護意識不斷增強,但由于客觀條件制約,公民對歷史文化建筑的保護能力上稍顯不足。
(二)經濟開發和歷史文化建筑的沖突。經濟的發展和城鎮化的建設對保護歷史文化建筑也造成一定影響,城鎮化建設的不斷發展和旅游業等產業的發展,導致一系列歷史文化建筑以各種理由被拆除,政府保護的弱化和商業化的過度開發導致歷史文化建筑的保護工作舉步維艱,大量的文化建筑慘遭破壞,歷史文化遺產也無法得到傳承。(三)相關部門的管理缺乏。在眾多歷史文化建筑被拆遷的過程中我們也經常見到文物保護部門的身影,他們權力有限、人力物力缺乏、或者說沒有相關法律對此作出明確規定,只能看著他們在那里呼吁號召,沒有什么實際保護措施。政府部門對歷史文化建筑的保護意識相對薄弱,資金投入力度不足,也導致眾多的歷史文化建筑得不到保護。
三、如何更好的保護私有歷史文化建筑
由于私有歷史文化建筑具有一定的文化、人文、和社會價值,對它進行合理的保護就顯得非常重要,如何對私有歷史文化建筑進行保護是值得探討的話題。
(一)政府部門方面。首先要建立完善的保護法規,私有歷史文化建筑的保護是一個較為宏大的工程系統,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文化、文物保護體系。建立文化保護立法政策、文化遺產相關法律、完善相關的文化遺產權利保護法制度,只有做到有法可依,相關部門才能在保護歷史文化建筑的工作中做的更好。同時,提高相關部門的保護歷史文化建筑的意識也是關鍵,對一些不重視保護歷史文化建筑的作為實行問責制,政府部門在保護私有歷史文化建筑的過程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在城鎮化的建設過程中樹立大局觀念,城鎮化建設和保護歷史文化建筑有機結合。(二)社會各界。新聞媒體單位應加大保護歷史文化建筑的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使歷史文化建筑保護意識深入人心。正確引導輿論,提高民眾的歷史文化建筑保護意識,促進開發商對保護歷史文化建筑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民眾要有主人翁意識,歷史文化建筑是全人類共同的財富,需要我們共同的保護,積極參與到保護歷史文化建筑的活動之中,同時,監督政府保護工作的實施。
四、保護方法方式的選擇
歷史文化建筑的保護應該根據自身特點做到因地制宜,它不同于文物保護單位,對文物的保護要求非常嚴格,外觀和內在都不能有所改變。歷史建筑的保護相對靈活,外部盡可能的保持其歷史原貌,而建筑內可以根據合理需求進行改動,但是這種改動需要在保護規劃的前提下進行,否則也很容易對歷史建筑造成破壞。
五、私有歷史文化建筑的利用
私有歷史文化建筑具有很高的文化、藝術、歷史和科學等價值,同時他還有一定的使用價值,還能產生一定的經濟效益,無論從哪個方面來說,對私有歷史文化建筑的利用都顯得尤為重要,私有歷史文化建筑的利用有很多不同的方式。(一)發揮其原來的作用。這種一般適用于保存較為完好的建筑,其作用一直沒有改變沿用至今,這種利用方式是使用私有歷史文化建筑的首選,能較為完整的保存其原始風貌。(二)作公益類用途。可以作為博物館、紀念館等使用,這種歷史文化建筑一般保存也較為完好,且這類建筑通常本身有很高的文化、藝術、美學、教育等價值,將其最為城市文化展示的場所,對城市形象的樹立有很大的幫助。(三)發展旅游業。越來越多的私有歷史文化建筑成為旅游熱點,它既能展現自身的文化內涵,又能拉動當地經濟增長。
結語
文化歷史建筑具有不可再生性,也體現了它的珍貴價值,它承載了寶貴的歷史信息,也具有很高的文化、藝術等價值。所以,對私有歷史文化建筑的保護與利用就顯得尤為重要,同時,它又不同于文物的保護,對私有歷史文化建筑的保護有其自身特性,應從自身特點出發,因地制宜的制定符合自身發展的保護和利用策略。
論文摘要:就城市設計申歷史又保護問題展開較為全面的闡進和探討,廣泛引用、惜鑒西方在此方面的先進理論與實踐經驗,井提出探索我國歷史文化城市中的城市設計與景觀環境保護的一些相關思考和觀點,以對當前我國經濟快速發展時裳城市歷史文化保護的緊迫局面有所裨益:
2O世紀8O年代以來,我國城市化進程隨著經濟體制改革而步人快速發展期,其規模和速度是前所未有的。城市建設帶動了經濟發展.提高了現代物質生活水平,但同時也遇到了大量新的矛盾和問題,體現著復雜性和多樣性,有些還相當尖銳和緊迫。這其中面臨的最大困難是如何對城市進行重構,既留住歷史又開創未來。我國當前許多歷史文化城市都遇到了景觀環境特色危機,許多歷史街區獨特的空間環境和文化氯圍由于房地產業的盲目建設、城市土地開發強度過大、速度過快而遭削弱甚至喪失,它們所蘊含的寶貴的歷史文化價值也隨之消亡而不可能回復=古典的或中世紀的城市所顯示的和諧、有序、整體的景觀特征是現代城市缺乏的。原因在哪里?我們的城市建設應如何同原有的城市景觀環境結構相協調,從而建立起新的秩序;城市建設運作的方法和理論依據又是什么……,一系列的問題正困擾著我們。
1“生活的城市”——歷史文化城市景觀環境保護的基本概念和社會性策略
京都大學教授西山卯三先生在《歷史文化城鎮保護》中為“歷史文化城市做了定義:“所謂歷史文化城市,就是許許多多具有歷史文化價值的建筑群體構成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城鎮街道景觀=”并且強調了“環境景觀”對城市生活所發揮的獨有作用:“文化城鎮就如地方文化的面孔.在這里反映著人們的實際體驗,這是無法代替和轉換的.他們將它視為自己的故土故鄉。正是這種環境與生活的親密關系,得出了文化城鎮保護的基本原理原則.即對歷史文化城市景現環境的保護,決不能只著眼于市民生活的發展和提高,而是同熱愛保護地方文化的人們生活和環境的改善相結合,真正的創新必然是同優秀傳統相調和:
城市的變化寓于生活之中,其本質帶有社會屬性,推動歷史景觀環境保護工作的前提是必須認識到這一事業的動力是當地居民歷史文化環境保護機制的建立完善及行之有效的運轉,是以居民環境意識的提高及其對地方行政的推動為原點,井提供宏觀杜會背景。當前在我國隨著《北京》所倡導的可持續發展概念的產生發展和普遍認同,使人本價值觀重新得以重視,“有限資源”和“生態環境的不可逆性”的觀點滲透到社會公眾意識中去.社會開始關注自身所承擔的歷史責任=一方面,居民對當地歷史環境保護的關心和自覺性的高漲真正成為歷史文化城市保護事業的原動力;另方面,國際上歷史環境保護運動的興起,亦起到了很大的推動作用:
2“感知的城市”——對歷史文化城市景觀構成的邏輯分析
美國威斯康星大學教授、建筑理論家Amt Rapoprt從人與環境關系的研究中得出人類的環境感知的社會模型,在其著作《建筑環境的意義——非語言表達方式》中提出環境不僅是物質的,人們根據意識作用于對象,亦即對象指示人們如何給社會組織和文化提供一套固定的線索,用以解釋環境,從而幫助人們舉止適度…并明確了環境的意義的概念.即事物的意義起源產生于社會的相互影響過程,認知人類學認為一個基本的人類需求是賦予世界以意義,辦法是把世界分成適當的領域井給以命名瑞士心理學家皮亞杰在研究人的思想心理發展上提出心理圖式模型組織原則,認為圖式是人腦中形成某種意象,圖式的不斷發展修正是認識發展的過程另外人與環境的感知還包含著平衡和適應的原則
日本學者在對本國歷史文化城市的認知研究中就選擇了一種日本式的社會學模式和心理學圖式——“町的概念,這是由于其作為日本城市發展史上重要的物質內核起著關鍵的作用,今天日本的城市格局和發展摸式都是在町的基礎上不斷演化的結果。日本的“町”是從農業社會產生發展而來的,江戶時代直到明治以后.一般指港口、驛站、城市等非農業的單一行業聚居地,在格局上與我國封建社會城市中的里坊、集市相似,但在社會結構和組織上有差別。通過對“町”的詳盡考察,對其內在的構成有了清晰的認識。町的主要類型有港町(港口城市)、驛站町(交通性城l苻)、門前町(以寺院神社為中心)、市場町(以集市為中心)、城下町(以大名的居城為中心的多重城廓)、在鄉町(鄉村中的市街及各番領地城市)等。如此眾多的城市類型代表著豐富多樣的地區性生活文化,對這些城市環境景觀構成要素的邏輯分析,可進一步深化城市環境的感知,只有獲得歷史文化城市系統完整的感知.才能達到對歷史環境恰當的保護與管理目的。
3系統研究的方法論
日本在這方面的研究相當細致嚴謹,體現了科學的精神,分析的起始是城鎮調查,不是表面膚淺地了解,而是深入到景觀表象背后的狀況。從主屋(建筑單體)、建筑群體布局和領接方式到街道市坊直至共同的集合體、城市及周邊地區等逐層次分析,同時也強調景觀實測。景觀實測這一基礎資料整理工作在整個景觀環境保護中具有的重要地位.對某一個城市、村落進行詳細實測.此圖作基礎進行分析說明。源于歐洲古老的歷史傳統,日本的相關工作受其啟發.亦由民居研究水平提高到了大規模精細廣泛的設計實測層次上,其工作和方法是搜集實測地區的所有建筑的平立面圖、屋頂俯視圖、總體布置圖、局部的斷面和連續立面圖.從這些圖面內容的分析尋找出城市景觀和構成的含義,同時要調查城市與建筑的歷史、使用方式、習俗、生活模式等,有時還要進行民俗學、社會學的分析:通過考察,查明整個歷史文化現象是在怎樣的歷史背景下產生、發展的,衛具備了什么價值和問題建立起歷史文化城鎮景觀分析的基本體系。進一步的研究街道景觀變化的規律勝、城市景觀的普遍性和多樣性.景觀深度、景觀配置、道路形式等特件.最終得出歷史文化城市景觀的形態和分類的結論。
4“意義設計的城市”——歷史文化城市景觀環境保護的專業性策略
歷史文化城市景現設計必須明確其景觀整頓目標的思想原則,這是專業性策略的基礎。第一,在保護的同時如何使之變化以適應生活模式和內弈變化的需要。第二,并不僅從景觀的視點上就可隨心所欲地設計還頑表現出城鎮的本質特征,而確定景觀容許改變的范圍和幅度總是關鍵而困難的。這需要相應的城市管理制度做保障。從景觀整頓目標的角度對景觀加以歸類.主要是從注意觀賞對象及其與其視點的關系,為觀賞景觀的優美性確定相應的觀賞點和活動路線。
深圳大學教授吳家驊在《景觀形態學》中寫道;“任何景觀設計的過程一定會包含下面三個基本方面:理性的思維——邏輯:感性的思維——情感;形象的思維——形式:”形式作為媒介將邏輯和情感從概念轉變成實際景觀,這說明景觀設計的最終結果是以形式來體現的:歷史文化城市景觀保護方式同城市類型一樣具有多樣性,如凍結保護復原保護插^協調保護等。根據實際情況可相應采取不同的保護措施。形式表達的具體運用要從生活環境整頓為出發點其中.歷史環境中的新設計是歷史文化城市保護方針的重要方面,日本逐步采取歐洲的“質樸協調形式”并在奈良、京都等的重要保護地段取得了成功。
歷史文化城市景觀環境設計和控制主要包括兩個層面的內容:一個層面是從整體上分析城市景觀.發掘城市和自然背景的結構及人們對城市的意象感知。美國建筑學家KevinL,alch通過對洛杉磯、波士頓和新澤西三個城市市民的一些體驗做了深^探討,建立了新的標準——形象性(Lnlageability),并闡述了對城市新建和改造的潛在價值,Lvneh創造性地總結出了城市意象的五個要素,即道路、邊沿、Ⅸ域、結點和標志.井指出五要素之間相互影響而產生了印象品質的差別.同時建立,環境的可識別的印象性結掏,在此基礎上考慮人們的活動需求,將存保護價值或復興意義的地區界定出來,并確定保護對策。另外要將與自然背景有機協調的理想城市形態的構成要素描述出來如高度分區、視覺走廊、綠地、公共空間等、并制定設計對策:另一個層面足完善城市管理控制機制。日前主要是功能控制、關注土地利用的各項指標如容積率、建筑密度后退紅線、綠化率等在此柱制下仍存在多種形態布局的可能。而城市景觀中的核心要素表現為審美的特征,是主觀感性的概念。如何用量化指標和確切的解釋用語予以定義比較困難。當前美國城市景觀管理的新進展是用法律語言明確定義出設計要素,如設計延續性,視覺穿透性等,并提出一套管制新開發的圖式。
關鍵字:城市發展;歷史文化;遺產保護
中圖分類號:E2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為了順應經濟和社會的發展要求,構建現代化的文明城市已成為城市建設的最終目標。但在城市建設和更新的過程中,要注意保留城市文化的地方特色,使城市的歷史文化能夠得到持續的發展和保存。這不僅是建設和發展現代化文明社會的必然要求,同時也是一個城市走向現代化建設的良好根基,更是其內在品質和內涵的體現。
1 歷史文化為特色城市的基本
由于城市特色是指該城市為區別于其他城市,而表現出的外在特征與內在氣質,因此,貫穿于城市發展始終的歷史文化,是展現城市特色魅力的有力法寶,更是建設現代化文明城市的依據。同時,歷史文化也集中表現了城市的內涵,如:歷史文化遺產可展現該城市獨特的民俗風情,以及其超越民族、超越國界的精神財富,從而增強國際吸引力。此外,一定程度上,文化遺產也是一座城市的財富,是一座城市的品牌與個性,是建設、創造現代城市的基礎[1]。如:著名的紹興沈園,雖是一座小園林,且亭臺等建筑亦十分普通,然而紹興沈園正是依靠它自身的文化濃郁氣息,將近半個世紀以來,吸引了無數騷客、文人,至今游人不斷。
筆者經研究發現,城市特色是構成該城市物質環境與社會文化的總特征,能夠充分反映出城市的社會現實。同時,一個城市的長期存在,說明了它對社會、自然的適應能力獲得了社會各方面的肯定。因此,城市的獨特之處,標志著它的社會水平與能力。而部分歷史城市出現了衰落現象,根本原因在于城市的外部條件發生了根本變化,且社會水平也無法滿足變化需求,從而喪失了存在優勢,例如:過去比較發達的古河沿邊城鎮,無法適應河道、運輸方式等因素的變化,而變成了荒蕪的小村莊。
2 歷史文化為現代城市的重要組成
2.1經濟水平與歷史保護
一座城市的經濟發展水平,與該城市的文明程度,以及歷史文化保護措施的實施效果密不可分。同時,由于城市不僅是文明的起源地,還是文化的產物,且城市經濟的繁榮、科技的進步與人文創新息息相關。因此,現代城市是發達經濟與現代文明的聚集地,而不具備文化水平的城市無法得到可持續性發展。此外,對人類而言,通過長期的積累,歷史文化逐漸成為了遺留至今的寶貴財富,所以城市的一片瓦、一塊磚都有可能蘊含著極為豐富的內涵,反映著城市本身的思想、社會與歷史的變遷[2]。這也表明,歷史遺產是人類文明發展的載體,是象征特定時期文化特色的活化石,具有十分重要的科學研究價值。
2.2精神需求與歷史保護
當今社會,有許多游客仍熱衷于參觀中世紀城鎮,仍喜歡看古遺址、古城堡,以了解歷史時期的文化,滿足自身精神需求。中世紀的城鎮展現著平淡、古樸的生活情趣,充分顯示了那個年代獨有的文化與城市生活。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城市的作用與貢獻在于,它能留傳、保存并發展歷史文化,為后人了解文化發展史提供依據。此外,中華民族有著獨具魅力的歷史、燦爛豐富的文化,在歷史長河中,保持著強有力的感召力與生命力,有助于提高我國各民族的自尊心,有助于激發國民的愛國主義情感[3],因此,弘揚民族文化,保護歷史遺產,成為了構建社會主義精神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3 城市歷史文化面臨的問題與解決方案
3.1面臨的問題
我國在城市更新過程中,引發的歷史文化破壞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兩點:①建設性破壞。即相關部門在改造舊城的過程中,打著開發城市建設的幌子,肆意破壞城市歷史遺產,并用推土機等設備大面積鏟除歷史建筑物,使歷史文化受到致命損害,并失去了其原有的歷史文化韻味;②不能妥善處理歷史文化保護與改善居民居住環境間的矛盾。在城市發展過程中,難免會遇到歷史文化保護與改善居民居住環境間的矛盾,如:在北京市,胡同的存留問題倍受爭議,為改善胡同居民的居住條件,相關部門決定完全拆除胡同、老四合院等建筑,然而千城一面的高樓大廈,卻使北京城失去了原有的文化與個性[4]。
3.2解決方案
為構建城市發展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間的和諧關系,筆者建議相關部門應分層做到以下三點:①保護文物古跡。這就要求在發展城市的過程中,需特別注重保護歷史環境,從而體現該城市的歷史、藝術與科學價值;②保護特定歷史街區。即在城市改建時,對于具有完整歷史風貌的個別街區,需盡量保存原真歷史文化遺產,以維護該城市的典型特色,維護居民生活環境的延續性;③保護歷史名城。由于我國的歷史名城承載著優秀的民族文化與地域文化,且歷史名城的風貌、現狀格局,具有歷史特色,存在占地面積較大的歷史街區[5]。因此,不僅要保護古城的實體歷史遺產,還要保護其原生態的、無形的文化,從而發揚特色區域中的民族精神。
4 結論
綜上所述,保護我國城市中的歷史文化遺產,是各市各級政府及所有市民的職責與義務。其中,政府應加大對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投入力度,并積極發動群眾,從而讓市民自覺提高珍愛歷史文物的意識。此外,政府還需加大輿論監督力度,以將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的任務落到實處,避免為后代人留下歷史遺憾。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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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蒙雪琴.“城市與文化、文學”全國學術研討會會議紀要[J].外國文學.2012(1):155-155
[3]周健.提升城市文明的內在動力:市民歸屬感和幸福感[J].寧波通訊.2012(19):40
關鍵詞: 城市設計 寬窄巷子 歷史文化遺產保護
中圖分類號:TU984文獻標識碼: A
0導語:寬窄巷子歷史文化片區,由寬巷子、窄巷子和井巷子三條平行排列的老式街道,之間的45個清末民初風格的四合院落群以及兼具藝術與文化底蘊的花園洋樓組成。它是老成都“千年少城”城市格局和百年原真建筑格局的最后遺存,也是北方的胡同文化和建筑風格在南方的“孤本”。在當今高速發展的城市化進程中,如何較好地處理歷史與發展的關系,此案給了好的范例。
1.寬窄巷子改造工程
1.1歷史背景
1682年,成都駐防八旗軍,清政府修建只供八旗兵及其家屬們居住的“滿城”。成都的滿城始建于1718年,以將軍衙門為中心,南起君平街和小南街,北抵八寶街和小北街,東至東城根街,西及同仁路,面積約十里。俯看滿城,它的主要街道的布局極像一條巨大的蜈蚣,其中,寬巷子窄巷子就是長順街這條蜈蚣東向的兩只腳,當時被分別稱為“興仁胡同”和“太平胡同”,直到民國初年,才被“寬窄巷子”所取代,并一直沿用至今。
1.2寬窄巷子改造工程
由于年久失修加上時代的影響與摧殘,寬窄巷子殘破不已。2003年下半年,寬窄巷子歷史文化區改造動工。核心區內本著“只遷不拆”的實施原則,即采用產權買斷、調換等方式,獲取該區域內所有房屋產權,并外遷原所有人和使用人。該區域內近 40%的建筑將要保留,對它們將采取修繕的方式,按照原有的特征進行修復,并完善內部設施。
2008年6月,改造工程竣工。改造后的寬巷子、窄巷子,其舊有的單一居住功能向以“文化、商業、旅游”為核心的功能轉變,設置一些區域展示古老藝術和文化,如蜀繡、蜀錦、竹編及漆器藝等;修建了一些特色的紀念館、舊時的畫館、文館、茶館、戲館等,并且邀請一些頂級藝術家以及文化名人來這里從事創作。院落文化共分為三個主題。寬巷子是“閑生活”區,窄巷子是“慢生活”區,井巷子是“新生活”區。
2.城市設計分析
2.1 建筑形態
寬窄巷子的建筑整體為清代民居風格:深宅大院,黃楊木雕花門窗精巧雅致,古香古色,有的宅院樓梯是花梨木的。建筑物大都控制在1層,少數兩層,有天井,為的是保持原址的風格風貌。即便是洋樓或中西合璧風格的院落,也是盡可能恢復當年的建筑風韻。
寬巷子中的宅院“愷廬”,整個宅門的造形既瀟灑又不失莊嚴。解放前夕的“愷廬”是劉文輝部下、川西電臺臺長陳希和的私宅。
寬巷子37號現是九一堂,是寬窄巷子內最有形式感的餐廳,戲劇化的裝飾充滿老式的華麗感五進院落的古建筑群,以第三進院中央戲臺為核心,南北為中軸線,左右對稱分布,縱跨寬、窄兩巷,面積近1200平方米。
窄巷子27號為一幢兩層小洋樓。 聳立的洋樓與拱起的窗戶,慵懶的下午茶時光是窄巷子慢生活的一個典范。
所有建筑組合出的整體風格統一,青灰色調,引人懷念。“整舊如舊”的改造原則維持和恢復了清式民居四合院落群以及兼具藝術與文化底蘊的花園洋樓組群,讓原本破舊的街區煥發出了新的生命力。
2.2 土地使用
寬窄巷子的核心保護區域容積率控制在1.1-1.2,周邊協調區域容積率控制在1.5-2.0。巷子兩旁的建筑基本改善和恢復至原有尺度做商用,整體開發強度較低,保持了歷史街區的文化氛圍。
2.3空間整合
寬巷子、窄巷子和井巷子三條巷子平行,東西文化廣場的景觀節點聚散人流,改造后的寬窄巷子軸線清晰,辨識度相當高。周邊風貌協調區軸線的明確與疏通增強了內部空間的流通性。
由于改造前就有對建筑高度的控制,因此,保護區與周邊的城市建筑的天際線視圖差異度極高,突出了歷史保護區的傳統地位;而巷子內的建筑整體高度變化又統一,主要三條巷子D/H比值在1-2,視野開闊度較好同時能近距離欣賞建筑細部;相接的過道D/H比在0.25-0.5,空間封閉感強,讓人追憶過去;這樣的空間變化帶來無窮的游覽樂趣。
2.4 步行街
寬窄巷子由3條步行街組成,且中間用通道連通,實現了人氣、商氣的互動。在寬窄巷子兩端分別設置了東廣場和西廣場。步行街長約400米,寬巷子以6-7米居多,窄巷子4米,街巷距離適宜聚集人氣。
2.5道路交通與停車
寬窄巷子地上建筑面積33000m2,地下停車場11000m2。在舊址上改建出新的地下空間。
2.6保護與改造
建筑風貌分類 分類描述 保護措施
一 保護完好的歷史建筑,總共7243m2 保護
二 部分構件破壞的歷史建筑;格局模糊,但重要構件完好,共2206m2 保護,改善
三 較大損壞 恢復
四 質量一般的傳統風貌現代建筑 整治
五 影響風貌的現代建筑 更新
六 違章搭建建筑
2.7 節點與標志
主要入口及節點,設置了青磚設計感的標志,引人注目;特色懷舊文化墻引人入勝,各式各樣的店標為其注入了更多樂趣。
3.結語
寬窄巷子改造工程在建筑上保留了傳統四川民居的特色,同時融合外來文化影響形成的民居結構形態和特點,在功能上恢復了少城作為成都城市文化商業母體的原始功能。里面的一磚一瓦,每個院落的格局,都體現其為歷史文化街區保護的典范。
城市要發展,就會有新的建筑產生,文脈可以讓我們不時從傳統化、地方化、民間化的內容和形式中找到自己文化的亮點。其實,在當今發展的大城市大都市里,傳統的生活形態從來沒有消亡,文脈與重構給予它們的只是合理的變化和延續,留給我們的是更多的思索與啟示。
參考文獻: